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范文大全>规章制度>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时间:2024-05-19 16:13:01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经典]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在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安全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经典]公司安全规章制度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1

  1、职工遵章守纪的意思是什么?

  职工遵章守纪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因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不仅要有熟练的技艺,而且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按应有的标准进行,形成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人应有的职责范围。如没有这些规范要求,劳动过程中可能会发现混乱,对生产造成损失,给人身安全带来危害。所以,只有每个劳动者都能严守规章制度,严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做到生产过程中既不伤害别人,也不伤害自己,同时不被别人伤害,才能杜绝“三违”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从而克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真正落到实处。

  2、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品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员工,不准单独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3、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3)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4、什么是安全色?我国规定的安全色是哪几种颜色,含义是什么?

  安全色标是特定的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和标志。它以形象而醒目的信息语言向人们提供表达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信息。

  安全色就是根据颜色给予人们不同的感受而确定的。由于安全色是表达“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等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所以要求容易辨认和引人注目。

  我国《安全色》国家标准中采用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这四种颜色有如下的特性:

  红色。红色很醒目,使人们在心理上会产生兴奋感和刺激性。红色光光波较长.不易被尘雾所散射,在较远的地方也容易辨认,即红色的注目性非常高,视认性也很好,所以用其表示危险、禁止和紧急停止的信号。

  蓝色。蓝色的注目性和视认性虽然都不太好,但与白色相配合使用效果不错,特别是在太阳光直射的情况下较明显,因而被选用为指令标志的颜色。

  黄色。黄色对人眼能产生比红色更高的明度.黄色与黑色组成的条纹是视认性最高的.色彩,特别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所以被选用为警告色。

  绿色。绿色的视认性和注目性虽然不高.但绿色是新鲜、年轻、青春的象征.具有和平、永远、生长、安全等心理效应.所以用绿色提示安全信息

  5、什么是安全?

  答:安全是指人不受到伤害和死亡、财产没有受到损失的状态和条件,在安全问题中及到人们在使用技术,遇到的危险,而不包含社会治安,国家安全等广的意义。因此通常也称其为“技术安全”国外也称为“职业安全”或“职业安全与健康”。

  6、什么是“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

  (2)本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7、什么是“三同时”?

  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管理。

  8、什么是“五同时”?

  企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班前为什么不允许喝酒?

  答:酒精能够刺激和麻醉人的神经,使人出现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易造成视觉及反应迟钝,容易出现判断和操作失误,人在这种状态下造成的伤亡事故和设备破坏性可能很大。

  10、影响企业安全生产最常见的职工心理状态有哪几种?

  企业员工的心理状态随着时代变迁而逐渐变化,不少心理现象对安全生产发生深刻影响。因此,研究这些现象,并采取相应对策,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就当前来说,影响企业安全生产最常见的员工心理状态大致有以下几种:

  (1)自我表现心理。这种心理在青年工人身上较突出。他们虽然进厂时间短、工作经验不足,但常常表现的很自信,很有把握,在别人面前喜欢表现自己的能力。有的不懂装懂、盲目操作,有的一知半解充当内行,生硬作业;

  甚至有的横充“好汉”,乱摸乱动。对这些好自我表现的心理,如果不及时加以纠正或制止,是很危险的。

  (2)“经验”心理。持有这种心理状态员工的特点是凭自己片面的“经验“办事,对别人合乎道理的劝告常常听不进去,经常说的话是”多少年来一直是这样干的,也没事“。有的技术上有一套、工作热情很高的老工人发生事故,多数原因在于过分相信“自我经验”上。

  (3)侥幸心理。完成一些操作,往往可以采取几种不同的方法。但有些安全操作方法往往较为复杂。而存在侥幸心理的人从图省事出发,常把安全操作方法视为多余的,理由是“别的省事方法也不定出事故”。把“不一定”这种“偶然”当做“一定”的“必然”。于是对明明要注意的安全事项也不去注意,明令严禁的操作方法他照样去做。这种人常常是出了事故才后悔莫及。

  (4)随众心理。这是一种较普遍的心理状态,绝大多数人在不同场合,不同环境下都会有所表现。例如有一个铸工车间,多数人是赤膊工作,而少数穿衣服作业的人就会跟着赤起膊来;

  有一个机械加工工段,常有人带手套操作机床,而且没有人去纠正,后来有这种违章现象的人越来越多。这就是不少单位有章不循,出现集体违章作业现象的原因。

  (5)逆反心理。这种心理状态常常表现在被管理者对管理者的关系紧张的情况下,持这种心态的员工往往气大于理,他的指导思想常常是“你要我这样干,我非要那样做”。于是,由于逆反而违章工作,以致发生事故的事不乏其例。

  (6)反常心理。人的情绪的形成通常受到生理、家庭、社会等方面因素刺激反映这种心态的现象很多,例如处于更年期的员工,有时会莫明其妙的情绪烦躁、忘性大;

  夫妻间争吵后上班的员工,多数心情急躁或闷闷不乐;有孩子生病在家或家有牵肠挂肚之事的员工,在岗位上会心神不定,等等。俗话说一心无二用,员工在反常心理状态得不到缓解的情况下工作,很容易出事故。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2

  1、模板支撑不得使用腐朽、扭裂、劈裂的材料。顶撑要垂直,底端平整坚实,并架垫木。木楔要钉牢,并用横顺拉杆和剪力撑拉杆。

  2、采用桁架支撑应严格检查,现场严重变形、螺栓松动等应及时修复。

  3、支模应按工序进行,模板没有固定前,不得进行下道工序,禁止利用拉杆、支撑攀登上下,2米以上高处作业必须有可靠的立足点。

  4、支设4米以上的`立柱模板,四周必须顶牢。操作时要搭设工作台。不足4米的,可使用马凳操作。

  5、支设独立梁模应设临时工作台,不得站在柱模上操作和在梁底模上行走。

  6、拆除模板应经施工技术人员同意。操作时应按顺序分段进行,严禁猛撬、硬砸或大面积撬落和拉倒。完工前,不得留下松动和悬挂的模板。拆下的模板应及时运送到指定地点集中堆放,防止钉子扎脚。

  7、拆除薄腹梁、吊车梁、桁架等预制构件模板,应随拆随架顶撑支牢,防止构件倾倒。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3

  总则

  第一条为了改善公司生产中的劳动条件,保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的经营活动能够顺利的开展下去,根据有关劳动保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必须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由总经理(法定代表人)总体负责,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服从安全的需要,来实现公司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团体和个人要给予奖励,对因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而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给予严肃处理,触及刑法的,交由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应该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来总体组织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安委会应该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领导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究制订安全生产措施和劳动保护计划,检查和监督生产安全,调查处理发生的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须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定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任命,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经常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生产情况时,有权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进行研究处理。

  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协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工作。

  汇总和审查安全生产的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发生的措施,并督促其进行实施。

  做好信息反馈工作,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要马上进行上传下达。

  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根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第八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须使其符合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的要求。

  第九条各职能部门必须在本职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的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协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保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护生产设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施及劳动保护用品。发现不安全情况时,要及时报告领导,并迅速予以排除。

  第十二条各机楼(房)的生产班组安全员要经常督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经常检查设备,工具的安全。及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设备的维护和劳动场所的安全

  第十三条各种设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正确进行使用并且经常进行维护和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设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四条引进国外设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须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生产要求。

  第十五条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设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保护,绝缘必须良好,并有可靠的接地保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型电气设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设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设备,应采用安全电压。电气设备必须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六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须有防护措施。

  第十七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须坚固,安全;通道平坦且光线要充足;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危险的处所,必需要有安全保护设施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十八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须采取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十九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许可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明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电信线路的设计与维护

  第二十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要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的工作人员,都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步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须相应采取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可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须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经常检查,定期维护。

  第二十二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一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牢固状况,对电路进行安全确定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注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电梯

  第二十三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维修保养合同时,须遵守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二十四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诉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维修,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二十五条新购的电梯必须是取得国家有关许可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设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维修保养点或正式委托保养点。

  第二十六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加强电梯的管理,使用和维修,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即消除,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二十七条电梯的使用必须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使用合格证》。

  第二十八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维修,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须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二十九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维修,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条根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须教育职工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一条对从事有毒有害工作的作业人员,要实行每年一次的定期职业体检。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即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及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决定。

  第三十二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经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采取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三条禁止中小学生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的生产劳动。禁止安排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的作业。

  教育与培训

  第三十四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须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改变工种的工人,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三十五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爆等特殊工种人员,必须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进行操作。对特殊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须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安全检查和整改

  第三十六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应不少于三次;各生产单位每季度检查应不少于二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实行班前后检查制度;特殊工种和设备的操作者应每天进行检查。

  第三十七条发现不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即报告安委办统一安排整改。

  第三十八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经费项目中列支。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选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积极学习安全生产知识,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坚决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纠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一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基本条件:

  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加强安全生产管理;

  设立了健全的安全生产机构,并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强职工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保护能力;

  加强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积极改善劳动条件;

  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减少,安全生产工作成绩显著。

  第四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设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设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定,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三条凡发生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故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四十四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给予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并追究单位领导人的责任。

  第四十五对事故扣发工资总额的处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处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并可进行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伤害,急性中毒的事故。

  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在紧急情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加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设备,设施或劳动的条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四十七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失程度分级:

  一般事故:经济损失不足1万元的事故;

  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100万元的事故;

  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0万元的事故。

  第四十八条职工因发生事故所受的伤害分为:

  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但低于国际标准的105日,并未达到重伤程度的失能伤害。

  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中所列情形之一的伤害;损失工作日超过国际标准105日的失能伤害。

  死亡。

  第四十九条发生事故的单位必须按照事故处理程序进行事故处理:

  事故现场人员应立即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如因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需要移动现场物件时,必须作出标志,详细记录或拍照和绘制事故现场图。

  立即向单位主管部门(领导)报告,事故单位即向公司安委办报告。

  开展事故调查,分析事故原因。公司安委办接到事故报告后,应迅速指示有关单位进行调查,轻伤或一般事故在15天以内,重伤以上事故或大事故以上在30天内向有关部门报送《事故调查报告书》。事故调查处理应接受工会组织的监督。

  制定整改防范措施。

  对事故责任人作出适当的处理。

  利用事故通报和事故分析会等形式来教育职工。

  第五十条无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

  机动车辆驾驶员发生事故后,驾驶员和有关人员必须协助交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参加事故处理。事故单位应及时向安委办报告,一般在24小时内报告,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应即时报告。事后,需补写"事故经过"的书面报告。肇事者应在两天内写出书面报告交给单位领导。肇事单位应在七天内将肇事者报告随本单位报告一并送交安委办。

  因公驾车肇事者,应根据公安部门裁定的经济损失数额的10%对事故责任者进行处罚,处罚款项原则上由肇事个人到财务部缴纳。处罚的最高款额以不超过上年度公司生产性奖金总额(基数计)为限。

  凡未经交管部门裁决而私下协商解决赔偿的事故。如公司的经济损失超过保险公司规定免赔额的,其超出部分由肇事者自负。

  擅自挪用车辆办私事而肇事的,按第2款规定加倍处罚;可视情况给予扣发一年以内的奖金,并进行行政处分。

  凡因私事经主管领导同意借用公车而肇事的,参照第2款处理。

  发生事故隐瞒不报(超时限两天属瞒报),每次加扣当事人三个月以内的奖金。

  开"带病车",或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或未经行政部批准驾驶公司车辆的人驾驶,每次扣两个月的奖金。

  第五十一条在调查处理事故中,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询私舞弊者,应追究其行政责任,触及刑律的,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果各有关方面对于事故的分析和事故责任者的处理不能取得一致意见时,劳资部门有权提出结论性意见,交由单位及主管部门处理。

  第五十三条各级单位领导或有关干部,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有如下行为之一造成事故的,按玩忽职守论处:

  违反操作规程冒险作业或擅离岗位或对作业漫不经心的。

  对可能造成重大伤亡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施工组织或单项作业组织有严重错误的。

  不执行有关规章制度,条例,规程的或自行其事的。

  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延误装,修安全防护设备或不装,修安全防护设备的。

  对安全生产工作漫不经心,马虎草率,麻痹大意的。

  擅动有"危险禁动"标志的设备,机器,开关,电闸,信号等。

  不服指挥和劝告,进行违章作业的。

  不接受主管部门的管理和监督,不听合理意见,主观武断,不顾他人安危,强令他人违章作业的。

  第五十四条本规定由公司安委办负责解释。

  第五十五条本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公司以前制定的有关制度,规定等如与本规定有抵触的,按本规定执行。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4

  一、安全检查的形式

  (一)日常检查

  1、副站长随时地对搅拌站内生产安全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2、副站长经常检查施工环境,机具设备运转情况,发现问题,立即处理并及时汇报,监督检查搅拌机司机人员情况,确保正确操作,保障施工安全。

  3、操作司机岗位持证上岗,主司机、副司机作好自检互检工作,及时纠正违章作业和不规范的操作行为。

  4、操作司机班长,副班长岗岗员检查制度。每一班作业必须设一名固定的安全监督岗岗员,负责本班次搅拌机生产的监督检查。司机班长,副班长必须由责任心强、有经验、有技术的岗位工人兼任,主要职责:检查本班次人员、搅拌机的安全工作情况,监督操作过程,保证混凝土质量,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定期检查

  1、副站长每月23~27日组织1次定期的安全大检查,检查中要求积极发现问题,分析问题,处理问题并作好记录。

  (三)专项检查

  副站和搅拌机司机人员在设备、设施投入使用前进行专项检查、验收。

  (四)节前节后和季节性检查

  节假日前后搅拌站站长,副站长进行安全检查,特别是重大节假日、重大政治活动期间,防止从业人员纪律松懈、思想麻痹。

  (五)开机前的检查

  搅拌机开机前,站长,副站长组织技术室试验人员,搅拌机操作司机对开工前的安全准备工作做例行检查,检查是否搅拌机计量系统是准确,机械运转过程中是否有异常。

  二、检查的依据:

  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企业施工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作业指导书等。

  三、检查的方法:

  3.组织领导: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根据检查要求配备检查人员,合理分工。目的明确:各种安全检查都应明确检查的目的和检查项目、内容及标准。检查记录:检查记录要认真、详细,特别对隐患的记录要具体。隐患部位、危险程度及处理意见等要记录清楚。

  4.整改:安全检查的整改工作包括隐患登记、整改、复查、销案。

  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时登记外,要求部门限期、定人、定方法地进行整改。对有即发事故危险的隐患,检查人员要责令停工进行整改,只有当事故危险隐患解除后,经检查人员确认,方可继续生产。对于违章违章作业行为,检查人员应当场指出,进行纠正。安全负责人对整改的部分要进行复查,经复查合格,方可进行销案。

  四、安全生产管理教育制度

  根据国家安全监督管理局所颁发的《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发(20xx年123号)和《关于特别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20xx年124号)以及安监局(20xx年第20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对相关人员的培训要求做出的规定。

  搅拌站一般工程每年接受安全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0学时

  ㈠、搅拌站教育内容:

  ①各级管理部门有关安全生产和环保的标准。

  ②在生产过程中的基本情况和必须遵守的安全事项。

  ③搅拌站生产工作概况,生产流程,工作性质及范围。

  ④新工人个人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各种机具设备及其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

  ⑤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⑥搅拌站内容易发生事故的部位及劳动防护用品的使用要求。

  ⑦搅拌站站内文明施工,员工宿舍住地周围环境保护及卫生基本要求。

  ㈡、教育形式

  ①授课教育在非作业时间,由站长主持,副站长召集全体管理人员(含班长,生活管理员)到场,由站长或副站长主讲(讲课或出题考试有困难时,或聘请项目工程技术,安全环保等部门去人主讲,或请人讲课).讲课时间,地点,主持人,讲课人,讲课内容,参加人姓名,必须指定人做好记录.

  ②看板教育,制作和安设施工安全环保管理的各种板牌进行安全宣传教育.提高施工队全体员工安全技术操作能力,完善施工队面貌和形象.

  ③班前讲话教育.每天班前由站长或值班负责人进行本班次员工安全生产讲话,讲话时间5-10分钟.

  ④安全生产考试.站内对各岗位工种定期进行考试,搅拌站对各岗位进行不定期考试(文盲者可本人口答,委托人代笔),考试成绩不及格要重考,直到合格.

  ⑤自我安全教育.现场施工各工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⑥自我安全教育.各岗位人员,要多看多学安全技术方面的知识,熟练掌握本工种安全技术常识和规程,增强自我保护的安全防护意识,提高安全操作技能水平.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5

  1、叉车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训练,经市级劳动技术考核部门考试合格后发放《特种作业操作证》,凭证上岗操作。车辆须经市级技术审验部门审验发放牌照。

  2、叉车在行驶和叉物件过程中要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和货物运输、起重等相关规定。开车前严禁饮酒。

  3、出车前检查刹车、灯光、喇叭、方向盘等部位是否良好。轮胎气压是否足够,各部位螺丝是否紧固。严禁叉车带病行驶、工作。

  4、在公司院内行驶时速不得超过5公里。进出车间、库房时速不得超过3公里,行驶中密切注意车辆、行人动态。

  5、叉车不得在车间通道行驶,应从院内绕行,确须在生产车间通道上行驶应到保卫课办理手续并应有人监护。

  6、叉车确须在生产车间通道上行驶或进入仓库时必须安装防火帽。

  7、严禁超负荷操作。叉运大、长物件时必须采取安全措施。叉物时必须与指挥人员密切联系,听从指挥。

  8、叉物过程中,任何人不准站在叉车和物件上或作配重。不准站在叉车叉子的底下或旁边,更不准另作安装平台使用。行驶中不准载人。

  9、物件叉起后,如发现不牢固应落地进行整理。

  10、叉物行走时,叉子不准落的过低或过高。

  11、定期进行维护保养和车辆年审,确保车辆安全运行。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6

  建筑工程公司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为了切实保证施工安全,督促每个现场班组长及职工树立'安全检查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防患于未然,特订立下列安全生产定期检查制度:

  (1)、根据公司每月检查一次的精神,项目部每个月的1日、15日对工地现场进行全面的安全大检查。

  (2)、本工地安全生产检查内容为:脚手架、塔吊、施工用电、'三宝四口'、施工机具等硬件是否完整有效,以及安全生产组织管理资料记录等软件设施,有否完善。

  (3)、检查由项目经理或安全员组织,施工员、各工种班组长必须参加,根据实际情况,抽调特殊工种人员参加各项目检查。

  (4)、检查中发现隐患必须当场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做到'定人、定时间、定措施',由安全员落实并做好复查工作。

  (5)、及时做好分公司、项目部组织的`定期检查记录,同时对各级部门检查整改通知书,以及所的整改结果,也作如实记录。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7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劳动保护工作和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以及落实公司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确保生产过程中工人的人身安全,认真做到奖优罚劣,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 处罚细则

  第二条 违反施工现场以下纪律处罚标准,一次处罚十元,二次贰拾元,三次除名。

  2.1 施工现场作业人员不带安全帽者;

  2.2 高处作业无防护设施,不系安全带作业者;

  2.3 从高处向下抛杂物者;

  2.4 不是操作工,开动机械设备者;

  2.5 喝酒上班者;

  2.6 随吊栏上下者;

  2.7 穿高跟鞋、易滑的硬底鞋、拖鞋或赤脚进入施工现场者;

  2.8 擅自拆动施工现场的脚手架,防护设施,安全标准(志)和警告牌者;

  2.9 施工作业、上下攀登脚手架者;

  2.10 无安全操作证进入施工现场作业者。

  第三条 违反技术措施的处罚标准

  3.1 建筑物在2m以上未架设安全防护措施,以及不符合要求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伍拾元,并下隐患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限期未改的,对该工地负责人加倍罚款。

  3.2 起重机械提升'运输安装,未经验收或不合格就使用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壹佰元,并下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不改加倍罚款。'

  3.3 机械电器设备无安全装置和不全的,以及超负荷的或带病运转的,不定期按时维修保养的,管理人员和操作工均罚款贰拾元。

  3.4 电动机械和手持电动工具没有安装触电保安器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肆拾元。

  3.5 工地临时架设照明供电线路不符合操作《规程》要求的,对工地电工罚款贰拾元,同时处罚工地负责人贰拾元。

  3.6 脚手架搭设未经验收或验收合格就使用者,对使用者罚款贰拾元,同时对工地负责罚款叁拾元。

  3.7 电器设备未按《规程》规定接地接零,对工地电工罚款贰拾元,同时处罚工地负责人贰拾元。

  3.8 在建工程的楼梯口,预留洞口、通道口、接料平面口,电梯口没有用栏杆或盖板加以防护或防护不全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贰拾元。

  3.9 施工现场内危险区域未挂安全警标,夜间未设红灯示警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贰拾元。

  第四条 对不符合文明施工要求的处罚标准

  4.1 施工围墙不完整、不整齐的,首先发整改通知书,逾期不改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伍拾元。

  4.2 场地不整洁,未按规定堆放建筑材料的工地,对该工地负责人罚款壹拾元。

  4.3 三通一平不符合要求的建议整改,如对人身安全有威胁的先发更改通知书,逾期不听的对工地负责人罚款壹佰元。

  第五条 发生重伤事故和设备重大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相对工地等有关人员的处理,除按有关文件执行外分别给予以下处罚。

  5.1 对发生重伤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罚款伍佰元,工地负责人罚款壹仟元,施工队长、副队长各罚款伍佰元,不执行者罚款加倍。

  5.2 对重大伤亡事故的`直接责任者,罚款贰仟元,工地负责人罚款伍仟元,施工队长、副队长各罚伍佰元。

  5.3 对事故隐瞒不报告或破坏现场者,加倍处罚。

  第六条 对在劳动保护工作中作出显着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给予适当的奖励。

  6.1 把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法规、方针和政策,有安全劳动保护制度长期坚持,安全生产年内未发生事故的作为评选先进组和个人的条件。

  6.2 在安全管理、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改善劳动条件等方面提出合理建议或有革新和发明创造的先进人物给予适当奖励,由安全科组织报队长批准可予奖金壹佰元。

  6.3 全年无重大事故和伤亡事故、伍万元以上设备事故,给予各类人员奖励分别是:项目经理伍佰元;施工队长、副队长、专职安全员叁佰元;

  6.4 无重伤以上事故的工地按工程造价分别给工地管理人员奖励是:工地负责人按工程造价的0.2 %奖励,工地其他管理人员按工程造价的0.1 %奖励。

  6.5 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向领导汇报或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故发生或抢救伤员防止事故扩大者应给予适当奖励,由安全员或队长上报准许给予资金壹佰元。

  桐城市ee建筑安装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8

  第一条、为了加强团队安全生产管理

  保障企业生产安全、稳定及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生命财产安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以及行业和公司相关安全生产、安全保卫文件精神,结合本团队安全生产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坚持科学管理

  有效消退和制止生产过程中危及员工生命和企业财产安全的隐患和行为。当生产和安全发生冲突时,生产要听从安全。

  第三条、明确团队安全工作的组织

  (一)团队长是团队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团队的安全工作,做好部署、检查、掌握、考核等工作,确保上级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要求在本团队的贯彻执行。

  (二)团队应设1名兼职安全员,帮助团队长全面开展团队安全管理工作。安全员不在时,团队长要明确代管人员。团队长不在时,安全员有权支配本团队员工完成与安全有关的工作。

  (三)团队要建立包括团队长在内的各岗位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全员安全生产职责。

  第四条、安全教育与宣扬。

  团队要制定安全培训方案,对新员工进行安全教育;按时召开安全例会,组织团队人员仔细学习安全技术、规章制度等;每次安全教育要有教育记录,且记录具体、干净。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

  1、有健全的消防组织,有必要的消防设备,有严格的防火制度。

  2、团队成员要牢记“五知三会”内容,即:一知本岗位火灾危急性;二知本岗位的防火措施和防火安全制度;三知本企业的防火负责人、消防专(兼)职人员的姓名及电话;四知火警电话“119”;五知灭火的基本方法和措施。三会:一会打火警电话;二会使用各种灭火器材;三会逃命自救。

  3、严格落实阜阳卷烟厂“安全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三同时管理”、“危急化学品”等管理制度。

  4、仔细抓好安保各基层队伍建设和管理。

  5、加强厂重点部位检查巡察。发觉重大隐患问题时,应第一时间报责任人进行相关处理。

  6、加强“两烟”仓库防火管理,严格车辆和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第六条、团队安全生产管理的主要内容

  1、安全用电,做到人来电开,人走电关,每天最终一个离开办公室的人必需对各处电器进行检查,关闭。

  2、科学使用本团队内的各类设备管理、安全用电管理、消防掌握中心安全管理、消防车辆安全管理。

  第七条、治安保卫、综合治理目标管理。

  维护好团队内部治安秩序,搞好内部治安综合治理,妥当处理好突发大事;教育员工远离邪教组织和性质的`组织。

  第八条、安全检查内容。

  明确检查的周期,每次由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本团队安全员及相关人员对本团队进行系统的安全检查。对检查中所发觉的或团队成员反映的安全隐患,做到“三落实”(即:负责整改的人员和部门要落实,整改的措施要落实,整改的时限要落实)。

  第九条、惩罚和嘉奖

  (一)对于违反团队安全管理制度的员工予以考核,对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予以惩罚。

  (二)对于发觉并准时上报安全隐患,有效预防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员工予以嘉奖。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9

  1、0总则

  为保护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健康发展,提倡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原则,根据有关安全法规和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2、0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所有在册员工,包括试用期员工。

  3、0职责

  3、1全体员工都必须在各自的岗位上,承担职责范围内的安全责任,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并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2安全监督员负责安全监督、检查;

  3、3公司综合部负责此制度的执行;

  3、4安全领导小组监督此制度落实、安全管理的培训、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0内容

  4、1安全事故管理范围

  生产安全(包括特别设备安全)、用电安全、交通安全、消防安全、厂区安全及食品安全。

  4、1、1生产安全

  1)焊接人员进入工作操作前,必须佩带防护面罩、眼镜、手套;操作前检查电源及氧气瓶阀门;操作结束后及时关闭;

  2)筛松、混料、投料工作前必须佩戴防尘面罩、手套等防护用品;

  3)叉车司机须持证上岗,严禁在生产区行驶超过5km/h;严格按照叉车操作规程工作;

  4)使用货物周转车的跟车人员,必须与车体保持0、5米的车距;

  5)酸洗员工在工作前穿戴好防护围裙、口罩、手套;女员工长发隐于帽子内;使用工具归位正确、摆放整齐;

  6)起料、溢流班组在攀登工作用梯时,严禁漫不经心东张西望,应手扶稳、脚踩正;平台操作员严禁工作期间倚靠、攀爬铁栏杆。

  7)锅炉员工须持证上岗,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8)使用空压机、水处理加力罐人员严格执行岗位操作规程;

  9)具体岗位安全管理参照本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和《操作规程》执行。

  4、1、2用电安全:

  1)严禁在车间内用生产用电充电动车电池;

  2)保持电气设备整洁完好,防止受潮,禁止用脚踢开关或用湿手扳开关;

  3)电工持证上岗,变、配电室非工作人员不得入内;

  4)电器设备维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电、送电和验电操作规程,未经配电室认可,一律不准带电作业;(特殊情况有可靠的安全保护措施外)

  5)若发现电路故障(漏电、保险丝熔断、电线绝缘损坏、控制失灵、电机损坏等),应立即切断电源通知电工检修,非电工人员一律不得拆修。

  4、1、3交通安全

  1)应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的规定,安全、文明驾驶。不超速、不酒后、不疲劳驾驶;

  2)上、班骑摩托车,、电动车的员工必须防护齐全、戴头盔;

  3)员工上道路行驶前,应当对摩托车、电动车的安全技术性能进行认真检查;不驾驶有安全隐患的机动车、摩托车、电动车;

  4、1、4消防安全

  1)严禁在生产区域内吸烟、动用明火及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个人使用或破坏各种消防设备(消防栓、消防箱、灭火器等)

  3)熟练掌握各种消防器材和熟知存置位置;根据火种能明确使用相应的器材:油类及化学物品可干粉、清水泡沫、二氧化碳灭火器;电器类使用二氧化碳、卤化烷灭火器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4、1、5厂区治安安全

  1)门卫人员严格管理进入公司内的外来人员、车辆,并进行登记在册;对外出货厢车辆进行清点、检查;

  2)严禁生产场所道路内私车行驶、停放;

  3)进入公司内的所有电动、机动车辆限速,不得超过5km/h;

  4)严禁员工动用消防设备及办公设施;

  4、1、6食品安全

  1)购食品时,必须向供货方索取有关票证,以确保食品来源渠道合法、质量安全;

  2)严禁使用超过保质期、保存期失效的商品;

  3)严禁使用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腐烂变质食品。

  4、2安全培训

  员工必须先进行岗前的安全培训,培训合格需签订安全责任书。

  4、2、1培训内容

  4、2、2公司级培训

  1)国家安全工作方针、政策、法规、条例;

  2)企业安全管理制度、守则;

  3)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知识;

  4、2、3部门级培训

  1)岗位安全生产技术操作规定;盛华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2)生产现场安全管理规章制度;3)安全生产纪律、转岗培训和文明生产要求;4)生产现场环境、工作特点,可能存在不安全因素的危险作业部位及必须遵守的事项、4、2、4班组培训1)员工从事生产工作的性质,必要的安全知识,机器设备及安全防护设施的性能和作用;2)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3)班组安全生产、文明生产基本要求和劳动纪律;4)本工种事故案例剖析、易发事故部位及劳防用品的使用要求、4、2、5培训方式1)岗位培训、会议、报栏、员工手册;2)班前、班后会,例会、管理会议、4、2、6建立培训档案1)对培训员工进行安全知识考评;2)建立员工安全考评档案,作为检查总结安全工作的'依据、4、3安全生产管理

  4、3、1各岗位员工必须熟知岗位操作规程和安全防范常识方可上岗;

  4、3、2员工坚守岗位,禁止擅自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他人;

  4、3、3严禁工作场所打闹、睡岗、脱岗及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4、3、4严禁酗酒员工进入工作岗位;

  4、3、5修理机械、电器设备前,必须在动力开关前挂上“有人工作,严禁合闸”的警示牌,非工作

  人员禁止摘牌合闸(警示牌必须谁挂谁摘)。

  4、3、6新安装设备、新作业场所及经过大修或改选后的设施,需经安全验收后,方可进行生产作业;

  4、3、7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重大安全隐患必须记入值班记录并上报公司领导;

  4、2、8员工因工作失误、失职、违反操作规程行为造成的安全事故,责任由员工自行承担。

  4、3安全生产的奖励措施

  4、3、1公司在安全生产实行“重奖重罚”,对有突出贡献的班组和个人给予奖励,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严肃处理,触犯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处理。

  4、3、2公司全体员工发现重大设备缺陷和隐患,敢于制止违章指挥、作业,避免设备和人身事故者,给予奖励:

  1)避免人身死亡和重伤的奖励1000—3000元;

  2)避免重大设备事故的奖励:1000元;

  3)避免重大火灾事故的奖励:1000—XX元。

  4、3、3公司设立安全奖,每个季度对各生产班组实行安全考核。

  4、3、4重大安全事故后,公司将根据事故责任大小对相关责任人做出处罚:

  1)公司内部通报批评并处以个人200—500元的罚款;

  2)取消本年度评选先进个人(班组)资格;

  3)处以班组全体罚款100元。

  4、4工伤事故处理规定

  4、4、1工伤认定

  1)从事本职工作岗位或执行上级领导临时指派工作,造成负伤的;

  2)在公司区域内工作时,遭到非本人能抗拒的意外伤害,而造成负伤的;

  3)员工在上下班途中(指本人住址到公司距离时间内)出现的交通意外事故,而造成的伤害;

  4)员工受公司指派出差、学习、开会、因公外出所出现意外造成的伤害;

  4、4、2不认定的工伤

  1)工作时间内因打架斗殴而造成的负伤;

  2)工作前(或工作时间内)因喝酒造成的负伤;

  3)不服从指挥和明知违反操作规程,还操作而造成的负伤;

  4)出现事故后,不在24小时之内汇报,又没有人能证明受伤经过的;

  5)上下班途中违反《交通管理条例》或交通部门鉴定负主要责任的。

  4、5工伤处理办法

  4、5、1重伤:达到劳动保险部门认定,并评为伤残级别的,按《工伤保险条例》执行;

  4、5、2员工因工受伤,不够评定伤残的,经县级以上医院诊断,医疗期发内100%的基本工资。医疗期满后接到公司上班通知仍不上岗的员工,按旷工处理,连续超过三天旷工者,予以辞退;

  4、5、3工伤员工工伤复发,经安全领导小组调研情况属实,医疗期间发100%基本工资,不进行治疗只是康复期发70%基本工资;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4、5、4工伤员工受伤,确需到外地治疗的,必须有市级以上医院转院单,本人申请,经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方可转外地治疗;

  4、5、5因打架斗殴、喝酒,违反社会治安而造成的伤害,不发工资,医药费不予报销;

  4、5、6医疗费:员工受伤后医疗费由本人垫付,待康复后根据公司安全领导小组共同分析事故的责任,按责任大小比例给予报销,特殊情况或紧急情况下公司可以垫付,康复后按比例报销后的差额部分从工资中扣除;

  4、5、6治疗工伤期间,治疗工伤以外的疾病所发生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4、5、7工伤员工到岗后,可根据本人身体状况申请或公司安排调整工作岗位。

  4、5、8因违反操作规程或人为造成伤害的医疗费用在:

  500元以下的罚款100—200元;

  1000元以下的罚款300—500元;

  XX元以下的罚款500—800元;

  3000元以下的罚款800——1000元;

  4、5、9因违反操作规程,给公司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造价赔偿。

  4、6安全领导工作小组:

  组长:陈建华

  副组长:任宪军贺荣坤

  组员:陈铁成王媛郑文彬陈涛蒋凤文陈晨田虎魏海英聂敏蔡强

  李坤田传珍刘学堂刘学涛李坤(水处理)王广峰蒋安亮袁玉罗褚菲

  孟苗苗吴敏刘兵

  4、6、1安全领导工作小组职责

  盛华

  文件编号:sh—zh——02

  文件名称:安全管理制度

  1)拟定修改、审批各项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及安全措施;

  2)定期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3)对各部门安全生产进行总结、评比,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4)对重大安全生产事故组织抢救、调查事故原因,分析事故性质;

  5)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及防止类似事故再发生所采取措施建议;

  6)对在安全生产工作中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实施奖励,对各类违纪现象实施处理或处罚。

  4、7安全监督检查员

  陈涛刘兵

  4、7、1安全监督检查员职责

  1)负责本公司的日常安全管理工作并对新进员工进行岗前安全培训;

  2)指导和督促本公司员工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检查和维护本公司的安全设施,指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4)负责建立健全安全台帐,并负责登记工作。

  5)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经常深入现场指导安全生产,遇有特别紧急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消除安全隐患,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参加发生事故分析和处理的工作,协助领导落实安全防范事故工作的各项规章制度和措施。

  4、8处罚措施

  4、8、1违反以上规定的,处以50—3000元罚款,情节严重者交司法机关处理;

  4、8、2对涂改检查记录、维修记录、交接班记录、医疗诊断凭证和隐瞒事故真实情况的,给予警告、行政记过、罚款及辞退处理。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10

  一、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增强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防护能力,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保证我公司日常经营活动顺利进行,制定我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本公司员工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门的安全培训,培训方式采取由公司自行组织培训形成进行。

  1)安全管理人员每年接受专业技术业务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0学时。

  2)其他管理人员和技术人员每年接受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特殊工种(电工、焊工、水工、制冷工等)每年接受有针对性的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4)其他员工每年接受安全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5)待岗、转岗、换岗的职工,在重新上岗前必须接受一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6)从事关键岗位工作的人员必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要求,取得岗位操作证书,持证上岗。特种工种作业人员必须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方可上岗。

  7)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公司、管理处(部门)、班组的安全培训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8)公司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国家和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标准、规范、规程和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9)管理处(部门)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是:管理处安全制度、相关工作现场环境及可能存在的不安全因素等。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10)班组的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事故案例剖析、劳动纪律和岗位讲评等。教育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2、建立义务安全队伍安全教育制度。

  1)义务安全队伍所有人员每年必须接受一次专业技术培训,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5学时。

  2)义务安全队伍中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在通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岗位操作证后,每年仍须接受有针对性地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3)新入职员工必须接受三级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

  3、实行安全教育培训登记制度。

  总经理办公室必须建产所有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档案。没有接受安全教育培训的员工,不得在施工现场从事作业或管理活动。

  4、建立安全教育培训检查制度

  总经理办公室对本公司(包括义务安全队伍)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没有履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规定的,将追究主管负责人的责任。

  二、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生产检查内容

  ⑴查制度:查安全生产制度的建立和健全,执行情况,查是否有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冒险作业情况。

  ⑵查隐患:查安全文明生产情况,机电设备、各类建筑物有无不安全因素,平台、走道、低凹、地坑有否安全可靠护栏或盖板,废气、废液是否存在跑、冒、滴、漏等现象及是否达到规定的标准等。

  ⑶查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

  A每天巡回检查情况B每周安全员例会情况C每季安全主任例会情况

  2、公司级安全生产大检查每季一次,由主管副总经理负责召集有关部门人员组成检查组,对发现的隐患及时定人、定时整改。

  各管理处每月进行一次由各部门主管参加的安全检查例会,检查整改情况,并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各班组每班进行“班前五分钟警示教育”,班中巡回检查,“下班前(后)三分钟安全检查”总结。

  3、组织各专业性、季节性安全生产检查,做好各类应急措施。

  4、按《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条例》规定执行奖惩。

  三、劳保用品发放制度

  1、为了确保劳保用品的合理使用,防止工伤事故,改善劳动条件及职业病的发生,按国家规定,职工工作时应穿戴好公司供给的有关防护用品。

  2、从事生产劳动的员工,根据实际情况,按不同的工种发放不同的防护用品。

  3、各类劳保用品按发放标准由各部门、管理处负责人(或授权人)申领单到总经办领取。

  4、总经理办公室负责本公司劳保用品采购工作。供应商必须具有劳防用品生产、销售资质,产品必须保质、保量,每月向总经理办公室通报费用支出情况。

  5、需调整防护用品发放标准时,由各部门(管理处)通知总经理办公室。

  6、按照同行业、同工种享受同等标准,同时兼职多工种者,执行其中主要工种的标准,不得重复领用。

  7、从事有毒作业的防毒面具,以及工程维修人员使用的工具包、安全带、安全绳、防护罩等均列入发放防护用品之中,各部门根据实际需要按规定领取。

  四、隐患整改制度

  1、公司及各部门(管理处)、班组安全员及员工检查、巡视或工作时,发现隐患必须及时汇报各级安全负责人。

  2、各部门(管理处)安全负责人应及时安排存在隐患设施的整改。

  3、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必须填写二联单,存根联留相应安全主管部门,反馈联交整改部门、管理处。整改完毕反馈单签名盖章后交相应安全主管部门。暂时无法整改的项目,必须提出相应的防范措施,并报公司主管副总经理批准。

  五、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度

  1、发生各类人员及设备事故,必须在24小时内上报公司主管部门、主管副总经理及工会。

  2、必须立即组织人员进行救护,并保护好事故现场。

  3、由公司安全事故调查小组负责事故的调查工作,专人负责写出事故报告,并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处理有关善后事宜。

  4、召开事故分析会

  ⑴分析原因;

  ⑵明确及追究责任;

  ⑶落实整改措施;

  (4)教育当事人及相关人员,吸取教训。

  5、按公司《安全生产经济责任制考核条例》处理,事故报告登记存档,并上报集团公司。

  六、安全技术经费计划制度

  安全技术经费计划是公司从全局出发,有计划、有步骤的改善劳动条件和工作环境而编制的安全技术工作上规划,是公司财务计划的一个组成部分,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发展的一项重要措施。

  1、安全技术经费计划的编制

  1)部门(管理处)应根据公司要求在每年第四季度编制下年度安全技术经费计划。

  2)主管副总经理和公司安全主任应组织各职能部门,广泛吸取员工的意见和合理化建议,编制本公司的年度安全经费计划报公司财务部审批。

  2、安全技术经费的使用管理

  1)安全技术经费计划经批准后,要纳入公司年度维修施工计划、财务计划,物质供应计划、采购计划,以保证安全技术经费计划有步骤地实施。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人力、财力,保证计划的实施。

  2)财务部门根据批准的安全技术经费计划落实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建立该项经费科目,专款专用,保证计划的实现,并准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情况。

  3)各部门(管理处)要设立安全技术经费使用台帐,并将使用情况按季报公司财务会计部。

  4)公司所辖小区(大厦)安全技术经费计划的实施情况,要进行经常性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安全措施经费计划按期实现。

  七、安全责任目标管理制度

  1、各部门(管理处)必须根据与公司签订的安全责任书中安全管理目标,细化分解,并与各所属部门及班组签订安全目标责任书。

  2、安全目标责任书必须明确事故指标、安全指标和安全文明小区达标的标准,及奖罚硬指标。

  八、安全管理考核制度

  1、为确保我公司安全生产无事故,所辖小区(大厦)达到安全文明小区标准,针对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目标管理、治安、消防等方面的考核,制定本制度。

  2、本考核制度内容详见公司《目标、指标考核办法》

  3、公司每半年对部门(管理处)负责人进行一次考核。责任制考核共分优秀、称职、基本称职、不称职四档。对基本称职人员提出要求以示警牌,对不称职的调离工作岗位。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11

  一、《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

  当前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安全生产“五同时”)。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生产总体目标,20xx年重庆市电力公司系统提出了“八不发生”安全目标:

  (1)不发生生产(基建)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农电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

  (3)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火灾事故。

  (4)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5)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及以上责任的特大交通事故。

  (6)本企业发包、承包、分包的工程现场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

  (7)本企业管理的辅业、多经、修造、试验等单位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

  (8)不发生对本企业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

  为了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实行安全目标“四级控制”: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个人控制违章和差错。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部责任。企业安全监督人员、车间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安全监督体系),对企业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监督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应每年公布一次本单位现行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现场规程宜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

  企业和个人应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和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企业每年应编制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两措)。

  生产性企业对车间的运行、检修、试验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生产例行工作包括班前会和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及安全网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安全简报等重点内容。

  二、《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标准、规定、规程、制度的正确实施。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具有以下职权:

  (1)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2)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3)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提取、查阅有关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等。

  (4)对事故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程、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具有以下义务:

  (1)在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工作时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的义务。

  (2)在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时有解释理由的义务。

  (3)因事故调查需要向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时,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

  (4)对涉及事故单位或部门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时,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5)对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当的行为,有深入调查的义务。

  三、《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基本知识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通过对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事故调查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事故调查“四不放过”)。

  1.事故等级

  按照20xx年6月1日颁发的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较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一般事故,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2.轻伤和重伤事故

  轻伤事故指受伤员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重伤事故的确定按1960年(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规定。

  重伤事故范围划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作为重伤事故处理。

  (1)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烫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

  (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伤引起骨折)、脑震荡等。

  (5)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6)手部伤害:

  1)大拇指轧断一节的;

  2)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的;

  3)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可能的。

  (7)脚部伤害:

  1)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

  2)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

  (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的。

  (9)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院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

  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会同工会作个别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3.恶性电气误操作和一般电气误操作

  3kv及以上发供电设备发生下列恶性电气误操作: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一般电气误操作包括:误(漏)拉合断路器(开关)、误(漏)投或停继电

  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连接片)、误设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下达错误调度命令、错误安排运行方式、错误下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或错误下达其投、停命令。

  四、《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基本知识

  1.目标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力实现伤亡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五种事故:

  (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重大火灾事故。

  (4)特大交通事故。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国家电网公司网公司(以下简称网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目标如下:

  (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水电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如下:

  (1)企业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专业工地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

  (3)班组控制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和其他一般事故。

  水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如下:

  (1)企业控制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发生重大人身死亡和其他特大事故。

  (2)工程项目部控制人身重伤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

  (3)作业队控制人身轻伤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其他一般事故。

  电力建设各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及所属的专业工地、班组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施工目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2.责任制

  班组长职责如下:

  (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4)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8)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字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1)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施工人员职责如下: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12

  1叉车

  1.1叉车要由取得驾驶叉车许可证的人员驾驶,作业时要按规定穿戴劳动防护用品,要遵守交通规则。

  1.2开车前,检查叉车的制动系统、液压系统、装卸系统、前后大灯、方向指示器、警报装置、车轮等有无异常。出现异常,必须排除后方可作业;

  1.3进行检查维修时,在司机座上挂标志牌;

  1.4禁止非司机搭乘,禁止有人进入叉车载运货物的___;

  1.5作业时,在货物前停下,确认货物及货盘位置,装货后,将货叉升至距地面5cm~10cm的高度,确认装载的`货物无异常。

  1.6松散的货物事先用带子等固定好,当货物松散、不正或不稳,需要调整时,必须停车调整。

  1.7对超过允许载重、货物不稳和偏心载荷等问题的纠正要将货物降至地面后进行

  1.8堆货太高影响视线时,应倒行。

  1.9遵守公司内的限速规定,倒车时要降速,转弯时注意外侧方向。

  1.10卸货时,边确认卸货位置,边缓慢卸货,直到货叉安全地从货盘上抽出。

  1.11司机确认在驾驶台能看到指挥人员,司机要按指挥人员的信号操作;因检修而需货叉下降时,为防止货叉突然落下,应使用安全支柱。

  1.12不用时,车应停在安全平地,货叉落地,立柱前倾,关发动机、刹车等。

  2翻斗车。

  2.1应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和汽车司机及车辆维修钳工有关安全规定。

  2.2驾驶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和训练,经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安全操作证者才允许驾驶,严禁无证驾驶。

  2.3严禁酒后驾驶,驾驶时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以免因精神不集中发生意外事故。

  2.4车辆发动前,应检查刹车、方向盘、喇叭、照明、液压:系统等装置是否灵敏可靠,严禁车辆带病运行。

  2.5驾驶室有人乘坐时,司机须向其讲清不准乱动各操纵杆等,防止误碰造成事故。

  2.6工作完毕后,必须将车辆停靠在合适的地方并把车刹稳,摘挡熄火。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13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工程施工的安全管理,维护工程施工的秩序,保障国家、集体、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劳动生产率。根据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结合本队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公司所有干部职工及所有施工参战人员要认真研究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有关技术规范,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素质,为振兴公司的各项事业安全、优质、高效地完成各项施工任务。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单位、各项目部实行安全管理领导负责制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坚持综合治理与项目工程专门治理相结合。工地全面治理与岗位治理相结合,增强全体干部职工和全体施工参战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使安全生产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群众化,使全体干部职工和施工人员能够认真履行职责,做到不违章指挥,不违章作业,保障在工程施工与安全发生矛盾时,施工必须服务安全,严格遵守本细则。

  第二节安全机构设置

  第四条公司设立“安全委员会”,由经理任主任,为安全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公司的安全事务的全面工作,分管安全的副经理任副主任,具体负责安全事务的日常工作。第五条公司设立“安保管理部”,安保管理部部长负责公司的安全制度在各项目部、各工地落实情况及安全检查工作。

  第六条各项目部、各工地设立安全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工地负责人任组长,为第一责任人,负责本工地的周全安全工作。

  第七条各项目部、各工地设立安保组,安保组成员为专职安全员,负责全工地安全检查工作,其它各组负责人为兼职安全员,负责本组的安全检查落实。

  第三节部门安全职责

  第八条安全委员会工作职责

  1、在安全委员会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企业的安全工作。

  2、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令、法规和规章制度,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审定企业制定的有关安全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属职代会审议的安全规章制度,提请企业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4、每月下旬组织召开安全例会,总结分析安全工作,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落实防范措施,部署下一步安全工作。

  5、表彰安全生产先进单元和个人,处理违章、生事责任者。

  6、组织展开安全大检查及有关活动。 7、掌握使用安全奖励基金。

  第九条安保管理部工作职责:

  1、安保管理部是公司专职管理,处理日常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行政领导和其他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落实公司领导和安全委员会有关安全工作的指示和决议,并监督各有关部门和项目部、工地对各项规章制度的执行落实,负责制定本公司的安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和各项安全制度。

  2、采用多种形式做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均匀每人每年不少于150天深切工地现场,相识施工技术状况和参与施工员的业务技术水平和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推行安全、技术管理的先进经历。

  3、每个工地每月要组织一次安全大检查和经常深切施工现场举行安全检查,监督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履行有关安全制度情况,检查机械设备和安全办法的颐养使用情况,制止违章、违游记为,对不符合安全请求的隐患,提出整改看法,并催促施行。

  4、组织参加每月安全例会,参加工程开工、竣工总结会并做好各种安全会议和安全检查记录,建立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的技术档案,据实报告安全事故,按时填报各种安全报表。

  5、负责与上级有关安全部门联系,主动汇报本企业安全情况,执行安全部门发出的通知、通告、通报和要求,参加安全机关和上级有关机关组织的安全检查活动。

  6、参与本公司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对发生的事故主持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原因,找出教训,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同时制定预防措施及对保险公司的保险索赔工作。

  7、负责施工人员的安全技术管理,帮助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解决有关安全方面的技术疑难问题,制定施工人员培训计划,组织参与施工人员,业务技术的培训考核,提出对持证人员的调配、升除、奖罚意见。

  第十条各项目部安全领导小组安全工作职责:

  1、要认真宣传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落实国家关于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以及本企业制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规章制度,负责本工程安全生产、业务、技术研究。

  2、按照规定,设立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和兼职安全员,配合和支持管理机构开展工作,总结和推广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中的先进经验。

  3、认真抓好各施工班组的'各级安全岗位责任制,把安全措施、安全制度、安全请求认真落实到工作中去,在处理生产与安全的关系时,把安全放在首位。

  4、经常深切施工现场检查安全,整改隐患,千方百计根绝重大、恶性变乱的发生,解决安全生产中的一切问题,确保施工机械设备、车辆、安全办法、消防办法、救生等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一条各施工班组安全员工作职责:

  1、落实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负责本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和职业道德教育(包括新参加的施工人员、调换岗位人员进行业务研究和应变演活动)。

  2、保持现场会议制度,按施工班组、施工人员管理程序行使自己的职责,开好安全检查会,作好安全记录及展开好安全活动日,并做好各种会议记录。

  3、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正确处理好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安全事故,写出报告并按责任划分处理意见及安全部门的证明。

  4、随时向公司安保科反映安全生产情况,确保所有施工人员处于最佳状态,保障施工的安全。

  第十二条公司党支部安全职责:

  1、组织宣传和贯彻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目标政策和安全法规并监督行政认真履行和落实。

  2、把安全工作列为所有施工人员及全体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内容,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经常深入生产一线听取职工对安全生产的意见,并及时向行政所馈。

  3、在考察选拔干部时,把安全思想和安全工作实绩作为一项重要内容,配合行政把好安全生产的用人关。

  4、会同行政做好重大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总结事故教训,对事故责任者进行教育处理。

  5、参与企业重大安全措施、安全活动的研究决策,组织和支持开展各项安全活动。

  6、支持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正确行使安全一票否决。

  第十三条工会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党的安全生产目标、政策,采取多种形式对职工举行安全生产教育。

  2、检查、监督和反馈安全生产目标、政策、制度、规范和落实情况。

  3、认真抓好两个文明和班组建设,增强职工安全意识。

  4、按期召开职工代表大会或职代会联席会议,认真审议行政安全生产工作报告及有关安全规章制度。

  5、定期组织职工代表对公司各单位、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安全制度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并向公司行政或安全委员会提交书面意见,监督有关部门对安全隐患进行整改。

  6、组织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活动。

  7、按照XXX颂发的工会劳动保护监督检查三个《条例》的要求,组织安全生产的群众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团委安全工作职责:

  1、认真宣传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目标、政策。

  2、把安全工作纳入团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当好行政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3、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督促广大团员青年认真执行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参与青年安全技术培训的组织工作。

  5、组织广大团员青年积极参加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活动。

  第十五条财务部安全职责:

  1、在编制年度或季度财务计划时,视实际情况安全设施改造以及劳动保护等作出安排,并负责监督该项经费的落实使用。

  2、按规定提取安全奖励资金,并保证该资金的落实和使用。

  3、对计划外安全整改、安全活动资金要尽力保证。

  4、认真保管好各种票据和现金,防止遗失和盗窃。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14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指安全生产工作中的各责任主体所应履行的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安全生产责任制度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最基本的制度,国务院1963年发布的《关于加强企业生产中安全工作的几项规定》(简称'五项'规定)中就明确了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做了明确规定,确立了政府、生产经营单位或者负责管理公共设施及场所的单位、生产经营设备或者材料制造和供应者、业主负责人和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并明确规定各级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领导责任,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监督和管理。《安全生产法》对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均规定包括以下内容:

  1、生产经营单位应建立、健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安全生产法》第四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安全生产法》第五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入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3、从业人员要履行义务《安全生产法》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方面的`义务'。

  4、政府的责任是领导责任和协调、解决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安全生产法》第八条规定:'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支持、督促各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存在的重大问题应当及时予以协调、解决。'

  5、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国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6、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7、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国务院有关部门负责'在各目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8、地方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业管理责任

  《安全生产法》第九条规定,地方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对有关的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9、中介机构的责任是对自己提供的服务负责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二条规定:'承担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机构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资质条件,并对其作出的安全评价、认证、检测、检验的结果负责。'

  10、《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1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15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落实xxx迪盛番茄制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例会制度。

  第一条、公司每月月初(暂定为每月的一号)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车间每周周一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例会,班组每天上午交接班时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

  第二条、公司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各科室、车间负责人等,车间安全生产例会的参会对象为各生产班组值班班长。

  第三条、会议主要内容有:

  (一)传达贯彻上级及有关部门各种文件精神;通报分析安全生产形势,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制作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二)各科室、车间上报安全生产工作月总结(上月例会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总结,含采取措施、先进经验和典型做法等)。

  (三)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提出工作重点,安排下一步工作任务。

  第四条、参会人员须做到:

  (一)按时参加会议并汇报工作,同时上报主要工作任务情况的文字材料。

  1、汇报工作时间不超过5分钟;

  2、文字材料1000字以内。

  (二)认真听会并做好会议记录,备有安全生产工作专用记录本。

  (三)参会人员原则上不得请假,如有特殊情况,须向主管领导请假。

  第五条、遵守会议纪律

  (一)参会人员必须提前10分钟到场,不得迟到或早退;

  (二)开会时必须将手机设置为关机或震动状态:

  第六条、安全生产例会工作内容、完成任务情况、会议记录将列入年度考核内容,与相关人员绩效工资、奖金挂钩。

  第七条、本制度从制定之日起施行。

  一、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法令、政策和规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组织机构、岗位责任制及安全操作规程。对重大项目工程安装、检修时,要编制安全技术操作措施、计划,并严格贯彻执行。

  三、公司定期组织全面、系统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和隐患及时整改。

  四、在生产过程中发生的事故要组织人员进行抢救,召集有关人员召开事故分析会,分析事故原因,制定相应的防范措施。

  五、公司要坚持做好安全隐患排查工作,并做好记录,督促各单位落实整改。

  六、坚持搞好安全培训制度,职工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考试合格取得证书后,方可上岗。

  七、对重大危险源的工作场所,要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定期做好预案演练。

  八、生产现场要经常清扫,保持清洁,各种物件摆放要整齐有序。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11-11

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01-31

公司安全管理规章制度04-07

物业公司安全规章制度12-27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07-17

公司安全规章制度大全(15篇)05-16

公司规章制度06-13

公司的规章制度05-15

it公司规章制度04-0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