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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13 17:51:5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优选)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小学学校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优选)小学学校规章制度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

  为了更好地争取家长紧密配合,形成合力,发挥学校、家庭的整体教育功能,特制定建设小学教师与家长联系制度:

  一、班主任每学年对任教学生要普遍交谈一次以上。家访时要以表扬、鼓励学生为主,同时向家长客观地通报、分析学生在校情况,和家长一起共同商讨教育的方法与措施。每次家访或谈话要有记录,以备检查。

  二、学校设立《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走读班学生每天要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其它要求登记好,回家请家长检查签名,住宿班学生每周要将老师布置的作业和其它要求登记好,回家请家长检查签名。

  三、对行为习惯不好、学习态度不端正等后进学生,教师除利用“学校与家庭联系本”联系外,应视学生的表现情况,采取电话、面谈等多种形式及时与家长联系,共同采取有效措施解决存在的问题。

  四、学校规定:每学期举行一次家长会或进行一次家长接待日。此外,各年级、各班可根据教师学生的需要举行部分家长座谈会。

  五、各年级、各班要充分发挥家长委员会的作用,利用他们协调家长之间的关系,协调家长与学校的关系,并充分利用家长的教育资源帮助学校提高教育质量。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2

  ××小学家长学校工作制度

  一、 家庭教育是整个教育的起点和基础,是学校、家庭、社会三大教育的组成之一。学校要积极主动认真地做好家长工作,充分发挥对家庭教育的指导作用,并争取学生家长对学校教育工作的支持和配合,家长学校应充分发挥家庭教育指导的作用。

  二、 家长学校是学校德育工作的一个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普及家庭知识,提高家长对家教重要性的认识,从而提高家教水平,对子女科学地实施家教

  三、 家长学校的教学和管理工作,要遵循教育规律,处理好学校教育内部和外部的各种关系,争取家长单位、社会力量的广泛支持和家长的积极参与。

  四、 家长学校应完善其组织形式。家长学校的校长由学校校长担任,教务主任由学校教导主任担任,并视情况他分配兼职管理人员。

  五、 家长学校定期研究制订切合本校实际情的指导家教工作计划,确定入学方式、授课内容、教学方法、考察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同时明确各级管员的职责,便于开展工作。

  六、 家长学校开展教育活动运用举办讲座、观看影录像、召开各种类型的座谈会和经验交流会、家教咨询服务等形式。

  七、 建立和完善家长学校的管理制度

  1、 活动制度。原则上每学期对家长学校的工作都要作出安排,做到有计划的开展家庭指导活动。

  2、 考勤制度。每次讲座对学员考勤,作出考勤记录。根据学员出勤情况,确定能否结业。

  3、 评选表彰制度。家长学校每年进行一次好家长、优秀家长的评选表彰,并择优推荐参加县级评选表彰。

  4、 文档制度。注意积累有关文件,各种计划、总结、重大活动记载、学校档案、实物、照片等,并将其分类整理归档。

  ××小学家长学校会议制度

  家长学校会议制度,是保证家长学校实行规范管理和民主管理的重要手段。是贯彻落实党的教育方针、政策和上级工作意图的重要途径,是家长学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家长学校定期召开的会议有:

  一、家长学校校务委员会会议。由家长委员会成员组成。会议由家长学校校长主持,每年召开两次。主要内容是:讨论贯彻上级重要文件精神,布置学年和学期家长学校工作。

  二、家长学校工作会议。学校校委会成员参加,主要讨论研究家长学校日常工作和教育教学工作,总结上期工作的得失,由家长学校校长主持。

  三、家长学校教学会议。由家长学校教务主任主持,必要时请家长学校校长参加,主要研究,讨论教学中的有关事宜。如制定教研活动计划,落实教研课题,交流教学经验等。一般要求每学期召开两次,会后须向校长作简要汇报。

  四、家长会议。它是学校与家庭联系的重要形式,是对学生进行多渠道,全方位教育的重要手段,由班主任主持,以班级为单位,主要听取家长对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研究班级学生管理、学生思想品德教育等有关事宜。一般每学期召开一次。

  五、总结表彰会议。它是对学校进行工作总结和对学员进行表彰的不可少的工作会议, 一般一年召开一次。

  六、家长座谈会议。学校定期召开家长座谈会,参加人员是在家长学校中有突出贡献的人,主要是听取他们对学校办学和远景规划的意见。

  七、其它会议根据需要临时召开。

  ××小学家长学校学员考勤、结业、表彰制度

  家长学校应建立健全必要的规章制度,它是搞好家长学校管理工作的保证,现制定具体制度如下:

  1、家长学校实行严格的考勤制度,由班主任负责对每位家长的出、缺勤进行详细的记载,并将此作为学员结业的一个重要依据。

  2、建立一定的测试制度,一次系列讲座以后,进行必要地书面测试,并记好分,作为学员结业的主要依据。

  3、对学习优秀者,评为好家长。

  4、考核不合格者不得结业,必须重新参加下一轮学习。

  5、各起始年级的家长学校开学和结业典礼应隆重、热烈、有气氛,给家长留下良好的印象。

  6、家长学校应注意积累好各种有关的资料,如:有关文件、各种计划、总结、重大活动记载、家长学习情况档案,以及实物、照片等。

  ××小学家长学校学员考核制度

  1、每年对所有学员进行一次考评,考评分模范家长、好家长、合格家长、不合格家长四个层次。

  2、根据家长学员出勤,学习成绩,教育孩子情况等内容进行考评。

  3、评出的模范家长必须有成形的经验材料,符合模范家长条件。学校给予少量物质奖励。好家长给予通报表扬。

  4、对不合格家长,学校组织个别培训。

  5、家长学员考评情况要建立档案,考评结果通知家长单位。

  6、家长学员在孩子中学毕业时,每年考评都在合格以上者给予结业。

  ××小学家长学校学业员听课制度

  一、自觉遵守学校作息时间,做到不迟到、不早退、不缺课。

  二、上课专心听讲,认真做好笔记,不讲话,不做影响课堂纪律的事。

  三、有特殊情况,不能到校或早退,要先向学校班主任请假。

  四、做好孩子的表率,尊敬老师,保护环境卫生。

  五、服从老师安排,按时保持保量完成学校布置的各项任务。

  ××小学家长学校授课制度

  一、教师教学用语通俗、易懂,能充分表达教学内容。

  二、按计划完成教学任务。

  三、课前准备好教案,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无故离开课堂,上课不吸烟、不会客。

  四、针对学员实际,面向多数学员传授家庭知识。

  五、板书准确、书写工整,不写错别字。

  六、督促学员认真做好笔记,完成适当的作业。

  七、根据学员实际,不断更新教学方法。

  ××小学家长学校监督、检查、反馈制度

  一、校长经常在德育领导小组会议上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

  二、校长经常听取各种反馈意见,经常研究家庭教育指导工作的现状和问题,及时改进指导工作。

  三、班主任做好指导家庭教育的工作,密切与校外有关方面的关系,争取社会力量的支持。

  四、班主任认真审核好家长、优秀家长学员的名单,报校长审批,并向有关单位反馈。

  五、班主任做好每次讲座的本班考勤工作,及时做好缺勤家长的思想工作,保证人人来校听课,使每次听课率达到60%以上。

  六、班主任向家长单位及时联系,反馈家长在校学习的情况。

  ××小学家长学校档案制度

  一、学校坚持把家长学校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单独专题建档。

  三、明确职责,各负其责搞好各种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1、班主任负责学员心理体会、座谈记录、考试试卷、平时作业等资料的收集与整理。

  2、教导处负责各班资料的收集、整理与管理。

  3、档案资料年限,以每年度为准收集。

  ××小学家长职责

  一、树立为国教子思想,自觉履行教育子女的职责。

  二、重在教子做人,提高子女思想道德水平,培养子女遵守社会公德习惯,增强子女法律意识和社会责任感。

  三、关心子女的智力开发和科学文化学习,培养良好的学习习惯,要求要适当,方法要正确。

  四、培养和训练子女的良好生活习惯,鼓励子女参与文娱体育和社会交往活动,促进子女身心的健康发展。

  五、引导子女参加力所能及的家务劳动,支持子女参加社会公益劳动,培养子女的自理能力及劳动习惯。

  六、爱护、关心、严格要求子女,不溺爱、不打骂、不歧视,保障子女的合法权益。

  七、要举止文明,情趣健康,言行一致,敬业进取,各方面为子女做榜样。

  八、保持家庭和睦,创建民主、平等、和谐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

  九、学习和掌握教育子女的科学知识及方法,针对子女的年龄特征、个性特点实施教育。

  十、要和学校、社会紧密联系,互相配合,保持教育的一致性。

  ××小学家长委员会工作制度

  为密切家、校关系,进一步加强家庭教育与学校教育的联系,激发广大家长参与学校工作的积极性,共同办好旬阳坝小学,在家长自愿、教师推荐的基础上,学校成立了班级、校级两级家长委员会,为了更好地开展工作,特制定本工作制度。

  1、家长委员会是由学校教导处牵头,全校学生家长代表参加的,发挥社会、家庭、学校三结合教育功能的组织。

  2、家长委员会的宗旨是:坚持全面发展的教育方针,加强家庭与学校之间的联系,优化家庭教育环境,努力实现学校、社会、家庭教育一体化,促进少年儿童素质全面和谐的发展。

  3、家长委员会的成立应成为学校与学生、家长相互联系的纽带和桥梁。热心参与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协助学校搞好有关工作,可代表学生家长向学校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

  4、每班共设二名家长委员会成员,并设一名家委会组长。学校在各班家委会成员中再推选一名为校级家长委员。

  5、家长委员会活动的次数根据每学期不同的内容而定。

  6、家长委员会活动内容:

  (1)学习教育心理理论。

  (2)听取学校有关部门工作的汇报。

  (3)定期听取学校工作的介绍,发挥对学校工作的检查、督促和协调作用,协助学校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促进办学质量的全面提高。

  (4)商讨家庭、学校教育工作的配合、协调。

  (5)反映家长的意见、建议等,加强家校教育的同步发展,为建设好学校出谋划策。

  (6)积极参与班级、校级的各项家校互动活动。

  (7)每学期制定好家委会活动计划和小结,家委会活动的开展要有记录。

  (8)家长委员会原则上一学年一调整。家长委员会每年为一届,可连任,学生毕业离校后自动卸任。

  ××小学家长学校教学管理制度

  家长学校一切教育教学活动必须以家长学员为主体,为完善和规范家长学校教育教学工作,提高家长学校教师工作效率,促进教学质量的'全面提高,巩固教学成果,结合我校家长学校实际,制订此管理制度。

  一、教师职业道德规范

  依法执教、爱岗敬业、尊重学员、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治教、为人师表。

  二、教师考勤制度

  1、自觉遵守考勤制度,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考勤制度执行情况将作为教师年度考核评选内容之一。

  2、考勤由教导处负责,指定专人统计,校长核查。

  3、教师不能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课,不得随意调课。

  4、教师不能坐着讲课,不随便离开教室。

  三、教师教学工作常规的基本要求

  教师教学工作基本环节包括备课、上课、布置与批改作业、课外辅导、检查考核和测试五个方面。

  (一)备课

  1、备好课是上好课的基础,是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的关键,每个教师必须充分认识备好课的重要性。要求教师必须认真钻研教材,认真、深入、充分地备好每一堂课。

  2、备课教师必须认真按照学校相关部门下达的教学计划、要求制定教学内容,填写相应的表格,以便检查落实。

  3、备课必须做到教学目标明确,教学内容充实,教学重点、难点突出,教学步骤清楚,教学方法得当,板书设计清晰合理,练习、作业适量。备课要充分注意到家长学员的实际和特点,正确把握教学标高。同时要有教学小结。

  4、课堂练习和作业要做到精心设计、形式多样、内容实在。作业要求学员课内完成。

  5、家长学校要不定期检查教师的备课,教案要整洁,条理清楚,切实能指导上好课,不搞形式主义,不能抄袭、下载别人教案。不允许教师先讲课后写教案。

  (二)上课

  1、课堂是家长学校教育教学的主要阵地,是为家长学员传授科学、正确的家教方法的主要渠道,因此,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尤为重要。

  2、按学校计划安排上课。教师不准擅自停课。

  3、保持良好的教学秩序,严格教师上下课的行为规范。上课预备铃响后,教师要迅速在教室外等候上课。

  4、课堂上,教师应使用普通话进行教学,应注意自己的仪表、穿着,一言一行要体现教师应有的素养和风范。女教师不准穿无袖上衣、吊带衣裙和穿拖鞋,男教师不准打赤膊、穿短裤、拖鞋进教室;上课时间不允许接手机;不允许在课堂上抽烟或做其它事情。

  5、认真组织课堂教学,每一堂课都要做到教学目标明确、集中,重点突出、难点突破,具有科学性、思想性、系统性。教学方法灵活多样,教学手段先进,态度亲切自然,提倡“微笑”教学,教学语言富于激励性,教学内容具有指导性,使家长学员心情舒畅地上好课,能够学习到科学的教子方法,学有所获。

  6、要认真组织好家长学员的课堂纪律,课内不得让家长学员随意走动、随便讲话、抽烟或大声喧哗、打接电话。

  7、课堂教学中必须以教师为主导,要面向全体家长学员,科学地安排时间,最大限度地发挥每分钟的效益。课堂上要安排足够的咨询、交流时间供家长学员沟通与交流。

  (三)布置与批改作业

  因家长学校学员的特殊性,教师课堂内安排作业。以咨询、交流为主,不提倡布置课外作业。

  (四)检查考核和测试

  1、考试的目的是检查家长学员掌握所学知识的情况,是检查教育教学效果的重要手段,又能为进一步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起到促进作用,因此,我们必须高度重视。

  2、改革考试的方法。知识在于平时的积累,能力在于平时的训练,要重视平时的检查考核。平时检查考核要求要严格,可采取课堂提问、每课小测等形式进行。

  3、每次考试评卷以后,要认真做好试卷分析并填好报表上交家长学校教务处,以利于改进和提高。

  4、根据平时的检查考核和测试成绩,每学年末我们将评选、表彰优秀家长学员。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3

  学校财产是国家财产,是保证学校教学工作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学校为了加强公物保管,维护集体财产,特拟定《学校公物保管制度及奖惩办法》。

  一、领导小组

  组长:xx

  副组长:xx

  组员:xx及各班班主任

  领导小组负责学校公物的发放、维护和评估工作。

  二、赔偿制度

  1、学校各职能部门应经常对师生进行爱护公物的教育,损坏公物除进行严肃批评外,还必须做出相应赔偿。

  2、学校财产主要由教室财产、教学设备和公共财产三部分组成(公共财产指:专用教室财产设备、体育器材、音乐器材、实验器材、校园绿化等设施),实行“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

  3、师生对领用的学校财产应正确使用,妥善保管。各班主任对本班领用的公物负责;各年级主任、办公室主任为该年级、办公室的责任人,对本年级、办公室部领用的公物负责。若因保管不善、使用不当,出现损坏或丢失现象,将由班、级、办公室负责人(或使用人)根据责任大小按赔偿规定,做出相应赔偿。

  三、赔偿原则

  1、各班教室桌凳、门窗、玻璃、锁、日光灯、风扇及开关、插座、黑板、多媒体设备等室内公物,由班主任负责管理。

  (1)教室公物被损坏,该教室责任人(班主任)有责任及时报修,并按规定及时做出赔偿。

  (2)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由学校公物领导小组派人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修复。

  2、各年级、办公室内的桌椅、门窗、日光灯、风扇、饮水机、电话、电脑等一切公物由级主任、办公室部门负责人管理。

  (1)凡人为损坏公物的,由损坏者作出相应赔偿。

  (2)因自然老化耗损等因素而应报损的公物,由学校公物领导小组派人鉴定,证实后由学校负责修复。

  3、对于楼道、楼梯、花台、花带等校园内一切公共设施、设备被有意损坏,应从严处理,并做出相应纪律处分。

  四、赔偿标准

  1、损坏防盗设施、消防设施按实价赔偿。

  2、损坏木窗玻璃5―10元/块,铝合金窗玻璃50―80元/块,黑板1200元/块。

  3、损坏铝合金窗锁扣15元/只。

  4、刻画课桌凳赔30―50元/处,损坏凳子50元/只,损坏课桌赔80元/只。

  5、损坏门板的赔偿30―500元/块。

  6、损坏水龙头根据大小赔偿8―15元/只。

  7、损坏闸阀根据大小赔偿20―200元/只。

  8、损坏水管的,按实价赔偿。

  9、损坏电器开关赔偿10元/只,插座10元/只,调速器25元/只,镇流器20元/只。

  10、损坏节能灯泡赔偿10元/只,普通灯泡2元/只;损坏壁灯、吸顶灯、路灯等,按实价赔偿。

  11、损坏球类、图书等物品按实价赔偿。

  12、损坏贵重物品如照相机、电视机、录像机、计算机、收录机、乐器等,由于使用(或保养)不当造成损失时,由班主任(或责任人)赔偿。

  13、损坏花草树木赔偿30元,名贵花木按实价赔偿。

  14、玷污或毁坏墙壁、雕塑、亭台、水榭、灯箱、广告、宣传牌等设施者,视其具体情况赔偿或限期修复

  15、损坏实验仪器,设备等,按实价赔偿。

  16、学校采购回的物资,经各验收人员检验查明,应由供货单位负责赔偿的(如残、次、废品,短斤少两的等),在货款未付的情况下,由采购员负责追赔。本校自行运输的采购物资,出现途中损坏、丢失的,由押车人员和驾驶员共同赔偿。校外运输机构运输的采购物资,出现途中损坏、丢失的,由采购员向运输方索赔。采购物资经查明应由保险机构负责赔偿的,由财务室协助采购员向保险机构索赔。

  17、外来人员损坏公物的,由损坏者本人负责赔偿。若当天赔偿有困难的,交物品抵押金(或由本校师生担保)。以实物赔偿或维修的,原则上在三天之内完成,完成后由后勤人员验收合格方算赔偿完毕。

  18、其它损坏公物情况,参照以上标准赔偿。

  五、赔偿方式

  以“现金赔偿、实物(或维修)赔偿”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赔偿处理应在损坏事故鉴定作出一周内,完善赔偿、维修等一切程序。

  六、奖惩办法

  学校依据公物保管制度,每学期定期组织公物清查,如发现公物损坏没有及时报修的,用适当提高赔偿标准的办法进行惩处。对公物保管较好,并积极协助学校开展理赔工作的教职工,每学年奖励100.00元。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4

  第一条 为加强中小学校校园环境的管理,创设良好育人环境,保障学校和教职工、学生的合法权益,保证学校教育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全日制普通中学、小学校内环境及所处周围环境的管理。

  第三条 学校是教职工和学生工作、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应做到环境整洁优美,风气积极向上,设施完好,秩序正常,成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阵地。

  第四条 在学校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维护教职工和学生的合法权益,是校长工作的重要职责。校长应该负责将校园环境建设列入工作计划,采取措施,组织实施。

  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将学校校园环境的管理状况列为对校长工作考核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五条 校园内教学区、体育活动区、生活区和生产劳动区等布局应合理,避免相互干扰。

  学校校舍应坚固、适用,并按有关规定加强管理和维修。

  学校校园要绿化、美化。

  第六条 学校要形成方向正确、健康文明、积极向上的校风。

  计划,建立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不经批准,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组织学生停课参加社会活动。

  第八条 要严格执行中小学升降国旗制度。

  国旗要合乎规定,无破损、无污迹、旗杆直立,位置适宜。

  第九条 学校要按规定悬挂领袖像,张贴中华人民共和国地图和世界地图,张贴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守则,并积极创造条件设置板报、阅报栏、供展览用橱窗,开辟图书室、阅览室、团队活动室和教育展览室。

  第十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中进行宗教活动,不允许在学校向学生宣传宗教。

  第十一条 严禁宣传暴力、凶杀、色情、恐怖、迷信的图书报刊、音像制品在学校中传播。坚决抵制赌博、酗酒、不健康的歌曲和封建迷信活动对学生的影响。

  第十二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校园内从事以师生为消费对象的盈利性活动。

  第十三条 学校要建立安全教育制度。在教学设施,饮水饮食,取暖、用电,开展体育、劳动和其他集体活动等方面采取安全防范措施,保证师生安全。

  学校要建立安全保卫制度。财务、档案、食堂、宿舍、各类专用教室、传达室等部门和场所要指定人员负责,建立岗位责任制,严格管理。节假日要安排人员值班、护校。

  非学校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学校。非学校及学校人员的车辆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或穿行学校。经许可进入学校的车辆要按规定路线行驶,不得影响学校教育教学活动。

  第十四条 学校要按照有关规定,建立公共卫生制度。

  校园要整洁、有序。宿舍空气流通,被褥干净,物件安置有序。食堂卫生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厕所的.设置应符合国家标准,保持清洁。

  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预防传染病在校园内传播。

  第十五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依傍学校围墙或房墙构筑建筑物。

  不允许校园周围的建筑影响学校教室采光、通风。对已经造成影响的,应要求有关单位或个人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期治理。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周围从事有毒、有害的污染(包括噪声)环境的生产经营活动,或设立精神病院、传染病医院。对已经造成危害和影响的,应要求其按当地政府有关部门规定的限期治理或搬迁。

  第十六条 执行文化部、公安部的规定,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门前200米半径内设置台球、电子游戏机营业点。不允许在学校门前和两侧设置集贸市场、停车场,摆摊设点,堆放杂物。

  第十七条 不允许任何单位或个人在学校所属地域内放牧、种植作物、打场、堆物、取土、采石。

  严禁在校园内建造、恢复祠堂、庙宇、坟茔等。

  第十八条 违反本规定的,应依具体情况,按以下办法对有关责任人员进行处理:

  (一)属学校行政管理不当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令其限期改正;工作中发生错误,造成一定影响的,当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校长及其他责任人员进行批评教育;因工作失职、渎职造成后果者,当地教育行政部门或上级主管部门应追究其行政责任,后果严重的,提请政法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属工商管理范畴的,提请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有关法规处理。

  (三)属民事范畴的,提请当地司法部门依法处理。

  (四)属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报请当地公安部门依法处理。

  (五)对构成犯罪的,交由政法部门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九条 认真执行和维护本规定成绩显著的单位或个人。由当地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第二十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5

  一、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1、坚决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法》、食品卫生标准和管理办法等法规、规范。

  2、制定食堂卫生管理制度、落实管理人员,健全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网络。单位设立专职或兼职管理员,自上而下形成管理网络,责任到部门、人。

  3、制定完善的卫生制度,卫生制度包括:环境保洁制度、食品采购保管制度、个人卫生及操作卫生制度。餐具、工具、容器洗涤消毒制度,食品粗加工、切配、烧煮烹调(加工)、熟菜加工操作等卫生制度和奖惩制度。

  4、实行岗位责任制,单位设立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簿(表),对各部门的卫生情况作较详细的记录,提出整改意见,卫生工作与资金挂钩。

  5、加强食品从业人员的卫生知识教育。制订从业人员食品卫生教育的培训计划,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进行培训,内容包括食品卫生法规、卫生知识教育和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定期考核,提高职工的素质。新参加工作的人员应先经过卫生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6、做好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工作。食品生产经营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必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参加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从业人员个人卫生制度

  1、食品从业人员必须取得有效健康培训证,每年体检一次,合格者方可上岗。

  2、必须穿戴浅色清洁工作服、帽,头发不露帽外,专间操作人员应规范佩带口罩,不戴戒指,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

  3、食品从业人员在操作前和接触不洁物品后,应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不得穿戴工作服、帽进入厕所。

  4、操作食品时不吸烟、不挖鼻孔、掏耳朵,不得对着食品打喷嚏,不得出现与食品加工无关的行为。

  5、应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发洗澡,勤换洗工作服、帽。不随地吐痰,不乱丢废弃物。

  三、食品加工卫生制度

  1、所有原辅料投产前必须经过检验,不合格的原辅料不得投入生产。

  2、生产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照生产工艺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产品不受污染,符合卫生标准。

  3、直接入口食品应有专用包装间,使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包装材料,包装人员的手在包装前要清洗消毒。

  4、生产加工用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擦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用的工具、容器必须消毒。

  5、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存放时避免交叉污染,用于食品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容器、用具要明显区分,不得混用。

  6、经常保持生产生产环境整洁,班前、班后必须清扫,不得堆放杂物、垃圾。

  四、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1、库存食品台帐项目清楚,标明进货日期、保持期、数量,做到先进先用、易坏先用。

  2、食品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

  3、散装易霉食品勤晒,储存容器加盖密封。

  4、肉类、水产、蛋品等冷藏储存,并贴有标志,生食品、半成品和熟食品应分柜存放。

  5、食品贮存场所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6、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持期限的食品。

  7、不用非食品袋及容器存放食品及原料。

  8、保持贮存场所清洁,库房经常开窗通风,保持干燥,做好防鼠、防虫、防蝇及防蟑螂工作。

  五、食品冷藏卫生制度

  1、根据食品工业的种类选择冷冻或冷藏法保存食品。动物性食品应置于冷库或冰箱中保存;果蔬类食品、随即要用的食品应置于冷藏箱内,在4°C左右温度下短期保存。

  2、冷库或冰箱应经常检查制冷性能,由专人负责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块、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整洁,无异味、臭味。

  3、进出食品应有记录,做到先进先出先用,已腐败或不新鲜的食品不得放入冷库或冰箱内保存;已解冻的食品工业不宜再次冷冻。

  4、冷库中的种类食品应分开存放,生熟食品不得混放;食品不得与非食品一起冷冻或冷藏。

  5、保证冷冻、冷藏设施正常运转,贮存温度符合要求。冷库或冰箱因停电或故障导致储存的食品解冻,在重新冷冻前要进行清理。

  六、环境卫生及除“四害”制度

  1、食品卫生经营单位必须有与其生产经营规模相适应的封闭式垃圾容器,并做到垃圾日产日清。

  2、室内外环境清洁,无蚊蝇、老鼠孳生,防蝇、防鼠、防尘及灭蟑螂设施有效。

  3、地面清洁,下水道通畅,无积水。

  4、营业场所整洁、无灰尘,墙壁、门窗及天花板无霉斑,无涂层脱落或破损。

  5、有油烟排放设施,并保持排气罩清洁,不滴油。

  七、熟食间卫生制度

  1、制作熟食做到专间专人,专用刀具、案板、容器、抹布、衡器。

  2、每天清洗两次,每周大洗一次,做到无蝇、无尘、无杂物,玻璃光亮、环境整洁。

  3、做到刀板、容器、衡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理消毒。

  4、操作人员个人卫生须做到四勤,穿戴洁白工作衣帽,操作前洗手消毒。

  5、熟食勤烧、勤销,做到当天烧当天销售,过夜隔市回同销售,不出售变质食品。

  6、销售熟食做到售货人员与操作人员的分开,售货人员的手不准接触熟食,包装材料要符合卫生要求。

  7、工具消毒要求:碱水洗、清水过、消毒水消毒。

  8、熟食间内必须有配备空调机和紫外线灭菌灯。

  八、饮食卫生制度

  1、加工前应检查食品原料卫生质量,不合格原料不选用,不切配,不烹调。不得生产经营超过保质期食品、腐败变质食品及其他违禁食品。

  2、熟食间(冷菜间)做到专室、专人、专用刀板、抹布、容器及餐具都应生熟严格分开。

  3、接触熟食的冰箱、刀板、抹布、盆、秤及操作人员的手必须清洗消毒。

  4、厨房用工具、容器等使用后及时清洗、厨房环境保持清洁。

  5、熟食品应烧熟煮透,当餐未用完的食品应及时冷藏,隔餐隔夜及外购的熟食品应先回锅再出售。

  6、操作人中员应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注意生熟分开操作,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九、食品原料采购制度

  1、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索取销售发票,批量采购索取卫生许可证同批次的食品卫生检验检疫合格证或检验报告单,并记录在案。

  2、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

  3、计划采购,不积压。

  4、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碎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2)未经卫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3)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4)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十、消毒卫生制度

  1、餐具、菜具、熟食容器餐后立即进行有效的清洗消毒,做到使用一次,清洗消毒一次。

  2、负责餐具消毒的工作的专职人员应身体健康、工作认真。

  3、餐具清洗消毒必须严格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顺序操作。

  4、餐具消毒应达到下列要求:

  煮沸:餐具浸没水中煮沸10分钟;

  蒸汽:流动蒸汽持续15分钟;

  药物:在规定浓度下浸泡3—5分钟。

  5、消毒完毕的餐具、茶具应立即贮存于清洁的专用保洁橱柜内,防止再污染。

  6、清洗消毒水池不得与其他用途水池混用。

  7、泔脚、垃圾应密封存放,日产日清。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6

  为了更好地管理好学校的环境卫生工作,使校园像一个温馨整洁的'“家”,体现人与环境和谐的氛围,特制定此制度:

  一、严格按照校园文化建设和教育现代化有关校园环境建设的要求,对校园环境建设作好整体规划。有计划实施,不断优化育人环境,并通过各项管理措施,创建符合学校特点的净化、绿化、美化的文明校园。

  二、配备必要的卫生用具和设施。室内要有面盆、扫帚、水桶、拖把、抹布等卫生用具;校园内设有公共厕所、垃圾箱。

  三、落实卫生包干,进一步落实“任务到班,责任到人”的清洁包干办法,从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上下功夫。

  四、教室、包干区由学生负责打扫保洁;专用教室由专任教师负责;食堂由炊事员负责打扫保洁;教职工办公室由教职工分工负责打扫保洁。做到校内无杂草,墙壁无灰尘、污染,地面无果皮、纸屑、烟蒂、痰迹。厕所和垃圾由专人每天进行打扫、冲洗或清理。

  五、卫生检查小组和值日师生坚持每天一次检查,一周一评并总结。

  六、落实绿化管理责任制,搞好校园绿化。采取专职人员管理和师生共同管理的方法。做到管好、管全,多种树木,多栽花草。

  七、环境布置朴素美观,体现教育性。板报和橱窗内容定期更换,新鲜悦目。校内广播、电视节目内容健康,形式活泼。

  八、校舍设备齐全,保持清洁卫生。班级教室、专用教室、办公室及会议室等门窗玻璃齐全,桌椅排列整齐,窗明几净,各类物件安置有序。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7

  为了加强学校内部管理,促进全体教职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主动性,教育和惩制少数或个别人的消极怠工、工作不负责任、不遵守劳动纪律、不完成工作任务、给学校的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特制定以下处理规定:

  一、关于教职工出勤的奖惩规定

  1、迟到:每次扣10元( 含课间上课迟到 )。 无课教师乘座二班车不算迟到。行管后勤人员必须按规定保证正常工作作息时间。

  2、早退:凡提前离校、、任课教师提前下课者,均要记为早退,每次扣10元。

  3、病事假:病假每天均扣10元,事假每天扣15元。(住院治疗不扣津贴,超过一周的要扣除岗位津贴)。病事假必须事前写书面假条经分管领导签字,交教务处登记后方可生效)。

  4、旷工:教师旷工每节课扣40元,其它人员每旷工半天扣40元。晚自习未到扣10元。

  5、缺课:教职工因公外出未提前调整课程而耽误课时,作缺课处理,每节课扣10元,不记旷工。

  备注:

  1、教职工请假必须要有书面假条交分管校长审批 ]后交教务处登记,并作好调课后方能准假。如有过别特殊情况无法及时当面及时请假者,必须及时用电话通知向校长或教务处请假,作好调课处理。否则造成损失将按旷课处理。

  2、教职工不足半天的病事假不扣津贴,但必须先在教务处请假,每期不得超过三次。政治学习请假要记入考勤。

  3、教职工子女上大学 、参军可请1-2天护送假,不记考勤。

  二、教职工一般的违纪失职处理:

  教职员工有以下违纪和失职者每次扣当月津贴10-20元。

  1、 教职员工有工作扯皮、工作时间不到位、不按时完成工作任务,不按时上交规定表册,不按时完成布置的临时工作者。

  2、 在教室和公共场合吸烟者。(吸烟只能在自己办公室内,且不能当着学生的面吸烟)。

  3、 教职工穿奇妆异服进入学校者。

  4、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①、教案检查不合格者;②、课堂教学无板书或板书极为马虎者;③、教学采用放羊式、课堂内或实习课不管学生或管理效果极差者;④、有体罚学生者;⑤、未经特许坐着上课者。

  5、 保卫科人员不注意形象;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对社会闲杂人员不予劝出;粗暴对待来访家长和领导者。

  6、 后勤职员有较严重违纪或失职者。

  三、严重违纪失职的处理:

  处理金额每次40-80元,特别严重者扣除当月所有津贴,并视其态度可并罚扣除期末所有津贴。

  1、 教师旷课一节扣40元,职员旷工半天扣40元。(半天不到校,又没有事前请假)。教师旷课两节或职员旷工一天扣80元,依此类推。

  2、 不服从工作安排和调动,有意扯皮者赞成严重后果者。

  3、 教师有以下行为者之一:①、私自调课者造成不良后果者;②、不按时完成和上交期末的各种重要表册者;③、教师无教案上课者;⑤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影响和后果者;⑥、因工作不负责在社会上造成严重影响者(指家长或社会单位对某教师提出强烈反映)。

  4、 在校园内酗酒闹事者、或酗洒后上课者。

  5、 未经许可乱收费,影响较大者。

  6、 有其它严重违纪失职,影响较坏者。

  四、处理的执行机构及方法: 由书记和副校长担任考核组长,各处室主任和专业部主任为考核员,每天进行不定期检查,并要作好检查记录,每月底交教务处统一登记,并在当月将处理情况书面通知年级部,后勤行管人员的处理通知交办公室,统一在当月津贴中扣除。

  (一)校长职责

  1、认真贯彻《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以及《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指导纲要》。

  2、负责制定家长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并认真督促、检查。

  3、负责审核,确定教学计划、内容、方法并协调各项工作,保障教学工作顺利进行。

  4、负责督促、检查教育教学活动。

  5、成立家长理事会了解授课情况,听取办学建议和要求。

  6、负责审核年度的检查、考核、评比工作。

  (二)、教务主任职责

  1、负责编制教学计划、教学内容、方法、安排授课时间。

  2、负责各项教学、教研活动。

  3、负责学员的登记、注册及日常管理。

  4、及时收集、听取教师、学员的建议和要求。

  (三)、教师职责

  1、指定教学教案,认真按计划备课。

  2、负责学员的点名、考勤工作。

  3、认真组织教学,上好每一堂课,并布置作业、检查笔记。

  4、及时编制函授教材、认真办好函授教育。

  5、及时收集、听取家长建议,并向上及时反映。

  6、负责让家长参与学校的教育活动。

  7、负责组织好课堂考试及优秀学员的评比工作。

  二、制度

  (一)教师备课制度

  1、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和教学计划要求进行认真备课以《家长学校教材》为主,参阅其他资料。

  2、备课时应有针对性、可行性,有完整的备课记录。

  3、备课内容要详细,具有一定的系统性,内容选择要恰当。

  4、合理安排备课时间,不能同幼儿教育时间冲突。

  5、备课记录应具备授课时间、授课的要求、授课人、授课效果评价等项目。

  6、积极编制家教宣传材料,及时更换家长园地等宣传栏。

  (二)学员登记制度及守则

  1、凡我校家长都应报名注册,认真填写报名登记表的各项内容,成为家长学校成员,并遵守学校有关规定。

  2、每位学员应准时参加听课,不得随意旷课,有特殊情况须请假。

  3、应遵守课堂纪律,不得扰乱课堂纪律。如讲话、做事、抱孩子等。

  4、爱护园内公物,不得损坏园内物品。

  5、上课认真听讲,积极参加园内各项教学活动。

  (三)考核奖惩制度

  1、教师应按计划认真教学活动,积极做好家园联系.

  2、教师认真按时整理好教学活动、家园联系活动的资料,并及时归档.

  3、对教师工作成绩优秀的,每年适当奖励。

  4、学员出勤率低于90%,成绩低于90分,不得参加优秀学员评比。

  (四)家访制度

  1、家访工作应同学校教育组合起来,及时沟通家园之间的联系,共同教育好学生。

  2、家访工作每学期对每位学生进行一次,另外遇到特殊情况的,还需进行随机家访。

  3、家访要认真准备,对幼儿有客观的分析。家访应有目的性,通过家访要解决具体问题。

  4、家访工作应有记录,尤其是特殊学生、特殊事件的家访。

  (五)信息反馈制度

  1、每次授课后,教师们要积极收集学员们的意见并及时整理。

  2、认真做好家园联系栏的信息交流工作,并有资料记录。

  3、学员们要积极配合,将自己的想法及时反映给教师们,从而促进相互的交流。

  (六)优秀学员评比制度

  1、认真遵守学员守则及《家长教育行为规范》,每年出勤率达90%以上,考试成绩为90分以上者。

  2、积极参与学校组织的各项家园活动,配合支持学校的各项教育活动。

  3、家庭教育有起色。

  4、个人申请,学校推荐,家长评选票数最高,可评为优秀学员。

  5、每学年中,每个年级组各评一名优秀学员。

  (七)档案管理制度

  1、各项活动都要建立相应的资料,注意收集、整理和保存。

  2、每年定期地将各项制度、计划、实施、检查、考核、学员名册、考勤、备课记录、试卷、优秀学员名册、宣传材料等及时收集、整理、装订、编号、归档。

  3、家长学校资料要单独立卷。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8

  请假

  1、事假:

  事假提前一天和导员请假并填写请假表,交给学,请周末的'假要在周五之前请假(周末导员不在办公室)

  2、病假:

  请病假需要医院证明。

  3、急病请假:

  男生找门洋老师,女生找佟老师,他们只接受电话请假。请完假要告诉学刘洁凝,学请假告诉李亦彭或者许迎曦。

  生活

  1周末夜晚不在,要写清理由,并记在班级考勤表上,不作学分扣除。

  2晚上十一点不在寝室,也要写在考勤表上。

  3每晚宿舍长要将本宿舍学生在寝情况报给生活员赵嘉欣。

  活动考勤制度

  1、每次活动由组织员席新科(考察女生出勤)和生活员赵嘉欣(考察男生出勤)以宿舍为单位进行考勤,每个宿舍每次活动满分6分。

  2、到学期末进行累加计算,分数最高的宿舍可以拿班费在学校看一场电影或是每人奖励15元,分数最低的宿舍请全班同学吃一次零食。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9

  一、校本教研规章制度

  1、校长是第一责任人,是身体力行者。校长负责抓校本教研,制定校本教研制度,指导学校教务处与科研室制定校本教研计划,发动全体教师积极参与校本教研,督促和评价学校校本教研。

  2、校级领导带头学习教研理论并参与教学研究,举办专题讲座,向教师介绍教学研究方法,指导各部门开展校本教研,成为教师的真诚同伴和专业引领的力量之一。

  3、校级领导各负责一个研究课题或子课题,亲自参与校本教研活动,及时了解研究动态,发现问题修订研究计划。

  4、校级领导要充分挖掘校内教育资源,整合教科室、教导处等机构的校本教研力量,形成教学、科研、培训为一体的校本教研机制。

  5、学校按计划确保校本教研经费到位,供购买资料、派教师外出学习培训、请专家讲课及其它校本教研活动,保证校本教研的顺利进行。

  二、教研学习制度

  1、全体教师要提高参训意识,积极主动参加培训,每次培训要履行签到手续。

  2、保证学习时间,按时参加培训,认真记笔记,认真完成培训任务;

  3、积极参与研讨活动,讲座时要主动发表意见和建议,切实提高自身能力;

  4、保质保量完成作业,不搞形式主义,不搞突击,更不准弄虚作假;

  5、实行阶段性考核制度,每学完一部分内容都要进行阶段验收,对该阶段验收成绩不合格者,需继续学习,重新考核,直至合格为止。

  6、端正学风和考风,自觉维护教师形象;

  7、校本培训考核成绩不合格者,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三、教研考勤制度

  1、教研不许迟到或者早退,迟到或早退按上班迟到早退处理。

  2、要按要求签到,不许让他人代替签到。

  3、有正当理由而请假者,要把本次学习内容自己找时间补上。

  四、教研质量考评制度

  (一)优秀教育案例评析制度

  1、选取优秀教育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2、学校范围内评析。

  3、全员参与,共同评析。

  4、评出等级,予以奖励。

  (二)校本教研奖励制度

  1、物资奖励

  发表文章:市级奖励200元、省级300元、国家级500元。

  2、量化考核奖励

  发表文章:校级2分、县级3分、市级5分、省级7分、国家级8分。

  (三)优秀课改成果展示制度

  1、学校定期举办优秀课改成果展示、交流、汇报活动。

  2、每学年将教师撰写的优秀教学论文、案例、教学思、教学精彩片段进行交流、形成资源共享,并把论文、案例编辑成册。

  3、对各学科的优秀课,学校将向上级教研部门推荐。

  2、学校规章制度

  为更好的提高教师的教学能力,形成规范的教师专业发展的校本模式,学校对20xx学年教师、行政听课制度的落实作如下方案。

  1、数量规定:校长、书记每学期听课30节,教务主任每学期听课20节,其他行政人员、教研组长每学期15节,五年以内(包括五年)教师每学期10节,三年以内15节,其他教师每学期8节。

  2、听课范围及原则:行政人员应关注各学科的课堂教学情况。教师听课在以自己所任教学科为主的基础上,适当兼听其他学科自己认为有价值的课。教师听课学校提倡以学科组、教研组为单位的教师之间随堂课的研讨。青年教师,应主动多听老教师,骨干教师的课,不断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

  3、各教研组的研讨课及教师外出观摩所听的课也可以计算在听课数量之内。

  4、教师应将自己所听的课按要求填写好听课登记表,并在学期结束之前交教务处存档。

  5、教师应对所听的课做好听课笔记,以备学校检查。

  以上要求,希望全校教师能认真落实。

  3、学校规章制度

  1。组织师生外出集体活动(社会实践、社会调查、春游、秋游、参加公益活动、义务劳动、参观问、外出考试、外出比赛等)要制定有周密的计划和安全措施,活动方案必须经分管领导审阅签字同意后方可实施。组织到外地或较远活动的需经教育局基教科审批。

  2。每次活动应有具体的责任人,注意人员年龄、身体状况搭配。

  3。活动的路线、地点,事前应进行实地勘查。

  4。活动如果需要用车,由责任老师凭分管领导签字的活动方案和安全预案提前向分管安全的副校长提出申请,填写**学校派车单,市内送交陈兴方,出市的送交赵欣霞,再根据人数安排租用车辆。

  5。活动来往的交通工具应向专业运输部门租用,遵守乘车安全要求,行前要求营运部门对车进行检修,并办理相关的保险。

  6。每次活动都要有安全、保卫、意外事故的应急预案。

  7。野炊、爬山、野餐要注意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摔伤事故发生。

  8。活动地附近有河流、水库的,没有组织措施或不具备安全条件的,不能让学生下水。

  9。凡外出参加各种活动,原则上由分管领导、部门负责人或学科负责人带队,学校领导必须对活动全过程进行监控。

  10。在活动中实行责任追究制,如因失职、渎职造成安全事故,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学校规章制度

  一、总则

  1、文明学校创建的深入开展,有力促进学校以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为使创建活动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保证创建工作健康顺利地开展,根据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创建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程序管理,形成“全员育人,全方位育人,全过程育人”的创建新格局。

  二、组织领导制度

  1、成立文明创建领导小组统一领导,校长亲自抓、分管副校长靠上抓、齐抓共管的领导体制。

  2、建立健全文明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将年度工作细化、量化,层层分解,签订责任书,落实到办公室和个人,形成严格监管、严格考核、严格奖惩的管理机制。

  3、建立健全文明校园建设各项制度和规范,把文明校园创建纳入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运行轨道,各项制度要落实到位。

  4、建立文明校园创建财政保障机制,落实专项经费和各种教育活动阵地建设的投入,确保文明校园创建健康发展。

  三、分工负责制度

  1、建立文明校园创建责任制和分工负责制,明确分工、明确任务、明确责任、明确奖惩。

  2、主要负责人总揽文明创建的全局工作,搞好总体决策、组织、指挥、落实工作;班子成员和领导小组成员负责职责范围内的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并对主要的活动任务挂靠包干,负责落实。

  四、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文明学校创建领导小组会议,专题研究文明学校创建工作,及时总结情况,研究决策,制定措施,促进工作有效开展。

  2、每学期召开一次文明校园创建工作动员会,对文明学校创建的任务措施进行全面部署,动员广教职员工和在校学生以饱满的热情积极投入到学校文明创建工作中。

  五、检查督导制度

  1、每月对文明校园创建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考核评比;对重要工作活动及时检查、抽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成效。

  2、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包靠重点活动,对文明校园创建进行督导督查督办。

  3、学校政教处负责组织学生会干部在日常学习中对文明创建的各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并负责将相关信息及时向文明学校创建领导小组进行馈。

  六、奖惩激励制度

  1、按年度文明学校创建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评比结果,对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按学校有关文件给予奖励。对于考核评比不达标的部门或个人,取消当年评优评先的资格。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0

  一、认真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搞好学校的安全保卫工作,定期召开领导班子会议,把安全保卫工作纳入学校工作的议事日程。

  二、强化群防意识。定期向广大师生员工进行安全防火、治安防范教育,使他们掌握有关方面的知识,做到有备无患,并教育职工从我做起,自觉消除隐患。

  三、定期进行安全自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重大隐患要时报告学校有关科室,请求协助解决。

  四、加强对教职工的思想教育、师德教育、法制教育,使教师遵纪守法,防止犯罪。

  五、加强对学生的管理、教育,增强学生的法制观念。积极做好“双差生”的.转化工作,对他们不歧视,不放弃。对无故不到校上课的学生要及时家访。

  六、精心组织体育课堂教学和学生大课间活动,避免事故的发生。无论课上、课下,学生发生的事故,在场教师都应及时妥善处理,并报告学校领导。

  七、学校的大型活动要严密组织,职责明确,安全措施得当。要确保活动场地的出入口通畅,设施安全可靠,杜绝意外事故的发生。

  八、严格执行《消防管理制度》,消防设施要做到齐全完备,定期检查、更换,确保有效使用。

  九、防盗措施得力,安装报警器、铁门、铁护栏、铁保险柜,财务室不超存现金过夜。

  十、加强值班,加强对门卫人员的教育管理。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值班巡逻制度》和《财产管理制度》,确保学校安全。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1

  为全面落实“双减”工作部署,切实减轻学生作业负担,按照《XX省教育厅关于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家庭作业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每天放学前,由班主任教师在班内微信群公示学生当天家庭作业,接受家长与社会的监督,注意作业布置语句要简洁明了、通俗易懂。

  2、保证一、二年级无书面作业,三、四学年不超过半小时书面作业。五、六年级学生的每天课外作业量(按学业程度中等学生完成时间计算)不得超过1小时。

  3、由班主任调控各科作业总量,对超负担的作业,班主任有权对学科教师说“不”。

  4、在常规型作业、习惯型作业、实践型作业布置的基础上,要求全体教师设计分层作业,减少机械重复作业,面向全体学生,有教无类。

  5、严禁教师以增加作业量的方式惩罚学生。

  6、年级组长每天调控各班各学科作业公示情况,督促并提醒各班及时、规范地进行微信群上公示;。

  7、教导处不定期馈,提炼亮点。促进家长与社会共同参与学校的'减负工作,学科教师自觉减缩作业量、精编作业题,有效减轻学生的作业负担。

  8、学校规章制度

  一、各班电视机由专人管理,负责使用。

  二、为维护正常教学秩序,学生一律不准私自调谐频道,不准私自收看其它信号,不准损坏信号传输线,不准打开用户终端盒。

  三、收看电视时,如发现图像、声音异常,出现下列情况,应立即关机。

  1、无光栅;

  2、图像很淡、屏道上雪花多;

  3、某一个频道无图像;

  4、屏幕上有许多光点干扰,有焦味、冒烟、打火或听到轻微的噼噼响声;

  5、荧光屏上只出现一条亮线或水平亮线或中心一亮点。

  四、人人爱护公物,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1、遇到雷雨时,应立即关机,切断电源,中止收看;

  2、放假前,将电视机送交电教仓库统一保管;

  3、平时关锁好电视机及门窗,以防失窃。

  五、发现失窃或其它事故,应冷静对待,保护现场,及时报告。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2

  为了加强学校公共财物的管理,严格实行丢失、损坏公物赔偿制度,提高公物使用率,培养良好的爱惜公物习惯,特作如下的规定:

  1、校园里所有的校舍和各种设施配备及器具,均属学校公共财物,任何人不得随意丢失和损坏,凡造成损失的照价赔偿。

  2、学校调配给各班的桌凳及教室、办公室的所有设备,有关人员必须妥善保管使用,如有丢失和损坏,视其情节照价赔偿。

  3、严禁学生用尖利物件在桌凳、门板、墙壁上刻划打洞。不准在教室内外用桌凳打闹和用它物在桌凳、黑板、玻璃窗上敲打,如由此而造成的损坏必须照价赔偿。

  4、教室里的灯具,吊扇、电源插座、等应由所在的`班级保管使用,如有保管不善造成的丢失或损坏,限期由该班自行补充修复。情节严重的还要追究班级责任。

  5、教职工办公室,所配备的桌椅、资料柜等,责任由教导主任负责,谁丢失损坏由谁负责照价赔偿。

  6、师生在使用教学仪器,办公设备时,由于使用不当或保管不善而造成损坏、丢失的,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予赔偿。属于玩忽职守造成损失、丢失的,除按价赔偿外,另追究当事人责任。

  7、加强公物管理是主管人员的责任,如管理人员对管理的公物保管使用不善,造成公物霉烂变质,丢失损坏的,除照赔偿外,视其平时的工作态度,根据损失大小,按规定给予其适当的处理或罚款。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全面贯彻国家的教育方针,规范学校的办学行为,促进教育的改革发展,不断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小学管理规程》及有关法律、法规,建立与我校教育教学运行机制相适应的现代化管理制度,特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全称为z县乐康镇第二小学,位于z县城松岭路。属z县乐康镇主管的全日制公办小学,上级主管部门为z县教育局。教学语言是普通话。使用的文字是国家的规范汉字。

  第三条:学校的办学思想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推进素质教育,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努力把学校建设成县、市级一流校风、一流队伍、一流设备、一流校园、一流管理、一流质量的素质教育一级甲等学校。

  第四条:学校的办学目标是以邓小平“三个面向”为指针,坚持办学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为宗旨,适合社会发展和学生自身发展的需要,全面进行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促进学生生动活泼地主动发展,形成以少年军校和游泳项目为主要特色,把学校创办成“学校有特色、教师有特点、学生有特长、科研有成果”的学校。

  第五条:学校以“文明守纪、勤奋健美”为校风、“严谨治学、改革创新”为教风、“勤学苦练、开拓奋进”为学风。

  第二章学生及学籍管理

  第六条:学校招收服务区域内年满七周岁的儿童免试入学,实行秋季招生。适龄儿童必须在家长带领下,持入学通知书及有关证件按时到校办理注册手续,才能正式取得我校学籍。

  第七条:插班生必须符合上级的有关规定,经学校同意,方可持有关证件来校办理入学注册手续。

  第八条:全校学生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以及本校的规章制度制度。

  第九条:学生因事或疾病请假,三天以内由班主任批准,三天以上一周以内由教导处批准。因病无法继续学习,病假时间超过一个月,必须具备县级以上的医院证明,由学校转呈中心校或教育局批准后,方可休学。学生休学时间超过三个月,复学时根据该生的实际学历程度,征求其本人及父母或其他监护人的意见,再由学校决定编入相应年级。

  第十条:评价学生要符合教育方针、义务教育的性质和学生身心发展的规律,实行等级制度,用正面鼓励的评语激励学生进步。切实做好学习有困难学生辅导工作。取消留级制度制度。

  第十一条:学生修业年限为六年,修业期满且成绩合格者,发给小学制度书。

  第十二条:大力表彰品学兼优以及某一方面表现优秀的学生。学校设立三好学生和优秀少先队员等项目奖励学生。每学期由各教学班提出初评名单,经上报学校批准后,颁发荣誉证书。

  第十三条:对犯有错误的学生要进行批评教育。对极个别错误比较严重的学生,由班主任整理材料,写成书面报告上报学校。然后由校务会议讨论,按该生错误的轻重给予警告、严重警告、记小过或记大过的处分。对受处分后有较好表现的,可以提请校务会议讨论批准,撤销处分。不得开除学生。

  第十四条:要防止学生中途辍学。发现学生辍学的班主任先作家访规劝,再报告学校,由学校做工作,如不能规劝成功,学校再向上级有关部门报告,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使其复学。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十五条:教学工作是学校的中心工作,要严格执行国家教育部发布的课程计划、课程标准,开齐课程,开足课时。要充分发挥学科课和活动课的整体功能,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学校的其他各项工作均应以有利于教育工作的开展为原则。

  第十六条:认真贯彻《小学德育纲要》,将德育摆在重要的位置,校长全面负责,全校教职工全员参与,真正做到教书育人,管理育人,服务育人。要根据小学生的特点,根据德育工作总目标,坚持以“五爱”为主线,以日常行为规范教育为基础,对学生进行文明行为习惯的养成教育和心理健康品质教育。帮助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为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奠定基础。

  第十七条:学校在每个教学班设置一名班主任,班主任负责管理、指导班级工作。班主任教师要同各科任课教师、学生家长密切联系,了解、掌握每个学生的各方面情况,协调配合对学生实施教育。班主任教师每学期要根据学生的操行表现,写出鼓励性的评语,对学生作出综合客观的评价。

  第十八条:坚持因材施教的原则,充分发挥学生的主体作用;重视基础知识教学和基本技能训练,激发学生兴趣,培养正确的学习方法和良好的学习习惯。

  第十九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门颁布的校历安排全校工作,不得随意停课,遇特殊情况必须停课的,要上级教育部门批准。

  第二十条:加强教学全过程的管理,认真抓好备课、上课、作业、辅导、检测等五个环节的工作。要认真备课,学习新课程标准,明确教学目标以及学科的'编排体系,结合教材和学生的认知特点选择教学方法,精心备课。要上好课,明确目标、抓住重点、突破难点,合理分配教学时间,挖掘课堂一切有利因素,有机渗透思想品德和环保意识教育。要精心布置和认真批改作业,学生课外作业内容要精选,难度要适度,数量要恰当,原则上一、二年级不留书写的家庭作业,三、四年级作业量控制在30分钟左右,五、六年级控制在一个小时以内,批改作业要及时,批改符号规范。要认真辅导,体现因材施教的原则,有针对性进行提优补差的辅导,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

  第二十一条:教材使用必须符合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规定。教学时,要充分发挥教材的优势,注意扬长避短,稳妥地实施素质教育。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其他学科通过平时考查评定成绩。学校不以考试成绩排列班级、学生的名次,或对教师进行考评。

  第二十二条:建立健全科研管理制度,营造浓郁的科研兴教氛围,提高教师参与课题研究的热情和科研水平,构建“理念水平高、教学业务精、创新意识浓、科研能力强”的科研队伍,完成好课题研究工作。

  第二十三条:要上好音乐、美术课,其他各科也要按照不同的特点,发挥美育功能。体育、音乐、美术、信息、自然、英语要到操场和专用室上课,充分发挥专用室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学生每日要在校用于教育教学活动的时间必须符合上级规定。节假日不得安排学生集体补课或上新课,切实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第二十五条:加强对学生的劳动教育,培养爱劳动、爱劳动人民和珍惜劳动成果的思想。要爱护公物,爱惜书籍文具,不浪费粮食。培养自我服务、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和简单生产劳动的能力,养成劳动习惯。

  第二十六条:充分利用红领巾广播站,坚持每天30分钟的节目播放,办好校园新闻,开设广播系列讲座节目。

  第二十七条:加强学生课外兴趣小组活动指导,密切注意与学生家庭、社区等校外活动机构的联系,开展有益的活动,安排好学生的课余生活。

  第四章人事、行政、组织管理

  第二十八条:我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的行政工作。

  第二十九条:校长应具备国家规定的任职资格,由办学单位及上级教育行政部门任命,主任等人员由校长提名,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任命或聘任。校长是学校行政最高负责人,对学校管理、教育、教学、行政、评价等工作全面负责。主要职责及权利如下:

  1、贯彻执行党的教育方针,国家的法律、法令、法规以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规定;遵循教育规律和管理科学,全面提高教育质量,做好学校各项工作。

  2、决策权。校长有权根据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指令,在听取各方面意见的基础上,对学校的重大问题行使最后决策权。

  3、人事权。校长按有关规定权限和程序,有权对.中层干部进行任免或采用竞聘方法;根据学校实际,有权对教职工聘任、解聘、分工与管理。

  4、财务权。对国家拨给的办公经费等,校长有权决定使用方案,对校舍和设备,有权合理安排使用,不断改善办学条件。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教师名册、学生名册和其他统计表册,定期向教育行政主管部门上报。

  第三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各种教师的考核档案,每学期实行德、能、勤、绩评估制度。按照有关政策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指示精神,创造条件,充分引入竞争机制,优胜劣汰,择优录用,竞争上岗,加强对教师思想政治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努力营造成我校高尚的教师群体形象。

  第三十二条:教师在职培训,坚持在职为主,自学为主,所教学科为主的原则,对全校教师继续教育工作,逐步实现教师学历大专化。40岁以下未达大专学历教师要参加进修学习。

  第三十三条:学校建立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坚持每年召开一届教代会(行政扩大会),加强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第三十四条:充分发挥党支部、工会、共青团、少先队及其他组织在学校工作中的作用。

  第三十五条:学校建立健全教师管理、业务档案、财务管理、室场管理、设备管理、安全工作、学习会议等制度。

  第三十六条:建立学校、社会、家庭的教育网络,动员社会各界支持学校工作,成立家长学校和家长委员会,指导和帮助学生家长创设良好的家庭教育环境,提高教育效果。

  第五章体育、卫生、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严格执行国家颁布的《全民健身计划纲要》、《学校体育工作条例》、《学校卫生工作条例》,落实国家体育锻炼标准。坚持两课、两操、两活动,保证课间十分钟的休息,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以上的体育活动。建立学校卫生制度,设卫生室,派专人负责,建立学生健康卡,定期体检,创设整洁优美的环境,保证学生身心的健康发展。

  第四十三条:学校的环境、校舍、设施、图书、设备等应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教育、教学活动安排要符合学生的生理、心理特点。创造条件,不断改善学校环境卫生和教学卫生条件,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习惯,预防传染病、常见病。

  第四十四条:学校要加强安全工作,因地制宜地开展安全教育,定期对学生进行安全、自我保护等教育,培养师生自救自护能力,严防学生各类意外事故的发生。组织学生参加文体活动、社会实践、郊游、劳动等均应采取妥善预防措施,保障师生安全。

  第六章校产、经费管理

  第三十七条:我校属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办学条件和经费由县财政提供。学校努力使校舍、场地、设施、教学仪器、图书资料等符合自治区的规定标准。

  第三十八条:学校遵照有关规定管理使用校舍、场地等,未经主管部门批准,不得改变其用途。要定期对校舍进行维修和维护,对侵占校舍、场地的行为,要迅速向侵权行为者的上级主管部门反映,直至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做好规划,搞好校园文化建设,净化、绿化、美化校园,创设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三十九条:学校要加强教学仪器、设备、图书资料、文娱体育器材和卫生设施的管理,建立、健全制度,专人负责,健全借还登记手续,提高使用效率,每学期进行一次清点统计,有损坏或遗失的要视情况作出赔偿。

  第四十条:我校严格执行上级教育和物价部门制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严禁向学生摊派钱物、代购学生用品及资料等。严禁乱收费。

  第四十一条:学校要合理使用经费,提高使用效益。要健全财经制度,大的支出要有经费预算和决算,并接受上级财务和审计部门监督,每学期各种财务收支情况须经学校清帐小组或上级有关部门的审核。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学校依据本章程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原先制定的各类章程制度凡与本章程相抵触的,一律以本章程为准。

  第四十六条:本章程由学校行政办负责解释。

  第四十七条:本章程自20xx年5月起执行。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德育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及有关规定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德育即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道德和心理品质教育,是中小学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对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和学校工作起着导向、动力、保证作用。

  第三条中小学德育工作必须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放在第一位。

  第四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坚持从本地区实际和青少年儿童的实际出发,遵循中小学生思想品德形成的规律和社会发展的要求,整体规划中小学德育体系。

  第五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基本任务是,培养学生成为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社会公德、文明行为习惯、遵纪守法的公民。在这个基础上,引导他们逐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不断提高社会主义思想觉悟,并为使他们中的优秀分子将来能够成为坚定的共产主义者奠定基础。

  第六条小学、初中、高中阶段具体的德育目标、德育内容、德育实施途径等均遵照国家教育委员会颁布的《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施行。

  第七条中小学德育工作要注意同智育、体育、美育、劳动教育等紧密结合,要注意同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紧密结合,积极争取有关部门的支持,促进形成良好的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条中小学德育的基本内容和基本要求应当在保证相对稳定的基础上,根据形势的发展不断充实和完善。

  第九条德育科研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当在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指导下,为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服务。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十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制定全国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规章,宏观指导全国的中小学德育工作、校外教育工作、工读教育工作。

  第十一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和省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应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地市级和县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本地区的实际,设立或确定主管中小学德育工作的职能机构,也可由专职人员管理。

  第十二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德育科学研究部门和学术团体的作用,鼓励德育科研人员与教育行政管理人员和中小学教师密切合作开展课题的研究,还要为德育科研人员参加国内外学术交流活动创造条件。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督导部门要定期开展中小学德育专项督导检查,建立切实可行的德育督导评估制度。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德育工作应实行校长负责的领导管理体制。中小学校长要全面贯彻教育方针,主持制定切实可行的德育工作计划,组织全体教师、职工,通过课内外、校内外各种教育途径,实施《小学德育纲要》、《中学德育大纲》。

  第十五条普通中学要明确专门机构主管德育工作。城市小学、农村乡镇中心小学应有一名教导主任分管德育工作。

  第十六条少先队和共青团工作是中小学德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小学校要充分发挥少先队和共青团组织协助学校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的作用。

  第十七条中小学校应通过书面征询、重点调查、访谈等多种方式了解社会各界对学校德育工作的评价以及学生毕业后的品德表现,不断改进德育工作。

  第三章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

  第十八条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是小学生和中学生的必修课程。思想品德和思想政治课的教材包括:课本、教学参考书、教学挂图和图册、音像教材、教学软件等。

  第十九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指导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课程建设;组织审定(查)思想品德课、思想政治课教材。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教育行政部门,具体指导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学工作,贯彻落实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课程教学计划、《课程标准》。各级教学研究机构中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研员具体组织教师的培训工作、开展教学研究和教学评估,帮助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质量,有计划地培养骨干教师和学科带头人。第二十一条中小学校必须按照课程计划开设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不得减少课时或挪作它用。中小学校要通过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考核,了解学生对所学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常识的理解程度及其运用的基本能力。

  第四章常规教育

  第二十二条中小学校必须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及国家教育委员会《关于施行lt;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旗法gt;严格中小学升降旗制度的通知》要求,建立升降国旗制度。

  第二十三条中小学校每年应当结合国家的重要节日、纪念日及各民族传统节日,引导学生开展丰富多彩的教育活动,并逐步形成制度。

  第二十四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应切实保证校会、班会、团(队)会、社会实践的时间。小学、初中、高中每学年应分别用1—3天、5天、7天的时间有计划地组织学生到德育基地、少年军校或其他适宜的场所进行参观、训练等社会实践活动。

  第二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小学生守则》、《中学生守则》、《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中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形成良好的校风。

  第二十六条中小学应实行定期评定学生品德行为和定期评选“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中学)、优秀班集体的制度。评定的标准、方法、程序,依据《中学德育大纲》和《小学德育纲要》施行。学生的品德行为评定结果应当通知本人及其家长,记入学生手册,并作为学生升学、就业、参军的品德考查依据之一。

  第二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当严肃校纪。对严重违犯学校纪律,屡教不改的学生应当根据其所犯错误的程度给予批评教育或者纪律处分,并将处分情况通知学生家长。受处分学生已改正错误的,要及时撤销其处分。

  第五章队伍建设与管理

  第二十八条中小学教师是学校德育工作的基本力量。学校党组织的负责人、主管德育工作的行政人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的教师、班主任、共青团团委书记和少先队大队辅导员是中小学校德育工作的骨干力量。中小学德育工作者要注重德育的科学研究,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努力培养造就中小学德育专家、德育特级教师和高级教师,要创造条件不断提高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教学水平。

  第二十九条中小学教师要认真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爱岗敬业,依法执教,热爱学生,尊重家长,严谨治学,团结协作,廉洁从教,为人师表。

  第三十条中小学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除应具备国家法定的教师资格外,还应具备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修养,较丰富的社会科学知识和从事德育工作的能力。

  第三十一条各级教师进修学校和中小学教师培训机构要承担培养、培训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的任务。

  第三十二条中小学校要建立、健全中小学班主任的聘任、培训、考核、评优制度。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长期从事班主任工作的教师应当给予奖励。

  第三十三条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及其它专职从事德育工作的教师应当按教师系列评聘教师职务。中小学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政策要有利于加强学校的德育工作,要有利于鼓励教师教书育人。在评定职称、职级时,教师担任班主任工作的实绩应做为重要条件予以考虑。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对做出突出成绩的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应当给予表彰。

  第三十四条中小学校全体教师、职工都有培养学生良好品德的责任。学校要明确规定教师、职工通过教学、管理、服务工作对学生进行品德教育的职责和要求,并认真核查落实。

  第六章物质保证

  第三十五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要为开展德育工作提供经费保证。

  第三十六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不断完善、优化教育手段,提供德育工作所必须的场所、设施,建立德育资料库。中小学校要为思想品德课和思想政治课教师订阅必备的参考书、报刊杂志,努力配齐教学仪器设备。

  第三十七条中小学校应在校园内适当位置设立旗台、旗杆,张贴中小学生守则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教室内要挂国旗。校园环境建设要有利于陶冶学生的情操,培养良好的文明行为。

  第三十八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和特点,建立中小学生德育基地,为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提供场所。

  第七章学校、家庭与社会

  第三十九条中小学校要通过建立家长委员会、开办家长学校、家长接待日、家长会、家庭访问等方式帮助家长树立正确的教育思想,改进教育方法,提高家庭教育水平。

  各级教育行政部门要利用报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大众传媒大力普及家庭教育的科学常识;要与工会、妇联组织密切合作,落实《家长教育行为规范》。

  第四十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要积极争取、鼓励社会各界和各方面人士以各种方式对中小学德育工作提供支持,充分利用社会上的各种适宜教育的场所,开展有益于学生的身心健康的活动;引导大众传媒为中小学生提供有益的精神文明作品;积极参与建立社区教育委员会的工作,优化社区育人环境。

  第八章附则

  第四十一条本规程自1998年4月1日起实行。

小学学校规章制度15

  一、各教室的门窗、玻璃、电扇、灯具、黑板、桌凳等设备,实行班主任负责制。如有损坏,由班主任落实责任人,按照学校规定如数赔偿。

  一、学生寝室设备,实行室长管理负责制。如有损坏,由室长落实到人,按照学校规定赔偿,否则由该室集体赔偿。

  三、凡毁坏学校公共财物、公共设施者,应视其情节轻重作如下处理:

  1、无意损坏公物而又主动承认错误和自觉赔偿者,可酌情从轻处罚或免予处罚。

  2、虽无意损坏,但不主动承认错误和赔偿者,一经查出,应加价50%赔偿。

  3、凡故意损坏公物,又不主动承认错误得,除加价一倍赔偿外,还应在一定范围内公开检讨,甚至给予纪律处分。

  4、对损坏公物的不良现象,知情不报、有意包庇者,视其情节,给予批评教育直至纪律处分。

  5、对故意损坏公共财物者,即使已毕业离校或参加工作,均要通过有关部门予以追究。

  6、损坏公物的赔偿作价,可根据实物的购价以及实物的.新旧程度和损坏程度由总务处决定。

  7、故意损坏树木、花草者,恢复原貌或折价赔偿。

  四、凡模范维护公物或积极检举揭发他人损坏公共财物者,可分别给予表扬、记功或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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