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范文大全>规章制度>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04 11:30:1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大全【15篇】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大全【15篇】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1

  1、实验教师在主管校长和教务主任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2、树立为教学第1线服务的思想,面向教学,面向师生。

  3、熟悉各项实验内容和目的要求,所需器材以及实验的方法步骤。接教学进度提前1周准备好课堂演示实验和学生分组实验。

  4、做到4懂:懂所作实验的操作规程;懂仪器性能用途和正确操作方法;懂药品试剂的含量和配制;懂器械设备的.维修保养。

  5、具有独立上实验课的能力,协助任课教师指导课外小组活动。

  6、严格执行学校关于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认真编制仪器,药品采购计划,及时送交各项报表和填写实验室日志。

  7、认真钻研业务,不断更新和提高业务技能并要学习推广先进技术,改进实验教学和管理工作。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2

一、为了更好地服务教学,演示实验和分组实验,需教师提前一周填好实验通知单,送交实验室。

  二、教师借用实验仪器、标模应有记录,使用后及时归还,并在借用本上注明还期。

  三、学生进入实验室后,应按规定位置入座,不得在实验室内喧哗、乱动,保持肃静。

  四、实验时必须听从教师的指导,注意安全,严格遵守实验操作规程,循序完成。实验完毕,应清理实验用具,并放还原处。

  五、爱护公物,珍惜各种实验材料和仪器用品,如有损坏应立即与老师联系,除教育外,根据情节轻重酌情赔偿。

  六、节约原料、材料、水、电,用完后要关好开关,不得随便搬动排风、配电总闸等。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3

  1、实验室工作人员要热爱实验与仪器管理工作,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面向教学,面向师生。

  2、实验必须在任课教师指导下进行,对所做实验必须向学生提出要求和注意事项,讲清实验要领、设备性能和操作规程。

  3、实验室工作人员与任课教师密切配合,提前1周准备好课堂演示和实验分组实验。

  4、学生实验要分好实验小组,固定座位,由实验小组长收发实验器材,组织本组实验。

  5、要爱护国家财产,教师未讲之前严禁随便动用仪器、药品和工具。实验过程中,1切实验设备不得无故损坏。危险剧毒药品严加控制,计量使用,不得私自带出室外。

  6、严格遵守实验室各项规章制度。

  7、保持实验室整洁,做完实验将仪器、药品放回规定地方,并认真进行清扫。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4

  1、实验室管理

  (1)采购计划管理

  1、仪器的添置应根据仪器配备目录和学校实际情况,由实验室管理部门编制添置计划,经学校领导审核后上报主管部门进行采购(或自购)。对于未列入配备目录但属于实验必须的耗材,学校应根据需要采购,也可发动师生收集。

  2、学校自行采购仪器、材料和药品应合理选择质优价廉的产品,统筹考虑产品的性能与价格,严防劣质产品进入学校。

  3、到货的仪器、材料应及时验收。验收工作由采购人员和实验教师按国家教育部有关技术标准、教学要求及参考说明书进行。验收工作完成后,仪器及时入库,单据及时入账,回单及时上报。

  4、有关实验室统计报表由实验室负责人依据账册和资料如实填写,总务处负责核对和汇总,经学校分管领导审阅后盖章上报。

  (2)仪器账户管理

  1、总务处设仪器固定资产明细账和低值仪器明细账,实验室管理部门分类设仪器明细账、材料及消耗品明细账。明细账需1物1页,按国家统1编制的仪器目录编号顺序进行装订。

  2、总务处凭仪器调拨单和发票入账,实验室管理部门凭总务处开列的仪器进校单入账。实验室管理部门及总务处凭经分管校长审核批准的报损、报废单据销账,化学药品及消耗品的销账按消耗数量定期销账。

  3、每学期须进行1次全面清点、统计,做到账物相符。管理人员调动时要办妥交接手续。

  4、剧毒药品及危险品的销账,用1次记1次,并记录残余量。

  5、学校应列仪器清册,按统1编号顺序登录,1式2份,总务处和实验室管理部门各1份,每学期根据增减情况补充1次。

  (3)仪器存放管理

  1、学校应按配备目录对仪器分类编号,用油漆书写或用合适标签填写。标签上应注明学校、仪器名称及编号。化学药品标签需用蜡封。

  2、仪器存放要求:

  (1)仪器分类存放,仪器和药品分开存放,危险品与1般药品分开存放;

  (2)仪器存放定室,危险品应存放于专用场所,较小规模学校(18班以下学校)设专柜、定橱。结构、体积特殊的仪器要有专用橱,每件仪器在橱内要有固定的位置,并随仪器的增减作适当调整。

  3、仪器定橱定位存放时,应在每橱挂(贴)有仪器编号、名称、数量的卡片或清单。

  4、仪器保管要求:

  (1)物清:仪器的品种、数量、质量状况和存放地点清楚,每学期核对1次;

  (2)账清:及时登账、登表,准确核算,账表、账账、账物相符,凭证完整无缺;

  (3)资料清:产品说明书集中装订,妥善保存;

  (4)标志清:橱号、仪器分类、仪器编号等标志清楚。有条件的学校应实行信息化管理。

  5、仪器保养要求:

  (1)常规保养:每次用毕仪器,应做好清洁工作,检查附件,做好保养工作后放回原橱原位。

  (2)定期保养:1般每学期结束前需全面做1次防尘、防潮、防锈上油等工作,根据仪器特点定期通电、日晒、检查浸液、擦洗等保养;

  (4)仪器使用管理

  1、实验人员根据《实验通知单》,准备演示实验仪器,并在用后及时保养、整理。

  2、实验人员根据《实验通知单》准备好学生分组实验器材,实验完毕,实验教师及时检查以备另1班级使用,或保养、整理。

  3、剧毒药品的使用需单独填写使用登记表,注明用途、数量及残物处理情况,由使用人和实验人员2人共同签名、同时开锁取用。使用残量应交回。

  4、仪器设备如有损坏应及时填写“仪器损坏报告单”,查明原因,并做好登记、报损、销账工作。低值易耗仪器的报损由总务主任审批,其他仪器的报损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后上报主管部门审批。

  5、未经实验教师允许不得进入仪器室。使用仪器、药品均须先填写报告单或作记录,预先准备。仪器用毕及时归还。教学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必须经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办理手续,并按时归还。

  (5)仪器维护保养管理

  1、认真做好仪器维护保养,损坏的仪器要根据情况及时维修,修理情况要及时登记,保持仪器设备完好率在95%以上。

  2、实验室管理部门根据仪器实际情况提出报废申请。低值易耗仪器由学校总务处组织有关人员审核后报学校分管领导批准,其他仪器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并报上级主管部门批准。

  3、自制教具应登记造册,列入实验室管理。

  4、实验室现有仪器不能随便拆改,必须拆改时应办理审批手续。

  (6)日常管理

  1、经常检查实验室各项制度执行情况,严格落实相关规定。

  2、经常保持室内外整齐、清洁、干燥。

  3、切实落实防盗、防火、防潮、防蛀、防尘、防腐蚀、防毒、防触电等措施,确保实验室的安全。

  4、计入固定资产管理的教学仪器应按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报损、报废等处置处理。

  2、实验教学管理

  (1)实验教学计划

  1、学科教研组须针对实验教学制订学期计划,计划经教务处审核后交实验室管理部门;实验室管理部门根据实验教学计划制订实验室安排和仪器准备计划,做好教学配合工作。

  2、实验教学计划应包括实验目的、需用器材、实验步骤等内容,并对各种实验能力(包括观察能力、思维能力、实验技能等)的培养作出安排;同时计划中还应包括实验知识和实验技能考核的内容。

  3、要努力提高实验的开出率和成功率,使实验操作达到预期的效果,防止走过场。

  (2)实验教学准备

  1、对任课教师的要求:认真备课,同时重视实验准备。填写好《实验通知单》,演示实验于3天前,学生分组实验于1周前交实验室管理部门。预做实验,做到心中有数。对有危险因素的实验切实做好防范工作,对学生分组实验还应做好学生的组织工作。

  2、对实验教师的要求:在每学期实验总体安排的基础上,按《实验通知单》安排好实验,将需用仪器、辅助材料及安全防范器材准备妥当,使之处于完好待用状态。

  (3)演示实验要求

  1、按照教学大纲和教材要求,精心设计实验的教学方法和步骤,做好实验准备。

  2、演示实验应该与学生随堂小实验相结合,鼓励学生多动手操作。

  3、实验前要使学生明确实验目的、实验原理和对观察现象的要求,实验过程中要引导学生注意观察实验现象,启发学生积极思考,归纳实验规律。

  (4)学生分组实验要求

  1、教师应要求学生做好实验预习,在明确实验目的、原理、方法和步骤后,动手进行操作。

  2、教师在学生第1次接触实验时应先作示范,对装置复杂、难度大的实验,应指导学生分步完成。学生自主设计实验,应有明确的`实验原理、实验装置和实验步骤的说明。所需实验器材经过任课教师或实验教师审查认可后予以发放,或由学生参与收集日常生活中的适用器材。

  3、实验中,教师应要求学生按正确的实验步骤操作,仔细观察,探究思考,得出结论。

  4、教师应巡回指导实验,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实验后,教师指导学生根据实验报告的项目做好实验记录,完成实验报告。

  5、实验室内禁止带入零食或饮料。

  (5)随堂小实验要求

  教师应积极采用随堂小实验的方式,让学生通过实验归纳出规律。

  (6)实验考查

  1、学校每学期根据实验教学计划进行1次实验开出率统计,作为检查教师完成教学工作量和实验教学开展情况的重要依据。

  2、有关学生实验能力和技能的考查,应着重考查学生的实验设计能力和操作技能。

  (7)实验室开放

  学校要积极创造条件向学生开放实验室,任课教师和实验教师应指导学生开展课外实验活动,引导学生自主设计实验和开展实验探究。

  (8)实验教学研究

  学校和学科教研组要经常开展实验教学研究。对于实验教学的教学方法、实验设计、仪器改进、自制教具和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等诸多内容进行探讨,不断提高实验教学水平。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5

  一、制度目的

  为了规范实验室的管理,保障实验室内部所有人员的健康和安全,保证实验室的科研工作正常进行,确保实验室各项工作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本制度制定。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实验室。

  三、制度制定程序

  1. 企业管理人员与实验室主管共同制定。

  2. 研究、调研、借鉴国内外经验与类似的管理规章制度,以参考为主。

  3. 征求有关人员的.意见和建议。

  4. 企业领导审核通过后,以公告形式在实验室内公布。 四、制度内容

  1. 实验室安全制度:包括实验室内用电、消防、防爆、场地、应急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2. 实验室保密制度:规范实验室资料、设备等保密管理制度,保证知识产权与商业秘密不受侵害。

  3. 实验室卫生制度:从实验室的环境、设备、人员等方面制定卫生管理制度,保证实验过程中人员的健康安全。

  4. 实验室器材设备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器材设备的使用与管理制度,长期闲置设备的管理制度。

  5. 实验室人员管理制度:包括实验室人员招聘、考核、培训、绩效评估等方面的管理制度,保证实验室人员能够在良好的环境下工作。

  五、责任主体

  1. 实验室主管负责制定本制度,确保实验室内部各项规章制度得到有效执行。

  2. 实验室人员应当认真履行管理制度,遵守本制度所规定的各项规定。

  六、执行程序

  1. 实验室主管应当定期组织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与总结。

  2. 对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实验室人员,实验室主管应当及时予以约束和惩罚,并通报公司有关部门。

  七、责任追究

  1. 对于因违反本制度导致的一切不良后果和责任,相关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或公司内部的行政处罚。

  2. 对于对实验室工作造成重大损失或扰乱实验室正常运转的行为,公司有权解除其劳动关系。

  以上为本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应该所涉及的主要内容,本制度的实施二应以中国法律法规为准,如发生与法律法规不一致或冲突的情况,以法律法规为准。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6

  一、实验室要保持安静,自觉遵守纪律,按班级有秩序地入座,不经教师允许不得擅自摆弄教学仪器,药品和模型标本等教学设备。

  二、做实验前,要认真检查所有仪器,药品是否完好,齐全,如有缺损应及时向教师报告,予以调整补齐,未经教师宣布开始不得擅自进行实验。

  三、实验药品不得入口,取用有毒药品更要小心,不得接触伤口,实验时所产生的有毒或腐蚀性废物,污水等要妥善排出或集中深埋,严格按环保部门规定处理,严禁随地抛弃。

  四、实验完毕后,要认真清点整理好教学仪器,药品及其它设备,玻璃仪器要刷洗干净,摆放整齐,并向教师询问仪器,药品禁止使用情况及问题,经教师或实验教师验收并得到允许后,再放好桌凳关闭门窗,方可离开实验室。

  五、要爱护公共财物,小心使用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注意节约药品和水电。

  六、实验室内的'仪器,药品,模型标本和其他设备未经实验教师许可不准带出实验室。

  七、熟悉灭火器材,砂箱以及校医药箱等的放置地点和使用方法,安全用具要妥善保管。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7

  第一条为加强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提高临床检验水平,保证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是指对取自人体的各种标本进行生物学、微生物学、免疫学、化学、血液免疫学、血液学、生物物理学、细胞学等检验,并为临床提供医学检验服务的实验室。

  第三条开展临床检验工作的医疗机构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卫生部负责全国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建设和管理,规范临床实验室执业行为,保证临床实验室按照安全、准确、及时、有效、经济、便民和保护患者隐私的原则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二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的一般规定

  第六条卫生行政部门在核准医疗机构的医学检验科诊疗科目登记时,应当明确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

  医疗机构应当按照卫生行政部门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设定临床检验项目,提供临床检验服务。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或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项目,应当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第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提供的临床检验服务应当满足临床工作的需要。

  第八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检验工作客观、公正,不受任何部门、经济利益等影响。

  第九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集中设置,统一管理,资源共享。

  第十条医疗机构应当保证临床实验室具备与其临床检验工作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场所、设施、设备等条件。

  第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相关技术规范和标准,保证临床检验质量。

  第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专业技术人员应当具有相应的专业学历,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级以上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负责人应当经过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组织的相关培训。

  第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专(兼)职人员负责临床检验质量和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四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卫生部规定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医疗机构不得使用卫生部公布的停止临床应用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临床检验项目和停止临床应用的临床检验项目由卫生部另行公布。

  卫生部定期新的临床检验项目和临床检验方法。

  第十五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有分析前质量保证措施,制定患者准备、标本采集、标本储存、标本运送、标本接收等标准操作规程,并由医疗机构组织实施。

  第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临床检验报告发放制度,保证临床检验报告的准确、及时和信息完整,保护患者隐私。

  第十七条临床检验报告内容应当包括:

  (一)实验室名称、患者姓名、性别、年龄、住院病历或者门诊病历号。

  (二)检验项目、检验结果和单位、参考范围、异常结果提示。

  (三)操作者姓名、审核者姓名、标本接收时间、报告时间。

  (四)其他需要报告的内容。

  第十八条临床检验报告应当使用中文或者国际通用的、规范的缩写。保存期限按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诊断性临床检验报告应当由执业医师出具。

  乡、民族乡、镇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诊断性临床检验报告可以由执业助理医师出具。

  第二十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提供临床检验结果的解释和咨询服务。

  第二十一条非临床实验室不得向临床出具临床检验报告,不得收取相应检验费用。

  第三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质量管理

  第二十二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质量控制和管理。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制定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维护规程。

  第二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第二十四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保证检测系统的完整性和有效性,对需要校准的检验仪器、检验项目和对临床检验结果有影响的辅助设备定期进行校准。

  第二十五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对开展的临床检验项目进行室内质量控制,绘制质量控制图。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详细记录。

  第二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内质量控制主要包括质控品的选择,质控品的数量,质控频度,质控方法,失控的判断规则,失控时原因分析及处理措施,质控数据管理要求等。

  第二十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项目的室内质量控制标准按照《临床实验室定量测定室内质量控制指南》(GB/20032302—T—361)执行。

  第二十八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参加经卫生部认定的室间质量评价机构组织的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

  第二十九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参加室间质量评价应当按照常规临床检验方法与临床检验标本同时进行,不得另选检测系统,保证检验结果的真实性。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对于室间质量评价不合格的项目,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

  医疗机构应当对床旁临床检验项目与临床实验室相同临床检验项目常规临床检验方法进行比对。

  第三十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将尚未开展室间质量评价的临床检验项目与其他临床实验室的同类项目进行比对,或者用其他方法验证其结果的可靠性。临床检验项目比对有困难时,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对方法学进行评价,包括准确性、精密度、特异性、线性范围、稳定性、抗干扰性、参考范围等,并有质量保证措施。

  第三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标准按照《临床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要求》(GB/20032301—T—361)执行。

  第三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质量管理记录,包括标本接收、标本储存、标本处理、仪器和试剂及耗材使用情况、校准、室内质控、室间质评、检验结果、报告发放等内容。质量管理记录保存期限至少为2年。

  第四章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三十三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

  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要严格执行《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

  第三十四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建立并严格遵守生物安全管理制度与安全操作规程。

  第三十五条医疗机构应当对临床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上岗前安全教育,并每年进行生物安全防护知识培训。

  第三十六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有关规定,根据生物危害风险,保证生物安全防护水平达到相应的生物安全防护级别。

  第三十七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建筑设计应当符合有关标准,并与其生物安全防护级别相适应。

  第三十八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生物防护级别配备必要的安全设备和个人防护用品,保证实验室工作人员能够正确使用。

  第三十九条医疗机构病原微生物样本的采集、运输、储存严格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严格管理实验标本及实验所需的菌(毒)种,对于高致病性病原微生物,应当按照《病原微生物实验室生物安全管理条例》规定,送至相应级别的生物安全实验室进行检验。

  第四十一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加强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工作。

  第四十二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医疗废物。

  第四十三条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应当制定生物安全事故和危险品、危险设施等意外事故的预防措施和应急预案。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四十四条医疗机构应当加强对临床实验室的日常管理。

  第四十五条医疗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按照核准登记的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诊疗科目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二)未按照相关规定擅自新增医学检验科下设专业;

  (三)超出已登记的专业范围开展临床检验工作。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管理、质量与安全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存在质量问题或者安全隐患时,应当责令医疗机构立即整改。

  第四十七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接到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举报、投诉后,应当及时核查并依法处理。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进行现场检查,了解情况,调查取证;

  (二)查阅或者复制临床实验室质量和安全管理的有关资料,采集、封存样品;

  (三)责令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及其人员停止违法违规行为;

  (四)对违反本办法及有关规定的行为进行查处。

  第四十九条卫生部可以委托卫生部临床检验中心等有关组织对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与指导。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以委托具有室间质量评价能力的省级临床检验中心或者有关其他组织对辖区内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进行检查与指导。

  受卫生行政部门委托的临床检验中心或者有关其他组织,在检查和指导中发现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存在检验质量和安全管理问题时,应当及时向委托的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并提出改进意见。

  第五十条医疗机构应当对卫生行政部门及其委托的临床检验中心或者其他组织开展的对临床实验室的检查和指导予以配合,不得拒绝和阻挠,不得提供虚假材料。

  第五十一条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将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的质量、安全管理等情况进行通报或公告。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8

  (1)积极主动配合教学工作,了解并掌握化学学科在各年级的教学工作和教学进度,并订出化学实验室每一学期的管理工作计划;

  (2)实行坐班制,严格执行上下班制度;有计划并按时开放化学实验室;

  (3)配合学校完善化学实验室的'实验设施器材,订出每学期化学实验器材的采购和更新计划,建立各种仪器药品设备的帐目,建立健全入帐、借用、赔偿、报废等制度,定期清点,做到帐物相符;

  (4)实行严格的化学实验设施器材的使用、保养和保管制度,经常清洁和检查实验器材并及时保养维修,保证实验器材设施在化学实验教学中的正常使用;

  (5)搞好化学实验室、准备室的卫生;保持实验室的整洁;

  (6)各种仪器、设备、药品、挂图等均要分类编号,定点存放,有条不紊;

  (7)根据安全规则管好有毒易燃化学物品,定期检查,注意防火、防潮、防毒、防爆、防盗,每日下班前应检查水阀、门窗,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对危险品及有毒药品要专柜存放,严格遵守保管和领用制度;用后及时妥善处理残渣;

  (8)认真准备化学实验室课的实验器材,注意实验器材在实验课中的使用情况,及时更换不合格或不合用的器具。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9

  为切实保证实验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特制订本规定:

  一、进入实验室上课的老师及同学必须先学习并遵守此实验室规章制度。

  二、进入本实验室的老师和学生在做实验前,必须熟悉实验内容、操作步骤及各类仪器的性能,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做好必要的安全防护。对易出事故的操作步骤,实验老师提醒同学注意,以确保人身与设备安全。

  三、实验前要全面检查安全,实验要有安全措施,如有运行中的仪器设备,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使用电器设备时,应特别细心,不用时应及时切断电源。切不可用湿润的手去接触启电闸和电器开关。

  四、在实验室内不得高声喧嚷,不得随便串走,不准搬弄与本实验无关的仪器设备。

  五、实验室内严禁吸烟、饮食。如遇火警,应根据起火的原因进行针对性灭火。除采取必要的`消防措施灭火外,应马上报警(火警电话为119)。火警解除后要注意保护现场。

  六、在实验过程中,仪器设备如发生故障,应立即报告指导人员及时处理。

  七、学生在实验室做实验时,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服从实验老师的安排和指导。如违犯操作规程或不听从指导而造成人身伤害者应自负责任,造成实验仪器设备损坏需按学校有关仪器设备损坏赔偿规定进行处理。

  八、仪器设备使用完毕后,将仪器设备各部分旋钮恢复到原来位置,拔去电源插头。

  九、实验完毕后,清点数量,如有缺失应及时补齐;并对实验场地进行清理,个人实验区域的卫生由学生本人负责,公共区域的清洁卫生由值日生负责。经实验教师同意后,方可离开实验室。

  十、离开实验室前,要认真检查仪器设备是否断电,必须将实验室内的电、门、窗等关好。

  学校教职工管理规章制度公司早会管理规章制度公司出差管理规章制度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10

  一.目的:在规范临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实验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电、化学危险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作,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实验室安全管理程序

  一.目的:在规范临床实验室的安全管理。

  二.适用范围:实验室和工作人员安全的一般要求,防火、用电、化学危险物品、微生物的安全要求,以保证实验室的安全运作,将事故控制在最低限度。

  三.工作程序:

  l工作人员和实验室安全的一般要求

  1.1吸烟

  实验室工作区内绝对禁止吸烟。点燃的香烟是易燃液体的潜在火种;香烟、雪茄或烟斗都是传染细菌和接触毒物的途径。

  1.2食物、饮料及其它

  实验工作区内不得有食物、饮料及存在“手接触可能的其它物质。实验室工作区内的冰箱禁止存放食物。食物应放置在允许进食、喝水的休息区内。

  1.3化妆品

  实验工作区内禁止使用化妆品或进行化妆,并建议经常洗手的实验人员使用护手霜。

  1.4眼睛和面部的防护

  处理腐蚀性或毒性物质时,须使用安全镜其它保护眼睛和面部的防护用品。但允许面罩或工作人员在实验室的危险区内不要佩戴隐形眼镜,除非同时使用护目镜或面罩。使用、处理能够通过粘膜和皮肤感染的试剂,或有可能发生试剂溅溢的情况时,必须佩带护目镜、面罩或面具式呼吸器。

  1.5服装和个人防护装备

  除要求符合实验室工作需要的着装外,工作服应干净、整洁。所有人员在各一实验区内必须穿着遮盖前身的长袖隔离服或长袖长身的工作服。当工作中有危险物喷溅到身上的可能时,应使用一次性塑料围裙或防渗外罩。有时还需要佩戴其它防护装备如:手套、护目镜、披肩或面罩等。个人防护服装应定期更换以保持清洁,遇被危险物品严重污染,则应立即更换。盛放被污染的实验服和工作服,应用合适的、有标识并能防渗的包装。清洗时应用足够高的温度和足够长的时间以获得良好的去污效果。

  不得在实验室内设值班床,严禁在实验室内住宿。

  1.6鞋

  在各工作区内,应穿舒适、防滑、软底并能保护整个脚面的鞋。在有可能发生液体溅溢的工作岗位,可加套一次性防渗漏鞋套。帆布鞋可吸收化学物品和有传染性的液体。

  1.7头发和饰物

  留长发的工作人员应将头发盘在脑后,佩戴帽子。以防止头发接触到被污染物和避免人体脱屑落人工作区,不得佩戴有可能被卷入机器或可随人传染性物质的饰物。

  1.8胡须

  蓄有胡须的男性工作人员必须遵守上项规定。

  1.9洗手

  实验室工作人员在脱下手套后、离开实验室前、接触患者前后、以及在进食或吸烟前都应该洗手。接触血液、体液或其它污染物时,应立即洗手。

  1.10眼睛冲洗

  眼睛若被血液或其它体液溅到,立即用大量的生理盐水冲洗。

  1.11呼吸防护

  在没有有效的硬件控制的实验室或实验室不能有效地控制危险因素时,工作人员配戴呼吸防护器具,以防止吸人被有害粉尘、气体、烟雾、蒸气污染的空气。这些防护器具包括:防尘面罩、机械或化学滤筒式呼吸器、导管式呼吸器以及自给式呼吸器,提供的呼吸防护器具必须是根据现有标准专门设计的,对某些特殊危害应能提供足够保护的。

  下列情况应使用正压、自给式呼吸器:

  有害气体的性质不明;

  氧气含量低于19.5%;

  存在有不易察觉的有害气体;

  吸人的污染气体会立即对生命和健康造成威胁;

  紧急处理危险物质的事故时。

  在有可能需要做复苏治疗的地方,应准备口对口I式复苏包或其它相关的通气装置。

  1.12移液

  所有实验室操作禁止用口移液具应使用助吸器。

  1.13锐利物品

  谨慎处理针头、解剖刀、和碎玻璃等锐利物品。使用后的针具不要折断、弯曲、破损、重复使用或用手重装在针管上的。一次性注射器上的针头用后不要取下,锐利物品应立即放置在不易刺破的容器内,在完全装满之前就应及时丢弃。

  1.14隔离措施

  接触患者时,实验室工作人员应遵守医院的隔离措施。

  1.15“工作环境

  1.15.1“清洁”区和“非清洁”区

  根据实验室的具体工作情况由主任选择并确定“清洁”和“非清洁”工作区,在清洁区和非清洁区之间设“缓冲室”。被指定为“清洁”的区域,则应努力保持清洁,如采取预防措施,防止电话、视频显示器终端、键盘、门柄及其它经常被手或手上的手套触摸的物品的污染,要求工作人员在触摸设备前取下手套,仪器设备和工作面的应常规消毒和清洁。被指定为“非清洁”的区域,允许戴手套接触所有物品,所有这些物品的表面都认为是不清洁的。未戴手套的人员如果使用该区域内的电话、计算机终端或其它设备,应该戴上手套,或在使用后立即彻底洗手, “清洁”和“非清洁”区都应保持整洁。实验台至少应每天清洁—次,如有必要可以多次清洗,用新鲜配制的1: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合适的含氯消毒剂清洗。在处理溅溢的样品或严重污染的工作面时,应戴上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使用相应合适的清洁剂清除所有的溅溢物。

  1.15.2设备

  冰箱、冷冻柜、水浴和离心机应该定期清洗和消毒,在发生严重污染后应立即进行清洗和消毒,进行清洗、消毒时要戴上手套穿上工作服或其它合适的防护服。

  1.15.3外衣

  外衣应悬挂在远离散热器、蒸汽管道、供暖装置、以及有明火的地方,不要挂在压缩气瓶或灭火器上,也不要挂在门的玻璃隔板上,妨碍视线。“清洁”的和“非清洁”的个人防护服要分开存放。

  1.15.4垃圾处理

  每天至少清理垃圾,送至医院焚化炉焚化。

  1.15.5装饰

  不得在电灯、灯座或仪器上进行装饰,更不要使用电子装饰物、蜡烛、圣诞树等有引起火灾危险的装饰品。

  1.15.6个人物品

  实验工作区不得存放个人物品,如钱包、外套、皮靴、咖啡杯、运动服、预包装的食品和药品等。

  1.15.7用后的废弃物品

  实验工作区内的用后废弃物品存量不要太大。具危险性的液体如酸或碱性液体应放在视平线下。较大的废弃物容器应靠近地面存放,在用喷洒消防设备的地方,与天花板的距离应保持90厘米以上,在不用喷洒的地方应与天花板保持50厘米以上的间距。

  1.15.8出口通路

  实验室的出口和通道必须保持畅通无阻,不准堆放物品、垃圾、装置、或设备。注意:无论任何时间、何种原因都不得阻塞通往灭火器、火警箱、防火毯、安全淋浴或出口的道路。

  1.16玻璃器具

  操作玻璃器具时应遵循下述安全规则:

  不使用破裂或有缺口的玻璃器具。

  不要用猛力取下玻璃试管上的塞子,粘紧的时可用刀切开分离。

  接触过传染性物的玻璃器具,清洗之前,应先消毒。

  破裂的玻璃器具和玻璃碎片应丢弃在有专门示记的、单独的、不易刺破的`容器里。

  高热操作玻璃器具时应戴隔热手套。

  每次换班前,用1:10的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言合适的消毒剂对洗刷玻璃器具的区域进行表面消毒。

  破碎的玻璃器具只能使用机械装置处理。

  1.17离心机

  1.17.1气溶胶

  离心过程中应控制气溶胶的产生在最低水平。

  1.17.2操作

  离心机只有在盖好盖板后,才能启动。

  1.17.3污染

  装标本或易燃液体的离心管,只能在管塞密封后方可离心。

  1.17.4传染性物品

  所有能够产生气溶胶进行播散的生物制品或标本,都应使用密封的离心管,并在盖紧的离心头或转头中进行。

  1.17.5清洗

  用1:10次氯酸钠稀释液或其它合适的消毒液常规清洗离心机。

  1.17.6平衡

  离心时应保持合适的平衡,以保证离心的顺利进行。

  2.防火安全准则

  2.1安装有警报系统。每个检测和报警装置都与总警报系统连接。实验室的任何地方,包括储藏室能听到警报系统的报警。所有有关建筑的防火设置,都应经当地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2.2防火

  2.2.1隐患的估计和研究

  在开始临床实验工作之前就应对火灾的隐患进行研究,在实验工作运行的过程中,要经常研究火警的隐患。研究的内容包括:

  2.2.1.1使用化学物品的数量和性质,可能发生的化学反应,以及电器设备的隐患等。

  2.2.L 2哪些操作方法已经改变了,新使用了哪些化学物品,以及在上届消防培训之后增加了哪些新的工作人员。

  2.2.1.3无人值班看守的自动化实验操作。

  2.2.2易燃易爆物

  2.2.2.1易燃性液体的供给量应控制在有效并安全进行实验的最小量。待处理的用过的可燃性液体也应计算在内。

  2.2.2.3禁止用冰箱储存易燃液体。如果确实需要,应存放在专门的防爆冰箱内。冰箱应远离火源。

  2.2.2.4从储藏罐里倒出易燃液体,应在专门的储藏室或通风橱内进行。运送易燃液体时,其金属容器应有接地装置。

  2.2.2.5加热易燃易爆液体必需在通风橱进行,不能用明火加热。装易燃易爆物的容器应经当地有关消防部门审核批准。

  2.2.3火源隐患

  2.2.3.1常见的火源是明火、加热器件和电火花。

  2.2.3.2应对电气设备的接地、漏电和墙上插座的接地、极性进行年度检查。

  2.2.3.3应尽量消除各种火源隐患。

  2.3灭火

  实验室配备足够扑灭各种火情装置。

  2.3.1灭火器

  根据上级消防部门的规定配备、摆放灭火器,并根据要求对灭火器进行定期检查维修。

  A类灭火器适用于固体可燃物引起的火灾。A类灭火器多数为消防水栓。 B类灭火器适用于汽油和溶剂引起的火灾。B类灭火器多数为二氧化碳或化学干粉,如碳酸氢韦内。

  C类灭火器适用于电气引起的火灾。所有工作人员都应知道电开关的位置以及切断失火电器电源的方法。

  2.3.2警报系统应进行年度安全检查,随时检修、维护的。

  2.3.3如火灾波及供气管道系统应立即关闭远端阀门以切断燃气来源。如果无法做到这点或燃气是来自储气瓶时,则应立即从房间内撤离。

  2.4消防训练

  2.4.1应对实验室工作人员进行防火安全训练。

  2.4.2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学会如何发布火警警报,学会遇有失火时应做到:

  2.4.2.1拨打报警电话“119”。

  2.4.2.2发出火警警报以求得帮助,并开始从失火区或建筑物撤离。

  2.4.2.3如果可能,立即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

  2.4.2.4如果不能扑灭火情,应把所有通向火场的门关紧,并用湿毛巾或床单堵住下面的门缝,以阻止火情的蔓延。

  2.4.2.5应将房间里的所有人员撤出。

  2.4.3由受过训练的人员讲解使用便携式灭火器进行灭火的技能。训练应为“手把手”的方式,还应包括不同火情采用不同灭火器的知识。

  2.4.4对工作人员撤离火场的训练应经常举行,每年进行几次。所有人员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训练。练习应包括帮助病人和其他人员的撤离。撤离时,应关闭所有门窗。

  3.实验室用电安全准则

  3.1仪器用电

  作为仪器维护措施的一部分,应进行年度的安全用电检查并建立档案记录。每年至少对所有电插座的接地和极性、电缆的完整性进行检查一次,并将结果记录在案。可移动的设备应接地或采用更先进的方法防止触电,但全部塑封无法接地的仪器例外。新设备在使用前也应进行同样的检查。实验室应装有足够的插座,分布要合理,以减少在插座上接上其它多用插座和避免拖拉过多的电线。在空气中存在达到一定数量的易燃气体或蒸汽有可能形成可爆性混合物的危险环境下,应使用指定专门为此设计的防爆电器设备。

  3.2维修与维护

  所有电器设备的维修与维护只能由取得正式资格的维修人员进行。

  3.2.1仪器的维修

  除校准仪器外,仪器不得接电维修。维修时要确保手干燥,取下所有的饰物,然后谨慎操作。

  3.2.2线路检修

  实验室技术人员不得维修建筑物的电力系统。任何涉及开关、插座、配电箱、保险丝、断路器的维修工作应由医院维修人员或其他有资格的人员进行。

  3.2.3接地

  电器设备必须接地或用双层绝缘。电线、电源插座、插头必须完整无损。在潮湿环境的电器设备,要安装接地故障断流器。

  4.化学危险物品使用准则

  4.1引言

  临床化学实验室存有许多腐蚀性、毒性、易燃和不稳定试剂,属化学危险物品。实验室工作使用化学危险物品,应向有关机构备案,并遵守相应管理规定。 所有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都应有清晰标记。目前,广泛应用配制好的试剂和试剂盒,致使有些化学危险物品不易被识别,对这些试剂和试剂盒的成份应予复审并给予适当标记。 实验室管理人员有责任向工作人员介绍化学危险物品。每一种化学危险物品应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显示它的特性。实验室技术人员有责任熟悉并向同事介绍化学危险物品和遵照安全操作。

  4.2化学危险物品分类

  4.2.1腐蚀品

  腐蚀品是接触人体后给人造成可见损伤或不可逆改变的物质。腐蚀性化学废弃物是指pH小于2.1或pH大于12.5或对钢的腐蚀力超过O.635cm/年的物质。例如:盐酸。

  4.2.2毒害品

  毒害品是吸人、食人或少量接触即可引起严重生物效应的物质。

  4.2.3致癌物

  由于检测化学物品能否诱发恶性肿瘤的测试系统很不相同,定义致癌物比较困难。例如:苯。

  4.2.4可燃烧物

  可燃烧物指任何可燃烧的化学物品,包括可燃物和易燃物。

  4.2.4.1易燃液体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1A级:燃点低于22℃-12℃;沸点低于18℃2

  1B级:燃点低于22℃-12℃;沸点高于18℃

  1C级:燃点高于21℃低于38℃

  4.2.4.2可燃液体可分为以下几个级别:

  ⅢA级:燃点高于60℃低于94℃

  ⅢB级:燃点高于94℃

  4.2.5易爆化学物品

  易爆化学物品是指能迅速发生剧烈化学变化的不稳定物质,爆炸性分解可在正常温度和压力下发生。例如:肼。

  4.3材料安全数据表及标签

  购进可能有危害的化学物品都必须附有材料安全数据表。所有危险化学品都需要以易于识别的形式进行标记,使专业和非专业人员很容易警觉其潜在的危险性。标记可以是文字、图标、标准化代码或多种形式并存。

  4.4腐蚀品的储存

  4.4.1储存

  腐蚀品应在近离地面处储存以减小掉下的危险。

  4.4.2酸性试剂瓶的搬运

  搬运体积超过500ml的浓酸试剂时,必须用运载托车。

  4.4.3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

  注意不要在同一区域内存放互相不能共存的化学物品。例如:乙酸或乙酸酐等有机酸应与硫酸、硝酸或高氯酸等强氧化剂分开储存。

  4.4.4个人防护装备

  在使用腐蚀性物品场所的工作人员,应该穿戴围裙、手套和其它个人防护装备。

  4.4.5溅溢

  使用任何化学物品之前,应安排好处理容易破碎或溢出的物品的容器。

  4.4.6化学通风橱

  所有挥发性腐蚀物品的操作,都必须在化学通风橱中进行。

  4.5易燃物的储存

  4.5.1储存

  易燃易爆液体应在合格的容器里储存。分装时应有明确的易燃和可燃性标记,工作储备量控制在最低限度。储存可燃性液体的仓库应远离明火和其它热源。

  4.5.2冰箱

  可燃性液体如需要在冰箱内存放,该冰箱的设计必须符合避免产生蒸汽燃烧的要求。实验室所有的冰箱门都应标明可否用于存放易燃、可燃性液体。

  4.6紧急处理

  实验室必须重视发生化学危险品溅溢的可能性。有关工作人员都应接受培训,以掌握处理突发事故的知识。培训应包括化学危险物品溅溢的识别,熟悉向管理部门通报的方法和保护自身安全应采取的措施。在多数溅溢事故中,实验室可以决定撤离的区域,并通知有关专业部门处理。如果由外部专门机构处理溅溢物,则实验室就必须中断工作,直到隐患排除。

  4.7污染物的清除和处理

  每个实验室都应负责日常的清污工作。在结束常规工作时、工作交班、发生紧急事件如清除溅溢物后,都需要进行清污工作。

  需外送维修的设备,只有在实验室管理人员确认没有化学危险物品污染时,才能外送维修。

  4.7.1废弃化学物品

  所有废弃化学物品都应按危险物品处理,除非能够确定它的性质。

  清洁溅溢有害物质的所用材料,包括吸附物和中和物,都被认为是有害废弃物。

  4.7.2专职人员

  实验室专人协调和负责处理实验室有害化学废弃物。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11

  1、临床实验室安全管理的目的是按照国家颁布的法令、法规、保障工作人员、病人和进入临床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保证仪器设备、有毒和易燃、易爆试剂的安全使用,使工作人员在安全的环境下和条件下完成日常工作。

  2、工作人员须穿工作服,必要时穿隔离衣、防护鞋,戴口罩、手套和护目镜。

  3、使用合格的1次性检验用品,用后进行无害化处理。

  4、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静脉采血必须1人1针1管1巾1带;微量采血应做到1人1针1管1片;对病人操作前洗手或手消毒。

  5、无菌物品如棉签、棉球、纱布等及其容器应在有效期内使用,开启后使用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

  6、各种器具应及时消毒、清洗;各种废弃标本应按医疗垃圾处理。

  7、检验人员结束操作后应及时洗手。非打印化验单要消毒后发放。

  8、保持室内清洁卫生,每天对空气、各种物体表面及地面进行常规消毒。在进行各种检验时,应避免污染;在进行特殊传染病检验后,应及时进行消毒,遇有场地、工作服或体表污染时,应立即消毒处理,防止扩散。

  9、菌种、毒种按《传染病防治法》进行管理。

  10、对剧毒化学物品,压力设备和贵重仪器责任到人。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督查。

  11、保证实验室电、水使用的安全,防止超负荷用电。使用电炉时1定要有人看守。使用电高压消毒锅时,1定要遵守操作程序,以防止爆炸。下班前1定要检查水、电开关,关好门窗,注意防盗。

  12、使用强酸、强碱、腐蚀、有害、易燃、易爆品时,应在适当的'环境中正确操作,防止腐蚀、灼伤、中毒、水灾和爆炸等事件的发生。

  13、对工作中可能发生的以外事故,如发生医疗暴露等事件,要严格按照医院制订的预案进行,不得延误。

  14、保护好防火设施,保持应急通道畅通,便于火警时人员安全撤离。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生物实验室的安全管理,规范实验室操作规程,保护实验人员的生命安全与健康,维护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提高实验室的科研水平和工作效率,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生物实验室应有专门负责安全管理的人员,并有一定的经验和资质。

  第三条生物实验室安全管理应遵循“谁主管、谁负责;谁使用、谁检验;谁制定、谁执行”的原则。

  第四条实验室安全部门应建立一个疫情预警制度,及时了解、预测和评估生物实验室的安全风险。

  第五条所有人员对实验室的安全风险有知情权和登记权,出现问题要及时向安全负责人汇报。

  第六条实验室安全负责人应定期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和培训,提高实验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章实验室的布置与管理

  第七条生物实验室应具备明确的空间布局和安全区域划分,符合消防安全要求。

  第八条实验室内应有足够的紧急出口和疏散通道,通道保持畅通,标识清晰。

  第九条实验室的.进出口应有限制,并采取技术措施,确保只有授权人员进入。

  第十条实验室内应采用专业设备,保证通风、空调、电源等设备稳定运行。

  第十一条实验室应配备消防器材,应定期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生物实验室应保持干净整洁,工作区域应清除废弃物,定期进行消毒和清洁。

  第三章实验室设备管理

  第十三条实验室设备应按照规定使用,并定期进行维护和保养。

  第十四条每个实验室设备上应贴有设备基本信息和使用注意事项,使用人员要仔细阅读并按照规定操作。

  第十五条实验室设备的保养维护工作由专职人员负责,要有相应的保养计划和记录。

  第十六条实验室设备出现故障时,需及时报修,并按照维修流程进行处理。

  第十七条实验室设备的购置和报废需经过相应审批程序,定期进行盘点和设备清查。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实验室应建立安全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身份验明制度、实验操作规程、实验物品储存管理、实验废弃物处理等。

  第十九条实验室人员应佩戴防护用品,包括实验服、手套、眼镜、口罩等,严禁进入实验区域时穿着短袖、短裤等暴露身体。

  第二十条实验室内禁止饮食、吸烟等行为,禁止携带带有重金属、有毒物质等危险品进入实验室。

  第二十一条实验室内应设有应急救援设备,如急救箱、洗眼器等,应定期检查和更新。

  第二十二条实验室人员应按照实验程序进行操作,不得随意改变操作方法和顺序。

  第二十三条实验室发生事故或紧急情况时,要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停止实验操作,并及时报告安全负责人及相关部门。

  第五章实验室安全培训

  第二十四条实验人员入职之前,应接受有关实验室安全规定和操作流程的培训,通过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二十五条实验室人员应定期参加安全培训课程,提高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人员应接受紧急救援演练,掌握基本的急救知识和技能。

  第二十七条实验室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应及时更新,与实验室发展和新技术同步。

  第二十八条实验室应建立安全意识增强的奖惩制度,对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的人员给予警告、处罚或撤销资格等处理。

  第六章实验室的监督与检查

  第二十九条实验室安全部门应定期对实验室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三十条实验室设备应定期维护和检修,对修复过程进行记录。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应建立安全事件报告制度,对实验室内发生的事故进行记录和整理。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应配备监控设备,监测实验室的安全状况,及时发现问题。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三条本规章制度由实验室安全负责人负责解释和执行。

  第三十四条对于违反实验室安全规定的人员,实验室安全部门有权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第三十五条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动,由实验室安全部门及时修改并通知相关人员。

  以上是生物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的一份精选篇,旨在帮助规范实验室的操作规程,保障实验室人员的安全与健康。实验室管理是一个重要的环节,只有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才能保证实验室的安全和高效运行。希望本规章制度能够为生物实验室的管理工作提供参考和指导。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13

  1、小学科学实验室应以符合配备标准的仪器设备和科学规范的管理,为教师演示实验、学生分组实验以及课外科技活动的开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2、每学期末实验室应根据教学要求编制好下学期仪器设备、器材补充计划报学校审批购置,并在开学后根据任课教师实验计划安排编制好各年级的实验教学计划和实验室使用安排情况表

  3、实验室的仪器设备应做到帐目清楚,帐、物相符。必须有《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总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明细帐》、《教学仪器(器材)添置流水帐》、《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等管理帐册。在帐务管理中,应做到记帐及时、流程规范、填写完整、准确无误。有条件的学校应逐步实行帐册资料电子化管理。

  4、仪器设备的.存放应分门别类,入橱存放,科学有序,排列整齐,定橱定位。要做到1橱1号(仪器橱号)、1橱1卡(仪器橱内仪器存放目录卡),保证物卡1致,帐卡相符。

  5、仪器设备的保管应注意防火、防潮、防霉、防腐蚀、防变形、防碎裂等。

  6、仪器设备借出或使用归还后,要及时登记、清点、检测、擦净、归位,发现短缺、损坏,要按有关赔偿规定处理。

  7、仪器设备借用、使用、损坏、维修必须及时记录。仪器设备应经常处于随时可使用状态。实验室应设有《借还物登记簿》、《仪器设备损坏维修登记簿》等簿册。

  8、严格执行报废规定,凡损坏而又不能维修或失去维修价值的仪器设备,应予报废。所有报废物品,必须经校长审批,并记入《教学仪器设备(器材)报废帐》。

  9、做好实验室的净化、美化、防火、防盗工作。实验室应保持科学、文明的环境,积极营造良好的实验氛围。消防设备、电器线路应定期检查,保证师生人身安全。

  10、以上制度未尽事宜,由学校主管部门研究酌定。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营造一个良好的实验室工作环境,达到“科学、规范、安全、高效”的目的,根据国家有关实验室规范,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实验室隶属于公司技术中心,主要用于开展并完成公司产品的生产工艺优化、样品化验分析、新产品研发、小试及中试等试验研究任务。

  第三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进入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四条、技术中心主任对实验室的管理负有全面领导责任。技术中心副主任协助主任,对分管的实验室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第五条、技术中心各部门负责人对分管实验室有直接管理的责任。

  第六条、各实验室负责人是实验室使用和现场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其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实验室日常管理,组织安排研发、测试任务的顺利进行。

  (2)负责访客接待、外联活动安排。

  (3)负责仪器设备、试剂、耗材的申购。

  (4)负责组织实施实验室的改造,仪器设备安装、调试、保养、维修和报废申请。

  (5)负责管理实验室业务流程,指导研发人员、分析人员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研发、分析工作。

  (6)负责实验室质量控制,审核、监控研发、测试的数据和结果。

  (7)负责指导实验报告和测试报告的编写以及实验室的文档管理。

  (8)负责实验项目分析测试方法的开发与改进。

  (9)负责实验室工作人员的职责划分、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

  (10)负责实验室安全检查以及突发事件处理.

  (11)负责监督检查实验室日常卫生,有权安排本实验室所有相关人员严格执行实验室日常卫生制度。

  第七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仪器设备的验收和台账建档工作。

  (2)负责仪器设备的使用、维护、期间核查和周期检定。

  (3)负责仪器设备在检定周期内使用和检验标识的管理。

  (4)负责办理仪器设备的送修和返回。

  (5)负责外出作业时所需仪器设备的调试与准备。

  (6)负责对仪器设备供应商进行信用评价。

  第八条、实验室药品、试剂及耗材管理员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

  (1)负责药品、试剂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账目档案。

  (2)负责玻璃仪器及低值耗材的验收、出入库、储存和领用及建立账目档案。

  (3)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库房管理。

  (4)负责药品、试剂及耗材的过期报废。

  (5)负责对药品、试剂及耗材的供应商信用进行评价。

  第三章、实验室基础管理

  第九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公司技术中心实验室的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

  第十条、所有进入实验室的人员应服从实验室管理人员的安排,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及仪器设备的安全。

  第十一条、实验室开放时间为正常上班时间的.上午8:00-12:00,下午13:00-18:00。在实验室加班应事先提出申请并经批准,连续工作时应安排人员值守。

  第十二条、实验人员进入实验室应穿着实验工作服,不得将无关人员带入实验室。与实验室工作无关的人员不得擅自进入实验室;外单位来访人员如需进入实验室,必须经批准同意后,佩戴统一标识、穿着实验工作服并在实验室管理人员陪同下才能进入实验室。

  第十三条、未经管理人员许可,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关、使用和移动实验室的所有仪器设备。实验室仪器设备的租借应按程序办理相关手续。

  第十四条、对于有规定需预热时间的仪器设备,使用该仪器设备的人员必须提前1小时以上预约登记并按仪器设备操作规定正确操作。

  第十五条、不得在实验室饮食、娱乐和使用化妆品,不能用实验室操作用的玻璃容器、器皿盛装食物和饮料,实验室的冰箱、冰柜不可存放与实验无关的物品。

  第十六条、由于责任事故造成仪器设备损坏的,责任人应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

  第十七条、要做好实验室各种管理制度、规定的定制上墙工作。

  第四章、实验室安全管理

  第十八条、认真贯彻“安全第一,以防为主”的方针,本着“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做好实验室防火、防爆、防毒、防潮、防淋等工作。

  第十九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制定相应的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实验室内部人员要严格执行并督促外来人员遵守。

  第二十条、实验室安全实行实验室主任负责制,全面负责所管实验室的安全宣传、监督和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实验室安全管理责任必须落实到人。

  第二十一条、实验人员在实验前必须熟悉各类仪器的性能并进行安全检查,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并作好必要的安全防护。仪器设备在运行中,实验人员不得离开现场。

  第二十二条、严格按操作规范使用,管理好药品和试剂。易燃、易爆物品严禁烟火,有毒药品妥善存放。

  第二十三条、实验完毕后产生的废液、废碴应按规定收集、排放或到指定地点进行处理,禁止将废溶剂、反应废液向下水道倾倒。

  第二十四条、实验室内仪器设备的电源线,必须经常检查有否损坏。电路或用电设备出现故障时,必须先切断电源后,方可进行检查。

  第二十五条、应根据不同实验室的特点分别配备一定数量的消防器材,定期检查以确保有效。

  第二十六条、实验室及走廊禁止吸烟和吃东西。

  第二十七条、严格、规范管理实验室的钥匙。钥匙的配发应由有关负责人统一管理,不得私自借给他人使用或擅自配制钥匙。

  第二十八条、实验工作结束后,必须关好电源、仪器开关。下班前,实验室负责人必须检查操作的仪器及整个实验室的门、窗和不用的水、电、气的开关等,并确保关好。

  第二十九条、如有盗窃事故发生,发现后应立即采取措施,及时处理,同时按规定上报,不准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发生重大事故要立即启动应急救援预案,及时组织抢救,保护好事故现场。

  第三十条、因人为原因造成实验室事故的,按有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纪律处分,并根据情节轻重追究有关人员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第五章、实验室仪器设备管理

  第三十一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及其耗材的采购应按公司有关程序办理申购,临时购置计划须提前一周提出并报批。对采购回来的仪器设备做好入库检验,办理入库、领用等手续,并做好仪器设备的档案管理工作。

  第三十二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由各实验室安排专人分别负责管理、运行、维护、保养和操作使用。大型仪器设备应统一管理集中使用。凡因实验需要领用贵重、精密仪器设备,须经实验室负责人签字批准。

  第三十三条、实验室所有仪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且合格后方能操作、使用仪器设备。

  第三十四条、认真贯彻执行国家计量法的有关规定,对使用的仪器设备应定期检定。

  第三十五条、实验室仪器设备,由实验室以外人员领用、借用时,须按规定办理相关手续并经批准后到实验室负责人处领用、借用。

  第三十六条、实验室仪器设备发生事故时,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报告实验室负责人,并写出事故报告。所有仪器设备的故障、维修、及解决过程均须记录备案。

  第三十七条、对因技术落后、损坏严重、维护费用过高而失去修复和使用价值的仪器设备,由操作使用人员书面提出报废申请、经实验室负责人和技术中心领导审核后,报分管的副总经理审批,报废贵重、精密的仪器设备必须报公司总经理审批。

  第三十八条、凡不按制度办事、不遵守操作规程,造成仪器设备损坏、遗失、浪费的人员,应根据损失大小、情节轻重等给予适当的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第六章、实验室药品试剂管理

  第三十九条、试剂药品管理人员严格执行药品管理制度,建立药品试剂各类账册,药品试剂购进后,及时验收、记账,使用后及时消账,做到试剂药品的安全保管和使用领取。

  第四十条、药品试剂管理人员负责实验室操作人员对试剂药品的安全使用。实验室操作人员准确掌握试剂药品的使用,防止出现误操作。

  第四十一条、实验室所采购的药品试剂必须要质量合格,要有计划地进购,不得使用过期、变质和失效的试剂。

  第四十二条、对需要自行配制的药品试剂,应严格按配制作业指导书或操作规程进行配制,应贴上标识,注明试剂名称、浓度、配制时间、有效期及配制人。

  第四十三条、药品试剂必须根据物理化学性质分类存放。所有药品试剂必须有明显的标识,注明其名称、规格、浓度。长期不用的药品试剂,应放到药品储藏室,统一管理。药品试剂的使用、存放应严格遵照以下规定:

  (1)一般药品试剂放置原则:固体与液体分开,氧化剂与还原剂分开,酸与碱要分开放置,易燃易爆药品试剂要远离电源、明火等。

  (2)药品试剂存放温度要根据其不同情况,分为常温、4~8℃和4℃以下存放。

  (3)在存放药品试剂时,要登记药品试剂的有效期。

  (4)危险性药品试剂应有专人负责管理,标签必须完整清楚,要做好领用、使用等记录。

  (5)酸和碱,氧化剂和还原剂以及其它能相互作用的药品试剂,不应存放在一起,以防变质、失效或燃烧。

  (6)挥发性药品试剂应于阴凉避光处保存,严禁日光直接照射。

  (7)强氧化剂不宜受热或与酸类物质接触,否则会分解放出活泼的氧,导致其它物质燃烧或爆炸。

  (8)易爆炸性的药品试剂应存放在有缓冲液体的容器内,以防撞击和剧烈震动而引起爆炸。

  (9)使用有挥发性强酸、碱以及有毒气体时,应在通风橱内开启瓶塞。如无通风橱时,应在空气流通处开瓶,人站在上风向,眼应侧视,操作迅速,用毕立即塞紧瓶塞。

  (10)对液体药品试剂,应观察试剂名称、浓度、溶液的颜色、透明度、有无沉淀等,以确定试剂是否变质。

  (11)取用液体药品试剂时,应将其倒入试管中吸取,原则上不能将吸管直接插入药品试剂瓶中吸取,完成操作后剩余的药品试剂不能倒回药品试剂瓶内。

  (12)倾倒液体药品试剂时,左手握住贴有瓶签的瓶体,右手拔出瓶塞,从瓶签的对侧倒出溶液,避免溶液腐蚀标签;瓶塞开启后将塞座放在桌上,塞心朝上且不能与其它任何物品接触,以免污染试剂;更应注意不能使瓶塞张冠李戴。

  (13)取用固体药品试剂时应遵守“只出不回,量用为出”的原则,取出的药品试剂有余量者不得倒回原瓶。

  第七章、实验室卫生管理

  第四十四条、实验室工作必须保持严肃、严密、严格、严谨;室内保持整洁有序,不准发生喧哗、打闹等与实验无关的事情。

  第四十五条、实验室内卫生要定期打扫,保持实验室窗明台净、地面无可见污渍、仪器摆放整齐、实验台面一尘不染。每日实验结束后应及时清理废物桶和水池、管道,防止堵塞和腐蚀。

  第四十六条、实验人员上岗操作时,应按相关规定佩戴标识,穿着实验服、帽、鞋套等。

  第四十七条、实验用过的仪器设备应及时清洗、清洁以确保干净,放回指定位置;药品试剂按指定位置存放,不得滞留实验现场。

  第四十八条、实验室内、门口及走廊不准堆放杂物,要求整洁通畅。必要时应保证实验室内恒温(20~25℃)、恒湿(相对湿度65%~85%)、无尘、无震动、通风良好。

  第四十九条、实验过程中产生的“三废”按相关规定妥善处理,剧毒废弃物由实验室统一处理,不得私自倾倒。

  第八章、实验室一般伤害的处理

  第五十条、皮肤受强酸或其它酸性药品试剂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碳酸氢钠冲洗,最后用盐水洗净,并敷以碳酸氢钠溶液纱布条。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一条、皮肤受强碱或其它碱性药物伤害时,先用大量清水冲洗,再用5%硼酸冲洗,重者可用2%醋酸湿敷。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二条、溴水伤害皮肤则以大量甘油按摩,使甘油渗入毛孔,再涂以硼酸软膏。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三条、碱性物质溅出伤到眼睛后,应立即用生理盐水或大量干净水彻底冲洗眼睛至少10分钟,再用4%硼酸溶液冲洗,后用生理盐水冲洗,并滴以抗菌素眼药以防止感染。严重者经上述初步处理后送医院就诊。

  第五十四条、强酸溶液溅出伤到眼睛,迅速用清水冲洗,然后送医院就诊。

  第九章、附则

  第五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颁布之日起试行。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15

一、为了合理安排实验和仪器的使用,实验教师将分组实验计划提前三天、演示实验提前一周送交实验室。

  二、教师借用仪器等须办理相关登记,用完后应及时归还。

  三、在学生进入实验室前教师应对学生进行常规性安全教育。学生进入实验室要听从教师和实验员指挥,按要求完成实验。

  四、学生应爱护实验室的各类物品,如有损坏应立即声明,教师除教育外,视情节轻重做出赔偿。

  五、学生上课时应在指定的位置进行实验,不能随意拿取其它组的'实验仪器等。

  六、学生进入实验室应保持卫生,各废弃物按指定地点存放,不能随意乱放,以免发生危险。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相关文章: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08-14

实验室管理的规章制度05-31

实验室的管理规章制度05-16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经典)06-27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09-18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推荐)06-17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热门】06-17

实验室安全管理规章制度10-22

实验室管理规章制度13篇02-01

实验室的管理规章制度15篇【精选】05-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