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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规章制度

时间:2024-07-30 12:52:5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电气规章制度15篇(优选)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电气规章制度,供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有需要的朋友。

电气规章制度15篇(优选)

电气规章制度1

  1、电工必须每天对井下的电气设备、电缆检查一次,做好日常的维护工作;

  2、当井下供电线路发生变动时,应及时做出线路调整;

  3、有故障的电气设备应及时修理,严禁带病运转;

  4、移动、检查、维修电气设备时必须停电,并挂上“有人工作,严禁送电”的.警示牌。

  5、认真钻研业务技术,熟悉管理范围内的设备性能及操作规程,对设备要勤检查勤维修。

  6、井下供电,必须使用合格的矿用机电设备,严禁出现电气设备失爆。

电气规章制度2

  为了强化基础管理,保证供电系统安全运行,按煤化公司精细化管理要求,结合车间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并实施周安全检查制度,内容如下:

  一、车间每周组织一次综合大检查,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召集,参加人员:车间领导、安全员、技术管理人员及临时通知必须参加的人员。

  二、参加检查的人员不得无故缺席,特殊情况不能参加必须向车间主任或车间副主任请假。对无故缺勤人员进行考核。

  三、对检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必须用综合检查整改单记录,对检查发现的重大隐患或其它必须及时处理的问题,检查人员应及时组织处理并向有关领导汇报。

  四、检查记录由车间安全员负责汇总并形成检查台帐,认真填写综合检查整改单,于检查完次日下班前将整改通知单发至班组,综合检查整改单一式两份,班组存档一份,车间一份。

  五、各班组每天早会汇报综合检查的整改完成情况,暂时不能整改的,说明情况,制定出责任人及整改计划时间,并制定防范措施。

  六、由车间安全员负责在周一车间调度会上通报周检查结果及整改情况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七、检查内容:依据《兖矿集团公司煤化分公司安全质量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之电气安全质量标准及考核评级办法。

八、考核

  1、无故不参加综合检查的,考核责任人50元。

  2、无故不组织检查的`,考核责任人50元。

  3、没有及时下发整改单,延误整改时间,考核责任人50元,酿成事故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4、整改结果没有按时反馈的,考核责任人50元,没有及时整改的,每项扣责任人50元。

电气规章制度3

  一、岗位职责

  第1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

  第2条认真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

  第3条严格执行《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第4条熟悉电气焊设备的结构、性能以及维护、保养知识;熟悉灭火技术及触电、烧伤急救方法。

  第5条严格按照图纸的技术要求和焊接工艺进行加工,确保产品质量。

  第6条按时参加安全技能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操作技能。

  第7条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

  第8条工作中杜绝违章行为。

  二、责任追究

  第9条未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

  第10条未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

  第11条违背《电气焊工安全操作规程》操作的,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

  第12条工作中不熟悉电气焊设备的结构、性能以及维护、保养知识造成经济损失或人员伤害的,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或主要责任。

  第13条焊接产品出现瑕疵或不符合规定的,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

  第14条未正确佩戴劳动防护用品,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

  第15条不参加各项安全技术业务培训的,电气焊工负主要责任。

  第16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电气焊工警告处分;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章作业造成安全事故的.;

  (二)对他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三)对重大事故预兆或者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及时采取措施的。

  第17条在事故调查处理、各级组织的安全检查(监察)审查中,电气焊工故意弄虚作假、隐瞒真相的,电气焊工负直接责任。

  第18条对上述负直接责任、主要责任、重要责任的,应根据情节严重程度按照有关法律、规定给予批评教育、行政处分、经济处罚、追究刑事责任。

电气规章制度4

  1、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负责当班期间上午、下午各巡视一次所管辖的电气设备;

  2、巡视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生产科长;

  3、巡视试验区设备,须随手关门(或挡好入口安全遮拦),离开时须将门锁住(或挡好入口安全遮拦),以防外人误入发生危险;

  4、严禁开启配电柜门,不得靠近设备危险区域,禁止用手触摸带电设备;

  5、巡视检查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决不允许单独执行。进入变配电间检查时,须耳听、眼看、鼻闻,必要时应进行闭灯检查;

  6、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按生产科长要求增加巡视次数:

  7、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

  8、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9、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

  10、恶劣气候、设备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

  11、长期停用的设备每月巡视检查一次;

  12、因工作原因,经生产科长要求可临时变更巡视检查的范围和时间;

  13、巡视检查工作的任务:

  14、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

  15、检查灭火器材、安全用具的'齐全、完好情况并做好维护;

  16、检查操作用具、安全用具、钥匙等的齐全、完好情况并做好维护。

电气规章制度5

  1、总则

  1.1为规范员工管理,提高员工素质,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维护作业区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工作效率,根据分公司有关管理标准内容,结合电气作业区的实际,特制定本管理细则。

  1.2员工行为过错惩诫及管理责任追究管理是本作业区高效运行的有效保障,本作业区每位在岗员工都必须严格遵守、并对自己的言行负责。

  1.3所有负有管理责任(含技术管理责任)的岗位员工,即班组长(含副班长)及以上岗位员工发生的行为过错及生产经营管理等事故(事件),经分析负有制定与完善管理制度、教育宣传、检查纠正、及时考核和基础数据归集等责任的有关员工,都应受到管理责任追究。

  1.4对违纪员工的处理,坚持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1.5本标准适用于本作业区所有在岗员工。

  2、基本原则

  2.1忠诚企业,履责岗位。本作业区所有在岗员工都应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履行所在岗位职责,严格执行岗位工作(作业)标准、规程和规定等,规范从事岗位工作(作业),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规定任务。

  2.2对个人行为负责。攀工西分公司所有在岗员工都应对违反公司和所在单位的各项规章制度,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所在岗位职责,未执行或未正确执行所在岗位工作(作业)标准、规程和规定等,未按期保质保量安全地完成规定任务等行为负责,应承担经济处罚.

  2.3依据事实,按章惩戒。对员工行为过错惩戒和管理责任追究处罚,须依据客观事实,惩戒和处罚必须严格依据公司的管理标准和作业区管理细则的具体条款。

  3、员工守则

  3.1严格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热爱公司,坚持高效、严谨的工作作风,按照岗位职责和工作(作业)标准认真工作,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工作任务,服从管理,团结互助,为攀工西分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尽职尽责。

  3.2严格遵守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及管理标准。

  3.3严格遵守安全规程、电仪工技术操作规程和各项保密规定,正确使用、维护和保养各种设备设施和工器具,按规定程序进行操作,节约各种物资和能源消耗。

  3.4自觉努力学习,钻研技术与业务,认真参加各级组织的各类业务技能培训,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出色完成工作任务。

  3.5加强自身修养,讲究文明礼貌,注意仪容整洁,保持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维护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坚持高标准、高质量地为客户服务,自觉地维护攀工西分公司的信誉和形象。

  4、劳动纪律

  4.1员工应遵守以下规定:

  4.1.1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自觉按单位规定的时间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擅自调换班次。

  4.1.2员工在工作时间内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怠慢拖延,不得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情,例如打牌下棋、玩电子游戏、上网聊天、听(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音(视)频资料、打瞌睡、干私活、赌博等。

  4.1.3工作时间不得中途随意离开工作岗位,如确因重要事情需离开,应按规定履行请假审批手续,经同意后方可离开。

  4.1.4工作时间严禁串岗、嬉闹、打架斗殴或其它扰乱公共、生产或工作秩序的行为发生。

  4.1.5员工上班时间不得将亲属、子女或非本单位人员带入工作岗位(单位)。

  4.1.6员工要忠于职守、服从工作安排,不得有阳奉阴违或者敷衍塞责的行为。

  4.1.7保持作业区域、休息场所、物资储备区域的环境卫生,不得乱丢纸屑、杂物、烟头。

  4.1.8爱护公司或所服务单位财产,不得私自将公司或所服务单位的财物携带出厂。

  4.1.9不得携带违禁品、危险品或规定的其它不得带入生产、工作场所的物品进入工作场所。

  4.1.10不得私自经营、兼职与作业区业务类似或与职权有关的业务。

  4.1.11不得在网上谩骂造谣,发布讽刺、恐吓和攻击公司员工,损害公司的形象、名誉和利益的言论。

  4.1.13对电气维护检修服务,应坚持有理、有利、有节的原则,不得有损害作业区利益与名誉的行为。

  4.1.14服从西钢钒公司门岗管理规定,不得拒绝门岗检查人员的合理检查,严禁冲岗或谩骂、殴打门岗检查人员。

  5、安全检修、维护方面

  5.1每周安全活动时间为:白班是15:00/倒班时间是周一白班15:00,中夜班是17:00。各班组认真开展其安全活动,对其相关安全事故进行学习,并其记录要完整。参加人员要有自己的签名。不允许无故不参与安全活动。对无故不开展安全活动的班组一次考核500元,不参加人员一次50元。其记录不规范被上级安全检查到者被考核按相关规定执行。

  5.2各作业小组在作业前必须对现场进行确认,认真开展KYT活动,作业完后其KYT必须有班长签字确认。对不开展KYT或不认真开展KYT的作业小组和班组一次考核50元。班长考核一次20元。

  5.3各班要认真开展班前会,对班前会的四件事进行确认,交待清楚作业任务和安全要求。对其不开展班前会和任务交待不清和安全要求没交待的情况对其班长考核一次50元。

  5.4现场作业必须做好安全措施,对其相关区域必须佩戴报警器和拴挂安全带,对不采取安全措施的一次考核100元。

  5.5 电工不允许带电作业,对其不经批准带电作业者一次考核100元一次。

  5.6 对其电仪相关作业检修,必须按照相关作业程序进行,没经允许不能进入相关危险区域。对其违反者一次考核50元。

  5.7维护人员对其相关区域设备要分次重点加强巡查,对其设备的隐患和设备的工作情况作好相关记录和上报,对其没有按规定做好设备的巡检或巡检不到位的班组一次考核200元。如出现重大特大事故是维护不到位的责任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加大考核。

  5.8作业班组对其检修任务要认真与点检确认,要做好项目的质量工作,对引起的质量异议将按公司相关的规定执行,作业区对其一次考核400元。

  5.9班组的维护报表必须按要求如实填写,对其相关规范要认真做好相关信息的上报工作,对其重大的情况要电话上报和书面信息上报。对其不规范填写和不上报的班组一次考核50元。维护和检修人员在设备检查和检修过程中,严禁误动相关电气设备,必须有运行人员在场同意或运行人员操作。对违反者一次对班组考核100—500元,作业者50—200元。

  5.10各班组和全体人员对公司、部、作业区的作业指令必须服从,对不执行者对其考核50--200元。

  5.11在危险区域或有重大隐患设备作业时,必须采取相关安全防范措施,对其没有相关安全防范措施的就作业,一次考核200元。

  5.12对其他情况将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6、劳动、纪律、培训方面:

  6.1对其无故迟到、早退者一次考核20元。对无故缺勤一次考核100元。并按旷工处理。

  6.1职工上班时间不能干与工作无关的事,不允许干私活,违反者一次考核50元。

  6.2职工有问题必须一级一级反应,严禁越级上访,对其无故上访和无故闹事者将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6.3本作业区的职工内部的工作要协调,对其业主方的作业任务和其态度要良好,工作中不能无故与业主方的职工发生矛盾和冲突。对其违反者将按公司的相关制度加重考核。

  6.4对其通勤情况,职工要文明坐车,上下班时准时上下车,不要拥挤从而造成冲突。对来回攀枝花乘坐车时,要凭票坐车,不允许强行坐车,对其违反者将按公司相关规定加重考核。

  6.5公司、部及作业区的作业指令必须畅通,班组和班员必须执行上级作业指令,对无故不执行者或班组将按相关考核规定执行。

  6.6班组及员工必须无条件参加公司、部、作业区的各种培训,对无故不参加者将按考勤加重考核。对培训考试不合格者按相关规定执行。

  6.7对其他情况将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执行。

  7附则

  7.1 本作业区管理细则需经本作业区班组长讨论通过后有效。

  7.2 本作业区管理细则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本作业区管理细则与公司制度相抵触的,执行公司制度。

电气规章制度6

 一、电工必须经过电业部门正式考核合格,发给正式电工本;

  二、安装和修理电气设备,必须由专门电工按规定进行;

  三、电气设备和线路和准超负荷使用;

  四、一般的电气设备和线路要有定期检查制度,发现可能引起火花、短路、发热及电线绝缘损坏等情况,必须立即修理;

  五、电线与其他物体接触时,应做管或金属套加以隔绝。在任何部位新增设的线路,如不做金属管时,必须使用铅皮或胶皮电缆线;

  六、在储存易燃液体、可燃气体钢瓶、石油以及其他化学危险品库房内,照明线路应用金属套管,并采取防爆型灯具。电闸箱,开关要装在库外。

电气规章制度7

  1、施工电气必须按工程部确认电气详细安装图纸施工,照明标准按照50w/m2配置,按实际建筑面积核算。要有棚上设备图。

  2、电器产品必须使用国家质检合格产品(BV铜线、计量表、空气开关、包索蛇皮管等),并且按国家标准规范进行安装,电器及灯具品牌型号、功率、额定电压、数量必须准确:注明电源开关、插座等型号规格。

  3、电器线路应使用PVC管或金属铁管,并有良好的接地性能;导线必须使用阻燃塑皮铜芯线;相线为红、黄、绿三色,零线为黑色,地线为黄、绿色,导线接线处必须坚固可靠,包阻燃绝缘胶布。

  4、配电盒、电源闸箱必须符合电气施工规范,安装在耐燃材料上(如石膏板),配电箱安装高度在1.5M—1.8M之间,仓库照明安装防爆灯具和开关必须单设。

  5、配电箱根据实际情况配置。

  6、门楣与形象墙用电单独控制,不得共用于其它回路,门楣要留更换口。

  7、品牌内有用电插座的必须加漏电保护器。单回路闸控制。

  8、库房灯具按现行店面整改要求安装。

  9、库房用电回路必须使用PVC阻燃护管,镀锌铁管要固定牢,一灯一盒,接头挂锡焊,单独开关控制。

  10、库房灯具必须安装距地面3.2M高处。

  11、库房照明开关一律安装阻燃明盒86式开关。

  12、库房照明灯具必须使用BPY—l×40型号防爆荧光灯。

  13、库房内必需安装铁货架。

  14、配电箱做良好的`接地。(如照明灯具)

  15、配电盘要一定放到安全位置,原有配电箱不能使用。安装不能破坏原有空调设施,暖气,消控系统,如有出现损坏现象照价赔偿。

  16、安装完毕需要及时验收,验电做到安全可靠。

  17、要注意电量的控制。

  18、要有总经办消防给予的认可,缺少项目不给验收。

  19、不准有明火作业,如有需要必需提报申请,经批准并做好安全防范后作业。

  20、原有设施拆卸后归物业管理,必需保证完好。

  21、照明灯具的引线和电线的接头处必须使用接线盒,照明灯具使用电线应为BV,其主回路线径不低于4平方,照明灯具支线线径不低于2.5平方,安装灯具指定使用以下品牌型号:

  日光灯:飞利浦、松下、欧司朗、T5节能灯

  嵌入式70W金卤射灯:飞利浦、欧司朗

  禁止使用三无产品,如特殊品牌必须上报物业部审核同意后使用。

  以上事宜请品牌经销商及施工队伍严格遵守,如有违规情况发生,我公司物业部管理人员将视情况清除施工人员并扣除装修保证金,情节严重追究法律责任后果自负。

电气规章制度8

  一、学校购置和使用的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质量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道的.设计、敷设,应当符合国家有关安全技术规定。

  二、学校建立安全用电制度,在现有额定的电容量范围内计划用电,严禁超负荷用电。

  三、变电房、配电房、配电箱和各类机房要关闭上锁,要防水,防潮,防小动物侵入,周边要干燥通风。

  四、电气设备应当由持有上岗证的专业人员定期维护保养,防止因电路短路、电路超负荷运行、线路接触不良、电线老化、电气故障等原因引发火灾。

  五、对于超出使用年限,丧失安全性能的电器产品和燃气用具,应当予以报废,或者经维修和部分更新,确保其安全性能后方能使用。长期不使用的电器、燃具,应确认其安全性能有效后方可使用。

  六、日夜不间断连续运行的电器设备,应当有专人管理,并定期维修保养。空调机、脱排油烟机等设备和各类机房设施应当定期清洁、保养。

  七、不得任意拉接临时电源线。拉接临时电源线须经学校有关部门审批,由专业人员负责拉接。临时线要使用合格的电线与器材,定时检查,期满后立即拆除。

  八、使用液化气钢瓶,总量超过六十公斤的,应当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九、职工下班后,应当切断工作场所的电源。

电气规章制度9

  1.1高压试验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人身、设备和试品的安全。

  1.2从事高压试验室(包括户外高压试验场)试验及其工作人员都应认真贯彻执行本规定。

  1.3高压试验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具有高压试验专业知识,熟悉掌握试验设备和试品性能,熟悉《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的相关内容(dl560-95高压试验室部分、dl408-91发电厂和变电所电气部分、dl409-91电力线路部分、电安生[1994]277号文热力和机械部分)。

  1.4新参加高压试验的`实习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并经考试合格,在监护下参加指定的高压试验工作,但不得担任工作负责人和监护人。

  1.5从事高压试验室的人员应每年进行一次安全规程考试并合格。

  1.6从事高压试验室的人员应身体健康,无妨碍工作的病症。

  1.7应学会紧急救护法,特别要学会触电急救法。

  1.8了解消防的一般知识,会使用试验室消防设备。

  1.9发现任何人有违反本规定,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的行为时,应立即制止。

电气规章制度10

  为保证电气设备试验区低压变配电设备正常运行,及时发现并消除故障隐患,值班员必须对自己所辖设备进行日常巡检。

  1、低压间电气设备的正常巡视检查应每周至少进行一次,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按照上级领导的要求增加巡视次数:

  (1)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明显增加时;

  (2)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

  (3)设备异常运行或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现象时;

  (4)恶劣气候、事故(故障)跳闸时;

  (5)上级通知有重要供电任务期间;

  2、巡视检查工作必须有两人进行,不允许单独执行。不得靠近设备危险区域,禁止用手触摸带电设备;

  3、进入低压间须随手关门,巡视完毕后应将低压间门锁好,以防止小动物或外人误入;

  4、巡视检查人员应按规定做好记录,在设备现场设置的`记录本上签到,及时发现和上报设备异常状态并及时予以消除;

  5、正常巡视检查工作的主要任务:

  (1)电气设备的运行、外观、有无打火、过热、发红火等情况;

  (2)安全用具、操作用具、标示牌、钥匙等的齐全完好;

  (3)灭火器材的齐全完好;

  (4)打扫环境卫生,确保室内整齐整洁。

电气规章制度11

  一、在机电矿长的领导下,机电科每月组织一次电气安全和设备完好检查,按照下发检查通知单,各单位参加人员必须按时参加,无故不得缺席。

  二、机电科开展井下电气管理及设备管理的日常检查,及时整改安全隐患,每周对各单位现场存在的问题进行通报处罚。

  三、各组检查人员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细则》、《大型固定设备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认真检查并做好记录,存在隐患问题及时下“五定表”,要求各单位按下五定表的要求,限期整改,对复查不能按时处理,将通报处罚。

  四、各单位参加检查的人员,必须带齐工具、量具,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每个月保证将井下所有的`机电设备检查一遍。

  五、检查人员要对各检查地点的机电设备安全保护设施、煤矿井下三大保护、电气设备运转完好状况,各种安全用具、图牌板等进行检查。

  六、参加检查人员要认真负责,对查出的问题严禁循私舞弊,失爆、失保的要立即停止作业,及时处理,并追究有关单位和人员的责任,按矿相关机电管理规定处理。

电气规章制度12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气焊管理制度,适用于工程维修。

  编制依据/引用文件

  术语

  电气焊安全操作制度

  1、工作前必须穿戴好各种工作所需要的防护用品,围上挡板使人体及眼睛免受强光影响,并打开通风设备,保证良好通风,在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

  2、工作前必须检查清理焊接点周围的杂物和易燃物,保持工作面整洁,工作现场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并配备专人看火。

  3、工作前必须检查焊接设备的'各部位是否漏电,漏气、阀门压力表等安全装置是否灵敏可靠。

  4、乙炔、氧气等设备必须检查各部位安全装置,使用时不得碰击、振动和强光下暴晒。使用后各种气瓶必须保持留有1-2个大气压。

  5、在煤气、乙炔、氧气管和贮存过易燃物品的金属容器焊接时,必须清洗(用肥皂水或水清洗),并用蒸气和压缩空气吹净,容器所有通气口打开与大气相通,否则严禁焊接。

  6、工作前应检查电焊机和金属台有无牢固的接地装置,电焊机外壳必须有单独合乎规格的接地线,接地线不得接在建筑物和各种金属管上。

  7、清除周围易燃物品。

  8、电极夹钳的手柄外绝缘必须良好,否则应立即修理,如确实不能使用,应立即更换。

  9、电焊导线不能从乙炔氧气管道附近通过或放在同一沟内。

  10、焊接大件及加温厚重零件时,须配备搬运人员,焊接时应摆放稳固,以防倒塌或坠落伤人。

  11、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时,至少应该在容器外面设一人监护。

  12、工作完毕后,检查焊接地点有无火星遗留,并清理电焊机卫生,要安全文明生产,做到工完料净现场清。

  13、焊接中发生回火时,应立即关闭乙炔和氧气阀门,应先关乙炔后关氧气,并立即检查,查找回火原因。

  14、氧气瓶、氧气管道、减压器及一切氧气附件严禁有油脂沾污,严禁使用带有油污的工具开启或调整氧气瓶阀门。

  15、在氧气瓶上减压时,人应站在侧面,装好后检查减压器上的调节螺栓是否松开,在打开氧气瓶阀门时应慢慢进行,然后慢慢拧紧减压器调节螺栓,达到焊接时所需要的压力为止。

  16、氧气瓶离开焊接地点距离不得少于5米,氧气瓶必须竖置存放牢固,以免碰倒爆炸伤人。

  17、氧气瓶严禁在强日光下暴晒,震动和其它热源附近贮存,氧气瓶存放室温不得超过39度。

  18、乙炔、氧气管道每年应清洗试压一次,压力表每6个月核对一次。

  19、动火前必须开动火证,焊工做到执证上岗。

电气规章制度13

  第一条、电气设备检修时必须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

  第二条、井下不得带电检修、搬迁电气设备、电缆和电线。

  第三条、检修或搬迁前,必须切断电源,检查瓦斯,在其巷道风流中瓦斯浓度符合规定时,再用与电源电压相适应的验电笔检验;检验无电后,方可进行导体对地放电。

  第四条、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防止擅自开盖操作。

  第五条、开关手把在切断电源时必须闭锁,并悬挂“有人工作,不准送电”字样的警示牌,只有执行这项任务的工作人员才有权取下此牌送电。

  第六条、操作井下电气设备应遵守下列规定:

  1、非专职人员或非值班电气人员不得擅自操作电气设备。

  2、操作高压电气设备主回路时,操作人员必须戴绝缘手套,并穿电工绝缘靴或站在绝缘台上。

  3、手持式电气设备的操作手柄和工作中必须接触的部分必须电气设备检修管理制度有良好的'绝缘。

  第七条、容易碰到的、裸露的带电体及机械外露的转动和传动部分必须加装护罩或遮拦等防护设施。

电气规章制度14

  1、所有电气设备和线路(包括低压)必须绝缘,所有带电导体不得裸露和不得有多处接头。特殊情况应安装于碰不着的处所,否则必须设置安全遮栏和明显的警告标志。低压线路或高压线路均不得带电接线和带电处理故障,否则按违章处理。

  2、电气设备必须安有配套的可熔保险丝或者自动开关。电气设备和线路要符合规则和定期检修,电气开关应指定专人管理。

  3、可能由于绝缘损坏而带电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根据技术条件采取保护性接地或者接零的措施。

  4、电气设备的.接地线、接地网和绝缘装置每年至少检查一次,接地电阻和绝缘性能要符合有关规定,手持电动工具使用前必须采取保护性接地或接零措施,手提砂轮要有保护罩。

  5、活动照明灯电压不能超过36伏,在金属容器内或潮湿处所照明电压不能超过12伏。

  6、交流电焊机应有自动安全断电设备。在潮湿、高温区域或在金属容器内进行焊接时,必须使用绝缘用品,并设专人监护。

  7、非电工(经过多种训练并能独立操作者除外)不得从事电气作业,学徒必须在师傅的指导下操作,电工作业时,原则上至少应有两人。

  8、严格执行停送电制度。停电后,对有关的设备进行检查和检修时,应有必要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在电气开关处挂“不许合闸”的警告标志。电气故障处理完或检修结束需要送电时,严禁未经确认或情况不明时就擅自送电。

  9、严禁带电进行维护、检修作业,严禁身上潮湿从事与电气有关的工作。

  10、电气设备和线路的安装都要符合安全技术规定。有大量蒸气、烟气、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密闭式的电气设备;有爆炸危险的气体或粉尘的工作场所,应使用防爆型电气设备。

  11、严格控制安装临时线路,必须安装临时线路时,应取得机动部门同意,接线也要符合安全要求。

  12、表示设备停送电的信号装置和经常接通的电压表等处于无电状态时,不能以此判定设备为无电;在这种情况下使用 、维护、检修时,必须先进行周密的验电和检查确认,防止触电事故发生。

  13、各种防雷电装置,每年应在雷雨季节前检查或安装完毕,防雷性能应符合规定。

  14 、电气人员和经常接触电气设备的工人(如吊车司机、电焊工及电气操作人员等)在操作电器设备时,应按规定穿戴和使用绝缘手套、绝缘靴、绝缘工具、防护眼镜等必要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电气规章制度15

  1、目的

  规范公司临时用电的管理流程,制定安全防范措施,确保临时用电安全使用。

  2、适应范围

  适应于公司临时用电的管理

  3、细则

  3.1凡属短期使用,不宜正规安装的低压电源线路,包括临时动力、照明、试验线路(指电压为380伏及以下者)均按本规程执行。

  3.2车间内部需要架设临时接线时,由需要部门事先通知设备动力科检查,认为有架设必要且符合安全规程时,填写“临时接线装置申请单”,经设备动力科审查,安全保卫科批准后,由车间电工或设备动力科派电工进行架设。

  3.3临时线最长使用期限七天,期满后需继续使用者,必须在期满前一天,续办延长使用手续,但最多不得超过一个月,否则必须拆除。

  3.4临时接线装置如发生危险,并证明系因装置不良,应由承装人负责。

  3.5电气工作人员校验电气设备,使用临时线不超过一个工作日时,可不填写临时线装置申请单,校验完毕后本人负责拆除。

  3.6未经申请批准的临时线和安装不合格或已到期的临时线,设备动力科、安全保卫科有权令其停止使用。使用部门应在4小时内按要求处理完毕。如逾期未进行处理,设备动力科在通知使用部门领导后,有权责令电工拆除。

  3.7装置临时线的一般安全技术要求:

  3.7.1装置临时线时,须用绝缘良好的导线。要采取悬空架设和沿墙敷设。架设时户内离地高度不得低于2.5米,户外不得低于4.5米,与道路交叉处不低于6米。架设时需设专用电杆和专用瓷瓶固定。

  3.7.2全部临时线装置必须有单独能带负荷拉闸的'总开关控制。每一分路须装熔断器。

  3.7.3所有电气设备,金属外壳有良好接地线或接零线。

  3.7.4分路线不得在灯头内并头,须用丁字接法并用绝缘带包好。

  3.7.5临时线必须放在地面上的部分,应加以可靠的保护。如用胶皮线橡套电缆,则应在过路处设有硬质的套管保护。管上要装护圈,以防割破电线。

  3.7.6安装完毕的临时线,使用单位不得擅自更动。

  3.7.7易燃易爆场所禁止装置临时线。

  3.7.8临时线与设备、水管、热水器、门窗等距离应在30厘米以外,禁止直接在门、窗、木板壁房上直接装线。

  3.8易燃易爆场所严禁架设临时线。

  3.9凡达不到上述管理和技术要求的临时线及不符合正规安装的电源线,均应拆除,禁止安装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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