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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03 12:54:5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工会规章制度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工会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工会规章制度

工会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1.为了规范学校工会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提高工会经费的合理、有效的使用,使工会在学校改革、稳定、和谐、发展的大局中,更好地担负起自身的各项基本职能。根据《会计法》、《会计基础工作规范》、《工会法》和县教育工会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工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2.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工作是在校工会主席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规章制度,坚持依法理财、规范操作,确保工会经费运作合理、合法、安全有效,保障校工会的各项活动正常开展。

  3.工会财务管理主要任务是:依法多渠道筹集工会事业资金、合理编制工会预算,对预算执行过程中进行控制和管理,合理配置资源,保证工会在事业活动经费的合理,合法和有效性。

  4.学校工会财务管理原则:坚持依法理财原则,坚持民主管理原则,坚持工会主席负责制原则,坚持手续完备原则,坚持勤俭节约原则,坚持预算管理原则,坚持收支两条线原则。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5.工会财务实行“统一领导,集体管理”体制,财务经常性收支实行由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制,超出500元权限及其他工会重大决策,重大投资事项需工会委员会讨论,同意后报请主管校领导和上级工会批准后,方能执行。

  6.学校工会必需设置独立会计帐户,担任财务工作人员,原则上应持证上岗,会计、出纳、经审不能由同一人担任,认真履行工会财务管理职责。

  第三章工会预算管理

  7.工会根据本年度的工作规划,任务及重大活动、项目,在分析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合理、全面的编制工会年度财务收支计划。

  8.工会应坚持“量入为出,收支平衡”的预算编制原则,收入预算坚持积极稳妥,支出预算坚持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勤俭节约的原则。

  9.工会年度预算应由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后共同审定。

  10.工会财务不得编制赤字预算。

  如要调整预算或遇特殊情况需追加预算时,须经工会委员会集体讨论报学校分管领导,同时上报县教育工会审核批准后方可追加。

  第四章工会收入管理

  11.会费收入,工会会员每年按本人工资额(包括岗位工资和薪级工资)的0.5%向工会组织缴纳的会员费,学校工会每年初按行政转来的会费数额入帐,工会用来开展各项工会会员活动项目,不得用于其他。

  12.上级补助收入,是上级工会拔入的指定项目收入,如建设“教工之家”购买文体设备等项目内容。

  13.行政补助收入,是学校行政给予工会的补助款,包括基建、维修、帮困、教师暑期休养活动等项目,做到专款专用。

  14.其他收入,是上述规定以外的各项收入。如:投资收益,捐赠收入、利息收入等等,其他各项收入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各项收费标准,范围并使用规定的合法票据。

  第五章工会支出管理

  15.会员活动费,是工会开展群众性的活动和会员特殊困难补助的费用,要做到面向广大会员,不能用于职工福利补贴,会费原则上应合理安排,当年无赤字,无结余。

  16.职工活动费是工会开展教育、文体、宣传等活动费用,对发放的有关纪念品应予以登记造册和签收。

  17.工会业务费,用于工会职能,自身建设和开展业务等方面的费用,主要由工会干部培训费、工代会、经审会等各项会议费,工会干部探望病人,帮困补助以及其他专项费用构成。工会应对困难教职工的关心、照顾落实到位,掌握好帮困政策和补助标准。

  18.其他支出,是指工会其他活动的支出。

  第六章现金与支票的管理

  19.严格遵守《现金管理条例》,控制好库存现金,帐面余额每季度与银行帐户对帐单进行核对,使帐面余额与银行对帐单的余额按规定调节后相符合。

  20.超出1000元以上的支出必须使用支票。在支付现金时,必须由收款人本人签字。

  21.工会在组织会员外出活动时,如确需要备用现金时,必须经工会主席批准后办理借款手续,在活动结束一周内办完结算手续。

  22.在领用支票时,须经工会主席同意后方可将支票交给经办人员,财务人员应将支付的支票日期、收款单位、金额填写齐全。有效收据盖有关单位财务章必须与支票填写的收款单位名称完全一致。

  第七章财务稽核管理

  23.学校工会财务应设立会计、出纳岗位,并明确岗位职责:

  出纳员职责:

  1)办理现金收付和银行结算业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现金管理和银行结算制度的规定,根据审核人员审核签章的.收付凭证,经工会主席审批后,进行复核,办理款项收付。对于重大开支项目,必须经学校工会委员会集体审核签章。

  2)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部分要及时存入银行。不得以“白条”抵充库金,更不得任意挪用现金。

  3)严格控制签发空白支票,如因特殊情况确须签发不填写金额的转账支票,必须在支票上写明收款单位名称、用途、签发日期、规定期限和报销期限,并由领用支票人签章。逾期末用的空白转帐支票,要及时收回注销。不得将空白支票交给其它单位或个人签发,对于填写错误的支票,必须加盖“作废”戳记,与存根一并保存。支票遗失时,要立即向银行办理挂失手续。

  4)保管库存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对于现金和各种有价证券,要确保其安全和完整无缺。如有短缺,要负赔偿责任,要保守保险柜密码的秘密,保管好钥匙,不得任意交他人。

  5)保管有关印章,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出纳人员所管的印章必须妥善保管,政治权利按照规定用途使用。但签发支票使用的各种印章,不得全部交出纳一人保管。

  6)对于空白收据和空白支票必须政治权利管理,专设登记薄登记,认真办理领用注销手续。

  7)出纳员根据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填制记账凭证,根据记账凭证分别登记现金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并结出余额。现金的账面余额要同实际库存现金核对相符。银行存款的账面余额要及时与银行对账单核对。对于末到账款,要及时查询。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余额,不准签发空白支票,不准将银行账户出租、出借给任何单位或个人办理结算。

  8)出纳人员不得兼管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薄的登记工作以及稽核工作和会计档案保管工作。

  会计职责:

  1)制定本单位的各项会计制度,并监督贯彻执行。组织制定基层学校工会财务收、支计划、开支标准和开支范围,分清资金渠道,合理使用资金。

  2)定期分析工会经费预算完成情况,收、管、用好工会经费,做到手续完全,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按照报账。

  3)会计人员对出纳员交来的记账凭证上的业务摘要、金额、张数、日期等内容进行审核,上述内容若有一项差错,退回出纳人员重新填制。

  4)会计人员根据正确的记账凭证登记“基层工会经费收支日记总账”(账表联用报告表),同时与出纳日记账和银行日记账也应核对相符。

  5)会计人员应当定期对库存现金进行抽查。实地盘点库存现金时,出观众人员必须在场,盘点结果应与库存日记账相符。

  6)会计人员应当对每月对银行存款余额进行账单核对。如余额不符,必须编制银行存款调节表,核对相符。如余额调节后仍不相符,应进一步查明原因,确定有无违反银行结算管理制度的问题。

  7)审查或参与拟订各项经费预、决算计划。负责向上级工会、学校领导和职代会报告工会财务状况、提供相关会计资料。

  24.经审员每季对会计报表进行审查。

  25.会计、出纳分工明确,各负其责,工会主席财务印章专人保管。

  26.工会主席应对报送的财务报表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八章财务档案管理

  27.加强会计档案的科学管理工作,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账薄和会计报表等会计核算专业资料,因此反映和记录学校工会经济活动,经过会计核算的各种凭证账薄和报表均属会计档案范围。

  28.会计人员应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账薄、会计报表、财务计划,单价预算和主要经济合同等、会计资料、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成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并送校档案室保管、保管年限为15年,到期按档案销毁要求操作处理。

  29.调阅本单位工会会计档案要经学校工会主席和会计主管人员同意一般不得将档案携带外出,如需要复印,要经学校领导同意。

  第九章财务监督

  30.工会财务管理应严格执行学校工会制定的内部控制制度,自觉接受学校工会经审员的定期审查,自觉维护财经纪律,保障工会经费正常使用。

  31.工会可以按照规定程序提请学校行政领导和上级工会对本级财务的审计监督。

  32.健全工会主席离任审计制度。

  第十章附则

  33.本制度适用于赵川中学工会。

  34.如有不明确之处,以上级教育工会财务管理制度为准。

  35.本制度由学校工会负责解释。

工会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四条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第六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七条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八条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二章工会组织

  第九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第十一条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十三条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十五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第十八条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第二十三条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第二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第二十八条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十条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第三十一条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第三十二条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可以召开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各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基层工会组织

  第三十五条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三十六条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

  第三十七条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产生,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同意。

  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违反本法第三条、第十一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者进行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三)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机关工会实施本法的具体办法。

  第五十七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0年6月29日中央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同时废止。

工会规章制度3

  一、工会工作职责

  1、执行职工大会或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职工按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发挥职工的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的条件。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与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支持职工加强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的学习,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积极了解和关心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推动党的方针、政策的贯彻。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依照《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协助和督促而不是代替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7、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

  二、工会主任职责

  1、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日常工作。

  2、要自觉接受党组织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及各项方针政策,紧紧围绕党组织在每个时期的中心任务开展工作,要坚持依照法律和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创造性的开展工作,使工会工作呈现生机和活力。

  3、要注意在日常工作中通过各种渠道与行政领导沟通,工会活动要请行政领导参加,使他们对工会活动有一定的.了解和认识,能够自觉地支持工会工作,要支持行政负责人行使生产管理指挥权。

  4、主管工会的机构设置、印章管理、收发文、档案保管与统计、年度总结与奖罚等事务审核、监督工作。

  5、设立接待日,听取会员的意见、建议,及时反映基层问题,处理会员或员工的投诉,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6、组织发动职工文化、娱乐、体育活动,做好职工及其家庭的生、老、病、死、贫、灾的慰问和善后处理工作。

  7、负责指导、管理、监督工会机关专职人员的业务工作,改善工作质量,做好下属人员的绩效考核和奖励惩罚工作。

  三、职工婚、丧、病安排及部分福利待遇规定

  1、本单位职工有权享受福利待遇。

  2、职工本人及其子女结婚,由工会组织职工庆贺。

  3、职工本人去世,由工会组织职工吊唁,安排守灵追悼会等事宜,其丧葬补助费,除按上级有关文件办理外,单位一次性补助3000元。

  4、职工配偶(非本单位员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由工会组织教职工吊唁,工会送花圈一个。

  5、职工生病(重大疾病),由工会领导看望慰问。

  6、定期组织职工到医院体检。

工会规章制度4

  一、工会主席职责

  1、贯彻、执行党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和《工会法》,在总支和上级工会领导下,主持工会日常工作,召开工会委员会议,安排好各时期的工作计划,做好工作总结。

  2、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学校开展教师的职业道德建设,参与学校各种劳模、先进推荐工作。 3、组织召开教代会工作

  ,执行教代会的各项决议。积极组织职工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参与学校改革、发展方案和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等制度的制订及劳动争议的调处;参与政务、校务公开工作。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4、深入群众,开展调查研究,不断研究、解决新问题,掌握职工的愿望、要求,为学校制订政策提供可靠的群众依据。

  5、抓好工会组织的自身建设,努力建设职工之家。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和固定资产。

  6、完成上级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

  二、组织委员职责

  1、审查、接受新会员,管理会员会籍,办理发放会员证和会员转退手续。对会员进行工会的基本理论知识教育。

  2、抓好各工会小组的组织建设,有计划的做好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培训工作。及时记录学校工会活动,做好工会档案管理工作。

  3、筹备教代会的组织工作,做好会后的传达落实工作。

  4、及时做好工会会费的收缴工作。

  5、完成主席交给的其他工作。

  三、宣传委员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发动职工为办好学校献计献策,总结推广教书育人、服务育人、管理育人的先进经验。

  2、宣传新时期工会工作的性质、任务、地位和作用,增强工会组织的凝聚力。

  3、搞好工会工作的报导工作,及时发布工会工作信息。

  4、组织报告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学术讨论会、理论征文等活动,协助学校各部门开展活动。

  5、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文体委员职责

  1、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和工会的重点工作,组织开展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并勇于创新,精心组织,力求使活动新颖、内容丰富、内涵高雅,寓教于乐,促进校园和谐建设。

  2、关心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文体活动,组织好各种文体比赛,搞好文体活动的检查评比工作。

  3、积极培养文体活动骨干,辅助各工会小组开展活动,最大限度的吸引教职工参加活动。

  4、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女工委员职责

  1、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工会的重点工作,对女职工进行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教育,引导女职工树立自尊、自信、自主、自强精神,努力提高政治思想和文化业务素质,在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中发挥主人翁作用。

  2、协作并监督学校及有关部门贯彻有关女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和制度,组织女职工参加学校的教学、科研等活动和民主管理。

  3、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和合法权益,保护女职工的身心健康。配合行政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4、开展适合女职工特点的'各项活动,做好女职工的评先推优工作。

  5、适时召开女职工座谈会,及时反映女职工的心声。

  6、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福利委员职责

  1、深入调查研究,了解教职工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努力为教职工排优解难。

  2、协助学校和工会组织,搞好职工福利品的购买和发放工作。

  3、维护职工正当权益,参与教职工权益调查处理等工作,积极为职工做实事,协助做好职工的慰问工作。

  4、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七、财经委员职责

  1、贯彻执行《会计法》及各项财务政策、法规和制度。

  2、建立健全工会财务规章制度、会计核算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

  3、编制工会经费预、决算,财务报表,管好工会财产。

  4、督促行政执行拨缴工会经费政策;负责收取会费,及时上缴经费。

  5、完成主席交办的其他工作。

  八、经费审查委员职责

  1、检查工会执行上级组织关于财政方面的方针、政策等落实情况。

  2、监督工会各项财务工作规章制度的执行。

  3、审查工会的预决算执行情况,定期向会员大会或代表大会通报工会经费审查情况。

  4、审查工会经费收支情况,监督工会经费使用。

  九、工会组长职责

  1、做好本组发展新会员工作,按时收缴工会会费。

  2、协助学校工会,组织本组教职工参加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

  3、组织本组教职工,积极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工作。

  4、组织本组教职工,积极开展有益于职工身心健康的文体活动。

  5、做好本组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维护学校稳定、发展的大局。

工会规章制度5

  1 、协助党组织切实贯彻知识分子政策,搞好民主评议干部工作,协助学校搞好校务公开工作,充分调动广大会员的积极性、创造性、同心同德办好学校。

  2 、通过各种方法途径,让会员参与学校的管理,保障会员当家作主的民主权利;领导与组织全体会员积极参加学校各项政治业务活动,引导会员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和国家政策法令,加强对会员的思想教育工作,开展师德教育活动,并积极组织教育教学行政业务活动,提高会员思想业务水平。

  3 、关心会员的物质和文化生活,协助学校行政领导为会员排忧解难,工会干部应认真协办教工婚丧事宜,搞好对住院教工的.慰问,工会每月指派一名委员搞好离退休教师返校日的接待服务工作。教工文体活动一般一月组织一次。

  4 、领导各工会小组开展工作,并定期检查。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并主持每月一次的工会小组会,工会要指派专人搞好教工活动室的开放、管理工作。

  5 、代表工会组织出席有关会议。认真做好教代会的日常工作等。

工会规章制度6

  xx市第四幼儿园为了更好的规范园内工作,进一步推动幼儿园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不断完善管理体系,保障教职工参与管理监督权利,推进师德师风建设,幼儿园在20xx年下半年成立了工会组织,拟定了工会小组成员。20xx年11月7日,工会召开了第一次会议,会议的主要内容有:

  一、工会成员及主要职责

  二、工会工作、学习、活动制度

  三、工会工作计划

  四、工会经费使用的规定

  五、教职员工体检、生日祝贺、、慰问实施原则

  一、宣城市第四幼儿园工会成员及主要职责

  宣城市第四幼儿园工会员会设主席一人,副主席一人、女工一人,下设工会小组长两名。成员如下:

  姓名:盛xx

  职务:工会主席

  负责工作内容:全面领导、负责本园工会工作。

  姓名:杨xx

  职务:工会副主席

  负责工作内容:慰问探望(教职员工家庭受到意外伤害、生病住院、家庭变故等)。

  姓名:王xx

  职务:工会女工

  负责工作内容:工会组织教师庆生活动,教职员工体检,教职员工保险。

  姓名:张xx

  职务:工会小组长

  负责工作内容:工会组织的教师节日庆祝活动,听取教职工的想法,向园领导映教职工的.意见及福利发放。

  姓名:xx

  职务:工会小组长

  负责工作内容:组织教职工的.学习,调解教职工之间的矛盾。

  二、xx市第四幼儿园工会工作制度

  为更好地规范工会工作,进一步推进幼儿园建设,构建和谐校园,保障教职工参与幼儿园管理和监督的权利,制定本制度。

  (一)、本园工会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工会员会全体员会议,学习有关政策法规,研究布置工作,健全制度,正常生活。

  (二)、本园工会员会实行主席负责制,对园内存在的问题提交工会员会经集体讨论作出建议;自觉接受本园党组织的领导,对工会作出的建议应及时向本园领导汇报。

  (三)、建立健全工会各项工作制度,及时制定本园工会工作计划,组织实施相关活动,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四)、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教育和教师职业道德教育,组织教职工开展一系列的积极向上、创新的活动。

  (五)、监督有关法律、法规及上级下发的文件规定和要求的贯彻落实。协助和督促幼儿园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的福利事业;关心教职工身心健康,每两年组织全体教职工体检一次。

  (六)、与本园行政组织建立联系制度,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节劳动争议,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

  (七)、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定期向教职工公布,接受区教育工会和本园领导的审查监督。

  (八)、做好工会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管理工作。

工会规章制度7

  一、基层工会的基本任务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组织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加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帮助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荐、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励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按“十有”标准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及时上解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二、工会财务管理制度

  (一)工会经费的来源:会员交纳的会费;本单位依法向工会拨交的经费;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其他收入。

  (二)工会经费的使用范围:会员文体活动;职工教育;文化宣传;劳动竞赛;工会建设等。

  (三)工会经费的收支管理

  1、严格财经纪律,坚持勤俭节约、量入为出的原则,提高经费的使用效益。收支项目及时登记,做到日清月结,帐款相符,不截留、挪用工会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2.工会经费重大开支做到工会委员会集体商定,工会主席一支笔审批,做到票证齐全,手续完备。

  3、做好年度工会财务收支预决算,经审委要加强工会经费开支的审查与监督。工会每年应如实向会员代表大会汇报本年度财务收支情况,接受会员监督。

  三、工会会员的权利与义务

  会员享有以下权利:

  1、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达权。

  2、批评工会的任何组织和任何工作人员,要求撤换或罢免工会工作人员,对工会工作进行监督。

  3、对国家和社会生活问题提出批评和建议,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4、在合法权益受到侵犯时,要求工会给予保护。

  5、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教育、体育、旅游、疗休养事业等的优惠待遇,享受工会给予的各种奖励。

  6、在工会会议和工会报刊上,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问题的讨论。

  会员履行下列义务:

  1、学习政治、经济、文化、科学、技术,学习工会基本知识。

  2、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生产和工作任务。

  3、遵守宪法和法律,维护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守劳动纪律。

  4、正确处理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向危害国家、社会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维护工人阶级内部的团结和统一,发扬阶级友爱,搞好互助互济。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活动,按月交纳会费。

  四、工会主席职责

  (一)主持工会委员会的全面工作,明确委员分工,制订工会工作目标和计划,检查、督促工作目标和计划的落实。

  (二)主持召开工会委员会、会员代表大会或会员大会、主席办公会等会议,并明确会议主题。

  (三)坚持和完善民主管理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开展以职代会为基本形式的民主管理工作,维护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11)深入调查研究,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生活状况,倾听和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解决职工的实际困难,切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组织职工开展各类活动,结合单位实际,寻找活动的载体,围绕单位的发展,开展各类主题教育活动,发挥工会组织在经济建设和部门发展中的作用。

  (六)抓好工会的自身建设,组织工会干部学习有关工会工作的法律法规,培训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协调和优化内外关系,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

  五、创建模范职工之家基本条件

  (一)组织健全:根据《工会法》、《工会章程》要求,民主选举产生工会委员会,同时,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和女职工委员会等组织;按“十有”标准规范组织建设。职工入会率要求达到95%以上,人人持有《会员证》。

  (二)工作规范:建立工会委员会集体领导分工负责制,委员分工明确,一年召开两次以上工会工作例会。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底有总结,各类制度齐全,工会档案、资料完整。

  (三)依法维权:建立平等协商、集体合同和工资集体协商制度。开展民主管理(厂务、政务公开)和民主评议领导工作,自觉执行劳动保障规定,重视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建立劳动保护监督检查网络,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四)活动正常:组织职工学习政治、法律和科学文化知识、配合单位开展职工文化技术培训、经济技术创新、“双爱双评”和评先评模活动。组织职工参加上级工会组织的各项活动,完成上级布置的各项工作任务。积极开展文体活动,丰富职工的业余文化生活。

  (五)党政重视:单位党组织加强对工会工作的领导。行政支持工会开展工作,依法拨交工会经费,为工会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条件和物质保证。

  (六)会员拥护:建设一支热心为职工群众服务的工会干部队伍,关心职工生活,积极为职工排忧解难,做好困难职工的帮扶工作,为职工和会员办实事成效显著。召开会员(代表)大会对工会工作进行民主评议。

工会规章制度8

  1、学校工会要充分发挥工会组织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维护、建设、参与、教育四项职能。发挥其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作用,努力维护职工合法权益。

  2、热真贯彻上级工会及校党总支的指示精神,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配合党、政开展活动,做好校务公开工作。

  3、坚持会议制度,每年召开1-2次职代会,根据实际情况必要时增加会议次数,有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和工会小组长会,总结汇报开展工作的落实完成情况,安排下一步工作。

  4、按照工会制定的`规定,做好会员发展工作,建立会员档案。

  5、严格执行国家财经政策和工会经费使用原则及开支范围规定,按时收缴会费,建账、建制管好经费,管好物品,做到账务清楚、账物相符,合理开支,手续齐全,定期公布财务收支情况。

  6、协助学校解决职工的困难问题,校工会建立联系职工制度和职工救助回访制度,工会干部每月要找职工谈话1-2次,适当走访困难职工家庭,每年慰问病、残、离退休职工,及时了解职工的正常生活,确保职工的身心健康。

  7、增强职工体质,提高职工的工作效率,校工会每年组织职工进行体格检查一次,健立健康档案,每天抽出半小时时间,组织职工做工间操。

  8、组织职工开展各种健康向上的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增强职工体质,开展职工书屋,提高职工的综合素质,弘扬学校的团结创新精神,增强职工的凝聚力和创造力。

  9、坚持工会评优工作,年终评选优秀工会会员,以鼓励职工积极为学校的发展献计献策,增强职工的主人翁责任感。

工会规章制度9

  第一条为使公司工会组织在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业中更好地发挥桥梁和纽带作用,充分发挥工会组织在维权、参与、建设、教育等方面的职能,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公司工会在公司党委和局工会的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工会委员会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工作制度,重大问题集体讨论决定。

  第三条通过职工大会、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健全民主管理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局工会的有关决定,负责主持公司工会的日常工作。

  第四条在公司党委领导下,按时筹备召开公司职代会和有关会议,定期对职工代表进行业务培训,并指导、督促各单位建立和坚持各项民主管理制度,落实职代会五项职权。工会代表职工对公司有关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参与决策制定与实施。

  第五条搞好自身建设,认真履行工会组织维护、教育、参与、建设职能,制定公司工会的各项工作计划,各种会议的组织实施及各类学习的安排,并做到有布置、有检查、有落实、有总结。

  第六条积极开展工会干部教育培训和建家升级活动,切实加强基层工会班子,不断提高广大工会干部和积极分子的思想、业务素质,增强各级工会组织的活力和凝聚力。

  第七条认真贯彻执行《劳动法》等有关法律、法令、法规和条例,及时了解、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热心为职工群众做实事、办好事。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坚持群众路线,要代表职工的利益,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全心全意为职工群众服务,充分发挥党联系职工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第八条根据公司职工代表大会制度规定,负责筹备职工代表大会的召开和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每半年召开一次工会委员会会议,互通情况,对有关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第九条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

  第十条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积极参加提合理化建议和技术协作活动;评选、奖励先进人物和先进集体;宣传先进事迹,总结和推广先进经验。

  第十条协同有关部门,认真对广大职工进行爱岗敬业和民主、法制、纪律教育及职业道德教育。积极组织开展群众性的技术学习、技术练兵和技术比武活动,努力提高职工思想、道德、文化和技术水平,培养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十一条组织开展“安康杯”竞赛活动,提高职工安全生产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落实好女职工的特殊保护。

  第十二条加强基层女工组织建设,在广大女工中深入进行“四自”教育,组织开展争当“爱岗敬业明星”、“自学成才明星”、“文明家族”等活动,定期进行女职工查体和劳动保护大检查,提高女工自身建设,增进女工身心健康,维护女工合法权益,充分发挥女职工在公司改革发展中的重要作用。

  第十三条关心职工生活,贯彻执行企业劳动保险条例,组织安排好职工疗养、互济、救济和慰问工作,及时反映解决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十四条上级工会有关规定,收缴、管理和使用好工会经费。

  第十五条搞好工会信息、统计、调研和文书管理工作,上情下达,下情上报,及时研究新问题,总结新经验,树立新典型,推动工会各项工作上水平。

工会规章制度10

  1、值班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保护好幼儿园财产。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定时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带班领导或打110。

  2、严格值班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必须调好班(并报领导及带班教师批准)。保证幼儿园通讯畅通无阻。

  3、值班人员如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下棋、打扑克或离开工作岗位。吸烟人员要注意安全,严防火灾。

  5、值班人员应该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每次值班结束要将办公室打扫干净,收拾整齐所有的物品,

  6、保证大门口前每天清扫,做到干净整洁。

  7、每天检查幼儿园水、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当天事情当天处理,事事有着落。

  9、每天必须巡视各活动室,以便及时发现失盗等情况。

  10、值班人员不按以上要求去做,造成幼儿园财产损失的`,幼儿园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工会规章制度11

  为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充分挖掘合作小组的潜能,我校从20xx年起,实行了小组合作学习与日常表现一体化管理,对小组成员进行捆绑式评价,努力把合作小组建成为一个有效学习的组织、有效管理的团队,以此为突破口,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现就一些尝试整理如下。

  一、小组编排

  1、分组原则。遵循“异质编组、组间平行”的基本编组原则,对全班学生进行分组。分组时,教师充分考虑学生的知识基础、能力高低、心理素质、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差异组合。

  二是实行“基本均衡,公平分组”。小组之间成绩基本均衡,克服差生集中在某一小组,便于小组之间公平竞争,提高学生的竞争需求。

  2、人员分工。小组人数一般以6人为宜,小组成员基本稳定,每个学期可以根据学情变化进行2~3次的适当微调。组内设小组长一名,负责小组的合作学习和日常管理。在小组中,人人都是学习的主体,管理的主人,可设置纪检员、卫生员、联络员,也可实行轮流负责办法,让每个学生有锻炼的机会。

  二、小组文化

  1、起好组名。各小组均创设了富有个性、积极向上的组名,响亮而有感召力,以表达全组同学的理想或誓言,也有的直接以小组长的名字为组名,提高小组长的权威性和责任感。

  2.形成组训。合作小组成员通过讨论,选择名言、警句、格言,形成自己的组训。高年级的同学还一起斟酌,自我设计激励性的组训,有效激发了小组成员的进取心,增强了合作小组的凝聚力。

  3、确定组规。小组成员按照校规和班级公约,自主制定自己组的组规,就学习、纪律、卫生等形成规范,大家讨论、共同制定、互相监督、全员执行,用组规增强各成员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

  4、制作组牌。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各合作小组均制作小组标志牌,将各小组创设的组名,形成的组训,制定的'组规编辑整理,制作精美,让其提醒和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

  5、展示空间。每一教室都有前后两块黑板,黑板按小组划分展示区,作为小组课堂书写展示使用,同时把小组的突出成绩进行表彰性展示记录,让学生看到荣誉和成绩,从而增强荣誉感、幸福感。

  6、活动文化。学校要求每一班级坚持在小组间,或小组内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校内外活动,以活动丰富学生生活,更重要的是提高小组的凝聚力,增强学生主人翁的责任感和自律意识。

  7、组长职责。学校德育处制定了《合作小组组长职责》,明确小组长干什么和怎样干,以校还组织了小组长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让其成为小组活动的灵魂,做教师的得力助手。

工会规章制度12

  一、工会主席职责

  1、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履行工会法人代表的职责,主持工会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学期或年度的工会工作计划,提出学期或年度总结。

  3、组织好工会委员的分工,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对工会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检查工会工作。

  4、有计划地组织工会干部和教职工学习业务知识和文化科学知识,组织广大教职工开展业务学习和业务竞赛创新等活动。

  5、加强工会队伍的建设,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帮助工会工作中的问题。

  二、经审委员职责

  1、负责工会经费预、决算和会费收缴工作,按时上缴会费。

  2、坚持按章程办事,认真做好会费的拨、交,按时公布帐目。

  3、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及财政纪律,不擅自超支和挪用。

  4、协助行政做好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调解职工工资中的纠纷。

  5、按劳保方针研究集体福利,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福利的发放工作。

  三、女工委员职责

  1、做好女职工工作,负责女工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女职工的活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2、搞好女职工的保健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年报统计工作。

  3、关心女职工的工作环境,按时组织女职工进行健康查体。

  4、做好退休、工伤、病休及病亡人员的处理、慰问工作。

  5、协助女职工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积极提高女职工的婚姻家庭生活质量。

  6、积极配合搞好工会其它方面的工作。

工会规章制度13

  为了充分发挥教代会代表、工会组长在学校民主管理工作中的作用,使民主渠道通道,特制定工会小组民主管理制度。

  一、教代会代表、工会组长应坚持四项基本原则,遵守老师职业道德,仔细学习《集美中学教职工代表大会章程》,增加民主管理意识,尽职尽责作好工作。

  二、坚持实事求是,注意调查讨论,根据肯定的组织程序准时向学校反映本组教职工的看法、愿望和要求,保证民主渠道畅通。

  三、顾全大局,维护团结,主动宣扬教代会的`决议和精神,乐观开展组内群众思想工作,把全组人员的思想统一到教育教学为中心的各项工作上来。

  四、坚持原则,不谋私利,热心为群众服务,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五、引导本组教职工关怀学校建设,乐观为学校的改革与进展献计献策。

  六、仔细完成教代会交办的各项任务。

工会规章制度14

  前言

  本标准是根据供电公司标准化工作需要,为规范工会工作而制定。

  本标准由供电公司标准化委员会提出。

  本标准起草单位:工会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

  本标准审查人:

  本标准批准人:

  本标准委托工会负责解释。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供电公司工会群众生活和女工工作的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供电公司工会群众生活和女工工作。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1-20xx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则

  gB/T15496-20企业标准体系要求

  gB/T15497-20企业标准体系--技术标准体系

  gB/T15498-20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

  gB/T13016-1991标准体系表编制原则和要求

  gB/T13017-1995标准体系表编制指南

  3 管理职能

  负责女职工教育、女职工保护和职工生活福利、送温暖工程、疗休养工作。

  4 管理内容与要求

  4.1 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贯彻执行率为100%。

  4.2 工会生活女工管理是从切实维护职工的切身利益出发,注意听取群众的呼声,及时向行政领导和有关部门反映,并通过各种渠道帮助职工解决实际困难,消除后顾之优。

  4.3 工会群众生活

  4.3.1 1职工生活困难补助要本着解决职工生活实际困难的原则办理,由职工本人申请填困难补助单,所在单位分工会主席签字,单位盖章报工会主席审批。

  4.3.2 职工家中遇有天灾人祸时,要及时做好慰问看望工作。

  4.3.3 每年中秋节、春节协助行政及工会领导做好病号及遗孀的慰问工作。

  4.3.4 每年组织在职职工疗养。

  4.3.5 参与生活后勤管理工作的检查监督

  4.4 工会女职工

  4.4.1 每季度组织分工会女工委员进行学习一次,传达上级文件和有关会议精神,参加率不少于90%以上。

  4.4.2 依法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和特殊利益。对违反规定的立即协调解决,解决率为100%。

  4.4.3 每二年为公司女工及退离休女工进行一次妇女病普查,普查率为90%以上。

  4.4.4 三八节期间组织公司女职工开展适合自己特点的活动。(特殊情况例外)。

  4.4.5 每年开展女职工素质教育、读书培训等活动不少于两次。

工会规章制度15

  为了保障职工权益,规范工会组织,加强工会职责,在国家法律法规的基础上,各企、各单位应依据自身情况,制定符合自己实际、适合自己的工会规章制度。

  一、工会的主要职责

  1、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代表职工与企业管理层进行合理协商;

  2、对职工进行政治、文化、科技、道德等教育;

  3、推动企业发展,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4、积极协同政府和企业,为职工的切实利益出谋划策。

  二、工会的组织

  1、职工代表大会:由企业职工依照规定数额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不少于三年。代表大会是工会最高权力机构,决定工会的大事。

  2、工会委员会:由工会主席、副主席和委员组成的常设机构,负责落实代表大会的决议和监督会计工作等。

  3、工会主席: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可在人事关系方面与企业管理层直接协商。

  4、小组:工会委员会可以按照行业、技术等划分成若干个小组,负责行业间依法协商、协调。

  三、工会经费

  1、企业应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2%作为工会会费,专门用于工会经费;

  2、企业的工会经费应当通过透明公开的程序确定,公布使用情况。

  四、职工代表大会选举

  1、职工代表的产生应公开民主,严格按照程序选举产生;

  2、职工代表大会的`产生应公开公示,确保所有职工均知情;

  3、职工代表大会选举需明确选举纪律、程序,并严格执行。

  五、工作制度

  1、工会委员应当加强工作学习,提高工作素质,严格遵守执行职责的纪律和安排;

  2、工会应当制定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工作制度,确保经过决议的工作得到落实,做到对工作的结果进行跟踪。

  六、职工权利保障

  1、职工在参加工会活动和执行工会任务中,受到企业不法干涉和报复的,应有公权力部门给予支持;

  2、职工权益应当得到有效保障,工会应当积极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3、工会应当建立适当的救济机制,为因工作而受到合理、无过错损失的职工提供帮助。

  以上为工会各项规章制度完整版,希望依据此进行相关工会组织和管理工作,保障职工权益,落实工会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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