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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门合同

时间:2024-06-10 09:51:0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木门合同

  在人们的法律意识不断增强的社会,越来越多的人通过合同来调和民事关系,合同的签订是对双方之间权利义务的最好规范。那么一般合同是怎么起草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木门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木门合同

木门合同1

  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乙方: (以下简称乙方)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装饰木门的制作、加工及安装,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1 工程概况

  1.1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2 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3 工 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 合同内容

  2.1 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

  范》等现行相关的国家规范及工艺标准。 2.2 装饰木门材料要求:。

  2.3 外观要求:外观平整精美、无翘曲及明显结疤、面板无损坏等。

  2.4 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满足上述质量要求的产品,且安装后应为符合国家规

  范规定的.成品门。

  3 经济条款

  3.1 合同范围:装饰木门(及窗套)价格以及款项支付。 3.2 合同价款:结算时按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3.3 装饰门类型、数量及价格:

  3.4 工程款支付

  3.4.1 预付款:合同总价的40%。

  3.4.2 进度款1:门进入甲方工地后,甲方需再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4.3 进度款2:安装完毕后,甲方需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5%。

  3.4.4 保修金: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下一年后一

  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4 甲方责任

  4.1 提供详细的材料计划,甲方负责提供木门安装所需的五金(合页,门吸,锁具

  等),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4.2 协助乙方同其他相关工种队伍的配合。

  4.3 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现场验收。 5 乙方责任

  5.1 根据双方约定的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5.2 乙方车辆进出工地,必须保证施工人员及他人的安全。 6 其他

  6.1 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2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3 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完成后生效,至甲方支付完全部合同价款后失效。

  甲方:

  单位名称: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

  单位名

  称: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木门合同2

  甲方:乙方:

  为明确双方权利与义务,维护各自合法权益,本着自愿公平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特签订本合同。

  一、产品明细及价格

  备注:木门到货价为固定价格420元套(本价格含运输、安装与五金配件等消耗品,不含发票),供货数量暂定,以货物到达工地实际验收数量为准,结算以实际到货验收数量为准。

  二、合同生效日期和付款方式

  1、合同自甲乙双方均签字之日起生效;

  2、付款方式:签订合同后,先由乙方供货并安装,安装至第十层时,甲方拨付进度款金额为已安装完成木门数量的50%货款;至全部项目的木门安装完毕,经甲方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总货款的97%;余下3%货款作为质量保证金,在质量保证期完毕时支付给乙方(注:质量保证期以甲方与建设方签订的大合同中质量保证期同)。

  三、产品交货周期和验收标准

  3.1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即日开始送货至甲方指定安装地点。

  3.2由乙方负责运输和安装,当施工进度达到付款条件时,甲方应按合同中规定进行支付,若未按期支付,乙方有权利拒绝为甲方送货,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

  3.3按《木质门》和《木质门安装规范》进行产品质量和产品安装的验收;

  四、安装和保修范围

  4.1本合同生效后,木门即可进行安装,施工进度与室内刮白工程同步,五金及配套消耗品由乙方提供。

  4.2甲方现场如果不具备安装条件,经双方协商可以延期送货安装,乙方负责厂内保管甲方货物,但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货送至甲方现场后,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甲方负责乙方所送货物的安保工作,在甲方工地内造成所购货物的丢失和损坏与乙方无关;

  4.3安装现场需具备的条件:地砖铺装完毕或铺地板的地面找平完毕,墙砖铺设完毕,过口石铺设完毕,现场有持续供电电源和照明设施,铺地板或地毯的地面需提供地板或地毯厚度尺寸;

  4.4现场安装由乙方进行施工,安装过程中造成乙方所供木制品的损坏,乙方自行负责修理并承担修理费用。

  4.5乙方对所出售的木制品出现非人为的损坏提供有期限的保修服务,保修期限为________年,终生维修,具体保修内容:封边开胶、开裂;油漆起泡、起皮;门扇、门套、口线等木制品在非受潮和浸泡的情况下严重变形开裂、门扇分层;

  4.6锁具、合页、滑轨等功能性五金件保修内容:合页松动脱落,滑轨因为安装原因严重阻滞,均在乙方保修范围;

  4.7有偿维修服务内容包括:产品超出保修期限而进行的维修。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提供的木质门饰面为实木木皮,实木木皮为天然材质,边框为木框架,内用蜂窝纸填心,空心门,成品以双方认定的样品为准,实际提供的产品若与样品在纹理、颜色上有差异属正常范围,乙方确保交付给甲方木制品的产品用材和制作工艺与样品一致;

  5.2合同经双方确定签字后,为双方履行本合同的`依据,若有变更,需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字确认后方可进行,单方不能擅自更改;

  5.3双方确认采购的产品签订合同后,即开始生产,本合同签订后的____日内,甲方若对木制品的材质、尺寸、颜色、安装位置等有改动,需告知乙方销售人员,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如甲方改动方案在合同签订一周之后提出,产品已经备料但尚未制作完成,提出改动方队所造成的材料等费用损失及延迟交货等承担责任。

  5.4乙方负责提供质量合格的木门,并负责相关产品的运输和安装,在此过程中乙方自行承担相关安全责任,与甲方无关。

  六、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按《民法典》相关规定向对方赔付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律程序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后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洞口尺寸确认单本订单的木门门扇尺寸由甲方提供,详细尺寸如下:

  木门门套的制作是按门扇的尺寸配备门套,甲方应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洞口尺寸进行洞口的处理,详细尺寸如下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尺寸进行洞口的调整,如因甲方的洞口尺寸不符合造成木门不能安装,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乙方:

  ____日期

木门合同3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根据《民法典》,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向乙方定购产品名称、规格、数量及金额:

  1、以上单价包括所有木门的制作、运输、安装(包括安装五金配件)及其他相关费用,不包括门的油漆和车库门锁。

  2、以上单价为一次性包干价,人工市场及材料市场无论如何变化,以上单价均不作调整,乙方提供普通增值税发票。

  二、交货期限:

  乙方根据甲方工程进度及时制作安装,配合甲方工程竣工验收。

  三、验收方法:

  甲方按合同所订数量质量及技术标准验收,同时签具货物收货单,如出现质量事故,甲方有权拒收退货。

  四、结算方式及期限:

  按月进度完成工程量的____%支付,竣工验收后支付至总工程款的80%,工程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实际结算总价后的余款。

  五、其他事项:

  乙方包工包料包安装,按图集及提供门样要求制作,配相关五金,并提供验收资料。

  六、安全事项:

  乙方在制作、运输、安装过程中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赔偿责任。乙方不得擅自利用甲方的机具。若乙方擅自利用甲方的安全设施或其他机具,则须严格检查,确保安全。不论甲方是否同意,乙方在利用甲方的安全设施或其他机具时发生安全事故,由乙方自行承担一切安全责任和赔偿责任。乙方不得以使用甲方安全设施和其他机具为由,向甲方索赔。若乙方发生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在施工期间,乙方施工人员均应由甲方统一管理,若在施工期间出现,乙方出现违规违章或非法活动,根据情节严重情况,罚款500—1000元/次,情节特别严重的'送当地公安机关或相关单位处理,并且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七、成品保护:

  当乙方将成品运到场地后,材料保护工作由乙方自行承担,如果到场后,由乙方保护不当造成的偷盗丢失现象,由乙方自行承担。另外当成品门安装后,乙方及时做成品保护工作,谁损坏谁承担,按市场价进行赔偿。

  八、本合同经双方负责人签定(盖章)后生效。乙方保证产品质量,按时交货,甲方按全合同所订的付款方式按时付款。违约责任,双方协商或按法律程序解决。

  九、如履中合同内容发生变更或规格尺寸修改,另订补充协议双方签字生效。

  十、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单位名称(章):__________

  单位地址:__________

  委托经办人: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

木门合同4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经过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就本工程装饰木门的制作、加工及安装,达成如下一致意见,特订立本合同。

  1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

  1.2建设地点:_________________

  1.3工期:_________________

  2合同内容

  2.1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木结构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等现行相关的国家规范及工艺标准。

  2.2装饰木门材料要求:_________________。

  2.3外观要求:_________________外观平整精美、无翘曲及明显结疤、面板无损坏等。

  2.4乙方必须保证向甲方提供满足上述质量要求的产品,且安装后应为符合国家规范规定的成品门。

  3经济条款

  3.1合同范围:_________________装饰木门(及窗套)价格以及款项支付。

  3.2合同价款:_________________结算时按实际安装数量为准。

  3.3装饰门类型、数量及价格:_________________

  类型_________________

  洞口尺寸_________________

  单价(元)_________________

  数量(樘)_________________

  总价(元)_________________

  备注

  大写:_________________合计总价:_________________

  3.4工程款支付

  3.4.1预付款:_________________合同总价的40%。

  3.4.2进度款1:_________________门进入甲方工地后,甲方需再支付合同总价的40%。

  3.4.3进度款2:_________________安装完毕后,甲方需支付到合同总价的95%。

  3.4.4保修金:_________________余款5%作为质量保修金,在无任何质量问题的'情况下下一年后一月内一次性无息付清。

  4甲方责任

  4.1提供详细的材料计划,甲方负责提供木门安装所需的五金(合页,门吸,锁具等),并积极配合乙方工作。

  4.2协助乙方同其他相关工种队伍的配合。

  4.3根据甲乙双方约定的质量标准及设计要求进行现场验收。

  5乙方责任

  5.1根据双方约定的标准,保质保量按期完成。

  5.2乙方车辆进出工地,必须保证施工人员及他人的安全。

  6其他

  6.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6.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6.3本合同甲乙双方签字完成后生效,至甲方支付完全部合同价款后失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

  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代表:_________________(签字)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__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木门合同5

  购货方(甲方):

  地址: 电话: 供货方(乙方):

  地址: 电话:

  订货日期:交货日期:安装日期:

  一、 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和质量

  1.产品的名称、品种、规格、价款:(或附清单)

  2、本合同的单价为固定综合单价,(1)材料原价、包装费、税金、保险、市场价格波动等风险;(2)售后服务费;(3)运抵至项目施工现场的运输费用;(4)卸车费用;(5)随机备品、配件、工具等;(6)合同标的物的试验、检测费用;(7)其它:。

  3、本合同标的物的数量为暂定数量,当实际供货材料数量与合同清单数量不一致时,合同清单上有规格型号的,单价不作调整,数量按实结算;如清单上没有该规格型号的',须经甲方同意并定价后方可送货,最终以甲方、监理、施工方共同验收合格的材料数量为准。

  工程木门订购合同范本

  4、交货时间:需要供货时,甲方应提前 个工作日通知乙方,将本批次需供货数量清单书面至乙方,乙方在接到通知后个工作日内将材料(设备)送到指定地点。

  二、合同相关事宜:

  1、乙方免费送货上门安装。

  2、按甲方提供标准配置为门扇、门套及其配件。

  3、甲方选定的色板颜色与实物颜色有轻微色差属于正常范围。

  4、因木门属于定制产品,合同签订后甲方须交纳 的定金。合同确定的门型、颜色不得更改。

  5、乙方将产品运至施工现场后,甲方须及时验收确定,验收标准按照行业规范标准,验收合格后乙方应立即施工安装。

  6、乙方产品保质期为

  7、付款方式:

  8、备注:

  9、本合同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立即生效。

  甲方: 乙方:

  签字(盖章): 签字(盖章):

  年月 日 年月 日

木门合同6

  供方:

  需方:

  1.产品名称、规格、数量、金额、交货期、安装、调试及运费。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2.验收标准及方法:产品质量、技术按国家标准执行,产品正常工作,外观完整无损,合格证书齐全,如需方提请当地检定确定,检定合格后由需方承付费用。

  3.供方对产品自交货之日起保修 年(人为及天灾除外)。保修期满,供方继续提供有偿技术服务。供方无偿为需方提供仪器分析使用培训事宜。

  4.付款方式及期限:货到验收合格后给予付清。

  5.本合同双方签章生效,一式捌份。违约方按合同金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并承担此造成的其它损失。供需双方产生纠纷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由需方单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木门合同7

  购货单位:供货单位: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供货范围

  购货单位承建位于惠州市沙田镇花塘村的惠州高飞标志有限公司厂区工程办公楼所需木质门由供货单位供货。材料名称、规格、型号、品牌、数量详见《产品及价格清单》(附件一)。

  第二条质量要求

  详见附件二:《木门材料(设备)技术标准、要求》第三条服务承诺

  供货单位提供的货品质量责任保证期为壹年,从业主颁发的竣工日期起开始计算。

  第四条商品包装标准

  有国家标准的,按照国家标准包装;没有国家标准的,按照行业标准包装;既无国家标准又无行业标准的,按出厂包装标准包装。供货单位的产品包装应有供货单位名称(或标志),供货单位必须采取防潮、防雨、防锈、防震、防腐蚀等保护措施以保证满足货品质量、数量、性能的要求。供货单位同时必须提供合格证、使用说明书及产品质量鉴定书原件。包装费用已包含在材料单价内。

  第五条交卸货时间、地点及运输

  1、交货时间:2 3、运输及装卸方式:供货单位送货到达购货单位指定地点(地面),其运、装、卸及全过程保险等费用包含在材料单价内。供货单位承担卸货及验收合格完毕之前货物毁损、灭失的全部责任。供货单位提前交货的,供货单位承担购货单位要求交货时间前货物毁损、灭失的全部责任。第七条材料价格

  1、材料价格含货价、货品包装费、装卸运输费、管理费、利润及所有保险费用、税费等,详见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 2、如供货单位包装品需要回收,回收费用则由供货单位负责。第八条结算与付款

  1、结算数量:按双方共同确认的《材料进场确认单》计算。 2、本合同暂定总价为:

  3、每期收款的同时,由供货单位向购货单位开具有效等值收款收据。 4、为保障供货单位的利益,由购货单位在建设单位各地区的支付中心设立材料款共管帐户,建设单位按经购货单位、供货单位双方共同确认的材料(设备)货款通过共管帐户直接支付给供货单位。材料(设备)款支付流程如下:

  (1)、由购货单位负责制订材料进场计划(含材料规格、型号、数量、进场时间等),并通知供货单位按《供货通知书》供货;

  (2)、供货单位供货后,与购货单位办理《材料进场确认单》(附件四),盖单确认后作为月度材料款的支付依据;

  (3)供货单位当月供货的材料款支付在第二个月的23日前办理; (4)、每月由购货单位根据《材料进场确认单》汇总当月应付材料款并编制《月度材料款汇总表》(附件五),《月度材料款汇总表》及《材料进场确认单》,在工程款支付时作为当期总进度款中本合同材料款的支付依据;

  (5)、建设单位支付中心将材料款支付至共管帐户,通过共管帐户支付给供货单位。

  (6)、材料款支付比例按月度确认量的90%,余款在本合同供货范围内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且质保期满后(质保期不少于一年)二个月内通过共管帐户全额支付;如非供货单位原因造成的工程项目无限期停工,则在供货经验收合格一年期满三十日内支付。第九条违约责任

  1、购货单位工作人员不得向供货单位索取或收受供货单位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不得刁难供货单位,否则供货单位及时向购货单位投诉。

  2、供货单位不得对购货单位工作人员给予物质利益或非物质利益,否则购货单位有权终止合同并对供货单位处以当供货金额20%的违约金;给购货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的,购货单位有权继续追索,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如发现有恶意串通、行贿购货单位工作人员行为,购货单位保留移交司法处理权利。

  3、购货单位逾期付款:从合同应付款的第二个月起,每逾期一日,则按应付未付款的银行同期贷款利息向供货单位支付违约金;

  4、供货单位逾期交货的,每逾期一日,按当次供货通知书的货款总值的1%向购货单位支付违约金;如供货单位逾期交货超过10天,购货单位除了要求供货单位支付违约金外,经建设单位同意后购货单位有权单方解除合同,并且

  有权按照本合同供货总价的10%向供货单位追究违约责任,不足以赔偿购货单位经济损失的,购货单位有权继续向供货单位索赔。

  5、若供货单位提供的产品不符合本合同约定的质量要求或达不到验收标准的`(该产品不管是否已被购货单位使用),购货单位有权视实际情况按以下方法处理:要求供货单位在购货单位书面通知发出后三天内无条件进行无偿更换,因此逾期交货的,按本第第4款处理。

  6、供货单位交货重量(数量)必须与送货单相符,如抽检发现重量(数量)不足,则购货单位有权将当月供货总量按不足比例扣除后进行结算,并有权按当月累计货物价值的10%追究供货单位违约责任。

  7、供货单位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必须合法。如所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享有知识权,所需申办的手续和费用由供货单位全权负责。如供货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及施工工艺、技术侵犯他人知识产权,有关责任和费用由供货单位承担。若他人因此追究责任,向购货单位索赔致购货单位损失的,购货单位有权向供货单位追偿。

  8、供货单位供货以次充好,产品质量不合格,或存在质量隐患问题,使用后造成购货单位或第三方损失的,供货单位须承担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规定的违约责任在内的赔偿责任,及其应承担的全部法律责任。双方明确本条款不受合同有效期及保质期限制,本条款属于独立性条款。

  9、供货单位在送货或收款时,须向购货单位提交经办人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格式及填写要求详见《授权委托书》,否则购货单位有权不办理收货或付款手续,一切责任由供货单位负责。

  10、供货单位须向购货单位提供有效的联系办法(含联系人及联系电话),需要更换联系人及联系电话必须提前1周书面通知购货单位,否则,因无法联络供货单位而造成购货单位经济损失的,供货单位承担全额赔偿责任。第十一条保密条款

  1、未经合同双方的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对本合同相互提供的资料、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商业秘密、技术资料、图纸、数据、以及与业务有关的客户的信息及其他信息等)负保密责任,并不得向任何人披露上述资料和信息,但正常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的除外。

  2、任何一方泄密导致合同另一方遭受损失的,泄密方应按累计货款的5%向合同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赔偿合同另一方损失,应按合同另一方的实际损失赔偿。

  3、本保密条款具有独立性,不受本合同的终止或解除的影响。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凡因执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争议,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能解决,任何一方均可向交货地的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三条其它

  1

  2、本合同建立在购货单位与建设单位合同的基本上,如购货单位与建设单位的合同发生变更而造成本工程停建、缓建时,购货单位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供货单位不得因此而发生任何形式的索赔行为。

  3、在供货单位承包范围内,部分工作量如由购货单位代理完成时,其费用按实扣减。

  4、本合同各缔约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权利或义务全部或部分转让第三人。缔约各方在本合同项下所产生的权利或义务全部转让第三人的行为,对本协议其它缔约方均不能产生法律约束力。

  5、双方认可的来往传真、会议纪要等,均为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条款一并参阅,互为补充,不能单一解释真正含义,若合同文件有差异,供货单位必须通知购货单位,购货单位拥有最终解释权,一切差异之索赔,概不被接纳。

  6、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做出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7、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如任何一方有变化,应互相书面通知。否则,有关函件的往来都以本合同中约定的通讯地址为准。购货单位通讯地址为:;供货单位通讯地址为:惠州市惠城区三栋镇田心福长岭。 4、合同有效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本合同双方所有权利义务履行完毕止。 5、本合同一式份,供货单位执份,每份均具同等效力。

  10、本合同及合同附件具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包括:附件一、产品及价格清单

  购货单位:

  供货单位: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帐号: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签约代表:联系人:联系电话:通讯地址:帐号:邮政编码:

  签约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约地点:____年____月____日

木门合同8

  购货方: (以下简称甲方)

  供货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方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乙方采购物料,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它有关法律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公平、诚信,互惠互利的交易原则,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合同,据此共同遵守:

  一、合同内容

  1.甲、乙方双方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即形成供需合作伙伴关系,乙方向甲方供应的物料包含以下产品(在本合同中统一简称为物料):

  二、品质检验

  1.甲方作为乙方的客户,乙方负有依照甲方订单要求按质按量按交期供货的义务,承担保质保量保交期的相关责任。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法《GB2828-20xx》进行逐批计数抽样检验,检验技术标准详见我司品质或研发部门提供的《材料检验标准》,并参考乙方提供给我司确认了的样品及各项参数。

  2.乙方承诺各批次提供的物料在工艺流程及其质量控制、物料检验等各个质量控制环节保持稳定的基础上,保证该批次物料与经过甲方确认的样品在外观及其他技术指标方面相一致。否则乙方应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因此给甲方造成生产或延误出货交期的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有权直接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

  3.乙方供应的物料若经检验不符合甲方的验收质量标准,在不影响使用性能的情况下,根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程度,甲方可作特采使用,乙方向甲方提供一定金额的赔偿。

  4.甲方检验乙方提供的物料时,被认定为不合格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货、换货、返工等,由此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乙方承担。

  5.甲方经过检验后,已经判定不合格时,甲方决定退货或者更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的通知后2日内办理完退换货手续,在甲方 3日以上未办理的,甲方有权收取乙方的保管费等其它费用且从乙方的货款中扣除,超过7日以上的,甲方有权自行处理。

  6.乙方供应的物料被甲方应用到(甲方)产品中,若是因乙方物料质量缺陷给甲方客户造成损失,而导致甲方被客户追究法律责任和要求赔偿损失时,乙方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损失和法律责任。

  三、订单执行

  1.乙方每批物料须按甲方订单要求执行,及时送达,响应时间最迟不得超过甲方交期。如不能按期交货须事先与甲方协商,征得甲方的同意方可延期。若乙方一再要求延期,影响到了甲方正常生产,又不予应急处理,甲方可单方取消订单并追究乙方的责任(以追偿经济损失为优先)。

  2.甲方采购部每天会将订单以传真、邮件、QQ、MSN、飞信及电话通知等方式发给或告知乙方,乙方应每天不定时查收甲方采购订单,并在24小时内书面回复或电话确认,如未回复及电话确认的,甲方视为乙方同意并接受甲方订单。

  3.乙方按照甲方订单注明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等要求执行交货,且必须完成每张订单的交货数量,乙方在不能按要求的品种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完成的订单时,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向甲方,在甲方同意确认时,才可以不按订单规定交货。如未得到甲方的.同意确认,擅自主张不按订单要求交货,给甲方造成的所有损失,将全部由乙方承担。

  4.若乙方逾期交货达3日以上,甲方有权取消该订单。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四、价格承诺

  1.所有物料的价格以甲乙双方确认的报价单价格为准。如乙方调整产品价格,应事先提前12天至15天及时通知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经与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协商一致并得到同意后方可执行新价格,未经甲方公司采购部核价科认可的乙方单方调价无效。

  2.涨价后的价格执行方式是:乙方提出涨价后,在甲方没有确认同意时,在涨价前甲方下给乙方的订单,乙方需无条件的将之前的订单必须执行完毕,且涨价后执行的新价格是以甲方领导批准时的日期算起。

  3.乙方承诺为甲方供应物料的价格是行业内同类同款物料最低价格,如甲方查出乙方向甲方供应物料价格非行业同类同款物料的最低价格,甲方有权扣除差价,并要求乙方向甲方支付累计供货总货款的3%-5%的违约金。

  4.甲、乙双方合作期间,承诺不直接或间接同甲方事先已明确的竞争对手有针对损害甲方商业利益的合作,否则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补偿(补偿额度以甲方的实际损失计算)。

  5.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承诺不得以任何形式贿赂甲方的来料检验、收货、技术性能鉴定、采购等职位的员工,一经发现,甲方将予以乙方5000元以上的处罚,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终止或取消与乙方的合作关系。

  五、包装运输

  1.乙方应当将物料运输至甲方指定的地点,运输途中所产生的所有费用及运费由乙方承担。

  2.若甲、乙双方所确认的订单报价是含运输费的(即承诺送货到厂的),如因乙方原因不能及时送货,而由甲方安排车辆前去乙方取货,乙方应按市场运输价格补偿甲方取货的运输费用,甲方有权告知乙方运费金额;且甲方有权在乙方货款中扣除运费。

  3.乙方有义务必须提供有效的包装保护甲方所购物料在运输途中不受损坏,如有运输途中造成物料的损坏,所有损失将由乙方承担。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 代表:(签字) 单位名称: 代表:(签字)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木门合同9

  甲方:

  乙方:

  双方就客房、进户门及卫生间木门事宜,自愿达成协议如下:

  一、产品明细表:

  合同总价暂订为1339960元(大写:壹佰叁拾叁万玖仟玖佰陆拾元整)

  二、共同约定:

  1、门扇厚度50mm,内芯做法,32*40杉木方,方格间距200*200,内装防火隔

  音棉,两边用E1级九厘多层复合胶木板贴60丝红樱桃木皮,乙方提供多层复合胶木板样品,按甲方指定品牌进货。门扇上所有五金件孔由供方出厂前开好,门扇上合页孔、锁眼孔处必须用木料加固衬实。

  2、门套及线条,门框为AAA级,细木工板为材质,断面尺寸以现场墙厚为准,

  门框背面做防潮处理,门套线条用实木线条,40*15,材质为红樱桃实木。

  3、木门油漆为大宝环保PU漆。

  三、质量要求:

  按照现行国家标准,真实有效的'板材、产品资料及双方封样,产品须经业主、

  需方共同验收。

  四、交货地点、方式、日期

  五、结算方式及期限:

  合同签订后,甲方按合同总价款50%(669980.00元,大写:陆拾陆万玖仟玖

  佰捌拾元整)给预付定金,每批货到工地需方验收合格后扣除已预付的该批货款50%部分后再付该批货款的30%至供方账户,余款15%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一次付款,尾款5%为质保金,满质保期之后一个月内付清。

  六、违约责任:

  1、乙方不按时供货,每月承担合同总额5%违约金,逾期超过10天或所供产品

  不合格,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供方须承担合同总额的20%违约金。

  2、甲方不按时付款,每延期十日,向乙方承担未付款额1%的违约金。

  七、解决合同纠纷方式:

  双方友好协商、协商不成,诉讼至当地人民法院。

  八、其他约定:

  1、木门尺寸由双方共同尺量,并签字确定。每批次到货时间为双方签字后5日

  内,乙方须在木制品出厂前做好标识以示区分。

  2、结算金额以需方实收数量为准。

  3、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账号: 账号:

  开户行: 开户行:

  代表人: 代表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木门合同10

  发包单位(甲方):承包单位(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遵循公平、公正、自愿、互信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地址:

  二、工程名称:

  三、承包范围:

  四、材料要求:

  五、工程费用:详见附表。

  该价格包括运输费及装卸(卸致甲方指定地点)、安装费、税金等,亦包括因质量问题引起的维修和更换、技术指导和培训等费用.。

  六、工期要求:

  1、乙方需在收到甲方首付款__天之内严格按照甲方要求完工,如有延期,每延迟一日,乙方需按合同总金额的3‰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从乙方的未支付合同价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除;如果乙方延期交工达7日,除按前述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外,甲方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同时,乙方应赔偿由于逾期交工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因不可抗力影响而造成的工期延误,由一方提出书面请求,经甲方同意后可顺延工期,不计算违约金。

  七、验收:

  1、乙方将货物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乙方、监理等在24小时内共同对材料的数量、资料及外包进行验收。出具合格验收报告(可作为付款依据)。

  2、甲方、监理等在合格证明上的签字,仅能证明在材料交接验收、安装交接验收时数量符合、表面无瑕疵、安装完毕后能够正常使用,不能作为乙方提供材料及安装无质量问题的证明,如标的物在正常使用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人为损坏和不可抗力因素除外),乙方仍应按照本合同之约定和法律法规规定之条款承担相应责任。验收合格证明不减少乙方应承担的法定质量责任,亦不减弱或消除其质量的效力。人为破坏造成的损失的由甲方或业主方承担相应责任及相关费用

  八、付款方式:

  九、质保期:

  十、双方的权利及义

  1、乙方须向甲方提供原材料出厂合格证和国家认可的'产品质量检测报告。

  2、乙方应在保修期内免费无偿维修服务,保修期满后有偿及时维修。

  3、乙方有义务免费提供标的物的全部资料,并协助甲方完成标的物的工程安装及调试使用。

  4、乙方应赔偿因原材料质量问题给甲方造成的所有直接损失及间接损失。

  十一、违约责任:

  乙方所交产品品种、型号、规格、质量及施工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的,甲方可以拒绝验收及货物进场。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责任,若经过修复后未能如期完工,按照本合同第六条的约定另行承担违约责任。

  十二、质量保修和售后服务

  1、质保范围为乙方所提该设备的全部材料及施工;

  2、从工程竣工验收之日起算,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或甲方物业公司)要求实施保修的电话后24小时内必须到达维修地点进行维修,特殊情况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如乙方不实施维修、维修不及时或维修不力,甲方有权另行聘请他人进行维修,发生的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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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由甲方从乙方的质保金中支付,乙方无条件同意并认可甲方扣除的费用数额;如质量保证金不足以支付维修费用的或已经退还的,乙方对此仍应承担责任。

  3、乙方明确项目专项责任人并留下负责人的书面通信地址或电话,以便通知乙方进行保修,如乙方书面通讯地址发生变更,甲方按照乙方提供的通讯地址投递邮件后,即为已经履行完毕通知义务。如乙方未能收到,由乙方承担最终的法律风险。

  十三、争议解决

  各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时,双方同意选择甲方所在地法院进行诉讼解决。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两份,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授权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公司地址:公司地址:

木门合同11

  甲方:

  乙方:

  一、验收数量为准,结算以实际到货验收数量为准。

  二、合同生效日期和付款方式

  合同签订之日起甲方预付款金额为壹拾万元整 ,出货前付进度款金额为捌万元整 后开始送货安装,余款¥21760元在安装完成后甲方7日内组织验收,验收后支付给乙方。如甲方在合同之日未能支付预付款,合同生效日期则顺延至预付款到达乙方账户之日开始生效。

  三、产品交货周期和验收标准

  3.1乙方于签订合同之日起15日内开始送货至甲方指定安装地点开始安装,在施工现场满足安装条件和五金配套完备的情况下,乙方在4.月20日完成安装;

  3.2不论采取何种送货方式,甲方必须履行本合同所规定的条款,如甲方未付清合同中规定的进度款乙方有权利拒绝为甲方送货,由此造成的工程延期责任由甲方承担;3.3按《木质门》和《木质门安装规范》进行产品质量和产品安装的验收;

  四、安装和保修范围

  4.1 木门交货后即可安装,具体安装进度根据现场情况确定;

  4.2 甲方现场如果不具备安装条件,经双方协商可以延期送货安装,乙方负责厂内保管甲

  方货物,但因此造成的工期延误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如货送至甲方现场后,甲方不具备安装条件,甲方负责乙方所送货物的安保工作,在甲方工地内造成所购货物的丢失和损坏与乙方无关;

  4.3 安装现场需具备的条件:地砖铺装完毕或铺地板的地面找平完毕,墙砖铺设完毕,过口石铺设完毕,现场有持续供电电源和照明设施,铺地板或地毯的地面需提供地板或地毯厚度尺寸;

  4.4 现场安装原则上要求单一施工进行安装作业,如多工种交叉作业造成乙方所供木制品的损坏不在免费保修范围之内,因此造成木门外观损坏不属于产品质量问题,乙方负责修理甲方承担修理费用。

  4.5 乙方对所出售的木制品出现非人为的损坏提供有期限的免费保修服务,免费保修期限为壹年,终生维修,具体保修内容:封边开胶、开裂;油漆起泡、起皮;门扇、门套、口线等木制品在非受潮和浸泡的情况下严重变形开裂、门扇分层;

  4.6 锁具、合页、滑轨等功能性五金件免费保修内容:合页松动脱落,滑轨因为安装原因严重阻滞,如甲方提供的五金出现质量问题不在乙方保修范围;

  4.7 有偿维修服务内容包括:产品超出保修期限;产品虽然在保修期内,但经过双方确认为非产品质量和安装原因造成的问题(例如玻璃使用不当破碎,木制品因使用不当受到外力破坏,受潮和浸泡引起膨胀变形、开裂分层等);

  五、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5.1乙方提供的木质门饰面为实木木皮,实木木皮为天然材质,实际生产出的产品若与展厅

  样品在纹理、颜色上有差异属正常范围,乙方确保交付给甲方木制品的`产品用材和制作工艺与展厅样品一致;

  5.2 本合同签订的木门是乙方专为甲方制作的定制产品,除非材质、尺寸和颜色与本合同约定严重不符,否则一律不予退货;

  5.3 合同经双方确定签字后,合同附件《洞口尺寸确认单》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为双方履行本合同的依据,单方不能擅自更改;如需更改必须填写《洞口尺寸更改单》经过双方签字认可,因改动所造成的经济损失及延迟交货等责任有提出更改方承担。

5.4双方确认采购的产品明细并签订合同后,即开始生产,本合同签订后的三日内,甲方若对木制品的材质、尺寸、颜色、安装位置等有改动,需告知乙方销售人员,经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如甲方改动方案在合同签订一周之后提出,产品已经备料但尚未制作完成,提出改动方队所造成的材料等费用损失及延迟交货等承担责任。

  六、违约责任

  如一方违约按《合同法》相关规定向对方赔付经济损失。

  七、合同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争议由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依法律程序解决。

  八、其它约定事项

  本合同双方签字生效,生效日期从签约之后预付款到供方账户起生效。

  九、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洞口尺寸确认单

  本订单的木门门扇尺寸由甲方提供,详细尺寸如下:

  木门门套的制作是按门扇的尺寸配备门套,甲方应按照乙方所提供的洞口尺寸进行洞口的处甲方应按照乙方提供的尺寸进行洞口的调整,如因甲方的洞口尺寸不符合造成木门不能安装,乙方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甲方要求木门为平板铣线门,沙比利木皮竖贴铣线条,口线为60mm平口线90度安装。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名):法定代表人(签名):

  签订日期: 年月 日

木门合同12

  合同编号:

  甲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代 表 人:

  乙 方:

  营业执照注册登记号:

  地 址:

  法 定 代 表 人: 职 务:

  身 份 证 号: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鉴于甲方为扩大品牌知名度,满足消费者对家居生活的需求,不断拓宽木门市场营销渠道,确保木门销售的规范化,标准化和专业化,并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特推出"木门特许经营计划"。

  第二条 鉴于乙方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经营者,并有与甲方共同开发市场的愿望,故吸收其为木门特许经营计划成员。

  第三条 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经充分友好协商,签定本合同,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第二章 合同宗旨

  第一条 签定本合同旨在乙方加入甲方推出的"木门特许经营计划"后,确保乙方应有的权利和义务,促进并提高品牌经营管理水平。

  第二条 签定本合同并不表示乙方可以代表甲方,或以甲方名义行使权利或承担义务。

  第三条 本合同并未授予乙方任何约束甲方或甲方各直属分支机构的权利。

  第三章 保证条款

  第一条 甲方保证其为依法存在的有权签定本合同的法人组织。

  第二条 乙方保证其用于特许经营的营业执照在本合同有效期(包括续约有效期)内均有效,真实且内容符合甲方的要求,可以从事木门系列产品特许经营活动。

  第四章 合同有效期,有效区域及特许经营范围

  第一条 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有效。合同到期前三十日内,经双方协商一致,可重新签订或续签特许经营合同。

  第二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 内木门产品的 特许经营权,并归属 统一管理。

  特许经营收费及商号使用权限

  第一条 鉴于甲方对乙方的经营支持,甲方免收乙方特许经营加盟金和特许经营权使用费。

  第二条 乙方需向甲方一次性交纳特许经营保证金 元。

  第三条 如乙方在经营过程中违反合同的有关条款或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或名誉损失时,甲方有权扣罚部分或全部特许经营保证金。在双方合同终止十二个月后,且乙方在合同期限内无违约责任,甲方将向乙方全额退还特许经营保证金。

  第四条 甲方授予乙方在其有效经营区域内使用"木门"商号。商号使用要符合当地工商,税务管理规定,一切违法,违规的经营行为,乙方要承担全部法律责任。

  第六章 乙方权利

  第一条:乙方享有在本合同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木门 特许经营权。

  第二条:乙方享有甲方: 特许经营结算价作为购货基准价,经营过程中 如遇甲方调整产品价格,甲方以乙方定单签定生效日为准,根据调价执行日期确认是否执行调整后价格标准。

  第三条:针对乙方开店所需样品,甲方按出厂价格7折一次性收取样品货款。此部分样品额应限制在500元/营业平米以内(按出厂价格计),此后乙方购货,甲方一律按购货基准价收取货款。

  第四条:乙方享有甲方提供经营指导,培训及其相关技术支持的权利。

  第五条:乙方有权对因甲方产品内在质量问题造成的经济损失根据双方约定提出补偿的要求。

  第六条:乙方享有获得相关销售奖励的权利。

  第七章 乙方义务

  第一条:乙方保证承担品牌维护,推广的义务和责任,自觉维护甲方及其产品的形象及声誉。并应做到六个方面的统一,即:

  统一形象识别;统一服务规范;统一宣传口径;

  统一价格策略;统一促销活动;统一配货渠道。

  第二条:乙方必须提供足够面积和数量的卖场专用陈列,销售"木门"产品。并保证进入甲方指定的建材超市。

  第三条:乙方卖场环境和商品陈列必须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乙方必须配备足够的人力资源,按甲方统一的顾客服务标准为顾客提供全面满意服务。

  第四条:乙方保证定期更换卖场所陈列的样品,使新产品及时上市,达到不断增加商品品种,扩大销售的目的

  第五条 乙方必须做好甲方提供的相关资料的保密工作并协助甲方做好其品牌

  知识产权的保护工作。

  第六条 乙方应按时填报甲方要求的相关业务表单,并及时向甲方反馈,作为甲方市场分析和经营决策的依据。

  第七条 乙方保证不以品牌名义销售其他厂家产品,不得擅自生产,仿冒甲方产品。

  第八条 乙方必须保证执行甲方指定的"区域市场统一标价"和"销售折扣标准",并执行甲方统一规划的市场促销活动。

  第九条 乙方必须按照甲方制定的商品定单管理办法定货,并按现款现货方式进行结算。

  第十条 乙方应在本合同规定的有效经营区域内开展集团销售业务,原则上不许超出其有效经营区域,进行跨区域经营。如需跨区域开展集团销售业务,需向集团公司木门经营部申报项目,经木门经营部备案审批后,方可开展集团销售业务。

  第十一条 乙方经营必须符合当地工商法规,未经授权不得在任何场合以任何方式冒用甲方名义进行经营活动。

  第十二条 乙方有义务在合同终止后撤除有关标识,停止与有关的经营活动。

  第八章 甲方权利

  第一条:甲方有权依据本合同对乙方进行考核及业务管理,对乙方存在的问题,甲方有权要求其期限整改。

  第二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乙方开店三个月后,每月保底销售回款至少在 万元以上。甲方将定期对乙方经营业绩进行考核,如乙方连续三个月未能完成保底销售回款指标,又未能提出甲方认可的理由,甲方有权取消乙方经营资格。

  第三条 甲方有核定商品市场价格的权利。

  第四条 甲方有参与商讨和指导乙方制订,实施营销计划的权利。

  第五条 如乙方出现严重经营亏损;或因有重大债务无法正常经营;或因违法经营被政府部门下令停业整顿;或被吊销营业执照及与经营有关的其他证照;或未达到本合同要求,违反本合同任何一项时,甲方保留及单方面终止本合同的权利。

  第六条 甲方有权授权第三方在乙方有效经营区域内,针对第三方首先申请备案的或经评估确认乙方无力经营的集团项目开展经营活动。

  第九章 甲方义务

  第一条 向乙方出具特许经营授权书,维护乙方经营权益,不在乙方获得经营权的经营区域内另设特许经销商。

  第二条 向乙方提供经营所需的资料及必要的产品检测报告。

  第三条 协助并督促乙方进行本合同规定区域内的市场开拓及销售工作,并提供相关方面的咨询和必要的经营指导。

  第四条 向乙方提供包装完整的合格产品,对因有内在质量问题的产品应无偿组织维修,调换,对因乙方责任造成质量问题的产品应进行有偿维修,调换。

  第五条:甲方向乙方提供装修设计方案,并指导商品陈列,确保有利于展示品牌形象和乙方销售。

  第六条:甲方定期对乙方业务人员进行产品知识和相关业务知识的培训。

  第七条:根据特许经营授权不同,甲方向乙方有偿提供必要的安装服务工具,导购员和服务技工服装以及部分助销品和一定的广告支持。

  第八条:甲方定期组织乙方业务人员参加由甲方组织的竞销和促销活动,对活动中表现突出的乙方业务人员,甲方有权给予直接的表彰和适当的奖励。

  第十章 合同终止

  第一条 本合同期限届满,如双方不再续约,则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二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希望终止本合同,应提前三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无论在任何情况下双方必须在限期内结清帐务。

  第三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自行或被迫宣告破产,在结清帐务后,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条 乙方不按规定足额交纳保证金,或不接受甲方按本合同规定的监督或阻止甲方进行检查,本合同自动失效。

  第五条 甲,乙双方擅自变更本合同规定的双方权利及义务,本合同将自动失效,双方有权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

  第六条 本合同任何一方在未征得另一方书面同意前,不得将合同内的任何权利,义务和业务转让给第三方,否则,本合同将自动失效。

  第七条 因不可抗力造成合同被迫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第八条 乙方如约履行本合同,则在合同届满时,有优先续约权。

  推荐合同范本 ·销售合同范本 ·家电销售合同 ·煤炭销售合同 ·房产销售合同 ·批发商合同 ·图书销售合同 ·产品代理协议 ·中英文销售合同 ·垫底销售合同第十一章 所有权

  第一条:一切带有表示或与有关的标记,均属于甲方产权归属所有。在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之前,乙方不得注册与甲方有关的任何标记,亦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标记进行本合同以外的任何交易。

  第二条:若乙方违反本章第一条规定,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乙方除应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外,还应该赔偿因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同时,甲方有权扣罚乙方部分或全部的特许经营保证金,并依法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第十二章 争议的解决

  第一条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此前甲乙双方所签有关合同一律废止,以上条款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可增订补充,经双方认可后生效。

  第二条 本合同未尽事宜,参照《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木门特许经营运作细则》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书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三条 有关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达成一致,任何一方都可按法律程序诉请合同签定地人民法院裁决。

  附则:一,本合同文本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另一份由留存,本合同生效后,双方签署的相关文件可作为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二,本合同自乙方执行第五章第二条规定后自动生效。

  附件:乙方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附后)

  乙方《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一份(附后)。

  甲 方:____集团有限公司

  乙 方:

  公司印章:

  公司印章:

  签约代表:

  签约代表:

  日 期:

  日 期:

  本合同签定地

木门合同13

  (甲方)

  供方:

  (乙方) 合同编号:NO(门窗) 03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为了规范建筑门窗购销行为,保护供需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明确双方技术经济责任,保证工程建设正常进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1、建筑门窗用途概况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建筑结构:________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层次:__________________

  2、建筑门窗供应要求

  2.1本合同中的单价是指门窗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交货的价格。

  2.2交货点详细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3其它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结算和付款方式

  3.2结算方式:

  3.2付款方式与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技术要求

  4.1乙方供应的产品应严格执行并符合__________标准,(标准名称代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2乙方应随每批产品提供《产品质量保证书》。

  4.3产品运输方式及包装标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异议期限

  5.1验收标准,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验收,如尚无国家标准的则按行业标准或已经主管部门备案的企业标准验收。

  5.2 甲方在验收时,如发现产品的品种、型号、规格、颜色和质量不合规定,应妥善保管,并在 天内向乙方提出书面异议;在托收承付期内,甲方有权拒付不符合合同规定部分的货款。甲方因使用、保管不善等造成质量下降的,不得提出异议。

  5.3 如发现产品有严重质量问题,甲方应在48小时内向上海市建材业质量监督管理中心和门窗分中心报告,同时用书面通知乙方及时分析解决。在问题未查清之前该批产品必须封存不能使用。甲方因此受到的损失,由乙方按违约责任承担。

  6、违约责任

  6.1 甲、乙双方应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如合同一方违约,由违约方承担责任,并参照合同法有关条款及双方的约定,向对方偿付违约部分货款的 %的违约金。

  6.2 如另行商定责任赔偿规定的,应在8.5“其他约定”一栏中予以写明赔偿方式、方法与金额。

  7、解决争议的'方式

  7.1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如产生争议,甲、乙双方应本着友好协商的积极态度进行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提请分中心进行调解或通过有关法律程序解决。

  8、其他约定事项

  8.1 乙方在门窗运抵交货点后,甲方应提从堆放场地,并及时做好相应的验收工作,如出现问题应及时协商解决。

  8.2 乙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正常供货时,应提前天通知甲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乙方负责。

  8.3 甲方如遇特殊原因不能按合同规定缴付货款时,应及时主动通知乙方协商解决,否则造成后果由甲方负责。

  8.4 如遇人为不可抗拒因素(如台风、洪水等)和其他不可预见事故发生而不能履行合同时,免除承担违约责任。

  8.5 其他约定:

  9、本合同自双方代表签字,加盖双方印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须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上海市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建筑门窗分中心备案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委托代表人:

  年月日:

木门合同14

  甲方:XXXX

  公司地址:XXXX

  营业执照号码: 法定代表人:电话 :XXXX传真:XXXX

  乙方:

  地址:

  电话:

  第一条 甲乙双方的关系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互利互惠、可持续发展的合作原则,由甲方提供其所拥有的品牌、产品、营销理念等相关支持,乙方(加盟商)以资金、人力资源参与合作;为实现双赢,加强甲方与加盟商的战略同盟关系,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协议,希共同遵守:

  第二条、加盟与授权

  2。1 甲方授权乙方为“天籁木门”品牌室内套装门系列产品 市场加盟商,乙方享有该区域的市场经营权。

  2。2 由加盟商投资设立加盟专卖店,专卖店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2。3 店面应按甲方统一形象设计装修,经营上接受甲方营销部指导和监督。

  2。4 加盟店分为:一级加盟店(直辖市、省会城市),二级加盟店(地市级城市)。三级加盟店经济较好的县级城市。加盟专卖店应选择在专业市场或布局较好的独立门面;专卖店需要配置传真机、数码相机、可上网的电脑等。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3。1 甲方给乙方提供必备的营销资料和相关证书复印件,并在技术与销售上予以支持,协助乙方开发市场。

  3。2 甲方提供符合客户要求的“天籁木门”品牌室内套装门。

  3。3 乙方在合同期内必须完成最低 万元(¥ 元)销售额(样品门货款除外),乙方需向甲方交纳 元(¥元 )品牌使用保证金。(①合同到期或中途提出终止合同,乙方如完成约定销售额,再退还公司所提供含有天籁字样的物品、拆除门头后,即可全额退还品牌使用保证金;如乙方未完成约定销售额甲方有权扣除品牌使用保证金。②如连续3个月未传单或发现有销售其他品牌同类产品,公司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并有权扣除品牌使用保证金。)

  3。4 为开拓市场的需要,乙方同意甲方无偿使用乙方的地址、电话号码和店名,并积极配合参与,推进促销活动。

  1合同编号:

  3。5 严禁乙方在协议期限内盗用甲方资源(如更换样品商标、变向宣传等)从事与甲方品牌无关的活动。

  3。6 乙方保证在甲方授权的区域销售产品,未经甲方书面授权,乙方不得跨区域销售甲方产品,以维护“天籁木门”经销商的共同利益。

  第四条、发货、运输与验收

  4。1 乙方提前以书面传真方式,将所需室内套装门的规格(门扇或门洞详细尺寸)、款式、颜色、数量传真到甲方。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制定订单,传真至乙方,由乙方仔细核对、签字确认,回传至甲方销售部门并按货款比例将定金汇至甲方账户,再开始计算下单时间(甲方不接收非书面形式订单)。公司正常交货期为30—35天(特殊产品交货期另计)。

  4。2 如需代办运输的,甲方负责办理运输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4。3 乙方在收货时应查验货物的完好性,对外包装磨损的产品必须开包当场检验确认,如发现运输损坏货物乙方应拒收货物与托运方进行交涉,甲方积极配合。在托运方与乙方达成一致处理意见后乙方才可入库,否则后果由乙方自负。

  第五条、售后服务及质量保障

  5。1 乙方应有专业的营销人员和安装人员,经乙方申请,甲方有义务对乙方的营销人员和售后服务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乙方应做到一般问题能现场给予解决的能力。

  5。2 甲方应努力提高产品的质量的档次,产品制作标准应符合木质门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产品在正常使用过程一年内出现严重质量问题,经确认后由甲方负责更换或承担维修处理费用。乙方或乙方客户人为造成的质量问题由乙方负责沟通处理。

  5。3 如遇甲方制造原因造成的质量问题,应及时将问题照片发给甲方或退回问题产品,甲方在接到乙方提供的照片或退回问题产品后3天内给予答复,并及时进行落实处理。

  第六条、结算与销售价格

  6。1 以加盖甲方公章的价格表为准。原材料变动幅度较大的时候,产品的`价格将做相关调整,甲方以书面形式提前通知乙方。

  6。2 乙方不能低于甲方产品的供应价在市场上销售,也不能高于成本价220%向用户销售。

  6。3 乙方在本区域内应严格执行价格政策,遵守价格保护协定,避免市场混乱,否则甲方将视乙方为自动放弃区域保护,甲方有权介入,整顿市场价格体系。

  第七条、货款结算方式

  甲方财务收到乙方订单所需订金后,甲方安排生产或采购进货。在产品发货前 3天,乙方需支付扣除订金外的剩余货款给甲方,甲方在确认收到货款后安排发货。(乙方以汇款凭证传真给甲方,甲方财务收讫为准)。

  2

  第八条、违约责任及诉讼管辖

  8。1 乙方中途变更定单数量、规格或退单的,应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2 乙方自行改变产品尺寸、用途出现的质量问题由乙方当承担因此造成的损失。

  8。2 甲方保证在乙方授权区域内,不直接销售“天籁木门”品牌产品(工程单例外)或另寻其他代理商。如有发现,后果由甲方负责。

  8。3 乙方在区域内接到工程单,甲方将向乙方提供相关协助和手续,但不能改变甲、乙双方的购销性质,乙方与第三方的买卖关系所产生的经济责任与法律责任仍由乙方负责。

  8。4 在合同期内,如甲方发现乙方有销售其他品牌同类产品的行为,立即取消或暂停一切给予乙方的支持与优惠。情节严重的甲方有权收回代理权,终止合作关系。

  8。5 因履行本合同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所有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诉请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审理。

  第九条、公司支持及考核(详见附件:招商政策)

  甲方在合同期内实行“年度考评”的考核制度,对乙方进行销售额考核。在考核阶段,乙方未能完成该期间销售额任务,甲方有权对乙方的经销区域进行渠道整改、增开新客户或解除本合同。

  第十条、合同签订注意事项及生效

  10。1 甲方营销人员为具体执行本协议的委托人,但未经甲方营销总部的书面同意,甲方的营销人员不得从乙方处收取、借用各种形式的现金、货款、借款或发生债权、债务、否则后果乙方自负。

  10。2 本合同有效期从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合同到期乙方享有优先续约权。

  第十一条 其它约定

  11。1 《招商政策》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1。2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本合同附件《招商政策》的规定执行。

  11。3 合同期满,乙方已完成各项经销指标的有权优先续约。

  11。4 合同期满,乙方无论因任何原因未能取得有效续约的,则合同自然终止。

  第十二条、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盖章签字生效。

  (注:本合同以甲方财务收到乙方品牌使用保证金后生效)

  甲方:XXXX 乙 方:

  法人代表(授权代表): 法人代表:

  电话(传真): 电话(传真):

  日期: 日 期:

木门合同15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本着公平、诚实、守信、平等互利的原则,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双方共同遵守。

  一、工程及产品:

  1. 工程名称:

  2. 工程地址:

  3. 产品型号、规格、数量、金额及其它如下表:

  4. 生产厂家:

  5. 质量要求:按 门业有限公司企业标准生产的合格产品,采用电喷烤漆及木质内筋复合而成(以样品门为准)。

  6. 产品保质期限壹年(从验收合格之日算起),在保质期限内乙方免费保修服务。

  二、合同总价:

  三、本合同甲方向乙方订购的产品合计人民币总金额为 元。如实际情况发生变动,按实调整。

  四、结算方式:

  1. 甲方应在合同签订三日内向乙方支付订金 元。

  2. 乙方将货交付甲方后,甲方应再向乙方支付 元。

  3. 门按装验收完毕后,甲方应在三日内向乙方一次性付清其余全部款项 元。

  五、交货日期及地点:

  1. 乙方应在收到订金后 日内将产品运到甲方 工地。

  2. 在 日以内完成安装并交付甲方验收。

  六、产品验收

  1.以乙方提供的样品门为标准验收。

  2.甲方收到货物后应及时进行产品验收,如果发现产品的数量、规格型号、质量不符合规定,应于三日内向乙方提出异议,如乙方未按规定期限提出异议,视为所交产品符合合同约定的数量及质量要求。

  3.因甲方使用、保管、安装不善或第三人因素等造成产品质量问题的,乙方不负质保责任。

  4.乙方必须提供产品合格证、检验报告及相关资料。

  七、违约责任

  1.合同签订后,乙方无故不履行合同,应双倍返还定金。并赔偿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不能交货的应向甲方偿付不能交货部分货款的5%的违约金.

  2.如乙方所交付的产品品名、颜色、数量、规格与合同内容不符时,甲方有权拒绝收货,或者向乙方要求换货、退货。

  3.在保修期内,乙方负责安装的产品如不符合安装质量标准和使用要求,乙方未及时维修或重新安装的,因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4.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无故不履行合同,否则乙方有权将其已交付的'定金不予退款;如遇特殊情况,双方协商解决。

  5.甲方逾期付款,每延期一天应按价款总额的 5%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6.产品保修期自产品安装、验收合格当日起一年内,如产品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免费维修,如因甲方人为引起产品损坏,其所需更换的材料费用及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7.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确认后不得擅自变更,双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或需延期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通知对方,则甲乙双方不承担相应责任。

  八、工期延误

  以下原因造成竣工日期延误,经双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1.工程量变化或设计变更;

  2.因甲方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影响工期,工期顺延;

  3.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停气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导致停工8小时以上(一周内累计计算),工期相应顺延;

  4.因甲方未按合同约定完成其应负责的工作而影响工期的,工期顺延;

  5.因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的,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九、不可抗拒因素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自不可抗力发生七日内及时以书面方式向对方通报,可免除违约责任.未履行通知义务,导至对方损失扩大的,应承担对方扩大损失部分的赔偿责任.

  十、合同争议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双方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请仲裁委员会调解,调解不成时,可向买受地所在人民法院起诉。

  十一、其它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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