布线工程施工合同
在人们越来越相信法律的社会中,合同的法律效力与日俱增,签订合同也是避免争端的最好方式之一。那么问题来了,到底应如何拟定合同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布线工程施工合同,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布线工程施工合同1
甲方:_______
乙方:_______
根据工作需要,甲方委托乙方就_______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施工。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安全方针,明确甲乙双方的安全职责,确保工程项目安全顺利进行,按照安全生产有关规定,经甲乙双方协商签订本协议。
一、总则
1、甲乙双方必须认真执行党和国家有关 安全生产法 规,加强安全管理,确保安全施工。
2、甲乙双方要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 建筑法 》《 民法典 》以及《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建设部《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和关于外包工程、 临时工 的安全管理规定等有关安全规程制度。甲方和乙方均严格遵守本协议书规定的权力、责任和义务,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的安全。
3、施工期间甲乙双方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相互监督,监督举报联系人:甲方工程负责人xxx,乙方工程负责人xxx.
二、甲方安全权利、责任和义务:
1、根据业主方的安排,配合办理工作许可、终结和间断手续,并向乙方现场负责人发出开工命令。开工前对乙方负责人和工程技术人员进行全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和安全培训,并应有完整的记录或资料。
2、乙方在可能造成火灾、爆炸、触电、高空坠落、中毒、窒息、机械伤害、烧烫伤等容易引起安全事故、设备损坏、运行设备停运事故的场所作业时,甲方应事先要求乙方制定安全施工措施,经甲方审查签字认可,并在甲方监督下施工。甲方应保留相关安全措施资料以备查询。
3、甲方发现乙方施工中的不安全因素及违章作业,有权纠正直至恢复正常。对乙方违章作业行为有权制止,并按照有关规定对乙方进行经济处罚。
4、甲方为乙方义务提供施工现场原有供水、排水、供电、其它线路的图纸,并保证图纸的正确性,为乙方安全施工提供便捷。
5、甲方不得对乙方提出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不得明示、暗示乙方购买、租凭、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设备、消防器材等。
三、乙方安全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不准将本工程进行转包。
2、工程开工前,工程负责人必须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全体施工人员均应掌握本工程特点及施工安全措施。
3、现场施工中,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法规和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及机械设备使用有关技术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对施工区域内自行 管辖 的临时用电负全面管理责任和甲方的有关安全管理规定。
4、服从甲方安全生产管理。
5、乙方必须为施工作业人员参加人身意外保险。
6、乙方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导致人员伤亡时,由乙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7、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和无 证人 员,不得上岗作业。
8、开工前应对施工机械、工器具及安全防护设施进行检查,并符合相关规定的要求。
9、乙方根据工作性质应配齐施工现场的个人安全防护用品,并督促施工人员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和劳动保护用品。
10、乙方对所处的施工区域、作业环境等,必须认真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对于不能解决技术隐患,应向甲方如实反映,整改满足安全要求后方可施工。
11、乙方在施工期间所使用的设备以及工具等由乙方自行管理,并保证工器具的正常、安全。如果乙方需借用或租赁其它特殊工器具,必须组织对该工器具进行检测和验收,符合要求方可投入。
12、乙方在施工中,应保证地下管道、管线、电缆及高低压架空线、通讯设备的安全,遇有问题应及时向甲方取得联系,采取保护措施。
13、乙方在登高施工中,必须遵守安全规程,同时,施工中应做好防止伤害的措施,正确连接接地线,可靠接地。
14、严禁使用 未成年工 和不适应现场安全施工要求的老、弱、病、残人员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乙方负责。参加施工的特种作业(操作)人员,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
15、乙方应接受甲方的安全监督和指导,对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门所提出的意见必须及时整改。发现危及安全生产的事故隐患,必须立即向甲方工程管理安全部门报告。乙方有权拒绝甲方的违章、违规指挥。
16、乙方在施工期间(区域)由于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而造成伤亡、火灾、机械伤害等事故时,由乙方担承事故所有损失;由于乙方的责任而造成甲方人员和其它人员伤害及经济损失,甲方将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17、乙方应当严格按照《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第四章《施工单位的安全责任》中相关条款的规定施工,违反《条例》规定而发生安全事故的,乙方负全部责任。
18、乙方必须符合以下相关标准中的条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jgj146—20xx)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xx)
《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20xx)
《安全用电》gb38xx—83
《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jgj80—91)
《建设施工作业劳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标准》(jgj184—20xx)
四、其它
1、未尽事宜,双方共同协商确定,或可签定补充协议。
2、本安全施工协议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保存一份,自签定之日实施,有效期限截止到工程验收结束。
3、签订合同:本安全施工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乙方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布线工程施工合同2
甲方:______上海_____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上海_____机电安装工程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就_____大厦变电所工程施工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协议如下:______
一、工程名称、地点及工程内容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大厦变电所安装工程
2、工程地点:______上海市黄浦区_____路_____号
3、工程内容:______1#变电所、2#变电所内设备安装,高压柜至变压器接线,变压器至低压柜接线,封闭母线安装,控制电缆安装,变压器、高压柜、低压柜、信号屏、支流屏等系列试验、调试、装表及送电等,直至工程经甲方及有关主管部门验收合格且交付甲方。
二、工程承包范围
变电所高、低压柜,变压器设备由甲方采购;乙方负责变电所的电业局标准化作业图框及标志,变电所模拟图版操作使用工具,计量装置,负荷监控,继电保护测试,高低压试验,电业局有关部门报竣验收,送电及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凡施工图纸载明的、隐含的或按照施工惯例应当完成的工作都属于本合同的承包范围。土建的设备基础接地,室内照明由甲方完成。变压器试验费由甲方负责。
乙方负责办理工程图纸审查、工程报竣、报验及供电手续,所需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工程总价
人民币__________万元整(RMB:________________万元),一次性包死,不因材料、人工价格涨落等任何因素的变化而调整。该工程总价款均包括乙方完成本合同约定内容所需材料费、人工费、机械费和直接费、间接费、利润、税金、检测、损耗以及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服务、协助、配合等一切费用,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甲方无需另行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四、付款方式
1、无工程预付款;
2、乙方完成1#变电所、2#变电所的设备安装、敷设高低压电缆、封闭母线时,乙方提交已完工程量报告、当期工程技术资料及请款报告,经甲方确认后三日内,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万元人民币。
3、在全部工程竣工且乙方负责经电业局有关部门完成设备试验、机电保护试验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4、乙方配合1#变电所、2#变电所及内外线经电业局等有关部门的整体验收并验收合格后;甲方支付乙方工程款__________万元人民币。
5、全部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负责办理有关送电手续,在交付甲方并正式送电后三日内乙方报送结算报告及完整工程技术资料,甲、乙双方进行结算,结算值确定后×日内甲方支付至结算值95%。
6、余5%作为工程质量保修金,如工程无质量问题,甲方在保修期满一年后七日内无息付清。
7、甲方每次向乙方付款时,乙方应向甲方出具同等金额的合法有效发票,否则,甲方有权拒绝付款。
五、工程期限
1、开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竣工日期: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工期天数:______30日历天(包括法定节假日、交叉施工和配合施工等待时间)。
2、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电、停水及不可抗力因素影响,致使停工或无法正常施工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工期相应顺延,甲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六、项目设计方案、施工要求及方案
1、乙方应根据甲方确定的方案施工,在此基础上,乙方可在合同签订后×日内向甲方提供其他方案的合理建议,经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但甲方的确认并不视为对此承担任何责任,乙方仍应对工程质量承担责任。
2、乙方应当进行图纸审查,尽到足够的注意。对于图纸的明显错误,例如相关尺寸规格、标高、数量、洞口位置、技术参数等的不一致,各专业图纸之间可能存在的对同一空间部位、同一事项的表述存在不一致乃至漏项,乙方应当在收到图纸后×日内向甲方书面报告,并根据甲方的指令执行。因乙方未及时向甲方报告而造成的工期延误或工程量增加、损失,由乙方承担。
七、保修责任
工程保修期为两年。自工程经电业局等有关部门整体验收合格交付甲方并正式送电之日起开始计算,保修期内如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负责在甲方指定的期限内无偿修复。凡属保修范围内经乙方保修过的项目或部位,其保修期为该应修项目或部位修复完好并通过甲方或业主验收之日另行起算两年保修期。双方另行签订《建筑工程质量保修责任制度》,作为本协议的附件。
八、乙方的其他责任
1、组织富有经验的施工队伍,严格按照甲方确认的设计图纸及国家、上海市的有关规定及本合同要求,进行施工。
2、其他施工单位已施工完毕并交予乙方施工的部位、乙方承包范围内的在建工程及已竣工工程,均由乙方承担成品、半成品保护责任,直至乙方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工程交付甲方时止,并承担半成品、成品保护所需全部费用。
3、未经甲方书面确认不得将工程转包或转让、分包给任何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施工现场及材料的安全保护、防火防盗等工作均由乙方负责。乙方应配置足够的消防器材和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避免工地发生火灾。乙方须采取措施使工程免受损坏或受恶劣天气的影响。
5、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必须报经甲方检查验收,否则不得施工,甲方并有权要求重新检查验收,因此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延长。
6、乙方呈报的'一切技术联系单及施工方案,由乙方承担责任,甲方的批准,不会减轻或免除乙方的责任。
7、乙方必须每天将垃圾集中于甲方指定地点,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妥善存放和处置乙方设备或多余的材料,并每三天清除一次残留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
乙方在撤场前,应当清理好工地,清除并运走所有乙方设备、剩余材料、残物、垃圾和甲方认为不再需要的临时工程设施,达到工程交付的标准,使现场和工程处于清洁和安全的状况,达到甲方满意的标准。
8、乙方进场施工前,甲、乙双方进行工程交接,并填写交接清单,交接清单经双方签字后作为合同附件。乙方进场施工,即视为现场具备施工条件或虽有瑕疵但乙方自费解决并不要求延长工期,乙方不得以施工现场不具备施工条件或存在瑕疵为由,作为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工期延长的抗辩理由,不得向甲方主张任何权利。
9、本合同签订时,乙方已认真考察工地并充分了解了工地位置、周边情况、道路、作业空间狭窄、起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工期、承包价款之情况,已充分认识到各种不利因素。前述因素不予延长工期、不予增加费用。乙方保证在约定的工期内将符合本合同约定并符合国家规定交付条件的工程竣工交付甲方。乙方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前述情况,不得因此提出索赔或工期延长。
九、有关安全生产和防火责任
1、由于乙方在施工生产过程中违反有关安全操作规程、消防条例,导致发生安全或火灾等事故,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损失。
2、由乙方负责施工现场的施工安全、施工人员安全,乙方需自行投保施工现场人员人身财产意外伤亡的保险、工程的一切保险及第三者责任险,并承担其费用。
十、违约责任
1、工程未按期开工或竣工或未按进度计划中的各阶段工期履行或乙方逾期履行任何其他义务的,每逾期一日,乙方应当承担人民币××元的违约金,逾期十五日,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承担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赔偿金。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履行义务,经甲方提出后仍不能按甲方要求改正的,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总价款20%的违约金,由此引起的经济损失(包括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3、乙方在保修期间未履行应负的责任与义务,乙方应当向甲方承担本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且甲方另行委托他人进行保修所发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4、工程质量达不到约定标准的部分,乙方应当根据甲方或电业局相关部门要求修理、拆除、返工、改建,直到符合约定标准。但如乙方违反国家强制性规定,或乙方未按甲方或电业局相关部门要求整改逾期达×日仍未符合约定标准,或同一部位经两次指令要求仍未符合约定标准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并应当承担本合同约定工程总造价20%的违约赔偿金。
5、甲方逾期付款的,每逾期一日,应当承担按应付款额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的违约金。
6、对乙方故意或疏忽导致的施工工艺不符合技术规范或不符合合同约定引起的工程质量问题,无论工程是否已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以及是否超过保修期,均自甲方知道之日起两年内享有对乙方的索赔追偿权利。
7、因甲方原因合同解除,甲方只承担因此造成的直接损失,不赔偿预期可得利益。
8、工程质量问题在未解决前,甲方有权拒绝支付任何款项,包括已逾期支付的款项。
十一、附则
本协议壹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持壹份,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______ 乙 方: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本协议签订日期:______ 年 月 日
布线工程施工合同3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甲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称乙方)
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友好合作的态度,按照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原则,为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结合弱电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合同条款,共同遵守。甲乙双方为本市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并经有关部门审定具有弱电工程承包资质的企业法人。甲方委托乙方完成本工程施工安装的相关事项,具体内容参见合同附件之《网络及监控设备系统集成造价表》。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地点名称)弱电综合布线系统
2.工程地址:_________省_________市_________区/县_________________工程工地弱电综合布线及系统集成工程进行施工。
3.工程施工范围概况:甲方负责协调处理业主工地现场有关问题,保证现场正常施工的必要条件。乙方应按合同规定的时间施工、完工,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工程进度的前提下完成如下工作。
4.弱电工程实施内容:《网络及监控设备系统集成造价表》。
5.工程承包方式:清包工(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甲方应及时将工程材料运到施工现场,由乙方负责搬运并存放在业主指定的安全仓库。
7.本工程不包含室外道路开挖、管路预埋及立杆预埋。
8.甲乙双方必须保证在本工程的合同期内无双包和半包的工程,否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拒付已施工工程款项;反之,乙方有权以甲方的设备物品进行抵押,弥补损失。
二、甲乙双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A、甲方责任:
1.甲方必须提供本工程所需的经过设计、核准且允许施工的工程文档,包括综合布线系统图、综合布线系统各层平面图、视频监控点位及路由图、走线要求规范方式及安装位置详细要求;有具体点位图及管线走向,进行现场施工技术交底.甲方提供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及施工场地应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电气线路、高空作业、水和其它管
道畅通合格;甲方若无图纸,须向乙方交代清楚要求,乙方施工前有甲方起草经业主认可手工草图.
2.如确实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结构或设计管线,负责到所在地房管部门或物业管理部门办理相应审批手续,并承担有关费用。
3.负责提供安全的施工现场,提前告知乙方本工程施工过程中存在的各种危及人身安全的各种施工风险,若隐瞒造成施工事故甲方担负全部责任.为保障施工人员在安全环境中安全施工,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强行或威逼乙方违反施工安全操作规章在危险、受限空间、超强度超工作时间连续进行施工,由此引发的人身安全事故由甲方承担。
4.协调沟通总工程施工方向,进度衔接,配合等负责协调、处理现场有关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检查验收和审核工程款支付事宜。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组织工程竣工验收。
5.凡甲方私自与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内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负,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必须赔偿。
6.甲方购买的材料,在购买和运抵施工现场前其制造厂商、品牌、规格、单价、质量等须征得业主认可,应有品质保证书和有效发票,否则业主拒绝验收或提出退货、返工及赔偿损失等产生费用由甲方在合同规定费用外支付。甲方提供的设计方案、施工材料、设备质量等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程本身的损失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7.甲方负责现场的协调管理,定期召开生产协调会。负责验收移交后的成品保护。对布线提供技术要求,并进行现场监督,如发现问题由现场项目经理及时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见,如乙方不能及时整改可中止合同的继续履行。
8.甲方向乙方及时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和付款方式支付合同价款及其它应当支付的款项。付款延期不得超过合同约定付款节点开始的10个工作日。
9.甲方应对涉及本工程的.各类图纸、资料、文档等文件严格保密,未经乙方允许,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B.乙方责任
1.乙方独立完成分包工程的相关工程施工,施工现场必须有熟练固定的施工人负责工程,工程过程中应指派现场项目经理协调、巡视、指导、监督工程施工进度及质量。施工过程中,施工队施工人员必须服从工地现场负责人的指挥。
2.施工任务开始后,施工人员必须按照业主、甲方、监理方和国家标准质量要求进行施工,参加甲方组织的施工图纸或做法说明的现场交底。不得偷工减料,减少工艺流程。
3.乙方的施工严格按照设计图纸进行,甲方项目经理等他人不得随意更改;施工工作量严格按照附件中所述工程内容和质量要求来进行。做到标号准确,线路规范,现场整洁。
4.乙方自带施工所需电动工具和测试仪器,并保证工具和测试仪器的安全性和良好使用性,乙方自行承担工具维修费。包括脚手架、安全带、各种电机工具、电子仪器仪表和梯子等工具,并自行做好工具的保管工作。
5.工程队施工人员必须节约爱惜材料,按需用材。在施工过程中爱护电缆,并保管剩余电缆及相关材料,剩余材料全部交给甲方。
6.乙方施工过程中施工安全问题或施工工程质量隐患应及时汇报给现场项目经理,并协调解决。
7.本工程甲方负责采购供应的材料、设备,乙方负责办理验收手续,但乙方不承担或预付任何长途或短途运输费用,若甲方需要乙方代理,需提前预支付相关费用,其费用不在合同价款内。
8.乙方编制切实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进度计划和材料设备进场计划,书面报甲方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乙方项目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协调会,并代表乙方做出决定。
9.工程未经验收、交付业主使用之前,由乙方做成品保护工作。在甲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支付价款时,成品及设备管理权归乙方所有。
10.乙方在施工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障作业人员人身安全,违章操作
所造成后果由乙方承担。整个工程不得二次转包施工。
11.乙方应对涉及本工程的各类图纸、资料、文档等文件严格保密,未经甲方允许,不得透露给第三方。
三、工程施工造价预算
1.本系统集成工程施工劳务造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小写(RMB)____元整。其中:材料费:_________,人工费:_______,现场管理费:__________,设计费:________,垃圾清运费:______,开挖回填费:________根基预埋管路预埋费_________税金(3.41%):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_。
2.经双方认可,变更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际另计。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经乙方提出甲方认可后可调整本合同造价:
(1)由于甲方通知的设计变更引起的增加/减少工作内容超出合同规定的5%。
(2)应甲方要求单项设计变更增减费用在¥10000元(含本身)及以上。
(3)发生以上情况时,乙方应在3天内,及时将调整的原因、金额以书面的形式(附有详细估算和甲方的指示)报送甲方,甲方应在收到报告后3天内给答复。
3.具体造价见:《网络及监控设备系统集成造价表》
注:以上报价含/不含墙面开槽.室内外管线敷设.设备安装等(含调试),室外管线敷设尽量利用客户方原有管道,如有开挖则根据实际工程量另行核算。如项目中监控点有增加则按以上价格追加施工费。
四、结算方式
本工程乙方不向甲方开具任何形式的税务发票,但可提供收款证明或加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
1.工程施工人员进场预付合同造价工程款20%,即______元
2.线路施工完毕经业主初验合格支付工程款的70%,即____元
3.系统集成工作完毕支付工程款的5%,即_________元
4.整体工程施工完毕,验收合格,交付使用3个月后支付总工程造价剩余款项,即__________元。
5.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或凭条为据。
五、施工材料及运输储存
1.乙方应提前3天向甲方提供需购材料清单,甲方应在4天内及时采购材料供施工队使用,双方应各自承担各自拖延工期的责任和经济损失.如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发生质量问题或规格差异,乙方应及时向甲方书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损失的,责任由甲方承担。甲方供应的交付乙方施工所需材料抵现场后,经乙方清点数量,核实材料属性后,由乙方负责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价款保管费,费率由双方约定,由于保管不当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
2.甲方未支付预付材料费用时,乙方拒绝自行采购任何现场使用材料,若乙方鉴于现场特殊条件必须采购时,必须有现场甲方项目经理书面批复或手机短信通知,并作为结算凭据。
3.乙方协助甲方收货,核对数量和配件的准确性.但不垫付任何形式长途、短途运输费用
六、工期:
本工程自______年___月__日开工,预计至____年__月__日竣工,工期____天。总工程进度根据建设方土建及其装修进度合理调整,因甲方因素拖延,工期顺延,乙方可以向甲方提出延误人工费补偿,补偿为300元/人/天;因乙方因素拖延工期,甲方可扣除乙方人工费150元/天.
七、施工安全和劳务管理
1.开工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所有施工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
2.甲方应及时替乙方办理工程场地出入证件并支付相关费用。
3.乙方应具备在工程施工所在地暂住的一切证件,因证件不全引起的相关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4.乙方未不得任意调换施工人员,每天工地现场必须保持2(1人)人以上的施工人员。
5.未经甲方同意,任何情况下乙方不得停工或殆工。
八、垃圾清运
乙方负责及时清理建筑垃圾至规定位置,工程施工结束后,施工人员负责场内建筑垃圾清运,但费用由甲方支付,完毕后方可立离场。
九、合同附件
1.施工项目清单。
2.双方认可的工程施工报价单《网络及监控设备系统集成造价表》。
3.乙方开出的辅助材料采购清单。
十、工程施工安装及验收事项
A.工程施工方案工艺
1.弱电线路线缆材料安装时,必须使用有合格证书的布线产品的各种材料或设备,并由甲方或甲方委托乙方报由监理审验合格通过。
2.弱电线路按国际通行方式:综合布线EIA/TAI 568B标准施工。
3.保证体现按照设计图纸的弱点布线施工,不能擅自改动。如有变化,必须征得业主和甲方同意。
4.甲方购买的设备由甲方、生产商、或供应商负责上门安装的设备(如网络设备、电脑设备、监控设备等),在上门安装时,乙方作好相关的辅助配合工作,甲方应支付包括所购的材料、设备等协助搬运至现场的相关费用。
B、工程验收时间
1.乙方按协议规定完成合同内全部工作,整理齐全竣工资料后可向甲方提出竣工验收要求,工程完工后3日内,甲方应组织验收。无正当理由在7日内不组织验收视为工程合格。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规定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承认。事后,若甲方要求复验,乙方应按要求办理复验。若复验合格,其复验及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也予顺延。
3.工程竣工:乙方应提前三天通知甲方协调业主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三日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工程质量验收单》。如甲方在规定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须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如通过竣工验收,甲方应承认原竣工日期,并承担乙方的看管费用和其他相关费用。
4.本工程施工方案由____方设计,乙方组织实施施工方案。
5.在施工过程中,甲方提出设计修改意见及增减工程项目时须提前与乙方联系,在签订《工程项目变更单》后,方能进行该项目的施工,由此影响竣工日期,甲、乙双方商定。
6.须工程款全部结清,甲、乙双方方能签订《工程保修单》,保修期从竣工验收签章之日起算。
7.工程保修,乙方自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单签发之日起,若为业主方使用不当或人为故意破坏造成维修,乙方可派遣相关技术人员协助处理,但甲方或业主支付乙方人员差旅及劳务费用。
十一、人力不可抗拒事故
不可抗力发生诸如自然灾害、突发事件、政府行为等人力不可抗拒的情况,甲乙双方应积极采取措施减少损失,并及时报告受害情况和修复费用和其它业主事故导致工期延误,则工期顺延,责任不在乙方。但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并有采取一切必要措施从速完成施工。
十二、违约责任
1.甲方不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工程款,应承担5‰/天的违约金。
2.乙方中途在款项支付正常施工时舍弃工程撤场,合同金额以不予支付处理;
3.乙方不遵守《保密约定》应承担合同金额的百分之50%的扣款。
当发生下列情况时:
4.甲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不按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其他情况。甲方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因其违约给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顺延延误的工期。
5.因乙方原因不能按照协议书约定的竣工日期或甲方同意顺延的工期竣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程延误,则被视为延期行为,每延期一天,甲方有权扣除违约合同部分款额的1‰(千分之一)。
6.如因甲方、业主或不可抗拒因素所造成的工程延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不应被视为违约。
7.设计变更和工程量增加、一周内非乙方原因停水、停电、停气造成停工累计超过8小时,经甲方确认,工期相应顺延。
8.工程本身的损害、因工程损害导致第三人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以及运至施工场地于施工的材料和待安装的设备的损害,由甲方承担;
9.甲方未有充足理由理或相关证据,强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所施工设备管线及网络结构、建筑结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甲方负责并承担责
10.乙方擅自拆改共用设备管线或原有建筑承重结构、建筑结构由此发生的损失或事故(包括罚款),由乙方负责并承担责任。
十三、合同争议
1.出现争议甲乙双方先协商。协商不成可向争议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
2.可以用双方认可其他方式解决。
十四、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方执二份,乙方执二份,签字盖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所属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执行过程中,签订的补充协议属合同的组成部分。
4.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5.本承包工程在合同期内不允许双方转让和或二次分包。
6.上述文件应能保持一致或互为补充说明,当发生歧义或模糊不清时,在不影响工程进度的情况下,由双方协商解决。
7.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不得将上述任何文件(全部或部分地)做本合同以外的其它用途。
8.工程完工结清全部价款和签订保修协议后失效。
9.本合同所有内容手写无效。
甲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法定代表或其委托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开户行: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年___月___日
布线工程施工合同4
工程承包人:______(以下简称承包人)
劳务(专业)分包人:______(以下简称分包人)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及其它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鉴于工程建设方 天津市市政建设集团 以下简称为“发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已经签订 天津复康路立交桥梁工程第二合同段 工程施工总承包合同(以下称为“总包合同”);工程承包人与分包人已签订了与总包合同相关的《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双方就合同的实施之安全事项,协商达成一致,订立本合同。
1.安全生产管理目标
无责任死亡事故,杜绝重伤事故,减少一般事故,轻伤事故率不超过2‰。
2.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2.1工程承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2.1.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
2.1.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2.1.3确保安全生产管理费用的有效使用;
2.1.4设立安全管理机构,在现场项目部设立专职安全管理员;
2.1.5在现场项目部建立全套安全管理资料;
2.1.6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并将其提交给分包人;
2.1.7接受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依法对企业及项目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
2.1.8定期和不定期地对分包人的施工场所,特别是事故易发的重点部位进行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通知分包人处理。
2.1.9工程承包人对分包人的安全生产的管理,可行使以下职权:______
进入分包人施工场地进行检查,调阅有关资料,向有关人员了解情况。
对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或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的行为,当场予以纠正或者要求限期改正;对依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承包人或工程承包人现场的安全管理规定针对分包人的违约行为,应当追究其违约责任,有权向分包人开具收取违约金通知单,并根据通知单金额在应付劳务(专业)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
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可责令分包人立即排除; 对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可以直接责令分包人的作业人员,从危险区域内撤出,责令其暂时停止施工或停止使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后,经安全审查有权部门的同意,方可恢复施工和使用。
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承包人以及本协议约定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要求包人在限定的时间内拆除或运出施工现场的处理决定。
2.1.10工程承包人的检查人员,在检查时,应当将检查的时间、地点(部位)、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包括收取违约金通知)的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检查人员和分包人的项目经理签字,分包人的项目经理拒绝签字的,应以书面的形式通知分包人的负责人或分包项目经理,在通知到达时生效。
2.1.11工程承包人不得指令分包人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品、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2.2分包人的权利和义务
2.2.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在工程现场须建立、健全分包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责任明细,并挂墙上榜,对进入施工现场的作业人员((包括其雇佣的其他参与本工程作业的临时用工人员,下同))进行安全教育,附有安全教育记录;
2.2.2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并在工程现场挂墙上榜或附着相应的操作部位,具体落实和实施;
2.2.3足额投入工程现场安全生产专项费用,确保安全生产费用的有效使用。分包人须对由于安全生产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不足所导致的后果承担全部责任;
2.2.4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按国家或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在工程现场足额配备具有安全管理、监督资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2.2.5接受并服从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建设单位、监理及工程承包人依法或依据双方合同、本协议对分包人安全生产的监督和管理。接受地方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处罚;向工程承包人支付因违法、或违规或违反本协议约定应承担的违约金。因分包人不服从管理导致的生产安全事故,均由分包人承担责任;
2.2.6分包人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过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上述人员在进入工程现场时,须向工程承包人出示有关身份及资格证书原件,并将复印件提交给工程承包人。
2.2.7分包人人须在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编制安全技术措施和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方案,对下列达到一定规模的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具安全验算结果,经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后方可实施(对已由工程承包人提交安全技术措施的,应按工程承包人提交的安全技术措施实施),由分包人委派的专职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______
①起重吊装工程;
②脚手架工程;
③拆除工程;
④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或者建设单位、总监理工程师、工程承包人指令要求及其他危险性较大的工程。
对前款所列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包人应当向工程承包人书面提出申请,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
2.2.8施工前,分包人的项目经理或负责项目管理的技术人员应当对有关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向施工作业班组、作业人员作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及交底,并须由施工作业班组组长及其所有作业人员的签字确认。
2.2.9分包人,应当在施工现场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脚手架、出入通道口、楼梯口、孔洞口、桥梁口、基坑边沿、有害危险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安全警示标志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和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及工程承包人的要求。
2.2.10分包人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现场暂时停止施工的,施工单位应当做好现场防护。
2.2.11分包人应当将施工现场的办公、生活区与作业区分开设置,并保持安全距离,办公、生活区的选址应当符合安全性要求,施工现场临时搭建的建筑物应当符合安全使用要求。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劳务(专业)分包人职工的膳食、饮水、休息场所等应当符合卫生标准。
2.2.12分包人对因建设工程施工可能造成损害的毗邻建筑设施和河中高压燃气管线等,须向工程承包人提交专项的防护措施方案,并经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批准后方可施工,并按方案实施。
2.2.13分包人须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在施工现场(部位)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物、噪声、振动和施工照明对人和环境的危害和污染。
2.2.14分包人须在施工现场建立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用火、用电、使用易燃易爆材料等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 操作规程,设置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并在施工现场入口处设置明显标志。
2.2.15分包人及其作业人员应遵守安全施工的强制性标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等。分包人须向作业人员提供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并书面告知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书面告知,须经相应作业人员的签字确认。
2.2.16分包人及其作业人员有权对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存在的安全问题书面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分包人对工程承包人提供的现场作业条件、作业程序、作业方式、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中认为不符合安全规定或不具体安全条件时,应拒绝作业,并以书面的形式向承包项目经理提出修改意见或异议,由工程承包人重新提供符合安全要求的作业条件、作业程序和作业方式及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若承包人提供的现场作业条件、作业程序、作业方式、施工组织设计或方案,即使可能有安全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但劳务(专业)分包人未书面提出修改意见或异议的,视为分包人已对可能有安全隐患或其它不安全的因素作了充分的估计,并作了相应的措施予以排除,若发生安全事故的,分包人承担所有的后果和责任。
2.2.17分包人及其作业人员有权并应拒绝任何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在施工中发生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立即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必要的应急措施后撤离危险区域。
2.2.18分包人采购、租赁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应当具有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并在进入施工现场前进行查验。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必须由专人管理,定期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建立相应的资料档案,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报废。
2.2.19分包人在使用施工起重机械和大型提升设备等设设施前,应当以书面通知工程承包人组织有关单位进行验收,也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分包人应将其安全使用证或安全等登记标志置于或者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使用承租的机械设备和施工机具及配件的,应书面提请工程承包人,与工程承包人、出租单位和安装单位共同进行验收。并在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未经上述程序验收,或验收后尚有安全隐患,分包人未书面提请工程承包人通知有关单位整改、重新验收的,分包人使用的,若发生安全事故,均 由分包人承担所有的后果和责任。
2.2.20分包人应在工程现场对所涉安全的机械设备、用具、设施、周边环境、职工健康状况、现场安全交底教育及其记录等安全生产状况,至少每周检查一次,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以书面的形式报告给承包项目经理,并将检查及处理情况记录在案。
2.2.21分包人应对其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其教育培训情况记入个人工作档案。在进入本工程现场前,分包人须对其作业人员重新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经教育培训合格后方可进入施工现场。未经重新教育培训或教育培训考核不合格的人员,不得上岗。由于分包人,对其作业人员未进行重新教育培训,或无教育培训记录,或分包人的作业人员未经重新教育培训或考核未合格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从事作业的,所造成的安全事故及其后果,均由分包人承担。
2.2.22分包人在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应当对作业人员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分包人未对作业人员培训,造成安全事故的,均由分包人承担责任。
2.2.23分包人应当书面告知其从业人员,书面告知应有作业人员的签收记录,且确保其从业人员做到以下安全事项:______
完全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分包人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应拒绝来自于任何人员的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分包人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应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完全了解并严格遵守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工程承包人、分包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停止作业,并向分包人项目经理或现场安全管理人员进行书面报告;劳务(专业)分包人的有关人员在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分包人对其作业人员未履行上述告知义务,或其作业人员未做到上述安全工作事宜的,发生了安全事故,其后果和责任均由分包人承担。
2.2.24分包人应当为施工现场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意外伤害保险期限自《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约定的开始工作(开工日期)之日起至劳务(专业)完全履行合同义务为止。其意外伤害保险的费用已包括在《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劳务报酬或合同价款内,由分 包人支付意外伤害保险费用。
2.2.25分包人应将其进入施工现场的任何人员,在进场后的5日内,向工程承包人现场项目部提供附有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健康状况、身份证号码、进场日期等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复印件;在退场前一天,应提交相应的退场花名册。
2.2.26分包人应向工程承包人缴纳安全协议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额,按劳务(专业)分包人实际进入施工现场的人数,每人200元计算。缴纳方式为在承包人向劳务(专业)分包人依据《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支付劳务报酬或合同价款时,由工程承包人直接(在应付款项中扣除)收取,工程承包人应向劳务(专业)分包人出具收取其安全协议履约保证金收据。该履约保证金,在本协议终止时,由工程承包人一次性结清(无息返还)。?
2.2.27分包人为履行上述义务和应承担的责任费用,已包括在《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的劳务报酬或合同价款内,由分包人自行承担。
2.2.27分包人未履行本协议义务,应依据本协议及《建设工程施工劳务分包合同》或《建设工程施工专业分包合同》中的约定,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发生事故的应承担事故的全部或主要责任。
3.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与调查处理
3.1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分包人的项目经理应及时向承包项目经理进行书面报告,由工程承包人按照国家有关伤亡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的规定,及时、如实地向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报告。分包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在24小时内抵达事故现场。由工程承包人组织分包人成立事故调查小组,分包人须全面配合工程承包人及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处理。
3.2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分包人应当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事故现场。需要移动现场物品时,应当做出标记和书面记录,妥善保管有关证物。
3.3工程承包人、分包人须根据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结果,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相应的处罚与处理。
3.4因分包人未全面履行本协议约定的义务导致事故发生或未杜绝事故的,工程承包人所遭受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 其它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及其它直接经济损失之总额,均作为分包人的违约金,由分包人支付给工程承包人,或由工程承包人在分包人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应付劳务(专业)分包人款项中直接扣除。
4.违约责任
4.1工程承包人违约责任
工程承包人未能履行本协议第2.1款项下义务的,承担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它有关部门的经济处罚与处理。
4.2分包人违约责任
4.2.1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工程现场无安全生产责任明细,或无安全教育记录的,首次应承担500元的违约金,第二次检查如故的,违约金按2倍计算,第二次如故的,违约金按3倍计算,以此类推。
4.2.2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工程现场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无操作规程的,首次应承担500元的违约金,第二次检查如故的,违约金按2倍计算,第二次如故的,违约金按3倍计算,以此类推。
4.2.3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未能配备或足额配备具有安全管理、监督资格的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按规定每少一员,劳务(专业)分包人须承担1000元的违约,自检查之起,每员每迟到岗一天,承担200元的违约金。
4.2.4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垂直运输机械作业人员、安装拆卸工、爆破作业人员、起重信号工、登高架设作业人员等特种作业人员,未持有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上岗的,每发现一例,分包人须承担100元的违约金;进入现场时,未将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交工程承包人项目部交验,未将其复印件在工程承包人处备案的,每发现一例,分包人须承担50元的违约金。
4.2.5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没有承包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总监理工程师签字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指导下,已具体实施模板工程、起重吊装工程、脚手架工程、拆除等工程、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规定属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的施工,分包人须承担该工程造价的10%的违约金。
4.2.6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作业人员在实施工某分部或分项工程时,分包人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的安全施工技术书面说明及交底,或其书面说明及交底记录中没有相应作业人员的签字,每少一人在其书面说明或交底记录上签字,分包人应承担20元的违约金。
4.2.7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施工作业现场,没有按本协议第2.2.9款的约定,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的,该安全警示不论其它合同是否有约定属于分包人负责设置,但只要已有分包人作业人员在施工,此类标志,每少一处,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4.2.8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施工作业现场,没有 按本协议第2.2.10款应当根据不同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在施工现场采取相应的安全施工措施的约定采取相应措施,或暂时停止施工未做好现场保护的,每发现一次,分包人应承担违约金1000元;因暂时停止施工未做好现场保护造成第三人伤害的,由劳务(专业)分包人全额承担第三人的伤害责任。
4.2.9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不符合有关卫生标准或工程承包人现场项目部规定标准的,按有关规定或工程承包人项目部的规定,对分包人的处罚额,作为分包人的违约金。分包人的作业人员或其它任何人员,在未竣工的建筑物内住宿的,每发现一员,分包人应承担100元的违约金。
4.2.10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无专项防护措施方案,或专项防护措施方案未得到相应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在可能造成损害毗邻在建工程或地下管线等处施工作业的,分包人应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4.2.11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未遵守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定,未采取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的,按工程承包人项目部的规定的处罚额,作为分包人的违约金。因此被有关部门对承包人处罚的,该处罚额也作为劳务(专业)分包人的违约金。
4.2.12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工程现场无消防安全责任制度,由分包人承担500元的违约责任,分包人未按本协议第2.2.14款的约定设置齐全的安全通道、消防水源,配备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或在入口处无明显标志的,该类安全通道、消防水源,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及其入口处标志,不论其它合同是否有约定属于分包人负责设置,但只要已有分包人作业人员在施工的,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000元的罚款。
4.2.13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的作业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防护用具和安全防护服装的,每发现一员(件),分包人应承担50元的违约金;分包人对危险岗位的操作规程和违章操作的危害无书面告知,若其书面告知未经作业人员签字确认的,分包人应承担每人次200元的违约责任。
4.2.14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明知或应当知道其施工现场的作业条件或作业方式及施工组织设计(方案)中存在安全问题,但仍然有作业人员从事施工的,每发现一处,分包人应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4.2.15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违章指挥或强令作业人员冒险作业,或以来自其他任何一方的违章指挥或强令冒险作业未予拒绝的,每发现一次,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000元的违约责任。
4.2.16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使用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无生产(制造)许可证、产品合格证,或无查验记录的,不论是由劳务(专业)分包人还是工程承包人或是其他第三方提供的,每发现一件(台),分包人应承担200元的违约金。
4.2.17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使用的施工超重机械或整体提升脚手架、模板等自升式架设施,无验收记录或验收未合格的,不论其提供者是何方,劳务(专业)分包人已在使用的,每台(套、件),由分包人承担1000元的违约金。
4.2.18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对所涉安全的机械设备、用具、设施、周边环境、职工健康状况、现场安全交底教育的检查记录少于每周一次的,每少一次,分包人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4.2.19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对其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情况在个人工作档案中无记录或记录不足每年一次的,每人次,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00元的违约金;对进入本工程的作业人员,无安全教育培训及已考核合格记录的,每人次,劳务(专业)分包人应承担150元的违约金。
4.2.20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在运用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时,无具体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记录的,分包人承担500元的违约金。
4.2.21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对其从业的作业人员未按本协议第2.2.23款履行告知义务,或其告知内容不齐全,或其告知的书面文件无相应作业人员签字的,分包人应承担按每人次50元的违约金。
4.2.22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未为其从事危险作业的人员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或无相应保险单,按其未办理保险单的人数,分包人应承担每人50元的违约金。
4.2.23工程承包人依据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或工程承包人及工程承包人现场项目部的规定,对分包人的作业人员及其现场管理人员的处罚金额,均作为分包人的违约金。
4.2.24经工程承包人检查发现,分包人已进场人员,未在本协议约定的时间内向工程承包人提交附有姓名、年龄、性别、籍贯、住址、健康状况、身份证号码、进场日期等的花名册及其身份证复印件的,分包人承担的违约金(按未提交花名册的人数,第人每延误的天数10元计算);退场前,未向工程承包人提交相应的退场花名册的,由分包人承担违约金(按未提交花名册的人数,第人每延误的天数10元计算)。
4.3分包人出现上述违约行为时,由承包项目经理或项目技术负责人或项目安全管理员,或工程承包人安全主管部门向分包人发出《安全协议违约约金缴纳通知单》(详见附件格式),分包人应在接到此《安全协议违金缴纳通知单》后的5个工作日,到工程承包人指定的部门缴纳。若分包人接到《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后的5个工作日内,未向工程承包人指定的部门缴纳违约金;或分包人拒收《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的,由工程承包人在分包人的安全协议履约保证金或其它应付分包人的任何款中直接扣除。
4.4分包人若对工程承包人发出的《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不服的,应按本协议约定的争议的办法解决。分包人完全同意 并接受,在《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下达后,其违约金先行向工程承包人缴纳或由工程承包人在其安全协议履约保证金或其它的任何款项中扣除,按分包人通过本协议约定的争议解决办法,工程承包人的《安全协议违约金缴纳通知单》被驳回的,由工程承包人在被驳回后的5个工作内,将分包人已缴纳的违约金或工程承包人已在其它应付劳务(专业)分包人的款项中扣除的违约金,退回给劳务(专业)分包人。
5.争议
双方应本协议的履行有争议时,均应向工程承包人的工会提请裁决,也可向工程承包人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诉,由工程承包人所在地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本协议裁定。
6.其它
6.1本协议已有约定的按本协议约定,尚未约定的未尽事宜,按国家、地方或行业的有关规定执行。
6.2本协议正本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副本一式八份,双方各执四份,副本由双方分别各自提交主管单位和工程所在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工程承包人:______(公章) 分包人:______(公章)
住所:______ 住所: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 委托代表人: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
帐 号:______ 帐 号: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
【布线工程施工合同】相关文章:
工程布线合同04-05
网络布线合同08-08
布线施工合同03-24
网络综合布线合同08-08
综合布线产品买卖合同范本02-26
综合布线设计方案08-11
工程布线验收报告08-15
工程施工合同06-29
Protel软件在高频电路布线中的技巧0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