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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动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29 18:09:4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优选)劳动规章制度

  随着社会一步步向前发展,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劳动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优选)劳动规章制度

劳动规章制度1

  一、工作态度:

  1、按酒店操作规程,准确及时地完成各项工作。

  2、员工对上司的安排有不一样意见但不能说服上司,一般状况下应先服从执行。

  3、员工对直属上司答复不满意时,能够越级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4、工作认真,待客热情,说话和气,1谦虚谨慎,举止稳重。

  5、对待顾客的投诉和批评时应冷静倾听,耐心解释,任何状况下都不得与客人争论,解决不了的问题应及时告直属上司。

  6、员工应在规定上班时间的基础上适当提前到达岗位作好准备工作。工作时间不得擅守或早退。在下一班员工尚未接班前当班员工不得离岗。员工下班后,无公事,应在30分钟内离开酒店。

  7、员工不得在任何场所接待亲友来访。未经部门负责人同意,员工不得使用客用电话。外线打入私人电话不予接通,紧急事情可向直属上司申请。

  8、上班时严禁串岗、闲聊、吃零食。禁止在餐厅、厨房、更衣室等公共场所吸烟,不做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

  9、热情待客,站立服务,使用礼貌语言。

  10、未经部门经理批准,员工一律不准在餐厅做客,各级管理人员不准利用职权给亲友以各种特殊优惠。

  二、制服及工作牌:

  1、员工制服由酒店发放。员工有职责保管好自我的制服。

  2、所有员工应佩戴作为工作服一部分的工作牌。不戴工作牌扣人民币5元,员工遗失或损坏工作牌需要补发者应付人民币10元。

  3、员工离职时须把工作服和工作牌交回到主管部门,如不交回或工作服破损,须交付服装成本费。

  三、仪表、仪容、仪态及个人卫生:

  1、员工的精神面貌应表情自然,面带微笑,端庄稳重。

  2、员工的工作衣应随时持续干净、整洁。

  3、男员工应修面,头发不能过耳和衣领。

  5、男员工应穿皮鞋,禁穿拖鞋或凉鞋。女员工应穿黒鞋,肉色统补袜其端不得露于裙外。

  6、手指应无烟熏色,女员工只能使用无色指甲油。

  7、只允许戴手表、婚戒以及无坠耳环。厨房员工上班时不得戴戒指。

  8、工作时间内,不剪指甲、抠鼻、剔牙,打哈欠、喷嚏应用手遮掩。

  9、工作时间内持续安静,禁止大声喧哗。做到说话轻、走路轻、操作轻。

  四、拾遗:

  1、在酒店任何场所拾到钱或遗留物品应立即上缴主管作好详细的记录。

  2、如物品保管三个月无人认领,则由酒店最高管理当局决定处理。

  3、拾遗不报将被视为从偷窃处理。

  五、酒店财产:

  酒店物品(包括发给员工使用的物品)均为酒店财产,无论疏忽或有意损坏,当事人都务必酌情赔偿。员工如犯有盗窃行为,酒店将立即予以开除,并视情节轻重交由公安部门处理。

  六、出勤:

  1、员工务必依照部门主管安排的班次上班,需要变更班次,须先征得部门主管允许。

  2、除主管以上管理人员外,所有员工上、下班都要签工卡。

  3、员工上班下班忘记签卡,但确实能证明上班的,将视情节,每次扣除不超过当天50%工资。

  4、严禁替他人签卡,如有违反,代签卡者及持卡本人将受到纪律处分。

  5、员工如有急事不能按时上班,应电话通知征得部门主管认可,补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6、工卡遗失,立即人事部,经部门主管批准后补发新卡。

  7、员工在工作时间未经批准不得离店。

劳动规章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有限公司是在XX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法人代表:***。

  第3条公司下设:服务部、财务部、业务部、办公室。

  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2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xx条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第20条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但公司不同意续延的除外。

  第21条公司与员工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由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依法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由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劳动合同的内容,包括变更合同期限、工作岗位、劳动报酬、违约责任等。

  第22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5)、被劳动教养的;

  (6)、公司依法制定的惩罚制度中规定可以辞退的;

  (9)、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

  第23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提前30天书面通知员工,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1)、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经劳动鉴定委员会确认);

  (2)、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协商不能达成协议的;

  (4)、公司生产经营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公司依本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按国家及本省、市有关规定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按本规定第31条支付);未提前30天通知员工的,另多支付员工一个月工资的补偿金(代通知金);

  依本条第一款第(1)项解除劳动合同,除依法支付经济补偿金外,同时支付员工六个月工资的'医疗补助费。患重病的增加50%,患绝症的增加100%。

  第24条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公司不得依据本规定第23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可以依据本规定第22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1)、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被确认完全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3)、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4)、应征入伍,在义务服兵役期间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第25条公司与员工可以在劳动合同中约定违反劳动合同的违约责任,违约金的约定,遵循公平、合理的原则。

  员工违反法律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解除劳动合同,应赔偿公司下列损失:

  (1)、公司录用员工所支付的费用;

  (2)、公司为员工支付的培训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按约定办理;

  (3)、对生产、经营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

  (4)、劳动合同约定的其他赔偿费用。

  第26条非公司过错,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知悉公司商业秘密的员工,劳动合同或保密协议对提前通知期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不超过6个月)。

  员工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尚未处理完毕的,不得依前两款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员工自动离职,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按本规定第25条第二款的规定赔偿公司的损失。

  第27条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合同终止:

  (1)、劳动合同期满,双方不再续订的;

  (2)、劳动合同约定的终止条件出现的;

  (3)、员工死亡或被人民法院宣告失踪、死亡的;

  (4)、公司依法解散、破产或者被撤销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终止劳动合同,公司可以不支付员工经济补偿金;法律、法规、规章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28条员工在规定的医疗期内,女职工在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的孕期、产期和哺乳期内,劳动合同期满的,劳动合同的期限自动延续至医疗期、孕期、产期和哺乳期满为止(本规定第22条的情形除外)。

  第29条劳动合同期满公司需要续签劳动合同的,提前30天通知员工,并在30日内重新签订劳动合同;不再续签的,在合同期满前书面通知员工,向员工出具《终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期满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终止劳动合同手续。

  第30条公司解除劳动合同,向员工出具《解除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在合同解除后3个工作日内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

  第31条经济补偿的支付标准按员工在本公司的连续工作年限计算:每满一年,发给员工一个月工资;满半年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发;不满半年的发给半个月工资。

  公司依本规定第21条和第23条第(2)项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金最高不超过12个月工资;依本规定第23条第(1)、(3)、(4)项等员工无过错情形解除劳动合同时,经济补偿金可以超过12个月工资(不封顶)。

  依本规定第23条(1)、(3)、(4)项解除劳动合同时,员工月平均工资低于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按公司月平均工资的标准支付。

  经济补偿金的月工资以解除劳动合同前三个月员工的月平均工资计算,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和工资性的补贴、津贴。

  第四章工作时间与休息休假

  第32条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不定时工作制或综合计时工作制的另行规定。

  第33条员工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

  第34条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员工协商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员工休息日(星期六、日)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3小时,并保证员工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第35条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经理、主管安排或经本人申请而由部门经理、主管批准;员工经批准加班的,依国家规定支付加班工资或安排补休。

  第36条员工的休息日和法定休假日如下:

  (1)休息日:星期六、星期日;

  (2)休假日:元旦1天、春节3天、五一节3天、国庆节3天。

  第37条员工的其他假期如下:

  (1)、年休假:工作满一年未满五年者5天,满五年未满十年者7天,满十年未满二十年者10天,满二十年以上者14天。年休假与春节假一起连休。

  (2)、婚假:员工本人结婚,可享受婚假3天;晚婚者(男年满25周岁、女年满23周岁)增加10天。

  (3)、丧假:员工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子女)死亡,可享受丧假3天;员工配偶的父母死亡,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可给予3天以内的丧假。

  (4)、产假:女员工生育,可享受产假90天,其中产前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30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实行晚育者(24周岁以后生育第一胎)增加产假15天;领取《独生子女优待证》的增加产假35天,产假期间给予男方看护假10天。

  (5)、探亲假:在公司连续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员工,与配偶或者父母不住在一地,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内回家居住一个白天和一个晚上的,在年休假期间安排探亲,不再另行休探亲假。

  深圳户口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医疗期为3至24个月:

  (1)、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下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3个月;5年以上的为6个月。

  (2)、实际工作年限20xx年以上的,在本公司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为6个月;5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9个月;20xx年以上20xx年以下的为12个月;20xx年以上20年以下的为18个月;20年以上的为24个月。

  劳务工(非深圳户口员工)的医疗期为15日至90日:不满一年的,为累计15日;满一年的,从第二年起每年增加15日,但最长不超过90日。

  第五章工资福利与劳动保险

  第39条员工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深圳市最低工资标准,最低工资不包括加班加点工资、住房补贴、伙食补贴、中夜班津贴、高低温津贴、有毒有害津贴和社会保险福利待遇。

  第40条公司实行结构工资制,员工的工资总额包括基础工资、岗位(职务)工资、工龄工资、加班加点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员工的基本工资(标准工资)包括基础工资、岗位工资和工龄工资。

  工资的决定、计算、增减等事项另行规定。

  第41条员工的加班加点工资以员工的基本工资作为计算基数;员工的正常日工资=基本工资÷20.92天,小时工资=基本工资÷167.4小时;加班加点工资是正常日工资或小时工资的法定倍数。

  第42条按劳动法的规定,平日加点,支付基本工资的150%的加点工资;休息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200%的加班工资;法定休假日加班,支付基本工资的300%的加班工资。

  第43条休息日安排员工加班,公司可以安排员工补休而不支付加班工资。

  第44条公司以现金形式发放工资或委托银行代发工资,公司在支付工资时向员工提供其本人的工资清单(一式二份),员工领取工资时应在工资清单上签名。

  第45条公司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员工工资;每月15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依法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时,在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后3日内一次性付清员工工资和依法享有的经济补偿金。

  第46条公司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1个月内)的,按劳动合同约定的标准支付员工工资;停工、停产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发给员工基本生活费,基本生活费的标准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47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不超过六个月的,其病伤假工资为: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60%;工龄满五年不满十年者,为本人工资的70%;工龄十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80%。

  第48条员工医疗期在一年内累计超过六个月的,停发病假工资,按下列标准付给病伤救济费:工龄不满五年者,为本人工资的50%;工龄满五年及五年以上者,为本人工资的60%。

  第49条病伤假工资或救济费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第50条因员工原因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依公司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51条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52条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53条公司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54条公司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公司依法为员工缴存住房公积金。

  第六章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55条公司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6条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7条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经理(或部门主管)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8条公司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劳动规章制度3

  总则

  本《劳动保障规章制度》之主要目的,在使各员工能够清楚了解公司之有关规则、行政制度及员工应有之权利,能在工作上获得更完善的合作和了解。

  一、劳动合同

  1、自用工之日起,新员工即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人力资源部并按有关法规于指定时间内与新员工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2、劳动合同分为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三种。

  3、公司会根据需要为新入职的员工订立不同期限的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

  1、公司会根据劳动合同的期限长短,按照有关规定为新聘员工约定试用期。

  2、试用期内工资按照《员工薪资待遇签核单》计算工资。

  三、正式员工

  1、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良好之员工,将于试用期满后获公司书面通知成为正式员工。

  2、在试用期内工作表现优秀之员工,可提前转正为正式员工。

  四、退休

  1、员工应在达到国家规定的退休年龄届满时退休。

  2、公司会考虑按其它合约形式,重新聘用已届退休年龄之员工。惟重行聘用之合约须每年检讨。

  五、工作时间

  1、员工根据劳动合同约定,有责任了解自己的工作时间,必须遵守所在部门或区域的作息时间限制。未经许可,不可在工作时间擅离工作岗位。

  2、公司根据国家规定实行八小时工作制。员工每周工作40小时。

  3、在需要连续生产的时候,个别部门实行轮班作息时间制。员工应该服从部门的合理轮班安排,配合生产需要;一切未经批准的非法调班均视作为旷工。

  六、超时工作

  1、所有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应努力不断提高工作效率,尽量在正常工作时间内完成所分配的工作。

  2、若因生产,工作或紧急事件需要时,公司将合理地安排员工有偿加班。

  3、被安排加班的员工,除特殊事由外,应积极配合公司安排。

  4、员工加班,公司有权根据劳动法规选择以1:1补休假或支付加班工资的方式,补偿加班的员工。

  5、加班工资不应该视为工作表现的奖偿。

  6、以下情况不视为加班:

  (1)参加公司、政府或自愿参加的活动及会议;

  (2)参加公司内部、外部组织的或自愿参加的培训及学习;

  (3)适逢公休日出差(制度大全:WWW、HAOWOrd、com),并且在出差地未有参与工作的员工;

  (4)在规定的工作时间内,没有按要求完成职现范围以内的工作而自愿意延长工作时间的;

  (5)未经申请或未获主管正式批准之超时工作。

  七、发薪日期及方法

  1、工资计算期间按每一历月计算,即每月第1天到当月最后1天为一计算月。

  2、当月工资在下月指定工作日进入到员工个人帐户。

  3、在黄金周的月份(如五一、国庆、春节等)新进和离职员工的工作天数统一按调整休息日前的实际工作天数计算。

  八、劳动合同的解除和终止

  1、动合同的解除:

  (1)根据《劳动合同法》员工在试用期内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日通知公司;员工在试用期后提出解除劳动合同,须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

  (2)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解除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①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②严重违返公司的规章制度的

  ③严重失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④员工同时与其它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公司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⑤以欺诈手段,使公司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劳动合同

  ⑥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⑦员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⑧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⑨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双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内容达成协议的

  2、劳动合同的终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终止该员工的劳动合同:

  (1)劳动合同期满

  (2)员工开始依法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

  (3)员工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踪的

  (4)公司被依法宣告破产的

  (5)公司被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或者公司决定提前解散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形

  九、考勤制度

  守时是每个员工应有的操守,公司是绝对不容许员工经常性迟到或缺勤:每月迟到、早退及缺勤超过公司所规定之时间者,其薪金将按比例扣除,屡犯者公司更会对其作出适当的纪律处分。

  十、休息日、节假日

  1、享有资格:所有员工。

  2、休息日:每周星期六及星期日为公休日(倒班员工因工作需要,休息日将遵照倒班表安排)。

  3、节假日:按照国家规定,节假日为员工有薪假期,而每年度的节假日参照国务院颁

  布规定。

  十一、法定年假

  1、享有资格:除特别约定外,连续服务满一年或以上的员工,可享受带薪法定年休假。

  2、员工所享有之法定年假日数,按当地有关法律、法规实行。

  十二、病假

  享有资格:员工一经录用,如果持有社保机构指定医院批准的病假证明书,即可享受政府规定的有薪病假。

  十三、婚假

  享有资格:员工入职后经合法婚姻登记,可按有关法规享有有薪婚假《具体情况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十四、分娩产假

  享有资格:符合计划生育规定生产的女员工,可享有政府规定期限的有薪分娩产假(具体情况参照国家有关规定)

  十五、丧假

  享有资格:员工其直系亲属(父母、配偶、配偶的父母、子女)遇丧,可在办理丧事期间给予有薪假期,具体情况请参照当地有关规定。

  十六、事假

  享有资格:未满试用期之员工、已经透支法定年假之员工

  十七、工伤

  享有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75号《工伤保险条例》第三章认定的员工。

  十八、员工福利

  1、社会保险:公司依据政府政策的规定,按时缴纳社会保险费。

  2、工作餐:员工每天可获当天的餐费补助。

  3、班车:根据实际情况,公司将酌情向员工提供班车。

  4、保健:根据政府有关规定及岗位需要,公司每年为该等员工作一次免费的常规身体检查并在有需要时注射乙肝疫苗。

  5、其它福利:根据政府规定的其它福利。

劳动规章制度4

  第44条 因员工原因给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可以要求员工赔偿,并可从员工本人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依单位规章制度对员工进行处罚的罚款可以在工资中扣除,但每月扣除部分不超过员工当月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罚款和赔偿可以同时执行,但每月扣除的工资总额不超过本人工资的20%,扣除后不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第45条 员工依法享受节日休假、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产假期间,工资照发。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46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单位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而不属于克扣工资:

  (1)代扣代缴员工个人所得税;

  (2)代扣代缴员工个人负担的社会保险费;

  (3)法院判决、裁定中要求代扣的抚养费、赡养费;

  (4)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5)扣除员工违规违纪受到公司处罚的罚款;

  (6)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7)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8)经济效益下浮而减发的浮动工资;

  (9)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10)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47条 单逐步改善和提高员工的各项福利待遇,改善员工的食宿条件和工作条件,增加各项津贴和补贴。

  第48条单位依法为员工办理养老、医疗、工伤等社会保险,并依法支付应由公司负担的社会保险待遇。

  第六章 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第49条 单位努力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和未成年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50条 单位对员工进行医疗安全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公司安全管理制度和医疗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51条 单位实行安全责任制,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52条 单位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不安排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从事法律、法规禁止的劳动。

  法律、法规、规章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有其他特殊待遇的从其规定。

  第七章 劳动纪律与员工守则

  第53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必须自己签到,不得委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

  (4)、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无故旷工;

  (5)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及时补办请假手续;

  (6)、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7)、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8)、员工因故辞职,应提前一个月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辞职通知书》,试用期内辞职应提前一周书面通知;

  (9)、员工辞职由部门负责人批准,辞职获准后,凭办公室签发的`《离职通知书》办理移交手续。

  第54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公司,必须按规定佩戴胸牌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合理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烟头杂物,保持公司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贪污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单位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单位,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单位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11)、上班时间原则上不准会客和打私人电话,因故而经部门负责人同意的除外;

  (12)、遵守单位的保密制度,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第55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要做好机械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设机械设备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械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机械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油库、仓库严禁吸烟,吸烟要在指定场所,并充分注意烟火;

  (11)、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公司;

  (12)、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八章 奖励与惩罚

  第56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单位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五种。

  第57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58条 对有下列事迹之一的员工,除给予通令表扬外,另给予记功、晋升、加薪、发奖金四种奖励的一种或一种以上的奖励:

  (1)、对于技术或管理制度,提出具体方案,经执行确有成效,能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2)、节约物料,或对废料利用具有成效,能提高单位经济效益,对单位贡献较大的;

  (3)、遇有灾变,勇于负责,奋不顾身,处置得当,极力抢救,使单位利益免受重大损失的;

  (4)、敢于同坏人、坏事作斗争,举报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使单位避免重大损失的;

  (5)、对单位利益和发展作出其他显著贡献的;

  (6)、其他应当给予奖励的。

  第59条 为维护正常的秩序,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警告、记过、罚款、辞退四种。

  第60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第一次口头警告,第二次以后每次书面警告1次,并罚款20至50元;每警告2次记过1次;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委托他人签到或代替他人签到的;

  (2)、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10分钟以上)的;

  (3)、不戴胸牌或不穿工作服进入公司的;

  (4)、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5)、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6)、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7)、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8)、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9)、非机械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10)、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1)、对患者服务态度恶劣,给社会造成影响的;

  (12)、携带危险物品入公司的;

  (13)、在禁烟区吸烟的;

  (14)、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1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每次记过1次,并罚款50至100元;一个月内被记过3次以上或一年内被记过6次以上的,予以辞退:

  (1)、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正常调动或负责人工作安排的;

  (2)、未执行单位各项管理制度的;

  (3)、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单位工作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4)、利用工作或职务便利,收受贿赂而使单位利益受损的;

  (5)、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6)、将单位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单位外的人阅读的;

  (7)、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2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批评教育无效的,予以辞退: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违反医公司保密制度,泄露公司商业秘密,造成单位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6)、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63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除按规定处罚外,还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1)、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彬彬有礼、高效敏捷;

  (2)、衣着整洁、大方得体、保持良好的仪容仪表;

  (3)、工作区域保持良好端正的坐姿与站姿,无不雅姿态;

  (4)、女性员工不得穿拖鞋、超短裙、露脐露背装、迷你短裤、过于暴露的吊带裙和无吊带低胸裙装;

  (5)、男性员工不得穿拖鞋、背心、汗衫;

  (6)、头发应梳理整齐。男员工头发不应遮住耳朵,长过衣领,不准留胡子。

  (7)、接听电话应规范、简洁、用语礼貌,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给客户留下良好印象;

  (8)、接听电话的标准用语为“您好,__公司”;

  (9)、来电尽量在三声之内接听,通话完毕,道别后待对方挂断之后方可挂机;

  (10)、办公区域内接听、拨打电话尽量控制音量,并注意语气文明,以免影响他人;

  (11)、接听重要电话时,养成电话纪录的习惯;

  (12)、同事不在时,代为接听工作电话,做好记录并及时转告;

  (13)、严禁利用公司电话聊天、煲电话粥;

  (14)、没按标准接听电话,每次扣1分;

  (15)、随时保持工作区域的整洁,井然有序,物品摆放整齐。

  (16)、工作结束后整理好桌面,将各类资料放入文件柜,妥善保管;

  (17)、下班时要关好门窗,随手关好自己所辖范围的电脑、打印机、复印机、饮水机等设备并切断电源;

  (18)、保持工作区域内的安静无噪音,做到“三轻”走路轻、说话轻、操作轻。

  (19)、工作区域内不可做任何与工作无关的事以及会见、留宿亲友。

  (20)、非工作要事,员工不得相互串岗、脱岗、打私人电话。

  (21)、任何员工在公共区域内若发现废纸、脏物,都必须立即清理干净。

  (22)、不可在公司内擅自贴标、涂改、搬移公司财物。保护公司的财产安全是每位员工应尽的职责。

  (23)、上班后不允许吃早餐,化妆,需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劳动规章制度5

  为加强公司的规范化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大纲。

  一、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和决定。

  二、公司倡导树立“ 一盘棋” 思想,禁止任何部门、个人做有损公司利益、形象、声誉或破坏公司发展的事情。

  三、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四、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和文化知识,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整体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新、作风硬、业务强、技术精的员工队伍。

  五、公司鼓励员工积极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鼓励员工发挥才智,提出合理化建议。

  六、公司实行“ 岗薪制” 的分配制度,为员工提供收入和福利保证,并随着经济效益的提高逐步提高员工各方面待遇; 公司为员工提供平等的竞争环境和晋升机会; 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评先树优,对做出贡献者予以表彰、奖励。

  七、公司提倡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提高工作效率; 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 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增强团体的凝聚力和向心力。

  八、员工必须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1、要提前30分钟到岗,做好上班前的准备工作(穿工衣、戴工牌、检查衣作是否干净整洁得体大方,头发是否梳理)。

  2、打卡后开始上班,上班时要先检查机子是否正常,不正常的记录下来让上一班的同处理。上一班的员工要处理完才能下班,遇到不处理的问题做好交班记录,让技术好的同事或交给技术主管处理。

  3、检查完机子后检查所看区域卫生,有没有做好的地方要让其处理,否则有权不接班,一直等到上一班的'同事处理完了再接班。上一班的员工则要处理完所有事情方可下班。注意:一定要等到接班的员工确实无误签字后才可以下班离岗。

  4、工作中遇到问题要做好记录,写在交班本上,便于以后查询。

  5、网管在自己不忙的情况下要帮服务员做卫生和服务工作。服务员和网吧要互相配合把工作做好。

  6、上班时及时完成上司交待的任务,若未完成要做好记录,交与下一班的同事,如果上司交待的是单人完成的任务,那么自己明天接着处理。

  7、下班时写好交班记录,让下一班的同事签字确认后方可打卡下班。

  8、早班工作人员要做好全场的台面清洁,包括台面、键盘、鼠标、显示器并要按标准摆放。桌椅和显示器屏幕要一个星期全部清洁一次。

  9、中班工作人员主要是巡场,并保持台面、地面的清洁。洗手间和楼梯道要2小时打扫一次,有明显污渍时要用拖把拖掉。地面上有烟头、纸屑等垃圾要及时清理。

  10、晚班要多注意安全防盗问题,多巡场,负责把全场地面打扫一遍,打扫时注意把椅子移出来,打扫完再放回去。

  1、 准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和旷工,如有违反,按集团相关规定处理。

  2、 请假提前三天告之领导,请假条一天前送到,必须由本人或亲属送达,病假当天须寄交病假条,医院证明,必须由本人送达,如有特殊情况,可亲属代送。

  3、 上班时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工号牌,着装要整齐干净,不佩带首饰(手表除外),不留长指甲,女餐饮员工要统一盘花,化淡妆,穿肉色丝袜,男餐饮员工不得留长发,胡须,穿深色袜子。

  4、 站位期间,站位要端正,不可背靠墙或家私柜,不得私自窜岗,打闹,争吵,不得跑,大声喧哗,唱歌。

  5、 要时刻用好礼貌用语,必须“请”字当头,“谢”不离口,如遇客人或领导要主动打招呼。

  6、 上班期间不得玩或接听私人电话,手机一律关机,上下班必须走餐饮员工通道,不可走前门,不得进入吧台重地。

  7、 上班期间不能擅用店内设施及物品(客用电梯,客用楼梯,客用洗手间等)。

  8、 不得擅自接触客人的随身物品,不得与客人带的小孩嬉戏玩耍。

  9、 熟悉本店现阶段供应的酒水和菜单价格。

  10、 禁止偷吃偷喝,偷拿店内财务,情节严重者将转交司法部门处理。

  11、 内部餐饮员工的私用物品不可带入餐厅,统一放在更衣柜。

  12、 当班领班及值班人员必须检查好灯,门窗,排风,水电及卫生;

  13、 餐饮员工用餐时不可倒饭倒菜,禁止浪费。

  14、 下级必须服从上级,上级有错也要先服从后投诉,要有层级管理,不得顶撞,争吵。

  15、 工作期间不要嚼口香糖,不要吃零食,在任何时候都要维护自身的形象,不要发脾气。 严禁在店内外打架斗殴,违者重罚。

劳动规章制度6

  1、职工遵章守纪的意思是什么?

  职工遵章守纪是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因此,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不仅要有熟练的技艺,而且必须自觉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按应有的标准进行,形成每个环节、每道工序、每个人应有的职责范围。如没有这些规范要求,劳动过程中可能会发现混乱,对生产造成损失,给人身安全带来危害。所以,只有每个劳动者都能严守规章制度,严守劳动纪律,杜绝违章,做到生产过程中既不伤害别人,也不伤害自己,同时不被别人伤害,才能杜绝“三违”行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和消除各类伤亡事故的发生,从而克服安全生产工作中的薄弱环节,切实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各类问题,使“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为方针真正落到实处。

  2、生产区内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品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使用。

  (9)检修设备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检修后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启用。

  (11)未办高处作业证、不带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石棉瓦上不固定好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式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员工,不准单独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经取证,不准作业。

  3、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安全教育和岗位技术考核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和施工现场。

  (3)不戴好安全帽者严禁进入生产装置和检修、施工现场。(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4、什么是安全色?我国规定的安全色是哪几种颜色,含义是什么?

  安全色标是特定的表达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和标志。它以形象而醒目的信息语言向人们提供表达禁止、警告、指令、提示等安全信息。

  安全色就是根据颜色给予人们不同的感受而确定的。由于安全色是表达“禁止”、“警告”“指令”和“提示”等安全信息含义的.颜色,所以要求容易辨认和引人注目。

  我国《安全色》国家标准中采用了红、蓝、黄、绿四种颜色为安全色。这四种颜色有如下的特性:

  红色。红色很醒目,使人们在心理上会产生兴奋感和刺激性。红色光光波较长.不易被尘雾所散射,在较远的地方也容易辨认,即红色的注目性非常高,视认性也很好,所以用其表示危险、禁止和紧急停止的信号。

  蓝色。蓝色的注目性和视认性虽然都不太好,但与白色相配合使用效果不错,特别是在太阳光直射的情况下较明显,因而被选用为指令标志的颜色。

  黄色。黄色对人眼能产生比红色更高的明度.黄色与黑色组成的条纹是视认性最高的色彩,特别能引起人们的注意,所以被选用为警告色。

  绿色。绿色的视认性和注目性虽然不高.但绿色是新鲜、年轻、青春的象征.具有和平、永远、生长、安全等心理效应.所以用绿色提示安全信息

  5、什么是安全?

  答:安全是指人不受到伤害和死亡、财产没有受到损失的状态和条件,在安全问题中及到人们在使用技术,遇到的危险,而不包含社会治安,国家安全等广的意义。因此通常也称其为“技术安全”国外也称为“职业安全”或“职业安全与健康”。

  6、什么是“四不放过”原则?

  (1)事故原因查不清不放过

  (2)本人和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没有采取防范措施不放过

  (4)事故责任人没有受到处罚不放过

  7、什么是“三同时”?

  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工矿企业和革新挖潜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生产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这些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管理。

  8、什么是“五同时”?

  企业单位要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劳动保护的法令和制度,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9、班前为什么不允许喝酒?

  答:酒精能够刺激和麻醉人的神经,使人出现不同程度的意识障碍,易造成视觉及反应迟钝,容易出现判断和操作失误,人在这种状态下造成的伤亡事故和设备破坏性可能很大。

  10、影响企业安全生产最常见的职工心理状态有哪几种?

  企业员工的心理状态随着时代变迁而逐渐变化,不少心理现象对安全生产发生深刻影响。因此,研究这些现象,并采取相应对策,是保证安全生产的一项重要工作。就当前来说,影响企业安全生产最常见的员工心理状态大致有以下几种:

  (1)自我表现心理。这种心理在青年工人身上较突出。他们虽然进厂时间短、工作经验不足,但常常表现的很自信,很有把握,在别人面前喜欢表现自己的能力。有的不懂装懂、盲目操作,有的一知半解充当内行,生硬作业;

  甚至有的横充“好汉”,乱摸乱动。对这些好自我表现的心理,如果不及时加以纠正或制止,是很危险的。

  (2)“经验”心理。持有这种心理状态员工的特点是凭自己片面的“经验“办事,对别人合乎道理的劝告常常听不进去,经常说的话是”多少年来一直是这样干的,也没事“。有的技术上有一套、工作热情很高的老工人发生事故,多数原因在于过分相信“自我经验”上。

  (3)侥幸心理。完成一些操作,往往可以采取几种不同的方法。但有些安全操作方法往往较为复杂。而存在侥幸心理的人从图省事出发,常把安全操作方法视为多余的,理由是“别的省事方法也不定出事故”。把“不一定”这种“偶然”当做“一定”的“必然”。于是对明明要注意的安全事项也不去注意,明令严禁的操作方法他照样去做。这种人常常是出了事故才后悔莫及。

  (4)随众心理。这是一种较普遍的心理状态,绝大多数人在不同场合,不同环境下都会有所表现。例如有一个铸工车间,多数人是赤膊工作,而少数穿衣服作业的人就会跟着赤起膊来;

  有一个机械加工工段,常有人带手套操作机床,而且没有人去纠正,后来有这种违章现象的人越来越多。这就是不少单位有章不循,出现集体违章作业现象的原因。

  (5)逆反心理。这种心理状态常常表现在被管理者对管理者的关系紧张的情况下,持这种心态的员工往往气大于理,他的指导思想常常是“你要我这样干,我非要那样做”。于是,由于逆反而违章工作,以致发生事故的事不乏其例。

  (6)反常心理。人的情绪的形成通常受到生理、家庭、社会等方面因素刺激反映这种心态的现象很多,例如处于更年期的员工,有时会莫明其妙的情绪烦躁、忘性大;

  夫妻间争吵后上班的员工,多数心情急躁或闷闷不乐;有孩子生病在家或家有牵肠挂肚之事的员工,在岗位上会心神不定,等等。俗话说一心无二用,员工在反常心理状态得不到缓解的情况下工作,很容易出事故。

劳动规章制度7

  很多劳动者有过类似经历,原本与用人单位谈的挺好的一项待遇条件,并且已经写入了劳动合同,但是在入职后用人单位突然不执行了。这种约定不仅不执行了,有的用人单位甚至通过内部规章制度的方式对原来的约定进行了修改。例如,有的情况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原本约定的是岗位调整应当经过双方协商一致才能变更,但是用人单位出台的规章制度却将其变更为用人单位可单方变更工作岗位。#劳动合同#

  此时是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执行,还是执行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从劳动合同法的角度而言,用人单位通过民主程序制定的规章制度,如果已经向劳动者公示,则对劳动者具有约束力。当然,相关条款存在违反法律的情况除外。正是由于这个原因,实务中有的用人单位动起了通过规章制度修改劳动合同的脑筋。于是实务中出现了本文开头所述的情况,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与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并不一致。甚至有的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还会特别注明,本制度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制度规定为准。

  那么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约定不一致的情况下,劳动者能否主张适用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呢?答案是肯定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一)》第五十条案第二款对此有专门规定,用人单位的内部规章制度与劳动合同约定相冲突时,劳动者如果请求优先适用劳动合同的相关约定的,法院予以支持。该司法解释的.规定实际上明确了用人单位不得通过规章制度的方式修改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所签订的劳动合同。

  从另外一个角度对于劳动者而言,要格外注意劳动合同相关条款的约定。因为实务中很多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尚未完整查阅用人单位规章制度的情况下就已经要求劳动者签署了已知悉用人单位相关规章制度的确认文件。加之大部分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往往内容庞杂,劳动者很难在入职时的短时间内全面了解到相关规定。相比之下,劳动合同文本的内容则往往就是几页A4纸的内容。劳动者有时间将劳动合同的相关条款认真研读后再签字。

  总而言之,对于劳动者而言,无论是在入职时,还是在劳动合同的履行阶段,劳动争议发生时,增强对劳动合同文本的关注都至关重要。

劳动规章制度8

  第1条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广东XXX拍卖行有限公司是在广东省工商局注册的私营企业。法人代表:

  第3条公司下设:财务部、业务部、办公室。

  第4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5条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规章制度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6条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7条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8条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9条员工应聘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8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0条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1条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

  第12条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2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

劳动规章制度9

  目的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公司员工的劳动权益,规范劳动关系,维护企业的正常秩序,促进企业的稳健发展。

  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员工。制定程序

  本规章制度的制定应经过以下程序:

  1、召开制度起草组成员会议,商讨规章制度的主要内容和制定计划。

  2.起草与修改规章制度,将草案提交给相关部门,征求意见。

  3.经公司领导审批,公布施行,并对员工进行培训和宣传。

  名称

  本制度名称为“劳动保障规章制度”。内容

  1、关于劳动合同的规定

  1.1签订劳动合同的程序和要求。

  1.2工资、公休、年假及其他福利待遇的约定。

  1.3劳动合同的变更、终止条件及程序。

  2.关于劳动报酬的规定

  2.1工资计算方法、支付时间和方式。

  2.2员工奖励、惩罚的规定。

  2.3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等法定缴纳的附加福利。

  3.关于工作时间和休假的规定

  3.1工作小时数、休日和节假日的安排。

  3.2年假和事假、病假及其他假期的规定。

  4.关于员工培训的规定

  4.1员工培训的计划、内容、方式和培训负责人的'职责。

  4.2员工培训的组织、实施、跟踪和管理的要求。

  5.关于劳动安全和健康的规定

  5.1劳动安全和健康的政策和宣传。

  5.2劳动安全和健康的责任分工及相关程序。

  6.关于劳动纠纷的规定

  6.1劳动纠纷的定义和应急处理程序。

  6.2劳动纠纷的调解、仲裁、诉讼程序及法律责任。

  责任主体

  公司领导及相关部门应分别对本规章制度的具体规定负有责任。

  执行程序

  公司员工应严格遵守本规章制度,在劳动合同签订、工资发放、休假及培训等方面,必须按照规章制度的规定执行。

  责任追究

  对于违反本规章制度规定,损害公司利益或员工利益的行为,将有可能受到相应的纪律处分或法律责任的惩处。

  附:相关法律法规

  1、《劳动合同法》

  2.《劳动法》

  3.《劳动保障监察条例》

  4.《行政管理法》等。

劳动规章制度10

  目录

  一、总则

  二、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

  三、劳务报酬

  四、工作时间

  五、劳动安全卫生与劳动保护

  六、劳动定额管理

  七、劳务用工合同管理

  八、劳动纪律

  九、奖惩

  十、附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企业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劳动关系的所有员工。

  第三条 员工有取得劳动报酬、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工伤保险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第四条 公司有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保护员工合法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建筑施工建议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 员工招聘与录用管理

  第五条 公司招用劳动者时;需告知劳动者工作内容、工作条件、工作地点、职业危害、安全生产状况、劳动报酬;以及劳动者需要了解的其他情况。第六条 新员工报到时需提供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公司人力资源部保留复印件。

  第七条 公司不得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得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三章

  劳务报酬

  第八条 工人的最低工资不低于本地最低工资标准根据东莞市当年实施的最低工资标准为准。

  第九条 工人的加班加点工资以每次 元;每次工作时间 小时来计算

  第十条 公司每月 日前发放前一个月的工资。

  第十一条 工人工资和相关临工报酬则按照合同内容来确定。

  第十二条 员工因私事请假;公司不予发放工资。

  第十三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公司可以代扣或减发员工工资:

  1、扣除依法赔偿给公司的费用;

  2、劳动合同约定的可以减发的工资;

  3、依法制定的公司规章制度规定可以减发的工资;

  4、员工请事假而减发的工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可以扣除的工资或费用。

  第四章 工作时间

  第十四条 公司实行每日工作8小时;对特殊岗位的员工;经劳动部门批准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的按实施方案执行。

  第十五条 员工工作日正常工作时间为:

  上午7:00~11:00;下午13:30~17:30

  第十六条 公司根据生产需要;经与工会和员工协商后可以依法延长日工作时间和安排工人加班;但每日延长工作时间一般不超过1小时;最长不超过3小时;每月不超过36小时。

  第十七条 员工加班加点应由部门负责人安排或经本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批准;经批准加班的;依规章制度支付加班工资。

  第五章 劳动安全劳动保护

  第十八条 公司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员工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员工定期进行检查。

  第十九条 公司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使员工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意识;熟悉安全生产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第二十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问题负责;法定代表人或总经理、安全主任对全公司的安全问题负责。

  第六章 劳动定额管理

  第二十一条 公司采用科学的'测算方法合理确定劳动定额标准。

  第二十二条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岗位;确定、调整的劳动定额应当有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职工能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

  第七章 劳务用工合同管理

  第二十三条 公司严格按照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劳动用工管理。

  第二十四条 公司自用工之日起3日内与员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二十五条 公司使用劳动保障部门印制的劳动合同示范文本;也可以使用经双方平等协商修改后合法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文本经员工本人和公司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章劳动纪律

  第二十六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考勤和辞职制度:

  1、按时上班、下班;不得迟到、早退;

  2、有事、有病必须向部门负责人请假;不得旷工;

  3、请假必须事先填写请假单;并附上相关证明病假应有医生证明;在不得已的情况下;应提早电话、电报或委托他人请假;上班后2个工作日内补办请假手续;

  4、一次迟到或早退30分钟以上的;应办理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5、未履行请假、续假、补假手续而擅不到岗者;均以旷工论处;

  第二十七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工作守则和职业道德:

  1、进入或逗留厂区;必须按规定佩戴厂证和穿着工作服;

  2、敬业乐业;勤奋工作;服从公司合法的正常调动和工作安排;

  3、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4、工作期间;忠于职守;不消极怠工;不干私活;不串岗;不吸烟、不吃零食;不打闹嬉戏;不大声说笑、喧哗等;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

  5、平时养成良好、健康的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杂物;保持工地环境卫生清洁;

  6、爱护公物;小心使用公司机器设备、工具、物料;不得盗窃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

  7、提倡增收节支;开源节流;节约用水、用电、用气;严禁浪费公物和公物私用;

  8、搞好公司内部人际关系;团结友爱;不得无理取闹、打架斗殴、造谣生事;

  9、关心公司;维护公司形象;敢于同有损公司形象和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10、上班时间一到即刻开始工作;下班之后无特别事务不得逗留;

  第二十八条 员工必须遵守如下安全守则和操作规程:

  1、生产主管和领班要做好机器工具设备的保养、维修和用前检查工作;在确保机器工具设备可安全使用后;方可投入使用;

  2、操作机器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技术操作规程;保证产品质量;维护设备安全及保障人身的安全;

  3、设备使用过程中;如发现有异常情况;操作工应及时告知领班和相关技术人员处理;不得擅自盲目动作;

  4、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要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将情况向领班、部门主管或部门经理报告;

  5、 工作场所和仓库的消防通道;必须经常保持畅通;不得放置任何物品;

  6、对消防设备、卫生设备及其他危险防止设备;不得有随意移动、撤走及减损其效力的行为;

  7、维修机器、电器、电线必须关闭电源或关机;并由相关技术人员或电工负责作业;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人员;不得随意操作机械设备;

  9、危险物品必须按规定放置在安全的地方;不得随意乱放;

  10、严禁携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的危险物品进入工地;

  11、收工时要整理机械、器具、物料及文件等;确认火、电、气的安全;关好门窗、上好门锁。

  第九章 奖惩

  第二十九条 为增强员工的责任感;鼓励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率和工作效率;公司对表现优秀、成绩突出的员工实行奖励制度。

  奖励分为表扬、记功、发奖金、加薪四种。

  第三十条 员工品行端正;工作努力;忠于职守、遵规守纪;关心公司;服从安排;足为其他员工楷模者;给予通令表扬。

  第三十一条 为维护正常的生产秩序和工作秩序;严肃厂规厂纪;公司对违规违纪、表现较差的员工实行惩罚制度。

  惩罚分为:口头警告、书面警告、解雇警告、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二条 员工在一个年度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第1次予以口头警告;第2次予以书面警告;第3次予以解雇警告;第4次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无正当理由经常迟到或早退每次3分钟以上的;

  2、不戴入场证或不穿工作服进入工地的;

  3、擅离职守或串岗的;

  4、消极怠工;上班干私活的;

  5、随地吐痰或乱丢垃圾;污染环境卫生的;

  6、浪费公司财物或公物私用的;

  7、未经批准;上班时间会客或打私人电话的;

  8、非机械设备的操作者;随意操作机械设备的;

  9、下班后不按规定关灯、关电、关水、关气、关窗、锁门的;

  10、未经许可擅带外人入工地参观的;

  11、携带危险物品入工地的;

  12、在禁烟区吸烟的;

  13、随意移动消防设备或乱放物品;阻塞消防通道的;

  14、违反公司规定携带物品进出工地的;

  15、工作时间;与别人闲聊、打闹嬉戏、大声喧哗的;

  16无正当理由不服从公司依法调动或上司的工作安排的;

  17、无理取闹;打架斗殴;影响公司生产秩序和员工生活秩序的;

  18、上班时间打牌、下棋的;

  19、将公司内部的文件、帐本给公司外的人阅读的;

  20、在宿舍私接电源或使用电炉、煤油炉的;

  21、私自调换床位或留宿外人的;

  22、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三十三条员工有下列严重违反规章制度或造成重大损害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予以解除劳动合同:

  1、一个月内累计旷工超过5日或者一年内累计旷工超过10日的;

  2、提供与录用有关的虚假证书或劳动关系状况证明;骗取公司录用的;

  3、违反操作规程;损坏机器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4、盗窃、贪污、侵占或故意损坏公司财物;造成公司经济损失1000元以上的;

  5、有其他与上述情形情节相当的情形的。

  第三十四条 员工违规违纪对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应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 劳动规章制度为公司制订的内部管理制度;解释权归公司劳务部。

  第三十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时;公司可以与员工先进行平等协商;也可以向劳动争议调解组织申请调解;也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部门申请仲裁。

  第三十七条 原相关管理规定与本规定有抵触时;以本规定为准;同时公司保留修改的权力;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生效。

劳动规章制度11

  一、为严肃公司纪律,规范员工日常工作行为,制定劳动纪律管理规章制度,以下简称本制度。

  二、员工除遵守本条例外,还应主动遵守xxx有限责任公司员工守则以下简称守则,违反守则相关规定的,根据情节轻重比照本制度给予处罚。

  三、处罚分类:本公司员工的惩处分为“解除劳动合同”、“记大过”、“记过”、“警告”。

  四、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严重违反劳动纪律,应予以“解除劳动合同”处分

  1、假借、滥用权力营私舞弊或者利用职权吃、拿、卡、要者。

  2、盗窃公司财物,或挪用公款,或故意毁损公物者。

  3、有危及或威胁他人人身安全行为的。

  4、擅自在外兼职影响本职工作或者利用公司财、物为兼职工作提供便利的。

  5、泄漏公司机密或泄露本岗位规定应当保守的工作秘密的。

  6、品行不端,严重损及公司信誉或者其他直接导致公司在新闻媒体出现负面报道的。

  7、伪造公司印鉴、管理人员签字或有其他弄虚作假行为的。

  8、故意为自己或他人设置工作障碍导致工作无法正常开展的。

  9、与客户直接接触的岗位工作人员对待客户态度恶劣,辱骂客户或与客户发生肢体冲突的。

  10、严重渎职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多次(两次以上含两次)严重渎职的。

  11、月份内迟到或早退5次(含5次)以上者。

  12、顶替签到或打卡者(本人及顶替者)。

  13、连续旷工3个工作日、三个月旷工累计达5个工作日或六个月旷工累计达8个工作日者。

  14、不能胜任本职工作又拒绝公司培训或岗位调整的。

  15、严重违反本岗位工作规程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损失或多次违反本岗位工作规程的。

  16、严重违抗上级主管的合理指令或工作不当又拒绝上级主管的批评的`。

  17、设计人员“做私单”,或相关监督、管理类人员发现设计人员“做私单”隐瞒不报的。

  18、其他在相应岗位合同或岗位责任说明中列明属于严重违纪或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行为。

  五、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记大过”处分

  1、管理人员对所属人员明知舞弊有据,而予以隐瞒庇护或不为举报者。

  2、故意浪费公司财物或办事疏忽使公司受较大损者。

  3、故意违抗上级主管的合理指令但情节较轻者。

  4、泄漏机密或虚报事实但情节轻微者。

  5、品行不端有损公司声誉者。

  6、在工作场所酗酒滋事,影响秩序者。

  7、六个月内旷工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休假累计3个工作日以上者。

  8、有探听与本职岗位职权无关公司机密的行为的。

  9、监督、管理人员对所监督、管理的对象违纪或违反公司其他规章制度的行为隐瞒不报的。

  10、客户服务人员因工作态度问题被客户投诉经查证属实的。

  11、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报表、工作文件等出现重大差错但未造成严重后果的。

  六、员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属于轻度违反劳动纪律,应以予“记过”处分

  1、疏忽过失致使公物损坏造成较大损失者。

  2、未经准许,擅自带外人进入公司办公场所参观者。

  3、月份内迟到3次(含3次)或早退3次(含3次)以上者。

  4、旷工或请假未获批准擅自休假者。

  5、工作疏忽大意,致使工作报表、工作文件等出现差错的。

  七、员工具有下列事情之一者,属轻微违反劳动纪律,予以“警告”处分

  1、遇突发事件,故意规避者。

  2、在工作场所内喧哗或口角,及其他影响正常工作秩序的。

  3、办事不力,于工作时间吃零食或有其他怠工行为者。

  4、办公时间,私自外出不超过30分钟者。

劳动规章制度12

  1、公司每一位员工,都应在公司人事部登记造册,所使用的身份证应是唯一的、有效的。

  2、员工备案时应提供身份证或户口本,学历证明,健康证明,管理人员另外提供简历及专业证书等。

  3、公司应在双方自愿的前提下与公司员工签订有效的劳动合同,合同内容应符合国家劳动法要求,不得强加公司个人意愿,员工有自觉配合的义务。

  4、劳动合同内容应体现互惠互利、公平合理的原则,确实能维护员工的切身利益。

  5、公司员工正常上班时间为8小时工作制,超过8小时为加班,加班费按国家劳动法规定支付。

  6、员工每月工作26天以上,满26天为加班,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因工作需要确实需要加班的,应合理安排调休或给予加班补贴。

  7、公司应为员工缴纳社会养老保险,工伤劳动保险,社会医疗保险等,缴纳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

  8、公司应为员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不得有危险隐患存在,机械设备应有安全保护措施。

  9、公司按月给工人支付工资,每月6-10日发放上一个月的工资,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工资发放方式为现金和银行卡两种。

  10、员工因公受伤,享受工伤待遇,工伤管理办法按国家规定执行。当车间员工违反操作规程而造成人体伤害,或者非职责范围内操作造成的人体伤害,有个人自行承担,公司概不负责。

  11、员工有权力接受公司进行的各种培训,公司每年一次组织员工进行逃生演练,加强对员工的.自救教育,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公司有义务为员工创造学习和培训的条件,并定期组织员工参加培训学习。

  12、公司要为员工提供一定的福利待遇,在高温高湿环境下作业的特殊岗位,公司要给与相应的津贴,执行办法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公司不能强迫员工进行可能引起生命危险的作业活动。

  13、工作的员工工作满一年以上的,在经济上给与相应的补贴,补贴以工龄工资的形式发放。

  14、进行人性化管理,提升员工的精神生活,对家庭困难的给予援手,对生病的员工给予探望和关怀,节假日组织职工开展联欢活动,丰富职工的文化生活。

劳动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规范工作时间管理,严格考勤及劳动纪律管理,保证公司良好的工作秩序,建立健全员工管理机制,根据国家、集团公司及省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景,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公司所有员工必须严肃纪律,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二章:考勤及请销假管理

  第三条:日常考勤

  (一)机关

  机关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每周星期一至星期五为工作日,周六、日为公休日,工作时间为上午8:30-12:00,午时13:30-17:30。公司机关员工(领导班子除外)都需实行指纹考勤,打卡时间为:

  上午上班6:30-8:30,上午下班12:00-12:40,

  午时上班12:50-13:30,午时下班17:30-24:00。

  (二)站场

  站场实行倒班制,根据工作需要轮休,连续在岗工作满10天,可调休5天,每月26号值班表报于综合办公室与安全环境部。站场实行纸质考勤,按每日考勤实际情景填报《员工考勤登记表》,并由部门负责人及分管领导审核签字,每月24日将本月纸质版考勤表报送至综合办公室。

  (三)公司执行国家规定节假日,如逢休息日,按通知执行调休。因工作性质,站场员工节假日不安排休假,按正常工作轮休执行。

  (四)考勤周期

  考勤周期为上月24日至当月23日,考勤情景由综合办公室进行汇总审核。

  第四条:请销假管理流程

  (一)请假

  员工因故不能正常上班需经过OA系统履行请假手续,并按流程审批,否则按缺勤处理。员工因请假期间影响所从事的工作,公司有权对其进行岗位调整。对于长期旷工、擅自离岗、请假超过相关法律法规和单位规定期限等严重违反规章制度的员工,单位有权依法与其解除劳动合同。

  (二)销假、续假

  员工请假期满回到工作岗位后,要及时办理销假手续。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回到上班时,需及时办理续假手续。对于既无正当理由,又未办理续假手续的按旷工处理。

  (三)审批权限

  1.员工及正副职经理请假1天(含)1天以上由总经理批准。

  2.领导人员正职请假,须报请山西天然气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获准,其余领导班子人员请假须报请公司董事长(或总经理)审批获准。领导班子请假须报山西天然气人力资源管理部门备案。

  第三章:假期及相应薪酬规定

  假期分为事假、病假、工伤假、婚假、产假等计划生育假、探亲假、丧葬假、哺乳假、脱产学习假及其他个人因素请假等。

  第五条:事假

  月累计事假不超过1天(含1天)的,不影响工资发放,累计事假超过1天的扣除超出天数的日基本工资。

  第六条:病假

  (一)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需停止工作休息治病,须持三甲以上医院出具的提议病休证明作为病假凭证。

  (二)严格依照国家《企业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规定》(劳部发【1994】479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员工根据本人实际参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单位工作年限,给予三个月至二十四个月的医疗期。

  (三)薪酬标准

  (1)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基础工资+工龄工资+50%岗位工资”标准支付病假工资,不发放绩效工资,不享受奖金、补贴待遇。

  (2)执行年薪的领导班子成员在规定的医疗期内,按“同等职位年薪标准的月预发薪金的50%”支付病假工资,病假期间不实行年薪并且不享受效益奖、补贴待遇。

  (3)超过规定医疗期的,不再发放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各项社会保险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数缴纳,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账户封存。

  第七条:工伤假

  (一)员工因工负伤或者患职业病需要停止工作理解治疗的,实行工伤医疗期制度。工伤医疗期的时间由指定的治疗医院提出意见,经企业职工劳动本事鉴定委员会确认,并与单位签订《工伤治疗协议书》。

  (二)工伤期间按照轻伤和重伤的不一样情景确定为十二个月,严重工伤需要延长医疗期的,最长不超过二十四个月。员工在确定的工伤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第八条:婚假

  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享受婚假30天,婚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第九条:产假等计划生育假

  (一)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计划内二孩)的女职工可休产假,其中预产期前一个月,本人可提出申请休产前假(包含在规定产假期间)。女员工休产假,在享受社保生育津贴期间,产假工资按照“基础工资+工龄工资+岗位工资”标准执行,不发绩效工资及奖金。不享受社保生育津贴的产假期间,产假工资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二)女职工流产,须由医院出具提议病休证明,依照国家及公司《人口和计划生育实施细则》相应规定的时常休假,并按其规定待遇执行。

  (三)贴合计划生育规定生育子女的(包括计划内二孩)的男方可休护理假15天,护理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四)凡休以上计划生育相关假期的,均需由公司工会出具意见。

  第十条:探亲假

  在集团系统工作满一年,服务场所及工作环境为基层一线和艰苦岗位的外省籍员工,可根据工作实际安排探亲假。在规定的探亲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

  第十一条:丧葬假

  员工的直系亲属(祖父母、父母、岳父母、公婆、配偶、子女)死亡,可休丧葬假,假期为5天,如路途遥远可酌情研究给予1至3天路程假。在批准的丧葬假期间,按正常出勤待遇执行,途中的.车船费等全部由本人自理。

  第十二条:哺乳假

  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享受哺乳假,需提交哺乳假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每一天给予其两次哺乳(含人工喂养)时间,每次三十分钟。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一个婴儿,每次哺乳时间增加三十分钟,两次哺乳时间,能够合并使用。站场人员中有不满一周岁婴儿的女员工,哺乳假与产假合并使用,产假可延长15天。

  第十三条:年休假

  工作1年以上的员工,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十四条:其他个人因素请假

  员工须合理安排个人事宜,如无特殊情景,要控制因其他个人因素随意请假。因其他个人因素请假期间不发放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请假连续超过30天(不含),各项社会保险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账户封存。

  第十五条:脱产学习

  (一)员工自我安排脱产学习,经公司综合办公室审核贴合单位发展需要,可提前两周提出书面申请及相关学习证明,根据单位(部门)的工作安排休脱产学习假。

  (二)薪酬标准

  (1)学习期间,按“基础工资+工龄工资”标准支付学习期工资。不发放岗位工资和绩效工资。不享受奖金、补贴待遇。

  (2)执行年薪的领导班子成员,在学习期间,依“同等职位年薪标准的月预发薪金40%”支付学习期工资,不执行年薪并且不享受效益奖、补贴待遇。

  (3)连续学习超过十二个月(二年累计学习超过十八个月),不发放薪酬(包括:工资、奖金、补贴),各项社会保险按照法定比例以最低基数缴纳,单位部分和个人部分全部由本人承担。住房公积金停止缴纳,账户封存。

  第四章:缺勤规定

  第十六条:迟到、早退

  由于个人原因而造成的迟到、早退情景,每迟到或早退一次扣除当天应发绩效工资的14。因城市公共交通设施延误、瘫痪或极端恶劣天气影响等人为不可控因素造成员工迟到的,经综合办公室核实确认后可视为正常出勤。

  第十七条:旷工

  员工正常工作日不请假或请假未批准的缺勤行为,视为旷工。

  (一)员工旷工1天,扣除当月全部绩效工资,同时扣发旷工当日全部工资。

  (二)员工年累计旷工5天以上转为待岗。

  第五章:工装管理

  第十八条:机关员工工作期间,要求夏季上身着白色衬衣,冬季上身着工装及白色衬衣,不可着长款(超过工装外套20公分)毛衣,下身着深色(黑、深蓝或与其相近的颜色)裙装或裤装,着深色(以黑、深棕色为主)鞋靴。

  第十九条:一线员工工作期间统一穿着工作服。

  第二十条:公司员工在岗期间,未按规定着装,一经发现,个人予以通报批评并与绩效考核挂钩。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劳动规章制度14

  第一章公司简介

  1.企业介绍

  2.公司机构

  第二章聘用规定

  1.基本政策

  1.1公司员工在被聘用及晋升方面享有均等的机会;

  1.2职位或补空缺职位时,本公司将在可能情况下首先考虑已聘用员工,然后再向外招聘;

  1.3工作表现是本公司晋升员工的最主要依据。

  2.入职手续

  2.1应聘者通过公司笔试、面试、背景审查和体格检查,并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

  2.2新入司员工必须填写《公司员工登记表》一式二份并准备彩色一寸照片4张;

  2.3非深圳户籍人员,入司七日内必须提供深圳户籍人员担保书;

  2.4入司之日,必须提供区医院的健康证明,身体不合格者,不予录用;

  2.5部门经理在新员工入司之日应就《工作说明书》与新员工面谈。

  2.6公司将组织新入司员工参加新员工培训,以使员工对公司概况有初步了解。

  3.试用期

  3.1新员工被录用后,一律实行试用期,试用期时间为三个月,试用期间公司将对员工的表现及其对工作的适应程度进行考核。;

  3.2试用期薪资执行公司制度标准;

  3.3试用期届满,经公司考核者,可转为正式员工,考核不合格者,公司予以辞退。正式员工薪资待遇按公司工资制度执行。

  4.聘用的终止

  4.1试用期间以后,公司或员工均可提出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一个月(至少22个工作日)提交书面通知。

  4.2若员工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或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及劳动纪律,公司可不必提前通知员工与其解除双方的劳动合同。

  5.劳动合同

  5.1新员工在入司一个星期内,公司与其签订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员工应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书。

  6.离职手续

  6.1凡离职者,必须先填写离职申请书。

  6.2员工离职应按公司规定移交所有属于公司的财产,经核准离职且办妥移交手续,方可正式离职。

  6.3未办离职手续自行离职者,公司财产若有损失、遗失,其损失全额从薪资中扣还;如薪资不足以抵扣时,担保人负连带责任。

  7.个人资料

  7.1员工的个人资料包括家庭住址、电话、婚姻及子女状况及时提供给公司行政部。

  8.业绩考评

  8.1公司推行严格的绩效考评制度。实行年终考核和年中考核。考核结果将作为员工晋升或提薪的重要依据。

  第三章员工福利

  1.社会保险

  在公司工作三个月试用期届满,并经正式录用者,公司购买社会保险。

  2.津贴与补贴

  第四章工作规范

  1.行为准则

  1.1尽忠职守,服从领导,保守业务秘密;

  1.2爱护公司财物,不浪费,不化公为私;

  1.3遵守公司一切规章制度及工作守则;

  1.4保持公司信誉,不做任何不损公司信誉的行为;

  2.工作态度

  2.1员工应努力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提高工作效率;

  2.1热爱本职工作,对自己的工作职责负全责;

  2.3员工之间应通力合作,互相配合,不得相互拆台或搬弄事非;

  2.4对本职工作应争取时效,不拖延,不积压;

  2.5待人接物态度谦和,以争取公司同仁与客户的合作;

  3.工作纪律

  3.1按规定时间上下班,不得无故迟到、早退;

  3.2服从上级的.工作安排,一经上级主管决定,应严格遵照执行;

  4.奖励与惩罚

  5.沟通与投诉

  提案制度:员工可就有关公司经营管理方面随时提出建议,公司定于每月26日进行提案审查(具体方式见《公司提案制度》)。

  接待制度:

  各部门负责人要针对本部门员工的思想动态时时与员工进行沟通;

  人力资源部负责人随时接待员工;

  每月x日为总经理接待日

  第五章考勤制度

  1.工作时间

  1.1公司员工实行每周五日四十小时工作制。周六、周日为正常工休时间。

  公司作息时间为:

  2.考勤办法

  2.1公司员工一律实行早晨上班签到制。

  2.2签到必须本人亲自执行,不得代签。在规定时间未签到者,视为迟到;超过31分钟,视为旷工。迟到、旷工者分别按公司制度予以处罚。

  3.请假程序和办法

  3.1员工请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经部门经理审批后提交行政人事部。如假期超过三天的,需经总经理批准,方可准假。

  4.休假种类和假期待遇病事假:

  4.1员工因病请假,需出示区、市级医院证明,一月五天以内,扣发假日工资的50%,超过五日者,按病假时间,工资全额扣发。

  4.2员工因事请假,必须先经部门主管批准,并按公司制度扣发工资。未经批准,擅自离岗者,按旷工处理。

  4.3丧假:在公司任职一年的员工,倘若直系亲属去世,可以享有三天有薪(标准工资)丧假,直系亲属指父母、配偶、子女。

  4.4年休假与探亲假:在公司任职满一年者,在次年的年度假内,可以享受七天有薪(标准工资)年休假,年休假可作探亲使用,探亲旅费公司按职级支付相应比率。

  4.5婚假:在公司任职满一年的员工,可以享受五天有薪(标准工资)婚假,婚假必须提前向主管申请并附上结婚证书复印件。

  第六章工资、津贴和奖金制度

  员工的工资、津贴及奖金属保密范围。

  工资和津贴

  1.公司于每月5日发给员工上一个月的工资和津贴,并按政府规定代扣个人所得税、社会统筹养老保险的个人缴纳部分。工资和津贴包括:工资、岗位技能津贴、

  2.公司将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的工作表现及绩效考核结果,在每年年初调整(增加或减少)员工的工资和津贴。

  3.公司在年度结算后,根据经济效益和员工在一年中的表现给予奖金。

  第七章员工的发展

  1.在职培训

  1.1为提高每个员工的工作效率和工作效果,公司鼓励每个员工参加与公司业务有关的培训课程,并建立培训记录。这些记录将作为对员工的工作能力评估的一部分。

  1.2公司在安排员工接受公司出资的培训时,可根据劳动合同与员工签订培训协议,约定服务期等事项。

  2.内部竞聘

  3.晋升机会

  公司的政策和惯例是尽可能地从公司内部提拔晋升最具资格的员工,接替空缺并承担更大的责任。

  第八章附言

  1.本手册属内部资料,请注意妥善保存。

  2.如若不慎遗失,请及时向行政部申报,补领并补交相应的工本费。

  3.员工在离职时,请将此手册主动交还行政部;

  4.本手册应根据劳动法及公司规定作正确理解,本手册条款亦构成劳动合同的一部分。对本

  5.手册内容,如有不甚详尽或有使员工感到疑惑之处,请随时向行政部咨询,以确保理解无误。

  6.本手册如需修正,公司将向员工提供最新修正本,并回收旧手册以防混淆。

劳动规章制度15

  一、劳动教育目标

  以《中共中央关于改革和加强中小学生德育工作通知》和《中学德育大纲》为依据、提出中学阶段目标.

  二、劳动教育内容

  中学阶段内容:主要有自我服务劳动、家务劳动、公益劳动、劳技课实习、学工学农劳动及勤工俭学劳动。初中学生每天劳动时间分别应达30—45分钟。

  三、劳动教育基本原则

  实践性原则。劳动教育应以动手操作为主。要求专职教师、班主任和各科教师要有机的结合学生所从事的劳动内容和项目,进行知识联系与渗透,做到手脑并用,以便使学生进一步端正劳动态度,对劳动产生浓厚的兴趣,从而较快的掌握知识、技能和技巧。

  综合性原则。根据劳动课的综合性特点,劳动课必须按思想教育、知识学习、技能训练三个要素对学生进行素质的综合训练。

  迁移性原则。劳动教育的过程,是德、智、体、美、劳互相渗透:知、情、意、行和谐发展的育人过程,因而要把学生劳动转化为劳动态度,把劳动实践转化为劳动习惯,并内化为稳定的心里品质和劳动技能,形成能力和迁移。

  量力性原则。劳动教育受学生身心发展所制约,要根据学生不同年龄、性别和文化层次,选择学生力所能及的无毒无害、无危险的`劳动内容和项目,并严格控制劳动量和劳动时间,还要根据各校的具体情况和条件,因地制宜组织劳动项目,不影响教学与教育计划。

  时代性原则。劳动教育内容丰富,范围广泛,但要从适应社会发展的需要,从本地区培养人才的需求出发,更好地体现当地的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服务。

  这就要求创造学生参与社会服务的机会,培养学生的责任感和事业心。

  四、劳动教育实施途径

  1、劳技课教学。要求做到课时落实、设备落实、教材落实、师资落实。

  2、家庭教育中实施自我服务与家务劳动。

  3、学校与社会公益劳动。

  4、技能性活动课和勤工俭学。

  5、工农业生产劳动。

  具体实施过程需要做到“五结合”:

  (1)课内外结合;

  (2)校内外结合;

  (3)体力劳动和脑力劳动结合;

  (4)必修课和活动课、选修课结合;

  (5)日常劳动和集中劳动相结合。

  五、劳动教育领导与管理

  1、提高认识,加强管理。建立强有力的劳动教育领导系统,形成

  有目标、有计划,有措施保证,有检查评估的管理制度。

  2、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开成合力。

  3、依托社区,建立劳动教育基地。

  4、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5、重视劳动教育科研工作。

  六、劳动教育的评估

  学生个人劳动教育评估可根据劳动态度、劳动技能、劳动质量、劳动习惯列出考核内容,进行等级式考核一般分为优秀、良好、及格、不及格四等。集体形式的劳动课、社区服务等可列入班级集体建设的考核项目进行考核。学校劳动教育管理评估包括管理、课程设置、实践基地与设备、师资队伍、制度建设等方面。

  劳动教育评估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学生实际出发,用全面、发展的观点看待学生,防止片面性。通过自评、小组互评与他评等方式实行民主评定。

  加强中学劳技课教学开创素质教育新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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