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装饰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细则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装饰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细则,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装饰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细则1
本公司为健全管理制度和组织功能,特依据企业劳动人事法规和本公司人事政策制定本细则.公司持续健康的经营发展,取决于每一位员工的综合素质、工作态度和行为符合公司的期望。
(1)恪尽职守,勤奋工作,高质量地完成工作任务。
(2)奉行"奉献精神、做高做强、持续创新"宗旨。
(3)正确、有效、及时地与同事、与其它部门沟通意见看法。遇到问题不推卸责任,共同建立互信互助的团队合作关系。
(4)严格遵守公司的制度规定、办事程序,绝不泄露公司的机密。
(5)钻研业务知识的技能,开发自身的潜力,表现出主动参与、积极进取的精神。
(6)爱惜并节约使用公司的'一切财资物品。
(7)注意保护自身和周围人的安全与健康,维持良好的作业、办公等区域的清洁和秩序。
(8)掌握规范正确的职业礼仪,体现文明礼貌的形象举止。
(9)在工作时间之内,不兼任本公司以外的职务及工作。
(10)牢记自已代表公司,在任何时间、地点都注意维护公司的形象声誉。员工行为如不符合适当的规范,违反公司制度,一经查实,将受到根据过失程度而执行不同的纪律处分。
下面所列举的过失行为并非包括所有的应采取纪律处分的过失。
(1)擅自不按规定出勤上班,擅离职守、岗位;
(2)工作懈怠,不按规定和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3)无理拒绝的工作安排、指令;
(4)收受任何种类的贿赂;
(5)利用职权贪污,侵害公司的经济利益;
(6)伪造和涂改公司的任何报告或记录;
(7)未经领导允许,擅取公司的任何数据、记录或物品;
(8)滋事干扰公司的管理和业务活动;
(9)弄虚作假,违反公司的管理规定;
(10)散布谣言,致使同事、主管或公司蒙受不利;
(11)疏忽职守,使公司财务、设备等遭受不利;
(12)违反安全规定,或其行为危害他人安全;
(13)擅自出借公司的场地、物品、设施;
(14)在工作时间内干私活;
(15)擅自从事公司以外的"第二职业";
(16)利用职务营私舞弊,损公利已;
(17)偷盗公司的财款、资源;
(18)遗失经管的财物、重要文件、数据等;
(19)侮辱、恐吓、殴打同事、主管等;
(20)在公司赌博、酗酒或出现有伤风化德的行为;
(21)其他违反公司政策、程序、规定的不良行为。
装饰公司规章制度管理细则2
1、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和擅离工作岗位。
2、不准在工作时间内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3、不准在办公室内上班时间玩电脑游戏、佩带耳麦、睡觉、串岗闲聊。
4、不准在禁烟区域内吸烟。
5、不准在上班前或上班中喝酒。
6、不准未穿工作服不戴胸牌仪表不正上班。
注:
①周一至周五轮休,双休日全部上班。
②午餐时间公司值班由前台负责,确定有用完餐的员工在公司后,前台方可用餐。
③由于季节变化,可适当调整时间,另行通知。
1、人性化政策
①每次迟到5分钟以内按正常计算。
②无迟到、早退、旷工、请假的视为全勤,每月全勤奖励20元。
2、考勤细则
①公司所有员工均实行上下班打卡制,打卡由前台、办公室主任负责监督执行,无故不上班或故意不打卡者作旷工处理,并给予行政处分;员工因外出上下班不能按时打卡者,应告知部门负责人在考勤卡上签字确认,并到办公室主任处备案,否则按制度执行。
②实行员工外出登记制度,员工外出须在前台处登记,返回时在登记薄上填写返回时间,下班未回公司的次日补填,做到如实填写、有效控制,违者员工乐捐50元,由行政部经理、办公室主任进行不定期抽查与考核。
③考勤管理人员要妥善保管考勤原始记录,不得涂改、损毁或丢失,确属考核失实,需要修改记录应有部门或单位领导签字确认。
④考勤管理人员违反考勤制度,弄虚作假,对应该考核的迟到或旷工、请假等非出勤情况,不予考核或从轻考核,经有关部门核实后,将视其情节轻重给予警告以上处分,给予双方警告处分,并各乐捐100元。
⑤员工休病假一天以上的,应有区级以上医院证明,无误的不扣除底薪;员工休事价的,按日工资每日扣除。
3、乐捐条款
①迟到每次乐捐20元,三次以上部分双倍乐捐。
②早退每次乐捐20元,三次以上部分双倍乐捐。
③累计每月迟到、早退5次以上部分双倍乐捐。
④旷工每次乐捐100元(迟到在三个小时以上的计旷工处理),每月二次以上双倍乐捐。
⑤代打卡者乐捐每次50元。
⑥中午喝酒乐捐每次50元(请客人除外)。
⑦上班时间玩游戏,每次乐捐20元,每月二次以上双倍乐捐。
⑧在禁烟区内吸烟每次乐捐20元,每月二次以上双倍乐捐。
⑨未穿工作服,不戴胸牌上班每项乐捐20元,每月二次以上加倍处罚。(试用期内人员除外)
⑩区域内卫生工作不到位,当天值日的每次乐捐10元,每月二次以上双倍乐捐,由区域负责人承担。
4、请假原则
①部门内员工向办公室主任请假。
②部门负责人向总经理请假。
③部门内员工请假必须先递交书面请假条说明事由,请假手续应提前一天办理,办公室主任同意后次日方可离开公司,请假两天以上的须由总经理同意后方可离开公司,未请假擅自离开公司的按旷工处理,连续三日无故缺勤或未批准休假者,由直接主管亲自联络本人查明原因,到公司后交出“辞职处分报告”,调休手续同请假。突发原因事前电话请假,次日必须补上。
备注:以上所有的乐捐款项,公司建立独立账户,取之于民、用之于民,该款项用于所有员工的活动和奖励基金。
1、头发干净、无头屑、梳理整齐。
2、上班时间必须佩戴工作牌。
3、养成良好习惯,避免如抓头、挖鼻子、掏耳朵、玩项链或戒指等不良姿态。在工作区,不得伸懒腰、打哈欠、做怪相。
4、接待客人应握手或弯腰致意,握手时由女士、长辈、上司先伸手,交换名片时双手递接。
5、进入他人办公室,必须经应允,打扰别人应说“对不起”“谢谢”。
由于竞争的存在以及你对公司的责任,每个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这种保密的义务,不仅限于你在公司工作的.合同期内,而且还包括你是退休或离职后,你都将承担这种义务。
1、你务必保管好你持有的公司涉密文件。
2、未经授权或批准,你不得对外提供有机密的公司文件或其他未公开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
3、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应作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4、公司的发文、资料等限定人员使用的文件资料要注意保存,其他工作人员不得随意翻阅。
5、工资信息属公司保密内容,任何人不得向考勤人员、财务人员及公司其他任何员工打探工资信息,任何员工均负有保守公司及个人工资信息秘密的义务,对打探他人工资信息、向他人或公司外部人员散布工资信息者,一经查实,将给予降薪20%的处分,情节恶劣或造成严重后果者,给予除名处理。
6、发现了有可能泄密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上级报告。
违反上述条例规定者,视情节轻重乐捐100—500元,屡教不改处罚乐捐更多;严重者予以除名、辞退,触犯法律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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