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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28 13:01:3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劳动规章制度汇编(15篇)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劳动规章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劳动规章制度汇编(15篇)

劳动规章制度1

  名目

  第一章总则················3

  其次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导·········3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4

  第四章工作时光与歇息休假········· 6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6

  第六章劳动平安卫生与劳动庇护·······8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8

  第八章嘉奖与惩处·············10

  第九章附则···············1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及其配套规矩、规则的规定,结合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则制度。

  第2条本规则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别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歇息休假、得到劳动平安卫生庇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该履行完成劳动目标、遵守规则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酬劳、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庇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则制度权等权利。

  其次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导

  第5条公司招用员工采取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别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采取全面考核、择优录取、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聘请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取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普通应该年满18周岁(必需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需是本人的真切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哄骗。录取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导,按照员工素养和岗位要求,采取职前培训、职业教导或在岗深造培训教导,培养员工的职业骄傲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商定。

  第10条公司对新录取的员工采取试用期制度,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单位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1条公司招用员工采取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2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需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光或条件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

  第13条在本公司延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能够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4条公司与员工商议全都能够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双方商议全都能够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酬劳、违约责任等。

  第15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实不符合录取条件的;

  (2)严峻违背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则制度的;

  (3)严峻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伤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处制度中规定能够辞退的;

  (7)法律、规矩、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能够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6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能够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支配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节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状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商议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开展业务活动发生严峻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规矩、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强50%,患绝症的增强100%。

  第17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15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能够依据本规定第16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彻低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本事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规矩、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18条单位与员工能够在劳动合同中商定违背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商定,遵从公正、合理的原则。员工违背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商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取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商定的按商定办理;

  (3)对公司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商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19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知悉公司商业隐秘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商定的从其商定(不超过6个月)。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该按本规定第18条的规定赔偿单位的损失。

  第20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商定的终止条件浮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规矩、规则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能够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规矩、规则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1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连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22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23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第24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延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光与歇息休假

  第25条单位采取每日工作7小时、每周工作42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别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采取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26条员工天天正常上班时光为: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

  第27条单位按照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商议能够依法延伸日工作时光和支配员工歇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伸工作时光普通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歇息一天。

  第28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支配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支配补休。

  第29条员工的歇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歇息日: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0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强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赋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强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强产假15天;采取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强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惠证》的增强产假35天,产假期间赋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延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支配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1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青岛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凹凸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32条单位采取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工资的打算、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34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歇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35条歇息日支配员工加班,医院能够支配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36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托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37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些经济补偿金。

  第38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商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39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0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援助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1条病伤假工资或援助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2条因员工缘由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能够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公司规则制度对员工举行处罚的罚款能够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罚款和赔偿能够同时落实,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3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4条有下列状况之一,单位能够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医院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医院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商定的能够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医院规则制度规定能够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规矩、规则规定能够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5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升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强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6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平安卫生与劳动庇护

  第47条公司努力贯彻平安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平安卫生条件和须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举行检查。

  第48条公司对员工举行生产平安教导和培训,使员工具备须要的平安生产意识,认识公司管理制度和生产平安操作规程,掌控本岗位的平安操作技能。

  第49条公司采取平安责任制,分管经理(或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平安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对全公司的平安问题负责。

  第50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采取特别劳动庇护,担心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规矩禁止的劳动。法律、规矩、规则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别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1条员工必需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需自己签到,不得托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

  (4)有事、有病必需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实(病假应有医生证实),在不得已的状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托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早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辞职获准后,凭办公室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2条员工必需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公司,必需按规定佩戴胸牌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听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支配;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则制度、平安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游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日常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惜公物,当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有意损坏公司财物;

  (7)倡导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省用水、用电、用气,严禁铺张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亲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维护医院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光一到即刻开头工作,下班之后无特殊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光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的除外;

  (12)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隐秘。

  第53条员工必需遵守如下平安守则和操作规程:

  (1)要做好设备的保养、修理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设备可平安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设备时,必需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平安及保障人身的平安;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觉有异样状况,操作工应准时告诉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觉直接危及人身平安的紧张状况,要立刻实行应急措施,并准时将状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需常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急防止设备,不得有任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修理机器、电器、电线必需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任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急物品必需按规定放置在平安的地方,不得任意乱放;

  (10)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重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急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平安,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嘉奖与惩处

  第54条为增加员工的责任感,鼓舞员工的乐观性和制造性,提升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员工采取嘉奖制度。

  嘉奖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5条员工品格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怀公司,听从支配,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赋予通令表扬。

  第56条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赋予通令表扬外,另赋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嘉奖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嘉奖:

  (1)对于公司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详细计划,经落实确有成效,能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2)节省物料,或对废料通过具有成效,能提升公司经济效益,对公司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救护,使公司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伤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公司避开重大损失的;

  (5)对公司利益和进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该赋予嘉奖的。

  第57条为维护正常的秩序,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采取惩处制度。

  惩处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58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判教导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其次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托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的;

  (2)无正值理由常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不戴胸牌或不穿工作服进入公司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铺张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光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设备的操,任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对客人服务态度恶劣,给社会造成影响的;

  (12)携带危急物品入公司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任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的;

  (1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59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判教导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值理由不听从公司正常调动或负责人工作支配的;

  (2)未落实公司各项管理制度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工作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上班时光打牌、下棋的;

  (5)将单位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单位外的人阅读的;

  (6)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0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判教导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取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情况证实,骗取公司录取的;

  (3)、通过工作或职务方便,收受贿赂而使单位利益受损的;

  (4)违背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铺张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有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违背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隐秘,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1条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对员工的罚款,每次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

  第九章附则

  第62条《企业内部劳动规则制度》为公司制订的内部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人力资源部。

  第63条发生劳动争议时,企业能够与员工先举行平等商议,也能够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能够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64条原相关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同时公司保留修改的权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公司代表:xx

  职工代表:xx

劳动规章制度2

  一、酒店劳动合同法假期如何规定

  根据《工资支付暂行条例》

  第十三条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完成劳动定额或规定的工作任务后,根据实际需要安排劳动者在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工作的,应按以下标准支付工资:

  (一)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日法定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工作时间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小时工资标准的150%支付劳动者工资;

  (二)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休息日工作,而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200%支付劳动者工资;

  (三)用人单位依法安排劳动者在法定休假节日工作的,按照不低于劳动合同规定的劳动者本人日或小时工资标准的300%支付劳动者工资。

  由此可见,法定节假日不存在用补休来代替加班的规定,加班就必须支付3倍工资,但相对来说,如果已经支付了3倍工资,也不一定要给予补休。

  二、补休还要付加班费吗

  《劳动法》规定: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由此可见,休息日加班后,企业可以首先安排补休,在无法安排补休时,才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加班费。换句话说,双休日加班后,是安排补休还是支付加班费,决定权在企业,职工没有选择权。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只有平时晚上的加班和国定假日的加班,用人单位必须支付加班工资。

  三、如何计算加班费

  第四十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下列标准支付高于劳动者正常工作时间工资的工资报酬:

  (一)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资报酬;

  (二)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资报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资报酬。

  标准工作时间以外延长劳动者工作时间和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都是占用了劳动者的休息时间,都应当严格加以限制,高于正常工作时间支付工资报酬即是国家采取的一种限制措施。但是,在上述三种情形下组织劳动者劳动是不完全一样的,如法定休假日对劳动者来说,其休息有着比往常和休息日更为重要的意义,也影响劳动者的精神文体生活和其他社会活动,这是用补休的办法无法弥补的。

  因此,应当给予更高的工资报酬。用人单位遇到上述情况安排劳动者加班时,应当严格按照劳动法及本法的规定支付加班费。属于哪一种情形的加班,就应执行法律对这种情况所作出的规定,相互不能混淆,不能代替,否则都是违反劳动法和本法的行为,都是对劳动者权益的侵犯,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根据本条的规定,变相强迫劳动者加班的,应当视为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延长劳动者的工作时间。劳动者可以依据劳动法和本法的有关规定,要求用人单位补发其为了完成超过合理数量的劳动定额而加班工作的工资报酬。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以下简称《劳动法》)第十六条第一款规定,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根据这个协议,劳动者加入企业、个体经济组织、事业组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等用人单位,成为该单位的一员,承担一定的工种、岗位或职务工作,并遵守所在单位的内部劳动规则和其他规章制度;用人单位应及时安排被录用的劳动者工作,按照劳动者提供劳动的数量和质量支付劳动报酬,并且根据劳动法律、法规规定和劳动合同的约定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证劳动者享有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福利等权利和待遇。

劳动规章制度3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一、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三、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一章:会议制度

  为有效地实行经理负责制和健全民主管理,特制订各种会议制度。

  一、经理办公会议

  一般每半月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管理层次人员参加,必要时请有关负责人列席。会议主要内容:

  1、学习和贯彻政府有关建设工作政策;

  2、讨论年(季)度工作计划和总结;

  3、讨论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方针、人事劳资与分配等全局性的重大事项。

  二、工作会议

  每周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副总经理、总工程师及各职能部门负责人和各项目总工作工程师参加。会议内容:

  1、各部室负责人汇报工作的执行和完成情况;

  2、传达上级有关的重要规定和内部的工作措施或决定;

  3、听取各种加强管理和改进工作的会议;

  4、讨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提出相应的改进措施。

  三、职工大会

  每半年召开一次,由总经理主持,全体职工参加。也可有外聘人员参加。会议主要内容是向职工报告生产经营的完成情况,年(季)度的工作计划、行政总结以及表彰先进等。

  四、业务会议

  按各职能部门所规定的业务职责,根据待讨论的具体事项,不定期的有总经理、总工程师或部门负责人分别召开,要求对某事项达到同一认识、协调配合和解决问题的目的。

  各种会议的召开,务须做到事前有准备、事后有记录,凡总经理召开和主持的会议,其会议工作由综合部负责;其他各种会议由会议主持人的所在部门负责。

  第二章:人事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我公司工作人员的管理,调动全体成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不断提高工作效率,保证公司以工程工作为中心的各项工作的完成,特制订本制度。

  一、职工的使用、考核与晋升

  (一)职工的聘用原则

  公司对所属人员的调配使用按照学用一致和用其所长的原则,根据工作需要统一调配、双向选择,择优聘用。

  (二)职工的考核、考核标准、依据及原则

  职工的考核制度是实行岗位责任制的关键,考核职工以德才兼备为标准,以执行各类人员岗位制为依据,坚持客观公正、民主公开、注重实际的原则。

  1、考核时间

  年度考核每年一次,随年度工作总结一起进行。

  2、考核内容

  考核内容包括:德、能、勤、绩四个方面,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德:主要考核政治、思想表现和职业道德表现。

  能:主要考核业务技术水平,管理能力的运用发挥,业务技术提高,知识更新情况。

  勤:主要考核工作态度,勤奋敬业精神和遵守劳动纪律情况。

  绩:主要考核履行职责情况。

  3、考核组织

  在年度考核时,设立非常设性的考核委员会或考核小组,负责公司年度考核工作。

  4、考核方法

  实行领导与群众相结合,平时与定期相结合,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

  第三章:档案管理制度

  为执行国家《档案法》的规定和加强档案的管理,特制订本办法。

  一、公司各部门和项目工作在工作活动中形成的文件材料、照片、盘片、录像等凡有保存和利用价值的均应作为档案材料。

  二、档案是公司的集体财产,由综合部负责统一管理和保管。

  三、所有资料要有专人负责管理,档案的管理人员,要做好以下工作:

  1、按档案类别,制定各类的编号规定;

  2、严格档案材料的接收手续,仔细检点移交的归档材料并履行移交签字手续;

  3、档案材料的立卷及编制总目录;

  4、档案材料的检查工具,制定借阅办法,重视机密文件,要经领导批准后,方可借出;

  5、做好档案汇编和利用的统计;

  6定期清点档案,经组织鉴定后销毁无保存价值的材料。

  四、凡档案材料均要求字迹工整、审簽手续齐全,禁用字迹不牢固和易褪色的书写工具。

  五、材料的整理与归档期限

  1、行政文书类材料,在完成该项目活动后由专职人员于半月内整理归档。

  2、工程项目工作类的管理和技术性材料,在完成项目合同任务,后项目工作组一个月内整理归档。

  六、行政文书类材料的归档范围见附件一。项目工作类材料的归档范围见附件二

  七、其他如人事、劳资、经营、财务、资产设备类档案材料的范围另行补充。

  八、保守机密,防止泄露有可能损害本公司利益的资料信息。

  九、遇到有关人员查寻资料要随时予以协助。

  第四章:工程部管理制度

  一、工程部由主任负责全面工作,对上做好经理安排的所有工作项目,对下做好人员的协调工作,调动各方积极性,充分创造出最大的积极效益。

  二、部属各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工程建设工作政策、法规、维护国家利益。认真执行国家和省颁布的设计、施工规范、工程质量验评标准,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资料管理规定。

  三、各专业人员间要团结协作,密切配合。

  四、要积极、热情、主动、诚恳,以第三方的公正立场维护单位和施工单位的正当合理利益。

  五、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抵制不正之风。

  六、努力学习工作业务,按时参加每周一次的工作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工作业务水平。

  七、认真执行工作服务协议,不得从事授权范围外的工作。

  第五章: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二、公司设财务部,财务部主任协助总经理管理好财务会计工作。

  三、出纳员不得兼管、会计档案保管和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四、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财务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总经理报告。

  六、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财务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移交交接必须由建设局财务科监交。

  七、公司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及其他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账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八、记账方法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

  九、一切会计凭证、账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十、财务部要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十一、银行账户必须遵守银行的规定开设和使用。银行账户只供本单位经营业务收支结算使用,严禁借账户供外单位或个人使用,严禁为外单位或个人代收代支、转账套取现金的。

  第六章:合同管理制度

  风险提示:企业要在员工入职一个月内与员工签订书面的劳动合同,否则企业需要承担双倍工资的风险;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劳动报酬、劳动纪律、劳动合同终止条件以及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等条款,建议企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可以先咨询专业的律师,或者查阅好相关法律问题,避免引起不必要的劳动纠纷。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一、公司对外签订的各类合同一律使用本制度。

  二、合同管理是企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搞好合同管理,对于公司经济活动的开展和经济利益的取得,都有积极的意义。各级领导干部、法人委托人以及其他有关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切实执行本制度。各有关部门必须互相配合,共同努力,搞好公司以“重合同、守信誉”为核心的合同管理工作。

  三、合同谈判须由总经理或副总经理与相关部门负责人共同参加,不得一个人直接与对方谈判合同。

  四、签订合同必须遵守国家的法律、政策及有关规定。对外签订合同,除法定代表人外,必须是持有法人委托书的法人委托人,法人委托人必须对本企业负责。

  五、签约人在签订合同之前,必须认真了解对方当事人的情况。

  六、签订合同必须贯彻“平等互利、协商一致、等价有偿”的原则和“价廉物美、择优签约”的原则。

  七、合同除即时清结者外,一律采用书面格式,并必须采用统一合同文本。

  八、合同对各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规定必须明确、具体,文字表达要清楚、准确。

  九、签订合同:除合同履行地在我方所在地外,签约时应力争协议合同由我方所在市人民法院管辖。

  十、合同在正式签订前,必须按规定上报领导审查批准后,方能正式签订。

  十一、合同审批权限如下:

  1、一般情况下合同由董事长授权总经理审批。

  2、下列合同由董事长审批:

  标的超过50万元的;投资10万元以上的'联营、合资、合作、涉外合同。

  3、标的超过公司资产1/3以上的合同由董事会审批。

  十二、合同原则上由部门负责人具体经办,拟订初稿后必须经分管副总经理审阅后按合同审批权限审批。重要合同必须经法律顾问审查。合同审查的要点是:

  1、合同的合法性。包括:当事人有无签订、履行该合同的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合同内容是否符合国家法律、政策和本制度规定。

  2、合同的严密性。包括:合同应具备的条款是否齐全;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是否具体、明确;文字表述是否确切无误。

  3、合同的可行性。包括:当事人双方特别是对方是否具备履行合同的能力、条件;预计取得的经济效益和可能承担的风险;合同非正常履行时可能受到的经济损失。

  十三、根据法律规定或实际需要,合同还应当或可以呈报上级主管机关鉴证、批准,或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鉴证,或请公证处公证。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履行

  十四、合同依法成立,既具有法律约束力。一切与合同有关的部门、人员都必须本着“重合同、守信誉”的原则。严格执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确保合同的实际履行或全面履行。

  十五、合同履行完毕的标准,应以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为准。没有合同条款或法律规定的,一般应以物资交清,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价款结清、无遗留交涉手续为准。

  十六、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及有关部门负责人应随时了解、掌握合同的履行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汇报。否则,造成合同不能履行、不能完全履行的,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公司管理制度合同的变更、解除

  十七、对方当事人提出变更、解除合同的,应从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出发,从严控制。

  十八、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符合《民法典》的规定,并应在公司内办理有关的手续。

  十九、变更、解除合同的手续,应按本制度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执行。

  二十、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在未达成或未批准之前,原合同仍有效,仍应履行。但特殊情况经双方一致同意的例外。

  二十一、变更、解除合同,一律必需采用书面形式(包括当事人双方的信件、函电、电传等),口头形式一律无效。

  二十二、以变更、解除合同为名,行以权谋私、假公济私之实,损公肥私的,一经发现,从严惩处。

  二十三、因变更、解除合同而使当事人的利益遭受损失的,除法律允许免责任的以外,均应承担相应的责任,并在变更、解除合同的协议书中明确规定。合同纠纷的处理

  二十四、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如与对方当事人发生纠纷的,应按《民法典》等有关法规和本《制度》规定妥善处理。

  二十五、合同纠纷有关业务部门与法律顾问负责处理,经办人对纠纷的处理必须具体负责到底。

  二十六、处理合同的原则是:

  1、坚持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法律没规定的,以国家政策或合同条款为准。

  2、以双方协商解决为基本办法。纠纷发生后,应及时与对方当事人友好协商,在既维护本公司合法权益,又不侵犯对方合法权益的基础上,互谅互让,达成协议,解决纠纷。

  3、因对方责任引起怕纠纷,应坚持原则,保障我方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因我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尊重对方的合法权益,主动承担责任,并尽量采取补救措施,减少我方损失;因双方责任引起的纠纷,应实事求是,分清主次,合情合理解决。

  第七章:安全管理制度

  一、组织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活动,定期不定期的开展对监理组及项目部职工进行遵纪守法教育,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并经常对工地安全员进行

  二、负责制定好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操作规章制度及各项安全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领导编制安全技术改造计划,合理安排安全技改经费,并认真组织实施,保证安全技改经费的及时落实。

  四、组织创建“安全企业”活动,强化“班组安全建设”工作。

  五、加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及交通复杂的施工现场管理。

  六、安全员上岗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严格培训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搞好安全、文明试生产,坚持交接班时必须交清安全情况。

  八、遵守劳动制度,认真执行安全员工作制度,制止他人违章操作。

  九、按时检查,发现问题能自己处理的立即解决,不能解决的立即上报领导,以防事故发生。

  风险提示: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企业规章制度也可以成为企业用工管理的证据,是公司内部的法律,但是并非制定的任何规章制度都具有法律效力,只有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才具有法律效力。劳动争议纠纷案件中,工资支付凭证、社保记录、招工招聘登记表、报名表、考勤记录、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以及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都由企业举证,所以企业制定和完善相关规章制度的时候,应该注意收集和保留履行民主程序和公示程序的证据,以免在仲裁和诉讼时候出现举证不能的后果。

劳动规章制度4

  工会劳动纪律制度为严肃劳动纪律,增强工作实效性,特制订此制度。

  1、工会工作人员必须按矿上制定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更夫要做到手把手交接班。

  2、请假一天以上(包括一天)必须向工会主席请假,半天以内向主席或分管主席请假,主席或分管主席视工作情况给假。

  3、因工作原因临时性外出,须向主席或副主席打招呼。

  4、严禁在班中喝酒,打扑克、打麻将、下象棋及进行其它与工作无关的事项。工作期间脱岗到工会周边或其它地方打麻将、玩扑克,一经发现,立即停止工作。

  5、无事不得乱窜办公室及在走廊内大声喧哗。

  6、值班值宿人员要严守岗位,对脱岗人员按矿有关规定执行。

  7、成立劳动纪律检查小组组长:王成员:刘翟职责:负责劳动纪律检查。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根据平时掌握情况,将直接与工会的.各种奖励及年末矿下发的各种奖励直接挂钩进行奖惩。

年九月十三日

劳动规章制度5

  第1条为标准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依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广东XXX拍卖行有限公司是在广东省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法人代表:

  第3条公司下设:财务部、业务部、办公室。

  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全部员工,包括治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别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爱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酬劳、为员工供应劳动和生活条件、爱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治理权、工资奖金安排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公平、民族公平原则,特别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聘请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需年满18周岁),身体安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供应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需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哄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拘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非常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依据员工素养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育员工的职业骄傲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商定。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依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2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劳动规章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8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9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0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20天。试用期期满后,按劳动法有关规定,签订劳动合同。对于正式录用的职工,依法享有相关劳动保障权益!

劳动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企业和职工的行为,维护企业和职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规矩、规则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状况,制定本规则制度。

  其次条本规则制度适用于企业和全体职工,职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一般职工。对特别职位的职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职工享有取得劳动酬劳、歇息休假、得到劳动平安卫生庇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该履行完成劳动目标、遵守企业规则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企业负有支付职工劳动酬劳、为职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庇护职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则制度权等权利。

  其次章企业劳动用工制度

  一、职工招用与培训教导

  第五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普通应该年满18周岁(必需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职工应聘企业职位时,应该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照实填写《应聘人员记下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职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历证书、学历证、失业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实等证件必需是本人的真切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哄骗企业。

  第八条企业强化职工的培训和教导,按照职工素养和岗位要求,采取岗前培训、职业教导或在岗培训教导,培养职工的职业骄傲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九条企业提供专项培训经费选送职工专业技术脱产培训涉及有关事项,由劳动合同或培训协议另行商定。

  二、劳动合同管理

  第十条企业招用职工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一条企业对新录取的职工采取试用期制度,按照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设定试用期,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不设定试用期。

  第十二条企业与职工应该根据劳动合同的商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商议全都的状况下,能够变更劳动合同商定的内容。

  第十三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应该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规矩规则的有关规定。企业、职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该担当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工作时光与歇息休假

  第十四条企业原则上采取天天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工作制,但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行政许可后,可对部分特别岗位的职工采取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五条企业按照生产经营需要,经与职工商议能够依法延伸工作时光。企业支配职工加班的`,应该将加班凭证交付职工,作为职工要求补休或支付加班工资的凭证。

  第十六条年休假、婚丧假等歇息休假按国家规定落实。

  四、工资福利

  第十七条职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基本工资是职工完成正常工作时光应享有些工资酬劳。

  第十八条企业能够根据不同岗位采取年薪制、计时工资或者计件工资,此外包括加班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详细工资标准以劳动合同商定的为准。

  第十九条企业支配职工加班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歇息日支配职工加班,企业能够支配职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其次十条企业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职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5日内一次性付清职工工资。

  其次十一条因职工缘由给企业造成经济损失的,企业能够要求职工赔偿或依企业规则制度对职工举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职工工资中扣除。

  五、社会保险

  其次十二条企业用工当月为职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企业和个人分离担当。

  第三章职工劳动纪律制度

  一、劳动纪律与职工守则

  其次十三条职工必需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采取打卡考勤的,必需自己打卡,不得托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因公外出、漏打、错打等特别缘由未能打卡的,必需由本部门经理或主管签卡方能有效。

  (3)因事、因病请假必需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请假必需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实(病假应有医院证实),在不得已的状况下,应提早电话或托付他人请假,上班后准时补办请假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职工辞职应该经用人单位批准,并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其次十四条职工必需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听从企业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支配。

  (2)严格遵守企业的各项规则制度、平安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游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4)日常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企业环境卫生清洁。

  (5)爱惜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有意损坏企业财物。

  (6)倡导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省用水、用电、用气,严禁铺张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亲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怀企业,维护企业形象,不做有损企业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企业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企业的商业隐秘。

  二、嘉奖与惩戒

  其次十五条为增加职工责任感,调动职工乐观性和制造性,提升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企业对表现优秀、成果突出的职工采取嘉奖制度。嘉奖可分为表扬、晋升、奖金三种。

  其次十六条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职工,可视情赋予表扬、晋升、奖金的嘉奖:

  (1)对于生产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详细计划,经落实确有成效,能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2)节省物料,或对废料通过具有成效,能提升企业经济效益,对企业贡献较大的。

  (3)举报伤害企业利益行为,使企业避开重大损失的。

  (4)其他应该赋予嘉奖的。

  其次十七条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郑重厂规厂纪,企业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职工采取惩处制度。

  惩处分为:警告、赔偿经济损失、解除劳动合同三种。同时,用人单位可酌情减发职工相应酬劳。

  其次十八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赋予警告:

  (1)托付他人打卡或代替他人打卡的。

  (2)无正值理由常常迟到或早退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非机械设备的操,任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6)擅带外人到生产车间逗留的。

  (7)携带危急物品入厂的。

  (8)违背企业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厂区的。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其次十九条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为严峻违背纪律,可视情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企业生产秩序的。

  (2)通过工作或职务方便,收受贿赂而使企业利益受损的。

  (3)将企业内部的文件、帐本给企业外的人阅读的。

  (4)延续旷工时光超过__日,或者一年以内累计旷工时光超过__日的。

  (5)盗窃、贪污、侵占或有意损坏企业财物,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元以上的。

  (6)违背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铺张原材料,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元以上的。

  (7)违背企业保密制度,泄露企业商业隐秘,造成企业经济损失__元以上的。

  (8)二次以上警告视做严峻违背纪律。

  (9)其他程度相当的情形。

  职工违规违纪对企业造成经济损失,除按规定赋予警告、解除劳动合同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四章附则

  第三十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商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第三十一条本制度已由职工代表大会(或全体职工)研究,并与工会商议后确定,并向全体职工公布。本企业向每位职工发放本手册,职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职工公示的证实。

  第三十二条本制度自20xx年xx月xx日生效。

劳动规章制度8

  一、制度目的

  为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企业内部的管理,在企业内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障制度,制定本《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企业内所有从业人员,包括全职、兼职、临时工、实习生等。

  三、制度制定程序

  1.确定制度制定的必要性和内容。

  2.收集、整理相关法律法规及企业内部政策规定。

  3.编制制度初稿,并向企业内部有关部门和职工代表征求意见。

  4.修改完善制度,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5.制度公布并执行。

  四、制度名称

  本制度名称为《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五、制度目的

  为保障劳动者权益,规范企业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劳动保障制度,制定本《劳动保障规章制度》。

  六、制度内容

  1.劳动合同

  1.1企业应与每一位员工签订劳动合同,确保劳动者的合法权益。

  1.2劳动合同应符合《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内容完整、规范,保障双方权益。

  1.3企业应当根据员工情况,及时签订劳动合同,不得有与现实承揽情况不符、对员工不利的条款。

  1.4企业应进行劳动合同管理,对已签订的劳动合同进行保管。

  2.工时制度

  2.1企业应合法管理劳动者的工作时间,严格执行国家规定的工作时间制度。

  2.2企业应合法合规保障员工的休息。

  2.3企业应制定并公布员工加班管理制度。

  2.4企业不得强迫员工加班,员工加班应当按照合法法定程序执行。

  3.薪资福利

  3.1企业应支付合法合规的最低工资标准,并确保员工薪资按时发放。

  3.2企业应健全福利制度,给予员工应得的福利待遇。

  3.3企业应提供合法、合规的社会保险,确保员工的权益。

  4.劳动保护

  4.1企业应重视劳动者的安全和健康,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事故发生。

  4.2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职业卫生制度,保障员工的身心健康。

  4.3企业应对重污染岗位、高温作业、高空作业等特殊岗位的员工进行特殊保护。

  5.违纪违法责任和处理

  5.1企业应明确违纪违法行为的处理程序,建立完善的纪律管理制度。

  5.2企业应采取适当处罚措施,以维护企业的正常运转。

  5.3对严重违纪行为(如违法、渎职、贪污等)应进行追究法律责任,并采取严格处罚措施。

  七、责任主体

  1、企业领导负责制定本制度,并监督实施。

  2.人力资源部门负责劳动保障管理工作。

  3.各部门、岗位、员工应遵守劳动保障制度,认真履行职责。

  八、执行程序

  1.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2.对于未能执行本制度的行为,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本制度的修改和解释权属于企业领导。

  九、责任追究

  对于超时工作、拖欠工资、不签协议等违反企业的劳动保障规定的行为,要追究相应责任,涉及违法行为的,应当由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对于构成犯罪的,应当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劳动规章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企业管理,严肃企业劳动纪律,规范职工自律行为,保障企业正常工作环境,树立企业内外形象。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企业未来发展的需要,特制定企业劳动纪律。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劳动纪律

  第三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令和企业内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企业管理。

  第四条严格遵守公司的作息时间,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有事、有病必须向主管领导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第五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时应尽职尽责,不准消极怠工。严禁脱岗、串岗,严禁从事与工作无关的事情,凡无故离岗达半天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六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时要忠于职守,熟练掌握自己的工作业务,高效率、高质量地完成自己所担负的和领导临时交办的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不得以任何借口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或无理取闹、谩骂顶撞或纠缠领导。凡有上述情节者,均按旷工处理。

  第八条严禁喝酒上岗(工作接待除外)如发现必须劝其离岗,并按旷工处理。酗酒闹事给公司和他人造成经济损失者,除照价赔偿外,还要给予不定额的经济处罚。

  第九条公司员工要严守公司的机密,维护公司的利益,不得向任何人透露公司的机密和公司的经营情况。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条公司员工应相互尊重、友善团结。严禁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打架斗殴、目无法纪,凡有上述情节者,无论何人,公司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一条公司员工要公私分明,不得利用公司资源谋取个人私利。违者将给予纪律处罚。

  第十二条爱惜公司财产,维护好公司设施、物品。如发现有人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公司将严惩不怠。

  第十三条员工要时刻维护企业、个人的形象,行为礼貌、语言文明、工作场所严禁大声喧哗、吵闹、争执。要以公司大局为重,努力提高个人行为素质,加强个人文化修养。第十四条注意保持清洁、良好的办公环境,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扔烟头及杂物,保持、维护好公司的环境卫生,提高工作效率。

  第十五条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要节约办公用品、节约用水、用电,严禁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在使用电话时应注意礼仪、语言简明,接打电话时声音要温和、礼貌。

  第十七条公司员工在工作时间应保持仪表整洁,着装得体、整齐干净,严禁穿短裤、拖鞋上班。

  第十八条公司员工要提高安全意识,做好公司的“防火、防盗”工作,确保公司安全。下班后要关闭电源开关,确保门窗锁好。外出时要注意交通安全,做守法的好公民。

  第三章惩罚

  第十九条为了维护公司正常的工作秩序,严肃劳动纪律。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惩罚分为:通报批评或警告、解除劳动合同二种。

  第二十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对其通报批评或警告。

  1、上班迟到、早退,有事、有病不请假,无故旷工半天的;

  2、工作不能尽职尽责,消极怠工,经常脱岗、串岗或从事与工作无关事情的;

  3、工作中不服从领导的指挥和分配,不服从调动,不按期到新岗位报道的;

  4、醉酒上岗不听从领导和同事劝阻的;

  5、无意泄露公司的机密,未给公司造成损失的;

  6、员工之间不能相互尊重、拉帮结派、搬弄是非、造谣中伤、损人利己、破坏团结,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7、因个人原因造成公司财产损坏,但未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8、不以公司大局为重,不注重个人的形象、行为,工作场所大声喧哗、吵闹、争执,造成恶劣影响的;

  9、随地吐痰、乱扔烟头及杂物,污染环境卫生且屡教不改的;

  10、浪费公物或公物私用,经查证属实的;

  11、经常穿短裤、拖鞋上班,工作期间不注意个人的仪表、着装整齐干净,领导和同事多次劝阻无效的;

  12、因安全意识淡漠,给公司造成轻微损失的;

  13、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的。

  第二十一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查证属实,予其解除劳动合同。

  1、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连续旷工5日的。一个月内累计旷工10日或一年内累计旷工15日的;

  3、不服从领导的管理,无理取闹,目无法纪、打架斗殴,影响公司正常的办公秩序,造成恶劣影响的;

  4、工作不尽职尽责、玩忽职守,造成严重后果的;

  5、在别处兼职,从事竞业或其他参与有损公司利益的经济活动,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6、酗酒闹事给公司或他人造成经济损失,情节恶劣的;

  7、违反公司的保密制度,故意泄露公司的机密,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

  8、明知不可为确又利用公司的资源谋取个人私利的或收受他人贿赂使公司利益受损的;

  9、为泄私愤,盗窃、侵占或者故意损毁公司财产,情节恶劣的;

  10、不遵守交通法规,不听领导和同事的劝阻,酒后驾驶公司的机动车发生重大交通事故,给公司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11、其他与上述情形相似,情节恶劣的。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如本规定与国家法律法规有抵触时,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第二十三条本规定修改及解释权归xx公司。

  第二十四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劳动规章制度10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聘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聘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聘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8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9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定。

  第10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1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被劳动教养的;

  (5)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6)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7)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15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7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18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19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的具体介绍。由此可见,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制定的内容是详尽的,方便劳动者了解与此有关的问题,而且对于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一定的保障和约束力。通过上述的介绍,想必大家已经了解到了关于劳动保障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咨询找法网的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劳动规章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和全体员工。

  第三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四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产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用工自主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公司劳动用工制度

  第一节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五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并持有居民身份证等合法证件。

  第六条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应当已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并如实填写《应聘人员登记表》,不得提供虚假信息。

  第七条员工应聘时提供的居民身份证、职业资格证书、学历证或解除和终止合同证明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

  第八条公司加强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岗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二节劳动合同管理

  第九条公司招用员工于七天考察期后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按照公司规定签订一至三年期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员工试用期为0―3个月。

  第十一条公司与员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在双方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约定的内容。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的履行、解除、终止严格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国家劳动法律法规规章的有关规定。

  公司、员工任何一方提前解除或者违法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三节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十三条公司原则上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部分特殊岗位的员工实行不定时或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第十四条公司根据经营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工作时间。属于加班的应按公司规定流程填写加班申请表并审批。

  第四节工资福利

  第十五条员工基本工资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第十六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足额支付员工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并按公司规定办理完离职手续后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

  第十七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或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理,并可按规定幅度从员工工资中扣除。

  第五节社会保险

  第十八条公司用工当月为员工办理各项社会保险。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依法由公司和个人分别承担。

  第三章员工劳动纪律制度

  第一节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准时参加早例会接受点名;

  (3)因事、因病请假必须报经部门经理或主管同意,并按本公司考勤相关制度履行审批手续;

  (4)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5)员工辞职应当经公司批准,并按规定办理工作移交手续。

  第二十条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3)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等,尽职尽责做好本员工作;

  (4)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5)爱护公物,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6)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7)同事之间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8)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不做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

  (9)遵守公司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二节奖励与惩戒

  第二十条按本公司员工手册奖惩制度执行。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与劳动合同有不同约定的,优先适用劳动合同。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已由员工代表大会(或全体员工)讨论,并与工会协商后确定,并向全体员工公布。本公司向每位员工发放员工手册,员工签收以此作为已向员工公示的证明。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劳动规章制度12

  一、在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的领导下,开展宣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法规和咨询服务工作。

  二、负责办理就业登记、失业登记,掌握就业、失业人员就业状况,并及时更新信息;开展城乡人力资源调查统计,建立基础台账,实行动态管理。

  三、收集、发布就业信息,开展职业指导、职业介绍、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等就业服务;了解、掌握培训需求,收集、发布培训信息,掌握有培训意向人员的信息并及时上报;组织推荐城乡困难人员到公益性岗位就业。

  四、掌握有创业意愿的人员信息,积极开展创建创业型社区工作,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工作、创业项目收集、创业典型的推介,打造一村(社区)一特色的创业工作;受理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协助贷款回收,提供相关创业服务。

  五、做好就业援助对象的日常动态管理工作,受理就业援助申请,建立管理台账和及时更新信息库,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工作,为就业援助对象提供提供各种再就业援助服务。

  六、配合市、区劳动监察部门对辖区内的用人单位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及时采集和维护用人单位在用工管理、工资支付、劳动标准、社会保险等方面的基本信息。

  七、负责指导本辖区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和劳动合同签订履行情况报告备案工作,参与做好劳动争议的调解工作.

  八、协助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开展社会保险扩面工作,督促本辖区应参保企业和个人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办理本辖区内城乡居民社会基本养老保险、居民医保、少儿医保等参保、续保手续;为辖区内服务对象查询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做好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工作;协助做好被征地农民基本生活保障的管理工作以及其他社会保障工作。

  九、对辖区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病人收治管理情况进行督查。

  十、做好本辖区企业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了解本辖区内退休人员基本情况,并建立基本信息库(卡);发放社会化管理服务联系卡,指导建立退休人员自管组织,开展日常文体娱乐、定期走访慰问、医疗保健、护理服务等方面活动;对享受社会保险待遇的各类人员进行资格认证。

  十一、完成乡镇(街道)劳动保障事务所交办的其他事项.

  旺苍县东河镇马家渡社区劳动保障站

  二零零五年五月二十日

劳动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单位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单位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单位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3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4条单位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聘用与培训教育

  第5条聘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聘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聘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7条单位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8条单位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9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方能生效。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定。

  第10条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单位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单位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11条单位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单位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申报劳动部门失业登记备案,符合失业待遇条件的,依法享受失业保险待遇。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1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单位规章制度的;

  (2)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4)被劳动教养的;

  (5)单位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6)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7)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8)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单位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单位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单位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14条非单位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单位。员工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第15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

  第16条劳动合同期满单位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17条单位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第18条员工每天正常工作时间为:上午8:00-12:00,下午14:00-17:30(根据季节时间相应调整)

  第19条员工享受国家规定的休假制度。

  综上所述,就是关于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的具体介绍。由此可见,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及管理规定制定的内容是详尽的,方便劳动者了解与此有关的问题,而且对于单位和劳动者都有一定的保障和约束力。通过上述的介绍,想必大家已经了解到了关于劳动保障的相关内容,如果大家还有其他方面的问题需要了解,可以咨询找法网的专业的律师为您答疑解惑。

劳动规章制度14

  一.目的

  为更好地对职工进行劳动保护,规范劳保用品的管理,减少和预防职业病、工伤事故,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公司员工

  三、内容

  3.1劳动保护用品:指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为免遭或减轻事故伤害和职业危害的个人随身穿(佩)戴的用品简称劳保用品。

  3.2公司安全组根据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和各部门不同岗位的工作条件、性质,制定出《劳保用品发放配发标准》,下发于各个部门并且每年进行更新,对不适合岗位要求的,及时更换。

  3.3劳保用品的采购执行《采购控制程序》,由采购部依《分供方评审程序》对供方进行选择评估,提供一般劳保用品的供方必须具有省级劳动防护用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的产品合格证,提供特殊劳保用品的供方还必须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及产品安全鉴定证。(特殊劳保用品经营单位须取得省级安全生产综合管理部门的资格认证)。

  3.3公司对产生噪音、粉尘、有毒气体的部门配置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的`使用期限为一年,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使用期限为两个月。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超过使用期限未损坏的,使用人继续保留使用,损坏后再进行更换。

  3.4劳保用品根据配发标准进行发放,职工领用劳保用品时履行领用登记手续。

  3.5防护耳罩(耳塞)、防护眼镜、防尘口罩和防毒口罩等劳保用品在更换时必须以旧换新,由部门进行统计更换,更换完毕后,将旧的劳保用品同统一放置于辅料仓,由辅料仓同一进行报废处理,凡不交旧品者,每件扣交新品80%金额。

  3.6劳保用品在使用过程中,应正确使用,杜绝野蛮违章使用劳保用品;应做好清洗、保养工作,保持其正常的使用状态,在规定有限使用期间,发现有丢失、损坏现象,个人进行赔偿。

  3.7职工离职后,必须上交所发的劳保用品,保存于部门。若离职后未上交,部门承担新品80%的金额。

  3.8行政人力资源部安全组每日对现场职工劳保用品佩戴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未按规定佩戴的,对当事人进行处罚10元/次,领班负连带5元/次。

劳动规章制度15

  一、学校劳技器材是培养学生劳动技能、动手能力、实践能力的专用设备,应按教学仪器管理规范要求,登记上帐入柜,做到帐、卡、物相符。

  二、劳技器材存放环境应通风良好、清洁卫生、有防潮措施。

  三、劳技器材按规定要求使用,要经常进行保养维护,保持器材完好的'使用状态,对使用220V交流电的设备,要经常进行安全性能检查,确保师生安全。

  四、要爱护劳技器材,因违章使用损坏器材设备,应按章赔偿。

  五、劳技器材应专人管理,管理人员工作时间变更时,必须按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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