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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17 16:30:05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品】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精品】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

  为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有针对性的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不断改进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有效地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安全例会制度。

  一、公司每月至少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分析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要问题,安排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二、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主持,召集公司有关部门管理人员参加。会议应当做出决定并形成纪要,会议确定的各项工作任务必须严格实施。

  三、为及时研究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出现的重大问题,会议分日常工作例会和专题会议,安全生产日常工作例会由分管安全领导主持,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由公司第一负责人召集,对会议议定的事项,要明确具体单位负责落实,落实情况要在下一次会议上报告。

  四、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参加人员:

  1、安全机构各成员及安全员;

  2、公司各部门的负责人;

  3、必要时可以扩大有关从业人员。

  五、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的主要任务:

  1、传达、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

  2、回顾、总结、分析或通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3、总结和交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方面的工作经验; 4、研究、部署安全生产工作。

  六、根据需要,可随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紧急会议,研究部署安全生产有关的重要事项。

  七、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通知,会议的相关材料由安委会办公室负责组织。

  八、安全生产工作会议要求:

  1、各类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应建立专门台帐,并指定专人负责现场会议记录;

  2、会议实行签到制,参会人员因故不能到会的`必须向公司主要领导请假,摘自不参加会议的人员,每次处以50元以上罚款,连续三次未参加的,公司予以解聘。

  3、会议记录、纪要将作为对相关部门岗位、安全管理人员安全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

  4、与会者不得无故迟到、早退、中途溜岗,严肃会议纪律。

  九、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做出的决议、工作部署或工作安排,公司安全领导机构负责督办、检查。

  十、安全生产工作会议部署的工作实施情况,由公司安全科汇总上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2

  1.安全生产操作规程;

  2.安全生产和岗位责任制;

  3.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制度;

  4.从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5.安全例会制度;

  6.安全培训和教育学习制度;

  7.车辆、设施、设备安全制度;

  8.事故处理和社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9.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三人以上,带三人身份证复印件。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3

  一、目的

  为保障工厂内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减少安全事故发生,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工厂员工,包括临时工、合同工和试用期员工。

  三、制度制定程序

  1.制定制度前,需召开安全生产信息发布会议,向员工介绍本规章制度的目的和内容,并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2.规章制度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起草,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发布。

  3.如果需要对规章制度进行修改,需进行信息发布会议,听取员工意见和建议,由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起草修改版本,经公司领导审批后正式发布。

  四、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1. 《劳动合同法》

  2. 《劳动法》

  3. 《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 《行政管理法》

  5.公司内部安全生产规定

  6.公司内部职业健康规定

  五、具体制度

  1.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目的:保障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内容:规定员工操作和工作时的安全要求,包括禁止操作高危机器和设备、不得擅自离岗等。

  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员工

  执行程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立安全巡查员,对员工的操作和工作进行监管。

  责任追究:员工违反操作和工作安全要求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2.用电安全制度

  目的:规范员工使用电器时的安全操作。

  内容:规定电器使用规定、禁止拼接线路、不得私拉乱接电线等。

  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员工

  执行程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立用电安全负责人,对员工的用电行为进行监管。

  责任追究:员工违反用电安全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将进行批评教育或者给予相应的处罚。

  3.火灾及紧急疏散制度

  目的:在发生火灾等紧急情况时,确保员工快速、有序地疏散。

  内容:规定员工发现火灾应立即通报领导,紧急疏散要求等。

  责任主体: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员工

  执行程序:公司设立安全疏散指挥中心,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设立紧急疏散负责人,对员工的`疏散行为进行监管。

  责任追究:员工不进行紧急疏散的,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4.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目的:建立安全生产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

  内容:规定各级主要领导的安全生产职责和义务,包括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对安全生产的指导、车间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事故报告和统计工作等。

  责任主体:董事长、总经理、各部门主管

  执行程序: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对各部门主管的安全生产职责履行进行监管。

  责任追究:各级主要领导未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的,将追究其相应的责任。

  六、总结

  企业管理人员要编写的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需要考虑到员工的实际工作情况,参照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对各项制度进行细致而全面的规定,明确责任主体和责任追究,建立健全完善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确保员工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工厂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目的:

  为确保工厂生产安全,保护员工和公众的健康和财产安全,制定此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规范公司内部安全管理,确保生产领域的安全行为。

  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工厂内所有生产经营活动,包括但不限于设计、生产、仓储、运输、销售等全过程,工厂内部所有员工和外部条件,以及所有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

  制度制定程序:

 一、确定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必要性。

  二、召开会议,明确制度编写的内容、目的、范围及相关部门或个人的职责。

  三、建立专门编写小组,明确小组组成及领导人员。

  四、明确相关法律法规及公司内部政策规定。

  五、收集、整理相关资料,制定规章制度草案及修订版本。

  六、经过内部审核和意见征询,最后制定定稿稿。

  七、会签和正式发布,同时保持定期修订。

  各项制度的名称、范围、目的、内容、责任主体、执行程序、责任追究等的方面内容:

  1.生产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范围:适用于工厂全体生产作业人员和第三方单位人员。目的:规范工厂生产作业,确保员工安全。

  内容:制定安全作业指引、设立作业警示标识、制定作业流程固定化、建立作业培训制度等。

  责任主体:生产部门负责人及具体作业人员。

  执行程序:生产部门审核通过后,颁发安全作业指引册,及时修订更新。

  责任追究:对于有违规行为或造成安全事故的员工将进行相应的纪律处分并追究责任。

  2.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范围:适用于工厂全体员工及进出工厂的第三方人员。目的: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及加强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制定定制化培训方案,开展各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培训活动。

  责任主体:人事部门负责人及安全教育培训部门负责人。执行程序:每季度安排培训课程。

  责任追究:对拒绝参加培训或违反安全规章制度的员工,将视情节严重程度予以惩戒处理。

  3.事故处理与应急救援制度

  范围:适用于工厂内所有应急事件,包括火灾、有毒气体泄漏等。

  目的:规范应对应急事件,最大幅度减少损失。内容:建立应急风险评估机制、设立应急指挥小组,制定应急预案及管理统计方案等。

  责任主体:安全部门负责人及制定相应方案的部门负责人。

  执行程序:过去三个月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每年安排足够的应急资金预算。

  责任追究:对于无故违反应急规定或应急演习制度要求的员工,将追究部门或员工的责任。

  本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自20xx年8月1日起实施,并将定期修改和完善。本制度凡与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相抵触的,以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政策规定为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4

  1.目的:

  为加强对生产设施的安全管理,提高生产设施运行的安全性和可靠性,确保设施安全、稳定、长期满负荷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的生产设施。

  3.职责:

  生产部为本制度的具体落实部门,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为日常监督部门。

  4.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内容:

  生产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必须坚持生产全过程的系统管理方式;坚持不断更新改造,提高安全技术水平的原则;能及时有效地消除生产设施运行过程中的不安全因素,确保公司财产和人身安全。

  生产设施选购

  必须坚持“安全高于一切”的生产设施选购原则,要求做到生产设施运行中,在能保证自身安全的同时,确保操作工和环境的安全。

  生产设施管理人员应根据本企业生产特点、工艺要求广泛搜集信息(包括:国际、国内本行业的生产技术水平,生产设施安全可靠程度、价格、售后服务等),经过论证提出初步意见报总经理批准实施。

  安装、调试、验收、建立档案等。

  生产设施使用前的管理工作

  生产部门制定安全操作规程、开停车方案、设备停修吹扫方案。

  生产部门制定生产设施维护保养计划,设备定期检查和考核记录。

  安全环境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安装安全防护装置。

  生产部工务负责员工培训。内容包括生产设施原理、结构、操作方法、安全注意事项、维护保养知识等。经考核合格后,方可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的`操作人员应持有有效的操作资格证书,否则不准上岗。

  生产设施使用中的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本制度,由生产部工务人员负责检查落实。

  生产设施操作工人须每天对自己所使用的机器做好日常保养工作。生产过程中生产设施发生故障应及时给予排除。

  为了便于操作工日常维护保养,由生产设施管理人员确定生产设施“点检”位置和技术要求,由生产设施管理人员负责检查实施。

  预检预修,是确保生产设施正常运转,避免发生事故的有效措施。生产设施管理人员根据生产设施零件的使用寿命,预先制定出安全检修周期和检修内容,落实专人负责实施。将生产设施故障消灭在萌芽状态,确保生产设施从本质上的安全性。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5

  1目的

  为加强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的建设与管理,提高安全生产管理能力。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各类制度的编制、发布、使用、评审、修订、废止等各环节进行统一规范。

  3管理职能

  (1)EHS部是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的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①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②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③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④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⑤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门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①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②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③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4管理内容与要求

  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章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章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核,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4.1规章制度的编制

  (1)规章制度编制前,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编制的规章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2)所有规章制度的编制,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3)编制的规章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4)编制或修编规章制度的依据:

  ①国家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地方性法规;

  ②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③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④上级有关事故通报,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

  ⑤推广应用的新技术;

  ⑥有关人员对规章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⑦规章制度在执行中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4.2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生产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①各项规章制度的编写或修订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编修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体讨论修改,最后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审核;

  ②将初稿送交归口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

  ③由主要负责人批准。

  (2)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与颁布经职能部门编修起草后,可采取组织有关部室会签,集体讨论,最后领导批准的办法颁布执行。一般专业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审定,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批准颁布执行。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关部室或专业人员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主要负责人批准后颁布执行。

  4.3规章制度的使用4.3.1规章制度的印刷及发放

  (1)规章及管理制度必须经审批后方可交付印刷,印刷件的幅面格式应符合标准要求;

  (2)所有规章制度的发放应编号有序,由EHS部负责管理,承办部门具体发放;

  (3)人员调离公司时,应及时收回所有的规章、制度,其他单位索取规章、制度时,由EHS部按有关规定办理。

  4.3.2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1)公司执行的规章制度可分为四个级别,即国家颁布,部、省颁布,各级地方政府机关颁布,公司自行颁布。凡是根据上级颁发而结合公司实际编修的规章制度,执行中允许代替上级颁发的规章制度,但在执行中遇到问题与上级规定有冲突时,以上级规定为准;

  (2)规章制度一经颁布,即为公司的技术法规和管理法规,全体员工必须严格贯彻执行,不得违反,违者视情节给予批评教育或处分;

  (3)每个工作人员、业务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都应认真学习各种规章制度,定期参加各类人员的学习和考试,并达到合格。

  4.4培训与考核

  (1)在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发放后及时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培训并考核,了解并掌握公司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

  (2)公司所列管理事项应分解列入有关人员的工作范围内,与经济责任制挂钩考核奖惩,实行逐级考核。公司规章制度执行情况,由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领导小组按规定进行检查考核;

  (3)对违反现场规章、制度的人和现象,每个工作人员都要提出意见,使其纠正;对坚持违章作业的人员,应停止其工作,并予以经济处罚;对违反规章制度而影响办事效率和效益的,要严格考核,接受教训,制订防范措施;对自觉执行规章制度,为安全生产等各项工作做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要给予表扬和奖励。

  4.5评审

  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安全领导小组及有关部门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EHS部汇总上报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

  4.6修订与废止

  (1)每三年进行一次全面评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2)当发生重大变化或事故后及时进行修订。

  5附则

  (1)本制度由EHS部负责检查和考核。解释权归EHS部。

  (2)记录表格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发放登记表》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培训考核记录表》

  《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评审修订记录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6

  第一章

  一、为加强管理,提高全体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努力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或减少各类事故的发生,促进公司稳步发展,现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订本规定。

  二、本规定所指的安全管理包括行车安全管理、消防安全管理、交通事故管理、车辆保险管理、劳动安全管理、内部治安管理,安全教育管理以及安全检查管理。

  三、安全管理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实行一票否决权,全体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规定。

  四、本规定由公司安技部负责实施。

  第二章安全管理机构

  五、公司安全管理机构的最高权利机构是安全领导小组,公司内的重大安全问题必须通过安全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六、公司设立安技部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贯彻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检查和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措施,负责安全宣传教育,确保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七、公司所属各部室组织成立的安全领导小组由公司主要负责人任组长,安全主管任副组长,部室人员为成员。各成员必须在日常工作中服从安技部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三章领导责任制

  八、公司经理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安全主管负责日常安全管理工作的贯彻实施,对安全工作负重要责任。公司各部室主要负责人,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本部室的安全工作负主要责任。

  第四章行车安全管理

  九、驾驶员安全管理实行“严格考核,持证上岗,共担风险,保障安全”的原则。

  十、新招录用驾驶员规定:

  1、由安技部考核合格,报公司研究后方可录用。

  2、录用的驾驶员必须向公司缴纳安全保证金,如发生事故或违纪违章按有关规定扣除,无上述情况可退还。

  3、录用驾驶员必须认真遵守本公司的各项管理规定,与公司签订《安全行车责任书》,服从管理,维护公司利益。

  十一、公司所属驾驶员必须服从安全管理,自觉遵守交通法规和安全管理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文明行车,严禁“三超”(超速、超载、超疲劳),确保行车安全。

  十二、车辆进出站要严格遵守场区(不要)安全管理规定,营运车辆单程400公里以上(高速公路600以上),不得超过3小时、24小时内累计行驶不超过8小时。

  十三、严禁私自带学徒或将车辆交给无准驾证或证驾不符合人员驾驶。发现一次给予300-500处罚,情节严重的.予以辞退处理。

  十四、驾驶员必须配备及保管好车上的消防器材。严禁载客加油,人工直流供油和空档熄火滑行。

  十五、营运车辆必须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高速公路管理办法》及公司的控速规定。

  十六、驾驶员必须自觉做好车辆的“三检”工作,精心爱护,检测维护,使车辆技术状况符合要求,避免因机械故障引发事故。同时要保持良好的车容车貌,接受公司车况检查,对隐患要及时整改,坚决杜绝“带病”行驶。

  十七、搞好旅客安全乘车知识宣传,严禁“三品”上车,保证关门起步,停稳开门。

  第五章交通事故处理

  十八、事故处理,一律本着“四不放过”原则。驾驶员发生事故后应写出事故经过,事故检讨交安技部。安技部在安全例会上做出分析、总结,吸取教训。

  十八、承包车主及当事人负责事故处理,安技部派人协助,如承包车主在事故处理中不予配合,安技部有权处理,所有费用由承包车主负责。

  十九、发生违章引起的扣证扣牌由驾驶员自己处理。将车交给无证人员或证件不符人员驾驶发生交通肇事的,其损失由承包全额车主承担,公司不垫付事故费用。

  第六章车辆保险

  二十、公司所属营运机动车辆,必须向保险公司投保,费用由车主承担,投保险种和保险额不得少以下规定:险种及保险额度明细如下:

  二十一、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必须保护现场并及时施救和报案(报案指向交警、120和保险公司、公司安技部),不得瞒报和谎报,安技部向保险公司办理事故登记报告和事故索赔。

  二十二、机动车必须按期投保和续保,不得以任何理由掉保、漏保、续保安技部提前15天通知车主,车主必须及时办理续保手续,否则公司有权停止车辆营运,因承包车主

  原因所造成的损失由承包车主承担。

  第七章消防安全管理

  二十三、消防安全管理,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

  二十四、安技部必须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按规定配备消防设施、器材,并保证齐全有效。

  二十五、火灾事故处理:

  1、发生火灾,负责人必须马上报“119”按照火灾事故处理预案进行现场施救。

  2、接到报案,应急管理人员应立即赶赴事故现场按照火灾事故处理预案进行现场施救,消防部队赶到后协助消防部队进行施救、调查处理。

  3、发生火灾事故要严格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配合有关部门处理,对负责人和当事人做出罚款和行政处理。

  第八章劳动安全管理

  二十六、公司所属各部室必须认真贯彻实施《安全生产法》、《劳动安全法》,根据岗位工种配齐劳动防护用品,严禁招收和聘用未成年劳动用工,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二十七、根据各岗位的不同,公司制订相应的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并严格按规程作业。

  二十九、驾驶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专业的安全

  生产培训,取得特种作业证书(道路旅客运输从业资格证)方可上岗。

  三十、严禁“三违”现象发生。安技部要发挥安全监督管理职能,杜绝违章,确保安全生产。

  三十一、工伤事故处理:

  1、发生工伤事故,应在抢救伤员,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的同时,立即上报公司安技部和上级有关部门。

  2、发生轻伤以下工伤事故,有安技部负责组织调查,在两天内写好事故报告分析交公司经理;发生一般以上事故由经理组织调查,并迅速将事故报有关部门。

  第九章内部治安管理

  三十二、公司所有从业人员必须严格遵纪守法,遵守公司一切管理规定和制度,服从安技部管理,确保内部稳定。

  第十章安全教育

  三十三、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从业人员法制及消防知识培训;重大节假日前后,针对安全生产情况和特点,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

  三十四、公司每月组织召开一次驾驶员安全例会,无故不得缺席(无故缺席者每次罚款50元,并须择日到公司补习)。

  三十五、新进公司的职工必须进行安全教育后方能上岗,由公司办公室通知,安技部培训建档。

  第十一章安全检查

  三十五、公司每月组织一次安全生产大检查,由经理或安全主管组织落实,各部室成员协助做好安全检查的组织、计划、协调及档案整理和总结工作。

  三十六、各岗位负责人对各自范围内的安全生产情况要经常性进行检查并登记备案,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三十七、安技部要经常深入现场查找隐患,发现隐患应制订整改计划,指定专人负责落实,按规定时间整改。并由安技部复查,发现没按期整改或整改不合格的,相关人员罚款100-300元。

  三十八、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隐患或重大隐患,应及时上报,同时必须采取可靠的临时安全措施,以确保安全,否则必须停止生产经营。

  附则

  本规定由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编制、修改、更新、完善,自发文之日起实施。

  xx公司

  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7

  一、《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工作规定》的制定,是为了保证员工在电力生产活动中人身安全,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和可靠供电,保证国家和投资者的资产免遭损失(保人身、保电网、保设备)。

  当前安全生产的基本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企业要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并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做到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考核安全工作(安全生产“五同时”)。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生产总体目标,20xx年重庆市电力公司系统提出了“八不发生”安全目标:

  (1)不发生生产(基建)人身死亡事故。

  (2)不发生农电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

  (3)不发生有人员责任的重大及以上电网、设备、火灾事故。

  (4)不发生恶性误操作事故。

  (5)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及以上责任的特大交通事故。

  (6)本企业发包、承包、分包的工程现场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责任的较大及以上人身死亡事故。

  (7)本企业管理的辅业、多经、修造、试验等单位不发生本企业负主要责任的人身死亡事故。

  (8)不发生对本企业造成较大影响的安全事件。

  为了确保年度安全目标的顺利实现,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实行安全目标“四级控制”:企业控制重伤和事故;车间控制轻伤和障碍;班组控制未遂和异常;个人控制违章和差错。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级行政正职是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和安全生产目标负全部责任。企业安全监督人员、车间安全员、班组安全员组成三级安全网(安全监督体系),对企业各级安全生产工作开展监督管理。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应每年公布一次本单位现行有效的现场规程制度清单。现场规程宜每3~5年进行一次全面修订、审定并印发。

  企业和个人应严格执行两票(工作票和操作票)三制(交接班制、巡回检查制、设备定期试验轮换制)。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各企业每年应编制年度的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两措)。

  生产性企业对车间的运行、检修、试验人员以及特种作业人员,每年进行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考试。考试成绩记入个人教育培训档案,考试不及格的应限期补考,合格后方可上岗。

  安全生产例行工作包括班前会和班后会、安全日活动、安全分析会、安全监督及安全网例会、安全检查、安全性评价、安全简报等重点内容。

  二、《安全生产监督规定》基本知识

  《安全生产监督规定》的制定,是为了规范国家电网公司系统安全生产监督工作,保证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国家电网公司有关标准、规定、规程、制度的.正确实施。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具有以下职权:

  (1)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2)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

  (3)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提取、查阅有关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照相、录音、录像等。

  (4)对事故调查分析结论和处理有不同意见时,有权提出或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机构反映;对违反规程、规定,隐瞒事故或阻碍事故调查的行为有权纠正或越级反映。

  安全生产监督人员在行使职权时具有以下义务:

  (1)在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控制室、调度室检查工作时有维护正常生产秩序的义务。

  (2)在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时有解释理由的义务。

  (3)因事故调查需要向有关人员了解事故情况时,有为当事人保密的义务。

  (4)对涉及事故单位或部门的技术秘密和业务秘密时,有为其保密的义务。

  (5)对隐瞒事故或事故处理不当的行为,有深入调查的义务。

  三、《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基本知识

  《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程》的制定,是为了加强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通过对人身、电网、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和统计,总结经验教训,制定并落实防范措施。

  事故调查应做到事故原因不清楚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应受教育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事故调查“四不放过”)。

  1.事故等级

  按照20xx年6月1日颁发的国务院493号令《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事故等级划分如下:

  (1)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或重伤100人以上,或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2)重大事故,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重伤50人以上100人以下,或经济损失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

  (3)较大事故,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上50人以下,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

  (4)一般事故,死亡3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或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2.轻伤和重伤事故

  轻伤事故指受伤员工歇工在一个工作日以上,但够不上重伤者。重伤事故的确定按1960年(60)中劳护久字第56号文《劳动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规定。

  重伤事故范围划分: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均作为重伤事故处理。

  (1)经医师诊断成为残废或可能成为残废的。

  (2)伤势严重,需要进行较大的手术才能挽救的。

  (3)人体要害部位严重灼伤、烫伤或虽非要害部位但灼、烫占全身面积1/3以上的。

  (4)严重骨折(胸骨、肋骨、脊椎骨、锁骨、肩胛骨、腕骨、腿骨和脚骨等因伤引起骨折)、脑震荡等。

  (5)眼部受伤较剧,有失明可能的。

  (6)手部伤害:

  1)大拇指轧断一节的;

  2)食指、中指、无名指、小指任何一只轧断两节或任何两指各轧断一节的;

  3)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自由伸屈的残废可能的。

  (7)脚部伤害:

  1)脚趾轧断三只以上的;

  2)局部肌腱受伤甚剧,引起机能障碍,有不能行走自如的残废可能的。

  (8)内部伤害:内脏损伤、内出血或伤及腹膜的。

  (9)凡不在上述范围以内的伤害,经医院诊察后,认为受伤较重,可根据实

  际情况参考上述各点,由企业行政会同工会作个别研究提出初步意见,由当地劳动部门审查确定。

  3.恶性电气误操作和一般电气误操作

  3kv及以上发供电设备发生下列恶性电气误操作:带负荷误拉(合)隔离开关、带电挂(合)接地线(接地开关)、带接地线(接地开关)合断路器(隔离开关)。

  一般电气误操作包括:误(漏)拉合断路器(开关)、误(漏)投或停继电

  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包括连接片)、误设置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下达错误调度命令、错误安排运行方式、错误下达继电保护及安全自动装置定值或错误下达其投、停命令。

  四、《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基本知识

  1.目标

  国家电网公司系统电力建设安全工作的总体目标是努力实现伤亡事故“零目标”。杜绝以下五种事故:

  (1)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重大火灾事故。

  (4)特大交通事故。

  (5)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国家电网公司网公司(以下简称网公司)、省(直辖市、自治区)电力公司电力建设工程项目安全施工目标如下:

  (1)不发生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负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水电施工企业安全施工目标:

  (1)不发生重大人身伤亡事故。

  (2)不发生重大施工机械设备损坏事故。

  (3)不发生重大火灾事故。

  (4)不发生特大交通事故。

  (5)不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重大垮(坍)塌事故。

  火电、送变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如下:

  (1)企业控制人身重伤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和重大施工机械设备、火灾及负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

  (2)专业工地控制人身轻伤事故和重大未遂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一般机械、设备、火灾、责任交通事故。

  (3)班组控制未遂事故和记录事故,不发生人身轻伤事故和其他一般事故。

  水电施工企业对安全施工实行三级控制目标如下:

  (1)企业控制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发生重大人身死亡和其他特大事故。

  (2)工程项目部控制人身重伤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不发生人身死亡事故和其他重大事故。

  (3)作业队控制人身轻伤事故,不发生人身重伤事故和其他一般事故。

  电力建设各工程项目和施工企业及所属的专业工地、班组可以根据各自的实际情况确定安全施工目标,但不得低于本规定的要求。

  2.责任制

  班组长职责如下:

  (1)对本班组人员在施工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负直接管理责任。

  (2)负责组织本班组人员学习与执行上级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及措施。带头遵章守纪,及时纠正并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3)认真组织每周一次的安全日活动,及时总结与布置班组安全工作,并做好安全活动记录。

  (4)认真进行每天的“站班会”和班后安全小结。

  (5)每天检查施工场所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督促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和用具。

  (6)负责进行新入厂人员的第三级安全教育和变换工种人员的岗位安全教育。

  (7)在工程项目开工前,负责组织本班组参加施工的人员接受安全技术交底并签字。对未签字的人员,不得安排参加该项目的施工。

  (8)负责本班组施工项目开工前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的检查、落实并签字确认。对危险作业的施工点,必须设安全监护人。送变电公司的班组长,应负责安全施工作业票的审批工作。

  (9)督促本班组人员进行文明施工,收工时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10)贯彻实施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管理办法,做到奖罚严明。

  (11)组织本班组人员分析事故原因,吸取教训,及时改进班组安全工作。

  施工人员职责如下:

  (1)认真学习有关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的规程、规定、制度和措施,自觉遵章守纪,不违章作业。

  (2)正确使用职业安全防护用品、用具,并在使用前进行可靠性检查。

  (3)施工项目开工前,认真接受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并在交底书上签字。

  (4)作业前检查工作场所,做好安全防护措施,以确保不伤害自己,不伤害他人,不被他人伤害。下班前及时清扫整理作业场所。

  (5)不操作自己不熟悉的或非本专业使用的机械设备及工器具。

  (6)正确使用与爱护安全设施,未经工地专职安全员批准,不得拆除或挪用安全设施。

  (7)施工中发现不安全问题应妥善处理或向上级报告。对无安全施工措施和未经安全交底的施工项目,有权拒绝施工并可越级报告。有权制止他人违;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对危害生命安全和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8)认真参加安全活动,积极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

  (9)发生人身事故时应立即抢救伤者,保护事故现场并及时报告;调查事故时必须如实反映情况;分析事故时应积极提出改进意见和防范措施。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8

  第一、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资料

  针对教育和培训层次和工作性质分别进行,管理人员的重点是安全生产意识和安全管理水平,操作者的重点是遵章守纪、自我保护和提高防范事故的潜力。

  1、组织辖区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类人员”)相应的安全教育培训,保证“三类人员”持证上岗。

  a)、企业主要负责人。进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强制教育培训,树立安全生产观念、提高安全生产意识,主动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职责。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资格证》。

  b)、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的安全管理知识、管理方法培训,提高安全管理水平。经培训考核合格发放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管理员《安全资格证》。

  c)、特种作业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执行GB5306—85《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定》的有关要求,按国家、省、市各级和企业规定进行本工种专业培训、资格考核,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上岗作业。

  2、督促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各企业拟定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计划,聘请有培训资质的培训机构定期组织教育培训,建立教育培训档案。

  a)、新工人(包括合同工、临时工、学徒工、实习生)务必进行公司、厂级和班组的三级安全教育。教育资料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及安全技术知识、设备性能、操作规程、安全制度、严禁事项及本工种的安全操作规程。

  b)、特殊工种人员除进行一般安全教育外,还要经过本工种的专业安全技术教育。

  c)、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施工和调换工作岗位时,对操作人员进行新技术、新岗位的安全教育。

  第二、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学时

  1、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初次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32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2学时。

  2、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3、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岗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

  4、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等企业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能理解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第三、安全教育和培训的形式

  企业的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的第一职责人,务必经过考核合格后,做到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是企业安全的主要指导人员,务必进过专业考核后持证上岗。从业人员是安全教育的'重点对象,在安全教育过程中务必让其认清工作的危险性和安全性,务必经教育培训考核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1、安监局按照相关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负责组织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员、特种作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复审考核安全培训。结合国家、省、市各级安全政策组织专项安全教育培训。

  2、督促、指导各行业主管部门加强所属监管领域及企业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督促、指导、检查企业加强三级安全教育工作,做好台帐档案规范管理。

  三级教育的要求:

  a)、三级教育由企业的安全、教育、劳动、技术等部门配合进行;

  b)、受教育者务必经过考试合格后才准予进入生产岗位;

  c)、每一名职工务必建立职工劳动保护教育卡,记录三级教育、变换工种教育等教育考核状况,并由教育者与受教育者双方签字后入册。

  3、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按照《安全生产法》规定,企业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培训教育,采取有效手段督促、指导企业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提高企业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经安全培训考核持证上岗。

  4、特定状况下的适时安全教育

  a)、节假日前后;

  b)、节假日加班或突击赶任务;

  c)、工作对象改变;

  d)、工种交换;

  e)、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新设备施工;

  f)、发现事故隐患或发生事故后;

  g)、新进入现场等。

  第四、教育培训效果检查

  对安全教育与培训效果进行以下方面检查:

  1、检查企业的安全教育制度。检查企业是否制定了职工安全教育培训制度,是否制定了年度教育培训计划,按照计划组织落实,并建立了档案。

  2、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年度培训。检查企业主要负责人按照各级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文件是否参加了安全强制培训,是否安排安全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进行年度培训,持证上岗。包括企业内部的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培训学习。

  3、检查三级教育制度及工作落实状况,个性是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教育培训。刚进企业的新工人是否理解入厂安全方面的基本教育培训,调换工种的工人,务必按规定进行岗位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核合格,方准上岗。主要检查企业对新入厂工人和转岗工人的考核记录。

  4、检查安全教育资料。透过查看安全台帐记录,检查三级教育制度、企业职工隐患辨识、岗位操作规程、安全劳动纪律、教育培训考核的落实状况。

  5、不落实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承担的法律职责

  按照《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规定,企业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工作人员一律严格考核,按国家有关规定持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职工务必全部经过培训合格后上岗。凡存在不经培训上岗、无证上岗的企业,依法停产整顿。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9

  1.各车间的火灾危险性

  各车间内有大量的原料、半成品、刨花、锯末、pvc、抹机水、油漆等可燃物,遇到火源极易着火;砂轮、焊接等,对火花控制不好容易发生火灾;机械轴承、皮带摩擦生热或用电锯锯硬质木材时间长发热时,也容易引起火灾;吸塑机、包边机、机贴机、电炉等温度控制或操作不当也会引起火灾,电气设备安装不符合规定或使用不慎(电箱内堆积灰尘过多未及时清理),又缺乏必要检修,也能引起火灾;太阳灯照射不当或使用不慎,极易引起火灾;由于违反工作制度随意携带明火或吸烟,也会导致火灾。

  2.各车间防火要求

  (1)各车间存放物料整齐有序,不可堵塞任何消防设施。成品应及时运走,刨花、锯末每班下班前都要打扫干净,倒在指定地点;

  (2)木工车间一般情况下不宜采用明火取暖,如用1000w太阳灯烤射半成品时距离应在300cm左右烤射,烤射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太阳灯要有专人负责,下班时要及时把电源关掉;

  (3)木工车间使用下料锯、直v机、横v机等生产时一定不要连续作业超过6小时以上,防止摩擦生热引燃起火;

  (4)贴皮车间电炉在操作过程中应温度控制得当,350°温度热包布不可在上面停留2分钟时间,电炉上面严禁放置易燃易爆物品;

  (5)贴皮车间吸塑机、包边机温度严格按照作业规范进行作业,吸塑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90°~160°之内,包边机加热仓温度控制在0°~180°之内,加热管温度控制在60°~250°之内,加热仓内严禁放任何易燃易爆物品;

  (6)贴皮车间、装配车间作业时注意烙铁的使用和放置,严禁放置在靠近易燃的物品旁,抹机水在擦拭清洁的过程中严禁靠近含热量大的机器、工具及物品旁,擦拭后的抹布严禁乱摆放,一定要放置在规定的工位或区域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7)贴皮车间网架班在编制网架的过程中,电烫斗同网布在同一位置接触时间不可超过3分钟,操作停留过程中一定要把电烫斗立起放置,不可平面接触在工作台面上,每天下班前及时把电源关掉;

  (8)装配车间流水线机仓内每天下班前及时清扫干净,热胶炉温度正常生产时控制在120°~180°之内,开机前融化胶时温度控制在250°内10分钟调回正常使用温度;

  (9)车间在操作各种机械前,仔细检查电器设备是否完好,轴承、滑轨等要经常加油,机器上、电控箱内、机器仓内积落的粉尘每天下班前要及时打扫干净;

  (10)电气设备安装应符合要求。电锯等工作间的电气设备应是密封式的`或防爆式的,防止粉尘爆炸(粉尘浓度高时若意外产生火花会引起爆炸);刨花、锯末较多的电动机(下料锯、直v机、横v机、双边榫、锣机、圆锯机、推台锯),应加防尘罩;

  (11)车间落地扇、太阳灯放置位置得当,严禁电源线跨过道阻挡通道,车间内严禁私自同手机充电;

  (12)车间内不得存放汽油、酒精、油漆、白碘油等易燃物品;车间内严禁吸烟和用明火作业;要在工作完毕和下班时,清理场地,将木屑、刨花等余料堆放到安全地点,并切断电源,关闭门窗锁门。

  (13)要积极参加消防培训,掌握防火灭火知识。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0

  一、认真学习,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环保施工负直接责任;

  二、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认真做好交接班记录,并办好交接班手续。

  三、严格物品出入及放行手续。杜绝把关不严造成物品、车辆流失。

  四、夜间厂区内车辆,保安员认真履行巡查防止造成车辆被盗或人,对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及时处理为破坏。

  五、要统一着装坚守岗位,不私自离岗、窜岗,时常巡视,检查责任区域,及时发现不安全隐患。

  六、消防控制中心保安员应每天检查公司内消防设备正常运转情况。发现不能正常运转或异常的消防设施、设备应及时书面报告部门负责人。

  七、巡逻保安员,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突发事件,按规定对场区仔细彻底巡查,防止发生盗窃、凶杀、火灾等事故。

  八、厂区内发生盗情或火情等,保安员接警后及时赶到现场,防止事故事态扩大。

  九、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环保活动、岗位技术练兵,提高安全

  十、环保意识和技能;不得与厂区内闲杂人员、缝子相互勾结,谋取私利。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一份存档,一份交给承诺人留存。

  承诺人:xx

  职务:xx

所属部门:xx

部门负责人(签字):xx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1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明确公司各级领导,安全生产专职管理机构,有关责任部门及管理人员在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责任,保障施工人员在施工作业中的安全和健康,公司依据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法规,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特制定如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一、公司董事长(经理、法定代表人):

  1、严格遵守并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区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掌握本企业安全生产动态,定期研究安全工作,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度,组织制定和完善公司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操作规程领导编制和实施本企业中,长期整体规划及年度、特殊时期安全工作实施计划,建立健全和完善本企业的各项安全生产主奖惩办法。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保证体系,保证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落实和有效实施。

  4、组织制定并实施公司的生产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5、督促、检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听取安全生产情况汇报,及时消除安全生产事故的隐患及存在的不安全问题。

  6、在事故调查组的领导下,领导组织本企业有关部门或人员做好死亡和重大死亡事故调查处理的具体工作,接到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后,迅速采以有效措施组织抢救并及时如实向有关部门报告,并亲临事故现场,组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监督防范措施的制定和落实,预防事故的重复发生。

  7、完成上级部门下达的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二、公司主管生产副经理:

  1、在公司董事长领导下工作,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组织制定并落实公司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组织实施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目标及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组织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3、参与编制特殊复杂工程项目或专业性工程项目施工方案。

  4、组织制定项目经理部、分包队伍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指标。

  5、领导组织公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制定公司施工现场设置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的统一标准,安全生产考核。

  6、审批每项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所需材料设备,并协助项目部调配。

  7、领导组织公司定期(每月)的、特殊时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解决施工中的安全问题。

  8、认真听取、采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保障公司安全生产、保障体系的正常运转。

  9、组织并配合董事长主持做好工伤事故、配合调查组做好重大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10、每半年以书面形式向董事长汇报公司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并保障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工作奖惩办法。

  11、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管理工作任务。

  三、公司技术负责人(总工程师):

  1、在公司董事长的领导下工作,对公司施工安全生产负技术领导责任,协助董事长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组织落实公司安全生产所必需的技术要求。

  2、审批施工组织设计的同时,严格审查依施工组织设计所列分部分项工程编制的安全技术措施,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负责审批如下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1)地下暗挖作业;

  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

  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

  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

  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

  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

  7)起重吊装作业;

  8)拆除、爆破作业。

  3、审批季节性施工技术措施时,要重点审查其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并对其可行性提出决定性意见。

  4、对公司使用的新材料、新技术、新工艺从技术上负责,严格审查其安全技术措施和保证安全的工艺要求,领导安全技术攻关活动,确定劳动保护研究项目,并组织鉴定验收。

  5、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从技术上分析事故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6、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四、总会计师

  1、组织落实公司财务工作的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执行安全生产奖罚规定。

  2、组织编制年度财务计划的同时,审批安全技术措施经费使用计划,保证安全措施经费到位。

  3、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市有关劳动保护用品的规定和防暑降温经费的使用标准,并按规定负责审批购置的劳动保护用品经费。

  4、完成公司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五、技术质量科长

  1、认真学习,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技术及安全操作规程规定,保障施工生产中的安全措施的制定与实施。

  2、在编制和审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方案的过程中,要在每个五一节中贯穿安全技术措施,对确定后的方案,若有变更,应及时修定。

  3、检查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方案中安全措施的实施情况,对施工中涉及安全方面的技术性问题,提出解决办法。

  4、对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必须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

  5、对改善劳动条件、减轻笨重体力劳动、消除噪声等方面的治理进行研究解决。

  6、参加重大伤亡事故和重大已、示遂事故中技术性问题的调查,分析事故原因,从技术上提出防范措施。

  六、财务审计科长

  1、根据本企业实际情况及企业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需要,按计划及时撮安全技术措施经费、劳动保护费及其他安全生产所需经费,保证专款专用。

  2、按照国家及上级对劳动保护用品的有关标准和规定,负责查购置劳动保护用品的合法性,保证其符合标准。确认合同中所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品。

  3、协助安全主管部门办理安全奖、罚款的手续。

  4、办理企业职工工伤保险和工程项目意外伤害保险。

  5、根据设计要求评估项目所需安全保障用品资金投放。

  6、提供安全保障资金参考信息。

  七、安全科长

  1、协助领导组织推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法令,方针和政策。

  2、汇总和审查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贯彻执行。

  3、组织和协助有关部门制定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对制度、规程的贯彻执行进行监督检查。

  4、经常进行以抓点带面的动工对现场检查,协助解决问题,存在特别紧急的不安全因素,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且立即通知有关责任人整改。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6、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检查、监督基层单位安全培训工作,特别是新工人的上岗前培训。

  7、指导基层专(兼)职安全员工作。

  8、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及时发放和合理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9、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提出预防事故的措施,并督促按期执行。

  10、组织有关部门研究执行防止职业中毒的措施。

  11、督促有关部门搞好劳逸结合和女工保护工作。

  八、生产经营科长

  1、协助主管经理编制公司生产经营计划和措施,召开有关生产经营会,解决施工生产中的疑难问题。

  2、负责工程投标具体工作,协助联系工程活动,征求建设单位意见和要求,随时掌握各项施工进展情况。

  3、严格执行各项有关政策的规定,负责工程预决算工作,确保工程预决算的质量及各项费用准确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

  4、负责对工程项目的施工资料日常检查落实,按公司的《管理制度》抓兑现。

  5、负责各项工程图纸预算,图纸会审,施工中的变更通知,质量检记录等各项施工资料收集,归档工作。

  九、办公室主任

  1、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根据企业实际,配备具有一定文化、技术和实践经验的安全干部,保证安全干部的素质。

  2、加强新调入、转业的施工、技术及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教育工作。

  3、根据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审查安全管理人员资格,有权向主管领导建议调整和补充安全检查人员。

  4、组织对工伤亡事故的调查,认真执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5、有关的学习,要安排安全生产的学习。

  6、教育纳入职工培训教育计划,负责组织职工的安全技术培训和教育。

  7、配合有关部门,负责对职工进行体格检查,对特种作业人员要定期检查,提出处理意见。

  8、监测有毒、有害作业场所的尘毒浓度,做好职业病预防工作。

  9、正确使用防暑降温费用,保证清凉饮料的供应与卫生。

  10、对冬季取暖火炉的安装、使用负责监督检查,防止煤气中毒事故发生。

  11、对施工现场大型生活设施的建、拆,要严格执行有关安全规定,不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12、发生工伤事故要及时上报并积极组织抢救、治疗,并向事故调查组提供伤势情况,负责食物中毒事故的调查与处理,提出防范措施。

  十、项目经理:

  1、对所承接的工程项目在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为本项目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

  2、积极组织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及参与本项目施工管理的相关人员学习国家、市、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结合相关要求及项目工程特点,制定本项目工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各项管理措施并按要求组织具体执行。

  3、开工前负责向建设单位索取地下管线交底资料并领导制定地下管线保护措施。

  4、开工前组织编制以施工组织设计中所列所有分部分项工程的安全技术措施,报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

  5、进场前依据相关要求及公司规定编制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报工程部初审,主管生产副总经理审批后实施,保障生产、生活硬件条件符合标准要求。

  6、开工前组织制定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目标,项目部安全生产责任制,项目部安全管理机构。

  7、开工前组织编制各项专项施工方案,经公司总工程师及监理公司总监审批签字后实施:(1)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2)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3)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4)一定规模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施工方案:<1>地下暗挖作业;<2>深度超过1、5米的基坑;沟槽土方开挖施工作业;<3>人工挖扩孔桩作业;<4>脚手架、水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5>大模板和跨度超过6米的梁、板、模板施工作业;<6>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7>起重吊装作业。(5)冬、雨季施工方案。

  4、负责编制施工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

  5、编制的总体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和重点项目及部位的专项措施应由具体法人资格的企业技术、安全等相关部门和技术负责人审批后,向操作者进行严密交底。交底后要跟踪检查实施情况,及时解决实施中发现的问题。

  6、积极配合施工员、安全员做好现场安全防护,内部管理等工作。

  7、负责对隐患、伤亡事故、已未遂事故进行技术分析和鉴定,并提出技术方面的改进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三、质检员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法规,结合项目工程特点,落实公司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对本项目安全生产负协查管理责任。

  2、对施工现场环境安全和一切安全防护设施的完整、齐全、有效、是否符合安全标准要求负监督责任。

  3、日常工作检查时,及时纠正工人违章作业,协助安全员消除事故隐患。

  4、发生伤亡事故时,协助保护现场并立即上报项目部。

  5、有权拒绝不科学、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

  十四、安全员

  1、对项目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2、按照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方案、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监督检查现场设置,确保其符合标准要求。

  3、审查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队伍的资质手续;管理人员、特殊作业人员等的相关岗位证书;保障分包方的手续及参与工程施工的管理及作业人员符合公司要求。

  4、认真做好对新入场施工人员的三级安全教育,特种作业人员的专项培训及日常安全生产教育,提高所有施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知识技能。建立安全教育档案,施工人员入场一周内必须将其详细个人资料及培训情况存入管理档案。

  5、编制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急性职业中毒应急控制措施、消防方案预案、协议,编制较大危险分部分项工程的专项安全施工方案(1)平安全网搭设和拆除作业;(2)施工升降机、整体提升式脚手架、高空作业吊篮的安装、顶升、拆除作业;(3)起重吊装作业;(4)大型脚手架搭、拆;(5)模板工程。负责与劳务分包方、专业分包方及工程项目施工现场范围内同时作业的相关单位签订安全生产协议书。

  6、认真做好公司自有机械设备(包括施工机具及物料升降机)的安装、检查与验收。

  7、认真做好公司租赁设备(包括塔式起重机、外用电梯等)的设备出租方、设备、人员三个方面的相关手续及证件的审验,并做好设备安装、顶升、日常使用、拆除四个关键阶段的安全检查。

  8、负责在如下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施工现场出入口、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电梯井口、孔洞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

  9、按照安全技术措施及相关标准要求编写分部分项工程安全技术交底并向作业人员作书面交底,负责监督检查执行情况。

  10、对项目生产、生活所有场所进行巡查,制止违章冒险行为,消除不安全状态,排除安全隐患。

  11、如实记录安全内业资料。

  12、参加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分析及处理,制定防范措施,负责工伤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作好本项目安全生产资料的管理以及其他安全档案工作。

  13、完成领导安排的其它安全生产工作任务。

  十五、材料员

  1、要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诚实正派的工作作风,遵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熟悉材料规格、型号、产地、性能、结构特征、构造原理、内在质量和用途。

  2、掌握材料的市场价格变化,本着节约、就近取材的原则,精打细算降低材料的成本价。

  3、采购材料做到七个坚持:1、要核实材料计划单;2、要货比三家,质量价廉;3、要有主要材料的质保书、五金交电产品的出厂合格证及名优产品证书,必须随货交验;4、要具备正当齐全的结算凭证;5、要办妥遗留事务;6、要确保工程施工用料的需要;7、要材料进场及时办好入库手续。

  4、积极参与项目的成本核算,坚持“三不”采购:一是无施工部门需要材料计划不采购;二是不合质量要求的物资不采购;三是感情投资的物资不采购。

  5、随时了解所在项目的材料库存情况,杜绝因积压而影响材质和资金周转,同时也要防止因疏忽致使材料供应脱节,影响施工生产。

  6、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六、机械管理员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各项机械设备管理制度、操作规范,管理好本岗位范围内的机械使用、检查、维修、保养工作。

  2、严格实行定机、定人、定职责、持证上岗,安全交底、交接班等安全制度,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向上级主管汇报。

  3、负责搞好机械设备台帐管理,对分管的机械日常运转、维修、保养的情况作详实记载。

  4、参加制定机械管理的目标、措施、办法等并组织实施,参加现场中小型设备安装验收,监督整改措施落实,必要时行使安全否决权。

  5、定期向主管领导汇报现场机械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方案或建议。

  6、协助有关部门做好对机操人员的教育、培训工作,检查机操人员的持证上岗情况。协助处理机械事故,落实“四不放过”的措施。

  7、完成项目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十七、施工班组长

  1、真执行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合理安排班组人员工作,对本班组人员在生产中的安全和健康负责。

  2、经常组织班组人员学习安全操作规程,监督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不断提高自保能力。

  3、认真落实安全技术交底,做好班前讲话,不违章指挥,冒险蛮干。

  4、经常检查班组作业现场安全生产状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并上报有关领导。

  5、认真做好岗全安全技术操作教育,未经教育考试合格,不准分配上岗作业。

  6、发生因工伤亡未遂事故,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有关领导。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2

  1、上下班按时点名考勤,迟到一次罚,旷工一次罚。

  2、班前班中不准喝酒,班中不准睡岗、脱岗、串岗、大牌、干私活、下棋、会客、洗澡、出厂吃饭、不准干与工作无关的事、如发现一次罚款。

  3、生产区内不准带未成年人进入。

  4、上班前按规定常戴劳保用品齐全,发现一次罚。

  5、严禁在生产区域吸烟、发现一次罚款50元。

  6、人为损坏公司公共财产按价赔偿。

  7、登高作业要配带安全带,严禁从高处乱扔东西和杂物。

  8、节约用电及时关灯,发现天亮不熄灯一次罚款

  9、禁烟禁火区严禁火种带入,发现一次罚。

  10、维修人员检修时需要动火要申请值班领导,制定防范措施,否则一次罚款

  11、不按规定进行检查、巡检、影响生产一次罚

  12、发生事故要及时上报并做好记录,不准迟报,更不准隐瞒不报,违者罚

  13、严禁跑、冒、滴、漏,如长时间无人处理检修一次罚

  14、发现记录不真实、不干净、不整洁罚

  15、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备用设备没有起到备用作用、罚责任人。

  16、认真执行公告一指标、及时调节、发现一次罚

  17、生产区域内设备卫生和环境卫生不干净,交接班不清楚罚责任人

  18、严禁私自移动或拆除安全装置和安全标志,否则

  19、严禁使用汽油等挥发性液体擦洗设备。

  20、完成上级下达的.临时性工作任务。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3

  近年来,随着冷链物流的大力发展,冷库建设也越来越多,跟着冷库的安全事故也多起来了,所以冷库的`安全管理制度也显得越来越重要。

  一、冷库工作人员首先必须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工作时间,服从工作安排,保证安全生产。

  二、制冷工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根据库温要求按时开机停机,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机械设备,发现异常要及时维修并向领导报告。

  三、制冷工要经常检查库房内的温度,否则,如造成经济损失要对其进行经济处罚。

  四、制冷工工作时间内不准脱岗喝酒、睡觉或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活动。

  五、冷库机房不准私留非工作人员住宿,闲来人员不准进入机房内。

  六、冷库内的各类货物要按位存放,堆放整齐。出库要填写出库单,要及时清理积压物品,对超期、变质的物品保管员要及时向主任汇报,并妥善处理。因工作失职造成损失的,追究保管员责任并给予经济处罚。

  七、未经主任同意,不得为外单位或个人在库内存放物品,否则追究保管员和管理员责任,视情节轻重给予50—200元或扣发当月奖金的处罚。

  八、库内物品做到帐物相符。保管员必须对工作认真负责,不得粗心大意,弄虚作假,以权谋私,否则出现问题追究保管员责任。

  九、保管员、制冷工下班前要认真检查库房、机房情况,没有问题后方可离岗。

  十、冷库值班人员要经常注意冷库周围情况,发现异常要及时报警,确保冷库安全。

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4

  1.现场生产员工应该严格按照生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2.车间应禁止酒后上岗,生病员工不得安排上岗,切实避免安全事故的发生。

  3.员工严禁穿拖鞋.高跟鞋和不利于安全生产的`服饰上班,女员工长发应盘于头顶,否则自己承担后果。

  4.车间不得安排员工带病工作或超负荷工作,否则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5.在开机工作前,要对机器进行检查,确认无异常后可以开机,空机运转确认无异常情况后才可以正式生产操作。

  6.在工作中发现机器异常时,应该停机检查或请专业维护人员进行修理,严禁擅自无证进行修理工作。

  7.下班前应该关闭机械.切断电源,将工作区域清理后才能离开现场,不等空岗运转。

  8.对电器线路不得擅自移动,不得私自搭接,发现有电路电线裸露.损坏要及时反映,安排专职电工修理。

  9.对机械设备要按期进行保养,保持正常运行,要加强安全防范。

  10.生产区域内严禁烟火,确需进行焊接.切割等明火作业的,必须首先向公司安全管理部门申请,获得批准后才能安排作业,在作业前应作好防护.监控工作才能开始操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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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规章制度15

  一、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公司生产工作的劳动爱护、改善劳动条件,爱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促进公司事业的发展,依据有关劳动爱护的法令、法规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需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贯彻执行总经理(法定代表人)负责制,各级领导要坚持“管生产必需管安全”的原则,生产要听从安全的需要,完成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

  第三条对在安全生产方面有突出奉献的团体和个人要赐予嘉奖,对违反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要赐予严格处理,触及刑律的,交由司法机关论处。

  二、机构与职责

  第四条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简称安委会)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组织领导机构,由公司领导和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其主要职责是:全面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研讨制订安全生产技术措施和劳动爱护计划,实施安全生产检查和监督,调查处理事故等工作。安委会的日常事务由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安委办)负责处理。

  第五条公司下属生产单位必需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对本单位的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制订安全生产实施细则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贯彻执行安委会的各项安全指令,确保生产安全。安全生产小组组长由各单位的领导提任,并按规定配备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各机楼(房)生产班组要选配一名不脱产的安全员。

  第六条安全生产主要责任人的划分:单位行政第一把手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分管生产的领导和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的主要责任人。

  第七条各级工程师和技术人员在审核、批准技术计划、方案、图纸及其他各种技术文件时,必需保证安全技术和劳动卫生技术运用的精确性。

  第八条各职能部门必需在本职业务范围内做好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

  第九条公司安全生产专职管理干部职责:

  1、帮助领导贯彻执行劳动爱护法令、制度,综合管理日常安全生产工作。

  2、汇总和检查安全生产措施计划,并催促有关部门切实按期执行。

  3、制定、修订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对这些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常常深化现场指导生产中的劳动爱护工作。遇有特别紧急的担心全情况时,有权指令停止生产,并立刻报告领导研讨处理。

  5、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帮助有关部门搞好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和专业培训。

  6、参与检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的设计文件和工程验收及试运转工作。

  7、参与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负责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帮助有关部门提出防止事故的措施,并催促其按时完成。

  8、依据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的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发放标准,并监督执行。

  9、组织有关部门研讨制定防止职业危害的措施,并监督执行。

  10、对上级的指示和基层的情况上传下达,做好信息反应工作。

  第十条各生产单位专(兼)职安全生产管理员要帮助本单位领导贯彻执行劳动爱护法规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处理本单位安全生产日常事务和安全生产检查监督工作。

  第十一条各机楼(房),生产班组安全员要常常检查、催促本机楼(房)班组人员遵守安全生产制度和操作规程。做好装备、工具等安全检查、保养工作。按时向上级报告本机楼(房)班组的安全生产情况。做好原始资料的登记和保管工作。

  第十二条职工在生产、工作中要认真学习和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遵守各项规章制度。爱惜生产装备和安全防护装置、设备及劳动爱护用品。

  发现担心全情况,按时报告领导,快速予以排解。

  三、教育与培训

  第十三条对新职工、临时工、民工、实习人员,必需先进行安全生产的三级教育(即生产单位、机楼(房)或班组、生产岗位)才能准其进入操作岗位。对转变工种的工人,必需重新进行安全教育才能上岗。

  第十四条对从事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电气、起重、焊接、车辆驾驶、杆线作业、易燃易爆等特别工种人员,必需进行专业安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严格考核并取得合格操作证(执照)后,才能准其独立操作。对特别工种的在岗人员,必需进行常常性的安全教育。

  四、装备、工程建设、劳动场所

  第十五条各种装备和仪器不得超负荷和带病运行,并要做到正确运用,常常维护,定期检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陈旧装备,应有计划地更新和改造。

  第十六条电气装备和线路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规定。电气装备应有可熔保险和漏电爱护,绝缘必需良好,并有牢靠的接地或接零爱护措施;产生大量蒸气、腐蚀性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运用密闭型电气装备;有易燃易爆危险的工作场所,应配备防爆型电气装备;潮湿场所和移动式的电气装备,应采纳安全电压。电气装备必需符合相应防护等级的安全技术要求。

  第十七条引进国外装备时,对国内不能配套的安全附件,必需同时引进,引进的安全附件应符合我国的安全要求。

  第十八条凡新建、改建、扩建、迁建生产场地以及技术改造工程,都必需布置劳动爱护设备的建设,并要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简称三同时)。

  第十九条工程建设主管部门在组织工程设计和竣工验收时,应提出劳动爱护设备的设计方案,完成情况和质量评价报告,经同级劳资、卫生、保卫等部门和工会组织检查验收,并签名盖章后,方可施工、投产。未经以上部门同意而强行施工、投产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第二十条劳动场所布局要合理,保持清洁、整齐。有毒有害的作业,必需有防护设备。

  第二十一条生产用房、建筑物必需牢固、安全;通道平坦、畅顺,要有充足的光线;为生产所设的坑、壕、池、走台、升降口等有危险的处所,必需有安全设备和明显的安全标志。

  第二十二条有高温、低温、潮湿、雷电、静电等危险的劳动场所,必需实行相应的有效防护措施。

  第二十三条雇请外单位人员在公司的场地进行施工作业时,主管单位应强化管理,必要时施行工作票制度。对违反作业规定并造成公司财产损失者,须索赔并严加处理。

  第二十四条、被雇请的施工人员需进入机楼、机房施工作业时,须到保卫部办理《出入答应证》;需明火作业者还须填写《公司临时动火作业申请表》,办理相关手续。

  五、电信线路

  第二十五条电信线路的设计、施工和维护,应符合邮电部安全技术规定。凡从事电信线路施工和维护等工作人员,均要严格执行《电信线路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第二十六条电信线路施工单位必需根据安全施工程序组织施工。对架空线路、天线、地下及平底电缆、地下管道等电信施工工程及施工环境都必需相应实行安全防护措施。施工工具和仪表要合格、灵敏、安全、牢靠。高空作业工具和防护用品,必需由专业生产厂家和管理部门提供,并常常检查,定期鉴定。

  第二十七条电信线路维护要严防触电、高空坠落和倒杆事故,线路维护前肯定要先检查线杆根基坚固状况,对电路验电确认安全后,方准操作。操作中要严密留意电力线对通信线和操作安全的影响,严格根据操作规程作业。不准聘用或留用退休职工担任线路架设工作。

  六、易燃、易爆物品

  第二十八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贮存、运用、废品处理等,必需设有防火、防爆设备,严格执行安全操作守则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第二十九条易燃、易爆物品的运用地和贮存点,要严禁烟火,要严格消退可能发生火种的'一切隐患。检查装备需要动用明火时,必需实行妥当的防护措施,并经有关领导批准,在专人监护下进行。

  七、电梯

  第三十条签订电梯订货、安装、修理保养合同时,须遵市劳动部门规定的有关安全要求。

  第三十一条新购的电梯必需是取得国家有关答应证并在劳动部门备案的单位设计、生产的产品。电梯销售商须建立有(经劳动局备案认可的)修理保养点或正式托付保养点。

  第三十二条电梯的运用必需取得劳动部门颁发的《电梯运用合格证》。

  第三十三条工程部门办理新安装电梯移交时,除应移交有关文件、说明书等资料以外,还须告知接受单位有关电梯的修理、检测和年审等事宜。

  第三十四条负责管理电梯的单位,要切实强化电梯的管理、运用和修理、保养、年审等工作。发现隐患要立刻消退,严禁电梯带隐患运行。

  第三十五条确需聘请外单位人员安装、修理、检测电梯时,被雇请的单位必需是劳动部门安全认可的单位。

  第三十六条电梯管理单位须将电梯的修理、检测、年审和运行情况等资料影印副本报公司安委办备案。

  八、个人防护用品和职业危害的预防与治疗

  第三十七条依据工作性质和劳动条例,为职工配备或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各单位必需教育职工正确运用防护用品,不懂得防护用品用途和性能的,不准上岗操作。

  第三十八条努力做好防尘、防毒、防辐射、防暑降温工作和防噪音工程,进行常常性的卫生监测,对超过国家卫生标准的有毒有害作业点,应进行技术改造或实行卫生防护措施,不断改善劳动条件,按规定发放保健食品

  补贴,提高有毒有害作业人员的健康水平。

  第三十九条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要施行每年一次定期职业体检制度。对确诊为职业病的患者,应立刻上报公司人事部,由人事部或公司安委会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按时作出治疗或疗养的确定。

  第四十条禁止中小同学和年龄不满18岁的青少年从事有毒有害生产劳动。禁止布置女职工在怀孕期、哺乳期从事影响胎儿、婴儿健康的有毒有害作业。

  九、检查和整改

  第四十一条坚持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生产检查制度。公司安委会组织全公司的检查,每年不少于二次;各生产单位每季检查不少于一次;各机楼(房)和生产班组应施行班前班后检查制度;特别工种和装备的操应进行每天检查。

  第四十一条发现担心全隐患,必需按时整改,如本单位不能进行整改的要立刻报告安委办统一布置整改。

  第四十三条凡安全生产整改所需费用,应经安委办审批后,在劳保技措经费工程列支。

  十、嘉奖与惩罚

  第四十四条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应每年总结一次,在总结的基础上,由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组织评比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

  第四十五条安全生产先进集体的根本条件:

  1、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法令法规,落实总经理负责制,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2、安全生产机构健全,人员措施落实,能有效地开展工作;

  3、严格执行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开展常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活动,不断增加职工的安全意识和提高职工的自我爱护力量;

  4、强化安全生产检查,按时整改事故隐患和尘毒危害,主动改善劳动条件;

  5、连续三年以上无责任性职工死亡和重伤事故,交通事故也逐年削减,安全生产工作成果显着。

  第四十六条安全生产先进个人条件:

  1、遵守安全生产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各项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保障生产安全;

  2、主动学习安全生产学问,不断提高安全意识和自我爱护力量;

  3、坚定反对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订正和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第四十七条对安全生产有特别奉献的,赐予特别嘉奖。

  第四十八条发生重大事故或死亡事故(含交通事故),对事故单位(室)赐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惩罚,并追究单位的责任。

  第四十九条凡发惹事故,要按有关规定报告。如有瞒报、虚报、漏报或有意延迟不报的,除责成补报外,对事故单位(室)赐予扣发工资总额的惩罚,并追究责任者的责任,对触及刑律的,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五十条对事故责任者视情赐予批判教育、经济惩罚、行政处分,触及刑律者依法论处。

  第五十一条对单位扣发工资总额的惩罚。最高不超过3%;对职工个人的惩罚,最高不超过一年的生产性奖金总额(不含应赔偿款项),可并处行政处分。

  第五十二条由于各种意外(含人为的)因素造成人员伤亡或厂房装备损毁或正常生产、生活受到破坏的情况均为本企业事故,可划分为工伤事故、装备(建筑)损毁事故、交通事故三种(车辆、驾驶员、交通事故等制度由行政部参照本规定另行制订,并组织实施)。

  第五十三条工伤事故,是指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发生的人身损害、急性中毒的事故。包括以下几种情况:

  1、从事本岗位工作或执行领导临时指定或同意的工作任务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2、在紧急情况下(如抢险救灾救人等),从事对企业或社会有益工作造成的疾病、负伤或死亡。

  3、在工作岗位上或经领导批准在其他场所工作时而造成的负伤或死亡。

  4、职业性疾病,以及由此而造成死亡。

  5、乘坐本单位的机动车辆去开会、听报告、参与行政指派的各种劳动和乘坐本单位指定上下班接送的车辆上下班,所乘坐的车发生非本人所应负责的意外事故,造成职工负伤或死亡。

  6、职工虽不在生产或工作岗位上,但由于企业装备、设备或劳动的条

  件不良而引起的负伤或死亡。

  第五十四条职工因发惹事故所受的损害分为:

  1、轻伤:指负伤后需要歇工1个工作日以上,低于国标105日,但未到达重伤程度的失能损害。

  2、重伤:指符合劳动部门《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看法》中所列情形之一的损害;损失工作日总和超过国际105日的失能损害。

  3、死亡。

  第五十五条发生无人员伤亡的生产事故(不含交通事故),按经济损

  失程度分级:

  1、一般事故:经济损失缺乏1万元的事故;

  2、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万元,不满10万元的事故;

  3、重大事故:经济损失满10万元,不满XXX万元的事故;

  4、特大事故:经济损失满XXX万元的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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