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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科技公司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通用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我们每个人都可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医疗科技公司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医疗科技公司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1
为了满足规范本公司设施设备的维护、验证及检定的要求,严格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保证设施设备能安全、有效、规范运行,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
(1)医疗器械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包括货架、托盘等;
(2)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3)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4)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5)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的相应设施设备。
二、库房温度、湿度应当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有特殊温湿度贮存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有效调控及监测温湿度的设备或者仪器。
三、计量仪器校正
1、常使用中的设备(温湿度计)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相关的检定和校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而又未到检定周期的设备应尽快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质量管理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器具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2、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行政部归档交质量管理部保管。
五、设施的维护
1、对计量量具实行标志管理,给每台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量具贴上彩色标志,以表明其状态。
2、彩色标志的.种类、用途:
(1)经检定、校准,证明检测仪器设备性能符合要求;或不必检定、校准,经检查功能正常(如计算机、打印机);或无法检定,校准,经比对等方式验证其性能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均用合格(绿色)标识。
(2)经检定、校准,证明其性能在一定量限、功能内符合要求或降级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用准用证(黄色)标识,并明示其限用范围。
(3)已损坏,或经检定、校准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或暂不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用停用证(红色)标识。
(4)检测仪器设备标志,由行政部计量管理员根据有效证填写相应内容,交使用部门粘贴。
六、设备的验证
1、所有有计量的仪器设备购进后投入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定、校准,并进行有效验证(冷库温度监控仪、仓库温湿度计)。且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一次验证。
2、验证是指对冷库以及冷藏、保温等运输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并形成验证控制文件,包括验证方案、报告、评价和预防措施等,相关设施设备停用重新使用时应当进行验证。
3、当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长时间停用后重新启用)时,应重新进行验证。
4、验证工作由验证小组进行实施,验证小组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给合公司相关部门组成,一般对使用操作方法和检测效果进行验证,以最适合的方法使用和操作。
5、验证前必须按使用检测效果、目的和设备的相关技术参数为基础,由验证小组负责制订详细的验证方案、偏差处理和预防应急预案,交验证领导小组批准,并严格按照所制订的验证方案进行验证。
6、验证结束后对验证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最终确定一个最适合药品质量保证目的的验证结果,验证小组按此验证结果生成验证分析评估报告,并在报告中签名,交由验证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出具验证合格报告,已验证的项目及相应的文件方可交付正常使用,并由验证小组对相关文件组织培训。验证文件资料按要求留档保存。
7、根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及条件,正确、合理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8、质量管理部建立并保存设备的技术档案,如:使用说明书、规格参数、验收记录等。
9、设备档案记录应按质量管理记录凭证的规定要求保管。
10、记录和数据应可追溯,长期在使用的设备应定期对设备的相关验证和检定、校准数据进行分析,评定使用效果以保证测定数据准确。
11、设备的验证和检定、校准失效或达不到相关规定的应按要求降级使用或弃用。
医疗科技公司设施设备维护及验证和校准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确保公司医疗设备设施的正常运行、性能可靠,保证产品质量和生产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医疗科技相关设施设备的维护、验证和校准管理。
三、职责分工
1. 设备管理部门
(1)负责制定设施设备维护计划、验证和校准方案,并组织实施。
(2)建立设施设备档案,记录设备的基本信息、维护记录、验证和校准报告等。
(3)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培训,确保其正确使用和维护设备。
(4)负责设备的维修和故障排除,确保设备及时恢复正常运行。
(5)定期对设备进行巡检,及时发现和解决潜在问题。
2. 生产部门
(1)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设备,做好设备的日常清洁和保养工作。
(2)发现设备异常情况及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3)配合设备管理部门进行设备的验证和校准工作。
3. 质量部门
(1)监督设备的验证和校准工作,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2)对设备维护和验证校准结果进行评估,确保设备性能满足产品质量要求。
四、设施设备维护管理
1. 日常维护
(1)设备操作人员应在每班工作前、后对设备进行清洁、检查,确保设备处于良好状态。
(2)按照设备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误操作导致设备损坏。
(3)及时清理设备周围的杂物,保持工作环境整洁。
2. 定期维护
(1)设备管理部门根据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护要求,制定定期维护计划。
(2)定期维护内容包括设备的清洁、润滑、紧固、调整、检查等。
(3)维护人员应按照维护计划进行维护工作,并填写维护记录。
3. 故障维修
(1)设备发生故障时,操作人员应立即停止使用,并报告设备管理部门。
(2)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组织维修人员进行故障排除,维修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维修完成后,应对设备进行调试和验收,确保设备性能恢复正常。
五、设施设备验证管理
1. 验证计划
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的重要性和使用情况,制定设备验证计划。验证计划应包括验证的目的、范围、方法、时间安排等。
2. 验证实施
(1)按照验证计划的要求,组织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设备验证工作。
(2)验证内容包括设备的'安装确认、运行确认、性能确认等。
(3)验证过程中应记录相关数据和信息,形成验证报告。
3. 验证结果评估
(1)质量部门对验证结果进行评估,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2)如果验证结果不符合要求,应分析原因,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并重新进行验证。
六、设施设备校准管理
1. 校准计划
设备管理部门应根据设备的计量要求和使用情况,制定设备校准计划。校准计划应包括校准的设备名称、校准周期、校准方法、校准机构等。
2. 校准实施
(1)按照校准计划的要求,将设备送至有资质的校准机构进行校准。
(2)校准机构应出具校准报告,校准报告应包括设备的基本信息、校准结果、不确定度等。
3. 校准结果确认
(1)设备管理部门应对校准报告进行确认,判断设备是否符合要求。
(2)如果校准结果不符合要求,应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如调整设备、重新校准等。
七、记录管理
1. 设备管理部门应建立设施设备维护、验证和校准记录档案,记录应包括设备名称、编号、维护日期、维护内容、验证和校准结果等。
2. 记录应真实、准确、完整,保存期限应符合相关法规和公司规定。
八、附则
1. 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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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在医院感染科指导下,有专人负责医院医疗废弃物的管理,各科室医疗废物有专人处理,污物处理人员〔卫生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得让病人或家属自 行处理各种污物。对医疗废物的收集、运送、贮存、处置等
工作实施由院感科、总务科、护理部,进行统一监督管理。
二、 医疗废物应分类收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要严格分开,不能混放;医疗废物用专用包装袋〔黄色、防渗漏〕盛装,扎紧袋口,双层封闭处理,并粘贴明显的警示标识。
三、 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做好医疗废物的登记工作,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工程。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禁止个人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四、 各科室不得直接向垃圾道内倾倒污物,保证污物入袋〔治疗室、手术室、病房、诊疗室、换药室、化验室、输血库、病理科、供应室等〕,送至指定地点,由环保、城管部门统一收集、集中燃烧。
五、 患者的`生活垃圾每天由卫生员清理,集中盛放于专用污袋〔黑色〕送垃圾站集中处理。
六、 有机废弃物收集容器,必须密封有盖,防渗漏、防蝇、防鼠,便于搬运及消毒。
七、 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用1000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由供应室按数回收、毁形后按要求统一进行无害化处理,绝不可自行处理和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八、 传染病人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黄色污袋双扎口,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由医院统一收集,送燃烧。
九、 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尸体单及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应装 入专用污袋,由卫生员回收后,送医院指定地点燃烧处理。
十、 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养皿、采血针等,各实验室、生化科、细菌科、输血科、检验科等使用后,用20XXmg/L含氯消毒液浸泡60分钟后,用双层专用污袋,送医院指定地点,统一毁形、燃烧处理。
十一、 不可燃废弃物如玻璃、搪瓷制品经严密消毒后,指派专人集中,由医院统一毁形处理。
十二、 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引流物用 专门容器,用20XXmg/L含氯消毒剂或石灰〔干粉〕搅拌,浸泡2小时后倒入厕所。
十三、 手术切除的人体残肢或脏器、病理标本、动物实验标本及其它各种需处理的 可燃性医疗污物均应用双层黄色污袋密闭运送医院指定地点,燃烧处理。
十四、 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绝对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十五、 凡违反规定,造成医院废弃物扩散、污染环境或由医院废弃物处理不当,造 成医院内交叉感染或流入社会,造成不良影响或形成不良后果者,追究责任人和所在科室领导的责任。采取一票否决制,直接与科室质控挂钩。
十六、 医疗废物处置流程:科室收集→保洁员运送→垃圾暂存处专人管理:负责交 接、登记、签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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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必须依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以及上级主管部门制定的工作规范,结合本院实际情况,制定和完善一系列的规章制度和操作规范。
2、强化质量教育,提高全员责任意识与道德意识。
3、严格准入,规范质量标准,强化质量评价、监督。
4、严格落实规章制度,紧密结合医院自身实际情况,针对医疗工作中的薄弱环节,狠抓重点整改规范,以强化持续质量改进措施。
5、结合岗位责任制,把质量目标层层分解,落实责任,明确责任主体,作到人人抓质量,事事讲质量,使质量管理措施落到实处。
6、认真贯彻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及医疗技术规范,违者必须按有关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7、针对医疗缺陷,按性质与情节,组织医疗安全委员会成员及相关科室人员进行讨论,分析原因,总结经验教训,提出预防措施,确定缺陷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8、对疏于管理、发生重大质量与安全事故以及发生后隐瞒不报的.科室将给予通报批评,并依法追究科室负责人及当事人的责任。
9、对医务人员严重违反诊疗常规和技术规范,严重伤害了患者合法权益者,除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处理外,还将按照有关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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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备设施日常运行管理制度
(一)值班管理制度建立值班制度并严格执行,可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并排除故障,从而可保证设备安全、正常地操作运行。具体内容如下:
1、坚守岗位,不擅自离岗。如因工作需要离岗时,必须由符合条件的人替岗,并向其交代离岗时的时间、去向。
2、按时巡查,做好设备运行记录。这样可以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及时解决,及时报告。
3、及时报告抢修、急修事故。当员工接到请修通知时,应及时通知,安排有关人员抢修、急修。
(二)交接班管理制度
1、提前到达。一般来说,接班人员提前几分钟时间上岗接班,清查了解所上班次,输好交接班手续。
2、交接检查。即接班人员要对交接的内容进行认真检查,明确权、责,提高工作责任心。
3、签字验收。通过签字验收,最终明确交接工作的责任。
二、设备设施维修管理制度
(一)事故管理制度主要是指当设备故障发生时,物业管理工程部门要进行及时抢救,防止事故地进一步扩大,当设备维修结束时,要认真确定事故程度及损失(一般事故、重大事故、特大事故)并分析其发生原因,如果是人为责任需要严肃处理,以保证以后维修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预防性维修养护制度预防性维修养护制度首先要确定维修保养计划,根据保养计划认真进行设备检修工作,其次维修人员应该进行定期巡查,并确定维修保养类型;根据日常维修及定期检查的结果制定维修养护措施,组织实施。
(三)维修管理考核制度维修管理考核制度可以反映设备的维修质量,及效率,其主要指标如下:
1、设备开动率:实际作业时间/实有能力时间。
2、设备完好率:完好设备数/投入使用的.设备总数。
3、故障停机率:故障停机时间/每月应当运行时间。
4、维修费用率:维修费用/管理费用总支出。
三、设备设施资料管理制度
(一)原始资料档案制度设备在接管后均应建立原始资料档案和重要设备的维修资料档案。原始资料档案主要包括:订货合同、安装合同、设备安装图与建筑结构图、验收记录、测试记录、产品与配套件的合格证、使用维护说明、遗留问题处理协议与会议记要等。
(二)设备台帐制度建立设备台帐制度可以掌握设备的相关信息,进行有针对性地维修管理工作。设备台帐主要包括:设备类别、编号、名称、规格、性能参数、技术特征、生产日期、安装时间、安装地点、使用日期、中间停用日期、预计使用年限、预提大修更新基金、进行大修理次数和日期、报废清理情况等。
(三)设备运行维修资料制度设备运行维修资料主要包括值班记录、检查记录、报修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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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合理控制公司的医疗费用,使员工有切实、长期的医疗保障,根据《万向集团人事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实施对象为公司在册的固定工、合同工;
办公室为公司的医疗费统筹管理部门。
第三条医疗费管理原则:
一、采取医疗补贴制,实行统筹管理,补贴内实报实销,节余部分下年度续用,超支部分则按一定比例报销的原则;
二、一般病症凭病历卡到企业指定的医务室就诊;
重病或疑难病症需住院或到外就诊者,需经医务室出具指定医院(市级公立医院)介绍证明后,方可作为报销依据;
急诊或因公外出者,可在就近正规医院就诊,报销时需带急诊证明。
一张介绍证明或一张急诊证明原则上只看一次病;
三、人事部门为每位员工建立医疗报销台帐,登记每位员工医药费报销情况。
员工凭医疗费报销凭证经人事部门登记核准后到财务部报销。
如果经核查该员工已用完了全年的医疗补贴,则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报销;
如果员工全年医疗费报销额少于其个人医疗补贴,则多余部分可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直至用完为止;
四、若该员工属集团范围内正常调动的',则该员工节余部分医疗补贴须由调出企业出具证明,方可转入调入企业续用;
若该员工属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终止合同或死亡的,则节余部分医疗补贴自动取消。
第四条医疗补贴的实施办法:医疗补贴以年为计算单位,根据员工的用工性质、工龄来确定,工龄越长则医疗补贴也越高,具体按下表规定执行:工龄补贴用工性质5年以下5—10年10—20年20年以上固定工270元270+10xx工龄270+15xx工龄270+20xx工龄合同工210元210+8xx工龄210+10xx工龄试合工150元150+4xx工龄
第五条当员工的医疗费用超过员工本人全年的医疗补贴时,则按一定的报销比例报销。
报销比例是根据员工的用工性质和工龄来确定的,工龄越长,报销比例越高,具体按下表规定执行:工龄补贴用工性质5年以下5—10年10—20年20年以上固定工50%55%60%70%合同工40%50%60%试合工30%40%
第六条原协议中有规定的科技人员的报销比例仍按固定工20年以上计算,退休人员的医疗补贴和报销比例均按退休时的实际工龄比照计算。
第七条员工因生大病、重病致使一次性医疗费用在一万元以上的,则超过一万元部分的报销比例在原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再增加20%。
第八条工龄的计算方法:员工在六月三十日以前进集团的按一年计算,六月三十日以后进集团的按半年计。
每年的一月份核定补贴额度。
第九条年度医疗费统计时间为每年公历元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的医疗费报销时间最迟不超过次年的1月10日,超过该日期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办公室于次年一月底前对每位员工上一年度的医疗费报销情况进行统计并公布。
第十一条凡工(公)伤经公司归口部门核实后,报经警中队核准后医疗费单独全额报销。
第十二条医疗费报销按员工实际使用医疗费为准,为控制不必要的浪费,员工无病乱开药、报销弄虚作假,将依据《人事管理制度》之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费一律不得报销(相应的工<公>伤除外):
一、服务项目类:挂号费、专家门诊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等。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镶牙、洁齿、植牙、矫形等牙科费用;
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
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
各种健康体检;
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
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等。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
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具;
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
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等。
四、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
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
近视眼矫形术;
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它类: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婚检等的诊疗项目;
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
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
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
接生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
膳食费;
进行违法活动引起的医药费;
打架斗殴、酗酒、自杀、医疗事故等造成伤、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
各种名贵药品、滋补品费;
文娱活动费及其它特需生活服务费等。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修改权属公司综合部;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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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工作,降低医疗设备临床使用风险,提高医疗质量,保障医患双方合法权益,根据《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护士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设备监督管理条例》、《医院感染管理办法》、《消毒管理办法》等规定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是指医疗机构医疗服务中涉及的医疗设备产品安全、人员、制度、技术规范、设施、环境等的安全管理。
第三条卫生部主管全国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监管工作,组织制定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根据医疗设备分类与风险分级原则建立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的安全控制及监测评价体系,组织开展医疗设备临床使用的监测和评价工作。
第四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负责根据卫生部有关管理规范和监测评价体系的要求,组织开展本行政区域内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监管工作。
第五条医疗机构应当依据本规范制定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制度,建立健全本机构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体系。
二级以上医院应当设立由院领导负责的`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委员会由医疗行政管理、临床医学及护理、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设备保障管理等相关人员组成,指导医疗设备临床安全管理和监测工作。
第二章临床准入与评价管理
第六条医疗设备临床准入与评价管理是指医疗机构为确保进入临床使用的医疗设备合法、安全、有效,而采取的管理和技术措施。
第七条医疗机构应当建立医疗设备采购论证、技术评估和采购管理制度,确保采购的医疗设备符合临床需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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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建立病理废弃标本及医疗废物的安全处理制度和操作流程,确保医疗安全和环境安全。
2、使用范围病理科。
3、废弃标本的处理
(1)处理制度:
1)病理标本在取材后标明日期,放于标本柜内(冷藏更好)。
2)按行业规范,报告发出2周后由专人负责处理(本科室4周)。
3)按生物标本处理要求,废弃标本经火化处理。
(2)处理流程:
1)医师取好材后将标本放入黄色垃圾袋内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2)将装好标本的'黄色垃圾袋放入专用盒内盖上盖子并贴上取材人姓名和日期的标签。
3)将装好标本的专用组织盒放入标本储藏室柜内。
4)工人一般每月检查一次标本箱,清理到期的标本。
5)将到期废弃标本运至后勤指定地点,与管理人员签字交接。
6)管理人员通知殡仪馆,将废弃标本作火化处理。
4、医疗废物的处理
(1)处理制度:
1)医疗废物必须放入贴有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
2)放置医疗废物的专用垃圾筒内必须使用黄色垃圾袋。
3)医疗废物由病理科工人负责收集。
4)收集后的医疗废物由工人运送到医院指定地点。
5)公司派专人收取,并作焚烧处理。
(2)处理流程:
1)工人将装有医疗废物的黄色垃圾袋袋口扎紧,用封条贴住袋口。
2)每天上午7:00与下午4:00运送到后勤指定地点(医技楼后面)的接收人员交接,放入其提供的黄色医疗废物运输箱内,贴上封条,最后签名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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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使用后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必须由取得当地环保部门颁发的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证的集中和处置单位同意收集处理,不得出售给个体商贩,废品回收站或交由其他任何单位收集处理。
2、医疗一次性废物应分类放置于防渗漏、防锐器穿透的专用包装物或者密闭容器内,须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由专人使用专用的转运工具按照确定的时间、路线转运到指定贮存地点。转运工具和容器使用后应当及时进行消毒和清洁。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破坏性废物、药物废物和化学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制药废物可与感染性废物混合,但应在标签上注明集中处理。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菌种、病毒保存液等高风险废物,应当在产生地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然后作为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置。
5、使用过的一次性医疗用品如一次性注射器、输液器和输血器等物品必须就地进行消毒毁形。放入专用收集袋进行集中处置。
6、利器不应与其他废物混合。使用后,它们必须安全地放在锐器容器中集中处理。
7、传染病病人或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生活垃圾应按照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和处置。各科室产生的污水、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8、禁止丢弃医疗废物,禁止在非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或将医疗废物混入其他废物和生活垃圾。
9、定期每月向环保行政主管部门上报医疗废物集中处置月报表,每年上报年报表。
10、严格管理,定期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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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负责贯彻执行《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设专职工作人员负责医疗废物的日常管理。
二、按《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医院产生的废物分生活垃圾和医疗废物两类,医疗废物分为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损伤性废物和放射性废物。
三、严格对医疗废物进行管理分类,生活垃圾用黑色垃圾袋包装,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化学性废物用黄色垃圾袋包装,损伤性废物用利器盒包装,放射性废物用红色垃圾袋包装,同时设有警示标识和记录标签。
四、隔离的传染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使用双层包装袋,并及时密封。如包装物或容器的外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进行消毒处理或增加一层包装。
五、各科室按要求分类收集医疗废物,按规定的线路和时间运送医疗废物。运送的医疗废物必须密封包扎,确保无破损、渗漏。各科室产生的.医疗废物,均统一运送医疗垃圾中转站集中存放,并进行交接登记。
六、医院设立垃圾中转站,中转站为密封式,具有防鼠、防蝇、防盗功能,设专人负责。所有垃圾日产日清,医疗废物交具环保资质的垃圾焚化厂作无害化处理。设有医疗废物交接登记联单和记录。
七、任何人都不得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八、医院对新上岗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的岗前培训,定期对在职工作人员进行医疗废物管理知识进行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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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各科室对在诊疗、护理、免疫等医疗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医疗废物,要按照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及时分类收集,禁止在病房和工作部位随意丢弃。
2、收集部位要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3、收集医疗废物要使用符合要求的容器和收集袋。
4、容器上必须有明显的中文警示标识,每天清洁并用化学消毒剂消毒;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袋、容器外表面应当有中文标签,中文标签的内容包括医疗废物产生单位、产生日期、类别及需要的特别说明。
5、放入包装袋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6、盛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达到包装袋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密、结实。
7、包装袋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袋。
8、应指定专人,根据废物的产生情况,于每天按规定时间将本科室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和普通垃圾按规定路线运送至指定地点。
9、做好数量或者重量的交接、登记、签字,登记内容包括科室名称、医疗废物的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双方签字等。
10、定期组织学习国家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法律法规、省市及医院有关医疗废物管理的规定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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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立医疗废物管理责任制,设专兼职人员负责管理。负责日常医疗废物回收处理的检查监督,进行医疗废物回收。
二、医疗废物暂存
(一)医疗废物的暂存场所要合理选址,有明显的警示标识和防鼠、防蚊蝇、防盗等安全措施,定期消毒(建立消毒记录),保持环境整洁。
(二)配备收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带盖暂存箱,并有相适应的废物回收袋,生活垃圾装黑色袋,医疗废物装黄色垃圾袋,锐利废物和高度污染的医疗废物按规定分别放入密闭、防刺、防渗容器或收集袋内。并标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回收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口子罩、橡胶手套等必要的防护设施,并进行了防护培训。
(三)产生医疗废物的科室,要有专人负责登记、分类收集、暂存、密闭运送。进行交接登记。登记内容包括来源、种类、重量或数量、交接时间、处置方法、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字等,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四)医务人员出诊治疗后,应将医疗废物带回,不得留在出诊地点与生活垃圾混放。
(五)使用专用运送工具,将分类分装的医疗废物按规定时间、路线,运送到指定的暂存场所,不得渗漏、遗撒、污染环境。医疗废物暂存时间不超过2天。
三、对医疗废物进行分类分袋收集处理
(一)感染性医疗废物
1、一次性输液器、注射器使用后把针头分离放置于损伤性废物内;
2、使用后的'棉签、棉球、纱布及其他各种敷料,使用后的其他一次性医疗用品、器械等;
3、各种废弃的血标本;
4、传染病人使用后废弃物装双层黄色袋。
(二)病理性废物
病理切片后及手术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的人体组织器官等。
(三)损伤性废物
使用后的针头、头皮针、玻璃安瓿等收集在特制的硬纸盒内。
(四)药物性废物
过期、变质被污染的废弃的药品及废弃的疫苗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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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为合理控制公司的医疗费用,使员工有切实、长期的医疗保障,根据《万向集团人事管理总则》的有关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的实施对象为公司在册的固定工、合同工;办公室为公司的医疗费统筹管理部门。
第三条医疗费管理原则:
一、采取医疗补贴制,实行统筹管理,补贴内实报实销,节余部分下年度续用,超支部分则按一定比例报销的原则;
二、一般病症凭病历卡到企业指定的医务室就诊;重病或疑难病症需住院或到外就诊者,需经医务室出具指定医院(市级公立医院)介绍证明后,方可作为报销依据;急诊或因公外出者,可在就近正规医院就诊,报销时需带急诊证明。一张介绍证明或一张急诊证明原则上只看一次病;
三、人事部门为每位员工建立医疗报销台帐,登记每位员工医药费报销情况。员工凭医疗费报销凭证经人事部门登记核准后到财务部报销。如果经核查该员工已用完了全年的医疗补贴,则按照一定的比例给予报销;如果员工全年医疗费报销额少于其个人医疗补贴,则多余部分可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直至用完为止;
四、若该员工属集团范围内正常调动的,则该员工节余部分医疗补贴须由调出企业出具证明,方可转入调入企业续用;若该员工属除名、开除、辞退、辞职、终止合同或死亡的,则节余部分医疗补贴自动取消。
第四条医疗补贴的实施办法:
医疗补贴以年为计算单位,根据员工的用工性质、工龄来确定,工龄越长则医疗补贴也越高,具体按下表规定执行:
工龄补贴用工性质
5年以下5—10年10—20年20年以上
固定工270元270+10×工龄270+15×工龄270+20×工龄
合同工210元210+8×工龄210+10×工龄
试合工150元150+4×工龄
第五条当员工的医疗费用超过员工本人全年的医疗补贴时,则按一定的报销比例报销。报销比例是根据员工的用工性质和工龄来确定的,工龄越长,报销比例越高,具体按下表规定执行:
工龄补贴用工性质
5年以下5—10年10—20年20年以上
固定工50%55%60%70%
合同工40%50%60%
试合工30%40%
第六条原协议中有规定的科技人员的'报销比例仍按固定工20年以上计算,退休人员的医疗补贴和报销比例均按退休时的实际工龄比照计算。
第七条员工因生大病、重病致使一次性医疗费用在一万元以上的,则超过一万元部分的报销比例在原有报销比例的基础上再增加20%。
第八条工龄的计算方法:员工在六月三十日以前进集团的按一年计算,六月三十日以后进集团的按半年计。每年的一月份核定补贴额度。
第九条年度医疗费统计时间为每年公历元月1日至12月31日,本年度的医疗费报销时间最迟不超过次年的1月10日,超过该日期则不予报销。
第十条办公室于次年一月底前对每位员工上一年度的医疗费报销情况进行统计并公布。
第十一条凡工(公)伤经公司归口部门核实后,报经警中队核准后医疗费单独全额报销。
第十二条医疗费报销按员工实际使用医疗费为准,为控制不必要的浪费,员工无病乱开药、报销弄虚作假,将依据《人事管理制度》之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第十三条下列情况之一的,医疗费一律不得报销(相应的工<公>伤除外):
一、服务项目类:挂号费、专家门诊费、院外会诊费、病历工本费、点名手术附加费、优质优价费、自请特别护士等特需医疗服务等。
二、非疾病治疗项目类:镶牙、洁齿、植牙、矫形等牙科费用;各种美容、健美项目以及非功能性整容、矫形手术等;各种减肥、增胖、增高项目;各种健康体检;各种预防、保健性的诊疗项目;各种医疗咨询、医疗鉴定等。
三、诊疗设备及医用材料类:应用正电子发射断层扫描装置(pet)、电子束ct、眼科准分子激光治疗仪等大型医疗设备进行检查、治疗项目;眼镜、义齿、义眼、义肢、助听器等康复性器具;各种自用的保健、按摩、检查和治疗器械;各省物价部门规定不可单独收费的一次性医用材料等。
四、治疗项目类:各类器官或组织移植的器官源或组织源;除肾脏、心脏瓣膜、角膜、皮肤、血管、骨、骨髓移植外的其它器官或组织移植;近视眼矫形术;气功疗法、音乐疗法、保健性的营养疗法、磁疗等辅助性治疗项目。
五、其它类:各种不育(孕)症、性功能障碍、婚检等的诊疗项目;各种科研性、临床验证性的诊疗项目;就(转)诊交通费、急救车费;空调费、电视费、电话费、婴儿保温箱费、食品保温箱费、电炉费、电冰箱费及损坏公物赔偿费;接生费、陪护费、护工费、洗理费、门诊煎药费;膳食费;进行违法活动引起的医药费;打架斗殴、酗酒、自杀、医疗事故等造成伤、残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各种名贵药品、滋补品费;文娱活动费及其它特需生活服务费等。
第十四条本制度的解释、修改权属公司综合部;本制度自下发之日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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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疾病诊断证明必须客观反映病人的病情及病情状态,只限于本专业的疾病。
二、临床医师开具证明必须详细询问病史,全面体检和必要的实验室辅助检查,并在门诊病历上详细记录病人的病史,阳性体征和实验室及辅助检查的结果。
三、已经确诊的门诊病人需要疾病诊断证明的,由经治医师开具,对诊断不明确的应由上级医师会诊后方可开具,并经上级医师签字。
四、属于打架斗殴,外伤事故等涉及法律问题的疾病诊断证明,患方应出具公检法机关的'书面材料,经治医师方可开具诊断证明,并经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三级医师签字。
五、临床医师应根据病情需要酌情掌握病假证明的时间。门诊病人一般不超过一周,遇特殊病情病人需休息一周以上的,应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三级医师开具休假建议证明,但一次不得超过一个月;住院后出院病人可由经治医师开具半个月休假建议证明,对需要休息半个月以上、壹个半月以内的须经副主任医师以上职称或三级医师签字;对于需要休息壹个半月以上或数次开具休假证明已超过三个月的,须经科主任签字,医务科审核盖章。病假日期必须在病历上予以记录,病假限于当日或次日起,不开过期病假。
六、对非经治的死亡原因不明者,出具死亡证明书,只证明其死亡,不作死亡原因的诊断。
七、转院证明须经科室的讨论,由科主任签字,医务科盖章登记。
八、继续治疗费用证明须由科主任签字,医务科盖章。继续营养费用须经营养科主任会诊,开具相应证明,医务科盖章。
九、产假、计划生育假证明按国家规定执行。本院职工疾病诊断及病假证明由各专科主任开具。
十、凡涉及伤残等鉴定的诊断证明,由医务科指定专家会诊,经2名专科副主任医师签署疾病诊断和病情状态的意见,由医务科盖章。
十一、受司法机关委托的司法鉴定证明由医务科组织三名专家会诊,共同签署意见后医务科盖章,分管院长签字。
十二、实习、进修医师无权开具医疗证明,轮转医师开具的医疗证明必须经上级医师签字。
十三、门诊病人的诊断证明及病假休息建议证明,由门诊服务台登记后盖章,出院病人的疾病诊断、病假休息建议,由住院收费处登记盖章,对于违反以上规定的医疗证明应及时报告门诊部或医务科。
十四、在急诊室死亡的病人的死亡诊断证明书由门诊服务台登记盖章;在住院病房死亡的病人的死亡诊断证明书由住院收费处登记盖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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