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必备)学校贫困学生帮扶计划方案5篇
人生天地之间,若白驹过隙,忽然而已,我们的工作又将在忙碌中充实着,在喜悦中收获着,我们要好好计划今后的学习,制定一份计划了。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贫困学生帮扶计划方案,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贫困学生帮扶计划方案1
一、具体目标任务
1.资助范围:对具有肃南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xx级的困难家庭子女进行学业资助(包括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子女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子女,“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
2.资助标准: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xx级新生一次性补助10000元;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xx级新生一次性补助8000元。
二、实施步骤及时间安排
(一)制定实施细则(20xx年5月中旬前)。团县委牵头研究制定《关于对城乡低保家庭子女普通高校入学进行资助的实施方案》。
(二)社会动员(20xx年5月至6月)。团县委牵头,各相关部门参与,通过传统主流媒体和新媒体平台向全社会广泛宣传省政府为民实事学生资助项目,让全社会知悉惠民政策,使政策入民心、暖民心。
(三)确定资助对象。按照普通高校本科和专科录取时间,对20xx级录取新生,按照资助标准分类分批进行统计确定。第一批统计对象(20xx年8月5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xx级新生。第二批统计对象(20xx年8月2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xx级新生。
三、责任分工
1.县教育局对具有肃南户籍且被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专科(高职高专)20xx级的学生数量及基本信息分批进行统计,审核确认后根据资助标准分类造册。
2.县民政局根据教育部门提供的新生名册,与享受城市低保全额保障家庭和农村低保一、二类保障家庭、“单人户”施保对象,特困人员、孤儿、事实无人抚养儿童信息进行比对,录取到普通高校本科的20xx级新生审核比对工作于8月10日前完成,录取到普通高校专科(高职高专)的.20xx级新生于8月25日前完成。
3.团县委根据同级民政部门提供的比对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名单逐级上报团省委汇总后,确定资助学生名单。
四、工作要求
(一)明确职责分工。为民实事学生资助项目由团县委牵头负责,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分工,落实责任,统筹实施项目。
(二)严格统计数据。县教育部门要结合普通高校录取时间,及时、准确统计入学新生名单,并报送至民政部门。民政部门对名单所列人员中符合资助条件的学生进行比对、审核、统计,要建立科学准确的比对工作机制。团县委要做好公示和把关,保证资助资金真正用到符合条件的学生身上。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学生资助政策的宣传工作,制定高效、覆盖面广、可行性高的宣传方案,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介,采取多种宣传形式,使这项惠民政策家喻户晓。同时,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及时回应社会关切问题。
学校贫困学生帮扶计划方案2
一、指导思想
按照“扶贫先扶智,阻断贫困代际传递”的要求,构建到校、到人的教育扶贫体系,落实多元教育扶持与资助政策,以资助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就学,帮扶贫困群众消除因学致贫,实现稳步脱贫为目的,开展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提升贫困家庭自我发展能力,从根本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二、基本原则
坚持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和公开公正,应补尽补的原则。
三、资助项目
(一)县助学补贴
1.资助对象及标准:资助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中接受普通高等教育全日制本科在校学生,每人每年3000元。资金从县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中列支。
2.申请、发放程序
(1)凡符合资助条件的贫困大学生,由本人填写《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申请表》(附件1)三份,提供户主及学生居民户口簿、学生本人身份证、高校学生证(新生凭高校录取通知书或电子学籍)、一卡通存折等证件到户籍所在的村委会申请,村委会进行初审,初审通过后留证件复印件。村委会在申请工作结束后,将拟受助人员名单在本村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公示无异议后,交乡镇扶贫部门进行复核,乡镇复核后,将拟受助人员名单位在本乡镇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
(2)乡镇审核、公示结束后,将《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附件2)及学生申请材料等资料上报县教育局。县教育局审批结束后,向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提出补助资金申请并提供受助人员名单,资金拨付到位后由县教育部门10日内通过“一卡通打卡”方式发放到户。
3.时间节点:
学生申请时间:8月1日—8月31日
乡、村审核时间:9月1日—9月10日
县教育局审批时间:9月15日之前
打卡发放时间:分批打卡发放,在9月20日之前结束。
4.其他要求:县助学补贴发放工作结束后,县扶贫办、教育局要及时总结,并于10月30日前将总结和《阜南县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助学补贴花名册》上报到市扶贫办和市教育局。
(二)国家助学金
1.资助对象及标准:国家助学金用于资助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资助面约为全国全日制普通高校本专科(含高职、第二学士学位)在校学生总数的20%,平均资助标准为每生每年3000元,可分设2-3档。
2.申请、发放程序:国家助学金由高校负责组织实施,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向就读大学申请,经审核、公示后,由高校进行发放。
(三)生源地助学贷款
1.资助对象及内容: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普通高校新生和在校生(以下简称学生)发放的`,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向阜南县学生资助管理中心申请办理的,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支付在校学习期间所需的学费、住宿费的助学贷款。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不需要担保和抵押,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2.贷款政策
(1)贷款额度。全日制普通本专科学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8000元,且不低于1000元。年度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低于8000元的,贷款额度可按照学费和住宿费标准总和确定。
(2)贷款利息。借款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利息由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贷款本金和利息由学生和共同借款人共同负担。
3.受理时间、程序及部门
(1)现场受理时间:一般为8月1日至9月15日(正常工作日)。
(2)学生持本人签字的《申请表》、高校新生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所在乡镇(街道)扶贫部门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及共同借款人双方身份证、户口簿到阜南县教育局办理。
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首次贷款和续贷学生无需进行资格认定(不需开具家庭贫困证明),凭《扶贫手册》可直接优先办理。
(四)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
1.资助对象及标准: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助普通高中应届毕业生中参加高考并被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作为赴校交通费及短期生活费。资助标准为省内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500元,省外院校录取的新生每人1000元。为贯彻落实《中共安徽省委安徽省人民政府关于坚决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精神》,切实做好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工作,20xx年新生入学资助项目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建档立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全覆盖。扩面后资助资金不足部分由受助学生就读普通高中学校通过校内资助资金解决。
2.资助申请程序: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向学校提交《家庭经济困难大学新生入学资助项目申请表》,县教育局对学校报来的拟受助人员组织评审。并将评审结果在本级进行不少于5天的公示。公示无异后,受资助学生凭录取通知书(核查原件后留存复印件),在《普通高校家庭经济困难新生入学资助项目资金发放签领表》中签名领取资助资金。
(五)贫困家庭子女接受中等、高等职业教育扶持
1.扶持对象及标准。扶持对象为子女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含普通中专、成人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高等职业教育的经精准识别进入最新一轮建档立卡数据库的贫困家庭。符合条件的贫困学生无论在何地就读,均可在户籍所在地申请扶贫助学补助,申请成功后,每生每年3000元左右的标准补助,补助资金通过一卡通(一折通)直接补给贫困家庭。
2.申请、发放程序。
(1)上网申报。职业教育补助一律通过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进行申报。符合条件的学生可通过手机安装“雨露百事通”APP按提示填报,或登录国务院扶贫办雨露计划网站(实名注册提交申请。贫困家庭没有条件通过网络申报的,乡镇扶贫部门、教育部门、驻村干部和帮扶责任人在征得贫困家庭同意后,提供及时帮助和服务。
(2)系统审核。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与国务院扶贫办建档立卡系统和教育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中、高等职业教育学籍管理系统自动比对,判断申报者是否来自贫困家庭和在校学生。
(3)公示监督。审核通过的拟补助扶贫对象名单及相关信息在贫困家庭所在行政村进行公示,接受村民监督。公示现场拍摄照片,上传管理服务系统留存。对群众举报的不符合条件的补助对象,经查实后由县级扶贫部门核准后取消补助对象资格。由于信息填报不完整、返贫人口尚未纳入信息系统等原因,未通过网上审核,而又确实符合补助条件的贫困家庭,经县级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审核确认后给予补助。具体认定标准、工作流程和操作方法由县级扶贫办实施。
(4)资金发放。由县扶贫办将经过确认的补助对象名单交同级财政局,由财政局负责将补助资金发放到贫困家庭的一卡通账户。
3.时间安排。每年分春秋两季报,具体时间为全国雨露计划信息管理服务系统开放后,由县扶贫办通知各乡镇。
四、工作要求
1.各地要将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政策行进广泛宣传,努力做到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喻户晓。结合本地本单位工作实际,把握工作流程,全面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资助工作。
2.县教育局要结合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在校受资助情况,加强与高校沟通,协调高校做好对本地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的资助工作。
3.各地要监督乡、村按年度做好各级各类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受资助情况统计,做好资助帮扶措施和成效记录工作,并在县教育局、县扶贫办备案。
学校贫困学生帮扶计划方案3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的决定》(辽委发〔20xx〕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市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更好发挥教育在扶贫中的重要作用,实现“不让一名学生因家庭贫困而失学”的教育精准扶贫工作目标,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围绕省市制定的“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基本方略,聚焦贫困人口对接受教育最迫切、最关键、最突出的困难和问题,找准突破口,切实保障中小学贫困学生平等接受教育,提高贫困人口基本素质和自我发展能力,加快贫困人口脱贫致富步伐,充分发挥教育强民、技能富民、资助惠民的作用。
二、工作目标
根据我市脱贫攻坚总体规划,67个市直部门广大党员、干部对904名中小学贫困学生进行结对帮扶。打造全市合力脱贫攻坚的大格局,形成全社会关注教育扶贫、关注贫困学生的浓厚氛围。
三、帮扶对象
全市在校的小学、初中、高中(中职)贫困学生。
四、帮扶内容
激励和引导市直部门党员、干部为贫困学生家庭办实事、解难事,开展送惠民政策、送贴心服务、送爱心款物“三送”行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具体要做到“五个一”,即:3名党员、干部最少结对帮扶1户贫困学生家庭;对结对帮扶对象,党员、干部每月电话联系1次以上;每季度上门服务1次以上;每年给予一定的资金或物资扶持;每年至少解决1个以上具体问题。
五、实施步骤
(一)确定帮扶对象。4月20日前,市教育局根据《市直部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任务分解表》(附件1)向市直部门提供相关学校贫困学生名单及情况,市直各部门要组织党员、干部认领确定帮扶对象。
(二)及时报到对接。5月20日前,各部门、各单位组织党员、干部走访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并填写《市直部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情况登记表》(附件2),于5月28日前报市扶贫办。
(三)制定帮扶计划。5月30日前,党员、干部针对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状况和需求,在对贫困学生家庭“三清”(家庭情况清、致贫原因清、帮扶需求清)的基础上制定帮扶计划。帮扶计划应因户制宜,一户一策。对于帮扶难度较大的家庭,党员领导干部带头实行“多帮一”。
(四)深入结对帮扶。党员、干部要根据帮扶家庭的`具体情况,协调有关部门,切实将各项保障政策和救助措施落实到帮扶家庭,保障好基本生活;积极帮助贫困学生家庭成员就业、创业。
(五)总结上报情况。各部门、各单位对照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计划,认真总结帮扶工作情况,于12月10日前将开展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总结及活动图片上报市扶贫办。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开展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不仅是当前解决贫困学生及其家庭具体困难的一项民心工程,也是维护社会稳定、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一项重要举措。党员、干部要充分认识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工作的重要意义,认真帮助贫困学生和学生家庭解决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引导他们增强自立意识,努力寻找解困出路,尽快脱贫致富。
(二)强化联系沟通。党员、干部要详细了解联系对象的住址、家庭成员、就业、生活等方面的情况,并将本人的单位职务、联系方式告知帮扶对象。党员、干部与帮扶对象保持经常联系,通过电话、网络、上门走访等多种形式,听取意见建议,增进与帮扶对象的感情,做到有事帮把忙、无事拉家常。每次联系帮扶情况及时在《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工作记录表》(附件3)上进行登记。
(三)切实帮解难题。广大党员、干部要紧紧依靠联点村(社区)党组织开展工作,把握好指导、协调、服务的角色定位,要深入了解贫困学生家庭真实情况,切忌走过场、搞形式主义。根据帮扶对象的具体情况,突出重点,为他们办实事、解难事,促进贫困学生生存有保障,生活有尊严,发展有基础。
(四)强化组织领导。各单位成立党员、干部结对帮扶贫困学生家庭活动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副职领导任副组长,所有党员干部任成员,任命一名联络员,具体负责对市扶贫办联络工作。
学校贫困学生帮扶计划方案4
一、指导思想
为贯彻落实学校党委“一四”战略目标,全面提升教育教学质量,强化教师与学生、学生与学生之间的交流、指导,依据学校教务处《关于对学习困难学生进行帮扶的通知》(湘一师教通〔20xx〕101号),制定本方案。
二、帮扶对象与帮扶人员
帮扶对象:每学期补考后有一门及以上课程学习困难的学生。
帮扶人员:相关课程教师、辅导员、班导师、教师党员作为帮扶教师。有较好学习基础、能承担公共课或专业课帮扶的同级或高年级学生、学生党员作为朋辈帮扶。
三、帮扶策略
1.学院成立专门的学习帮扶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全面的学习帮扶工作。具体帮扶领导小组成员如下:
组长:刘立勇满君丰
副组长:何向阳陈奕
成员:岳珂娟张燕丽黄悦王玉辉曾玢石
2.依据专业差别,分别为帮扶对象指定帮扶教师和朋辈帮扶,为学习困难学生提供一对一帮扶辅导。优先安排院领导、中共党员作为帮扶人员,了解被帮扶对象的`学习情况、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学习帮扶。具体帮扶对象安排表见附录。
3.对教师帮扶过程进行定期检查。每学期期初、期中和期末分别对教师帮扶情况和相关记录情况进行检查,对于帮扶效果好的教师进行表扬和奖励,并在评优评先时优先考虑。对于帮扶效果差的老师提出批评。
4.帮扶人需要从知识内容、学习方法、学习态度等方面进行帮扶,采取多帮助、多鼓励方式,并做好帮扶工作记录。
5.系统安排学生辅导答疑时间。要求各教学系制定学生学习辅导时间值班表,每个任课教师至少在每个星期需要值班半天,为学生学习提供辅导答疑服务。
6.建立家校联系机制。在每个学习期末考试结束后,学工办将学生挂科情况及时通知给家长,对于学习状态不好的学生及时与家长联系,提升家校协同育人机制。
学校贫困学生帮扶计划方案5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总体部署,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龄人口为主要对象,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为延伸,提升贫困家庭劳动力素质,提高贫困家庭脱贫能力,让教育成就更多孩子和家庭的梦想,从源头上阻断贫困代际传递,为圆满完成全市脱贫攻坚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二)目标任务:到20xx年,贫困地区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5%以上,学前三年教育毛入园率达到80%以上,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80%以上。到20xx年,普及学前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办学水平进一步提升。
改善薄弱学校办学条件、加快普及学前教育、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等措施,提高贫困地区和贫困村教育普及程度和办学质量,提高贫困人口的基本素质,阻断贫困代际传递。
实施城乡学校结对帮扶,实现义务教育城乡、区域和校际间优资教育资源共享。
完善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实现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资助全覆盖。
以提高就业致富能力为重点,实现建档立卡家庭困难学生接受中等职业教育机会全覆盖。
构建关爱服务体系,实现建档立卡家庭留守儿童关爱全覆盖。
二、基本原则
坚持以人为本。围绕“人人受教育,个个有技能,家家能致富”的要求,全面落实各项教育惠民政策,着力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教育问题。
坚持精准施策。按照定点、定向的原则,对接建档立卡的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因地制宜,因校谋划,因生施策,确保扶持到校、资助到生、全面覆盖。
坚持改革驱动。针对制约贫困地区教育发展的瓶颈因素和关键领域,在教育扶贫工作推进机制、资源配置方式、人才培养模式等方面深化改革,着力破除制约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
三、工作措施
根据省市扶贫工作部署要求,对确定的451个省、市级贫困村进行全面摸底,梳理贫困村教育需求,托清底数,列出清单,建立台账,制定计划,精准扶贫。重点实施十大行动,力争20xx-20xx年基本完成工作任务,20xx年进行扫尾和验收工作。
(一)贫困村学前教育普及行动
1.加大贫困村幼儿园建设力度。20xx年—20xx年新建和改扩建贫困村幼儿园23个,其中,新建幼儿园12个,改扩建幼儿园11个。实现贫困村公共学前教育资源全覆盖,提高贫困村公共学前教育资源覆盖率和适龄儿童入园率。20xx年,新建、改扩建8所幼儿园,新增幼儿学位770个;20xx年,新建、改扩建15所幼儿园,新增幼儿学位1480个;20xx年,完成幼儿园建设收尾工作,新建幼儿园全部投入使用。
2.改善幼儿园办园条件。按照《山东省幼儿园基本办园条件标准(试行)》要求,对现有贫困村幼儿园进行全面彻底排查,对存在危房和达不到相应建设标准的幼儿园,分期分批进行改造,按要求加固改造或拆除重建,彻底消除危房和各种安全隐患。配足配齐幼儿园办公设备、玩教具及图书等,改善办园条件,满足保教活动需求。
3.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按照《幼儿园工作规程》《3-6岁儿童学习和发展指南》《山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幼儿园一日活动的指导意见》等,加强对贫困村幼儿园的指导,提高幼儿园办园水平和保教质量,使适龄儿童接受有质量的学前教育,促进教育起点公平。
责任科室、单位:基教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二)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行动
按照“抓统筹、保基本、促全面”的原则,科学制定“全面改薄”工作实施方案,将“全面改薄”与解决大班额统筹实施,力争实现所有改薄项目20xx年底前全部开工,20xx年底前全部完成。20xx—20xx年总规划投入资金6.71亿元,其中校园建设类资金5.37亿元,设备购置类资金1.34亿元;规划建设校舍38.04万平方米,室外运动场地25万平方米。同时对贫困村中有改薄需求的30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重点予以扶持。
责任科室、单位:计财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三)贫困家庭学生资助行动
对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实行资助全覆盖。会同相关部门健全完善资助政策体系,完成与扶贫部门基础数据互通共享,狠抓贯彻落实和管理服务,力争20xx年完成构建覆盖各教育阶段的精准资助体系。
20xx年起,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适龄儿童学前教育保教费,并优先发放学前教育政府助学金。免除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普通高中学生学杂费,并优先发放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在全部免除中等职业学校全日制在校生学费的基础上,对建档立卡的贫困家庭在校中职生优先发放国家助学金。对升入市属高校的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按“绿色通道”办理入学手续,优先发放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并贴息,优先发放国家助学金,优先安排勤工助学岗位。对升入市外高校的我市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大学生,优先发放国家信用助学贷款并贴息。20xx年,扩大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范围,由15%扩大至30%,确保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学生全覆盖。20xx年,由市教育局牵头对各县市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项目进展情况、政策落实情况、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和绩效评估,进一步完善资助措施,巩固资助成效,确保对各学段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全覆盖的目标如期完成。
责任科室、单位:学生资助中心,各县市区教育局
(四)乡村教师支持行动
实施乡村教师支持计划,加强乡村和贫困地区教师队伍建设,加大对乡村和贫困地区教师培养培训力度,促进乡村和贫困地区教师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1.强化短缺学科教师补充。落实中小学编制政策规定,按新标准及时核定达不到标准班额的村小学、教学点教师编制。中小学有空编的县(市、区)做到“有编即补”,满编超编的按照“退补相当”的原则建立临时周转编制专户予以补充短缺学科教师。
2.开展教师交流轮岗工作。加快推进“县管校聘”管理体制改革和校长教师交流轮岗工作,推动城镇学校教师到乡村学校交流轮岗,乡镇中心学校教师向村小学、教学点交流轮岗。将新招聘的教师70%以上安排到乡村学校任教。将省下达的“三区”支教初中小学教师指标安排到乡村和贫困地区学校。尽可能多的安排大学生到乡村贫困地区实习支教。
3.加大对贫困村贫困地区教师培训力度。加强乡村学校音体美等紧缺学科教师培训。实施中华传统文化乡村教师公益培训计划。实施送教下乡培训计划,组织名师、名校长、特级教师等参加的送教下乡培训团,采取送教下乡、送培上门形式,对乡村中小学校长和教师进行培训。加大乡村教师教育信息技术应用能力培训力度。建立城乡学校发展共同体,城镇学校和乡村学校采取多种形式,共享校本培训。
责任科室、单位:人事科、师训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五)职业教育精准扶贫行动
以“培养一个学生,脱贫一个家庭”为目标,着力培养专业技能型人才,带动贫困家庭脱贫致富。20xx-20xx年,全市每年完成各类职业培训3万人次,各职业学校每年举办1-2次主要面向贫困生的招聘活动。
1.实施智力扶贫。对农村和城市贫困家庭有学习意愿的初中毕业生做到应招尽招,加大对未升学高中毕业生的招生力度。对职业学校家庭贫困学生实施“定向招生、订单培养、精准脱贫”,开通“入学、就业”直通车。落实中职学生免学费和助学金政策,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建立就业档案,开展“一对一”个性化帮扶。组织专场招聘活动,优先推荐农村贫困毕业生就业。
2.实施技能扶贫。拓展职业教育的社会培训功能,加强社区各类教育文化资源的统筹,构建城乡社区教育网络。面向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等各类劳动者开展多种形式的就业技能培训,推动发展以需定培、以培供需、定向输出的订单培训。开展多种形式的创业培训,鼓励有创业要求和培训愿望、具备一定创业条件的农村各类劳动者参加培训,提高受培训者的创业能力。
责任科室、单位:职成教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六)农村留守儿童关爱行动
全面摸清农村留守儿童现状,全面建立留守儿童档案,加强农村留守儿童、特别是贫困村留守儿童的关爱服务体系建设,使他们进得来、留得住、学得好。
1.建立完善留守儿童情况登记上报制度。以农村中小学、幼儿园为单位,在每学期开学两周内完成信息统计上报工作。在全面填报的基础上,摸清各贫困村留守儿童的情况,为每个留守儿童建立专门档案,做到“一人一案”。
2.加强留守儿童关爱体系建设。各中小学、幼儿园要根据各自实际,制定本校(园)切实可行的留守儿童关爱工作方案,要成立学校(幼儿园)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的关爱机构,制定富有个性的关爱“套餐”,广泛开展“师生结对子”、“生生手拉手”等活动。
3.加强对监护人的培训和指导。充分运用家长会、家长学校、家长委员会、家访和“家长开放日”等形式,开展家庭教育宣传,普及家庭教育知识,推广家庭教育经验。
责任科室、单位:基教科,各县市区教育局
(七)义务教育学校结对帮扶行动
组织引导城镇优质中小学与贫困村中小学开展结对帮扶、联建共建。20xx年4月前各县市区确定城镇与乡村1对1帮扶学校和具体帮扶形式、内容并组织实施,帮扶活动在市域内全部推开,与贫困村中小学结对率达到100%;20xx年,各项帮扶工作深入开展,取得明显成效,被帮扶学校整体办学水平显著提高。
1.教育教学帮扶。实施联合教研制度,统筹联合组织教研科研活动,开展“基于云平台、同步大教研”活动,逐步实现现结对帮扶学校优秀课程资源共建共享。
2.学校管理帮扶。实施管理人员挂职交流活动,指导受援学校建立健全现代学校管理制度,建设学校章程,制定发展规划,明确发展定位、办学方向、培养目标。
3.教师发展帮扶。建立教师交流机制,帮助受援校制定教师队伍建设发展规划,联合培养学科带头人和学术带头人,联合开展课题研究,共建教学团队和名师工作室,开展优质课、创新课送教下乡活动。
4.教学装备帮扶。根据办学实际,向受援校捐赠本校更新换代的信息技术设备、实验设备、教学仪器和图书资料等,向受援学校学生开放图书馆、功能教室、运动场所、校内外实践活动基地等教育教学资源,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
责任科室、单位:基础教研室、教科所,各县市区教育局
(八)薄弱学校信息化帮扶行动
督促县市区多方面筹集资金,增加学校出口带宽。开展专题培训,提高师生获取信息、利用信息的能力,提高贫困区域学校师生的信息化素养。广泛开展专递课堂、城乡同步课堂等活动,让农村薄弱学校和教学点孩子公平享受优质教育资源。20xx年完成增加学校出口带宽任务,同时开展专项培训、应用工作。20xx年组织专项督查,查缺补漏,确保工作准确到位。
责任科室、单位:条装办,各县市区教育局
(九)东平库区移民教育扶助行动
完善东平湖库区移民社区教育资源配置;定期举办移民培训,全面提高库区移民创业致富能力。20xx年,完成州城街道第二中学学生宿舍楼、老湖镇王台小学综合楼、斑鸠店镇西堂子小学综合楼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各类移民培训1000人次;年内为东平库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争取专项资金1200万元。20xx年,完成旧县乡中学学生宿舍楼、新湖镇中学学生宿舍楼项目主体建设;完成各类移民培训1000人次;年内为东平库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争取专项资金1200万元。
责任科室、单位:计财科,东平县教育局
(十)教育志愿者服务行动
1.建立教育系统志愿扶贫服务网络。拓展泰安市学生成长服务中心服务功能,针对家庭贫困学生、农村留守儿童提供综合性、一站式、个性化服务,实现上下一体、横向贯通,构建起市县乡校四级教育系统志愿扶贫服务网络。
2.开展教育下乡惠民活动。以贫困村的学校、学生和家庭需求为导向,开通“教育惠民大篷车”,做到每年开展活动达20场,预计受益学校达20所;开展“泰山公益大讲堂”系列公益讲座,每年开办20场;成立“手拉手·齐步走”学生志愿帮扶学院,结扶贫对子,精准帮扶所有贫困村的贫困学生;开展“名师义教”活动,在全市设立100个公益辅导站、提供100项辅导内容,建成100个名师“微”工作室;开展“泰山家长义教”志愿服务活动,为贫困学校提供艺术、科技等9大系列百余种课程资源。
责任科室、单位:团委,各县市区教育局
四、组织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坚持市级统筹、县抓落实,建立市、县(市区)、乡(镇)、学校四级联动的工作机制。成立由张勇华同志任组长,鞠允平同志任副组长,局有关科室参加的.教育扶贫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指导全市教育扶贫工作。各县市区教育局要成立相应领导小组和工作队伍,主要领导负总责;积极争取党委政府的重视和支持,主动加强与同级扶贫办的沟通,会同有关部门,定期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形成推进合力。
责任科室:办公室、各教育扶贫项目牵头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二)强化经费保障。坚持把教育扶贫摆在教育资源配置的战略优先地位,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加大贫困地区教育扶贫投入力度。加强教育扶贫项目与资金、预算绩效管理,开展教育扶贫经费绩效考评,提高资金效益。对弄虚作假、套取骗取或违规使用扶贫资金的,严肃依法依规处理。
责任科室:计财科、各教育扶贫项目牵头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三)强化考核评估。建立“乡镇自查、县级复查、市级考评”的教育精准扶贫检查制度。县市区教育局在学校、乡镇自查基础上,对所有扶贫项目进行检查;市教育局根据各县市区复查情况进行考评。
责任科室:办公室、各教育扶贫项目牵头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四)强化动态扶贫。建立动态扶贫台账,细化贫困村教育扶贫需求,对经帮扶脱贫的对象实行跟踪服务,对随时产生的新贫困对象及时纳入台账进行精准施策帮扶。建立完善信息沟通机制,各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月调度、季汇总、半年通报”的要求,及时将贫困村教育扶贫需求和扶贫工作开展情况报市教育局。
责任科室:办公室、各教育扶贫项目牵头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五)强化舆论宣传。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加大宣传力度,着力宣传中央、省委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总体部署,着力宣传教育扶贫的政策措施;着力培树和宣传推进教育扶贫中的先进典型和典型案例,进一步凝聚力量、激发热情、增强信心,形成人人知晓教育扶贫、人人支持教育扶贫的良好氛围。
责任科室:办公室、各教育扶贫项目牵头科室,各县市区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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