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范文大全>规章制度>医保管理制度

医保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3 17:30:2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医保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就是在人类社会当中人们行为的准则。想学习拟定制度却不知道该请教谁?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医保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医保管理制度

医保管理制度1

  为进一步密切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利益共享责任共担机制、高效运行管理机制,实现目标明确、权责清晰、公平有效的分工协作机制和责权一致的引导机制,充分发挥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在“三医”改革中的杠杆作用,整体提高县域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和使用效能,根据《安徽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紧密型县域医共体建设的意见》(皖政办〔20xx〕15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基本原则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对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实行总额预算管理。基金总额预算包干管理遵循以下基本原则:

  1.总额预算,及时结算。

  2.结余留用,合理超支分担。

  3.分期预拨,定期考核。

  4.积极推进,平稳过渡。

  二、基金预算

  总额预算。按城乡居民基本医保当年筹资总额扣除增量基金风险金(与上一年相比筹资增量10%)和大病保险基金进行预算,将95%的部分作为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总体预算基金,交由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包干使用,负责承担参保居民当年门诊和住院、按规定支出的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县外住院(不含大病保险对象)等规定的报销费用,5%的部分为合理超支分担预备金。

  三、基金预拨

  实行按季度预拨。县财政局根据确定的预算总额,在每季度前10个工作日内,将当季基金拨付至牵头医院。牵头医院要开设基金专户,专款专用,封闭运行,并于季度终了10个工作日内向县医保局、县财政局报送基金财务报告。

  四、基金结算

  (一)结算方式。由牵头医院按月对县内外各级协议医疗机构的即时结报、非即时结报材料(含门诊统筹、乡村医生签约服务等)进行审核,确认后由牵头医院对各级医疗机构所发生的医药补偿费用及时结算支付。

  (二)审核结算内容。依据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和DRGs(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等情况审核结算,同时审核报补材料的完整性、初审内容的准确性、大额及异常费用真实性、转诊转院的规范性等。

  (三)审核结算时限。即时结报按月据实结算,审核不超过20个工作日,结算支付不超过5个工作日;非即时结报审核不超过25个工作日,结算支付不超过5个工作日。

  (四)结算支付考核。牵头医院先按结算支付总额的90%对协议医疗机构进行支付,余额10%由医保经办机构对协议医疗机构按照服务协议进行考核后再行支付。

  五、结余基金分配

  年度医保基金包干结余部分原则上按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实际结算占比分配,由牵头医院提出分配计划报县政府及相关部门,经批准后拨付到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年度医保基金包干出现不足的,原则上按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医保基金实际结算占比分摊。

  六、基金监管

  县医保局和医保经办机构要加强对总额预算包干基金使用情况的.监督。县医保局派驻总会计师对总额预算包干基金的拨付使用进行监督。要建立对牵头医院和协议医疗机构监督检查机制,组织开展专项检查、日常稽查和“飞行检查”;建立智能审核系统,提升软硬件系统的功能,在数据监控方面做到精准,加强重点疑点的判断和分析能力,建立临床路径、按病种付费和DRGs(按疾病诊断相关分组)等审核结算系统;通过数据管理和软件提升医保基金监控管理力度;对协议医疗机构协议执行情况进行考核。

  建立专家库制度,专家库负责协议医疗机构对结报材料审核结果、结算支付、检查处理提出书面异议的情形进行复审,通过公开征集方式,建立医保基金支付审核专家库,随机抽取专家库成员参与专项检查、日常稽查和“飞行检查”。

  建立医保基金使用公开制度,医保基金结算支付情况按季公开;建立异常情况监测机制,牵头医院在审核过程中发现有异常情况,要及时向医保局报备并提出督查处理建议。

  县财政局要掌握基金支出情况,指导督促牵头医院落实执行医保基金相关财务管理规定和制度。

  县审计局要加强对医保基金的收入、支出及管理情况的审计,进行审计监督。

  牵头医院自身的已审核结报材料,由医保经办机构或其委托的第三方全部复审。医保支付牵头医院要按照规定的审核结算时限办理相关事项,出现审核或拨付不及时、不规范的,要视情节轻重予以惩处;情节严重,造成负面影响的,追究相关负责人责任。

  七、绩效评价

  县医保局对总额预算工作进行绩效评价,重点考核指标运行情况、医保协议履行情况、举报线索及督办反馈机制、智能审核系统建设情况、转诊转院手续规范程度等。建立基金管理奖惩机制,对考核中执行总额预算工作较好的协议医疗机构予以奖励,对考核中发现违规违法的,扣除违规费用并予以处罚,违规及处罚费用从涉事医疗机构当年结算资金中扣除,不参与县域内协议医疗机构包干结余分配。

  八、实施时间

  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执行。

医保管理制度2

  通过对唐山市20xx年医疗保险参保职工个人负担医疗费用状况的调查分析,发现影响参保职工个人负担的因素有多方面,可采取相关措施来降低医疗保险个人负担的比例,以促进医疗保险制度的不断完善。

  1 参保职工医疗消费情况

  1.1门诊患者负担情况

  20xx年唐山市医疗保险参保职工门诊就医购药个人负担率为9%,个人负担最高的县(市)区为迁安市,负担率为23%,最低的是滦县,为0.55%。20xx年市本级参保职工门诊个人负担率为13%。

  1.2门诊特殊疾病患者个人负担情况

  市本级门诊特殊疾病患者个人负担率为18%,负担最高的是丰润区37%,由于门诊特殊病属慢性病,具有病程长、治愈率低、医疗消费高、医疗费用可控程度低、道德风险高的特点,在政策制定上较为宽松,药品不再分甲、乙类,超过起付标准部分直接报销80%,因此总体个人负担水平明显低于住院患者,尤其在尿毒症(肾移植术后排异)、癌症、糖尿病、脑血管病后遗症等几种疾病上,个人负担在15%左右,低于个人总负担比率。从病种发病率来看,23种慢性病中,冠心病、高血压以6‰的发病率高居榜首,脑血管病、糖尿病以5.6‰、5‰次之,中晚期癌症以2.2‰的发病率紧随其后。

  1.3住院患者负担情况

  唐山市参保职工住院患者个人负担率为24%,个人负担最高的县(市)区为古冶区,负担率为35%,最低的是路北区,为20%。20xx年市本级参保职工住院患者个人负担率为26%。调查分析:

  1.3.1次均住院费用年均上涨3.3% 20xx年唐山市参保职工每一出院人次平均住院医疗费为5 049元。市本级次均住院费用几年来呈波浪起伏状,20xx年为5 881元,4年间年均增长3.3%,较20xx年绝对增长9.5%。县区中以唐海县最高,次均住院费用为7 552元,其他比较高的县区有路南区6 985元,遵化市6 642元,比较低的县区有玉田2 922元,迁西3 093元。由于县区医院全部为二级甲等以下医院,次均住院医疗费应低于市本级二级医院水平4 805元。路南、路北、丰南、丰润区把市区三级医院也定为本地定点医院,因而提高了住院医疗费水平。

  1.3.2药品费用占住院医疗总费用的比重大幅下降20xx年唐山市参保住院病人药品费用占住院医疗总费用的53.4%,其中三级医院为52.3%,二级医院为52.7%,一级医院为63.7%。市本级参保住院病人药品费用占住院医疗总费用的47%,较20xx年的51.5%下降4.5%,药品费用占住院医疗总费用的比重大幅下降,基本在50%以下,说明住院医疗总费用中医疗技术成分得到明显体现,以药养医现象有所遏制。这一方面是由于近年来国家不断调低政府定价药品的最高零售价,使药价整体水平大幅下降。另一方面也是医保经办部门加大稽查力度,严格管理,降低乙类药品自付比例的结果。

  1.3.3参保职工自费药负担率大幅下降按照河北省卫生厅要求,自费药占药品总费用的比例要控制在8%~15%左右,20xx年市本级参保职工自费药负担率为3.4%,较20xx年的7.2%下降3.8%,说明尽量使用《药品目录》内药品的观念已经深入人心,用药管理逐步规范。

  1.3.4参保职工平均住院日数下降20xx年唐山市参保人员累计住院床日1 013 773 d,平均住院日15.6 d。市本级累计住院床日数481 435 d,平均住院日数18 d,较20xx年22.5 d略有下降,整体上历年均呈下降趋势。

  1.4参保职工个人负担总体状况

  唐山市参保职工个人负担总平均比率为21%,市本级参保职工个人负担总平均比率23.8%。调查分析:

  1.4.1个人负担总平均比率呈逐年下降趋势市本级20xx年个人负担总平均比例为33%,20xx年为25.5%,20xx年为24.4%,呈逐年下降趋势。主要有以下几方面原因:乙类药品自付比例由20%降低到10%再降到5%;扩大了门诊特殊疾病病种(由8类18种增加到13类29种);药品目录扩大等等。

  1.4.2人均医疗费增长过快①全市情况:20xx年全年人均医疗费819元,其中:在职职工人均医疗费561元,退休职工人均医疗费1 310元,为在职职工人均医疗费的2.3倍。②市本级情况:20xx年市本级全年人均医疗费934元,其中在职职工人均医疗费616元,退休职工人均医疗费1 380元,为在职职工人均医疗费的2.2倍。人均医疗费4年平均增长19.5%,绝对增长70.7%,而同期居民消费价格却只增长了6.13%。

  2 影响参保职工个人负担状况的因素

  由于医疗消费市场具有很强的供方垄断性,医疗服务供需双方即医疗机构与病人之间信息的不对称,医疗消费实质上是一种被动消费,一种信息不对称的消费,是极易滋生道德风险的温床。部分医疗机构存在忽视患者利益,片面追求经济效益的倾向。由于医疗机构的补偿机制未能理顺和“以药养医”问题未能妥善解决,多开药、用贵药、乱检查、重复检查现象仍比较突出,为住院患者提供过度医疗服务以获得较多的医保基金的现象时有发生,造成医保基金的流失。

  2.1按服务项目付费引发医疗过度供给

  费用结算是医保关系中最重要、最核心的问题。目前采用较多的是定额结算、总额预付、按项目结算三种。唐山市采取的是按项目付费结算方式,这种结算方式不仅容易诱导医院提供过度的医疗服务,而且还需要对大量的服务项目和收费账单进行审核,工作量大,管理成本高,其弊端日渐显现。

  2.2药品费用居高不下,“以药养医”现象依然严重

  20xx年参保职工药品费用占住院医疗总费用的.比重虽然较上年大幅下降,但仍然占住院总费用的50%左右,居高不下,药品费用的高比例严重地冲击了医疗保险基金的平衡性,增加了社会和个人的负担。

  2.3医患双方道德风险引发医保基金流失的黑洞

  由于医改涉及到国家、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及医疗机构等方面利益的调整和分配,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机制还处在初始阶段,必然会产生一系列新情况和新矛盾,而医患双方的道德风险在医疗保险领域发生频率最高、分布最广、造成损失最大、最难以有效地规避,主要表现为:一是医嘱外记账,二是治疗与病情不符,三是乱记费、多记费,四是以药易药变通记账,把自费项目变通为统筹基金支付项目,如有的医院把住院床位费分解记账。

  2.4制度因素使个人负担率难以再降

  医疗保险政策规定,乙类药品要先自负5%,特殊检查特殊治疗要先自负20%,然后在职职工再自负15%,退休职工再自负12%。这样算下来,参保职工最终个人要负担32%或29.6%,而像一次性医用材料、体内置放的材料、CT、MRI等特检特治在住院患者尤其是大病患者的费用中要占相当的比例。外地转院、异地安置、急诊在非定点医院住院参保职工住院费用要先自负医保范围内费用的20%,个人负担明显加重,一般在50%左右,高出普通住院患者一半以上。部分县区没有实行公务员医疗补助或实行了但筹资比例过低,也影响了个人医疗保险待遇,因此制度因素使个人负担率难以再降。

  3 降低医疗保险个人负担的措施

  3.1优化结算办法,发挥核算机制

  建立“按服务项目付费、病种定额、按实结算”等多种结算办法并举的复合结算机制,实行立体化的费用结算,充分发挥结算办法的杠杆作用,做到因医院而宜、因病种而宜、因管理而宜、因服务而宜,进一步融合医保关系,解决医、患、保三方面的矛盾,使医疗管理更加理性化、服务化,从源头上遏制不合理费用的流失。

  3.2对定点医疗机构实行分级分类管理

  推行定点医疗机构分级管理和“两定点”信誉等级制度,即对定点医疗机构执行医保政策、费用管理等情况进行综合评价打分,按照不同类别的定点机构、定点药店执行医疗保险政策情况,确定A、B、C信誉等级,给予相应政策,采取不同管理办法,畅通医疗保险定点进出渠道,保证医保定点准入和退出机制更加科学,激励“两定点”加强管理,提高服务质量。

  3.3强化指标控制,建立医保费用预警预报监控制度

  强化指标控制就是建立一系列质量与费用控制指标体系,质量指标包括大型设备诊断阳性率、入出院诊断符合率、术前术后诊断符合率,手术伤口一级愈合率、患者平均住院日数、术前占用病床日数、门诊抢救成功率等。费用指标主要包括“三率”指标及辅助考核指标,“三率”指标即强化医疗服务管理的三项指标:个人负担总平均比率、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备药率、自费药负担率。辅助考核指标包括参保职工住院率、次均住院费用、次均门诊费用、手术患者人次数、特检特治占总医疗费用比例、人均住院费年增长率等等。

  预警预报监控制度就是通过医保信息系统的统计分析功能,对参保人员发生的住院、单病种、门诊特殊病费用及违规项目、医疗消费等指标进行重点监控,并采取文字通报、上网等形式定期公布。对各项指标增长较快,问题较多的定点医疗机构采取向主管领导发出《预警告知书》的形式,促使定点医疗机构发现问题,查找原因,加强医疗保险费用的管理。

  3.4加强政策引导,推进“三改并举”

  药品价格管理改革应和药品生产流通体制改革结合起来,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同步推进,尽可能建立比较完善的医药竞争体系和规则,降低药品价格,让利于民;完善区域卫生规划,大力发展社区卫生服务,建立大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组织的“双向转诊”制度,使门诊病人大量地向社区分流,降低医疗成本;规范医疗保险病人出入院标准,把康复治疗和护理由大医院向社区转移,降低平均住院天数,减少医疗费用;建立医疗新技术准入制度,防止过度利用和滥用新技术。

  理顺服务价格,在实行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降低药品收入占医疗总收入比重的基础上,合理提高医疗技术劳务价格。加快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首先要建立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的制度,打破医药不分的垄断体制,建立药品流通的竞争机制,合理控制医药费用增长,通过医药分开核算、分别管理,切断医疗机构和药品营销之间的直接经济联系,促进医生因病施治,合理用药,遏制滥开药造成的浪费。同时通过患者对不同药店的选择,促进医院药房、社会药店的竞争,使药品价格趋于合理。其次要加强医疗机构和药店的内部管理,减员增效,降低医疗成本,合理控制医药费用水平。

医保管理制度3

  1、组织工作人员认真学习《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提高工作人员的维护网络安全的警惕性和自觉性。

  2、负责对本网络用户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使用户自觉遵守和维护《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使他们具备基本的网络安全知识。

  3、加强对学院的信息发布和bbs公告系统的`信息发布的审核管理工作,杜绝违犯《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互联网安全保护管理办法》的内容出现。

  4、一旦发现从事下列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的:

  (一)未经允许进入计算机信息网络或者使用计算机信息网络资源;

  (二)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行删除、修改或者增加;

  (四)故意制作、传播计算机病毒等破坏性程序的;

  (五)从事其他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安全的活动,做好记录并立即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

  5、在信息发布的审核过程中,如发现有以下行为的:

  (一)煽动抗拒、破坏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实施

  (二)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推翻社会主义制度

  (三)煽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

  (四)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

  (五)捏造或者歪曲事实、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

  (六)宣扬封建迷信、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怖、教唆犯罪

  (七)公然侮辱他人或者捏造事实诽谤他人

  (八)损害国家机关信誉

  (九)其他违反宪法和法律、行政法规将一律不予以发布,并保留有关原始记录,在二十四小时内向当地公安机关报告。接受并配合公安机关的安全监督、检查和指导,如实向公安机关提供有关安全保护的信息、资料及数据文件,协助公安机关查处通过国际联网的计算机信息网络的违法犯罪行为。

医保管理制度4

  一、医保办工作制度

  1、认真执行省、市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政策和医院规章制度,加强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协议履行和技术补偿方案操作工作的管理和监督,维护国家、患者、医院利益。

  2、建立健全医院医疗保险管理制度和操作流程,指导临床科室及相关人员严格规范履行服务协议。

  3、认真审核、审批参保就诊人员特殊检查、特殊治疗项目的申请,审核家庭病床、慢性病双向转诊资格。

  4、根据医疗保险管理服务协议、新农合技术补偿方案规定,定期组织人员检查门诊处方、住院病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整改。进行费用动态分析,发现异常,提出管理意见。

  5、配合医院做好市、县基本医疗、城镇居民医疗、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管理政策的宣传,协调、处理参保人员诊疗过程中的疑难问题。

  6、负责与上级管理部门的沟通、协调,办理费用对账等工作。

  7、组织人员整理、归集医保处方及费用报表,确保各种资料的真实与完整。

  8、配合上级管理部门、医院完成各项检查。

  二、核验医保卡制度

  1、门诊医师接诊时,收费员结算时,必须认真核实就诊者医保卡,发现持非本人医保卡就诊者,应婉言拒绝提供门诊或住院医疗医保服务。

  2、参保人住院,办理入院手续时,住院登记处应登记病人的费别,并到医保窗验卡,病人入院后所住科室接诊医师核实参保患者医保卡。

  3、病人出院时,应由主管医生在病历首页右上角注明“人卡相符”并签署医师姓名与时间,否则,出院处应拒绝给病人办理出院手续。如果主管医生未在病历首页上注明“人卡相符”,出院处办理出院的,由此引起的后果由出院处负责。

  三、参保人员出入院管理制度

  1、保证需要住院的参保人得到及时的治疗;杜绝将应当在门诊检查治疗的轻病人收住院或挂名住院;禁止将不符合急、危、重症的病人收入重症监护(ICU等)病房。

  2、及时为符合临床出院标准的参保人办理出院手续,禁止强行让不该出院的病人提前出院。

  3、符合住院标准的参保人入院时按“核验医保卡制度”中规定相关流程执行。

  4、参保人出院时,由病区主管医师在患者住院首页的右上角,注明“人卡相符”四个字,并签署医师姓名与时间,住院处凭患者“出院记录”、“住院疾病情证明书”等资料办理出院结帐手续。

  四、参保人市内外转诊制度

  1、参保人员需要市内外转诊时,应在医院内填写《市内外转诊申请表》,经医生审核后,由医院医保办办理转诊手续。

  2、参保人员市内外转诊的费用,按照医保规定执行。

  一)参保人在需要就医时应前往市内的指定医疗机构。

  二)如果参保人需要前往市外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必须先到本市指定医疗机构开具异地就医介绍信,办理相应手续。

  三)本院没有市外转诊手续的授权,因此需要市外转诊的患者应前往具备资格的定点医院办理手续。

  四)本院暂无能力诊治危重病人或疑难病人,需要转诊的患者可办理出院转诊手续。

  一)严格按照基本医疗保险和新农合用药范围列表中的`药品使用,遵循药品说明书的使用要求,并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药品价格的政策规定。

  二)医生在门诊、住院治疗(包括出院带药)时,应掌握和控制药品种类和药量,严格按照协议和《处方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未经医保中心核准的药品不能计入医保记帐。

  三)医院药剂科应配备医保中心公布的属于本院专科用药的西药品种70%以上,中成药品种50%以上,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内药品应达到300种以上,以保障患者的药品供应。

  四)医保用药应遵循“因病施治、合理用药”的原则,首选目录内疗效好、价格不高的普通药;严格控制使用贵重药、进口药;不滥用辅助药;使用自费药必须征得患者同意并签字。急诊处方不超过3日用量,一般处方不超过7日用量,慢性病、特殊病等适当延长需注明理由并签字;住院病人出院带药不超过7日用量。

  五)医生应严格掌握药物适应症,用药必须与诊断相符。

  六)自费药品费用比例应控制在总药品费用的10%以内。

  七)医保处方或治疗单的背面应贴附收费并单独保存,以备检查。

  八)相关职能科室应严格执行国家、省、市有关药品管理的法规,执行药品价格政策,杜绝假药、劣药售出。

  为保障参保人的权益,医生在诊治时应尽可能使用医保目录内的药品或项目。如果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或诊疗项目,必须先征得参保人或其家属的知情同意并签字。应以甲类、乙类目录药品为主,尽量避免使用统筹外药品。

  二、参保人使用统筹外药品、诊疗项目、自费材料以及进行特殊检查、治疗和服务设施时,必须先征得参保人或其家属的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三、医院每月定期检查自费药品和项目签字制度的执行情况。

  八、特诊特治审批制度

  一、如果患者有重大疑难疾病,常规检查无法确诊,一般治疗无效,才能申请特检、特治。

  二、确实需要特检、特治的病人,必须先填写申报单并由病人签字,最后由医保办审批盖章。

  三、严格控制重复特检,如果确实需要复查,必须按照医嘱批准后进行。否则,检查费用将全部由患者自行承担。

  四、特殊治疗必须严格掌握疾病指征,如果没有适应症,就不能申请特治。否则,医药费用将不予报销。

  九、使用高价值医用耗材、检查或贵重药品的审批和告知制度

  一、大型设备检查治疗、高价值医用消耗材料和进口或贵重药品的使用必须合理,并且必须严格掌握适应症。

  二、单价超过200元的医学检查、贵重药品和高价值医用消耗材料必须实行审批和告知制度。在使用之前,必须先告知患者或被授权人,并征得他们的同意并签字。然后填写本院使用高价值医用耗材和进口或贵重药品审批单,由科室主任签字后报医院主管领导审批同意后方可使用。

  三、专门的医保科核查人员会定期核查医学检查、治疗、收费和高价值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

  四、如果发现不合理的医学检查、治疗、收费和高价值医用耗材的使用情况,或者未按规定审批使用的情况,将按照医院奖惩条例进行处罚。

  六、门诊慢性病管理规定

  为保障门诊慢性疾病患者的合理医疗需求,更好地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根据《南宁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门诊严重慢性病管理实施办法》的要求,我院制定了门诊慢性疾病管理制度,具体如下:

  一、门诊严重慢性病的病种范围包括:冠心病、糖尿病、各种恶性肿瘤、慢性阻塞性肺气肿、高血压(Ⅱ期以上)、帕金森氏综合症、肝硬化(失代偿期)、慢性肾功能衰竭(尿毒症期)、慢性充血性心衰、甲亢、脑血管疾病后遗症、慢性肝炎治疗巩固期、银屑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精神病(限于精神分裂症、偏执性精神障碍)(区)、再生障碍性贫血(区)、器官移植后抗排斥免疫调剂治疗(区)、类风湿性关节炎(市)。

  二、门诊严重慢性病的申请审批程序:

  参保人员如患有门诊严重慢性病,需先填写《门诊严重慢性病申请审批表》,并提交医院疾病诊断证明书、近期病历病史、临床化验单和辅助检查单等复印件作为申请材料。医保办会将申请材料送交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进行审核。

  经市医疗保险经办机构评审认定并发给《门诊严重慢性病治疗卡》后,参保人员方可在定点医疗机构进行门诊严重慢性病诊治。定点医疗机构在为门诊严重慢性病参保人员诊治时,必须书写门诊病历,并使用有“门诊严重慢性病专用”印章的处方笺书写处方。其他非本人选定的定点医疗机构和药店不得使用《门诊严重慢性病治疗卡》。

  门诊严重慢性病治疗卡》由持卡人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或帮助他人开药。医师在诊疗工作中,应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严格规范医疗文书书写,病历中应详细记录患者症状、体征及治疗情况,根据病情合理检查,合理用药。门诊严重慢性病诊断标准和用药范围严格按照《门诊严重慢性病诊断标准和用药范围》的规定执行。

  对于投诉管理制度,医保办负责接待参保人员的投诉,受理投诉范围包括与本院有关的医保服务、医保诊疗、医保用药、医保结算等方面事宜。建立投诉记录本,由受理人员对投诉进行调解和处理并进行相关记录。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法规为准则,公正处理投诉,保护双方合法权益。投诉内容涉及其他部门的,与相关部门协调解决。影响较大、疑难复杂的投诉上报医院处理。投诉处理完毕后,相关资料留档备查。

  为了控制医疗保险费用不合理增长,及时发现并处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用药,使国家和患者的利益得到保障,我院制定了一系列措施。医疗保险应遵循“四基”医疗原则,即“基本用药、基本技术、基本服务、基本收费”,做到因病施治,合理检查、合理治疗、合理用药,严格出、入院标准,禁止过度服务,严禁挂床住院行为。

  二、医疗服务规范

  为了保障医保病人的权益,严禁超量用药、超限用药、重复用药,以及与病情不符的检查、治疗、用药。同时,也严禁分解处方、分解检查、分解住院等行为。

  三、知情同意制度

  门诊医师每张处方超过100元时,必须征得参保人的知情同意并签字。若未能按规定执行,将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罚。

  四、自费药品及诊疗项目费用控制

  各科室应自行控制调节医保病人的自费药品、自费诊疗项目费用,确保其不超过医疗总费用的10%。如因不执行而受到处罚,将按实际处罚金额的60%直接在科室奖金效绩工资中扣除,15%直接在个人效绩工资中扣除。

  五、医保处方和病历检查

  医保办每月将按照“医保处方检查管理制度”和“医保病历审查制度”进行医保处方和病历检查。如发现存在问题,将在次月反馈到相关科室,并限期整改。

  六、数据分析和预警

  医保办每月将分析门诊及住院用药比例、现金支付、门诊人均费用、住院人均费用等数据。如同比发现增长10%,将按属异常及时主管领导汇报,并向全院通报提出预警。医保办将分析原因,如发现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将按照医院奖惩条例进行处理。

医保管理制度5

  连锁药店其财务管理是建立在资产的所有权与经营权统一的基础上,以总部为核心进行统一核算。

  每一个连锁药店都必须建立和健全现代企业财务管理制度,即本着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简明账目环节,规范工作流程,充分采用计算机管理,严格内部考核制度,实行统一核算制度。通过动用财务手段对连锁企业的各个部门,企业经营的全过程,商品进、销、存的每一个结算环节进行监督、检查和控制,充分动用销售时点管理系统和管理信息系统对企业的经济效益进行分析,判断出哪些是企业的长期效益和稳定效益,哪些是企业的短期效益和虚假效益,哪些是降低成本、减少费用的因素,哪些是增加利润、提高效率和效益的手段。从而为决策层提供及时、准确、务实的财务分析,达到依法自主理财、约束企业经营行为、管理企业各项经济活动的目的。不同类型的连锁企业财务管理的内容是不一样的。连锁药店财务管理的主要内容:

  资金管理。

  1、资金管理的原则。

  (1)总部统一使用与授权使用相结合的原则。连锁药店资金由总部统一筹措、集中管理、统一使用。店铺采用地产品、鲜活商品和其他保管期短的商品,经请示总部同意后或在总部授权的范围内可动用银行存款,否则不能动用银行存款;店铺存入银行的销货款,未经总部批准不得自动动用。

  (2)总部统一控制费用的原则。连锁药店总部、店铺及其他部门的费用由总部统一核定、统一支付。部门、店铺的工资等日常费用的支出,由总部统一开支。店长有节约费用开支的责任,总部有审查费用使用情况的权力。

  (3)统一登记注册、统一缴纳税款的原则。连锁药店应是享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总部和所属店铺在同一区域内的,有总部向税务及工商部门登记注册,统一缴纳增殖税、所得税及其他各种税赋,统一办理法人执照及营业执照,店铺只办理经营执照,国家对企业在税收上的优惠政策,也由税务部门直接对连锁总部。特殊情况下,总部和所属店铺不在同一区域内,店铺一般处于委托法人的地位,实行属地纳税。

  (4)统一银行存款和贷款的原则。店铺在总部指定的银行办理户头、帐号,只存款不出款,店铺每日必须将销售货款全额存入指定银行,不得作支货款,同时,店铺应向总部报送销售日报具体体现,它的核心内容是发挥企业的规模效益,以低于社会的平均成本取得社会的平均利润。

  2、资金管理办法。

  (1)提高资金的运营效率和效益,积极采取措施盘活资金存量,加快资金周转。财务部门要同信息、配送等部门密切合作,通过销售时点管理系统对企业的进、销、存实行单品管理,要从调整商品结构入手,分析哪些是畅销商品、平销商品、滞销商品,哪些是增殖库存和不良库存,加强财务对超市经营的指导、监督和制约作用。

  (2)在财务管理上要积极引进现代化的预算管理制度、成本核算制度和投入产出分析制度,要加强投资决策和投资项目的经营管理,建立投资责任制,提高投资回报率。财务部门要同企划开发部门紧密合作,在确定建立店铺、配送中心、计算机系统的规模、投入等问题上要力求取得一致意见。使投资更加合理化、制度化、科学化。

  (3)由于连锁企业在资金上采取统一与授权相结合的管理办法,在内部资金运转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结算制度,同时,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形成有效的监督机制。

  (4)树立勤俭办企业的精神,开源节流,在店铺的装修、计算机设备的投入以及其他方面的投资上切忌相互攀比,华而不实,脱离实际。

  资产管理。

  连锁药店的资产应实行总部与店铺分级管理办法。

  1、流动资产的管理。

  连锁企业的流动资产主要指存货部分(即:由总部配送和店铺自采的商品)和低值易耗品部分。

  流动资产的管理原则是:

  (1)总部和店铺分级负责的原则。总部配送到个店铺的商品由总部设置总帐控制管理,在进入店铺以前,一切损失由总部负责;店铺自采的商品,由店铺自行管理,商品在店内被盗、短缺由店铺负责。

  (2)合理设置库存的原则。对进入连锁企业配送中心的商品加强管理,加快对各店铺的配送,减少装卸损失,降低商品损耗率;对进入各店铺的商品加强管理,一要统一管理店堂和后场的商品,二要按照“二八”比例原则对商品结构进行调整,对骨干商品的经营要形成系列化保证不缺货。

  (3)分类指导的原则。总部对各店铺的流动资产进行分类指导,如:总部要对各店铺的订货数量、品种进行监测审核;总部要定期督促各店铺及时根据销售情况调整商品结构;总部有责任督促各店铺对超过保值期的商品进行清理,并在规定的商品范围和期限内由总部负责退货处理。

  2、流动资产管理的具体内容。

  (1)存货占流动资产比重较大,一般约为40%~60%,而对于商业企业这个比例可高达80%,存货利用程度的好坏,对超市财务状况影响极大,因此加强存货的规划与控制,使存货保持在最优水平上,已成为财务管理的一项非常重要的内容。要想保持一定量的存货必定有一定的成本支出,而备存货的有关成本主要包括:

  采购成本:指从供应商那里获得商品而支出的成本。包括订货成本和购置成本。订货成本主要是信息收集,交流的成本,在先进的连锁企业eos系统,大大降低了订货成本,提高了效率,当然还有一个与供应商谈判的成本。而购置成本则是购入商品本身的价值,同时要注重商品品质的保证。

  储存成本,指为对存货保存、加工等的成本,还包括存货占用资金所应计的利息、仓库费用、保险费用、存货破损等。

  缺货成本,指由于存货供应中断而造成的损失,当不确定的因素发生后,供应链的某些环节出现问题,导致缺货造成拖欠发货商和丧失销售机会的损失(还包括需要主观估计的商营损失)。

  为了降低存货成本,必须根据超市实际做出最优的存货决策,存货的决策涉及四项内容:决定进货的项目、选择供应商、决定进货时间和进货批量,前二项内容是产品部的职责,而财务部门要做出决定进货时间和进货批量,按照存货管理的目的需要通过合理的进货批量和进货时间,使存货的`总成本最低,这个批量叫做经济订货量。有了经济订货量,就可以很容易找出最适宜的进货时间。对保管期长、销售量大且长期稳定的商品由总部统一采购,统一配送到各店铺;对一部分保管期较短、鲜活商品和一部分产品由总部配送不经济时,可委托社会化配送中心或其他供应商供应,本企业的配送中心直接向各店铺配送并由总部统一进行结算。店铺也可以在总部授权的商品品种及数量金额范围内自采。无论是总部和店铺在结算是应严格根据结算规定,将购销合同、采购单、仓库验收单进行核对,相符合后结算付款。各店铺要根据商品销售情况及时调整商品结构,对接近保质期的商品要积极开展促销,对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要及时进行清理。

  (2)加强商品销售管理。总部对配送中心及店铺的全部商品要设置商品管理台帐,对店铺自采的商品一般实行按商品大类管理,有条件的要逐步过渡到实行单品管理,并建立实物负责制,以保证帐实相符。各店铺要定期对商品进行盘店,由总部核定商品损耗率,超过部分由总部从店铺的工资总额中作相应扣除。

  3、固定资产管理。

  固定资产由总部统一核算,折旧由总部统一提取,分店不分摊。分店设置固定资产实物卡,并承担固定资产的修理费用。固定资产的采购、添置、调拨、报废均由总部掌管,分店无权处置。分店在发生添置、调拨、报废等事项时须办手续,首先向总部提出申请,由总部批准后交职能部门。另外,各连锁分店对所拥有的固定资产须列名细实物卡。由专人登记,定期盘店,分店要保证物卡相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固定资产损坏及保养,其费用则由各使用分店承担。

  成本管理。

  连锁药店的成本管理主要是通过商品毛利率、费用开支标准及范围、销售费用率三大指标进行控制。由总部统一进行成本核算、统一管理。

  成本管理的具体内容:

  1、总部要严格控制自身的费用开支,(如宣传广告费、人工费以及其他费用开支等)。

  2、总部统一整个企业的资产折旧,统一支付贷款利息。

  3、总部对各个店铺基本上采用先进先出法按商品大类计算毛利率。

  4、总部要建立毛利率预算计划管理,对店铺实行计划控制。总部对各个店铺的综合毛利率进行定期考核,对影响效益的骨干商品的毛利率进行重点考核。

  5、总部规定各个店铺的费用细目范围及开支标准,原则上不允许随意扩大和超标。

  6、总部对一些费用(如水电费、包装费等)要进行分解,尽量划细到各个店铺和商品大类。能直接认定到各个店铺和商品大类的,要直接认定;不能直接认定的,要参考各店铺占企业工资总额的比例、资产的比例或按各店铺的人数、经营面积分摊到店铺和商品大类。

  7、总部对各个店铺的费用通过下达销售费用率进行总体控制,要建立费用率预算计划管理。各店铺的直接费用(如业务招待费、人工费等)要通店长的利益直接挂钩。对达不到预算计划的店铺,总部通过督导制度,帮助其分析造成奋勇增长,费用率上升的原因,并提出调整改进措施。

  一般情况下,每个店铺在开张初期的销售费用率可能会高一些,应尽快通过加强管理使之降到企业平均、合理的水平。

  利润管理。

  分店对外虽然不是核算单位,但其内部核算制度却是健全的。各分店对自身实现的销售,购进的商品成本都由核算机构按核算程式进行核算。总部则统一规定分店的有关费用细目、每月月末由各分店结算内部利润、每月上旬将结算的利润上交总部。总部将分店的利润汇总扣除总部本身的费用及不需分摊的属分店有关费用后,即为真正的利润总额。

  税金的核算及管理。

  连锁店税金的核算及管理全部由总部统一核算、统一交纳。各分店仍实行售价核算办法。对消费者来说仍然是价内税。总部根据各分店的报表汇总出销售总额,计算销售税金。又根据各业务部及分店的采购发票的抵扣联进行汇总,计算出进项税金,然后根据销项税进项税再计算出应交增值税。总部设置应交税金总账、明细账,根据总账、明细账编制有关报表向财政申报交纳、清算。

  商品的折价折让管理。

  商品的折价折让是促销手段之一。总部对折价折让商品品种、范围、折价的时限和幅度,都有严格的规定。由总部统一策划,在各分店同期推行。凡经总部批准折价折让的部分,总部对其考核时,视同销售额完成。

  (一)实行全面预算管理。

  “全面预算”就是对企业的一切经营活动全部纳入预算管理范围。具体的做法是在每年的粘末对当年的财务预算执行情况作全面地分析,在此基础上,超市总总部会同有关部门和门店对下一年的企业目标进行研究,然后根据上报的业务预算和专门决策预算进行修正补充,便财务预算初稿,最后由经理室通过后下达。

  财务预算在执行过程中,要突出预算的刚性,管理的重点要落实过程控制。财务部门要及时掌握经济运行动态,发现情况,及时查找原因,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对由于预算原因造成的偏差,要修正预算指标,使预算真正起到指导经济的作用。

  (二)积极参与投资决策。

  参与投资项目的可行性研究分析,完善投资项目管理。投资项目决策的前提是可行性分析。由于业务和财务考虑问题的角度不同,财务从投资项目初期参与,共同进行研究分析,可以使投资方案更趋完善。

  (三)加强结算资金管理。

  加强资金管理是财务管理的中心环节。大型连锁药店具有货币资金流量大、闲置时间短、流量沉淀多的特点。因此,财务应根据这些特点,科学合理调度和运用资金,为企业创造效益。

  (四)加强存货控制。

  加强库存管理有利于企业进一步降低运行成本。连锁药店商品具有周转快、流量大、品种多和规格齐的特点;在销售形式上,以敞开货架陈列和顾客自选为主。鉴于这些特点,企业要在进货环节、储存环节、退货环节加强对商品的管理。

  (五)健全内部控制制度。

  主要在两个方面:

  一是岗位责任,即明确规定各个岗位的工作内容,职责范围、要求,以及部门与部门、人员与人员间的衔接关系。

  二是规范操作流程,无论是大的项目,还是小的费用开支,都要规定操作流程程序,明确审批权限。

  建立计算机分析和管理系统。

  (一)实行会计电算化连网管理。目前的超市不再是孤立的、单一的卖场,而是一种以集约、连续、跨地域经营为特色的卖场。总部对各门店联网后,可以通过远程查询功能进行即时监控。

  (二)建立财务信息互换中心(财务mis系统)。对财务内部而言,由于连锁药店店多、面散,总部经常有很多信息需要即时通知门店;反之,门店也有许多信息需要反馈总部,因此建立一个高速、便捷的双向信息交流平台即财务mis系统,很必要。

  (三)建立财务资金电子审核系统。由于连锁药店门店地域的分散性和总部资金集中管理的特性,往往给门店用款的审核和支付造成不便,利用电子审核系统则可以避免以上矛盾。审批人无论在何时何地均可以登上系统进行审批,电子签名、审批通过后的“单证”流向财务部,财务部在根据“单证”上的期望付款日安排资金统一支付,这就增强了用款的时效性,便于财务的资金安排和资金的预算管理。

  (四)及时进行数据的分析。要做好数据分析,应建立计算机数据分析模块,分析模块必须讲究科学实用,能满足企业管理的需要,能解决管理中可能碰到的问题。对商品进行分析时,不但要有大类分析数据,更要注重单品的分析,分析指标可以根据管理需要设定。分析指标主要有;商品周转率、毛利率、保本点、相关指标对总体指标的影响程度等。通过指标分析,可以完善库存结构,加快商品周转,进一步提高企业获利能力。

  加速资金周转。

  加速资金的周转,不单是资金筹还要扎实地管理日常资金收支,按照实际正确预测什么时候需要多少资金。有计划的筹措使用资金,是维护连锁店信用和形象的保证。为使资金有计划地周转,必须做好以下工作:

  1、确实管理好现金和银行存款,连锁店就编制每一期间现金剩余与不足的情况,编制现金预算,规划未来的现金流入量和流出量。

  2、协调好信贷关系,保证商品流转资金的取得。

  3、控制合理库存,扩大销售,增加资金周转次数。

  4、保持收支平衡,研究筹措资金、延长支票和赊购支付物期限的对策。

  抓紧高级财务人员的培养和管理。

  1、从本连锁店物色、培养专门人才,从基层选拔。

  (2)对于那些有贡献、有实绩的“能人”应该送往国外学习、考察、培训,回归后组织各种讲习班,传授有关知识、经验为连锁店出谋划策。

  2、有关院校招收职员。这部分职员有较扎实的专业功底和理论基础,进连锁店对整体规划、形象设计,财务软件设计、电脑安装、调试等均有很大作用。这部分人员的引入,对连锁店的总体素质的提高和整体形象的优化,很有帮助。

  3、聘用从国外考察、学习连锁管理回来的学者或国外有关专家指导连锁店的经营管理(目前我公司已聘用从国外回来的两位专家)。另外,对人才管理的更重要的一方面是一定要拉开分配档次。对那些关键岗位,挑大梁的人员,给予高报酬,重奖励,真正实行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分配原则,使其安心于本公司工作,热爱本公司。

  (一)财务办:负责人:

  职责:

  2、上报、下传公司财务部有关报表、规定等;

  3、审核报销单据,合理使用资金,及时上报公司;

  4、核对当日收款及大病等收取数据,电子版报院长;

  5、组织每月一次药品清点工作,并把清点情况书面(或电子版)报院长;

  (二)药房:负责人:

  职责:

  1、负责管理药房正常工作;协调药房与公司的工作。

  2、根据临床需要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院长审核,报公司或直接到药材公司购买(门店药品有公司配送)。

  3、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药房各类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5、定期组织检查特殊药品、贵重药品及重点效期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做好记录;

  6、经常深入临床,了解药品保障情况,听取医生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7、负责医院物品、办公用品的请领、购买、保管和发放工作。

  8、组织对药房药品每月一次清点,并把清点情况书面或电子版报院长。

  (三)收款员:

  职责:

  1、在财务主管领导下,应用微机做好门诊收费、结算及报表工作,要熟悉微机性能,爱护微机,严格操作规程。

  2、按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3、收付现金时做到唱收唱对,当面点清,留有存根,做到日清日结,及时将日报表和款项交汇会计登记,使用收据要按顺号领用。

  4、严格交接班手续,当班的问题由当班人员负责解决。

  5、做好防盗工作,每日按规定时间将支票和现金一并送交银行,留存少量零款项。收据和收费专章,不得转借他人和非收费业务使用。收费员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挪用公—款或将公—款借给他人。

  6、如发现长款短款现象,不得自行以长补短,应将长短款情况分别登记,报领导批准处理。

  1、采购计划:药房填写药品采购计划,有院长审查后报公司采购部,对急需药品上报公司后科联系采购。原则:临床需要,减少库存。

  2、严格药品进入,对药品厂家、日期、包装、批号、准字号类别严格把关,对有疑问的药品退回。

  3、药品出入要通过微机,不允许微机外调配药品,不允许处方不加盖收讫章取药,不允许外部药品兑换。

  4、对新进药品要尽快通知各科室,包括:作用、性能、价格、规格、厂家。对价格有变化的药品,要及时调整价格。

  5、药品效期。

  (1)药房每二周检查一次药品的效期,对效期较短的药品做好登记,并在效期内6个月前,通知临床或公司调配使用,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2)因工作失职造成药品过期报废的,追究主管人的责任,给以药品价值60%的处罚,部门其他人员药品价值40%的经济处罚。

  (3)通过各种方式确售不出过期的药品,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填写药品报废单,讲明报废原因,经院领导同意后送回公司,不准私自处理。

  6、药品查对。

  院办每月组织一次药房药品清查,药房每周自查一次。清查内容:药品数量、质量、效期、摆放位置等。每月清查情况书面报告院长,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查不出丢失、损坏、过期原因的药品,主管人给以药品价值60%的处罚,部门其他人员药品价值40%的经济处罚。

  7、严禁在药品使用、采购中出现腐败现象,有关人员不得收取药品宣传费、好处费,不得收取经销商所谓的赠品,不得随便参加销售商的吃请。一旦发现,给予工作调整、罚款或解职处理。

  8、药品的进销存管理。

  (1)公司来的药品或根据临床采购的药品应在当天核对完数量、批号、效期后入库,不得出现药品到,系统内没有的情况。在核对时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争取当天问题当天解决。

  (2)所有销售出去的药品、器材必须经过系统出库,不允许私自收取现金,如经发现双倍返还药款,并调离工作岗位。

  (3)药房应在每月盘点完后,出具盘盈盘亏表,并交由财务统一处理。

  1、对医院现有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办公设施等,要统计造册、存档,固定人员负责,离职时做好交接工作。

  2、临床购买医疗器材,科室向院办书面申请,通过论证后报公司批准购买。

  3、常用办公用品药房向公司申报并入账。各科室填写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经办人、发货人签字后请领。

  4、要做好医疗装备、器材的使用、保养、维修、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对办公用品要好好保管,节约使用。

  1、医院收款在门诊收款处办理,不得出现私自收取现金的行为。除在特定的日期内可以打折,不允许私自变动价格(特殊情况,需领导签字确认)。一经发现除赔偿全额药费外,并处2倍的处罚。

  2、收款员以处方、处置单划价金额收款,开具收款收据,处方、单据加盖收讫章,患者凭收款收据、处方、处置单取药、治疗。没有加盖收讫章的处方、处置单、辅助检查申请单,不得进行取药、治疗、检查。发现私自取药、治疗、检查的,给予二倍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特殊情况需免费或优惠,必须经院长签字批准,其他人无权免费或优惠。

  3、收款核对,下午15时,药房合计处方金额,收款员合计发票、现金金额,三者相符,财务会计如数收款,开具收款凭证,现金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4、收款员备用金每人200元(找零用),收款员在调离时如数归还。收款人员应仔细核对收取的现金,如出现假币现象应由收款员自行负责。

  5、负责管理大病医疗的工作人员(包括药房、医院)应在每日收款员对账时与收款员核对当天大病医疗的单据,并核对销售金额。大病取药在药房办理。

  6、大病医疗的收入,应在每月月初把上月的上传明细报院财务,以备查用。

  7、日报制度,下午16时,收款员把当天各科室、部门收入统计表报财务,由财务整理后上报院领导。

  8、财务应每天审核单据,并及时生成凭证。保留原始单据以备查用。

  (1)使用费用要填写《费用申请表》,说明用款的理由;

  (2)医院流动资金不准私人借用;

  (3)报销凭证要有三人以上签字(当事人、财务主管、院领导);

  (4)对报销单据有疑问,财务有权拒付。

  10、做好公司财务部查账准备工作。

  (一)财务办:负责人:毕海明。

  职责:

  2、上报、下传公司财务部有关报表、规定等;

  3、审核报销单据,合理使用资金,及时上报公司;

  4、核对当日收款及大病等收取数据,电子版报院长;

  5、组织每月一次药品清点工作,并把清点情况书面(或电子版)报院长;

  (二)药房:负责人:

  职责:

  1、负责管理药房正常工作;协调药房与公司的工作。

  2、根据临床需要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院长审核,报公司或直接到药材公司购买(门店药品有公司配送)。

  3、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药房各类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5、定期组织检查特殊药品、贵重药品及重点效期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做好记录;

  6、经常深入临床,了解药品保障情况,听取医生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7、负责医院物品、办公用品的请领、购买、保管和发放工作。

  8、组织对药房药品每月一次清点,并把清点情况书面或电子版报院长。

  (三)收款员:孙小慧毕海明。

  职责:

  1、在财务主管领导下,应用微机做好门诊收费、结算及报表工作,要熟悉微机性能,爱护微机,严格操作规程。

  2、按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3、收付现金时做到唱收唱对,当面点清,留有存根,做到日清日结,及时将日报表和款项交汇会计登记,使用收据要按顺号领用。

  4、严格交接班手续,当班的问题由当班人员负责解决。

  5、做好防盗工作,每日按规定时间将支票和现金一并送交银行,留存少量零款项。收据和收费专章,不得转借他人和非收费业务使用。收费员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挪用公—款或将公—款借给他人。

  6、如发现长款短款现象,不得自行以长补短,应将长短款情况分别登记,报领导批准处理。

  1、采购计划:药房填写药品采购计划,有院长审查后报公司采购部,对急需药品上报公司后科联系采购。原则:临床需要,减少库存。

  2、严格药品进入,对药品厂家、日期、包装、批号、准字号类别严格把关,对有疑问的药品退回。

  3、药品出入要通过微机,不允许微机外调配药品,不允许处方不加盖收讫章取药,不允许外部药品兑换。

  4、对新进药品要尽快通知各科室,包括:作用、性能、价格、规格、厂家。对价格有变化的药品,要及时调整价格。

  5、药品效期。

  (1)药房每二周检查一次药品的效期,对效期较短的药品做好登记,并在效期内6个月前,通知临床或公司调配使用,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2)因工作失职造成药品过期报废的,追究主管人的责任,给以药品价值60%的处罚,部门其他人员药品价值40%的经济处罚。

  (3)通过各种方式确售不出过期的药品,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填写药品报废单,讲明报废原因,经院领导同意后送回公司,不准私自处理。

  6、药品查对。

  院办每月组织一次药房药品清查,药房每周自查一次。清查内容:药品数量、质量、效期、摆放位置等。每月清查情况书面报告院长,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查不出丢失、损坏、过期原因的药品,主管人给以药品价值60%的处罚,部门其他人员药品价值40%的经济处罚。

  7、严禁在药品使用、采购中出现腐败现象,有关人员不得收取药品宣传费、好处费,不得收取经销商所谓的赠品,不得随便参加销售商的吃请。一旦发现,给予工作调整、罚款或解职处理。

  8、药品的进销存管理。

  (1)公司来的药品或根据临床采购的药品应在当天核对完数量、批号、效期后入库,不得出现药品到,系统内没有的情况。在核对时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争取当天问题当天解决。

  (2)所有销售出去的药品、器材必须经过系统出库,不允许私自收取现金,如经发现双倍返还药款,并调离工作岗位。

  (3)药房应在每月盘点完后,出具盘盈盘亏表,并交由财务统一处理。

  1、对医院现有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办公设施等,要统计造册、存档,固定人员负责,离职时做好交接工作。

  2、临床购买医疗器材,科室向院办书面申请,通过论证后报公司批准购买。

  3、常用办公用品药房向公司申报并入账。各科室填写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经办人、发货人签字后请领。

  4、要做好医疗装备、器材的使用、保养、维修、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对办公用品要好好保管,节约使用。

  1、医院收款在门诊收款处办理,不得出现私自收取现金的行为。除在特定的日期内可以打折,不允许私自变动价格(特殊情况,需领导签字确认)。一经发现除赔偿全额药费外,并处2倍的处罚。

  2、收款员以处方、处置单划价金额收款,开具收款收据,处方、单据加盖收讫章,患者凭收款收据、处方、处置单取药、治疗。没有加盖收讫章的处方、处置单、辅助检查申请单,不得进行取药、治疗、检查。发现私自取药、治疗、检查的,给予二倍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特殊情况需免费或优惠,必须经院长签字批准,其他人无权免费或优惠。

  3、收款核对,下午15时,药房合计处方金额,收款员合计发票、现金金额,三者相符,财务会计如数收款,开具收款凭证,现金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4、收款员备用金每人200元(找零用),收款员在调离时如数归还。收款人员应仔细核对收取的现金,如出现假币现象应由收款员自行负责。

  5、负责管理大病医疗的工作人员(包括药房、医院)应在每日收款员对账时与收款员核对当天大病医疗的单据,并核对销售金额。大病取药在药房办理。

  6、大病医疗的收入,应在每月月初把上月的上传明细报院财务,以备查用。

  7、日报制度,下午16时,收款员把当天各科室、部门收入统计表报财务,由财务整理后上报院领导。

  8、财务应每天审核单据,并及时生成凭证。保留原始单据以备查用。

  (1)使用费用要填写《费用申请表》,说明用款的理由;

  (2)医院流动资金不准私人借用;

  (3)报销凭证要有三人以上签字(当事人、财务主管、院领导);

  (4)对报销单据有疑问,财务有权拒付。

  10、做好公司财务部查账准备工作。

  (一)财务办:负责人:毕海明。

  职责:

  2、上报、下传公司财务部有关报表、规定等;

  3、审核报销单据,合理使用资金,及时上报公司;

  4、核对当日收款及大病等收取数据,电子版报院长;

  5、组织每月一次药品清点工作,并把清点情况书面(或电子版)报院长;

  (二)药房:负责人:吕宾杰。

  职责:

  1、负责管理药房正常工作;协调药房与公司的工作。

  2、根据临床需要制定药品采购计划,经院长审核,报公司或直接到药材公司购买(门店药品有公司配送)。

  3、组织、实施、监督、检查药房各类工作制度,技术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

  5、定期组织检查特殊药品、贵重药品及重点效期药品的使用管理情况,并做好记录;

  6、经常深入临床,了解药品保障情况,听取医生意见,不断改进工作。

  7、负责医院物品、办公用品的请领、购买、保管和发放工作。

  8、组织对药房药品每月一次清点,并把清点情况书面或电子版报院长。

  (三)收款员:孙小慧毕海明。

  职责:

  1、在财务主管领导下,应用微机做好门诊收费、结算及报表工作,要熟悉微机性能,爱护微机,严格操作规程。

  2、按规定价格和收费标准进行收费。

  3、收付现金时做到唱收唱对,当面点清,留有存根,做到日清日结,及时将日报表和款项交汇会计登记,使用收据要按顺号领用。

  4、严格交接班手续,当班的问题由当班人员负责解决。

  5、做好防盗工作,每日按规定时间将支票和现金一并送交银行,留存少量零款项。收据和收费专章,不得转借他人和非收费业务使用。收费员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挪用公—款或将公—款借给他人。

  6、如发现长款短款现象,不得自行以长补短,应将长短款情况分别登记,报领导批准处理。

  1、采购计划:药房填写药品采购计划,有院长审查后报公司采购部,对急需药品上报公司后科联系采购。原则:临床需要,减少库存。

  2、严格药品进入,对药品厂家、日期、包装、批号、准字号类别严格把关,对有疑问的药品退回。

  3、药品出入要通过微机,不允许微机外调配药品,不允许处方不加盖收讫章取药,不允许外部药品兑换。

  4、对新进药品要尽快通知各科室,包括:作用、性能、价格、规格、厂家。对价格有变化的药品,要及时调整价格。

  5、药品效期。

  (1)药房每二周检查一次药品的效期,对效期较短的药品做好登记,并在效期内6个月前,通知临床或公司调配使用,最大限度的减少损失。

  (2)因工作失职造成药品过期报废的,追究主管人的责任,给以药品价值60%的处罚,部门其他人员药品价值40%的经济处罚。

  (3)通过各种方式确售不出过期的药品,或怀疑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填写药品报废单,讲明报废原因,经院领导同意后送回公司,不准私自处理。

  6、药品查对。

  院办每月组织一次药房药品清查,药房每周自查一次。清查内容:药品数量、质量、效期、摆放位置等。每月清查情况书面报告院长,发现问题要查明原因。查不出丢失、损坏、过期原因的药品,主管人给以药品价值60%的处罚,部门其他人员药品价值40%的经济处罚。

  7、严禁在药品使用、采购中出现腐败现象,有关人员不得收取药品宣传费、好处费,不得收取经销商所谓的赠品,不得随便参加销售商的吃请。一旦发现,给予工作调整、罚款或解职处理。

  8、药品的进销存管理。

  (1)公司来的药品或根据临床采购的药品应在当天核对完数量、批号、效期后入库,不得出现药品到,系统内没有的情况。在核对时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主管部门,争取当天问题当天解决。

  (2)所有销售出去的药品、器材必须经过系统出库,不允许私自收取现金,如经发现双倍返还药款,并调离工作岗位。

  (3)药房应在每月盘点完后,出具盘盈盘亏表,并交由财务统一处理。

  1、对医院现有价值较高的固定资产、办公设施等,要统计造册、存档,固定人员负责,离职时做好交接工作。

  2、临床购买医疗器材,科室向院办书面申请,通过论证后报公司批准购买。

  3、常用办公用品药房向公司申报并入账。各科室填写申请单,经部门领导、经办人、发货人签字后请领。

  4、要做好医疗装备、器材的使用、保养、维修、始终处于完好状态。对办公用品要好好保管,节约使用。

  1、医院收款在门诊收款处办理,不得出现私自收取现金的行为。除在特定的日期内可以打折,不允许私自变动价格(特殊情况,需领导签字确认)。一经发现除赔偿全额药费外,并处2倍的处罚。

  2、收款员以处方、处置单划价金额收款,开具收款收据,处方、单据加盖收讫章,患者凭收款收据、处方、处置单取药、治疗。没有加盖收讫章的处方、处置单、辅助检查申请单,不得进行取药、治疗、检查。发现私自取药、治疗、检查的,给予二倍的罚款并通报批评。

  特殊情况需免费或优惠,必须经院长签字批准,其他人无权免费或优惠。

  3、收款核对,下午15时,药房合计处方金额,收款员合计发票、现金金额,三者相符,财务会计如数收款,开具收款凭证,现金存入公司指定的银行账户。

  4、收款员备用金每人200元(找零用),收款员在调离时如数归还。收款人员应仔细核对收取的现金,如出现假币现象应由收款员自行负责。

  5、负责管理大病医疗的工作人员(包括药房、医院)应在每日收款员对账时与收款员核对当天大病医疗的单据,并核对销售金额。大病取药在药房办理。

  6、大病医疗的收入,应在每月月初把上月的上传明细报院财务,以备查用。

  7、日报制度,下午16时,收款员把当天各科室、部门收入统计表报财务,由财务整理后上报院领导。

  8、财务应每天审核单据,并及时生成凭证。保留原始单据以备查用。

  (1)使用费用要填写《费用申请表》,说明用款的理由;

  (2)医院流动资金不准私人借用;

  (3)报销凭证要有三人以上签字(当事人、财务主管、院领导);

  (4)对报销单据有疑问,财务有权拒付。

  10、做好公司财务部查账准备工作。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事务所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行为,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为了保障参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县有关规定,由个人分别按缴费类别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搞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第五条基金纳入单独的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六条基金根据国家要求实行统一管理,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

  第二章基金预算。

  第七条基金预算是指医保事务所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条每年度终了前,由医保事务所按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

  第九条医保事务所编制的年度基金预算,由医保事务所审核汇总后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县财政部门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部门及时通知县社会保障部门执行,并报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批准的年度基金预算书面通知医保事务所。

  第十条事务所要严格按批准的年度基金预算执行,并认真分析基金收支情况,定期向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基金运作的监控,发现问题迅速纠正。

  第十一条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度基金预算时,医保事务所要编制调整方案,由县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县财政部门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部门及时通知县社会保障部门执行,并按照要求报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批准的调整方案书面通知医保事务所。

  第三章基金筹集。

  第十二条基金按国家和本县有关征缴规定按时、足额地筹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减免。

  第十三条基金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其他收入。

  (一)社会保险费收入是指缴费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

  (二)利息收入是指用社会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等收入。

  (三)财政补贴收入是指财政给予基金的补贴收入。

  (四)其他收入是指滞纳金及其他经县财政部门核准的收入。上述基金收入项目按规定形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

  第十四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收入按规定分别计入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

  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收入包括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统筹账户基金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其他收入。

  第十五条医保事务所要定期将征收的基金及时缴存县财政专户。县财政部门和医保事务所凭该凭证记账。

  第四章基金支付。

  第十六条基金要根据社会保险的统筹范围,按照国家和本县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支出,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借口增加支出项目和提高开支标准。

  第十七条基金支出包括社会保险待遇支出、转移支出、上解上级支出、其他支出。

  (一)社会保险待遇支出是指按规定支付给社会保险对象的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二)上解上级支出是指下级经办机构上解上级经办机构的基金支出。

  (三)其他支出是指经县财政部门核准开支的其他非社会保险待遇性质的支出。

  上述基金支出项目按规定构成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

  第十八条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上解上级支出和其他支出,在统筹账户中列支。

  第十九条基本医疗保险待遇支出项目按规定形成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待遇支出。

  社会统筹医疗保险待遇支出是指按本县医疗保险办法规定,在基本医疗保险统筹基金支付范围以内支付的医疗费用。

  第二十条医保事务所应根据工作需要,在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共同认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分别设立社会保险基金支出户(以下简称“支出户”)。

  支出户的主要用途是:接受县财政专户拨入的基金,暂存社会保险支付费用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支付各类社会保险待遇的支出款项,划拨该账户资金利息收入到财政专户,上解上级经办机构基金。支出户除接收财政专户拨付的基金及该账户的利息收入外,不得发生其他收入业务。第二十一条医保事务所应根据批准的基金年度预算,按月填写县财政部门统一的用款申请书,并注明支出项目,加盖本单位用款专用章,在规定的时间内报送县财政部门。对不符合规定的凭证和用款手续,县财政部门有权责成医保事务所予以纠正。县财政部门对用款申请审核无误后,在规定的时间内将资金拨入医保事务所支出户。

  第五章基金结余。

  第二十二条基金结余是指基金收支相抵后的期末余额。

  第二十三条基金结余除根据经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商定、最高不超过规定预留的支付费用外,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动用基金结余进行其他任何形式的直接或间接投资。

  第二十四条基金当年入不敷出时,按下列顺序解决:

  (一)动用历年滚存结余中的存款。

  (三)转让或兑付国家债券仍不能保证支付需求时,由县财政部门给予适当支持。

  (四)在财政给予支持的同时,根据需要按国务院有关规定报批后调整缴费比例。对国家未规定统一缴费比例的,可由县社会保障部门提出,经县财政部门审核并报县政府批准后,在国家规定的范围内,调整相应的缴费比例。

  第六章财政专户。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所指的财政专户,是县财政部门按国务院有关规定设立的社会保险基金专用计息账户,在经县招投标委员会认定、招投标确定的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开设。

  县财政专户、支出户只在国有或国有控股银行开设。

  第二十六条县财政专户的主要用途是:接收医保事务所征缴医疗保险费收入,该账户资金形成的利息收入以及支出户转入的利息收入等,接收县财政补贴收入等。

  第二十七条县财政专户发生的利息收入,直接计入县财政专户。医保事务所支出户产生的利息收入,及时划缴县财政专户。

  县财政部门凭银行出具的原始凭证记账。同时,出具财政专户缴拔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医保事务所记账和备查。第二十八条财政补贴收入由国库直接划入财政专户。

  县财政部门凭国库出具的拨款单记账,同时,县财政部门要出具财政专户缴拨凭证,并附加盖专用印章的原始凭证复印件,交医保事务所记账和备查。

  第七章资产与负债。

  第二十九条资产包括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现金、银行存款(含财政专户存款、支出户存款)、债券投资、暂付款项等。

  医保事务所负责现金的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现金的收付和管理,要严格遵守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医保事务所要及时办理基金存储手续,按月与开户银行对账。医保事务所和县财政部门要定期相互对账,保证账账、账款相符。

  第三十条负债是指基金运行过程中形成的各种借入款项和暂收款项等。借入款项和暂收款项要定期清理,及时偿付。因债权人等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偿付的,由医保事务所查明原因提出申请,经县财政部门批准后,转入相关基金的其他收入。

  第八章基金决算。

  第三十一条每年度终了后,医保事务所应根据县财政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要求,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财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收支表、有关附表以及财务情况说明书。

  财务情况说明书主要说明和分析基金的财务收支及管理情况,对本期或下期财务状况发生重大影响的事项,以及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医保事务所可根据工作需要,增加基金当年结余率、社会保险费实际收缴率等有关财务分析指标。

  编制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必须做到数字真实、计算准确、手续完备、内容完整、报送及时。

  第三十二条医保事务所编制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在规定期限内经。

  县社会保障部门审核汇总后,送县财政部门审核,经县财政部门同意后报县政府批准。批准后的年度基金财务报告为基金决算。

  第九章监督与检查。

  第三十三条医保事务所要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向社会公告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并接受社会对基金管理的监督。

  第三十四条县社会保障、财政和审计部门等要定期或不定期地对支出户和财政专户内的基金收支和结余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向县政府和县社会保障基金监督委员会报告。

  第三十五条下列行为属于违纪或违法行为:

  (一)截留、挤占、挪用基金。

  (二)擅自增提、减免社会保险费。

  (三)未按时、未按规定标准支付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款项。

  (四)未按时将基金收入存入财政专户。

  (五)未按时、足额将财政专户基金拨付到支出户。

  (六)其他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

  第三十六条有第三十五条所列行为的,应区别情况、限期纠正,并作财务处理:

  (一)即时追回基金。

  (二)即时退还多提、补足减免的基金。

  (三)即时足额补发或追回社会保险待遇的有关款项。

  (四)即时缴存财政专户。

  (五)即时足额将财政专户基金拨付到支出户。

  (六)国家法律、法规及财政部规定的其他处理办法。

  第三十七条对有第三十六条所列违纪或违法行为的单位以及主管人员的直接责任者的处罚,按《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等执行。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对单位和主管人员以及直接责任者处以的罚款,应及时上缴国库。

  第十章附则。

  第三十八条本制度仅对其内容体系的核心要点进行了原则性的概括,涉及财务会计的具体管理办法或操作规范,在不违背国家财务会计法律、行政法规、规章、规定的前提下,依据本制度编制,经事务所主任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九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为了规范我院的药房管理,保障药品安全、有效,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及其《实施细则》、《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药品管理法》、《广东省药品生产监督管理办法》以及《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购进、验收、保管、调配工作的人员建立个人档案,其中包括身份证复印件、相关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年度业务考核表等。

  2、从事药品质量管理、调配、验收、养护、保管等直接接触药品的医护人员每年均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进行健康检查,并建立健康档案。

  3、加强医护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进行药学法律、法规以及相关专业知识的培训,在不断学习中,提高工作人员综合素质。

  4、加强服务质量管理,药剂人员收到处方之后严格执行“四查十对”:查处方,对疾病类型、年龄、姓名;查药品,对药名、规格、数量、标签;查用药,对临床诊断;查配伍,对药品性状、用法用量。

  5、每位药剂人员需层层把关,实行药品库管理和分柜管理,有利于随时对药品进行检查和抽查。

  1、药品的购进与验收。

  (1)购进的药品应在保证质量的前提下,严格审核供货单位、药品以及销售人员的资质,从具有合法资格的药品生产企业采购药品,并建立供货单位档案。

  (2)验收人员需逐批验明药品包装、规格、合格证明、说明书、标签和其他标示,遵循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做到票、帐、物相符,对于不符合要求的药品不得购进。

  2、药品保管。

  (1)药房应按照药品性质分类进行保管,编号管理,注意温湿度的监测和管理,温湿度超出规定范围的,应及时调控并予以记录,以防止药品过期失效、早蚀、霉坏变质。

  (2)工作人员定期对药品进行检查和养护,并做好记录,加强效期药品的检查使用,对于影响药品质量的隐患应及时排除,对于国企、污染或变质等不合格药品应按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

  (3)对储存有特殊要求的药品按照药品说明书或包装上标注的条件及有关规定储存,比如见光易分解的药物要避光保存,低温保存的药品宜置于冰箱。

  (4)有关毒、限剧药的保密,按“毒、限剧药管理制度,,执行。

  3、药品调剂。

  (1)药品调配人员须具备药学专业技术相关资格,一般具体步骤为收方—检查处方—调配处方—包装贴标签——复查处方——发药。

  (2)收方后应对处方内容、药品名称、病员姓名、年龄、剂型、服用方法、禁忌等,详细审查后方能调配。

  (3)配方时应细心谨慎,必须使用符合药用规格的原料及辅料,遵守调配技术常规和药剂科的规定的操作规程,称量准确,不得估计取药,调配药方剂时禁止裸手直接接触药品。药品发放应遵循“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和按批号发放的原则。

  (4)中成药需行煎、后下、冲服等特殊煎法严实按照医疗要求进行加工,以保证中成药方的质量。

  (5)发药时应耐心向病人说明服用方法及注意事项,不得随意向病人介绍药品性质及用途,避免给病人造成不必要的顾虑。

  (6)保持工作环境卫生整洁,使用过的容器和工具应定期清洗,以免污染药品。调剂室补充药品时,必须细心核对。

  按照《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从取得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的身材企业或者取得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经营企业购进合格的医疗器材,并验明产品合格证明。若出现因医疗器械所诱发的不良反应,按规定填写《可疑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表》并上报。

  1、工作人员必须具备相关的专业合格资格证书。

  2、药房、药库的管理按《医疗机构管理条例》中的相关规定执行。

  3、医疗废弃物按照《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中相关规定处理。

  一、药店质量负责人全面负责医疗保险定点管理工作,具体负责医疗保险各项管理和协调工作,负责对所属各定点门店的药品安全、配药行为、处方药管理、合理收费、优质服务等方面进行监督管理。

  二、制定与医疗保险有关的管理措施和具体的考核奖励办法,建立健全药品管理制度和财务管理制度,建立药品电脑进销存管理系统,药品账目和财务账目健全、清楚。专人搞好医保药品库的维护和管理。

  三、认真执行劳动保障、药监、物价等行政部门的相关政策规定,严格执行医疗保险定点协议规定,履行好相关的权利和义务。

  四、规范配药行为,认真核对医疗保险证、卡,严禁冒名配药;严格执行急、慢性病配药限量管理规定,不超量配药。

  五、严格执行处方药和非处方药管理规定,处方药必须凭定点医疗机构医师开具的医保处方配售,由药师在处方上审核签字。非处方药在药师指导下配售。每次配药必须认真填列“医疗保险药品零售凭证”,由参保人员签字认可有效。

  六、药店加强管理,优化服务,以方便参保人员为出发点,尽量提供有适合用法的小包装药品。

  七、收费人员规范电脑操作,维护好各类信息数据,保证医保费用结算的及时准确。

  八、药店遵守职业道德,不以医疗保险定点药店名义进行广告宣传;不以现金、礼卷及商品等形式进行促销活动。

  九、严格遵守药品管理规定,不出售假冒、伪劣、过期、失效药品;严格按医保规定操作,杜绝搭车配药、以药易药、以药易物等违规行为。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事务所医疗保险基金的财务行为,加强医疗保险基金管理,维护保险对象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会计法》、《社会保险基金财务制度》,结合本县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县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基金。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医疗保险基金(以下简称“基金”),是指为了保障参保险对象的社会保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县有关规定,由个人分别按缴费类别缴纳以及通过其他合法方式筹集的专项资金。

  第四条基金财务管理的任务是: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依法筹集和使用基金;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努力搞好基金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并如实反映基金收支状况;严格遵守财经纪律,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基金安全。

  第五条基金纳入单独的基金财政专户(以下简称“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专款专用,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挤占、挪用,也不得用于平衡财政预算。

  第六条基金根据国家要求实行统一管理,建账、分账核算,专款专用,自求平衡,不得相互挤占和调剂。

  第二章基金预算。

  第七条基金预算是指医保事务所根据社会保险制度的实施计划和任务编制,经规定程序审批的年度基金财务收支计划。

  第八条每年度终了前,由医保事务所按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规定的表式、时间和编制要求,根据本年度预算执行情况和下年度基金收支预测,编制下年度基金预算草案。

  第九条医保事务所编制的年度基金预算,由医保事务所审核汇总后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县财政部门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部门及时通知县社会保障部门执行,并报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批准的年度基金预算书面通知医保事务所。

  第十条事务所要严格按批准的年度基金预算执行,并认真分析基金收支情况,定期向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报告预算执行情况。县财政部门和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对基金运作的监控,发现问题迅速纠正。

  第十一条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年度基金预算时,医保事务所要编制调整方案,由县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并送县财政部门审核,县财政部门同意并报县政府批准后,由县财政部门及时通知县社会保障部门执行,并按照要求报财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备案。

  县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批准的调整方案书面通知医保事务所。

  第三章基金筹集。

  第十二条基金按国家和本县有关征缴规定按时、足额地筹集,任何部门、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和减免。

  第十三条基金收入包括社会保险费收入、利息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其他收入。

  (一)社会保险费收入是指缴费个人缴纳的基本医疗保险费收入。

  (二)利息收入是指用社会保险基金购买国家债券或存入银行所取得的利息等收入。

  (三)财政补贴收入是指财政给予基金的补贴收入。

医保管理制度6

  根据劳动和社会保障局(20xx)26号文,(20xx)57号文等系列文件精神,特制定本店医保刷卡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供药店全体员工共同学习,遵照执行。具体规定如下:

  1、严格按照文件精神,制作明显定点标识。在药店明显地方悬挂医保投诉箱,设医保政策咨询处,执业药师指导购药处及宣传医保政策栏,保证药店24小时供药。

  2、严格执行国家及重庆市规定的药品价格政策,本着价格合理,服务百姓的宗旨,明码实价,保证刷卡药价与现金药价一致。

  3、刷卡人员坚持核对持卡人身份,对人、证、卡不相符者拒绝刷卡,并作好解释工作。

  4、熟悉医保目录,熟悉微机操作技术,提高业务水平,不得将医保目录外药品纳入医保支付,对个别不理解的参保人员要作好耐心细致的工作。

  5、店内人员坚持执行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文件精神,以上乘的服务态度,优质的.药品质量,低廉的价格,赢得参保人员的认可,争做医保合格药店。篇二:医保刷卡规章制度及管理办法(1)

医保管理制度7

  一、指导思想

  以提供基本医疗和公共卫生均等化服务为核心,以提升农村卫生机构综合服务能力为目标,以调整优化农村卫生资源配置和利用为切入点,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要求,改革现行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制,优化配置卫生资源,把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联为一体,使县级医疗卫生技术骨干和设备下沉,拓展县级医院的服务领域,提高乡镇卫生院的服务水平,强化农村公共卫生服务管理能力,构建优势互补、利益共享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格局,缩小城乡医药卫生差距,加快农村卫生事业发展,解决基层群众“看病难”问题。

  二、工作目标

  按照“三个统一,五个不变”的要求,整合医疗卫生资源,深化运行机制改革,把县镇两级医疗卫生服务连为一体,充分发挥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在技术、管理上的优势,完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加强县镇两级卫生服务功能,实现资源共享、统一管理、优化结构、合理分工、相互促进、共同发展,达到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壮大、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提升的目的,让群众享受到“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医疗服务,促进卫生事业健康协调发展。

  三、工作模式

  建立县级公立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使优质资源最大限度惠及基层群众,进一步提升农村卫生服务能力。结合我县实际,具体工作模式主要有:

  (一)建立以管理为核心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模式。由县中医医院托管蒋村镇卫生院,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统一人员培训、统一财务管理、统一药品采购与调配。坚持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打破行政职务、专业技术职务终身制,实行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的转变。充分利用县中医医院人才、技术、管理和信息优势,构建目标明确、布局合理、规模适当、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富有效率的基层医疗服务体系。

  (二)建立以医疗信息为核心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模式。在医院及甘河卫生院、余下卫生院之间实施医疗信息一体化管理,建立一套县镇一体化的医学影像数据库。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就诊检查时,通过该系统将患者医学影像资料实时传送到县级医院影像会诊中心,由县级医学专家根据影像资料即时做出诊断。同时,乡镇卫生院医生也可在当地看到患者在县级医院检查的诊断报告、影像报告和影像资料结果,及时正确地做出诊断。该系统通过“电子医生”下乡,将在最短时间内为患者提供有价值的远程医疗会诊意见,并做出快捷、及时的诊断决策,使患者在乡镇卫生院就医时,也能享受到县级医院专家的远程医疗服务,缩小县乡医疗差距,进一步提高乡镇卫生院医疗服务水平,从而实现医疗信息县镇一体化。

  (三)建立以妇幼保健技术为核心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模式。由县妇幼保健院对草堂镇卫生院实行对口支援,主要内容包括:充分利用妇幼保健院的专科优势,加强草堂卫生院的妇产科及儿科建设;积极建立草堂地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规范操作规程及服务行为,把草堂地区妇幼保健服务中心建设成基层妇幼保健的精品工程、示范工程;开展人员的双向交流和培训,把优秀人才引向基层,并为乡镇卫生院培养“沉得下、留得住、用得上”的妇幼保健人员;把先进的技术引向基层,充分利用支援医院的医疗资源优势,形成有效、紧密的技术支撑,建立双向转诊机制,有效整合城乡医疗卫生资源,增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四、工作任务

  主要工作任务包括:

  (一)优化整合医疗卫生资源

  被托管的镇卫生院的医疗、防保人员由县级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调配,一体化管理后,保持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镇卫生院人员编制不减、财政投入不减,达到人才协调使用、医疗服务优化、利益共享的目的。县医院、县妇幼保健院只负责对相关卫生院的业务技术指导,不参与其内部管理。

  (二)明确管理方式

  一是“三个统一管理”。人员统一管理。将镇卫生院的人员管理权限并入县级医院。支援镇卫生院的人员与县级医院人员在福利待遇、职称评审、选拔使用等方面享有同等权利。按照“岗位相对固定、人员按需流动”的原则,由县级医院统筹使用调配人员,不受现阶段人事制度影响,不办理相关手续。实行岗位绩效等级工资制,按需设岗,竞聘上岗,按岗聘用,合同管理,分配制度适当向乡镇岗位倾斜。财务财产统一管理。县镇两级医疗机构实行财务统一管理,独立核算;资产统一登记,分别建立台账。镇卫生院开展业务所需设备可由县级医院灵活调剂使用,原资产属性不变。加强对镇卫生院账务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和指导,规范财务管理。医疗业务统一管理。镇卫生院医疗业务由县级医院统一管理,做到统一规章制度、统一技术规范、统一人员培训、统一业务指导、统一工作考核,按照功能定位和技术要求开展医疗服务。

  二是“五个不变”。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不变。县级医院和镇卫生院保留各自原有机构设置和行政建制,镇卫生院可增挂县医院分院的牌子。镇卫生院承担公共卫生服务的职能和任务不变。镇卫生院仍然承担行政区域内预防、康复、妇幼保健、爱国卫生、健康教育、计划生育技术指导等公共卫生职能,县级医院负责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镇卫生院基本医疗服务职能不变。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是乡镇卫生院最根本的职能。镇卫生院要充分借助县级医院的技术、资源优势,不断扩展基本医疗服务内容,满足群众不断增长的医疗服务需求。镇卫生院公益性不变。镇卫生院是政府举办的公益性机构,保持镇卫生院公益性是让广大群众享有“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医疗卫生服务的'基础。财政投入供给机制不变。保持县镇医疗机构财政投入政策和渠道不变。镇卫生院人员工资按现行政策全额拨付,可采取“财政拨付总额预算,工作岗位按需确定”的方式进行人员经费动态管理。不允许县级医院以任何形式、任何理由侵占和挪用国家对乡镇卫生院的财政投入资金。

  三是“两提高”。通过实施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提高镇卫生院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使当地老百姓在本镇就能享受到县级医疗机构的技术服务,而只支付镇卫生院的收费标准,不断提高就诊人次,促进镇卫生院经济效益不断提升。

  四是“三制”管理。即坚持镇卫生院院长公开招聘制、卫生院全员聘用制和绩效工资制。镇卫生院仍属独立法人单位,院长实行公开招聘,由托管的县级医院提名,县卫生局考核任命,在一体化管理框架下履行卫生院院长的管理职责。镇卫生院按照批准的岗位设置方案实行全员聘用,托管模式的镇卫生院人员聘用由县级医疗机构统一管理。实行一体化管理的县级医疗卫生机构和卫生院依据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分别制定年度目标管理考核方案及分配方案,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实行基础工资加绩效工资制度,根据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综合考核兑付报酬。一体化管理前,镇卫生院要进行资产登记造册,保证国有资产不流失。镇卫生院所需药品、一次性医疗用品均按现行模式采购、配送。

  五、实施步骤

  (一)调查研究阶段(20xx年10月—20xx年1月20日)。县卫生局对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进行调研,对参与试点的镇卫生院的服务人数、服务半径、医院规模、医务人员数量及技术结构情况进行详细调查摸底,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县镇卫生一体化管理实施方案,为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打好基础。

  (二)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月21日—20xx年1月30日)。召开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动员会议,扎实安排部署此项工作,并由县卫生局组织人员对被托管的镇卫生院进行资产清查,理顺体制机制。

  (三)组织实施阶段(20xx年2月—20xx年6月)。县卫生局要及时召开会议宣布试点方案。试点医院要根据《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制定具体的实施细则及相关规章制度,明确职责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认真组织实施。

  (四)总结评估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对试点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评估,开展群众满意度测评。各试点医院要进行自评,及时进行总结,认真查找和解决工作运行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达到“以评促管”的目的,从而进一步加强医疗技术队伍管理,优化医疗卫生资源配置,增强医务人员的奉献意识、责任意识、团队意识,不断提升医疗服务水平。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以副县长为组长,县卫生局局长为副组长,县发改、财政、食品药监、物价等部门及参与试点的县镇医疗机构负责同志为成员的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的组织协调工作。各相关部门、各试点医院要充分认识开展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的重要意义,及时成立相应的组织领导机构,切实加强对试点工作的组织领导,促进卫生管理县镇一体化改革试点工作顺利开展。

  (二)加大财政投入。县财政等部门要落实公立医院政策性投入;将承担公共卫生职能的医疗机构的经费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加大对公立医院项目建设的支持力度,促进医院加快发展;落实公立医院信息化建设投入;安排专项资金,加强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

  (三)健全各项制度。各试点医院要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并完善人事管理、财务管理、业务管理、绩效考核等方面的规章制度,引入约束机制和激励机制,逐步形成科学、规范、系统的县镇卫生一体化管理体系。同时,要认真分析查找在机制、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及时予以整改完善,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行为,促进医院高效规范运转。

医保管理制度8

  关键词:医院物价管理 存在问题 医院经济 有序发展

  目前医院的经济被分为两种资金模式,第一种是内部流动资金,而另一种是对医疗资金进行物价管理规范的形式。医院内部经济一般采用支票的形式来体现且进行相应的管理,该管理模式可有效反映出该医院对于内部资料的管理方法。然而医院的物价管理主要是对医院内的相关成本进行管理和计算,该管理模式可充分体现该医院的价值观。就目前而言,医疗行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对物价管理进行充分且有效地分析和思考,规范物价管理的流程,保证医院在应用规范的物价管理中,及其经济得到有序且快速地发展。

  一、医院建立物价管理部门的重要性

  医院在发展经济的过程中,建立物价管理部门已经变为医疗卫生事业的发展必然产物。医院可通过物价管理了解到医疗收费的项目高达甚至超过7000个种类,如果医院在经营过程之中出现多收费或者少收费的现象,一方面会影响就诊者的利益,另一方面会影响到医院的收入。在建立物价管理部门之后,医院可与相关管理部门进行交流与沟通,通过结合价格政策以及相关的思想指导,把医院的相关基本信息给到相关的管理部门,从而对医院的基本资金进行规范和处理,进而使医院在收费项目中得到规范和统一。对于物价方面出现的问题,可以制定相应的方案,最终有效保证整个物价管理的正常运行。

  二、医院的物价管理问题

  (一)自我制定收费的项目甚至篡改医疗的服务项目

  现在大部分医院认为在为患者治疗中使用到的易耗物品是医院采用成本价进行购买的,因此,均会对患者收取相应的易耗物品费用。然而,为患者使用的易耗物品早已被算进医疗服务项目中,向患者另外收取费用的行为是错误的,属于二次收费。目前部分医院在经济发展中还存在篡改医疗服务项目的行为。某些医院会通过篡改的行为来提高对患者的收费标准,因此,某些费用均属于二次收费,导致物价管理的发展遭到束缚。

  (二)医院的.材料费、入库材料的名称以及服务项目

  医疗材料的费用通常会通过套用基本的收费标准来获取,医疗材料的收取费用的制度模式可自行制定,虽然医院不需要按照国家规定的相关政策来对该医疗材料进行进行解释说明,但是医疗材料的内容以及其说明的事项必须保持一致,不能够出现套用其他医疗材料等现象。入库材料名称是指其与计算机录入的名称不一致,导致医疗材料在使用和收费中出现不统一的情况。服务项目是指一种医疗服务项目被另一种医疗服务项目取代。因此,医疗事业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密切关注物价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发现问题解决问题,才能够为医疗的经济发展提供有力的保证。

  (三)物价管理人员的素质偏低

  物价管理人员属于物价管理部门的主干,物价部门的管理人员的素质会直接影响到物价管理的质量。我国的建立的医院物价管理部门的管理人员存在素质偏低的现象,如工作人员的专业水平较低,对于业务技能不熟悉等现象严重影响到物价管理水平,从而降低医院的经济效益,阻碍经济的发展。

  三、医院物价管理与其经济有序发展的分析

  (一)提高对物价政策的认识,同时改善医院的物价工作

  医院的物价一般是通过,发改委或者卫计委等管理部门所制定出的价格信息来对药物以及卫生材料进行管理和制定基本信息。医院药品的生产商家比较多,并且药品的规格较为复杂,药品的成本范围浮动的比例较大,其价格变化的速度相对较快,因此,相关管理部门制定出的价格信息需要对药品制定一个最高限制的价格以及最低药品价格,如此一来,才能够为医院的药品价格的制定提供一个重要的保障。医院需要根据价格信息来对医疗材料和药品做好明确的标价,在价格成本方面进行改善后,可有效提升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对医疗物价成本的认识。

  (二)完善规章制度,规范物价管理

  医院可把药品的规格、价格等详细的信息在专门的价格LED显示屏展示,提高医院的工作人员对于药品价格的认识和了解,保证患者及其家属对于药品的价格有了解。医院还可设立投诉箱,接受大众对医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比较容易处理的事情,院方工作人员可立即进行处理,如碰到相对复杂的事件,院方工作人员需要进行仔细地调查,了解事情的经过和结果,及时给投诉者一个处理的结果。医院相关工作人员在处理医疗费用投诉事件时,需要严肃对待,如果发现不合理的收费现象,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三)加强医疗保障部门和物价管理部门的交流与沟通

  医院在发展的过程中需要对物价的收费进行规范处理,加强当地物价管理部门与医疗保障部门的沟通与交流的形式与频率。需要明确医疗保障费用在医疗项目中的支出,相关管理人员需要对科室的收费标准进行正确的指导,院方还需要提前告知患者收费的标准以及制度。随着医疗行业的全面发展,对于新型医疗项目以及药品的管理必须逐渐得到强化,保证物价管理部门的发展及作用。在物价管理过程中,需要从根本上保证医疗项目及新型药品价格的有效性。院方可通过对出现的问题的研究与探讨,结合多方面的结果与答案,提出相应的意见与建议,从而强化医疗保障部门与物价管理部门的沟通交流模式,促进医院经济有序发展。

  (四)提升物价部门的管理人员的专业素质

  物价管理部门需要进行专业的知识培训,提升物价管理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在招纳人才时需要确保新进血液具有较强的专业技能,有较高的素质。从而保证物价管理部门能够发挥其重要的作用。

  四、结束语

  由上文可知,在目前的医院物价管理工作中,对于物价的相关制度的规范以及完善属于较为漫长的过程,需要逐步对其进行优化。医院可通过科学有效的物价管理制度,来作为医院经济有序发展的提前条件。由此可知,医院可通过物价管理部门的建立来促进其经济的有序发展,在一定程度上可体现物价管理部门在医院中的地位和作用。

医保管理制度9

  一、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现状

  药品供应网按照“市场主导,政府引导,政策扶持,法律规范"和改革医药管理体制,促进医药分开的原则,扎实推进。截至目前,全市药品批发企业发展到21家,药品零售连锁公司3家,零售药店593家。其中,设在乡镇的药店176家,自然村212家,乡村药店占全市药店总数的65%。药品供应网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渠道规范,药价降低,农民得到实惠。引导通过GSP认证的药品批发、零售连锁企业实行内部直接配送,按照农村药店开办政策标准,扩大药品零售供应网点。农村药店由实施“两网"建设前的3家,扩大到现在的212家,3年多增加了7O倍,极大地方便了农村群众购药治病需求。市场份额随之扩大,药价不断降低,乡镇卫生院代购分发一统农村药品市场供应的格局被打破,农民得到了实惠。二是招商引资,加强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按照我市招商引资政策和药品监管的法律法规,引导有资金实力和管理规范的企业、个人,来我市投资开办药品批发零售企业,鼓励企业内部直接配送和连锁经营。同时采取联合办学,开办药学专业函授班等形式,为发展农村药店、提高农村药品供应网络建设水平储备人才。三是加强监管,保证了药品质量。食品药品监管部门不断加大对新开办企业的监督检查力度,强化GSP质量认证和认证后的跟踪监督检查。目前全市有53%的乡村药店,通过了GSP质量认证检查。另外还通过规范乡镇卫生院药品代购分发行为,扩大其分发覆盖面形式等,促进了药品供应网络建设。农民就医状况明显改善、医药费用负担有所减轻,“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状况有所缓解。

  农村药品监督网建设,目前全市已发展药品监督员71人,乡镇协管员222人,村级信息员5377人,实现了“县有监督员、乡有协管员、村有信息员”的工作要求,一个县级监管为主、乡级协助、村级报告的三级农村药品监管网络格局全面形成。我市药品监督网建立运行以来呈现出以下特点:一是政府重视。各县区政府均以县编办或县(区)政府办公室名义对药品监督网建设工作行文,无论是设立监管站还是设立食品药品监管助理员,都明确了其职能,隶属于乡镇政府管理,业务上受县级食品药品监管局指导,在自然村中指定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员。二是机构基本建立。全市有71个乡镇办设立了食品药品监管机构,有办公场所和必要的办公设施,挂靠在相关部门合署办公,不断强化对农村卫生室规范用药的分类管理和动态管理。三是落实了监管责任。实施目标管理考核,加强了食品药品协管员和农村信息员的专业知识培训和业务指导。

  二、“两网"建设的难点和问题

  (一)药品供应网络方面。一是农村群众居住分散,经济基础薄弱,消费水平低,有的网点建得起但立不住,偏僻行政村建不了网点。二是部分乡村网点购货渠道比较乱。三是部分网点购进药品验收记录执行不到位,各种档案不健全。四是部分网点管理意识比较差,过期药品(医疗器械)不同程度存在。

  (二)药品监督网络方面。一是各县建立的县乡村三级药品监督网络,乡镇药品协管员有的来自计生部门、有的来自妇联、卫生院,还有的来自司法所、工商所等不同部门,基本是兼职。二是经费无保障。我市各级财政均无“两网”建设专项资金,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的工作经费和补贴无法落实。各县区在行政村中聘任的信息员均为兼职,无任何酬劳。为调动其工作积极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虽然落实了打假举报奖励政策,有的县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在经费十分紧张的情况下,拿出部分财力、经费对监督员、协管员和信息员采取以奖代补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偿,但这些做法经不起时间考验不能坚持。三是专业素质较差,易受到人身攻击,在一定程度上制约了监督积极性。目前通过县、乡镇、村监督网络发现并查处的假劣药品案件还不是很多。20xx年我市通过“两网"查处的假劣药品案件共102件,其中最多的县达到了40起,有的县为零。四是乡村药店不能纳入新农合购药报销范围,制约了发展。目前,管理规范、通过了GSP质量认证的药店还不能纳入新农合定点购药报销范围,新农合定点报销范围只限在卫生部门指定的卫生医疗单位,两者相比明显处于不公平的竞争态势。有的药店即使微利经营也难以维系,市场调节作用发挥不明显,群众不能购买质优价廉药品,农村群众对此呼声较大。

  三、加快“两网"建设的建议

  确保广大农村群众用药安全,是贯彻以人为本,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是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组成部分。我市农村药品“两网"建设,应按照国务院的'统一部署和省政府提出的“建得起、立得住、运行好”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强力推进。

  (一)深化体制改革,建立完善农村药品“两网”组织体系。结合乡镇政府机构改革,在全市各县区统一建立乡镇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专职助理员,明确其在政府中的地位和职能,配备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探索建立有人事、编办、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财政、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共同参与的深化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管理机制,为“两网"建设提供组织保证。

  (二)健全农村药品“两网"建设的保障体系。按照省政府提出的药品“两网"建设“建得起、立得住、运行好”目标要求,我市的“两网”建设工作经费和药品监督员、协管员、信息员的补助经费,应列入地方财政预算。同时,进一步落实打假举报奖励政策,多方筹集资金,确保监督网长期发挥作用并保持队伍的相对稳定,促进药品市场秩序不断规范,维护农村群众用药安全。

医保管理制度10

  一、医保信息系统由院网络中统一管理,各使用科室必须遵照网络中心的统一要求使用信息系统。

  二、网络中心负责全院医保信息系统的安装、维护及管理。负责全院医保信息系统管理、操作人员的'操作。

  三、系统管理员、操作人员上岗前必须参加医保信息系统管理、操作的培训。非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不得使用医保设施,访问医保信息系统或本机数据库。

  四、网络中心由专人负责对医保信息系统进行定期维护。包括对操作系统杀毒,对数据进行日常备份。

  五、医保系统电脑为专机专用,与医保无关的软件一律不得在医保信息系统电脑上安装、使用。

  六、医保系统操作人员不得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访问数据库。不得对医保系统数据库信息(包括中心数据库,本地数据库)进行修改或删除。不得将医保信息系统的信息资料外传。

  七、医保线为专线专用,任何人员不得通过不正当手段非法进入医保信息系统网络。

  八、系统出现故障时,先自行排除,若不能解决,及时医保中心,请医保中心协助解决。

医保管理制度11

  一、计算机系统指定专人管理,任何人不得进行与工作无关的操作。

  二、被指定的系统管理人员,并由其依据岗位的质量工作职责,授予相关人员的系统操作权限并设置密码,任何人不得越权、越岗操作。

  三、业务相应人员把拟购药品的厂商、药品资质交质管部审核,经审核符合规定由质管部相关人员系统录入供货商、药品基础信息;

  四、业务人员应当依据系统数据库生成采购订单,拒绝出现超出经营方式或经营范围订单生成,采购订单确认后,系统自动生成采购计划。

  五、药品到货时,验收人员依据系统生成的采购计划,对照实物确认相关信息后,方可进行收货,系统录入批号、数量等相关信息后系统打印“验收入库单”。

  六、验收人员按规定进行药品质量验收,对照药品实物在系统采购记录的基础上再系统核对药品的批号、生产日期、有效期、到货数量等内容并系统确认后,生成药品验收记录。

  七、系统按照药品的管理类别及储存特性,并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和养护制度,对在架药品按期自动生成养护工作计划,养护人员依据养护计划对药品进行有序、合理的养护。

  八、系统根据对库存药品有效期的设定自动进行跟踪和控制,由养护员依据系统的提示制作近效期药品催销表。

  九、销售药品时,系统依据质量管理基础数据及库存记录打印销售小

  票,生成销售记录,系统拒绝无质量管理基础数据或无有效库存数据支持的'任何销售。

  十、系统不支持对原始销售数据的任何更改。

  十一、采购退回药品,由业务人员填写《采购退回通知单》,经质量

  部门负责人、财务部审核同意,签字。系统确认采购退回通知单。 十二、系统对经营过程中发现的质量有疑问的药品进行控制。 十三、各岗位发现质量有疑问药品,应当及时通知质量管理人员, 质量管理人员及时锁定药品,进行质量查询,经查询如不属于质量问

  题的解除锁定,属于不合格药品的系统生成不合格记录;

  十四、系统对质量不合格药品的处理过程、处理结果进行记录,并跟

  踪处理结果。

医保管理制度12

  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合理的费用管理制度,以确保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费用收取:医疗机构应按照医保政策的要求,依法合规地收取费用。医疗机构需要明确费用收取的标准和程序,加强对费用收费的监督和控制,防止挂号费、诊疗费等费用的滥收和乱收。

  2.费用报销:医疗机构应按照医保政策的要求,及时、准确地报销相关费用。医疗机构需要制定费用报销的流程和标准,确保符合报销条件的.费用按规定的程序和时限报销,防止滞报滞销和虚报虚销。

  3.费用审计:医疗机构应建立费用审计制度,对医疗费用进行预防性和事后性的审计。医疗机构需要制定费用审计的标准和方法,对医疗费用的合理性和有效性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改进措施。

  4.费用统计和报表:医疗机构应及时准确地统计和报告医疗费用相关的数据和信息。医疗机构需要建立费用统计和报表制度,及时收集并整理费用相关的数据,以提供给相关部门用于医保政策的实施和监督。

医保管理制度13

  为了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定点诊所的经营管理工作,规范经营行为,更好的为全市参保人员提供优质完善的服务,我诊所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保证中药饮片质量:

  1、诊所所经营的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中药饮片质量标准,不销售假劣药品。

  2、所有购进中药饮片只能从拥有合法经营(生产)资格的企业购进,不准从非法药商,药贩购进。购进业务由相关采购、验收人员审查、负责人审核批准执行。

  3、严把购进药品验收关,每个进入诊所的中药饮片必须经质量验收员验收签字后方可销售。

  4、严把在柜中药饮片的质量养护检查关,质量养护员每月底对在柜中药饮片进行一次全面的外观质量检查,对发现有质量疑问或有质量问题的药品应停止销售并及时报告质量管理员复查处理。

  二、严格执行国家政策,保证药品供应

  认真执行国家物价政策,根据药品购进成本、市场调查价格,合理制定价格,公平交易,做到现款购药与参保人员刷卡购药价格一致。积极组织货源,尽量满足参保人员的用药需求,发现断缺中药饮片及时补充,确保中药饮片供应及时。

  三、严格诊所工作管理制度

  工作人员应按时上下班,坚守工作岗位,统一着装,微笑服务,热情接待顾客,对顾客提出的问题耐心解答,任何情况下都不得和顾客争吵,做到文明服务。

  四、做好中药饮片的分类管理工作

  严格实行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标准,做好药品分类管理工作,做到易串味药品分开陈列;处方药应严格执行凭医师处方销售,并做好审核,调配工作和处方保存工作。

  五、做好帐务管理工作

  严格执行医保基本药品目录的品种范围,不在医保范围之内的营养保健品不得刷卡购药。做好参保人员购药和分类台帐,职工每次刷卡购药应有购药清单,结余金额清楚,每月及时向医保局报送统计报表。

  六、加强员工培训教育工作。

  医保定药房应不断加强对员工的'专业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高员工的自身素质和业务水平,定期对员工进行职业道德和礼仪的培训,科学合理的指导用药,尽量减轻病患者的经济负担。

  七、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

  3、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则按违规行为发生额为基数,处以20%~100%的罚款。

  八、其它规定

  1、定点药房不得对参保人员直接或变相销售食品、生活用品、化妆品等。

  2、不得为参保人员套取现金等违规行为。

  3、一经发现上述违规行为,则按违规行为发生额为基数,处以20%~100%的罚款。

医保管理制度14

  关键词:医院;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随着社会经济的高速发展,医疗服务行业也飞速发展。我国相继颁布实施了相关的政策和条例,规范医院的财务管控工作。近年来,医院传统的财务管理模式弊端逐渐显露出来,内部控制制度缺乏,成为阻碍医院发展的一大关键因素。这就迫切的需要加大财务管理内控制度的建设力度,为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并为其他医院的发展提供参考意见。

  一、医院财务管理中的内部控制制度的概述

  医院财务管理工作最终目标的实现的一个重要依据是财务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该项制度的主要作用是限制和规范医院的财务管理行为,对会计信息进行研究,围绕医院的战略性发展规划和财务管理目的,制定出有效的财务管理决策,以免财务管理工作出现方向性的错误。由此可见,建立健全的财务内控制度意义重大,可对各项管理行为进行约束,避免违规行为的出现,确保财务管理工作的整体质量,促进医院的发展和进步。

  从本质上来看,财务内控制度归属于医院规划发展的一个重要部分,在制度建设的过程中一定要对我国现行的财政管理制度进行充分的研究,结合医院的实际发展现状,从价值管理的层面出发,设计出最优化的财务内控制度体系。财务内控制度中要包括内部监督制度、控制活动制度、内部环境、信息沟通制度及风险评估制度五大内容。通过针对性的措施来加强对医院会计信息的监管,保证内控制度与行业法规的一致性,为医院财务管理工作的有效开展提供可靠的依据,保证医院经营管理工作的有效性。

  二、建设医院财务管理中的内部控制制度的对策研究

  (一)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和控制

  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对象不仅仅是资金的流动,还需要意识到固定资产管理的重要性。由于医院自身特有的性质和经营模式,在为广大公众提供优质医疗服务的同时,应在内部进一步强化对固定资产的管理。所以建设医院财务内部控制制度的一个重要部分就是要管理固定资产,要依据国家现行的多项法规政策,从固定资产的申请采购、招标活动及验收、等方面入手,实施全程的控制管理,并对这部分资产的利用价值进行实时性的测算,在医院资产管理表中规范固定资产的损益状况,提高医院各项资源的利用效率,以此获得更大的经济效益。

  (二)制定健全的内部激励机制

  医院财务管理人员作为实施内部控制工作的主体,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在建设医院财务内控制度时,还要重视对内部激励机制的构建。借助多样化的奖励政策和措施,来调动广大员工的主观能动性,保证员工能够主动、积极的参与到内控制度的建设中,并严格、认真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医院还需要打造一个良好的财务内控制度建设氛围,为员工提供有效的内控制度建设平台,合理的运用奖励机制,使员工的个人价值能够在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中体现出来,并获得相应的利益,保障医院财务内控制度建设的完善程度。

  (三)对医院财务管理的内部审计制度进行改革和完善

  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工作是一项复杂而艰巨的任务,涵盖多方面的内容,要想将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渗透到医院的整个经营管理过程中,实现医院财务管理部门和其他部门的有效整合,就需要完善医院内部审计制度。应结合当前财务管理形势的变化状况,完善内部审计制度,在实施管理工作过程中不断发现问题,消除影响财务内部控制工作效率的因素,降低医院的`财务管理风险。在激烈的市场竞争环境下,医院在完善财务内部审计制度的过程中,要合理分配不同部门的职责和权益,落实监督和管控工作。然而由于一些医院在财务审计方面缺乏较为专业的管理人员,可以将这项工作交由经验丰富的会计事务所来完成,专门设立医院内部的财务审计机构,保证其具有独立而有效的执行力性,发挥财务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真实效用。

  (四)将财务内控管理制度的建设摆在重要的位置

  管理人员的规划和协调是医院财务内控制度建设工作能够循序渐进开展的重要保障是,因此医院高层管理人员要重视内控制度的重要性,发挥带头作用,将建设财务内控制度的理念植根于每位员工心中,提高内控制度建设工作的效率。医院领导层首先要根据医院的情况,把握好行业财务内控管理政策,有目的性、针对性的对内控制度进行补充和完善,确保会计信息可以真实的反应财务管理状况,避免财产损失现象的发生[5]。除此之外,医院管理工作者要掌握内控制度建设的要点所在,制定优化的补偿控制方案,及时发现内控管理工作中隐藏的问题,并增添管控制度条款,确保医院财务内控管理工作在掌控范围中,消除风险隐患,增强医院的风险抵抗、预防能力,加快医院的现代化发展步伐。

  三、结语

  医院的医疗服务质量同广大群众的健康状况有着紧密的联系,为了保障医院经营和管理的稳定性,实现医院的可持续发展,就必须要从根本上提高财务管理工作的重视程度,结合市场的发展状况,对医院财务内控制度进行改革完善,依靠健全的内控制度来使医院各项财务工作向着规范化、系统化和标准化的方向发展。在实际建设财务内控制度的过程中,医院应基于全面的角度,对各方面的要素、内容进行统一性的把控,确保内控制度建设的合理性和科学性,更好的指导财务管理工作的开展,创造更大的经济效益。

医保管理制度15

  这些将给我们看病、买药带来什么样的影响?

  第一个不一样:看病方式不一样

  首先,每个人都有一张记录您个人账户的IC卡,此卡主要用于门诊看病。新的医疗制度将实行个人账户用于门诊,社会统筹用于住院的方式。IC卡中费用主要来自于单位的部分筹资和个人每月的缴费,其费用如同银行存折一样完全属手您自己。而一旦需要住院,则在自负一定的费用后进人社会统筹。此改革将体现“小病靠自己、大病靠社会”的功能,并增强个人费用意识,减少浪费,简化管理。

  其次,每个人都有3~5个不同等级的定点医院可供选择。这样可加强医院之间在技术、服务等方面的竞争。另一方面,由于不同等级的医院实行不同的价格标准及报销比例,这样,病人在选择医院时有了更大的自。

  第二个不一样:医疗服务不一样

  在公费医疗和劳保医疗体制下,效益好的单位基本是全费报销,而效益差的单位则很难得到保障,在医疗保障方面缺少公平性。按照医改的有关规定,个人必须缴纳一定的费用(一般为工资的2%)。门诊消费超过个人账户余额后将主要自负当年的门诊费用。在住院消费中,个人须自负一定的费用(起付线),其余的住院费用则和统筹资金有一共付比例。除此之外,在一年的医疗消费中还有封顶线,约为工资总额的4倍。

  医疗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即是制定了基本医疗保险的药品目录、诊疗项目和医疗服务标准,目的是为了保证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收支平衡,确保医疗服务范围和标准,体现公平性,减少浪费。

  第三个不一样:处方药和非处方药不一样

  所谓非处方药,标识为O.T.C(ovor the cougter),是指不需要凭医师处方即可自行购买和使用的药品。它们都是在临床使用多年,经过科学评价并被实践证明由消费者自我使用比处方药更安全的药品。处方药要凭医生处方购买,管理严格。处方药和非处方药是从药品管理方面做出的界定。非处方药可以进入医疗机构,医疗机构可以根据患者病情所需使用非处方药。处方药可以在社会零售药店销售,但必须凭医生处方才能买到。

  对处方药与非处方药分类管理,是我国药品监督管理方面的重大改革之一。它的出台,有助于保护药品消费者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我国药品管理模式与国际接轨。药品实行分开管理的重要意义,主要是提高人民群众的自我医疗意识。随着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提高,人民群众的医疗保险观念正从“健康由国家负责”向“自我健康、自我负责”转变。消费者将注重对自我保健的投人。

  在医疗改革方案中,有一个处方外配制度。这是指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在指定医疗机构就医后,持处方在定点零售药店购药的行为。这是为了保证药品使用的安全和有效,控制药量和价格,杜绝“人情方”、“大方”和以物代药等不规范行为。药方必须有医师和药师的签字。凭此方可买处方药,也可买非处方药。药方必须保存。

  第四个不一样:非处方药目录和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不一样

  非处方药物目录是为保障消费者用药安全有效和使用方便,依品种、规格、适应证、剂量不同而遴选出来的。目前,国家药监局已经公布了第一批非处方药目录,共325个品种,都是药典和部(局)颁标准收载的品种。按剂型统计近800个制剂品种。第二批非处方药还在遴选中,这些药无须医生的处方就可以到零售药店购买到,看清药店的标识就可以了。

  基本医疗保险目录是由社会保险部门制定的,能保证职工临床治疗所需,并且纳入了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范围。它是基本医疗保险用药范围管理的一种方式。基本医疗保险目录由甲类名录和乙类名录两部分组成。甲类名录的药物是指全国基本统一的、能保证临床治疗基本需要的药物。这类药物的费用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的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的给付标准支付费用。乙类名录的药物是指基本医疗保险基金部分能力支付费用的药物,这类药物先由职工支付一定比例的费用后。再纳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给付范围,并按基本医疗保险给付标准支付费用。

  因此,参加医疗保险的职工只有买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上的药才能得到保险基金,没有参加医疗保险的人则没有这个限制。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既可以是处方药,也可以是非处方药。

  第五个不一样:零售药店和定点药店不一样

  零售药店是针对药品分开管理而言的,定点药店是针对基本医疗保险而言的。也就是说,凡是患者都可以到零售药店去买药,而参加医疗保险的患者必须到定点药店买药才能得到基本医疗保险的补偿。定点药店是社会保险部门认定的。零售药店是指具有《药品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

  多年来,人们享受着公费、劳保医疗制度的优越性,大病、小病都去医院看病、拿药,不管处方药还是非处方药,凭医生处方都可以回单位报销,形成85%以上的药品是通过医生处方在医院购买的局面。随着药品分类管理的实施,特别是新的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建立,消费者持处方外购的比例会越来越大。“大病进医院,小病进药店”的现象将会越来越普遍。

  定点零售药店是指通过劳动保障部门审定并与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签订合同,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提供处方外配服务,并承担相应服务的零售药店。当然,定点零售药店必须满足零售药店的各种条件,而且是社会保险部门指定的国营药店。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手里必须有一份基本医疗保险药物目录,还必须有一份基本医疗保险的定点零售药店名单。

  第六个不一样:买药方式不一样

【医保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医保信息管理制度03-29

医保制度管理制度最新04-27

医院医保管理制度(通用21篇)04-19

医保定点零售药店的管理制度04-12

医保半年总结10-13

医保述职报告01-02

医保工作报告02-26

医保工作述职报告02-18

医保工作总结04-03

医保局述职报告0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