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车辆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5 10:09:0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车辆的管理制度[精品]

  现如今,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是国家法律、法令、政策的具体化,是人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车辆的管理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车辆的管理制度[精品]

车辆的管理制度1

  1. 车辆管理

  企事业单位公务车的所有证件以及核查等工作统一由管理部门负责。配属到营业场所的车辆由主管指派专门调度员进行调度,并负责维修、检验、清洁等事项。

  公司员工因公需用车辆应在事前向调度员申请调配。调度员根据任务的重要性来派发车辆。未按要求进行申请,不予派车。

  每辆车应设立“车辆行驶记录表”,使用前需要核对车辆里程表和记录表上之前行程的记录是否一致。使用后要填写行驶公里数、时间、地点、用途等信息。管理部门每个月审核一次。发现记录有误、漏记或未记录的情况应上报主管领导给予批评,对于不服从劝导多次犯错的人应当给予处罚并取消其借用权限。

  每辆车还需建立“车辆使用记录表”,由财务部门在每次加油和维修时进行记录,以便了解车辆控制情况。每月初应连同行驶记录表一起转交给管理部门进行审计。

  2. 车辆使用

  使用者必须持有驾驶证。

  企事业单位公务车不能外借给非本单位员工。

  使用者在驾车前应做好车辆的'基本检查(例如:水箱、油量、机油、刹车油、电池液、轮胎、外观等)。如果发现故障、部件丢失或损坏等情况,应及时报告。否则,最后一个使用者将对由此产生的后果承担责任。

  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

  驾驶员未经授权不可擅自将公务车开回住处或作私用,否则将会受到处罚。获得公司特别许可或者返回时间超过晚上9点的除外。如为了私人目的借用公车,需事先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注明“私用”字样,并经过主管审批后转交财务管理部审计。

  使用者应保护好车辆,确保机器部件和外观良好,使用后还应将车辆清洗干净。

  如果在私用期间发生了事故,导致违规行为、损失、盗窃等问题,在扣除保险赔偿金额后,剩余的一切责任都由个人承担。

  3. 车辆维护

  车辆维修、清洗、抛光等项目需先填写“车辆使用申请表”,写明行驶公里数,并经过批准才能送到维修店进行修理。

  车辆应由指定的专业品牌保养和指定维修店维修,否则修理费用不予报销。可以自己解决的维修问题可以报销购买材料和零件的费用。

  当车辆在路上出现故障或其他损耗需要紧急修理或更换零件时,可根据实际情况需求进行修理。但是如果没有紧迫性或者修理费用超过20xx元时,应与调度员联系,请求指示。

  如果因为驾驶员操作不当或调度员疏忽了保养,导致车辆损坏或机械故障,所需的修理费用,应根据具体情况,由公司与驾驶员或调度员共同承担。

  4. 违规与事故处理

  在以下任一情况下,违反交通规定或发生事故,由驾驶员承担,并会受到记过或解雇的处罚:

  (1)无照驾驶;

  (2)无照驾驶。

车辆的管理制度2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机关公务车辆管理,提高公务车辆使用效益,节约经费,确保运转有序和行车安全,按照市纪委关于公车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情况,对原有制度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机关公务车辆,是指机关从事公务活动的用车。

  第三条车辆管理的内容包括车辆日常管理、调度与使用、维修与保养、车辆费用管理、驾驶员管理等。

  第四条机关车辆管理坚持有利工作,集中安排,统一调度,注重节约,确保安全的原则。第五条局办公室是机关公务车辆管理的职能部门,由专人负责管理;局监察室对机关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第二章日常管理

  第六条严格车辆管理。固定车辆驾驶人员,不得将车辆借与他人驾驶。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及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自行承担,车辆行驶必需的相关随车证照(资料)由驾驶员负责妥善保管。

  第七条严格控制车辆运行费用。切实加强车辆用油管理,严格执行“一车一卡”加油办法。驾驶员持本车加油卡到指定加油站加油,车辆管理人员根据加油站每月提供的加油记录,与驾驶员提供的数据进行核对,准确掌握每台车的耗油情况。驾驶员要随时掌握加油卡的资金余额,需要补充时提前向车管人员报告。一般情况下不得用现金加油,否则不予报销。

  第八条严格执行公车使用登记制度。局办公室统一印制<机关公务车辆出车登记表>(以下简称<出车登记表>),每台车辆均要建立出行记录台账。驾驶员根据安排的出车任务如实填写<出车登记表>(出车事由、地点、里程等),并经用车人签字确认。驾驶员要妥善保管<出车登记表>,不得遗失。车管人员每月负责对<出车登记表>进行审核,审核车辆行驶里程、油耗等情况,次月10日前汇总成册送相关领导。

  第九条严格执行车辆回单位停放制度。正常上班时间,未外派公出的车辆必须停放在单位;周一至周四的中午、下午及周五的中午下班后,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原则上应停放在单位,因特殊情况不能回单位停放的,需经因工作需要使用该车的局领导同意,但必须确保车辆的安全,如出现车辆损坏、丢失等情况,一切经济损失由驾车人员自负,同意该车在外停放的局领导承担相应责任;周五下午下班后至星期日,机关所有公务车辆必须回单位停放(局领导因工作需要用车时,驾驶员到单位开车,用完后立即将车开回单位停放);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除值班车辆和应急执法车辆外,其他车辆须封存停驶。

  第十条严禁公车私用私驾。禁止将公车用于婚丧喜庆、休闲度假、探亲访友等非公务活动。机关驾驶员不得公车私用,一经发现并证实,由驾驶员自行承担所有费用,并作为聘用人员次年是否续聘的依据之一。驾驶员公车私用两次以上(含两次),是正式职工的,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并扣发年终考核奖200元/次;是聘用人员的,直接解聘。机关干部职工(含离退休职工)确因生病等特殊情况需要用车的,经分管领导同意后由车管人员灵活掌握。领导干部未经批准不得擅自驾驶公车,严格执行<攀枝花市严禁公车私用私驾暂行规定>。

  第三章调度与使用

  第十一条正常作息时间,车辆由局办公室统一调度安排,固定局主要领导的工作用车,相对固定班子成员工作用车。机关各处室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工作用车原则上与分管领导工作用车相对应,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调度、合理安排。

  重大活动或特殊情况,机关所有公务车辆由办公室统一调度。

  第十二条规范车辆使用,有效管理机关公务用车

  1、日常办公用车管理

  节约公务车辆运行成本,尽量减少车辆外出次数,相对固定机关工作人员因公在市内(不含三区两县)办事的车辆安排时间,一般情况下为每天上午的9:00、10:30、11:20,下午的3:10、4:30、5:10,其余时间原则上不安排车辆外出。

  2、长途用车管理

  长途用车是指因工作需要到市外(不含本市所辖三区两县)的用车。

  为减少长途行车安全隐患,节约能耗和费用,严格控制长途用车。因特殊情况确需长途用车的,由用车人填写<长途用车申请单>,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审批同意后,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车辆。

  局领导(含局主要领导、班子成员、保留或享受副县级以上领导干部职务待遇的人员,下同)需要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应达到2人以上(含2人),出行时间在5天以内(含5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局主要领导同意。

  机关其他干部职工需长途用车时,出行人员要达到5人以上(含5人),出行时间在4天以内(含4天)。特别特殊情况,须经分管办公室的局领导同意。

  3、应急(执法)用车管理

  应急用车主要是指因处置突发事件、开展紧急行政执法行动以及发生其他应急状况时的用车。

  为保障应急工作用车,正常作息时间的应急用车由局办公室统一安排调度,节假日及正常作息时间以外的应急用车实行机关车辆轮流值班制度。每辆车的值班周期为7天,值班时间为每天中午12:30—下午2:30、下午7:30—次日上午8:00,节假日值班时间为全天。值班车辆及驾驶员由办公室统一安排,编制<机关应急用车安排表>,及时送至相关执法处室。

  值班期间,驾驶员要如实填写<应急用车值班情况登记表>,不得擅自脱离岗位、与其他驾驶员调换值班时间,若因特殊情况确需变动值班时间的,应提前告知车管人员,由车管人员进行调换,调换情况要及时告知相关执法处室;值班驾驶员统一住在指定地点,保证车辆及时到位。办公室每月对应急用车情况进行汇总统计。

  4、办事处车辆管理

  办事处车辆主要保证局主要领导和班子成员的公务用车。车辆安排按照局领导、调研员、副调研员、其他工作人员的顺序安排。除局领导外,其余人员用车只负责因公出差车站、机场来往接送(特殊情况除外),由办事处负责人安排,不得与驾驶员直接联系。

  第四章维修与保养

  第十三条驾驶员对自己驾驶的车辆应当勤检查、勤维护,按时进行保养,确保车容整洁、车况良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事故发生。

  第十四条机关车辆由财政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须在市财政指定的厂家进行;由单位自行承担费用的维修、保养等,只能在本单位指定的厂家进行(因公出差离攀等特殊情况除外);指定厂家无法完成的维修项目,由驾驶员提出申请,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局分管领导同意后,可到其他厂家维修;需要到市外进行维修的',还需要局主要领导同意。

  办事处车辆的维修保养,费用在1000元以内的,由办事处负责人审批,每季度凭正规票据在单位报销;车辆年审及费用在1000元以上的维修,由办事处负责人向局办公室说明情况,经分管办公室和分管财务的局领导商定后办理。

  第十五条车辆管理人员负责对维修项目和质量进行监督,统一负责全局所有车辆年审。

  第五章车辆费用管理

  第十六条车辆相关费用报销必须实事求是,一经发现并证实乱报费用、将加油卡交与他人或其他车辆使用等违反规定的行为,一律严肃处理。

  第十七条车辆维修、保养,必须按规定填写<车辆维修申报表>,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同时签字、加盖公章后,方可进行;车辆维修、保养费用定期结算,驾驶员不直接结账,只在维修厂家签字确认,由车辆管理人员每季度或每半年统一结算一次;费用报销由车辆管理人员统一办理,经驾驶员、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签字后报销。

  第十八条机关公务车辆因工作需要产生的停车费、过路费等应由单位承担的费用,由驾驶员填制费用报销单,经车辆管理人员、办公室负责人、财审处负责人、局领导审核签字后报销。严禁大手大脚,损公肥私,经核实属弄虚作假从中谋利的,从严从重处理。

  第十九条局办公室、财务审计处负责每季度统计每台车辆行驶的行驶公里数及耗油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第六章驾驶员管理

  第二十条对驾驶员的要求

  1、加强学习,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思想素质和驾驶技能。

  2、爱岗敬业,任劳任怨,听从统一调度,服从工作安排。无出车任务时,应坚守工作岗位,自觉遵守单位作息时间。

  3、禁止在工作时间内或公务接待活动中饮酒或酒后驾驶公车。

  4、遵章守纪,文明行车,严格执行交通安全法规。

  5、注重形象,做好服务。注重个人仪表和言行,维护单位形象和利益。

  6、厉行节约,力戒浪费。车辆清洗费用实行包干管理办法(越野车、面包车、商务车每月每辆100元,其他车辆每月每辆80元);严禁将加油卡交与他人使用,一经发现,严肃纪律处理和经济处罚,聘用人员,一律解聘。

  7、车辆管理人员、驾驶员必须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

  8、驾驶员须严格执行单位的请销假制度。休假期间,须将车钥匙交车辆管理人员保管。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的出差补贴严格执行单位的统一规定。

  第二十二条驾驶员因公出车,如发生交通事故,依据交警部门的鉴定结果,按照责任的划分及形成的后果等情况,承担相应责任(承担事故主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5%—10%的经济责任,承担次要责任的,驾驶员承担保险赔付后余额的1%—5%的经济责任);驾驶员因违反道路交通法律法规等原因受到处罚的,一切责任自负;未经安排私自出车发生的交通事故,除按本规定第十条进行处理外,由此形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个人承担。

  第二十三条驾驶员全年安全行车无责任事故的,享受全额安全奖;发生承担主要责任或全部责任事故的,取消安全奖。

  第二十四条驾驶员不服从管理,多次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正式员工依据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相关管理规定予以处理;临时聘用人员依据双方签订的合同,给予诫勉谈话直至辞退处理。

  第二十五条单位每年对驾驶员进行考核,确定考核等次,并将考核结果作为是否适合岗位要求、次年是否续聘的直接依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局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车辆的管理制度3

  为了规范车辆报废管理工作,确保运输安全,消除隐患,依据《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商务部20xx年12号),公司特制定《车辆强制报废规定》。

  一、强制报废标准:

  1、车辆使用年限:危险品运输载货汽车使用10年。

  2、车辆技术状况:车辆等级评定达不到国家安全检测一级标准的;发生过重大交通事故的.、车辆受损严重的;在检验有效期届满后连续3个机动车检验周期内未取得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

  达到以上任何一项报废标准的车辆,要严格按照国家有关强制报废的规定进行报废处理。

  二、强制报废流程:

  1、达到报废标准的车辆所有人及时向公司提出报废申请。

  2、公司安全管理科负责将机动车交售给报废机动车回收拆解企业按规定进行登记、拆解、销毁处理,报废车辆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交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注销。

  三、工作要求:

  1、公司车辆管理科要对临近报废车辆做到勤检查、勤维护、勤保养,并认真记录做好维护管理台账,及时掌握车辆动态信息。

  2、车辆报废相关材料至少保存2年

车辆的管理制度4

  为了维护小区交通秩序,保障车辆、行人安全,制定本制度;

  1、遵守交通管理规定,爱护小区的道路、公用设施,不乱停放车辆,外来车辆未经允许不得驶入。

  2、小区内车辆行驶停放要服从管理人员指挥,注意前后左右车辆安全,在规定位置停放。

  3、非业主车辆不得在小区内停放过夜,若临时滞留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4、非机动车辆必须按规定的位置停放,严禁在消防通道及楼宇内等随意停放。

  5、凡不遵守小区内车辆停放规定及管理人员的.指挥,发生一切事故,后果自负。

  6、本小区车辆出入小区要出示出入证,外部车辆出入小区时,由值班人员履行登记手续,并服从本小区管理人员指挥。

  7、车辆进入小区,司机必须减速慢行,禁止鸣喇叭,注意往来车辆及行人安全。

  8、停放好车辆后,必须锁好车门,调好防盗系统警备状态,车内贵重物品必须随身带走。

  9、进入本小区车辆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及各种腐蚀性物品在本小区停留。

  10、不准在本小区任何场地试车、修车、练车。

  11、不准碾压绿化带,不准损坏路牌和各类标识,不准损坏路面及小区内一切设施。

  12、不准在人行道上、车行道、消防通道停放车辆(非机动车必须服从管理人员指定的停放位置)。

  13、出租车接送小区住户,上下客后必须马上驶离,不得在小区内招揽客人。出租车司机属来访客人,必须正常办理探访手续。

  14、车辆带货驶离小区,必须有相应的证明,属贵重、大件物品或搬家物品,必须由住户登记签字放可放行。

  15、除执行任务的车辆(消防车、警车、救护车)外,其它车辆一律按本制度执行。

  16、本小区车位首先满足在本小区长期居住的业主停放车辆,非本小区业主的车辆,不管与其小区业主任何关系不予提供车位。

  17、本小区车位在满足本小区业主停放的情况下,有多余车辆可以安排临时车辆停放,停放费按本物业规定收取。

车辆的管理制度5

  1、本厂车辆负责运送本公司原材料及产成品。

  2、工作时间只可做与工作有关的运输任务,不得办理私事,不得捎人带货,每发现捎货一次扣司机50元。

  3、下班收车后,车辆一律到公司院内停放。

  4、驾驶车辆时,须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违章行驶。

  5、非专职驾驶员,未经同意严禁驾驶车辆。

  6、饮酒后或身体严重不适,严禁驾车。

  7、车辆在发车前,收车后须认真检查机油、水箱、灯光、喇叭、刹车等是否正常,行驶时须随时注意车辆状况,有异常时停车检查。

  8、车辆停车时,须拔下车钥匙,并上窗锁门,不可将车交给任何未经领导同意的.人驾驶。

  9、车辆发生故障后,经主管领导查看确认后,到指定汽修厂修理。

车辆的管理制度6

  本工程管理项目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和优化工程项目的运作流程,确保项目的高效、安全和质量可控。内容主要包括项目策划、执行、监控、变更控制、风险管理、沟通协调、资源分配以及质量保证等多个关键环节。

  内容概述:

  1.项目策划:明确项目目标,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包括时间表、预算和里程碑。

  2.执行阶段:详细的`工作分解结构(wbs),任务分配,进度跟踪,以及现场管理。

  3.监控:定期项目审查,进度报告,成本控制,以及问题和风险识别。

  4.变更控制:变更请求的评估,审批流程,以及变更影响分析。

  5.风险管理:风险识别,评估,优先级排序,以及应对策略制定。

  6.沟通协调:内部和外部沟通机制,会议纪要,信息更新。

  7.资源分配:人力,物力,财力的合理配置,确保项目需求得到满足。

  8.质量保证:质量标准设定,检查,测试,以及质量改进措施。

车辆的管理制度7

  为规范颐养院车辆管理,减少车辆损耗及用车成本,制定本制度。

  一、权责

  1、管理权责:颐养院所有车辆统一由综合行政部统筹管理,综合行政部拥有整个颐养院车辆的调动权和检查权。

  2、车辆使用及日常管理;颐养院用车,应接受综合行政部调派。未经综合行政部调派私自使用车辆者,一经发现乐捐500元,并承担车辆损耗的全部责任。

  二、车辆管理

  (一)、颐养院车辆由综合行政部统一管理、调度,并分别按车号设册登记。

  (二)、颐养院车辆实行建档管理,包括车辆购置及随车手续的复印件,保险手续复印件、驾驶员交接登记表、车辆维修保养及行驶里程登记表、违章及事故登记表等。

  (三)、综合行政部专人负责车辆用油、维修管理。司机须做好用油、维修记录登记,每次加油前要记录行车里程(长途用车要登记车辆使用前与停放后的公里数,并将结果填写在用车审批单上于出车结束后报至综合行政部)。综合行政部车辆管理责任人核对数据的真实性,统计结果报综合行政部负责人审批,抄送财务部(过路、过桥费凭派车单报销)。

  (四)、司机外出参加领导安排的婚丧嫁娶出车,所收礼金上缴财务部统一管理。

  (五)、车辆停放后,禁止在车内开空调和暖风。

  (六)、车辆违反交通规则的罚款由驾驶人承担。车辆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报警、通知保险颐养院现场勘察,并通报综合行政部备案。因司机(或其他责任人)自己责任造成车辆损失的,除保险颐养院赔偿外,责任人根据责任大小承担损失额的10—50%。

  (七)、车辆行驶证、保险卡由各使用人携带保管,不得遗失。如该车移转时应办理车辆转籍手续,并将该车使用档案及时调整。

  三、车辆使用管理规定

  (一)、颐养院所属部门,每次用车须填写《用车审批单》并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见附件),本市主城区范围内100公里以内用车须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和综合行政部负责人批准,出市区须由颐养院副总经理以上批准。

  (二)各部门计划用车,需要提前2—3天报用车计划,经综合行政部统一协调。司机出车时应据《用车审批单》的签批出车。擅自出车者,除承担用车的耗油、路桥、停车等一切费用外,还应受到500元乐捐处罚。

  (三)综合行政部对所有公务用车的耗油量及行驶旅程记录,应每月签报财务部查核一次,以防浪费。如超过耗油标准时(指不正常)应送请调整修理。

  (四)、车辆应由专任驾驶员驾驶,需由他人驾驶时,须善尽驾驶人责任。专任驾驶员应每周实施定期检查及保养,以维持机件寿命,确保行车安全。

  (五)各部门申请使用车辆时,申请人应对司机行驶起到监管作用。

  (六)、假日或上班时间以外车辆使用,须经颐养院副总经理批准后方能调派。

  四、驾驶员管理规定

  (一)颐养院驾驶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有关交通安全管理的规章规则,安全驾车。并应遵守颐养院其他相关的规章制度。

  (二)驾驶员须爱惜颐养院车辆,平时要保持车辆的清洁(包括车内、车外和引擎的清洁);注重车辆的`保养,经常检查车辆的主要机件。每月至少用半天的时间对自己所负责车辆进行检修,确保车辆正常行驶。

  (三)出车前,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油及其他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一格时,应立即加油,不得出车时才临时去加油。

  (四)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报告上级主管并及时检修。超过500元维修要先发书面形式报告,经批准后方可送修。

  (五)出车在外停放车辆,一定要注意选取停放地点和位置,不能在不准停车的路段或危险地段停车。驾驶员离开车辆时,要锁好保险锁,防止车辆被盗。下班后,应将车辆停放单位。

  (六)“行车记录表”上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里程表相符,不符的应由驾驶员负责缴纳差数里程的汽油费。

  (七)驾驶员每日根据“派车单”的资料填写“行车日报表”,并报主管领导审核。

  (九)驾驶员出车时应对所开车辆的各种有效证件进行检查,以保证证件齐全。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由当事人负责。

  (十)上班时间内驾驶员未接到派车任务的,应随时等候出车。有要事确需离开时,要告知上级去向和所需时间,经批准后方可离开;车辆外出回来,应立即到上级处报道: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通知上级,并说明原因。

  (十一)驾驶员应服从上级工作安排,不准借故拖延或拒不出车。对工作安排有意见的,事后可向上一级领导反映。

  (十二)接送领导(副总以上职务),要准时出车,不得误点。领导有优先用车权。

  (十三)驾驶员严禁将车辆交给无证人员驾驶;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将自己保管的车辆随便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任何人不得利用颐养院车辆学开车。

  (十四)驾驶员须每天向上级主管汇报车辆情况。

  (十五)严禁酒后驾车,如发现有酒后驾车一律开除。若发生交通事故(视情节)颐养院将有权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奖惩制度

  本制订适用于颐养院驾驶员岗位。具体考评内容及办法如下:

  (一)、工作态度、出勤里程数、安全事故、维修费用、日常维护及保养,结合五个点分优、良、差对驾驶员进行考评,比例按三比一执行,优秀驾驶员颐养院给予奖励。

  (二)、具体考核办法:

  1、工作积极主动、认真负责、及时车辆日常维保养,护听从指挥、爱惜车辆、无事故、出勤里程多的驾驶员给予(优)评。

  2、日常工作积极,但不注意车辆日常维护驾驶员给予(良)评。

  3、工作懒散,不服从上级管理,对车辆不爱护的驾驶员颐养院给予一次改正的机会,若无变化一律辞退或开除(差)评。

  (三)、驾驶员由所在部门负责人初评,其初评结果作主要参考意见。

  六、肇事的处理

  (1)综合行政部接获肇事通知时,需迅速前往肇事地点查勘处理。

  (2)应先急救伤患,而后查勘现场。

  (3)寻觅目睹肇事的第三者作证,并记明姓名住址。

  七、肇事、盗窃和非正常损坏维修责任

  驾驶员应该严格遵守驾驶员管理规定,如出现交通事故或车辆非正常损坏按以下办法划承担责任。

  因酗酒或其他严重违章肇事的所产生费用,由驾驶员本人承担(返回交通费自理)。非正常损坏保险颐养院赔付后其产生费用50%,由驾驶员本人承担。

  八、相关费用报销

  (1)车辆的保险费、油费、路桥费、泊车费及凡因公使用的费用在500元内经财务人员复核,分管领导审核签字后方可报销。保险费、路桥费由车辆管理人员每季度报销一次,财务人员复核,经副总经理签字后方可报销。

  (2)车辆维修保养应选择信誉好、质量高的指定点维修,费用报销需附维修申请单和维修收费清单,经上级领导审核批准后报销。

车辆的管理制度8

  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车队规范化、标准化、制度化、科学化的管理水平,为确保车辆统一管理和行车营运安全,树立环卫工人的良好形象,增强凝聚力,不断提高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第三条站车队坚持高效、安全、整洁的工作理念。车队具体负责全区垃圾转运、全站果皮箱及垃圾库等环卫设施机械部分维护、全站车辆安全、保养和管护,其他交办工作。

  第一章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第四条爱岗敬业、遵纪守法、规范操作,文明驾驶、主动热情、态度谦和,团结友爱,及时运送。

  第二章劳动纪律标准

  第五条车辆一律按车队的调度命令行车。

  第七条驾驶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交通法规,按操作规程的要求合法、文明驾驶车辆,并服从交通管理人员的监督检查。

  第八条驾驶人员驾车时必须精力集中,确保行车安全,在行车中严禁超速行驶和疲劳驾驶。

  第九条驾驶车辆时须携带有效驾驶证、行驶证、路卡,以上证件不得转借、涂改、伪造,不得将车辆交给其他人驾驶。

  第十条驾驶车辆时必须严格遵章守纪,做到各行其道,礼貌行车,不得长期占用超车道,信守职业道德。

  第十一条驾驶车辆时严禁穿拖鞋、闲谈、吃东西、酒后驾车,严禁行车中接、拨打电话。

  第十二条驾驶员严禁在车内、油库吸烟及携带明火。

  第十三条发生行车事故时,驾驶员须立即停车,设置标志,抢救伤员保护现场,并及时向车队及交警部门报告,听候处理,不得开车逃逸或伪造现场,否则一切后果自负。

  第十四条驾驶员必须积极参加车队或者站组织的安全活动,服从站的安全管理措施。

  第十五条驾驶员在行驶期间,应与其它车辆保持一定的距离。车辆必须在车队指定地点停放。

  第十六条随车装卸工必须随车做好密闭转运等工作。

  第十七条车辆在路途中发生故障时,必须在车后安全距离的醒目地点放置随车的红色三角标牌,并打开应急灯,提示过往车辆和行人注意。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收车时必须做到“三勤三检、日常巡检”。

  第三章安全管理规定

  第十九条车队要加强驾驶员的安全教育,增强驾驶员的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感。建立安全教育,安全培训,事故处理,安全考核,台帐及车辆和驾驶员分类管理档案。切实做到“安全重于泰山”。

  第二十条驾驶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职业纪律,和敬业精神,确保优质服务和行车安全。

  第二十一条驾驶员必须努力学习政治、业务,安全知识,掌握垃圾装卸操作规程,不断提高自己的思想觉悟和技术水平。掌握垃圾装卸、运输操作规程和消防灭火技能。必须参加站组织的消防演练,掌握一定的消防技能。

  第二十三条车队每月开一次例会,小结当月运行情况,并组织驾驶员学习遵章守纪安全知识。

  第四章车辆及设备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车队要按照“一车一档案”落实专人建立健全车辆档案制度,对每台车及设备交付使用的时间,运行公里,保养换件、维修检查、投诉处理等情况进行详细的记载并存档。车队根据档案记载和实际运行情况,定时对车辆进行维修保养。

  第二十五条每台车必须明确专职驾驶员,驾驶员对车辆的各种手续及随车工具备件、电瓶、备胎及车辆各个操作机构进行全面负责。车辆更换驾驶员时,对以上物品进行登记签字,如有损坏丢失查不出责任人者,由驾驶员负责赔偿。严格做好驾驶员的交接手续。

  第二十六条车辆完成任务后必须开回车队安全停放,不可将车辆放在车队以外(特殊情况停放车队外指定地点须经车队报站领导同意)的任何地点过夜,否则造成的任何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七条车辆如有故障驾驶员必须及时报告车队负责人,以便及时排除和修理,小故障当天必须排除,否则造成不能出车的损失由责任者承担。

  第二十八条保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不准车辆带故障上路行驶。

  第二十九条车辆附件在车体上固定牢固,倾斜度不超过允许范围。

  第三十条车辆的油泵、呼吸阀、密封盖、胶管等配套附件性能完好,使用安全有效;各部件螺栓、螺帽齐全坚固。

  第三十一条汽车必须配备一个以上干粉灭火器设备,质量符合要求,安放位置适宜,使用方便。以上设备,要求驾驶员勤检查、勤保养。

  第三十二条按市局制定的标识要求,统一喷涂规定标识,车门喷涂自井及自编号。

  第三十三条经常保持车容整洁,无明显泥污,附件及工具放置有序。第三十四条驾驶员在装卸、运输各环节要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作业,严禁违章作业。

  第三十五条车辆进入作业现场,驾驶员应严格按照垃圾库及垃圾厂的相关要求作业。

  第三十六条装卸工必须随车并确保垃圾密闭转运。

  第三十七条每日收车垃圾转运车必须如实填报当日垃圾转运工作量。

  第五章车用燃油管理制度

  第三十八条严格按照站燃油管理制度(自井环字〈20xx〉36号)执行。

  第六章车辆维护维修保养的规定

  为了保证安全行车,加强车辆保养,增加车辆的使用寿命,降低备品、备件的消耗,特制定以下规定:

  第三十九条运输车辆的维护

  1.日常维护:驾驶员每日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必须对车辆外观,发动机外表进行清洁,保持车容整洁。对车辆各部位润滑(脂)、燃油、冷却液、制动液等各种工作介质、轮胎气压进行检测补给。确保行车安全。

  2.一级维护:是由驾驶员负责对车辆做定期维护保养作业。其中心内容除日常维护作业外,以清洁、润滑、紧固为主,并检查有关制动、操纵系统的灵活、可靠性。

  3.二级维护:是由保修组或者指定维修企业负责执行的车辆维护作业。其作业中心内容是除一级维护作业外,以检查、调整转向节、转向摇臂、制动蹄片、悬架等经过一定时间的使用容易磨损或变形的安全部件为主,并拆检轮胎,进行轮胎换位。二级维护必须按期执行。

  4.车队每半年对车辆进行一次安全技术检查,并将车辆维护情况分车、分次计入车辆技术档案。

  5.驾驶员在维护过程中,要确实落实一保、三检、四勤的优良传统:一保:保持车辆各部卫生良好,车容整洁。

  三检:

  1、检查刹车、转向、传动是否灵敏有效。

  2、检查各部仪表是否工作正常,机油、水是否充足。

  3、检查各部件是否松动和有无滴漏现象。

  四勤:

  1、勤紧固

  2、勤保养

  3、勤润滑

  4、勤擦洗

  第四十条车辆的维修:

  1.车辆必须做到定期维修、保养,落实车辆维修、保养制度,坚持经常检查,发现隐患要及时排除,严禁带故障行车。

  2.车辆维修本着保证质量、厉行节约、降低费用、满足工作需要的原则,达到快修、细修、严修的'目的。

  3.车队对车辆的轮胎编号进行登记,并注明备胎的号码,凡行驶6万公里以内的轮胎爆胎事故,要进行严格的技术鉴定,属于轮胎质量的,投诉生产厂家处理,否则将按轮胎的磨损程度由责任者按比例赔偿。

  4.凡是修理的车辆,都需经过站和车队领导进行鉴定(必要的时候聘请专业机构进行鉴定,费用按照责任分担),对违犯操作规程,车辆使用不当,造成机械事故,驾驶员应承担其修理及配件的全部损失。

  5.对随车配备的工具、电瓶、备胎及罐车所用的专用附件,驾驶员应爱护使用,谁损坏、谁负责、谁赔偿。

  6.根据车辆的使用年限和车况,严格控制每台车的维修保养费用。

  第七章驾驶员考核与奖惩制度

  第四十一条对驾驶员待遇按照站的相关规定实行。

  第四十二条单位对驾驶员和装卸工实行节油奖励,具体规定按照站燃油管理制度(自井环字〈20xx〉36号)执行。

  第四十三条在运输作业过程中对安全行车的驾驶员,全年无安全事故者,大车每年奖励800元,小车奖励400元,年终时一次性给予奖励以作鼓励。出现安全事故者取消当年先进评选资格。

  第四十四条发生责任事故,经济损失在保险公司理赔后的剩余部分按照责任由责任人承担,具体标准为:

  1、同责者承担40%,次责者承担20%;

  2、1000元内由主责和全责责任人自行承担,超过1000元部分的全责者承担80%,主责者承担60%;

  3、自行承担部分最高不超过15000元。

  第四十五条酒后驾驶造成交通事故的自行承担全部经济损失。

  第四十六条对不遵守规定和故意损坏车辆者,个人承担全部责任(包括损失评估费用),情节严重者交由司法部门处理,责任者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十七条由于个人违章驾驶所造成的扣证、罚款一律由责任者自负。

  第四十八条垃圾转运不密闭或者速度过快等原因造成沿途洒落所造成的罚款一律由责任人承担,不能查明责任人者由装卸工和驾驶员按照6:4分担,同时站对驾驶员和装卸工分别扣款50元。

车辆的管理制度9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装修公司车辆的使用,加强车辆的管理,提高车辆的使用效率和安全性,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装修公司车辆包括公司所有的工程车辆、商务车辆和其他特定用途车辆。

  第三条装修公司车辆的管理依据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以任何方式进行歧视或偏袒。

  第四条装修公司负责制定并执行车辆使用和维护登记制度,车辆使用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

  第五条装修公司将根据实际需要,制定相应的配车方案,保证车辆在各项工作中的正常运行。

  第六条责任和权利的明确性是车辆管理的核心,公司鼓励并要求车辆使用人员对车辆进行爱护、保养、使用,在使用过程中遵守规章制度,确保公司所配车辆的完好性、安全性。

  第七条装修公司将加强对车辆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工作,定期开展车辆的技术检查和维修工作,确保车辆能够正常运行。

  第八条装修公司严禁私自买卖、转借、改装公司车辆,禁止车辆使用人员以公司之名以外的方式使用车辆。

  第二章车辆入户制度

  第九条装修公司将车辆运用部门负责车辆管理,根据公司的需要和各项目特点,进行配车和调度。

  第十条所有驾驶员必须是拥有合法有效驾驶证的人员,必须熟悉本公司车辆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且通过公司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后,方可驾驶公司车辆。

  第十一条驾驶员必须遵守交通法规,严禁超速、闯红灯、酒后驾驶等违章行为,同时要保证车辆驾驶过程中的安全。

  第十二条驾驶员必须按照公司的`规定,及时进行车辆的保养和维修工作,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三条驾驶员在公司外岗位工作时间外,禁止以任何形式使用公司车辆。

  第十四条驾驶员在乘坐公司车辆时,应当遵守车辆使用和秩序管理规定,不得在车辆上吸烟、喧哗、饮酒、斗殴等影响车辆正常行驶和秩序的行为。

  第三章车辆使用和保养制度

  第十五条车辆使用人员应按照车辆使用计划或凭公司的指令,合理安排车辆使用的时间和路线。

  第十六条驾驶员在开车前,必须仔细检查车辆的油量、水温、润滑油量、轮胎气压、制动系统、照明设施等,确保车辆处于正常使用状态。

  第十七条驾驶员在行车中,应当注意车辆的安全,谨慎驾驶,确保与其他车辆、行人之间的安全距离。

  第十八条驾驶员在行车中如果发生故障,应及时联系公司运用部门,并按照要求进行紧急处理或维修。

  第十九条驾驶员在行车中如遇交警执法或其他突发情况,必须服从执法人员指挥,并及时向公司运用部门进行报告。

  第二十条驾驶员在驾驶公司车辆时,不得擅自改装或转让车辆,不得违反交通法规和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的规定。

  第四章车辆管理和维修制度

  第二十一条车辆使用人员应当按公司要求,定期对车辆进行技术检查和保养。

  第二十二条车辆使用人员在使用车辆过程中,如发现车辆有故障或需要维修时,应及时向公司运用部门进行报告,并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维修。

  第二十三条装修公司将制定车辆维修计划和维修费用预算,对车辆进行定期和不定期的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的正常运行。

  第二十四条装修公司将建立车辆维修档案和使用记录,对车辆的维修情况进行详细的记录和归档。

  第二十五条装修公司将加强对车辆保险工作的管理,及时投保车辆保险,确保车辆在行车过程中的安全。

  第五章车辆事故处理制度

  第二十六条发生车辆事故后,驾驶员应当立即采取必要的救援措施,保护和处理好现场。

  第二十七条发生车辆事故后,驾驶员应当立即向公司运用部门报告,公司运用部门应及时协助处理事故,并按照要求配合相关部门的处理工作。

  第二十八条发生车辆事故后,公司将依法依规进行责任认定,并进行相应的赔偿和处理。

  第二十九条车辆事故责任认定过程中,要确保公平公正,遵守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和员工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管理制度的执行与改进

  第三十条装修公司将定期对车辆管理制度进行评估和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

  第三十一条装修公司将加强对车辆使用人员的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驾驶员的素质和意识。

  第三十二条装修公司将加强对车辆使用人员的监督和管理,建立健全相应的奖惩制度,激励员工遵守规章制度。

  第三十三条对于违反车辆管理制度的行为,公司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处罚,直至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四条装修公司将定期组织车辆管理制度的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对车辆管理制度的认识和重视程度。

  第七章附则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由装修公司负责解释。

  第三十六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

  以上为装修公司车辆管理制度,具体的执行细则和操作流程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该制度的目的是确保装修公司车辆的正常运行和安全使用,保护公司和员工的利益。

车辆的管理制度10

  一、驾驶员审验合格的机动车辆驾驶证是国家承认其驾驶车辆唯一的合法手续,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所驾驶的机动车辆证件必须齐全(行驶证、附加税证、车船使用税证、养路费证、尾气合格证),及其它相关证件。

  二、驾驶油田自己单位车辆,必须是本单位专职司机或专兼职车管干部,持有油田交警队和油田交通管理中心核发的.内部上岗证,才能驾驶本单位所指定的车辆。

  三、机动车驾驶员驾驶车辆时必须携带全以上证件,下班后将证件包锁好或拿回家,防止证件损坏或丢失。防止车辆丢失时给盗窃者方便,给破案者带来更多的障碍和麻烦,带证件上班带证件下班要养成良好习惯。

  四、节假日、双休日实行油田内部规定“三交一封”,把证件和车辆钥匙交到单位统一保管。

  五、驶员和机动车辆必须按时参加各种审验,其中有一项不合格,驾驶员或机动车辆,不许驾驶员驾车或车辆上路。

车辆的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机动车辆管理,提高用车效率,降低用车成本,减少管理脱节现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公务用机动车辆管理和驾驶员管理。

  第二章车辆管理

  第三条公司公务车辆的管理、调度、养护、年检等事务由管理中心负责。管理中心的行政事务专员担任车辆管理员。

  第四条公司公务车辆由专职司机定期对车辆检查及保养,确保行车安全。

  第五条车辆工作任务结束后和节假日应停放在公司指定场所。

  第六条公司公务车辆的所有权证书、年检、保险等有关资料由管理中心保管。

  第三章车辆调度

  第七条公司对外接待活动、各部门天津市区的公务活动、天津市区以外的长途公务出行及紧急处理突发事件,由管理中心调派公务车。

  第八条部门有紧要公务申请使用公务车时,需由各中心负责人提前填妥《用车申请单》,标明用车事由、时间、目的地、乘坐人员等,报管理中心,管理中心总监审核确属派车范围的,给以合理调度,保障用车。各中心负责人外的员工无权申请用车。非紧要公务不能申请用车。

  第九条超过第七条范围的用车申请,须经总经理批准后,管理中心方可派车。

  第十条各部门派车洽谈业务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车辆仅供执行公务,不得搭载任何与公司业务无关的人员或物品;

  (二)车辆应严格按预批路线行驶,不得绕行办理其他事务;

  (三)为确保行车安全,严禁无证驾驶。驾驶员亦不得违章驾驶车辆。如出现无证

  驾驶、酒后驾驶、闯红灯、违法停车等一切违章行为,所产生的后果及费用均由驾驶员自行承担。交通事故除保险理赔外的一切费用均由驾驶员承担,公司不予负责。

  (四)驾驶员用车结束后,应马上将公车钥匙交至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处,并认真填写完《用车申请表》,将用车时间和行车里数填写清楚。

  第四章油料管理

  第十一条为加强油料控制,公司的公务车辆实行定点加油制度,由专职司机在定点加油站以加油卡加油。

  第十二条驾驶员在执行任务的过程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增加里程或绕道时,要及时报告管理中心,有同乘人时需经同乘人签字证明,否则,油料费用由驾驶员承担。

  第十三条长途出差需在定点加油站以外站点加油的,需由同乘人签字证明。

  第五章维修管理

  第十四条驾驶员发现所驾车辆有故障时要立即自行检修。故障情况应立即报告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并提出具体的维修意见,包括维修项目和大致需要的经费等。管理中心组织有关人员检查、鉴定;如管理中心不能鉴定的,需要到有关维修单位进行检查核实。

  第十五条维修费用在500元以下的.,须报管理中心总监批准后再安排专职司机进行修理。维修费用超过500元的,管理中心总监核准后,须再报总经理批准方可安排专职司机进行维修。未经批准,不许私自将车辆送外维修,否则费用自付。

  第十六条车辆维修要本着注重质量、价格适中、选择修理单位的原则进行。维修方必须对经修理的车辆必须保证质量。

  第十七条车辆在行驶途中发生故障急需修理的,应立即报告管理中心,维修费超过500元的,再由管理中心及时报总经理审批。报销时须有同乘人签字证明。

  第十八条车辆修理期间,专职司机应随车进行监督修理,严格把好质量关、时间关,凡涉及需要更换材料的,大件、废旧材料必须全部回收。

  第六章驾驶员管理

  第十九条驾驶员必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管理条例》及公司相关的规章制度,提高警惕和安全意识,严禁酒后驾车。

  第二十条驾驶员在出车前应对自己所驾驶车辆的各种证件以及自身证件的有效性进行检查,出车时一定保证证件齐全、有效;驾驶员因违章或证件不全被罚款的,费用不予报销。违章造成后果由驾驶员负责,并视情节给予处罚。

  第二十一条专职司机负责适时清洗公司公务用车,保持车辆的整洁(包括车内、车外、底盘、引擎、玻璃的清洁)。

  第二十二条出车前,驾驶员要例行检查车辆的水、电、机油及其他机件性能是否正常,发现不正常时,要立即申请加补或调整。出车回来,要检查存油量,发现存油不足时,应及时报告管理中心车辆管理员进行加油。

  第二十三条车辆管理员负责每次将《用车申请表》进行审核并核对实际里程。《用车申请表》所载里程数应与车辆实际行驶里程表相符,不符数额应由驾驶员自行负担差数里程的油料费。

  第二十四条晚间驾驶员要注意休息,不准疲劳驾驶。

  第二十五条驾驶员出车执行公务,遇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返回的,应及时设法通知车辆管理员并说明原因。如不及时通知,出现任何后果自负。

  第二十六条驾驶员手机必须保持开通。

  第二十七条驾驶员不得将自己驾驶的公车交给他人驾驶或练习驾驶,如有违反,产生的一切损失和后果均由驾驶员承担。

  第七章交通事故处理

  第二十八条交通事故发生后驾驶员或同乘人须迅速通知车辆管理员或管理中心总监,并在回到公司时立刻填写车辆交通事故报告呈报管理中心总监。

  第二十九条管理中心总监接获通知后,必要时应立即派专职司机赶往事故地点勘查

  处理。

  第三十条事故原因查清后,如驾驶员有肇事责任,由管理中心报请总经理审定处理。

  第三十一条对应负主要责任的肇事驾驶员的处分:

  (一)如肇事赔偿金额超过保险金额时,其超出部分由当事驾驶员负担;并按其肇事性质与理赔金额予以经济处罚。

  (二)肇事后经法院判决缓刑者,公司予以辞退;经判决服刑者,自判决之日起予以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承担任何经济补偿。

  (三)肇事后畏罪逃逸者,即予开除、解除劳动合同,并请司法机关缉办。

车辆的管理制度12

  本《施工车辆管理制度》旨在规范施工现场车辆的管理,确保施工安全、高效进行。主要内容涵盖以下几个方面:

  1.车辆准入与登记

  2.车辆日常维护与检查

  3.驾驶员资质与培训

  4.施工现场行驶规则

  5.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

  6.车辆使用记录与考核

  内容概述:

  1.车辆准入与登记:规定所有进入施工场地的车辆必须通过安全检查,并在项目管理部门登记,以确保车辆符合安全标准。

  2. 车辆日常维护与检查:强调定期对车辆进行保养和检查,预防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安全事故。

  3.驾驶员资质与培训:要求驾驶员具备合法驾驶资格,并定期进行安全培训,提升其应对复杂工地环境的能力。

  4.施工现场行驶规则:设定工地内的行驶路线、速度限制及特殊区域的'通行规定,防止交通混乱和事故。

  5.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制定应急响应计划,明确事故发生后的报告流程和处理措施。

  6.车辆使用记录与考核:实施车辆使用记录制度,对车辆使用效率和驾驶员表现进行评估,以优化资源配置。

车辆的管理制度13

  1、车辆分配与使用:设立车辆使用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车辆管理员统一调度。非紧急情况下,禁止公车私用。

  2、保养与维修: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保养,车辆出现问题时,驾驶员应立即报告,由专人负责送修。

  3、驾驶员管理:驾驶员需持有有效驾驶证,定期参加安全培训,违反交通规则者将受到处罚。

  4、油料与费用:设置每月油料限额,超出部分需说明原因并经审批。所有车辆费用须附发票,经财务审核后报销。

  5、安全管理:每半年组织一次应急演练,驾驶员须熟知应急预案,事故应及时上报并记录。

  6、车辆退役与更新:车辆达到一定年限或行驶里程后退役,更新车辆时考虑经济效益和环保因素。

  以上方案旨在建立一个系统化、规范化的内部车辆管理制度,以实现车辆资源的有效利用,保障企业运营的`顺畅与安全。各部门应严格遵守,共同维护良好的车辆管理秩序。

车辆的管理制度14

  医院职工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

  1. 保障医疗服务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减少因人员管理问题导致的服务中断。

  2. 提升员工满意度,降低人才流失,增强团队凝聚力。

  3. 促进医疗质量的持续改进,提升患者信任度,维护医院声誉。

  4. 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保护医院及员工的合法权益。

  5. 通过公平的激励机制,激发员工潜能,推动医院的长远发展。

车辆的管理制度15

  (一)使用前的准备:

  1、操作者检查铲车的轮胎气压、确认水箱加足水,机油面在油尺规定范围内,电瓶要有电,风扇、发电机皮带10—15mm间隙,特别是电路连通并且没有裸露的电线。

  2、观察车底地上有无油渍、水渍,发现及时查找原因;同时观察各种仪表是否正常,低速试刹车、灯光是否好用。

  (二)设备的启动

  1、打开电源总开关启动车辆,变速操纵手柄、大臂、铲斗操纵杆放置在空档。

  2、冬季时发动机转速在800—1000转/分钟情况下空转3—10分钟,使发动机、液压油升温;每天早上启动时,活动所有油缸:大臂上下升降3次;铲斗收放3次;左右转向各3次,保证液压油路畅通。

  3、行驶时铲斗抬离地面高度与前桥高度一致为宜。

  4、铲车为无极变速,变速操纵手柄选择低速前进档,缓慢起步;同时注意周围人员及障碍物。

  (三)设备的使用

  1、在路况较差路面、急转弯、紧急情况下减小油门减速通过;牛场限速15km/h,牛舍限速5km/h。

  2、方向盘右手边是大臂与铲斗操纵手柄,操作人员要缓慢操作,宁慢勿快!

  3、换档时不准踩油门,当车辆完全停止才可以由前进档换为倒档,反之如此。

  4、铲车不准用二档铲料,应用一档,因为二档是行走档;用铲车铲起紧贴地面重物(精料、石块、沙子)时,前轮不得离地;如铲不起来,出现轮胎打滑现象,不得用铲斗撞击货物,立即收斗车辆倒出。

  5、提升大臂使铲斗的下端超过卸料点上端时卸料,边提升边使铲斗向前翻转,卸料时要柔和;不能利用操纵杆控制大臂长期处于最高位置,否则损坏液压油缸。

  6、操作人员必须掌握称重显示器上的数字所代表的不同牛群日粮,同时观察各种仪表是否正常。

  7、操作人员必须明确知道正确的'投料顺序;必须严格按照TMR配方添加原料,合理控制加料数量。

  8、加羊草、苜蓿草捆时要散开检查,3秒钟内加料不得超过250kg。

  (四)设备的停放

  1、按照要求停放在指定位置,两车之间距离不能小于1米,关闭设备总电源。

  2、停放的位置因地制宜,但环境一定保证干净、整洁、无易燃物,地面平坦、坚硬。

  3、铲斗必须平放在地面上。

  4、对操作人员的要求:专人专车,车内不准吸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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