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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10 17:12:39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诊所规章制度15篇[精华]

  现如今,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诊所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诊所规章制度15篇[精华]

诊所规章制度1

  1、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立健全财务账套,做好药品、物资、现金、银行和往来账记录,由卫生院财务经办人员和片区会计定期审核。

  2、确定一名兼职人员任出纳员,一名兼职人员任会计记账人员。

  3、做到钱、帐分人管理,管账不管钱和物资的原则。定期核对帐套。对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物月底核对清楚。

  4、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统一收费标准,并要求公示,药品收费明码标价。收费支付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接受合医办和群众监督。

  6、严格财务手续,报销凭证内容完整,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7、年初向卫生院申报年度内部分配方案,卫生院长审批后执行。

诊所规章制度2

  1、医务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2、护理人员必须穿护士服、护士鞋,戴护士帽。

  3、在诊疗病人过程中可能出现血液、体液喷溅时,戴护目镜。

  4、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

  5、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副手套并洗手或手消毒。

  6、医务人员有固定的治疗台,每日下班前打扫干净,痰盂用消毒液冲洗。

  7、每个诊室桌面,地面下班时要清理干净,用消毒毛巾拖把擦拭。

  8、各个诊室每日都要进行紫外线消毒1小时。

  9、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工作的人员门诊操作中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10、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将所在房间所管区域的水、电、气开关关掉,以防发生意外。

  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遵循原则

  1、进入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2、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3、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4、凡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防止管道阻塞,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6、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人员在操作中做好防护工作。

  口腔科清洗消毒制度

  1、进入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的要求。

  2、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高压灭菌)

  3、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4、凡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防止管道阻塞,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6、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人员在操作中做好防护工作。

  7、严格区分有菌区、无菌区、清洁区并有醒目标记,未消毒和已消毒的物品要分别放置。

  8、无菌物品要专柜放置,注明有效日期。

  口腔科器械维护与保养制度

  1、每天诊疗结束后,对所用器械设备进行彻底清洁处理。

  2、每个治疗台使用后都要冲洗干净,综合治疗台保持清洁,管道通畅,手机管道用完后空钻一分钟。

  3、大型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定时保养,定时记录运行情况,及时报修。

  4、对口腔科所有手机等小器械用后集中清洗、注油、高温高压灭菌。

  口腔诊疗器械清洗规程

  1、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后,应当及时用流动水彻底清洗,其方法应当用手工刷洗或者使用机械清洗设备进行清洗。

  2、有条件时应当使用加酶洗液清洗,再用流动水清洗干净;对结构复杂、缝隙多的器械,应当采用超声清洗。

  3、清洗后器械应当擦干或者采用机械设备烘干。

  口腔科器械清洗消毒工作流程

  一、口腔外科器械清洗,消毒工作流程

  第1步:拔牙钳,刀子,镊子,挺子,骨凿,口镜,探针,大刮

  匙,剪子和手术器械一经使用,先用健之素液浸泡,再用加酶洗液清洗(1:270酶洗液浸泡15分钟);

  第2步:用流动的水清洗干净;

  第3步:清洗后的器械擦干,分类,轴节处注油;

  第4步:把器械放入有孔的器械盒里,内放化学指示卡,外贴3M胶带;

  第5步:把包好的器械送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温度132℃,时间

  8分钟)。

  二、口腔内科器械消毒,消毒工作流程对口内手机一经使用必须消毒灭菌、消毒。第1步:用75%酒精棉球消毒表面;第2步:用清洗机清洗,注油机注油;第3步:上打包机封袋;

  第4步:放消毒锅里灭菌(温度134℃,时间6分钟)。三、对修复室托盘的清洗,消毒工作流程

  将口腔修复室使用过的托盘放入消毒液中浸泡15—20分钟(1000毫克每升的健之素)。

  第1步:将托盘表面物去掉;

  第2步:擦干托盘放入储槽中;

  第3步:送供应室高压灭菌(温度132℃,时间8分钟)。

  手机消毒流程

  污染机头→回收消毒间→放入清洗机清洗→注油机注油

  ↓ 酒精擦拭

  ↓进入诊室备用←放入无菌间←高压锅消毒←封装袋封口

  小器械消毒流程表

  灭菌性小器械→→污染小器械→→放入专用器械盒↑

  ↓ ↑ ↓高压灭菌

  统一消毒室

  ↑ ↓

  ↑ ↓分类装入专用←清洁器械←超声波震荡←2%戊二醛泡30分钟↓ ↓ ↓清洁器械盒表面残渣

  30分钟

  口腔科消毒与灭菌监测

  1、对口腔一次性治疗盘由院里监测后发放到科室。

  2、口外手术器械(反复使用的)每月采用化学监测,每日指示卡。 3、手机、小器械每月采样送化验室,细菌化脓菌培养。 4、 2%戊二醛每周监测浓度。

  5、高压消毒锅每月做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口腔科个人防护规程

  1、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手套,可

  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 2、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

  3、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副手套并

  洗手或手消毒。

  4、护理人员清洗器械时应带防护围裙、手套。 5、严格执行六步洗手法。

  口腔门诊治疗室工作规范

  1、医务人员进入诊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2、诊室候诊区域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环境整洁、舒适优雅。(1)日通风2次/日,每次20分钟,地面每日用1:500“84”

  消毒液湿拖2次,拖布用1:500“84”消毒液浸泡、清洗、甩干备用。

  (2)电视柜、茶几、沙发、窗台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

  拭一次。沙发一周用擦洗剂清洁,保养一次。

  (3)图书专栏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一次,图书杂志

  摆放整齐,随时更新,每日清点,不外借。

  (4)清洗池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清洗一次,随时擦洗污

  垢,保持瓷面、水龙头整洁光亮。保持清洗池上方镜面无水渍、污垢,干净明亮。

  3、治疗室每日紫外线消毒2次,每次30分钟,紫外线消毒车每

  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1次,用完后放置指定位置;每周对治疗室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消毒完后开窗通风,紫外线灯使用累计时间应有明确记录。

  4、治疗隔断间地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1)地面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湿托2次,治疗台、治疗椅医生座椅,副台用1:500“84”消毒液擦抹2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擦拭,抹布用后消毒液浸泡、清洗、晾干。(2)

  治疗完毕后,副台台面整洁,无杂物,右侧摆放电脑,

  电脑左侧放名片盒,治疗椅工作台面整洁仅放敷料缸和玻璃皿,容器标记醒目。

  (3)治疗结束后,治疗椅归于休整位即治疗椅达最低位,椅

  背与座椅成90度,照明灯位于治疗椅前方正中,工作台摆放于尾部与椅身平行,医生座椅摆放于椅背后侧。(4)副台第一层抽屉专放充填材料,咬合纸等物品,第二层

  放试戴模型,第三层放登记预约本和其他办公用品,副台中间橱柜放印模材料和物品,一次性器械盒。(5)副台末端橱柜内的污物桶每日清理1次,污物桶垃圾不

  宜放置过多,达2/3处,及时回收清理(按医院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执行),污物桶一周消毒2次(污物桶内套袋加盖)。

  (6)治疗椅左后方治疗间东北角放置治疗车,治疗车上放置

  的小型设备根管治疗仪、根测仪、光固机等保持电路通畅,电源完好,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治疗车及小型设备2次。

  (7)治疗椅旁痰盂每日用“84”消毒液消毒2次,每诊疗完

  一个病人,对痰盂随时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保持痰盂清洁、无污物。

  5、治疗间无菌橱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无菌容器标签名称,消毒日期清晰无误,并有专人负责。

  6、医护人员衣帽整洁,不带首饰,定时修剪指甲,每周清洗工作服2次,操作时戴手套、口罩、帽子,必要时戴防护镜,防止自身感染,每操作一人前后要洗手,治疗下个患者要更换手套,一次性手套用后做毁坏无害化处理。

  7、医护人员上岗工作时,接诊热情,态度和蔼,耐心讲解,操作时认真细致,一丝不苟,尽职尽责。

  8、上午,下午治疗结束后,由专职人员将污染的器械回收清理,送至消毒间清洗,消毒(按消毒隔离制度执行)。

  9、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其他工作间电源,水路线路是否正常有损坏磨损现象及时上报,下班前切断水电总开关,以防发生意外。 10、治疗室的各项物品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

  11、治疗室所有设备器械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有检查保养记录。

  12、治疗室应备常规急救药品,专人负责,每日检查。

  办公区域工作规范

  1、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次,每次20分钟,地面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湿拖2次,桌面,窗台,橱柜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1次。抹布专用。

  2、办公桌面物品摆放整齐,物品放置合理,无个人生活用品。 3、抽屉整齐清洁,物品摆放有序,橱柜上下无杂物。 4、各种登记本清洁,封面整齐,有标记。 5、洗手池清洁,肥皂干燥存放。

  6、办公区域的文件柜门,橱柜门,抽屉使用后及时关闭,人离位后座椅及时收回办公台下。

  7、禁止在办公诊疗区域玩个人通讯设备,计算机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8、办公室走廊处的通道出口及消防系统贴有标识并处于正常状态。

  9、办公室饮水处保持干净卫生,无垃圾和怪味现象,茶杯摆放整齐有序,茶叶筒放入抽屉。

  10、办公室接听电话有礼貌,讲电话或与他人沟通时小声不影响他人工作。

  11、办公室禁止吸烟。

  12、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和废纸分类存放,垃圾不能满出应及时清理。

  13、办公区域电脑,饮水机,冰箱及其他电器的电源线用导管固定和绑扎好,下班及时切断电源,以免发生意外。

  14、更衣柜内物品摆放整齐,下班后工作服不随处乱放,纳入更衣柜,柜门随手关闭。

  15、办公室墙角及室顶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污染,无爆皮,无蜘蛛网,墙上不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诊疗时医生工作规范

  1、认真学习掌握口腔科的消毒隔离制度并严格遵守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

  2、接诊每个患者首先要说:“您请坐”引导患者在椅位上就坐,患者坐到椅位上后要问:“您怎么不好?”“您哪里的牙不好”或者“您有什么需要”,患者在叙述病史时要看着患者耐心倾听,并通过提问交流掌握患者的整个病程,患者的心理需求以及患者的期望。 3、医生在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必须戴手套和口罩,检查患者之前让患者漱口(如果患者主诉冷水刺激痛需温水漱口),检查时最好交给患者一面镜子,然后先检查主诉牙齿,并告诉患者牙齿的病情,检查完主诉区后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告知患者其他牙齿的疾患,检查的动作要轻柔,口镜避免压迫牙龈区引起患者的不适。

  4、治疗前向患者介绍2—3种治疗方案,并耐心介绍各种方案的治疗时间、次数、优缺点以及大致价格,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再开始治疗(阻生齿拔除小手术需要签同意书)必要时可以用收费目录,模型或画图来详细介绍该治疗方案。

  5、治疗中在进行每一步操作前必须向患者事先提醒,在开髓备牙、探诊、叩诊、冲洗、放药等步骤之前必须向患者提醒可能出现的症状和感觉。

  6、治疗中如果暂时离开椅位需要向患者说明情况,并注意关掉椅位照明灯。

  7、治疗过程中必须向患者介绍该疾病的一般常识并进行口腔卫生保健知识的宣教。

  8、治疗后必须清洁患者的口腔周围的血迹,唾液以及印模材料,用镜子或内窥镜介绍今天的治疗效果,叮嘱治疗后的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症状和处理办法,做好预约并提醒患者留下电话方便通知预约和取消预约。 9、认真详细书写病历记录。

  10、患者复诊时要仔细询问治疗后的反应并耐心解释相关症状,说明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11、对治疗后的患者进行随访(电话、邮件)。 12、绝对不允许和患者发生争吵。

  13、必须遵守和患者约定的时间,绝对不允许预约时间医生不在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和患者取消预约。

  14、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树立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巧和水平。

  15、同事之间密切协助,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沟通提高,绝对不允许发生医务人员之间互相猜忌和争吵。

  16、执行诊室器械药品等管理规定,所有物品使用后必须放在固定位置。

  17、严格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更改和减免收费。

  技工修复室工作规范

  1、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次,每次20分钟,地面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湿拖2次,桌面、窗台、橱柜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1次。抹布专用。

  2、石膏灌注的石膏在规定时间及时取出,清理托盘后放入消毒液浸泡,桌面的废弃的石膏、硬模材及时清理。

  3、工作完毕后,技工台桌面上的塑料碎屑及时擦掉,桌面上的蜡渍、碎蜡片及时刮除,保持桌面干净,物品分类摆放整齐。 4、调拌自凝树脂是及时打开排气扇,防止室内有害气体存留。 5、技工室每日紫外线消毒1次,每次40分钟。

  6、外加工义齿准确、按时登记,防止差错发生,成品加工义齿收回后,逐项登记,摆放指定位置。 7、抽屉、橱柜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8、洗手池里的石膏、硬模材残渣及时清除,防止堵塞管道,保持不锈钢水槽,水龙头整洁,光亮。

  口腔科库房的管理制度

  1、器械库房应由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的各种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库房重地,非库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建立口腔耗材及器械出入库房登记表,定期清点。

  3、库房内口腔耗材及器械种类存放。做到勤核对,勤整理,勤保养,保持库房内清洁。

  4、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通风、防潮。

  5、库房内口腔耗材及器械不得私自借出或挪做他用。外借口腔耗材及器械必须填写借物单。

  6、库房口腔耗材及器械每季度清点1次,提高口腔耗材及器械周转率,实现最低库存量,经常进行质量检查,防止浪费和积压。 7、符合报废条件的医疗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诊所规章制度3

  一、救死扶伤,发扬人道主义。时刻为患者着想,千方百计为人民群众解除病痛。

  二、文明服务,礼貌待人。接待患者使用文明语言,举止端庄,态度和蔼。以爱心温暖病人。

  三、服从管理,合法行医。必须具备执业医师、助理执业医师或县区卫生行政部门核发的乡村医生证书方可行医。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医疗操作常规行医,虚心接受乡镇卫生院及上级医疗卫生机构的技术指导和业务管理。

  四、确保安全,合理收费,对病人高度负责,强化医疗安全,不乱收费。

诊所规章制度4

  门诊部工作制度

  一、门诊部实行主任负责制。门诊部主任在分管院长领导下,由副主任和护士长配合,负责门诊流程管理和急诊绿色通道管理。

  二、门诊部兼管急诊科、预防保健科、妇产科门诊、中医门诊、儿科门诊、外科门诊行政管理工作。

  三、急诊科相对独立,由门诊部副主任兼急诊科主任分管。急诊科医师由具有一定临床经验的内科医师担任。急诊科护理工作由门诊部护理组承担急诊科护理工作。参加门(急)诊工作的医护人员,上岗前进行急诊科医护专业培训及内科门诊工作流程的培训。

  四、急诊科医师兼管接诊普通内科门诊患者。除外科门诊医师外,其他专业的门诊医师服从急诊科主任统一调配。以保证急诊科24小时值班制度的落实和内科急诊室普通门诊工作需要。

  五、护士长除负责护理单元的管理外,负责抢救药品、器械等财、物管理。并参与门诊部及急诊科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

  六、门诊部成立由主任任组长的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小组、抗菌药物与合理用药管理小组、医院感染管理小组,法律法规学习培训小组、继续学习小组、三基三严学习培训小组、消防安全管理小组,健康教育实行分级管理制度。其他医护人员共同参与,各自有职责,有活动,有记录,有检查,有分析评价和持续改进措施。

  七、急诊科实行首诊医师负责制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急诊科医师要按照急诊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和操作规范及内科专业相关诊疗指南及操作规范,对病人进行规范诊疗。按照轻重缓急判断评估,仔细问诊,耐心查体,合理检查,合理治疗,果断处置。对急危重症采取优先处置方案,畅通急诊绿色通道。

  八、对疑难重病人不能确诊,病人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请上级医师查看。解决疑难病例。上级医师仍不能确诊者,要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再向医务科报告,请求全院会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及时收住院进一步诊疗或转院。

  九、对伤残军人、复员军人、现役军人、高烧病人、重病人、60岁以上老人及来自远地的病人,应优先安排就诊。

  十、各科医师要及时书写门急诊病历、规范填写检查申请单、合理开具处方。做好

  门诊日志等各种登记记录。持续改进医疗质量。

  十一、对外科急症要及时请外科病房医师会诊,被邀医师应在10分钟内到达现场。由外科会诊医师出具诊疗方案。

  十二、门诊部、急诊科应与住院处及病房应加强联系,以便根据病床使用及病人情况,有计划地收容病人住院治疗。

  十三、加强检诊与分诊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各诊室应建立传染病登记本和报告卡。做好疫情报告。法定传染病不能与普通病例混记。

  十四、门急诊标示清晰明白,应设有导诊服务工作人员,要做到关心体贴病入,态度和蔼,有礼貌,耐心地解答问题。尽量简化手续,有计划地安排病人就诊。提供方便病人就诊服务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

  十五、门诊保洁员应经常保持责任区域的环境卫生整洁,改善候诊环境。

  十六、利用多种形式开展健康教育工作。医师在口头健康教育的同时,及时填写健康教育记录。

  十七、对基层或外地转诊病人要认真诊治,在转回基层或原地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十八、做好慢病监测、死因监测、疫情监测报告和管理工作。

  十九、急诊科医护人员要与保安及时沟通,牢记总值班电话,灵活预防和控制突发事件的发生。确保医护患三方安全。

  二十、门诊部实行无节假日门诊。合理调配各科室人力资源,尽量安排周一至周日及其他节假日各诊室有人值班。

  门诊部预检分诊服务台工作制度

  一、在门诊部的领导下,负责门诊部的一级预检分诊、咨询、服务等工作。

  二、准时上班,坚守工作岗位,热情主动接待病人。

  三、服务人员应仪表端庄、着装整齐、佩带胸卡、文明用语、有问必答、百问不烦、礼貌待人、温馨服务。

  四、预检分诊服务台应配备体温表、口罩、帽子等防护、消毒用品。预检为传染病或疑似病人时,分诊到发热门诊或腹泻病门诊就诊。病人离开后,要进行局部环境消毒。

  五、预检为非传染病患者时,分诊到普通门诊就诊。

  六、服务台人员必须熟悉本院门诊各科医师的`特点与专长、开展治疗项目、科室组成、医疗器械、设备等医院概况,以便能正确的引导病人就诊。

  七、维持大厅秩序,劝阻病人不要随地吐痰、不要乱扔果皮纸屑、禁止吸烟,及时协助处理在门诊部发生的纠纷。

  八、扶老携幼,护送行动不便或危重病人就诊、检查和住院。

  九、搞好免费供应开水,做好暖水瓶的保管和一次性口杯的供应。

  十、开展便民服务,免费提供轮椅、担架、针线、剪刀、胶水等物品。

  十一、做好各种相关记录。

  门诊便民服务制度

  一、各科室尽可能提供相关便民服务,做到礼貌周到,优质服务。

  二、便民服务措施确立后应认真贯彻执行,坚持不懈。

  三、预检分诊服务台工作人员应热情导诊,礼貌问答,主动提供优质服务。

  四、年老体弱、离休干部、残疾军人、重症病人等来院就诊,导诊应主动提供相关服务,尽快联系有关科室,照顾提前就诊,药房优先配药。

  五、候诊大厅应为病人供应开水、提供纸张和笔、一次性杯子、平车、轮椅等物品。

  六、预检分诊服务台工作人员应主动提供陪同就诊,为行动困难病人代挂号、交费、取药等服务。

  七、导诊服务台、门诊部办公室按时总结经验,分析病人需求信息,研究提供新的便民措施。

  预约挂号流程图

  挂号

  /

  电话预约挂号现场挂号

  ↓

  门诊大厅挂号处取预约号、交费

  ↓

  各科门诊就诊(开具各种检查单)

  ↓

  付费

  ↓

  完成检查

  ↓

  开药

  ↓

  付费

  ↓

  取药

  ↓

  离院

诊所规章制度5

  1、各科主任、副主任应加强对本科门诊的业务技术指导及行政管理,保证门诊工作的正常运行。

  2、各科应确定一位思想素质好、业务技术过硬的中级职称以上人员担任门诊组长,协助科主任做好本科门诊管理工作。

  3、各科室参加门诊工作的医务人员,必须服从门诊部的统一管理和协调。

  4、门诊医护工作应由有一定经验的'医护人员担任,各科每工作单元应由副高以上人员坐诊,主任医师、副主任医师每周出门诊量不得少于2个工作单元,主治医师和副主任医师门诊量应占科室门诊量70%以上。

  5、要认真诊查,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各科门诊组长负责本专科门诊医疗质量的检查、把关;对确诊有困难的疑难重症病人,应及时请上级医师诊视;凡连续三次门诊后仍不能确诊者,由首诊科室副高以上人员提出门诊疑难病例会诊。

  6、各科门诊不得擅自限号、停诊,若必须取消该专科门诊时,()必须书面报告门诊部,说明原因,方可执行。

  7、门诊医师因各种原因需停诊或换诊者,必须在开诊前24小时用“换诊通知单”通知门诊部,通知单要求有科室主任签字,换诊人员原则上要求与停诊者为同级职称。

  8、上午10:30或下午4:00以后,若门诊仍有大量病人时,门诊部应立即通知各科增援,各科主任应积极配合,并及时抽调人员支援。

  9、门诊医师应与病房加强联系,根据病床使用及病员出院情况,有计划地收入病人。

  10、门诊医师应科学、合理用药,尽可能地减轻病人负担,在病人转入社区时要提出诊治意见。

  11、毕业三年内的青年医师和进修医师不得单独出门诊,随上级医师出门诊时,门诊组长应负责对其介绍本专科门诊诊疗流程及有关门诊工作的规章制度,并在业务技术上负责把好关,低职称人员不许看高职称号。

  12、各科派到门诊上班的医师必须自觉遵守劳动纪律,不得随意迟到、早退、脱岗等。若兼顾其他工作(如病房工作)时,必须事先安排好,不得影响门诊工作。

诊所规章制度6

 第一条为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健全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费医疗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公费医疗管理工作中,坚持积极防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含中央驻我市)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个人和各级各类医疗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由市卫生事业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区、县(市)的卫生、财政部门应把公费医疗工作交由医疗单位管理,实行医疗费同个人挂钩,超支部分由财政、定点医院、公费医疗享受单位按比例分担。

  第六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积极做好疾病防治工作,保证公费医疗制度的正确实施。

  第七条享受公费医疗的个人及其所在单位,都有义务遵守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不得利用职权搞特殊化。

  第二章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及经费开支范围

  第八条下列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一)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二)各级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三)在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属于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

  (四)各级工会在编的脱产人员,以及由区、县(市)以上工会领导机关举办,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五)经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的编外人员,长期供养和待分配的超编制人员。

  (六)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残废军人疗养院、荣军院的革命伤残军人。

  (七)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在军队工作没有军籍的退休职工。

  (八)不享受公费医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国务院退休办法,且退休后由民政部门发放退休金的人员。

  (九)国家正式核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军事院校)计划内招收的普通本科专科在校学生、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自费、干部专修科学生)和经批准因病休学一年保留学籍的学生,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一年以内者。

  (十)享受公费医疗的科研单位招收的研究生。

  (十一)享受公费医疗单位招收的在编制的`合同制干部、工人(不含劳保福利实行统筹办法的合同制工人)。

  (十二)县以上编制部门批准列为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拨款开支工资,在聘用期内的合同制干部。

  第九条下列费用可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

  (一)在指定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含床位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手术费等)。

  (二)因急症不能赴指定医疗单位就诊,在就近区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医疗费(报销时须持急诊病志和诊断书,并只报销急诊首次医疗费)。

  (三)因公外出或假期探亲,在当地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

  (四)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恢复期,进行短期疗养或康复治疗的,经原治疗单位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费;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进行疗养或康复医疗,经指定医院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费。

  (五)符合规定转往外地就诊的医疗费。

  (六)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

  (七)因工负伤、致残的医疗费。

  (八)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所需费用,按公费医疗经费负担50%,单位负担30%,个人负担20%的比例报销。安装进口人造器官的费用,应持定点医院的证明,比照国内相似类型人造器官的最高价,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其费用超过部分,按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安装进口人造器官费用报销问题的复函》规定执行。

  (九)定点医院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除外),镶牙费(50%),经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定点医院同意所设家庭病床的建床费,计划生育、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工伤人员的普诊挂号费。

  第三章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设立由政府负责人以及卫生、财政、组织、人事、医药、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以卫生部门为主,统一领导各级公费医疗工作,并设置办事机构,配备相应编制的专职管理人员。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宣传国家有关公费医疗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本地区公费医疗工作的计划、统计、调研、预测和组织协调。

  (三)对本级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和人员的范围及资格的审核。

  (四)负责本级公费医疗经费预算的编制和经费的管理使用,并向主管部门编报公费医疗经费决算。

  (五)对下级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

  第十一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各医疗单位,应设立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规定。

  (二)组织、领导医院公费医疗各项具体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本院公费医疗管理措施。

  (三)监督、检查本院对公费医疗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公费医疗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医院应向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定期报送执行情况报表。

  第十二条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应设置公费医疗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规定,并具体制定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二)按规定定期向同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通报享受人数和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情况。

  (三)管理本单位涉及公费医疗的其它事宜。

  第四章公费医疗管理

  第十三条公费医疗享受单位的管理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公费医疗管理及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接受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监督与管理,按规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三)不得擅自扩大公费医疗享受范围。

  (四)办理《公费医疗证》,按时报送《公费医疗执行情况报表》,与医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结算公费医疗经费。

  (五)积极开展健身体育活动;总结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公费医疗享受者,应自觉遵守公费医疗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将公费医疗证、转诊单转借他人使用,不得自行涂改处方和检查申请单等医疗文书(经办医生涂改医疗文书要加盖印章,无印章的无效)。不得出卖药品或以药易物。

  第十五条公费医疗门诊和转诊的管理任务是:

  (一)各医疗单位应认真查验公费医疗证(包括有效期凭证)和转诊介绍信,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按规定认真书写病志,坚持医疗用药原则,使用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公费医疗复写处方和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并单独装订管理。

  (二)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会诊小组,对诊断及治疗方案已明确或本院本地能治疗的病人,不得转诊;若因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或疑难重症需转诊的,由会诊小组提出转诊意见,在转诊介绍信(或病志)上注明转诊科别、日期,要转往对口的上级医院治疗,不得转往下级医院或个体、联合体医院。需转外地治疗的病人,按省有关规定办理。外转病人在明确诊断后,原则上回定点医院治疗。

  (三)转诊介绍信限一次一个月有效,精神病、肺结核病等慢性病,可适当延长三至六个月,若因病情确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给转诊回单。

  第十六条有条件的医院可设公费医疗病房,实行门诊、住院的系统化管理。

  第十七条公费医疗专、兼职医生,应坚持医疗用药原则,认真执行辽宁省《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并遵守下列限额:

  (一)做CT、核磁共振等100元以上的特殊检查,须经院会诊小组同意,报主管院长批准(急诊除外)。

  (二)处方限量:普通门诊处方三日量,急诊处方二日量,一般慢性病七日量;肝炎、结核、精神病等特殊疾病一个月量;出院带药一般七日量,慢性病二周量。

  第十八条需住疗养院和康复医院的病人,原则上不出本市或本省。

  第十九条孕妇在“建卡”医疗单位进行产前检查时,因该医疗单位设备所限而不能做的检查项目和所需的药品,必须回定点医院检查、取药。

  第二十条异地安置的人员应在当地就近指定一个医疗单位就诊,报销时须附病志和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急诊患者在非定点医疗住院或观察超过三日者,由单位或病人家属在二日内(区、县(市)五日内),凭急诊住院证明,到定点医院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公费医疗经费指标,按财政隶属关系由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并适时调整。各单位不得按拨款标准把经费包干给个人。

  第二十三条市直单位必须与市属医院建立定点医疗关系,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分别情况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无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400元拨给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各50%,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

  (二)有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由单位自管。

  (三)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100元包干使用。

  (四)医疗院所按年人均定额26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四条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标准,由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核定后,按季度拨给各管理单位,年终按以下三种办法结算:

  (一)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结余留用,超支共担”的办法。超过年人均定额部分,按财政、享受单位、定点医院分别为5:2.5:2.5的比例分担。

  (二)经费由单位自管的,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若超支则由单位自行解决。因特殊情况超支过多,本单位无力承受的,应在下年度一月五日前将超支原因写出书面报告,送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并酌情处理。

  (三)经费由单位包干的,结余转下年度使用,超支不补。

  第二十五条市直单位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以医院为结算中心,职工门诊就医实行现金看病,住院由单位垫付,凭复写处方、专用收据回单位报销。单位每月到定点医院结算一次医疗费,医院每季度到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预结算一次超支经费,年终进行清算。

  第二十六条就医职工,当年发生医疗费在6000元以内(含6000元),个人负担医疗费的10%;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个人负担医疗费的5%.若报销后个人负担仍有困难,由所在单位补助,从福利费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自管单位和包干单位在定点医院现金看病,也必须按第二十六条规定与个人挂钩,凭专用收据、病志和复写处方副页回单位报销。

  第二十八条工伤(含职业病)、节育支出的医疗费,持劳动、人事、计划生育等部门证明据实报销(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管理的职工,应到定点医院登记备案)。但此期间治疗与工伤、节育无关的疾病,仍应负担10%的医疗费。

  第二十九条未享受干诊待遇的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相应等级的工残人员,现金看病,凭《革命伤残军人证》、《离休证》、《工残证》,医疗费据实报销。

  第三十条新调入职工从起薪之月起,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办理《公费医疗证》;调出职工从调出之月起,停止在该单位的公费医疗待遇,收回《公费医疗证》,并结算医疗经费。

  第三十一条公费医疗结算年度为当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非本年度内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第三十二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人员,应经常监督、检查本院和所承担享受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与享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做好防病治病、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十三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应充分发挥医院参与公费医疗管理的作用。医院因加强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支出而造成经济上短收的,财政部门要视财力可能,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四条市卫生事业管理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除每季度对定点医院和享受单位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和审计外,还要不定期地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奖励模范执行公费医疗政策规定成绩突出的定点医院、享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违反公费医疗管理制度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区、县(市)、中央驻沈机构,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和个人负担比例。

诊所规章制度7

  1、对就诊病人全部实行存档管理,每位病人一个就诊号,认真记录病史,按顺序就诊。

  2、工作人员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治疗室。

  3、对所有用于口腔内或接触患部的.器械(包括牙钻、机头、托盘等)均严格消毒。

  4、进行各项口腔治疗手术前,应用肥皂、流水洗手或用0、1%过氧乙酸等消毒液浸泡1-2分钟,必要时加戴无菌手套或指套。手术时必须戴无菌手套。

  5、进行各项治疗操作时,必须思想集中,严肃认真,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6、治疗室内的各项物品,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

  7、门诊所有设备、器械,须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定期清点,防止损坏或遗失。

  8、经常保持室内整洁,每日治疗室通风30分钟以上,紫外线空气消毒。

  9、整洁应在治疗前、后进行,治疗中不得进行,清洁地面时应先拖后扫。

  10、注射麻醉剂前应首先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并按常规要求做过敏试验。

  11、治疗室内应备有常规急救药品,并专人负责,每日检查。

  12、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技术室,并切断水、电总开关,防止发生意外。

诊所规章制度8

  一、凡参加预防接种的工作人员要明确目的,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严谨的工作态度,要熟练掌握免疫程序、疫苗性质、接种方法,熟知各种疫苗接种禁忌症,接种疫苗后要注意观察有无不良反应,以确保工作质量。

  二、接种前详细询问病史,凡有禁忌症者一律不得接种。

  三、接种对象、部位、方法、剂量、次数、间隔时间应严格按有关说明或上级主管部门规定执行。

  四、接种时要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实行一人一针一管。卡介苗接种器具专用。

  五、生物制品的.运输和保存应按说明执行,凡不符合要求的生物制品一律不准使用。安部启开后应按规定在允许的期限内用完。

  六、做好预防接种各项登记、统计、总结工作,及时上报。

诊所规章制度9

  为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危害,保障人民健康。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实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制定本制度。

  1、按照法律要求实行传染病和因突发事件致致病人员首诊医生负责制,发现疑似的传染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疫情时,立即用电话通知本辅区内疫情管理人员,不得障哨、缓报、谎报或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2、发生重大灾害,事故、疾病流行或者其他意外情况时,医疗机构及其卫生技术人员必须服从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的.调遣。

  3、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选径,防止扩散。严格执行各项消毒隔离、医院感染控制等各项制度和措施,做好人员防护防止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的发生,做好污物污水的无害化处理。

  4、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5、实行传染病预检、分诊制度,对各类传染病及因突发事件弊病的人员提供医疗救护和现场救援,对就诊病人进行接诊治疗,并书写详细、完整的病历记录。

  6、对需要转送的病人,应当按照规定将病人及其病历记录的复印件转送至接诊的或者指定的医疗机构。

  7、对瞬报、缓报,谨报或提意他人不报售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或传染病疫情的,拒绝接诊病人的,拒不服从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指挥部调度的,及时上报县卫生行政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诊所规章制度10

  门诊工作制度

  1、门诊工作人员要保持良好的服务态度,关心体贴病人,耐心解答问题,做到礼貌待患、文明行医。

  2、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对病人要进行认真检查,简明扼要规范准确地记载病历。

  3、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做好疫情报告及门诊日志的记载工作。

  4、门诊医务人员要做到认真执行各种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常规,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5、急、危、重病人给与优先接诊并积极进行抢救治疗,必要时可就近转诊。

  6、医师应掌握医疗原则,认真检查病员,做到因病施治,用疗效确切且经济的治疗方法科学、合理用药。不增加患者不合理的经济负担。尊重病员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7、诊室应保持清洁整齐,所有物品放置规范整齐,确保良好的候诊环境。

  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衣帽整齐,坚守岗位,做好本职工作。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证填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代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具处方。

  6、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且采取有效防治措施。

  7、做好社区居民的健康咨询和卫生宣传工作。

  8、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的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护士岗位职责

  1、上班时不迟到、不早退、坚守工作岗位,工作时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

  2、做好门诊卫生,经常保持病室内整齐、清洁通风、每日紫外线消毒1-2次。

  3、工作认真负责、态度热情、说话和气、遵医嘱按顺序进行处置与治疗,急病人优先处置治疗。

  4、操作时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认真执行医嘱,保证治疗效果达到及时、有效、安全。

  5、护士必须密切观察患者输液后的反应及患者的精神状、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医生,并配合医生进行妥善处理。

  6、凡应做过敏试验的药物一律做过敏试验,并询问过敏史,准备好急救药品,并密且观察患者。

  7、各种药材药品放在固定位置,定期检查、消毒,及时补充药品需要。

  8、做好处方的核价、收费等工作。

  9、努力学习医学护理知识、熟练掌握护理技术、不断提高业务能力。

  医学文书书写保管制度

  1、医师诊疗患者时要认真进行门诊登记,简明扼要地书写门诊病历,并仔细开具门诊处方。处方记载的患者一般项目应清晰、完整,并与病历记载相一致。

  2、病历书写应当客观、真实、准确、及时。主要检查化验结果应记入病历;年龄要写实足年龄,婴幼儿写日、月龄,必要时,婴儿要注明体重。

  3、药物过敏者,应在病历上用红色笔注明过敏药物的名称。无药物过敏者,应在栏内写“未发现”。

  4、医师开具处方项目填写齐全、字迹清楚,不得涂改;如需修改,应当在修改处签名并注明修改日期。

  5、为便于医学专业技术人员审核处方,医师开具处方时,除特殊情况外,必须注明临床诊断。

  6、处方一律用中文书写药品通用名,不得自行编制药品缩写名或用代号。

  7、每张处方只限于一名患者的用药。西药、中成药处方每张处方不得超过五种药品,每一种药品须另起一行。

  8、处方为开具当日有效。处方一般不得超过7日用量,急诊处方一般不得超过3日用量,对于某些慢性病、老年病或特殊情况,处方用量可适当延长,但医师应当注明理由。

  9、开具处方后的空白处应划一斜线,以示处方完毕。书写完毕医师应签全名。

  10、处方由调剂、出售处方药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或药品零售企业妥善保存。普通处方、急诊处方、儿科处方保存1年。处方保存期满后,经本机构主管领导批准、登记备案,方可销毁。

  消毒管理制度

  1、按照批准的诊疗范围购置必须的消毒、灭菌设施,并保证正常使用。

  2、门诊建立并执行医用一次性器具及消毒产品进货检查验收制度。购进时索证索票、逐项核实、仔细验收,并做好相关记录。

  3、医务人员上班时要衣帽整洁,诊疗活动必须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凡接触皮肤、粘膜、进入人体组织或无菌器官的医疗用品必须达到灭菌要求。

  4、各种注射、穿刺、采血器具应当一人一用一灭菌。用后针头与针管即刻毁行,并将针头浸泡在1%含氯消毒液(84消毒液)中。使用的一次性医疗用品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无害化处理。

  5、治疗换药处置工作前后均应洗手,各种治疗护理及换药操作应按清洁伤口、感染伤口、隔离伤口依次进行,感染性敷料应放在黄色防渗漏的污物袋内及时焚烧处理。

  6、各种消毒物品一般每两周消毒灭菌一次,注明消毒日期与有效期,超过效期应重新高压灭菌,并做好消毒灭菌记录。

  7、各种消毒液要定期更换,不得超期使用。碘伏与过氧乙酸有效期为1天,含氯消毒剂为3天,中性戊二醛为3-4周。每次注明消毒浓度和更换日期,同时做好消毒液浓度与配制记录。

  8、门诊治疗室、换药室、注射室、输液室每天开窗通风1-2次,并且紫外线消毒灯消毒30分钟以上。

  9、发生感染性疾病暴发、流行时,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并采取有效消毒隔离措施。

  注射室工作制度

  1、凡注射应按处方或医嘱执行。对过敏的药物必须按规定做好注射前的过敏试验。

  2、对患者热情体贴,做到注射认真细致,严格执行处方查对制度。

  3、密切观察患者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不良反应或意外应及时处置,必要时报告医师,防止差错事故发生。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器械应定期消毒、更换、保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时应做到一人一管制。

  5、急救药品及器械应放置在固定位置,定期检查并及时补充更换。

  6、换药时除固定敷料外,一切换药物品均需保持无菌,并注明灭菌日期,超过1周者重新灭菌。

  器械浸泡液每周更换2次。无菌溶液超过3日要重新消毒。

  7、严格执行三查、七对、二注意;三查:查药品剂量、标签、有效期;七对:对床号、姓名、药名、浓度、剂量、时间、用法;二注意:用药前注意询问有无过敏史、用药后注意观察反应。

  8、做好室内清洁卫生及消毒工作,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传染病管理制度

  为认真贯彻实施《传染病防治法》,保证疫情报告的及时性、准确性、完整性和传染病的科学管理,特制订传染病管理制度。

  1、执行职务的医疗保障人员、卫生防疫人员为传染病责任报告人。

  2、门诊医生诊治病人必须登记门诊日志,要求登记项目详细、完整、字体清楚。

  3、责任报告人发现传染病及疑似病例时要按规定时限向区疾控中心报告,不得瞒报、缓报、谎报。

  4、责任报告人填写传染病报告卡要准确完整、字迹清晰。在规定的时间内交指定的疫情管理人员,并积极配合检诊。

  5、对传染病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隔离、早治疗,切断传播途径,防止扩散。要按规定做好相应的消毒与隔离措施,严防传染病的交叉感染和院内感染。

  6、承担责任范围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和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任务。

  7、责任报告人、疫情管理人及门诊负责人不履行职责,违反以上规定,按有关法规进行处理。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1、医疗废物处理必须遵守环保要求,并严格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的规定。

  2、医疗垃圾和生活垃圾分区管理。医疗垃圾用黄色袋装运,生活垃圾用黑色袋装运。

  3、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应当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

  4、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在标签上注明,进行集中处理。

  5、包装物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后封口送指定地点。

  6、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器具和容易致人损伤的医疗废物,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处理,能够焚烧的,及时焚烧, 不能焚烧的,消毒后集中填埋。

  7、使用过的一次性物品不得重复使用,放入专用收集袋进行集中处置,严禁出售给其他非指定单位或随意混入生活垃圾中丢弃。

  8、建立相应的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暂时贮存时间不得超过2天。其设施设备要定期消毒和清洁。

  9、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包括医疗废物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处置办法、最终方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方可销毁。

  药品经营者自律承诺制度

  一、 遵章守法、诚信服务;

  二、 合理收费、童叟无欺;

  三、 认真负责、准确配药;

  四、 不存假不售假不欺诈患者和消费者;

  五、 不出售“四无”(无品名、无厂址、无生产企业、无生产日期)药品;

  六、 不出售不合格药品和过期、变质、失效药品;

  七、 药品保质保量、真实可靠;

  八、 认真落实索证索票制度和购销药品台账制度,做到记录真实、完整。

  名称或经营者名称:

  药房服务公约

  1、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崇高的职业道德观念,忠诚药学事业,一切为了人民的健康。

  2、举止端庄,文明礼貌,着装整洁,同情体贴病人。发药时语气温和,交代认真,详细,准确。

  3、充分理解患者的心理,尊重患者,一视同仁,做到主动,热情,耐心,周到。认真听取病人的意见和要求,并尽力满足。

  4对病人高度负责,把好药品质量关,勿私自进药行为,不使用质量不合格药品,认真核对处方,确保病人的用药安全,有效。

  5、坚持信誉第一,以患者为中心,耐心详细地向患者介绍药品的药理作用。明码标价,计价准确。

  6、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决不允许利用工作之便,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

  7、钻研业务,精益求精,工作严谨,避免差错。

  8、上班必须佩戴胸牌,自觉接受监督。

  药房工作制度

  1、调配处方要严格执行核对制度,遇有药品用量用法不妥或有禁忌的处方等错误时,应与医师联系更改后再行调配。

  2、配方时细心谨慎,遵守调配技术,操作常规,称量准确,不得估量取药;调配西药时不得用手直接接触药物。

  3、毒、限、剧、麻药的处方调配须按“毒限剧麻药品管理制度’办理。

  4、配药严格执行三查四对;三查:查配方、用法、禁忌。四对;:对药品、剂量、含量、用途。

  5、发药时应七对一交代;七对:对姓名、性别、年龄、药品、剂量、用法、日期。一交代:交代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并予注明。

  6、发现过期、变质药品时应及时处理,不得发给患者。对已发出的药品原则上不予退回,如确需退药时,只限于注射剂和原包装片、丸剂。

  7、做好药房卫生清洁工作、防止药物被污染。

  8、非工作人员未经允许不得进入药房

  药品购进验收管理制度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药品流通监督管理法》等相关法规、规章,防止购进、使用假劣药品。

  2、购进药品时,对供货单位及其销售人员的合法资格、经营方式和范围进行审核确认,索取供货单位一证一照复印件、销售人员委托授权书、销售人员身份证复印件等相关材料并建档保存。

  3、购进药品首先鉴定购货合同,并明确质量条款以确保药品质量。

  4、购进药品时,索取并留存合法有效的票据,做到票、货相符,对购进药品的外观、质量、内外包装及各种标识等进行检查、验收,做到记录真实完整。

  5、中药饮片外包装应标明品名、产地、生产企业、生产日期(批准文号)等内容。

  6、进口药品和特殊药品的购进验收按相关规定执行。

  酒泉市药品监督管理局监制

  药品陈列、拆零及调剂管理制度

  1、药品陈列严格按药品分类原则,按剂型、用途、储存要求分类陈列摆放。

  (1)药品与非药品分柜陈列

  (2)内服药和外用药分开摆放

  (3)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柜摆放,并标有专有标识。

  (4)对要求低温贮藏的药品应陈列摆放在具有可视条件的冷藏柜中;

  (5)中药饮片装斗前做好质量复核,防治错斗、串斗和混药。

  (6)定期做好卫生清洁、避光通风等陈列药品的养护。

  2、拆零药品集中存放包装;药品拆零有清洁卫生的拆零工具和专用包装袋,包装袋注明药品名称、规格、批号、有效期、用量、医疗机构名称等内容及建立并认真填写药品拆零记录。 处方调配前,调剂人员对处方认真审查,对处方所列药品不得擅自更改或代用,对有配伍禁忌或超量处方拒绝调配,必要时经原

  3、处方医师更正或重新签字后方可调配和使用。调配处方应做到称取准确、包装规范,经核对无误后发给患者,并详细交代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处方审核、调配、复核人员均应在处方上签字或盖章。特殊药品的使用严格按相关规定进行。

诊所规章制度11

  一、人员管理:

  (一)诊疗室专人管理,相对固定。

  (二)工作人员应衣帽整洁,操作时戴口罩,严格无菌操作。

  (三)操作前后要洗手,必要时戴手套。

  二、环境管理:

  (一)环境整洁,窗明几净,四壁无尘,无污染。

  (二)地面清洁、无污染。有专用清扫工具。每日用消毒液拖地两次。

  (三)严格区分清洁区和污染区,物品定位放置。

  (四)污染敷料放于污染袋内,每日按规定处理。

  (五)每日上下午各通风一次,每次30分钟。紫外线照射消毒一次,每次1小时。每周一擦拭紫外线灯管,每周大扫除一次。

  三、无菌物品管理:

  (一)无菌物品专柜放置,只保留24小时。

  (二)严格执行无菌操作制度,有定期物品消毒制度。依据物品性能采用物理或化学方法消毒灭菌。

  (三)注射针头、钻头采用一人一针一管,一用一灭菌。

  (四)室内一切物品定点放置,处于备用状态。

  (五)污染医疗器械和物品均应先消毒后清洗,再消毒或灭菌。

诊所规章制度12

  一、诊所工作制度

  一、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

  二、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挂在明显位置。

  四、医疗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胸卡。

  五、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需及时转诊。

  六、疾病诊断书需经医师亲自诊察方可出具。

  七、依法加强药品管理和药品价格管理。

  八、讲医德、讲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周到。

  二、诊疗室制度

  一、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四、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五、无菌物品需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三、隔离消毒制度

  一、医护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齐、清洁,治疗前后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治疗时应严格消毒,诊所要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

  三、无菌容器、器械盘、敷料缸每周消毒一次。持物镊每周消毒两次,并更换消毒液。无菌器械按期更换。体温表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四、本诊所不收治传染病者,如疑似或确诊为传染病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建议转大医院救治。

  四、会计工作制度

  一、本诊所委托专业会计公司进行财务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财经纪律。

  二、积极合理的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掌握各项费用的收支标准。防止漏收、少收、多收。临时性开支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及时做好日、月、季报和年度的财务收支计划。按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各项会计报表和年报表。报表及时、准确、完整、数字真实可靠,帐目相符。

  四、认真审核各种会计凭证的内容是否完整、清楚。凡对外采购等一切会计事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主管人签字方可报销。一切报销要手续健全。

  五、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按国家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使用同一会计科目。根据会计凭证记账,日清月结,账帐相符。

  六、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妥善保管空白数据及有价票证,防止差错。

  七、下班后必须将现金、银行支票、公章等锁入保险柜注意安全。

  五、医疗收费制度

  一、收费处直接经手现金,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要廉洁奉公。

  二、收费处禁止喧哗说笑,收费时精神集中,唱收唱付。根据收费规律合理的安排班次,尽量缩短时间方便病人。

  三、收费人员每日结算一次。经复核无误后,填写“收费汇总交换表”向行政主管交款。

  四、收费人员必须按财务规定领取、使用数据,书写收据内容完整,字迹清楚,签全名。收据存根妥善保管,以备存查。

  五、收费人员的定额周转金要保持足数,不得挪用。对交费人的询问要耐心解答,态度和蔼,不得与交费人争吵。

  六、收费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注意关窗锁门,做好安全工作。

  六、诊所工作人员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

  二、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互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坚持杜绝一切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四、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保持环境安静、整洁、舒适、安全、有秩序。

  五、工作时要衣帽整齐、不吸烟、闲谈、嬉闹。

  六、尊重就诊人员对就诊人员不得讥笑,不允许与病员争吵或发生粗暴行为。

  七、诊所主任职责

  一、全面领导诊所的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领导制定诊所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用现代化手段科学管理诊所。

  二、定期检查诊所就诊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三、组织诊所员工,参加业务培训,定期进行考核,教育员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周到热情为就诊人员服务。

  四、督促检查个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各级人员职责及诊所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因事外出或缺勤时,指定一位副主任代替主任职务。

  八、诊所业务副主任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分管诊所的医疗护理或行政工作。

  二、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情况,定期分析医疗质控情况,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负责诊所统计病案工作,完成医学统计分析电脑管理。

  九、诊所护士职责

  一、在诊所主任的领导下,按门诊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二、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协助医师进行检诊,按照医嘱进行处置。

  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查对制度,做好交接班,严防差错事故。

  四、负责诊室的整洁,做好隔离消毒工作。维持就诊秩序。做好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五、做好保管药品器材和其他物品工作按照分工负责领取。

  六、加强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十、挂号员职责

  1、在诊所主任领导下,负责挂号工作。

  2、挂号员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并随时宣传看病的注意事项及制度。

  3、按规定填写初诊病人首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等项目。

  4、挂号员必须做好当天挂号前与次日挂号的准备工作。如初诊病例,挂号收据等,

  5、挂号员每天必须按规定时间向会计室交挂号金额一次,连同挂号票证一并上交。换回挂号收据备次日用。

  十一、出纳职责

  1、负责办理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的一切收付事宜,随时记账。及时核对库存现金和存款金额。每日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

  2、负责审查一切报销凭证是否合理合法,内容是否完整,字迹是否清楚,经手人、验收人、财务主管人员签字是否齐全。

  3、负责对诊所收费存根的复核、抽查工作。按照银行结算制度和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办理银行结算业务。严格保管银行支票,每日核对库存。按照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超过的部分及时送入银行。

  4、每日下班后将库存现金,银行支票及一切重要物品锁入保险柜,注意安全,严防差错事故。钥匙随身携带,不得乱放及丢失。

  十二、收费员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负责诊所病人的收费。

  2、思想集中,唱收唱付。对消费人的询问耐心解答,态度和蔼,钱要当面点清,杜绝纠纷。

  3、按财务规定领取、使用收据,收据内容必须书写清楚,内容完整,签名全。妥善保管收据存根,以备用查。

  4、收费前要仔细核对各项收费,防止差错。

  5、发现长短款时不得以长补短,应及时回忆情况,分析原因,设法追回或退还交费人,并应做好登记。必备存查和按规定处理。

  6、每日按规定时间填写收款汇总表,将款交行政主管。

  7、廉洁奉公,不得挪用公款,每日妥善保存账后款。

诊所规章制度13

  一.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妇科门诊及计划生育接诊和各项登记等工作。

  二.各种手术要做到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三.要做到计划生育资料齐全,有计划、有记录等,各种卡册登记齐全。

  四.处理计划生育的工作日常问题。

  五.对各类人员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解答问题要有耐心.细心。

  六.对疑.难.危.重患者不能确诊的,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仍不能确诊的',要及时.妥善转诊。

  七.用药合理,保证治疗。

  八.做好门诊病历.处方的书写和记录,数据准确,报告书写科学,准确清楚。

  九.做好本科室卫生,经常保持清洁整齐。

诊所规章制度14

  1、认真学习本诊所消毒隔离制度并严格遵守,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

  2、接诊每一位患者时首先要说,“你请坐?”引导患者在椅位上就座“你怎么了”“你哪里牙不好”“或者你有什么需要?”患者叙述病史时要耍耐必倾听,并通过提问交流掌握患者的整个病程,患者的心理需要以信患者的期望。

  3、医生在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必须戴口罩和手套,检查的动作要轻柔,口镜避免压迫牙附着龈区引起患者不适。

  4、治疗前应向患者提出二至三种治疗方案,并耐心介绍各种方案治疗的`时间、次数、优缺点及大致的价格,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再开始治疗,阻生齿拔出、小手术需要签同意书。

  5、治疗中在每一步操作之前,必须向患者事先提醒,要进钟、磨牙、探诊、叩诊、冲洗、放药等步骤之前都必须向患者提醒可能的症状和感觉,治疗必须严格按照治疗的操作规程进行,

  6、治疗中如果暂时离开椅位应向患者说明情况,并注意关掉椅位的照明灯。

  7、治疗过程中必须向患者介绍该疾病的一般常识并进行卫生保健知识的宣教。

  8、治疗后必须清洁患者口腔周围的血迹、唾液以及印材料,用小镜子介绍今天治疗的效果,叮嘱治疗后的的注意事项以及可能有的症状的处理方法。

诊所规章制度15

  医务人员医德规范

  一、救死扶伤,实行社会主义的人道主义。时刻为病人着想,千方百计为病人解除病痛。

  二、尊重病人的`人格与权利,对待病人,不分民族、性别、职业、地位、财产状况,都应一视同仁。

  三、文明礼貌服务。举止端庄,语言文明,态度和蔼,同情、关心和体贴病人。

  四、廉洁奉公。自觉遵纪守法,不以医谋私。

  五、为病人保守医密,实行保护性医疗,不泄露病人隐私与秘密。

  六、互学互尊,团结协作。正确处理同行、同事间关系。

  七、严谨求实,奋发进取,钻研医术,精益求精、不断更新知识,提高技术水平。

  医疗机构监督警示

  一、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不得擅自开展诊疗活动。

  二、严禁出租、借用、转让、涂改、伪造《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三、医疗机构必须按照核准登记的治疗科目开展诊疗活动,按时进行校验。

  四、严禁非医学需要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终止妊娠。

  五、严禁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技术工作。

  六、严禁未经审批刊播医疗广告。

  七、未经批准备案,不得擅自组织义诊活动。

  八、医疗机构必须公开发布资质信息、服务项目、收费价格。

  九、不得瞒报、缓报、漏报传染病疫情。

  十、严禁使用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药品、消毒药剂和医疗器械,不得使用假劣药品、过期和失效药品、试剂以及违禁药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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