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典]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2篇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1
第一章:总则
1、为规范和加强项目现场正常生产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结合公司相关管理制度,本着提高管理人员管理水平,增强管理意识,端正工作态度,约束管理行为,使本工程安全、质量、工期、成本达到项目部预定目标,制订项目部管理人员现场管理细则。
2、本实施细则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为基本依据。
3、本实施细则适用项目部、劳务公司、各分包单位、班组等全体管理人员。
第二章:纪律管理
1、遵纪守法、团结协作、爱岗敬业、互敬互爱,热爱本职工作,遵守项目部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
2、自觉维护公司和项目形象,一切皆以公司和项目利益为中心。严禁散布消极言论,抵制公司制度的实施。
3、遵守下级服从上级、个人服从组织的原则,全体管理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安排。
4、各级管理人员按各自的职责范围和权限处理各项工作,超越职责范围需向上级请示,无法请示时则以公司最高利益原则为准。
5、项目部推行“唯贤、唯才是举”的用人标准,工作不得推诿,勇于担责,善于创新。
6、工作时间应保持积极良好的精神状态,不嬉戏打闹,认真努力,注重执行,提高效率。
7、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损毁,不损公肥私,禁止私拿、盗窃集体财物,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8、作息时间:
上午:6:30上班,11:00下班。
下午:14:00上班,18:30下班。各分管人员根据现场工人上班情况,调整作息时间。
9、自觉遵守项目部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严格按照所排值班表进行夜间值班。
10、项目部设纪律检查组,负责全体管理人员迟到、早退、出勤、在岗情况的检查考核。项目部各标段主管工长对本辖区劳务、班组管理人员监督检查。
1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应有正当理由,并按手续提前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期满后按时上班,如特殊情况期满后不能上班的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
12、工作人员在青岛期间不得私自外出,如外出需向项目经理或劳务负责人申请批准,否则由此造成的任何后果自行承担,项目部或劳务有权终止合同并辞退该工作人员。
13、个人行为规范
13.1管理人员必须树立良好的个人形象,保持积极向上的工作作风
13.2积极钻研技术,阅读最新的技术论文,积极参与技术革新,跟上科技的步伐。
13.3学会如何做人,如何待人接物。应注意言谈举止,要求使用文明语言,严禁使用粗语。
13.4注意个人卫生和环境卫生。宿舍内要保持洁净,衣物、被盖要折叠整齐。
13.5宿舍区内应人走灯熄,既保安全,又节约用电。宿舍内吸烟后,烟头、烟灰要投入烟灰缸,不得乱扔,更不能抽“倒床烟”。积极配合甲方,监理的日常检查工作。
13.6要爱护公共卫生,严禁在生活区内和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废弃杂物要集中收集后倒进垃圾箱,不得乱扔。
14、个人职业要求
14.1忠于职守,认真工作
14.2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接受班组的现金、有价证券、实物等馈赠。
14.3要积极与相关部门沟通,不得以任何借口刁难班组、分包单位和其他兄弟单位。
14.4认真履行自己的职责,敢于承担责任。遇事不推诿,不打擦边球。
14.5要加强自己的责任心,富有进取精神,要有自己的事业目标,强化责任心、进取心和事业心。
14.6积极提高个人的文化、业务、思想和技术素质,完善本人的认知能力。
第三章:现场管理
1、认真学习国家颁布的与本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和强制性条文规范、质量验收标准,文明施工、文明管理。
2、全体管理人员坚决贯彻执行公司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第一”的思想。
3、班组进场后,安全工程师按照相关流程对其进行三级教育,签字、留底、归档。
4、坚持以技术进步来保证施工质量的原则,每个工种、工序施工前由技术负责人或标段工长对班组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明确图纸要求、施工方法、技术要点、质量标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并签字归档。
5、认真仔细、全面学习和领会施工图设计意图、精神,把图纸领悟透彻,注重细部节点,并积极处理各类设计变更。
6、积极主动计划、组织、协调工作任务,提高自身现场管理水平,注重过程管理、控制。
7、严格执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和相关操作规程、规范、安全要求,不违章指挥,不强令班组和工人违反操作规程而野蛮作业,保质保量、按期完成各分项工程。
8、严格执行项目部规定的工作安排和施工工艺流程,减少失误和损失,对违反制度程序而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负责。
9、工人提出的合理化要求、意见、建议、技术问题,积极面对、处理、落实。
10、发现不安全因素和隐患应及时反映,及时清除,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
11、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工人的'操作技术水平,在施工到关键部位时,由项目技术负责人和专职质量检查员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指导。
12、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未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
13、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14、严格把好材料质量关,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并杜绝材料浪费。
15、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由项目技术负责人专管质量安全,专人负责施工质量检测和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要求。
16、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公司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17、项目部设专人负责各类材料、试件的取样、送检,各管理人员及时、积极配合,保证与施工同步。
18、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公司部门的检查。
第四章:处罚管理
1、散布不利公司言论,诋毁公司形象者,罚款1000元。
2、恶意损害公司利益,除赔偿相应损失外,情节严重者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严格遵守作息制度和请假制度,迟到早退三次者,算一次旷工,罚款100元。旷工三次者,月薪减半。
4、不服从项目部统一安排、指挥,扰乱工作部署、影响正常施工者,罚款500元。
5、私自外出者,罚款100元。
6、夜间值班不到者,罚款100元。
7、酒后上班者,罚款300元。
8、严重安全隐患不报者,罚款300元。
9、工期落实、督促不力者,罚款100元。
10、不能正常完成工作任务却不上报、阻碍进度者,罚款100元。
11、在岗不出力、不作为、消极怠工者,罚款200元。
12、不服从标段主管工长指令者,罚款100元。
13、不积极配合标段主管工长工作者,罚款100元。
14、过程管理不细致、监督不力,造成质量缺陷或质量事故者,根据情节轻重,罚款50———300元。
15、各类安全隐患、质量缺陷不及时安排落实整改者,罚款100元。
16、工人浪费各类材料不管理、不劝阻者,根据损失量的多少,罚款50———200元。
17、违法、违规、违章指挥工人冒险、野蛮作业者,罚款500元。
18、无视工人冒险、野蛮作业者,罚款100元。
19、报验前整改超过一天者,各级相关管理人员每人罚款100元。
20、监理一次验收不过者,各级相关管理人员每人罚款100元。
21、监理工程师整改通知及时督促、落实、整改,逾期未完者,各级管理人员每人罚款100元。
22、工完料未尽、场地未清、材料堆码混乱者,罚款100元。
23、积极主动巡视检查机械设备、用电设施、临电管线,杜绝安全隐患,否则罚款100元。
24、对各类进场材料进行仔细检查验收,复核数量,杜绝不合格材料、产品进入工地,否则根据经济损失轻重罚款100———1000元。
25、严格材料管理制度,管理不善造成水硬性材料胶结硬化而浪费者,根据量的多少,罚款50———300元。
26、试件、试块送检不及时者,罚款100元。
27、资料未与施工同步者,罚款100元。
28、周、月列会无故缺席者,罚款100元。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2
为规范项目部职工行为,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行为规范考核
1、维护本项目部利益,热爱本职工作,遵守项目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
2、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项目部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安排。
3、爱护集体财产,损失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盗窃集体财物,发现以一罚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由于工作失误造成材料报废或消耗超标、以及经济损失等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5、生产场地、机械设备及宿舍区必须定期整理,保持整洁、文明、卫生的.工作环境。
二、劳动纪律考核
1、严格执行工艺纪律,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野蛮作业面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全责。
2、上班时间不得溜班、窜岗,不得在施工场地追逐打闹,不得在上班途中无故滞留宿舍。
3、特殊情况不得在外留宿,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
4、保质保量完成当天的下达任务,不能完成任务的扣除半天考勤。
5、项目部人员不得酗酒打架,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本月基本工资。
6、项目部物资、财务等重要岗位责任人员不得接受供料方和下属施工队的宴请,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党委。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进场须知”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2、项目部人员一律统一佩带安全帽、工作服,挂牌上岗,持证作业。
3、不准在营区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接电炉子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等。正常的接线应由电工统一安排。
4、项目部人员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就及时反映,及时清除,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
5、不准下河洗澡、到老百姓的池塘吊鱼,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四、考勤、请假考核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应有正当理由,并按手续提前出具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期满后按时上班,如特殊情况,期满后不能上班的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
2、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第一次在工程例会上通报并作旷工处理,第二次除在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累计三次以上报公司做除名处理。
3、病假(除急病外),根据病情及本人的任务安排情况确定休息时间。确需住院治疗的,由项目部领导统一安排有关事宜。
考核办法:
1、以上条款除已作说明外,违反一条罚50元。
2、实行不定期考核,月终总核的办法,如当月违反超过3条,每条则加罚50元,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开除本单位。
3、本细则作为工资考核、分配的主要依据。
4、本细则具体实施结合职工安全与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以上细则即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3
为了认真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做好现场的环境保护工作,特制定施工现场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如下:
1、执行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规和标准,建立环境保护自我保证体系。
2、高层或多层建筑在清理施工垃圾时,必须搭设封闭或临时专用垃圾道或采用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
3、水泥和其他易飞物的细颗粒散体材料应安排在库内存放或严密遮盖,不得露天随意堆放,运输时防止遗撒飞扬。
4、指定撒水降尘制度,在规划市区、居民稠密区、疗养区和易产生扬尘的'季节,要采取撒水降尘措施,拆除旧有建筑时,应撒水降尘,减少扬尘污染。
5、搅拌设备上,应安装喷雾降尘设备,降尘装置如损坏,应及时修复。
6、进行现场搅拌作业的,必须在搅拌机前台及运输车清洗处设置沉淀池并及时清理,废水经沉淀后方可排入市政污水管线。污水严禁流出施工区域。
7、施工中易产生强噪声的施工机械应做封闭式遮挡,安装消声设施和限制作业时间降低噪音污染。
8、晚22、00至6、00禁止进行超过国家燥声限值的作业。
9、严格控制人为噪声,夜间卸料要轻拿轻放严禁大声喧哗。
10、现场存放的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用措施。防止油料跑、冒、滴、漏污染水体。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4
1.0目的
为了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项目,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项目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目人员及物品的出入管理。
3.0职责
3.1安全部主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安全部当班班长、安全员负责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人员进出管理
4.1.1对熟悉的.业主进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微笑示意,并主动问好;
4.2当陌生人时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立即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里"
b)当来人说明是业主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说出姓名,房号,经核对无误(核对过程在30秒内完成),并说:"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c)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班安全员应首先询问其所访业主的具体住址,哪一栋,哪一座,哪个单元,探访谁:
--如来人能准确说出去向,应验证后按《外来人员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允许来人进入项目;
--如来人无法说出探访人的姓名或单元号码时,当班人员应说:"对不起,请您与您的朋友联系好后,再来探访好吗"
--如来人不愿登记或说不出要探访人的姓名及单元号码且要强行进入项目时,当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当班班长或安全部主管来协助处理;
d)当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是否有辖区内的出入证,如有,验证后放行;如没有出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
4.1.3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项目检查或进行工作时,当班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租客、来访者及施工人员进入项目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项目内。
4.2.2当班安全员应对施工人员带入、带出项目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记工作。
4.2.3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项目时,当班安全员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a)如已经办理了有业主签字的有效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
b)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则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c)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4.2.4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表上。
4.3当班安全员在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依照《员工守则》的规定进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当班安全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长,并由班长上交物业管理中心统一保管,《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条保存期为三年。
5.0记录
《外来人员登记表》
《物品出门检查放行》
6.0相关支持文件
《安全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5
一、资金管理的要求。
(一)各项专项资金的形成、建立、提取、使用都必须符合国家及相关直属部门管理规定。
(二)对各种专项资金要单独核算,划清与其他经费收支的界限,不得互相占用。
(三)建立专项资金使用管理责任制,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部门,提高使用效率。
(四)在资金使用上,要坚持专款专用,量入为出的原则,使各项专用资金正确使用并达到预期目的'。
(五)建立好专项资金使用台账,加强专项资金的财务管理及使用监督管理。
二、资金管理的流程。
(一)申请和报批。卫健局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申报材料,形成专项资金申请报告,报送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并就项目进展进行全程联系及跟踪,定时汇报进展。
(二)划拨和审批。卫健局在接到相关批复文件后,及时跟踪专项资金到位情况,完善相关划拨手续。按照专项资金申报项目,由专项资金项目使用部门按规定程序投入项目运营。
(三)使用和监督。专项资金使用严格按项目资金申报计划执行。办公室负责专项资金的管理,并跟踪、监控专项资金的全程使用,定期进行资金使用的汇总、分析。
三、项目建议书审批。
项目建议书主要对建设项目抽出总体设想,论述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和意义。卫健局领导班子根据单位实际情况,对项目建议书进行审查。重点审查内容包括:
(一)建设项目提出的必要性和依据。
(二)请求审批项目建议书的报告。
(三)有关会议纪要。
(四)节能评估文件及其审批意见。
(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应提交的其他文件。
四、项目审批条件。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民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行业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五、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审批。
可行性研究报告是项目前期工作的最重要内容。卫健局领导班子严格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并组织会议进行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论证审查。重点审查内容包括:
(一)项目的必要性和意义,编制报告的依据和范围。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依据必须是最新的有关规定、资料和文件。
(二)所需公用设施的数量、供应方式和条件。
(三)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文件。
(四)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环境保护和治理方案。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6
工程项目部属工程监直接领导下的工程项目施工、管理部门,为明确本部门内各项职能,确保各项工作高效展开,在公平、公证的原则下,特制度实施本制度。
一、工程项目部工作内容:
1、组织完成工程项目开工审批手续,协调施工过程中的外部关系;
2、组织实施招投标,协助签定施工合同;
3、按照法律规范及合同规定和程序对建设项目进行从开工至竣工的全过程管理,实现项目合同目标;
4、制定并实施工程部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部日常工作制度
1、工程部组织制度
①工程部衽部门经理领导下的专业工程师负责制;
②工程部根据建设项目需要,可设经理一名,副经理一名,土建专业工程师两名、安装工程师两名、资料管理员一名。
2、工程部会议制度
①工程部实行定期现场办公室制度(怡和?喧际项目定在星期五上午8:30)与定期会议相结合,根据工期、质量目标设专题会议;
②组织工程部与监理方定期现场办公例会制度(暂定星期五上午9:00),班前会制度(星期一至星期五早8:00)不定期专题会议制度。
③积极参加监理例会制度(星期一下午3:00)及不定期监理例会。
3、检查制度
① 要求专业工程师会同监理相应专业及施工单位技术、施工员于上午、下午对施工作业点巡查各一次,重点部位及关键工序做到巡查各工作点达到100%,漏点处罚:每日每点50元(特殊情况或有其它工作除外);组织周小查,由工程师负责人与监理方负责人及各专业工程师会同施工方负责人共同实施检查(暂定星期一上午9:00),组织月检查或分部分项检查。请公司及管理人员参加,建立评比标准,进行现场讲评,及时组织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②针对检查结果及时以文字形式提交有关各方签认;
③工程部各岗位实行书面总结、计划,分周报、月报及分段目标报告制;
④写出管理日志,注明当日巡查情况及时间,记录工程会议检查事项、工程签证设计变更、施工质量、进度问题及相应措施的实施,并不定期对其抽查。
三、工程部岗位责任制
1、工程部经理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经理直接对公司工程总监负责,接受总监领导;
②按周、月、年制定生产计划及总结,协助制定项目目标、协调内外关系;
③组织起草审查招标文件、评定招标文件、拟定发包项目合同主要条款;
④组织参与施工进度计划、材料供应计划、资金需求计划的制定和初步审查;
⑤主持甲方、监理定期周例会、月检查、分部分项检查,参与监理周例会;
⑥组织参与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查。
⑦将工程师报上的'与施工单位来往的信函、文件等在24小时内报总经理,并在48小时内完成。
2、专业工程师岗位责任制
①工程部专业工程师对部门经理负责,接受部门经理领导;
②起草并保存与施工单位的来往文件、信函及各种法律文书,并在24小时内上报经理;
③组织项目施工审批所需资料;
④起草招标文件,拟定招标程序,参与评标,完成专业技术协议条款;
⑤进行施工现场工程量的统计、审核,并配合审算部进复核;
⑥组织进行工程质量安全检查,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预防工作;
⑦组织对于隐蔽工程的验收,并确保所记录的资料的真实、完整;
⑧工程点的巡查工作应在48小时之内完成;
⑨组织起草变更、签证文件;
⑩审查批复施工方作业计划、预结算资料及相应业务应在24小时之内完成;批复质量整改措施及各方工程联系单,在24小时完成。
3、工程部文件资料管理制度:
①公司文件资料(含公司主管部门文件资料),必须在四小时内传达到部门岗位人员,根据相应文件内容传达到相关单位;
②合同文件,凡由工程部负责签订的合同,必须确认合同方法律资格,经相关部门审查,报总经理审批签署后,方可交合同另一方施行。根据合同,图纸由工程部统一发放,相关专业工程师保留一套,妥善保管使用,竣工后交回工程部,以备存档或满足其它需要;
③设计院、总工办签署的变更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及专业工程师;
④专业工程师签认的变更(通知)、签证,由部门经理(或项目经理)审查签认后,盖技术专用章,统一发放到相关单位;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7
第一条加强施工的标准化、程序化、制度化,符合公司管理要求,以适应公司工程建设的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工程部所有员工以及施工队。
第三条此规定由工程部与公司共同制定。
一、申请进入本公司的.施工队应填写。并遵守重庆淙正装饰有限公司的各项管理制度。如有违公司将视情况轻重,对其进行批评教育、罚款及清退出公司。
二、项目管理
1、开工工程必须在甲方签订合同,交纳完预付工程款之后进行。
2、施工前,认真熟悉施工图纸、工程预算书及工程任务书,三日内准确无误地向材料采购部提出工程材料计划。
3、制定详细进度计划,报公司工程部审批,并严格按计划施工。
4、按合同工期交工。工程延期由工程部经理会同甲方分析原因并签工程延期单。
5、认真填写施工用材计划单,公司供应材料,施工队应及时准确查验,签字验收。如其后发现问题,施工队责任自负。
6、施工用材更换,工程部应会同预算部、材料采购部共同处理。
7、每个施工环节按标准作业,需要甲方验收的必须经甲方验收合格签字。
8、工程竣工验收必须由客户在验收单上签字,验收结论由甲方写上“整体验收合格”,并办理工程保修单,结算单。
9、文明施工
10、严禁施工队在为本公司施工期间接私活。
三、工程款管理
1、项目收款由工程部及时通知甲方应交款金额,甲方到财务部交款。
2、项目承包价由总经理指定的专门核算人员核定。
3、项目支款应按进度逐笔支付;由工程部经理初审,报总经理批准。
4、同甲方工程结算、施工队结算由工程部负责。结算金额由工程部现场负责人提出,报工程部经理、总经理批准。
5、支施工队尾款,财务部应按照合同规定扣除质保金。
四、内业管理
1、工程部每周举行部门例会一次,每月举行施工队例会一次,均由工程部经理主持(具体时间自定)
2、每次例会后,应在24小时内将会议纪要上报总经理办公室。
3、工程部应于每月底将当月开竣工项目、在建装饰项目进度月报表上报办公室备存。
4、出现重质量、服务或客户投诉事故,工程部应立坎排相关人员处理;并及时上报处理方案给公司总经理,并在3日内将事故处理以书面形式上报公司行政部。
5、档案管理:工程全部资料由工程部验收归档。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8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科学决策原则。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事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制度。
(二)程序规范原则。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
(三)合理设计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加强设计管理,做到合理设计。
(四)计划管理原则。已确定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五)权责一致原则。建立多层级的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其决策、执行、监督行为对应一致的责任。
(六)运行公开原则。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当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广教职员工的监督。
(七)质量第一原则。所有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总务处应监管参建单位负责,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第五条校务会是学校建设项目重事项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决策机构。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制度规定,对涉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使用功能和建设标准等重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条学校修等重项目学校设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作为建设项目“三重一”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在教育局基建中心的协助下开展决策前期工作,包括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开展决策后组织、推进工作,包括督促建立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工作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职责,同时负责安全、环保等的监管。操作流程如下:
1、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前期准备;
2、编制托设计和工程预算;
3、协调基建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4、执行合同会签制度,加强合同管理;
5、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
6、协助资产管理员完成房屋交付使用;
7、财务人员对资金使用的管控、核算与支付管理。
第八条学校党支部负责处理投诉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其他部门按职能和需要参与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立建设项目使用部门、组室全过程参加的工作机制。使用部门、组室应派专人参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管理,具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第三章立项与计划管理
第十条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严格按教育局规定的额度等级报送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按基建中心要求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应按照教育局主管部门规定流程上报项目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设项目可行性应当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请基建中心相关人员认证安全建设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
第十二条总务处负责编制基建年度计划,经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总务处负责按时报教育局审核确定。教育局审定的基建年度计划应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制度规定在校务会议上通报。
第十三条总务处应加强投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基建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达到教育局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报建程序,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前期手续,做到合法施工、规范施工。
第十五条招投标的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制,依法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教育局基建中心和学校总务处应督促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文件及合同实施监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严格按批准文件控制项目投资,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建设规模、改变建设用途。
第十七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工程重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问题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同时,建设项目应当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人,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和校园安全。
第十八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档案室负责校内归档资料的接收和保管。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建成后,教育局基建中心和总务处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交付学校使用的交接。
第二十一条在建设项目完成工程决算后,资产员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事项。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财务室应遵照教育局结算中心的有关要求,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负责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与核算工作。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的工程支出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支付。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完成后,基建中心与总务处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经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审价。
第六章公开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畅通教职工知情和参与管理的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参与管理和监督的`部门,应建立起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督促参与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部门规定,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计规定。建设项目未经审计,不得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违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对违学校招投标规定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的;收受他人好处和污赂的;截留、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等违财经纪律的。;违规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和重经济损失等的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造成损害的,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违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或重经济损失的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社会参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取消其在我校承接工程的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出现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经报校务会议同意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工程质量问题,可视性质与情节轻重,提出解决方案以及追究参建单位、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相应责任的书面建议报告,报请校务会决定,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对责任者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基建领导小组。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件2)。
第三章归档与移交要求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3)是对项目法人等相关单位应保存档案的原则规定。项目法人可结合实际,补充制定更加具体的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工程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是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负有汇总责任。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监理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对工程档案内容与整编质量情况的专题审核报告。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xx)。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即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须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xx)要求统一折叠。
第十八条竣工图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附件4-1),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
(一)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二)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三)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见附件4-2)。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声像档案是纸制载体档案的必要补充。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档的声像材料均应标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第二十条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xx)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同文件材料的归档份数,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各保存1套较完整的工程档案材料(当二者为一个单位时,应异地保存1套);
(二)工程涉及多家运行管理单位时,各运行管理单位则只保存与其管理范围有关的工程档案材料;
(三)当有关文件材料需由若干单位保存时,原件应由项目产权单位保存,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四)流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或大江、大河、大湖的重要堤防工程,项目法人应负责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移交1套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并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见附件5)。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目录与实物,并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第二十三条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可由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阶段在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也可在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和项目法人向有关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四章档案验收
第二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应提前或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凡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档案人员作为验收委员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水利部办公厅档案部门派员参加;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项目的验收,由组织工程验收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其他工程的档案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初步验收可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进行;正式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在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情况进行自检,确认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已达要求后,可向有关单位报送档案自检报告,并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
档案自检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工图的编制与整编质量,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的自我评价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档案专项验收的主持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可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前检查评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应成立档案专项验收组进行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组由验收主持单位、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流域机构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可聘请相关单位的档案专家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
第二十九条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的步骤、方法与内容如下:
(一)听取项目法人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管理与保管情况的自检报告;
(二)听取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整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三)对验收前已进行档案检查评定的水利工程,还应听取被委托单位的检查评定意见;
(四)查看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10%;抽查档案总量应在200卷以上;
(六)验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
(七)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并向项目法人和所有会议代表反馈;
(八)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第三十条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1、工程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与管理状况
2、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质量与数量
3、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与整编情况
4、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性评价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四)验收结论。
(五)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0日起施行,原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同时废止。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10
“质量是企业的生命”,“企业以质量取胜”。为了搞好工程质量,使工程顺利施工,特制定以下管理处罚条例。
一、工程技术负责人,质量员应向班组进行安全技术、质量交底。未经交底致使班组盲目施工,并造成返工的,将追究有关人的责任;班组长接到交底,应及时按交底内容向每位职工进行岗前教育,并做好记录。
二、每位职工操作必须严肃认真,细致负责,严格按广东省质量验收规范操作,每天由工程质量员、施工员进行检测验收,发现不符合要求的现象按以下条例进行罚款。
1、砼浇捣需指定专人浇捣,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每出现一处处以10—500元罚款,严重造成返工者,浪费材料由班组或个人承担,每层不出现蜂窝麻面和漏振现象奖励10—500元。
2、有炸模现象由木工班负责凿平,每出现一处罚款20—500元,炸模严重而造成砼浪费,浪费的材料由班组支付人工费和材料费,截面尺寸不符合标准罚款5元/处。
3、钢筋取料加工出现尺寸不符合而造成材料浪费罚款200元;钢筋保护层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绑扎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15元,焊接接头不符合要求每处罚款5元,弯起点偏移要求每处罚款6元,网眼尺寸箍筋大小、间距不合要求罚款每处10元。
4、砌砖工程出现同缝、瞎缝现象每处罚款5元,漏放拉接筋罚每处5元,留槎方法及部位不符合要求每米2元,墙面砂灰光洁,砌砖湿度达规范指标。落地灰清扫不干净,否则见一例罚20元,量大加罚。
5、抹灰工程垂直度、平整度不符合施工规范要求罚款5元/处,楼地面找平层平整不符合要求5元/处,空鼓10元/处,阴阳角要垂直,踢脚线平直,砂浆当天要用完,返工材料及人工损失自负。
6、每天检查合格率应达到90%以上,达不到90%者,对班组长进行处罚。
7、各班组粉刷,砌筑用水泥砂浆,水泥混合砂浆严禁隔夜拌和使用,如发现一次罚100元。
三、质量员要求返工重做的项目,班组必须返工。造成材料、人工浪费和工期延误,一切费用由班组或个人承担。
四、罚款处理由质量员现场拍照取证开具罚单,交财务科实施,从班组当月进度款或劳务费中扣除。
五、对在项目各分项分部工程施工全过程中,质量被评定的优良的`班组和表现突出的个人,在工程竣工结算时项目部将给予一定的工程质量专项奖励。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11
1、目的
为加强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提高设备安全可靠性,确保安全、稳定、经济运行,制定本制度。
2、引用标准或参考文件
2.1 DL/T1051-20xx 电力技术监督导则
2.2 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工业技术监督工作规定
3、职责
3.1 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主要职责
3.1.1 负责组织贯彻国家有关各项技术监督的规章制度,管理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1.2 负责审批技术监督的年度报表,总结和考核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3.2 站长主要职责
1 负责做好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工作。
2 负责组织建立、健全技术监督网。
3 负责督促技术监督负责人制定适合光伏电站情况的技术监督管理标准。
4 负责审核各项技术监督的报表、异常信息反馈报告、总结等。
5 负责贯彻执行有关技术监督的各项方针、政策、条例、制度以及工作要求,根据光伏电站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实施计划。
6 负责主持光伏电站各项技术监督异常情况的调查分析工作,处理存在问题,严格按有关规程进行分析评价。
7 负责制定光伏电站技术监督工作计划,并监督执行。
8 负责定期参加召开的各项技术监督网例会,开展技术监督活动。
9 负责监督检查本专业人员在工作中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10 负责督促光伏电站建立、健全各类设备台账、图纸、缺陷及处理记录、监督月报表、跟踪分析表等技术监督档案。
11 负责促进光伏电站有计划、有目标、有针对地对设计、安装、检修、运行人员进行技术监督方面的技术培训与交流。
12 负责定期组织对电力技术监督检查工作及设备运行开展安全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和缺陷提出改进措施,并按规定的整改期限进行复查。
4、管理内容
4.1 管理目标
4.1.1 技术监督工作规范化、标准化、程序化。
4.1.2 各项技术监督指标合格,并可控、在控,保证光伏电站运维安全、稳定、优质、经济和高效运行。
4.2 监督类别
在绝缘、电测、继电保护、电能质量、化学监督、金属监督、电机组控制监督等方面对设备健康水平与安全、质量、经济运行方面的重要参数、性能与指标进行监督、检查、调整及评价。
4.2.1 绝缘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线路阻波器、耦合电容器、避雷器、电缆、母线、绝缘子等设备的绝缘强度,过电压保护及接地系统。
4.2.2 化学监督:变压器绝缘油、各种润滑油及水内冷发电机的冷却水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测。
4.2.3 金属监督: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系统支架、连接螺栓及紧固螺栓、升压站支柱绝缘子在承受动载荷和静载荷长期运行的变化规律进行监督。
4.2.4 电测计量监督:电能表、互感器、电量变送器、测量系统二次回路、电测计量装置和电工测量仪器、仪表等。
4.2.5 控制系统监督:主要针对光伏发电系统监控系统、自动控制系统、程序控制系统;
4.2.6 继电保护监督:变压器、电抗器、开关、电流互感器、电压互感器、耦合电容器、电缆、母线、输电线路、电机等设备继电保护,安全自动装置、故障录波装置及所属二次回路等。
4.2.7 电能质量监督:频率偏差、频率合格率、电压偏差、波动和闪变、三相电压不平衡度和正弦波形畸变率等。
4.3 监督内容
4.3.1 变压器类专业管理:变压器、互感器、电抗器、线路阻波器。
4.3.2光伏发电项目并网接入情况,包括接入电压等级、接入容量、并网接入时间等。光伏发电项目并网交易情况,包括发电量、自用电量、上网电量、网购电量等。光伏电站项目并网运行过程中遇到的重要问题等。
4.3.3 过电压专业管理:避雷器、消弧线圈、接地系统(变电站和电机基础)和其他过电压保护装置。
4.3.4 防污闪专业管理:变电站和35KV集电线路绝缘子、电气设备外绝缘等参数。
4.3.5 谐波专业管理:电压、电流谐波及谐波源。
4.3.5 开关专业管理:断路器、隔离开关、组合电器、分段器等开闭合设备。
4.3.7 化学(油品)专业管理:主变压器及箱变绝缘油、电机各种润滑油的使用管理和质量检测。
4.3.8 技术监督的标准按照各专业技术规程执行。
4.4 监督实施
4.4.1光伏电站于12月15日前编制附表97“年度技术监督工作计划”,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批准后执行。
4.4.2 实施要求
4.4.2.1 光伏发电技术监督实行监督报告、质检验收、责任处理及预警、告警、整改机制。
4.4.2.2 认真遵守监督报告机制,严格按照当地电科院规定格式和时间如实报送电机组技术监督项目及指标完成情况,重要问题及时进行专题报告。
4.4.2.3 应建立健全光伏发电设备质量全过程监督的`签字验收机制,在光伏发电生产的各个阶段,对质量不符合规定的设备、材料及安装、检修改造过程,技术监督人员有权拒绝签字,并可越级上报。
4.4.2.4 严格执行技术监督责任处理机制,由于技术监督不当或自行减少监督项目、降低监督指标标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应追究相应责任。
4.4.2.5 建立监督预警、告警和整改机制,对重大技术监督问题,及时发出预警、告警及整改通知单,督促现场尽快整改。
4.4.2.6 建立健全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网,使各项技术监督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各级技术监督人员必须严格执行监督有关规程和标准,行使监督职能。
4.4.2.7 设备制造、基建、运行、检修、技改、反措等全过程质量监督的技术资料应准确、完整、连续,全部原始档案应经站长批准后归档。
4.4.2.8 光伏电站各技术监督网应不定期组织开展活动,并保留相关活动记录和资料。
4.4.2.9 为保证光伏电站技术监督网成员的稳定和技术监督工作的正常开展,根据技术监督网成员岗位变动情况及时调整,并报站长批准。
4.4.2.10 外委技术监督服务项目,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归口管理。
4.4.3 光伏电站技术监督月度分析、总结等资料和报表于次月3日前报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对于以前遗留的设备隐患、问题,以及上次监督网活动提出的监督建议(应综合考虑时效性和可操作性),各责任部门应对落实情况进行跟踪,并在技术监督月度分析、总结中反馈。
4.4.4光伏电站于1月15日前完成年度技术监督工作总结,报送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
4.4.5 按上级单位(部门)的要求,需要报送有关技术监督总结、报表等资料时,应如实填写,经站长批准、公司盖章后方可报送。
4.4.5 技术监督费用管理
4.4.5.1 技术监督中委托电力科学研究院、其他具有资质服务中心进行项目发生的服务费用,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根据专项费用进行管理和控制。
4.4.5.2 技术监督中发现、遗留的疑难问题,需申请资金解决的,应将其作为技术改造、特殊检修项目申报。
4.5 监督奖惩
4.5.1 建立技术监督工作的考核及奖励机制,对技术监督的指标及管理工作进行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光伏电站的经济利益等活动挂钩,对在技术监督工作中作出贡献的部门或个人给予表扬和奖励。
4.5.2 对于技术监督工作开展不到位,发生不安全情况的,相应的技术监督网人员应受到考核,监督网负责人与主要责任者同等责任,网内成员与次要责任人同等责任。
5、检查与考核
5.1 本制度由光伏电站贯彻执行。
5.2 本制度的实施由发电公司生产技术部检查与考核。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1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下简称传统校)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和体育后备人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传统校是指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形成传统,并在一至两个体育运动项目技能上具有特色的中小学校。
第三条传统校应在广泛普及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开展特色项目训练,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第四条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国传统校进行管理。
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传统校进行管理。
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传统校的体育业务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传统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命名与审定
第五条传统校分为国家、省(区、市)、普通三级,实行审定命名制度。
第六条普通传统校的命名条件是:
(一)学校重视学生体育工作,有健全的体育组织管理机构。
(二)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及体育师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配备标准,并具备开展特色项目课余训练的场地、器材及师资。
(三)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体学生必须学会一至二项体育健身手段与方法,并初步掌握本校普及的特色项目运动技能。
(四)学校有班级、年级、校特色项目运动代表队,全校运动会形成制度,并将特色项目列为运动会比赛项目。
(五)学校校特色项目代表队课余训练经费有保证,代表队每周训练不少于三次,每次训练不少于一个半小时。
第七条凡符合普通传统校命名条件的学校,可以向所在地体育、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报,经审核批准并报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由所在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命名。
第八条国家级传统校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向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审核并命名。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制订。
第九条省(区、市)级传统校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审定,报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国家级传统校标准和评定办法,自行制订。
第三章体育活动、训练、竞赛
第十条传统校应当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并坚持群众性、广泛性、趣味性。
第十一条传统校特色项目课余训练,必须遵循青少年儿童生长发育规律和生理、心理特点,进行科学的系统训练,严禁超负荷。
第十二条传统校竞赛应当坚持小型多样、就近比赛的原则,广泛组织班级、年级、校际之间的`比赛,并形成制度。
传统校代表队应当积极参加上一级体育、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
第四章物质保障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传统校应当根据学校体育工作和特色项目训练的实际需要,把所需的体育经费列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中,保证学校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的正常开展。
第十四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对传统校的特色项目课余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给予业务指导和经费支持。
第十五条学校体育老师指导校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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