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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09 14:04:2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热)工会规章制度

  在学习、工作、生活中,人们运用到制度的场合不断增多,制度是维护公平、公正的有效手段,是我们做事的底线要求。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会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热)工会规章制度

工会规章制度1

  (一)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打算,完成上级工会布置的工作任务,组织基层工会的日常工作。

  (二)代表和组织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与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企业、事业单位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三)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调解劳动争议,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关心和指导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四)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和技术协作活动,总结推广先进阅历。做好先进生产(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推举、评比、表彰、培育和管理工作。

  (五)对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鼓舞支持职工学习文化科学技术和管理学问,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

  (六)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帮助和督促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爱护工作,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职工生活。

  (七)维护女职工的特别利益,同卑视、虐待、摧残、迫害女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八)按“十有”标准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进展工会乐观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准时上解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和工会的企业、事业。

工会规章制度2

  一、组织委员职责

  1、做好工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教育工作,制订工会组织各项工作计划。

  2、负责及时协调会员之间的关系,做好新会员的'入会工作。

  3、抓好工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不断发展壮大工会积极分子队伍。

  4、负责组织召开工会委员会和会员大会。

  二、财务委员职责

  1、负责工会经费预、决算和会费收缴工作,按时上缴会费。

  2、坚持按章程办事,认真做好会费的拨、交,按时公布帐目。

  3、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及财政纪律,不擅自超支和挪用。

  4、协助行政做好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调解职工工资中的纠纷。

  三、生产、安全、技协委员职责

  1、及时掌握本单位各项指标的完成情况,组织职工完成生产任务。

  2、协助行政搞好职工安全、技术培训工作,发动群众提出合理化建议,抓好技术革新、技术协作活动。

  3、组织职工开展劳动竞赛,搞好检查、总结、评比和奖惩工作。

  4、协助行政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

  四、文体、生活委员职责

  1、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积极培养活动骨干,建立活动阵地。

  2、按劳保方针研究集体福利,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福利的发放工作。

  3、办理职工困难补助手续。

工会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障工会在国家政治、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的地位,确定工会的权利与义务,发挥工会在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中的作用,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第二条工会是职工自愿结合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

  中华全国总工会及其各工会组织代表职工的利益,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条在中国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中以工资收入为主要生活来源的体力劳动者和脑力劳动者,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宗教信仰、教育程度,都有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的权利。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阻挠和限制。

  第四条工会必须遵守和维护宪法,以宪法为根本的活动准则,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坚持社会主义道路、坚持人民民主专政、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坚持改革开放,依照工会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

  工会会员全国代表大会制定或者修改《中国工会章程》,章程不得与宪法和法律相抵触。

  国家保护工会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第五条工会组织和教育职工依照宪法和法律的规定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国家主人翁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管理经济和文化事业、管理社会事务;协助政府开展工作,维护工人阶级领导的、以工农联盟为基础的人民民主专政的社会主义国家政权。

  第六条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的基本职责。工会在维护全国人民总体利益的同时,代表和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工会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职工劳动权益。

  工会依照法律规定通过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组织职工参与本单位的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

  工会必须密切联系职工,听取和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关心职工的生活,帮助职工解决困难,全心全意为职工服务。

  第七条工会动员和组织职工积极参加经济建设,努力完成生产任务和工作任务。教育职工不断提高思想道德、技术业务和科学文化素质,建设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职工队伍。

  第八条中华全国总工会根据独立、平等、互相尊重、互不干涉内部事务的原则,加强同各国工会组织的友好合作关系。

  第二章工会组织

  第九条工会各级组织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建立。

  各级工会委员会由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民主选举产生。企业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不得作为本企业基层工会委员会成员的人选。

  各级工会委员会向同级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负责并报告工作,接受其监督。

  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撤换或者罢免其所选举的代表或者工会委员会组成人员。

  上级工会组织领导下级工会组织。

  第十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有会员二十五人以上的,应当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不足二十五人的,可以单独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由两个以上单位的会员联合建立基层工会委员会,也可以选举组织员一人,组织会员开展活动。女职工人数较多的,可以建立工会女职工委员会,在同级工会领导下开展工作;女职工人数较少的,可以在工会委员会中设女职工委员。

  企业职工较多的乡镇、城市街道,可以建立基层工会的联合会。

  县级以上地方建立地方各级总工会。

  同一行业或者性质相近的几个行业,可以根据需要建立全国的或者地方的产业工会。

  全国建立统一的中华全国总工会。

  第十一条基层工会、地方各级总工会、全国或者地方产业工会组织的建立,必须报上一级工会批准。

  上级工会可以派员帮助和指导企业职工组建工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阻挠。

  第十二条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随意撤销、合并工会组织。

  基层工会所在的企业终止或者所在的事业单位、机关被撤销,该工会组织相应撤销,并报告上一级工会。

  依前款规定被撤销的工会,其会员的会籍可以继续保留,具体管理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十三条职工二百人以上的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可以设专职工会主席。工会专职工作人员的人数由工会与企业、事业单位协商确定。

  第十四条中华全国总工会、地方总工会、产业工会具有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基层工会组织具备民法通则规定的法人条件的,依法取得社会团体法人资格。

  第十五条基层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或者五年。各级地方总工会委员会和产业工会委员会每届任期五年。

  第十六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定期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决定工会工作的重大问题。经基层工会委员会或者三分之一以上的工会会员提议,可以临时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

  第十七条工会主席、副主席任期未满时,不得随意调动其工作。因工作需要调动时,应当征得本级工会委员会和上一级工会的同意。

  罢免工会主席、副主席必须召开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讨论,非经会员大会全体会员或者会员代表大会全体代表过半数通过,不得罢免。

  第十八条基层工会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延长期限相当于其任职期间;非专职主席、副主席或者委员自任职之日起,其尚未履行的劳动合同期限短于任期的,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长至任期期满。但是,任职期间个人严重过失或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除外。

  第三章工会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九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和其他民主管理制度,工会有权要求纠正,保障职工依法行使民主管理的权利。

  法律、法规规定应当提交职工大会或者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决定的事项,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依法办理。

  第二十条工会帮助、指导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

  工会代表职工与企业以及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进行平等协商,签订集体合同。集体合同草案应当提交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通过。

  工会签订集体合同,上级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企业违反集体合同,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工会可以依法要求企业承担责任;因履行集体合同发生争议,经协商解决不成的,工会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机构提请仲裁,仲裁机构不予受理或者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处分职工,工会认为不适当的,有权提出意见。

  企业单方面解除职工劳动合同时,应当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工会认为企业违反法律、法规和有关合同,要求重新研究处理时,企业应当研究工会的意见,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职工认为企业侵犯其劳动权益而申请劳动争议仲裁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工会应当给予支持和帮助。

  第二十二条企业、事业单位违反劳动法律、法规规定,有下列侵犯职工劳动权益情形,工会应当代表职工与企业、事业单位交涉,要求企业、事业单位采取措施予以改正;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研究处理,并向工会作出答复;企业、事业单位拒不改正的,工会可以请求当地政府依法作出处理:

  (一)克扣职工工资的;

  (二)不提供劳动安全卫生条件的;

  (三)随意延长劳动时间的;

  (四)侵犯女职工和未成年工特殊权益的;

  (五)其他严重侵犯职工劳动权益的。

  第二十三条工会依照国家规定对新建、扩建企业和技术改造工程中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进行监督。对工会提出的意见,企业或者主管部门应当认真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知工会。

  第二十四条工会发现企业违章指挥、强令工人冒险作业,或者生产过程中发现明显重大事故隐患和职业危害,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企业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情况时,工会有权向企业建议组织职工撤离危险现场,企业必须及时作出处理决定。

  第二十五条工会有权对企业、事业单位侵犯职工合法权益的问题进行调查,有关单位应当予以协助。

  第二十六条职工因工伤亡事故和其他严重危害职工健康问题的调查处理,必须有工会参加。工会应当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有权要求追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对工会提出的意见,应当及时研究,给予答复。

  第二十七条企业、事业单位发生停工、怠工事件,工会应当代表职工同企业、事业单位或者有关方面协商,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并提出解决意见。对于职工的合理要求,企业、事业单位应当予以解决。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做好工作,尽快恢复生产、工作秩序。

  第二十八条工会参加企业的劳动争议调解工作。

  地方劳动争议仲裁组织应当有同级工会代表参加。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各级总工会可以为所属工会和职工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十条工会协助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做好工资、劳动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工作。

  第三十一条工会会同企业、事业单位教育职工以国家主人翁态度对待劳动,爱护国家和企业的财产,组织职工开展群众性的合理化建议、技术革新活动,进行业余文化技术学习和职工培训,组织职工开展文娱、体育活动。

  第三十二条根据政府委托,工会与有关部门共同做好劳动模范和先进生产(工作)者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第三十三条国家机关在组织起草或者修改直接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规章时,应当听取工会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制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对涉及职工利益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同级工会的意见。

  县级以上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劳动就业、工资、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政策、措施时,应当吸收同级工会参加研究,听取工会意见。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各级政府可以召开会议或者采取适当方式,向同级工会通报政府的重要的工作部署和与工会工作有关的行政措施,研究解决工会反映的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各级政府劳动行政部门应当会同同级工会和企业方面代表,建立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共同研究解决劳动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第四章基层工会组织

  第三十五条国有企业职工代表大会是企业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是职工行使民主管理权力的机构,依照法律规定行使职权。

  国有企业的工会委员会是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负责职工代表大会的日常工作,检查、督促职工代表大会决议的执行。

  第三十六条集体企业的工会委员会,应当支持和组织职工参加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维护职工选举和罢免管理人员、决定经营管理的重大问题的权力。

  第三十七条本法第三十五条、第三十六条规定以外的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工会委员会,依照法律规定组织职工采取与企业、事业单位相适应的形式,参与企业、事业单位民主管理。

  第三十八条企业、事业单位研究经营管理和发展的重大问题应当听取工会的意见;召开讨论有关工资、福利、劳动安全卫生、社会保险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会议,必须有工会代表参加。

  企业、事业单位应当支持工会依法开展工作,工会应当支持企业、事业单位依法行使经营管理权。

  第三十九条公司的董事会、监事会中职工代表的产生,依照公司法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条基层工会委员会召开会议或者组织职工活动,应当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以外进行,需要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的,应当事先征得企业、事业单位的同意。

  基层工会的非专职委员占用生产或者工作时间参加会议或者从事工会工作,每月不超过三个工作日,其工资照发,其他待遇不受影响。

  第四十一条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工会委员会的专职工作人员的工资、奖励、补贴,由所在单位支付。社会保险和其他福利待遇等,享受本单位职工同等待遇。

  第五章工会的经费和财产

  第四十二条工会经费的来源:

  (一)工会会员缴纳的会费;

  (二)建立工会组织的企业、事业单位、机关按每月全部职工工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向工会拨缴的经费;

  (三)工会所属的企业、事业单位上缴的收入;

  (四)政府的补助;

  (五)其他收入。

  前款第二项规定的企业、事业单位拨缴的经费在税前列支。

  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经费使用的具体办法由中华全国总工会制定。

  第四十三条企业、事业单位无正当理由拖延或者拒不拨缴工会经费,基层工会或者上级工会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拒不执行支付令的,工会可以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第四十四条工会应当根据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

  各级工会建立经费审查委员会。

  各级工会经费收支情况应当由同级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并且定期向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报告,接受监督。工会会员大会或者会员代表大会有权对经费使用情况提出意见。

  工会经费的使用应当依法接受国家的监督。

  第四十五条各级政府和企业、事业单位、机关应当为工会办公和开展活动,提供必要的设施和活动场所等物质条件。

  第四十六条工会的财产、经费和国家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第四十七条工会所属的为职工服务的企业、事业单位,其隶属关系不得随意改变。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各级工会的离休、退休人员的待遇,与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同等对待。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工会对违反本法规定侵犯其合法权益的,有权提请政府或者有关部门予以处理,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五十条违反本法第三条、第十一条规定,阻挠职工依法参加和组织工会或者阻挠上级工会帮助、指导职工筹建工会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改正;拒不改正的,由劳动行政部门提请县级以上政府处理;以暴力、威胁等手段阻挠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一条违反本法规定,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无正当理由调动工作岗位,进行打击报复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改正、恢复原工作;造成损失的,给予赔偿。

  对依法履行职责的工会工作人员进行侮辱、诽谤或者进行人身伤害,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未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二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恢复其工作,并补发被解除劳动合同期间应得的报酬,或者责令给予本人年收入二倍的赔偿:

  (一)职工因参加工会活动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二)工会工作人员因履行本法规定的职责而被解除劳动合同的。

  第五十三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政府责令改正,依法处理:

  (一)妨碍工会组织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依法行使民主权利的;

  (二)非法撤销、合并工会组织的;

  (三)妨碍工会参加职工因工伤亡事故以及其他侵犯职工合法权益问题的调查处理的;

  (四)无正当理由拒绝进行平等协商的。

  第五十四条违反本法第四十六条规定,侵占工会经费和财产拒不返还的,工会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返还,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五条工会工作人员违反本法规定,损害职工或者工会权益的,由同级工会或者上级工会责令改正,或者予以处分;情节严重的,依照《中国工会章程》予以罢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中华全国总工会会同有关国家机关制定机关工会实施本法的具体办法。

  第五十七条本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1950年6月29日中央政府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同时废止。

工会规章制度4

  工会是党领导下的工人阶级的群众组织。市驾培中心工会办公室是受中心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领导的,中心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下的综合办事机构。其主要任务是发挥工会组织和教代会组织的特点和优势,贯彻执行校党委和上级工会组织的意图,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工会活动,在教代会闭会期间主持教代会日常工作,为中心各部门和教职员工服务。

  一、起草工会和教代会年度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督办工会委员会和教代会布置的各项工作。

二、工会常规工作

  1、基层工会组织建设。

  2、教职工宣传教育工作。

  3、教职工中女工工作。

  4、组织教职工开展文体活动。

  5、教职工社团组织建设和管理。

  6、职工福利和工会经费的管理工作。

  三、教代会工作

  1、组织筹备召开教代会。

  2、根据教代会主席团的要求,做好相关工作。

  3、协助提案工作委员会做好教代会提案工作。

  四、主持校调解委员会工作,与相关单位协调调解有关民事纠纷。

  五、接待群众的来信来访,向相关单位反映意见,依法维护教职工的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

  六、举办教职工大型文体活动和比赛,协助基层工会组织文体活动。开放教职工活动场所,抓好教职工全民健身运动。

  七、做好评优创先、文明校园建设、文明单位达标等评估检查工作,推进学校精神文明建设。

  八、完成校党政领导和上级工会组织临时交办的工作。

工会规章制度5

  一、目的

  为加强工会工作管理,使企业民主管理和职工权益进一步得到维护和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工会管理一般规定。

  三、职责

  工会对工会工作行使管理职能。负责职工代表大会日常工作管理、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管理、职工民主管理、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管理、职工教育培训管理、劳动竞赛与劳模,先进评比管理、职工福利事业管理和工会经费管理。

  四、内容及要求

  1、职代会管理

  1)工会为职代会闭会后常设机构,负责职代会决议、决定,并按期贯彻落实监督与检查。促使职代会决议、决定按期完成。

  2)每年分上、下半年召开两次职工代表大会,审议和通过企业重大决策。工会按期向党政提议,保证会议按期召开。

  3)召开职代会时,工会负责会议筹备工作。包括大会报告、提案整理、讨论、接待、会务等服务工作。并做到认真、全面、圆满。

  2、维权管理

  1)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是工会组织基本职责,工会要通过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等制度,协调劳动关系,维护好职工的合法权益。

  2)工会组织要经常进行讨论与研究,确保职工“劳动就业权、收益分配权、生命健康权、养老保险权”四大权益得到落实。

  3)工会组织定期深入基层、车间,了解职工家庭情况,并将职工反映的情况及时向党政领导汇报,使职工权益得到落实。

  3、民主管理严格执行《民主监督管理制度》。

  4、安全监督管理

  1)工会对职工劳动条件与劳动环境的改善负有监督检查职能,必须经常深入生产工作现场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向行政领导反映并及时处理。

  2)工会对各级领导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经常提醒和监督行政领导时时抓安全、事事讲安全,确保职工生命安全。

  3)工会对企业各级领导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政策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有效贯彻落实。

  5、职工教育培训管理严格执行《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6、劳动竞赛,劳模与先进评比管理

  1)每年组织1—2次劳动竞赛活动,针对企业特点制定项目内容及竞赛实施方案。

  2)竞赛要做到增产节约和促进管理的效果,真正起到职工学技术、学业务、提高综合素质的作用。

  3)劳模与先进评比,要有评比标准和比例指标,坚持重业绩,重贡献和公开公平的`原则。

  4)劳模与先进要召开表彰大会,公开给予精神和物质奖励。并建立档案与台账,作为历史资料加以保存。

  7、职工福利事业管理

  1)工会时刻关注、掌握职工精神面貌、家庭生活情况,并将此纳入议事日程,及时解决职工存在实际困难,真正成为职工的主心骨,为职工排忧解难。

  2)定期组织职工开展文化体育活动,做到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真正活跃职工文体生活,使职工身心健康。

  3)组织职工开展互助互济活动,为职工群众救危救急提供方便。做好日常职工“生、老、病、死”等家访与探视活动。

  4)认真做好女职工“五期保护”工作,积极开展“三八红旗手”竞赛活动,保证女职工合法权益和作用得到落实。

  8、工会经费管理

  1)工会经费是工会日常活动的经济保障,要按月提取,设立专帐,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2)工会会员会费要按时收缴,会费要管好、用好,并有专门台账进行管理。

  3)工会经费、会费管理与使用,严格执行国家财经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给予党纪、政纪处理。

  9、党总支定期对工会工作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10、本制度由工会归口管理并负责解释与修订。

工会规章制度6

  为了深化课堂教学改革,充分挖掘合作小组的潜能,我校从20xx年起,实行了小组合作学习与日常表现一体化管理,对小组成员进行捆绑式评价,努力把合作小组建成为一个有效学习的组织、有效管理的团队,以此为突破口,提高我校教育教学质量,现就一些尝试整理如下。

  一、小组编排

  1、分组原则。遵循“异质编组、组间平行”的基本编组原则,对全班学生进行分组。分组时,教师充分考虑学生的知识基础、能力高低、心理素质、年龄性别等因素,进行差异组合。

  二是实行“基本均衡,公平分组”。小组之间成绩基本均衡,克服差生集中在某一小组,便于小组之间公平竞争,提高学生的竞争需求。

  2、人员分工。小组人数一般以6人为宜,小组成员基本稳定,每个学期可以根据学情变化进行2~3次的适当微调。组内设小组长一名,负责小组的合作学习和日常管理。在小组中,人人都是学习的主体,管理的主人,可设置纪检员、卫生员、联络员,也可实行轮流负责办法,让每个学生有锻炼的机会。

  二、小组文化

  1、起好组名。各小组均创设了富有个性、积极向上的组名,响亮而有感召力,以表达全组同学的理想或誓言,也有的直接以小组长的名字为组名,提高小组长的权威性和责任感。

  2.形成组训。合作小组成员通过讨论,选择名言、警句、格言,形成自己的组训。高年级的同学还一起斟酌,自我设计激励性的组训,有效激发了小组成员的进取心,增强了合作小组的凝聚力。

  3、确定组规。小组成员按照校规和班级公约,自主制定自己组的组规,就学习、纪律、卫生等形成规范,大家讨论、共同制定、互相监督、全员执行,用组规增强各成员的自律意识和自我管理意识。

  4、制作组牌。在班主任老师的指导下,各合作小组均制作小组标志牌,将各小组创设的组名,形成的组训,制定的'组规编辑整理,制作精美,让其提醒和激励学生努力学习,积极进取。

  5、展示空间。每一教室都有前后两块黑板,黑板按小组划分展示区,作为小组课堂书写展示使用,同时把小组的突出成绩进行表彰性展示记录,让学生看到荣誉和成绩,从而增强荣誉感、幸福感。

  6、活动文化。学校要求每一班级坚持在小组间,或小组内开展丰富多彩的各类校内外活动,以活动丰富学生生活,更重要的是提高小组的凝聚力,增强学生主人翁的责任感和自律意识。

  7、组长职责。学校德育处制定了《合作小组组长职责》,明确小组长干什么和怎样干,以校还组织了小组长培训,提高其履职能力,让其成为小组活动的灵魂,做教师的得力助手。

工会规章制度7

  为充分发挥班级大学生素质拓展学分考核小组(以下简称班级考核小组)在班级中的指导作用,结合学校、学院的相关文件精神,以提高学生素质、推进班级文化建设为奋斗目标,依据《安徽农业大学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班级素质拓展工作实施办法(暂行)》主要精神,特制定此规章制度:

  第一条班级以自然班为基本单位,是组织教学和管理的最基本单位。各班级均应成立班级考核小组。班级考核小组是班级团学工作的负责者,受院大学生素质拓展工作部(以下简称院素拓部)领导。

  第二条班级考核小组一般为6—10人,由班级团支书组建,组员包括: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非班干学生代表。团支书任班级考核小组组长。

  第三条班级考核小组各成员均由班级投票选举产生(一年级新生班级考核小组成员可由班主任根据实际情况指定,一学期后改选),任期一般为一年,可连任。

  第四条建立健全正常的班级考核小组例会制度,可根据条件安排特定时间地点召开班级考核小组例会,并有专人对会议进行记录,定时整理会议记录并总结前期工作经验。

  第五条班级考核小组内部成员需相互支持相互监督。

  第六条班级考核小组日常工作:

  (一)在院团总支的领导下,用马克思主义、、邓小平理论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教育、武装自己,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

  (二)认真完成院团总支、院素拓部交给的各项任务,具体项目考核、素质拓展活动方面的工作参照《安徽农业大学轻纺工程与艺术学院班级素质拓展工作实施办法(暂行)》进行实施。

  (三)积极关注院团学、院素拓部工作动态,准确向班级同学传达相关信息,并能就相关状况提出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配合院团总支更好地做好院团学工作;同时也能向院素拓部反应相关院素拓部工作的影响情况。

  (四)要想求得发展,就要有坚实的基础,而班级同学都是班级考核小组最坚实的基础,应充分发挥所有同学的特长、潜力。培养大家的参与意识,发掘创新精神,加强组织纪律性的传输,提高工作的实效性,使班级考核小组工作更好地发展。

  (五)加强与学院内其他班级考核小组的工作联系,积极合作,相互学习、帮助,在使班

  级考核小组不断进步的同时,也使全院班级考核小组间建立了共同工作、共同发展的目标。

  第七条班级考核小组成员职责:

  (一)团支书:

  1、负责班级考核小组的全面工作,并结合实际制定出班级考核小组的工作计划,及时向院素拓部汇报,取得支持和帮助。

  2、定期召开班级考核小组例会,分析讨论阶段性工作,传达和报告院素拓部的工作情况,提出今后的工作意见,团结班级考核小组成员共同开展好各项活动。

  3、检查、评估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善于发现问题并及时解决。

  4、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遇事多与其他成员商量。

  (二)组织委员:

  1、协助团支书组织好班级考核小组,抓好班级考核小组的'内部建设,做好班级考核小组内的各项工作、会议的记录。

  2、总结内部建设的经验,督促帮助班级考核小组开展工作,落实纪律,执行班级考核小组的决议。

  3、做好相应的班级素质拓展活动的具体全面的策划或方案。

  (三)宣传委员:

  1、积极组织开展适合班级同学特点的积极向上的校园文化活动,寓素质拓展教育于活动之中,丰富班级的文化生活。

  2、协助团支书规划组织好理论的学习工作,并做好学习活动记录。

  (四)非班干成员:

  1、积极配合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的工作,善于提出有建设性的可行建议。

  2、对团支书、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的工作代表班级做好监督。

  3、班级合作小组规章制度

工会规章制度8

  一、工会工作职责

  1、执行会员大会或会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工会的决定,主持工会的日常工作。

  2、代表和组织教职工依照法律规定,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参加本单位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为发挥教职工的聪明才智创造良好的条件。

  3、参与协调劳动关系和劳动争议,与单位行政方面建立协商制度,协商解决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问题。帮助和指导教职工与单位行政方面签订劳动合同,代表教职工与单位行政方面签订集体合同或其他协议,并监督执行。

  4、组织教职工开展劳动竞赛、合理化建议、教学教育和教学教育研究活动,总结推广先进经验。做好先进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的评选、表彰、培养和管理工作。

  5、对教职工进行思想政治教育,大力支持教职工专业知识和管理知识,开展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办好工会文化、教育、体育事业,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推动党的知识分子方针、政策的贯彻。

  6、监督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劳动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协助和督促而不是代替行政方面做好劳动保险、劳动保护工作,办好教职工集体福利事业,改善教职工生活。

  7、维护女教职工的特殊利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女教职工的现象作斗争。

  8、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教育工作。

  9、协助学校关工委和红十字工作。

  10、协助学校抓好教职工的计划生育工作。

  二、工会主席职责

  1、决策规划。主要包含两方面内容:一是对所在工会组织自身的重大问题和发展方向进行决策规划;二是参与单位的一切涉及教职工切身利益的重大问题的决策规划。

  2、制定规范。建立正确合理且有效的组织机构和制定具有全局性的管理方法,包括各种制度。

  3、组织协调。注重于工会组织内外关系的协调,使所属工会组织协调有序。

  4、监督教育。组织教职工群众进行民主监督和对广大教职工群众进行教育引导。

  5、选人用人。坚持以工会人才的任用标准,选拔和使用各类工会人才,并学会对人才的正确使用、培养和科学管理。

  6、协助学校红十字、关工委做好工作。

  7、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教职工婚、丧、病安排及部分福利待遇暂行规定为使教职工婚、丧、病安排及福利待遇有章可特,特拟此规定。

  1、本校正式教职工有权享受福利待遇。

  2、教职工本人及其子女结婚,由工会组织学校教职工庆贺。

  3、教职工本人去世,由工会组织教职工吊唁,安排守灵追悼会等事宜,其丧葬补助费,除按上级有关文件办理外,学校一次性补助3000元。

  4、教职工配偶(非本校正式教职工)、父母、岳父母、公婆去世,由工会组织教职工吊唁,工会、校行政各送花圈一个。

  5、教职工生病,由工会、校行政领导看望慰问。

  6、教师节、春节、三八节、老年节,教职工本人生日学校购纪念品进行慰问。

  7、学校定期组织全校教职工到医院体检。

  四、教代会制度

  教职工代表大会是在实行校长负责制的同时学校实行民主管理的基本形式。为推进学校民主建设,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的权利,特制定本教代会制度。

  1、教代会职权:

  ⑴对有关学校发展、改革等重大问题,提出意见和建议;

  ⑵审议通过有关教职工合法权益的重要规章制度或方案;

  ⑶在上级党组织领导下,民主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2、教代会代表:

  ⑴依法享有政治权利的在编教职工均可当选代表,代表应具备以下条件:

  a、坚持党的基本路线,拥护党的方针政策,贯彻国家的法律、法规;

  b、掌握一定的业务知识、管理知识和参政议政能力,愿意参加学校的'民主管理活动;

  c、遵守社会公德、职业道德、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d、热心为教职工办事,作风正派,公正公道;

  e、密切联系群众,正确代表群众利益,如实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f、遵章守纪,胜任并做好本职工作。

  ⑵代表的产生以工会小组为单位,由教职工以无记名投票方式选举产生;

  ⑶代表总数不少于50名,按各工会小组人员构成情况均衡分布;

  ⑷代表实行常任制,任期三至五年,任期内有代表调离,应及时增补;

  ⑸代表对选举单位的教职工负责。

  3、组织制度:

  ⑴教代会3至5年为一届,按期换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教代会或教职工大会;

  ⑵教代会须有全体教职工代表三分之二以上出席,方可召开;

  ⑶教代会闭会期间遇有重大事项,经行政、工会或三分之一以上教工代表的提议,可召开临时会议。

  ⑷提交教代会审议的方案需提前十天发给代表或全体教职工;

  ⑸教代会的选举和表决采用无记名投票或举手方式,其中凡关系到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制度或方案的表决均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

  ⑹选举和表决须获得应到代表半数以上同意方为有效;

  ⑺一经教代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和方案,如需修改,必须提请教代会按程序重新审议表决;

  ⑻召开教代会所需经费,由学校提供。

  4、工作机构:

  ⑴学校工会委员会是教代会的工作机构,负责教代会的日常工作,主要承担:

  a、运用各种形式向教职工宣传民主管理的有关知识,宣传教代会的性质、任务和作用,提高教工的主人翁意识,明确行使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权利;

  b、负责大会筹备工作,组织民主选举职工代表,提出大会议程、议题的建议,做好大会的准备工作;

  c、发动群众广泛征集提案;

  d、提出大会主席团人选建议;

  e、做好大会期间的组织工作;

  f、组织教职工工代表的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工代表的参政议政能力。

  ⑵设立教代会主席团,其成员由教职工代表从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负责主持会议以及处理会议期间各项重要事项;

  ⑶成立教代会民主管理专门委员会,其成员由教职工代表从正式代表中选举产生。委员会负责大会闭幕期间,协助和监督有关部门执行大会决议和提案的处理以及遇突发重大事件时临时会议的召集。

  5、本制度中的条款若与有关上级文件或制度不符,以上级文件及制度为准。

工会规章制度9

  工会是自由职业者、劳动者、雇员与雇主相互协商解决劳动关系问题的组织。工会是一个优秀的组织,它由会员参与并自主管理。工会的运作必须有规章制度作为基础,以保证会员有一个自治的机构,自主管理和有效地运作。

  工会规章制度是指工会为执行工会的政策和使工会秩序井然、工作有序而制定的规定。工会规章制度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工会的范围和规模。这是工会规章制度的基础。工会必须规定会员的数量和地理位置。这项规定保证了工会的存在和会员有一个共同的议程。

  第二,工会的组织结构。这是规章制度的重点内容。工会必须具备每个职位的职责和能力标准。另外,制定工会的代表机构和工作委员会使得工会的议事能更有效地运作。

  第三,会费和财务管理。这是工会规章制度中的另一个关键部分。工会的预算必须由会员投票批准。这保证了工会的财务管理和支出得到透明和公正的解决。同时,工会制定了强制性的会费规定,以避免财政上的问题。

  第四,工会的行为规定。当会员违反会员的行为准则时,工会应有能力处罚会员。通过这样的规章制度,管理成员之间的关系便不会受到个人情绪的影响。此外,还可以保证行为良好的'会员能够得到相应的奖励。

  第五,劳资关系的规定。最后一类规章制度是工会对所代表的利益的保护。在工会规章制度中,会员必须分享工会代表的所有责任。这意味着,工会必须保护会员免受有害的雇主行为的影响。这也有助于确保工会和雇主之间的合同得到完全遵守。

  总体而言,工会规章制度是保证工会合法性和保护会员权益的重要内容。工会制定这些规章制度,对会员来说非常有利。在工会规章制度的支持下,会员可以有序地为实现共同目标而努力。同时,规章制度的存在可确保工会不会走向混乱,可以按照理想的方式继续运作。这些规章制度不仅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意义,也对保障劳工权利和工资有实质性保护。

工会规章制度10

  一、仔细贯彻执行国家规定的财务工作方针、政策、制度、纪律。

  二、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工会经费收支由主管会计审核签字,工会主席审批。

  三、年底准时编好下年度工会经费预算,做好本年度决算。

  四、依据工会经费独立原则,建立预算、决算和经费审查监督制度。工会主席作为法人代表是工会财务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工会会计是直接责任人。

  五、站工会财务必需自觉接受上级工会和站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的审查监督。站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每年至少对工会经费的收支状况进行一次全面审查,并向站工会委员会提交书面审查报告。

  六、工会经费收支,预、决算经站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审查后定期向会员大会报告,接受民主监督,并予以公示。会员有权对工会经费使用状况提出看法和质疑。

  七、妥当保管现金和一切财务帐表、凭证、档案、资料。

  八、开支要有方案,否则不予报销。借款外出选购,需经主席批准,准时报帐。

  九、站行政向站工会拨缴的全员职工工资总额百分之二的工会经费主要用于为职工服务和工会活动,工会实体创收的收入和会员上缴会费的百分之四十可以用于会员福利性开支。

  十、按季度做好资金平衡表。

  十一、工会经费、财产和站拨给工会使用的不动产受法律爱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和任意调拨。

  十二、依据特殊工作需要,准时供应有关资料。

工会规章制度11

  1、值班工作人员要尽职尽责,保护好幼儿园财产。值班人员要按时到岗定时巡逻,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重大问题及时汇报带班领导或打110。

  2、严格值班手续,特殊情况不能到岗的必须调好班(并报领导及带班教师批准)。保证幼儿园通讯畅通无阻。

  3、值班人员如遇到紧急情况应及时向值班领导汇报,不得延误。

  4、值班人员在值班期间不准喝酒、下棋、打扑克或离开工作岗位。吸烟人员要注意安全,严防火灾。

  5、值班人员应该保持值班室的清洁卫生,每次值班结束要将办公室打扫干净,收拾整齐所有的`物品,

  6、保证大门口前每天清扫,做到干净整洁。

  7、每天检查幼儿园水、电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8、妥善处理突发事件,当天事情当天处理,事事有着落。

  9、每天必须巡视各活动室,以便及时发现失盗等情况。

  10、值班人员不按以上要求去做,造成幼儿园财产损失的,幼儿园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工会规章制度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鼓励职工开展合理化建议活动,促进企业技术改进、发明创造,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制订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合理化建议,是指有关改进和完善公司及所属单位生产技术和经营管理方面的办法和措施,应具有进步性、可行性和效益性。

  第三条合理化建议以提高产品质量和降低物资消耗、提高劳动生产率和经济效益、加强企业管理为重点。

  第四条公司及所属各单位都应组织开展职工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第二章征集

  第五条公司和基层矿处一般每年集中开展一次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第六条凡决定采纳的建议,应分档次给予奖励。同时以文件的形式公布下发,反馈给各单位和本人。

  第七条职工可以随时向矿处工会提交合理化建议;矿处也可以根据矿井生产经营形势和部署,围绕某一重点、难点或者专题开展合理化建议征集活动。

  第八条矿处工会负责收集职工合理化建议,并组织有关单位和专业技术人员进行评审。

  第九条职工提出合理化建议应当填写《合理化建议登记表》,必要时应附图纸、数据、资料等。从填表之日起,建议提出者即有义务向采纳单位详细说明情况、回答问题。

  第三章评审与反馈

  第十条成立煤业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负责推动全公司合理化建议工作。各矿处应吸收有关专业人员成立相应组织,负责合理化建议的评审工作,并协调所属单位在评审工作中所发生的争议。

  第十一条在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之下应指定相应的工作机构或专管人员,负责合理化建议的征集、登记、整理、传递、存档等日常工作。

  第十二条工会收到《合理化建议登记表》后,应及时对建议进行评议和论证。

  第十三条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应接受职工群众的监督、检查,并回答职工群众提出的问题和质询。

  第十四条广大职工群众可对合理化建议活动进行监督,凡弄虚作假的,公司工会将追究有关单位(部门)负责人的责任。

  第十五条凡决定采纳的建议,由矿处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根据建议的性质、类别,决定由某一单位(部门)或几个单位(部门)落实完成,涉及公司内容的,由公司工会协调有关部门落实。

  第十六条经采纳的.合理化建议,采纳单位应及时列入实施计划,积极创造条件,并在资金、材料、人力、工时等方面给予支持。

  第十七条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将不定期组织有关职能部门、有关人员对落实完成的建议进行验收和效益评估。发现造假的,取消奖励,并追究申报单位的责任。

  第十八条合理化建议在实施中经过试验并鉴定成功后,应将有关技术资料归档保存。

  第四章奖励

  第十九条公司合理化建议奖励分为一、二、三等奖。必要时可以设立特等奖和鼓励奖,具体奖励金额由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第二十条基层矿处应对合理化建议进行表彰奖励。具体奖励标准,由各单位自定。

  第二十一条提合理化建议获奖者,其事迹记入本人档案,可作为评选先进、考核晋级、评定职称、聘任职务等的依据之一。对于积极提出合理化建议的职工,其建议虽未被采纳,所在单位可根据具体情况自定适当鼓励的办法。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各矿处工会可根据本办法,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细则。

  第二十三条本办法由煤业公司工会合理化建议征集评审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工会规章制度13

  一、工会主席职责

  1、在学校党支部的领导下,履行工会法人代表的职责,主持工会全面工作。

  2、负责制定学期或年度的工会工作计划,提出学期或年度总结。

  3、组织好工会委员的分工,定期召开工会委员会会议,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对工会工作的指示,研究、部署、检查工会工作。

  4、有计划地组织工会干部和教职工学习业务知识和文化科学知识,组织广大教职工开展业务学习和业务竞赛创新等活动。

  5、加强工会队伍的建设,指导并培训工会干部,调动工会干部的.积极性,及时帮助工会工作中的问题。

  二、经审委员职责

  1、负责工会经费预、决算和会费收缴工作,按时上缴会费。

  2、坚持按章程办事,认真做好会费的拨、交,按时公布帐目。

  3、严格执行财会制度及财政纪律,不擅自超支和挪用。

  4、协助行政做好职工工资的发放工作,调解职工工资中的纠纷。

  5、按劳保方针研究集体福利,协助行政做好职工福利的发放工作。

  三、女工委员职责

  1、做好女职工工作,负责女工委员会的工作,安排女职工的活动,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

  2、搞好女职工的保健工作及计划生育工作,负责年报统计工作。

  3、关心女职工的工作环境,按时组织女职工进行健康查体。

  4、做好退休、工伤、病休及病亡人员的处理、慰问工作。

  5、协助女职工解决婚姻家庭矛盾,积极提高女职工的婚姻家庭生活质量。

  6、积极配合搞好工会其它方面的工作。

工会规章制度14

  一、常务副主席职责:

  1、主持工会、教代会的日常工作。

  2、负责主持起草工会、教代会文件、规章制度和校工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主动向主席、校党委和上级工会汇报工作,提出做好工会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代表中心工会参加学校的有关工作。参加中心内外重要会议,参与协调处理校内外涉及教职工权益的重大问题。

  4、根据《工会法》赋予工会的维护、参与、教育、建设四项社会职能,及时向主席、中心党政领导反映教职工的合理意见和要求。

  5、做好学校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的工作。

  6、负责工会经费的预决算工作,在职权范围内审批工会经费开支,保证工会经费的合理安排和使用。

  7、做好召开中心教职工代表大会暨会员代表大会的筹备工作;主席因事外出时,主持召开全委会和主席办公会议。

  8、组织做好中心专兼职工会干部及教代会代表团长、各专门委员会主任的培训工作;指导各部门工会做好教代会代表的培训工作。

  9、兼任工会女职工委员会主任,主持女职工委员会的工作;主持制定女教职工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组织参与高校女工片组活动,开展女教职工的各项活动。

  10、分工联系工会经费审查委员会、教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委员会。

  11、完成校党委和上级工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会办公室主任职责:

  在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的领导下,主持工会办公室日常工作。

  1、负责起草、打印、下发工会的工作总结和各类文件;写好工会、教代会的大事记;妥善保管工会印章。

  2、主持工会办公室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组织传达上级有关文件。督促检查办公室干部履职情况,做好办公室干部的`考勤、考核及其它管理工作,当好工会领导的参谋和助手。

  3、负责校工会有关会议的记录及整理会议纪要或简报;协助领导做好工会、教代会有关会议的会务工作。

  4、协助领导做好工会专兼职干部、教代会代表团长、各专门委员会的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

  5、了解信息,综合情况,了解教职工的思想动态及有关情况,并及时向工会领导反映。

  6、做好校工会先进集体、优秀工会干部和工会积极分子的评选表彰工作。

  7、做好工会的学习宣传工作。

  8、做好教职工的来信来访工作。

  9、负责工会办公用品的计划、采购、发放工作和报刊、资料的订阅工作。

  10、做好工会的出纳工作,收好、管好工会经费。

  11、做好工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分工联系教代会提案工作委员会和教学科研工作委员会的工作。

  三、工会主任科员工作职责

  在工会主席、常务副主席的领导下,分工负责工会文体、生活福利方面的工作。

  1、负责制定工会年度文艺体育活动、职工福利工作计划。

  2、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和工会的工作重点,组织开展教职工业余文艺、体育活动,并勇于创新,精心组织,力求使活动形式新颖、内容丰富,内涵高雅,寓教于乐。

  3、积极组织健康有益、有广泛群众基础的各类文体活动。组织不定期的绘画、摄影、书法讲座、演讲、知识竞赛和展览等活动。

  4、有计划、有步骤地举办文艺、体育培训班,大力培养文体活动骨干,推进文体活动的开展。

工会规章制度15

  为加强工会管理工作,把工会办成为职工办事,替职工说话,充分发挥“四项职能”作用,受到群众广泛拥护的先进组织,根据《工会法》精神和实际工作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贯彻执行《工会法》、《劳动法》、《女职工权益保障法》及上级工会组织的工作部署。

  二、做好职工思想政治工作,经常对职工进行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共产主义和社会公道、职业道德、家庭美德教育。

  三、依法维护职工的民主权利,健全职工代表大会制度,切实加强职工参政议政的民主管理工作。

  四、组织职工开展争先创优劳动竞赛,以公路建设为中心,开创两个文明建设工作的新局面。

  五、抓好工会委员的管理工作,做到组织健全,任务明确,办好“职工之家”。

  六、协助行政办好职工集体福利,做好困难职工生活补助工作,参与调解劳动争议。

  七、关心职工劳动条件的.改善,维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合法权益,定期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参与安全检查和伤亡事故的处理。

  八、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同歧视、虐待、摧残、迫害妇女的现象做斗争。针对女职工的特殊问题,女职工的保护工作。

  九、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好工会财产。

  十、开展丰富多彩的读书、演讲、参观、竞赛等文体活动,活跃职工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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