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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司机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3 16:05:3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

  在现在的社会生活中,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大家知道制度的格式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公司司机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1

  岗位职责(标准工时制管理层)

  1、热爱公司,爱岗敬业,自觉维护公司的和谐、团结和稳定,自觉维护公司良好形象。

  ①严格履行公司岗位职责,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②严禁任何恶意破坏公司形象的言行,如散布谣言、拉帮结派、制造混乱等;

  ③严禁以任何方式恶意对抗公司管理;

  2、贯彻执行上级有关部门及公司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定额标准,并组织监督实施;

  3、在分管领导的领导下开展工作,组织公司设备选型、购置、启用、检测、维护、修理、改造、更新、报废的全过程综合技术管理;

  4、推广现代化管理方法,应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装备;

  5、认真做好公司计量、标准化工作,落实质量管理、定额管理、轮胎管理和技术档案管理以及设备检验、维护制度,积极开展爱车、节油、节胎、节料和技术革新活动,组织技术交流,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6、及时组织技术责任事故的分析、处理,开展质量评优活动;

  7、车辆维修保养及质量:督促分部车辆一保、二保、安检;跟踪车辆维修质量,按公司规定“除发动机大修和配件供应不到位外,其他维修不过夜”的要求督促维修中心及时维修。

  8、督促分部及时上报二级维护保养计划,对临时加工、车辆外修进行初步审查。

  9、环保车技术性能掌控:全面掌握车辆使用、维修、保养情况、根据车辆运行情况及时制定整改措施,降低车辆运行成本、保证车辆技术性能良好。

  10、油耗、胎耗考核标准管理:时刻关注、掌握油、胎、料消耗情况,对消砂情况异常的要及时研究、分析、及时调整油耗、胎耗考核标准,为公司成本考核提供重要依据。

  11、机务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检查的结果在公司进行通报;

  12、日常管理:每月下到维修中心、分部检查各项工作4次,每月查阅维修中心、分部工作记录4次,每月下到分部向驾驶员了解维修质量4次,每次询问5名驾驶员,每月参加分管领导主持的'机务工作例会1次、维修中例会1次。

  13、按相关职能部门的时间要求,完成环保车的各种证照的审验工作,完成环保车的尾气、技术性能检验工作,确保公司正常运营;

  14、按购买车次、分车型建立环保车车况登记台帐,每半年登录一次;及时更新车辆维护保养、小修、驾驶员更换、证照审验等机务管理基础信息。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2

各部(室)、物管中心、各管理处:

  经公司经理室研究,现将《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印发给你们,希共同遵照执行。在实施中如发现问题应及时向公司反映,以便进一步修改完善。

  附:《派车单》

  二0xx年九月十七日

  抄报:集团公司办公室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二0xx年九月十七日发

  (共印22份)

  zz物业管理有限公司机动车辆管理暂行规定

  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现根据本公司实际制订本规定,供公司员工遵照执行。

  一、公司现有粤xxx汽车由办公室统一管理,统一调度,未经办公室同意及公司领导批准,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私自派车或用车。

  二、机动车辆使用范围

  xxx汽车以督察巡检为主,必要时可作为公司及各管理处的.公务用车。

  三、用车规定

  1、督察巡检需用车,由督察队填写《派车单》,经保安大队负责人确认后送办公室批准,由办公室派车。

  2、申请公务用车必须二人以上外出办事,由用车部门填写《派车单》报办公室,办公室请示公司郑经理批准后,由办公室派车。

  3、公司所有员工一律不准因私事使有公车,违反者每次将处以1000元罚款。

  四、驾驶规定

  1、机动车辆由专职驾驶员驾驶,按指定地点停放,未经批准不得私自出车。

  2、驾驶员应服从办公室的管理和调度,自觉遵守交通规则,安全驾驶车辆,如因违章驾驶受交警部门扣证或罚款处理,一律由驾驶员自行负责。

  3、驾驶员应认真做好汽车维护保养,出现故障要及时向办公室报修。

  4、公司汽车的汽油、维修、保养、保险、年审、运管、养路等费用由办公室审核及办理,驾驶证年审费用由驾驶员自行负担。

  五、凡违反上述规定而造成交通事故或车辆损坏,由肇事者自负交通事故责任及一切相关费用,并按情节轻重予以处理。

  六、本规定自二0xx年九月十七日起实施。

  二0xx年九月十七日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3

  1、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公司其他有关的规章制度。

  2、晚间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3、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4、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这疲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5、车内不准吸烟。其它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地制止;外来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陪同人,但不能直接制止。

  6、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话。

  7、接送领导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8、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在司机班等候出车。不准随便乱窜其他办公室。有要事需离开司机班时,要告知车队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外出回来,应立即到管理人员处报到。

  9、对车管人员的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级领导反映。

  10、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管人员,并说明原因。

  11、任何时间,司机必须保证手机畅通,以便于与领导或车管人员及时取得联系。

  12、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公车学开车。

  13、收车时,必须将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用车或将车辆在非指定停放地点过夜。

  附:

  1、机动车驾驶员管理办法的补充规定

  2、机动车驶员提高服务质量、征询用户意见的补充规定

  机动车驾驶员

  提高服务质量、征询业主意见的补充规定

  为了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转变工作作风,机动车驾驶员应认真学习公司下发的各项规章制度,深入开展'爱岗创优'服务活动。目的在于提高服务及管理水平,达到业主满意,同时特补充规定如下:

  1、定于每月开展一次业主征询意见,时间为月初或月末。

  2、主要征询车容、车貌;车辆保养;服务质量;服务态度;遵守时间;安全行车等方面内容,共计100分。

  3、采取用车单位对驾驶员每月出车情况打分评比的办法。

  4、征询意见的方法,每月末先由车辆管理人员提供驾驶人员每月出车记录及用车单位,再由物业办公室分发、收集征询意见表,后公布征询意见结果。

  5、最后结论:满意为95分以上含95分;基本满意为90分以上含90分;90分以上(不含90分)为不满意。

  6、对90分以下的驾驶员一次不满意为警告,二次不满意者罚款100元,三次不满意者做辞退处理。接到用户严重问题投诉的一次罚款100元,二次罚款200元,三次做辞退处理。

  7、对连续一年在征询意见中被评为满意者,公司评优并给于奖励,对连续二年获优的人员,公司给于提高工资待遇。

  司机工作程序

  作业时间作业地点工作内容工作标准

  7时-8时市内五区早班通勤提前等候,准时到单位

  8时-12时各支行及业务单位各部门工作用车热情服务、耐心守候、禁止下线

  13时-17时各支行及业务单位各部门工作用车热情服务、耐心守候、禁止下线

  17时-19时市内五区晚班通勤安全送到,准时入库

  四、车辆肇事处理办法

  1、下列情况视为肇事

  (1)汽车相撞或为它种车辆相撞,致双方或一方有损害伤亡的;

  (2)汽车撞及人、畜、路旁建筑物及其它物品,致有损害伤亡的;

  (3)汽车行驶失慎倾倒,他人故意置障碍物于路中,因撞及或倾翻,致人或车有伤亡损害的;

  (4)汽车行驶遭受意外的事变,如公路、桥梁、涵洞、隧道突然崩塌、损坏致人或车有伤亡损害的;

  (5)其他情况致人或车有伤亡损害的。

  注:以上情况所称损害,包括足以致本公司遭受任何的轻微损失。

  2、肇事的处理

  (1)主管部门接到肇事通知后,应立即向交通事故处理小组报告,并迅速赶往肇事地点查勘处理;

  (2)应先急救伤员,后查勘现场;

  (3)尽量寻觅目击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地址、通讯手段;

  (4)填写肇事报告

  ①肇事时间、地点、气候;

  ②肇事原因(研究判断影响肇事的因素,动与静物的状态及车辆和行人的行进方向与位置等);

  ③肇事车号(包括对方车);

  ④驾驶员(包括对方车)姓名、地址;

  ⑤损害情形(包括对方车及乘客财产的损失);

  ⑥伤亡人员姓名、地址、伤亡原因与情形、救护方法;

  ⑦现场图的绘制及摄影。

  (5)本公司汽车肇事责任,由本公司会议鉴定,会前通知该肇事驾驶员列度。

  3、肇事过失的处分

  (1)肇事驾驶员依法负其应负的刑事责任和民事责任;

  (2)肇事后经法院判决徒刑者,自判决之日起即予开除,并令其赔偿肇事损失;

  (3)肇事后畏罪潜逃者,除请司法机关缉办外,并即予开除;

  (4)驾驶员因肇事被取消驾驶员资格者,即予开除;

  (5)肇事后给本公司造成经济损失和名誉损失者,即予开除,并赔偿损失。

  4、肇事赔偿

  注:行车肇事责任判明后,如当事双方愿意和解,应当场查明损害程度,赔偿依照下列规定处理:

  (1)责任属于对方车辆或行人过失的,保险公司概不负责赔偿;

  (2)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的过失,其赔偿款项由保险公司负担,但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过金额须由该车驾驶员负担。

  (3)肇事责任属于公司驾驶员与对方驾驶员或第三者共同过失的,按各方应负责任的比率分担,其损害赔偿按前款办理;

  (4)肇事后对方车辆逃逸能制止而未制止,或对方车号能注意而未注意,致使肇事责任无从判明或追究者所造成的损害赔偿,由驾驶员负责按照第二款处理。

  五、机动车油料管理、车辆维修、车辆保险规定

  根据车队车辆多、车库分散等特点,为使车辆、油料管理、车辆维修、车辆保险等工作有章可循、按章办事特制定此规定。

  1、油料管理

  油料管理坚持厉行节约、集中管理、定额领取的原则。

  (1)机动车辆油料的采购手续由机关办公室统一采购和管理,各单位(部门)应建立油料领用登记簿,坚持按行车里程核定用油标准,驾驶员凭油票用油。

  (2)驾驶员每次领取油票应由本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对领用人车辆上的里程表'进行登记,每次领取油票不得超过100公升,每月每台车油料控制在200公升。因工作需要增加油票时,应写出书面原因报车队队长审核,再由主管部门领导审批。

  (3)各单位车辆管理人员每月要认真驾驶员所用油料是否与行车里程相符,杜绝油料外流和私自卖油票现象,一经发现违纪行为,将对当事人做辞退处理,数额巨大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车辆的日常检查

  车辆驾驶人员应做好对车辆的日常检查工作,检查范围包括:车辆燃油量、各轮胎气压、水箱冷却液、发动机润滑油、灯光系统、喇叭、刹车系统、车辆发动后发动机是否有异响声音等。

  3、车辆的维修

  (1)各单位的车辆维修费用由该单位承担。

  (2)车辆的维修应根据该单位车辆的购置年限、价值、使用状况、单项维修价格确定维修标准。(根据实际情况而定)。养路费、车船费、停车费、高速公路费、车库租赁、保险费等费用均由车辆所属单位承担,费用指标由车辆所属单位进行控制和掌握。

  (3)车辆的维修保养按《车辆保养规程》执行。

  (4)车辆的维修、保养应到车辆所属单位指定的维修定点单位进行操作。

  (5)车辆的维修申请

  车辆需要维修时,由车辆驾驶员提出修车申请并填写'费用预算单',在预算单上注明需要维修的部件(不包括日常维护用料)、预计格后交给本单位车辆管理人员,由本单位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车辆进行现场技术鉴定。

  4、审批

  (1)经车辆管理人员对维修车辆进行技术鉴定后,根据维修内容到车辆所属单位所指定的维修单位进行询价。经过询价后,将'预算单'上报,由车队队长审核。经审核同意后在'预算单'上签字,报主管领导审批。

  (2)各单位根据审批意见,由车辆驾驶员负责将维修车辆送到经批准的维修厂家进行修理,未经批准私自将车辆送修和更换零件所发生的费用不预报销。

  5、车辆的保险

  为便于机动车辆的保险,实行统一指定的保险公司进行投保的原则,应由车辆所属单位统一办理车辆保险。车辆出险后必须根据保险条款有关内容及时进行索赔,保险中如出现问题由车辆所属单位同保险公司进行协调。

  六、机动车驾驶员工作管理规程

  为了加强对机动车驾驶员的规范化管理,实现'安全、便捷、即时服务'的宗旨,确保一线用车的需要,更高完成各项任务,特指定本规程。

  (1)驾驶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有关交通管理的规章制度,安全架车并严格遵守有关规程。

  (2)文明行车,晚间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车,严禁酒后驾车。

  (3)因驾驶人员自身原因造成违章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4)保持车内外整洁、干净、不准在车内吸烟,其他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滴制止。外来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5)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主动打招呼、使用文明用语。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问话,不准随便插话。主动协助乘车人搬运物品,贵重物品轻拿轻放,保证物品安全。

  (6)所有驾驶人员接派车任务后,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要准确、安全地完成任务,乘车人满意率要达到百分之百。

  (7)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做好出车准备,在司机班等候出车,不准随便走动到其他办公室。有事需要离开司机班时,应告知车队管理人员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完成任务回来,应立即到车管人员处报道。

  (8)对车管人员的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能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领导反映。

  (9)驾驶人员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即使设法同志车管人员,并说明原因。

  (10)任何时间驾驶人员必须保证传呼机或手机畅通,对领导和车管人员的传呼应及时复机,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复机的,事后一定要说明原因。

  (11)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联系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人员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车辆学习开车。

  (12)收车时必须将车辆按指定地点停放,未经领导比准不得私自用车,或将车辆在非指定地点停放过夜。

  (13)严格按照车辆的三级'保养规程做好车辆的定期维护保养(此项工作由车管人员安排有序进行)。保证车况良好,发现故障及时检修,或报告车管人员,不得拖延检修或私自送厂维修。

  (14)对车辆完好率、出勤率车辆使用率及满意率较高的驾驶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

  (15)驾驶员要积极参加安全业务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驾驶技能和技术水平,增强遵章守纪的自觉性,通过资源整合更有效的发挥驾驶人员的主观能动性和积极工作的热情,使有限的资源得到更充分的利用,建设一支政治可靠、技术过硬的驾驶员队伍。

  七、表格

  1、车辆档案

  2、车辆维修申请表

  3、机动车驾驶员评分考核办法

  4、车辆部件的保养规程

  5、车辆一级保养规程

  6、车辆二级保养规程

  7、派车单

  8、()月份证询用户意见表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4

  为加强公司的机动车辆和驾驶员的管理,保证公司各项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以及员工的人身、财产的安全,结合国家与地方的有关交通法规,特制定本规定。

  一、本规定适用于xx公司及所属公司。

  二、车辆管理部门及职责

  1、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及所属公司机动车辆的安全及业务管理。

  2、工作职责:

  a、负责建立各项机动车辆与驾驶员管理制度,并对其落实情况实施监督;

  b、负责机动车辆的牌证申领、审验、车辆转籍等工作;

  c、负责驾驶员的培训、增驾、转正等手续办理;

  d、负责对驾驶员的考核工作;

  e、负责对车辆安全的考核;

  f、每月组织驾驶员学习交通安全常识及有关交通规定;

  g、负责办理公司及所属公司车辆的购置、转卖、报废等相关手续。

  h、负责办理转卖、抵欠车辆的过户手续。

  三、车辆的管理

  1、凡属公司及所属公司的各种车辆必须经过车辆管理部门检查合格,领取牌号、行驶证后方准行驶;

  2、对检查出的车辆故障或不合格处应及时维修、排除,不准带故障行驶和强行出车;

  3、不准转借、涂改车牌号和行驶证;

  3、车辆晚间必须停放在有正规管理的停车场内,并将停车场地址报公司行政部备案;

  5、车辆的保养和维修

  a、公司行政部负责建立公司各部门单车技术档案(所属公司自行建立),详细记录车辆技术资料和维修记录,并且按规定对车况及保养情况进行不定期抽查;

  b、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的车辆需维修时必须填报维修单经车辆所在部门及所属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行政部核准到公司指定修车厂进行维修。公司行政部对定点修车厂每年进行一次评定,报公司经理办公会讨论确定。

  6、车辆的保险

  a、公司及所属公司的车辆应按有关规定参加各项保险,保险公司的选定及险种的选择,由公司行政部提报经理会讨论决定;

  b、公司行政部负责公司各部门车辆保险手续的办理;

  c、各所属公司车辆的保险手续可自行办理。

  7、车辆费用管理

  a、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办公车辆的年度维修费、停车费、耗油费,由行政部按车况及车型不同制定出相应的标准,进行单车核算(所属公司费用自行核算)。上述费用必须严格按标准执行,超支时,需由驾驶员出具合理的书面材料,否则一切费用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b、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办公车辆的养路费、保险费、审验等固定费用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申请交纳。(所属公司费用自行交纳)

  四、车辆的使用

  1、公司办公车辆的使用,由行政部统一调度;各项目组的车辆使用由项目组行政主管负责按排;所属公司的车辆使用自行规定;

  2、各部门使用办公车辆,应事先填写《派车单》,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后需提前交车辆管理部门进行统一按排。如第二天上午用车,需在前一天下班前申请;下午用车,需上午申请;

  3、司机在接到《派车单》后方可用车,并有监督车辆使用人是否按规定用车的.权利和义务。若发现车辆使用超出规定范围,司机有权予以拒绝,否则,将视情节对当事人及司机进行处罚;

  4、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员工因个人或家庭有急事确需用车时,可向公司行政部申请,行政部将视车辆使用情况适当给予安排,严禁个人直接找司机用车;

  5、因工作需要,在法定节假日或工作时间以外用车需提前申报,经各分管副总同意后由公司行政部统一调派;(所属公司参照执行)。

  6、如有特殊情况,经公司领导同意,行政部可临时调用公司领导的公务车辆;

  7、公司如有大型活动,需集中使用车辆,公司行政部可对各部门及所属公司车辆进行统一调度使用;

  8、车辆的外借

  a、公司各部门及所属公司的车辆原则上不允许外借。

  b、因工作需要,车辆必须外借时,由外借申请人或部门填报《车辆借用审批单》经车辆所在部门或所属公司负责人同意后报公司行政副总审核,经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外借;

  c、任何部门和个人未经批准将公司车辆私自转借他人使用者,按借出时间每小时100元的罚款,且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燃料费、修车费等)由出借人承担。并同时追究驾驶员、部门负责人及主管领导的责任。

  五、驾驶员的工作职责

  1、车辆维护:驾驶员应保持车辆内外清洁,每日对车辆运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采取措施,排除故障,按规定对所驾车辆进行各种保养;

  2、工作要求:驾驶员应热爱本职工作,服从主管领导的调度指挥,在无用车指令时,应在指定位置休息待命;

  3、行为规范:驾驶员应着装整洁,讲文明用语,服务态度热情,文明行车;

  4、安全保障:驾驶员应严格按交通法规的要求规范驾车,严禁酒后驾车或疲劳驾车,在患病且影响行车安全时,应主动提出休息,不准超载、超速,不准驾驶与准驾车型不符的车辆;

  5、应急处理:在出现交通事故时,驾驶员应立即上报公司主管部门,并在当日提交书面说明材料;对涉及到人身伤亡的重大事故,应在第一时间内抢救内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向交通管理部门报案。

  六、驾驶员的违章处罚

  1、将公司车辆未经批准而作为私人用车使用的,按使用时间每小时罚款50元,且在此期间发生的一切费用(燃料费、修车费等)由使用人承担,并视情节予以处罚;

  2、在安全月(周)、宣传月(周)活动中发生的各种违章均按交通队的处罚金额给予加倍处罚;

  3、对因我方责任发生交通肇事的驾驶员,所造成的经济损失,除保险公司赔付外,余额由肇事者承担。并扣罚当月10-50%的薪金;

  4、对发生交通事故后,故意拖延、谎报、逃逸现场的驾驶员,除按国家(或地方)交通法规予以处罚外,应予以辞退并承担相关损失。

  七、本规定由公司行政部负责解释。

  八、本规定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杜绝和减少各类车辆设备、交通事故,确保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健康安全,保证安全生产。根据有关规定结合集团公司实际,特修订本规定。

  第二条各级安全部门、机电物资部门、人力资源部门、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要按职能分工抓好分管工作,并相互协作,共同做好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各单位、集团各成员企业对其所购置的机动车辆,及其对所属劳务组织、分包队伍以及租赁的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章相关职责

  第四条安全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安全主管部门:

  1、归口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2、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处理;

  3、负责车辆伤害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安全主管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及驾驶员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对驾驶员持证上岗、遵章守纪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3、负责组织对驾驶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4、负责组织厂内机动车辆驾驶员操作证的取证和复审,以及驾驶员驾驶执照、从业执照的年审工作;

  5、负责机动车辆户籍管理;

  6、组织或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7、负责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五条机电物资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机电物资部职责:

  1、归口集团公司机动车辆的实物管理工作;

  2、负责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管理;

  3、组织或参与重大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4、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统计报告。

  各单位机电物资管理部门:

  1、负责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安全操作堆积及安全管理制度;

  2、负责机动车辆安全技术状况、设备安全运行及机动车辆设备管理制度落实的监督检查;

  3、协助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管理;

  4、负责机动车辆的技术、安全鉴定及管理;

  5、负责建立机动车辆档案;

  6、负责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机动车辆重大隐患整改方案;

  7、组织或参与机动车辆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六条人力资源部门职责:

  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

  1、负责指导、协助用人单位招聘机动车辆驾驶员;

  2、协助组织大型施工生产车辆驾驶员“设备操作证”的发放工作;

  3、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各单位人力资源部门:

  1、负责机动车辆驾驶员的试用、录用、解聘工作;

  2、负责建立机动车辆驾驶员档案;

  3、协助、配合安全部门做好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培训及考核工作;

  4、参与车辆伤害类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第七条各单位财务与产权管理部门负责对本单位机动车辆各类费用的收缴、筹集,并监督落实。

  第八条机动车辆及驾驶员所属单位(项目部、厂队)职责: 1、严格执行上级并适时建立本单位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制度;

  2、负责对本单位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管理的各项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机动车辆驾驶员聘用、解聘信息资料的提供;

  4、负责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的组织和落实工作;

  5、负责建立机动车辆及驾驶员档案;

  6、负责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及安全运行;

  7、参与机动车辆设备事故及车辆伤害事故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机动车辆设备事故及车辆伤害类事故的统计报告。

  第三章机动车辆安全管理

  第九条各单位要坚持机动车辆的维护、保养、检查制度,保证车辆安全装置、零部件等齐全完好,车辆正常运行。

  第十条建立并完善机动车辆档案(包括车辆登记证书、出厂合格证及车辆性能的相关证明、说明书等,车辆维护、检修、自检记录,车辆改装、改型记录,安全技术检验、年检、审验记录等)。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实行机动车辆、驾驶人员集中管理、统一调配制度。杜绝私自开车,无证驾驶,公车私用,乱停乱放等现象,规范管理,减少违章违纪行为。

  第十二条停车场所要按规定划出停车区域和通道线,保持道路畅通,并配有专(兼)职人员管理。

  第十三条禁止盛装易燃易爆物品的车辆与其它车辆混合停放。

  第十四条机动车辆和停车场所应按规定配齐安全防护设施、设备,并有应急装备和应急预案。

  第十五条特种车辆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六条厂内车辆运输,要严格执行《企业厂内运输安全规程》;公路运输及特殊运输(超长、超高、超宽)要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第十七条个体车辆不准在任何单位挂靠和以单位名义办理私人车籍证明和证件及上缴各类规费。

  第十八条对已达到报废条件的机动车辆要强制报废,并及时办理报废、回收、销户手续。特殊情况需继续使用的车辆必须报车籍所在地的车辆管理部门批准,未经批准的车辆不得继续使用。

  第十九条凡机动车辆产权关系发生变化(如转让、变卖等)时,应及时到车籍所地的车辆管理部门办理户籍或变更手续。

  第二十条对机动车辆实行承包、租赁和使用外单位车辆的单位,要明确各自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各项安全措施,并将机动车辆及驾驶人员纳入本单位统一监督、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第四章驾驶员的管理

  第二十一条对驾驶员实行聘任制,经资审、考试、考核、试用后,择优录用。不得以各种理由不实行公开招聘。

  第二十二条招聘录用驾驶员的基本条件:

  (一)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辆驾驶证》和相应职业资格证书(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人员的持证上岗执行国家有关规定);

  大型施工生产车辆,应同时持有集团公司核发的《设备操作证》;

  营运性运输车辆应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性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证》,并且具有三年以上驾龄;

  大客车及危险物品运输的驾驶员应取得国家规定的驾驶员从业资格证书;

  (二)身体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无妨碍驾驶机动车辆的禁忌症或生理缺陷;

  (三)经理论和实际考核,驾驶技术满足工作要求;

  (四)有良好职业道德,一年内无违章及其它不良记录;

  (五)试用期至少3个月,且试用期间无肇事,无违章违纪行为;

  (六)爱护设备,精心保养,且满足使用单位其它规定要求。第二十三条对上岗驾驶员的要求:

  1、驾驶员要根据招聘单位录用后所确定的车型,尽早熟悉指定车辆的设备性能,掌握车辆驾驶技术;

  2、驾驶员对驾驶的车辆要进行经常性检查,勤保养,勤维护,使车辆保持良好的技术状况,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开“凑合车”、“带病车”;

  3、驾驶员要具有良好的驾驶作风和职业习惯,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规,不违章驾驶,不疲劳驾驶,不带情绪驾驶,不将车辆交给无证、无关人员驾驶。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对不遵章守纪、不服从管理、缺乏职业道德且性质恶劣及驾驶执照、从业资格证、操作证等审验不合格的驾驶员实行解聘。

  第二十五条聘用驾驶员单位要建立健全机动车辆驾驶员档案(包括驾驶员个人简历,驾驶执照、从业执照、厂内机动车辆操作证复审记录,安全培训记录,表彰奖励、违章违纪、肇事处罚记录,聘用及解聘记录等)。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驾驶机动车辆肇事致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接受交通管理部门的处罚外,还要接受集团公司按《安全生产奖惩规定》的有关条款给予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七条各级各部门要参照机动车辆的管理职责,针对本单位实际,制订相应规定,明确责任,落实好机动车辆及驾驶员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每年12月26日前将机动车辆明细台帐(含新增、报废、户籍变更车辆)(见附表)报集团公司质安部。

  第二十九条本规定自发文之日起执行,原集团公司《机动车辆及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暂行规定》自行作废。

  第三十条本规定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抵触处,以国家规定为准。与集团公司有关文件年抵触处,按本规定执行。

  第三十一条本规定最终解释权属集团公司质量安全保证部。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6

  一、公司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本公司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司机应爱惜公司车辆,平时要注意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时间对自己所开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三、司机每天抽适当时间擦洗自己所开车辆,以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

  四、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五、司机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检修。不会检修的,应立即报告行政主管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厂维修。

  六、出车在外或出车归来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禁止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路段停车。司机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

  七、司机对自己所开车辆的各种证件的有效期应经常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

  八、晚间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开疲劳车,不准酒后驾车。

  九、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高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十、司机因故意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自理。违章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负责。

  十一、因司机原因造成甲方责任,车辆损坏视情节须要赔偿部分或全部损失。

  十二、车内不准吸烟。公司员工在车内吸烟时,应有礼貌的制止;公司外的客人在车内吸烟时,可婉转告知本公司陪同人员,但不能直接制止。

  十三、司机对乘车人要热情礼貌,说话应文明。车内客人谈话时,除非客人主动搭话,不准随便插嘴。

  十四、接送员工上下班的司机,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

  十五、上班时间内司机未被派出车的,应随时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之行政主管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出车回来应立即到行政主管处报到。

  十六、司机对行政主管的工作安排应无条件服从,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行政主管反映。

  十七、司机出车执行任务,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行政主管并说明原因。

  十八、不论什么时间,司机身上必须携带手机。对公司领导或行政主管的呼叫,应尽快接听。情况特殊确实不能接听的,事后一定说明原因。

  十九、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适当地点保管,不准私自用车。

  二十、司机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任何人员不得利用公司车辆学开车。

  二十一、司机全年安全行车,未出交通事故的,给予奖励500元。

  二十二、行政部每月负责对司机进行审核,将审核等级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对于工作勤奋、遵守制度、表现突出的,可视具体情况给予嘉奖;对工作怠慢、违反制度、发生事故者,视具体情况给予一般、严重过失单直至除名处理。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7

  1.公司机房及机房内服务器硬件设备、网络设备由公司网络管理员负责管理维护,机房内服务器进机柜的,要保证机柜上锁。

  2.公司机房要按规定安装空调,机房内要保持整洁、干净。要保证服务器、网络设备上无积尘。

  3.机房内要安装温湿度计、温度要根据机房温度变化进行适当调整,保持机房适宜机器设备正常运行的温度。机房内要安装灭火器、烟雾感应器、报警器等安全设备,保证机房处于安全状态。

  4.机房门窗要保持封闭状态,防止外部灰尘进入机房。

  5.非机房管理人员进出机房要申请主管领导批准,并填写进出机房登记表方可进出。

  6.进入机房要注意保持机房内卫生,禁止在机房内抽烟、吃东西、乱扔纸屑等杂物。

  7.离开机房时要仔细检查,确保窗户关闭、房门上锁,人走灯灭。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8

  一、目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为了加强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提高车辆(含内转车)的安全运行可靠性,维护正常生产经营秩序,减少或避免股份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职工及公司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1、本制度规定了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的交通安全管理与交通活动的运行控制规定和要求。

  2、本制度适用于进入本公司及其所属公司生产区道路所有机动车在其资产所属区域及道路上进行可能影响交通安全的活动的管理与处罚。

  三、职责

  1、总经办职责

  (1)负责公司经理层领导的公务用车安排,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2)负责部室有重要、紧急公务用车的协调安排,确保车况安全可靠。

  (3)负责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业务、法规学习及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的定期安全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可靠。

  3、1、5负责督促公司小车驾驶员做好车辆和驾驶资质的年审认证工作。

  2、安全管理部门职责:

  (1)负责对公司停车库的安全管理和考核,督促管理人员维护停车库的安全使用秩序。

  (2)负责对公司停车库的交通标志的设置、维护。

  (3)组织、参加对公司驾驶员交通违章、交通事故的责任划分和处理。

  (4)督促、考核有关职能部门对公司小车驾驶员的法规学习、日常管理、定期查改安全隐患、车辆和驾驶资质的年审认证等工作的有效开展。

  (5)负责对公司所属公司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进行目标管理和监督、考核。

  3、各部门职责

  1、对本部门的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负全责。

  2、负责对本部门所有驾驶人员(含内转车驾驶员,下同)的驾驶资质审查和职业禁忌症体检管理,做到安全用工。

  3、负责对本部门所有驾驶员进行定期技能培训、业务及法规学习和日常管理,做到及时、有效,建档管理。

  4、负责对本部门所有车辆(含内转车)的定期车况检查和隐患整改,确保资金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人,确保车辆运行的安全可靠。

  5、负责做好本部门所有车辆及驾驶员的年审、认证工作,做好自检、年审认证的建档管理工作。

  6、组织、参加对本部门道路交通机动车事故的现场勘查、认定和调查、处理工作。

  7、负责做好本部门所有车辆及驾驶员的保险及理赔工作。

  四、管理要求

  1、公司停车库应有足够的照明和安全警示标志,库管人员应做好及时调度和管理。

  2、机动车进入公司停车库时,必须听从管理人员的调度指挥,严禁乱停、乱放,妨碍车辆、行人进出,甚至导致事故发生。

  3、机动车入库实行先出后进原则,防止堵塞或插挂事故。库满时,库管员应及时指挥车辆停放其他车库。

  4、停放公司停车库的车辆驾驶员不听指挥且乱停、乱放的,公司车库管理者有权劝其离开或立即报告公司经营管理部协调解决。

  5、内转车驾驶员的安全管理

  (1)内转车驾驶员属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驾驶员的从业资格,取得内转车驾驶执照,方能从事内转车驾驶员岗位。

  (2)送培持证工作归口人力资源部统一管理,确保100%持证上岗。

  (3)各部门根据工作需要新增内转车驾驶员的,由部门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分管领导批示同意后,由人力资源部组织健康体检、送培持证,并完善用工手续。

  (4)牌照车驾照人员安排驾驶内转车的,由安技环保部和交通安全自检组审核资质和能力、人力资源部完善用工手续后,持证上岗。

  (5)公司交通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时间做好内转车驾驶员的安全学习和业务培训、指导,并做好学习记录。

  6、牌照机动车的安全管理

  (1)各有车部门的车辆原则上用于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公车私用(经批准的特殊、紧急情况除外),不准公车用于旅游

  (2)各有车部门车辆的日常调度、使用和驾驶员的管理由各部门领导负责,车辆的使用实行派车制度,由部门领导或专人进行安排,并由专人对每一次用车详细填写派车记录单(派车记录单格式见附表)。

  (3)派车记录单因是对车辆使用情况的有效证明,各有车部门必须认真填写,妥善保存,自觉接受分管领导、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与检查(事故因公用车的证据)。

  (4)车辆必须由专人驾驶,禁止非专职驾驶员驾驶公司车辆。

  (5)驾驶员严格按派车要求安全出车,严禁酒后驾驶,严禁超速、超载行驶,严禁将车辆交给他人练车或私自用车。

  7、考核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50元以上、500以下罚款

  (1)在禁停区域乱停、乱放,妨碍道路安全畅通的。

  (2)不按生产区道路指示标志行驶的。

  (3)不按公司规定超速、超载行驶的。

  (4)不遵守本公司上下班时间禁行令、不履行进出公司大门登记检查强行冲卡的。

  (5)不服从生产区道路管理人员的检查和指挥、强行冲卡的。

  (6)驾驶员若无故不参加定期的安全学习的。

  (7)无故不开展对车辆日常维护保养造成带病车运行的。

  (8)无故不参加周期检查、年审认证的。

  (9)不遵守公司规定、开出限行区域的。

  (10)不遵守公司规定、酒后驾驶的。

  (11)不遵守公司规定、擅自将公车交给他人驾驶练车的。

  (12)不遵守公司规定、擅自公车私用或公车组织旅游的。

  有下列行为之一,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1)载遗洒、飘散气体、液体、其它松软物体或未加盖密封沿途撒漏的(同时责令其行为人及时清除)。

  (2)在生产区道路上倾倒生活、工业、建筑等垃圾和其它废弃物品,造成交通安全隐患情节严重的(同时责令其行为人及时清除)。

  (3)损坏或擅自移动生产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或者以其它方式影响生产区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正常使用的。

  (4)未经本公司职能部门批准,擅自在生产区道路上挖掘道路、占道施工或未按限期恢复原状的。

  五、附则

  1、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9

  1 .机械设备的购置

  ( l )购置计划程序及要求

  l )由机械管理部门根据需要,会同有关部门和申请购置部门共同提出设备购置的项目、数量、型号和规格;

  2 )由计划部门落实资金来源,提出年度申请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

  3 )申请计划上级主管部门审核批准后,按批准的名称、型号、规格、数量订货采购。

  ( 2 )机械设备购置的资金来源

  企业实现技术装备,资金来源是一个重要的前提条件,在设备购置程序中,落实财务对购置款源的支付保证,是首先必须考虑的。

  l )工程预算所列的技术装配费;

  2 )企业按规定留用的固定资产折旧资金(含大修理基金的结余部分);

  3 )企业利润中的生产发展基金。

  2 .机械设备的装配

  ( l )不论是新购置机械,还是对原有设备的技术改造和改装所装配的机械设备都应遵循技术上先进、生产上适用的总原则。在探讨装备方案时,必须综合多方面因素进行分析比较,并考虑以下要求:

  l )防止盲目性。是选购现有产品、是改造还是改装,要进行权衡比较,综合分析。需要自制的,要考虑技术水平、加工能力够不够,产品质量能否保证;

  2 )考虑经济效益。首先要充分发挥现有机械设备的作用,必须新购置机械设备时,要算好经济账;

  3 )选购设备要考虑到整机性能,还要考虑维修配件来源;

  4 )装备机械必须适应施工作业条件,在产量、质量和进度方面满足施工要求。

  ( 2 )机械设备的技术改造及改装,对现有老旧的机械设备进行技术改造,是加快设备更新步伐的重要措施,具有投资少、收效快等优点。技术改造和改装应遵循如下原则:

  l )机械设备的改造要同企业的技术改造结合起来,加强调查研究,摸清机械设备的状况,作出全面规划;

  2 )要考虑需要和可能,资金和机械设备配件供应来源、技术准备等;

  3 )要按照技术先进、使用可靠的原则有计划地进行。技术改造方案、资料和施工图纸必须事先提出,经有关人员审核,报上级审批后方可实施。改造完成后经验收合格、有关资料应列人技术档案。

  ( 3 )设备改造和改装应进行以下审查:

  1 )经济可行性审查。提出比较资料及综合比较方案;

  2 )技术可行性审查。对引用技术是否成熟,改造改装的实施步骤及能力提出论证。

  3 .机械设备的验收

  ( l )对整机装运的新购机械设备,应进行运输质量及供货情况的检查。对有包装的新购设备,应检查包装是否受损;对无包装的新购设备则可直接进行外观检查及附件、备品的清点。若发现新设备已有较大损伤,应做好详细记录,并尽快与运输部门或供货厂方交涉处理。

  ( 2 )对解体装运的自组装设备,对总成、部件及随机附件、备品进行外观检查后,应尽快组织「_地组装并进行必要的检测试验。

  ( 3 )工地交货的机械设备,应由制造厂在工地进行组装、调试空运载和生产性试验,自检合格后才提请订货单位复验。试验项目及要求按合同规定进行。施工企业最好直接参加厂方的自检过程,待验收全部合格后、才能签署验收。

  ( 4 )调拨的旧设备的测试验收,应基本达到'完好机械'的标准。

  ( 5 )重要关键性的大型设备应由总工程师或总机械师为首的鉴定小组进行试验验收。

  ( 6 )一切随机原始资料、自制设备的设计资料、图纸、测试记录、验收鉴定结论等应全部清点、整理归档,作为技术档案的必备内容。

  4 .机械设备的检查

  ( l )机械设备检查是全面性检查活动,检查的目的是发现问题,及时纠正;交流经验,表彰先进,提高机械管理水平。检查要注重实效。总公司每年组织一次,分公司每半年一次,基层每季一次。把完好设备标准的评比工作与设备检查结合起来进行。

  ( 2 )设备检查的主要内容

  l )机械管理工作,职工思想教育;

  2 )管理机构,人员配备,规章制度的建立与执行情况;

  3 )主要机械的使用、保养、修理情况及三率指标完成情况;

  4 )技术档案及资料的管理、使用情况;

  5 )技术培训考核、操作证制度的执行情况;

  6 )维修计划的执行,修理质量和配件管理情况;

  7 )完好设备标准竞赛的实际成效。

  5 .机械设备的保养

  ( l )机械设备保养是进行清洁、紧固、润滑、调整、防腐、修换易损零件,使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状态的一系列工作,减少机械磨损、延长机械使用寿命、提高机械完好率、保证安全生产的主要措施。必须贯彻'养修并重,预防为主'的原则。

  ( 2 )机械设备保养的要求

  l )处理好保养与施工生产的关系。在安排施工任务时,要留有机械保养时间;保养作业尽量利用业余和节假日进行,以缩短保养停机时间,减少对施工生产的影响。2 )制订并严格执行保养规程。操作人员进行保养作业要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3 )对操作人员进行思想教育和技术培训。培养爱机习惯,熟练掌握保养技术知识

  4 )具备必要的物质条件,配齐油枪、油杯等专用工具设备,按期按量供应必备品和配件等。

  ( 3 )机械保养的作业内容

  机械保养主要是清洁、紧固、润滑、调整、'十字作业法',直至以恢复各大总成件耐用能力的平衡为目标而进行的有关项目。

  ( 4 )保养计划

  l )保养计划的编制必须严格遵守保养规程和各类机械的保养间隔期以及生产情况逐月编制。并与机械保管月生产计划同时下达;

  2 )保养计划的编制应坚持强制保养的原则。

  ( 5 )保养工作的组织实施

  l )机械保养采用就机保养综合作业或定位保养专业分工的方式,也可采用总成互换的保养方法;

  2 )专业分工方式,可实行定部位、定人员、定机具、定进度、定质量的五定责任制度;采用综合作业时,根据情况实行必要的责任制;

  3 )保养工作结束后,应将保养类别、起止时间、保养主要内容和质量检查情况登记在履历书和保养登记簿内,记录内容应齐全、准确。

  6 .机械设备的修理

  ( l )由于机械设备种类繁多,应根据机械设备的特点,采用不同修理制度。

  ( 2 )机械设备划分为三类:一是关键机械设备;二是主要机械设备;三是简单机械设备。

  ( 3 )对三类机械设备采取三种修理制度。

  1 )计划预期检修制度。用于第一类机械设备,用计划预防性来确保机械设备完好;

  2 )诊断修理制度。适用于第二类机械设备,用'诊断病情,对症下药'的方法进行修理,确保机械设备完好,便于现场维修;

  3 )事故修理制度。适用于第三类机械设备,出故障就修,不出故障不修。

  ( 4 )修理制度三种检查方法

  l )修前检查:以专业人员的经验和仪器仪表相结合,鉴定如何修理;

  2 )定期诊断法:根据诊断结果,视情修理。用仪器仪表和人的经验相结合的方法;

  3 )随时观察法:用于事故修理制度。要求随时注意和掌握情况,一旦发生故障,马上修理或更换。

  机械设备的修理是指将已因磨损而性能降低的机械设备恢复到原出厂性能或基本达到原出厂性能的恢复手段。机械设备的修理体制、修理计划的形成程序见'机械设备的保养'第l 、2款。

  ( 5 )机械设备的定期修理

  机械设备的定期修理是指按计划预期检修制中规定的修理周期(间隔)对该机的强制性修理。这里主要指机械设备的大、中修理。

  l )制订修理方案

  在机械设备解体后,根据机械各部磨损情况,由机械技术人员会同机械修理人员共同制订出书面修理方案。修理方案要针对性、可操作性强,要有具体的配合数据、加工级数及质量标准。修理方案一经确定,不要轻易变动。

  2 )机械解体后,对所有旧零部件测量鉴定。从中确定可用、可修及需更新的配件,并据此编制出配件计划。

  3 )对按计划新购人配件和新加工件,逐个检测。对不符合质量、配合标准的配件坚决剔除。

  4 )对所有的配合组件,在装配后,要严格按规范检测并有记录。合格后方可进人下道工序。

  5 )部件组装完成后,要严格按规范检测并有记录并整体喷漆。

  6 )整机组装完成后,要整体喷漆,并同时喷上统一编号。

  7 )由机械技术人员、质检员、机械修理人员据修理规范和验收规范共同对该机进行验收和试运转,并签署验收单。

  8 )对大型机械设备,经过三次大修理后,不再安排第四次大修理,一直维护使用到报废;对于中型及以下机械设备,当其四级保养的费用已达到或超过其原值时,不再安排四级保养,一直维护使用到报废。

  ( 6 )机械设备的日常修理

  机械设备的日常修理是指对机械设备在正常运转中,因发生人为或机件损坏而造成的停机故障的排除手段。机械设备的.日常修理的突发性强,在实践中很难列人修理计划。但也绝非无规律可循,只要广大机务人员勤于摸索、频于观察、精于记录、善于总结,还是能够做到、起码是能够基本做到防患于未然。

  l )机械设备的日常故障的发现

  a .机械操作人员在机械运转过程中,必须精力集中,心无旁鹜。在完成生产任务的同时,随时根据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的声音、温度、气味、机械出力、操作反应等现象,及时发现异常并停机检查。避免因这些异常的推迟发现而造成机械设备的扩散性损坏。

  b .各级机械管理修理人员应充分利用深人工地的机会,观察机械的运转动态,及时发现问题。

  2 )机械设备的日常故障的排除

  a .属于操作人员通过调整、紧固可以解决的故障,由其自行排除。但前提是机械管理单位必须为操作人员配备齐全随机工具。随机工具除本机专用的工具外,至少还应配备:黄油枪一个;克丝钳、鲤鱼钳、活扳手、十字螺丝刀、一字螺丝刀、电工刀各一把;机油壶一个。

  b .属于机件损坏的故障,操作人员应立即通知修理单位。通知时必须要把故障部位、故障现象特征说明白,以免修理人员往返徒劳。

  c .修理单位接到通知后,应立即以最快速度派出修理人员。修理人员应根据通知的故障部位携带上可能更换的零部件。

  d .故障排除后,操作人员和工地机械员应签署机械修理任务单。机械修理任务单上应注明本次修理所耗用的工时;更换的配件名称、数量;修理质量评定和对修理人员服务态度的评价。

  7 .机械设备的调拨

  ( l )企业内部调拨和外部调拨分别是设备使用权和所有权的转移,涉及产权变更时,要办理好固定资产转移手续。

  ( 2 )设备无偿调拨只需按规定办妥交接手续,有偿调拨应视设备情况,实行按质论价的计费办法。

  ( 3 )施工单位改变隶属关系、合并、关停时,所有机械设备调拨处理按上级规定办理。

  ( 4 )根据管理权限发布调拨命令,按照调拨令办理调拨事宜。

  ( 5 )调人调出设备必须严格按照机械调拨通知单等规定的机械名称、型号、规格、及有效期办理交接事项,调拨通知单等文件应作为列账与立账的依据。

  ( 6 )原机附件、备品、工具、说明书、履历表、运转记录、随机技术文件等一律在交接记录上注明并随机移交,不得以任何理由扣压。

  ( 7 )交接双方要互相协作,调出单位应主动协助解决装运问题,调转中发生的费用一般由调人单位承担。

  8 .机械设备的资料管理

  ( l )凡只属固定资产的机械设备,均应按机械分类建账立卡。

  ( 2 )各级管理机构应建立机械总台账和反映配属情况的分户账,定期核对实物,做到账物相符。还要同财务部门所建的账卡定期核对,做到账账相符。

  ( 3 )企业施工生产中的主要施工机械部门必须建立技术档案。原始文件(说明书、零件目录、图纸、出厂合格证、设计资料)、机械履历表(机械变动、事故、安装、运转、修理、改造等履历),均应按要求逐项登记。进口机械应详细登记其技术性能、型号、规格、生产国别、生产厂商、出厂时间、编号、到达时间、配套动力及主要附件情况。

  ( 4 )运转记录等原始资料,由值班人员正确填写,专职人员审查汇总,逐级上报。

  9 .机械设备的保管与退库

  ( l )保管

  l )严格按照机械设备保管的有关技术规定保管好在库机械设备和暂时停用机械;

  2 )机械设备在保管中严禁拆套,杜绝备品、附件、工具等的锈蚀、遗失和损坏现象。

  ( 2 )退库

  l )凡1年以上不需要用的机械设备,可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按规定办理退库手续;

  2 )退库机械设备应做好保管,并做出技术鉴定,按审批要求的规定,办理无偿调拨的退库交接手续;

  3 )退库机械的运杂费由原保管单位承担。

  10 .机械设备的封存

  ( l )因施工任务改变、无施工任务或施工任务严重不足而停用的机械可以申请封存;

  ( 2 )封存机械必须技术状况良好,附件齐全,否则不予办理封存;

  ( 3 )封存机械必须涂油、防腐,放尽机内存水,其零部件及附件不得随意挪用、拆换;

  ( 4 )封存机械必须有专职管理人员定期进行保养和试运转;

  ( 5 )封存期未到而需启封使用,需经封存审批部门批准,未经封存审批部门批准,不得擅自启封。

  11 .机械设备的报废

  ( l )对机械设备报废要严格掌握,慎重处理,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申请报废:

  l )主要结构和部件严重损坏,虽经修理仍达不到生产使用要求和不能保证安全生产的;

  2 )因使用期长,修理费用过大,在经济上不合理的;

  3 )因意外灾害事故和突发事故,严重损坏无修复价值的;

  4 )非标准设备,因任务变动,本企业不适用,其他企业也不需要的;

  5 )需更新换代的淘汰产品。

  ( 2 )机械报废时,应由单位主管、专业人员、技术工人组成鉴定小组,进行详细检查,作出正确的技术鉴定。

  ( 3 )对符合报废条件的机械,必须认真逐项填写报废申请书,经单位领导鉴定后,按规定的审批权限,逐级上报审批。批准后按管理权限作报废处理。

  12 .机械设备的技术试验

  ( l )机械设备技术试验规定

  l )新购机械设备或经过大修、改装的机械设备,在投人使用前必须进行检查、鉴定和试运转,以测定机械设备的各项技术性能和工作性能;

  2 )新购机械设备的技术试验由建制单位组织,在机械技术负责人的指导监督下进行;

  3 )参加机械设备技术试验的人员,事先必须详细研究原厂技术文件,了解机械设备技术性能,掌握技术操作规程;

  4 )大修或改装后的技术试验,由承修单位生产部门负责组织,在技术负责人的指导和监督下,由主修人或原机机长会同进行;

  5 )承修单位应事先通知送修部门派员参加,使试验和验收工作结合进行。

  ( 2 )机械设备的技术试验

  l )外部检查。主要检查装配是否正确,是否有缺件漏装,润滑部位是否涂油或注油,螺纹连接是否紧固等;

  2 )无负荷试验和负荷试验。主要是试验机械设备的工作性能,包括机械设备的启动性能、动力性能、制动性能、操作性能和安全性能等,是否达到正常使用的技术要求;

  3 )技术试验后的复查。主要检查试验后的机械设备有无不正常情况,消除试验中发现的缺陷和故障,并做好润滑、调整和紧固工作;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10

  机械料具使用,全部执行公司内部调拨制度,凡是工程项目需要机械料具时,一律由公司机具负责人统一调配。

  1、在公司没有货源的情况下,如果项目部急需机料具,要征得负责人同意后才能去社会上租赁,如果擅自去社会上租赁机械料具,按租赁费的10%罚责任人。

  2、项目上需要大中型设备,必须提前一星期通知机具负责人。如设备闲置在工地上或无计划要设备,对责任人罚款200元。

  3、设备调出时,项目部必须清理干净维修好,保证调进项目部及时正常的使用,如果设备不能正常运转,对调出项目部的使用工长罚款200元。

  4、凡是调出设备,一律办理调拨单,重要设备由调出单位派专人押车,损失的由调出单位按原价赔偿。汽车到达调出或调进项目后不及时卸车,每小时罚项目负责人50元。

  5、因生产需要总部要求项目调出设备时,项目部必须无条件服从,如影响生产,大中型设备每拖延一天罚项目负责人500元。

  6、凡是在使用中发生故障的设备,原则上都由各项目部机修工自行修理,不能修理的需要外协单位修理的机修工应向施工员交代原因,并由工地材料员,施工员,机修工,协助单位的修理人员谈好价格,明确修理后的保证使用期。

  7、使用塔吊等大型机械,必须严格按机械操作规范,严禁违章操作,如果项目部不按要求超负荷吊装,每次罚责任人500元。

  8、三大料具调拨要求项目部提前十天报送机具负责人,调拨时由需方项目派人到调出项目验收,并在调拨单上签字,手续完备后双方不得扯皮。

  9、所有货物调出项目必须配合装车,如汽车到工地后,迟迟不能安排人员,每推迟一小时,项目负责人罚50元。

  10、钢管调出时必须清理调直,弯曲钢管每根扣5元,钢管上带有扣件的不记帐,乱割钢管的每根扣10元。

  11、钢模调出时必须调直修理上油,未整理的钢模按每平方米扣10元;发现小钢模上打洞扣10元;在大钢模上打洞的,每个洞扣30元;大模变形每平方米罚100元。罚款由项目分摊,其中木工工长与组长承担70%,30%由其他管理人员承担。

  12、快拆顶托调出必须清理调直,配件齐全。未清理的,每根按2元扣除;情节严重的.罚调出负责人200元。

  13、扣件调出必须灵活,螺丝齐全上油。调出后发现如需修理的坏扣件每只扣2元;不灵活的扣件,每只扣0.5元。情节严重的罚调出负责人200元。

  14、工地上遗失料具的,按总额30%赔偿。根据全体管理人员的折率、时间,由项目经理负责分摊。

  15、凡是新开工的项目,需要机械料具的,一律由机具负责人报总经理批准,擅自购买的,不予报支发票,由项目管理人员分摊。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机电运输管理工作,积极推进机电运输技术进步,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提升安全管理水平,保障机电运输系统安全、科学、合理、经济运行,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机电运输管理的原则是:坚持科技进步,加强科学管理,积极推广和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加快科技成果向生产力的转化,不断提升机电装备水平。

  第三条机电运输管理的范围是:机电技术管理、机电设备管理、供用电管理、矿井运输管理、机电配件管理、机电运输标准化管理、机电应急管理等。

  第四条本制度制定的依据为:《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煤矿安全规程》、《生产矿井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煤矿机电设备完好标准》、《煤矿矿井机电设备检修标准》、《煤矿安装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等。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生产矿井、在建矿井(其它单位参照执行)。

  第六条公司所属单位要按照本制度,制定出相应的管理办法。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七条机电运输管理分为公司、矿(厂)、部(科)室、区队(车间)、班组五级管理,各单位要建立健全管理机构,实行业务归口,根据本单位具体情况,配备必要的管理人员,分级制定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

  第八条公司机电动力部是全公司机电运输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全公司机电运输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机电管理的政策、法规,制订公司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和办法,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公司机电技术、机电设备、供用电、矿井运输、机电配件、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应急等方面的工作。并对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机电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协调服务。

  3、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4、负责组织修订和审批各单位机电运输专业重要措施及应急预案。

  5、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报表的汇总及上报工作。

  6、参与全公司机电运输方面的远景规划、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工作;参与机电运输专项工程的设计审批及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7、参与重大机电运输事故的抢险和事故追查工作。

  8、参与全公司机电运输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工作。

  9、定期对各单位的机电运输管理工作进行检查,召开公司机电运输工作会议。

  10、监督机电配件的采购、使用、定额消耗指标的控制等工作。

  第九条各单位应设机电矿长(经理),全面负责本单位机电运输管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和指令。在矿长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机电运输管理工作。

  2、履行安全生产责任制,负责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管理,掌握主要机电运输设备的安全运转情况及事故隐患,督促有关单位采取措施,保证设备安全运转。

  3、参与审定矿井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组织审定机电运输专业安全技术措施;组织编制单位机电设备的购置、改造、大修中长期计划和长远规划,并监督、检查、实施。审核各种机电运输专业报表。

  4、组织机电运输工程设计、大型安装工程施工、机电运输安全措施的审批或审查上报工作。

  5、及时调查、分析,发现机电运输方面存在的技术问题,提出、落实解决方案。组织召开机电专题会议。

  6、指导分管部门、区队编制实施机电运输专业工人培训计划,不断提高员工的技术、技能水平。

  7、负责机电运输安全方面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应用,不断提高生产效率,降低生产成本。

  8、参与各类机电运输事故的调查处理。

  9、对机电运输范围内的节能工作负责,并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其节能管理责任。

  第十条各单位应设机电副总工程师,协助机电矿长(经理)工作。主要职责为:

  1、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和政策,在机电矿长(经理)和总工程师领导下,协助其管理机电运输工作,重点抓好机电运输技术管理和机电安全质量标准化达标工作。

  2、落实上级有关机电运输方面的规章制度。全面掌握机电运输设备的技术状态,处理生产过程中的机电技术问题。对机电运输技术资料及图纸的准确性负责,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审核并签字。

  3、定期组织召开机电运输专业技术专题会议,总结、研究、布置机电运输方面的技术工作。

  4、组织审查、修订月度及年度机电运输工作计划、技术措施、统计报表和有关技术资料。

  5、负责机电运输专业人员技术培训。协助机电矿长(经理)开展技术革新,以及新技术新工艺的推广应用。

  6、协助机电矿长(经理)搞好业务范围内的节能工作,并督促分管部门认真履行其节能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设机电部(科),各单位机电部(科)是本单位机电运输管理的主管部门,负责机电运输综合管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有关机电运输方面管理的政策、法规和文件,制订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办法和实施细则,并督促实施。

  2、负责机电技术、机电设备、供用电、矿井运输、配件、机电运输安全质量标准化、机电应急等工作的落实。

  3、参与机电运输方面的远景规划、机电设备的'更新改造,负责机电专项资金计划的编制、机电专项工程的设计及工程的竣工验收工作。

  4、负责机电运输专业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的推广和应用工作。

  5、参与机电运输事故的抢险和调查工作,定期对机电、运输安全状况进行检查考核。

  6、负责设备、配件计划的编制与审核、到货验收、签单入库、发放审批、现场使用及回收工作。

  7、负责制定电力消耗定额和配件消耗定额指标。

  8、负责编制供电、设备、配件的月、季、年度报表,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9、负责机电运输图纸资料的填绘,并按规定及时上报。

  10、建立健全机电管理档案。

  第十二条各单位机电部(科)应设部(科)长一人,副部长(主任工程师)及专业技术人员若干人,并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实行业务分工管理。

  第十三条各矿井必须设电气、电缆、设备、油脂、胶带、小型电器及防爆检查专业化管理小组。

  1、电气管理组

  ①电气管理组由1—3名专职或兼职机电技术人员组成,组长由部(科)负责供用电管理的技术人员担任。

  ②电气管理组负责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及各种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检查,负荷审批工作。

  ③各种保护的计算、整定、测试和检查,必须有整定计算资料、测试检查数据和记录。

  ④负荷增减、系统改变前应向电气管理组申请,经批准后,方可按批准的容量、接线方式和地点接用,并及时对相关图表进行修改。

  2、电缆管理组

  ①对矿用电缆实行集中统一管理,并负责收、发、修补、试验等工作。

  ②电缆管理实行图牌板管理,做到条条电缆有编号,电缆帐、卡、物、板四统一。

  ③及时了解全矿电缆使用情况及负荷变化情况,确保备用缆线数量充足。

  ④对修补后的电缆必须进行检测,检测数据必须符合标准要求,并做好记录。

  ⑤电缆修补用材料必须与原电缆材料性质相同。

  3、设备管理组

  ①负责设备选型、计划编制、调配、验收、报废、租赁及大修理管理。

  ②设备帐、卡、物、牌板管理做到“四对口”,逐步实现微机化管理。

  ③建立健全设备管理档案。

  ④按时编制并上报设备报表。

  4、小型电器管理组

  ①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井下小型电器设备及特殊机电器材管理,为管、修合一的专业化小组。

  ②小型电器管理组负责小型电器的统一领取、发放、回收、修理、安全检查和信息资料等管理。

  ③小型电器设备实行编号管理,必须做到账、卡、物、板四对照。出库、修理、发放手续齐全。对修好的小型电器必须确保完好和防爆性能,严格验收,并填写检修合格证和入井许可证。

  ④随时掌握设备状态和使用地点,作到日清月结。每季度进行一次帐、卡、物、板校对,每年组织一次设备大清查。

  5、防爆检查组

  ①防爆检查组由3-5人组成,防爆检查员必须由责任心强,熟悉技术业务,从事煤矿电气工作时间不少于二年,并具有高中或相当于高中毕业文化程度人员担任。防爆检查组由机电部(科)管理,组长由机电矿长指定。

  ②负责对防爆电气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的防爆性能进行检查、验收,签发电气设备入井合格证。

  ③防爆检查组应不定期对使用中的防爆电气设备进行抽查,每月必须进行一次防爆性能检查,健全检查记录,杜绝电气设备失爆。

  ④防爆检查员检查实行区域设备包机制,检查后必须如实填写记录。发现隐患时使用隐患整改通知单形式责令有关单位立即处理。

  ⑤各区(队)应配备一名专职(兼职)防爆检查员,配合防爆检查组工作。

  ⑥每月由机电部(科)组织召开一次防爆例会,通报检查情况及存在问题,并及时督促整改。

  第十四条各矿井根据业务划归情况,由对口单位制定配件、油脂、胶带专业化管理小组,明确职责,强化管理。

  第十五条各(区)队应设分管机电的区(队)长和机电班(组)长,负责抓好本区队、班(组)的机电运输现场管理工作。

  第十六条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各种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和落实。应建立的主要规章制度、图纸和技术资料包括以下内容:

  1、规章制度

  (1)设备定期检测、检验制度

  (2)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3)钢丝绳安全检查制度

  (4)四小缆线管理制度

  (5)修旧利废制度

  (6)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7)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8)设备包机制度

  (9)矿用机电产品入库验收制度

  (10)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11)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度

  (12)机房、硐室交接班制度

  (13)人车运行管理制度

  (14)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15)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16)先进适用技术装备强制推行制度

  (17)设备准入制度

  (18)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19)杂散电流管理制度

  (20)机电设备管理办法

  (21)供用电管理办法

  (22)机电配件管理办法

  (23)供排水系统管理办法

  (24)周转材料及低值易耗管理办法

  (25)压风自救系统管理办法

  (26)通讯系统管理办法

  (27)机电运输专业隐患排查与整改办法

  (28)井下信号联络使用规定

  (29)运输管理规定

  (30)大面积停电应急预案

  (31)特种设备事故应急预案

  (32)主要机电运输设备强制检修强制报废标准

  (33)矿井机电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实施细则

  (34)矿井运输专业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实施细则

  (35)矿井主要机房(硐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及考核评级实施细则

  (36)机电工种岗位责任制

  (37)机电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2、图纸

  (1)排水、压风、供热等管路系统图

  (2)井上、下通讯系统图;井下运输系统图

  (3)井上、下配电系统图;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

  3、技术资料

  ⑴设备使用说明书

  ⑵调试安装验收单

  ⑶试验记录

  ⑷设备历次事故记录

  ⑸设备历次性能测试和关键部件探伤记录、分析报告处理及改进意见

  ⑹设备大修及技术改造记录

  ⑺设备履历簿和技术特征卡片

  ⑻大型设备安装图纸;易损配件图册

  ⑼各种机电设备台帐、检查、维修记录

  ⑽检修项目与计划、检修任务书和各种记录、资料、图纸和检修总结

  ⑾安全活动记录及事故分析报告

  ⑿质量标准化检查、考核、评级资料

  ⒀职工考核、奖惩、技术比武、劳动竞赛活动资料

  ⒁职工培训计划及培训总结

  ⒂上级文件贯彻执行情况备忘录

  ⒃各项机电工程设计、施工资料

  4、试验报告

  ⑴人车试验报告

  ⑵主通风机性能测定报告

  ⑶提升机性能测定报告

  ⑷主压风机性能测定报告

  ⑸主排水泵性能测定报告

  ⑹固定设备主要部件探伤报告

  ⑺电机车年审报告

  ⑻各种电气试验报告

  ⑼防雷接地测试报告

  ⑽钢丝绳及连接装置检验报告

  ⑾特种设备及其相关附件试验、年检报告

  ⑿跑车防护装置试验报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12

  1、目的

  为加强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确保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根据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标准条例要求特制订本办法。

  2、范围

  本办法适用范围为本公司所有被列入国家安全监察目录体系内的桥式起重机等机电类特种设备的订购、安装、使用、检验、改造、维修等活动。

  3、主要职责

  3.1安全环保部是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其职责:

  3.1.1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从订购、安装、使用、检验、改造、维修等环节依法实施监督管理。

  3.1.2负责审核所购机电类特种设备制造厂家和安装、改造、维修单位的资质。

  3.1.3负责审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及办理机电类特种设备注册使用证。

  3.1.4负责审核办理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停用、过户及注册登记使用证注销手续。

  3.1.5负责审核公司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计划并督促实施。

  3.1.6负责组织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专业检查及考核。

  3.1.7参与制定、修订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规程、规章制度。

  3.1.8监督、检查机电类特种设备技术资料建档和台账。

  3.1.9参与机电类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处理,提出安全防范措施和处理意见。

  3.1.10负责对机电类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复审取证等教育工作。

  3.1.11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

  3.2生产设备部是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的主管部门,其职责

  3.2.1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的运行管理。

  3.2.2负责制定、落实机电类特种设备大中修计划。

  3.2.3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隐患整改及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工作。

  3.2.4执行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单位的资质准入制度。

  3.2.5负责公司内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工程的招投标工作。并在签订合同时,明确施工单位的安全职责及处罚规定。

  3.2.6负责所辖范围内新建、改造、扩建工程项目起重机械的选型。

  3.2.7负责组织制定或修订机电类特种设备运行、使用、检修、维护、安全等有关规程及规章制度。

  3.2.8负责组织特种设备设计、引用、制造、安装、检修、改造,各类形式的检测、检验、报废等施工方案审查,组织有关单位参加工程项目中的特种设备竣工及试车工作。

  3.2.9负责建立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

  3.2.10负责建立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台帐,确保帐物一致、信息准确。

  3.2.11负责编制、申报机电类特种设备年度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提供特种设备及安全附件检(校)验参数及申请检(校)验报告书。

  3.2.12对于特种设备各类检测、检验应提前向生产部门申请作业时间,并召开有关协调会进行周密布署。

  3.2.13负责监测、检验报告管理,对报告中提示不合格项目应安排整改。

  3.2.14负责机电类特种设备的报废审核和处理。

  3.2.15负责组织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专业检查、定期检查和自行检查。

  3.2.16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

  3.3车间管理职责

  3.3.1严格执行有关机电类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程,公司规章制度。

  3.3.2根据法律、法规、规程总厂规章制度,结合公司、车间实际情况建立完整的规章制度与安全管理台帐、运行、点检记录等。

  3.3.3有权向上级部门反映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使用、检修、维护中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类问题。

  3.3.4负责本单位机电类特种设备管理、使用、检修、维护,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3.5参与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检修、改造、检测、检验等方案讨论与实施。

  3.3.6检查、检测、检验发现各类问题,应按有关部室要求安排整改,暂时无法整改项目,应制定周密安全措施,监督运行或停止运行。

  3.3.7机电类特种设备若发生事故,应及时向上级领导及有关部室汇报,参与事故抢救,抢修工作,如实向调查组汇报事故经过。

  3.3.8负责对外委施工单位安全监管与考核工作。

  4、工作程序

  4.1从事机电类特种设备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的单位,必须取得省级及以上机电类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许可证。招标部门对承揽单位进行资质审查,实行准入制度。

  4.2设备保障部对承担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协力检修的单位,每年结合资质年审时一同审查,并将审查的原始资料备份报公司安全环保部复审备案。

  4.3新建、改造、扩建工程项目,设备处应根据起重机械的用途、使用频率、载荷状态和工作环境,选择适合使用条件要求的相应品种(型式)的起重机。

  4.4从事安装、改造、维修机电类特种设备作业的单位,必须填报《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告知书》,经委托单位和作业单位盖章,并提供相应资质证明及设备出厂资料(移装、改造、维修机电类特种设备须提供定期检验合格报告书、特种设备登记表)及施工方案,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到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告知手续后,方可施工。

  4.5新装(移装)、改造、大修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施工单位协同设备处委托法定检验机构进行验收检验。验收检验合格报告作为工程竣工验收依据,由设备保障部、安全环保部会同施工单位、检验单位对设备安全性能、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持证情况及档案资料归档等情况进行总体验收。

  4.6电梯、塔式起重机、升降机、流动式起重机、吊运熔融金属和炽热金属起重机检验周期为每年一次;其他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周期为两年一次。

  4.7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均由公司委托市特种设备检测检验中心负责检验。

  4.8凡到期需检验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由安全环保部填报《机电类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委托书》一式两份,提前一个月分别报市检验单位。

  4.9新安装机电类特种设备在验收检验合格后30日内,凭验收检验报告,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后,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登记,并将注册使用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4.10移地安装及大修改造产权未发生变更的机电类特种设备,原设备注册代码不变,但在设备登记表移装、改造记录项目栏中须注明。验收检验后,凭合格报告,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登记,并将注册使用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4.11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经检验后,检验报告中出现的'不合格项目或缺陷问题,由设备处落实整改,整改后由原检验单位复检确认,超期未检或检验不合格的机电类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4.12认真填写、妥善保管好《(机电类)特种设备登记表》,保证设备产品编号、注册代码、规格型号、内部编号、安装地点等关键登记信息清晰、准确。定期检验注册换证时,随同检验报告一并交付公司审核。设备所发生的重大维修、改造及事故隐患处理等情况应及时在特种设备登记表相关栏目中详细填写。

  4.13《(机电类)特种设备登记表》意见审核栏使用完后,以旧换新。因保管不善遗失登记表的,安全环保部负责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查询相关信息,申领登记表重新填写补办;查不到相关信息不能补办的,一律按新安装设备重新办理告知、注册登记。

  4.14在用机电类特种设备检验合格后,安全环保部应及时索取合格报告,并在检验后一个月期限内将《(机电类)特种设备登记表》及合格检验报告送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换证登记,并将注册使用标志置于或附着于该设备的显著位置。

  4.15公司内部因结构调整等原因,机电类特种设备产权发生变更的,填报《机电类特种设备注册使用过户申请表》。新用户携带新、旧特种设备登记表、有效检验报告及过户申请表,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册使用过户手续。

  4.16凡暂停使用或报废的机电类特种设备,由设备处填报《机电类特种设备停用申报表》一式三份,经公司安全环保部审核登记后到市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或报废注销手续。停用设备启用时,须重新检验并办理注册使用证后,方可使用。

  5、考核

  5.1凡违反上述规定,按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考核规定》规定考核。

  5.2凡承揽公司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作业的外委单位及外委施工单位自用机电类特种设备安装与使用,在严格执行国家法律法规的同时,必须遵守公司内部安全管理规定。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13

  第一章目的

  第1条本制度旨在加强对公司司机的管理,本制度为涉及事项按照其他有关规定管理。

  第二章行为规范

  第2条所有司机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

  第3条敬业、驾驶作风端正,遵循职业道德。所有司机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相关规章制度。

  第4条严格遵守公司用车规定,拒绝乘车员工公干期间办私事的.要求。

  第5条上班时间不出车时,司机必须在公司工位等候工作,若临时有事离开须向相关领导说明去向和时间。

  第6条司机请假,必须经相关人员批准,专车司机须经领导同意后,方可请假。

  第7条所有司机应严格执行出车考勤制度,无故缺勤者一律按旷工处理,司机不听从安排,耽误公事,严重者给与开除处理。

  第8条如遇晚间驾车司机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开车,不准酒后驾车。

  第9条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司机均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者练习驾驶,严禁将车辆交由无证人员驾驶。

  第10条司机驾车一定要遵守交通规则,文明开车,不准危险驾车(包括超速、紧跟、争道、赛车等)。

  第11条司机应经常检查所开车辆各种证件的有效性,出车时保证证件齐全。

  第12条离开车辆时,司机应注意以下两项。

  (1)离开车辆时,必须关好车窗,锁好车门。

  (2)车内放有物品文件,司机离开时,应放置在安全区域内。

  第14条出发前,司机应做好出车准备,收车后做好相关的工作。

  (1)出发前,应确定路线和目的地,选择最佳行车路线。

  (2)随车运送物品时,司机应主动帮助公事人员。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14

  各职能部(室)、分子公司:

  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确保车辆安全行驶,切实做好车辆规范化、制度化管理,合理使用公司资源,节约成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有关条款,结合本公司实际使用车辆的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属经营用车和分子公司经营用车,以及集团公司员工私车用于公司经营的。

  一、驾驶员管理

  1、机动车驾驶员是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上海市道路交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掌握车辆维修保养的基本知识,认真执行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定,确保行车安全。

  2、车辆驾驶员应每天准时上班,准备好车辆,随时待命,上班时间必须保持通讯畅通,无出车任务或主管领导出差时,不得擅自离岗,否则作旷工处理。

  3、公司所有车辆驾驶员应相对固定,人车定位,避免随意更换、转借。严格遵守车队长的车辆调度,未经同意,不得私自出车。驾驶员不服从车队长调度或私自出车、借车的,一次罚100元,累计3次者辞退。私自出车、未经办公室同意对外出借车辆造成车辆损坏或交通肇事及交通违章罚款的,一切损失和责任均由驾驶员承担。

  4、车辆日常保养责任由驾驶员承担。保养内容:清洁车辆(车内、车外、引擎),添加工作液(电解液、水和润滑油)、检查车况,发现故障需维修更换重要部件的,驾驶员必须提前告知车队长,经公司领导同意后由驾驶员进行维修或更换,预防车辆抛锚;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整洁;并做好车辆行车、加油和保养维修记录。

  5、调整车辆驾驶员时,由成队长负责做好前后任驾驶员应做好车辆的交接工作,确保车辆证件、行车记录、车辆状况及必备工具设备的完整可靠,如交接后隐瞒车辆重大隐患问题而造成损失,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6、每月召开一次由车队长组织的安全生产学习会或其他形式的安全教育,提高专(兼)职驾驶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强化专(兼)职驾驶员安全行车的自觉性。

  二、车辆的管理、使用及调配

  1、公司车辆资源应优先利用,部门用车应填写用(派)车申请单向车队长提出申请,派车单应说明用车事由、用车部门、用车人和用车时间,由车队长统一调配,并在每月月底由车队统计部门用车次数及用车公里数。驾驶员凭派车单经车队长核对后经公司领导签字后报销费用。

  2、车队应建立车辆调配程序,驾驶员应做好用(派)车单的台账记录,内容为用车时间、用车部门、出车地点、行驶里程、用车人员签字、驾驶员签字等,以备核查。

  3、车辆不得私自外借,确需借用时,必须经公司领导同意;擅自外借,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4、严禁公车私用,擅自使用车辆,造成后果的一切责任及费用由当事人承担。

  5、公司车辆停放:公车用毕后统一停放在公司办公楼停车场。随车证件必须与车辆分离。如遇因公差至外地,当晚不能回归的车辆或因维修当晚无法回归的车辆,应将车辆停放于安全可靠的场地。凡未将车辆停放于安全可靠的场地并保管不力,或擅自将车辆停在单位外的,如遇车辆受损、备件遗失,由责任驾驶员负责赔偿损失。

  6、因公司车辆紧张而必须用员工私车外出办事的,事先应向车队长说明情况,并持有车队长签名的派车单,产生的车辆费用由车队长核实并上报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7、公司员工的私车确实需要频繁用于公司日常经营事务,其车辆费用报销由车队长根据各车的情况制定标准,报公司经理会议同意后按相应标准实行。

  三、车辆违章及事故处理

  1、违反交通法规进行罚款的.:因公外出:无特殊原因而违反交通法规进行罚款的,驾驶员承担50%的罚款,公司承担50%的罚款;因特殊原因而造成超速等违章,经用车部门人员出具证明后交由车队长审核,由驾驶员承担20%的罚款,公司承担80%的罚款。未经许可私自外出违反交通法规进行处罚的,由驾驶员承担100 %的罚款。

  2、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应立即向交警、保险公司报案,并报告车队长,并将相关责任认定资料复印件交车队长备案。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车队长和驾驶员应积极配合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

  3、驾驶公司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若事故责任因公司驾驶员造成的,公司将根据相关事故责任认定书,交警部门的处罚单据,结合驾驶员书面情况汇报,公司车辆损失情况及维修费用、相关人员伤亡情况及医疗费用,以及处理事故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按以下规定酌情处理:

  (1)无人员受伤:驾驶责任人应补足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差额;公司车辆损失费用在5000元以下的,扣罚驾驶责任人100--200元/次;公司车辆损失费用在5000元以上的,扣罚驾驶员责任人200--500元/次。

  (2)有人员伤亡,保险公司理赔费用不足以赔偿事故相关费用的,视责任情况由驾驶责任人和公司补足保险理赔差额费用,并视责任情况扣罚驾驶责任人500-1500元/次。发生无责事故,有人员伤亡的,有公司承担理赔不足的费用。

  (3)发生责任死亡事故被公安交警部门追究刑事责任的,公司与驾驶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

  4、严禁酒后驾车,发现有酒后驾车行为导致事故发生的,赔偿费用全额由驾驶责任人承担,并与驾驶责任人解除劳动关系。

  四、车辆的维修、保养和审验

  1、公司的机动车车辆应在当地实行定点维修,对中高档车辆应送4s维修站维修。车队长应收集车辆维修的相关资料备公司核查。

  2、车辆的维修流程:车辆驾驶员申请――车队长确认、主管领导签字――车辆入厂维修(驾驶员跟车监督维修)――维修费估价报车队长――完工检验――维修结算单签字确认――更换材料和结算单带回签字报销。

  3、车辆发动机、变速箱、差速器和空调系统等大修,无特殊情况应到公司定点维修企业进行维修,需说明原因报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审批后实施维修。

  4、车辆的保养应按照车辆使用说明书规定的时间和行驶里程进行定期保养,并做好车辆保养记录台账,严格杜绝脱保,如有发现扣除车队长和责任驾驶员各300元。如因维修、保养不及时,造成车辆非正常大修,扣除车队长和责任驾驶员各500元。车辆驾驶员应保持公司车辆良好的车容车貌,要求车辆表面漆面不脱落,灯光部件齐全。

  5、车辆驾驶员行车前、行驶中发现车辆有故障时,应立即采取措施,特别是出现发动机、底盘异响、无刹车、方向卡等严重故障,应立即停车检查,明确故障部位后,立即向车队长报告并尽快维修。

  6、按时组织实施公安交警部门规定的车辆年度审验工作以及公

  路运输管理部门规定的营运证审验工作。如无客观原因导致车辆超时年审,被公安交警和公路运输管理部门处理或造成事故的,或因以上原因造成保险理赔无法赔偿的,费用由相关责任人承担,并进行一定的处罚。

  7、公司机动车辆的保险费、公路运输管理费等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需缴纳的相关费用由公司车队长统一购买。

  五、车辆费用及油卡管理

  1、车辆各项使用费用(过路费、维修费、保养费、年审费用、保险费)统一由车队长审核,领导审批后方可报销。车队长统计并建立车辆使用台账,每月25日统计当月后台账报办公室,并与财务部复核。

  2、公司所有车辆实行油卡管理,专卡专车使用。车辆驾驶员应在用(派)车单上注明加油的时间及数量,车队长定期检查。

  3、车辆驾驶员应将加油后的凭据交由车队长统计,车队长视车辆的加油情况,及时合理充值油卡。

公司司机管理制度15

  本公司从事的是食品销售单位,对上下班时间有一定的特殊要求。上班时间为早上七点半。下班时间根据送货要求而定。早送完货早下班。

  一、司机行车前必须做好检查,做到机油、刹车、汽油、水、轮胎气压、灯光等处于安全良好状态,车内外每周打扫、清洗一次,保持车辆整洁。

  二、司机停车下货时,把车停放在安全地方,拉手刹防止车辆滑动。未经允许,司机不得将车辆借给他人驾驶,不得公车私用,发生后果由司机负全部责任。

  三、行车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如人为违章等引起的处罚由司机自行承担;如造成交通事故,以责任认定为主,如司机责任,则保险公司承担之外的费用由司机承担。如因送货造成的违章停车,应立即打电话通知负责人处理。

  四,司机交接车辆前应自行检查车辆有无擦挂,是谁的责任当既报由会计登记,谁的责任谁负责维修费用。若交接前不与检查,发现问题,由司机们共同承担维修费用。

  五、每月31日前(或司机离职时),司机必须查清自己负责的车辆有无违章记录并及时处理解决。如果车辆发生擦挂违章等任何交通事故,责任不分大小(完全无责除外,送货停车违章除外),都会扣除当月安全奖励。

  六、司机必须提高服务意识,保障服务态度。市场上如有客户投诉,经查实每次罚款10元;民院内如有客户投诉,经查实第一次罚款50元。第二次直接开除并扣留每月的押金。如有漏单(客户要发的货,已经开好单配好货,司机却忘记带车发走而引起的`损失,如果是县城送货因漏单需要重送,由司机本人出油钱配送。如果是城里因漏单需要重送,罚款10元。)司机负责烤肠机器维修,报修当天解决,按十元一台修理费现修现付给司机。如因客观原因未能解决,应及时通知公司,否则按漏单处理。

  七、司机在工作时间范围内必须保证电话能联系上,如果特殊原因必须报给公司一个联系方式,如果工作时间联系不上,打不通电话或打通电话不接,十分钟内无回复,一次罚款10元。一个月超过两次当月无电话费补助。

  八、司机在店面出货,应由库管配好货放门口,由会计开单,先由库管点货验货签字,再由司机点货验货后方签字送货。会计收到的票据上必须有库管和司机两人的签字后才可放行,否则扣会计失察之错十元一次。店面手续完成之后如发现供货价格或数量有差异,必须及时向公司出单处汇报,并修改,严禁擅自做主。

  九、司机在仓库出货,有提货单凭单由库管按单配货,配好的货放在门口处,司机和库管同时对单点货验货后,再由库管开出库单方可出货。出货单上必须有司机和库管两个人的签字放可放行。仓库发货手续完成后如果发现实际出货与出货单不符,应及时与库管核对修改。如已装车上货后,司机再发现少货差货掉货,由司机自己负责照进价赔偿。若有多发货或错发货时,把此货放置车内带回公司并追查责任人。如果将货物带回家或变卖,一经查实将对责任人按货物总价值的十倍予以处罚并辞退。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十司机上货下货,都要轻拿轻放,堆放整齐。如应乱砸乱扔造成的货物破损或丢失,谁的责任谁承担并照价赔偿。

  十一、司机如果带样品货物推销,需要在现场开具单据,必须按规定填写,并把底单带回店内核对。否则造成后果由司机承担责任。司机送货区域有折扣的客户必须有客户的签字和电话。否者负责人不予签收。司机发货给外地客户,必有把销售单放箱内,联系好物流并谈好运费后发货。收取发货单据时,一要检查代收款是否属实,二要检查电话号码是否正确。若不检查延误客户收货造成的货物损坏,或代收货款不对造成的损失,由司机自行负责。

  十二司机送货到客户处,应由客户把货按单子点清签字验收后,再按客户要求把货放到指定位置。耐心回答客户的疑问。热心推荐客户不曾进过的新品。尽量不与客户发生争执和冲突。

  十三对于有退货要求的客户,应打电话申请负责人。对所退货物做好品名,规格,价格,数量(袋数还是斤数)的登记,及时用电脑退货单调换当时的草单。所退货物一定要有库管签字验收方可入库。

  十四司机享受销售提成,所以司机对市场有维护的责任。及时与客户交流,及时反馈客户反映的问题,如价格,质量,品种等。并与公司领导积极寻求解决方案。严防客户流失。

  十五、司机送货所结货款和票据必须当日交清,严禁私自带回家,严禁公款私用。如实在有特殊情况不能当日上交,必须打电话说明情况。无情况说明又不上交者,50元/次。

  十六、司机用加油卡加油,打加油发票上必须注明车牌号和行程公里数。

  十七司机到县城送货,均补助十五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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