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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所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05 09:37:0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诊所规章制度必备【15篇】

  现如今,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诊所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诊所规章制度必备【15篇】

诊所规章制度1

  患者岳某突发胸前不适、恶心,随后出现呕吐、头胀、大汗、喘憋,其家属紧急呼叫120。急救中心的救护车于21:50到达,医生在救护车上进行了心电图检查,诊断为心肌梗死并给予输液治疗。22:30救护车将患者送到S医院,120医生对S医院接诊的护士进行了口头交待,并将患者的心电图结果交给护士,之后就离开了医院。S医院急诊科医生22:50开始检查患者并做记录,由于120医生没有向S医院医生直接交接,且S医院护士将患者心电图随手丢弃,S医院医生重新为患者进行各项检查,最后考虑患者颅脑梗死并给予输液治疗。患者在23:50发生呼吸心跳停止,经抢救无效于次日0:30宣告死亡。

  患者家属认为医院和急救中心存在如下过错:

  ①120医生没有与S医院医生进行交接,且口头交接不清楚;

  ②S医院医生没有直接接诊患者,未了解院前诊断和抢救过程,随意丢弃患者重要检查资料,延误了正确诊断时间;

  ③S医院医生对患者主要症状和体征重视不够,没有考虑患者心脏疾病并采取相应的治疗和监护措施,延误了正确抢救治疗时机。

  为此,家属向法院提起医疗损害赔偿诉讼,要求急救中心及S医院承担连带赔偿责任。

  鉴定结论

  急救中心、S医院两家医疗机构对患者岳某病情的交接工作不够有效。S医院在对患者的诊疗过程中存在一定的缺陷,S医院应负次要责任。

  法院判决

  根据鉴定结论,被告S医院对原告的损害结果负次要责任,应按照40%的比例承担赔偿责任,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26万余元。

  案例点评

  本案例中,急救中心医生接诊后,根据患者的发病症状和表现,已经判断出心肌梗死的可能性很大,并采取了有效的'院前治疗措施。但是,急救车到达医院后,急救中心的医生没有将这一情况交代给医院急诊科的首诊医生,而只是向一名护士做了说明,而且不能确定此护士是否就是当时急诊科的值班护士,这名护士也没有将情况向急诊医生进行详细交待。同时,S医院急诊科的首诊医生没有主动向急救中心的随车医生询问患者情况,而是按照自己的主观判断重新安排检查,不但没有查出发病的真实原因,还耽误了有效的抢救时间。从尸检结果和鉴定结论来看,如果急救中心的院前诊疗行为能够与医院急诊科诊疗行为进行有效衔接,医院继续按照心肌梗死进行后续检查和治疗,患者死亡的几率就会大大降低,这才是医疗急救的意义所在。

  关于接诊医院医疗急救与120院前急救的有效衔接问题,现有法律文件只做了原则性指导,没有具体的制度设计和规范,如《急诊科建设与管理指南(试行)》的第九条规定:“急诊科医疗当与院前急救有效衔接,并与紧急诊疗相关科室的服务保持连续与畅通,保障患者获得连贯医疗的可及性。”医疗机构和急救中心的内部管理规章制度对这一问题提及也是非常有限,如《北京120急救网络院前急救管理规章制度》第四章管理制度中第三节第六条规定:“出诊医师将患者送达医院后,必须向接诊医院医师交代病情及诊疗情况。”该规章制度中只规定了急救中心交代病情的对象,没有规定交代方式,且仅属于医院内部规定,不具有法律层面的约束力。而医疗机构急诊科的规章制度中对这一衔接问题没有任何规定,也不要求医生主动向急救医生了解患者病情。法律法规的缺位,规章制度不完善都亟须改善。

诊所规章制度2

  诊所临床实行四手操作。护士助手也是前台和临床服务之间的桥梁。所以,护士助手的工作对提高整个诊所的临床服务工作效率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分工不同是工作的需要,不存在任何等级的差别。

  1、护士助手的工作原则,是积极而高效地配合医生的诊治。医生和病人的.满意程度就是护士助手工作好坏的衡量标准。

  2、按照接待服务台的安排,引导病人到诊室,同时核对病人的姓名,地址,电话号码等,发现变动,及时修正。

  3、每个病人就诊前,必须做到:

  (1)牙椅,照明灯,器械台,痰盂,医生椅,助手椅和器械推车干净整齐,并恢复到随时可以接待病人的状态。

  (2)地面没有丢弃物品,没有水渍。

  (3)用消毒液擦抹所有的工作面。

  (4)根据病人的诊治需要,做好光固化灯,银汞调拌机等器材的准备工作。

  (5)根据病人的诊治需要,做好印模材。修复体等器材的准备。

  (6)根据病人的诊治需要,做好托槽,弓丝,橡皮圈等器材的准备。

  4、在医生的指导下进行洁治,同时做牙科卫生宣教工作。

  5、按照医生的医嘱拍摄X光照片,保证照片质量符合临床需要。

  6、按照护士长的分配,负责诊室内的器材,及时更换补充,保证完整配套及充足有效,使临床诊治工作方便高效。

  7、在保证临床工作方便和高效的前提下,节约使用器材。

  8、每天下班前必须完成一下工作:

  (1)检查每个诊室,不要留下任何器材和私人物品。

  (2)补充蒸馏水和消耗性材料物品。

  (3)关闭电源和气源。

  9、服从护士长的安排和调动。认真完成各自包干区的常规工作。

诊所规章制度3

  1、村卫生室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建立健全财务账套,做好药品、物资、现金、银行和往来账记录,由卫生院财务经办人员和片区会计定期审核。

  2、确定一名兼职人员任出纳员,一名兼职人员任会计记账人员。

  3、做到钱、帐分人管理,管账不管钱和物资的原则。定期核对帐套。对现金、银行日记账做到日清月结。账物月底核对清楚。

  4、严格执行国家物价政策,统一收费标准,并要求公示,药品收费明码标价。收费支付凭证。

  5、认真执行合作医疗报销规定,接受合医办和群众监督。

  6、严格财务手续,报销凭证内容完整,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

  7、年初向卫生院申报年度内部分配方案,卫生院长审批后执行。

诊所规章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个体诊所的管理,规范其工作,维护个体诊所的秩序和利益,本制度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

  第二条个体诊所是指在卫生行政部门备案登记或者许可的合法类似于医疗机构的机构,行医者利用自己的技术和知识,给病人诊断、治疗和预防疾病的行为。个体诊所必须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开展卫生医疗服务,提供安全、高质量、规范化的医疗服务。

  第三条个体诊所的管理应当以病人的健康和安全为中心,依照“科学管理、公开透明、依法办事、诚实守信、安全可靠”的原则进行。

  第四条个体诊所应当按照标准化的`管理要求,规范内部管理,保证医疗行为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加强安全防范,控制医疗风险,提高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效益。

  第五条个体诊所应当以服务进社区、服务百姓为宗旨,在牢记服务病人和服务社会的使命中,积极探索和实践新型的诊疗模式,提升医疗服务水平,回馈社会。

  第二章管理机构

  第六条个体诊所设立管理机构,规定管理机构的职权和工作职责。管理机构为个体诊所的决策机构,承担着诊所的总体策划、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管理机构按照法定程序选举或者聘任,任期一般为三年。

  第七条个体诊所管理机构应当由业务水平高、道德水平好、富有管理经验和能力的人员组成,设主任一人,分管临床和管理事务分别由副主任负责。

  第八条个体诊所管理机构职责:

  (一)制定本制度和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

  (二)制定医疗服务流程和标准,组织实施。

  (三)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内部管理制度,加强人员管理和各项工作的协调、监督和检查。

  (四)负责诊所医疗设备的保养、维修和更新,确保设备安全有效运行。

  (五)加强医疗风险管理工作,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

  (六)开展业务培训和学术交流,提高医务人员业务水平和素质。

  第九条个体诊所管理机构,应当与当地卫生行政部门保持密切联系,遵守相关的执业规范、标准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对诊所的各项行为进行监督和管理,及时汇报诊所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工作制度

  第十条

  个体诊所应当制定各项工作制度,明确工作职责和相关规定,依法依规开展卫生医疗服务。个体诊所应当制定以下工作制度:

  (一)接诊制度:规定医生、护士应当按照诊所医疗服务流程和标准进行接诊工作,除非情况紧急,否则不得擅自接诊。

  (二)病历记录制度:规定医生必须认真填写病历记录,完整记录病情、诊断、治疗和预后等相关信息。

  (三)医疗服务标准制度:规定医疗服务项目、方式、流程、标准和规范。

  (四)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个体诊所的安全管理措施、防范措施、应急设备和职责分工等。

  (五)质量管理制度:规定质量监督和管理措施,包括药品、器械等使用质量的管理、医疗服务质量的监督、卫生管理的规范等。

  (六)纪律管理制度:规定医疗人员和其他人员应当遵守法律法规和诊所的规章制度,明确违法违规后果和处罚措施。

  第十一条医疗人员应当严格遵守个体诊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和业务标准,保证其行医行为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安全性。医疗人员工作时间、工作纪律、职业道德、职业素养等,应当符合诊所规章制度的要求,对于与公共利益有关的行为,应当以社会责任、职业操守和职业道德为主导,保证产品质量、保证生命安全、传递正能量。

  第四章管理措施

  第十二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与其业务范围相适应的物质设备,包括诊疗设备、药品和器械等。设备管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加强保养管理。储存药品、器械必须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保证使用质量。

  第十三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档案管理制度,对于接诊、诊治、取药和办理进口手续等方面均要建立档案,保证诊疗工作的正常进行。

  第十四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患者反馈制度,对于患者的反馈情况,应当及时进行处理,提出合理化建议。

  第十五条个体诊所应当加强医疗质量评价,组织评审医疗技术、服务质量的评价,召开评审会议,讨论和解决医疗质量和安全方面的问题。

  第十六条个体诊所应当建立医疗安全风险防控机制,从医疗过程中发现和解决各类风险,保证医疗安全。对于对诊所安全造成威胁的已知或者潜在的医疗事件,应当立即报告相关管理部门和上级领导。

  第十七条个体诊所应当开展医疗安全管理专项监测工作,发现医疗事故可疑事件,及时进行调查,进行处理和上报,负责发布和宣传医疗事件风险预警信息。

  第五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规程由个体诊所管理机构制定,必须经过管理机构审议、通过、实施。

  第十九条个体诊所管理机构负责诊所的管理和行政执法,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各项管理规定。

  第二十条个体诊所管理机构对违反本规程和相关法律法规、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管理规定的行为,应当按照不同情形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罚或者纪律处分。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时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侦破。

  第二十一条本规程解释权归个体诊所管理机构所有。针对个体诊所管理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应当及时修改完善本规定。本规范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

诊所规章制度5

  1、本口腔诊所实行主任负责制,诊所所有工作人员接受主任的管理,诊所人员的工作分配方案等诊所主任决定。

  2、诊所工作人员必须遵守法纪、法规、院纪、院规及诊所的各项规章制度、岗位职责。

  3、工作人员日常工作必须服从诊所主任的安排。

  4、工作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事先请假。

  5、工作人员必须维护诊所的形象和利益,不得有任何有损于诊所形象和利益的言行。

  6、医生、护士的班前准备及班后检查工作要细致、及时。工作人员要坚守岗位,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及各项操作规程,保质保量完成本职工作。

  7、对待病员及家属要和蔼、耐心,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诿病人,决不与病人发生争吵,对待特殊病人应适当予以照顾。

  8、任何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其它单位介绍和转诊病人,违者将严肃处理。

  9、树立良好的`职业道德,诊所人员不得以医谋私,坚决杜绝任何自行向患者或家属收受或索取钱物的行为。

  10、工作时间不得到其它人的工作间聊天,以免影响他人工作。

  11、工作人员有责任保持诊所的清洁卫生及安静的工作环境,做到三轻(即说话轻、走路轻、动作轻),不得大声喧哗。

  12、爱护诊所设备和设施,定期保养,遵守操作规程,如违反规程或人为造成设备和设施损坏者,依损失情况酌情赔偿。

  13、厉行节约,避免浪费各种材料,减少支出,提高经济效益。

诊所规章制度6

  一、日常值班制度

  1、诊所值班实行轮流制,应减少与学校课程的冲突。

  2、值班采取一周五日制,每天值班时间为8:30--11:30,14:30--17:00,冬夏时间可依实际情况作出调整。

  3、值班同学每组应为3至4人,并实行组长负责制。遇有请假等情况应事先告知以便管理人员酌情安排调整。

  4、值班同学职责:

  (1)按时值班,并进行签到。

  (2)着装整洁,并佩带诊所标志,监守岗位。

  (3)按时打扫诊所办公室、接待室卫生。

  (4)做好接待前的准备工作,并依相关规定完成咨询接待等工作。

  (5)维护正常的值班秩序。

  5、档案室中午12﹕00,下午17:00关闭,有特殊情况需延长应征得管理人员同意。

  二、接案与代理制度

  (一)接案部分:

  1、当事人电话咨询的,应当及时在电话咨询表上作好记录,并为当事人提供相应的法律答复。

  2、当事人来访的,接待人员应做到热情大方地予以接待,态度真诚,平等对待,耐心听取当事人的陈述。接待过程中首先应填写“来访人员登记表”,制作好格式化的谈话笔录,接待人员和当事人应签名。

  3、来信咨询的,如有指定收信人的,由被指定的收信人回复;没有指定的,由诊所老师统一安排回信,最后制作接案表。

  4、网络咨询由网络组的同学负责回复。

  以上咨询,来访的均应在合理的期限内作出回复,并将相关咨询资料存档。

  (二)代理部分:

  1、对于来电、来人咨询中需要代理的,由接待的同学负责,以免信息传递过程中的失误;或由诊所老师指定由哪位学生负责。代理案件须与当事人签定授权。

  2、接案同学应自行组成小组,提前制作计划,先进行小组互相讨论,形成初步的意见,后征求指导老师的意见。

  3、出庭的由小组成员出1-2人,其余小组成员均需到庭。

  4、所接案件一般要求事实比较清楚,权利义务较为明确,案件范围以六安市为主,若超过六安市范围的,须报请指导老师批准。

  5、诊所学生可以帮助符合援助条件的当事人起草起诉书、答辩状、赡养协议、遗嘱、离婚财产分割协议等法律文书,草拟法律文书应留复印件存档。

  6、司法个案援助对象为特定的弱势群体,包括老年人、妇女儿童、残疾人、民工、贫困的下岗职工。

  7、调查取证应由两人以上,超出六安市范围的应由老师批准。

  (三)结案部分

  1、完成委托代理的案件应及时结案,并存档。包括存入档案袋和电脑中。

  2、接案时所收的复印件应按顺序装订整理,由办公室统一存档。

  3、调解案中应约当事人在场,告知结案理由,并填写结案表。

  4、诊所学生应当保护当事人的隐私,对外不能谈及涉及当事人隐私的任何问题。

  5、对于部分不适于诊所办理的案件可进行适当的分流。

  三、财务管理制度

  1、诊所同学应本着负责的态度,节约诊所资金。

  2、诊所设立三人组成的财务小组,对每笔支出明细登记,定期向成员公布,定期向负责人汇报。

  3、财务组三人分工合作,互相监督,一人记帐,一人收管报销票据,一人出纳现金,保证及时为同学办理报销手续。

  4、外出办案所花费用必须出具正式发票方可报销。报销范围为:外出办案的车费、文件复印费、电话费、咨询回复函邮寄费、误餐补助费及宣传所需费用等。

  5、诊所人员将报销的单据背书写明详细用途,并经老师签字方可付款。

  6、到外地办案所需费用按学校差旅费标准执行。

  7、诊所购置财产需登记,领用时填表领取,若有损坏,按价赔偿。

  四、日常内务管理制度

  1、日常内务管理主要是对诊所信息、档案兼材料、办公用品以及安全、卫生、办公、上课秩序等日常内部事务的管理。

  2、信息应保持公开和通畅;实现资源共享,但涉及当事人隐私、商业秘密等除外。

  3、诊所日常事务实行小组负责制,每组设组长一名具体负责。值班老师对各组工作有监督和指导的权利,违反规定的可按相关制度处理。

  4、图书不得随便外借,对其使用应限于办公室和接待室。应爱护图书、不得圈点,丢失图书应原价赔偿,用完后应放回原处。

  5、计算机及打印机应该用于诊所事务。操作计算机、打印机应依程序进行。存入计算机资料应依相关要求进行,禁止存入非诊所事务信息。

  6、电话应保证用于诊所相关事务,严格禁止用于私人事务。

  7、各类档案材料应按规定存放,不得随便放置。保持良好值班秩序。

  8、诊所卫生应由各值班小组具体负责。专用教室应由管理人员统一安排打扫。

  9、在值班过程中以及值班后,应检查室内设备,确保其完好、不丢失。离开时应切断电源,锁好门窗,保证安全无误。

  10、诊所同学的学习情况,应有专人进行记录,并依此为每期学员制作相关档案。

  五、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

  1、能够积极圆满地完成案件代理的.,给予适当奖励。

  2、热情接待当事人,经常得到当事人好评的,给予表扬。

  3、值班、上课、接待当事人以及代理案件表现出色的,除物质奖励外,并颁发优秀学员证书。

  (二)惩罚制度:

  1、无故旷工、旷课以及实践活动的,责令公开检讨。

  2、值班、上课无故迟到、早退者,给予警告。

  3、私自外出调查者,给予通报批评。

  4、损坏、丢失诊所财物,予以通报批评,并责令赔偿。

  5、私自代理案件,责令其公开检讨;情节严重给诊所带来不良影响者,取消诊所成员资格。

  六、监督指导制度

  (一)监督制度

  1、监督小组是诊所的常设机构,其产生及运作如下:

  小组由三名学生组成,任期为一学期,不得连任。

  小组成员产生办法如下:申请(书面稿),经过初步审查后(由老师审查)递交其个人简历以及其监督计划,而后将在全体成员在场时接受大家质询;最后由诊所学生老师共同投票,用差额选举的方式选出三名得票最高者当选。

  小组实行集体负责制,一人一票,多数通过,但应由老师指定一名主要负责人。

  2、监督范围如下:

  对所有已接收的案件的代理、结案的完整性与规范性进行审查,但不得干涉其实体的处分。

  监督小组有权对诊所的一些临时性机构实行审查,要求其出示进程计划等。

  3、权利与义务:

  权利如下:

  (1)有权调阅任何一案的所有材料;

  (2)有权要求任何一位成员表明自己的行为;

  (3)有权要求诊所为其提供相应设备。

  义务如下:

  (1)有义务作好监督笔记及向师生汇报工作;

  (2)有义务接受师生的批评与建议。

  (二)指导制度

  1、指导的范围是一切与案件有关的实体或程序问题。

  2、指导老师的权利与义务:

  权利如下:

  (1)有权要求学生提供完整详细的办案计划;

  (2)有权要求学生对一切比较复杂的案件不予代理或停止代理。

  义务如下:

  (1)有义务准时出席,不得推托,不得拒绝指导;

  (2)有义务持续关注其指导案件。

诊所规章制度7

  1、医务人员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应有的医疗技术水平。

  2、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认真执行技术操作规范,定期对医疗安全进行自查。

  3、认真执行《药品管理法》,切实加强药品管理,严格按规定用药。

  4、严格执行护理工作的“三查七对”制度,处方调剂的.“四查十对”制度及院感的有关规定。

  5、及时对急危重患者采取紧急措施进行抢救治疗,并做好适时转诊的相关工作。

  6、对医疗设备、电源等要定期检查维修,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7、严禁非卫生技术人员从事医疗卫生工作。

  8、村卫生室应在经审批卫生许可的范围内行医,不得开展除一般简单体表清创缝合外的任何手术。

  9、加强医患沟通,妥善处理医疗纠纷,预防医疗事故发生。

诊所规章制度8

  1、医务人员上班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2、护理人员必须穿护士服、护士鞋,戴护士帽。

  3、在诊疗病人过程中可能出现血液、体液喷溅时,戴护目镜。

  4、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

  5、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副手套并洗手或手消毒。

  6、医务人员有固定的治疗台,每日下班前打扫干净,痰盂用消毒液冲洗。

  7、每个诊室桌面,地面下班时要清理干净,用消毒毛巾拖把擦拭。

  8、各个诊室每日都要进行紫外线消毒1小时。

  9、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灭菌工作的人员门诊操作中做好个人防护工作。

  10、工作人员在下班前将所在房间所管区域的水、电、气开关关掉,以防发生意外。

  口腔诊疗器械消毒灭菌遵循原则

  1、进入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或者灭菌”的要求。

  2、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

  3、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4、凡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防止管道阻塞,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6、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人员在操作中做好防护工作。

  口腔科清洗消毒制度

  1、进入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消毒”的要求。

  2、凡接触病人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诊疗器械,包括牙科手机、车针、根管治疗器械、拔牙器械、手术治疗器械、牙周器械、敷料等使用前必须达到灭菌。(高压灭菌)

  3、接触病人完整粘膜,皮肤的口腔诊疗器械,包括口镜、探针、镊子等口腔检查器械,各类用于辅助治疗的物理测量仪器,印模托盘,漱口杯等,使用前必须达到消毒。

  4、凡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修复,正畸模型等物品,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消毒。

  5、牙科综合治疗台及配套设施应每日清洁,防止管道阻塞,遇污染应及时清洁,消毒。

  6、对口腔诊疗器械进行清洗,消毒或者灭菌的人员在操作中做好防护工作。

  7、严格区分有菌区、无菌区、清洁区并有醒目标记,未消毒和已消毒的物品要分别放置。

  8、无菌物品要专柜放置,注明有效日期。

  口腔科器械维护与保养制度

  1、每天诊疗结束后,对所用器械设备进行彻底清洁处理。

  2、每个治疗台使用后都要冲洗干净,综合治疗台保持清洁,管道通畅,手机管道用完后空钻一分钟。

  3、大型设备要有专人保管,定时保养,定时记录运行情况,及时报修。

  4、对口腔科所有手机等小器械用后集中清洗、注油、高温高压灭菌。

  口腔诊疗器械清洗规程

  1、口腔诊疗器械使用后,应当及时用流动水彻底清洗,其方法应当用手工刷洗或者使用机械清洗设备进行清洗。

  2、有条件时应当使用加酶洗液清洗,再用流动水清洗干净;对结构复杂、缝隙多的器械,应当采用超声清洗。

  3、清洗后器械应当擦干或者采用机械设备烘干。

  口腔科器械清洗消毒工作流程

  一、口腔外科器械清洗,消毒工作流程

  第1步:拔牙钳,刀子,镊子,挺子,骨凿,口镜,探针,大刮

  匙,剪子和手术器械一经使用,先用健之素液浸泡,再用加酶洗液清洗(1:270酶洗液浸泡15分钟);

  第2步:用流动的水清洗干净;

  第3步:清洗后的器械擦干,分类,轴节处注油;

  第4步:把器械放入有孔的器械盒里,内放化学指示卡,外贴3M胶带;

  第5步:把包好的器械送消毒供应室高压灭菌(温度132℃,时间

  8分钟)。

  二、口腔内科器械消毒,消毒工作流程对口内手机一经使用必须消毒灭菌、消毒。第1步:用75%酒精棉球消毒表面;第2步:用清洗机清洗,注油机注油;第3步:上打包机封袋;

  第4步:放消毒锅里灭菌(温度134℃,时间6分钟)。三、对修复室托盘的清洗,消毒工作流程

  将口腔修复室使用过的托盘放入消毒液中浸泡15—20分钟(1000毫克每升的健之素)。

  第1步:将托盘表面物去掉;

  第2步:擦干托盘放入储槽中;

  第3步:送供应室高压灭菌(温度132℃,时间8分钟)。

  手机消毒流程

  污染机头→回收消毒间→放入清洗机清洗→注油机注油

  ↓ 酒精擦拭

  ↓进入诊室备用←放入无菌间←高压锅消毒←封装袋封口

  小器械消毒流程表

  灭菌性小器械→→污染小器械→→放入专用器械盒↑

  ↓ ↑ ↓高压灭菌

  统一消毒室

  ↑ ↓

  ↑ ↓分类装入专用←清洁器械←超声波震荡←2%戊二醛泡30分钟↓ ↓ ↓清洁器械盒表面残渣

  30分钟

  口腔科消毒与灭菌监测

  1、对口腔一次性治疗盘由院里监测后发放到科室。

  2、口外手术器械(反复使用的)每月采用化学监测,每日指示卡。 3、手机、小器械每月采样送化验室,细菌化脓菌培养。 4、 2%戊二醛每周监测浓度。

  5、高压消毒锅每月做化学监测和生物监测。

  口腔科个人防护规程

  1、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应当戴口罩、帽子、手套,可

  能出现病人血液、体液喷溅时,应当戴护目镜。 2、每次操作前及操作后应当严格洗手或者手消毒。

  3、医务人员戴手套操作时,每治疗一个病人应当更换一副手套并

  洗手或手消毒。

  4、护理人员清洗器械时应带防护围裙、手套。 5、严格执行六步洗手法。

  口腔门诊治疗室工作规范

  1、医务人员进入诊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口罩、帽子。

  2、诊室候诊区域保持干净,物品摆放整齐、环境整洁、舒适优雅。(1)日通风2次/日,每次20分钟,地面每日用1:500“84”

  消毒液湿拖2次,拖布用1:500“84”消毒液浸泡、清洗、甩干备用。

  (2)电视柜、茶几、沙发、窗台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

  拭一次。沙发一周用擦洗剂清洁,保养一次。

  (3)图书专栏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一次,图书杂志

  摆放整齐,随时更新,每日清点,不外借。

  (4)清洗池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清洗一次,随时擦洗污

  垢,保持瓷面、水龙头整洁光亮。保持清洗池上方镜面无水渍、污垢,干净明亮。

  3、治疗室每日紫外线消毒2次,每次30分钟,紫外线消毒车每

  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1次,用完后放置指定位置;每周对治疗室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消毒完后开窗通风,紫外线灯使用累计时间应有明确记录。

  4、治疗隔断间地面整洁,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1)地面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湿托2次,治疗台、治疗椅医生座椅,副台用1:500“84”消毒液擦抹2次,有污染时随时消毒擦拭,抹布用后消毒液浸泡、清洗、晾干。(2)

  治疗完毕后,副台台面整洁,无杂物,右侧摆放电脑,

  电脑左侧放名片盒,治疗椅工作台面整洁仅放敷料缸和玻璃皿,容器标记醒目。

  (3)治疗结束后,治疗椅归于休整位即治疗椅达最低位,椅

  背与座椅成90度,照明灯位于治疗椅前方正中,工作台摆放于尾部与椅身平行,医生座椅摆放于椅背后侧。(4)副台第一层抽屉专放充填材料,咬合纸等物品,第二层

  放试戴模型,第三层放登记预约本和其他办公用品,副台中间橱柜放印模材料和物品,一次性器械盒。(5)副台末端橱柜内的污物桶每日清理1次,污物桶垃圾不

  宜放置过多,达2/3处,及时回收清理(按医院医疗废物安全处置制度执行),污物桶一周消毒2次(污物桶内套袋加盖)。

  (6)治疗椅左后方治疗间东北角放置治疗车,治疗车上放置

  的小型设备根管治疗仪、根测仪、光固机等保持电路通畅,电源完好,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治疗车及小型设备2次。

  (7)治疗椅旁痰盂每日用“84”消毒液消毒2次,每诊疗完

  一个病人,对痰盂随时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保持痰盂清洁、无污物。

  5、治疗间无菌橱柜内物品摆放整齐,无菌容器标签名称,消毒日期清晰无误,并有专人负责。

  6、医护人员衣帽整洁,不带首饰,定时修剪指甲,每周清洗工作服2次,操作时戴手套、口罩、帽子,必要时戴防护镜,防止自身感染,每操作一人前后要洗手,治疗下个患者要更换手套,一次性手套用后做毁坏无害化处理。

  7、医护人员上岗工作时,接诊热情,态度和蔼,耐心讲解,操作时认真细致,一丝不苟,尽职尽责。

  8、上午,下午治疗结束后,由专职人员将污染的器械回收清理,送至消毒间清洗,消毒(按消毒隔离制度执行)。

  9、下班前应检查各诊室及其他工作间电源,水路线路是否正常有损坏磨损现象及时上报,下班前切断水电总开关,以防发生意外。 10、治疗室的各项物品均应有固定的放置地点,专人保管,逐日检查,随时补充,及时更换。

  11、治疗室所有设备器械经常检查、加油、保养,并有检查保养记录。

  12、治疗室应备常规急救药品,专人负责,每日检查。

  办公区域工作规范

  1、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次,每次20分钟,地面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湿拖2次,桌面,窗台,橱柜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1次。抹布专用。

  2、办公桌面物品摆放整齐,物品放置合理,无个人生活用品。 3、抽屉整齐清洁,物品摆放有序,橱柜上下无杂物。 4、各种登记本清洁,封面整齐,有标记。 5、洗手池清洁,肥皂干燥存放。

  6、办公区域的文件柜门,橱柜门,抽屉使用后及时关闭,人离位后座椅及时收回办公台下。

  7、禁止在办公诊疗区域玩个人通讯设备,计算机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8、办公室走廊处的通道出口及消防系统贴有标识并处于正常状态。

  9、办公室饮水处保持干净卫生,无垃圾和怪味现象,茶杯摆放整齐有序,茶叶筒放入抽屉。

  10、办公室接听电话有礼貌,讲电话或与他人沟通时小声不影响他人工作。

  11、办公室禁止吸烟。

  12、办公区域生活垃圾和废纸分类存放,垃圾不能满出应及时清理。

  13、办公区域电脑,饮水机,冰箱及其他电器的电源线用导管固定和绑扎好,下班及时切断电源,以免发生意外。

  14、更衣柜内物品摆放整齐,下班后工作服不随处乱放,纳入更衣柜,柜门随手关闭。

  15、办公室墙角及室顶每周清扫一次,做到无污染,无爆皮,无蜘蛛网,墙上不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诊疗时医生工作规范

  1、认真学习掌握口腔科的消毒隔离制度并严格遵守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

  2、接诊每个患者首先要说:“您请坐”引导患者在椅位上就坐,患者坐到椅位上后要问:“您怎么不好?”“您哪里的牙不好”或者“您有什么需要”,患者在叙述病史时要看着患者耐心倾听,并通过提问交流掌握患者的整个病程,患者的心理需求以及患者的期望。 3、医生在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必须戴手套和口罩,检查患者之前让患者漱口(如果患者主诉冷水刺激痛需温水漱口),检查时最好交给患者一面镜子,然后先检查主诉牙齿,并告诉患者牙齿的病情,检查完主诉区后要进行全面的检查并告知患者其他牙齿的.疾患,检查的动作要轻柔,口镜避免压迫牙龈区引起患者的不适。

  4、治疗前向患者介绍2—3种治疗方案,并耐心介绍各种方案的治疗时间、次数、优缺点以及大致价格,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再开始治疗(阻生齿拔除小手术需要签同意书)必要时可以用收费目录,模型或画图来详细介绍该治疗方案。

  5、治疗中在进行每一步操作前必须向患者事先提醒,在开髓备牙、探诊、叩诊、冲洗、放药等步骤之前必须向患者提醒可能出现的症状和感觉。

  6、治疗中如果暂时离开椅位需要向患者说明情况,并注意关掉椅位照明灯。

  7、治疗过程中必须向患者介绍该疾病的一般常识并进行口腔卫生保健知识的宣教。

  8、治疗后必须清洁患者的口腔周围的血迹,唾液以及印模材料,用镜子或内窥镜介绍今天的治疗效果,叮嘱治疗后的注意事项及可能出现的症状和处理办法,做好预约并提醒患者留下电话方便通知预约和取消预约。 9、认真详细书写病历记录。

  10、患者复诊时要仔细询问治疗后的反应并耐心解释相关症状,说明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11、对治疗后的患者进行随访(电话、邮件)。 12、绝对不允许和患者发生争吵。

  13、必须遵守和患者约定的时间,绝对不允许预约时间医生不在岗,如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和患者取消预约。

  14、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树立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巧和水平。

  15、同事之间密切协助,互相学习,互相帮助沟通提高,绝对不允许发生医务人员之间互相猜忌和争吵。

  16、执行诊室器械药品等管理规定,所有物品使用后必须放在固定位置。

  17、严格收费标准,不得随意更改和减免收费。

  技工修复室工作规范

  1、室内空气流通,每日通风2次,每次20分钟,地面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湿拖2次,桌面、窗台、橱柜每日用1:500“84”消毒液擦拭1次。抹布专用。

  2、石膏灌注的石膏在规定时间及时取出,清理托盘后放入消毒液浸泡,桌面的废弃的石膏、硬模材及时清理。

  3、工作完毕后,技工台桌面上的塑料碎屑及时擦掉,桌面上的蜡渍、碎蜡片及时刮除,保持桌面干净,物品分类摆放整齐。 4、调拌自凝树脂是及时打开排气扇,防止室内有害气体存留。 5、技工室每日紫外线消毒1次,每次40分钟。

  6、外加工义齿准确、按时登记,防止差错发生,成品加工义齿收回后,逐项登记,摆放指定位置。 7、抽屉、橱柜物品摆放整齐、有序。

  8、洗手池里的石膏、硬模材残渣及时清除,防止堵塞管道,保持不锈钢水槽,水龙头整洁,光亮。

  口腔科库房的管理制度

  1、器械库房应由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库房管理人员要严格遵守医院的各种工作制度和操作规程,库房重地,非库房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内。

  2、建立口腔耗材及器械出入库房登记表,定期清点。

  3、库房内口腔耗材及器械种类存放。做到勤核对,勤整理,勤保养,保持库房内清洁。

  4、库房管理人员要做好安全保卫工作,通风、防潮。

  5、库房内口腔耗材及器械不得私自借出或挪做他用。外借口腔耗材及器械必须填写借物单。

  6、库房口腔耗材及器械每季度清点1次,提高口腔耗材及器械周转率,实现最低库存量,经常进行质量检查,防止浪费和积压。 7、符合报废条件的医疗设备,应及时办理报废手续

诊所规章制度9

  1、诊室医师应由医德医风好、医疗阅历丰富的`资深执业医师担当。

  2、合理支配就诊流程、缩短病员候诊时间。接待病员时看法亲善、关切爱惜、有礼貌、耐性解答问题。对疑难、危重病员优先提前支配门诊。

  3、严格执行首科首诊负责制,规范书写门诊病历、处方、试验室检查、器械检查申请单,及特殊检查协议书。认真填写门诊登记。

  4、医师应认真检查病员,用疗效精确且经济的治疗方法科学、合理用药。敬重病员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5、对疑难、危重病员不能确诊或病员两次复诊仍不能确诊者应刚好请上级医师会诊。

  6、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根据《传染病管理法》做好传染病疫情报告。

  7、诊室应保持清洁整齐,全部物品放置规范整齐,确保良好的候诊环境。诊室要有遮掩设施,爱惜病人隐私权。

诊所规章制度10

  一、诊所工作制度

  一、严格按照核准登记的诊疗科目

  二、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医疗技术规范。

  三、必须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诊疗科目、诊疗时间和收费标准挂在明显位置。

  四、医疗人员上岗工作必须佩戴胸卡。

  五、对限于设备或技术条件不能诊治的病人需及时转诊。

  六、疾病诊断书需经医师亲自诊察方可出具。

  七、依法加强药品管理和药品价格管理。

  八、讲医德、讲文明、待人热情、服务周到。

  二、诊疗室制度

  一、经常保持室内清洁,每做完一项处置,要随时清理,每天消毒一次,除工作人员及治疗患者外,不许在室内逗留。

  二、器械物品放在固定位置、及时请领、上报损耗、严格交接手续。

  三、各种药品分类放置、标签明显、字迹清楚。

  四、进入治疗室必须穿工作服,戴工作帽及口罩。

  五、无菌物品需注明灭菌日期,超过一周者重新灭菌。

  三、隔离消毒制度

  一、医护人员工作时间应衣帽整齐、清洁,治疗前后应洗手。必要时用消毒液泡洗。无菌操作时,要严格遵守无菌操作规程。

  二、治疗时应严格消毒,诊所要定期消毒,必要时随时消毒。

  三、无菌容器、器械盘、敷料缸每周消毒一次。持物镊每周消毒两次,并更换消毒液。无菌器械按期更换。体温表用后应用消毒液浸泡。

  四、本诊所不收治传染病者,如疑似或确诊为传染病者应立即采取隔离措施。并建议转大医院救治。

  四、会计工作制度

  一、本诊所委托专业会计公司进行财务工作,正确贯彻执行各项财经政策,财经纪律。

  二、积极合理的组织收入,严格控制支出,按国家有关规定认真掌握各项费用的收支标准。防止漏收、少收、多收。临时性开支按审批手续办理。

  三、及时做好日、月、季报和年度的财务收支计划。按规定的格式和期限报送各项会计报表和年报表。报表及时、准确、完整、数字真实可靠,帐目相符。

  四、认真审核各种会计凭证的内容是否完整、清楚。凡对外采购等一切会计事项的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验收人、主管人签字方可报销。一切报销要手续健全。

  五、严格执行结算纪律,及时清理债权债务。按国家规定设置会计账簿,使用同一会计科目。根据会计凭证记账,日清月结,账帐相符。

  六、严格执行银行结算制度,加强现金管理。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妥善保管空白数据及有价票证,防止差错。

  七、下班后必须将现金、银行支票、公章等锁入保险柜注意安全。

  五、医疗收费制度

  一、收费处直接经手现金,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有关收费标准,要廉洁奉公。

  二、收费处禁止喧哗说笑,收费时精神集中,唱收唱付。根据收费规律合理的安排班次,尽量缩短时间方便病人。

  三、收费人员每日结算一次。经复核无误后,填写“收费汇总交换表”向行政主管交款。

  四、收费人员必须按财务规定领取、使用数据,书写收据内容完整,字迹清楚,签全名。收据存根妥善保管,以备存查。

  五、收费人员的定额周转金要保持足数,不得挪用。对交费人的询问要耐心解答,态度和蔼,不得与交费人争吵。

  六、收费人员要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开岗位。注意关窗锁门,做好安全工作。

  六、诊所工作人员守则

  一、热爱祖国、热爱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学习政治。刻苦钻研业务。

  二、发扬救死扶伤的革命人道主义精神,遵守国家法令、模范地执行各项卫生法规,服从组织,关心集体,团结互助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三、坚持杜绝一切不正之风,树立良好的医德医风。

  四、讲究文明礼貌,积极参加爱国卫生运动,保持环境安静、整洁、舒适、安全、有秩序。

  五、工作时要衣帽整齐、不吸烟、闲谈、嬉闹。

  六、尊重就诊人员对就诊人员不得讥笑,不允许与病员争吵或发生粗暴行为。

  七、诊所主任职责

  一、全面领导诊所的工作。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领导制定诊所工作计划,按期布置、检查、总结工作,用现代化手段科学管理诊所。

  二、定期检查诊所就诊工作,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三、组织诊所员工,参加业务培训,定期进行考核,教育员工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良好的医德,周到热情为就诊人员服务。

  四、督促检查个岗位责任制度、操作规程、各级人员职责及诊所各种规章制度的执行和落实。严防差错事故的'发生。

  五、因事外出或缺勤时,指定一位副主任代替主任职务。

  八、诊所业务副主任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分管诊所的医疗护理或行政工作。

  二、督促检查医疗制度,医护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的执行情况。

  三、了解和检查诊断,治疗情况,定期分析医疗质控情况,采取措施,不断提高医疗质量。

  四、负责诊所统计病案工作,完成医学统计分析电脑管理。

  九、诊所护士职责

  一、在诊所主任的领导下,按门诊各项工作制度进行工作。

  二、负责器械的消毒和开诊前的准备工作,协助医师进行检诊,按照医嘱进行处置。

  三、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查对制度,做好交接班,严防差错事故。

  四、负责诊室的整洁,做好隔离消毒工作。维持就诊秩序。做好卫生防病、计划生育宣传工作。

  五、做好保管药品器材和其他物品工作按照分工负责领取。

  六、加强学习业务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的技术水平。

  十、挂号员职责

  1、在诊所主任领导下,负责挂号工作。

  2、挂号员在开诊前半小时开始挂号。并随时宣传看病的注意事项及制度。

  3、按规定填写初诊病人首页姓名、性别、年龄、职业、籍贯、工作单位、住址等项目。

  4、挂号员必须做好当天挂号前与次日挂号的准备工作。如初诊病例,挂号收据等,

  5、挂号员每天必须按规定时间向会计室交挂号金额一次,连同挂号票证一并上交。换回挂号收据备次日用。

  十一、出纳职责

  1、负责办理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的一切收付事宜,随时记账。及时核对库存现金和存款金额。每日向会计提交银行存款及库存现金、日报表,做到日清月结。

  2、负责审查一切报销凭证是否合理合法,内容是否完整,字迹是否清楚,经手人、验收人、财务主管人员签字是否齐全。

  3、负责对诊所收费存根的复核、抽查工作。按照银行结算制度和库存现金管理制度,办理银行结算业务。严格保管银行支票,每日核对库存。按照银行核定的库存限额,超过的部分及时送入银行。

  4、每日下班后将库存现金,银行支票及一切重要物品锁入保险柜,注意安全,严防差错事故。钥匙随身携带,不得乱放及丢失。

  十二、收费员职责

  1、在主任领导下,负责诊所病人的收费。

  2、思想集中,唱收唱付。对消费人的询问耐心解答,态度和蔼,钱要当面点清,杜绝纠纷。

  3、按财务规定领取、使用收据,收据内容必须书写清楚,内容完整,签名全。妥善保管收据存根,以备用查。

  4、收费前要仔细核对各项收费,防止差错。

  5、发现长短款时不得以长补短,应及时回忆情况,分析原因,设法追回或退还交费人,并应做好登记。必备存查和按规定处理。

  6、每日按规定时间填写收款汇总表,将款交行政主管。

  7、廉洁奉公,不得挪用公款,每日妥善保存账后款。

诊所规章制度11

  1、诊所确定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配电房、空压机房、收费处、药房、财务科、库房、网络中心

  2、根据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不同性质、规模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和安全设施。

  3、消防重点部位的工作人员严格执行考核、录用、管理的.规定。人员须经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并由保卫科备案。工作人员应保持相对稳定,不宜随意调动。

  4、消防重点部位的防火安全工作必须专人负责,制定行之有效的安全制度,并严格执行。

  5、消防重点部位防火责任人应经常性的进行安全自查自纠工作,消除不安全隐患。

  6、防火安全职能部门会同消防安全重点所属部门加强安全检查和督导,并进行严格的考核,提出奖罚意见。

  7、非消防重点部位工作人员不得进入,如因工作需要进入消防安全重点部位需执行登记制度。

诊所规章制度12

  一、注射室工作职责

  1、凡各种注射应按处方和医嘱执行,护士应掌握常用注射药的药理作用,毒性反应和过敏反应的临床表现及处理原则。

  2、对病人要热情、体贴,注射前应向病人作好解释,取得合作,并询问病人有无过敏史。如有过敏史,禁止使用该药。

  3、严格执行三查七对制度。

  4、密切观察注射后的情况,如发生过敏反应或其它意外应及时进行处理并通告医生。

  5、严格执行无菌技术操作规程。操作前后应洗手,操作时应戴帽子、口罩。器械要定期消毒更换,保持消毒液的有效浓度。注射应做到一人一针一管。

  6、准备抢救药品、器械,专人保管、定位放置、定期检查,及时补充更换。

  7、保持室内清洁整齐、每日紫外线消毒一次,定期细菌培养。

  8、严格执行消毒隔离制度,防止交叉感染。

  二、消毒药械使用管理制度

  1、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是获得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许可证》的合格产品。

  2、根据消毒目的选择适宜的消毒药械和处理方法。

  3、注意影响消毒效果的因素。

  4、消毒液瓶应保持密闭,保证消毒药品的有效质量(浓度)。

  5、加强消毒效果监测。

  6、防止消毒液的再次污染。

  7、物体表面按规定用消毒液擦拭,地面湿式清扫,用“84”消毒液擦地。

  8、建立消毒登记制度,定期更换消毒液。

  三、医师工作职责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

  2.严格执行门诊工作制度,带口罩、帽子,穿好工作服.

  3.要热情接待每一位患者,耐心细致询问病情、病史、用药情况及药物过敏史等,并对病人做认真仔细的检查。

  4、医师必须认真写门诊病历,做好门诊登记,向患者交待治疗方面的注意事项,对需要转诊的患者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医师应根据需要按照诊疗规范药品说明书中的适应症、药理作用、用法、用量、禁忌、不良反应和注意事项等开据处方。

  6、根据社区疾病发生、流行的特点,负责社区健康状况调查和社区健康诊断,做好社区居民的卫生宣传工作。

  7、负责疫情登记、报告工作,做到及时发现、及时报告。

  8、负责社区的`健康咨询门诊工作。

  9.积极参加有关部门组织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四、医务人员医德医风规范

  (一)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

  1.加强学习,牢记宗旨,热爱本职;

  2.工作认真、负责、细致,责任心强。

  (二)尊重患者的人格和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1.平等对待患者,做到一视同仁,不得歧视患者;

  2.尊重患者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

  (三)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1.服务热情周到,态度和蔼可亲,无“生、冷、硬、顶、推、拖”现象;

  2.着装整洁,举止端庄,语言文明规范;

  3.认真践行医疗服务承诺,加强与患者的交流沟通,自觉接受监督,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四)遵纪守法,廉洁行医:

  1.坚持依法执业,严格执行各项工作制度及技术操作规程,无差错、事故。

  2.坚持廉洁行医,自觉抵制各种形式的商业贿赂,严格执行《十不准》规定。

  3.不开具虚假医学证明,不参与虚假医疗广告宣传和药品医疗器械促销,不隐匿、伪造或违反规定涂改、销毁医学文书及有关资料;

  4.遵守规定,不私自外出行医。

  (五)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

  1.坚持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

  2.认真落实有关控制医药费用的制度措施;

  3.严格执行医疗服务和药品价格政策,不多收、乱收和私自收取费用。

  (六)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

  1.服从指挥、调配,积极参加上级安排的指令性医疗任务和社会公益性的扶贫、义诊、助残、支农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等医疗活动;

  2.团结同志,互相尊重,互相学习,互相帮助,互相勉励,互相配合,取长补短,共同进取,无闹纠纷现象。

  (七)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1.积极参加在职培训,刻苦钻研业务技术,精益求精,努力学习新知识、新技术,提高专业技术水平;

  2.增强责任意识,防范医疗差错、医疗事故的发生。

  五、传染病报告制度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执业医师有义务做好传染病的登记、报告。任何单位及个人不得瞒报、迟报、谎报或授权他人瞒报、迟报、谎报。

  (一)、临床医生必须按规定做好门诊日志的登记工作,填写专卡和转卡,要项目齐全、字迹清楚,住址详细,不得有缺项、漏项。

  (二)、发现甲类及按甲类管理的传染病须在两小时内报告防疫科,乙类及丙类传染病须在六小时内报告。

  (三)、发现传染病暴发,食物中毒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首诊医生以最快的速度报告防疫科。

  (四)、防疫科每月对辖区内的门诊和住院日志进行一次检查核对。

  (五)、医院防保人员应根据《传染病疫情监测信息报告管理办法》对甲、乙、丙类传染病疫情按要求时限网上直报。

  (六)、医务工作者在医疗过程中,对疑似或确诊甲、乙、丙类传染病不按要求瞒报、缓报、谎报,一经查实将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并及时补报,情节严重者按《传染病防治法》规定追究行政、法律责任。

  六、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管理制度

  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防止医源性疾病的传播,加强对一次性使用无菌医疗用品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一)、由诊所负责人负责购货、验收、使用、消毁等环节的管理工作。

  (二)、购买时必须到有《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经营公司进货,购进后经验收三证齐全(卫生许可证号、生产许可证号、医疗器械注册证号)。必须取得省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和卫生行政部门颁发卫生许可批件的生产企业或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产品。

  (三)、物品存放于阴凉干燥、通风良好的物架上,距地面≥20cm,距墙壁≥5cm。不得将包装破损、失效、霉变的产品发放使用。

  (四)、使用前检查包装有无破损、失效、霉变、标识是否清楚,无可疑现象方可使用。否则,禁止使用。

  (五)、使用后立即就地毁形,用固定的容器浸泡消毒后,塑料类盛于专用回收袋(黄色)内,非塑料类盛于(黑色)医疗垃圾回收袋内,不得混入其它医疗垃圾。每天焚烧一次,作好记录。医疗废物存放室由专人管理,定期消毒。做到夏、秋防蚊、蝇,并注意防火。

  (六)、卫生员要做好自身防护。在工作时,必须穿隔离衣、带口罩、隔离帽及手套。每次工作完要洗手消毒一次。

  (七)、使用时若发生热原反应,感染或其它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留取样本送检,按规定详细记录,报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

  (八)、诊所发现不合格产品质量可疑产品时,应立即停止使用,并及时报告当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得自行作退、换货处理。

诊所规章制度13

  一.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负责妇科门诊及计划生育接诊和各项登记等工作。

  二.各种手术要做到无菌操作,防止交叉感染。

  三.要做到计划生育资料齐全,有计划、有记录等,各种卡册登记齐全。

  四.处理计划生育的`工作日常问题。

  五.对各类人员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解答问题要有耐心.细心。

  六.对疑.难.危.重患者不能确诊的,应及时请上级医师会诊,仍不能确诊的,要及时.妥善转诊。

  七.用药合理,保证治疗。

  八.做好门诊病历.处方的书写和记录,数据准确,报告书写科学,准确清楚。

  九.做好本科室卫生,经常保持清洁整齐。

诊所规章制度14

 第一条为加强公费医疗管理,健全公费医疗管理制度,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费医疗制度是国家为保障国家工作人员身体健康实行的一项社会保障制度。在公费医疗管理工作中,坚持积极防病、保证基本医疗、克服浪费的基本原则。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我市(含中央驻我市)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个人和各级各类医疗单位。

  第四条本办法由市卫生事业管理局会同市财政局组织实施。

  第五条市、区、县(市)的卫生、财政部门应把公费医疗工作交由医疗单位管理,实行医疗费同个人挂钩,超支部分由财政、定点医院、公费医疗享受单位按比例分担。

  第六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机构,要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发扬救死扶伤的人道主义精神,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检查,合理收费,积极做好疾病防治工作,保证公费医疗制度的正确实施。

  第七条享受公费医疗的个人及其所在单位,都有义务遵守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各级领导干部应以身作则,不得利用职权搞特殊化。

  第二章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及经费开支范围

  第八条下列人员享受公费医疗待遇:

  (一)各级国家机关、党派、人民团体,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二)各级文化、教育、卫生、体育、经济建设等事业单位,由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三)在国家预算内开支工资的,属于国家编制的基层工商、税务人员。

  (四)各级工会在编的脱产人员,以及由区、县(市)以上工会领导机关举办,实行全额预算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制的工作人员。

  (五)经批准因病长期休养的编外人员,长期供养和待分配的超编制人员。

  (六)受长期抚恤的在乡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残废军人疗养院、荣军院的革命伤残军人。

  (七)享受公费医疗单位的离退休人员,在军队工作没有军籍的退休职工。

  (八)不享受公费医疗的行政事业单位的职工,符合国务院退休办法,且退休后由民政部门发放退休金的人员。

  (九)国家正式核准设置的普通高等学校(不含军事院校)计划内招收的普通本科专科在校学生、研究生(不含委托培养、自费、干部专修科学生)和经批准因病休学一年保留学籍的学生,高等学校应届毕业生因病不能分配工作在一年以内者。

  (十)享受公费医疗的科研单位招收的研究生。

  (十一)享受公费医疗单位招收的在编制的合同制干部、工人(不含劳保福利实行统筹办法的合同制工人)。

  (十二)县以上编制部门批准列为事业编制,由国家财政拨款开支工资,在聘用期内的合同制干部。

  第九条下列费用可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

  (一)在指定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含床位费、检查费、药费、治疗费、手术费等)。

  (二)因急症不能赴指定医疗单位就诊,在就近区级以上医院就诊的医疗费(报销时须持急诊病志和诊断书,并只报销急诊首次医疗费)。

  (三)因公外出或假期探亲,在当地医疗单位就诊的医疗费。

  (四)因手术或危重病住院后恢复期,进行短期疗养或康复治疗的,经原治疗单位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费;非手术或非危重病恢复期,进行疗养或康复医疗,经指定医院建议,所在单位同意,公费医疗主管部门批准的医疗费。

  (五)符合规定转往外地就诊的医疗费。

  (六)计划生育手术的医疗费。

  (七)因工负伤、致残的医疗费。

  (八)因病情需要进行器官移植所需费用,按公费医疗经费负担50%,单位负担30%,个人负担20%的比例报销。安装进口人造器官的费用,应持定点医院的证明,比照国内相似类型人造器官的最高价,在公费医疗经费中报销,其费用超过部分,按财政部、卫生部《关于安装进口人造器官费用报销问题的复函》规定执行。

  (九)定点医院的医疗费(个人负担部分除外),镶牙费(50%),经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定点医院同意所设家庭病床的建床费,计划生育、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工伤人员的普诊挂号费。

  第三章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及其职责

  第十条市、区、县(市)人民政府应设立由政府负责人以及卫生、财政、组织、人事、医药、工会等部门负责人组成的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以卫生部门为主,统一领导各级公费医疗工作,并设置办事机构,配备相应编制的专职管理人员。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宣传国家有关公费医疗的政策规定。

  (二)负责本地区公费医疗工作的计划、统计、调研、预测和组织协调。

  (三)对本级享受公费医疗待遇的单位和人员的范围及资格的审核。

  (四)负责本级公费医疗经费预算的编制和经费的管理使用,并向主管部门编报公费医疗经费决算。

  (五)对下级公费医疗管理工作的检查、指导。

  第十一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各医疗单位,应设立公费医疗管理机构,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规定。

  (二)组织、领导医院公费医疗各项具体管理工作,制定并落实本院公费医疗管理措施。

  (三)监督、检查本院对公费医疗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

  (四)公费医疗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医院应向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定期报送执行情况报表。

  第十二条享受公费医疗的单位应设置公费医疗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人员。其职责是:

  (一)认真执行公费医疗制度规定,并具体制定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办法。

  (二)按规定定期向同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通报享受人数和公费医疗经费开支情况。

  (三)管理本单位涉及公费医疗的其它事宜。

  第四章公费医疗管理

  第十三条公费医疗享受单位的管理任务是:

  (一)宣传、贯彻、落实公费医疗管理及改革的方针、政策和各项规章制度。

  (二)接受公费医疗管理机构的监督与管理,按规定办理人员变更手续。

  (三)不得擅自扩大公费医疗享受范围。

  (四)办理《公费医疗证》,按时报送《公费医疗执行情况报表》,与医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结算公费医疗经费。

  (五)积极开展健身体育活动;总结本单位公费医疗管理经验,提出改进意见。

  第十四条公费医疗享受者,应自觉遵守公费医疗管理各项规章制度,不得将公费医疗证、转诊单转借他人使用,不得自行涂改处方和检查申请单等医疗文书(经办医生涂改医疗文书要加盖印章,无印章的无效)。不得出卖药品或以药易物。

  第十五条公费医疗门诊和转诊的管理任务是:

  (一)各医疗单位应认真查验公费医疗证(包括有效期凭证)和转诊介绍信,严格执行医疗收费标准,按规定认真书写病志,坚持医疗用药原则,使用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规定的公费医疗复写处方和财政部门统一印制的专用票据并单独装订管理。

  (二)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要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成立会诊小组,对诊断及治疗方案已明确或本院本地能治疗的病人,不得转诊;若因技术和设备条件限制或疑难重症需转诊的,由会诊小组提出转诊意见,在转诊介绍信(或病志)上注明转诊科别、日期,要转往对口的上级医院治疗,不得转往下级医院或个体、联合体医院。需转外地治疗的病人,按省有关规定办理。外转病人在明确诊断后,原则上回定点医院治疗。

  (三)转诊介绍信限一次一个月有效,精神病、肺结核病等慢性病,可适当延长三至六个月,若因病情确需继续治疗的,应及时给转诊回单。

  第十六条有条件的医院可设公费医疗病房,实行门诊、住院的系统化管理。

  第十七条公费医疗专、兼职医生,应坚持医疗用药原则,认真执行辽宁省《公费医疗、劳保医疗用药报销范围》,并遵守下列限额:

  (一)做CT、核磁共振等100元以上的特殊检查,须经院会诊小组同意,报主管院长批准(急诊除外)。

  (二)处方限量:普通门诊处方三日量,急诊处方二日量,一般慢性病七日量;肝炎、结核、精神病等特殊疾病一个月量;出院带药一般七日量,慢性病二周量。

  第十八条需住疗养院和康复医院的病人,原则上不出本市或本省。

  第十九条孕妇在“建卡”医疗单位进行产前检查时,因该医疗单位设备所限而不能做的检查项目和所需的'药品,必须回定点医院检查、取药。

  第二十条异地安置的人员应在当地就近指定一个医疗单位就诊,报销时须附病志和有关材料。

  第二十一条急诊患者在非定点医疗住院或观察超过三日者,由单位或病人家属在二日内(区、县(市)五日内),凭急诊住院证明,到定点医院办理转院审批手续。

  第二十二条公费医疗经费指标,按财政隶属关系由各级公费医疗管理部门和同级财政部门核定并适时调整。各单位不得按拨款标准把经费包干给个人。

  第二十三条市直单位必须与市属医院建立定点医疗关系,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共同遵守协议内容。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分别情况可采取以下形式:

  (一)无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400元拨给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各50%,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

  (二)有医疗条件的单位,医疗经费由单位自管。

  (三)有预算外收入的单位,医疗经费按年人均定额100元包干使用。

  (四)医疗院所按年人均定额260元包干使用。

  第二十四条市直单位的公费医疗标准,由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和市财政局核定后,按季度拨给各管理单位,年终按以下三种办法结算:

  (一)经费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实行“总量控制,定额管理,结余留用,超支共担”的办法。超过年人均定额部分,按财政、享受单位、定点医院分别为5:2.5:2.5的比例分担。

  (二)经费由单位自管的,如有结余,结转下年度使用;若超支则由单位自行解决。因特殊情况超支过多,本单位无力承受的,应在下年度一月五日前将超支原因写出书面报告,送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会同市财政部门审核并酌情处理。

  (三)经费由单位包干的,结余转下年度使用,超支不补。

  第二十五条市直单位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共同管理的,以医院为结算中心,职工门诊就医实行现金看病,住院由单位垫付,凭复写处方、专用收据回单位报销。单位每月到定点医院结算一次医疗费,医院每季度到市公费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预结算一次超支经费,年终进行清算。

  第二十六条就医职工,当年发生医疗费在6000元以内(含6000元),个人负担医疗费的10%;超过6000元以上部分,个人负担医疗费的5%.若报销后个人负担仍有困难,由所在单位补助,从福利费中列支。

  第二十七条自管单位和包干单位在定点医院现金看病,也必须按第二十六条规定与个人挂钩,凭专用收据、病志和复写处方副页回单位报销。

  第二十八条工伤(含职业病)、节育支出的医疗费,持劳动、人事、计划生育等部门证明据实报销(由享受单位和定点医院管理的职工,应到定点医院登记备案)。但此期间治疗与工伤、节育无关的疾病,仍应负担10%的医疗费。

  第二十九条未享受干诊待遇的离休干部、二等乙级以上革命伤残军人和相应等级的工残人员,现金看病,凭《革命伤残军人证》、《离休证》、《工残证》,医疗费据实报销。

  第三十条新调入职工从起薪之月起,享受公费医疗待遇,办理《公费医疗证》;调出职工从调出之月起,停止在该单位的公费医疗待遇,收回《公费医疗证》,并结算医疗经费。

  第三十一条公费医疗结算年度为当年一月一日至十二月三十一日,非本年度内的医疗费不予报销。

  第三十二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的公费医疗管理人员,应经常监督、检查本院和所承担享受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情况,与享受单位签订《公费医疗管理协议书》,并做好防病治病、卫生保健知识宣传教育工作。

  第三十三条承担公费医疗任务的医疗单位,应充分发挥医院参与公费医疗管理的作用。医院因加强管理、合理控制医疗费支出而造成经济上短收的,财政部门要视财力可能,给予相应的补偿。

  第三十四条市卫生事业管理局、财政局等有关部门除每季度对定点医院和享受单位进行一次综合性检查和审计外,还要不定期地抽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奖励模范执行公费医疗政策规定成绩突出的定点医院、享受单位及其医务人员和管理人员;对违反公费医疗管理制度的,依法给予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各区、县(市)、中央驻沈机构,可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具体管理措施和个人负担比例。

诊所规章制度15

  1、科室成立医院感染管理小组,由科主任、护士长及本科兼职监控医师、护士组成,并在科室主任领导下工展工作。

  2、遵守医院感染管理制度,在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进行预防医院感染的各项监测,对监测发现的各种感染因素及时采取措施,降低本科室医院感染发生率,发现有医院感染流行趋势时,及进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并积极协助调查。有医院感染反馈,改进及处理登记本。

  3、门诊布局合理,分区无逆流与交叉,各牙椅之间用适宜的隔帘分隔(高1.6米左右),并有配套的流动水洗手设施、快速干手设备及手消毒液。有独立的器械消洗、消毒、灭菌室。各诊室加强自然通风,治疗前后用消毒液擦拭工作台面、座椅及地面。每日工作前后用紫外线或臭氧进行空气消毒30min-60min分钟;每周对工作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处理。

  4、口腔科医务人员必须掌握疾病标准预防和医院感染预防与控制方面的知识,加强工作人员及清洁器械工人的岗位培训,提高自身防护意识。严格执行无菌操作技术规程,医务人员进行口腔诊疗操作时必须戴口罩、帽子及手术隔离衣(小围兜)、防护屏、护目镜,接诊、治疗每个患者前后均戴手套,一人一换,戴手套前后均应洗手及手消毒。

  5、进入患者口腔内的所有诊疗器械,必须达到“一人一用一灭菌或消毒”的要求,各类诊疗器械按《医院消毒技术》要求选择适宜的消毒或灭菌方法。口腔检查器材尽量采用一次性用品,如一次性弯盘、一次性垫巾等,一次性使用医疗用品标识齐全,无过期、 无漏气、无破损,并禁止重复使用。凡接触患者伤口、血液、破损粘膜或者进入人体无菌组织的各类诊疗器械必须达到灭菌。修复、正畸印模须用消毒液浸泡,石膏模型送技工室操作前必须置紫外线灯下一米距离内照射30分钟备用。

  6、传染病患者就诊完后应严格按传染患者敷料、器械处理,防止污染,并严格按规定进行其他终末消毒。

  7、口腔诊疗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分类正确,标识清楚,锐器放置正确。口腔医疗废物及使用后的一次性器具均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要求由专人统一回收、运送、焚烧处理并有记录备查。

  8、口腔科医务人员被治疗器械刺破或损伤后立即局部处理,申请保健科,按医院《针 刺伤处理条例》进行进一步检查与处理,并备有记录。

  9、认真学习掌握本诊所的消毒隔离制度并严格遵守,避免医源性交叉感染。

  10、接诊每一个患者时首先要说:“您请坐,”引导患者在椅位上就坐,患者坐到椅位上要问:“您怎么了?”“您哪里的牙不好?”或者“您有什么需要?”患者叙述病史时要看着中考耐心倾听,并通过提问交流掌握患者的'整个病程,患者的心理需求以及患者的期望。

  11、医生在检查、治疗的过程中必须戴手套和口罩,检查患者之前让患者漱口(如果患者主诉冷水刺激痛需用温水漱口),检查时最好交给患者一面小镜子,然后全面检查并告知患者其它牙齿的疾患。在检查的动作要轻柔,口镜避免压迫牙齿附着齿区引起患者不适。

  12、治疗前要向患者介绍2至3种治疗方案,并耐心介绍各种方案的治疗的时间、次数、优缺点及大致的价格、在征得患者同意后再开始治疗(阻生齿拔出,小手术需要签同意书)。必要时可以用收费手册、模型和医患交流系统详细介绍该治疗方案。

  13、治疗中在进行每一步操作之前必须向患者事先提醒,在进钟、磨牙、探诊、叩诊、冲洗、放药等步骤之前都必须向患者提醒可能的症状和感觉,治疗必须严格按照各项治疗的操作标准和进行。

  14、治疗中如果暂时离开椅位需要向患者说明情况,并注意关掉椅位的照明灯。

  15、治疗的过程中必须向患者介绍该疾病的一般常识并进行口腔卫生保健知识的宣教。

  16、治疗后必须清洁患者的口腔周围血迹、唾液以及印模材料,用小镜子介绍今天治疗的效果,叮嘱治疗后的注意事项以及可能有的症状和处理办法,作好预约并提醒患者留边通知和预约取消预约、调整椅位使患者离开椅位。

  17、本诊所诊治的每一名患者必须填写诊所的病历记录,绝对不允许不写病历以及病历记录潦草。过于简单。

  18、患者复诊时要仔细询问治疗后的反应并耐心的解释相关的症状,说明下一步的治疗方案。

  19、鼓励对治疗的患者进行随访(电话、邮件)。

  20、绝对不允许和患者发生争吵。

  21、医生必须遵守和患者珠时间,绝对不允许预约的时间医生不在位,如果有特殊情况必须提前和患者取消预约。

  22、严格执行医务人员职责和医疗工作制度,执行医疗常规、严格防止发生医疗事故和差错。

  23、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诊疗水平。

  24、树立服务观念,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技项和水平。

  25、同事之间密切合作、互相学习,互相帮助共同提高,绝对不允许发生医务人员之间的争吵。

  26、执行诊室器械、药品等管理规定,所有物品使用后必须放在固定位置。

  27、严格按照收费标准收费,不得随意更改和减免收费。

  28、不得以任何理由私自向其它单位介绍和转诊病人。

  29、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医疗诊疗常规;全面贯彻相关医疗政策,确保工作人员的职业资格,履行消毒隔离制度、收费标准和收费措施,方便病人,服务社会,争创文明、守法、科学的现代医疗机构。

  30、工作人员必须着装整洁,佩戴胸卡,操作时戴好帽子,口罩。不在诊疗室吸烟,言语文明。对有疑难或要转诊的病人应及时联系其他医疗机构,并专册登记。

  31、诊治前必须洗手,于消毒室中浸泡或戴一次性手套,严格遵守消毒隔离制度,并有专册登记。

  32、遵守工作时间,护士提前一刻钟到岗,热情接待安排病员;医生准时开诊,严格执行门诊告知制度,不说忌语,不与病员冲突,遇有问题及时向主任汇报,不得隐情不报。

  33、严格按诊疗常规操作,杜绝医疗事故与差错,责任到人,做到规范书写病史、药方、检查单;做到一人一机,当场拆封。

  34、定期进行医疗技能学习,提高医疗质量,定期进行新知识、新技术的业务培训与疑难病例讨论,定指标、量化考评标准,减少投诉。

  35、严格执行门诊收费标准、财务政策,提供明细收费清单。让病员看得明白,对超标收费和违反国家财税政策者,一经发现按相关政策处理。

  36、工作人员必须保证设备的保养与完好,专人定期检查测试,确保在治疗中适用符合国家药械标准的真材实料,保障患者的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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