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规章制度精品(15篇)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你真正懂得怎么制定制度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幼儿园规章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幼儿园规章制度1
一、人事
1、凡幼儿园教职工必须热爱教育事业,不提倡留职停薪,未经幼儿园许可,不准从事第二职业。
2、全园教职工必须认真履行岗位责任制,遵守幼儿园各项规章制度,服从幼儿园分配。
3、新员工须经考核,第一个月为试用期,试用期满考评合格,方可成为幼儿园正式教职工。
4、幼儿园决定调整工作岗位的教职工,应服从分配,按时上岗,否则从通知之日起以旷工论处。
5、凡幼儿园教职工连续矿工一周或累计半个月以上者,以待岗处理。
二、考勤
1、幼儿园全体教职工均系考勤对象,由办公室负责考勤工作。逐日记载出勤情况,按日统计。
2、全体教职工必须按幼儿园规定的办公制度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中途离岗。
3、教职工因事、因病(除特殊情况外),必须事先履行请假手续,准假后方可离岗。工作时擅离职守,按旷工论处。因公外出,也
应告知办公室负责人或考勤员。
4、请假期满,必须按时履行销假手续,逾期无故不归者按旷工论处。旷工半天以上(含半天)扣除相应的工资外,停发当月奖励工资。5、教职工的集体政治学习、业务学习和各种集体活动,均列入正常的考勤之列。
6、幼儿园教师,按国家规定享受双休日、节假日等假期,工作期间由学校安排工作。
7、凡幼儿园教职工,无故连续旷工一个月,或累积一个月者,以自动离职处理。
8、教职工的考勤必须根据有关规定,与工资、奖金、评选、职称评定挂钩,做到奖惩分明。
三、请假
1、教职工因事、因病须离岗者,必须由本人履行请假手续。请假人除特殊情况外,一般需待安排好工作之后,方可离开岗位。如因急病或紧急事故确实不能事先请假的,可委托他人办理或事后补假。
2、请假一律由园长批准。
3、教职工每请假一天扣发当天工资及本月的满勤奖金。
4、符合法定婚龄结婚的,可准假三天,实行晚婚晚育的可准假10―15天。
5、女职工的产假按计划生育暂行规定办理。
6、本人直系亲属逝世时,可给一至三日的丧假。
四、奖惩
1、对教职工的奖励和处罚,要实事求是,公正合理,并公之于众。
2、园级先进工作者,每学年评定一次,由园长授予荣誉称号。表彰先进,坚持德、勤、能、绩综合评定,须由全体教职工评议推荐,园长审批。
3、凡符下列条件之一的教职工,可给予奖励:
(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教书育人,成绩显著者。
(2)遵纪守法,兢兢业业,出满勤,事事处处为集体,对不良行为敢于斗争,事迹突出者。
(3)热爱学生,循循善诱,诲人不倦,教育教学质量名列前茅者。
(4)勇于开拓、创新,在教育教学改革上有较大贡献者。
(5)面向全体幼儿,对个体差异的孩子加倍爱护,使他们取的明显的进步。
(6)参加竞赛获奖幼儿的辅导教师。
(7)积极组织,指导学校大型活动,并做出显著贡献者。
4、对照上述条件,视情况可授予先进工作(或其它荣誉)称号,或给予单项奖励。
5、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予处罚,采取一票否决制。
(1)目无法纪,自由散漫,擅离职守,造成恶劣影响者。
(2)体罚和变相体罚幼儿,使幼儿心理和生理受到摧残和伤害者。
幼儿园管理制度准则
一、岗位责任制
(一)园长岗位职责
1、认真学习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的规定,全面贯彻执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管理条例》和《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
2、负责建立、完善并组织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证园内各项工作的有序进行。
3、负责主持制定全园工作计划,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安全保卫、家长工作,定期深入第一线,检查全园各项工作的.实施情况,每学期听课达到60次以上。学期末对全园工作进行总结。
4、做好教职工的思想工作,经常对全园教职工进行职业道德教育,把师德教育和思想道德教育结合起来,提高他们的政治觉悟,为教师的工作、学习创造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5、负责全园教职工的聘任、调整园内工作人员结构,指导、检查和评估教师以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定期对保教工作人员进行德、能、勤、绩的考核,并根据考核情况给予奖惩。
6、定期召开园务会和全园会,了解保教工作情况,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7、负责园所建设的长远规划工作,制定幼儿园发展目标,努力改善办园条件。
8、及时了解国内外有关托幼工作的信息动态,关注幼儿教育发展的新动向,不断吸取经验,改进工作。
(二)保教主任岗位职责
1、领导全园教育教学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结合本园特点制定教育教学工作计划,期末写好工作总结。指导各班班长制定好学期、月、周计划,并及时收回存档。
2、做好教师的思想和业务培训工作,根据教师实际情况组织实施培训活动,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定期对保教人员进行业务考核。定期批阅教师的观察记录和备课本,并根据存在的问题对教师进行专题培训。
3、负责全园的教研工作,学期初制定全园教研工作计划,学期末写好教研工作总结。结合实际有目的、有计划地开展园本教研,指导教研组长开展好教研活动。
4、经常深入到各班,了解环境创设、常规培养、教育教学、卫生保健等工作的开展情况,指导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每学期听课达到60次以上。
5、负责园内的家园共育工作,督促各班教师做好日常的家园联系工作。
6、协助园长做好保教人员的思想工作,鼓励并支持保教人员在教育实践中大胆创新。工作中能以身作则,在各方面为教师们起到示范作用。
7、依据需要做好教材教具的计划和购买工作,并指导资料员保管好图书、教材、教具等,为教师提供方便。
(三)班长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本班教育教学、卫生保健、财产保管、家园合作等工作,根据《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及实施细则提出的要求,结合本班实际,制定教育工作计划,并认真执行,学期末写出本班保教工作总结。
2、带领本班教师认真执行幼儿的一日生活作息制度,科学合理地安排好、组织好幼儿的一日生活,注重幼儿生活常规培养,确保幼儿身心健康成长。
3、与本班教师、保育员团结协作,搞好所在班级教育、卫生、保健及生活护理等工作。
4、主持召开班务会,共同商讨班内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措施,用研究的态度与两位教师共同搞好班内的各项工作。
5、带头坚持正面教育的原则,尊重幼儿,积极启发诱导,严禁体罚和变相体罚,发现本班教师有违反师德行为应立即制止。
6、以身作则,有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精神,自觉遵守并督促教师遵守园内各项规章制度。
7、带头积极参加教研活动及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及班级管理水平,定期向园长汇报本班各项工作情况。
8、树立安全意识,教育和督促班内教师坚守岗位,遵守各项安全制度,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9、主动做好家园共育工作,向家长宣传正确的教养方法,和教师一起认真填写“家园联系手册”,经常与家长保持联系,争取家长理解和支持。
幼儿园管理工作制度
礼仪范围
1、严谨责骂,体罚,羞辱孩子。违者罚款50元/次。情节严重者罚款100元,并写出书面检查。
2、同事之间发生矛盾,本着"反求诸己,自我反思,和谐谅解"的原则,找领导协调解决,禁止在工作期间,尤其是家长和孩子面前发生冲突、争吵。违者罚款50-100元。
3、工作期间使用普通话与孩子,同事,家长交流,禁止使用方言。
4、着装得体,大方,举止优雅,不浓妆艳抹,不留长指甲,不穿高跟鞋。
5、与家长交流或接待新家长自信,温和,热情,对自己所说的话负责。
6、不向家长所要财务,不收受家长财务。
工作规范:
1、工作时,精神状态饱满,激情投入,不散漫,不颓废,不将生活情绪带入幼儿园。
2、对待工作尽职尽责,一丝不苟,精益求精,敢于挑战自我,敢于担当。
3、工作时间不接打私人电话,不用手机聊天,违者罚款10元/次。
4、幼儿园上课,或幼儿午休时间,禁止在班内上网聊天查看与教育无关的网页。违者罚款10元/次。
5、以幼儿园的工作为重,尽量不因私事请假<婚丧(除直系亲属)假除外>,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
6、每天早上按要求签到,如没签到或忘记签一次罚款5元。
7、教师在工作时间不得吃幼儿零食,否则点名批评。
8、教师不得擅自离开教室,如必需离开,必须保证一名教师在班,时刻保持幼儿的安全。
9、上班时间教师不得流动串岗,扎堆聊天等,发现一次罚款10元。
10、家长投诉一次(根据情节严重与否)罚款(10-50)。
11、出现一次安全事故(如:抓伤咬伤碰伤摔伤碰伤事故)轻微事故扣除10元,比较严重一次50元或承担医药费百分之五十不等。
12、奖励:
(1)全勤奖:每月出全勤(以签到表,考勤记录为淮),奖励50元。
(2)安全奖:当月无安全事故发生,奖励带班老师50元,保育员50元。
(3)绩效奖:一月内家长无投诉,监控摄像无违纪,领导巡查无违纪,如有以上违纪现象,奖金一次性扣除。
(4)超员奖:按学校班级编制名额(教师子女不算在内),超出部分,班主任10元/人,保育员10元/人。
13、请假:到副园长处领取请假条,写明请假原因,经园长批准签字后方可生效,回来后到财务室消假。请假一天以上(含一天),扣除当月全勤奖,另扣月工资÷22*请假天数。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而擅自离岗者视为旷工,矿工一天扣除150元,3天以上视为自动离职,并扣除该月工资。
14、本园毕业生实习工资800元/月,有经验教师实习工资1000元/月。
15、本园工资分教师,保育员,两个级别,带班教师基本工资1300元/月,绩效工资50元/月。保育员基本工资**0元/月,绩效工资50元/月新聘用保育员第一学期基本工资800元/月。副园长职务补贴300/月。工龄工资:带班老师、保育员每人30元/年累计,工龄工资工作一年以上开始算起。
16、本园教职工享受正常的国家法定节假日。
17、每月按时上交三本(会议记录本、业务学习和教学心得本、教案本)逾期不交者扣除该月50元工资。
18、每月22号发工资,如遇周六周日,顺延到下周一。
19、勤俭节约,节水,节电,.节物,发扬主人公精神,以园为家。对严重浪费财物的教职员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者进行罚款处理。
幼儿园规章制度2
1、中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幼儿园上下班时间,按时上班签到,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按时上下班。
2、中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上,上班期间,教师不能随便换班、串班、要全面照顾孩子,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3、中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走失,造成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除工资100元/次。
4、中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微笑面对家长和孩子。
5、中各班室下班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6、中教师有事情必须请假,凡未请假或请假未经园长批准而离开岗位者按旷工论处。
7、中值班老师遵守值班时间,比正常上班时间早到十分钟,当班或值班时间,不能因私事离开孩子。
8、值班教师不能离开幼儿,班级发生的事故由当班教师负责处理,并及时向领导汇报。
9、教师若请假提前一天告诉园长,扣除当天工资。
10、中教师要认真备课,提前把要上的课准备好,保证每节课都要有教案,有条理。每周五将备课本交到办公室。上课必须用普通话上课。
11、严把幼儿离园关,不将孩子交给陌生人,防止坏人冒领幼儿。
12、户外活动时,要有秩序地组织幼儿进出教室门口,防止幼儿因拥挤或其它原因摔伤。
13、让孩子养成问好的习惯,有礼貌,会说“谢谢”“对不起”等礼貌用语。
14、孩子出错教师及时纠正,讲道理。不能随着孩子的.心思走,要有自己的计划。
幼儿园规章制度3
为了提高幼儿园保教质量,认真贯彻《规程》精神,坚持教育面向全体幼儿,全面提高幼儿素质,保证幼儿出勤率,特规定:
一、幼儿园各班,对每位入园幼儿进行认真的考勤,新入学幼儿非整月出勤并当月出勤15天以上,可纳入班级出勤,每月进行一次统计。
二、为保证幼儿出勤人数,特规定各班出勤率为大班85%、中班82%、小班80%、启蒙班78%。
三、各班达到出勤率不奖,超出出勤率按照标准奖励,出勤率不达标的'班级按照相应的标准扣除奖金。
四、如因班级管理不善,服务态度恶劣,影响幼儿园声誉或未及时与家长沟通,造成家长对班级工作不满,导致幼儿缺勤的,扣发奖金。
五、因教师偏爱、责罚或对幼儿家长态度不好,造成幼儿缺勤的,扣发奖金。
六、因对幼儿生活照顾不周,致幼儿生病造成缺勤的,扣发奖金。
幼儿园规章制度4
(一)饮食管理
1、婴幼儿的伙食应有专有负责,民主管理,建立伙委会(园、所领导,炊管人员,保健人员,保教人员及孩子家长代表),定期开会,讨论伙食问题。
2、伙食费要专用,精打细算,方案开支,合理使用。
3、依据季节供应状况,制定适合婴幼儿年龄(一岁内、一至三岁、四至七岁)的代量食谱,定期更换。
4、精确把握幼儿出勤人数,做到每天按人按量供应主副食,不吃隔日剩饭菜。
5、工作人员(包括炊事员)伙食和幼儿伙食要严格分开,不允许侵占儿童伙食。
6、保健人员要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养分量。保证儿童的进食量。蛋白质摄入量占应供应量的百分之八十以上。
7、按时开饭,儿童进餐时间不应少于二十至三非常钟,保证儿童吃饱每餐饭。
(二)科学喂养
1、婴儿喂养:母乳的养分成份最适合婴儿生长发育的需要。要提倡母乳喂养。母亲在喂奶前要洗手,脱掉工作服,患有呼吸道疾病时,喂奶时要戴上口罩。每隔三至四小时喂一次,每次二十至三非常钟。
对人工喂养儿要做好配奶工作,每餐奶具有严格消毒。
无论人工喂养儿、母乳喂养儿都要准时增加辅食,补充卫生素D制剂和含铁食物。依据孩子生长发育需要,统一制作婴儿饮食,保证儿童养分。
2、幼儿饮食
(1)一岁半以后幼儿按三次饭一次点心定食谱(整托幼儿睡前再加一次点心),食谱要适合幼儿的'年龄,使儿童能吃多种多样的食物,把一日的食物定量标准恰当地安排到食谱中,以保证得到各种养分素和足够的热量。
(2)要留意调配花样,增加幼儿进食量,科学烹调,尽最大努力保存养分素,特殊要防止维生素的损失。
(3)少吃甜食:晚饭不能以吃甜食、菜汤和面汤为主,要尽量吃些炒菜。
(4)加强体弱儿饮食管理。
(5)特别饮食:依据病儿病情做病号饭。
饮食卫生管理制度
1、要保持厨房的清洁,常常清扫。
2、食常要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厨房用具,刀、案板、盆、筐、抹布等要做到生熟分开,洗刷洁净,食具一餐一消毒(若用水煮则需在水开后十五至二非常钟,若用笼屉蒸则水开后至少要蒸三非常钟),食物要有防蝇设备。
3、不买、不加工腐烂变质食物,买来的熟食要加热处理后再吃,预防食物中毒及肠道传染病的发生。
4、搞好儿童进食卫生,饭前工作人员及儿童都要用肥皂、流淌水洗手,饭桌要用肥皂水或碱水揩洁净。
5、要培育儿童不偏食,不吃零食的良好饮食习惯。
6、水果要洗净削皮后再吃。
7、炊事员要坚持上灶前洗手,入厕所前脱工作服,便后用肥皂洗手,操作时不抽烟。体格锻炼制度
1、要有组织地常常开展适合婴幼儿特点的嬉戏及体育活动,尤其要重视一岁半以下婴幼儿的体格锻炼,给婴儿每天做一至二次被动操和主被动操,幼儿做一至二次体操或活动性嬉戏。
2、在正常天气下,要有充分的户外活动时间,每天坚持两个小时以上户外活动,加强冬季锻炼。
3、要制造条件,充分利用日光、空气、水等自然因素,有方案地锻炼儿童体格。
4、锻炼要以常常和循序渐进。运动项目和运动量要适合各年龄组的特点。对个别体弱的幼儿要给以特别照看。
儿童健康检查制度
1、入园(所)检查:婴幼儿在入园(所)前必需进行全身体格检查。
对有传染病接触史的婴幼儿必需做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等试验室检查,必需经过检疫期,无病状方可入园(所)。同时要了解幼儿疾病史、传染病史、过敏史、家族史和生活习惯等。
2、定期体检制度:一岁以内婴儿每季度体检一次。一目前至三岁幼儿每半年体检一次,三岁以上每年体检一次,每半年测身高、体重一次。在园儿童每年护齿2次,并作视力检查,测量要精确并做好记录,进行健康分析、评价、疾病统计,准时矫治缺点。每个入托小儿均应建立健康档案(入托体检表、儿童保健手册、计免手册)。
3、坚持晨检及全日健康观看制度,仔细做好一摸:有否发烧;二看:咽部、皮肤和精神;三问:饮食、睡眠、大小便状况;四查:有无携带担心全物品,发觉问题准时处理。
工作人员健康检查制度
1、工作人员每年全面体检一次,炊管人员每年化验二次,体检合格由健康检查单位发健康证明书后方可上岗工作。发觉肝炎或其他传染病者须马上离职治疗。待痊愈后,持县(区)以上医疗保健单位的健康证明方可恢复工作。患慢性痢疾、乙型肝炎表面抗原阳性、滴虫性阴道炎、化脓性皮肤病、麻风病、结核病、精神病等保教人员应调离工作。
2、工作人员上岗前必需到指定医疗机构进行体检,包括胸部X线透视、肝功能、粪便常规检查,以及阴道霉菌、滴虫检查,健康检查合格并且无严峻生理缺陷者方可就职。
幼儿园规章制度5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管理,促进我县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健康发展,维护民办幼儿园和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幼儿园管理条例》、《湖南省实施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 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民办幼儿园,是指国家机构以外的社会组织或个人单独或联合利用非国家财政性经费依法设立的、面向社会招收学龄前儿童、对其进行保育和教育的学前教育机构。
第三条 民办学前教育事业属于公益性事业,是社会主义教育事业的组成部分。对民办学前教育实行积极鼓励、大力支持、正确引导、依法管理的方针。
第四条 民办学前教育事业纳入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
第二章 部门职责
第五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
第六条 县教育局是学前教育的主管部门,负责贯彻落实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全县民办学前教育工作发展规划的统筹协调,具体负责本区域内民办幼儿教育工作的日常管理、业务指导与工作考核。具体包括:审核认定幼儿园办园资格,颁发办园许可证,对幼儿园保育教育工作进行督导评估,对幼儿园进行分等定级,组织培训幼儿园的师资,审定、考核幼儿园的教师资格。
第七条 县公安机关应当及时了解掌握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状况,指导幼儿园做好校园安全保卫工作,及时查处扰乱校园秩序、侵害师生人身、财产安全的案件。公安交警、交通运输管理部门要加强载运幼儿的车辆安全管理,取缔无牌无证、不符合安全标准的车辆,及时制止和查处超载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 县卫生部门要贯彻有关儿童卫生保健工作的法律法规,按照《托儿所、幼儿园卫生保健管理办法》的规定,负责规范幼儿园卫生保健工作的管理。具体负责检查、指导幼儿园卫生防疫和卫生保健工作,落实疾病预防控制措施,及时处理幼儿园发生的传染病等影响幼儿安全的事件。
第九条 县住建、质监部门要落实城镇和新农村配套幼儿园的规划,加强幼儿园工程建设的监督管理,发现校舍、楼梯护栏及其他教学、生活设施违反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应责令纠正。
第十条 县消防大队要指导制定幼儿园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消防安全业务培训,定期检查、指导各种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加大消防安全宣传力度,结合幼儿园工作实际,经常开展各种消防演练活动。
第十一条 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具体负责全县幼儿园餐饮服务许可证的审核认定,监督、检查幼儿园食堂、饮用水的卫生状况。文化、工商等部门应当对幼儿园周边的有关经营服务场所加强管理和监督,依法查处违法经营者,营造有利于幼儿成长的良好环境。
第十二条 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主要负责对全县民办幼儿园的安全生产进行监督,对园舍设施进行安全鉴定,督促存在安全隐患的幼儿园进行整改。
第十三条 县民政局主要负责对已获县教育局审批、取得办园许可证的幼儿园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县财政、物价部门主要负责对全县幼儿园的收费进行管理和督查。
第十四条 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学前教育纳入城镇、新农村建设规划,负责本乡镇民办幼儿园的发展规划和安全管理。
第三章 审批程序和举办条件
第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依法由县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境外组织和个人在本县合作举办民办幼儿园的,按照国家规定的权限审批。未经审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举办幼儿园。
第十六条 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一)幼儿园的设置符合本县教育发展规划。
(二)举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举办民办幼儿园的个人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三)有符合国家教育方针的办学宗旨;有符合规范的园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四)有合法的幼儿园章程、组织机构,有符合国家要求的教职工队伍。
(五)幼儿园设置在安全区域内,周围无污染源,无危险和安全(含消防)隐患;幼儿园的园舍、场地、设施、设备以及环境卫生、卫生保健安全(含消防)状况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六)有必备的办学资金、稳定的经费来源。
第十七条 申请举办民办幼儿园,应向审批机关提供下列材料:
(一)申办报告及审批申请表。
(二)规范的名称和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
(三)拟任负责人的基本情况、身份证明。
(四)拟聘任工作人员的相关资格证明。
(五)拟办民办幼儿园资产的有效证明文件。
(六)拟办民办幼儿园的章程草案和发展规划(包括办学宗旨、规划目标、教育教学原则、招收对象和范围、师资队伍构成、课程计划、拟使用的教育教学指导用书等)。
(七)公安消防部门提供的消防安全审核意见。住建、质监部门提供的房屋及配套设施质量安全鉴定书。
(八)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
(九)有资质的健康检查单位提供的工作人员健康证明书。
(十)有校车接送的幼儿园需公安交警部门提供有效证照。
第十八条 民办幼儿园的审批程序:
申办民办幼儿园的社会组织和个人向拟办园所在的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递交申办报告,乡镇中学(城关中心小学)审核同意后,再向县教育局申报。县教育局根据本县幼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布局要求以及申办者的条件进行审批。
对申请正式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三个月内对审核合格者给予书面批复并颁发办园许可证。
对申请筹设的民办幼儿园,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之日起在三十个工作日内下发书面批复及筹设批准书。筹设工作应在三年内完成,同时,提出正式设立申请;超过三年的应当重新申报筹设。
第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持县教育行政部门颁发的办学许可证后,应当到县民政部门进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取得法人资格,并经县价格主管部门办理《湖南省服务价格登记证》证后方可招生。
第二十条 停办民办幼儿园的,应在停办前两个月到原审批机关办理停办手续,并到登记机关办理注销手续。变更举办者的,应进行财务清算并报审批机关核准。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的,应报审批机关审核同意后,到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未经审批机关核准同意,不得停办或变更法定代表人、园名、地址。
第四章 管理与监督
第二十一条 民办幼儿园与公办幼儿园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民办幼儿园依法享有办学自主权,在法律允许和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范围内,自筹经费、自聘人员、自主管理。
第二十二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严格执行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尊重幼儿的人格和权利,尊重幼儿身心发展的规律和学习特点,以游戏为基本活动,保教并重,关注个别差异,促进每个幼儿富有个性的发展。
民办幼儿园不得将本园担负的教育教学任务委托给其他单位或个人承办;不得进行和参与宗教或迷信活动。
第二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安全管理,严密各项防范措施,确保安全。建立卫生保健制度,安全防护制度,加强对食品卫生、传染病预防、园舍设施设备、消防安全、儿童接送等工作的管理,严防各类责任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四条 民办幼儿园的招生简章和广告,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发布的招生简章和广告的内容应当与幼儿园审批机关备案的内容一致。不得发布与其招生、教育、管理等行为不相符合的广告信息。
第二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的园名应规范,不得使用带有迷信和宗教色彩的字词,不得冠以 “ 国际 ” 、 “ 中国 ” 、 “ 中华 ” 等字样。未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认可,不得冠以 “ 双语 ” 、 “ 艺术 ” 等字样。
第二十六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根据办学成本合理确定收费标准,报县价格主管部门备案并公示。民办幼儿园收取的费用应主要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幼儿伙食费要单独立帐、专款专用,并主动接受价格、教育等部门的监督检查以及家长监督。
第二十七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按规定使用由地方税务机关监制的发票。民办幼儿园应当加强财务管理,遵守财经纪律,按照国家《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规定,规范会计核算,实行帐目公开。
第二十八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接受当地人民政府及教育行政部门的检查评估。教育行政部门应对民办幼儿园教育教学、教研活动、评优评先、业务培训、园务管理等工作进行指导。
第五章 园长和队伍建设
第二十九条 民办幼儿园应当依法招用教职工,并与教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和湖南省有关规定为教职工办理各种社会保险。
第三十条 民办幼儿园教职工实行聘任(用)制,民办幼儿园要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的有关规定,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切实保障教职工的合法权利。
第三十一条 民办幼儿园实行园长任职资格和教师资格制度,其任职条件按照同级同类公办幼儿园的有关规定执行。民办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和工作人员,由举办者按国家规定的有关任职资格要求聘任(用),聘任(用)的园长应当报县教育行政部门核准。
第三十二条 民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与公办幼儿园的教师、受教育者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
民办幼儿园教师在评优、表彰、职称评定、培训、考核、业务活动等方面,与公办幼儿园教师同等对待。
第六章 年检和督导评估
第三十三条 民办幼儿园教育工作实行年检、督导评估制度。年检工作由县教育局于每年年底组织进行,全县民办幼儿园评估为四个等级(示范幼儿园、标准幼儿园、合格幼儿园、不合格幼儿园),年检合格者加盖年检合格章予以确认,年检不合格者限期整改,整改仍不合格者吊销办园许可证。
第三十四条 督导评估由县政府教育督导室牵头,结合中小学督导评估进行,工作业绩纳入乡镇人民政府和乡镇中学的目标管理 ,乡镇中学应当定期和不定期组织工作检查加强民办幼儿园日常管理工作。县教育局每三年对民办幼儿园的保教质量、管理水平进行一次全面督导、评估。年检、评估结果作为评定幼儿园等级的重要依据,并通过媒体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和家长的监督。
第七章 奖励与处罚
第三十五条 民办幼儿园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单位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或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和奖励:
(一)改善办园条件成绩显著的。
(二)保育教育工作成绩显著的。
(三)幼儿园管理工作成绩显著的。
第三十六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视情节轻重,给予限期整改、停止招生、停止办园的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取得办园许可证,擅自招收幼儿的。
(二)园舍、设施不符合国家卫生标准、安全标准,妨害幼儿身体健康或幼儿生命安全的。
(三)教育内容或方法违背幼儿教育规律,损害幼儿身心健康的。
第三十七条 具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民办幼儿园,由教育行政部门或其他有关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责令其限期改正,并予以警告;有违法所得的,退还所收费用后,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责令停止招生、吊销办学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擅自分立、合并幼儿园的。
(二)擅自改变幼儿园名称、层次、类别和举办者的。
(三)发布虚假招生简章或者广告,骗取钱财的。
(四)管理混乱严重影响教育教学、产生恶劣社会影响的。
(五)提交虚假证明文件或者采取欺诈手段隐瞒重要事实骗取办园许可证的。
(六)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办学许可证的。
(七)恶意终止办学、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的。
(八)教学条件明显不能满足教学要求,教育教学质量低下,未及时采取措施的。
(九)违反国家规定聘任、解聘教师的。
第三十八条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民办幼儿园或个人,由教育行政部门依照《幼儿园管理条例》的规定,对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警告、罚款的行政处罚,或者由教育行政部门建议有关部门对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的。
(二)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制作教具、玩具的。
(三)克扣幼儿伙食费或挪用办学经费的。
(四)侵占、破坏幼儿园园舍、设备的。
(五)干扰幼儿园正常工作秩序的。
(六)在幼儿园周围设置有危险、有污染或者影响幼儿园采光的建筑和设施的。
第三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和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的日常检查和监督,对其办学条件、办学行为、教育教学以及管理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提出整改意见,依法责令其限期整改。对问题严重或整改后仍达不到要求的,应坚决予以取缔。
本办法颁发前,已经开办但未履行申报审批手续的民办幼儿园,由县教育行政部门依法责令举办者按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限期补办有关手续。对不符合办园条件的,县教育行政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经整改仍达不到要求的,责令停止办学,由县民政部门登记管理机关予以取缔;非法办学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非法办学者承担,其招收的幼儿,由县教育行政部门监督非法办学者妥善安置。
第四十条 县教育、税务、价格等部门应当加强对民办幼儿园财务行为的检查和监督。对收费不提供合法票据行为的民办幼儿园依法进行处罚。
第八章 附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三十日后施行。
第四十二条 本办法由县教育局负责解释。
幼儿园规章制度6
为了建设一支师德高尚、业务精湛的教师队伍,全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规范教师行为,根据上级关于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并结合我园实际,特制订师德师风建设制度。
一、师德师风建设目标责任制度
幼儿园把师德师风建设责任落实到每一位教师,具体的各项事务均由专人负责,力求做到责任明确,无死角、无漏洞、无空白。
二、师德师风互助制度
幼儿园挑选师德好,业务强,思想道德修养高的教师帮助个别易犯错误、脾气暴躁、性格内向、易冲动自控能力差和刚参加工作的年轻教师,主要从安全、师德等方面对其进行思想教育,主要是了解他们的工作情况和思想动向,及时纠正出现的问题或不良思想趋向。重大问题必须及时报告园长,并作及时处理。
三、师德师风学习制度
幼儿园利用幼儿园的各种会议,对教师进行师德教育,并组织学习有关教育法律法规知识,让每一位教职工明白:作为一位人民教师应该努力做好什么,不能做什么,而且每教师都要有学习笔记。
四、师德师风督促制度
1、幼儿园的师德师风建设由全体教职工相互监督、家长监督、社会舆论监督、并设有监督公开电话。
2、定期听取社会人士对幼儿园师德建设的评议。幼儿园成设立“家长委员会、家长监督小组”,多方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根据收集的意见和建议,制订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到位
3、幼儿园干部、教职工凡发现有教师违纪、违法犯罪现象不论是否属于自己的直接工作范围,都必须向幼儿园有关人员反映,凡视而不见,推诿纵容、任其发展的',幼儿园将按照情节和后果加以责任追究。
五、师德师风考评制度
幼儿园坚持做好每日巡查。坚持把教职工师德考核的结果纳入教师教学年段岗位考核和教师的年度考核内容,与教师岗
位聘任、提干评优等切身利益挂钩。
六、师德师风评议制度
幼儿园在每学期期末放假前或下半年开学前,集中对全园教职工师德师风进行评议,通过教师自我总结剖析和日常工作情况记录,查找学校师德师风管理和教师遵守师德师风规范等方面的不足,制订整改措施,督促落实,提高教师的师德。
七、师德师风奖惩制度
幼儿园每年评选表彰一次师德先进个人。报告师德师风建设中优秀教师的典型事迹。并奖励到外地考察的机会。
八、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制度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幼儿园将杜绝教师犯罪纳入师德师风建设的重要内容,把杜绝教师犯罪的责任分解给每一个年段或每一位教职工,形成有效的防范机制。
2、认真开展预防和杜绝教师犯罪的教育活动。幼儿园必须严格执行《师德师风管理制度》,认真组织教职工学习法律法规、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等相关内容。
幼儿园规章制度7
一、严格执行校园治安管理规则,熟悉幼儿园各部门位置及重点防范部门情况。
二、护校值班不得迟到早退,严格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每天护园值班记录。
三、坚持勤巡查、勤观察、勤思考,定点、定时进行幼儿园巡逻,对重点单位、重点部门、重点区域及案件多发部位做到反复排查,消除治安盲点、空白点。
四、值勤过程中要坚持依法、规范、文明值勤;处理各类问题既要敢于坚持原则、按章办事,又要讲究策略、机智处置。
五、加强安全防范意识,值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接到报警或报案,要立即赶赴现场,采取应急措施,妥善解决,同时向园领导及有关方面汇报。
六、夜间守卫值班期间如发现有事故隐患,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的.发生。
同时,认真做好夜间值班情况的书面记录。
七、护校值班中不得违反幼儿园有关规定,利用职权营私舞弊、违法乱纪,一经发现,视情节轻重追究必要的责任。
幼儿园规章制度8
1、 教师要热爱学生,关爱学生,以正面教育,鼓励表扬为主,以正确的价值观引导学生,以自己的良好行为习惯潜易默化地影响学生。
2、 全体教职工必须严格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无大事不随便请假。
3、全勤的教职工每月发给全勤奖30元,有迟到、早退、旷工等现象的,无全勤奖,另外迟到、早退者在当月的工资中扣除5元/次,旷工者扣20元/次。
4、教师要把全部精力放在工作中,要全面照顾幼儿,避免发生意外事故。
5、工作中造成轻微责任事故,如磕伤、碰伤、挤伤、烫伤、扭伤等,有上述情况之一,教师本人负责向家长解释,并承担相应费用。如因工作造成重大责任事故,导致幼儿需要住院治疗的,教师必须承担50%的医疗费用。因看管不当造成幼儿转学,或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属教师严重失职,教师本人负全责。扣发当月奖金,若无不安全事件发生,当月兑现50元安全奖。
6、班中物品需保管好,如有丢失或损坏,需及时报告,如隐瞒不报,造成不良后果,按失职处理。
7、教师在校内、校外都应自觉维护教师形象和幼儿园声誉。上班期间要微笑面对家长,对家长和来宾态度友好。
8、各班放学后,必须在离园前认真检查,关好门窗,切断电源,将物品放在指定地点,整洁卫生,保证安全。 师生外出活动时,注意及时关灯、空调、电扇等。
9、同事之间应该团结互助,不斤斤计较,严禁同事之间闹情绪,互相诋毁、有损教师形象的事件发生。(出现此类事件,批评、教育不改正者且情节恶劣者,为了维持教师队伍有良好的师德师风,做劝退处理):
幼儿各班安全制度
①教师加强工作责任心,根据幼儿一日生活常规,精心照顾幼儿,确保幼儿安全。
②每天教师做好安全检查、电门、插座、电灯等不让幼儿接触,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③幼儿吃饭时,热饭菜不要幼儿接触,热水壶放到幼儿摸不着的固定地方,班上用的手工剪子、水果刀、针、扣子、别针、按钉、(火柴)等要放到幼儿拿不到的地方。
④教育幼儿不能吃的东西不往嘴里放,不玩棍棒、树枝或其他尖角的东西。
⑤下班前关好门窗、电源、水源、火源,保护幼儿安全、
⑥预防幼儿烫伤、触伤、药物中毒、食物中毒、预防异物进入耳鼻及气管,预防幼儿走失等。
作息制度
1.认真组织好幼儿一日生活,科学安排好幼儿的一日活动,幼儿的集体活动时间(包括上课)。小班10--15分种,中班20--25分钟,大班25--30分钟或35分钟,大班后期可延长到40分钟。
2.幼儿的.户外体育活动时间,每天不少于2小时。
3.保证幼儿充足的睡眠时间,幼儿每天午睡2—2.5小时(夏季午睡延长半小时)
4.保证各班幼儿的游戏时间,要列入课程表。
教育教学制度:
l.教师应按照《幼儿园教育纲要》要求,每学期制定工作计划(班级计划、学科计划)。
2.教师值班时间必须使用普通话,进班之前做好各种准备(玩具、教具和其它用具)。
3.观摩公开课活动及其他教学恬动均要有计划、有总结。
4.按时打扫卫生、保持桌面、地面整洁。
5.独立完成备课任务,备课本要书写认真,字迹清楚。
6.按课程表上课,组织游戏。
7.以鼓励、表扬,正面教育为主,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8.午睡时不睡觉、不离岗、不谈笑打闹,高声喊叫,不出现有损教师形象的言行。
9.要精力集中,注意幼儿精神,对幼儿细致而宽松,随时了解幼儿,如有不正常情况,随时处理。
10.利用接送幼儿时间,向家长做好宣传,适当说明幼儿一天在校生活、学习的情况。
11.要保持仪容仪表整洁、精神,不串班,不聊天,不使用幼儿任何物品
幼儿园规章制度9
1.目的:为了预防火灾事故与火灾危害,结合公司《生产安全管理方法》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此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管辖区域内。
3.权责:
3.1 行政部:负责本制度的拟定及维护和修订
3.2 其他各单位:严格根据本制度实施
4.禁烟区域的'划分:
4.1公司全部管辖区域内(包括各职能部门、生产车间、洗手间、楼梯道、各大小办公室都不允许吸烟)全公司上下实行禁烟行动力。
5.禁烟责任区域划分:
5.1 各生产车间或各职能部门主管负责所属区域禁烟管理。
5.2各办公室由所属区域责任人负责区域内禁烟管理。
5.3各区域责任人除对本部人员不允许在管辖区域内吸烟外,还需对辖区内外来人员进行告诫制止(同时各级人员都有权利管理对在本单位发生的违反规定的吸烟行为应当予以制止,任何人均有权要求在禁止吸烟公共场所的吸烟者停止吸烟)。
6.禁烟奖罚管理:
6.1违反禁烟规定者第一次记警告处理罚款20元,对吸烟者所属部门主管记口头警告;其次次记小过处理罚款50元,对吸烟者所属部门主管赐予记警告处理罚款20元;第三次记大过处理罚款100元,对吸烟者所属部门主管赐予记小过处理罚款50元;
6.2 对于举报者赐予每次嘉奖50元,禁烟管理中的奖、罚都将列入公司年度绩效核中。
7.补充内容:
7.1行政部主导以上内容对全体员工宣解与培训,各职能部门主管应乐观协作对每位员工宣导到位。公司在各责任区内应张贴禁烟文明标语,以时常警戒员工提升自身禁烟修养,本管理方法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幼儿园规章制度10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明确膳食专人负责,定期召开伙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二、炊事人员每周制定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
四、炊事人员认真搞好饮食卫生和个人卫生,一切炊具、餐具要定期擦洗,严格消毒。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六、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供给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七、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
幼儿园规章制度11
我校受xx省人才市场的委托,现面向校内外公开招聘幼儿园非事业编制教师1名。此次招聘实行劳务派遣,受聘人员与xx省人才市场建立劳动关系,人事、劳资、保险等事宜均由xx省人才市场负责管理。
一、岗位名称及名额:幼儿园教师,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年龄在40岁以下,热爱幼儿教育事业,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
(二)学前教育大专以上毕业,具有教师资格证书,并可熟练使用计算机及相关办公软件(有职称优先);
(三)具有良好的组织班级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并能在课内给予幼儿及时有效的`指导。
三、报名方式
(一)本次招聘采取网上报名的方式,不设现场报名。报名者请登陆外语xx大学人事处网,按照网上提示进行报名,填写相关信息。
(二)报名截止时间:X年11月13日。笔试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请留意外语xx大学人事处网页相关信息。
四、薪酬待遇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外语xx大学非事业编制人员薪酬待遇管理办法》办理。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赵老师、侯老师
联系电话:
地址:xx市白云大道北2号外语xx大学人事处x室
邮政编码:
幼儿园规章制度12
作为一名幼儿园家长,我非常感慨在幼儿园中的重要性。在这些规定中,有一些看似琐碎的细节,但都是为了孩子们的健康成长和安全考虑而设置的。在孩子们的成长过程中,家长和幼儿园老师的.引导都是至关重要的。
我认为规定的严格执行能够让孩子们在有序的环境中学习和成长。家长和老师应该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执行,例如严格控制孩子们上下学时间,控制食品安全问题等等。这些规章制度保证了孩子们在幼儿园中的安全和健康。
规章制度让孩子们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和行为素质。在幼儿园的学习过程中,家长和老师们会教育孩子们应该遵守的规章制度,例如不乱扔垃圾、爱护环境等等。这将为孩子们未来的学习习惯和生活习惯打下坚实的基础。
最后,规章制度也使幼儿园的管理更加有效和便捷。通过规章制度,老师们可以更好地教育和管理孩子们,让孩子们保持良好的行为和心理状态。因此,家长们也应该积极参与幼儿园的规章制度执行,帮助幼儿园营造良好的学习环境。
在幼儿园规章制度中,每一个细节都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和关注。只有在有序的环境中,孩子们才能更好地学习和成长。因此,我们应该积极参与规章制度的执行,为孩子们的成长和教育做出积极的贡献。
幼儿园规章制度13
幼儿园园长负责幼儿园的全面工作,主要职责如下:
1、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上级主管部门规定;
2、制定幼儿园工作目标、规定和工作方案,组织实施并做出总结;
3、领导教育、卫生、保健、后勤及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建立并组织执行各项规章制度;
4、负责聘任、调动工作人员。指导检查和评估老师及其他工作人员的工作,并赐予奖惩;
5、负责工作人员的政治思想工作,组织文化业务学习,并为他们的政治和文化、业务进修制造必要的条件;
6、关怀和逐步改善工作人员的`生活、工作条件,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7、定期召开园务工作会议,加强民主管理和监督;
8、管理好园舍、设备和财产,努力改善办学条件;
9、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管理,合理支配使用经费;
10、负责组织和指导家长工作;加强与社区联系和合作,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协作;
幼儿园规章制度14
一、严格执行门卫安全管理制度,认真履行职责,提高防范意识,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串岗。值班时应穿好制服,文明执勤,行为规范,严把园门第一关,严禁闲杂人员进入园内,确保幼儿和教职工的人身安全和园产安全。
二、严格执行来人来登记盘查制度。外来人员到我园办事,原则上在园门口会,有工作需要须经行政值班人员电话同意,核实登记后方可进园。来人不履行登记手续,不得放行。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及危险物品入园,发现行为异常、携带不明物入园、或强行闯入者要力加阻止,并立即报告安全领导组或报警。
三、严格执行幼儿接送制度。幼儿入园时,开小校门,只准由一位家长陪同入园,其余人员不得入内;上午9:00后关锁好门,不得让家长或其他人入内;中途如有家长来接幼儿或办事,要出示“接送卡”,要仔细询问事由并作登记方可入园。
四、严格执行送货人员进出盘查制度。经仔细盘查后登记,方可进园。
五、坚守岗位,严防幼儿自行走出幼儿园门。如需暂时离开门卫室,领导同意后关锁好门方可离开。
六、离园时间,门卫人员和保安要分工合作,须密切关注幼儿出园情况(是否有家长带领、情绪是否良好等),严防冒领幼儿的'事故发生。
七、放学后,及时进行清场,不得让个别幼儿、家长在园逗留、在园内闲坐聊天,关锁好门,巡查班级门窗、电灯、空调、是否关好,夜间时加强办公室、保管室、财务室的巡视,以防失窃事件发生,确保幼儿园安全。
八、做好门卫值班室和门前的清洁卫生,主动热情地做好家长接待工作和各类报纸、杂志、信件的收发工作。督促家长遵守安全制度,严禁带宠物入园、园内吸烟、乱扔垃圾等。
九、熟悉110、119、120以及园领导等电话号码,发生事故要及时报告。
十、休假日,不得放外来人员进园玩耍游乐,完成园领导安排的其他工作任务。
幼儿园规章制度15
为维护正常的教学秩序,严肃校规校纪,杜绝因擅自请假造成的不良风气,调动广大教师的工作积极性,特制定教师请假考勤制度。
一、签到要求。
全体教师必须认真执行学校作息时间,并落实签到制度。每天早、中午到校和离校均要签到,不准代签、补签。以学校铃声为准,若到校铃声响后再签,则属迟到。由当日值班老师在签到簿上做出标记。
二、请假手续。
教师请假必须当面向学校领导提出,并递交请假条。请假条需先经教导主任签字,再由校长签字生效。教导处要将调课情况留底备案。若无教导主任签字,则不准假。
三、事假要求。
教师请事假,必须经学校批准并经教导处备案,由请假者安排好由于请假耽误的课时,找好代课教师。若每月事假在两天之内,按照每节课0。1分从考核分中扣除,本学期的所有事假进行累计,上不封顶。
如果每月超出两天事假,若再请事假按每天50元的标准扣除,并按照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相应的课时费;同时超出两天的部分,按每节课0。2分从考核分中扣除。
四、病假要求。
若不能坚持到校工作,必须出具(区)县级以上医院的证明。由教导处安排好代课教师,按每节课10元的标准扣除课时费,用于代课教师的.代课费。
五、迟到、早退的规定。
无故迟到、早退,每次扣0。2分,若没有事先请假而迟到或早退20分钟以上,则按旷课处理。旷课一天直接扣除50元,并扣1分,同时扣除相应课时费,每节20元。
六、集体活动的规定。
学校或上级部门组织统一活动,如遇迟到或早退则加倍扣分,每次0。4分。如果未经允许擅自不参加,则按旷课处理。即使集体活动在节假日举行,也要按请假处理。
七、教职工的婚丧假、产假按照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八、其他规定。
教师每学期累计病事假不超过1天,也没有迟到早退等情况,则享受全勤奖,在考核中加1分,并发全勤奖5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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