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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方案

时间:2024-05-30 07:57:33 计划方案 我要投稿

计划生育方案优选[6篇]

  时间就如同白驹过隙般的流逝,迎接我们的将是新的生活,新的挑战,是时候静下心来好好写写计划了。计划怎么写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计划生育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计划生育方案优选[6篇]

计划生育方案1

  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镇计生办组织检查了村居委会的计划生育工作进展情况,发现当前我镇计划生育工作还存在一定的问题,为进一步做好我镇计划生育工作,特制定以下实施方案:

  一、以保证指标为方针,严格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1、村居委会的.责任书没有进行分解签定;

  2、相关部门没有出台计划生育的优惠政策;

  3、为计划生育办3件好事有待落实;

  4、中心组学习领导干部培训率达不到要求;

  5、入户、信息变更不及时;

  6、个别村居出生不及时上报;

  7、协会未开展计划生育保险业务;

  8、未及时掌握流动人口的基本情况;

  9、宣传力度不够,群众对新知识、新形式内容的知晓率达不到要求。

  二、以加强领导为核心,严格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层层签定责任书,定期研究计划生育工作;为计划生育办3件以上实事目前要办的一件实事是为计生办工作人员包括村居委会宣传员买一份计划生育保险;与相关部门签定《综合治理人口与计划生育>责任书,各计划生育兼职委员单位制定和落实有利于人口与计划生育的相关政策和措施并贯彻落实。

  三、以学习培训为内容,严格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抓好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的学习,计划下星期举办计生干部及成员单位计生工作人员业务培训班,全面提高基层计生干部、成员单位计生工作人员的整体素质、专业技能、综合服务能力。具体要做到“三个确保”:即确保领导带头学习。确保学习质量,坚持自学与集中学相结合。确保干部职工的学习率达98%。

  四、以宣传教育为抓手,严格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1、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板报、宣传栏等形式,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计划生育保险的宣传工作,加大面对面宣传、教育、咨询、服务和宣传品入户的力度。利用节日开展各种宣传活动。宣传入户率达85%,群众知晓率达80%以上。

  2、要面向广大计划生育群众,普及保险知识,提高保险意识,引导其积极参加计划生育保险。计生办准备下星期培训时邀请保险公司业务人员人来讲解关于计划生育保险的内容。

  五、以强化措施为重点,严格管理计划生育工作

计划生育方案2

  一、指导思想

  以《决定》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精神为指针,以开展生殖保健服务为契机,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充分发挥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站在全市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中的龙头作用,提高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管理水平,促进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向深入开展,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双丰收。

  二、改革内容

  按照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规律的要求,分别对市技术指导站的用人机制、管理机制、分配机制进行改革,达到更新服务观念、增强服务功能、提高队伍素质的目的。

  (一)用人机制改革

  全面推行以竞聘上岗制为主要内容的.用人机制改革,有效提升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队伍素质。

  1、定岗定员

  按照科室设置和工作需要确定竞聘岗位及人数。具体确定为:门诊室:医生3人;住院处:医生3人、护士4人;B超室:医生1人;化验室(优生试验室):化验员1人;药局:药剂员1人;男性保健门诊:医生1人。

  2、竞聘上岗

  (1)竞聘条件:

  在市技术指导站从事技术服务的工作人员必须具备执业医师资格方可参加竞聘。

  (2)竞聘程序:

  ①申请:符合竞聘条件的技术服务人员对拟竞聘岗位提出书面申请。

  ②资格审查:由市计生局对提出申请的技术服务人员竞聘资格进行审查,对符合竞聘条件的技术服务人员名单和拟竞聘岗位上榜公布,接受群众审查。

  ③竞聘方法:采用理论笔试、实际操作和群众评议相结合的方法进行综合打分,对参与竞聘的技术服务人员择优录用。所有竞聘人员的考试成绩统一张榜公布。

  (3)聘任时限:

  为了保证工作的连续性,技术指导站技术服务人员每三年进行一次竞聘。

  3、职称晋升

  技术指导站已具备晋升职称资格的技术服务人员在三年内要完成职称晋升任务,不具备晋升职称资格的要加强学习,争取职称尽早晋升。鼓励技术服务人员积极参加技能培训和业务进修,不断提高自身工作能力和业务素质,对不思进取的技术服务人员将调离现工作岗位或予以分流。

  4、管理考核:

  对已聘任技术服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以效计酬制和考核评估制,采取平时抽查、半年初评、年末全面考评的方法,全方位进行考核评估。对年度考核不称职者予以警告,连续两年不称职者予以解聘。

  (二)管理机制改革

  采取综合措施,强化市技术指导站的规范化管理。

  1、以制度规范行为

  建立健全《值班、交接班制度》、《入、出院工作制度》、《医嘱制度》、《病历书写制度》、《护理工作制度》、《查房制度》、《病案管理制度》、《医疗管理、统计制度》、《急诊室工作制度》、《抢救室工作制度》、《手术室工作制度》、《注射室工作制度》、《分娩室工作制度》、《化验室工作制度》、《B超室工作制度》、《住院处工作制度》、《病房管理制度》等工作制度和《推行承诺服务管理细则》、《市技术服务工作人员管理考核细则》等管理制度,严格以制度规范行为,实行规范化管理。对违反制度的技术服务人员予以警告、罚款、留用察看直至开除。

  20xx年技术指导站经济指标总数为30万元,各科室具体经济指标如下:

  门诊室:7万元;住院处:18万元;B超室:3万元;化验室(优生试验室):1万元;男性保健门诊:1万元。

  2、签订经济指标责任状

  在核定年度经济指标的基础上,科室与技术服务人员签订年度经济指标责任状。签状后,技术指导站技术人员每月只开基础工资,其余部分作为当年抵押金,待年终视经济指标完成情况进行发放。

  3、奖励与处罚

  年终完成经济指标的技术服务人员,当年抵押金全部返还本人,并对其完成经济指标后超额部分按五五分成进行经济奖励,在技术服务站评优、评模、晋级时予以优先考虑。年终未完成经济指标的技术服务人员,其未完成部分经济指标用本人当年抵押金补齐。如补齐后抵押金尚有结余,则将余额返还本人;如抵押金不能补齐经济指标差额,所缺部分向其本人收取。对连续三年完不成经济指标的技术人员,进行为期一年的留用察看,期间只开70%的基础工资;如在一年留用察看期中仍完不成经济指标的,予以辞退。

  三、几点要求

  1、要加强对技术指导站改革工作的领导,为技术指导站改革创造良好的条件。

  2、做好舆论宣传和思想发动工作,切实转变技术服务人员思想观念,动员技术服务人员积极参与。

计划生育方案3

  一、继续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要以学习宣传贯彻十七大精神的高度,按照十七大报告强调的“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稳定低生育水平,提高出生人口素质”的要求,切实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作为造福人民群众,全面建设和谐的重要工作来抓。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不动摇,稳定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队伍不动摇,不断创新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手段和方法不动摇。要积极探索和逐步实现抓计划生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结合、采取综合治理措施解决人口问题,建立健全利益导向和社会制约并行机制,实现由硬性行政管理向全面优质服务转变,街道、社区领导要沉下去,深入到具体工作当中去,了解实情,解决问题

  二、继续夯实基础,强化管理工作。

  现社区专干已配备,计生工作力量得到了加强,今年要继续加强面向基层的服务体系和信息建设,强化对社区辖区单位的宣传教育、技术指导、人员培训、药具发放、咨询服务、监督管理等职能,确保帐表卡册,信息网络规范运行,形成上下互动,信息互通,全方位、全过程跟踪管理的科学管理体系。特别要坚持对计生专(兼)干开展经常性的岗位练兵,技术服务练兵和职业道德培训,努力提高基层计生工作的的优质服务水平。严格落实街道、社区计生干部工作责任制,健全考核机制和跟踪督查机制,进一步强化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工作,层层抓作落实,同时要加大对重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力度,实行奖优罚劣,进一步提升整体工作水平。

  三、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

  1、做好争创计划生育优质服务的宣传工作。充分发挥人口计生宣传教育的导向作用,利用黑板报、公开栏、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广泛宣传,积极营造宣传的'浓厚氛围。

  2、以满足群众需求为出发点,以实现居民“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为目标,坚持“以人为本、服务第一”原则,突出服务:

  一是举办人口与计划生育论坛有“广”度。举办“妇女健康知识课堂”,邀请社区服务中心专家们,为辖区内育龄妇女开展健康知识课堂,普及了育龄妇女的健康知识,增强了她们自我保健意识,提高了疾病预防能力和健康水平,让育龄妇女感受关爱,提高了居民对计生服务的知晓率及满意率,营造了“人人讲计生、处处献良策”的良好氛围。

  二是开展关爱帮扶服务有“力”度。充分发挥辖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保健站)的技术服务整合优势,开展查孕查环服务,关心育龄妇女的身体健康,为各社区育龄妇女开展生殖健康检查,使每一个育龄妇女就近享受到计生部门的优质服务,对检查发现的各类妇科疾病,进行及时治疗。对前来检查的育龄妇女开展健康咨询,发放计划生育政策法规及避孕节育知识等宣传资料,利用“三八妇女节”、“母亲节”、“7。11世界人口日”及“世界艾滋病日”等一些节日,为她们讲解咨询育龄妇女保健知识、新婚夫妻保健知识、孕期妇女保健知识及哺乳期妇女保健知识,在讲解的同时,还与育龄妇女进行现场互动咨询,使她们受益匪浅。实现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相结合,管理向服务转变。

  三是开展青春健康教育活动有“深”度。开设“亲青服务”咨询点,为辖区青少年提供专业的青春健康知识,有效地解决青少年成长过程中遇到的生殖、生理方面的问题;为辖区青少年提供有关青春健康、生殖与避孕、艾滋病的预防、紧急避孕的方法等方面的知识,免费提供各种避孕药具,增加服务对象,使更多的青少年受惠。

  3、开展计生服务新模式,既促进工作的开展,又温暖人心。街道积极携手与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开展“五上门、五到人、五回访”的“三五工程”。

  一是开展新婚期随访上门服务:讲解优生指南,宣传生育政策和生殖健康、优生优育知识并发放相应的宣传品;对暂时不准备怀孕的对象,宣传科学的避孕方法,并根据需要提供避孕药具等方面的贴心服务。同时做到每季度一次回访到家。

  二是开展孕期上门随访服务:对持证怀孕的育龄妇女开展上门随访,定期提供生殖保健和优生咨询,让孕妇享受全方位的计生服务,同时做到每半年一次回访到家。

  三是开展产后随访服务: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护人员及时了解母婴健康状况,指导产妇及时落实产后避孕措施并提供避孕药具,引导她们选择安全、长效、适应的避孕措施,同时做到每月回访到家。

  四是开展术后上门随访服务:医护人员、计生人员均上门看望,第一时间了解术后恢复情况及时了解不同时期的心理状态和身体适应情况,为育龄妇女免费查体,宣传妇糼保健等知识。同时每两月一次回访到家。

  五是开展药具随访服务:对对生育后的育龄妇女,讲解各种避孕措施的适应症和禁忌症,帮助选择合适的避孕措施。如有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建立采取其他避孕措施,确保育龄妇女的身心健康。同时每月一次回访到家。

  4、计生服务中心为辖区育龄妇女发放了“阳光育妇”卡,通过细节上的改进和服务,使育龄妇女感到了无微不至的关怀。

计划生育方案4

  一、主要目标

  1、人口出生率控制在12‰以内,出生人口控制在1000人以内,人口自增率控制在5。0‰以内;

  2、计划生育率保持在95%以上;

  3、多孩率控制在1%以内,漏报率控制在3%以内;

  4、重点对象“三查”率在95%以上;

  5、手术及时率达95%以上;

  6、流动人口办(验)证率均达到95%以上;

  7、双女户结扎率达到95%以上;

  8、优生监测率达50%以上,生殖保健服务率达90%以上;

  9、出生人口性别比控制在110以内。

  二、工作任务

  (一)广泛学习,大力开展宣传贯彻中央《决定》活动

  1、县委办、县政府办已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统筹解决人口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各级要通过各种宣传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在全县掀起学习宣传贯彻《决定》的热潮,提高全县干部群众自觉实行计划生育、参与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的积极性。

  2、学习贯彻县委、县政府关于落实《决定》的实施意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的实施办法,明确今后一个时期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重点以及进一步解决好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动力问题、机制问题和队伍问题的措施。

  3、县委组织部与计生局联合举办学习贯彻《决定》的培训班。县委宣传部与计生局联合举办以学习贯彻《决定》为主要内容的学习报告会,邀请中省人口理论研究和计生工作专家来黄陵讲课。

  4、县委党校及乡镇人口学校要增设人口理论课,定期分批次轮训干部和群众。

  (二)加强领导,不断完善“三个一”领导机制

  1、坚定不移地执行市委、市政府人口和计划生育四个管理《办法》和县委、县政府相关规定,县计生局继续坚持按季度不打招呼、随机进行抽样调查,每次依据抽查结果,严肃追究相关领导和具体工作人员责任,积极探索和改进研究的抽查考核办法。

  2、坚持把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会议制度,把人口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中央《决定》作为各级党委学习的主要内容。同时,坚持县、乡领导联系点和相关部门包抓联系点制度。

  3、坚持党政领导、相关部门、计生系统“三线”考核制度,进一步完善工作实绩,量化考核指标体系。年内要调整和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领导小组等机构,进一步夯实党政领导和相关部门的职责。

  4、总结近几年来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分析当前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形势,并拿出具体的实施意见。

  (三)加大力度,深入开展“关爱女孩行动”

  1、继续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在“三下乡”活动中,突出抓好送政策、送服务进村入户。在世界人口日之际,启动“关爱女孩黄陵行”活动,每个乡镇、街道办都要组织文艺宣传队和生殖健康服务队,深入基层为群众服务。

  2、积极开展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终止妊娠行为综合治理工作。县上成立了打击“两非”专门工作组,全县要大张旗鼓进行宣传,广泛张贴通告,公布举报电话,承诺举报重奖,认真查处非法进行胎儿性别鉴定和非法终止妊娠以及溺弃残害女婴案件。按照省上要求出台有关B超、染色体检测技术和人工终止妊娠手术管理办法。完善育龄妇女孕期跟踪服务、定点接生、只给一次性照顾生育二孩机会等制度。

  3、认真落实农村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制度,调整完善县上针对独生子女、双女户的奖励优惠政策。各有关部门相互协调,特别是计生相关部门在制定生产、生活等各项社会经济政策时向计划生育户倾斜,制定出台放弃二胎生育奖励、独生子女保健费、独生子女伤残补助等有关费用发放办法。

  (四)健全机制,强化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与服务

  1、认真贯彻落实全省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服务现场会精神,解决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的机构、人员、经费、制度、规范服务项目,搞好各项服务。

  2、在全县集中开展一次城市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清理清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底子,健全档案,分类规范管理。

  3、继续开展先进社区创建活动,探索城市住宅小区、下岗人员和人户分离人员计划生育管理的有效办法,落实法人责任制、房主责任制、物业小区负责制。

  4、建立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现居住地管理为主、户籍地与现居住地共同管理”的双向考核制度。

  5、加强和完善流动人口信息平台建设,确定专人负责,及时提交、反馈信息,提高流动人口管理的信息化水平。

  (五)突出重点,全面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规范县乡服务站建设,不断提高生殖健康服务水平。年内完成双龙、桥山等乡镇计生站设施新建任务,并投入使用,仓村乡、县计生站年内完成扩建任务,每个乡镇至少新建5个村服务室扩建,改建5个村级服务室。通过2-3年时间使乡村服务站(室)达到建设标准化、职能法制化、服务规范化、管理信息化、人员专业化。继续抓好优质服务示范站建设,加大硬件建设力度,增配服务设备,加强内部管理,提高服务能力。同时,完成计生国债建设项目。

  2、大力推进以避孕节育优质服务、出生缺陷干预、生殖道感染干预为重点的计划生育生殖健康服务,继续开展优生优育监测,监测面不能低于50%。

  3、继续把提高计划生育质量指标作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三查”,提高节育措施落实及时率和有效率,在倡导推进知情选择中首选长效节育措施。进一步完善统计台帐,杜绝瞒报漏报。查处违法生育,尤其要重点查处干部职工超生问题。加大案件的查处力度,确保群众反映的问题真正得到落实。

  4、加强信息化建设,制定人口和计划生育“十一五”时期信息化建设规划。建好黄陵县人口和计划生育门户网站,建立完善运行维护机制。开展创建部级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甲级县活动。按照市上要求,在巩固提高创建省级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甲级县成果的同时,全力争创部级育龄妇女信息系统甲级县。认真搞好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化工作,县服务站年内必须配齐微机,并使用“WIS系统”,不断提高技术服务质量。

  (六)强化措施,不断提高宣传教育和依法管理水平

  1、以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为主线。努力建立起党政领导重视、宣传部门牵头、资源合理配置、群众广泛参与的大宣传格局。各新闻单位和宣传媒体,要加强对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2、充分发挥计生协会的作用。继续搞好村民自治和“三结合”工作,积极开展“生育关怀行动”。按照市上要求,年内要做好计生协会换届工作。

  3、认真抓好乡镇计划生育干部的培训,组织好“十一五”期间乡镇服务站技术服务人员的进修学习。

  4、注重抓好宣传品进村入户工作,在加大投入的同时,不断改进基层计划生育工作的宣传方式和手段。

  5、加强人口和计划生育依法行政工作,规范执法程序,加大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力度,全面推进便民维权工作。

  (七)严格标准,积极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

  1、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创建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活动的实施意见》,按照“先行试点,总结经验,分步实施,整体推进”的'思路,*年全县力争完成13个计划生育新农村建设任务,其中每个乡镇(街道办)要至少抓1-2个计划生育新农村试点村,县计生局要抓好3个高质量的计划生育新农村示范村,上报省上命名表彰;每个乡镇(街道办)要抓20户计划生育新家庭试点户,然后逐步推开。

  2、县计生局要抓紧制定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考核评估方案,做好第一批计划生育新农村、新家庭的申报命名表彰。

  (八)加强管理,不断提高干部队伍整体素质

  1、在全县计生系统干部中开展学习中央《决定》活动充分认识当前计划生育工作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进一步提高计划生育干部做好本职工作的自觉性和使命感。

  2、继续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计生干部队伍建设。今后县上将优先选拔计生系统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全县计生干部的积极性,积极改革计生人事分配制度,年内配齐计生稽查队、县流动人口管理办公室负责人和乡镇计生站、计生办缺编人员。

  3、加强计生干部队伍思想作风建设,逐级建立政风行风考评制度。继续坚持共产党员承诺制度,切实开展好“筑防线、保廉洁、树形象”主题教育活动。

  4、继续抓好延安精神教育,在全县开展学习原广东省广宁县计生干部马红梅同志先进事迹的活动,力争培育一支能吃苦、能战斗、忠于事业、勇于献身的计划生育工作队伍。

  (九)加大投入,确保计划生育经费落实到位

  1、建立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人口和计划生育财政投入增长幅度要高于经常性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各项奖励优惠政策以及县乡人口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和队伍建设、经常性工作、免费技术服务经费的落实。

计划生育方案5

  《实施方案》,结合xx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制定的实施方案,决定从20xx年4月至10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以下简称专项整治行动)。现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工作目标

  通过对计划生育药械(指用于生育调节的药品和妊娠控制的医疗器械,包括避孕、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以及宫内节育器、等医疗器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的监督管理,规范市场秩序,保障和维护群众健康权益。

  1、规范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生产、经营计划生育药械行为。

  2、严厉打击计划生育药械生产、流通、使用环节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依法取缔无证生产、经营活动。

  3、进一步完善执法体系和规章制度,提高本部门的依法行政水平和监管能力。

  (二)主要任务

  查处无《药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擅自生产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无《药品经营许可证》、《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擅自经营计划生育药械的行为;查处药品生产企业违法生产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GMP)组织生产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未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生产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的`行为;开展计划生育药械产品包装、标签、说明书的专项检查;查处药品经营企业违法经营销售假冒伪劣生育调节药物的行为,以及未按照《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GSP)经营销售的行为;查处违法经营终止妊娠、促排卵等药品的行为;查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经营无产品注册证书、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淘汰的妊娠控制类医疗器械;查处计划生育药械经营企业出租《药品经营许可证》或允许他人挂靠经营等违法行为。研究计划生育药械生产经营违法问题,分析深层次原因,提出完善法律法规的政策性建议。

  二、方法步骤

  专项整治行动分为四个阶段进行。

  (一)准备阶段(20xx年4月下旬)。按照市局和县人口与计划生育领导小组的部署,成立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根据具体的实施方案对专项整治行动作出具体部署。

  (二)自查整治阶段(20xx年4月下旬—7月底)。自查整治工作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按具体行动方案组织开展;以计划生育药械的生产、经营为主,开展“百日整治行动”,通过自查整治进一步规范有证的生产、经营行为,坚决取缔无证的生产、经营行为。

  5月至10月将截止每月15日的执法监督报表和专项整治行动工作进展报表于每月18日前上报市局稽查处和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20xx年8月3日前,将本系统“百日整治行动”情况报市局稽查处和县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综合检查与整改阶段(20xx年8月—9月)。8月份,市人口计生委、公安局、卫生局、徐州海关、徐州工商局、徐州质监局、徐州食品药品监管局等七部门将组成若干联合督查组,对我县开展专项整治的情况进行重点督查。根据督查反馈意见,认真制定并落实整改措施,巩固和提升专项整治行动成效。

  (四)全面总结与迎接国家、省检查阶段(20xx年9月)。对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形成总结报告。于9月20日前向市局稽查处及上报专项整治工作总结,迎接国家、省检查评估。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承担日常工作,办公室设在稽查科。确定专项整治行动联络员,建立领导小组办公室例会和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加强科室间的沟通和联络。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研究制定行动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全面掌握专项整治开展情况,及时解决问题,完善监管措施。

  (二)严格落实责任。严格依照有关法律和《全国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江苏省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和《徐州市计划生育药械市场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要求,履行监督管理职责,将此专项行动作为全局开展的基层药械执法检查“迅雷行动”的工作重点,将专项整治的任务和责任逐级落到实处。坚持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和实事求是、依法办事的原则,真正形成“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尽职配合,各方联合行动”的工作格局。对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和失职渎职、包庇纵容制假售假活动的,要依法严肃处理。

  (三)密切协同配合。围绕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确定的工作目标和重点,与本地区其他部门密切配合,搞好衔接,建立上下联动、部门联动、区域联动的工作机制,形成严密的监管网络。对制假售假重大违法行为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违法犯罪分子,要依法严惩。

计划生育方案6

  一、考核主要内容

  (一)常住人口服务管理;

  (二)流动人口服务管理;

  (三)关爱女孩、性别比整治工作;

  (四)主要工作效果和工作质量;

  (五)依法行政、优质服务和利益导向政策落实、人口文化阵地建设;

  (六)基础工作(村为主机制、诚信计生、协会活动等);

  (七)重点工作。

  二、考核具体指标及权重

  街道综合考评权重100分:其中第一、三季度考核各占15分,每个季度的考核值取本季度的月考核平均值及本季度相关重点工作指标相结合,半年、年终考核各占20分,“村为主”及重点工作推进活动10分,主要指标考核占20分。以上考核成绩分别按照100分制计算,全年按综合考核权重计入总分。

  (一)稳定低生育水平(40分):

  (1)政策外出生(二孩每例扣10分,多孩每例扣15分)。

  (2)综合节育率(每低于一个点扣0。5分)

  (3)统计准确率,以期内出生为限(一孩漏报每例扣2分,二孩漏报每例扣3分,多孩漏报每例扣5分)。

  (二)综合治理人口性别比(30分):

  (1)孕情发现15分(一孩无孕情发现每例扣2分;政策内出生二(多)孩非早孕发现每例扣3分,5个月以上发现孕情每例扣5分,7个月以上发现孕情每例扣7分,未发现孕情的每例扣8分);

  (2)二(多)孩性别比8分,低于120不扣分,每高出20个点扣1分;

  (3)政策内孕情消失7分(二多孩无病历且不能确认为“两非”案件的,每例扣5分)。

  (三)基础工作(30分):

  (1)常住人口建档及统计准确情况4分(漏档每例扣1分,信息每错一处扣0。2分);

  (2)流动人口建档及统计准确情况3分(漏档每例扣1分,信息每错一处扣0。2分);

  (3)三项制度2分(资金未发放到位的每例扣1分);

  (4)社会抚养费征收4分(一孩未征收每例扣2分,二多孩征收不足40%的每例扣2分,未征收的每例扣3分);

  (5)独生子女保健费发放2分(未发放到位每例扣1分);

  (6)阵地建设、宣传工作2分;

  (7)“村为主”机制工作落实3分。

  (8)孕优检工作落实5分,指标参数:3月底15%——30%,6月底30—60%,9月底60%——90%。

  (9)满意度调查5分,依据市、区评估指标,每低5个点扣1分。

  三、考评方式

  (一)月考核工作:

  (1)每月抽取三项及以上主要指标作为月考核内容,其中流动人口管理,常住人口出生、孕情掌握作为常态化月考核内容:考核分值90分以上(含90分)村(居)计生专干每人发放月绩效工资300元,考核分值80分以上(含80分)90分以下,每人发放月绩效工资200元,考核分值70分以上(含70分)80分以下,每人发放月绩效工资100元,考核分值70分以下不予发放月绩效工资。

  (2)对政策内出生的二多孩系早孕发现的,每出生1例奖给所属村居分片计生专干300元;非早孕发现:每出生1例孕情发现4个月以上的,扣除分片专干100元,每递增1个月加扣50元,扣完300元为止。

  (二)半年和年终考核:

  计生办组织室外调查和室内调查每年2次,按考核细则进行评分,分别纳入半年、年终考核项。

  (三)主要指标考核(依据统计年度报表,考核值参照区级考核要求):

  (1)满意度调查3分;

  (2)二多孩政策符合率3分;

  (3)综合节育率1。5分;长效节育率1。5分。

  (4)总孕情掌握率(一孩及政策内二多孩)1分;

  (5)总早孕发现率(一孩7个月,二多孩3个月)3分;

  (6)政策内二多孩出生早孕发现率5分。

  (7)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2分。

  (四)村为主及重点工作推进活动考核:

  对年度内因工作不到位,导致人员到市级以上(含市级)上访的;无故不按照街道布置工作,严重影响街道管理的;因工作责任心不强,造成严重后果,影响街道计生整体考核水平的均不得分,总分6分。年终街道对村居整体量化考评4分。

  四、加分和减分因素

  (一)代表弋江区作为样本点接受上级检查获得第一、二、三名的,在全年考核中分别加3分、2分、1分;代表街道作为样本点接受上级单位观摩的,年终将根据区级奖励分值的5倍兑现加分。

  (二)“村为主”机制工作落实到位,年度内上报“两非”案源,经查证属实并取得突破的,在年度考核中加2分,并将上级对“两非”案件奖励资金的50%给予所属村居奖励,村(居)获得奖励资金的50%给予上报人奖励。

  (三)流动人口管理中,一经发现流动人口孕检不实,在当月月考核中每人/次扣3分;季度被省、市流动人口平台督查出现问题的',每例在当月的月考核中扣3分。流入人口育龄妇女一方未建档,每例月考核扣3分。

  (四)积极宣传街道计生工作,在区级以上(含区级)网站或报刊上发表信息报道的,在当月的月考核中加3分;流动人口信息专报被省级采用的,所属村居每篇加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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