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工厂规章制度
在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工厂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工厂规章制度1
车间生产纪律是维护生产秩序正常进行有力保障,为了让职工能够在一个有秩序、整洁、安全的生产环境中工作,经考虑特制定以下制度:
一、车间考勤:
车间工人要服从车间主管安排的各项工作,严格执行上、下班打卡制度。如上班铃响打过卡而未到车间者,车间罚20元。请假3天以上必须由总经理批准,3天以内(包括3天)由车间主管批准,严禁未办手续或电话请假后补假条(重要事情除外)。违反规定者按旷工处理。
二、安全生产:
工人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工作,车间主管如发现有违规操作的情况,应及时纠正并指导其按照正确操作规范进行操作,经教育后仍违规操作的,可暂停其工作并处于50元罚款,造成的相应后果及损失,应由其本人承担,如果对其所为犯错误认识深刻,并能及时改正,车间负责人可视情况恢复其工作。
三、设备:
工具管理施行专人负责制。铣床、冲床、电锯、电钻等生产设备和工具分配到个人,正常磨损可在车间负责人处以旧换新,如果因保管不当丢失的由其本人赔偿。在每日生产任务完成后,应及时清理干净并给设备加油和进行其他的日常保养工作。其他人员在未经允许的情况下,擅自动用设备所造成的损失由其承担。
四、职工应不断提高质量控制认识。
在产品质量控制过程中,生产人员应对每一件完工产品做自检,如发现生产过程中由于设备或者原料造成的'质量问题应立即停产并上报主管,待问题处理后方可正常生产。由于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原材料报废、设备损坏等情况按成本的30%给予赔偿,由于失误造成的返工、窝工等情况责任人按公司已有的标准承担相关责任。
五、车间生产任务由车间主管实行分活计件。
车间工人必须按设计图纸进行加工,任何人不得在设计图纸上随意改动,如有不懂的地方先向主管请教或由主管与设计人员沟通,工作量有车间负责人按其工作能力进行分配,严禁出现抢、占、争等事情发生,如果私自改动加工图纸或者加工工艺,发现一次罚款100元。装车,外差,加班等任务必须无条件服从上级安排,如有怠工,拒绝服从或顶撞主管的,应给予警告、罚款100元,情节恶劣的可给予开除。
六、每天工作结束前10分钟
工人应自觉的打扫车间自己工作范围内的卫生,包括地面、工作台、设备等,生产工具摆放整齐,对重要的生产设备应按照保养手册进行保养维护,下班及时关闭设备及工具电源。如发现操作人员离开现场而未关闭电源者,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七、职工宿舍应保持干净卫生。
严禁乱扔垃圾,私接电线以及打扰别人休息等情况发生。公司将做不定期检查,不遵守规定者经给予批评或20元罚款。此外,注意保持宿舍门口以及院内卫生。
以上制度,望广大职工遵守并相互监督。
陕西航宇铝合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
工厂规章制度2
为了保障劳资双方的合理利益,加强公司的治理工作,维护和保障正常生产,提高生产效益,结合我厂实际情况,要求每位应聘者必须具体了解和自觉遵守公司的各种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完善公司管理制度,逐步健全现代化管理机制,使内部管理走向科学化、系统化、规范化,使之管理有法可依、违章可究,从而督导全体员工遵纪守法,共同维护、保障公众生活及各项工作有序进行,特制订本管理章程。
第二条在当地政府有关部门领导下, 本厂最高领导权力属于总经办 , 并由以总经理为首的办公室领导机构开展具体工作, 聘用职工解雇职工和开除职工以及其他重大事项由行政部共同批核。
第三条凡属本公司职员都必须遵守和执行本管理章程的各有关条款,同时享有本章程所规定的一切权益。
第四条凡违犯本章程的职员,由有关部门依有关制度为准绳,按程序公正处理。
第五条各部门可依据本章程有关指导原则,根据本部门实际具体情况,制订相关的管理细则,报公司审核批准生效。
第六条各部门单位负责人,应当经常教育所属人员遵守本管理章程。 第七条对违犯本管理章程的行为者,任何人都有劝阻和投诉的权力。 第八条本章程由颁发之日起生效,凡与之相抵触的旧条款,一律作废。
第九条本章程经公司扩大会议集体讨论通过,公司总经理签署生效,其解释权及修改权归本公司。 第十条本章程于二零一二年八月一日正式颁布实施。
第二章
员工守则
第一条 员工守则是职员在公司从业期间,所必须遵守的基本行为准则。
第二条努力学习科学知识,认真钻研生产技能、工艺技术,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做一名现代化企业1 有用之才。
第三条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做遵纪守法的优秀社会公民和企业员工。 第四条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和分工,树立团结协作、积极奉献、顾全大局的集体主义精神。 第五条严禁参与煽动他人怠工、罢工、打架斗殴及违犯厂规和任何危害社会安定的违法行为。 第六条树立关心、互助、团结、文明、礼貌、尊重同事工友的处世作风,严禁拉帮结派、损人利己、破坏公司集体凝聚力的各种不良言行。
第七条热爱公司、忠于公司、忠于事业,以厂为家,树立“厂兴我荣、厂衰我贫”的正确创业观念,反对“淘金”庸俗思想,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公司声誉,积极为厂的各项改善工作提供合理化建议。
第八条热爱本职工作,忠于职守、勤奋工作,对工作认真负责,对技术精益求精,按时、保质、高效、低耗出色完成工作任务,做公司出色员工。
第九条加强个人品德、职业道德修养,严禁偷窃公司和同事的财物,以及聚众赌博的一切道德品质败坏的行为。
第十条遵章守纪、服从大局。严禁任何人以个人理由抗拒、威胁、恐吓、殴打执行公务人员。 第十一条 积极配合公司各项管理工作,出入车间大门和仓库等公共区域都必须自觉规范佩戴工作证(厂牌),要自觉维护公共区域的环境卫生,不乱吐乱扔,并服从执勤保安人员的检查、监督,自觉维护公共区域整洁环境。
第十二条 按时上下班;不迟到早退,不无故缺勤,自觉遵守签到制度。未经主管同意不得擅自外出或接待亲友和外宾
第十三条 工作时间内,员工严禁闲谈、窜岗、打闹、大声喧哗,不得接听私人电话,有事应长话短说,以免扰乱工作秩序。
第十四条 公司提倡勤俭节约,能源、用品及各种材料,不损坏公共财物、因个人原因造成损失的,公司将据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第十五条 每天生产操作之前先检查机器是否正常。操作之后或下班后收好各种文件、资料、工具、2 零件、产品、关好门窗、水、电、气源。按规定位臵摆放工具及物品。搞好个人及集体卫生。
第十六条 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任务,不得借故、拖延、敷衍、推委。严格按照安全规格操作,严禁违章操作,一旦发现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 在厂员工必须服从主管人员的合理指挥和调动,如有异议应及时与领导商议,无理由不服从主管调动者按情节轻重给予处理。
第十八条 各部门主管,必须注意自身涵养,以身作则,与公司员工同舟共济,提高工作热情,团结协作精神。
第十九条 本厂员工均有责任和义务保守本厂经营秘密,维护本厂利益,未经领导书面批准同意,任何人不得擅自向外泄露本厂所有秘密,否则作盗用和侵权行为论处,本厂将追究违反者的经济责任。未经批准,不得带外来人员到处参观。
第二十条 任何员工在其上班时间及厂内出现突发性的个人疾病、非本职业引起的职业病、打架伤亡等非因工受伤均与本厂无关的疾病一律不负任何责任与费用.本厂工人与外人打架, 在厂外偷窃等犯罪行为, 均属刑事犯罪, 本厂不负任何责任。
第二十一条 违犯本章第关规定者追究责任,情节严重者送司法机关处理。同时,并做开除出厂处理。
第二十二条 本厂不有任何的歧视行为存在,即;
本厂在雇用、薪酬、升迁、训练机会、解雇或退休事务上,不可存在或支持任何基于种簇、社会阶层、国籍、宗教、残疾、性别、性别取向、工会会员资格或政治关系的歧视行为。 本厂不可干涉员工遵奉信仰和风俗的权利,和满足涉及种族、社会阶层、国籍、残疾、性别取向和工会的信条、政治需要的权利。
本厂不可允许带有强迫性、威胁性、凌辱性或剥削性的行为,包括姿势、语言和身体的接触。
第三章
员工薪酬制度
第一条公司采用28天/月上班制,全年正常工作时间为8小时,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3 需晚上加班的均为18:30-21:30。凡加班超过10点钟后的有5元夜宵费。
第二条公司薪酬发放采用隔月结算制,即当月月底20号发放上月工资, 一般情况下厂方及时发工资, 特殊情况需延时的, 最多不能超过15天。
第四章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条贯彻“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的预防方针,认真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则。
第二条各部门应根据本部门所使用的机械设备性能,操作使用方法,制订出安全操作规程,供操作者安全指南。
第三条学徒应在师傅、新工应在组长的指导下,依照《安全操作规程》操作机电设备和危险工种。 第四条作业员应严格学习、遵守本部门有关安全细则,并做好日常保养维护工作,确保机械安全性能正常稳定。
第五条非机电操作人员,不准私自使用机电设备;非专业机电维修人员,严禁私自拆卸、安装机电设备。
第六条危险机电设备或工种,必须经培训熟悉本岗位机电设备性能和本工种安全规程后,方可独立上岗作业。
第七条各机电操作者在作业前,要检查机电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各种保险设施是否齐整牢固,确认正常方可作业。
第八条机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应立即关闭电源,并报部门负责人及时维修,禁止使用带故障的机械设备。
第九条严禁安排带有妨碍安全性疾病的人员从事机电操作作业、酒后人员及过度疲劳者、精力不集中的状况下操作机电设备。
第十条严禁任何人或单位私自拆卸、破坏各种安全标识和其它安全设施。
第十一条 各部门机电设备应制订安全检查制度,指定安全维护人员和实行安全监护责任人制度。
第十二条 安全监护人有权依章监督作业,对本安全区域内的违章作业人员不听劝告者,监护人应向人事部申报执罚和当即中止违章者作业。
第十三条 安全监护责任人发现员工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安全监护责任人失职者,应追究相关责任。
第十四条 员工违犯本章有关条款,造成他人伤残的视情节《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五条 如发现有遗失情况,必须立即上报部门主管及经理部作处理措施:对所生产产品进行严格检查及金属检测并对场地进行清理。
第五章
人事制度
第一条
员工的招聘
第一条各部门因生产需要增员时,应由部门组长口头申请或者填写《增员申请表》,报部门部门主管核定生产量情况批准后,再经公司核准,由人事部统一组织招聘。
第二条普通员工由人事部按规定核实身份证等有关证件,已便安排适当的工作,再进行技能测试。 第三条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人员的招聘,除进行上述普工考试程序合格后,报总经理或经理面试批准。
第四条年龄不满 18 周岁的为童工,本厂不允许招请或使用童工和不支持招请或使用童工。 第五条凡来应聘人员须真实填写应聘申请表,本厂会先对所填写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才可录用。 第二条
员工的录用
第一条凡被我厂聘请的职员工必须有本人的身份证及复印件、年满18周岁, 身体健康、无传染病及不良嗜好, 需交免冠2寸/1寸照片1张、清楚了解我厂的厂规并无任何异议后方可办理入厂手续。
第二条被录用的员工,凭人事部的录用通知书到人事部领考勤卡、安排住宿等上班手续
第三条新录用的员工一律采用试用制,普通员工的试用期为二个月,技术人员、文员、各级管理职员试用期为三个月,并签订试用合同。
第四条试用期满合格者,员工可继续留厂工作者,必须与厂方签订劳务合同。
第五条辞职员工要求重新回厂工作的,由部门主管同意后,报公司或人事部批准,并按程序重新办理入厂手续。
第三条
员工证件办理
第一条员工进厂后试用合同、劳务合同、厂牌、工伤保险、考勤卡等证件手续由人事部统一办理。 第二条员工厂牌、考勤丢失或损坏时,应即刻到人事部补办。
第三条员工故意损坏,丢失厂牌和考勤卡的,要自费缴纳对应卡工本费,并据情节严重程度相应处罚 第四条
人员调动
第一条公司因工作需要对人员进行调动时,任何部门和个人都必须服从,手续由人事部办理。 第二条部门主管可根据本部门的生产需要对所属进行工种或班组调动,组长、员工必须服从安排,并报人事更改人事资料。
第五条
考勤打卡规则
第一条员工必须自行打卡记录上下班时间,包括上下班因公因私离开厂的时间。 第二条若厂级领导或员工外出无法报告,应向办公室考勤员及时说明备案。
第三条每月底考勤员提交考勤表若与办公室收取的《个人电脑打卡钟专用表》出现不相符情况时,则按照《考勤制度》处理。
第四条考勤员每月底要认真核对本部门管理人员上班离开时间登记表与打卡牌的情况,
第五条打卡机真实记录员工出勤、外勤(或因私外出),上、下班要打卡,回厂后外出(无论因公因私,也无论时间长短)也要打卡,否同,轻者作忘记打卡处理,重者视为早退或离岗。
第六条因公外出或其它特殊情况未打卡的,可由部门主管核实报人事部补签卡,其余未打卡者不准补卡(签卡)。
第七条员工迟到或早退者给予书面警告,警告无效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八条凡无故旷工一天者,处罚300元。通知后仍未到岗,作警告、检讨教育处理,连续旷工五天者通告后仍未到岗的作自动离厂处理,若有意外事故不能到岗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
员工请假需经该部门主管批准后,再到人事部办理签章、放行手续,部门主管级请假需经公司领导批准,再到人事部办理签卡、放行手续;假期七天以上者,一律需经公司领导批准方可有效。 第一条任何人在上班期间请短假外出,必须经人事部相关程序和放行手续。
第二条员工请病假,未提前提出请假,第二天可补假或电话请假。时间较长者须持医生证明补假。
第六节
员工投诉规则
第一条员工在尊重事实的前提下,可用书面形式向公司或人事部投诉,任何人都有投诉的权利。 第二条员工投诉书可直接递交有关部门负责人受理,也可交与公司领导。
第三条接诉部门原则上二日作出调查处理答复,对特大事件二日内无法落实,可以另议。
第七节
惩罚种类
1、口头警告
2、书面警告、批评或罚款
4、辞退或开除
第八节
辞工制度
第一条任何员工辞工需提前一月(30天)用书面形式提出申请(如无特殊情况),详写辞工原因交到部门主管审批,经公司领导批准后再交人事部备案,由人事部与当事人进行协商,适当安排时间办理辞工手续。离厂时应上缴个人工具及钥匙清点无误后30日内结算个人全部工资,否则不予结算工资。
第二条员工在厂方接受辞工期间,仍需遵守厂纪和各项制度,否则将按有关规定处理。
第三条如发现盗窃工厂财物或宿舍同事财物,立即无条件开除, 不计工资, 严重者送当地派出所处理
第九节
解除劳动关系条款
第一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15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
1、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
第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不能按以上两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十节
奖惩处理程序
第一条由部门把事实的经过报人事部,人事部再对该部门呈报人事项进行调查审核。
第二条违纪人接口头批评后,顶撞主管的、态度不好的,人事部可在宣传栏公开通知批评,态度较为恶劣者由人事部可向公司申报执罚违纪人。
第十一节
厂服管理规定
为规范公司厂服的管理,使其制定、发放、领用纳入程序化管理轨道,确保提高此项工作的有效性与合理性,更好地树立公司形象,特制订本规定。
第一条公司厂服的面料、颜色、等级、样式、数量、品种、发放的时间、范围、条件所有标准由总经办负责制订,由人事部负责具体实施
第二条本厂建议所有员工着厂服上班,厂服由工厂统一发放:冬装:两件,夏装:两件提供给员工。
第三条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厂服款式,颜色等
第四条发放标准:公司员工每人发放冬装两套,夏装两套;新员工办理完入厂手续后才可领取厂服(临时工均不发),发放夏装2件、冬装2件.厂服发放由人事部人员负责,员工领取厂服须出示厂牌,并登记领取数量、类型、日期、领取人签名;人事部人员需将记录备案存档。
第五条有下列情况,离职扣回厂服费用:
1、入厂不满一年的新员工,领取厂服之日起不满3个月,如员工离职,厂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2、人为损坏或丢失,旧工作服由员工带走,扣回厂服费用。
3、试用期内的,把厂服带走的,扣回厂服费用
第六条穿厂服即代表本公司形象,必须保持整洁,不得遗失或损坏,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厂服,假日可以不穿。为方便工作,厂服可以穿出厂外。
第七条本规定由人事部负责解释及修改,并由人事部负责安排检查与考核
第十三节
员工福利待遇
第一条公司为每位员工提供补助用餐和住宿。餐补350元/月,住宿费、水、电费全免。 第二条公司负责为员工购买工伤保险
第三条工龄单方满一年的员工结婚,双方入厂满三月合格转正员工,结婚可享有十天新婚假期。 第四条三个月试用期考核合格员工,可享受正式员工级工资待遇。
第六章 车间管理制度
第一条 共同维护车间生产秩序井然,遵守劳动纪律,确保生产正常运作。
第二条 上班后,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必须到岗位做好班前安排工作,员工应准时进入岗位,并禁止未到点离岗下班,违者一律以早退论处。
第三条 严禁乱扔乱放废料、杂物、工具等,当本区域内有材料或杂物、工具落地时应随手捡起并规范放整齐。 第四条 保证车间环境、机械台桌面整齐、清洁,货物放置规范,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第五条 严禁将工厂工具、纸张和任何生产材料与产品带出厂区,违者将按偷盗论处
第六条 下班前各部门主管应检查本区域内门窗、水、电总制掣,并做好必要的防火防盗工作。
第七条 严格遵守、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规程作业,及消防制度,确保公司生命财产安全。
第八条 违犯本章条款的单位和个人将受到相关处分,情节严重者视情节轻重按有关程序规定另行处理。
第七章
质量管理政策
第一节
质量方针及目标:
本厂遵循质量第
一、客户至上的宗旨,尽全厂员工之努力、用科学合理之方法,切实执行质量管理之规定,以期做到高质量的产品,以符合客人要求及符合相关产品及行业标准!
第二节
产品质量标准:
按客户的要求;
按相关产品的.国内及国际标准;
第三节
品管组织人员编排:
第一条质量控制及检验流程: 第二条不良品除理:
1、所有于不同生产环节上检出的不良产品必需分开摆放并加明显的不良品标记,返工、报废、退货等不良品必需作分别注明。
2、所有的不良品状况必需写书面报告呈主管部门;
3、质量部分要及时通知生产或采购部门对所发现的不良品作出及时处理。 第三条纠正和预防:
1、对发现所有的质量状况必需于第一时间找出原因;
2、及时研究所需纠正的措施,以防再度发生;
3、实施控制,以保证纠正措施得以执行并且有效;
4、对所有的员工要进行不断的在操作技能及质量标准上的训练,以期每位员工能不断提高生产技能、不断熟悉质量标准、不断加强质量意识;
5、对生产或质量管理上的不足需要不断地认识并作纠正
品质标准需按客户的要求。
第八章
设备工具管理制度
第一条机械设备、工具是公司重要资财之一,必须建立和健全设备使用管理程序,进行规范化管理制度,防止流失,便于统计公司资产。
第二条凡外购、自制各种设备和工具都必须办理申请、审批、验收登记、定位放臵、绘图造册、检验报废程序规范管理。
第三条各部门应按公司指定的机械设备放臵点定臵管理,未经公司许可不许随意搬放他处,以便于公司绘制设备分布平面图和定期盘点核算资产。
第四条设备调用、搬迁位臵,必须报办公室设备管理人员造册备案,并随时更改放臵平面图和跟踪统计。
第五条凡新购的机电设备,必须报安全管理部门制订《安全操作规程》,并对使用者作必要的安全知识培训指导,方可投入使用,确保人机安全投入运作。
第六条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工厂发给的一切工具,如有丢失或损坏必须当天报部门主管人员并申请补发。
第七条属机械设备应指定专人进行专业定期维修保养,并作好维护记录,使之保持良好性能状况,预防早期磨损。
第八条设备工具的报废、更新应由使用部门填表申请,经设备专业维修人员和设备管理人员核实签认后,方可将《设备报废申请表》随同《设备申购表》交公司重新申购或换用。
第九条违犯本章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或有关员工,本章已有规定的按规定处理,遇本章节未规定的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处理。
第九章
装配车间制度
为确保装配车间现场人员和作业符合要求,实现优质、高效、低耗、均衡、安全、卫生生产。
第一节
工作程序
第一条严格按照生产部所下达的《生产计划单》合理安排各项装配任务事宜。装配工必须服从主管的装配安排和调动。
第二条装配工进行安装产品时应首先熟悉装配作业的技能、技巧;熟悉各零部件良与不良的正确区分。 第三条装配工严格按照工艺规程、操作规程的规定进行装配作业。装配时发现零部件不良,要及时向车间主管反映,否则出现批量质量事故将追究其经济责任。
第四条各种装配设备及工具应经常检查、保养,确保遵守使用规定。
第五条各项产品装配过程中所需原材料、装配工具,均由仓库库管员发放,装配工无权到仓库拿取任何零部件,待装完成后,一定要上交仓库。
第六条装配过程中检验出的不合格品要及时进行返工返修,不得乱扔给别人;不得拖延返工/返修时间。
第二节
定臵管理实施要求
第一条有物必有位:装配物品各有其位,分区存放,位臵明确; 第二条有位必分类:装配物品按照工艺和检验状态,逐一分类;
第三条分类必标识:状态标识齐全、醒目、美观、规范;认真分析绘制生产现场定臵区越,所有物品按区越标明位臵,分类存放;不能越区、不能混放、不能占用通道。
第十章
仓库管理制度
为了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加强成本核算,进一步规范物资和产品流通保管和控12 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定本制度。
第一条
库管员职责
1、准确详细地做好各种物资进出仓库的帐务工作。
2、严格按照产品的验收要求,做好产品验收工作。
3、不合订购要求或者不合格的材料产品等一切物资严禁入仓。 第二条
仓库日常保管工作
1、货物入库需按要求不同类别、性能、特点和用途分类、分区、分码放臵。要做到:“二齐、三清、四号定位”。
A、二齐:货物摆放整齐,库容干净整齐。 B、三清:材料清、数量清、规格标识清。 C、四号定位:按区、按排、按架、按位定位。
2、库管员对常用或每日有变动的工具、货物要随时盘点,若发现误差须及时找出原因并做更正。
3、库存信息应每月呈报,须对数量、文字、表格仔细核对,确保月报表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三条
入库物资的管理:
1、产品、工具及物资到库后库管员应依据送货单上所列的名称、数量、规格进行核对、清点。在经使用部门和请购人员及检验人员对质量检验合格签字后,方可入库。
2、对入库产品和物资核对清点无误后,库管员要及时填写入库登记单。
3、库管员要严格把关,有以下情况时可拒绝验收或入库登记。 A、未经厂部各级领导主管审准的采购。
B、与产品图纸尺寸、数量相差较大、未按采购单要求的产品或材料。
C、因生产急需或其他原因不能形成入库的产品及材料,库管员要到现场认真核对后方可验收产品或材料,并及时补填入库单。
第三条
工具和材料的领发:
2、库管员根据进货时间必须遵守“先进先出”的原则。
3、领料人员所需工具和原材料无库存时,库管员应及时通知领用人,领用人要上报各主管审批在由主管按要求填写工具采购单交由采购员及时采购。
4、任何人不办理领用手续不得以任何名义从库内私拿工具及各种产品材料,不得在货架和货柜中乱翻、乱动、乱扔,如有违者库管员有权制止其行为,警告无用者,律以严惩。
5、易损的工具均要以旧换新,一律先交旧工具,之后在领用新工具
第十一章
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
第一条共同维护厂区、集体宿舍公共场所环境卫生,创造舒适优美的环境。
第二条人事部门应按照本厂实际管理情况,不断完善厂区、宿舍等公共区域有关管理细则,持续规范优化公众环境。
第三条自觉遵守各有关公共场所公约、细则,做一名文明有礼的合格员工。
第四条按时作息,禁止在公共区域内汹酒喧闹、聚众赌博、高声吆喝和放高声音响等影响公众休息的不文明行为,共创安定清静的休息环境。
第五条严禁在任何公共场所乱堆乱放私人物品或悬挂衣物,影响公众区域环境形象。
第六条爱护公共环境,禁止在厂区采摘花草树木,乱扔垃圾、乱泼乱倒污水和随地吐痰等不文明行为。 第七条爱护公共财产设施,反对铺张浪费的不良习惯,提倡勤俭节约的美德,用水用电后随手关水关电,积极举报破坏公共设施和随意浪费公司财物的不良行为者。
第八条非特殊情况下,不准将厂外人员引入厂区,共创安定有序环境。
第九条公共生活区管理制度,由执勤人员负责检查监督,违章者将由当值人员按程序登记呈报人事部按有关规章处理。
第十条违犯本章有关条款者将受到警告、检讨处分,情节严重者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第十二章
员工住宿管理细则
为了使本厂员工有一个安全、文明、舒适、清静、卫生的住宿环境,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一条保持宿舍环境美观整洁,禁止往宿舍窗外随口吐痰、不得随手乱丢垃圾,不乱倒污水,各自衣物、洗洁用品找定位臵摆放整齐。不得在宿舍乱拉电线、损坏设施、设备
第二条遵守住宿安全规则,严禁在公共宿舍生火煮东西,乱堆物品堵塞安全通道,爬坐走廊上的安全防护墙(栏)上。私自拆卸任何安全设施和消防标识,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舍区,若有火警发生,请马上撤离舍区。
第三条入住员工宿舍者必须服从工厂安排床号及调动,不服从厂部按排及调动的不给予住宿。 第四条严禁在宿舍区赌博、汹酒、大声喧哗、放高声音响,从事任何有影响他人休息的行为,及吵架、打架等扰乱公共秩序的恶性行为。
第五条在厂员工要关心集体,夜间11:00——12:00必须关闭所有电源,停止一切文娱活动就寝休息,不得外出,不得大声喧哗,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第六条保持厕所清洁,便后冲洗,不留下报纸、杂物等
第七条本房损坏公物或乱抛硬物堵塞厕所孔的,同房者应积极主动协助追究,责任不清的,赔偿费或维修费由该房住宿人员分摊抵偿。
第十三章
安全操作规程
第一条上机前,首先应检查电源、机械性能及防护装臵是否安好,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第二条启动电机前,应确保机床台面无任何可移动物件时,方可开机操作,以免操作中,因震动而使物件坠于脚踏上造成机床误动而伤害人体。
第三条严格按操作规定工作,规定用双手开关时严禁用脚踏,决不允许私自改变操作方式。 第四条使用脚踏板时,严禁闲杂人员靠近,以防误动脚踏板而造成伤害。 第五条一般情况下,尽量选择用双手开关同时操作
第六条开机后,严禁将手放于机床任何传动部位及滑块的工作区域。
第七条机床工作中,如发现滑块自由下落或有不正常撞击声及噪单,成品有毛刺及质量小时,应立即关机检查。
第八条任何时间都须注意机床及模具紧固螺丝或传动皮带的松紧并做出正确处理。 第九条设备维修之中,应切断电源,严禁开机修理。
第十条冲制小产品时,应用工具夹取,严禁直接将手伸入模具之中索取工件 第十一条 严禁两人同时操作同一机床,禁止酒后、上机操作。 第十二条 人体不可触及配电系统任何电极。
第十三条 严禁操作中思想不集中、或闲谈聊天、以免分神而造成伤害;在身体欠佳、情绪不稳定及严重疲劳的情况下,不可上机操作。
第十四章
消防制度
第一条实行“预防为主,消防结合”的方针,积极做好防火工作。 第二条各部门每月15号进行一次安全性检查;电器、电路有关等设施。 第三条各部门的消防通道、安全门不准堆放杂物、机械等,经常保持畅通。
第四条严格管理和规范放臵易燃易爆物品,未经厂安全管理小组批准,任何人与部门不得将易燃、易爆物品转移厂方指定的原存放点。
第五条新员工入厂时,由人事部培训有关安全防火知识及紧急疏散方法,并每季度组织一次全厂全员安全疏散实习演练。
第六条各部门应在下班离开作业场所时,关闭一切电源,发现电路、电器有破损现象要即刻中止使用,报电工专业人员及时维修好后方可投入再作业。
第七条若发生火警,厂中心领导应即刻到位,迅速组织消防工作,采取紧急、正确的消防措施灭火,并及时报火警119求援。
第八条违犯本章有关规定的单位负责人或个人按《人事制度》第十三节有关程序规定处理。
工厂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增强公司员工主人翁责任感,提高遵纪守法的自觉性,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避免发生事故,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作为公司基本准则,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本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第二章、纪律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爱护公物,团结协作,完成各项任务。
第五条、凡各单位(职能部门、分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经分管副总签字后到企管处审核、备案,报经有关领导批准下发。
第六条、劳动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严格遵守班前班后点名的考勤制度。
(二)上下班须按时点名,不得早退、迟到。
(三)上班时间为每周六天,每天8小时,早上8:00—12:00,下午13:30—17:30。
(四)上班时间严禁吵闹、喧哗、打瞌睡及进行业务工作无关的活动。
第七条、请假制度
(一)员工有事须向有关领导请假。
(二)请假须写请假条,禁止以其它方式请假。重病、意外事故等,须持相关证明事后补假。
(三)员工本人结婚或直系亲属(指有直接血统关系或婚姻关系的父母、夫妻、子女)丧事,准假三天,工资予以编制。
(四)凡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育龄妇女,休产假期为十八个月,任何人不得私自缩短产假或以其它理由、形式请长假休产假。
(五)请病假三天以上者须持医生证明,请病假三个月以上者,复工须持医生健康证明。
(六)批假权限(停工权限同请假,请假签字须逐级批准):
1、员工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者,由各部门主管(车间主任)签字批准。
2、员工请假三天以上七天(含七天)以内者,部门经理(分公司经理)签字批准。
3、员工请假七天至三个月(含三个月)者,由分管副总签字批准。
4、员工请假三个月以上者,由总经理签字批准。
(七)凡请假时间较长,所得工资不足以扣除个人应交养老保险费者,须到人力资源处办理保险费预交或补交手续,以连续计算保险交费年限。
第八条、工作纪律
(一)上班时间,无部门负责人(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出门证不得出厂。
(二)因事晚来,须提前将车间主任、副处长级或以上人员签字批准的证明交门卫。
(三)车间主任、副处长级及以上人员出入厂区,须由本人到门岗签字。
(四)工作时间须做到“五不准”:
1、不准睡岗、脱岗、串岗。
2、不准吃零食。
3、不准打闹、闲聊。
4、不准干私活。
5、不准自行组织文体活动。
第九条、组织纪律
(一)全体员工须无条件服从组织分配,上级对下级负责,下级对上级负责。
(二)员工享有“六项权利”:
1、有了解所从事工作中潜在的危险和可能造成事故的权利。
2、有对危害生命安全的行为批评、检举、控告的权利。
3、有获得保障自身健康、良好的劳动条件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用具的权利。
4、有遇到生命安全侵害时紧急避险的权利。
5、有对班前不讲安全拒绝上岗的权利。
6、有违章指挥拒绝作业的'权利。
第十条、生产纪律
(一)须认真保质保量完成上级下达的各项任务。
(二)须认真如实填写原始记录,不准弄虚作假、随意涂改。
(三)须严格执行工艺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章、安全、消防、保卫
第十一条、全体员工要做好安全、消防、保卫工作。
(一)各单位主管在员工进厂前一定要强调安全操作规程及注意事项,避免意外事故发生。
(二)未经允许严禁员工操作自己不熟悉或不属自己工作范围的机器设备。
(三)严禁乱动电闸电线,工作时出现故障必须请电工修理,不得私自拆、卸、修理。
(四)工作时,必须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
(五)机器设备使用人员要注意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停机汇报有关领导或通知维修部门进行维修。
(六)机电设备部门要经常到车间巡视,发现设备运转异常或漏电、漏水、漏气现象要及时进行维修、上报。
(七)所有员工都要做好消防防范工作,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八)门卫保安员值班时衣冠要整齐,服务要热情,对工作认真负责,严格落实出入厂物品的登记制度,有突出表现者,给予奖励。
第四章、奖惩制度
第十二条、员工在工作期间的奖惩:
(一)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二)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三)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四)无责任心,造成设备故障、原材料浪费、影响生产的,给予一定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生效。
工厂规章制度4
一、对选购的食品及原料认真验货,做好登记,验收合格后方可入库保存。
二、收集索证材料,分类存档,登记台帐。
三、食品及原料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有非食品、个人物品、药物、杂物及亚硝酸盐、鼠药、灭蝇药等有毒有害物品。对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料,拒收入库。
四、货架上应对每类每批食品严格标明选购日期、产品名称、产地、规格、生产日期及最终保质时限,做到帐、卡、物相符,挂牌存放,并做到先进先出。
五、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应有包装,并标明产品名称,定型包装食品应贴有完好的出厂标识。禁止存放无标识及标识不完整、不清晰的食品及原料。
六、经常检查所存放的食品及原料,发觉有霉变或包装破损、锈蚀等感官特殊、变质时做到准时清出,清出后在专用区域内落地另放并标明“不得食用”等字样,准时销帐、处理、登记并保存记录。
七、保持仓库内通风、干燥,做好防蝇、防尘、防鼠工作,仓库门口设防鼠板,仓库内灭鼠使用粘鼠板,不得接受鼠药灭鼠。
工厂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保护从业人员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防止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的发展和壮大,共同构建和谐社会,特制定《XXXX有限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根据国家现行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公司对安全生产管理的规定进行编制,凡在公司管理范围内从事与安全生产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第三条公司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总经理任主任,副总经理、总工程师任副主任,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所属项目经理任成员;各部室、分公司、项目经理部等负责人为本级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办公室设在安全管理部,各分公司、项目经理部应根据项目规模的大小成立安全领导小组或安全领导管理机构。
第三章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原则、目标
第四条安全生产管理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第五条安全生产管理原则:(1).“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原则;(2).“四全”(全员、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动态管理和安全一票否决制原则;(3).“四不放过”(对发生事故的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广大职工群众没受过教育不放过,安全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得到处理不放过)原则。
第六条安全生产管理目标:杜绝因工死亡和重伤事故,轻伤率≤2‰。
第四章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七条法定代表人(董事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作为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2、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掌握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每年组织一次董事会研究安全生产工作,决策并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研究制定公司中、长期规划和年度生产经营计划的同时,研究制定安全生产工作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保证体系,领导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
第八条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实行动态管理,贯彻执行公司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2、建立健全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明确考核指标,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工作,并将安全生产考核指标与经济承包指标挂钩,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制度。
3、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配备足够的监督管理力量,完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手段,并将安全生产综合管理与监督的经费列入公司财务预算。
4、健全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奖惩办法,保证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有计划、有目标、有检查、有考核、有奖罚。
5、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应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研究制定防范措施并组织实施。
6、领导制定并实施公司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健全公司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第九条公司主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动态控制,协助董事长、总经理落实本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安全生产责任制,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
3、审核安全技术管理措施,制定公司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使用计划。
4、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
5、领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机构开展工作,研究公司安全生产工作,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检查管理工作,及时解决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问题。
6、本公司发生伤亡事故后,要亲临事故现场,领导组织因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过程中的具体工作。
第十条总工程师(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协助本公司法定代表人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技术领导工作,对本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技术责任。
2、在组织编制或审批施工组织设计以及重点工程、特殊复杂工程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时,同时审查安全技术措施。
3、领导本公司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公司职业安全卫生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4、对本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组织审查其使用和实施过程中的安全性,组织编制或审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技术交底。
5、参与本公司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第十一条总会计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第十二条总经济师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规、规范,掌握本公司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
2、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公司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及奖惩办法。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
4、组织分析安全生产工作的安全保障措施经济指标,并制定公司安全技术经济指标。
第十三条安全管理部部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评比管理工作。
2、负责参加年度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责成存在隐患的部门制定措施,排除隐患。
3、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4、协助公司主管领导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5、负责安全生产管理资料的收集整理。
6、落实安全生产举报事故,查处在安全生产上违规、违章行为,对上述行为一经查实上报主管部门并按要求责令项目限期整改。
7、负责监督、检查项目安全目标责任书的签订。
第十四条分公司经理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规、规程、规定及规章制度,对本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中各项安全技术要求,严格执行安全措施审批制度、施工项目安全交底的制度及设备设施交接、验收、使用制度。
3、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监督并保证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与不安全因素,制止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
4、严格遵守特殊工程及民工使用的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组织员工的各项安全生产教育。
5、发生因工伤亡重大未遂事故,要做好现场保护,及时上报,并协助事故调查组参加事故的调查处理,制定并落实各项防范措施,认真吸取教训。
第十五条分公司安全科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负责分公司安全生产进行监督、检查、评比、考核等项工作。
2、严格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或专业工程项目施工方案安全技术措施的可行性。
3、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事故隐患,从技术上制定措施,及时排除隐患。
4、参加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项目第一责任人)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的特点,组织制定本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
2、作为项目工程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对本项目工程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和管理责任。在建立项目工程管理体系时,要明确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本项目工程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专员安全员的配备:
按照要求配备足够的专职安全员(安全员的配备要求是:5000万元以下的项目1人;5000万元~1.5亿元的项目2人;1.5亿~2.5亿元项目3人;2.5亿元以上的项目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劳务分包单位必须按项目管理要求配置专职安全员。
4、在组织项目工程施工前,必须明确各专业管理部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考核指标和考核办法,定期组织实施考核,项目工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考核要与经济效益挂钩。
5、健全完善用工管理制度,适时对组织施工生产人员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变换工种以及工伤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保证施工人员的劳动保护用品。
6、组织落实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组织并监督项目工程中安全技术交底和设施设备验收制度的实行。
7、领导组织本项目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相关人员消除事故隐患,对上级安全生产检查中提出的事故隐患和管理存在有问题,应定人、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并按时将整改情况向上级反馈。
8、本项目发生伤亡事故时,必须做到迅速抢救伤员,妥善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认真落实防范措施。
第十七条安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3、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4、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5、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措施。
6、及时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改进施工工艺和操作方法提供资料信息,协助项目工程师及时解决工程安全方面的技术问题。
7、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8、遇有特殊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先行停止生产并且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第十八条技术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项目工程生产经营中的安全生产负技术责任。
2、作为项目工程技术人员,对本项目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技术管理责任,并主持本岗位的安全技术交底工作。
3、在日常施工技术指导时,要制定、审查安全技术措施,保证其可行性与针对性,并随时检查、监督、落实。
4、主持制定技术措施计划和季节性施工方案的同时,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监督执行,及时解决执行中出现的问题。
5、认真执行安全技术措施与安全操作工艺、要求,预防施工中因化学物品引起的火灾、中毒或其新工艺实施中可能造成的事故。
6、参加安全生产检查,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从技术方面提出整改意见和办法予以消除。
7、参加、配合因工伤亡及重大未遂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提出防范措施、意见。
第十九条现场施工负责人(施工队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所负责承担的施工项目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违章、违规作业。
2、对所管的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负直接责任。
3、组织并督促技术人员做好书面安全技术交底,并做好记录和签字工作,遇有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时,生产必须服从安全。
4、领导所属班组搞好安全生产,组织班组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工人不违章作业和冒险蛮干,正确使用防护用品。
5、经常进行安全检查,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6、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7、作好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日常检查和记录工作。
第二十条机械管理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要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认真贯彻执行规章制度,对一切机械设备,必须配备齐全、有效、可靠的安全防护保险装置,落实“十不吊”[①]安全措施,确保安全运转,进行安全施工。
2、要加强对机械操作人员的管理,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安全技术培训。学习机械电气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达到应知应会。经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3、要经常对电机设备进行检查,维修保养,不得带病运转作业,保持完好洁净,提高机械使用率。
4、要建立验收交接使用制度,在组装、拆除塔吊、井架等机械施工设备时,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并跟班监督检查指导,随时消除不安全因素,组装完毕,组织有关保同验收,试行空转空运,达到良好,相互签证,方交付使用。
5、要定人定机使用机电设备,定员、定责,上岗前对各个部位检查,事先排除故障或隐患,并不准他人动用,用毕后切断电源,锁好闸箱。
第二十一条质检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结合项目工程特点、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随同的安全工作随时查验,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认真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要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的生产指令。
第二十二条材料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对实现安全技术措施必须的材料保证供应,并对进场的材料进行验收,符合规定方准提供使用。
2、定期对进场的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对腐朽、破损、失修或不合格的材料,及时报废更新,不得迁就和凑合使用,酿成隐患。
3、积极学习安全材料业务知识,为安全生产创造良好条件打下安全生产牢固基础。
4、作好物质材料的防火、防盗、防潮、防雨工作。
第二十三条工班组长安全生产责任制
1、每天上班之前,要进行安全注意事项说明和提示,作业过程中要进行安全巡逻,发现违章或不安全现象立即纠正,并且班后进行安全讲评和总结,并做好每日的安全记录。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对工作人员进行日常性安全教育,督促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新工人的岗位教育、培训工作,在工作过程中,时时对安全进行检查。
6、发生因工伤亡及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第五章职能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十四条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宣传贯彻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2、制定定期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和方针目标,并负责贯彻实施。
3、研究公司安全动态,组织调查研究活动,编制研究报告,制定或修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负责审查本公司制定的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协助领导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活动,宣传安全生产法规,提高全体施工生产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
5、组织本公司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定期对各单位主管生产的负责人、项目经理。
6、建立定期安全检查制度。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施工检查,公司所属各项目应每半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检查。
7、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检查中,遇有发现重大事故隐患或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时,有权制止违章,停止施工作业,或勒令违章人员撤出施工区域。遇有重大险情时,有权指挥危险区域内的人员撤离现场,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8、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随时进入所辖范围内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接受检查,检查人员发现事故隐患均由受检查单位项目负责人组织整改,按时限要求及时反馈整改情况。
9、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有权对进入施工现场的单位或个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不符合安全管理规定的应立即予以纠正。
10、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的会审,对其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签属意见,由编制人负责修改,并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11、参加生产例会,掌握施工生产信息,预防、预测事故发生的可能性,提出防范建议,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
12、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进行事故统计、分析,按规定及时上报,对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的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第二十五条技术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保障在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技术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的过程中,应在每个环节都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的施工方案,要检查实施过程。遇有方案变更,应及时组织修订。
3、在检查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实施情况时,要同时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应及时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参与伤亡事故和未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第二十六条机械设备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对机、电、起重设备、及自制机械设施的安全运行负责,按照安全技术规范进行经常性检查,并监督各种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工作。机械设备的租赁,要建立安全管理制度,确保租赁设备完好、安全可靠。
2、对新购进的机械及大修、维修的设备应严格检查和把关,新购进的要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及出厂和合格证,使用前制定安全操作规程,组织专业培训,向有关人员交底并进行鉴定验收。
3、参与机械设备伤亡事故及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提出处理意见,制定防范措施。
4、制定各种机械的详细操作规程,并组织操作手认真学习。
第二十七条人事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做好公司安全教育培训工作。
2、组织对新调入、转业的员工及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培训教育工作。
3、按照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监督管理人员。
4、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第二十八条物资管理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凡购置各种机械设备、临电设施等涉及人身安全的料具及设备,必须执行国家、行业及公司的有关规定,严格审查其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2、施工现场购置各类建筑材料,应符合建设单位和当地有关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3、采购劳动保护用品时,应严格审查其生产资质和产品合格证明材料。
4、认真执行相关文明安全施工有关标准,做好施工现场料具管理,保证安全。
第二十九条财务部门安全生产责任制
1、根据本公司实际情况及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提取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经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地方以及公司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审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
3、协助安全生产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工厂规章制度6
为加强成本核算,提高公司的基础管理工作水平,进一步规范物资和成品流通、保管和控制程序,维护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加速资金周转,特制定本制度:
一、仓库日常管理
1、仓库保管员必须合理设置各类物资和产品的明细账簿和台账。原材料仓库必须根据实际情况和各类原材料的性质、用途、类型分明别类建立相应的明细账、卡片;半成品、产成品应按照类型及规格型号设立明细账、卡片;财务部门与仓库所建账簿及顺序编号必须互相统一,相互一致。合格品、逾期品、失效品、料废、退回电机、返修电机应分别建账反映。
2、必须严格按MIS系统和仓库管理规程进行日常操作,仓库保管员对当日发生的业务必须及时逐笔录入MIS系统,做到日清日结,确保MIS系统中物料进出及结存数据的正确无误。及时登记手工明细账并与MIS系统中的数据进行核对,确保两者的一致性。
3、做好各类物料和产品的日常核查工作,仓库保管员必须对各类库存物资定期进行检查盘点,并做到账、物、卡三者一致。铸件仓管员必须定期对每种铸件材料的单重进行核对并记录,如有变动及时向事业部、财务部反映,以便及时调整。
4、各事业部、分厂必须根椐生产计划及仓库库存情况合理确定采购数量,并严格控制各类物资的库存量,有条件单位逐步实行零库存;仓库保管员必须定期进行各类存货的分类整理,对存放期限较长,逾期失效等不良存货,要按月编制报表,报送各事业部领导及财务人员,各事业部对本单位的各类不良存货每月必须提出处理意见,责成相关部门及时加以处理。
二、入库管理
1、物料进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凭送货单、检验合格单办理入库手续;如属回用物资应凭回用单办理入库手续,拒绝不合格或手续不齐全的物资入库,杜绝只见发票不见实物或边办理入库边办理出库的现象。
2、入库时,仓库管理员必须查点物资的数量、规格型号、合格证件等项目,如发现物资数量、质量、单据等不齐全时,不得办理入库手续。未经办理入库手续的物资一律作待检物资处理放在待检区域内,经检验不合格的物资一律退回,放在暂放区域,同时必须在短期内通知经办人员负责处理。
3、一切原材料的购入都必须用增植税专用发票方可入库报销,无税票的,其材料价格必须下浮到能补足扣税额为止。同时要注意审查发票的正确性和有效性。
4、入库材料在未收到相应发票前,仓管员必须建立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账,并根据检验单等有效单据及时填开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在当月票到的可不开),在收到发票后,冲销原货到票未到收料单,并开具材料票到收料单,月底将货到票未到材料清单上报财务。
5、收料单的填开必须正确完整,供应单位名称应填写全称并与发票单位一致,如属票到抵冲的,应在备注栏中注明原入库时间,铸件收料单上还应注明单重和总重。收料单上必须有保管员及经手人签字,并且字迹清楚。每批材料入库合计金额必须与发票上的不含税金额一致。
6、因质量等原因而发生的退回电机,必须由技术部相关人员填写退回电机处理单,办妥手续后方可办理入库手续。
三、出库管理
1、各类材料的发出,原则上采用先进先出法。物料(包括原材料、半成品)出库时必须办理出库手续,并做到限额领料,车间领用的物料必须由车间主任(或其指定人员)统一领取,领料人员凭车间主任或计划员开具的流程单或相关凭证向仓库领料,行政各部门只有经主管领导批字后方可领取,领料员和仓管员应核对物品的名称、规格、数量、质量状况,核对正确后方可发料;仓管员应开具领料单,经领料人签字,登记入卡、入帐。
2、成品电机发出必须由各销售部开具销售发货单据,仓库管理人员凭盖有财务发货印章和销售部门负责人签字的发货单仓库联发货,并登记卡片。
四、报表及其他管理
1、仓管员在月末结账前要与车间及相关部门做好物料进出的衔接工作,各相关部门的计算口径应保持一致,以保障成本核算的.正确性。
2、必须正确及时报送规定的各类报表,收付存报表、材料耗用汇总表、三个月以上积压物资报表、货到票未到材料明细表每月27日前上报财务及相关部门,并确保其正确无误。
3、库存物资清查盘点中发现问题和差错,应及时查明原因,并进行相应处理。如属短缺及需报废处理的,必须按审批程序经领导审核批准后才可进行处理,否则一律不准自行调整。发现物料失少或质量上的问题(如超期、受潮、生锈、老化、变质或损坏等),应及时的用书面的形式向有关部门汇报。
4、各事业部因客户需要,要求在外设立仓库的,必须报经股份公司主管领导批准后作为库存转移,并报财务部备案,其仓库管理纳入纳入所在事业部仑库管理;外设仓库必须由专人负责登记库存商品收发存台账,并将当月增减变动及月末结存情况编成报表,定期进行盘点清查,每月将各类报表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查关事业部及财务人员。
5、仓库现场管理工作必须严格按照6S要求、ISO9000标准及各事业部分厂的具体规定执行。
工厂规章制度7
一、工厂规章制度—安全生产
1,填写要认真,严肃,实事求是,要经班长同意。
2,班长负责检查有关记录的情况,并按月上交有关记录,并立卷入档。
3,记录情况应保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事故。锅炉运行中因锅炉受压部件,附件或辅助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锅炉被迫停炉或减少供汽量的称锅炉事故。
2,锅炉事故报告的类别,一般分锅炉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爆炸事故:使用中或试压时发生破裂,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大气压力称为爆炸事故。
重大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重损坏(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须进行修理的'称为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损坏程度不严重,不需停炉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3,事故报告程序。根据事故的不同类别,采取不同的报告办法。
(1)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立即将事故概况尽快地报告单位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以便组织调查。
(2)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尽快地将事故情况,原因及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
(3)设备发生一般事故时,应分析原因,采取改进措施,可以不报告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所属单位分析调查,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存档。
4,锅炉发生事故后,除了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采取必要的措施以外,一定要保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5,发生事故的当班人员应如实反映和提供情况,主动配合和协助查人员开展工作,并做到不隐瞒真相,不推卸责任。
6,调查事故报告时,必须认真查清事故原因,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意见,根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事故报告书",报送单位的安全主管部门和分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工厂规章制度8
1、车间工作人员应坚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勤洗澡、勤换衣。
2、全部人员进入车间必需穿戴工作服、工作帽、工作鞋、头发不得外露,工作服和工作帽必需坚持清。
3、车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4、车间内严禁吸烟,随地吐痰,如发觉处以50—200元罚款。
5、未经允许非加工人员不得进入加工车间;经部门同意后,必需由厂内人员伴随可进入。
6、加工操作台、机械设备、工器具应常常清洗,不得有锈蚀,并坚持清洁。
7、生产车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需随时去除,并准时清理出车间。
8、车间内工作区域只能存放有少量即将使用的包材,必需将其摆放整齐,不得随便丢弃。
9、每一天工作结束后,必需彻底清洗加工场地的.地面、墙壁、机器设备等,车间内不能遗留任何原材料、包装物。
10、生产车间和其它工作场地内应坚持清洁,不得堆放杂物,生产中的废弃物应随时清理和去除。
11、车间内的更衣室、鞋架、洗手消毒间等,应常常进行清扫,坚持清洁。
注:为了大家的工作与健康,请遵守以上规定。
工厂规章制度9
一、认真学习《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自觉接受各级政府和安监部门的.监督管理,一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安全生产工作。
二、加强安全组织机构建设和安全制度建设,认真做好职工的工作技能和安全技术培训,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意识和业务素质,做到安全工作有人抓,又章可循,安全责任明确到位。
三、教育职工严格遵守劳动纪律和操作规程,认真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认真检查维护保养机械设备,使多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延迟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四、加大事故隐患的检查与排除度,对危及安全生产的部位和行为,要坚决纠正,发现隐患及时排除,落实好整改措施,做到隐患不消除,不生产,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安全生产。
五、制定切实可行的事故预防措施和事故应急求援预案,成立事故求援小组,经常进行应急求援演练。严格遵守事故报告制定,一旦发生事故,及时向县主管部门和安监部门报告。
六、树立“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关心职工生活,加大安全生产投入,依法给职工加入工伤保险,改善职工劳动生活条件,保证劳保用品的及时发放和使用,确保职工的人身安全,保障职工的合法权益和切身利益。
工厂规章制度10
第一条生产纪律
1、遵守企业考勤制度。
2、生产过程中必须严格按流程生产,勤俭节约,杜绝浪费。
3、爱惜生产设备、原材料和各种包装材料,严禁损坏。
4、服从主管的安排,及时作业,保证按时、按质、按量完成生产任务。
5、按照要求穿制服上班。
6、严禁私自外出,有事必须向生产主管请假。
7、保持车间环境卫生,不准在车间乱扔杂物,禁止随地吐痰,每次生产任务完成后要将地面清扫干净。
8、当产品出现不良时应立即停工并上报,查找原因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二条操作规程
1、正确使用生产设备,严格按操作规程进行,非相关人员严禁乱动生产设备。
2、生产过程中的设备要按使用说明正确操作使用,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3、严格按照设备的使用说明进行生产,严禁因抢时间而影响产品质量。
第三条产品质量
1、必须树立“质量第一、用户至上”的'经营理念,保证产品质量。
2、注意生产过程中的细小环节,力求产品做到细节完美。
3、检查产品的标签、名称、生产日期、做到万无一失。
4、文明装卸货物,堆码合理。
第四条安全生产
1、生产过程中注意防火、防爆、防毒。
2、严格按照设备使用说明操作,防止出现伤亡。
3、注意搬运机械的操作,防止压伤、撞伤。
4、正确使用带电设备及电气开关,防止遭受电击。
5、易燃、易爆物品应单独堆放,并树立醒目标志。
6、原材料、包装物、零小的设备应布局合理,堆放整齐,
第五条设备管理与维修
1、大宗设备应有专人负责。
2、所有设备应定期保养,每日检查。
3、制订完善的设备维修及保养计划,并做好维修保养记录。
工厂规章制度11
一、工厂规章制度—平安生产
1,填写要仔细,肃穆,实事求是,要经班长同意。
2,班长负责检查有关记录的状况,并按月上交有关记录,并立卷入档。
3,记录状况应保存五年以上。
二、事故报告制度
1,锅炉事故。锅炉运行中因锅炉受压部件,附件或协助设备发生故障或损坏,造成锅炉被迫停炉或削减供汽量的称锅炉事故。
2,锅炉事故报告的类别,一般分锅炉爆炸事故,重大事故和一般事故。
爆炸事故:运用中或试压时发生裂开,使压力瞬时降至等于大气压力称为爆炸事故。
重大事故:由于受压部件严峻损坏(变形,渗漏),附件损坏或炉膛爆炸等被迫停止运行,必需进行修理的称为重大事故。
一般事故:损坏程度不严峻,不需停炉修理的事故称为一般事故。
3,事故报告程序。依据事故的`不同类别,实行不同的报告方法。
(1)发生爆炸或重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时,应马上将事故概况尽快地报告单位平安监督管理部门和分局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以便组织调查。
(2)锅炉发生重大事故时,应尽快地将事故状况,缘由及改进措施书面报告分局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及锅炉检验所。
(3)设备发生一般事故时,应分析缘由,实行改进措施,可以不报告分局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由所属单位分析调查,处理,制定改进措施并存档。
4,锅炉发生事故后,除了事故扩大或抢救人员实行必要的措施以外,肯定要爱护好现场,以备调查分析。
5,发生事故的当班人员应照实反映和供应状况,主动协作和帮助查人员开展工作,并做到不隐瞒真相,不推卸责任。
6,调查事故报告时,必需仔细查清事故缘由,提出改进措施和对责任者的处理看法,依据调查结果填写"锅炉事故报告书",报送单位的平安主管部门和分局平安生产监督管理局。
工厂规章制度12
一、编写规章制度的目的、范围和制度制定程序
目的:制定规章制度是为了规范企业内部员工行为,加强企业管理,保证企业正常运转,提高企业效益。
范围: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所有员工,涉及企业内部所有行为和工作。
制度制定程序:
1、确定组织编写规章制度的部门以及负责人;
2、收集、了解实际情况,制定初步草稿;
3、在企业内部进行讨论与征求意见;
4、修改、完善草案;
5、公布,正式实施;
6、规章制度实施后需要不断进行评估和修订。
二、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劳动合同法》:明确了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权利、义务和法律责任,保障劳动者权益。
2、《劳动法》:规定劳动者和用人单位的权利和义务,保障劳动者的基本权益。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规定了劳动关系监管的范围和内容,保障劳动者权益。
4、《行政管理法》:规定行政管理的基本原则,建立了行政权力保障机制。
5、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包括企业章程、行为准则、考核制度等。
三、制定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1、考勤制度:目的是规范员工的出勤情况,确保劳动生产的正常运转。内容包括考勤时间、考勤方式、请假制度等。
2、安全生产制度:目的是保障安全生产,防止职业伤害事故发生。内容包括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安全设备的'保养与使用等。
3、职业道德规范:目的是规范员工职业行为,提高企业整体形象。内容包括员工职业操守、遵守行业规范、业务素质等。
4、财务管理制度:目的是规范企业的财务管理,保证企业的财务安全。内容包括财务管理规范、会计制度、预算管理制度等。
5、纪律处分制度:目的是确保企业的治理体系,维护企业的秩序。内容包括行为规范、处分流程、处分种类等。
四、充分考虑符合中国法律要求
以上各项制度需要充分考虑中国法律法规,在制定时参考相关法律法规,确保企业规章制度符合法律要求。同时,在实施制度时,需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执行,确保企业合法合规经营。
工厂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确保生产秩序,保证各项生产正常运作,持续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促进本公司的进展,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订本制度。
其次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红冲车间、仪表车间、数控车间、抛光车间和组装车间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治理
第三条工作时间内全部员工提倡一般话,在工作及治理活动中严禁有地方观念或省籍区分。
第四条全体员工须按要求佩戴厂牌(应正面对上佩戴于胸前),穿厂服。不得穿拖鞋进入车间。
第五条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晚上如加班依生产需要临时通知。若晚上需加班,在下午16:30前填写加班人员申请表,报经理批准并送人事部门作考勤依据。
第六条按时上、下班(员工参与早会须提前5分钟到岗),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如遇赶货,上、下班时间根据车间安排执行),有事要请假,上、下班须排队依次打卡。严禁代打卡及无上班、加班打卡。违者依《考勤治理制度》处理。
第七条工作时间内,车间主任、质检员和其它治理人员因工作关系在车间走动,其他人员不得离开工作岗位相互窜岗,若因事需离开工作岗位须向车间主任申请方能离岗。
第八条上班后半小时内任何人不得因私事而提出离岗,如有私事要求离岗者,须事先向车间主任申请,经批准方可离岗,离岗时间不得超过15分钟。
第九条员工在车间内遇上厂方客人或厂部高层领导参观巡察时,组长以上干部应起立适当问候或有必要的伴随,作业员照常工作,不得东张西望。集体进入车间要相互礼让,特殊是遇上客人时,不能争道抢行。
第十条制止在车间吃饭、吸烟、谈天、玩耍打闹,吵嘴打架,私自离岗,窜岗等行为(注:脱岗:指打卡后脱离工作岗位或办私事;窜岗:指上班时间窜至他人岗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吸烟要到公司指定的地方或大门外。违者依《行政治理制度》处理。
第十一条作业时间谢绝探访及接听私人电话、制止带小孩或厂外人士在生产车间玩耍或滥动车床,由此而造成的事故自行担当。
第十二条未经厂办允许或与公事无关,员工一律不得进入办公室。
第十三条任何人不得携带易燃易爆、易腐烂、毒品、浓气味等违禁物品,危急品或与生产无关之物品进入车间;不得将产品(或废品)和私人用品放在操作台或流水线上,违者《行政治理制度》处理。
第十四条车间严格根据生产规划排产,依据车间设备状况和人员,细心组织生产。生产工作分工不分家,各生产车间须完成车间日常生产任务,并保证质量。
第十五条生产时假如遇到原辅材料、包装材料等不符合规定,有权报告上级处理。如连续生产造成损失,后果将由车间各级负责人负责。
第十六条员工领取物料必需通过车间主任开具领物单到仓库处开具出库单,不得私自拿取物料。包装车间完工后要将全部多余物料(如:零配件、纸箱等)退回仓库,不得遗留在车间工作区内。生产过程中各车间负责人将车间区域内的物品、物料有条不紊的摆放,并做好标识,不得混料。有流程卡的产品要跟随流程卡。否则,对责任人依据《行政治理制度》处理。
第十七条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应严格根据设备操作规程、质量标准、工艺规程进展操作,不得擅自更改产品生产工艺或装配方法。否则,造成工伤事故或产品质量问题,由操作人员自行担当。
第十八条在工作前认真阅读作业指导书,员工如违反作业规定,不管是有意或失职使公司受损失,应由当事人如数赔偿(治理人员因治理马虎也受连带惩罚)。
第十九条生产流程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行随便更改,如在作业过程中发觉有错误,应马上停顿并通知有关部门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更改。
其次十条在工作时间内,员工必需听从治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公司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擅用非自己岗位的机械设备、检测等工具。对闲置生产用具(如:夹头、模具、电扇、螺丝刀、老虎钳等),应送到指定的区域或交回仓库保管员放置,否则以违规论处。
其次十一条车间员工必需做到文明生产,积极完成上级交办的生产任务;因工作需要临时抽调,听从车间主任以上主管安排,帮助工作并听从用人部门的治理,对不听从安排将上报人事治理部门按《行政治理制度》处理。
其次十二条车间员工和外来人员进入特别工作岗位应遵守特别规定,确保生产安全。其次十三条在生产过程中好、坏物料必需分清晰,必需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料。车间主任、检验员、设备修理人员、电工必需跟班作业,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和产品质量。
其次十四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在生产过程中要留意节省用料,不得随便乱扔物料、工具,掉在地上的元件必需捡起、否则,按《行政治理制度》予以惩罚、
其次十五条操作人员每日上岗前必需将机器设备及工作岗位清扫洁净,保证工序内的.工作环境的卫生干净,工作台面不得杂乱无章,不能堆放产品和废品、生产配件或样品须以明确的标识区分放置。
其次十六条下班时(或做完本工序后)应清理自己的工作台面,做好设备的保养工作。清扫场地和设备卫生并将全部的门窗、电源关闭。否则,若发生失窃等意外事故,将追究本人和车间主管的责任。
其次十七条加强现场治理,随时保证场地干净、设备完好。生产后的边角废物及公共垃圾须清理到指定位置,由清洁卫生人员共同运出车间;废纸箱要准时撤除,不得遗留到其次天才清理。
其次十八条不得私自携带公司内任何物品出厂(除特别状况经领导批准外),若有此行为且经查实者,将予以辞退并扣发一个月工资。
其次十九条对恶意破坏公司财产或盗窃行为(不管-公物或他人财产)者,不管价值多少一律交公司总经办处理。视情节轻重,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款两倍赔偿或送公安机关处理。
第三章员工考核
第三十条考核的内容主要是个人德、勤、能、绩四个方面。其中:
1、德、主要是指敬业精神、事业心和责任感及道德行为标准。
2、勤、主要是指工作态度,是主动型还是被动型等等。
3、能、主要是指技术力量,完成任务的效率,完成任务的质量、出过失率的凹凸等。
4、绩、主要是指工作成果,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任务量的多少,能否开展制造性的工作等等。以上考核由各车间主任考核,对不听从人员,将视情节做出相应处理;
第三十一条考核的目的:
对公司员工的品德、才能、工作态度和业绩作出适当的评价,作为合理使用、奖惩及培训的依据,促使增加工作责任心,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破除“干好干坏一个样,力量凹凸一个样”的弊端,激发上进心,调开工作积极性和制造性,提高公司的整体效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办公室协同生产部制订、解释并检查、考核。生产部全面负责本治理制度的执行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自20xx年5月1日起实施。
工厂规章制度14
目的:
为确保企业生产过程安全,促进企业生产稳定发展,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生产环节和员工,每个员工都应该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要求。
制定程序:
1.各部门负责人根据生产环节,收集整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2.经过集体讨论和研究,形成初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3.经过公司领导层审批后,公示并进行试行。
4.在试行过程中,发现不足之处,修改后再次公示并实行。
名称及内容:
一、企业安全生产目标
本条旨在确立企业安全生产目标以及员工安全生产意识教育。
二、安全生产组织及管理
本条分别规定了公司安全生产组织及管理、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的职责。
三、生产设备安全管理
本条规定了生产设备的安全管理、生产设备运行及维护等。
四、生产安全事故应急管理
本条规定了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五、职业卫生监督管理
本条规定了工人职业卫生保护、工作场所卫生及职业健康检查等方面的内容。
责任主体:
公司领导、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各级职工代表和每个员工。
执行程序:
1.公司领导及各级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执行本规章制度。
2.各部门负责人要负责监督其下属员工执行本规章制度,并定期进行检查与反馈。
3.每个员工都应该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的要求,如有违反,将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责任追究:
对于安全生产管理不力或者存在安全生产事故的,将进行相应的处罚和追究责任。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编写范本
目的:
为确保工厂安全生产,保护员工身心健康和财产安全,规范员工行为,降低安全事故发生率。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全体员工。
范围:
本规章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安全生产管理;
2、职责分工与责任制度;
3、安全教育与培训;
4、隐患排查与整改;
5、事故报告与处理;
6、应急处置措施。
制定程序:
本规章制度由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负责编制,经公司领导层审核后正式发布。在制定和修订本制度时,应征求有关部门和员工的意见,充分考虑在生产实践中遇到的各种情况和问题,同时确保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注意事项:
1、所有员工必须全面了解和遵守本规章制度;
2、不得擅自修改、更改或废止本规章制度;
3、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受到纪律处分或法律责任的追究。
相关法律法规:
《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均适用于本规章制度。本企业应当严格依照这些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章制度,确保员工各项权益的保护,并配合政府等监管部门的检查工作。在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明确或不完备的情况下,本企业应当参考相关制度、标准和行业规范制定本规章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1.规章制度的'目的:为了加强工厂安全生产管理,防止生产事故的发生,保护员工生命安全和财产安全,采取必要措施保障工人合法权益。
2.规章制度的范围:适用于本公司工厂内所有员工。
3.制度制定程序:
第一步:确定制度制定的必要性和目的;
第二步:明确制度的适用范围和执行主体;
第三步:收集和整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第四步:制定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方面的内容;
第五步:进行内部审批,并进行修订完善;
第六步:在制度发布之前,进行全员培训和宣传。
4.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劳动合同法、劳动法、劳动保障监察条例、行政管理法、安全生产法、员工安全教育管理办法等。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具体内容:
1.安全生产培训制度:包括员工入职培训、岗位培训、安全知识培训等方面。
2.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对象、时间、频次和责任主体等方面。
3.安全防护制度:包括劳保用品使用和管理、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等方面。
4.安全生产事件处理制度:包括对生产安全事故的处理、报告、调查和追究责任等方面。
5.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包括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职责和工作流程等方面。
6.安全生产纪律制度:包括员工安全生产违规行为的处理和纪律处分等方面。
7.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包括安全生产投入的相关预算和财务管理等方面。
8.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包括员工安全生产成绩的奖励和表扬,以及安全生产工作中不良行为的惩处等方面。
总之,编写一份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公司管理人员的一项重要工作,需要充分考虑到员工生命安全和公司的利益。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能够实现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和有效性。同时,需要全面考虑到不同工种、岗位、职业特点和机台设备的安全生产措施,并采取必要措施确保制度的贯彻执行和不断完善。
工厂规章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确保工厂正常生产秩序,防范事故的发生,维护职工生命财产安全,保障环境质量,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响应法律法规的规定,本制度制定。
第2条本规章适用于工厂内的生产、管理、维护、保洁、保安等所有相关人员。
第3条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是全体职工必须遵守的规章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反。
第4条工厂领导班子及各部门应该加强对职工安全生产教育,不断提高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同时,各部门应当制定更加详细的管理制度,以确保职工健康生产。
第5条工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应当实行独立运作,彻底彻底排除安全生产缺陷隐患。同时,各部门应加强安全生产卫生检查、保护措施,制定应急处理预案等。
第6条工厂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落实到位,对安全生产责任落实不到位的领导及人员,应当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章用电安全
第7条电气设备的使用应符合国家的安全生产标准及各项规定,设备应得到有关部门的'检验和审核,不具备使用条件及存在风险的设备应及时予以维修、更新、更换。
第8条禁止在电机线路上设加湿器、空气净化器等,特别在相关的场地中应严格执行,禁止将电线绾结。
第9条禁止私拉电线、私置电器、盗电盗用电。
第10条禁止在工作过程中擅自对电器和电气设备进行改动,非作业人员不得接近或者操作高压电气设备。
第11条电气设施距离机器、设备必须符合国家安全标准,各线路应按规定设保护措施,交通部门、规划部门、公安部门等对线路的规定应按规定执行。
第三章防火防爆安全
第12条各个车间及办公室内的危险品应标明标志,按规定存放。
第13条入库产品及在厂内操作生产应注意防止静电产生,操作作业时必须按规定穿戴防静电衣。
第14条禁止在生产过程中,私自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爆炸品应在专员监管下存放。
第15条任何人不得擅自在车间内吸烟,车间内不得放置各种火种。
第16条消防设施状态及使用应按照规定进行检查和维护。
第四章生产安全
第17条职工从事本人岗位工作时,应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独自或者乱操作。
第18条维护和保养设施、机械设备应符合有关的管理规定。
第19条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在车间内正确摆放其他有感染性的半成品和废弃物,一旦发现不妥,应及时调整。
第20条不符合计划要求的废气应立即进行处理。
第21条以及所有相关部门不得生产违法、有毒、有害、污染等影响职工健康的产品。
第22条在装载物资、废物的过程中,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统一的标识,为其进行分类、存储等操作。
第五章应急预案
第23条必须制定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的应急预案,一旦发生意外,应根据预案进行处置。
第24条建构完善地下室电力与供能管线,保证强电线路的安全。
第25条设立应急处理组织机构,对应急预案进行认真落实,加强应急救援技能培训,确保能够快速有效地防范、处置突发险情。
第六章监督检查与责任追究
第26条监督部门应当按照有关的监管规定,对安全生产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问题的单位及人员,应及时制止,并依法给予处罚,坚决杜绝死亡事故的发生。
第27条工厂负责人应当对所负责的部门加强安全教育,相互协调、共同努力,完善安全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安全生产权益。
第28条对职工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29条其他设施性质的管理,应当参照此规章制度进行相应规划,实行具体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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