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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管理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27 17:51:5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优)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项目管理规章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优)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改进学校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工作程序,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促进学校事业持续健康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建设项目,是指学校利用专项资金、历年结余资金在已竣工交付使用的建筑物或构筑物上进行改善设施功能等的改建、改造和维修工程(以下简称“建设项目”)。

  第三条建设项目的管理原则:

  (一)科学决策原则。建设规划、建设项目实施中的重事项,应严格执行学校的“三重一”制度。

  (二)程序规范原则。建立完善的项目建设组织机构,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操作规范,遵守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规划论证、后设计施工。

  (三)合理设计原则。根据建设项目的功能需求和建设标准要求,加强设计管理,做到合理设计。

  (四)计划管理原则。已确定投资计划的建设项目,必须严格按照计划的建设内容、建设规模和总投资组织实施,做好建设项目的投资控制。

  (五)权责一致原则。建立多层级的责任人,相关责任人承担与其决策、执行、监督行为对应一致的责任。

  (六)运行公开原则。建设项目管理情况应当作为校务公开的重要内容,接受广教职员工的监督。

  (七)质量第一原则。所有参与管理的`部门应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总务处应监管参建单位负责,确保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学校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学校主要领导对项目建设负总责,分管校领导对相关工作负领导责任,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组织实施、资金管理、审计监督、廉政建设等工作负责。

  第五条校务会是学校建设项目重事项和重要管理制度的决策机构。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制度规定,对涉及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使用功能和建设标准等重事项进行决策。

  第六条学校修等重项目学校设立建设项目领导小组,作为建设项目“三重一”事项的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由校长任组长,分管校领导和总务处、财务、党支部等相关职能部门参加,在教育局基建中心的协助下开展决策前期工作,包括审核项目建设内容、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和投资概算等;开展决策后组织、推进工作,包括督促建立确保建设项目顺利进行的工作制度以及与之相适应的工作机制。

  第七条学校总务处主要职责为:负责建设项目的全过程管理,承担建设工程的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和投资控制的职责,同时负责安全、环保等的监管。操作流程如下:

  1、历年结余资金建设项目的申报和前期准备;

  2、编制托设计和工程预算;

  3、协调基建中心办理工程报建手续;

  4、执行合同会签制度,加强合同管理;

  5、办理工程验收手续、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审计和归档;

  6、协助资产管理员完成房屋交付使用;

  7、财务人员对资金使用的管控、核算与支付管理。

  第八条学校党支部负责处理投诉和查处违纪违法行为。其他部门按职能和需要参与建设项目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立建设项目使用部门、组室全过程参加的工作机制。使用部门、组室应派专人参与建设项目的全过程实施管理,具有知情权和建议权。

  第三章立项与计划管理

  第十条建设项目投资总额严格按教育局规定的额度等级报送教育局主管部门审批,获得批准后按基建中心要求方可实施。

  第十一条学校建设项目应按照教育局主管部门规定流程上报项目申请、初步设计及概算。建设项目可行性应当托有相应资质的单位编制或请基建中心相关人员认证安全建设标准,符合国家相关部门要求的前期工作质量和深度。

  第十二条总务处负责编制基建年度计划,经校领导审核同意后,由总务处负责按时报教育局审核确定。教育局审定的基建年度计划应根据学校有关“三重一”制度规定在校务会议上通报。

  第十三条总务处应加强投资计划管理,严格执行基建年度投资计划。

  第四章项目实施

  第十四条达到教育局规定额度的建设项目应严格执行报建程序,接受地方政府的监督和管理,及时办理规划许可、施工许可、质量监督、安全监督等前期手续,做到合法施工、规范施工。

  第十五条招投标的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工程监理制,依法选择有相应资质的工程监理单位。教育局基建中心和学校总务处应督促工程建设监理单位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相关文件及合同实施监理。

  第十六条学校应严格按批准文件控制项目投资,严禁擅自提高建设标准、扩建设规模、改变建设用途。

  第十七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严格执行工程重事项报告制度、建立健全工程质量问题调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保证建设项目工程质量。同时,建设项目应当明确建设项目安全责任人,明确参建各方的安全责任,确保施工现场和校园安全。

  第十八条总务处等管理部门应加强建设项目的合同管理、加强工程变更签证的管理。

  第十九条学校应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档案室负责校内归档资料的接收和保管。

  第二十条建设项目建成后,教育局基建中心和总务处应及时组织竣工验收和交付学校使用的交接。

  第二十一条在建设项目完成工程决算后,资产员负责办理固定资产入账等事项。

  第五章资金管理

  第二十二条财务室应遵照教育局结算中心的有关要求,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负责年度预算的执行控制、基本建设资金管理与核算工作。

  第二十三条建设项目的工程支出应严格按照合同相关条款的规定支付。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完成后,基建中心与总务处共同完成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并经符合资质要求的社会中介机构审价。

  第六章公开与监督

  第二十五条建立健全建设项目信息公开平台,畅通教职工知情和参与管理的渠道。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将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的要求落实到项目管理的各个环节之中,加强对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二十六条各参与管理和监督的部门,应建立起内部控制和内部监督的长效机制,督促参与学校建设项目实施的相关单位和人员,认真履行职责,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学校及部门规定,遵守有关工作纪律,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

  第二十七条学校应严格执行建设项目审计规定。建设项目未经审计,不得进行工程款项的结算。

  第七章责任追究

  第二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相关工作人员不准违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学校基本建设项目的有关规定。对违学校招投标规定的;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失职渎职的;收受他人好处和污赂的;截留、挤占、挪用工程建设资金等违财经纪律的。;违规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事故和重经济损失等的有关责任人,根据情节轻重,依纪依法予以处理;对造成损害的',追究赔偿责任;构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九条对于因违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造成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或重经济损失的设计、监理、施工、造价咨询等社会参建单位,按照国家规定取消其在我校承接工程的资格,并追究其相应法律责任。

  第三十条建设项目出现较为严重的工程质量问题,经报校务会议同意成立调查小组。调查小组负责调查工程质量问题,可视性质与情节轻重,提出解决方案以及追究参建单位、校内有关部门和人员相应责任的书面建议报告,报请校务会决定,进一步采取相应措施,对责任者追究相应责任。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最终解释权归校基建领导小组。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2

  1.0目的

  为了控制闲杂人员进入封闭项目,规范物品出入管理,保障项目内正常的生活和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程。

  2.0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物业管理公司各项目人员及物品的出入管理。

  3.0职责

  3.1安全部主管负责检查执行情况。

  3.2安全部当班班长、安全员负责人员及物品出入管理。

  4.0程序要点

  4.1人员进出管理

  4.1.1对熟悉的业主进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微笑示意,并主动问好;

  4.2当陌生人时入项目时;

  a)当班安全员立即敬礼,并说:"您好!请问您去哪里"

  b)当来人说明是业主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要求对方说出姓名,房号,经核对无误(核对过程在30秒内完成),并说:"谢谢您的合作,请进!"

  c)当来人说明是来访者,当班安全员应首先询问其所访业主的具体住址,哪一栋,哪一座,哪个单元,探访谁:

  --如来人能准确说出去向,应验证后按《外来人员登记表》严格登记完毕后允许来人进入项目;

  --如来人无法说出探访人的姓名或单元号码时,当班人员应说:"对不起,请您与您的朋友联系好后,再来探访好吗"

  --如来人不愿登记或说不出要探访人的姓名及单元号码且要强行进入项目时,当班人员应立即通知当班班长或安全部主管来协助处理;

  d)当来人说明是施工人员,则需核对是否有辖区内的出入证,如有,验证后放行;如没有出入证,则要求其办理有效的施工证后方可进入。

  4.1.3对公司领导或员工进入项目检查或进行工作时,当班人员应主动问好,然后在值班记录本上记录姓名、部门、进入时间、离开时间等。

  4.2物品出入管理。

  4.2.1租客、来访者及施工人员进入项目携带有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时,当班安全员应礼貌的拒绝物主将此类物品带入项目内。

  4.2.2当班安全员应对施工人员带入、带出项目的施工用具、材料作好登记工作。

  4.2.3租客、来访人员及施工人员携带物品离开项目时,当班安全员礼貌检查放行手续:

  a)如已经办理了有业主签字的有效放行手续时,礼貌核查放行物品;

  b)如没有办理有效的放行手续,则要求物主在办理有效放行手续后放行;

  c)物品经核对无误放行后,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在放行条上签署姓名及日期。

  4.2.4当班安全员应及时将物品的种类、数量等登记在《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表上。

  4.3当班安全员在具体工作中,言行举止应严格依照《员工守则》的规定进行工作。

  4.4每班下班前,当班安全员应收集所有放行条交班长,并由班长上交物业管理中心统一保管,《物品出门检查放行》登记条保存期为三年。

  5.0记录

  《外来人员登记表》

  《物品出门检查放行》

  6.0相关支持文件

  《安全部员工培训实施标准作业规程》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水利工程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水利工程”)档案管理工作,明确档案管理职责,规范档案管理行为,充分发挥档案在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水利档案工作规定》及有关业务建设规范,结合水利工程的特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水利工程档案是指水利工程在前期、实施、竣工验收等各建设阶段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是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有关单位应加强领导,将档案工作纳入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中,明确相关部门、人员的岗位职责,健全制度,统筹安排档案工作经费,确保水利工程档案工作的正常开展。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大中型水利工程,其他水利工程可参照执行。

  第二章档案管理

  第五条水利工程档案工作应贯穿于水利工程建设程序的各个阶段。即从水利工程建设前期就应进行文件材料的收集和整理工作;在签订有关合同、协议时,应对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移交提出明确要求;检查水利工程进度与施工质量时,要同时检查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情况;在进行项目成果评审、鉴定和水利工程重要阶段验收与竣工验收时,要同时审查、验收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并作出相应的鉴定评语。

  第六条各级建设管理部门应积极配合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认真履行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共同抓好水利工程档案工作。

  第七条项目法人对水利工程档案工作负总责,须认真做好自身产生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工作,并应加强对各参建单位归档工作的监督、检查和指导。大中型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应设立档案室,落实专职档案人员;其他水利工程的项目法人也应配备相应人员负责工程档案工作。项目法人的档案人员对各职能处室归档工作具有监督、检查和指导职责。

  第八条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参建单位,应明确本单位相关部门和人员的归档责任,切实做好职责范围内水利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归档和保管工作;属于向项目法人等单位移交的应归档文件材料,在完成收集、整理、审核工作后,应及时提交项目法人。项目法人应认真做好有关档案的接收、归档和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的移交工作。

  第九条工程建设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是归档工作的直接责任人,须按要求将工作中形成的应归档文件材料,进行收集、整理、归档,如遇工作变动,须先交清原岗位应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十条水利工程档案的质量是衡量水利工程质量的重要依据,应将其纳入工程质量管理程序。质量管理部门应认真把好质量监督检查关,凡参建单位未按规定要求提交工程档案的,不得通过验收或进行质量等级评定。工程档案达不到规定要求的,项目法人不得返还其工程质量保证金。

  第十一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均应建设与工作任务相适应的、符合规范要求的专用档案库房,配备必要的档案装具和设备;其他建设项目,也应有满足档案工作需要的库房、装具和设备。所需费用可分别列入工程总概算的管理房屋建设工程项目类和生产准备费中。

  第十二条项目法人应按照国家信息化建设的有关要求,充分利用新技术,开展水利工程档案数字化工作,建立工程档案数据库,大力开发档案信息资源,提高档案管理水平,为工程建设与管理服务。

  第十三条项目法人应按时向上级主管单位报送《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档案管理情况登记表》(附件1)。国家重点建设项目,还应同时向水利部报送《国家重点建设项目档案管理登记表》(附件2)。

  第三章归档与移交要求

  第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的.保管期限分为永久、长期、短期三种。长期档案的实际保存期限,不得短于工程的实际寿命。

  第十五条《水利工程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附件3)是对项目法人等相关单位应保存档案的原则规定。项目法人可结合实际,补充制定更加具体的工程档案归档范围及符合工程建设实际的工程档案分类方案。

  第十六条水利工程档案的归档工作,一般是由产生文件材料的单位或部门负责。总包单位对各分包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负有汇总责任。各参建单位技术负责人应对其提供档案的内容及质量负责;监理工程师对施工单位提交的归档材料应履行审核签字手续,监理单位应向项目法人提交对工程档案内容与整编质量情况的专题审核报告。

  第十七条水利工程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应符合《科学技术档案案卷构成的一般要求》(GB/T1182-20xx)。归档文件材料的内容与形式均应满足档案整理规范要求。即内容应完整、准确、系统;形式应字迹清楚、图样清晰、图表整洁、竣工图及声像材料须标注的内容清楚、签字(章)手续完备,归档图纸应按《技术制图复制图的折叠方法》(GB/T10609.3-xx)要求统一折叠。

  第十八条竣工图是水利工程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必须做到完整、准确、清晰、系统、修改规范、签字手续完备。项目法人应负责编制项目总平面图和综合管线竣工图。施工单位应以单位工程或专业为单位编制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编制单位在图标上方空白处逐张加盖“竣工图章”(附件4-1),有关单位和责任人应严格履行签字手续。每套竣工图应附编制说明、鉴定意见及目录。施工单位应按以下要求编制竣工图:

  (一)按施工图施工没有变动的,须在施工图上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二)一般性的图纸变更及符合杠改或划改要求的,可在原施工图上更改,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章;

  (三)凡涉及结构形式、工艺、平面布置等重大改变,或图面变更超过1/3的,应重新绘制竣工图(可不再加盖竣工图章)。重绘图应按原图编号,并在说明栏内注明变更依据,在图标栏内注明“竣工阶段”和绘制竣工图的时间、单位、责任人。监理单位应在图标上方加盖并签署“竣工图确认章”(见附件4-2)。

  第十九条水利工程建设声像档案是纸制载体档案的必要补充。参建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各自产生的照片、胶片、录音、录像等声像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归档的声像材料均应标注事由、时间、地点、人物、作者等内容。工程建设重要阶段、重大事件、事故,必须要有完整的声像材料归档。

  第二十条电子文件的整理、归档,参照《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xx)执行。

  第二十一条项目法人可根据实际需要,确定不同文件材料的归档份数,但应满足以下要求:

  (一)项目法人与运行管理单位应各保存1套较完整的工程档案材料(当二者为一个单位时,应异地保存1套);

  (二)工程涉及多家运行管理单位时,各运行管理单位则只保存与其管理范围有关的工程档案材料;

  (三)当有关文件材料需由若干单位保存时,原件应由项目产权单位保存,其他单位保存复制件;

  (四)流域控制性水利枢纽工程或大江、大河、大湖的重要堤防工程,项目法人应负责向流域机构档案馆移交1套完整的工程竣工图及工程竣工验收等相关文件材料(具体内容参见附件3)。

  第二十二条工程档案的归档与移交必须编制档案目录。档案目录应为案卷级,并须填写工程档案交接单(见附件5)。交接双方应认真核对目录与实物,并由经手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确认。

  第二十三条工程档案的归档时间,可由项目法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可分阶段在单位工程或单项工程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也可在主体工程全部完工后向项目法人归档。整个项目的归档工作和项目法人向有关单位的档案移交工作,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三个月内完成。

  第四章档案验收

  第二十四条水利工程档案验收是水利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应提前或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凡档案内容与质量达不到要求的水利工程,不得通过档案验收;未通过档案验收或档案验收不合格的,不得进行或通过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二十五条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水利工程竣工验收,应有档案人员作为验收委员参加。水利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水利部办公厅档案部门派员参加;流域机构或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工程验收,由相应的档案管理部门派员参加;其他单位组织的有关工程项目的验收,由组织工程验收单位的档案人员参加。

  第二十六条大中型水利工程在竣工验收前要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其他工程的档案验收应与工程竣工验收同步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可分为初步验收和正式验收。初步验收可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委托相关单位组织进行;正式验收应由工程竣工验收主持单位的档案业务主管部门负责。

  第二十七条水利工程在进行档案专项验收前,项目法人应组织工程参建单位对工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与归档情况进行自检,确认工程档案的内容与质量已达要求后,可向有关单位报送档案自检报告,并提出档案专项验收申请。

  档案自检报告应包括:工程概况,工程档案管理情况,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归档与保管情况,竣工图的编制与整编质量,工程档案完整、准确、系统、安全性的自我评价等内容。

  第二十八条档案专项验收的主持单位在收到申请后,可委托有关单位对其工程档案进行验收前检查评定,对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应成立档案专项验收组进行验收。档案专项验收组由验收主持单位、国家或地方档案行政管理部门、地方水行政管理部门及有关流域机构等单位组成。必要时,可聘请相关单位的档案专家作为验收组成员参加验收。

  第二十九条档案专项验收工作的步骤、方法与内容如下:

  (一)听取项目法人有关工程建设情况和档案收集、整理、归档、移交、管理与保管情况的自检报告;

  (二)听取监理单位对项目档案整理情况的审核报告;

  (三)对验收前已进行档案检查评定的水利工程,还应听取被委托单位的检查评定意见;

  (四)查看现场(了解工程建设实际情况);

  (五)根据水利工程建设规模,抽查各单位档案整理情况。抽查比例一般不得少于项目法人应保存档案数量的8%,其中竣工图不得少于一套竣工图总张数的10%;抽查档案总量应在200卷以上;

  (六)验收组成员进行综合评议;

  (七)形成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并向项目法人和所有会议代表反馈;

  (八)验收主持单位以文件形式正式印发档案专项验收意见。

  第三十条档案专项验收意见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工程概况。

  (二)工程档案管理情况:

  1、工程档案工作管理体制与管理状况

  2、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立卷质量与数量

  3、竣工图的编制质量与整编情况

  4、工程档案的完整、准确、系统性评价

  (三)存在问题及整改要求。

  (四)验收结论。

  (五)验收组成员签字表。

  第五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由水利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二条本规定自20xx年12月10日起施行,原水利部制定的《水利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规定》(水办[1997]275号),同时废止。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4

  1.目的

  为保证实验小学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

  3.方法和过程控制

  3.1全校教职工需严格遵守此制度进出学校,严格限制校外人员进入学校。

  3.2小学门卫安全管理制度委托物业管理公司安全部全权执行,全校师生员工必须严格遵守门卫安全管理制度,服从物业安全员的进出管理。

  3.3师生员工应守规进出学校,不得迟到、早退或在上班、上课时间内私自出入学校。

  3.4家长及学生亲属、保姆接送学生,不得进入校内,一律在校外区域送别或等侯。

  3.5家长访问学校请事先预约,依时访问学校,临时性来访先由当值安全管理员电话联络被访问者,经落实后方可进入校内。

  3.6上级视察或公务来访,需有校方事先通知或约定;临时性来访或视察,由当值安全员电话联络学校有关领导落实后方可进入。

  3.7教职员工上班时间内一般不接待私人来访,特殊情况经当值安全员联络相关领导同意落实后在校方接待室内等候接待,不得进入办公、教学区域。

  3.8下班时间,总务主任及宿舍管理员批准后教职员工可在本人公寓内接待来访,但来访者必须在晚上9:30前离校,如有违规者,视为严重违反校方管理规定,当值安全员需将此事及时上报校方,由校方处理。

  3.9来访者来访时,当值安全员需请来访者出示证件,进行书面登记。

  3.10周六、周日、休息假期和寒暑假期,未经安排或批准,学生不得进入校内,参加兴趣培训活动的`学生,凭学生卡或校方出入证进出学校。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体育传统项目学校(以下简称传统校)的建设和管理,更好地为国家培养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高素质人才和体育后备人才,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传统校是指开展学生体育活动形成传统,并在一至两个体育运动项目技能上具有特色的中小学校。

  第三条传统校应在广泛普及学生课外体育活动,增进学生身心健康,积极开展特色项目训练,提高学生运动技术水平,培养体育后备人才等方面发挥骨干示范作用。

  第四条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对全国传统校进行管理。

  县级以上(含县级)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对本行政区域内传统校进行管理。

  体育行政部门负责传统校的体育业务指导工作,教育行政部门负责传统校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二章命名与审定

  第五条传统校分为国家、省(区、市)、普通三级,实行审定命名制度。

  第六条普通传统校的命名条件是:

  (一)学校重视学生体育工作,有健全的体育组织管理机构。

  (二)学校体育场地、器材设施及体育师资必须达到国家规定的配备标准,并具备开展特色项目课余训练的场地、器材及师资。

  (三)学校必须保证学生每天有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全体学生必须学会一至二项体育健身手段与方法,并初步掌握本校普及的特色项目运动技能。

  (四)学校有班级、年级、校特色项目运动代表队,全校运动会形成制度,并将特色项目列为运动会比赛项目。

  (五)学校校特色项目代表队课余训练经费有保证,代表队每周训练不少于三次,每次训练不少于一个半小时。

  第七条凡符合普通传统校命名条件的学校,可以向所在地体育、教育行政部门书面申报,经审核批准并报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后,由所在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命名。

  第八条国家级传统校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向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报,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审核并命名。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联合制订。

  第九条省(区、市)级传统校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审定,报国家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备案。具体标准和评定办法,由各省(区、市)体育、教育行政部门参照国家级传统校标准和评定办法,自行制订。

  第三章体育活动、训练、竞赛

  第十条传统校应当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的体育活动,并坚持群众性、广泛性、趣味性。

  第十一条传统校特色项目课余训练,必须遵循青少年儿童生长发育规律和生理、心理特点,进行科学的系统训练,严禁超负荷。

  第十二条传统校竞赛应当坚持小型多样、就近比赛的原则,广泛组织班级、年级、校际之间的比赛,并形成制度。

  传统校代表队应当积极参加上一级体育、教育部门组织的体育竞赛活动。

  第四章物质保障

  第十三条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传统校应当根据学校体育工作和特色项目训练的`实际需要,把所需的体育经费列入核定的年度教育经费预算中,保证学校体育活动和课余训练的正常开展。

  第十四条各级体育行政部门应当对传统校的特色项目课余训练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给予业务指导和经费支持。

  第十五条学校体育老师指导校代表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6

  1、电力设备巡视制度

  允许巡视高低压配电设备的人员巡视配电设备时,不准进行其他工作,不准移开或越过遮拦。

  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准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火灾、地震、台风、冰雪、洪等灾害发生期间,巡视设备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得到部门主管批准,且至少两人一组,巡视人员应与派出人员保持通信联络。

  高压设备发生接地时,室内不准接近故障点4m以内,室外不准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应穿绝缘靴,接触设备的外壳和构架时,应戴绝缘手套。

  巡视室内设备,应随手关门。

  高压室的钥匙至少应有3把,由运行人员使用,可以借给经批准的巡视高压设备人员和经批准的检修、施工队伍的工作负责人使用,但应登记签名,巡视或当日工作结束后交还。

  2、倒闸操作制度

  倒闸操作应根据运行值班主管指令,复诵无误后执行.发布指令应准确、清晰,使用规范的调度术语和设备双重名称,即设备名称和编号。发布指令的全过程和听取指令的报告时做好记录。操作人员(包括监护人)应了解操作目的和操作顺序。对指令有疑问时应向发令人询问清楚无误后执行。

  倒闸操作可以通过就地操作、遥控操作、程序操作完成。遥控操作、程序操作的设备应满足有关技术条件。

  3、工作许可制度

  工作许可人在完成施工现场的安全措施后,还应完成以下手 续,操作人员可开始工作:

  Ⅰ.会同工作负责人到现场再次检查所做的安全措施,对具体的设备指明实际的隔离措施,证明检修设备确无电压。

  Ⅱ.对工作负责人指明带电设备的位置和注意事项。

  Ⅲ.和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票上分别确认、签名。

  运行人员不得变更有关检修设备的运行接线方式。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安全措施,工作中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变更时,应先取得对方的同意并及时恢复。变更情况及时记录在值班日志内。

  4、工作监护制度

  工作许可手续完成后,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向操作人员交待工作内容、人员分工、带电部位和现场安全措施,进行危险点告知,并履行确认手续,工作人员可开始工作。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始终在工作现场,对工作人员的安全认真监护,及时纠正不安全的'行为。

  所有工作人员(包括工作负责人)不许单独进入、滞留在高压设备区域。

  若工作需要,而且现场设备允许时,可以准许有实际经验的一个人或几人同时不同区域进行工作,但工作负责人应在事前将有关安全注意事项予以详尽的告知。

  工作负责人在全部停电时,可以参加操作工作。在部分停电时,只有在安全措施可靠,人员集中在一个工作地点,不致误碰有电部分的情况下,方能参加工作。

  工作票签发人或工作负责人,应根据现场的安全条件、施工范围、工作需要等具体情况,增设专责监护人和确定被监护的人员。

  专责监护人不得兼做其他工作。专责监护人临时离开时,应通知被监护人员停止工作或离开工作现场,待专责监护人回来后方可恢复工作。若专责监护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工作负责人变更专责监护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被监护人员。

  工作期间,工作负责人若因故暂时离开工作现场时,应指定能胜任的人员临时代替,离开前应将工作现场交待清楚,并告知工作班成员。原工作负责人返回工作现场时,也应履行同样的交接手续。

  若工作负责人必须长时间离开工作现场时,应由原工作票签发人变更工作负责人,履行变更手续,并告知全体工作员及工作许可人。原、现工作负责人应做好必要的交接。

  5、电房运行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岗,集中精力,认真负责;不准擅离岗位,不准做与值班无关的事,上岗前严禁喝酒,机房内严禁吸烟;

  值班人员持证上岗,掌握正确的操作方法和应急措施,熟悉机房系统的组成及设备性能、安全设施及其使用方法;

  配电的工具、设备应妥善保管,合理使用并严禁挪作他用;

  严禁无关人员进入机房,确因工作需要进入配电房的非值班人员,须经部门主管批准在值班人员陪同下登记入内;

  配电装置巡检周期每班四次,停电清扫周期每年二次;

  配电房值班岗位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和动用明火,保持机房及设备的整洁;

  发现火情及人员触电等异常情况,立即切断有关电源,采取应急措施,防止事态扩大,并及时报告;

  线路的停、送电均应按值班主管或有权责人员书面命令执行,严禁约时停、送电,停电时操作把手上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标示牌;

  做好运行方式、用电负荷记录,发现问题迅速处理,并如实作好记录;重大故障立即报告

  当班人员应积极协助维修人员作好设备的维护检修;

  按时巡检抄表,认真填写记录,严格交接班制度,交接人员共同巡检后签字交接。

  6、配电房交接班制度

  接班人员提前15分钟到达值班现场,并在接班前不得饮用含有酒精之饮料及服用有催眠作用之药物,睡眠充足,精神饱满;

  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详细介绍本班次系统设备运行、维修情况及其它应注意和交代事项;

  交、接班双方应共同检查并确认系统设备运行正常;

  接班人员应详细查看值班记录、维修记录和有关通知事项;

  如果设备正处于故障状态或正在执行切换、调整操作时,不得进行交接班;

  实施交接班,交接双方应在值班记录上签字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岗。

  7、机房用电安全制度

  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房所有设备的性能和安全要求,掌握正确的操作和检修方法;

  机房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机房消防设施的情况,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和急救的基本知识,经常检查并保持消防和安全设施的良好状态;

  机房内严禁吸烟,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或易挥发物品;

  机房内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和超负荷用电,严禁使用电炉和其他非工作用电;

  机房工作人员不得携带食物进入机房,避免招引老鼠、蟑螂、白蚁等进入机房,威胁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同时机房内所有与外界相通的孔洞均须安全封堵,并定期进行灭害工作,彻底杜绝虫鼠可能造成的危害;

  机房内各设备均需单独可靠接地,避免因漏电威胁设备或人身安全;

  设备重新加载上电之前须核实其供电电压是否与额定电压相符,开关是否正常、接线是否牢靠。一切核实无误之后方可上电;

  对设备进行检修或维护时应尽量避免带电操作。

  8、值班电工操作规程

  (1)值班电工必须遵守电工作业一般规定,熟悉供电系统和配电室各种设备的性能和操作方法,并具备在异常情况下采取措施的能力;

  (2)值班电工严禁脱岗,必须严格执行值班巡视制度、倒闸操作制度、工作操作制度、交接班制度、安全用具及消防设备使用管理制度和出入制度等各项制度规定;

  (3)高压变配电室值班必须遵守高压配电装置运行规程;

  (4)不论高压设备带电与否,值班人员不得单人移开或越过遮栏进行工作。若有必要移开遮栏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并使之符合设备不停电时的安全距离;

  (5)雷雨天气需要巡视室外高压设备时,应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与避雷针。

  (6)巡视配电装置,进出高压室,必须随手将门带好;

  (7)与供电单位联系,进行停、送电倒闸操作时,值班负责人必须将联系内容和联系人姓名复诵核对无误,并且作好记录;

  (8)停电拉闸操作必须按照油开关(或负荷开关等)、负荷侧刀闸、母线侧刀闸的顺序依次操作,送电合闸的顺序与此相反。严防带负荷拉闸;

  (9)高压设备和大容量低压总盘上的倒闸操作,必须由两人执行,并由对设备更为熟悉的一人担任监护。远方控制或隔墙操作的油开关和刀闸(和油开关有连锁装置的)可以由单人操作。允许单独巡视高压设备及担任监护的人员必须由设备动力部门领导批准;

  (10)用绝缘棒拉合高压刀闸或经传动机构拉合高压万闸,都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雨天操作室外高压设备时,绝缘棒应有防雨罩,还应穿绝缘靴站在绝缘站台上。雷电时禁止进行倒闸操作;

  (11)装卸高压熔断器时,应戴防护眼镜和绝缘手套,必要时使用绝缘夹钳,并站在绝缘垫或绝缘台上;

  (12)电气设备停电后,在未拉闸和做好安全措施以前应视为有电,不得触及设备和进入遮栏,以防突然来电;

  (13)施工和检修需要停电或部分停电时,值班人员应该按照工作票要求做好安全措施,包括停电、验电、装设临时接地线、开关加锁、装设遮栏和悬挂警示牌,会同工作负责人现场检查确认无电,并交待附近带电设备位置和注意事项,然后双方办理许可开工签证,方可开始工作;

  (14)工作结束时,工作人员撤离,工作负责人应向值班人员交待清楚,并共同检查,双方办理工作终结签证,然后值班人员才可拆除安全措施,恢复送电。严禁约时停,送电。在未办理工作终结手续前,值班人员不准将施工设备合闸送电;

  (15)高压设备停电工作时,与工作人员工作中正常活动范围的距离小于规定的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停电,距离大于规定安全距离的设备必须在与带电部分装设牢固的临时遮栏,否则必须停电。带电部分若在工作人员的后面或两侧而无可靠措施时也必须停电;

  (16)停电时必须切断各回路可能来电的电源,不能只拉开断路器就进行工作,而必须拉开隔离刀闸,使各回路至少有一个明显的断开点。变压器与电压互感器必须从高低压两侧断开。电压互感器的一、二次侧熔断器都要取下。断路器的操作电源要断开。闸刀开关的操作把手要锁住;

  (17)验电器必须是合格产品,而且必须与电压等级相适应,在检修设备进出线两侧分别验电。验电前应先在有电设备上试验以证明验电器良好。高压设备验电必须戴绝缘手套;

  (18)当验明设备确已无电压后,应立即将检修设备用导体接地并互相短路。对可能送电至停电设备的各回路或可能产生感应电压的部分都要装设接地线。接地线应用多股裸软铜线,截面面积不得小于25平方毫米。

  接地线必须使用专用的线夹固定在导体上,严禁用缠绕的方法进行接地和短路。装设接地线时必须先接好接地端,后接导体端,拆除时的顺序与此相反.装拆接地线都应使用绝缘棒和戴绝缘手套。装拆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不许检修人员自行装拆和变动接地线。接地线应编号并放在固定地点。装拆接地线应做好记录,并在交接班时交待清楚;

  (19)在电容器组回路上工作时必须将电容器逐个对地放电;

  (20)在一经合闸即可送电到工作地点的断路器和闸刀开关操作把手上都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的警示牌。工作地点两旁和对面的带电设备遮栏上以及禁止通行的过道上应悬挂“止步,高压危险”的警示牌。工作地点应悬挂“在此地工作”的警示牌;

  (21)在低压带电设备附近巡视,检查时,必须满足安全距离,设专人监护。带电设备只能在工作人员的前面或一侧,否则应停电进行;

  (22)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要严防电流互感器二次开路产生高电压。断开电流回路时,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在电流互感器二次侧的专用端子上使之短路。严禁用导线缠绕。工作中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应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

  (23)发生人身触电事故和火灾事故时,值班人员可不经许可立即按操作程序断开有关设备的电源,以利进行抢救,但事后必须即刻报告上 级,并做好记录;

  (24)电器设备发生火灾时,应该用二氧化碳灭火器或1211灭火器扑救。变压器着火时,只有在周围全部停电后才能用泡沫灭火器扑救。电室门窗及电缆沟入口处应加设网栏,防止小动物进入。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7

  办公室工作职责

  一、项目办有关文件、文稿的起草、印发、催办和落实工作。

  二、负责有关部门的来文、来信、来函、来电的上传、下达、收发、转发、登记、传阅、催办、落实、留存及情况反馈等工作。

  三、组织好项目办召开的工作会议的会务筹备、通知、记录等工作。

  四、负责《程建设简报》的.采写和编发工作。

  五、负责项目办后勤工作的全面管理,主要包括:

  1、职工食堂、环境卫生、来宾来客的接待。

  2、公务车管理、办公用品的领发。

  六、微机室的管理工作。

  七、负责项目办内部安全保卫工作。

  八、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8

  一、日常生活管理

  1、项目部工作人员应遵守统一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具体上下班时间以综合办通知为准。因工作需要加班时,无正当理由不得推诿、拖延。上班期间要佩带胸卡,进入工地现场要戴安全帽。禁止在工作时间进行与岗位职责无关的活动。

  2、注意着装仪表,维护企业声誉,严禁参与赌博等违法违纪活动。

  3、搞好公共卫生、内务卫生、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创造优美的工作、生活环境。

  4、服从指挥,遵章守纪,团结互助,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5、爱护机械没备、营具、卧具、办公用品等公共设施和公共财物,调离或项目结束时要交回的一律交回,发生非正常损坏时要折价赔偿。

  6、搞好治安保卫工作,做到随手关门窗,外出锁门,严防被盗和丢失;对重点要害部门(位)要加强防范措施,并认真做好防火、防食物中毒、防淹亡、防交通事故等安全防范工作。严禁从事黄、赌、毒违法活动及其它违纪违规活动,如有违反者,一经发现,将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7、待人礼貌和气,对外来客人热情周到;对施工队来项部办事做到热情招待,努力帮助解决困难和问题。

  二、考勤管理

  1、项目部由综合办统一考勤,各分部、现场由分部经理、现场长指定专人负责考勤。项目部分部现场领导要模范带头并监督项目部日常考勤。

  2、考勤以项目部、分部、梁场为单位进行,各单位应指定专人负责考勤。

  3、按月进行考勤,项目部统一使用同规格的《考勤表》,负责考勤的同志要做到坚持原则、实事求是,按考勤表要求对所属入员出勤情况据实进行逐日登记。如有弄虚作假行为,一经发现,视情况给予当事人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影响的,给予考勤员和单位负责人经济处罚或行政处罚。

  4、《考勤表》于当月30日前交综合办。《考勤表》要有考勤人和单位领导签字确认。综合办汇总报项目部分管领导审查,经项目经理签字后送财务部,作为计发员工工资奖金的依据。

  5、项目部、分部、梁场因工作需要及其它原因需要调整或调进(调出)人员(含临时工),必须经项目部分管领导或分部经理、场长同意,报项目部主管审批。

  三、请销假制度

  1、项目部部室正职和分部、现场总工(不含)以下人员外出1天之内的。须经部室领导或分部经理、场长批准,1天以上的须报送项目部垂直对口分管领导审批;部室正职和分部、梁场总工(含)以上人员外出,须经项目部主管领导批准,其中工程技术人员请假必须报项目部总工审批。请假人回单位后要及时找准假人销假,考勤人须做好考勤登记。请假1天以上的,都要填写《请假条》(见附表二),并报综合办或分部考勤员备案,月底随考勤表一起上交。未请假私自外出者,均按旷工处理。请事假、病假及旷工期间的工资待遇和处理办法按公司、项目部有关规定执行。

  2、项目部现场员工休假,原则上每三个月休一次,每次15天(含路途)。员工休假须由本人填写《员工休假审批表》(见附表三),一般人员由部室领导或分部经理。场长同意后报垂直对口分管领导审批;项目部部室副职(含)、分部、梁场总工以上领导休假,须经项目经理批准方可休假。休假、超假或休假不够天数,待遇按财务部有关规定执行。

  3、休假差旅费实行包干补助。正式职工不论省份,每人每年3000元,随工资按月发放。外地来项目部工作的临时工每年报销一次,特殊工种(技术、测量、实验)差旅费报销由领导研究另行处理。

  四、文档管理

  1、各部门草拟红头文件以及电报、函件,必须符合行文规范,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及上级有关规定;必须经项目部分管领导审查同意,呈主管领导签发后由综合办统一印发。受控文件的管理必须按照贯标要求执行。

  2、精简文件。可发可不发的文件坚决不发;可用电话或传真解决的问题,不发正式文件;能联合下文的不多头下文。

  3、建立健全文件审核制度。各部门制发的文电、信函,由其负责人审核。带有全项目综合性的重要文件,由综合办负责审核。对印发的文件和上报的材料实行差错积分追究制,对出现差错的责任人,视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理。

  4、所有收文单位都要建立健全文件登记、借用、清退、归档友销毁制度。凡参加项目部以外召开的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领导讲话材料以及政务信息、工程施工等各种音像图片资料,应先交综合办登记编号,再办理借用手续。.

  5、文件承办。各部门、工区、现场应根据各自的职权范围对收到需承办的文件抓紧办理,不得延误、推诿,承办结果要及时反馈。否则,将追究其责任。对不属于自己业务范围,或者不适宜由本部门单独承办的,应当迅速转递或及时向有关领导作出报告。

  6、对已归档的各类文件资料,必须按档案管理制度严格进行管理。查阅或借阅已归档的文件资料,必须按规定办理杳阅或借阅手续。

  五、纸张管理

  1、办公用品使用本着节约原则,对A

  4、A3型纸张使用数量,严格做好登记管理,复印打印文件一律使用双面形式。

  2、各部门尽量在电子文档中修改到位,如果草稿、讨论稿需打印,请各部门通知办公室复印机管理员,尽量使用再利用纸张。

  3、在处理已废纸张时,要求个人自觉,分出可利用和废弃两类(旁边已备纸箱)。

  4、任何人不得利用工作之便,复印与工作无关的私人文件,若因特殊情况需要复印者,须事先经过办公室主任同意方可复印。

  六、公章管理

  1、公章专人负责管理。

  2、公章使用程序:所有文件、资料、报表等,由相关部门持“公章使用记录表”报请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加盖公章并登记。

  3、公章管理者不在时,由项目部领导指定人代管,双方做好交接手续。

  4、企业员工因取款、取物、挂失、驾驶员办证等个人需用加盖公章时,由主管领导批准并严格登记手续。

  5、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借口要求在空白书面上加盖公章。

  6、凡私盖公章或利用公章徇私舞弊者,一经发现给予严厉惩处。

  七、请示报告制度

  1、坚持请示报告制度。各部门完成上级布置的重要工作和本部门、本单位工作中的重大问题及职权范围内不能解决和决定的`问题、领导和上级所询问催办的各项工作问题等,承办部门负责人必须按工作程序,逐级请示报告,非特殊情况不得越级。项目部相关领导对部室、分部、梁场呈送批阅的文件或报告应及时批复。

  2、各部门、分部、梁场按要求向上级有关部门报送的业务工作总结、报表和其它重要的专业性活动情况报告,须报分管领导审查,经项目部主管领导同意后方可上报。

  3、请示报告的形式有书面、口头、电话、传真等。各部门无论采用何种形式请示报告,必须有工作记录,以备查询。

  八、日常学习制度

  1、项目部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采取全体集中、支部集中和个人自学相结合的方式。集体学习,学习内容、时间由分管项目部的领导会同有关部门统一安排组织实施。支部集中学习每月不少于一次,由各支部根据项目部党工委安排自行组织实施,并做好学习记录,以备上级检查。

  2、自觉遵守学习制度,不迟到早退。项目部集体学习实行点名制度,对无故不参加学习的按旷工论处,并把参加集体学习的情况作为对个人考核的依据之一。

  3、项目部各部室的业务学习,由本部(室)根据工作需要,在确保正常业务工作的情况下,自行安排。

  4、学以致用,提高学习效果。项目部、工区、现场工作人员要结合各自的工作职责认真搞好自学,钻研业务,更新知识,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

  九、食堂生活管理

  1、按时开饭。非特殊情况不得随意提前或推迟开饭时间。

  2、对上工地归来较晚的同志,要保证他们吃上热饭热菜。

  3、坚持原则,精打细算,避免浪费。

  4、管理员要想方设法调剂伙食,在规定的开支范围内,积极动脑筋想办法,尽力做到主副食品种丰富,菜肴色美味佳。严禁出现克扣员工伙食费的现象,一经发现,按贪污论处,并取消工作岗位。

  5、炊事员应持证上岗,并定期进行体检。注意搞好个人卫生,上班时间应穿工作服、带工作帽,勤理发、勤剪指甲。

  6、做好食堂内外环境卫生,保持通风透气.,窗明地洁,并有防蝇、防鼠设施。

  7、把好进货关,不进没有卫生标记,没有生产日期的食品,防止霉烂变质食品进入食堂。

  8、严格按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生熟食品分开储藏和洗切,防止交叉污染,防止病从口入。当天的食物尽量当天食用,防止浪费。

  9、餐具用具要定期消毒,保持餐具用具的清洁卫生。

  10、项目部、工区、梁场员工食堂就餐标准每人12元/天,个人交2元(由财务直接从工资中代扣),项目部补贴10元。在项目部、分部、梁场从事炊事员、公务员、勤杂员等工作的临时工补贴10元,个人不再交钱。零星就餐人员食堂应做好登记,16月底分别报项目部分管领导、分部经理、场长审批。在外就餐者或在家不就餐者,不退正常伙食补贴。家属来访免费提供就餐15天,超出时间按10元/天收取。非因公外来人员到食堂就餐按实际饭菜价格收取。

  11、项目部食堂收支每月结算一次,帐目每月公布一次。

  十、接待工作管理

  1、项目部、分部、梁场各种会议和上级检查工作人员的接待,一般安排在各自食堂就餐,并做到热情、周到、节俭。

  2、项目部召开的大型会议接待工作由综合办负责,有关部门协办;分口专业会议由业务部门主办,综合力、协办。

  3、会议申办及会务。会议召开前,由主办部门将会议目的、内容、规模、时间、议程、经费预算等报分管领导审核同意,主管领导审批,综合办根据批准后的会议审批单,按照标准做好会务工作。

  4、上级领导来项目部检查指导工作,由综合办负责接待;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来项目部检查指导工作,由对口部门接待。每次接待,接待部门要填写就餐和所需经费开支申请单,报分管后勤工作的领导批准,综合办统一安排。

  5、接待标准工作餐:早餐20元,午、晚餐50元;普通招待200元/餐(不含酒水);公司处级以上、集团指及业主来人招待300元/餐(不含酒水)。

  6、严格控制在外接待,确需要安排在外接待的,按照谁牵头谁负责的原则,由牵头部门逐级报项目部领导批准后方可实施。

  7、坚持勤俭办事,加强组织观念,按照下管一级,严格逐级报告制度。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9

  文印员岗位职责

  一、在领导下,完成各种打印任务。

  二、分轻、重、缓、急,做好各种文件、文稿、图纸、表格和打印复印工作。

  三、本着勤俭节约的原则,根据需要负责微机室各种耗材的计划购领。

  四、做好微机室各种设备的超前维修和保养,确保设备正常使用。

  五、协助主任做好各种会议的会务筹备工作和会议记录。

  六、负责项目办文件的'发文、收文、传阅、归档工作。

  七、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0

  一、全公司统一确定每周五为“安全活动日”。

  二、安全活动日由工地项目经理负责实施、公司质安科可以随机选择参加一个工地,督促指导班组开展活动。

  三、班组活动必须坚持做好以下几点工作:

  1、必须严格执行每周一次进行安全活动规定。

  2、学习上级部门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规定和制度,并结合本工种实际情况俯精神,认真贯彻执行。

  3、学习有关安全生产先进事迹和事故安全,从中吸取经验教训,举一反三,不断提高安全生产思想意识,做到警钟长鸣。

  4、对本周和下一周的'安全生产专题分析一次,针对施工中存在的不安全因素,及时排除各种事故隐患,对不能自行排除的问题及时报告,在落实相应安全措施后方能开始操作。

  四、工地要利用广播黑板报等宣传工具,该日集中宣传安全生产内容。

  五、安全生产日开展情况要记入当天的安全生产上岗记录,以备检查。

  XXX集团有限公司

  XXX项目部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1

  为规范项目部职工行为,保证施工生产的顺利进行,现结合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行为规范考核

  1、维护本项目部利益,热爱本职工作,遵守项目管理制度,牢固树立主人翁意识。

  2、遵守下级服从上级的原则,项目部人员必须服从项目负责人的统一领导和分工安排。

  3、爱护集体财产,损失或遗失照价赔偿。严禁盗窃集体财物,发现以一罚十,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部门处理。

  4、由于工作失误造成材料报废或消耗超标、以及经济损失等由责任人全额赔偿。

  5、生产场地、机械设备及宿舍区必须定期整理,保持整洁、文明、卫生的工作环境。

  二、劳动纪律考核

  1、严格执行工艺纪律,文明生产、文明施工,如因违反操作规程或野蛮作业面而造成的一切责任由当事人负全责。

  2、上班时间不得溜班、窜岗,不得在施工场地追逐打闹,不得在上班途中无故滞留宿舍。

  3、特殊情况不得在外留宿,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

  4、保质保量完成当天的下达任务,不能完成任务的扣除半天考勤。

  5、项目部人员不得酗酒打架,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本月基本工资。

  6、项目部物资、财务等重要岗位责任人员不得接受供料方和下属施工队的宴请,发现一次除在项目部工程例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情节严重的上报上级党委。

  三、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考核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施工,遵守“进场须知”等各项规章制度,增强自我防范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杜绝违章作业。

  2、项目部人员一律统一佩带安全帽、工作服,挂牌上岗,持证作业。

  3、不准在营区内私拉乱接电线,不准在宿舍内接电炉子等易引起火灾的电器等。正常的'接线应由电工统一安排。

  4、项目部人员如发现不安全因素就及时反映,及时清除,并有责任劝阻、制止其他人员的违章作业。

  5、不准下河洗澡、到老百姓的池塘吊鱼,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四、考勤、请假考核

  1、严格执行请假制度,请假应有正当理由,并按手续提前出具书面报告,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期满后按时上班,如特殊情况,期满后不能上班的及时补办手续,否则一律作旷工处理。

  2、凡未经批准而擅自离岗者,第一次在工程例会上通报并作旷工处理,第二次除在会上通报外扣除当月奖金,累计三次以上报公司做除名处理。

  3、病假(除急病外),根据病情及本人的任务安排情况确定休息时间。确需住院治疗的,由项目部领导统一安排有关事宜。

  考核办法:

  1、以上条款除已作说明外,违反一条罚50元。

  2、实行不定期考核,月终总核的办法,如当月违反超过3条,每条则加罚50元,情节严重或屡教不改者开除本单位。

  3、本细则作为工资考核、分配的主要依据。

  4、本细则具体实施结合职工安全与劳动纪律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

  以上细则即日起执行。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2

  项目办工作职责

  在项目法人的领导下进行工作,发挥好计划职能、组织职能、协调职能、控制职能的作用,认真抓好全线工程项目管理工作。

  1、负责设计图纸交验工作。

  2、会同设计部门牵头组织工程设计技术交底工作。

  3、负责总体工程进度安排及施工组织计划编制工作。

  4、负责工程总体开工报告的上报工作。

  5、负责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技术处理工作。

  6、负责本项目办职权范围内的工程变更设计审查、上报批复工作。

  7、负责组织做好各施工单位与地方事务性协调工作。

  8、负责征地拆迁与地方政府的.协调工作。

  9、负责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和拨付工作。

  10、负责工程交(竣)工验收的组织及工程决算工作。

  11、对工程质量、进度及资金使用负全部责任。

  12、完成上级部门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3

  (1)值班制度 值班人员是值班期间电站安全运行的主要负责人,所发生的.一切事故均由值班人员负责处理。值班人员值班时应遵守以下事项:

  ①随时注意各项设备的运行情况,定时巡回检查,并按时填写各项值班记录;

  ②值班时不得离开工作岗位,必须离开时,应有人代替值班,并经站长允许;

  ③严格按照规章制度操作,注意安全作业,未经允许不得拆卸电站设备;

  ④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放人进入电站参观,要保证经批准的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

  (2)交接班制度 两班以上运行供电时,交接班人员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①按时交接班,交接班时应认真清点工具、仪表,查看有无损坏或短缺。

  ②交班人员应向接班人员介绍运行情况,并填写运行情况记录。

  ③在接班人员接清各项工作后,交班人员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④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放人进入电站参观,要保证经批准的参观人员的人身安全。

  (3)生产管理制度 虽然光伏发电具有不确定性,但电站也应根据充分发挥设备效能和满足用电需要的原则,预测发电量和制定发供电计划。制定必要的生产检查制度,以保证发供电计划的完成。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4

  项目主任、副主任岗位职责

  项目办主任代表建设单位(业主)行使法人职权,副主任协助主任负责做好工程建设中的全面管理及项目办内部管理工作。

  一、组织召开项目办工程例会和其他工作会议。

  二、掌握工程进度、工程质量动态及资金利用情况,最大限度的.发挥有限资金的作用。

  三、负责对工程变更设计的审批与上报工作,并参加组织好有关工程原设计变更的一切活动。

  四、负责对公路工程建设采用新产品、新工艺、新技术的可行性研究及对重大技术问题的研讨、论证和处理。

  五、负责协调各方面的工作关系。

  六、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项目管理规章制度15

  为了加强施工现场消防保卫工作,预防火灾和各类案件的发生,保证集体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贯彻执行好《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把消防保卫工作落到实处。保证施工任务的全面完成,制定如下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建立健全消防,保卫组织结构,义务消防队及应急组织和各岗位、各部位、各工种防火,治安岗位责任制。

  2、现场设警卫室,配备足够的护场巡逻警卫力量,并做好值班记录。

  3、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吸烟请到吸烟处,任何人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动用明火,现场有明显的消防标志、电气焊工持证上岗,持有用火审批手续,有灭火设施和看火人员。

  4、工地的易燃易爆及剧毒物品,严禁领退手续,油漆、稀料等按规定分开存放,并有专人负责管理。

  5、重点部位严禁烟火,木工房(棚)内禁止吸烟及明火作业,内存木料最多不得超过三日的使用量,操作地点的易燃废品(碎木料、刨花、锯末等),当日清到指定的`安全地点。

  6、施工现场配足灭火器及设施,专人保管,定期维修保养,保持灵敏有效(高层以上标准设消防竖管)严禁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确保道路畅通无阻。

  7、施工现场严禁酗酒滋事,打架斗殴,男女混居,看黄嫖赌,盗窃公私财物等不良行为。

  8、在生活区暂处证需要办理审批手续,未经批准,任何人不得私自住宿或做临设,严禁使用电炉、大灯泡等电热器具和乱拉接电线等违章用点行为。

  9、外部施工队伍(新进场班组或未成建制的)及外来人员入场,需进行认真审查登记,注册后办理暂住等进场手续,严禁雇佣童工(五种人)等非法用工,经消防教育考核合格后上岗。

  10、以上如有违法,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项目《施工现场消防保卫管理实施细则》、《施工现场奖罚条例》、《生活区管理制度》有关条款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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