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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23 13:45:4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汇总[15篇]

  在快速变化和不断变革的今天,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汇总[15篇]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1

  一、超市开办者依照《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对入场经营的食品及其供货者执行查验制度。

  二、超市选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质检报告等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三、经查验供货者的证照等手续齐全,准予入场的,超市建立供货者档案,将供货者的证、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根据“一户一档”或者“一品一档”的要求备案。

  四、超市须建立进货台帐,照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五、超市开办者设立分支机构,且分支机构所经营的食品由超市总部实行统一配送方式经营的,可由超市总部统一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做好食品进货查验记录,但需将备案资料复印件留存于分支机构,或采纳电子台帐联网备查。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2

  一、每天早晨超市工作人员上班后,由超市负责人对每位工作人员进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检查内容如下:

  1、观看超市工作人员精神状态是否有过度疲惫和病态;

  2、观看超市工作人员眼球、面色是否特别黄(有患肝炎的可能);

  3、观看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咳嗽、咯血(有患肺病的'可能);

  4、观看超市工作人员双手有否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

  5、询问超市工作人员有否痢疾和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

  6、观看超市工作人员有否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指甲是否剪短,个人卫生是否符合要求。

  二、落实专人填写好晨检表,并在晨检表上签字,晨检表要求真实、精确。

  三、如检查中发现个别超市工作人员不符合卫生要求或患有传染性疾病,按以下方法处理:

  1、超市工作人员带戒指、项链等违规饰品,要求在工作前脱下;

  2、指甲过长,个人卫生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搞好个人卫生后上班。

  3、患有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超市工作人员及管理负责人在显现咳嗽、腹泻、发热、呕吐等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疾病时,应立刻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病因、排解有碍食品卫生的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3

  第一条

  对所有进货食品都要进行检查,并定期对食品进行抽查检查或检测。

  第二条

  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应及时予以处理,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第三条

  抽查检查或检测采取随机抽样的方式。抽样时,应两人以上相关人员在场,并填写抽样记录单,并签字、盖章。

  第四条

  受测户对检测结果有异议的,可另取样进行检测或根据实际情况送法定检验机构检测。

  第五条食品质量检查应按规定的操作规则、工作规程进行操作,确保检测公正、准确、有效

  场所环境卫生检查制度

  第一条

  制定定期或不定期卫生检查计划,将全面检查与抽查、问查相结合,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第二条

  卫生管理人员负责各项卫生管理制度的落实,每天在营业后检查一次卫生,检查各岗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指导改进,并做好卫生检查记录备查。

  第三条

  各岗负责人应跟随检查、指导,严格从业人员卫生操作程序,逐步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和卫生操作习惯。

  第四条

  单位卫生管理人员每周1-2次全面现场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第五条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两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按严格有关规定处理。

  餐饮设施设备运行。维护和卫生管理制度

  (1)、应建立加工操作设备及工具清洁制度,各岗位相关人员按规定开展清洁工作,使场所及其内部各项设施随时保持清洁。用于食品加工的设备及工具使用后应洗净,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还应进行消毒(推荐的`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具的清洁计划见附件,清洗消毒时应注意防止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

  (2)、应建立加工经营场所及设施维修保养制度,并按规定进行维护或检修,以使其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

  (3)、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内不得存放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物品,各项设施也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4)、采用化学消毒的设备及工具消毒后要彻底清洗。已清洗和消毒过的设备和工具,应在保洁设施内定位存放,避免再次受到污染。 (5)、用于食品加工操作的设备及工具不得用作与食品加工无关的用途。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4

  一、废弃油脂务必按国家《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的规定》进行管理。

  二、废弃油脂应设专人负责管理。

  三、废弃油脂应有特地标有“废弃油脂”字样的密闭容器存放,集中处理。

  四、废弃油脂只能销售给废弃油脂加工单位和从事废弃物收购的.单位,不得销售给其他单位和个人。

  五、处理废弃油脂要建立档案,具体记录销售时间、种类、数量、收购单位、用途、联系人姓名、电话、地址、收货人签字等,并长期保存。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5

  一、把安全宣传教育作为幼儿园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真正做到教育先行。

  二、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制订计划,收集、编写材料,落实宣传教育措施,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宣传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增强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法纪观念,提高自护自救、自我防范能力。

  三、根据环境、季节及有关规律进行防火、防电、防交通事故、防溺水、防侵害、防骗、防盗、防中毒、防疾病等方面的宣传教育,并使之经常化、系统化、制度化。要善于利用发生的安全事故教育师生员工,防患于未然。

  四、对幼儿的.安全教育应根据幼儿年龄、生理、心理等特点,选择内容和形式,从幼儿入园到毕业,在各种教学活动和日常生活中,特别是节假日前适时进行。

  五、注意心理疏导,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教育师生员工注意保持健康的心理状态,帮助师生克服因各种原因造成的心理障碍,把事故消除在萌芽状态。

  六、认真贯彻执行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日制度(每年三月份最后一个星期一为全国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教育日)。

  七、每周每班开设一节安全教育课。

  八、利用板报、橱窗等做好宣传教育工作。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6

  一、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制度

  食堂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及有关卫生法律、法规学习,掌握与食品安全有关的法律、法规和卫生常识,并能对本单位的食品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和培训;

  二、食堂食品留样制度

  留样食品冷却后,必须用保鲜合密封好(或盖上),并在外面标明留样时期、品名、餐次、留样人。

  三、食品添加剂使用管理制度

  1、烹饪食品时不得使用亚硝酸盐,食堂不得贮存亚硝酸盐;

  2、采购食品添加剂要到正规的食品添加剂商店购买,并索取产品检验合格证,化验单和使用说明书,对产品标签没有卫生许可证编号,没有厂名、厂址,没有使用范围、使用量等说明内容的添加剂不能购买;

  3、加工烹调食品必须使用添加剂时,要在使用前看清其产品标签和说明书,标签模糊不清的或来源不明的添加剂不得使用;

  四、食堂库房管理制度

  1、食堂库房必须专人负责,为保证食品安全,库房现时上锁,除管理员外任何人都不得擅自入库;

  2、库房内设置食品架,原料分类摆设,食品原料等应离地20cm,离墙20cm,离棚65cm放置;

  3、严格执行出入库制度,做好出入库记录;

  4、严禁“三无”食品及腐烂变质的食品、原料等入库存放;

  5、保持库房卫生清洁,物品规整,保证通风良好;

  6、设置防蝇、防鼠等设施,安全有效;

  7、库房管理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佩带有效的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工作;

  五、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

  2、进入烹调间的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

  3、所有待使用的容器、用具必须洗净、消毒;

  4、食品加工前应检查是否有感官异常;

  5、进入烹调间的食品必须洗净,盛装食品的容器必须放在指定的台案上,不得放置在地面;

  6、炸制食品的食用油不得反复使用二次以上;

  7、各岗位工作时必须随时清扫地面、案台;

  8、废弃物应置于污物桶内并将污物桶加盖;

  9、无防蝇窗纱的窗户不得打开;

  10、个人物品不得带入烹调间;

  六、食堂粗加工管理制度

  1、食堂管理员根据每日食谱要求,通知库管员准备每餐所用食品原料;

  2、肉、禽类食品用专用清洗池清洗,用专用菜板、专用刀进行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3、蔬菜类根据不同品种进行粗加工:

  叶菜类摘除不可食部分,用洗菜池清洗干净后,用专用案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根茎类:在洗菜池中清洗干净外皮,需打皮处理的,打皮后再次清洗,然后用专用菜板、专用刀根据食谱要求切割装入专用容器备用;

  七、食堂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食堂原料采购必须有专人负责,并掌握食品安全知识和采购常识;

  2、定点采购食品及食品原料,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要索取食品的卫生许可证、食品检验合格证或化验单等,采购肉、禽类食品要索取检疫证明,采购非定型包装食品时要检查食品的色、香、味、形等感官性状;

  3、建立索证档案,索取的证明要分类并按时间顺序存档管理;

  4、每次采购食物均要向货主索要收据,并保存收据至食品进食后无异常;

  八、面食制作管理制度

  1、进入面食间的.人员必须携带健康证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必须穿戴工作服、帽,操作前必须洗手;

  2、加工面食品的机械使用前应检查是否有污物,使用后应该清洗干净;面板使用后不得有残留物;

  3、直接入口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专用;

  4、墙壁、地面应保持清洁;

  5、污物桶必须加盖;

  九、餐具、用餐清洗消毒制度

  1、餐具必须按着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操作流程清洗餐具、用具;

  2、确认餐具已洗净后,将待消毒的餐具置于餐具消毒设施中消毒;

  3、将消毒后的餐具置于餐具保洁柜中待用;

  4、厨房内待使用的餐具及供客人使用的餐具必须使用餐具保洁柜中已消毒的餐具,否则不得使用;

  5、厨房内使用的食品容器、用具必须在指定的容器洗刷槽内洗刷,洗刷后置于指定的消毒器内进行消毒(或以75%的酒精擦拭消毒);

  十、食堂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建立健全餐厅卫生清扫制度,坚持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清分工包干负责制度,并定期检查;

  2、餐厅设防蝇、防鼠、防尘设施,消灭“四害”;

  3、餐厅地面保持清洁(无水、无油迹、无尘土、无垃圾);

  4、餐厅服务人员要经常保持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餐厅内不得吸烟;

  5、餐厅服务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并用流水洗手后上岗;

  6、餐厅服务人员出外办事,入侧前必须脱下工作服、帽等,回来后用流水洗手;

  十一、配餐卫生管理制度

  1、配餐间的工作人员必须穿戴工作衣、帽,携带健康证及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证上岗;

  2、每天配餐前后必须将紫外线灯开启30分钟,对配餐间进行空气消毒;

  3、配餐间内的一切食品容器、用具、餐具必须洗净、消毒;

  4、操作台使用前必须用75%的食用酒精擦拭消毒;

  5、杂物及非直接入口食品不得进入配餐间;

  6、出售食品的从业人员的手不得接触钱币餐票等污物,操作人员必须经常洗手;

  十二、食堂防投毒措施

  1、加强门卫管理,严格执行校门出入登记制度;

  2、严把采购、储存、加工、供应等各环节的安全关;

  3、原料库专人专管,其他人未经允许不得擅自入内,库房随时上锁;

  4、厨房内除本单位工作人员外,任何人不能随意进入,工作人员离开时要锁门;

  5、定期对教职工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增强员工防投毒意识;

  十三、食堂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从事食品生产经营人员上岗前必须到市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健康检查,合格并取得健康证者方可上岗,工作时要佩带或随身携带健康证;

  2、从业人员每年定期体检,合格者领取当年的健康证,健康证超过一年者,视为无证;

  3、责任人每年组织本单位从业人员进行健康检查,并掌握结果,发现“五病”人员及时调离岗位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7

  一、食品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1、采购员要求认真学习有关法律规定,熟悉并掌握食品原料采购索证要求。

  2、采购食品(包括食品成品、原料及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和包装材料、食品用工具和设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供方索取产品的检验合格证和化验单,同时按照相关卫生标准进行核查。

  3、所取的检验合格证明由采购员妥善保存,以备查验。

  4、腐败变质、掺杂假货、发霉生虫、又还有毒、质量不新鲜的食品及原料以及无产地、无厂名、无生产日期和保质期或标识不清、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不得采购。

  5、无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不得采购。

  6、采购乳制品、肉制品、水产制品、食用油、调味品、酒类饮料、冷食制品、食品添加剂以及规定应当索证的其它食品等,均应严格索证。生肉、禽类应当索取兽医部门的检疫合格证,及其原材料应索取口岸卫生监督部门出具的检疫合格证书

  7、验收员在验收食品时,要检查验收所购食品油污检验合格证明,并做好记录。

  二、餐饮业库房管理制度

  1、食品及其原料不能和非食品及有害污渍共同存放。

  2、各类食品及其原料应分类、分开摆放整齐。

  3、各类食品及其原料要做到离地10厘米,离墙15厘米存放于货柜或货架上。

  4、散装食品应盛装于容器内,加盖密封并张贴标识。

  5、库房内应经常通风、防潮、防腐、保持室内干燥整洁。

  6、库房门、窗防鼠设施经常检查,保证功能完好。

  7、设人负责库房管理,并建立健全采购、验收、发放登记管理制度。

  8、库房内食品及其原料应经常进行检查,以及发现和清理过期、变质食品及其原料。

  三、食品储存制度

  1、粮食仓库必须保持干燥,不漏雨、不渗水、要防鼠防霉,并严格控制库存量。

  2、所购蔬菜必须当日食尽,不得隔日。蔬菜购回后必须在货架上摊摆,防止闷烂。

  3、食品按照先进先出、生熟分开的原则分类贮存,并有明显标识。

  4、鱼肉蛋禽类购入后,除当顿食用外,均要冰箱内存放,冰冻期不得超过三天。

  5、油酱等调料品不得一次性购进太多,注意保质期限,在阴凉干燥处放置。每顿留样食品必须置于冰箱内24小时以上。

  四、食品添加剂使用与管理制度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符合GB2760和卫生管理办法的规定,不符合卫生标准和卫生管理办法的食品添加剂不得使用。

  2、购买食品添加剂必须索取复印件和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添加剂应索取口岸食品卫生监督机构出具的卫生证明。

  3、食品添加剂使用必须符合GB2760或卫生部公告名单规定的品种及其使用范围、使用量,不得随意扩大使用范围和使用量。

  4、不得使用未经批准、受污染或变质以及超过保质期的食品添加剂。

  5、不得以掩盖仪器腐败变质或掺杂、掺假、伪造为目的使用食品添加剂。

  五、加工烹调岗位卫生责任制度

  1、操作间工作人员应严格注意个人卫生,严格洗手消毒,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戴口罩和。

  2、认真检查食品质量,发现提供的食品可疑或者感官性状异常,立即撤换做出相应处理。

  3、传递食品需用专用的食品工具,专用工具消毒后使用,定位存放。

  4、操作前要打开进行紫外消毒30分钟,然后对配餐台进行消毒。

  5、工作结束后,清理操作间卫生,配餐台无油渍、污渍、残渍,地面卫生清洁,30分钟。

  6、操作间按专用要求进行管理,要做到五专(专用房间、专人制作、专用工具容器,专用冷藏设施、专用洗手设施)。其他人员不可随意进出,传递食品从能够开合的食品输送窗进行。

  六、餐饮具洗涤消毒岗位卫生责任制度

  1、设立独立的餐饮具洗刷消毒室或专用区域,消毒间内配备消毒、洗刷保洁设备。

  2、洗刷消毒员必须熟练掌握洗刷消毒程序和消毒方法。严格安装“除残渣→碱水洗→清水冲→热力消→保洁”的顺序操作。药物消毒增加一道清水冲程序。

  3、每餐收回的餐饮具、用具,立即进行清洗消毒,不隔餐隔夜。

  4、清洗餐饮具、用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前必须清洗干净,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

  5、盛放的保洁柜要有明显的标识,要经常擦洗消毒,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

  七、从业人员与培训制度

  1、餐馆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2、餐馆从业人员持有效健康合格证明才能上岗。

  3、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及其它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4、凡检出患有以上“五病”者,要立即将其调离原岗位,禁忌症患者及时调离率100%。

  5、凡从业人员手部有开放性、感染性伤口,必须调离工作岗位。

  6、餐馆从业人员必须在接受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和食品卫生知识培训并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生产。经营、餐饮工作。

  7、认真制定培训计划,在卫生行政部门的指导下定期组织管理人员、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知识、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的培训以及卫生操作技能培训。

  8、建立从业人员卫生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八、奖励与考核制度

  1、奖励制度

  参加世界,国家,省等举办的烹饪大赛,成绩优异者.

  出版个人烹饪专著和在权威烹饪杂志发表作品及论文获奖者.

  忠于职守,全年出满勤,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宾客多次表扬者.

  为厨房生产和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被采纳后产生及大效益者.

  在厨房生产中及时消除较大事故隐患者.

  多次受到顾客表扬者.

  卫生工作一贯表现突出,为大家公认者.

  节约用料,综合利用成绩突出者.

  2、惩罚制度

  违反厨房纪律,不听劝阻者.

  不服从分配,影响厨房生产者.

  工作粗心,引起顾客对厨房工作或菜肴质量进行投诉者.

  弄虚作假或搬弄是非,制造矛盾,影响同事间的工作关系者.

  不按操作规程生产,损坏厨房设备和用具者.

  不按操作规程生产,引起较大责任事故者.

  不按时清理原料,造成变质变味者.

  九、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1、餐厅服务员应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换衣服,服装整洁,化妆淡而大方。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工作期间不得戴戒指、手镯等饰物。

  2、保持餐厅环境整洁。纱窗、纱门、纱罩、门帘、风幕、灭蝇灯等三防设施运转正常,鼠药及时回收。保证供用餐者使用的洗手设施运转正常。

  3、做好台面调料、牙签、台布、餐巾、餐具等清洁卫生工作,及时更换破损的调料盒、台布、餐巾、餐具(必须经过清洗消毒)等。

  4、摆台后或有顾客就餐时不得清扫地面,餐具摆台超过当次就餐时间尚未使用的应回收保洁。

  5、端菜时手指不得接触食品,销售直接入口食品使用专用工具,分菜工具不接触客人餐具。

  6、供顾客自取的调料,应当符合相应的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并做到及时更换,防止过期、霉变。

  7、凉菜在专间内切配,现用现配,菜肴上桌距开餐时间不超过2小时。

  8、当发现或被顾客告知所提供的食品确有感官性状异常或可疑变质时,应立即撤换该食品,并同时告知有关备餐人员。

  9、备餐柜内不得放置与开餐无关的物品及个人用品,工作结束后及时做好台面、地面等清扫整理工作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8

  大型超市(卖场)同样存在食品安全隐患,只是在隐患的部位、种类上与小型食杂店有所不同一般来说,大型超市(卖场)管理理念较新,商业经验丰富,较受消费者欢迎,但因此而忽略细节管理的现象也比较普遍。据统计,近年来工商机关和消费者保护组织接到的大型超市(卖场)类申(投)诉数量有所增加,申(投)诉内容主要集中在食品变质,新鲜果蔬农药残留量超标,销售过期食品(包括赠品过期),食品添加剂超标,食品的生产日期、保质期标注及QS标志等不全,进口食品无中文标志等。从食品类别看,问题最多的是鲜肉及肉制品,问题较多的是休闲食品。出现上述问题的主要原因是大型超市(卖场)在食品采购时验收不认真,把关不严格,虽有相关制度,但执行不力,形同虚设。

  1.重经济利益而忽视严格落实食品安全管理制度。

  在进货环节,一些地理位置好、知名度高、客流量大的大型超市(卖场)由于竞争优势相对较大,容易利用这种竞争优势,对供货商实施压价,以降低自身经营成本。另有一些大型超市(卖场)则是过分信任供货商,尤其是对那些合作多年的供货商,在进货时忽视食品质量查验,推卸自身应依法承担的食品检验检测责任,而将食品安全的把关责任完全交给供货商,导致农药残留量超标、食品添加剂超标的农副产品和生鲜食品流入大型超市(卖场)。

  在运输环节,一些大型超市(卖场)的运输设备、临时储存设施不过关,不能满足生鲜食品储存、消毒的基本要求,导致食品变质或过期。

  在销售环节,一些大型超市(卖场)的设备不能完全满足食品安全需求。当有些食品保鲜期因设备原因缩短时,有的大型超市(卖场)人为涂改生产日期,欺瞒消费者。

  在存储环节,一些大型超市(卖场)对相关设施投入不足。商务部《超市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试行)》规定:“销售需冷藏的定型包装食品……冷藏柜温度应当在零下2摄氏度至零下5摄氏度,冷藏柜应配有温度指示装置……销售需冷冻的定型包装食品……冷冻柜温度应低于零下18摄氏度,冷冻柜应配有温度指示装置。”一些大型超市(卖场)不及时更换已经超期使用而老化的冷藏(冻)柜,冷藏(冻)柜达不到保质温度;将必须在冷冻区存储的食品存于冷藏区并与其他食品混放,使交叉污染的可能性大大增加;在冷藏柜内,人为地增加分层,将标准的2层分隔成3层,导致最上层温度无法达到保质温度。

  2.在食品包装上错误标注或者含混标注生产日期,使食品保质期模糊。

  大型超市(卖场)销售的食品一直以新鲜、即时为特色,国家对食品保质期也有严格规定。但在日常经营中,有一些食品无法在保质期内顺利售出,是大型超市(卖场)经常遇到的问题。为了降低经营成本,个别不法商家采用了种种手段。

  一是在包装上不标注熟食、蛋糕等食品的生产日期,或者故意使标注模糊不清。以改刀熟食卤味食品为例,按照规定,该类食品保质期仅为一天,销售时限应为改刀后的.4小时之内,并准确标注改刀时间;对于当天营业结束后尚未售出的改刀熟食卤味食品,必须销毁,并建立相应的进销货台账。但是,有的大型超市(卖场)经常不在改刀熟食卤味食品包装上标注生产日期,或者只在包装改刀时间打印为“5:30”,使执法人员无法确定为上午“5:30”还是下午“5:30”。个别大型超市(卖场)借秋冬季节天气逐渐转凉、消费者容易疏忽食品保质期之机,将隔夜熟食与当日新鲜熟食混搭销售。

  二是将生产日期向后推延,甚至出现生产日期标注为第二天(以执法检查时间为准来推算,下同。——编者注)或第三天的食品在当天上架销售的现象。

  另外,不少大型超市(卖场)都向消费者销售超市(卖场)自行包装的食品。这本来是超市(卖场)为保证食品质量、增加食品种类而采取的便民措施,但有的经营者借机在自行包装的食品上打歪主意,出现缺斤短两现象。比如在生鲜果蔬及小食品上,大型超市(卖场)销货小票上标的所谓净重其实是商品加上包装的重量。

  3.环境卫生管理有死角。

  大型超市(卖场)的营业面积大,客流量大,食品的环境卫生很重要,如果处理不当,极易成为食品污染源,严重影响食品安全。

  比如,有的大型超市(卖场)设有面食点心现制现卖区或者小食品现制现卖区,但环境脏乱,甚至经常有异味四散;对于现制现卖的蛋糕,不采取任何防尘防蝇措施。

  很多大型超市(卖场)忽略了对购物篮、购物车的清洗消毒,使大量消费者频繁使用的购物篮、购物车成为细菌源。特别是在病菌活跃期或疾病流行季节,这一问题是很大的食品安全隐患,使消费者因食品污染而发病的概率明显增大。

  在大型超市(卖场),消费者先选择购买后来又放弃购买的现象经常发生,而且在放弃已经选购的商品时,人往往已经到了大型超市(卖场)的收银台附近。这样,在大型超市(卖场)收银台附近,就会经常出现消费者放弃选购的各种商品,而其中的牛奶、冷冻食品等又对储存环境有特殊要求。有些大型超市(卖场)不督促员工严格遵守规定,致使上述食品无法从常温区及时归放冷藏区。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9

  为规范我园食堂伙食工作人员健康管理,保障幼儿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凡在本单位从事直接为幼儿服务的所有餐饮工作人员均应遵守本管理制度。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工作的人员,应经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工作。餐饮从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健康检查,必要时接受临时检查。

  三、凡患有痢疾、伤寒、xx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活动x肺结核,化脓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四、从业人员有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或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安全病症的,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并将有碍食品安全的病症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

  五、食品安全管理员要及时对在本单位餐饮工作人员进行登记造册,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组织从业人员每年定期到指定查体机构进行健康检查。

  六、食品安全管理员和后勤管理人员要随时掌握从业人员的健康状况,并对其健康xx行定期检查。

 七、从业人员健康证应交主管部门统一保存,以备检查。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10

  一、目的

  为了保障企业生产经营中的食品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健康与安全,规范企业食品安全生产与经营行为,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企业生产与经营过程中的所有食品安全事宜,包括食品加工、销售、存储、运输等各个环节。

  三、制定程序

  制定本规章制度应经过企业内部多学科专家组织,集中讨论并制定出相应制度。制度制定应该同时考虑到中国国家现行食品安全与相关法律法规规范。

  四、制度名称与范围

  1.食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企业领导应牵头建立种类完整、适用稳定、流程规范、有力有效的食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体系。保证各个环节中各个单位与个人的食品安全责任逐层落实。

  2.食品安全检测制度:

  应建立稳定的.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制定检测方案,确保产品的质量符合国家相关检测标准。

  3.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应定期进行从领导到职工全员的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企业员工对食品安全的认知,确保员工对食品的认识和了解达到产品质量的要求,在确保食品安全方面担负起应有的责任。

  4.食品安全记录制度:

  应对生产过程中的食品安全进行全过程记录,包括食品原材料运输、检测、加工生产、运输流通、销售以及售后服务各个环节的记录,以便于监管部门进行食品安全管理。

  五、责任主体与执行程序

  1.食品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企业领导应定期组织火灾、事故演练等应急预案,确保应急措施得以落实。

  (2)生产车间和质检部门应制定相应的工作标准,开展质量风险控制及风险防范的工作,确保质量管控有流程、有记录。

  (3)生产车间应根据生产情况设置严格的市场风险控制机制,并对食品生产过程进行全面督查。

  2.食品安全检测制度:

  (1)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从业人员具有相应的资质,并应定期进行技术培训、考核,以确保检测数据真实、可靠。机构应当定期向企业领导汇报检测状况。

  (2)食品安全检测机构应建立合理的食品安全监测流程,确保客观以及安全结果的真实性与可靠性。

  3.食品安全培训制度:

  (1)企业领导应制定相应的食品安全培训计划,对全体员工进行年度食品安全培训,并应当对不同岗位的员工进行定点培训。

  (2)企业领导应确定食品安全培训讲师名单,针对不同的岗位以及需求,制定对应的讲师特色课程,以满足不同的员工学习需求。

  4.食品安全记录制度:

  (1)生产车间应建立稳定完善的食品安全记录档案,做到产品监测情况、食品加工生产过程记录、食品检验报告记录等各个方面应有记录。

  (2)销售部门应当对销售过程中的相关文书进行计算机录入及备份存储。文书包括销售人员签到记录、销售额等相关文书。

  六、责任追究

  对违反食品安全规章制度的单位以及责任人,将依法依规进行相应的处理,如:行政拘留、经济罚款、吊销营业执照等。

  同时,对因企业食品安全问题导致公共安全事故,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11

  第一条、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加强食品进货质量监督管理,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食品经营者米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食品经营者采购食品,应查验供货者的营业执照、许可证、食品合格证明,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或者保留载有上述信息的进货据票。统一使用“一票通”(原“三单合一”)票据,将其“客户联”按时间顺序装订建立《进货台帐》。上述记录、票据应当真实、准2确、完整,保存期限不得少于年。食品批发经营户应当建立和使用电子台账,对进货检查验收和进销货台账实行网络化管理。

  第四条、经营预包装食品的,要对食品包装标识进行查验核对,主要查验:

  ①食品包装是否有中文标明的商品名称、生产厂家厂名、厂址;是否在包装上显著位置清晰标明食品名称、配料清单、配料定量、净含量和沥干物(固形物)含量。特殊膳食用食品是否在显著位置予以清晰标示能量营养素、食用方法和适宜人群。

  ②食品包装是否标明生产日期、保质期、贮藏说明、产品执行标准、质量等级。

  ③对使用不当,容易造成损害及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食品是否标警示标记或中文警示语。

  ④经感官鉴别是否存在已经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⑤食品是否符合产品说明书的质量情况。

  ⑥是否存在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或者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⑦进口食品是否用中文标明的`原产国国名或者地区名以及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代理商、进口商置予以清晰标示的。否则,不得销售。

  第五条、应加强检查食品的外观质量,对包装不严实或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应及时予以处理,对过期、腐烂变质的食品,不得进入库,并立即停止销售,并进行无害化处理。

  第六条、食品经营者应当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七条、食品经营者贮存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食品经营者销售散装食品,应当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第八条、在进货时,对查验不合格和无合法来源的食品,应拒绝进货。发现有假冒伪劣食品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12

  1、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必须在洁净区内划定专门区域进行处理,其清洗消毒设施必须做到专用,严禁在餐饮具清洗消毒设施

  内洗涤或放置其他任何物品。

  2、必须使用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剂或消毒剂。

  3、餐饮用具清洗消毒按以下要求处理:

  a:采用物理法消毒(如煮沸、蒸汽消毒、红外线消毒等),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的程序进行处理,消毒时应严格控制其温度、压力和时间。

  b:采用化学消毒法消毒(如含氯制剂等化学药品消毒)的,应按照“一洗、二清、三消毒、四冲洗”的'程序进行处理,严格掌握消毒药液配制的浓度、浸泡的方法和时间。

  4、餐饮用具的清洗消毒应做到表面光洁、无油渍、无异味、无药液残留,符合卫生要求。

  5、餐用具使用后应及时洗净,定位存放,保持清洁。消毒后的餐用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保洁柜应有明显标记。

  6、餐饮用具保洁要求:已清洗消毒好的餐、饮具在未使用前,必须将其存放于封闭的专用保洁柜内,严防灰尘、不洁物、鼠、蝇等污染。餐饮具保洁柜内禁止放置其他任何物品。食品安全规章制度2

  1、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制度;

  2、食品采购索证及台帐登记制度;

  3、库房管理制度;

  4、废弃食用油脂管理制度;

  5、食品添加剂使用及管理制度;

  6、场所环境卫生制度;

  7、设施设备卫生管理制度;

  8、清洗消毒管理制度;

  9、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0、从业人员健康体检制度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11、粗加工和烹调以及烧烤操作制度;

  12、凉菜间加工操作管理制度;

  13、投诉管理制度。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13

  餐厅工作人员应从食品卫生、餐具卫生、环境卫生、个人卫生等方面依据国家食品卫生的有关规定制定具体要求,并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尤其落实到岗位责任制中去。把各项要求纳入严格的卫生管理制度,作为对餐厅各工作岗位考察评比的重要内容。

  一、食品卫生

  1、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的有关规定,菜肴、原料、调味品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卫生标准,严禁使用过期、变质、无标识的食品。饮用水必须符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2、洗涤整理原料时,污物杂质和废料必须清除干净。清洗要彻底。蔬菜与肉类、水产品须分池清洗干净,然后分类存放,供加工制作用。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有明显的标记,用后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原料的取用、发放,应本着先进先出先用的原则,以防止日久变质。

  5、存放在冰箱内的食物或半成品,要生熟分开,不留隔餐隔夜的饭菜。冰箱应经常冲洗,保持清洁干净。

  6、发现饭菜不新鲜时,应妥善处理,不准分发腐烂变质的.菜点,以防食物中毒。

  7、加工制作好的成品一律放在备菜间内,工作人员必须经二次更衣间穿工作服,戴好工作帽进入备菜间。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时要戴口罩和手套操作,包装纸的食品,应使用各种工具拿取。

  8、食品不得与有毒有害物品及其他杂物混放,食品不得落地,要分类上架、离墙离地存放,并定期检查及时清理变质或过期的食品。库房整洁无鼠迹、无蟑螂。

  二、餐具卫生

  1、公用餐具及盛装饭菜的桶盘等工具在用餐后,先将里面的残存物清理干净,加洗洁精洗涤,84消毒液浸泡,然后再用清水冲洗,再放入消毒柜内进行消毒,消毒后取出放在专用保洁柜并保持干净。

  2、保洁柜、送菜送饭车及相应的器具应餐餐清洗消毒,餐具摆放整齐,关紧柜门。

  3、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砧板、抹布、工具、容器等必须生熟分开,有明显的标记,用后清洗消毒,定位架上存放。

  4、餐具洗消有保洁制度并有台帐记录。

  三、环境卫生

  1、周围环境应打扫干净,阴沟要常疏通,废物桶加盖并及时清理。

  2、积极贯彻除四害要求,消灭苍蝇、蚊子、老鼠、蟑螂等害虫。

  3、、厨房、餐厅及各操作间地面保持干净、干燥,无积水、无污垢、无垃圾、无卫生死角。

  4、不乱倒垃圾,不乱倒污水。

  5、门窗应有防蝇设施,室内经常保持通风。

  四、个人卫生

  1、常洗澡、理发、刮胡须、剪指甲。

  2、上班应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做到仪容整洁,不得佩戴首饰上班。

  3、上厕所应脱下工作服,出厕应洗手。

  4、定期检查身体状况,如患有传染性疾病,不应接触食品。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14

  一、实行餐饮服务许可制度,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活动,按照许可证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显着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餐饮服务许可证》;

  二、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是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食品安全负全面责任。单位要配备专(兼)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三、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档案,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参加工作;

  四、从业人员参加食品安全培训,学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明确食品安全责任,并建立培训档案;

  五、食品加工经营场所应当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措施,消除老鼠、蟑螂、苍蝇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孽生条件;

  六、食品操作人员在制作加工过程中应当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食品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七、需要熟制加工的`食品应当烧熟煮透,加热至中心温度70℃以上;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冷藏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0℃-10℃之间,冷冻温度的范围应控制在-20℃--1℃之间。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八、制作凉菜应达到专人负责,专室制作,工具专用、消毒专用和凉菜专用的要求;

  九、按照要求清洗消毒餐饮具,并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饮具。禁止重复使用一次性的餐饮具;

  十、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应立即封存导致或者或可能导致食品事故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和现场,在2小时之内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部门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按照相关监管部门的要求采取控制措施。

食品安全规章制度15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和培训管理制度

  (一)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1、健康体检的范围:食品经营人员每年应当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参加健康检查的食品从业人员具体范围包括:本店所有的在职工作人员。

  2、食品从业人员的健康要求: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人员,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3、管理职责:对所有进入本店工作的员工将安排其进行健康体检和健康证的办理,在体检过程中,如果发现弄虚作假导致不符合健康要求的人员进入本店工作,将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4、上岗体检:凡本店每年新招的人员均须上岗体检,并开展健康知识培训。检查范围包括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肺结核、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等。

  5、根据体检结果上岗:如果体检合格,健康知识考试合格,办理健康证,方可进入本店开始上岗工作。如果检查出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将不予安排进入本店上岗工作。

  6、建立员工健康档案:店内办公室负责保管员工的健康证,并建立员工健康档案,记录员工个人信息、从事的岗位、健康证办理的年限、最近一次体检的时间、到期日期等信息。

  7、健康证的年检:健康证有效期为一年,店经理负责员工健康证的年检,保证健康证合格有效,通常在员工健康证到期前,安排员工到指定市防疫站进行统一年检。

  8、年检结果的处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患有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不得从事直接接触食品经营工作。如员工在职工作中患有法律规定的传染性疾病,如果属于暂时性的,管理组应安排休息,待身体恢复复检合格后才能继续上岗,如果是难以治愈的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管理组应安排到其它不予食品接触的岗位上。

  9、监督检查:店经理对每年的健康证年审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反健康管理制度的人员应立即指出责令作出正确处理,并对违规管理人员进行考核扣罚。

  10、个人卫生要求:衣着应外观整洁,做到常剪指甲、常理发、经常洗澡等,经常保持个人卫生。

  (二)从业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规范人员培训,保障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包括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餐饮服务从业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餐饮服务工作。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应制定从业人员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计划,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和从业人员参加各种上岗前及在职培训。

  3、食品安全教育和培训应针对每个食品加工操作岗位分别进行,内容应包括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食品安全知识、各岗位加工操作规程等。

  4、培训方式以集中讲授与自学相结合,定期考核,不合格者待考试合格后再上岗。

  5、建立餐饮服务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档案,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以备查验。

  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制度

  1、制定食品卫生管理制度和岗位卫生责任制管理措施。

  2、制定食品经营场所卫生设施改善的规划。

  3、按有关发放食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办理领取或换发食品经营许可证,无食品经营许可证不得从事食品经营。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4、组织食品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有关法规和知识的培训,培训合格者才允许从事食品经营。

  5、建立并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6、对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总结、推广经验,批评和奖励,制止违法行为。

  7、执行食品安全标准。

  8、协助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机构实施食品安全监督、监测。

  三、食品安全自检自查与报告制度

  1、食品经营者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标准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按照许可范围依法经营,并在就餐场所醒目位置悬挂或者摆放食品经营许可证。

  2、建立健全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并装裱上墙张贴在相应功能区;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经过培训合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对食品生产经营全过程实施内部检查管理并记录,落实责任到人和员工奖罚制度管理,积极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事件,严格落实监管部门的监管意见和整改要求。

  3、食品安全管理员须认真按照职责要求,组织贯彻落实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员工健康管理、索证索票、餐具清洗消毒、综合检查、设备管理、环境卫生管理等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相关记录,备查。

  4、制订定期或不定期食品安全检查计划,采用全面检查、抽查与自查形式相结合,实行层层监管,主要检查各项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5、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天在操作加工时段至少进行一次食品安全检查,检查各岗位是否有违反制度的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告知改进,并做好食品安全检查记录备查。

  6、各岗位负责人、主管人员每天开展岗位或部门自查,指导、督促、检查员工进行日常食品安全操作程序和操作规范。

  7、食品安全管理组织及食品安全管理员每周1-2次进行全面现场检查,同时检查各部门的自查记录,对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提出限期改进意见,做好检查记录。

  8、检查中发现的同一类问题经二次提出仍未改进的,提交上级部门按有关规定处理,严重的交市场监督管理局按有关法律法规处理。

  9、在就餐场所设置食品安全宣传栏,主动公示诚信建设,及时处理消费者意见。

  四、食品经营过程与控制制度

  1、保持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消除苍蝇、老鼠、蟑螂和其他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的措施,与有毒、有害场所保持规定的距离;

  2、餐饮服务企业应当有与产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加工、包装、贮存等场所;

  3、应当有相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洗涤、污水排放、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施;

  4、设备布局和工艺流程应当合理,防止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原料与成品交叉污染,食品不得接触有毒物、不洁物;

  5、餐具、饮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必须洗净,保持清洁;

  6、贮存、运输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包装、工具、设备和条件必须安全、无害,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

  7、直接入口的食品应当有小包装或者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

  8、餐饮服务人员应当经常保持个人卫生,生产、销售食品时,必须将手洗净,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销售直接入口食品时,必须使用售货工具;

  9、用水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城乡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10、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应当对人体安全、无害。

  五、场所及设施设备清洗消毒和维修保养制度

  (一)加工经营场所

  1、厨房内外环境整洁,上、下水道通畅,地面无积水。废弃物盛放容器必须密闭,外观清洁;设置能盛装一个餐次垃圾的密闭容器,并做到班产班清;地面、排水沟、墙壁、天花板、门窗等应保持清洁和良好状况;排烟、排气设施无油垢沉积、不滴油。

  2、应定期进行除虫灭害工作,防止害虫孳生。除虫灭害工作不能在食品加工操作时进行,实施时对各种食品(包括原料)应有保护措施。

  3、使用杀虫剂进行除虫灭害,应由专人按照规定的使用方法进行;使用时不得污染食品、食品接触面及包装材料,使用后应将所有设备、工具及容器彻底清洗。

  4、发现老鼠、蟑螂及其他有害害虫应即时杀灭。发现鼠洞、蟑螂滋生穴应即时投药、清理,并用硬质材料进行封堵。操作间及库房门应设立高50cm、表面光滑、门框及底部严密的防鼠板。

  5、三防设施有效:纱门、纱窗或门帘、金属防鼠板、防鼠隔栅等设施能有效起到防蝇、防鼠、防尘作用。

  6、废弃油脂应由专业的公司回收,并应与该公司签订写有“废弃油脂不能用于食品加工”的合同。

  (二)、设施

  1、餐具、用具消毒由专人负责,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工作人员必须取得个人健康证明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合格证明方可上岗操作。

  2、餐具、用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程序进行洗涤消毒。

  3、餐具、用具清洗消用毒用水池必须专用,分设洗涤池、消毒池和清洁池,并有明显标识

  4、化学消毒剂应符合国家消毒产品卫生标准和要求,餐具消毒时消毒液浓度不得低于250mg/L,餐具全部浸泡时间不低于5分钟。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用具用蒸汽进行消毒,蒸汽消毒保持100℃,不少于 10分钟。

  5、待清洗餐具用具应用不渗漏的容器盛装修,不得随意乱放。

  6、消毒后餐具专柜保存,与未消毒餐具分开放置,保洁柜应有明显标志,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7、餐具消毒应有记录、存档备查。

  六、进货查验与查验记录制度

  1、采购食品,应当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应当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应当真实,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二年。

  2、应当查验并索取供货者的许可证、供货票据和食品出厂检验合格证或者其他合格证明,供货票据应当包括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进行食品进货查验记录。

  3、采购各类食品应注意生产日期或保存期等食品标识,不应采购快到期或超期食品。

  4、采购时应向销售方索取该批产品有效许可证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

  5、禁止采购腐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可能对人体健康造成危害的`食品。

  6、禁止采购病死、毒死、死因不明或有明显致病寄生虫的禽、畜、水产品及其制品、酸败油脂、变质乳及乳制品、包装严重污秽不洁、严重破损或者运输工具不洁而造成污染的食品。

  7、禁止采购掺假、掺杂、伪造、冒牌、超期或用非食原料加工的食品。

  8、采购人员应记录采购食品的来源及保管好相关的资料,注意个人卫生并随时接受管理人员检查。

  9、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进货查验制度,对采购的食品、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以下统称食品)进行检查验收,确保从合法的渠道采购合格的产品。

  10、严格查验供货者的运输工具,对与有毒有害物品混载的、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温度、湿度条件的、未对散装食品进行有效隔离的等不符合食品运输(载)条件的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11、严格查验食品的包装和感官性状,包装应当清洁、形状完整,无明显破损和受潮,食品具有该食品正常的感官形状,标签内容完整,无疾病预防、治疗功能等虚假内容。

  12、严格查验食品的保质期,对过期食品应当拒绝收货并主动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对临期食品应当根据自身销售量确定采购量,确保食品在保质期内销售。

  13、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如实记录查验负责人、食品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进货日期以及供货者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内容或保留相关凭证,记录或凭证保存期限不得少于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明确保质期的,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七、食品贮存管理制度

  为规范食品和食品相关产品贮存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建立食品贮存管理制度,加强食品贮存管理,确保食品在贮存过程中安全、不受污染。

  2、食品贮存场所应当符合食品标识上的贮存条件,具有与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设备设施。食品保存条件为常温的,其贮存温度不得超过30℃。

  3、应当建立食品入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入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4、应当按照生熟分开、食品和非食品分开的原则对不同类别的食品和物品分区存放,并设置明显的标识。散装食品应当在贮存位置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或者生产批号、保质期、生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5、各类食品应当按照包装标识的要求堆叠,不得超限量堆积、挤压存放。食品数量不得超过贮存库房、设备的装载限量,离墙离地10cm以上。

  6、应当按照先进先出的原则流转贮存食品,定期检查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建立食品出库台账,如实记录食品的出库日期、数量等相关信息。

  7、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档案,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8、贮存场所、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清洁,设置纱窗、防鼠网、挡鼠板等有效防鼠、防虫、防蝇、防蟑螂设施,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9、食品与非食品不能混放,食品仓库内不得存放有毒有害物品,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和杂物。

  10、定期清扫,保持货架清洁卫生,经常开窗或用机械通风设备通风,保持干燥。

  11、食品按类别、品种分架、隔墙、离地整齐摆放,经常检查,防止霉变。

  12、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及时发现和处理变质、超 过保质期限的食品。

  13、做好防鼠、防蝇、防蟑螂工作,安装符合要求的挡鼠板。

  八、废弃物处置制度

  为保障公众食品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章要求,建立本制度:

  1、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

  2、将餐厨废弃物分类放置,做到日产日清;

  3、严禁乱倒乱堆餐厨废弃物,禁止将餐厨废弃物直接排入公共水域或倒入公共厕所和生活垃圾收集设施;

  4、餐厨废弃物应当实行密闭化运输,运输设备和容器应当具有餐厨废弃物标识,整洁完好,运输中不得泄漏、撒落;

  5、禁止将餐厨废弃物交给未经相关部门许可或备案的餐厨废弃物收运、处置单位或个人处理;

  6、不得用未经无害化处理的餐厨废弃物喂养畜禽;

  7、建立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台账,详细记录餐厨废弃物的种类、数量、去向、用途等情况,并定期向餐饮服务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8、企业负责人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物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

  九、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

  1、食品销售经营者应当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制度,及时处置不符合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本单位食品安全管理要求的食品。

  2、进货查验时发现不合格食品,应采取拒收、依据协议约定销毁等方式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发现法律法规禁止销售的食品,应当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并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3、进货查验后发现不合格食品,应立即停止经营,下架并设置专门区域封存,同时使用醒目标识加以区分,及时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对标签标识等不危害食品安全的不合格食品,经食品药品监管局同意,经整改合格后可以重新上市;对违法添加、腐败变质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不合格食品,应当按照有关规定立即销毁。

  4、对已经售出的不合格食品,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告知消费者,并书面通知供货者,相关处置情况及时报告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供货者需要召回的,应当积极配合。消费者要求退货或赔偿的,应当先行赔付。

  5、建立不合格食品处置档案,档案内容应当包括不合格食品的名称、规格、生产日期、数量以及处置的时间、方式、供货者名称和联系方式等信息,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6、对不合格食品,应停止销售,退出本经营单位:

  (1)腐烂变质、污秽不洁的;

  (2)包装破损和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

  (3)超过安全使用期或者保质日期的;

  (4)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检验、检疫不合格的;

  (5)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偷工减料的;

  (6)使用非食用色素或其它非食用物质加工的;

  (7)伪造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在商品上伪造或冒用认证标志、名优标志、国际标准采用标志、防伪标志等质量标志等,对商品质量作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或使用绝对宣传用语的;

  (8)假冒他人的注册商标,或者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造成和他人的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购买者误认为是该知名商品的;

  (9)行政监管机关公布属于不合格食品的;

  (10)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或者存在隐患,可能对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造成损害的。

  十、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方案

  1、食品安全关系到广大消费者的生命安全和健康,为有效预防、及时控制突发事故的危害,提高保障本企业食品卫生安全和处置突发事件的应急能力,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制订本方案。

  2、成立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处置小组,负责本企业食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和相关责任的处理工作:

  3、工作职责

  (1)发现食品安全问题,由经理负责全权处理一切事务。

  (2)及进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3)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调查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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