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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防火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11 15:26:5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必备】安全防火规章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防火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必备】安全防火规章制度

安全防火规章制度1

  1)教育时间

  1、每月15日晚上8:00~10:00对职工进行一次防火知识宣传教育。

  2、定期(每月15日上午)组织防火检查,建立防火工作档案。

  2)教育内容

  1、学习上级有关安全防火规定及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火的有关要求。

  2、电工、焊工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和动火证。

  3、动火前,要清除附近易燃物,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用具。

  4、动火证当日有效。

  5、动火地点变换,要重新办理动火证手续。

  6、使用电气设备和易燃、易爆物品,必须严格防火措施,指定防火负责人,配备灭火器材,确保施工安全。

  7、非电工不准驳接临时用电线路(包括照明、工具、机械等)。宿舍内不准私自更换大灯泡。

  8、施工材料的存放、保管,应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9、易燃易爆物品,应专库储存,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火符合防火规定。

  10、不准在工程内、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11、工程内不准存放工作易燃、易爆材料,因施工需要进入工程内的'易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采取可靠的防火措施。

  12、工程内不准住人,特殊情况需要住人的,要报经上级机关批准并与建设单位签订协议,明确管理责任。

  13、在建工程场地内严禁吸烟。必要时,设有防火措施的吸烟室。

  14、施工现场和生活区,未经保卫部门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电热丝、电吹筒、电饭煲等)。

  15、氧气瓶、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时作业距离不小于10m。禁止在工程内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16、在建工程要坚持防火安全交底制度。特别在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要有具体防火要求。

  17、宿舍内不准存放液化气瓶及用液化气煮东西。

  18、宿舍内不准乱丢烟头及躺在床上吸烟。

  19、宿舍内不准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安全防火规章制度2

  1﹑认真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逐级岗位安全责任制,部门的主要责任人是本部门的消防安全管理责任人,对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学习贯彻执行酒店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本部门防火安全,积极组织本部门员工努力学习消防业务知识。

  3﹑所有员工要熟知两知三会。知防火知识、知灭火知识。会报警、会协助救援、会自救逃生。

  4﹑电闸箱、插座周围严禁码放易燃易爆物品。

  5﹑严格按照机房操作程序工作,制定操作规程,建立岗位责任制。

  6﹑加强检查维修工作,保证设备完好。电气线路接头必须牢固,接触良好,不能乱拉临时线路, 严禁机器带病运转。

  7﹑在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将易燃、易爆危险品带入机房,严禁堆放各种杂物及可燃物品。

  8﹑做好机房内各种设备的清洁保养工作,在使用中,如发现有烧焦、冒烟等异常现象,应及时切断电源,及时检查维修。

  9﹑下班前,检查各种线路开关、机房设备等情况,有无遗留的火种,确认安全无误后方可离岗。

  10﹑各种电脑、数据、信息应妥善保存,专人保管。遇火灾时应及时转移到安全地带。

  11﹑工作人员必需做到人人熟悉灭火器存放的位置,掌握灭火器的'性能、作用及使用方法,保持灭火器的清洁,爱护店内的一切消防设备。灭火器存放的位置不得随意移动。

安全防火规章制度3

  第一条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预防火灾,保护学校公共财产和师生员工生命安全,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凡本校辖属的行政、教学、科研、校办产业等部门(以下简称单位)均应依照本规定实行安全防火责任制。

  第三条学校防火安全工作实行校、院系(部、处、所、中心)、科室三级管理责任制。

  (一)校级设立防火安全委员会,由校长(法人代表)确定一名副校长或副书记兼任主任(防火负责人)。责任是: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北京市防火安全工作管理规定》等有关消防法规、条例。主持校防火委员会工作,定期召开防火工作会议,研究全校安全防火责任制的宣传、教育和落实等项工作。

  2、负责选择配备防火干部,建立防火工作机构,组织领导各院、系(部、处、所、中心)建立各部门、各工种、各岗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实行目标管理,狠抓三级落实,把防火安全工作与教学、科研、行政管理、后勤服务等工作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3、组织领导全校防火安全检查,听取防火工作汇报,研究解决存在的重大问题;审定学校年度消防经费预算和消防设备、器材的购置计划及消防经费的开支;审定学校重点防火部位。

  (二)院(系)、部(处)、中心)级设立防火领导小组,由各二级单位确定一名副职兼任组长(防火负责人)。责任是:

  1、领导本单位的防火工作,贯彻执行上级防火部门和学校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建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制度;组织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火灾隐患,对解决不了的须及时书面报告校防火办公室。

  2、主持本单位防火领导小组工作,定期召开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防火工作会议精神,研究解决防火责任制的落实和开展经常性的宣传教育活动;组织义务消防分队的学习和演练。

  3、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要及时组织人员扑救。事后要进行分析研究,分清责任,吸取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和处理意见。

  4、组织有关人员对本单位所属楼房,场所的消防设备和器材进行定期保养、检查,并将本单位的防火工作情况经常向主管领导和防火办公室汇报。

  (三)科、室级防火负责人,由行政领导兼任。每个实验室、办公室均须设安全员;各学生班设防火安全(治保)员。其主要责任是:

  1、积极贯彻上级机关和学校有关防火安全的规定,建立本单位的防火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防火安全责任制。经常检查防火情况,及时解决火灾隐患,对于解决不了的,书面报告上一级领导。

  2、对本单位的师生员工进行经常性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提高他们的防火安全意识,掌握防火安全常识,熟悉灭火基本方法,做到人人会报警、个个会灭火。

  3、负责检查和保管好配备在本室的'各类消防设备和器材,不得挪做它用。

  4、发生火灾,立即报警,积极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查明原因。

  5、积极支持义务消防队员活动,注意发挥安全员在防火安全工作中的重要作用,宣传有关防火规定,对违章用电、用火等情况及时制止并提出批评。

  第四条学校防火安全委员会是全校防火安全管理工作的专职机构,下设防火办公室(以下简称防火办),设在校保卫处治安科,是全校防火安全管理的承办部门。具体责任是:

  (一)执行消防法规、规章和消防技术规范,根据所在地防火安全办公室和公安消防机关的要求,结合本校实际,制定履行防火安全制度和措施;制定年度工作计划、经费预算,做好防火安全工作和一年两次检查验收工作。

  (二)在教职工、学生中开展防火安全宣传教育,定期进行防火知识教育和灭火技术训练,开展形式多样的群众性的防火安全竞赛活动。对新到校的教职工、学生要及时开展防火安全教育,对分到防火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一定要做好岗前防火安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三)组织好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章,防止和消除火灾隐患,对暂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临时应急措施,确保安全。对公安消防机关和当地防火委员会检查验收及平时走访中指出的隐患,负责制定限期整改的措施,并将改正情况上报。

  (四)、完善消防设施、器材,定期检修保养;严格重点部位防火自动控制系统管理,设专人负责维护管理,确保防火设备和器材完好。

  (五)建立防火档案,审定防火重点部位,制定落实防火安全管理措施,定人定点管理。

  (六)建立防火值班、巡逻制度。要求值班巡逻人员身体健壮,责任心强,掌握防火和灭火知识,能够独立及时发现和处理不安全因素。

  (七)建立和管理义务消防队,制定灭火预案,开展义务消防训练,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对发生的火灾事故积极组织扑救,抢救人员、物资并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机关做好火灾事故的查处工作。

  (八)负责与校内各单位和来校承包工程的建设单位、施工队、民工队签订防火责任书;按本规定明确各自的防火责任,负责对在防火工作中的功过人员提出奖惩报告,上报主管领导和校防火委员会讨论批准。

  第五条明确学校防火安全重点部位。凡被确认为防火重点部位的,务必按本规定严格管理,明确防火责任人和岗位责任人,防火制度健全,有完善的消防设备和灭火应急预案。

  第六条严格用电、用火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一)认真遵守《石油大学(北京)用电管理规定》和其他防火规定,一切电器设备、仪器、仪表必须符合安全用电规定,严格按照规程操作,经常检查,及时发现和排除隐患、故障,用后务必切断电源。

  (二)严禁私自拆卸公用电器设备和私自改装线路。凡安装大型用电设备,必须取得后勤总公司工程动力维修中心同意。凡电器线路发生故障须经科研与设备处或后勤总公司工程动力维修中心修理。

  (三)严格遵守使用液化气操作规程,对设备、阀门和管线要经常细心检查,发现漏气务必及时修理,以免发生事故。禁止在校内乱堆乱放、任意处理易燃物品,禁止在楼道内、室内燃烧废品。凡在校内燃烧物品,必须报保卫处审批,发给“明火证”后,方可用火。

  (四)严格对校内文化娱乐场所及图书馆、实验室、科学会堂、电教中心、计算机房、加油站、液化气站等防火重点部位的管理,严禁烟火,严格执行用电管理规定,严防静电引起火灾事故。

  第七条加强对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管理,防止发生火灾事故。

  (一)严格按照国务院第344号令《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的要求,建立购买、运输、保管、领取、使用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等管理制度,并设专人负责、分类管理、手续齐全、帐物清楚。

  (二)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库房、料场、实验室等处所严禁烟火和使用60瓦以上灯泡,要安装防爆灯,开关要在室外,以免发生火灾事故。

  第八条严格对消防设备、灭火器材的维护管理。

  (一)消防设备、器材(包括各类灭火器、消火栓、水龙带)均属专用设备,不准挪作他用。由保卫处治安科和所在单位共同负责管理,检查维修、保养、使其始终处于良好状态。

  (二)全校教职工、学生、家属都有保护消防设备器材完好的责任,发现破坏或偷盗消防设备的严加制止,并及时报告保卫处,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随意占用、掩埋地下消火栓,私自拆卸消防设备。如因特殊情况,必须经校保卫处同意。

  第九条奖惩

  (一)对认真贯彻执行学校防火安全责任制规定的单位和个人以及防火负责人,成绩突出的,在年终总结评比中,推荐为学校或地区防火安全先进集体或先进个人,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二)对违反本规定或其他有关防火安全条例的,根据情节轻重,给单位或个人予以处罚。

  对不按本规定建立或履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而发生火灾事故的,给予警告或处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给予单位主管人200元以下罚款,并责令限期改正。

  (三)对防火安全责任制严重不落实,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限期改正,并处以500元以上xx元以下罚款。

  1、违章用火、用电、无人管理,用火、用电管理制度严重不落实,导致发生火灾的。

  2、防火重点部位防火措施不落实,受到地方消防部门警告的。

  3、存在火灾隐患,不向学校防火办报告,或不按防火办及公安消防机关要求采取措施的。

  4、发生火灾不报警或隐报火灾损失,破坏火灾现场的。

  第十条校防火办或公安消防机关,一经发现我校随时可能发生火灾危险的部位,有权责令有关单位和人员立即整改,在紧急情况下,有权责令其停工、停产、停业,并责令其限期改正。

  第十一条校防火办,依据本规定处罚时,必须开具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印制的处罚单据,罚款统一交校财务处。

  第十二条被处罚的单位必须在接到处罚裁决书之日起7日内到指定地点接受处罚,缴纳罚款。逾期不接受处罚,不缴纳罚款,每超过一日增加罚款10到30元。

  第十三条本规定在执行中的具体问题,由校保卫处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规定于xx年12月修订,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防火规章制度4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保护公司及员工生命、

  财产的安全,保障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防火安全工作,实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三条公司每一位员工都有维护公司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参加有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防火安全工作由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日常事务由综合部归口管理。

  第五条为确保各项防火安全措施落实,公司成立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各副总任副组长,首席以上人员(含首席)任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成员,在集团安全工作委员会领导下工作,负责公司全面的防火安全工作。防火安全的日常事务由综合部负责。

  第六条公司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设防火安全责任人。公司的防火安全责任人为总经理;各部门的防火安全负责人为相应部门负责人。

  第七条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的职责:

  (一)、制定、修改公司的防火安全制度;

  (二)、审批公司各部门制定的防火安全实施细则;

  (三)、布置公司总体的安全防火工作;

  (四)、防火安全检查,主持整改火灾事故隐患;

  (五)、扑救、调查处理公司重大的防火安全事故;

  (六)、审批公司防火安全培训计划;

  (七)、负责公司防火安全制度的落实检查,提高全体员工的防火安全意识;

  (八)、负责公司员工的消防知识、消防技能的培训和考核工作;第八条各级防火安全责任人的职责是:

  (一)、贯彻上级的消防工作指示,严格执行国家消防法规和集团、公司防火安全制度;

  (二)、根据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制订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实施细则,报批通过后严格执行;

  (三)、将消防工作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与日常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

  (四)、负责本部门员工接受消防知识、消防技能的.培训和考核;

  (五)、定期对所管辖区的防火安全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及时上报;

  (六)、发生火警积极扑救,并及时报火警;

  (七)、协助调查火灾原因,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各部室在工作中,都要严格执行公司防火安全制度和本部门的防火安全实施细则。

  第十条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办公区内一律不准吸烟。

  第十一条公司所有员工均有义务告诫和劝阻来访客人不要在办公区内吸烟。

  第十二条全体员工在公司工作区,严禁使用电炉、电热水器、热宝、电椅垫、电暖器等用电设备。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区的电脑时,需将电脑电源关闭,下班前需将工作区座位下的电源关闭。

  第十三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采取多种形式定期、不定期地对公司全体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全体员工必须掌握“三懂三会四能”。

  “三懂”是指懂本岗位日常工作中的火灾危险性;懂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扑救火灾的方法。

  “三会”是指会使用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报火警119。

  “四能”是指能宣传;能检查;能及时发现和整改火险;能有效扑救初期火灾。

  第十四条综合部主任要定期公司员工进行消防训练,各部门部主管协助完成具体工作。

  第十五条公司建立逐级例行检查制度以保证及时发现和消除火险隐患。各部门的防火安全责任人,在每日下班或交接班前,对所管辖区域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检查;每周对所管辖区域一次防火安全大检查。各系统的防火责任人每月本系统的防火安全工作做一次大检查。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每半年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季度进行抽查。各级每次例行检查都必须详细记录《防火安全例行检查记录单》,该单一式两份,一份本部门留存,一份报综合部。

  第十六条每逢节假日和季节变化、异常天气变化时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要对全公司进行一次安全防火、防雷电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各种不安全因素以定人、定措施、定时限的方法予以解决。

  第十七条公司办公区以及机房等要害部位要配置相应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并保证完好有效。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要定位置定人管理,不得损坏、挪位、移作他用。

  第十八条公司内严禁明火。

  第十九条未经够公司总经理批准任何人、任何部门不准私拉、私改电源线。必需时由公司总经理批准,由集团电工专业人员操作。

  第二十条电源、电脑、电视等用电设备以及易燃的设备应指定责任人并定期检查。

  第二十一条工作地点的易燃、、危险品应放于安全地点,妥善保管,非本部门专业工作人员不得动用。

  第二十二条库存物资中的易燃、、危险品要隔离存放、注意通风散热,实行定位置定人管理。

  第二十三条任何人发现火险,必须及时、准确地向综合部或公安消防机关报警,并积极参加有的扑救活动。公司综合部接到报警后要立即集合公司员工进行扑救或配合公安消防机关进行扑救。

  第二十四条火灾目击者应迅速将着火物附近的可燃物移开。

  第二十五条火灾发生时主管人员应一面指挥救火,一面指挥抢救人员及物品。必要时通知临近其他单位戒备。

  第二十六条救火时,应特别注意下列事项:

  (一)、油类或电线失火,应用砂或纺织物等扑灭,切勿用水灭火。

  (二)、衣服着火,立即在地上打滚,较易扑灭。

  (三)、先救人,后抢物。抢救物品时,应先抢救帐册、凭证及重要文件或贵重物品。

  (四)、在烟火中抢救,应用湿手巾掩着口鼻。

  (五)、如火焰封住出路,应设法从窗口逃生。

  (六)、一旦发生火情,不要乘坐电梯。

  第二十七条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对防火安全工作定期评比,对取得下列成绩的部门或个人,给予经济奖励。

  (一)、进行消防技术革新,改善防火安全,促进安全工作者;

  (二)、坚持防火安全规章制度,敢於同违章行为作斗争,保障安全者;

  (三)、不怕危险,勇於排除隐患,制止火灾、爆炸事故发生者;

  (四)、及时扑灭火灾,减少损失者;

  (五)、其他对消防工作有贡献者。第二十八条对下列情况之一的部门或个人,视情节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必要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无视防火安全工作,违反有关消防法规,经指出拒不执行的;

  (二)、超过整改限期尚未完成整改的;

  (三)、违反本制度第十二、十五、十八、十九条规定的;

  (四)、发现火险隐患或火警未能及时报险、报警致使公司财产遭受较大损失的;

  (五)、损坏消防器材设备、消防设施或挪作它用的;

  (六)、未按规定定期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的;

  (七)、玩忽职守造成火灾事故的;

  (八)、其他威胁公司防火安全或造成火险、火灾事故的行为。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部门应根据本制度制订相应的实施细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制订,报集团批准后施行。修改或终止时亦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由公司防火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检查与考核,日常事务由综合部负责。

  第三十三条本制度施行后,公司既有的类似规章制度自行终止,与本制度有抵触的规定以本制度为准。

  第三十四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施行。

安全防火规章制度5

  制氧站、输氧管道属于重点防火保卫部位,为加强对重点防火部位防火安全管理,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确保禁火区的安全生产与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重点防火部位所配置的消防设施及器材,均为消防专用,任何人不得擅自损坏、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

  第二条消防设施、器材应当布置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明确专人管理。

  第三条严禁在制氧站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四条严格门卫登记制度,收留一切进入生产区人员携带的火种。

  第五条严禁任何机动车辆进站。

  第六条制氧站消防道路、人行通道应保持畅通无阻不得以任何借口将其堵塞。

  第七条输送压缩、液化气体和液体的.管道的颜色必须符合国家色标要求,并安装静电接地装置和阻火设备。

  第八条严格执行动火、用电管理制度。

  第九条加强值班、巡检工作,严守岗位,不脱岗、漏岗认真履行交接班制度。

  第十条用电必须符合设计规范和安全规定,由正式电工安装、维修,不准私拉乱接电线,不准超负荷用电,不准使用不合格电器及保险装置。

  第十一条经常开展安全检查,对电线、电器设备要做到定时、定期、定人检查,对用电方面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妥善处理。

  第十二条制氧站内严禁用明火或电加热器采暖。

  第十三条在禁火区内检修,凡能拆卸下来的零部件、构件、管道等物应事先拆下,拿到非禁火区去动火,凡能用其他方法切割连接的尽可能用其他方法代替,避免动火。

  第十四条严格执行动火证办理审批、监督制度。

  第十五条制氧站职工当班必须穿着规定的劳保用品,易产生静电的化纤织品严禁穿着入站。

  第十六条定期组织职工进行消防法规和消防常识的教育,职工应掌握必要的防火、灭火知识,熟悉所从事岗位的火灾危险性,预防措施及灭火方法。

  第十七条新工人要经过防火知识教育后才能正式上岗作业,对从事特殊工种的人员要进行消防专门培训,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第十八条制氧站、输氧管道要划分放火责任区域,指定区域防火负责人,抓好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十九条除严格执行动火管理规定外,制氧管线、工艺管道任何检修不能搭接接地回路,乱搭乱割。

  第二十条凡在制氧生产区内,严禁使用手机、传呼机等通讯工具。

安全防火规章制度6

  1、计算机教师是相关计算机室安全负责人,要定期检查计算机室的安全工作,消除事故隐患,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并要放在明显和便于取用的`位置。

  2、计算机室布局须安全、规范,定位要合理,间距要适当,用电要安全,不得超负荷用电,发现隐患应及时处理。

  3、计算机室应保持门窗的锁、插销完好,有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的基本设施和措施。

  4、计算机室钥匙应专人妥善保管,不能转借或私配。内一切设备和用品,未经负责人同意,任何人不得带出室外。

  5、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应检查水源、电源、火源,负责关闭门窗。

  6、进入计算机工作和学习的所有人员必须对人身和设备的安全负责。

安全防火规章制度7

  第一条由于公司在生产过程中,生产和使用大量可燃、易爆的物品,为了防止火灾和爆炸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对全公司火种的安全管理要求:

  1.进入公司生产区域,严禁吸烟,违者将酌情进行教育,甚至罚款处理,揭发有功的人员奖给予奖励;

  2.若在公司生产区域内进行焊接、切割、喷灯、熬炼、风镐、开凿等作业,必须按《三级动火安全规程》办理有关手续。

  第三条易燃危险区域的照明、电线和电动设备,应符合防爆规定的要求,经常进行维护保养,保持清洁、干燥和绝缘良好;

  第四条易燃危险区域因工作需要架设临时电气线路,要报安全部门批准后,按安全规定进行架设,并应限期拆除;

  第五条区域内高大建筑物或设备装置,主配电设备易燃液体的槽灌区等,都应装设避雷保护装置。避雷装置每年雷雨季节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全面的外部检查和测定接地装置的接地电阻,发现问题立即整改;

  第六条输送可燃气体和易燃液体的.设备管道和贮槽等较大金属物件,都应装设良好的防静电接地装置;

  第七条禁止在装卸易燃液体的过程中取样、检验和将金属物品投入槽内;检测获取杨影在装卸完毕后经过适当静止才能进行;

  第八条禁止使用绝缘管件插入易燃液体槽内进行移液作业;

  第九条禁火区域内,严禁储存易燃物品:如机械润滑油,应储藏在规定的地点,所使用的油抹布或油回丝应集中方在带盖的铁桶内,并经常进行清理;

  第十条严禁在高温设备或管道旁烘烤衣物和其他可燃物。灯泡、开关箱等下面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以免火星落下或受热酿成火灾;

  第十一条因施工需要搭建的临时工棚,搭建的地点、面积、结构和使用时间报告生产部,仅批准后,才能搭建,使用期满后立即拆除;

  第十二条各作业区、班组内放置的消防灭火设备,应由专人负责,三班倒岗位,应将消防器材作为交接班内容,无故损坏和乱用消防器材,应视情节轻重,酌情处理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三条固定灭火装置,应由保卫消防管理员配合使用部门经常进行维护保养,定期进行动车操作;

  第十四条各部室对所辖范围内的消防栓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消防栓周围3米严禁堆物,消防栓周围的道路必须始终保持畅通;

  第十五条凡基建、大修、技术措施等项目中涉及公司防火防爆问题,必须由综合管理部、生产部和有关部门共同参加讨论审批,具体设计必须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和地区消防大队审核批准后,才能施工。

安全防火规章制度8

  一、校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对本部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生产、防火负第一责任;

  2、负责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3、负责制定学校安全的规章制度和措施,并负责落实;

  4、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校园周边涉及人身安全方面的环境治理整顿,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5、负责组织经常性的安全检查,重点检查校舍和运动器械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6、协助有关部门搞好学校的安全防火管理,防止火灾;

  7、制定学校重特大安全事故人员紧急疏散和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演练。

  二、支部书记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认真宣传党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安全生产、安全消防的`方针政策及我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2、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及安全防火起保证监督作用,并负有领导责任。

  3、负责组织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和消防计划的检查执行情况。

  4、加强对党员的安全教育,组织党员开展“党员身边无事故”活动。

  5、经常参加安全检查,积极会同行政领导及时整改不安全因素。

  6、在支部工作中将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三、教学副校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协助校长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负责组织教导处、年级组长、班主任进行安全检查,重点检查课堂教学和课间活动的安全,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3、加强对教师、学生的安全培训,防止意外事故发生。

  4、经常参加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5、在年级量化考核工作中将安全生产及防火工作做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考评。

  四、总务副校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协助校长宣传、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教育安全法律、法规,开展教职工和学生的人身安全和防火教育;

  2、制定实施紧急情况疏散计划,并在每学期初进行演练。

  3、加强对体育器械、微机室、主控室、财务室、门卫的管理,做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

  4、负责对教师和重点部室管理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并经常检查提出消除事故隐患措施和改进意见。

  5、负责对消防器材的维护和保养,保证器材设施完好,并负责培训员工会使用消防器材。

  五、年级组长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年级组长应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有关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项制度,对本年级的各项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负责。

  2、负责对本年级的教师和学生进行法制、安全、防火知识的宣传和教育,提高师生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

  3、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检查年级教师执行安全规定和安全防火情况,对一切违犯安全规定和安全防火现象及时制止。

  4、负责将本年级组内发生的事故及时上报,并组织对受伤者进行救护,提出整改意见。

  六、教师安全生产、防火责任

  1、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和安全防火有关政策、法令及本公司各项制度,对本班的各项安全管理和防火工作负责。

  2、结合学科、班级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安全教育活动,增强学生安全意识。

  3、上课前清点学生人数,对无故不到者应及时通知班主任或家长,课堂上教师不得中途离开教室。

  4、课间要注意观察学生行为动态,发现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5、在实验室、微机室、电教室、语音室及教室上课,要加强对学生的管理,防止学生触摸电器及易燃、易爆、有害物品。室外课要做好学生的安全保护工作。

安全防火规章制度9

  1.液压油站是防火安全的重点部门,必须设专人负责站内的防火安全工作,履行本岗位的防火安全制度。

  2.站内全体员工应熟练掌握“三懂”、“三会”的防火知识,并做到经常检查防火器材,做好记录,灭火器要保持完好。

  3.卸油时,应使用专用工具开启油泵盖,严禁使用易发生火花的工具开启,防止产生火花发生火灾事故。

  4.液压站内的'电气设备应采用防爆型设备,各种开关需设在站内的必须采取防爆措施。

  5.站内严禁有跑、冒、滴、漏的现象发生,保持站内地面清洁无油脂、油污。

  6.油站内的储油缸的油量不得超过容积的90%.

  7.站内严禁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和随意动用明火,因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须领取“动火证”后方可动火,并负责动火过程中的防火监护工作。

  8.站内严禁吸烟,保持通风良好。

  9.违反上述制度,按“消防条例”规定处罚,情节严重者给予下岗处理

安全防火规章制度10

  1、一级检查由班组组织实施

  (1)每个员工每天对本岗位、本地段进行一次火情安全的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火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

  (2)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

  (3)每天应将班组各人检查的结果向领班汇报。

  (4)接班时应提前10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一班了解安全情况,对检查内容进行验收并签名,发现一般的问题由接班班长负责处理,较大问题以书面报本处领导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

  2、二级检查由管理处各部门主管共同实施

  (1)各部门主管每周对本处管辖地段、设备物资(特别是易燃易爆物品)进行一次检查。

  (2)检查班组一级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

  (3)组织处理本处的火险隐患及整改,向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及时表扬或批评。

  (4)每月向管理处汇报一次本部门消防安全情况。

  3、三级检查由管理处领导实施

  (1)每月由物业管理处经理组织对各部门进行重点检查或抽查,管理处安全领导小组每年不少于一次全面检查。

  (2)检查管理处贯彻防火安全制度的执行情况,重点检查要害部位防火安全管理及执行情况。好的`表扬或奖励,差的批评或处罚。

  4、检查的基本内容

  (1)易燃易爆危险物品贮存、管理、使用是否符合安全要求;贮存容器、管道有无定期测试,有无跑、冒、滴、漏现象。

  (2)使用液化石油气炉灶,是否按照安全要求操作,摆放位置是否符合安全规定。

  (3)对烟头、遗留火种是否注意安全和妥善处理。

  (4)仓库内货物及物资分类存放是否符合安全规定,库房内灯泡规定60w以下,灯距、堆距、堆放高度、通风、室温是否符合防火安全要求以及值班情况等。

  (5)电器设备运行是否正常,有无超负荷运行,电线、电缆的绝缘有无老化、受潮、漏电、短路等情况。电动机有无空转现象,防雷设备是否完好,有无拉电线情况。

  (6)使用多种可燃、易爆油类是否符合安全操作要求,以及残油、气的处理情况。

  (7)危险场所动火是否按规定办理手续,焊工操作时是否达到'七不'、'四要'、'一清'要求。

  (8)使用有毒有害物品的场所是否有防毒的安全措施。

  (9)消防器材及消防系统的完好情况。各部门对消防器材有无管好、用好和到期换药,保证完整使用。

  (10)门卫对出入人员是否进行严格检查,对携带易爆危险物品的人员是否把关等。

安全防火规章制度11

  1. 全体员工必须加强安全防范意识,执行酒店制定的安全管理制度,协同保安部认真做好酒店动力系统和安全保卫工作。

  2. 各岗位人员必须严守岗位责任,发生事故或可疑情况应迅速处理上报,并负责保护好现场。

  3. 未经工程部领导批准,外来人员(包括参观学习、探亲访友、施工等)禁止进入电房、电梯机房、锅炉房、空调机房、水泵房、煤气站、音响室。经批准进入人员必须办好登记手续,由主管及值班人员负责执行。

  4. 各岗位值班人员除负责设备安全运行外,必须对所属机房范围进行安全检查;如发现有不安全因素,及时进行整改。

  5. 不得随意配制各机房钥匙,无人时各机房,班组工作场地门窗必须锁好;无关人员不得借用钥匙。

  6. 各班组工具,材料要有专人管理,携带工具,材料出酒店外,必须经部门领导同意按规定办理出闸手续,并由秘书做好登记。

  7. 在指定地点吸烟,烟灰、烟蒂要丢进烟灰缸。

  8. 维修工作中需使用易燃材料时,应特别小心。各班组不得存入易燃油料1kg以上。

  9. 需要动火作业时,要办妥动火证,施工前尽可能排除易燃物品,施工后认真检查,确无火种时方能离开。

  10. 不得随意挪用消防设施,发现消防设施损坏或泄漏应及时告知消防中心。

  11. 发现火警及时报告,尽力和消防队员一道扑灭火灾,一旦酒店发生火灾,工程部的.首要任务是保证供水、供电;保证消防水泵、正压送风、排烟风机正常运行,并组织重要设备的保护疏散工作。

安全防火规章制度12

  为了加强消防安全工作,杜绝火灾事故,确保国家和企业财产免受损失,特制订本制度。

  一、必须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指定专人负责,保证防火安全措施有效的贯彻执行。

  二、经常向职工进行消防宣传教育,做到人人防火、班组检查,每季一次大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必须采取有效措施,及时解决。

  三、组织义务消防队,在各级消防负责人的领导下,执行防火与灭火任务,建立必要的学习训练制度,不断提高消防业务能力。

  四、设置必要的符合规范的灭火工具,分别布置在明显易取地点,并有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试验,确保完好使用。

  五、走道、出入口不准堆放物料,保持要道畅通。当发生火灾时,便于灭火和疏散物资,以确保人身安全。

  六、木才堆垛的面积不宜过大,堆与堆之间应保持一定的距离,周围禁放易燃易爆的可燃物品。

  七、明火和具有火灾危险性的操作,应与易燃、可燃和爆炸物品保持一定的.距离,采取必要的消防安全措施。

  八、在堆放易燃、易炸、危险品的仓库,除需通风良好外,严禁库内外四周明火、吸烟,并有专人负责督促检查。

  九、防火区严禁吸烟,凡吸烟者应在指定点吸烟。

  十、电器设备线路应经常检查,发现问题必须立即修复,以保安全。

  十一、机械电器设备要有良好的接地装置,防止静电起火。

  十二、焊接、切割工作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十三、灶前不要堆放大量燃料,炉灶使用完毕后,要关闭炉门,熄灭炉火。

  十四、发生火警或爆炸时,必须立即向消防队报警。

安全防火规章制度13

  1、电、气焊工应经过专门培训,掌握焊割工作的安全技术并经考试合格,方准独立操作。

  2、在饭店的任何部位动用电、气焊等明火作业都必须经本部门领导同意,并报销防中心领取动火证后方能作业。

  3、使用电器焊时,要选择安全地点,作业前要仔细检查周围情况,清除10米内的任何易燃易爆物质。

  4、电气焊工在操作前要对焊割具进行全面检查,严禁使用有毛病、安全保护装置不全或失灵的焊割工具。乙炔发生器的回火装置及胶皮管遇冷冻时,只能用热水或蒸汽解冻,严禁用明火烘烤或用金属物敲打。

  5、焊割作业及点火时要严格遵守操作程序,焊枪要放在安全地点。焊割结束或中途离开现场,必须切断电源和气源,仔细检查现场确保万无一失。

  6、严禁在有可燃气体爆炸危险的场所焊割。焊割的地点与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距离不少于10米,氧气瓶与乙炔发生器保持5米以上的.距离。

  7、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危险性较大的地点要设专人现场监视。

  8、氧气瓶不得放在阳光下暴晒,也不能靠近电线、电灯,工作完毕后,应关紧氧气瓶的阀门,关闭电源。

  9、焊割操作不准与油漆、喷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部位、同时间上下交叉作业。

安全防火规章制度14

  1、酒店仓库除仓管人员和因业务、工作需要的有关人员外,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进入仓库。

  2、因工作需要需进入仓库的人员,在进入仓库时,必须先办理入仓登记手续,并要有仓库人员陪同。严禁自进仓。进仓人员工作完毕后,出仓时应主动请仓管人员检查。

  3、仓库内不准会客,不准带人到仓库范围参观。

  4、仓库不准代人保管物品,也不得擅自答应未经领导同意的其他单位或部门的物奇仓。

  5、任何人员,除验收时所需外,不准试用试看仓库商品物资。

  6、仓库范围内不准生火,也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7、一切进仓人员不得携带火种进仓。

  8、仓库应定期检查防火设施的使用实效,并做好防火工作。

  酒店仓库防火制度

  1、仓库内的物品要分类储放,库内保证主通道有一定的距离,货物与墙、灯、房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

  2、仓库内的照明限60瓦以下白炽灯,不准用可燃物做灯罩,不准用碘钨灯、电熨斗、电炉、交流电收音机、电视机等电器设备,化工仓库的照明灯具设防爆装置,仓库内保持通风。各类物品要标明性能名称。

  3、仓库的总电源开关要设在门口外面,要有防雨、防潮保护,每年对电线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发现可能引起打火、短路、发热、绝缘不良等情况,必须及时维修。

  4、物品入库时要防止挟带火种,潮湿的物品不准入库。物品入库半小时后,值班人员要巡查一次安全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物品堆积时间较长时要翻堆清仓,防止物品炽热产生自燃。

  4、仓库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为了加强化学试剂仓库安全管理,保障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根据国务院《仓库防火安全管理规则》、教育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关于技术物资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结合本部门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消防工作方针,严格执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安全检查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度;

  二、严格执行仓库出、入制度,非保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库;

  三、熟悉和掌握储存物资的性能,尤其是易燃、易爆物品,必须懂得其性质、危险程度,保管和灭火方法;

  四、库房物品要根据不同性质分类存放,性质相抵触或灭火方法不同的物品,要分库分类存放,化学危险品与非危险品要分开存放,贵重物品与一般物品要分开存放;

  五、库内要经常保持清洁整齐,及时清除库内外的可燃杂物,严禁烟火!拒绝一切可能产生火灾的.因素,人走灯灭,确保仓库安全;

  六、保管物品应根据不同性质,采取通风、降温、防潮、防霉、防冻等一系列措施,尤其是易燃危险品,高温季节应特别注意;

  七、仓库门窗应保持坚固完好,严防盗窃事件的发生,下班时应确保打开防盗报警装置;

  八、发现物品的包装容器破损、残缺以及变质、分解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并进行安全处理;

  九、仓库应配备适当种类和数量的消防器材,放在明显处和便于取用的地点,有专人管理,学习消防知识,经常检查消防器材的完好情况,懂得各类灭火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

  十、定期检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

安全防火规章制度15

  一、原料保管员必须熟悉本职工作范围的安全防火知识,不准将火种、易燃物带入仓库及其他物品带入仓库存放。

  二、严禁非仓库人员进入仓库,不准在仓库内开会、点火吸烟。

  三、仓库动力照明设备,必须按照规定位置使用,不准私拉乱接电气设备,使用40伏以下的'灯泡照明,并做到人走必须关掉仓库电源,并做好安全检查。

  四、必须严格制订检查制度,按照仓库物资规定堆码的距离,严格遵守仓库防火的有关规定。

  五、上下班前要检查仓库内原料,把门关好,发现可疑情况和治安案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保卫部报告,进行调查处理。

  六、建立健全原料进出仓库制度,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

  七、必须熟悉所属范围的消防器材性能和使用方法,在仓库附近的消防器材严禁移动和作其他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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