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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21 13:33:1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必备)

  在现实社会中,我们可以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必备)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

  一、目的:

  规范全体员工行为,加强本公司员工队伍的建设,提高员工的基本素质。

  二、适用范围:

  山东万众物业有限公司所有工作人员。

  三、职责:

  山东万众物业有限公司的所有员工有义务严守规章制度、为公司利益而做出贡献。

  各部门负责人要对员工进行规章制度教育,并全面贯彻下去。

  四、关于服装:

  装束进公司必须穿好工作服;工作服要干净;进公司须戴工作证;严禁工作证借给别人或借别人工作证入公司;凡遗失工作证、工作服应尽快申请补领;不得擅自涂改工作证,若要更改一定要经人事部办理;公司发放的安全鞋仅限在厂内使用;公司发放的作业服、安全鞋、围裙等妥善保管使用。

  五、关于上班时间:

  时间为上午8:30----12:00

  下午2:00----18:00不得无故迟到、早退、外出;雇员请假须提前一天通知部门主管批准后方可请假(特殊情况例外);严禁无故旷工;上、下班必须签到;不许代别人签到;不得涂改签到表。

  六、关于小区设备和设施:

  设备、设施要小心使用,应保持设备整洁美观;注意整理整顿;道路要保持畅通,不许摆放东西;严禁对小区内的.设备乱涂、张贴;节约用水,用电,不得浪费;凡故意破坏设备、设施,从严处理;凡盗窃本公司财物,从严处理;设备引起故障时必须要及时报告相关领导,不得擅动机器。

  七、其它服从上司的命令:

  发生事情必须立即上报、联络;严禁在花园内吐痰或丢垃圾;严禁在花园内吸烟;不准喧哗、赌博;不准盗窃他人或公司内的东西;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2

  一、拟建立的内部管理制度。

  包括人事管理制度、福利管理制度、考勤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预算管理制度、奖惩管理制度、投诉管理制度、文件管理制度、员工基本规范、通讯设备管理制度、管理体系及重大事项决策管理制度、培训管理制度。详细内容此处略。

  二、拟建立的质量手册及程序文件。

  包括质量手册、文件控制程序文件、质量记录程序文件、管理评审程序文件、人力资源程序文件、合同评审程序文件、物业接管程序文件、服务设计开发程序文件、采购程序文件、入住管理程序文件、内部审核程序文件、不合格程序文件、数据分析程序文件、纠正防措施程序文件等。详细内容此处略。

  三、拟建立的项目综合服务工作手册。

  包括各级岗位职责工作手册、受理事务作业规程、接待服务作业规程、服务质量意见征询作业规程、交接班管理作业规程、跟班作业管理作业规程、监督投诉箱管理作业规程、受理服务设备使用管理作业规程、岗位工作质量标准与考核奖罚办法、病区保洁作业规程、消毒隔离管理作业规程、医用垃圾处理作业规程、保洁设备用品及工具使用规范管理作业规程、病房清洁作业规程、治疗室清洁作业规程、手术室ICU清洁作业规程、消杀管理作业规程、公共场所定期消毒作业规程、大堂走廊楼梯清洁作业规程、办公室护士站会议室接待室值班室等清洁作业规程、洗手间清洁作业规程、配膳室清洁作业规程、处置室清洁室清洁作业规程、金融物资重地清洁作业规程、电器通讯设施清洁作业规程、室外清洁作业规程、化粪池排污水井清洁作业规程、垃圾站清洁作业规程、园艺绿化管理作业规程。详细内容此处略。

  四、拟建立的`质量记录文件。

  因数量达几百份,此处省略。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3

  一、着装仪表

  1、工作或执勤时,必须身着制服,穿皮鞋,佩证上岗,制服不准混穿;

  2、制服要保持整洁、平整,上岗前皮鞋要擦拭干净,打好领带,戴好帽子,不得敞胸露怀、卷袖子、挽裤腿。

  二、行为规范

  1、上班时间必须精神振作、精力集中,不得袖手、插手、背手;

  2、站岗时姿态严整,保持立正姿势,不得东摇西晃。不得坐卧、倚靠、打盹、吸烟、与人闲聊、吃东西、看书报、乱打电话和听收、录音机等;

  3、值班室内时不得躺卧、打盹、看书报、吃零食、下棋、玩弄手机,不得听收、录音机,不得两、三人聊天;

  4、巡逻中无情况处理时不得进入住户楼内,不得边走边玩手机,不得听收、录音机,不得与无关人员闲聊;

  5、不得脱离岗位,按照规定时间、指定地点站岗;

  6、不得睡觉;

  7、对住户要有礼有节,热情受理住户各种问题,特别是夜间值班,对住户提出的问题要及时解决,解决不了的作好登记,

  三、日常管理

  1、不得迟到早退,严格按照规定时间站岗或巡逻;

  2、认真做好交接班,做好值班记录和实物出入登记;

  2、严格执行对讲机管理规定和警棍使用规定;

  4、做好本班岗亭的清洁卫生,不得随意张贴、悬挂与堆放与工作无关的物品;

  5、门岗值班室不得会客。

  四、罚则

  1、违反本规定第一条、第二条(第八点除外)、第三条的记行政批评一次,累计记批评五次(含五次)以上者作辞退处理;

  2、违反第二条第八点的,第一次记行政批评一次,第二次记行政警告一次,第三次辞退;

  3、本守则不尽之处,按《公司管理规定》相关条款执行。值班管理规定

  1、公共秩序维护人员实行24小时轮流值班制度。

  2、值班人员分3个班,3个班分为早、中、晚三班,早班为:7:30-16:00,中班为:16:00-0:00,晚班:0:00-7:30。

  3、各班公共秩序维护员必须按照编排的值班表上岗工作,并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制的要求,坚守岗位,巡逻人员要按时巡查,提高警惕,及时处理各种突发事件。

  4、当值班人员发现情况时,应做好控制工作,并及时报告当班班长、队长或部门负责人。

  ①报告时简要说明事发地点、性质、人数和特征等;

  ②及时劝阻和处理在物业区域违法管理规定的`人员和事件;

  ③遇紧急事件及重大事故应报告相关领导;

  ④在当班期间发生的问题及处理经过,在《值班记录》做好记录。

  一、严格遵守交接班制度,安全防火制度;严格遵守和自觉执行安全操作规程;认真执行卫生包干区域的清洁管理制度。

  二、认真执行上级领导交待的各项任务,负责完成好物业部经理安排、布置的各项工作。

  三、负责做好水泵房、空调机房及各楼层风机房、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四、负责做好电梯、空调、冷冻、安保中心、电话机房、常备电源的电器设备保养及故障检修。

  五、负责做好厨房、餐厅各楼层办公用房、动力照明电器设备的保养及故障检修。

  六、负责做好主楼、裙楼所有照明设备的保养和故障检修。

  七、负责做好公共区域,包括大厅内外照明灯具,泛光照明正常使用和维修保养。

  八、坚守工作岗位,自觉执行劳动纪律,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九、除完成好日常维修及计划维修任务外,还应有计划的尽可能完成好其它零星工程任务。

  十、积极协调好班次与员工相互间的工作关系,及时正确处理好突发事故。

  十一、做好每天巡楼点检工作,并对在巡检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处理结果如实记录在册。

  十二、当班时如发生电器故障应尽可能在本班次内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经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移交下一班解决;交接班时发生的故障原则上两班共同解决。

  十三、及时做好报修工作的登记、复查、验收工作,包括维修内容、维修工时、维修时所耗用的材料,报修人所在部门的领导或报修人的验收签名。

  十四、对任何设备的维修非经工程部经理的同意,不得随意更改原接线方式或损伤原装饰格调,维修后均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十五、正确使用、及时清点维修所用的各种工具,做到没有遗留工具在现场,爱护使用、保管好、清洁好所借用的公用工具。

  十六、做好日常检修材料的消耗登记造册工作,及时向物业管理部申购常用、备用、易耗材料,如照明灯管灯泡、插座、开关、启辉器、绝缘胶带等,做到既不影响正常使用,又不过多储存备品件。

  十七、由于维修电工、值班电工工作不负责任,粗心大意或违反以上各项工作制度,给商铺、租户或其它部门造成不良影响或扩大事故损失的,或由于违纪违规给物业管理部造成不良后果的,其责任自负,同时将受到相应处罚。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4

  1.为了保障公司员工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不断改善员工的劳动条件,预防各类伤害事故的发生,根据国家、省、市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2.公司各部门在经营管理活动中,要认真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方针,全体员工必须牢固树立'隐患重于明火,责任重于泰山'的思想观念,为业主创造安全、舒适的生活环境,为员工创造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3.各级管理人员在工作中,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安全法律、法令、法规。

  4.建立安全组织机构,健全各级安全管理责任制,做到责任明确,制度落实。

  5.编制安全工作年度计划,将安全与工作同计划、同布置、同检查、同总结、同评比,把安全管理落到实处。

  6.在工作过程中必须执行安全管理方针和操作规程,当工作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工作应服从安全,作业人员对违背安全管理方针的指挥和部署有权拒绝执行,并且及时向上级报告。

  7.全体员工要支持安全管理人员工作,使之正确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

  8.安全检查

  (1)安全检查内容:查思想、查管理、查隐患、查整改。

  (2)安全检查重点:工作条件、生产设备、作业规范管理、安全卫生设施、工作人员的行为。

  (3)安全检查发现的不安全因素、不安全隐患应要及时整改,对重大隐患应制定可靠安全措施,限期解决。

  9.员工在工作中应执行安全卫生规定,正确使用保护用品、用具,遵守劳动纪律,遵章指挥、遵章作业。

  10.制定年度安全卫生教育技术培训计划,要适时、宜人、内容合理,方式多样;组织实施力求严密、严谨、讲求实效。

  (1)安全知识教育:经过教育使员工了解劳动过程中潜在的危险因素,并熟练掌握其防范措施。

  (2)安全技术培训:经过培训使员工掌握安全劳动技能,减少操作中的失误。

  (3)安全意识教育:经过教育使员工在工作中自觉实施安全作业。

  11.根据季节变化出现的作业环境、作业条件变化进行安全教育,增强安全观念,控制人的不安全行为。

  12.特殊工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工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进行安全技术培训,经过考试取得合格证方可上岗作业、工作。

  13.管辖区内建筑物必须坚固,如有损坏或危险征兆,应及时修理或采取有效措施。

  14.电器设备

  (1)电器设备和线路的.绝缘必须良好,裸露带电导体要设置安全屏护设施及明显警告标志。

  (2)电器设备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

  (3)在低压电器、线路带电作业时,应设专人监护,使用绝缘手柄工具和绝缘劳动保护用品。

  (4)使用手持电动工具,必须要有触电保护器。

  (5)在潮湿环境下使用行灯变压器,电压不得超过36伏特。在金属容器内使用行灯变压器,电压不能超过12伏特。

  (6)设备和线路要符合规格,并要定期检修。

  15.进入检查井、地沟作业前,要确认检查井、地沟内是否有精神,服从组织及领导的工作分配。

  (12)认真完成楼长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工作流程:

  具体时间工作概述详细内容

  18:00--18:05上岗准备签到换工作服。

  18:05--21:50分四次检查巡视全面检查各办公室门窗,公共区城门窗有、无提供一流的服务水准,管理处将对内部员工之违规行为作出处罚处理,严重者将送交有关司法部门处理,籍此,使管理处全体员工能精诚团结发挥各自潜能及积极性,共同促进管理处服务水平。

  一、处罚条例

  (一)有以下行为者,作口头警告处理

  1.不严格遵守轮值时间上下班,无故迟到或早退,遇有特殊情况不请假并未获主任同意;

  2.当值时,不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及配带有效之证件,不保持制服整齐、清洁、仪容洁净及精神饱满;

  3.无论对待同事、访客、业主或租户,均不以礼相待或不保持良好关系;

  4.未经批准,使用公司电话作私人用途;

  5.在工作场所内有不雅行为或动作,在公共场所大声噪吵的;

  6.工作时间内干私活或未经批准私自接待亲友;

  7.清洁工人员穿着拖鞋、高跟鞋或佩带金银饰物上班的;

  8.拉群结派造成同事之间不团结。

  (二)有以下行为者,作书面警告处理

  1.工作态度不认真,在当值时间听收录机、阅读报章杂志、聚众喧哗、追逐嬉戏、吃零食或抽烟等;

  2.要求(或替)别人打钟咭;

  3.在上班时间睡觉、闲逛或擅离工作岗位;

  4.使用客户专用的设备或物品;

  5.对同事或客户作出侮辱性言语或行为;

  6.遗失业主门匙或泄露客户资料(否则需同时承担因此而造成的一切后果);

  7.故意拖延工作进度或对工作内容有所隐瞒,接到业主投诉不迅速处理;

  8.上门作业时,粗暴敲门并对业主(住户)造成影响或严重投诉,急促按门铃并于业主开门后不表明身份不说明来意,未经业主(住户)允许擅自走进室内的;

  9.上门作业时,随意使用室内物品、抽烟、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不爱护业主家中的物品、不尊重业主生活习惯而随意践踏室内地板的(同时,还需承担因此而造成业主的损失);

  10.上门作业时,未经许可使用业主家的物品,或在业主家中吸烟、喝茶、看电视、看报纸、随地吐痰、乱丢垃圾。非工作需要,开空调;

  11.不服从上级的指导及执行指定的工作;

  (三)有以下行为者,作即时解雇处理

  1.向业主索取金钱或勒索他人财物;

  2.恐吓、威胁或危害他人安危;

  3.在当值时间内私下为业主提供职责范围外的服务;

  4.以权谋私,工程及维修部门工作人员按工程单要求及范围上门服务,在维修作业期间收取业主(住户)钱财或另加有偿服务;

  5.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向外作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6.利用职务之便,私下为客户提供物业租售及其它中介服务并收取中介费用;

  7.在公司范围内有不道德的行为或交易;

  8.偷取公司、业主(住户)或同事的财物,经查实的(情节严重者送公安机关处理);

  9.在本公司范围内打斗、酗酒、聚赌、服食毒品或危害他人身心健康;

  10.向外界泄露有利公司竞争及机密的情况或资料;

  11.擅自标贴或涂改本部门或公司各类通告或指示,存心毁坏本部门或公司的财物;

  12.不遵守并不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及事项;

  (四)处理方式

  1.违反三次口头警告行为者,作一次书面警告处理;

  2.违反三次书面警告行为者,作解雇处理。

  (五)程序解释:参照公司《员工手册》程序

  二、安全管理制度

  (一)行政安全管理条例

  1、安全工作包括上班的交通安全,办公地点的防火、防盗工作;

  2、员工上下班如自驾机动车,必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

  3、每班负责人在下班时要亲自检查,并保证办公室所有电器的开关已切断;

  4、每班负责人在下班时要亲自检查并保证办公室的门窗已锁好;

  5、业主档案资料由专人负责保管,除本部门主任(或以上人员)批准外,一律不许借阅。

  (二)施工、作业安全管理条例

  1、在清洗外墙、玻璃窗等高空工作中,必须有领班或以上人员在场指导,并遵守有关高空作业安全制度(例如:系扣安全带等);

  2、在清理碎玻璃时,清朝人员一定要戴手套及不能着凉鞋;

  3、室外清洁人员在室外工作时,必须注意路面行车情况,尤其拐弯及路口位置;

  4、室内管家人员在与业主移交门匙时,必须做好签收记录及相关的核实工作。下班前,必须检查空置单位的防火及门窗、水电掣安全情况;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依照《物业服务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户及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

  第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向业主、业户提供优质的服务,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维护社区和谐稳定,促进社会和谐发展。

  第四条业主、业户应当尊重物业服务企业及其从业人员的合法权益,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配合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和服务工作。

  第五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积极开展服务工作,弘扬职业精神,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第六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根据物业类型和业主、业户需求,制定相应的服务标准,并向社区居民公示。

  第七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实行责任险、侵权责任险等保险制度,维护社区居民合法权益。

  第八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纳税,不得逃税、偷税、抗税等行为,保证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物业服务企业的管理

  第九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依法登记,持有相应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开展合法的服务工作。

  第十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设立健全的管理机构和组织架构,严格按照职责分工,科学决策,做好服务工作。

  第十一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进行人员管理,由专业人员负责招聘、培训和调整从业人员,确保从业人员具有应有的资格和能力。

  第十二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加强质量控制,定期对自身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保持服务水平的稳定。

  第十三条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社区居民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沟通机制和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妥善处理社区居民的投诉和意见。

  第三章业主、业户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四条业主、业户享有在物业服务企业所提供的服务范围内的各种基本服务,并向物业服务企业按规定缴纳服务费用。

  第十五条业主、业户有权对其所居住的物业管理服务进行监督和检查,并有权提出合理的意见和建议。

  第十六条业主、业户应当保持社区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的正常使用状态,不得损坏和污染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

  第十七条业主、业户应当遵守社区的`规章制度和公共秩序,并自觉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

  第十八条业主、业户应当支持物业服务企业开展安全防范、消防措施、环境卫生等工作,依法配合各项检查和审批工作。

  第四章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的行为规范

  第十九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修养良好、品行端正,具有一定的职业素养和服务意识。

  第二十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考核和认证,取得职业资格证书,并将现场服务情况及时汇报给管理人员。

  第二十一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严格履行服务承诺,做好服务工作,积极协调业主和居民之间的关系,解决矛盾纠纷。

  第二十二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保守业主、业户信息和个人隐私,不得泄露和滥用相关信息。

  第二十三条物业服务行业从业人员应当维护社区安全和谐,不得参与任何违法犯罪活动,发生违法犯罪行为,要立即报警。

  第五章违法行为和处理

  第二十四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户和从业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受到相应的处罚:

  (一)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行为;

  (二)违反服务协议的行为;

  (三)未按期缴纳服务费用的行为;

  (四)损坏和污染公共设施和服务设备的行为;

  (五)故意破坏社区公共秩序和治安的行为;

  (六)干扰和阻碍物业服务企业正常工作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对于本条例未涉及的违法行为,应当由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予以处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物业服务企业、业主、业户和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本条例规定的各项要求,提高服务水平,打造和谐社区。

  第二十七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如有异议,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处理。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6

  为提高物业管理人员时间观念,加强组织纪律性,提高工作效率,树立良好的工作形象,特制定本制度,望共同遵守。

  一、上班时间夏季上午8点-11点半、下午3点-6点半,冬季上午8点半-12点、下午2点-5点半。

  二、物业工作人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准迟到、早退、旷工。

  三、上班后利用10分钟时间主动清理各自办公室的卫生。

  四、工作期间不准擅自离开自己的'工作岗位,更不允许干其它私活。

  五、严格请销假制度,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一个月可请四天假,以假条为准,假满后主动销假,超出四天,请一天事假,扣一天工资。病假例外。

  六、与其它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共同遵守好上下班时间。

  七、违犯本规定依照《物业管理人员处罚办法》执行。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7

  《员工手册》主要阐述员工在公司工作中会遇到的一系列劳动权利、劳动义务以及联系方式问题的解答,即作为物业管理公司员工身份的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制度。在这方面,员工通过《员工手册》的学习,可做到无师自通,了解公司的概况和作为员工所拥有的权利及应尽的义务。

  《员工手册》的制订有二方面的依据。第一是依据《劳动法》;第二是依据物业管理工作的特点。其具体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总经理致辞;

  2、公司简介;

  3、公司组织系统及主要部门结构的'图示说明;

  4、劳动条例;

  5、员工福利;

  6、员工守则;

  7、奖励与惩罚;

  8、安全消防;

  9、附则。

  下面是xx物业管理部《员工手册》中有关工作守则的节录。仅供参考。

  示例:

  员工守则。

  (一)管理人员须保持制服整齐清洁,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二)对待住户、访客、同事和各阶层人士,均应以礼相待,保持彼此间良好关系。

  (三)必须严格遵守大厦轮值时间,按时上、下班(交接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遇有特殊情况需请假时,大厦管理人员应事先取得大厦负责人同意,而大厦负责人之请假则需获得公司负责人之同意。

  (四)管理人员不得在当值时间内为个别住户做职责范围以外及对私人服务的工作。

  (五)管理人员不得参与楼宇买卖或租赁事务,若业主、住户提出要求,应请其直接向公司询问,管理制度《物业管理公司管理制度》。

  (六)大厦负责人应该执行公司之各项指示,并定期召开该大厦各级员工的会议,向公司做定期工作汇报。大厦员工须服从大厦负责人之工作调配及岗位编排。

  (七)不准损坏公司信誉和对公司有欺诈及不诚实行为。

  (八)不得假借公司名义或利用职权对外做有损公司声誉或利益之行为。

  (九)不得向业主、住户或与公司业务有关的任何人士收受或索取任何形式的礼物、赏钱。

  (十)所有公物不得用于私人方面,不得故意疏忽损坏公司财物,对各公物如有损坏,须负责赔偿。

  (十一)台风袭深期间,各员工必须依时当值,坚守岗位,并按照公司所颁布之指示进行防风,防雨工作。

  (十二)必须遵守和执行公司所发出的一切通告办事。

  管理工作。

  (一)按照规定时间当值,不可擅离职守。

  (二)在当值时不得饮酒、吸烟、打嗑睡、阅报、看书、听收音机或与同事闲谈、开玩笑。

  (三)每日上班时间,必须穿着公司规定的制服及配戴职员工作证,完成自己岗位职责。巡视各层楼宇及走火通道,巡视时须特别留意大厦清洁及有否损坏、破旧需要维修的地方,并进行登记。如遇有不寻常事件,应立即处理、记录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四)台风或雷暴豪雨期间,管理人员必须按照公司所颁布之“台风期间员工当值程序”上班,并按“台风及雷暴豪雨措施”做一切防风、防雨工作,以保护公共财产,防止意外或水浸等。

  (五)服从上级指导,完成所指定的工作。

  (六)留意各种公用设备有否被破坏或涂污,并通知有关人员修理和清除,必要时须协助维修工作。

  (七)执行各项任务时,必须要有礼貌。谨记“服务至上、礼貌第一”。

  (八)如有住户发生意外,例如:受伤、晕倒等,应即协助其家人招呼救护车或代办报警。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8

  为建设和谐文明小区,规范小区物业管理活动,保持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制造一个清爽、干净、文明有序的生活环境,结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草案)》、《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草案)》制定本制度。

  一、物业管理范围:凡在小区居住的全部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都纳入本管理范围。

  二、物业管理机构:业主大会是物业小区内全体业主组成机构。业主委员会是业主大会的执行机构。

  本届业主委员会是会设主任、委员共七名。业主委员会主要任务是监督执行《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议事规约》、《市三塘园怀园小区管理制度》,维护小区全体业主的权益,完全自愿原则,不享受小区任何福利待遇。

  三、物业小区的使用与修理。

  小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必需共同执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议、打算。协作物业管理人员做好各项管理工作,遵守各项管理制度。

  1、合理使用小区内共用部份共用设施设备,自觉维护物业小区的干净、美观,遵守政府对市容环境要求的相关规定。不擅自转变房屋的外貌和用途。

  2、爱惜小区的公共环境。小区全部公共设施属小区全体业主所共有,包括小区道路、球场、绿化、果树、供电、供水设施、路灯、电动拉闸、管理人员办公室、保安亭等等。

  3、自觉维护物业小区内的公共生活秩序。小区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准在小区公共部位或违反规定在房屋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和其他有毒物质,不得发出影响其他业主正常生活的噪音,不得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的`活动以及进行法律法规及政府规定禁止的其他行为。

  4、业主(饲养)宠物,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宠物外出必需由仆人牵引并即时清理排在小区公共场所的宠物粪便。

  5、机动车在小区内应掌握时速低于5公里。车辆出入应按要求出示证件,本物业小区内禁止鸣笛。

  机动车应当放在每个业主车库中或者公共车位中。禁止在人行便道和公共绿化带停放。

  本物业小区公共车位由物业管理人员施画。仅用于业主和访客车辆的临时停放。

  6、业主需要进行房屋修理时,应通知物业管理人员或业主委员会并遵守有关规章制度:施工早上8:00——12:00下午14:00——17:00。修理完工后即时清理余泥垃圾。

  四、物业服务费用的交纳。

  本小区物业服务费包括:物业管理人员(保安)工资福利、公共场所电水费,修理费等等。

  1、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商定每月10号前向业主委员会交纳物业服务费。业主因故不能按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应托付他人按期代交或准时补交。

  2、对欠缴物业服务费的业主,业主委员会应进行催缴或托付物业服务人员催缴,可采纳上门催缴、电话催缴、书面催缴等多种方式,并可采纳相应催缴(措施)。

  3、欠费六个月以上或拒缴物业服务费用的,业主委员会在小区内显著位置公布欠缴状况。

  4、欠费总金额过高时,业主委员会授权物业服务人员依法通过诉讼途径解决。

  五、(财务管理)。

  本小区设收款记账员一名。本小区财会收支状况每季度向全体业主公布一次,做到公正、公开、透亮 ,接受小区全体业主监督。

  本物业管理制度自20xx年一月一日起执行

  本物业管理制度由业主委员会负责解释。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9

  小区物业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加强物业管理,维护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共环境和秩序,保障物业的安全与合理使用,根据《物权法》、《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规约。

  第二条 本规约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须共同遵守。

  第三条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规约一致。

  第四条 本物业管理项目的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南安市宝龙花园小区;

  座落位置:南安市梅山镇竞丰村宝龙花园;

  物业类型:高层住宅;

  建筑物总面积:60873.48平方米。

  物业管理区域:东接梅九公路;西接配电厂;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北围墙;南接中年山宝龙花园南路。

  第二章 业主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 房屋的所有权人为业主。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享有下列权利:

  (一)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接受物业服务企业提供的服务;

  (二)提议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并就物业管理的有关事项提出建议;

  (三)提出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建议;

  (四)参加业主大会会议,行使投票权和表决权;

  (五)选举业主委员会成员,并享有被选举权;

  (六)监督业主委员会的工作;监督物业服务企业履行物业服务合同;

  (七)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和相关场地使用情况享有知情权和监督权;

  (八)监督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

  (九)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六条 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管理规约、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遵守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三)执行业主大会的决定和业主大会授权业主委员会作出的决定;

  (四)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资金;

  (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等;

  (六)在小区进出和其它活动时,应文明礼貌,亲善对待小区邻里。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章 物业的使用

  第七条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物业买卖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共有权:

  (一)由单幢住宅内业主或与之结构相连的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部位,包括住宅的基础、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以及户外的墙面等基本结构部分,走廊通道、门厅、楼梯、大堂等公共通行部分,防空避难层、设备层或其它配套设计等结构部分;

  (二)由住宅业主或其与非住宅业主共有的附属设施设备,包括电梯、天线、照明、消防设施、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垃圾通道、排烟排气通道、水箱、水泵、邮政信箱、避雷装置、消防器具、消防栓、排水管道、窨井、化粪池、垃圾箱、规定标识、建筑智能化系统(含安防系统)、消防控制系统等设施和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三)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的物业。

  第八条 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九条 业主应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热、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十条 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业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十一条 业主需要装饰装修房屋的,应事先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其签订装饰装修管理服务协议。并按协议的约定从事装饰装修行为,遵守装饰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得从事装饰装修的禁止行为,尽量减少影响邻里生活。

  每日施工时间为上午7:30-11:30,下午14:30-17:30 ,其他时间不得从事敲、凿、锯、钻等产生严重噪声的施工。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饰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

  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或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二条 业主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服务企业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 业主及物业使用人使用电梯,应遵守该电梯使用管理规定。

  第十四条 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不得停放大门口、占停其它通道,也不得随意占用他人车位。

  第十五条 在日常生活中还禁止下列行为:

  (一)损坏或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二)违法搭建建筑物、构筑物;

  (三)乱抛垃圾,高空抛物;

  (四)违反有关规定堆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物品;

  (五)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六)践踏、占用绿地,损毁树木、园林;

  (七)夜晚11:00后大声猜拳、酒后闹事等不文明言行;

  (八)聚赌、盗窃等法律、法规禁止的其它行为。

  第十六条 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有关规定,并应遵守以下约定:

  (一)禁止无证饲养宠物,饲养宠物的业主或使用人须到物业服务企业领取“饲养宠物许可证”,饲养宠物不得制造噪音或威胁他人安全;

  (二)不得饲养家禽家畜,严禁制造尿便等臭味,杜绝禽流感根源。

  第四章 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 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服务企业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予配合

  第十九条 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未能提前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服务企业应向相关业主说明情况,并在第三方(如、居委会、派出所或业委会委员)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相关责任人应及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 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 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 全体业主要按规定缴存、使用和管理物业专项维修资金。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五章 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三条 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经业主大会同意,授予物业服务企业在物业服务活动中行使以下权利:

  (一)根据本规约配合业主委员会制定物业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公共秩序和环境卫生的维护等方面的规章制度;

  (二)以批评、规劝、公示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二十四条 业主要利用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经营的,应当在征得相关业主、业主大会、物业服务企业的同意后,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业主所得收益在扣除相关费用后,按照业主大会的决定使用。

  第六章 违约责任

  第二十五条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妨碍物业正常使用或造成物业损害及业主利益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服务企业和业委会有权劝阻、制止;业主拒不改正的,服务企业可暂停为该单元供电、供水,甚至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六条 业主应按照物业服务合同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未按规定交付的,业主委员会督促其限期交付,业主逾期仍不交付的,业主委员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在物业管理区域内公布物业管理服务费收交缴情况,并注明欠交费用的业主房号进行催讨;仍不交付的,业主大会或其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可以向物业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七条 物业使用人违反本规约的,相关业主承担连带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二十八条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二十九条 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当将本管理规约内容、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等事项告知受让人或承租人,并自物业转让合同或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5日内,将物业转让或者出租情况告知业主委员会和物业服务企业。

  第三十条 本规约由业主委员会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修改。修改后的规约,经业主大会会议通过之日起生效。本规约未尽事项由业主大会补充。业主大会通过的有关本规约的决定为本规约的组成部分。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0

  一、重事件报告制度

  为及时妥善处理重或突发事件,避免和控制事件发生,特制定重事件报告制度。

  1.重或突发事件包括:火灾、电梯困人、、突发性停电、水浸、盗窃、械斗等破坏行为;刑事案件;业户集体投诉(5家以上);空调主机、发电机、高低压电柜、通讯设备等厦主要设备设施故障;厦主体结构遭受破坏等。

  2.发生重或突发事件,参与事件处理的组长或当值主管应立即到现场处理,同时尽快口头向管理办主管领导报告,并根据事发情节决定是否报告、消防等机构协助处理。

  3.参与事件处理的组长在事件处理后立即填写重事件报告表,于12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递交管理办主任,详述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经过,以及事件发生的初步原因和处理经过。

  4.重事件报告表由组长签名后上报。如组长不在而事件紧急时,可由当值主管签名上报。

  5.参与事件处理的部门应在事件处理完毕后24小时内填写重事件总结表上报管理办主任,如实汇报事件的详细处理过程及结果,找出事件发生的主要原因,提出避免类似情况发生的'预防措施。

  二、紧急事件处理程序

  1.突发事件的处理程序

  (1)凡遇突发事件(指凶杀、抢动、盗窃、勒索、打架、闹事、伤亡或重纠纷等),必须保持冷静,立即采取措施,并报告当值组长。

  (2)简要说明事发的地点、性质、人数、特征及损失价值。

  (3)驱散无关人员,保护好现场,留意现场周围的情况。

  (4)查看本部各类记录、出入登记和电视录像,检查有无可疑情况和人员。

  (5)对勒索、打架事件,监控中心应密切注意事发现场的情况变化。

  (6)对纠纷事件应及时了解具体原因,积极协调,劝阻争吵,平息事态。

  (7)对伤亡事件应做好现场保护和通知抢救工作;对明确已死亡的,应报派出所调查处理并通知殡逸。

  (8)对涉及刑事及重责任事故或因治安、刑事案件引致的伤亡事故,应立即报告机关并由保安组组长协助调查处理。

  (9)保安组组长在接报突发事件后应立即赶到现场,做好疏通控制工作,防止事态扩,并拍照留证。

  (10)保安组组长组织人员除维护现场外,还需负责指挥调派人员做好布控堵截,根据事态的小程度报派出所、有关部门及管理办主任。

  2.斗殴等事件的处理程序

  (1)处理斗殴等事件应保持客观、克制的态度,除非正当防卫,一般情况下应尽量避免与人发生武力或争吵。

  (2)巡查发现或接报有斗殴等事件,应马上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它最快的.方式报告厦保安中心,简要说明现场的情况(地点、人数、斗殴程度、有无使用武器等)。如能处理的,即时处理;否则监视现场,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3)保安中心接报后视情况派适当数量的保安员立即到场制止,将肇事者带往保安中心接受调查。如场面无法控制,应尽快报派出所。

  (4)斗殴事件中如厦的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保护现场,并留下目击者、扣下肇事者,作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和落实赔偿。

  (5)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6)事件中如有人员受伤要及时组织抢救,并尽快送往医院。

  3.盗窃等破坏事件的处理程序

  (1)巡查发现或接报厦内有人盗窃,应马上抓获现场嫌疑人。如力量不够,用对讲机、消防电话或其它方式尽快报告厦保安中心,简要说明现场情况,并监视现场等待保安中心的指令。

  (2)保安中心接报后,应迅速派适当数量的保安人员到场制止,设法抓获肇事者,带往保安中心调查处理。

  (3)事件中如有财产或人员受到损害,应拍照或录像,并保护现场,留下目击者,做详细调查,以明确责任、落实赔偿。

  (4)如涉及刑事责任,应交派出所立案处理。

  4.电梯困人的处理程序

  (1)消防中心接到电梯应急电话或巡查发现困梯,立即报告当值领班和组长,组织保安员到现场协助控制电梯和解救被困人员,同时将被困电梯的具体方位、电梯编号、停留的楼层通知工程组和电梯公司。

  (2)监控中心通过电视监控屏观察电梯内人员情况,使用电梯应急电话与被困者联系,做好解释安慰工作。

  (3)如遇特殊情况无法消除故障或被困人员中有身体严重不适时,应立即报消防部门或求助有关部门解决。

  (4)组长填写重事故报告表,详细记录故障情况及处理经过。

  5.水浸处理程序

  (1)当值各岗保安员如发现厦范围内水浸,应立即将出事地点和情况报告主管,同时尽快采用就近的防水设施保护好受浸楼层各电梯口,以免电梯受损。

  (2)当值组长接报后应立即赶到现场查看情况,组织抢险。

  (3)设法查明浸水原因,并采取有效的阻截措施。如水浸是来自厦外的暴雨洪水,应当在各低于水位的出入口使用备用拦水闸板和沙包;如水浸是来自市政地下水溢,应当暂时将溢的地下水道通往厦的入口封闭,并用排水泵将厦的积水抽排出厦外;如水浸来自厦机管设施的损坏或故障,应当先关闭控制有关故障部位的水掣或供水泵。

  (4)组织当值人员根据水浸情况,协同工程组采取有效措施,如将电梯开高离开受浸范围、关闭受浸区域的电掣、在水漫延的通道上摆放拦水沙包、疏通排水渠、开启排水泵、用吸水机吸水等,尽可能减少水浸所致的损失。

  (5)水浸排除后,立即通知清洁员清除积水并清理现场环境,通知工程组查明故障原因,修复受损的设施,尽快恢复厦的正常运作。

  6.停电事故的处理程序

  (1)接到厦将在短时间内停电的通知,应在停电前10分钟,用紧急广播通知业户和顾客。工程组安排电梯工,提前将电梯停在厦首层;管理办派管理员提前10分钟到达电梯厅维持秩序,阻止客人使用电梯,以免停电期间有客人困梯。

  (2)未预知的情况下厦突然发生停电,立即联系工程组,尽快采取措施恢复供电。

  (3)使用紧急照明,保证公共地方及主要通道的照明。

  (4)派保安员到各主要电梯厅及厦出入口维护秩序。

  (5)监控中心和巡楼保安员密切注视厦各楼层,以防有人趁机制造治安问题。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1

  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解读如下20xx年3月24日,省十一届人大会第二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厦门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新规6月1日起施行,《厦门市住宅区物业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一、业主大会召开问题

  1、《规定》明确要求建设单位承担起相应的责任。建设单位在物业管理区域符合召开首次业主大会的法定条件后30天内,应当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或镇政府提交成立业主大会的书面报告;建设单位未提供报告的,业主也可以向街道办等自行书面提出成立申请。

  2、《规定》明确由建设单位承担首次业主大会成立所需的经费,并协助街道办或镇政府组织召开首次业主大会。

  3、街道办或者镇政府应当在接到书面报告或者请求之后30天内成立筹备组。

  二、对同一物业管理区内分期开发的物业,业主委员会成立规定

  对同一物业管理区内分期开发的物业,《规定》要求按照建筑面积比例预留未开发物业的委员名额,以保证后期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关于物业更换问题:旧物业被炒,2个月内须交接撤出

  1、《规定》明确,对物业企业要进行资质管理,加强信用评价和监管,建立诚信档案。对违法违规严重的物业企业要列入警示名单,2年内不得参加本市的物业服务竞标。

  2、对那些物业服务合同到期或者业主大会表决“炒掉”的旧物业,《规定》明确,旧物业应在合同终止或者决定之日起60天内撤出服务人员,退出物业管理区域,同时移交有关资产、物品和费用。

  3、拒不撤出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则列入警示名单,处以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款,并可依法吊销或提请吊销其资质证书。

  四、物业经营收入须在显著位置公示

  1、《规定》明确规定,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应当将扣除经营管理费用后的经营收入,自收到之日起30日内存入专项维修资金专户,经营管理费用支出不得超过经营收入的30%。成立业委会后,具体管理成本与经营收入比例由业委会与物业服务企业进行约定。

  2、新规实施后,没有业委会的小区公共收入将重点列入主管职能部门监管。新规明确,扣除物业服务企业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经营管理费用后的经营收入应存入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设立的`专户,经业主大会决定,可以用于抵扣业主的物业管理费用以及业主大会决定的其他事项的支出。

  3、《规定》还要求经营收入的收支应当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和市建设主管部门的网站进行公示,业主可以进行监督。

  4、专项维修金属业主所有。首期专项维修金由建设单位按照造价计算的投资总额的2%,在竣工验收备案前一次性划入专项维修金专户,并按栋(户)建账。

  五、物业违规管理规定

  1、新规指出,物业服务企业不得为业主指定搬运、装修等特约服务,或者采取其他方式限制业主自由选择搬运、装修等服务。一旦违反规定,可由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处以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严重还将列入警示黑名单。

  2、新规指出,物业服务企业一旦发现违章搭建、装修、改造、一套改多套等影响相邻权的问题等行为,除立即制止外,应在24小时内报告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接到报告后,对正在实施违法行为的,将书面通知供水、供电单位。供水、供电单位应当配合,暂时停止供水、供电直至业主或者使用人改正违法行为。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2

  1、修理热线值班是物业修理服务的窗口,工作人员必需喜爱本职工作,有较强的工作责任感。

  2、每天24 小时接听报修电话,将报修内容准时通知到修理人员,并随时做好记录。

  3、接听电话要使用文明标准用语,服务热忱不讲粗话。

  4、对修理服务范围以外的报修,工作量小、便于处理的,通知修理工尽快解决。对于工作量大、用工用料多的不要擅自处理,可以向用户做合理解释,或者让用户直接和工程部经理联系。

  5、负责做好修理材料的.验收、保管和发料工作,负责在每月初将上一个月材料的进、出、存状况统计后,分门别类报综合管理员。

  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3

  为了保证小区住户的安全,杜绝各种事故的发生,保证小区工作正常运转。特制订本制度。

  一、忠于职守,坚守岗位,尽职尽责,对进出外来人员进行登记,严盘细问,可疑人员和车辆未经批准,禁止入区。

  二、加强昼夜值班巡查制度,发现不安全因素要果断处理,自己处理不了的要立即向110报警,并向上级报告,保护事发现场,出现重大问题要依法追究责任。

  三、严禁旷工、迟到早退,严格请销假制度,从即日起不休星期天,但在不影响正常工作的前提下可倒班休息。

  四、负责区内的公共设施、设备、共用设施设备的'看管工作,防止丢失现象发生,属于责任问题依照内部管理办法进行处理。

  五、实行三人倒班制,做到昼夜24小时不断人。

  六、本小区住户什么时候叫门及时开门,禁止私自给住户和其它人员配发钥匙。

  七、严格禁止与外来闲杂人员在门岗或门卫室聊天闲谈,除领导临时指定替换,不准门卫人员私自用任何人顶替值班。

  八、严格交接班制度,交班前交班人员一定要把当天值班情况认真记录清楚,双方签名,注明日期。

  九、负责门岗大门口到公路卫生区的环境卫生,不得堆积杂物和垃圾。必须经常打扫,保持干净、整洁。门洞内禁止住户停放车辆,外来车辆一律停在大门外,禁止小商贩入内。

  十、雨天扫净门洞内积水,雪天全部上岗打扫辖区内积雪,如雪天无故不到,按处罚办法处理。

  十一、做好安全预防事故宣传教育工作,与其他同志一道,相互团结,密切配合,服从领导,共同把小区的安全保卫工作做好。

  十二、完成领导临时安排的其它工作。

  十三、实行奖惩制度,一年内不出现丢失现象和其它事故,每人奖200元。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4

  1、坚守岗位,精神饱满,言语文明,礼貌待人。

  2、认真监视画面,发现可疑情况立即报告管理处或饭店保安部。

  3、注意消控室设备运行情况,发现报警铃声立即报告管理处或饭店保安部。

  4、认真执行门卫制度,认真做好访客登记、物资出门登记等记录。

  5、认真做好交接班,办理设备和值班情况交接手续。

  6、保管监控和消控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

  7、按规定保管监控资料。 保洁员职责

  1、清扫:每日清扫道路、停车场、绿化地、球场、休闲场所、各层走道、楼梯、电梯底面。每周清公共天花板、墙壁、灯罩灰尘。

  2、清抹:每日清抹电梯门和轿厢、公共休闲座椅;隔日清抹楼梯扶手、单元防盗门、公共场所门、窗、玻璃、信报箱。

  3、拖洗、冲洗:每周拖洗各层走廊、楼梯;每月冲洗道路、公共场所、休闲场所、建筑小品等。每月检查并疏通水沟。

  4、垃圾收集清运:每日2次收集、清运各户生活垃圾和小区公共场所垃圾。

  5、根据管理处安排,协助清洗供水蓄水设备,清掏阴井、化粪池;灭蚊、灭蝇、灭鼠、灭蟑螂。

  二、文明服务细则 员工守则 总则

  一、热爱祖国,拥护共产党领导,遵纪守法。

  二、遵守社会公德,讲究职业道德,文明礼貌,忠诚老实,廉洁奉公。

  三、敬业爱岗,努力学习专业知识,积极进取,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四、服从领导,听从指挥,努力工作,讲求效率,按时完成各项任务。

  五、维护公司信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 礼仪规范

  一、服务用语:

  敬语:您好请谢谢对不起再见

  称呼语:先生小姐太太夫人女士小朋友大叔大伯阿姨大妈 问候语:您好早上好下午好晚上好

  祝贺语:恭喜祝您节日快乐祝您生日快乐 欢迎语:欢迎光临

  询问语:请问,您需要我为您做点什么吗? 请问,您有什么吩咐吗?

  操作语:请稍侯片刻,我立即为您服务。 请不要客气,这是我应该做的

  道歉语:对不起,让您久等了请原谅打搅您了很抱歉

  感谢语:多谢您的提示请您多提宝贵意见不必客气没关系,这是我应该做的 告别语:再见您走好

  二、服务忌语:

  不不行不知道不可以不清楚不可能没有办法你够麻烦你意见真多下班了,明天再来你说什么声音大一点,我听不见我正忙着呢,现在没空

  三、礼貌要点:

  1、接电话时应先说:“您好,管理处”;

  2、当业主来管理处时应说:“您好,请问有事吗”、“请坐”、“请您稍等”。严禁工作人员坐着与站着的客人交谈;

  3、当业主表示感谢时应说:“不用谢,这是我应该做的”;

  4、当业主表示道歉时应说“没关系”“请不要介意”;

  5、到业主家中维修或收费时应轻声敲门,并客气地说:“对不起,打扰了”。

  6、对进出大门的人员,保安人员应先敬礼同时说“您好”,再进行询问或检查等工作;

  7、管理处工作人员与业主同时进出门口或同乘电梯时,应让业主先行;

  8、在小区内应主动帮助业主解决困难,严禁视而不见。 八要八不

  1、要维护公司声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不得做有损公司声誉的行为。

  2、要一切从公司整体利益出发,不得做损害公司利益的事。

  3、要遵守劳动纪律,服从上级调动,不得纪律松垮、不听指挥或阳奉阴违。

  4、要廉洁奉公,不准收费不给票、私吞私分各种公款。

  5、要真诚老实,不准提供假情况。

  6、要敬业奉献,努力工作,不得作风拖拉。

  7、要团结协作,不得互相扯皮、推诿和诬陷同事。

  8、要文明礼貌,竭诚服务,不得发生与业主打骂等现象。 第三章管理制度

  第一节劳动人事管理制度 员工招聘制度

  一、招聘条件:

  1、符合岗位素质要求,持岗位证书。

  2、外来人口必须提供规定的有关证件。

  3、特殊及重要岗位必须提供政审证明或公司认可的资信担保。

  二、员工聘用程序与审批权限:

  1、应聘人员应如实填写登记表、并备有关证件影印件,经资格审查、公司领导审批后办理录用手续。

  2、员工到职三个月为试用期,工作表现特别优秀者,可缩短试用期。 试用期中的员工,如发现不符合录用条件或表现不良者,或因公司经营发生变化而产生冗员的,及时予以辞退或解聘。

  试用期中的员工到职之日起三天为跟班培训期,不发工资。

  3、员工服务工龄,自试用之日起计算。

  4、员工试用期满合格者办理转正定级手续,并签订劳动合同。 员工培训制度

  三、新员工必须接受岗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培训内容包括公司概况、有关规章制度、安全教育、岗位职责、操作规程等。

  因工作需要,对员工进行业务技能培训,可提出书面申请,由公司统一安排。

  四、凡外派培训的,须呈报批准后实施,外派的个人就读培训须与公司签订培训合同,并于培训学习结束后,以毕(结)业文件申请支付培训费用。 员工考勤管理制度

  五、工作(作息)时间

  每周六天工作制四十二小时,每天工作时间七小时。特殊岗位和特殊需要,包括收费、安防、保洁、维修等人员,根据工作性质安排工作时间。

  六、迟到

  1、上班以后签到为迟到。迟到15分钟以下的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30%;上班迟到15--30分钟,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50%;上班迟到30分钟以上的,按旷工半日处理。

  2、若发生以上各条情形,实属事出有因,经上一级领导签署后,可酌情处理。

  七、打卡(签到)

  1、除公司领导外,全体员工上、下班应亲自签到,凡托人签到或代人签到,一经查出,代到人和被代到人每人每次罚款50元;同年度发现3次以上者予以开除。

  2、上、下班漏签到者由各部门负责人证实签核。否则均以旷工论处。若忘签到经查不切实,则以旷工论处并记大过一次。

  3、月累积漏签到达三次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30%,五次以上者,每次扣发当日工资的50%。

  八、加班

  1、员工(管理处主任以下)因公务需延长工作时间,或节假日加班,需事先填写加班申请单,经批准后方可加班。特殊情况应在事后及时补办有关手续。

  2、加班按每4小时为一个计量单位计,实际加班时间应扣除每次用膳时间3 0分钟。

  3、员工加班时间作为调休使用。法定节假日加班确实无法安排补休的,予以计发加班费。法定节日加班以日基本工资的300%计算加班费,除当天外,另发2天基本工资。

  4、公司本部工作人员、管理处副主任以上人员加班不补休、不计加班费。

  九、假期

  1、法定假日: 元旦(一天)、春节(三天)、五一劳动节(三天)、国庆节(三天)为有薪假日。

  2、结婚假:正式员工结婚时可享受有薪假期三天,晚婚假七至十五天。

  3、慰唁假:员工的直系亲属不幸逝世,可申请三天有薪慰唁假。

  4、产假:女员工分娩,必须持有医院证明及准生证,可享受有薪假期九十天,发给基本工资。

  十、请假

  1、员工申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慰唁假等,原则上应事前亲自填写请假单(请假的计量单位以半日计,福利假应一次性请完)。事前无法请假的,应及时电讯核准,并于到岗后二小时内补办手续,逾时或遗忘,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审批权限

  部门主管和管理处主任(含副职)以下员工请各种假由公司领导批准。部门主管和管理处副主任以下员工请各种假的,一天由管理处主任批准,二天以上由公司领导批准。

  3、凡请病假,均应附县级以上医院证明(指病历、医疗费收据、建休单等),否则按事假处理。

  4、若请工伤假,应由当事人或发生部门在事故发生后二十四小时内上报,三日内出示职业伤害报告证明书及医院诊断书报批办理病休手续(工伤治疗期间基本工资照发)。

  十一、公出请假

  所有员工上班时间因公外出须向直接领导请假。未请假擅自外出的,视为旷工。

  十二、缺勤

  1、请病假:

  ①试用期员工请病假按事假处理;

  ②正式员工服务工龄满一年以上(含试用期)的,享有五天有薪病假;超过的按事假处理。

  ③员工请有薪病假一天,扣发日工资(含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的50%。

  2、请事假:

  员工请事假一天,扣发日工资(含基本工资和岗位补贴)。

  3、当月旷工半日者,扣发当日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一天以上两天以下者,扣发半个月工资及当月岗位补贴;当月旷工两天以上或全年累计旷工三天以上者扣发当月工资和岗位补贴并予以除名。 员工解聘制度 十

  三、辞职

  1、在试用期内辞职的,除跟班培训期外按实际工作天数计算工资及岗位补贴予以发放,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2、经劳资协商,同意辞职的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不作任何经济补偿。

  3、在合同期内自行离职的,扣发当月工资及全部补贴,不作任何其他经济补偿。

  十四、辞退

  公司有权辞退不合格的员工及冗员。被辞退员工,除发给当月实际上班天数工资及补贴外,并按以下原则给予经济补偿(违反劳动纪律或被辞退处分的.除外): 工作满半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半个月基本工资; 工作满壹年以上者,给予补发壹个月基本工资。

  十五、开除

  开除员工须报公司领导批准。被开除的员工扣发当月工资及补贴,造成公司损失的追究经济责任,触犯法律的送交政府有关部门法办。

  员工解聘、辞职、被辞退、被开除的,书面通知离职员工办理有关的离职手续。离职员工在离开本企业以前必须交还企业的一切财物、文件以及业务资料。否则,人事部门不予办理任何手续,并追究法律责任。

  第二节财务制度

  一、本公司执行《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和《物业管理企业财务管理规定》。

  二、本公司会计核算程序。根据公司业务的特点,物业公司财务的会计核算程序为科目汇总表帐务处理程序。其操作步骤如下(见下图)

  (一)根据原始凭证,按经济业务的不同性质分别编制记帐凭证。

  (二)根据原始凭证、记帐凭证逐笔序时地登记现金和银行存款日记帐。

  (三)根据记帐凭证和有关的原始凭证逐笔登记各明细分类帐。

  (四)根据记帐凭证编制科目汇总表。

  (五)根据科目汇总表登记总分类帐。

  (六)月末将现金日记帐、银行存款日记帐各种明细分类帐的余额与总分类帐户的余额核对相符。

  月末根据总分类帐和明细分类帐的记录编制会计报表。

  三、成本和费用

  1、为业主、物业使用人提供维修、管理和服务等过程发生的各项支出,计入成本、费用,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发生的各项直接支出,计入营业成本。 成本包括直接人工费、直接材料费。间接费用等计入管理费用。

  直接人工费包括直接从事物业管理活动等人员的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等。 直接材料费包括在物业管理活动中直接消耗的各种材料、材料、燃料和动力、构配件、零件、低值易耗品、包装物等。

  间接费用包括管理人员工资、奖金及职工福利费、固定资产折旧费及修理费、水电费、办公费、邮电通讯费、交通运输费、租赁费、保险费、劳动保护费、保安费、绿化维护非低值易耗品摊销费等。

  3、管理用房有偿使用费计入营业成本。对管理用房装修装饰费计入递延资产。

  4、年终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0.5计提坏帐准备金。发生的坏帐损失充减坏帐准备金。收回已核销的坏帐,增加坏帐准备金。

  四、营业收入及利润

  1、营业收入包括主营业收入和其他业务收入。主营业收入包括物业管理收入、物业经营收入和物业大修收入。

  2、利润总额包括营业利润、投资净收益、营业外收支净额及补贴收入。 营业利润包括主营业务利润和其他业务利润。

  五、代管基金

  代管基金指企业接受业主委员会或物业产权人、使用人委托代管的房屋共用部位维修基金和共用设施设备维修基金,应专户存储、专款专用。其利息净收入经认可后转作代管基金滚存使用和管理。

  代管基金作为企业长期负债管理。

  六、资产管理制度

  1、现金管理

  现金管理按照《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节》的规定执行。严肃现金的使用范围和库存现金限额,建立现金收支的内部控制手续和出纳员、结算员、收银员的岗位责任制,规定出纳备用金的周转、报销和补充制度。出纳员、收银员收入现金必须当日送存或上缴。现金明细账要逐笔登记,日清月结,对账款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并逐级上报处理。

  2、银行存款管理

  应以银行的账号分别设立明细账序时登账,如实反映银行存款的收付、余额情况。严格按照《票据法》、《支付结算办法》、《国内信用证结算办法》和《违反银行结算制度处罚规定>>使用票据、办理结算、不得签发空头支票、严防接受空头票据或无效票据、接受外来票据应认真检查,必要时通过银行查询,以确保票据的有效性和可靠性。银行存款的账户不准出租或出借,银行存款应定期查询核对余额、发现未达账的要逐笔查明原因、按月编制余额调节表,使会计、出纳、银行之间帐帐相等、帐实相符。

  3、应收和预付款项管理

  企业应按业务及结算方式的不同,分别进行往来款的明细核算,设立明细账户。对应收账款,其他应收款,预付款项按照“谁经办,谁负责,谁记账,谁清理”的原则进行管理。往来款项按月或定期与客户核对,并将应收和预付款项的明细单位和余额通知有关部门或经办人,以便责任人及时催讨和清欠。按照生效的经济合同、协议、其他经济文件等的规定超过半年的预付或应收款项,应上报企业领导及上级有关部门,以便及时采取措施,杜绝呆账、坏账的发生。因失职或其他原因造成坏账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责任,并根据情况处以10%以上的罚款赔偿,同时企业财务按应收账款金额提取3-5%的坏账准备。

  4、存货管理

  ⑴各种物资存货按实际成本计价,领用或发出的存货,按加权平均法计算实际成本。 ⑵低值易耗品分期摊销。

  ⑶建立各项存货的管理制度,收发领退制度,组织好日常的收、发、结存核算,还要预测各项存货资产的资金占用量、实物储备量及采购批量,要以最少的资金占用取得最好的经济效果。

  ⑷存货一个季度盘点一次,年终进行一次全面盘点。对于盘盈、盘亏及毁损的存货应及时查明原因,分别不同情况进行处理。

  5、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与生产经营有关的设备、物品;不属于生产经营主要设备的物品,单位价值在20xx元以上并且使用期限超过二年的均列为固定资产。(特殊情况需报批)

  固定资产折旧。按单项的月折旧率计提折旧。本月增加的固定资产当月不提折旧,本月减少的固定资产当月份应计提折旧,固定资产折旧方法采用直线法。

  六、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票务专用章)统一管理,指定使用人、保管人。印章保管人职责

  应将所保管印章放在保险柜内,不能将保险柜的密码泄露给他人。

  2、应经印章使用人批准并在《印章使用登记表》上签字后,方可在填写完整的票据上盖章,不能在尚未使用的空白票据上盖章。

  3、不能将印章随意盖在空白纸张上,“发票专用章”(票务专用章)只能在本公司的发票上盖章,“财务专用章”只能在本公司的收款收据及支票上盖章。 每次盖章应有监印人签字。

  5、不能将印章携带外出(购买专用发票时税务部门有要求的应填写印章使用登记表经使用人批准并指定监印人一同前往监印)

  6、必需严格遵守以上职责,发现违反规定使用印章的轻者每次罚款100元人民币,重者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七、票证管理制度

  1、发票和收据的主要内容包括:票头、字轨号码、联次及用途、客户名称、商品名称或经营项目、计量单位、数量、单价、金额,以及大小写累计金额、经手人、开票日期等。

  2、凡提供劳务服务以及从事其它业务活动的以及取得收入时,均应向付款方如实开具发票和收据,并加盖印章,任何部门不得拒开发票和收据。

  3、各企业的任何业务部门和个人不得涂改、撕毁、转让、销毁和拆本使用发票和收据;严禁仿造发票和收据。对填写错的发票,应完整保存其各联,也不得私自销毁。丢失发票和收据,应及时报告。

  八、会计档案管理制度

  1、会计档案是指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和其他有关会计核算资料,它是记录和反映企业经济业务的重要史料和证据。

  2、各企业会计人员对本单位的各种会计凭证、会计帐簿、会计报表,每天的收支报表等会计资料,要定期收集、审查核对、整理立卷、编制目录、装订成册、指定专人妥善保管、防止丢失损坏。会计档案由财务部经理负责保管。

  3、调阅会计档案必须严格办理手续,企业负责人和内部有关人员调阅本年度会计档案,须向企业财务部负责人讲明原因,经同意后办理登记手续,方可调阅。

  4、外部人员调阅会计档案一律持单位证明及个人身份证报批,要详细登记调阅档案的名称、日期、调阅人员的姓名和单位、调阅理由,经批准后方可调阅。

  5、任何会计档案除特批外,不得携带外出,不得复制、不得拆散。如有特殊原因经批准后方可外借或复印,但应详细登记其内容、张数、金额、理由及归还日期。同时,不得拆散原卷册。

  6、财务部对会计档案必须进行科学管理和妥善保管,做到存放有序、查找方便,同时严格执行安全和保密措施,不得随意堆放,严防毁损、散失和泄密。

物业管理规章制度15

  一、制定设施设备维修保养月、季、年计划,负责实施。

  二、按计划组织安排设施设备的检查和维修保养。

  三、与供电、供水、电梯、发电机厂商等部门保持联系,及时处理故障等。负责小区有关设备的`年检。

  四、维修人员值班和零星维修。

  五、组织设施设备的突击抢修。

  六、建立小区设施设备和工具台帐及管理。

  七、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安防队长职责

  一、负责制定小区安防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管理小区安防人员,包括值勤安排、内务管理等。

  三、负责安防人员的培训,包括消防培训。

  四、负责组织、检查小区安防的值勤和巡逻,包括夜间。

  五、负责小区车辆停放管理。

  六、负责编制小区治安突发事件和火灾处理预案。

  七、负责治安和火警事件的处理,重要事件立即报经理。

  八、定期组织小区安全检查,包括消防检查。

  九、负责安防员的考核,向经理提出奖罚方案。

  十、公司安防部经理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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