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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规章制度

时间:2024-06-30 16:07:5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卫生规章制度[大全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卫生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卫生规章制度[大全15篇]

卫生规章制度1

  第一条.个人卫生

  1.厨师必须每年参加体检和食品卫生知识的培训。

  2.必须每天做好个人卫生包干区域的`清洁工作。

  3.进入厨房必须做到工装鞋帽整洁。

  4.严禁上岗时戴首饰、涂指甲油、工作场所严禁吸烟。

  5.女职工不准长发披肩,男职工不准留长发和胡须。

  第二条.环境卫生

  1.保持地面无油腻、无水迹、无卫生死角、无杂物。

  2.保持瓷砖清洁光亮,勤擦门窗。

  3.下班前应将冰箱、炉灶、配菜台、保洁橱等清理干净。

  4.冰箱、保洁橱、门等必须在下班时上锁。

  5.厨房、冰箱等设备损坏应及时报修。

  6.发现“四害”马上灭虫。

  7.厨房必须做到每周大扫除1次。

  第三条.冰箱卫生

  1.冰箱应定人定岗,实行专人保管。

  2.保持冰箱内外清洁,每日擦洗一次。

  3.每日检查冰箱内食品质量,杜绝生熟混放,严禁叠盘、鱼类、肉类、蔬菜类,相对分开,减少串味,必要时应用保鲜膜。

  第四条.食品卫生

  1.上班后由厨房切配清理隔日蔬菜,蔬菜不得有枯叶、霉斑、虫蛀、腐烂、如卫生不合格,要退回粗加工清洗。

  2.干货、炒货、海货、粉丝、调味品、罐头等,要妥善储藏,不得散放,落地。

  3.保持食品新鲜,无异味,烹调时烧熟煮熟,现卖现烧,隔餐、隔夜和外来熟食品要回锅加热后再出售。

  4.按政府有关规定,禁用不得销售的食品。

  第五条.餐具卫生

  1.切配器具要生熟分开,加工机械必须保持清洁。

  2.熟食、熟菜装盆、餐具不得缺口、破边,必须清洁,经消毒后,无水迹、油迹、灰迹、方能装盆出菜。

  3.不锈钢器具必须保持本色,不洁餐具重洗。

  第六条.切配卫生

  1.切配上下必须保持清洁、卫生、整洁。

  2.砧板清洁卫生,用后竖放固定位置,每周清洗,定期消毒。

  3.不锈钢水斗内外必须保持清洁,光亮。

  4.遇有下水道不通或溢水要及时报修。

  第七条.炉灶卫生

  1.灶台保持不锈钢本色,不得有油垢,结束后清洗干净。

  2.锅具必须清洁,排放整齐。

  3.炉灶瓷砖清洁、无油腻,炉灶排风要定期清洗,不得有油垢。

  4.各种调料罐、缸必须清洁卫生并加盖。

卫生规章制度2

  一、资金管理的要求。

  (一)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二)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其他经费收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三)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四)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五)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二、资金管理的流程。

  (一)申请和报批。卫健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定时汇报进展。

  (二)划拨和审批。卫健局在接到相关批复文件后,及时跟踪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完善相关划拨手续。按照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由专项资金项目使用部门按规定程序投入项目运营。

  (三)使用和监督。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办公室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并跟踪、监控专项资金的全程使用,定期进行资金使用的'汇总、分析。

  三、项目建议书审批。

  项目建议书主要对建设项目抽出总体设想,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卫健局领导班子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内容包括:

  (一)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二)请求审批项目建议书的报告。

  (三)有关会议纪要。

  (四)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批意见。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项目审批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前期工作的最重要内容。卫健局领导班子严格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并组织会议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审查。重点审查内容包括:

  (一)项目的必要性和意义,编制报告的依据和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必须是最新的有关规定、资料和文件。

  (二)所需公用设施的数量、供应方式和条件。

  (三)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四)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

卫生规章制度3

  一、总经理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1、生产经营活动中要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2、用人单位的厂长(经理)是本单位的职业卫生防治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对保证本单位职工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全面责任。

  3、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管理组织机构,配备专(兼)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提高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素质。

  4、负责建立健全本单位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审核批准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职业卫生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以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有计划的改善劳动环境,做到安全生产经营,文明生产经营。

  5、保证本单位职业卫生安全投入的有效实施。

  6、把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摆到重要议事日程,每月召开一次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听取各部门和职业卫生管理部门的工作汇报,研究解决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广先进的安全技术和管理方法。

  7、经常深入了解、督促、检查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掌握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情况,组织开展厂(企业)级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对重大隐患组织落实整改措施。并布置和检查规章制度贯彻执行情况,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8、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确保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报卫生局审批。

  9、负责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演练一次。

  10、保障职工的职业卫生劳动条件和企业的职业卫生安全状况,保障女工的合法权益,不得使用未成年工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11、开展厂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与考核工作。

  12、及时、如实上报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组织对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的应急救援、调查分析及处理工作。

  二、副厂长(副经理)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

  1、协助厂长(经理)领导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对分管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国家和本地区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和标准。

  3、负责组织制定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章制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安全技术措施和长远规划、以及重大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有计划的改善劳动环境,做到安全生产经营,文明生产经营。

  4、把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列入管理的重要日程,每月应研究一次职业卫生安全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解决办法,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职业卫生工作。

  5、组织并参加本单位职业卫生检查,对查出的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消除或暂时控制,确保安全生产。

  6、对于新建、改建、扩建、迁建和挖潜、革新、改造等工程项目,负责组织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并报卫生局审批。

  7、负责督促、检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及技术改造项目和专项经费的有效实施情况,为职工无偿提供职业卫生防护用品。

  8、负责组织制定本单位的职业卫生应急救援预案,并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9、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后,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组织对事故的分析、责任界定,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措施,并督促实施。

  10、加强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考核,向经理(厂长)提出奖惩意见。

  三、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

  1、认真贯彻执行职业卫生安全法律法规、标准及其规章制度。对本单位职业卫生工作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制定本单位的年度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

  3、汇总和审查职业卫生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执行。

  4、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或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5、负责组织对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建立个人三级教育档案,方可上岗作业。

  6、定期进行现场职业卫生检查,协助解决问题。遇到特别紧急的事故隐患,有权指令先行停止作业,同时采取相应处置措施,并立即报告单位领导。

  7、督促和检查企业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8、定期组织厂级职业卫生检查,并做好记录,向主管领导汇报。

  9、定期召开职业卫生安全工作会议,并做好记录,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建议和存在的问题,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

  10、负责对涉及职业危害的危险作业审批和现场监管。

  11、有权向主管领导提出奖惩意见。

  12、总结和推广职业卫生安全管理的先进经验。

  13、参加审批新建、改建、扩建和大修的设计计划,并按规定上报政府相关部门和参加工程验收及试运行工作。

  14、协助有关部门参与职业卫生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统计、分析和报告,提出事故防范措施,并且督促有关部门落实。

  15、做好女工的职业卫生保护工作。

  16、组织实施本单位职业卫生应急预案的演练,做好记录和归档,并根据演练情况修订应急预案。

  17、建立健全职业卫生管理档案。

  18、完成上级布置的其他职业卫生安全工作。

  四、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人员)岗位责任制

  1、劳动人事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与员工签订(变更)劳动合同时,应在合同中如实告知员工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待遇等真实情况。

  2、组织新员工进行岗前体检,不得将有残疾的工人或者有职业禁忌的工人分配到其所禁忌的工作岗位。

  3、协调组织职业卫生安全管理部门及相关部门对新员工进行三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

  4、做好职工劳动纪律教育,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影响安全生产的,提出处理意见。

  5、依法为从业人员参加工伤社会保险,并缴纳保险费。

  6、每年组织对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体检机构进行职业健康体检。根据体检结果,对有职业禁忌的从业人员应调离原岗位。凡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从业人员,离职时应当进行职业健康离岗体检。

  7、按照规定为从业人员建立健康监护档案。

  8、为离职人员无偿如实提供个人职业健康档案复印件。

  五、部门经理(车间主任)岗位责任制

  1、对本部门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认真组织职工学习、贯彻、并落实国家、本市和本企业的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规定及其规章制度。

  3、在生产(经营)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中,同时把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贯穿到每个具体环节中去,做到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经常化、制度化、具体化、标准化。

  4、每周至少检查、分析一次职业卫生安全工作,针对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于本部门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领导,确保职工在安全的条件下工作。

  5、定期对职工进行部门级职业卫生安全教育,以及对新职工,复工人员、转岗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的教育、培训和考核情况进行检查。

  6、教育职工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防护设备、设施,并进行监督检查。

  7、发生职业卫生伤亡事故,应立即抢救伤员,撤离人员,采取紧急措施,避免事故扩大及次生、衍生伤害、保护现场、及时上报。负责查明原因,采取防止同类事故重复发生的措施。

  8、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工作有贡献者或对事故有责任者提出奖惩意见。

  9、负责编制本部门的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和作业环境,确保职工的安全与健康。

  10、做好本部门女工的特殊劳动保护工作。

  六、班(组)长岗位责任制

  1、严格遵守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的各项管理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本班(组)员工在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根据工作任务、作业环境和职工的思想状况等情况,具体布置职业卫生工作。

  3、对新员工进行现场安全教育,并在熟悉工作环境前,指定专人负责其劳动安全、健康监护。

  4、组织本班(组)员工学习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检查执行情况,教育员工在任何情况下,不违章蛮干,发现违章蛮干,立即制止。

  5、生产经营活动中要经常检查职业卫生隐患,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对不能彻底解决的问题,要采取临时控制措施,并及时上报。

  6、督促、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设备、设施。

  7、发生职业危害事故,应积极抢救伤员,撤离现场工作员工,做好现场保护,立即上报,并详细记录。组织全班(组)工人认真分析,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

  七、从业人员岗位责任制

  1、从业人员应本着对自身和同事安全健康负责的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以及单位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的规章制度。

  2、认真参加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掌握安全技术知识,未经三级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不得上岗。

  3、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4、认真执行交接班制度,接班前认真检查本岗位设备和安全设施是否齐备完好。

  5、不违章作业,并劝阻和制止他人违章作业,对违章指挥有权拒绝执行。

  6、发生事故要立即抢救、报告、保护现场,参加对事故原因分析,吸取教训。

  八、职业病危害前期预防管理制度

  1、建设项目在可行性论证阶段,单位应将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提交给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2、建设项目在设计阶段,单位应落实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中提出的有关建议和措施,建设单位应建立相应的职业病危害评价档案。

  3、单位应加强新建及改、扩建工程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管理报批程序,并按程序向卫生行政部门上报,经卫生行政部门审查通过后,方可施工。

  4、建设项目在竣工验收前,应由有认证资质的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按国家有关规定经卫生行政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

  5、制定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应急救援演练,同时进行讲评,发现不足项及时完善改进。

  6、做好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管理、使用、维护和检查,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停止使用,应建立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管理台账。

  7、单位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移给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不具备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亦不得接受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

  8、对可能造成职业病或职业中毒的作业环境、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或扩大的职业卫生隐患,应纳入单位职业卫生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按有关规定严格执行,并由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牵头负责整改。

  9、按照规定在投入生产或使用的30日内如实向区安监局进行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

  九、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管理制度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职工必须熟悉本岗位职业卫生管理与职业病防治职责,掌握本岗位及管理范围内职业病危害情况、治理情况和预防措施。

  2、单位要督促和安排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加职业卫生专业知识与法律法规的教育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一次学习,或参加学习讲座,以提高职业卫生管理人员的业务水平和管理水平。

  3、单位要对全体职工进行职业病防治的法规教育和基础知识培训与考核。要组织职工认真学习国家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单位有关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病危害及其后果、以及职业卫生防护设备设施和防护用品的使用,并做好培训记录。

  4、生产岗位管理和作业人员必须掌握并能正确使用、维护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体职业卫生防护用品,掌握生产现场中毒自救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开展相应的演练活动。

  5、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职工必须接受上岗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规教育、岗位劳动保护知识教育及防护用具使用方法的培训,经考试合格合方可上岗操作。

  6、单位要做好生产检维修前的职业卫生教育与培训,结合检维修过程中会产生的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可能发生的急性中毒事故,重点掌握自我防护要点和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情况下的紧急处理措施。

  7、做好各类职业卫生教育培训的档案管理工作。

  十、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

  1、单位各级领导和岗位员工要掌握了解管理范围内及本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种类、浓度(强度)及其可能产生的后果等情况。

  2、单位应当请有资质认证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评价,并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检测、评价和监测由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

  3、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出现异常或者超标时,立即采取措施,上报主管领导,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

  4、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5、职业病危害因素经治理后,检测结果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后,方可重新作业。

  6、检测、评价和监测结果存入单位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并及时向怀柔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及向本单位员工公布。

  十一、作业场所管理制度

  1、单位优先采用有利于防治职业病和保护劳动者健康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逐步替代职业病危害严重的技术、工艺、材料。不得生产、经营、进口和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可能产生严重职业病危害的设备和材料。

  2、单位应按《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制度》对工作场所进行检测、评价。

  3、单位对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作业场所立即采取措施,加强现场作业防护,提出整改方案,积极进行治理。对严重超标且危害又不能及时整改的生产经营场所,必须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采取补救措施,控制和减少职业病危害。

  4、单位应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警示说明应当阐明产生职业病危害的种类、后果、预防及应急救治措施。具体参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158-20xx)。

  5、单位应在可能发生急性职业危害的有毒有害作业场所按规定设置警示标识、报警设施、冲洗设施、防护急救器具专柜,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同时做好定期检查和记录。

  6、员工从事有毒有害作业时,必须按规定正确使用防护用品,严禁使用不明性能的物料、试剂和仪器设备,严禁使用有毒有害溶剂洗手和冲洗作业场所。

  7、加强对检维修场所的职业卫生管理。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生产装置,在制定停产检修方案时,应有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参与,提出对尘、毒、噪声等的防护措施,确定检维修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范围和要求。对存在严重职业危害的装置检维修现场应严格设置防护标志,应有相关人员做好现场的职业卫生监护工作。

  8、应加强检维修作业人员的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配备和现场冲洗设施完好情况的检查。

  9、应加强检维修现场尘毒检测监控工作,根据检维修现场情况与有关部门联系检测事宜,随时掌握现场尘毒浓度,及时做好防护工作。

  10、应做好检维修后开工前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防护效果鉴定工作,重点对检维修后设备设施的整改等情况进行检查确认,避免设备启动时发生意外职业伤害。

  11、加强对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情况的检查监督,凡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者不得上岗作业,并追究车间班组的管理责任。

  12、有毒、有害物品的包装,必须符合安全、卫生要求,防止泄漏扩散。

  十二、劳动用工及健康监护档案管理制度

  1、单位在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将工作过程中或工作内容变更时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后果、职业卫生防护条件等内容如实告知职工,并在劳动合同中写明,不得隐瞒。如各单位违反此规定,职工有权拒签劳动合同,各单位不得解除或终止原劳动合同。

  2、员工有维护本单位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职业卫生防护用品的权利和义务;发现职业病危害事故隐患及可疑情况,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对违反职业卫生和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以及危害身体健康的行为应提出批评、制止和检举,并有权提出整改意见和建议。

  3、单位不得因员工依法行使职业卫生正当权利和职责而降低其工资、福利等待遇,或者解除、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4、单位应到有资质的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作业人员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离岗、应急的职业健康检查。不得安排未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的人员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症者从事禁忌的工作。

  5、用人单位应根据新招聘及调换人员的职业健康体检结果,以及职业健康体检单位检查建议安排相应工作。

  6、对职业健康检查中查出的职业病禁忌症以及疑似职业病者,安排患者进行诊断、治疗,并进行观察。

  7、用人单位应按规定建立健全职工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档案内容应包括:

  (1)职业健康监护档案应当包括劳动者的工作经历,记录劳动者既往工作过的用人单位的起始时间和用人单位名称和从事的工种、岗位;

  (2)劳动者从事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工种、岗位及其变动情况;

  (3)接触时间、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种类、强度或浓度,相应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4)历次职业健康检查的结果和职业病诊疗等个人健康资料。

  8、用人单位应按国家有关规定妥善保存职业健康监护档案。

  9、对在生产经营活动中遭受或者可能遭受急性职业病危害的职工应及时组织救治或医学观察,并记入个人健康监护档案。

  10、如在体检中发现群体反应,并与接触有毒有害因素有关时,职业卫生管理部门(或者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及时组织作业场所职业卫生学调查,并会同有关部门提出防治措施。

  11、所有职业健康检查结果及处理意见,单位均需如实记入职工健康监护档案,并在一个月内通知体检者本人。

  12、单位应严格执行《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及时安排女工健康体检。安排工作时应充分考虑和照顾女工生理特点,不得安排女工从事有害妇女生理机能的工作;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婴儿一周岁内)女工从事对本人、胎儿或婴儿有危害的作业;不得安排生育期女工从事有可能引起不孕症或妇女生殖机能障碍的有毒作业。

  十三、劳动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1、单位应明确劳动防护用品主管部门,负责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

  2、劳动防护用品是保护职工安全健康的强制性预防措施,依据岗位工种特点及安全防护的需要发放。单位应无偿向员工提供劳动防护用品,不得以货币或其他物品替代。

  3、各级管理人员、班组长应监督职工在上岗前必须正确穿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4、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应符合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特种防护用品必须具有《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生产许可证》,并标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书和安全标志。

  5、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验收必须保存相关证明。

  6、职工应保管好自己的劳动防护用品,避免不必要的破损、报废或者丢失。

  7、未到使用期限劳动防护用品,凡有破损、报废或失去防护功能的,经有关领导批准,以旧换新。

  8、劳动防护用品发放应有台帐,领用者本人签字。

  9、各类劳动防护用品应在使用期限内使用,超出使用期限的,一律不得使用。防毒、防尘类呼吸器应根据实际情况按时更换过滤材料。

  10、劳动防护用品的报废处理按有关规定执行。

  十四、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主要任务是进行危害识别,查找不安全因素和不安全行为,提出消除或控制不安全因素的方法和纠正不安全行为的措施,增强职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等现象的发生,及时消除职业卫生事故隐患,确保员工身心健康和安全。

  2、职业卫生安全检查的依据是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政府、上级部门和本单位有关职业卫生安全的各项规定、制度等。

  3、职业卫生安全检查主要包括管理检查和现场检查两部分。

  (1)管理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各级领导对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认识,各级领导班子研究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情况的记录、会议记要等。

  2职业卫生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等修订完善情况;各项管理制度落实情况等。

  3检查各级领导和管理人员的职业卫生安全法规教育是否达到要求;检查员工的职业卫生安全意识、知识教育,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技术知识教育是否达标。

  (2)现场检查主要内容:

  1检查作业场所的工作条件是否符合职业卫生的相关标准、规范,是否存在职业卫生事故隐患。

  2检查单位各级机构和个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否落实,检查员工是否认真执行各项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3检查生产、检修、施工等直接作业环节各项职业卫生安全保证措施是否落实。

  4、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分为外部检查和内部检查。外部检查是指按照国家职业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的法定监督、检测检查和政府部门组织的安全督查,内部检查是上级主管单位、本单位根据生产情况开展的计划性和临时性自查活动。

  5、内部检查主要有综合性检查、日常检查和专项检查等形式。

  (1)综合性检查

  综合性安全检查是以落实岗位安全责任制为重点,各部门共同参与的全面检查,每月组织一次。

  (2)日常检查

  日常检查包括班组、岗位员工的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以及单位领导和职业卫生安全管理人员的经常性检查。各岗位应严格履行日常检查制度,特别应对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危险源进行重点检查和巡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报告有关部门解决,并做好记录。

  (3)专项检查

  专项安全检查包括季节性检查、节日前检查和专业性安全检查。

  1季节性检查是根据各季节特点开展的专项检查。如夏季的防暑降温、冬季的防煤气中毒、防冻等检查。

  2节日(五一、十一、元旦、春节)前检查主要是应对节日干部、检维修队伍值班安排和原辅料、备品备件、应急预案落实情况进行重点检查。

  3专业性检查主要是对职业卫生安全装备、监测仪器、危险物品等分别进行的专业检查,及在装置开、停工前、新装置竣工及试运转等时期进行的专项安全检查。

  4新装置试车前检查。

  6、检查人员职责为:

  (1)制止违章指挥、违章操作、违反劳动纪律者。

  (2)检查隐患及防范措施和治理情况。

  (3)对施工、检修情况进行检查。

  (4)监督、检查管理制度贯彻落实情况。

  (5)其它方面。

  7、单位检查人员权限:检查人员对本单位各部门的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有权发出《隐患通知单》,并限期处理。各部门必须在通知单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并将通知单及处理结果情况反馈给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1)对违章人员按《职业卫生奖惩管理规定》进行惩处,并将检查情况报送职业卫生管理部门。

  (2)对严重违章的个人可下令停止工作,交由所属部门进行停工再教育。

  (3)对违章的施工、检修人员进行警告、教育,并按《职业卫生管理奖惩规定》惩处。

  (4)对严重违章和违反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规定的,填发《停工整顿通知单》,责令其停工整顿,并可同时进行经济处罚。

  8、职业卫生安全检查应依据充分、内容具体,必要时编制职业卫生安全检查表,科学、规范地开展检查活动。

  9、检查时应认真填写检查记录,做好检查总结,并按要求报主管部门。

  10、被检部门对查出的问题应立即落实整改,暂时不能整改的项目,除采取有效防范措施外,应纳入计划,落实整改。

  11、对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应进行复查,跟踪督促落实,形成闭环管理。

  12、对未按要求开展专业和专项检查的各部门及车间,将予以通报曝光,并与经济责任制考核挂钩。

  13、对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职业卫生事故隐患,不能及时消除或者难以消除的,应当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单位应立即向有关部门书面报告,予以解决。

  十五、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管理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系指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预防职业卫生事故、防止事故扩大,以及在应急情况下抢险救灾而设置的设备、设施、器材等。

  2、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实行部门监督和专业管理相结合的管理方法。

  3、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要建立完整的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档案,制定其检修、维护、保养及更新制度。

  4、设备管理部门(人员)负责组织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施工及投用前的检查、验收;负责审核制定年(季)度检修计划;负责运行状况、检维修质量的检查;将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完好使用情况列为设备考核评比的内容,确保安装率、使用率、完好率达到百分之百。

  5、组织编制、修订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操作规程,其工艺指标必须符合相关要求。

  6、根据工艺要求,如有必要,须建立严格的安全联锁系统的管理制度。生产期间安全联锁系统应100%投入使用。

  7、报警器应由取得国家和行业规定的相应资质的单位校验。

  8、职业卫生安全设施设备的使用部门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按照安全装备和安全附件的用途及配置数量,安装、放置在规定的使用位置,确定管理人员和维护责任,不允许挪作他用。

  9、结合生产实际,组织对操作人员进行正确使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技术培训,定期开展岗位练兵和应急演练,提高员工使用安全装备的能力。

  10、执行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的更新、检修、停用(临时停用)、报废、拆除申报程序,未经主管领导和部门批准,严禁擅自拆除、停用(临时停用)职业卫生安全设备设施。

  十六、职业病诊断和报告管理制度

  1、职业病的诊断与鉴定工作应由单位统一管理。职业病诊断和鉴定由单位和当事人如实向诊断部门提供有关职业卫生情况,配合诊断部门进行调查取证工作,按法定程序取得职业病诊断、鉴定的有关资料。

  2、对疑似职业病的职工应及时进行诊断,在其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由单位承担,在此期间单位不得解除或者终止与其订立的劳动合同。

  3、单位要加强对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管理,实行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登记报告管理制度,发现职业病病人和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按有关规定向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和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部门、劳动人事管理部门等报告。

  4、单位安排职业病患者进行医疗和疗养。对在医疗后被确认为不宜继续在原岗位作业或工作的,立即对其岗位进行调整。

  5、职业病患者的诊疗、康复和复查等费用以及伤残后有关待遇和社会保障,依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十七、职业卫生安全例会制度

  1、为保障员工身心健康,加强职业卫生安全信息沟通和及时排查消除事故隐患,每月召开职业卫生工作例会。

  2、职业卫生工作例会应由专人负责组织,单位经理主持会议。

  3、参加会议人员为单位领导、各部门负责人、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4、传达或学习上级有关职业卫生方面的文件和指示精神。听取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对最近一个月职业卫生安全工作的情况及隐患整改情况的汇报。

  5、讨论当前职业卫生安全方面存在的问题,研究整改方案或措施,听取其他部门有关职业卫生安全方面的意见和建议。

  6、结合上级对职业卫生安全的要求和单位实际情况,会议对最近一个月职业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总结并部署下一阶段工作。

  7、职业卫生例会严格考勤制度,无故不出席会议者取消当月评先资格。

  8、每次职业卫生例会要有会议记录,会后编写会议纪要。会议纪要发放给有关部门。会议记录、会议纪要归档保存二年以上。

  十八、职业卫生奖惩制度

  1、职业卫生安全,涉及全体员工的身心健康,全体员工必须认真落实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相关职业卫生操作规程。

  2、职业卫生安全工作应纳入单位总结、评比。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职业卫生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表彰和奖励。

  (1)职业卫生宣传教育普及,三级教育率100%,安全组织机构、制度健全,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安全装置完整好用,无各类职业卫生事故、工作成绩突出的。

  (2)发生职业卫生事故后,及时组织抢救和处理事故,避免重大损失,有显著贡献的。

  (3)在安全生产宣传月中有显著成绩的。

  (4)工作一贯认真负责,严格执行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一年来未发生任何生产事故,成绩显著的。

  (5)由于认真检查,及时发现重大事故隐患,立即采取措施,转危为安,避免重大事故、装置停产、主要设备损坏以及制止违章和误操作事故,有显著成绩者。

  (6)为确保安全生产,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经有关部门审查,确有较大价值,列为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实施后,经实践考核有效者。

  (7)对改善劳动条件,消除尘毒和噪声危害,预防职业病发生,对劳动保护贡献较大者。

  (8)在职业卫生安全生产工作其它方面做出显著贡献的。

  3、应对下列生产经营过程中的职业卫生安全管理行为的部门和个人进行批评和处罚。

  (1)违反各项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的。

  (2)职业卫生设备设施长期失修,带病运转,或者弃而不用的。

  (3)事故隐患严重,接到隐患整改通知书后逾期不改的。

  (4)安全教育率未达100%,或者不参加单位、班组培训教育的。

  (5)未穿戴好防护用品或将防护用品丢失。

  (6)对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劝阻不听,或者违反劳动纪律的。

  (7)发现隐患不及时排除,并且迟报、谎报或隐瞒不报者。

  (8)发生事故,隐瞒真相,甚至有意破坏现场,影响对事故调查分析的。

  (9)干扰安全卫生监察、监测工作正常进行的。

  4、对于发生职业卫生安全事故的,应根据事故原因的分析,将对相关责任部门或个人,进行处罚。严重者,移送司法部门处理。

  5、表彰和奖励应根据职业病危害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6、奖惩办法和数额按本企业的具体规定执行。

  十九、听力保护管理规定

  1、职工听力保护系指噪声、听力测试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护耳器的要求及使用、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2、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制定职工听力保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单位应在噪声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按卫生部《工业企业职工听力保护规范》(卫法监发[1999]第620号)的测量方法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在作业场所噪声水平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4、根据监测结果,确定本单位每工作8小时暴露于等效声级大于等于85dB(以下简称“Laeq,8≥85dB”)的职工人群。监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凡Laeq,8≥85dB的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具有足够声衰减值、合适有效的护耳器。

  5、凡接触噪声的职工应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xx年卫生部第23号令)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从事接触噪声作业。

  6、对于暴露于Laeq,8≥85dB的职工,应按听力保护规范的听力测试与评定方法进行基础听力测定和定期跟踪听力测定,评定职工是否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HSTS)。对于发生高频标准听阈偏移的职工,应采取听力保护措施,防止听力进一步下降。

  7、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噪声源的工程控制,噪声控制设计应符合GBJ87《工业企业噪声控制设计规范》和GBZ1《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的规定。噪声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噪声控制效果。

  8、应对职工进行听力保护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噪声对健康的危害;

  (2)听力测试的目的和程序;

  (3)噪声实际检测结果及噪声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4)各类型护耳器的优缺点、声衰减值和如何选用、佩戴、保管和更换等。

  9、应建立健全听力保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噪声岗位基本情况;

  (2)作业场所噪声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噪声职工的听力测定和定期体检结果;

  (4)控制噪声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噪声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二十、粉尘防护管理规定

  1、粉尘防护系指各类粉尘、肺组织的检查与评定、工程控制措施、防尘口罩的要求及使用、除尘设备设施的要求、使用及维护,职工培训以及记录保存等。

  2、单位职业卫生管理部门(人员)负责制定粉尘防护计划并组织实施。

  3、单位应在粉尘作业场所设置监测点。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尘肺病防治条例》的要求,至少每年进行一次检测。在作业场所粉尘浓度可能发生改变时,应及时监测变化情况。

  4、检测结果应以书面或公告形式通知有关职工。作业场所应有警示标识,进入该区域作业人员应佩戴合适有效的防尘口罩。

  5、凡接触粉尘的职工应按照卫生部《职业健康监护管理办法》(20xx年卫生部第23号令)的检查项目及周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避免职业禁忌者从事接触粉尘作业。

  6、在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职业卫生“三同时”工作中,应加强对粉尘作业的工程控制,粉尘控制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xx)的规定。超过限值的作业场所,应当积极采取综合防尘措施和无尘或低尘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使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粉尘控制设备应经常维修保养,确保粉尘控制效果。

  7、应对职工进行粉尘防护培训,主要内容包括:

  (1)粉尘对健康的危害;

  (2)健康体检的目的和程序;

  (3)粉尘实际检测结果及粉尘危害控制的一般方法;

  (4)各类型防尘口罩的优缺点和如何选用、佩戴、保管和更换过滤芯等。

  8、应建立健全粉尘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粉尘岗位基本情况;

  (2)作业场所粉尘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粉尘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4)控制粉尘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二十一、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

  1、高毒物品是指“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xx]142号文)中所列物品。

  2、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高毒物品的过程中,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执行,还应按规定向政府部门申报。

  3、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高毒物品的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高毒物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高毒物品应急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5、存在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接受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持证上岗;长期在岗的,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离岗或调离岗位的,也应组织离岗体检。

  6、生产、经营、储存高毒物品的设施建设时,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经相应的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卫生审查;经审查合格后,方可施工。

  7、不得将高毒物品转移给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接受含高毒物品。

  8、存在高毒物品的作业场所应与其他场所分开或有效隔离,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高毒物品作业场所应设置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设置通信、报警装置,并保证在任何情况下处于正常使用状态;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规定,设置风向标,设置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和红色区域警戒线。

  9、对存在高毒物品的生产装置进行维护、检修时,在制定的维护、检修方案中必须明确职业中毒危害防护措施,维护、检修现场应当有专人监护,并设置警示标志。

  10、需要进入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时,应采取下列措施。

  (1)保持良好通风,检测高毒物质在空气中的浓度,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

  (2)个人防护用品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

  (3)设置现场监护人员和现场救援设备。

  11、每月对高毒物品作业场所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因素监测,每半年进行一次职业中毒危害控制效果检测评价,并在取样点附近将监测、检测结果向职工公布。

  12、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彻底治理。

  13、存在高毒物品的场所应设置淋浴间和更衣室,并设置清洗、存放或处理工作服等物品的专用区域。

  14、存在高毒物品场所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按规定给予一定的岗位保健津贴。

  15、盛装高毒物品的容器,应经有资质的检测机构检验合格;从事高毒物品运输的装卸、押运、驾驶人员应经安全培训,持证上岗;在运输过程中,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处理器材和防护用品。

  16、应建立健全高毒物品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高毒物品岗位基本情况;

  (2)高毒物品作业场所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含高毒物品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4)控制高毒物品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二十二、有毒物质防护管理规定

  1、本文所说有毒物质是指《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xx)表1中所列的各种物质,但不包含“高毒物品目录”(卫法监发[20xx]142号文)中所列物品(高毒物品按《高毒物品防护管理规定》执行)。

  2、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和废弃有毒物质的过程中,要保证按照国家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要求执行。

  3、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有毒物质的监督管理工作。

  4、建立健全有毒物质安全管理制度,防止有毒物品泄露、丢失等。

  5、存在有毒物质作业场所的有关人员应进行岗前体检,接受职业卫生安全教育培训;长期在岗的,应每年至少进行一次职业健康体检;离岗或调离岗位的,也应组织离岗体检。

  6、生产、经营、储存有毒物质的设施建设时,应按规定进行职业病危害评价;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设计,应经相应的政府卫生主管部门进行职业卫生审查。

  7、不得将有毒物质转移给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没有相应职业卫生防护的单位和个人也不得接受有毒物质。

  8、存在有毒物质的场所应与其他场所分开或有效隔离,防护距离必须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规定,设置警示标志、中文警示说明和黄色区域警戒线。

  9、需要进入存在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时,应配戴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品。

  10、每年进行一次有毒物质危害控制效果检测评价,并在取样点附近将监测、检测结果向职工公布。

  11、存在有毒物质的作业场所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时,应立即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或彻底治理。

  12、存在有毒物质场所的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对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13、应建立有毒物质防护档案,主要内容包括:

  (1)有毒物质岗位基本情况;

  (2)有毒物质作业场所监测结果及评价;

  (3)接触有毒物质职工的定期健康体检结果;

  (4)控制有毒物质工程项目的开展情况;

  (5)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使用台帐。

  二十三、高温作业防护管理规定

  1、高温作业系指工业单位和服务行业工作地点具有生产性热源,当室外实际出现本地区夏季室外通风设计计算温度的气温时,其工作地点气温高于室外气温2℃或2℃以上的作业。

  2、高温作业场所综合温度应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2-20xx)的要求。

  3、建设项目的职业卫生设计应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中有关防暑的要求。

  4、单位医疗部门在暑期要深入生产一线,对生产车间、施工、检修工地进行巡回医疗,发现情况及时诊治并及时向公司生产与安全部门报告,同时报告上级卫生部门。

  5、防暑降温设备应有专人管理,按时检修维护,每年在暑季前检维修一次,并进行效果评价,制定切实可行的使用办法和管理制度。

  6、应尽量实现机械化、自动化,改进工艺过程和操作过程,减少高温和热辐射对员工的影响。

  7、应对高温作业场所进行定时检测,包括温度、湿度、风速和辐射强度,掌握气象条件的变化,及时采取改进措施,并将检测结果在作业场所向职工公布。

  8、对封闭、半封闭的工作场所,热源尽可能设在室外常风向的下风侧,对室内热源,在不影响生产工艺过程的情况下,可以应用喷雾降温。当热源(炉子、蒸汽设备等)影响员工操作时,应采取隔热措施。

  9、高温作业场所的防暑降温,应首先采用自然通风,必要时使用送风风扇、喷雾风扇或空气淋浴等局部送风装置。

  10、根据工艺特点,对产生有害气体的高温工作场所,应采用隔热、强制送风或排风装置。

  11、对高温作业员工应进行上岗前和入暑前的职业健康检查。凡有心血管疾病、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消化系统疾病、严重的呼吸、内分泌、肝、肾疾病患者,均不宜从事高温作业。

  12、发现有中暑症状患者,应立即到凉爽地方休息,除进行急救治疗和必要的处理外,还应到职业病诊断机构诊疗。

  13、从事高温作业的员工应有合理的劳动休息制度,根据气温变化,适当调整作息时间,避免加班加点。

  14、高温作业的分级应符合《高温作业分级》(GB/T4200-1997)的规定,对高温超标严重的岗位,应采取轮换作业等办法,尽量缩短一次连续作业时间。

  15、高温作业场所应设有工间休息室。休息室应隔绝高温和辐射热,室内有良好的通风,休息室内气温应低于室外气温,设有空调的休息室室内气温应保持在25-27℃。

  二十四、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预案

  1、为及时控制危害源,指导受害人员及群众防护和组织撤离现场,抢救受害人员,减少和消除严重危害后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劳动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预案。

  2、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原则:自救为主,外援为辅,统一指挥,当机立断,迅速处理。

  3、预案启动条件:本单位内发生高毒物品职业中毒事故。

  4、公司物品危害事故应急指挥部组织机构

  总指挥:xxx

  副总指挥:xxx

  成员:xxx

  5、应急指挥部各成员职责

  (1)总指挥职责:

  1、全面负责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配合政府有关部门的调查。

  (2)副总指挥职责:

  1、在总指挥的直接领导下开展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

  2、负责自己主管范围内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安排部署和落实。

  3、负责组织调集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现场抢险工作。

  (3)指挥部成员职责:

  1、了解、收集事故情况,并及时向上级部门和总指挥、副总指挥报告。

  2、负责具体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的安排、检查和落实。

  3、保持与政府主管部门联系,及时向总指挥报告情况。

  4、负责审查事故新闻宣传报道,组织新闻发布会。

  5、负责处理指挥部的日常事务,办理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事项。

  7、高毒物品危害事故预防的主要措施

  (1)在可能发生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的工作场所设置报警装置,配置现场急救用品、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

  (2)定期对危害因素进行日常监测,确保监测系统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3)在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场所设置警示标识和中文警示说明。

  (4)高毒物品生产、储运、装卸等工作场所应配备应急柜,并存放以下必备物品。

  1、足够数量的防毒面具、防护服、眼镜、手套、胶靴等,存放在应急柜内,并有醒目的标志,便于随时取用;

  2、各种型号的防爆工具。

  (5)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急救室。急救室应有一定的床位,配备救护车、担架、吸氧器、供氧式呼吸器、气管切开包、导尿包、静脉切开包、洗胃器、洗眼器具、各种型号的注射器、常用急救和解毒剂以及心电图机或监护仪等,还应配备供现场抢救用的急救箱。

  (6)作业人员要严格执行作业规程,按规定选择、穿戴合适的防护用品。

  (7)各单位生产与生活性供热、供水及排污、排放系统必须分开,不得连通。

  7、应急救援的处理措施

  (1)当发生高毒物品危害事故时,最早发现人员应立即在第一时间报警(报警电话:119、120),并迅速通知单位调度室、说明事故危险程度、类别等情况;同时上报区安监局。

  (2)各单位调度室接到报警后,立即报告应急救援指挥部各成员;通知专业救援抢险队赶赴事故现场。

  (3)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点,立即采取相应的工艺控制措施;停止导致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的作业,控制事故现场,防止事态扩大;

  (4)消防、抢险、救护各专业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应当首先查明现场有无伤员,如有立即将其救出事故现场。医护人员将伤员送到安全地带救治,及时与专科医院了联系,做好病人的护送工作;

  (5)安全部门在协助事故抢救同时,设法保护事故现场;保卫部门在事故现场周围设立警戒,指挥受伤群众向安全地带疏散;环保部门立即查明化学物质性质、可能产生毒物性质及泄漏量、范围,并向应急救援指挥部报告;

  (6)指挥部负责人到达现场后立即听取事故状况、危害程度、是否得到控制、有无扩大蔓延,根据现场确定是否请求支援,并及时向公司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7)事故控制后,根据事故造成的设备损失情况,征得有关部门同意后撤消警戒。调集各有关抢修力量进行抢修,恢复生产。

  8、高毒物品危害事故现场医疗措施

  (1)迅速将中毒者撤离危险区,静卧在通风良好的地方,并注意保温,解开衣领、裤带及妨碍呼吸的一切物体,鼻子朝天、头后仰,患者意识丧失时,应除去口中异物,保持呼吸道畅通;

  (2)必须脱去被污染的衣服、鞋、袜等,用清水彻底清洗眼、耳、皮肤等受污染处。时间一般不少于15分钟;

  (3)除中毒症状外,还应检查患者有无外伤、骨折、内出血等情况。搬运时使患者侧卧或仰卧,保持头位低;

  (4)患者停止呼吸时,应进行人工呼吸,吸氧等;

  (5)使用解毒剂;对症治疗、预防并发症;

  (6)与专科医院联系,做好病人的护送和救治工作。

  9、预案关闭条件:当导致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发生的因素得到控制和受害人员得到有效救治时,高毒物品危害事故应急预案关闭。

  10、各单位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预案演习,及时总结演习经验,对不足项进行修改完善。

卫生规章制度4

  一、个人卫生

  员工个人卫生是餐厅卫生管理的一个重要组成部份。员工直接面对顾客,直接接触食物、餐具,如果本人卫生方面有不良习惯,或者操作不当,都会影响食品的卫生,所以必须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并落实到工作当中:

  1、餐厅所有工作人员必须持健康证上岗,如无健康证则应停止其工作。

  2、具有基本的健康卫生知识,保持身体健康,精神饱满,睡眠充足。

  3、讲究个人清洁卫生,做到“四勤”:即勤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和被子、勤换工作服、消除身体异味并保持干净整洁。

  4、做好上岗前的准备工作,换好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吧台及厨房工作人员戴好帽子,个人物品存放在指定的地方。

  5、工作中杜绝不良习惯,避免用手触摸头发或面孔,不得面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

  6、上班前不能吃带异味的食品和不饮含酒精的饮料,保持口气清新。

  7、手部的.清洁尤其重要,有下列动作之后应立即洗手:

  ①用手摸过头发或皮肤;

  ②擦过鼻涕或咳嗽时捂过嘴;

  ③用过手绢或卫生纸;

  ④拿过使用过的餐具;

  ⑤上过厕所或从洗手间出来;

  ⑥搬运过箱子或包装袋等其它赃物;

  ⑦接触生的原料后;

  ⑧扫过地板或拖过地板等。

  8、拿取餐具和食物采用卫生方法,不能用手直接接触餐具宾客入口的位置,不能用手直接抓起食品。

  二、门面卫生

  1、店门口卫生在有保安当班时由保安负责,无保安岗由店长指定人员负责。

  2、招牌卫生以招牌完整、清洁、醒目为标准,达不到标准应上报店长进行处理,直至达到标准为止。

  3、餐厅大门卫生以无尘、无明显污渍、无乱张贴为标准。

  4、地毯卫生以无纸屑、牙签、落叶、泥沙、烟蒂等杂物、无破损、无变色为标准,如有破损及变色应建议更换。

  5、餐厅门口台阶卫生以干净、无杂物、无泥沙垢为标准。

  6、门口玻璃卫生以干净、明亮、无印痕、污渍、无乱张贴为标准。

  7、门口流水玻璃水槽以水质清辙见底、无落叶杂物为标准,流水玻璃以无水锈、铁锈、干净明亮为标准。

  8、餐厅门口摆放物品的标准:摆放物(含花草盆景、广告牌),广告牌需经常擦拭,以干净明亮、无尘灰为标准,花草盆景以无尘、无纸屑、烟蒂、牙签等杂物为标准。

  9、餐厅门口灯具以完整、醒目、无变色、脱漆、无尘为标准,不亮的灯泡应及时更换。

  10、大门口墙面卫生以干净、无划痕、无乱张贴、无尘为标准。

  11、餐厅门口地板以干净、无明显纸屑、落叶、烟蒂、无其它杂物为标准,放置物品必须摆放整齐。

  三、桌面卫生

  1、桌面卫生主要由当区域当值服务人员负责。

  2、桌面卫生以干净、无脱漆、无水印、无油污为标准,擦拭桌面应先用湿布擦拭干净再用干抹布擦,直至干净为止。

  3、桌面玻璃以无油迹、印痕、无破损、裂痕为标准,擦玻璃应先用玻璃水再用报纸擦,直至干净为止。

  4、桌面台布应以干净整洁、无变色、无破损、污点为标准。

卫生规章制度5

  一、进入操作间应洗手消毒,操作间内严禁存放个人生活用品和生产无关的杂物。

  二、操作间内严禁饮食、吸烟和随地吐痰。

  三、新参加工作的'生产人员,必须经健康检查并取得健康合格证后方可上岗工作。生产人员患有有碍食品的传染性疾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渗出性皮肤病等),必须立即调离食品加工岗位并妥善治疗。

  四、操作间工作人员遇下列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

  ⑴、开始工作之前。

  ⑵、上厕所以后。

  ⑶、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

  ⑷、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

  ⑸、在从事操作期间也应勤洗手。

  五、操作间和其它场所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并及时清理,废弃物存放的容器及场地应及时清洗消毒。

卫生规章制度6

  为了规范我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完成公共卫生服务目标任务,结合我乡实际,根据《昭阳区公共卫生人员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定:

 一、公共卫生人员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二、公共卫生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具有医学相关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

  三、有良好的医德医风,并坚持学习相关的业务知识。

  四、对服务对象热情周到,耐心解答人民群众提出的相关健康知识问题。

  五、认真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禁止弄虚作假。

  六、工作中禁止收取如何服务费用。

  七、按时上班,禁止缺席、迟到、早退。

  八、必须参加区、乡级组织的业务培训。

  九、发挥团队精神,维护医务工作者的良好现象。

  十、工作期间必须着装整齐,佩戴山岗证,展现良好的`工作面貌。

  十一、争取为公共卫生服务事业做出自己应有的贡献。

  十二、本规定自规定之日起执行。

  一、处罚事项:

  1、按照县下发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督导考评标准”,每一项若考评分数在85分以下的,每降低1分扣发单位项目经费100元。按督导通报结果兑现。

  2、凡在省市县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检查工作通报中,若对发现问题点名一处或检查结果直接影响全县或全乡成绩的,发现1处(次),扣发单位项目经费500元。

  3、在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项目督导中,年检表及随访表的必检项目发现1处漏检,扣发项目经费100元;出现1处逻辑错误,扣发项目经费300元。按督导通报结果兑现。

4、在访视10例病人中,发现1人弄虚作假扣发项目经费1000元,在县疾控中心和乡卫生院组织的督导中,发现工作表填写不完整,不准确,不规范者,除责令立即改正外,按每处每次扣发项目经费100元。

  二、奖励:

  1、在县或乡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管理项目工作督导考评中,单项一次考评分数在95分以上的,每增高1分奖励100元。凡连续3次考评分数均在95分以上的,奖励单位500元,其中负责此项工作的个人奖500元。

  2、凡在省、市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项目工作督导检查中,受到通报表扬的,每次奖励单位1000元,其中负责此项工作的个人奖500元。

  3、凡年度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管理项目工作任务完成较好,通过督导组人员考评,各项指标均达标者,从项目经费中给予奖励,奖励单位1000元,其中负责此项工作的个人奖500元,同时,给予全乡通报表扬。

卫生规章制度7

  1、早班员工拖地、擦拭门内、外各个层面,整理隔放遗留的杂乱脏。

  2、晚班员工扫地、倒垃圾,擦前台桌子、茶几、台、检查水电,煤气是否关好整理杂、乱、脏各个层面,上9:00员工打扫二楼地板,床、台车、卫生间以及厨房1分。

  3、每周日前进行一次金体大扫除,特别针对卫生死角和常用物品,完毕后由卫生部长或院长进行检查打分,给予奖或罚1分。

  4、每月进行一次全面扫除(3-5楼梯房间)床罩被套一月清洗1次(归区域管)。

  5、地面随时清理并保持全天干净,不应有煮食,不得在美容间吃零食,室内用品整洁放置不零乱,每天用自己的布擦拭仪器,车台、床、柜子。

  6、每天保持自己的布干净清洁,扫帚保持每天头发,拖把保持入水无明显的脏,每次用完扭干晾晒1分。

  7、值日员工当天要把包头毛巾全部晾晒,不得留至次日1份。

  8、不让面膜流至包头毛巾上以免清洗不掉,意外掉上立即用水浸泡。

  9、包头毛巾做到一客一换一清洗发现有脏乱者。

  10、不得向街上乱丢果皮、纸屑,不随地在门外吐痰、倒水。

  11、墙上不得乱涂画,禁止任何人吸烟。

  12、卫生间不得有垃圾成堆,不得向洗手池马桶内乱丢牙签,毛头罩、纸巾等杂物以免造成阻塞。

  13、操作完一个顾客后,应及时床、台面、地面、进行更换整理(包括卡、拖鞋)1分。

  14、要用规定后拖把擦地,而且要放桶里清洗,水不能倒池子里,以锡头发阻塞马桶或洗池。

  15、公共场所不得放置个人私人用品(茶杯除外)

  16、被子、毛巾以指定方式叠好(如在边朝上,毛巾叠成花式)椅在放美容床下,不得有椅罩、床罩放在上面的现象。

  17、随时注意卫生纸、洗手液、等客人用品及时补充。

  18、墙上不得有蜘蛛网,角落要清扫干净。

  19、门必须要用玻璃清剂进行打扫(每周)。

  20、晚班员工在角落喷洒杀虫剂(让“小强无处可躲”也可杜绝一切害虫)。

  21、全体员工要爱护公物养成勤俭节约后良好习惯,随手关灯、水龙头、煤气等的良好生活习惯。

  22、全体员工必须遵守社会公德,讲究卫生,自觉遵守“卫生管理制度”树立文明新风,力求做一个高素质、高涵养的专业美容师。

  23、最后一条关于美容师自身的卫生问题就参考《美容师管理制度》。

  24、值日生管理当值的有关事项(吃饭、毛巾、开门、关门、垃圾),上下班前仔细检查自己的工作。

  25、区域管理者分月轮流管理,每天检查自己的区域,每周大扫除1次。

  26、卫生部长每月轮流胜任,每天全面检查。

  27、以上请节轻微的敬告三次,过后扣分处罚(卫生部长加倍)。

  28、一分为5元,当值员工1分,区域管理1分,卫生部长2分。

  29、注意店内的安全防范(包括门窗锁的防盗电气、防水和个人物品的保管)。

  30、宿舍卫生由宿舍长负责安排。

  注:罚款所得存放罐内待用。

  营业场所厅面卫生实行“三清洁”制度,即班前小清洁、班中清洁和班后大清洁,另外分区域负责区清洁,每周大清理,每天小检查,每月大检查,每月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大清洗。

  2、每日下班后卫生清洁

  (1)清理地毯、沙发等软家具的灰尘。

  (2)硬地面的打扫和湿拖。

  (3)清理茶几、收银台、咨询台、窗玻璃、灯具、花灯、强面、天花板、电视机、音响、挂钟、毛巾、灯光照明设备、饮水机、器械设备、按摩床、美容床等营业场所的所有设施的灰尘和蜘蛛网。

  (4)对各类倒膜碗、粉刺针、毛巾、拖鞋、手术室要进行每日消毒。

  (5)使营业场所所有摆设干净、明亮、无污垢、无水迹、无破损、整洁美观,室内空气随时保持清新、干燥、无异味。

  (6)做好灭蚊、灭蟑l榔。定期喷洒药物。

  (7)如有冰箱,每日彻底清理和整理,对即将过期的美容品、果茶、鸡蛋清面膜要按规定撤换。

  (8)掌握消毒柜的使用和清理方法。

  (10)主管每天必须对所管理区域的卫生负有最后责任。尤其要注意花草植物及挂图、宣传品的摆放。

  (11)注意国个人文卫生、勤换工作服、工作鞋、袜子等。

  (12)一般物品消毒可用酒精、新洁尔灭10%浸泡20分钟。此外,还应掌握紫外线灯光、消毒柜的使用方法,掌握清扫的顺序,抹擦的要求,清扫时应注意哪些问题,如何使房间始终保持清洁,怎样使用和保养电器(电视机、空调、音响等)、设备等。

  3、卫生大扫除的安排

  (1)每天一次营业区域卫生清理,包括:

  ①美容美发用品、用具、产品设备的加水。

  ②清理地板、按摩床、浴足沙发、、玻璃,各种毛巾分开洗晒、收、消毒,垃圾每天倒。

  (2)每星期一次大扫除,包括:空调风扇页、吊顶、床罩、沙发套、床柜、窗帘、床底、沙发。

  (1)经常更换消毒设备中的化学药剂溶液。

  (2)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放在消毒水和消毒柜中保持卫生。

  (3)重复使用的工具使用一次后必须马上消毒。

  (4)使用中的工具必须放置于干净的表面或干净的容器中。

  (5)碗、盘以及其他物品在使用前与使用后都必须消毒。

  (6)所有美容器具在使用完毕后必须清洗干净并用蘸酒精的`棉花垫擦拭。

  (7彻底遵守政府卫生机构所公布的有关规章制度。

  (8)美容院的光线、温度、通风都要符合标准,卫生情况必须保持良好。

  (9)保持墙壁、窗帘、地板、地毯的清洁。

  (10)随时供应冷、热水,并请提供茶杯、饮水机等饮水设备。

  (11)水、电设施应适当设立。

  (14)地板上的脏东西应随时清理。

  (15)洗手间必须保持卫生,提供冷热水、肥皂、纸巾以及卫生纸,同时也要准备上盖的垃圾桶。

  (16)美容师在服务顾客前及使用洗手间之后要洗净双手。

  (17)一条毛巾仅能供一位顾客使用,干净的毛巾必须存放于干净、密封的柜子里。

  (18)平躺时每一位顾客的头下都应该放一条干净的毛巾做头垫。

  (19)使用披肩等塑料制品时不要接触倒顾客的皮肤。

  (21)乳液、面霜、蜜粉等化妆品必须保存在干净、密封的容器内,敷用乳液时可使用消毒棉或化妆棉,使用完毕后要把所有的瓶子盖好。取出的产品若没有用完绝对不可以放回瓶中。

  (22)所有弄脏及使用过的东西,在使用完毕后必须马上从工作现场拿走。用过的东西不可以和还没有用过的东西混在一起使用。

  (23)束发带或美容顾客已经用过的物品不可再让下一位顾客使用。

  (24)脸部护理或脸部化妆所使用的工具及物品在使用完毕后要洗净,消毒并且放入不透气的窗口或消毒柜中。

  (25)美容师工作时应该避免触摸自己的脸部及头发,如果必须如此做,应该在再接触顾客或再使用美容工具之前将手消毒一次。

  (26)节约用水用电,杜绝浪费行为。做护理不准偷工减料或铺张浪费。

卫生规章制度8

  一、目的:

  及时监视保洁服务质量,确保保洁服务符合要求。

  二、范围:

  适用于XX管理处对清洁分包方的监督、管理。

  三、职责:

  3.1管理处主任(或物业主任)负责保洁服务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3.2环境主管负责保洁员的日常管理和日常保洁服务的监督和检查。

  四、工作要求:

  4.1小区的卫生保洁管理由管理处统一负责。

  4.2清洁员工应遵守管理处的规章制度,上班一律穿工作服并配戴公司统一的工作证(牌)。

  4.3遵守管理处规定的'作息时间。

  4.4对待业主、同事和来访客人应以礼相待,保持良好的员工形象。

  4.5清洁员工不得在工作时间内,未经管理处同意禁止在小区内承接合同规定范围以外的事情。

  4.6不准损坏现场财物,否则照价赔偿。

  4.7不允许向小区内的业主、住户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

  4.8上班时间内禁止随意缺岗,如有需要,分包方现场管理人员须向管理处分管主管征得书面同意。

  4.9服从领导分配,完成本职工作。

卫生规章制度9

  一、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检查。儿童入园前务必进行体格检查,验乙肝五项、血色素,体检合格后方可办理入园手续,同时了解幼儿的接种史、疾病史、传染病史、家族史、过敏史及生活习惯等。

  2、定期健康检查制度。每年为在园幼儿体检一次。按要求每学期测体重两次、身高、视力、头围各一次,并对幼儿体格发育状况进行分析评价,及时将检查结果和评价状况向家长反馈,同时督促家长对患有龋齿、视力不良、贫血、沙眼等疾病的幼儿进行矫治,并向幼儿园及时带给反馈治疗状况。

  3、晨检及全日健康观察制度。在班教师认真做好一摸:有无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状况;四查:有无携带不安全物品,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4、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常见病、传染病的'预防工作,发现传染病及时隔离、治疗、消毒。

  二、卫生消毒及隔离制度

  1、环境卫生

  (1)建立健全室内外环境清扫制度,每一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分片包干,定人、定点、定期或不定期检查。

  (2)幼儿玩教具持续清洁,定期消毒、清洗。

  (3)经常持续室内空气流通、阳光充足,冬天定时开窗通风换气,室内有防蚊蝇、防鼠设备。

  (4)厕所清洁通风,定期、不定期清扫、消毒。

  (5)被套每月洗一次,被褥冬季每月晒一次。

  2、个人卫生

  (1)幼儿每人一巾一杯,日常生活用品专人专用,做好消毒工作。

  (2)幼儿饭前便后用流动水洗手,经常持续清洁。

  (3)饭后漱口,教育幼儿养成早晚刷牙的习惯。

  (4)要求幼儿每周剪指甲一次,每两周剪脚趾甲一次。

  (5)要求幼儿服装整洁,勤晒被褥,床单、被罩每月清洗一次。

  (6)保护幼儿视力,室内要注意采光,一次看电视的时间不超过30分钟。

  (7)工作人员个人卫生,经常持续仪表整洁,勤洗头、洗澡,勤剪指甲,做到四洗手(进园后洗手;饭前便后洗手;给孩子开饭前及削水果前洗手;倒垃圾后洗手)。

  3、消毒隔离制度

  (1)保证保健物品专用。

  (2)幼儿及工作人员患传染病立即隔离治疗,所在班彻底消毒,患者带隔离期满痊愈后,持县级以上证明方可回园。

  (3)对患儿专人护理,仔细观察,按时服药和喂饭。

  (4)对患传染病的幼儿所在班和与传染病接触过的幼儿进行检疫、隔离、观察。检疫期间不收新幼儿,幼儿不退园,不串班,检疫期满后无症状者方可解除隔离。

  (5)工作人员家中及幼儿家中发现传染病人及时报告园领导,采取必要措施。

  四、幼儿体格锻炼

  1、要有组织地经常和开展适合幼儿特点的游戏及体育活动。

  2、在正常天气下,每一天坚持2小时以上的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特殊照顾。

  五、各项安全制度

  1、各项活动要以孩子为中心。

  2、要注意房屋、场地、玩具、用具的安全,避免各种事故的发现。

  3、药物务必妥善保管。

  4、建立健全幼儿接送制度,不得丢失幼儿。

  六、卫生保健登记、统计制度要建立健全各种登记统计制度,按上级要求,设立保健档案。

  七、建立家长联系制度采取各种形式,加强同家长联系争取家长配合,定期召开家长会,经常问家长宣传幼儿卫生保健知识,定期出好卫生宣传窗。

  八、园中环境卫生管理园内环境实行分片包干职责制,平时每个班级的保育教师负责职责区的卫生打扫;每月全园出动开展一次外环境的大扫除,不仅仅要将角角落落的垃圾捡出扫净,还需对所有场地,塑胶地面进行冲刷,擦洗大型玩具等,以始终持续整个幼儿园大环境明亮、洁净、清新。

卫生规章制度10

  一、文明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搞好企业安全生产和劳动爱护,爱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生产的有序进展,结合我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1、各级领导人员,必需仔细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公司的相关安全规定,并把安全生产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定期讨论各工种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坚持两手(抓安全、抓生产)都要抓,两手都要硬的原则,有方案地布置检查,总结评比。

  2、生产科长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车间设专职或兼职安全员,各级安全成员要保持相对稳定。

  3、车间安全员,帮助领导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家相关劳动爱护政策、条例和规定,组织安全生产大检查,编制安全生产组织措施方案,并监督按期实现。对工人乐观进行安全生产教育,遇到紧急状况和担心定因素时,任何人有权制止,停止作业,并马上报告公司实行相应措施。

  4、班组安全员的职责:乐观开展安全教育活动,组织检查维护措施,合理使用防护用品,制止违章作业现象,发觉担心全隋况准时上报并实行预防措施。

  5、安全卫生工作要充分依靠职工,公司、车间有安全组织,班组有安全员,各环节都应站在全局立场,对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要求尽职尽责。

  6、在常常检查和宣扬教育的基础上,每年、每季进行一次全面性的大检查,车间班组每日进行一次安全班前会,发觉隐患准时消退。堵塞漏洞、乐观防范,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确保安全生产的顺当进行。

  二、厂区环境清洁制度

  1、目的:为了维护好厂区环境卫生,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厂区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2、适用范围:厂区公共区域、车间、办公楼的卫生掌握。

  3、卫生保持。

  ①进入车间必需换鞋子,肯定不允许穿同—双鞋进出车间,违反一次罚5元,并罚做清洁。

  ②保持工作服、鞋子的干净,对衣着不整,经管理人员提示后仍不改正的,管理人员有权予以惩罚。

  ⑧对卫生要求高或者因其他缘由不适合过多人同时待的特别岗位,标注警示,严禁目的:为了维护好厂区环境卫生,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厂区的卫生管理工作进行规范。

  ④必需随时保持岗位的清洁卫生,严格根据8S的要求,做到清洁、清扫、整理、干净、整顿、素养、安全、节省,养成良好的.习惯。

  4、其他:

  ①车间公厕卫生清洁以及设施设备的维护保养,所需物品(如洗手液)的配给等工作由公司指定人员予以负责。

  ②每天常常清理厂区内小垃圾桶内的垃圾,监督好车间员工的垃圾倒放,以确保他们把垃圾倒入厂区的大垃圾桶内,并盖好桶盖,.清洁工每天把垃圾运走并对全部垃圾桶进行清洗一次。

  ③定期对厂区下水道、沟渠的清洁,其范围包括:全厂沟渠的日常清理工作,地下水道疏通,保持沟渠、地下水道顺畅,如有堵塞现象准时上报行政部处理。

卫生规章制度11

  一、坚持四勤:勤洗手和剪指甲,勤洗澡和理发,勤洗衣服和被褥,勤换工作服,毛巾。

  二、保持手的清洁卫生,手在生活中要接触各种物品,所以手沾染生物的机会,环节很多。因此保持手的清洁卫生食品从业人员来说至关重要。要保持手的清洁卫生,必须做到工作前和便后洗手,洗手时应使用肥皂并按程序进行,接触直接抓取直接入口的食品。

  三、戴口罩:因人的口腔、鼻腔、咽喉、气管等处带有各种病原微生物,这些病原微生物可通过呼吸、说话、打喷嚏排出体外。因此,凡制作和销售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人员都必须戴上干净的口罩,以防止食品污染。

  四、注意个人操作卫生:为防止食品污染,个人操作卫生应做到:不准在操作场所吃东西、抽烟或随地吐痰;在工作时挖鼻孔、掏耳朵、剔牙;不对着食品打喷嚏;不用勺子直接尝味;不将私人物品带入操作场所。

  五、粗;加工场所的废物应及时倒入废物箱内,并严密加盖,防止苍蝇等害虫孽生,废弃物当日清除,保持加工场所及周围环境清洁卫生。

  六、各种荤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首先要检查食品的质量,发现食品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掺杂、掺假、有毒害等,均不宜清洗加工。

  七、配菜用的.工具,容器,盛器保持清洁干净,刀、砧板用后洗刷干净,配菜刀不用时放入清洁的石灰水中,可防止生锈。砧板洗刷揩干后竖起存放,防止发霉。抹布在使用过程中经常清洗,用后洗净晾干。盛放菜的容器、盛器、生熟食品、荤素食品分开使用,每次使用后应洗刷干净,用前消毒。

  八、每切配完一种食品,应当刮云砧板上的污物,经常搓洗抹布,而刀、砧板、抹布必须洗刷干净后,再切配其他食品,否则会造成污染。

  九、灶面及灶台墙壁应经常洗刷,做到无油垢、无积灰、无食物残渣。排气罩不滴油,工作结束做好地面、灶台、操作台和工用具的清扫、洗刷等卫生工作,保持加工场所清洁。

  十、冷盘操作人员操作前要洗手消毒及清洗操作台、砧板、抹布等,操作前先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30分钟,工作结束后应拖清地面,保持室内清洁。个人生活用品及书报杂志等不准带入冷盘间。

  餐厅卫生管理制度

  一、客人用餐后值班人员必须进行表面卫生打扫,坚持每周必须清洗一次;

  二、客人用餐后必须及时添加酱醋、牙签、烟缸;

  三、台布、口布必须每餐更换,落台、转台每餐要擦洗干净;

  四、餐具、杯子用餐后应及时清洗,消毒;

  五、工作时间地板每餐进行清洗打扫;

  六、备餐间保洁柜和餐厅工作台面待客人用餐后应及时进行整理;

  七、存放筷、匙及工作桶,餐毕须及时清洁整;

  八、地毯须待客人用餐后进行吸尘和清扫,检查有无脏迹、油迹,如有发现应及时清洗;

  九、保温筒和微波炉等客人用餐后应及时进行擦洗;

  十、对餐后卫生要做到一餐一清,保持餐厅正常空气清新,无异味。

卫生规章制度12

  为加强学校对教学业务工作的指导,沟通教师之间的业务联系及教学业务磋商,特制定集体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办公室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校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

  二、办公室负责人安排本室人员轮流值周,值周教师负责本室一周的考勤、卫生、安全及饮水等。

  三、办公室人员必须遵守公共秩序,遵守公德;办公期间不谈与工作、学习无关的事;未经允许不动用别人的.办公用具。

四、同室办公人员做到相互尊重、相互理解、相互学习、友好相处。

  五、同室办公人员对本室安全集体负责,值周教师具体负责锁门,检查水、电、防盗等落实情况。

  六、同室办公人员办公期间既保持相对的工作独立性,又提倡同伴互助、交流协作。工作之余加强自学,提升专业素养。

  七、办公人员中有担任班主任的,办公期间不得在召开班干部会议。

  八、交、发作业本应有固定的学习委员,其他学生不能随便出入集体办公室。

  九、办公期间不得会客、禁止使用电脑从事各类娱乐活动。

  十、不得随意损害公物,集体办公用具分工负责,物有其主,责任明确,损坏丢失,照价赔偿。

  十一、严禁在办公室存放私人财物。

  十二、办公期间不得随意乱串办公室,到别的办公室与他人闲侃,如有发现,办公室负责人应劝其离开。

十三、在办公室内不得散布消极言论、不开低级、庸俗趣味的玩笑。

  十四、在办公室内不得大声喧哗,影响他人办公,不做影响别人的事。

卫生规章制度13

  依据省、市关于电力、水源、燃气管理的规定,并结合我们社区的实际状况,为了有效管理我们的电力、水源、燃气供应,特此订立以下规定:

  1、小区内的'电力、水源系统(从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的总表至小区内各用户的部分),全部由物业公司负责管理;供电局、自来水公司直接抄表至用户的,由其自行管理;至于燃气系统,则由市燃气公司负责管理,其余单位未经授权禁止干预。

  2、居民出门时,请务必关闭电器、燃气和水源阀门,以防意外事故发生。

  3、我们的电力、水源、燃气管道都经过精密设计与安装,居民切勿私自改动。如有变动需求,请先向物业公司申请并登记在案,若因此造成的损失由居民自负。

  4、室内电源的最大负荷不得超过规定的千瓦数,否则无法同时使用所有电器设备。

  5、如有盗窃电力、水源、燃气的行为,将按照当地政府部门的相关法规予以惩罚。

  6、若居民违反安全使用电力、水源、燃气的规定,且拒绝物业公司的维修人员进行检查,不接受安全使用建议和措施而导致事故的发生,从而影响了整个电力、水源、燃气供应系统,或者造成了其他业主(居民)的财产损失,除了必须赔偿实际损失外,还将会根据相关规定受到处罚。

卫生规章制度14

  一、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制订工作计划。

  二、安排好教职工和班级包干区,建立保洁制度,做到每周一次的检查工作。

  三、有重点的做好学生常见病、多发病的防治工作。

  四、督促做好饮食饮水卫生工作,建立制度,防止食物中毒、传染病的发生。

  五、认真落实健康教育,增强学生自我保健能力,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另外,设置固定的宣传阵地,定期更换内容,且充分利用广播、黑板报、宣传专栏进行多方位宣传。

  六、健全各类卫生、保健资料,每月统计各班情况。

  七、建立学生健康卡,做到每人一卡,配合体检工作。

  八、坚持预防为主的方针,配合完成各类预防接种工作。

  九、及时做好伤害事故及小病处理,并作记录。

  十、对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及安全状况进行医务监督。

卫生规章制度15

  1、有良好的团队精神,以主人翁的心态关心本店管理情况,爱护店内一切产品与设备(人为损坏需赔偿)。

  2、顾客至上,服务第一,不得与顾客发生冲突。

  3、严格遵守店内上下班时间,不得迟到、早退,擅自离岗及漏岗,员工休息需提前一天申请,否则视为旷工,旷工7天视为自动辞职。

  4、有顾客时不得聊天、看报、化妆、吃零食、打私人电话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保持室内安静,工作时间接私人电话不得超过2分钟。

  5、员工每天必须穿工服、穿工鞋、化淡妆、束发、保持口腔清洁,操作时必须佩戴口罩,将头发挽起,将手机调至静音。

  6、接待顾客积极热情,使用礼貌用语:您好、欢迎光临、里边请、谢谢、请慢走、欢迎下次光临。使用礼仪站姿,主动接过顾客物品,如有丢失需赔偿,员工送顾客时需将客人送出门口。

  7、不得在店内吸烟、吐痰、扔其它废物、打闹戏耍,以及使用店内的产品及设备。

  8、积极学习新技术,了解新产品,服从公司安排,有问题可以直接与负责人沟通,严禁煽动影响他人工作情绪。

  9、保持室内卫生,毛巾、床单需要每天换洗,没有顾客应在晚上打扫卫生,员工应自觉管理好卫生负责区,做到时时整理,时时打扫。

  10、自觉将个人物品存入储藏柜,店内不允许出现私人物品,使用完必须归位。

  11、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真实反馈实际情况重奖,包庇掩盖者重罚。

  12、员工之间应该团结友爱。

  13、积极配合做好当天工作记录。

  美容院卫生管理制度

  1、总则

  营业场所厅面卫生实行"三清洁"制度,每周大检查,每周一次大扫除,每月一次大清洗(包括床罩、窗帘、玻璃等)。

  2、每日下班后卫生清洁

  (1)清理地毯、沙发等软家具的灰尘。

  (2)硬地面的打扫和湿拖。

  (3)清理茶几、收银台、咨询台、窗玻璃、灯具、墙面、电脑、音响、挂表、毛巾、饮水机、器械设备、按摩床、美容床等营业场所的所有设施的灰尘。

  (4)使营业所所有摆设干净、明亮、无污垢、无水迹、无破损、整洁美观,室内空气随时保持清新、干燥、无异味。

  (5)做好灭蚊、灭蝇、灭蟑螂、灭老鼠工作,定期喷洒药物。

  (6)做好个人卫生,勤换工作服、工作鞋。

  3、卫生大扫除的安排

  (1)每天营业区域卫生清理包括:①美容用品用具、产品设备的加水;②清理地板、按摩床、茶几、玻璃,各种毛巾分开洗、晒、收、消毒,垃圾每天倒。

  (2)每星期一次大扫除,包括:空调风扇页、吊顶、床罩、沙发套、床柜、窗帘、床底、沙发。

  (3)每月一次楼外清理,包括门面、窗外等。

  4、美容院卫生措施及标准

  (1)经常更换消毒设备中的化学药剂溶液。

  (2)工具在使用前必须放在消毒水和消毒柜中保持卫生。

  (3)重复使用的工具使用一次后必须马上消毒。

  (4)使用中的工具必须放置于干净的表面或干净的容器中。

  (5)碗盘以及其它物品在使用前与使用后都必须消毒。

  (6)所有美容器具在使用完毕后清洗干净并用蘸酒精的`棉花垫擦拭。

  (7)彻底遵守政府卫生机构所公布的有关规章制度。

  (8)美容院的光线、温度、通风都要符合标准,卫生情况必须保持良好。

  (9)保持墙壁、窗帘、地板、地毯的清洁。

  (10)随时供应冷水、热水,并提供茶杯、饮水机等饮水设备。

  (11)水电设施应适当设立。

  (12)屋内保持清洁,绝不可有老鼠、跳蚤、苍蝇等害虫。

  (13)美容院工作区不可用于煮饭、住宿。

  (14)地板上的脏东西应随时清理。

  (15)洗手间必须保持卫生,提供冷热水、肥皂、纸巾以及卫生纸,同时也要准备。

  (16)美容师在服务顾客前及使用洗手间之后要洗净双手。

  (17)一条毛巾仅供一位顾客使用,干净的毛巾必须存放于

  (18)平躺时每一位顾客的头下都应该放一条干净的毛巾做头垫。

  (19)不可同时使用粉扑、棉花棒、眉毛刷、唇刷、眉笔等类似物品,容器的东西必须用镊子取出。

  (20)乳液、面霜、蜜粉等化妆品必须保存在干净、密封的容器内,敷用乳液中可使用消毒棉或化妆棉,使用完毕后要把所有的瓶子盖好,取出产品若没有用完绝对不可以放回瓶中。

  (21)所有弄脏及使用过的东西,在使用完毕后必须马上从工作现场拿走,用过的东西不可以和还没有用过的东西混在一起使用。

  (22)束发带或美容顾客已经用过的物品不可再让下一位顾客使用。

  卫生分担区分配

  1、前台、休息室

  2、走廊、卫生间

  3、美容室

  4、每日毛巾清洗、毛巾熨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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