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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地林权转让协议

时间:2024-07-22 13:31:22 合同范本 我要投稿

林地林权转让协议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协议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签订协议能够最大程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那么协议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林地林权转让协议,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林地林权转让协议

  林地林权转让协议 篇1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江西省森林资源转让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有偿的原则,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甲方同意将其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为明确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特签订如下合同条款,以资共同遵守:

  一、 流转林地概况(详见附件一)

  1、 流转林地地类:无立木林地的荒山

  2、 流转方式:有偿流转,只流转林地的使用权,林地的所有权不流转。

  3、 流转期限:月日止)

  4、 流转林地座落:

  5、 流转林地林权证号:

  6、 流转林地、地块、四至、面积:东:南___北。

  二、流转林地的用途

  本流转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包括种植中草药等)。

  三、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有权依法自主决定以转让方式进行林地承包经营权的流转。

  (2)有权依法获得流转收益。

  2、义务

  (1)确认前述流转林地产权清晰,没有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不是甲方债务的抵押物。如在流转后存在林地、林木权属纠纷和经济纠纷的,仍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责任。

  (2)本合同是甲方经大家商定后确定、而且后代子孙无争议,维护乙方的林地承包经营权,不得非法变更、解除流转合同。

  (3)合同期限内,甲方应确保林地及周边原有道路有权无偿使用和乙方根据林地经营需要新开林道的正常通行(乙方受让林地范围内),如有他方干扰应负责给予解决,并承担因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4)甲方有责任协助乙方经营过程中治安问题,解决乙方与村民发生的争议等问题。

  (5)尊重并确保乙方自主生产经营权,不得干涉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6)协助乙方道县级林业主管部门办理林业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转登记、备案,在办理林权证变更手续和采伐林木手续时,甲方应提供相关证件协助乙方办理,直至办理完毕、变更林权费用由乙方支付。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权利

  (1)流转后,林地所有权不变,乙方享有承包林地使用权、乙方种植林所有权。

  (2)依法享有流转林地使用、收益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依法处置林木及产品。有权与其他方合作,将承包经营权入股等,从事林业生产。

  (3)有权享受国家优惠政策和扶持金。

  (4)流转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对造成的损失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5)受让方人亡故,其继承人可以在流转期内继续经营。

  2、义务

  (1)维持流转林地的驾家林用途。

  (2)落实农林种植和管护措施。

  (3)依法保护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流转林内毁林开垦、采石、挖沙、取土等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的行为。在流转林地内发生毁林和乱占滥用林地行为时,已采取积极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时足额支付林地流转一切费用。

  (6)流转期内,将合同约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经营权进行再流转的,再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该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剩余年限。

  (三)双方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1、甲乙双方应当在本流转合同签订之日,向县林权管理机构申请林地转备案登记,或持原“林权证”共同申请林权变更登记。

  2、流转期限届满,甲方林地转让同等价格归乙方继续受让,若乙方不再受让经营本合同项下的林地,则山上的油茶树等林木,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后,可无偿赠给甲方经营。

  3、林地流转期限内,乙方有权享受国家政策优惠或政策项目补助金、补助费。

  4、林地流转期内,若国家或有关部门征用该块地时,地上补偿费归乙方所有。

  5、流转前林地上的原有木林有林农自己办手续采伐,不能延误乙方的整地时间,流转前林地上的.原有林木采伐时间限定为___。

  四、 林地使用转移

  1、 甲方确认其对该林地拥有合法有效之林地及林木权属,并未对该林地使用权及林木所有权作任何处置。

  2、签署本合同时,甲方必需提交能够证明其拥有该林地及林木权属证书的复印件,经乙方确认后作为附件。

  3、甲方确保该宗林地权属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以正常履行,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文件。

  4、该林得符合林业生产用地规划。

  5、甲方在合同签订之日起记在乙方名下,并办妥《林证权》

  五、 流转价款和支付方式

  1、流转价款:经双方平等友好协商,本合同约定林地转让价格款按40年每亩___元计算,转让面积亩,共计元(大写:)。乙方支付每笔款项,甲方均需向乙方出具《收款收据》或收条作为凭证。

  2、支付方式:

  (1)本合同签订当日,乙方一次性付清甲方款项;

  六、违约责任

  1、甲方所转让林地及林木权属不合法、界址不清楚而引起纠纷,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

  2、该宗林地的使用权流转中相关方的权利义务未完善履行,造成乙方经济损失的,甲方须赔偿乙方损失(含林权变更事宜)。

  3、如因甲方违约致使乙方不能进行管理生产,甲方应退还乙方全部款项及相关损失(因国家政策及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如因他方干扰,造成乙方林地经营受阻,甲方应承担支付乙方因此而遭受的损失。

  4、若因道路通行证问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及其它后果由甲方承担。

  5、乙方未按期支付甲方转让金的,需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计息赔偿给甲方。

  6、甲、乙中任何乙方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义务存在瑕疪,违约方须全额赔偿守约方损失。

  7、甲方违约应对乙方承担赔偿责任,如未及时充分赔偿,乙方有权从应交甲方的合同对价中留置扣赔相应的金额。

  七、争议解决

  因本合同的订立、效力、履行、变更及终止等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或提请村民委员会、镇人民政府等调解不成的提请镇人民政府裁决,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八、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本合同附件、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乙方、相关方、县级林业行政主管部门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林权共有人(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监证单位(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注:自然人签字的同时,加按手印)

  林地林权转让协议 篇2

  转让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受让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甲方自愿将依法取得的林地使用权和森林、林木所有权与使用权(简称林权)一并转让给乙方,由乙方在合同约定期限内自主经营、利用、开发并享有经营收益。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条款,以资遵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标的:

  甲方转让乙方的林地及林权位于:_________ __________该林地性质为:_________,该林地、林权面积为:_________亩,林种为:_________,苗木约_________株,林权证号为:_________;山场现有林木蓄积量为:_________立方米。

  该林地、林权四至界限分别为:

  东起:____________

  西至:_________

  南起:_________

  北至:_________

  第二条:转让期限:该林地林权承包期的剩余年限。

  即自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在法律允许范围内乙方拥有上述林地、林权经营、转让、继承等权利。

  第三条: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1、甲方转让该林地、林权的价款为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2、付款方式:

  乙方于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_日一次性以(现金/转账)式支付给甲方林地及林权转让金人民币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

  第四条:甲方权利与义务: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印)之日甲方收款后立即生效。自协议生效之日起,该林地、权的管理权及使用权完全归乙方所有,甲、乙双方及其家属、亲人等不得以任何借口反悔,否则,视为违约。违约者,按转让费的三倍价格赔偿守约方。

  2、甲方有收取约定的转让金的权利;

  3、本合同约定为林地、林权经营权彻底、永久转让,自订立本合同起甲方与集体的林地、林权承包关系终止,乙方与集体建立新的承包关系,有关林地、林权的权利、义务全部由乙方享有并承担。

  4、甲方保证该林地、林权属于国家允许转让的林地、林权,该林地、林权上无抵押、无担保、无债权债务纠纷,权属无争议,如该林地、林权在转让期内发生四至权属纠纷及其他纠纷,均由甲方负责解决,费用由甲方负责。

  5、如上述林地使用权转让交接后因甲方发生在转让前存在的债权﹑债务及纠纷,甲方承担全部责任,因此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甲方赔偿给乙方。

  6、甲方保证具备合法和有效的转让条件,并向乙方提供真实、合法、有效的转让文书,包括(但不仅限于):

  (1)原承包户或者村集体、村民小组将其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林权转让合同书原件;

  (2)村民代表大会或者村民大会同意将此林地、林权流转给甲方的`会议记录,可以是复印件,但须加盖公章以证明与原件相符;

  (3)县林业局同意流转的批文原件,确保可办理林地、林权使用证分割;

  (4)原承包户或者村、组收到甲方转让费的凭据等;

  (5)该林地山场地界内所有的林地资料,如各类摸底调查表、勘察外业调查表、测量记录表、勘界公示表及林地林权登记申请表等资料。

  (6)乙方认为甲方应该出具的其他材料。

  7、若乙方需要办理所有权确权手续时,甲方须协助办理,并不再向乙方收取其他任何费用;

  8、甲方应尊重乙方的自主经营权,积极帮助协调解决在生产经营中的各类矛盾纠纷,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以确保乙方可正常经营、发展。

  9、甲方对乙方超出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可以监督、但应以合理合法为限,不得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行为;

  10、甲方应积极协助乙方对本合同林地山场护林防火,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道路随意通行,禁止本村及附近村民在该林地山场内野外用火、砍柴、伐木、取土、采石等。

  11、在国家政策允许和不损害乙方利益的情况下,乙方允许甲方村民在乙方所购买的林地山场放牧。

  12、发生林木滥砍乱伐、偷盗等事件,甲方应及时予以协助处理。

  13、甲方需为乙方进出该林地山场预留宽度为米左右的道路(从公路起至山场,且保证该道路与其他村民无任何权属纠纷),修路费用由乙方负责。详细情况为:_________;

  14、甲方保证乙方进入该山地林场区域的道路通畅并且无偿使用,乙方在使用镇、村、组等已修好的公路时,相关镇、村、组等不得再收取任何费用。

  第五条:乙方权利与义务:

  1、乙方有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支付林地、林权转让款的义务;

  2、林地转让后,除现有可砍伐林木(经济林木蓝桉树及部分松树木材)由甲方所有外,乙方享有该林地使用权、林木所有权、经营收益权、附属资源享有权等所有权益,甲方不得干预乙方依法进行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乙方有权自主经营该山地林场,在政策允许范围内可进行各种商业综合经营开发(包括但不仅限于进行旅游、度假、观光、餐饮、住宿、种养等),乙方有权自由转让全部或部分该山地林场林权,有权对外销售该山地林场树木,甲方不得妨碍、阻挠乙方上述经营活动。

  3、在转让期限内,如遇到集体或国家政策对林地进行调整,林地的增值或贬值均由乙方承担,甲方不得对上述进行干涉。因林地所得的一切补偿费及其他收入全部归乙方所有,与甲方无关。如遇林地被征收、征用、占用的,所有林权证范围内的林地及地上物补偿款均归乙方享有。

  4、乙方对转让土地拥有完全独立的经营权,有权在法律允许范围内自主决定种植、使用等安排,甲方不得干涉乙方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5、乙方因经营需要,可以对林地进行合法流转,可以进行平整、开发、利用并取得收益。乙方要求办理变更手续,备案登记及建设工程申报等,甲方应当协助办理。

  6、转让期满后,按国家的林地政策需要延包或重新发包的,由乙方与集体组织订立承包合同继续承包该林地,甲方放弃并且不得干涉乙方承包、延包。因转让林地经营权属发生纠纷,或他人非法干涉由甲方负责处理。

  第六条:违约责任:

  1、本合同系双方真实意思表示,符合具体法律规定,具有法律效力,双方均应诚信遵守,任何不履约或不完全履约本合同项下约定义务的行为以及违背本合同做出的保证,承诺等情况,均构成违约。

  2、乙方向甲方交付转让金后______日内,如甲方未能履行林权证转移手续,甲方应承担违约责任,双倍退还乙方所付转让金,且在日内支付完毕。

  3、如因甲方未履行甲方义务而造成的违约,或因乙方未履行给付转让费义务而造成违约,均应由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并向守约方承担本合同总金额20%的违约金。造成经济损失的,由违约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七条:争议解决: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应在合同签订地法院即:云南省大理州巍山县人民法院通过诉讼解决。

  第八条:其他约定:

  1、本合同、合同附件及相关转让手续均应通过公证处进行法律公证,费用由承担。

  2、本合同自双方签订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的变更而影响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3、本合同签订地:_________。

  4、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订立补充协议妥善解决,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四份,其中,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一份,交公证处一份,当地林业主管部门备案一份。

  (以下无正文)

  附件:

  1、森林、林木、林地状况登记表;

  2、林权证附图;

  3、双方当事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签约当事人: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见证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

  林地林权转让协议 篇3

  甲方(出让方):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让方):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协商、自愿有偿、诚实守信的原则按照《农村土地承包法》、《森林法》、《合同法》、《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特订立本林地的承包经营转让合同。

  一、 林地名称、坐落、面积、用途

  林地名称:

  原林地承包合同编号:

  林地所有人:

  坐落:

  面积: 。

  用途:本转让林地必须用于林业生产,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管理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二、 转让期限和起止时间

  以转让方式流转,流转的期限为30年,从 年 月 日起至20 年 月 日止。

  三、 甲乙双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的权利

  1、依法转让林地承包经营权。

  2、按照合同约定收取转让费。

  3、向发包方提供乙方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权利。

  (二)甲方的义务

  1、本合同生效之日交付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人民政策申请权属变更登记,并帮助乙方申领林权证,处理有关流转的事宜;确保转让林地产权清晰、未设定担保;第三人对本合同转让的承包地主张权利的,由甲方负责处理,并不得影响乙方的权利。

  2、尊重和维护发包人的林地所有权,既是报经发包方同意。

  3、转让承包经营权不得损害相邻森林林地权利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三)乙方的权利

  1、于本合同生效之日接受林地(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植物和地下矿藏、埋藏物除外),向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申领林权证。

  2、依法享有甲方对发包人享有的林地承包经营权等权利;对承包的林地占有、使用、收益权及其承包经营权的依法流转权、收益权(承包经营权可以依法再行转让,也可出租、入股或者以其它方式流转,其它方式承包的,还可抵押); 享有国家相关扶持、优惠政策;承包林地被依法征收、征用、占有的,有权利依法获得相应补偿; 对在承包期内非法变更、解除承包合同、收回承包林地的行为进行抗辩,依法行使损害赔偿请求权。

  3、知悉甲方承包经营情况和林地的有关情况。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权利。

  (四)乙方的义务

  1、按照合同约定交付转让费。

  2、全面履行甲方对林地的发包人应当履行的各项义务;维持承包林地的林业用途,未经县级以上林业行政主管部门依法批准,不得改变林地用途,用于非林建设; 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林地,不断加大对承包林地的投入,提高其生产能力,提升其使用价值,推进开发利用进度; 不抛荒承包林地,不损害林地和森林资源,不给林地造成永久性损害,不自行或准许他人在承包林地内毁林开荒、采石、取土、建窑等; 保护法律规定保护的珍贵、濒危、稀有、有益的野生动物和植物;采伐林木应有计划地依法进行; 制止在林地违章用火的行为,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和病虫害、林木盗伐事件,应积极采取措施,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服从、支持县(区)、乡(镇)林地利用总体规划; 接受发包人依法进行的监督、指导。

  3、向发包人通报有关情况,善意履行合同有关附随义务。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四、 转让费及支付时间、方式

  转让费人民币 元,(大写: 元整)。乙方已于签署本合同前,一次性支付予甲方。 甲方确认收到乙方上述款项。

  五、 违法责任

  甲乙双方在合同生效后,应当善意履行义务;若造成损失的,应当采取补救措施,履行减损义务,承担赔偿责任,是否继续履行合同由守约方决定。

  六、 通知与送达

  双方约定以下通讯地址为双方通知或文件的送达地址:

  甲方送达地址: 乙方送达地址: 送达地址未经书面变更通知,一直有效,一方给对方的通知或文件按送达地址邮寄视为送达。如按上述地址邮寄文件被邮政部门退回,退回之日视为送达之日。

  七、 争议的解决

  本转让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甲乙双方可协商解决,也可以提请村民委员会、乡(镇)人民政府调解,若当事人不愿协商、调解或协商、调解不成的,可可直接向本合同林地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八、 其他事项

  1、本转让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双方、乡人民政府、林地承包合同管理机构各执一份,发包方(签证单位)备存一份。

  甲方:

  乙方:

  日期:

  林地林权转让协议 篇4

  甲方:

  乙方:

  根据林业生产需要,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自愿将自己合法拥有的林木所有权和林地使用权转让给乙方,林权证号为水府林证字(20_)第000004号,为明确甲、乙双方责任,特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签订本合同,内容如下:

  一、转让林权简况:

  转让山场坐落在贵州省水城县纸厂乡前进村,小地名甘家坟,总面积493亩,山场四至:

  东:构木底农地;

  南:何家农地;

  西:甘家坟至小学马路;

  北:甘家坟后山山脊

  (以上四至详见地形图)

  二、转让期限

  20_年九月一日至20_年十二月一日。

  三、转让价款

  转让价款计人民币伍拾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

  1、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办理完林权证过户手续和林场交接手续后,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给甲方;在乙方取得新的林权证一个月内乙方支付转让价款的50%给甲方;乙方接管林场5个月内,甲方无遗留债务纠纷,乙方将余下转让价款一次性付清甲方。

  2、本合同中涉及的'相关税费根据国家的规定,各自承担。

  五、甲方责任

  1、在乙方配合下办理各种相关手续。

  2、若出现与该林权相关或影响该林权证权利行使的纠纷,由甲方负责,林权证变更前的债务由甲方承担。

  3、甲方保证本合同签订后至林场移交时,林权范围内甲方所属权利的完整性,并且未经乙方同意,不能擅自处理,否则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六、乙方责任:

  1、按期按时付款;

  2、配合甲方办理相关证照。

  七、违约责任:

  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订后生效,双方共同遵守,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若甲方违约,必须赔偿乙方的全部损失,并以双倍已付转让款作为违约金赔偿乙方;若乙方违约,不按照合同约定支付转让款,须按照银行同期贷款利率承担逾期支付利息。

  2、如因政府原因或政策的因素导致本合同不能履行,双方合同自然终止,甲方将乙方已经支付的转让款返还乙方,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八、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相关林业部门备存一份。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20_年9月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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