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产品采购合同

时间:2024-05-27 10:29:50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产品采购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合同的用途越来越广泛,合同能够促使双方正确行使权力,严格履行义务。那么大家知道合同的格式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产品采购合同,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产品采购合同

产品采购合同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为了做好学校食堂大米的正常供应,甲方决定向乙方购买优质大米,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合同签订生效后一周内商家应组织产品的供应。

  3、合同到期后,双方无异议,继续签订合同,直至终止。

  二、价格制定

  以中标价为单价,供货期间若市场价格有变动,每月根据__市物价局或__省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网当月公布的三种价格较稳定的大米(暂定为早灿米、晚灿米、晚米)平均价,计算出期间的差额比率,以此确定大米的价格。

  每月结算的大米价格以__市物价局或__省农产品价格信息服务网于每月____日之前公布的价格信息为准。

  当物价局公布的大米价格发生变化时,如变化幅度不超过0、02元,则按照原价格计算。如变化幅度超过0、02元,则根据物价局公布的价格提高或降低结算价格。大米投标价含运输、搬运及税收等费用。

  三、供货量及付款结算方式

  乙方在时间期限内保证按商定价格提供优质大米给甲方,并用国家规定的粮食专用发票结算,每斤大米提供:__大学校内单价为人民币___元。__大学__校区单价为人民币___元。每月结算的大米价格以__市物价局于每月____日之前公布的价格信息为准。采取每月月底结账,下月转账付款的方式。

  四、运输地点和数量

  1、地点:_____________大学_________部各餐厅或_______________校区各餐厅,并按要求搬到餐厅指定位置。当天送达指定地点。

  2、数量:_______吨左右起运。

  五、大米质量和重量要求

  1、大米质量须严格按照中标时所送样品供应。

  2、大米质量应符合餐厅和师生用餐要求。

  3、使用无毒卫生编织袋包装,净重25公斤/袋。包装袋上要求加印质量安全标志“QS”。

  4、大米的重量应足斤足两,每包大米重量正常误差必须低于0。2%。若经我方抽查发现有短斤缺两或破包、受潮等现象,将给予整批大米退回。

  5、大米质量和重量等应符合其他相关要求。

  以上大米质量和重量等相关方面未达到要求者,应无条件退回,所产生的一切费用由供货商自理,并及时按要求更换大米。若被退回次数达三次,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另寻供货商。

  六、验收和抽查

  1、验收:餐厅经理在大米送达时,应协同餐厅仓管员、蒸饭师对大米的逐批质量和重量依据中标评判标准进行评定和验收,并签署验收意见和记录评定参数。

  2、饮食中心办公室组织相关人员参照中标样品对餐厅大米质量和重量进行不定期抽查。

  七、双方的权利与责任

  1、甲方有权检查监督乙方的供货质量情况,维护学校、中心、师生的权益。

  2、若乙方违约或无法提供大米,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直接从候备大米供应商家当中按顺序确定新的`供货商,并报上级部门审批。

  3、甲方应在协议签定后,根据乙方实际供货量按月结算款项,于次月以转帐方式付款。

  4、乙方应按甲方各餐厅的要求准时运至指定位置供货,若有质量问题应立即更换。

  5、乙方应遵照国家、地方的有关法规,结合自身的行业规范,出示相应的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等证件,并提供复印件。

  八、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若有违反本协议的约定、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对方有权要求违反方给予一定经济赔偿,并责令违反方限期解决或整改,逾期未解决或整改的,经济受损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2、甲乙双方任何一方若无法律依据而提前终止协议的,违约方应赔偿对方5%(按月总数量应付款的金额计算)的违约金。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应给予相应损失的经济赔偿。

  九、附则

  1、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商定。

  2、本合同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___年____月____日

  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采购合同2

  供方: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

  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保证购销合同的严肃执行,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合同签订后,双方须严肃履行。如一方确因发生《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第二十七条所规定的情况,需要变更或解除合同的,须于合同到期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向对方提出(含合同变更手续)。对方应在接到通知后十五天内书面(或电报)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因变更或解除合同使一方遭受损失的,由责任方赔偿。在新协议未达成前,原具体合同仍然有效。

  第三条购销合同的商品价格,必须遵守国家有关物价管理的规定。商品价格双方协商优惠办法或协商订价。在合同规定的交(提)货期限内,如遇国家或地方行政部门调整价格,要以书面通知需方,以便作为交货时(指运出)作价依据。逾期交货的,如遇价格上调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的,遇价格上调时,按新价执行,遇价格下调时,按原价执行。由于调整价格而发生的差价,购销双方另行结算。

  第四条销售指标;年销售500万,第一期预付款100万,三个月内提清货物扣3%,不提清没有扣点,以后每月平均销售万。完成销售指标的扣5%。

  第五条商品质量,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的,按国家标准或专业标准执行;无上述标准的,按生产厂的企业标准执行;无生产厂企业标准的,由双方协商确定。供方应认真检验,严格把关,以保证商品质量。如果商品质量不符合标准,一般情况应允许退货。如属特殊情况,供需双方可协调解决。

  第六条商品包装必须牢固,供方应保障商品在运输途中的安全。需方对商品包装有特殊要求,双方应在具体合同中注明,增加的包装费用由需方负担。

  第七条执行合同的'交货日期,以供方开单日为准。由工厂直接送车站、码头的商品,以工厂交货日为准。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十天内和交货日期终了后十五天内开单供应的,不作为提前或逾期交货。需方要求分批交货的,供方认可后。予以分批均衡。受交通运输影响造成延期或需方要求暂缓发货不超过三天,不作迟延履行合同处理。

  第八条供方发永康到义乌的货,承运费由供方负责。

  第九条商品从取得发运证明时起,所有权即转移至需方。在运输途中发生的丢失、短少、残损等事故,由需方负责向承运部门或保险公司索赔,非因供方过错,不可向供方提出索赔。但供方应积极提供有关资料,并协助需方索赔。需方在接收商品时,必须派人到现场监卸,清点大件,检查包装。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当地承运部门索取规定的记录和证明,立即详细检查,并在收到货物后三天内向有关责任方提出索赔。责任属于供方的,需方应在收到该批货物后十天内,向供方提出索赔,逾期不提,视为验收无误。供方应在接到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查明情况,给予答复。逾期不答复,视作认赔。若因有关单据未能随货同行,货到后,需方应先向承运部门具结接收,同是立即通知供方,供方在接到通知后十日内答复;属于多发、错(串)运商品,需方不得自行动用,并做好详细记录,妥为保管,收货后十日内通知供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方负担。

  第十条商品外包装完整,拆包发现溢缺、残损、串错和商品质量等问题,需方应在货到十天内(单个商品价值在2千元以上的在十五天内),向供方提出查询;发现商品霉烂变质,应在收到货物后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均视为验收无误。需方在收货时发现差错(如错发、多发部分)、无合同、严重质量问题等情况,属于供方责任,需要退货时,应在收货后十天内通知供方,逾期则供方可不受理;同时需方也不得擅自退货或将商品运回供方。供方在收到通知后十五天内应予答复并提出处理意见。逾期不答复,需方可视为同意退货。凡逾期退货以及不属于供方责任的退货,其损失均由需方负担。

  第十一条货款结算方式,采用以下第2种方式

  (1、托收承付;2、款到发货;3、银行汇票;4、商业汇票。)

  第十二条一方违反合同应负违约责任,向对方支付违约金。由于违约给对方造成的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还应进行赔偿,补偿违约金不足部分。对方要求继续履行合同的,应继续履行!。

  1、供方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向需方偿付违约金。一般商品的违约金为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但需方有特定要求的商品的违约金为货款总值的30%(10%—30%之间确定)。

  2、供方逾期交货,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需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

  3、供方提前交货或多交、错发货而造成的需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费用,应由供方负担。

  5、需方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逾期付款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供方偿付逾期提货、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6、需方承担因提供给供方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等有误而造成的一切损失;承担供方或运输部门因处理需方提出的错误异议而支付的一切费用;承担代供方保管的商品保管不善所造成的损失。违约金、赔偿金、保管费用应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发货物或拒付货款来充抵。

  第十三条供、需双方履行合同,发生纠纷时,应本着顾全大局、相互谅解的精神,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按《商业部门经济纠纷调解暂行规定》向有关商业经济纠纷调解机构申请调解,也可向经济合同仲裁机关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本总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本总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章后生效。有效期限为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期满双方如无异议,合同自动延长一年。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本合同,须在期满前一个月以书面通知对方。但本总合同有效期内所签订的具体购销分合同仍求本总合同办理。本总合同及其附件凡涉及日期的,按收件人签收日期和邮局戳记日期为准。时间期限的计算均包括本数在内。

  供方盖章:______________需方盖章: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帐号: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

  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电报挂号: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产品采购合同3

  买方:(以下简称甲方)

  卖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规,买方委托卖方承担空调设备供货、安装、调试和开通等工作,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力、义务和法律责任,经协商一致,签定合同内容如下:

  一、产品供货及设备安装价格

  注:(1)产品价格指供货范围内的主机和附件价格;

  (2)产品价格中含有产品包装费、保险费、运输费、装卸费、搬运费、保管费及利润、税金等。

  (3)采用R410a新环保冷媒,所有室内机均标配冷凝水提升泵,扬程600MM。

  注:(1)综合单价中包括设备吊装、安装就位、二次搬运、安装辅材、人工及机械等费用;不含空调设备价格。

  (2)安装总价中包含冷媒铜管、电气材料、制冷剂(R410a)、冷凝水管(给水PVC)、风管和风口、橡塑保温材料、金属吊支架等安装项目的主材费、安装费(含辅材、人工及机械费)、系统调试费、验收费、综合费率、利润、税金及现场施工中可能发生的一切费用。

  (3)相关配合费包括设计出图费、总包管理费和其他相关单位的配合费。(未谈是否含配合费)

  二、总价合同及其调整方式

  本合同总价为 元整(¥.00 元),其中设备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安装总价为人民币 元整(¥.00 元)。

  本合同总价是指在招标时提供的建筑平面图纸范围内的空调设备及其安装总价,除发生下列情况按合同已有单价或买方签证调整外,其他一律不得调整:

  (1)工程建筑设计作重大修改,而引起户型及套数的变动;

  (2)因买方原因对原空调设计方案作出较大调整,但不包括因卖方空调选型和配置容量不当而引起的调整;

  (3)因设计变更引起工程量和费用变化的计算方法:若本合同中有相同型号规格的产品,设备及材料价格按本合同单价进行调整;本合同无相同型号规格的,设备及材料价格须由买方签证认可,安装费用可根据本合同中相同户型的综合单价进行结算。

  三、付款方式和工期要求

  付款方式

  (1)设备款: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买方向卖方支付货款总额的%作为预付款;全部设备到货,经过到货验收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实到设备货款总额的%;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和验收合格,竣工资料提供齐全,并经结算及交付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货款总额的%;余款5%在产品保修期满并经大楼物业管理部门书面确认产品运行正常无缺陷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发票应随付款进度及时提供。

  (2)安装款:安装单位进场后10个工作日支付安装费总额的50%,工程安装施工全部完成并经买方及有关部门验收合格,竣工资料齐全,并经结算及交付使用后10个工作日内支付安装费总额的45%,余款5%在产品保修期满后并经大楼物业管理部门书面确认产品运行正常无缺陷后10个工作日内无息付清。

  工期要求200 年 月 日前完成空调系统安装、调试、试运行并通过验收。

  四、质量要求和技术标准

  卖方提供的空调产品及部件必须是全新、未使用过的,产品必须是中国检验合格、并准许在杭州使用的产品。

  卖方须保证用先进的技术、优质的材料和零部件、一流的工艺、严格的质量管理为买方提供性能先进、质量上乘、外表美观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及性能要求的产品。

  本合同中的产品必须符合上海大金空调产品出厂质量标准、国家及有关部门颁布的空调设备和家用电器国家或行业标准。

  卖方须对一切可能的知识产权侵权指控负责。

  管道穿墙机械转孔及套管、预留洞移位及修补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五、产品包装及运输

  为了保证设备在长途运输和装卸过程中的安全,产品包装应符合国家或行业(部)标准规定,每一包装箱内必须附有装箱清单。

  货物由于包装不善或在装卸、运输途中发生锈腐、损坏或短缺,由卖方承担一切责任。

  卖方保证在确认货物因装卸、运输中发生损坏或短缺后,尽快给予调换、修复和补齐缺件,至买方满意为止。无论造成缺损的'原因如何,都不能以办理索赔为由而拖延供货。

  卖方在设备发运前15天将准备的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包装箱件数、尺寸、重量及存储条件等以传真的形式通知买方,以便安排存放地点。

  六、供货时间及交货地点

  供货时间:以买方书面通知时间为准。买方如变更供货时间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卖方确认。

  交货地点:工程工地现场指定地点落地。

  七、设备到货验收

  合同签订后,卖方须提供详细的、完整的设备技术规范和验收标准。

  买方认为如有必要在设备制造过程中派人到生产厂进行监制,或在设备发货之前派人赴生产厂进行预验收,卖方应积极配合并对监制及预验收工作提供方便。

  设备到达现场后,买卖双方、工程建设监理方一起开箱检验。如发现实物与合同产品不符,买方有权要求退货,卖方承担由此引起的违约责任。如发现实物不符合质量要求或破损、缺失等情况由卖方负责调换或补足,直至买方满意为止,但不得影响工期。

  八、产品技术文件和资料的提供

  产品使用说明书、装箱单、检验合格证书、质量保证书;

  产品主要技术性能、系统的组成与配套资料;

  产品出厂的技术资料,包括注有基本尺寸的总图、主要部件装配图、零部件目录及图册、安装图、安装手册、操作使用手册、检修维护手册和试运行工艺技术条件等图纸文件资料;

  与土建施工相关的安装资料和预留孔、预埋件图纸;

  按招标文件和工程进度提供符合要求的空调平面布置图、电气接线图、系统原理图和安装大样图;

  买方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及文件。

  九、安装、调试和验收

  本安装工程为交钥匙全包工程。卖方负责包括设备供货、运输、装卸、二次搬运、安装、调试、验收等一切费用。

  安装施工

  (1)买方负责提供工程施工所需的水源和电源,费用由卖方承担。

  (2)买方负责提供空调电力配线至每户空调室外机处,室外机至室内机以及户内的电力和控制线路安装及费用均由卖方承担。

  (3)买方负责在卫生间管笼内安装空调冷凝水立管并预留接口,卖方负责空调室内机冷凝水管安装并与管笼立管接通。

  (4)管道穿墙机械转孔及套管、预留洞移位及修补的费用由卖方承担。

  (5)卖方施工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的各项规章制度,工程质量、施工进度纳入现场工程监理、土建总包和安装总包单位的管理。

  (6)卖方应根据工程情况提供到货计划、安装的施工进度计划,经买方确认后作为合同条款的附件。卖方应按计划完工并交付验收。

  安装技术要求:风管采用镀锌钢板咬口制作,板厚须符合规范要求。空调送风口采用细叶百叶铝合金风口,回风口采用门铰式带滤网细叶百叶铝合金风口,风口表面处理采用静电喷塑,颜色另定。风管、冷媒铜管和冷凝水管均采用橡塑保温材料保温,风管保温厚度为15毫米;铜管保温厚度20毫米;冷凝水管保温厚度为10毫米。电线套管采用焊接钢管,规格及壁厚按规范要求。室外机应采取适当减震措施。

  系统调试和试运行

  (1)工具、材料、仪器设备和劳务人员

  卖方应派具有五年以上工作经验的工程师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产品设计、制造、运行效果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和劳务人员,所需费用含在合同总价中。

  (2)程序和表格

  卖方须在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经买方审核后生效。

  (3)测试

  部分或全部测试需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卖方须认真做好测试记录,并出具空调设备测试报告。

  (4)试运行

  设备试运行应在工程监理及买方有关人员的监督下进行,试运行结果须符合产品标准和技术规格书及本合同要求。

  安装验收

  (1)成品保护。工程完成后,卖方须负责全部空调系统的保护和清洁工作,直至设备验收合格并交付业主正常使用为止。在交付使用前,如空调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卖方负责免费修复或更换。

  (2)安装验收。空调安装验收须在系统测试和试运行合格后进行,由工程质监部门、工程监理和买方有关部门共同检查验收。

  (3)验收合格条件

  空调设备的技术性能和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或行业有关产品标准、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书及合同规定要求。空调设备的安装必须符合《通风与空调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和空调施工图纸要求。

  (4)验收资料。竣工验收时必须提供完整的竣工资料4套,包括空调安装竣工图、隐检工程记录资料、系统测试和试运行报告、设备使用操作与维修手册、使用说明书及各类产品质量证明书等。

  十、技术培训和售后服务

  技术培训

  (1)卖方须对买方的维修和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包括维修人员2名、操作人员2名。按投标文件中的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培训时间进行培训。

  (2)技术培训费用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售后服务

  (1)本合同产品的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自空调设备通过最终验收并交付使用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卖方对由于产品设计、制造及安装的缺陷造成的任何产品质量问题或故障提供免费维修,对产品使用寿命期内实行终身维修。

  (2)卖方须在杭州市设有维修点,提供24小时维修服务。卖方维修人员须在接到报修电话后2小时内赶到现场,提供不间断服务直到故障排除。

  (3)保修期内在每次制冷(制热)期开始前,卖方免费负责空调的开机调试。在质保期内,每两月对所有空调进行一次常规检查、调整和清洁保养。

  (4)卖方须对合同中各种型号规格的空调设备提供足够的备品、配件,并保证是原厂生产的产品,在保修期内免费更换。

  (5)在保修期满时,卖方工程师与大楼物业管理部门代表对机组进行一次全面测试,任何故障须由卖方免费解决并取得买方有关部门的认可。

  十一、违约责任

  产品质量责任

  (1)在产品的质保期内,凡设备在开箱检验、安装调试、设备试运转和使用过程中发现的任何质量问题,均由卖方免费负责处理,实行包修、包换、包退,直至产品符合质量和使用要求。卖方承担修理、调换、退货发生的一切费用和买方的直接经济损失。

  (2)在产品的质保期满后,一旦发生设备故障,卖方在接到买方通知后,应在2小时内派人前往现场景时修理并提供备品、配件,费用按投标文件中备品、配件的单价收取。

  (3)由于买方使用不当造成的设备故障或损坏,卖方应保证及时给予修复,费用由买方承担。

  供货违约责任

  除不可抗力外,如卖方发生不能按期交货或提供服务,买方发生中途退货等情况,应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买卖双方应本着友好的态度进行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无效,按下列规定处以罚金:

  (1)卖方逾期交货,每逾期一天,罚金按逾期交货货款的百分之一计算。整机中的零部件逾期交货,按整机逾期交货计算罚金。

  (2)卖方不能交货,应向买方偿付违约金。按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价的30%计取。

  (3)逾期交货的违约赔偿限度为迟交货合同总价的30%,如违约金达到限额时卖方仍不能交货,买方可以终止合同。

  安装违约责任

  (1)卖方必须在整个工程安装调试开通全部完成后1个月内,会同买方、工程监理及有关部门共同按有关国家现行规范、招标文件和合同有关规定验收。如因设备缺陷和安装质量问题,不能按期提交验收或验收不合格,卖方应负责返工并赔偿买方由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卖方推迟交付的赔偿费按超期天数计算,每超过一天按合同总价款的1%赔偿买方的经济损失。如因买方原因造成不能按期完工,工期相应顺延,费用不予增加。

  (2)卖方对合同中各户型房间所配置空调设备的制冷(制热)效果负责,必须保证在规定的室外气温条件下,空调机制冷(制热)开启后20分钟内,室内温度达到招标文件要求的温度范围,否则,卖方应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买方由此引起的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

  十二、履约保证金

  合同签订的同时,卖方须向买方提供合同总价10%的履约保证金(支票或汇票),计人民币 元整(¥ 元),与买方签订合同前递交。

  该履约保证金在空调设备全部安装完毕,经部门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给予无息退还,最迟期限为 年 月 日。

  如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补偿。

  如果卖方毫无理由地拖延交货或拒绝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履约保证金将被没收,并赔偿买方相同数量的违约金。

  十三、合同转让和分包

  未经买方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合同产品的制造、供货和安装工作转包给第三方。

  卖方在投标文件中说明自制的零部件不得扩散到其他厂生产。

  虽然卖方在投标文件中对外购或外协的零部件作了说明且得到买方认可,但卖方仍应对这些零部件的质量和技术性能负全部责任。

  十四、合同修改

  买卖双方的任何一方对合同内容提出修改,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达成一致后由双方签署合同修改书。

  除非买方对设备型号、规格和涉及价格因素的技术参数和配套件提出修改,卖方不得对合同提出修改要求。

  十五、合同解除与终止

  买方在卖方存在如下违约情况时,有权提出解除、终止合同或部分合同。

  (1)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期限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时间内交付全部或部分设备。

  (2)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

  (3)在发生上述情况后,卖方收到买方的违约通知后20天内未能纠正其过失。

  在买方提出终止部分合同的情况下,并不解除卖方对已交货部分的设备应负有产品质量责任。

  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被终止部分。

  十六、争议解决

  凡合同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买卖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妥善解决。如协商不成,可直接向工程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诉讼期间,除正进行诉讼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十七、合同生效

  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并在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开始生效。

  本合同正本两份,双方各执壹份;副本八份,双方各执肆份。如正本与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十八、其它事宜

  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补充技术文件及询标纪要均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解释顺序为:

  合同 询标纪要 投标文件 补充技术文件 招标文件

  未尽事宜,买卖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采购合同4

  购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增强甲乙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确保双方实现各自的经济目的,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

  (应注明产品的牌号或商标)

  2、产品的技术标准(包括质量要求),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按国家标准执行;

  (2)无国家标准而有部颁标准的,按部颁标准执行;

  (3)无国家和部颁标准的,按企业标准执行;

  (4)没有上述标准的,或虽有上述标准,但需方有特殊要求的,按甲乙双方在合同中商定的技术条件、样品或补充的技术要求执行。

  (在合同中必须写明执行的标准代号、编号和标准名称。对成套产品,合同中要明确规定附件的质量要求;对某些必须安装运转后才能发现内在质量缺陷的产品,除主管部门另有规定外,合同中应具体规定提出质量异议的条件和时间;实行抽样检验质量的产品,合同中应注明采用的抽样标准或抽验方法和比例;在商定技术条件后需要封存样品的,应当由当事人双方共同封存,分别保管,作检验的依据。)

  第二条 产品的数量和计量单位、计量方法

  1、产品的数量:_______________。

  2、计量单位、计量方法:______________。

  (国家或主管部门有计量方法规定的,按国家或主管部门的规定执行;国家或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对机电设备,必要时应当在合同中明确规定随主机的辅机、附件、配套的产品、易损耗备品、配件和安装修理工具等。对成套供应的产品,应当明确成套供应的范围,并提出成套供应清单。)

  3、产品交货数量的正负尾差、合理磅差和在途自然减(增)量规定及计算方法:

  第三条 产品的包装标准和包装物的供应与回收

  产品的包装,国家或业务主管部门有技术规定的,按技术规定执行;国家与业务主管部门无技术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产品的包装物,除国家规定由甲方供应的以外,应由乙方负责供应。可以多次使用的包装物,应按有关主管部门制订的包装物回收办法执行;有关主管部门无规定的,由甲乙双方商定包装物回收办法,作为合同附件。产品的包装费用,除国家另有规定者外,不得向甲方另外收取。如果甲方有特殊要求的,双方应当在合同中商定,其包装费超过原定标准的,超过部分由甲方负担;其包装费低于原定标准的,相应降低产品价格。

  第四条 产品的交货单位、交货方法、运输方式、到货地点(包括专用线、码头)

  1、产品的交货单位:____________。

  2、交货方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乙方送货(国家主管部门规定有送货办法的,按规定的办法执行;没有规定送货办法的,按甲乙协议执行);

  (2)乙方代运(乙方代办运输,应充分考虑甲方的要求,商定合理的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

  (3)甲方自提自运。

  3、运输方式:__________。

  4、到货地点和接货单位(或接货人)________________。

  (甲方如要求变更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期限〈月份或季度〉前四十天通知乙方,以便乙方编月度要车(船)计划;必须由甲方派人押送的,应在合同中明确规定;甲乙双方对产品的运输和装卸,应按有关规定与运输部门办理交换手续,作出记录,双方签字,明确甲、乙方和运输部门的责任。)

  第五条 产品的交(提)货期限(规定送货或代运的产品的交货日期,以甲方发运产品时承运部门签发的戳记日期为准,当事人另有约定者,从约定;合同规定甲方自提产品的交货日期,以乙方按合同规定通知的提货日期为准。乙方的提货通知中,应给予甲方必要的途中时间,实际交货或提货日期早于或迟于合同规定的日期,应视为提前或逾期交货或提货。)

  第六条 产品的价格与货款的结算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按国家定价执行;

  (2)应由国家定价而尚无定价的产品,按物价主管部门的批准价执行;

  (3)不属于国家定价的产品,或因对产品有特殊技术要求需要提高或降低价格的,按甲乙双方的商定价执行。

  (执行国家定价的,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或提货期内,遇国家调整价格时,按交货时的价格执行。逾期交货的,遇价格上涨时,按原价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新价执行。逾期提货或逾期付款的,遇价格上涨时,按新价格执行;遇价格下降时,按原价执行。由于逾期付款而发生调整价格的差价,由甲乙双方另行结算,不在原托收结算金额中冲抵。执行浮动价和协商定价的,按合同规定的价格执行。)

  2、产品货款的结算:产品的`货款、实际支付的运杂费和其它费用的结算,按照中国人民银行结算办法的规定办理。

  (用托收承付方式结算的,合同中应注明验单付款或验货付款。验货付款的承付期限一般为十天,从

  运输部门向收货单位发出提货通知的次日起算。凡当事人在合同中约定缩短或延长验货期限的,应当在托收凭证上写明,银行从其规定。)

  第七条 验收方法(合同应明确规定:

  1、验收时间;

  2、验收手段;

  3、验收标准;

  4、由谁负责验收和试验;

  5、在验收中发生纠纷后,由哪一级主管产品质量监督检查机关执行仲裁等等。

  第八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验收中,如果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花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一面妥为保管,一面在__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

  2、如甲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规定。

  3、甲方因使用、保管、保养不善等造成产品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4、乙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十天内(另有规定或当事人另行商定期限者除外)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甲方提出的书面异议中,应说明合同号、运单号、车或船只、发货和到货日期;说明不符合规定的产品名称、型号、规格、花色、标志、牌号、批号、合格证或质量保证书号、数量、包装、检验方法、检验情况和检验证明;提出不符合规定的产品的处理意见,以及当事人双方商定的必须说明的事项。)

  第九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如果甲方同意利用,应当按质论价;如果甲方不能利用的,应根据产品的具体情况,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修,并承担修理、调换或退货而支付的实际费用。乙方不能修理或者不能调换的,按不能交货处理。

  3、乙方因产品包装不符合合同规定,必须返修或重新包装的,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支付的费用。甲方不要求返修或重新包装而要求赔偿损失的,乙方应当偿付甲方该不合格包装物低于合格包装物的价值部分。因包装不符合规定造成货物损坏或灭失的,乙方应当负责赔偿。

  4、乙方逾期交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甲方偿付逾期交货的违约金,并承担甲方因此所受的损失费用。

  5、乙方提前交货的产品、多交的产品和品种、型号、规格、花色、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产品,甲方在代保管期内实际支付的保管、保养等费用以及非因甲方保管不善而发生的损失,应当由乙方承担。

  6、产品错发到货地点或接货人的,乙方除应负责运交合同规定的到货地点或接货人外,还应承担甲方因此多支付的一切实际费用和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乙方未经甲方同意,单方面改变运输路线和运输工具的,应当承担由此增加的费用。

  7、乙方提前交货的,甲方接货后,仍可按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付款;合同规定自提的,甲方可拒绝提货。乙方逾期交货的,乙方应在发货前与甲方协商,甲方仍需要的,乙方应照数补交,并负逾期交货责任;甲方不再需要的,应当在接到乙方通知后十五天内通知乙方,办理解除合同手续,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发货。

  第十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中途退货,应向乙方偿付退货部分货款__%(通用产品的幅度为1—5%,专用产品的幅度为10—30%)的违约金。

  2、甲方未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要求提供应交的技术资料或包装物的,除交货日期得以顺延外,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顺延交货部分货款计算,向乙方偿付顺延交货的违约金;如果不能提供的,按中途退货处理。

  3、甲方自提产品未按供方通知的日期或合同规定的日期提货的,应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提货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逾期提货的违约金,并承担乙方实际支付的代为保管、保养的费用。

  4、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逾期付款的违约金。

  5、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货的,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和运输部门的罚款。

  6、甲方如错填到货地点或接货人,或对乙方提出错误异议,应承担乙方因此所受的损失。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 其它

  按本合同规定应该偿付的违约金、赔偿金、保管保养费和各种经济损失,应当在明确责任后十天内,按银行规定的结算办法付清,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扣发货物或扣付货款来充抵。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由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当事人双方不在本合同中约定仲裁机构,事后又没有达成书面仲裁协议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自一九__年__月__日起生效,合同执行期内,甲乙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份,分送甲乙双方的主管部门、银行(如经公证或鉴证,应送公证或鉴证机关)……等单位各留存一份。

  购货单位(甲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开户银行:____帐号:____电话:____供货单位(乙方)____(公章)

  代表人:____(盖章)

  地址:____开户银行:____帐号:____电话:______年__月__日

产品采购合同5

  甲方(需方):

  乙方(供方):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购买 产品(以下简称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合同条款。

  1.货物名称、规格、用料、单价、金额和供货时间:

  货物名称规格型号主要材料构成单价(元)购销金额

  1.1每批产品的品种、商标、数量、交货时间如因市场变化有变动,以双方确认为准。

  1.2本合同或者双方约定的产品单价已含13%的增值税。

  1.3乙方供货的每批产品品种、规格型号、数量、价格、交货时间等,按本合同约定,最终以甲方验收结果为依据,并以乙方开具的经甲方签收的销售发货单、增值税专用发票为准。

  1.4双方确认:本合同约定的产品价格或合同价款均已包含产品交付甲方过程中所产生的保管费、运输费等一切费用及税费。

  1.5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产品的运输方式为汽车运输,所需一切手续、费用、风险等均由乙方承担,交付地点为甲方所在地或甲方指定地点。

  2.产品要求:

  2.1双方同意,乙方向甲方供应的产品的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行业标准,并符合环保要求。乙方产品所用材料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标准或行业通行标准。甲方有权检查产品所用材料是否合乎要求,乙方应予以积极配合。

  2.2乙方不得随意更换材料供应商及工艺配方,否则由此造成的产品质量指标达不到规定要求或影响产品质量以及乙方使用、销售效果的,乙方应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3乙方所供应的'产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识产权,如因乙方所供应的产品侵犯他人知识产权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负全责。

  3.实际交付数量和计算方法

  乙方实际交付给甲方的产品数量必须符合本合同的要求。甲方在约定交付地点按照验收合格的实际数量收货,不计算损耗。产品在甲方正式收货前的任何损耗、污染、破损、丢失等概由乙方承担。

  4.包装标准

  用纸箱包装,按通行验收标准规定。甲方对包装另有要求的需要书面说明。包装物不回收。

  5.服务与承诺

  5.1甲乙双方应对签订或履行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对方的商业秘密(商业秘密包括本合同的内容、附件、双方往来的函件;因签订、履行本合同而提供给对方的所有资料及告知的企业信息、报价等)保密,否则应承担违约责任。如因此导致对方经济损失的,违约方应予赔偿对方损失。

  5.2乙方清楚:除本合同的签订外,乙方签约代表或职员非经正式授权无权代表公司,包括不得以乙方名义向甲方或其代表借款、提供担保、就本合同的履行作出要约、承诺、变更或确认等,除甲方追认外,由责任人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

  6.价格调整:如遇市场原料价格上下浮动,乙方应通知甲方,并按双方达成一致的新价格执行,双方对产品交货期限或批量的价格有特殊约定并达成书面补充协议的,按补充协议执行。

  7. 结算方式及期限

  货物经甲方验收合格,乙方向甲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后45天内结清货款。

  8.违约责任

  违约方应视违约情况依据本合同(包括合同附件)的相关约定承担违约责任。无具体约定的,则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9.合同纠纷的解决

  因本合同引起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解决的,则任何一方可向乙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0.关于合同附件

  双方确认的订单、补充协议及相关补充资料等,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合同效力

  11.1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执一份,均具同等效力,自双方签署之日起成立。未尽事宜,由双方友好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解决。合同履行地为甲方公司所在地。

  11.2 本合同有效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或至履行完毕止。

  11.3 本合同有效期结束前双方可协商续约,相关条款自动延期至履行完毕止。

  双方特此签署并确认以上合同条款和条件。

  甲 方: 乙 方:

  单位名称: 单位名称:

  地址: 地址:

  代表签名: 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产品采购合同6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a.“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b.“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买方应付给卖方的价格。

  c.“货物”系指卖方根据合同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一切设备、机械和域其材料。

  d.“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以及其他的伴随服务,比如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他义务。

  e.“合同条款”是指本合同条款。

  f.“买方”买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g.“卖方”卖方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h.“项目现场”本项目现场名称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指明。

  i.“天”指日历天数。

  2.适用性

  2.1本合同条款适用于没有被本合同其他部分的条款所取代的范围。

  3.来源地

  3.1本合同项下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均应来自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往来的国家(以下简称“合格来源国”)和地区。

  3.2本条所述的“来源地”系指货物开采、生长、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源地。经过制造加工的产品或经过实质上组装主要元件而形成的产品均可称为货,商业上公认的新产品是指在基本特征、目的或功能上与元部件有实质性区别的产品。

  3.3货物和服务的来源地有别于卖方的国籍。

  4.标准

  4.1本合同下交付的货物应符合技术规格所述的标准:如果没有提及适用准,则应符合货物来源国适用的官方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4.2除非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公制。

  5.使用合同文件和资料

  5.1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卖方不得将由买方或代表买方提供的有关合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模型、样品或资料提供给卖方雇佣于履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本合同的雇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必须的范围。

  5.2没有买方事先书面同意,除了履行本合同之外,卖方不应使用合同条第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和资料。

  5.3除了合同本身以外,合同条款5.1条列举的任何文件是买方的财产。如果买方有要求,卖方在完成合同后应将这些文件(全部拷贝)还给买方。

  6.专利权

  6.1卖方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的起诉。

  7.履约保证金

  7.1卖方应在收到中标通告书后三十(30)天内,向买方提交合同条款资料中所规定金额的履约保证金。

  7.2履约保证金的金额应能补偿买方因卖方不能完成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7.3履约保证金应用本合同货币,或买方可以接受的一种可自由兑换的货采用下述方式之一提交:

  a.由买方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或买方可接受外国银行通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或其他以买方接受的格式提交的银行保函或不可撤销的信用证;或银行本票或保付汇票。

  7.4在卖方完成其合同义务包括任何保证义务后三十(30)天内,买方将把履行保证金退还卖方。

  8.检验和测试

  8.1买方或其代表应有权检验和/或测试货物,以确认货物能符合合同规格的要求,并且不承担额外的费用。合同条款和技术规格将说明买方要求进行的检验和测试,以及在何处进行这些检验和测试。买方将及时以书面形式把进行检验和/测试的代表的身份情况通知卖方。

  8.2检验和测试可以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交货地点和域货物的最终的地进行。如果在卖方或其分包人的驻地进行,检察员应能得到全部合理的设施和协助,买方不应承担费用。

  8.3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规格的要求,买方可以拒绝接该货物,卖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或者免费进行必要的修改以满足规格的要求。

  8.4买方在货物到达买方国家后对货物进行检验、测试及必要时拒绝接受物的权力将不会因为货物在从来源国启运前通过了买方或其代表的检验、测试和认可而受到限制或放弃。

  8.5在交货前,卖方应让制造厂家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性能、数量和重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具一份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检验证书,检验证书是付款时提交给议付行的文件的一个组成部分,但不能作为有关质量、规格、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最终检验。制造厂家检验的结果和细节应附在质量检验证书后面。

  8.6货物低达目的港和/或现场后,买方应向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以下称为检验检疫局)申请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和重量进行检验,并出具交货后检验证书。如果检验检疫局发现规格或数量或两者有不一致的地方,买方有权在货物到达现场后九十(90)

  天内向卖方提出索赔。

  8.7如果在合同条款第15条规定的保证期内,根据检验检疫局检验的结果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要求不符,或货物被证实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材料,买方应及时向卖方提出索赔。

  8.8合同条款第8条的规定无论如何也不能免除卖方在本合同项下的保证义务或其他义务。

  9.包装

  9.1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这类包装应足以承受但不限于承受转运过程中的野蛮装卸,暴露于恶劣气温,盐分大和降雨环境,以及露天存放。包装箱的尺寸及重量应考虑货物最终目的地的偏远程度以及在所有转运地点缺乏重型装卸设施的情况。

  10.装运标记

  10.1卖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相邻的四面用不可擦除的油漆和明显的英语字样做出以下标记:_________。

  10.2如果单件包装箱的重量在2吨(t)或2吨(t)以上,卖方应在包装箱两侧用英语和国际贸易通用的运输标记标注“重心”和“起吊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运输的.不同要求,卖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注“小心轻放”、“此端朝上,请勿倒置”、“保持干燥”等字样和其他国际贸易中使用的适当的标记。

  11.装运条件

  11.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订舱位、运输和支付运费,以确保按照合同规定的交货交货。

  b.提单/空运提单日期应视为实际交货日期。

  c.除非另行同意,货物不能放在甲板上运输,也不能转运。

  d.承运的船只应来自合格来源国。

  e.目的港/项目现场在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11.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负责安排内陆运输,但由买方支付运费。

  b.有关运输部门出具的收据的日期应视为交货日期。

  11.3卖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则,买方对超运数量或重量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后果不承担责任。

  12.装运通知

  12.1如果是与外国卖方签订的到岸价(cif)/“运费和保险付至_________”价(ip)的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装运日期之前,即海运前三十天(30)天或空运前十(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和在装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方应用航空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5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寄给买方。

  b.卖方应在货物装船完成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合同号、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号、货物名称、数量、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2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12.2如果是与国内卖方签订出厂价(exw)合同:

  a.卖方应在合同规定的铁路/公路/水远装运日期之前三十(30)天内或空运运日期之前十四(14)天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箱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2表示)和备妥待运的日期通知买方,同时,卖应用挂号信把详细的货物清单一式五份,包括合同号、货物名称、规格、数量、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每箱尺寸(长×宽×高),单价、总金额、启运口岸,备妥待运日期和货物在运输、储存中的特殊要求和注意事项等通知买。

  b.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后二十四(24)小时之内以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将合号、货物名称、数量、总毛重、体积(立方米或用m3表示)、发票金额、运输工具名称及启运日期通知买方。如果每个包装箱的重量超过20吨(t)或体积达到或超过长1米(m),宽2.7米(m)和高3米(m),卖方应将每个包装箱的重量和体积通知给买方,易燃品或危险品的细节还应另行注明。

  c.在出厂价合同项下,如果是因为卖方延误不能用电报或电传或传真形式上述内容通知买方,使买方不能及时办理保险,由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应由卖方负责。

  13.交货和单据

  13.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规定的条件交货。卖方应提供的装运细节和/或其他单据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具体规定。

  13.2本合同下的“出厂价(exw)”、“离岸价(fob)”、“货交承运人价(fa)”、“到岸价(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及其他用于说明各方任的贸易术语应按照巴黎国际商会出版的目前版本的国际贸

  易惯例术语解释通则(icotems)来解释。

  13.3对从国外供应的货物:

  a.卖方应在货物装完启运后以电报或电传的形式将全部装运细节,包括合号、货物说明、数量、运输工具名称、提单号码及日期,装货口岸、启运日期、卸货口岸等通知买方和保险公司。卖方应将下列单据寄给买方,并拷贝一份给保险公司:

  (1)标有“运费已付”的已装船清洁提单3份正本,2份副本;

  (2)表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3)标明每箱内容的装箱单一式5份;

  (4)以买方为受益人的以发票价格百分之一十(10%)投保一切险的保险单1正本,4份副本;

  (5)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6)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的合同货款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7)卖方出具的证明运输工具名称和国籍的证明书一式5份;

  (8)卖方有关机构出具的来源国证书一式5份。

  b.对从国内供应的货物:

  (1)说明货物品名、数量、单价和总价的卖方发票一式5份;

  (2)买方出具的证明已收到相应货物的证书一式5份;

  (3)详细的装箱单一式5份;

  (4)制造厂家出具的质量证书一式5份;

  (5)以买方为抬头开给买方银行的已交货价格的即期汇票一式2份;

  (6)交货收据/铁路收据/货车收据一式5份;

  (7)货物来源地证书一式5份。

  14.保险

  14.1本合同下提供的货物应对其在制造、购置、运输、存放及交货过程中的丢失或损坏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方式,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币进行全面保险。

  14.2如果买方要求按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其货物保险将由卖方办理、支付,并以买方为受益人。如果按离岸价(fob)或货交承人价(fca)交货,则保险是买方的责任。

  14.3如果是出厂价(exw)合同,装货后的保险应由买方办理。如果是到岸(cif)/“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合同,卖方应用一种可以自由兑换的货办理以发票金额百分之一百一十(110%)投保的一切险。

  15.运输

  15.1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离岸价(fob)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直至包括将货物在指定的装船港装上船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包括在合同价中。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货交承运人(fca)价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在买方指定点或其他同意的地点交由承运方保管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2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卖方应负责办理、支付将货物运至目的港或本合同中指定的其他目的地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3如果合同要求卖方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的目的地一项目现场,卖方应负责办理货物运至买方指定目的地,包括合同规定的保险和储存在内的一切事项,有关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5.4如果合同要求卖方以到岸价(cif)或运费、保险付至_________价(cip)交货,所选择承运人事先应获买方同意。如果合同要求卖方(a)以离岸价(fob)或货交承运人价(fca)交货,和(b)替买方和由买方承担费用使用指定的船只或挂买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来安排国际运输,而指定的船只或挂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的船只不能在合同规定的时间内用于运输货物,卖方应用别的船只安排运输。

  16.伴随服务

  16.1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服务中的任一或所有服务,包括“合同条款资料表”与技术规格规定的附加服务,(如果有的话):

  a.实施或监督所供货物的现场组装和/或启动;

  b.提供货物组装和/或维修所需的工具;

  c.为所供货物的每一适当的单台设备提供详细的操作和维护手册;

  d.在双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供货物实施运行或监督或维护或修理,但提条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e.在卖方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所供货物的组装、启动,运行、维护和/修理对买方人员进行培训。

  16.2如果卖方提供的伴随服务的费用没含在货物的合同价中,双方应事先就其达到协议,但其费用单价不应超过卖方向其他人提供类似服务所收取的现行单价。

  16.3卖方应提供“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所有服务。为履要求的伴随服务的报价或双方商定的费用应包括在合同价中。

  17.备件

  17.1正如合同条款所规定,卖方可能被要求提供下列任一和全部卖方制造或分配的与备件有关的材料、通知和资料:

  a.买方从卖方选购的备件,但前提条件是该选择并不能免除卖方在合同保期内所承担的义务;和

  b.在备件停止生产的情况下:

  (1)事先将要停止生产的计划通知买方使买方有足够的时间采购所需的备件和

  (2

  )在停止生产后,如果买方要求,免费向买方提供备件的蓝图、图纸和规。

  17.2卖方应按照合同条款资料表/技术规格中的规定提供所需的备件。

  18.保证

  18.1卖方应保证合同项下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是最新或目前的型号除非合同另有规定,货物应含有设计上和材料和全部最新改进。卖方进一步保证,合同项下提供的全部货物没有设计、材料或工艺上的缺陷(买方的规格要求设计和/或材料的情况除外),或者没有因卖方的行动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这些缺陷是所供货物在最终目的地国家现行条件下正常使用可能产生的。

  18.2本保证在货物或其中任一部分(适用时)交运到合同指明的最终目的地并验收后的十二(12)个月内有效,或在货物从货源国装运口岸或地点启运日期后十八(18)个月内有效,哪一种情况早发生就以哪一种情况为准。

  18.3买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向卖方提出本保证期内所产生的索赔。

  18.4卖方收到通知后应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陷的货物或部件,被修理或更换的货物或部件从出厂地或进口港地至最终目的地的内陆运费由买方承担。

  18.5如果卖方收到通知后在“合同条款资料表”规定的时间内没有以合理的速度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9.索赔

  19.1如果卖方对偏差负有责任而买方在合同条款第18条或合同的其他地方规定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提出了索赔,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a.卖方同意退货并用合同规定的货币将货款退还给买方,并承担由此发生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卸费以及为看管和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他必要费用。

  b.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买方所遭受损失的金额,经买卖双方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c.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或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和/或修补缺陷部分,卖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买方蒙受全部直接损失费用。同时,卖方应按合同条款第18条规定,相应延长所更换货物的质量保证期。

  19.2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方接受。

  如卖方未能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三十(30)天内或买方同意的延长期限内,按照买方同意的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解决索赔事宜,买方将从议付货款或从卖方开具的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

  20.付款

  20.1本合同项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有规定。

  21.价格

  21.1卖方在本合同项下提交货物和履行服务收取的价格在“合同条款资料表”中给出。

  22.变更指令

  22.1根据合同条款第35条的规定,买方可以在任何时候书面向卖方发出指令,在本合同的一般范围内变更下述一项或几项:

  a.本合同项下提供的货物是专为买方制造时,变更图纸、设计或规格;

  b.运输或包装的方法;

  c.交货地点;和/或

  d.卖方提供的服务。

  22.2如果上述变更使卖方履行合同义务的费用或时间增加或减少,合同价或交货时间或两者将进行公平的调整,同时相应修改合同。卖方根据本条进行调整的要求必须在收到买方的变更指令后三十(30)天内提出。

  23.合同修改

  23.1除了合同条款第22条的规定外,任何对合同条件的变更或修改均须双方签订书面的修改书。

  24.转让

  24.1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25.分包

  25.1卖方应书面通知买方其在本合同中所分包的全部分包合同,但此分包通知并不能解除卖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25.2分包合同必须符合合同条款第3条的规定。

  26.卖方履约延误

  26.1卖方应按照“货物需求一览表”中买方规定的时间表交货和提供服务。

  26.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及其分包人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时间和原因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酌情延长交货时间以及是否收取误期赔偿费。延期应通过修改合同的方式由双方认可。

  26.3除了合同条款第25条阶情况外,除非延期是根据合同条款第26.2条规定取得同意而不收取误期赔偿费之外,卖方拖延交货,将按合同条款第27条的规定被收取误期赔偿费。

  27.误期赔偿费

  27.1除合同条款第29条规定的情况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买方应在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措施的情况下,从合同价中扣除误期赔偿费。每延误一周的赔偿费按迟交货物交货价或

  未提供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服务为止。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为合同价格的百分之十(10%)。一旦达到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根据合同条款第28条的规定终止合同。

  28.违约终止合同

  28.1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向卖方发出书面违约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a.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根据合同条款第26条的规定同意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物;

  b.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

  c.如果买方认为卖方在本合同的竞争和实施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为目的,定义下述条件: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公官员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和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款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书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各投标价丧失竞争性,剥夺借款人(或业主)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28.2如果买方根据上述第28.1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以依其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29.不可抗力

  29.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26条、27条和28条的规定,如果卖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9.2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卖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卖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理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29.3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卖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买方,除买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卖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达成协议。

  30.因破产而终止合同

  30.1如果卖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提出终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力。

  31.因买方的便利而终止合同

  31.1买方可在任何时候出于自身的便利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全部或部分终止合同,终止通知应明确该终止合同是出于买方的便利,合同终止的程度,以及终止的生效日期。

  31.2对卖方在收到终止通知后三十(30)天内已完成并准备装运的货物,买方应按原合同价格和条款予以接收,对于剩下的货物,买方可:

  a.让任一部分按照原来的合同价格和条款来完成和交货:和/或

  b.取消该剩下的货物,并按双方商定的金额向卖方支付部分完成的货物和务以及卖方以前已采购的材料和部件的费用。

  32.争端的解决

  32.1合同实施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争端应通过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友好协商开始后60天还不能解决,争端应提交仲裁。

  32.2仲裁应由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cietac)按其仲裁规则/程序北京或中国的其他地点进行。除非双方另行同意,仲裁的官方语言应为英语。

  32.3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32.4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均应由败诉方负担。

  32.5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33.合同语言

  33.1除非双方另行同意,本合同语言为英语。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34.适用法律

  34.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35.通知

  35.1本合同一方给对方的通知应用书面形式或电报、电传或传真送到“合同条款资料表”中规定的对方的地址,电报、电传或传真要经书面确认。

  35.2通知以送到日期或通知书的生效日期为生效日期,两者中以晚的一个日期为难。

  36.税和关税

  36.1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买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买方负担。

  36.2如果本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内的卖方,则政府根据现行税法对中国国内的卖方征收的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该国内卖方负担。如果合同是授予中国国外的卖方。要求外国卖方在中国境内实施与本合同有关的伴随服务,则政府根据现行税法规定和专用条款资料表中所述的协议(如果有此协议的话)对国外卖方征收的实施伴随服务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外国卖方负担。

  36.3在中国境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应由卖方负担。

  37.合同生效及其他

  37.1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和买方收到卖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37.2如果本合同的货物在其所在国需要出口许可证的话,卖方应负责办理出口许可证,费用自理。

  买方(盖章):_________卖方(盖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产品采购合同7

  供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一、产品名称,规格_____,数量_____,金额:_____

  二、质量要求:纺织部标准或样品,按相关规定质量标准检验。

  三、交货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运输方式和费用负担:汽车运输,由供方代办运输,运费由需方承担。

  五、结算方式及:需方予付定金______________(元)。余款为分期提货结清,分期时间为1年期,在该1年期间内可分次提货,供方提供收据,货款转入供方指定账户,收款人:____(身份证号:__________),收款卡号:____________,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

  六、违约责任:按《合同法》,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双方友好协商解决,或原告所在地法院解决。

  七、交货期:供方收到需方预付款后依照需方需求发货。(尽可能提前告知)。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所有产品如有质量问题,在没有下水的前提下,由供方负责无条件调换。

  2、合同明细里的尺寸均为下水前的尺寸,缩水率参照纺织部标准。

  3、其他有关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4、枕套、被套以及巾类订货数量和实际交货数量存在正负4%误差,以实际交货数量为准!

  5、茶叶为特殊商品,需特殊包装及提前预定。

  6、家具类别商品,需现场安装验收合格后签收。

  供方:______________(章)需方:______________(章)

  代表人:_____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日期:______________

产品采购合同8

  供方:

  需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法律、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供需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就需方购买金刚石产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价、总价

  序号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单位数量单 价合计(大写): 小写: 元

  二、在本合同签订时,需方应向供方提供自身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材料。

  三、交货时间:供方于合同生效后10个工作日内或需方确定并经供方确认的时间内交货。

  四、交货方式:交货方式为

  五、交货地点:供方送货的,交货地点为经供方书面确认的地点;需方自提货物的,交付地点为供方所在地;供方代办运输的,为货交承运人之地。

  六、货物验收及异议期限:需方应在收货后12小时内进行验收;经验收发现货物规格型号、数量等不符合约定的,应在收货后24小时内将验收情况书面通知供方,但应先接收货物并妥善保管;逾期未验收或未通知的,视为验收合格。

  七、退换货:经验收,符合法律明文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的条件需退换货的,由需方向供方发出书面退换货通知,供方于收到通知后5个工作日内进行核实并书面答复。已经开具发票的,需方自愿放弃退货的权利,仅主张更换同规格、同数量产品的权利。

  八、结算方式:产品验收合格后,需方必须于 年 月 日前以银行转账汇款的方式向供方指定的`银行账户支付该笔订单的全部货款。

  九、违约责任:一方违约的,应承担合同总价款10%的违约责任;迟延履行的,承担每日30元的迟延履行责任;造成对方损失(包括律师费、交通费、维权误工费、差旅费等)的,应同时予以赔偿。

  十一、争议解决:合同引发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供方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十二、其他:本合同一式二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本合同由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署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时起生效;以传真件或扫描件进行签章的,签章后生效。

  供方:

  需方:

  纳税人识别号:

  纳税人识别号: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理人:

  授权代理人: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传真: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银行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产品采购合同9

  甲方单位名称(需方):

  乙方单位名称(供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合同双方的权利义务,经过双方友好协商,现达成以下条款:

  1.产品名称、型号、数量、价格:

  产品名称*型号*数量*单价=总价

  合计(大写):

  2.付款时间与方式:

  2.1甲方于收到乙方产品日内支付乙方%货款,剩余货款个月内付清。

  2.2乙方于货款入账后提供甲方全额增值税发票。

  3.交货方式、交货日期及交货地点:

  3.1交货日期:合同生效后 日内乙方交付甲方产品。

  3.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

  4.质量标准:

  4.1甲方所提供产品的`技术指标应符合国家或部颁标准。

  5.违约责任

  5.1除不可抗拒事件,任何一方不得违反本合同条款。

  6、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由双方认可的仲裁部门解决或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名称(需方):

  签字:

  (盖章):

  日期:

  乙方单位名称(供方):

  签字:

  (盖章):

  日期:

产品采购合同10

  供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总经理: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手术台就是阵地》教学设计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一、定购产品名称、商标、型号、数量、金额、供货时间及数量

  1、产品名称:_________

  2、生产商:_________

  3、牌号:_________

  4、商标:_________

  5、规格型号计量:

  a、_________盎司(_________毫升),箱/_________瓶;

  b、_________盎司(_________毫升),箱/_________瓶;

  c、_________盎司(_________毫升)/_________瓶

  d、_________公斤/_________升/桶

  e、_________公斤/_________升/桶

  6、交提货时间及数量

  交提货时间:

  数量:

  _________盎司(_________毫升),箱/_________瓶(共计)_________瓶

  _________盎司(_________毫升),箱/_________瓶(共计)_________瓶

  _________盎司(_________毫升)盒/_________瓶:(共计)_________盒

  _________公斤/桶(比重_________:_________)(共计)_________桶

  _________公斤/桶(比重_________:_________)(共计)_________桶

  产品定购列表:

  ┌──────┬──────┬──────┬────┬────┬────┐

  │产品代码│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金额│

  ├──────┼──────┼──────┼────┼────┼────┤

  │││││││

  ├──────┼──────┼──────┼────┼────┼────┤

  │││││││

  ├──────┼──────┼──────┼────┼────┼────┤

  │││││││

  ├──────┼──────┼──────┼────┼────┼────┤

  │││││││

  └──────┴──────┴──────┴────┴────┴────┘

  合计金额(大写)_________(小写)_________

  二、质量要求技术标准:

  _________原厂质量标准:_________

  三、供方对质量负责的期限:保质期_________年。

  四、履行地:_________

  五、交(提)货地点:_________

  六、运输方式及到达站(港)的费用负担:_________

  七、验收方式及提出异议期限

  需方提货前验货到_________验收货物。

  八、结算方式:现金、电汇、信用卡、银行承兑汇票

  九、违约责任:_________

  十、其他约定事项:

  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_________签订;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供方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需方单位名称(公章):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代表人: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开户银行:_________

  银行账号:_________帐号:_________

  供方单位信用卡户名: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信用卡收款货币种类:_________

  信用卡收款账号: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产品采购合同11

  _________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_________县_________乡_________村_________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_________.

  2.产品的数量:_________(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数量:_________.(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按照通常标准。)

  2.产品的检疫办法:_________.(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项执行:

  (1)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2)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第四条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_________(按派购任务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不属派购或派购基数以外的产品,按当事人协商的交货期限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_________%(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货款部分的_________%(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对于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部分,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调整。

  第七条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经有关机构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其它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_____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

  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

产品采购合同12

  甲方(采购方):

  签订地点:

  合同编号:

  乙方(销售方):

  签订时间:

  依据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就“____”产品采购,经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采购内容

  1. 技术参数表

  序号货品名称型号技术参数数量单价/元金额/元税率税金/元

  2. 技术要求

  第二条 外观参考图

  第三条 供货期限、地点

  1. 供货日期:自合同签订日起__个工作日内

  2. 收货地址:

  3. 收货联系人:

  4. 联系方式:

  5. 验收地址:

  6. 以上信息如有变化再另行通知。

  第四条 产品验收、交接及验收

  按甲方单位确认过的图纸和技术规范标准现场验收,乙方如有异议可在15天内向供方提出书面异议,甲方在接到需方书面异议后,应在7天内负责处理,否则,即视为默认甲方提出的异议和处理意见。

  第五条 售后服务

  A.常规服务

  1. 所有产品免费送货上门、免费安装调试至最佳状态、免费培训操作人员(含设备的使用操作和简单维护)。承担运输、安装、调试、验收与培训等义务外,还将为采购方提供技术支持,包括保修期外的维护及技术指导、配件供应;

  2. 例行产品跟进:每月一次;(限定时间:产品验收后半年时间内);

  3. 现场服务支持:12小时内到达现场,对于简单问题(如甲方遇到使用或技术问题)现场解决,复杂问题(如主控设备在不正当的接线下大面积烧毁)在24小时内解决。在24小时内修复不了的,并出具书面报告给甲方。维修价格、付款方式与修复时限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并出具书面报告给甲方;

  4. 电话、远程网络服务支持:在正常工作时间内(9:00-18:00),提供客服电话、远程网络、传真服务支持。电话号码:____;

  5. 电子邮件支持:在收到邮件之后的4小时内给予回复,在12小时之内通过电话或者其他通讯方式配合解决问题,如果不能解决,按照第“2”处理。

  B.质量保证期

  1. 按国家有关产品“三包”规定执行“三包”,质量保证期3年,交货验收合格之日起计。本硬件自交付验收合格起提供3年免费保修。在质量保证期内,在正常的操作下,出现的任何故障及损失,我方无偿上门维修。如涉及失效零件更换,该零件应由乙方提供免费上门服务。

  2. 在质保期内,如果乙方的产品或服务升级,将及时通知甲方,如甲方有相应要求,乙方承诺甲方购买的产品或服务进行升级。

  3. 保修期内上门维修免收维修费和元器件费,并提供终身维修服务。

  C.质证期外服务

  1. 质保期过之后,乙方提供终身免费电话咨询服务,并承诺提供产品或服务上门维护。

  2. 质保期过之后,甲方需要继续由乙方提供售后服务的,乙方承诺以优惠价格提供售后服务。

  3. 质保期过之后出现故障,在接到电话通知后随传随到,在12小时内回应检修方案,在24小时内修复不了的,并出具书面报告给甲方。维修价格、付款方式与修复时限双方按实际情况协商,并出具书面报告给甲方。

  D.其他服务

  1. 乙方售后服务中,维修使用的备品备件及易损件均为原厂配件,未经甲方同意不使用非原厂配件。

  第六条 付款方式

  产品总金额为__x元整(¥__)。

  付款方式:

  1. 合同签订之后,甲方向乙方付产品预付款,即合同总金额的50%,__元整(¥__);最迟付款日期20xx年xx月xx日。

  2. 产品到达甲方指定位置后通过验收,乙方5个工作日内将发票开出,并且甲方收到乙方的发票(发票金额为合同总金额),甲方向乙方付产品到货款,即合同总金额的45%,XX元整(¥XX元);最迟付款日期20xx年xx月xx日。

  3. 产品质量保证金为合同总金额的5%,XX元整(¥__X),保证金付款期限为在甲方向乙方支付产品到货款当日起1年,保证金付款期限到期后,甲方收到乙方的付款申请3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付产品质量保证金,即合同总金额的5%,XX元整(¥__X)。

  4. 因乙方未及时提供发票造成甲方逾期付款的,不视为甲方违约。

  付款单位信息:

  1. 名称:

  2. 统一信用代码:

  3. 开户行及账号:

  4. 地址及电话:

  收款单位信息:

  1. 名称:

  2. 统一信用代码:

  3. 开户行及账号:

  4. 地址及电话:

  第七条 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A.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不能就变更达成一致意见的,应当按照原合同条款执行。

  B.本合同一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乙方丧失履约能力的或者明确表示不能完成本合同约定的工作的;

  2. 若乙方指派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未实际参与本合同工作或者乙方擅自更换上述人员,经甲方通知后 15 天内仍未纠正或已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

  3. 乙方的工作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进度或者工作内容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经甲方通知后 15 天内仍不予纠正的;

  4. 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时间完成工作,迟延 30 天仍未完成的;

  5. 乙方提交的成果经两次验收后仍不合格的;

  6. 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 。

  C.本合同甲方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1. 甲方迟延支付报酬超过 30 天的;

  2. 甲方不审核确认或不提供乙方所需技术资料超过 30 天的;

  3. 其他可以解除合同的情形: / 。

  4. 合同解除后,违约责任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 违约责任

  A.甲方违约责任

  1. 因甲方违约导致乙方解除合同的,甲方除按乙方已开展工作支付相应费用外,还应按照报酬总额的 5%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赔偿乙方未能弥补的损失;

  2. 甲方迟延支付报酬或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提供技术资料或没有完成协作事项而造成乙方工作停滞、延误的,乙方交付成果的时间相应顺延;

  3. 甲方如未按照本合同的约定支付报酬的,每迟延一日,按照迟延支付报酬的 0.1% 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B.乙方违约责任

  1. 因乙方违约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除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甲方支付利息外,还应按照报酬总额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应赔偿甲方未能弥补的损失;

  2. 迟延交付:乙方迟延交付成果的,每迟延一日,应按照报酬总额的 0.1%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乙方延期超过 30 天的,甲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且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如有)。乙方还应按照本合同总额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 擅自更换人员:乙方指派的负责人或技术人员未按甲方要求的时间实际参与本合同工作,每迟延一日(或者擅自更换的,每发生一次),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价 0.1% 的违约金。经甲方通知后15天内仍未纠正或已严重影响本合同履行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还应按照本合同总额的 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4. 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保密义务的,应向甲方支付报酬总额15% 的违约金,该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须赔偿甲方未能弥补的损失;

  5. 成果质量不合格:乙方交付的成果不符合要求或未通过评审验收的,应按甲方要求完善后再次向甲方申请组织验收,如第二次评审验收未通过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且乙方应退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同时还应按照本合同总额的 15% 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6. 本次合同标的物资产归甲方所有,乙方不得擅自动用标的物进行商业活动。

  7. 其他: / 。

  第九条 知识产权归属

  对于本合同项所涉及当前甲方所有的知识产权,乙方不得出现下列行为。

  (1) 未经许可使用相关专利或超出许可范围使用;

  (2) 单独申请专利;

  (3)向第三方转让研究成果或转让专利申请权(擅自转让产生的利益归甲方所有)

  (4)许可第三方使用研究成果或实施该专利(擅自转让产生的利益归甲方所有)

  (5)擅自单方面申请奖励;

  (6)擅自单方面发表有关知识产权文件。

  第十条 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保证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对方的商业秘密、技术秘密和其他经营管理信息、技术信息等予以保密。未经一方同意,另一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无论本合同是否生效、被撤销、变更、解除或终止,双方仍应执行本保密条款,本次生产完成后,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另行生产、加工、销售同型设备。

  第十一条 通讯与联络

  为方便开展工作,提高双方的工作效率,甲方安排 吴忠深 负责与乙方保持日常联系,乙方安排 负责与甲方保持日常联系。如双方确有必要更换联系人员时,应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另一方。甲方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是 ;乙方工作人员的联系方式是 。

  双方履行合同的有关事项,按照上述约定通知到对方联系人的,视为完成通知送达。

  双方的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如发生变动,应书面通知对方,因未及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由其自行承担。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不可抗力”系指本合同双方不能控制、不可预见、即使预见也不能避免且妨碍任何一方履行其在本合同项下的全部或大部分义务的一切事件。

  在合同规定的履行期限内,由于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标的物或原材料毁损、灭失的,乙方在取得合法证明后,可免予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当采取积极措施,尽量减少损失

  发生不可抗力事件以致本合同双方无法履行本合同任何义务的,该合同义务应在不可抗力持续期间中止履行,履约时间将自动按中止期顺延,而不加以处罚。

  第十三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 本合同适用中国法律并根据中国法律进行解释。

  2. 因本合同发生纠纷时,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经协商后仍不可能达成合同时,则应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四条

  本合同执行期间,除本合同约定之外,未经双方同意不得随意变更和解除合同,否则视为违约,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应由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合同,补充合同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至本合同履行完毕失效,注意:字迹清晰的传真或者扫描件均有效。

  第十六条 其他事项

  A通知送达

  1. 根据本合同需要发出的全部通知,均需采用书面形式,书面通知按双方在合同文本所列地址发出,联系人为收件人。如任何一方的地址有变更时,需在变更前1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否则变更地址的一方需自行承担因迟延通知而造成的损失。

  2. 双方将按如下规定确定通知被视为正式送达的日期:1)以专人递送的,接收人签收之日视为送达。2)以短信/传真/电子邮件方式送达的,自前述电子文件内容在发送方正确填写地址且未被系统退回的情况下,视为进入对方数据电文接收系统即视为送达日。3)以特快专递形式发出的,特快专递发出后第三日视为送达。4)若送达日为非工作日, 则视为在下一工作日送达。

  3. 本合同约定的地址、联系人及电子通信终端(手机、电话、电子信箱等)亦为双方工作联系往来、法律文书及争议解决时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人民法院和/或仲裁机构的诉讼文书(含裁判文书)向合同任何一方当事人的上述地址和/或工商登记公示地址送达的,视为有效送达。任何一方当事人对电子通信终端(手机、电话、电子信箱等)的联系送达均适用于争议解决时的送达。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 四 份,双方各执 两 份。

  (以下为签署页)

  甲方(采购方)

  乙方(销售方)

产品采购合同13

  需方(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供方(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了增加供、需双方的责任感,加强经济核算,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经供、需双方充分协商,特签订以下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级别、数量、单价、金额

  二、质量标准:符合国家陶瓷砖GB/T4100-20_系列标准。

  三、交货、运输方式、装卸责任及到货地点

  1、交货方法:乙方供应的陶瓷必须按质、按量、按甲要求的时间将货物送到甲方的施工现场,数量由甲、乙双方签字认可,破损的砖不计算数量。

  2、运输方式:上、下车费用由甲方自理,乙方凭合同和甲方收货人出据的证明发货。

  3、产品使用项目名称和地址:

  四、验收方法:供需双方应在货物交付之日当场共同对货物进行验收,货物风险自需方签收后由需方承担。

  五、付款方式及期限:

  六、违约责任: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办理。

  七、双方约定事项:

  1、需方保证该批产品只用于上述项目,不得挪作他用。如有挪用行为,需方除应将该批产品按市场零售价补齐外,另需承担该批产品零售价总金额30%的违约金。

  2、需方已接收的'供方产品,在包装和质量上与供方所发货物一致时,在不影响供方二次销售的前提下(如:整箱、整片不浸水不破损),可以多退少补。

  3、本合同约定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量为准。

  4、该批产品价格仅对上述项目有效,需方有保密义务。对因需方泄密而造成的损失,供方有权要求赔偿。

  八、争议的解决: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应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向供需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九、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十、供需双方均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该合同。本合同中如有未尽事宜须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协议并加盖公章,补充协议与本合同有同等的效力。

  十一、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产品采购合同14

  甲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为了共同发展,加强甲、乙双方的业务合作关系,经双方共同协商,本着“平等发展、互惠互利”的原则,达成如下协议:

  一、业务关系

  甲方确定乙方为其低压电器元件指定供应商,在甲方的产品中除其客户指定使用其它品牌低压电器产品外,甲方所有相关产品的低压电器元器件采用乙方提供的______品牌低压电器。

  二、产品范围

  ______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元件。

  三、采购量及供货价格

  1、经双方协商,乙方向甲方提供的______品牌的所有低压电器产品价格按照______产品______年列表价为基准价,甲方年度采购量为______元时,其基准列表价折扣折让______%。

  2、如因市场原因造成乙方在全国范围内调整价格的情况,则乙方按照其调整后正式发布的新全国统一列表价格按原折扣折让价给甲方供货。但乙方书面通知甲方前已经签订的购销合同仍按购销合同约定价格执行。

  四、技术要求

  乙方向甲方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标准要求。质保期内实行质量“三包”。如乙方未按有关技术要求进行生产,或由此引起的质量问题,甲方有权要求退货,并由乙方承担由于质量问题所发生的损失及费用。

  五、付款方式

  协议生效执行中,乙方给予甲方每笔采购订单____%的货款欠款额度,但每月货款欠款额累计欠款额度为______元,超过欠款额度部分欠款,甲方应先付清超额部分欠款;甲方所欠的所有货款必须在______年年底一次性结清。

  六、配送服务

  甲方所需产品每批金额______元以上时由乙方免费送至甲方所在地仓库,其每批金额______元以下时由甲方自行从乙方转交及配送经销商仓库提取。

  七、违约责任

  1、甲方每月超过欠款额度部分的欠款及未按约定期限付款的,由甲方承担延期付款的'违约金,违约金以每月______%计算。

  2、甲方提供的产品型号规格不准确,导致乙方发错产品的,由甲方承担所有的退货费用及因此引起的损失。

  3、乙方所供产品因设计、制造、质量等原因,引起事故,乙方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八、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本协议及具体购货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则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由______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______分会)依其规则进行仲裁。

  九、协议生效及其它

  1、本协议经双方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

  2、本协议有效期至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期满后重新协商续约事宜及条款。

  3、本协议条款的任何变更、修改或增减,须经双方协商后授权代表签署书面文件,作为本协议的组成部分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三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月___日

产品采购合同15

  XXX食品公司(或食品收购站,以下简称甲方;

  XXX县XXX乡XXX村XXX村民(或专业户、或其它经济组织),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生猪、鲜蛋、菜牛、菜羊、家禽购销合同实施办法》的规定,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产品的名称、品种和数量

  1、产品的名称和品种:XXX。

  2、产品的数量:XXX(必须明确规定产品的计量单位和计量方法)。

  第二条  产品的等级、质量和检疫办法

  1、产品的等级和数量:XXX。(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有明确规定的,按规定标准确定产品的等级和质量;国家有关部门无明文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确定或按照通常标准。)

  2、产品的检疫办法:XXX。(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有卫生检疫规定的,按国家或地方主管规定进行检疫;国家或地方主管部门无检疫规定的,由双方当事人协商检疫办法。)

  第三条  产品的价格,货款结算与奖售办法

  1、产品的价格按下列第( )项执行:

  (1)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内的产品,执行国家规定的收购牌价。在合同执行期内遇有价格调整时,按新价格执行。

  (2)不属派购任务或派购基数的产品,收购价格由当事人协商议定。

  2、货款结算办法按下列第( )项执行:

  (3)对村民、专业户、个体经营户一般采取现金结算,钱货两清。

  (4)对按有关规定必须采取银行结算的,按银行的统一规定办法结算。

  第四条  交货期限、地点和方式

  XXX(按派购任务签订的购销合同,原则上以一年为限,分季分月执行;不属派购或派购基数以外的产品,按当事人协商的交货期限执行。根据鲜活商品的特点,交货日期经协商一致可适当提前或推迟。交货地点和方式,可由当事人商定。)

  第五条  甲方的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合同收购或在合同期中退货的,应按未收或退货部分货款总值的XXX%(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2、甲方如需提前收购,商得乙方同意变更合同的,甲方应给乙方提前收购货物总值的XXX%的补偿。甲方因特殊原因必须逾期收购的,除比照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按逾期收购部分货款总值计算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供方在此期间所支付的保管费和饲养费,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其它实际损失。

  3、对通过银行结算而未按期付款的,应按中国人民银行有关延期付款的规定,向乙方偿付延期付款的违约金。

  4、乙方按合同规定交货,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除按拒收部分货物总值的XXX%(5-25%的幅度)向乙方偿付违约金外,还应承担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实际损失和费用。

  第六条  乙方的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交货或交货少于合同规定的,如需方仍然需要的,乙方应如数补交,并应向甲方偿付逾期货或少交部分货物总值的XXX%(由甲乙方商定)的违约金;如甲方不需要的,乙方应按逾期或分交部分货款部分的XXX%(1-20%的.幅度)的违约金。

  2、乙方交货时间比合同规定提前,经有关部门证明理由正当的,甲方可考虑同意接收,并按合同规定付款;乙方无正当理由提前交货的,甲方有权拒收。

  3、乙方交售的产品规格、卫生质量标准与合同规定不符时,甲方可以拒收。乙方如经有关部门证明确有正当理由,甲方仍然需要乙方交货的,乙方可以迟延交货,不按违约处理。

  甲乙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当事人一方因第三人的原因造成违约的,应当向对方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视为违约的损失赔偿,对于违约金过高或过低的部分,当事人可以请求适当调整。

  第七条  不可抗力

  合同执行期内,如发生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当事人一方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或不能适当履行合同的,应向对方当事人及时通报,经有关机构证实后,不负违约责任,并允许变更或解除合同。

  第八条  其它

  当事人一方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应提前通知对方,并采用书面形式由当事人双方达成协议。接到要求变更或解除合同通知的一方,应在7天之内作出答复(当事人另有约定的,从约定),逾期不答复的,视为默认。变更或解除合同不得损害双方利益和影响国家收购计划的执行。

  违约金、赔偿金应在有关部门确定责任后10天内(当事人有约定的,从约定)偿付,否则按逾期付款处理。任何一方不得自行用扣付货款来抵充。

  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本合同正本一式XXX份,甲乙双方各执XXX份。

  甲方(盖章):XXX 乙方(签字):XXX

  代理人(签字):XXX 代理人(签字):XXX

  XXX年____月____日 XXX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XXX 签订地点: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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