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范文大全>规章制度>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16 09:22:2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5篇(热门)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一般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也指在一定历史条件下形成的法令、礼俗等规范或一定的规格。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5篇(热门)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

  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是企业确保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遵循环保法规,减少对周边环境影响的重要规定。它涵盖施工前的规划、施工过程中的管理、施工结束后的恢复等多个环节,旨在保护生态环境,维护社区和谐,以及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

  内容概述:

  1、前期评估:对施工场地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识别可能的环境风险,制定预防措施。

  2、施工规划:制定环保施工方案,包括废弃物处理、噪音控制、水土保持等。

  3、现场管理:设立环保监督岗位,执行环保标准,定期检查施工活动对环境的影响。

  4、培训与教育:对施工人员进行环保知识培训,提高环保意识。

  5、应急响应:建立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快速应对环境突发事件。

  6、后期恢复:施工结束后,进行场地恢复,确保环境质量达到或优于施工前状态。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2

  为了合理利用可再生资源,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又要切实加强环境保护,走可持续发展之路,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环境保护工作,首先要认真落实责任制。总经理是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应把环保工作放到重要地位,紧绷环境保护这根弦,认真研究,精心布布置,对公司的环保工作负全责。

  二、配备与开展工作相适应的环保管理人员,掌握生产工艺技术及生产运行状况。

  三、把环境保护工作纳入日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全过程中,实现全过程、全天侯、全员的环保管理,在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的同时,必须有环保工作内容。

  四、成立以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任副组长、有关部门及岗位负责人为成员的'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定期检查环境保护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五、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办公室主任兼职环境保护干事,负责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切实做到环保无小事,事事有落实。

  六、认真落实环境保护有关措施,生产、拆解、储存等重点区域要定期检查,防止有重金属及其它污染物对周围环境造成破坏。

  七、环境保护小组成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和环保意识,经常检查、督促环境保护措施的落实情况,一旦发现问题,及时清理,消除隐患。

  八、公司全体员工必须遵守本管理制度及有关环境保护的义务。凡发生污染事故后,必须立即采取应急处理措施,控制污染事态的发展,并立即上报公司安全环保部门,公司安全环保部门按照有关事故处理规定分级负责,逐级上报,接受处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3

  1.目的

  为确保有效控制公司在施工生产、生活、办公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有效利用并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和相关区域的民众健康,不断提高环境绩效,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和施工生产、办公、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控制及资源能源的利用。

  3. 编制依据

  GB/T24001-20xx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xx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公司《管理手册》(A版)

  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4. 职业与权限

  生产副总经理

  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制度的实施。

  技术质量部

  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门,负责对本公司在施工生产、办公、生活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控制和资源能源的利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是本制度的相关部门,负责在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对污染物的控制和资源能源的利用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

  项目部

  是本制度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对本项目部产生的污染物和主要能源的有效利用实施控制和管理。

  5. 管理要求

  施工准备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应包括环境保护管理的方案和措施;也可单独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确定项目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具体执行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项目部应明确项目环境保护负责人及其岗位职责。

  项目部应依据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配备和设置环境保护的相关设施。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按照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办理相关排污许可证。

  污染物控制

  污水、废水排放管理

  (1)污水、废水分类:

  a. 生活污水。如食堂清污污水、厕所污水、浴室污水等;

  b. 施工污水。如混凝土搅拌,砌体湿润、水磨石施工、装饰材料切割、人工挖孔桩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水。

  (2)污水、废水排放的控制标准:

  污水、废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规定。

  (3)污水、废水排放控制措施

  a. 施工现场应在适当的位置如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洗车点等处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施工污水应有组织地排入沉淀池,经深沉并检测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河流,并尽可能二次利用,节约水资源。

  b. 基坑喷锚支护、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水磨石等施工时,应在适当的地点设置深沉池,排放的废水必须排放深沉池内,经二次深淀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设置或河流,或者二次利用。

  c. 项目部应定期在深沉池出口对排放的污水,进行 ph 值检测并形成记录,一旦发现超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d. 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沉淀池、排水管沟等进行清理,确保污水排放畅通,沉淀有效。

  e. 食堂必须设隔池池,并定期进行清理。

  f.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厕所必须设化粪池,化粪池应做防渗处理。化粪池内粪便等污染物应委托环保部门定期抽排,并与其签订协议。禁止将化粪池粪便排入市政管道或河流。

  废弃物管理

  (1)废弃物分类:

  a. 有毒有害废弃物。包括:水泥袋,外加剂袋、柴油桶、汽油桶、油漆桶、废旧的色带、复写纸、碳粉、医疗垃圾、墨盒、废电池、危险化学品残渣废料等;

  b. 无毒无害废弃物。包括:钢筋头、木料头、PVC管头、书籍、报纸、纸张、包装箱(盒)、白色垃圾、烟蒂、烟灰、茶叶渣、泔水等。

  (2)废弃物控制措施

  a. 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对有有关操作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包含含废弃物控制的相关要求。

  b. 对废弃物的管理应从源头做起,坚持最水化的原则,方法得当、合理用材、杜绝浪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控制:

  (a)推行工序、工艺改革,达到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如:合理划分流水段;强化模板施工控制,从而最大范围减少室内抹灰;加强管理,最大程度避免返工。

  (b)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加强材料管理。

  (c)模板加固牢固,防止浇筑混凝土时胀模、跑模。

  (d)浇筑混凝土时入料准确,防止随意遗撒,要严格控制混凝土标高,防止超高。

  (e)钢筋翻样要合理,下料遵循先长后短的原则,料头合理利用。

  (f)木材合理利用,杜绝长料短用。

  (g)周转材料及时清理回收。

  (h)抹灰要随时清理落地地灰,坚持当日材料当日用完。

  (i)产品的包装,应当供货方回收或及时回收处理。

  (j)其他可减少废物物的措施。

  c. 可回收各类包装袋和钢筋下脚料、盒、张纸等应分别存放,做好标识,统一处理。

  d. 建筑垃圾的控制

  应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由有资格的清运供方进行清运。

  c. 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置。

  噪声控制

  (1)噪声产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施工机械和机具:如挖掘机、运输车、上料铲车、空压机、气泵、混凝土输送泵、混凝土振捣捧、蛙式打夯机、木工机具、打桩机及石材切割机等大噪声机具等;

  b. 施工活动:模板加固、钢模板修理、野蛮装卸、物体撞击、人为大声喊叫等;

  c. 活动地点:搅拌机棚,木料加工棚,施工作业面及其它产生高噪音的作业场所。

  (2)噪声控制的标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音控制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的规定,即:昼间不得超过70dB,夜间不得超过55dB。

  (3)噪声控制措施

  a. 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识别可能产生的噪声源,在地有关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包含噪声防治的措施。

  b. 在布置施工现场时,应尽量将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民民区的一侧,并采取降低噪声措施。

  c. 防噪设施使用前应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由专项负责人对其有效性进行监督维护;

  d. 施工机械必须按《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验收、维护和保养,保证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和传动部们的平稳运行,机械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e. 塔吊信号工应采用无线对讲机通话。

  f. 模板拆除时,禁止猛烈砸击,钢模板修理埋要远离民民区。

  g. 使用混凝土输送泵时,应将泵管(尤其在转弯处)固定牢靠,不得高速运行;优先选用环保型振捣棒,振捣时防止空转,尽量避免触振钢筋和模板。

  h. 装卸货物时要轻拿轻放,避免产生强噪声。

  i. 施工现场夜间施工时,场界噪声超过55dB的工序严禁施工;但重点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除外;因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夜间工的,必须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取得合法的夜间施工手续,且在工地门口竖立“夜间施工告示牌”。

  j. 搅拌机棚、木工棚、混凝土地泵使用前必须进行封闭,尽量使用隔声、吸音材料。

  k. 搅拌机棚和木工棚内的操作人员,大理石、花岗岩、瓷砖的切割操作人员以及其他处于噪声值大于85dB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防护耳罩,且连续工作不得超过4h,超过4h需进行休息。

  i. 办公区、生活区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严禁人员大声喧哗,电视、音响不能音量过大。

  n. 在噪声敏感区施工时,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监测,超标时应采取降噪措施。

  扬尘控制

  (1)扬尘的分类:

  a. 金属尘:包括金属物除锈,电焊、氧焊、氩弧焊、碰焊等焊接所产生的粉尘;

  b. 水泥尘:包括石灰粉以及水泥搬运、储存、砼自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c. 木屑尘:刨、锯木料、夹板等产生的粉尘;

  d. 土扬尘:基坑开挖土尘、道路土尘、砂石尘、装饰面砖切割、落地灰土尘等。

  (2)扬尘控制措施

  a. 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在地有关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扬尘控制措施要求。

  b. 施工现场非作业区应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项目部对现场易飞扬物质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

  c. 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要进行硬化处理,其他裸露地表尽量进行硬化或绿化,适时洒水降尘;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当适当进行绿化和美化。

  d. 土方施工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不扩散到场区外。

  e. 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f.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施;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g. 现场自搅拌混凝土时,应地搅拌站进行围挡或封闭等降尘措施,并对水泥、砂、石等进行覆盖。

  h. 装饰面砖、砖砌体等的切割作业应安排在室内进行,边切割边放水降尘。

  i. 木料、夹板的刨锯作业应在封闭的木工间内操作,必要时操作人员须戴好防尘口罩。

  j. 在室外用除锈机进行钢筋除锈作业时,应将除锈机用机罩封闭,防止铁锈随风飞扬。

  k. 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时,先适量晒水降尘后,再用容器盛装清运,清运时严密覆盖、防止遗洒,严禁高空抛掷。

  l. 施工现场道路清扫和楼层清扫前应洒水降尘,防止二次污染。

  m. 食堂油烟排放出口应设档板,炊事炉灶应使用清洁燃料,防止污染周围社区。

  n.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产生烟尘的任何物品,尤其如废旧轮胎、橡胶制品、泡沫、塑料、木材下脚料等。

  光污染控制

  (1)光污染的产生主要是指电焊机发出的弧光、夜间施工的强光。

  (2)应统一现场照明灯具的规格,使用之前配备定向式可拆除灯罩,便于夜间照明只照射施工区而不致影响周围居民。

  (3)焊工及直接操作人员穿着长衣、封领、封袖、长裤、皮鞋,工地避开人员集中时焊接。

  材料与资源利用

  材料节约

  a. 图纸会审时,应审核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相关的`内容,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

  b. 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

  c. 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储存环境适当,措施得当。保管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d. 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就近装载,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e. 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f. 优化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

  g. 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推广使用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减少资源消耗;优化钢筋配料和钢构件下料方案,钢筋及钢结构制作前应对下料单及样品进行复核,无误后可批量下料;优化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方法,减少方案的措施用材量。

  周转材料

  a. 应选用耐用、维护与拆卸方便的周转材料和机具;模板应以节约自然资源为原则,推广使用定型钢模、钢框竹模、竹胶板;施工前应对模板工程的方案进行优化;优化高层建筑的外脚手架方案,采用整体提升、分段悬挑等方案。

  b. 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转式活动房;现场围档应最在限度地利用已有围墙,或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档封闭。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a. 提高用水效率,施工中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宜使用市政自来水;现场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应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严禁无措施浇水养护混凝土。

  b. 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应根据用水量设计布置,管径合理、管路简捷,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管网和用水器具的漏损。

  c. 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宜设立循环用水装置。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配置比率。项目临时用水应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用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d. 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节能措施

  a. 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b. 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

  c. 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

  d.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

  e. 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行。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

  f. 施工用电及照明。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灯具,临时线路合理设计、布置,临电设备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a. 节地措施

  应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

  b. 临时用地保护

  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工程完工后,及时对红线外占地恢复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c. 施工总平面布置

  1)施工总平面布置应做到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2)施工现场搅拌站、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应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3)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应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轻钢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分隔设施。

  4)施工现场围墙宜采用连续封闭的轻钢结构预制装配式活动围挡,减少建筑垃圾,保护土地。

  5)临时设施布置应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环境保护紧急情况管理

  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时,执行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6. 支持性文件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环境与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

  《物资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分包管理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

  《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制度》

  7. 记录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记录表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4

  一、环境保护基本要求

  (一)基本规定

  1.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中应有防治扬尘、噪声、固体废物和废水等污染环境的有效措施,并在施工作业中认真组织实施。

  2,施工现场应建立环境保护管理体系,责任落实到人,并保证有效运行。

  3.对施工现场防治扬尘、噪声、水污染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检查。

  4.定期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知识培训考核。

  (二)防治大气污染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2.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回填、转运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

  3.施工现场应有专人负责环保工作,配备相应的洒水设备,及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

  4.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5.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建筑材料应密闭存放,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扬尘。施工现场土方应集中堆放,采取覆盖或固化等措施。

  6.从事土方、渣土和施工垃圾的运输,必须使用密闭式运输车辆。施工现场出入口处设置冲洗车辆的设施,出场时必须将车辆清鲤干净,不得将泥沙带出现场。

  7.市政道路施工铣刨作业时,应采用冲洗等措施,控制扬尘污染。

  灰土和无机料拌合,应采用预拌进场,碾压过程中要洒水降尘。

  8.规划市区内的施工现场,混凝土浇注量超过100立方米以上的工程,应当使用预拌混凝土,施工现场设置搅拌机的机棚必须封闭,并配备有效的降尘防尘装置。

  9.施工现场使用的热水锅炉、炊事炉灶及冬施取暖锅炉等必须使用清洁燃料。施工机械、车辆尾气排放应符合环保要求。

  10.拆除旧有建筑时,应随时洒水,减少扬尘污染。渣土要在拆除施工完成之日起三日内清运完毕,并应遵守拆除工程的有关规定。

  (四)防治水污染基本要求

  1.搅拌机前台、混凝土输送泵及运输车辆清洗处应当设置沉淀池,废水不得直接排人市政污水管网,经二次沉淀后循环使用或用于洒水降尘。

  2.现场存放油料,必须对库房进行防渗漏处理,储存和使用都要采取措施,防止油料泄漏,污染土壤水体。

  3.施工现场设置的食堂,用餐人数在100人以上的,应设置简易有效的隔油池,加强管理,专人负责定期掏油,防止污染。

  (五)防治施工噪声污染

  1.施工现场应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制定降噪措施。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建筑施工过程中使用的设备,可能产生噪声污染的,施工单位应按有关规定向工程所在地的环保部门申报。

  2.施工现场的电锯、电刨、搅拌机、固定式混凝土输送泵、大型空气压缩机等强噪声设备应搭设封闭式机棚,并尽可能设置在远离居民区的一侧,以减少噪声污染。

  3.因生产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在22时至次日6时期间进行施工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到工程所在地的区、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夜间施工。

  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做好周边居民工作。并公布了施工期限。

  4.进行夜间施工作业的,应采取措施,最大限度减少施工噪声,可采用隔音布、低噪声振捣棒等方法。

  5.对人为的施工噪声应有管理制度和降噪措施,并进行严格控制。承担夜间材料运输的.车辆,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鸣笛,装卸材料应做到轻拿轻放,最大限度地减少噪声扰民。

  6.施工现场应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二、环境卫生和防疫基本要求

  1.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卫生工作应由专人负责,明确责任。

  2.办公区、生活区应保持整洁卫生,垃圾应存放在密闭式容器中,定期灭蝇,及时清运。

  3.生活垃圾与施工垃圾不得混放。

  4.生活区宿舍内夏季应采取消暑和灭蚊蝇措施,冬季应有采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并建立验收制度。宿舍内应有必要的生活设施及保证必要的生活空间,内高度不得低于2.5m,通道的宽度不得小于1m,应有高于地面30cm的床铺,每人床铺占有面积不小于2m2,床铺被褥干净整洁,生活用品摆放整齐,室内保持通风。

  5.生活区内必须有盥洗设施和洗浴间。应设阅览室、娱乐场所。

  6.施工现场应设水冲式厕所,厕所墙壁屋顶严密,门窗齐全,要有灭蝇措施,设专人负责定期保洁。

  7.严禁随地大小便。

  8.施工现场设置的临时食堂必须具备食堂卫生许可证、炊事人员身体健康证、卫生知识培训证。建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有关管理规定。施工现场的食堂和操作间相对固定、封闭,并且具备清洗消毒的条件和杜绝传染疾病的措施。

  9.食堂和操作间内墙应抹灰,屋顶不得吸附灰尘,应有水泥抹面锅台、地面,必须设排风设施。

  操作间必须有生熟分开的刀、盆、案板等炊具及存放柜橱。

  库房内应有存放各种作料和副食的密闭器皿,有距墙距地面大于20cm的粮食存放台。

  不得使用石棉制品的建筑材料装修食堂。

  10.食堂内外整洁卫生,炊具干净,无腐烂变质食品,生熟食品分开加工保管,食品有遮盖,应有灭蝇灭鼠灭蟑措施。

  11,食堂操作间和仓库不得兼作宿舍使用。

  12.食堂炊事员上岗必须穿戴洁净的工作服帽,并保持个人卫生。

  13.严禁购买无证、无照商贩食品,严禁食用变质食物。

  14.施工现场应保证供应卫生饮水,有固定的盛水容器和有专人管理,并定期清洗消毒。

  15.施工现场应制定卫生急救措施,配备保健药箱、一般常用药品及急救器材。为有毒有害作业人员配备有效的防护用品。

  16.施工现场发生法定传染病和食物中毒、急性职业中毒时立即向上级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报告,同时要积极配合卫生防疫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17.现场工人患有法定传染病或是病源携带者,应予以及时必要的隔离治疗,直至卫生防疫部门证明不具有传染性时方可恢复工作。

  18.对从事有毒有害作业人员应按照《职业病防治法》做职业健康检查。

  19.施工现场应制定暑期防暑降温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确保有效控制公司在施工生产、生活、办公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有效利用并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和相关区域的民众健康,不断提高环境绩效,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和施工生产、办公、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控制及资源能源的利用。

  3.编制依据

  3.1 GB/T-20xx《环境管理体系要求及使用指南》

  3.2 GB/T-20xx《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要求》

  3.3公司《管理手册》(A版) 3.4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4.职业与权限

  4.1生产副总经理

  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制度的实施。

  4.2技术质量部

  是本制度的主控部分,负责对本公司在施工生产、办公、生活等过程当中发生的净化物的掌握和资源能源的利用进行指导、监视、搜检。

  4.3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是本制度的相关部门,负责在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对污染物的控制和资源能源的利用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

  4.4项目部

  是本制度的具体实施部分,负责对本工程部发生的净化物和主要能源的有效利用实施掌握和管理。

  5.管理要求

  5.1施工准备

  5.1.1工程工程开工前,工程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想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应包括环境保护管理的方案和措施;也可单独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5.1.2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确定项目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具体执行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5.1.3项目部应明确项目环境保护负责人及其岗位职责。

  5.1.4工程部应依据本工程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配备和设置环境保护的相关办法。

  5.1.5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按照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办理相关排污许可证。

  5.2污染物控制

  5.2.1污水、废水排放管理

  (1)污水、废水分类:

  a.生活污水。如食堂清污污水、厕所污水、浴室污水等;

  b.施工污水。如混凝土搅拌,砌体湿润、水磨石施工、装饰材料切割、人工挖孔桩施工等过程当中发生的污水。

  (2)污水、废水排放的掌握标准:

  污水、废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规定。

  (3)污水、废水排放掌握措施

  a.施工现场应在适当的位置如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洗车点等处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施工污水应有组织地排入沉淀池,经深沉并检测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河流,并尽可能二次利用,节约水资源。

  b.基坑喷锚支护、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水磨石等施工时,应在适当的地点设置深沉池,排放的废水必须排放深沉池内,经二次深淀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设置或河流,或者二次利用。

  c.工程部应定期在深沉池出口对排放的污水,进行ph值检测并形成记录,一旦发现超标,必须采纳响应措施。

  d.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沉淀池、排水管沟等进行清理,确保污水排放畅通,沉淀有效。

  e.食堂必须设隔池池,并定期进行清理。

  f.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厕所必须设化粪池,化粪池应做防渗处理。化粪池内粪便等污染物应委托环保部门定期抽排,并与其签订协议。禁止将化粪池粪便排入市政管道或河流。

  5.2.2烧毁物管理

  (1)废弃物分类:

  a.有毒有害废弃物。包括:水泥袋,外加剂袋、柴油桶、汽油桶、油漆桶、废旧的色带、复写纸、碳粉、医疗垃圾、墨盒、废电池、危险化学品残渣废料等;

  b.无毒无害废弃物。包括:钢筋头、木料头、PVC管头、书籍、报纸、纸张、包装箱(盒)、白色垃圾、烟蒂、烟灰、茶叶渣、泔水等。

  (2)废弃物控制措施

  a.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对有有关操作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包含含废弃物控制的相关要求。

  b.对废弃物的管理应从源头做起,坚持最水化的原则,方法得当、合理用材、杜绝浪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控制:

  (a)推行工序、工艺改革,达到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如:合理划分流水段;强化模板施工控制,从而最大范围减少室内抹灰;加强管理,最大程度避免返工。

  (b)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加强材料管理。

  (c)模板加固牢固,防止浇筑混凝土时胀模、跑模。

  (d)浇筑混凝土时入料准确,防止随意遗撒,要严格掌握混凝土标高,防止超高。

  (e)钢筋翻样要公道,下料遵循先长后短的原则,料头公道利用。

  (f)木材公道利用,杜绝长料短用。

  (g)周转材料及时清理回收。

  (h)抹灰要随时清理落地地灰,坚持当日材料当日用完。

  (i)产品的包装,应当供货方回收或及时回收处理。

  (j)其他可减少废物物的措施。

  c.可回收各类包装袋和钢筋下脚料、盒、张纸等应分别存放,做好标识,统一处理。

  d.建筑垃圾的控制应加强建筑渣滓的回收再利用,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渣滓,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渣滓,施工园地生活渣滓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渣滓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渣滓站,由有资历的清运供方进行清运。

  e.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置。

  5.2.3噪声控制

  (1)噪声产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施工机械和机具:如挖掘机、运输车、上料铲车、空压机、气泵、混凝土输送泵、混凝土振捣捧、蛙式打夯机、木工机具、打桩机及石材切割机等大噪声机具等;

  b.施工活动:模板加固、钢模板修理、野蛮装卸、物体撞击、人为大声喊叫等;

  c.举动地点:搅拌机棚,木料加工棚,施工作业面及其它发生高噪音的作业场所。

  (2)噪声掌握的标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音控制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20xx的规定,即:昼间不得超过70dB,夜间不得超过55dB。

  (3)噪声控制措施

  a.工程部施工管理职员应识别可能发生的噪声源,在地有关操作职员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包含噪声防治的措施。

  b.在布置施工现场时,应尽量将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民民区的一侧,并采纳降低噪声措施。

  c.防噪设施使用前应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由专项负责人对其有效性进行监督维护;

  d.施工机械必须按《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验收、维护和保养,保证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和传动部们的'平稳运行,机械操作职员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e.塔吊信号工应采用无线对讲机通话。

  f.模板拆除时,禁止猛烈砸击,钢模板修理埋要远离民民区。

  g.使用混凝土输送泵时,应将泵管(尤其在转弯处)固定牢靠,不得高速运行;优先选用环保型振捣棒,振捣时防止空转,尽量避免触振钢筋和模板。

  h.装卸货物时要轻拿轻放,制止发生强噪声。

  i.施工现场夜间施工时,场界噪声超过55dB的工序严禁施工;但重点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除外;因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夜间工的,必须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取得合法的夜间施工手续,且在工地门口竖立“夜间施工告示牌”。

  j.搅拌机棚、木工棚、混凝土地泵使用前必须进行封闭,尽量使用隔声、吸音材料。

  k.搅拌机棚和木工棚内的操作人员,大理石、花岗岩、瓷砖的切割操作人员以及其他处于噪声值大于85dB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防护耳罩,且连续工作不得超过4h,超过4h需进行休息。

  i.办公区、生活区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严禁职员高声喧哗,电视、音响不能音量过大。

  n.在噪声敏感区施工时,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监测,超标时应采取降噪措施。

  5.2.4扬尘掌握

  (1)扬尘的分类:

  a.金属尘:包括金属物除锈,电焊、氧焊、氩弧焊、碰焊等焊接所产生的粉尘;

  b.水泥尘:包括石灰粉以及水泥搬运、储存、砼自搅拌过程当中发生的粉尘;

  c.木屑尘:刨、锯木料、夹板等发生的粉尘;

  d.土扬尘:基坑开挖土尘、道路土尘、砂石尘、装饰面砖切割、落地灰土尘等。

  (2)扬尘控制措施

  a.工程部施工管理职员在地有关操作职员进行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扬尘掌握措施要求。

  b.施工现场非作业区应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项目部对现场易飞扬物质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

  c.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要进行软化处理,其他裸露地表尽量进行软化或绿化,合时洒水降尘;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当适当进行绿化和美化。

  d.土方施工阶段,采纳洒水、掩盖等措施,到达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1.5m,不扩散到场区外。

  e.输送土方、渣滓、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纳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f.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0.5m。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施;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吊运。

  g.现场自搅拌混凝土时,应地搅拌站进行围挡或封闭等降尘措施,并对水泥、砂、石等进行覆盖。

  h.装饰面砖、砖砌体等的切割作业应安排在室内进行,边切割边放水降尘。

  i.木料、夹板的刨锯作业应在封闭的木工间内操作,必要时操作人员须戴好防尘口罩。

  j.在室外用除锈机进行钢筋除锈作业时,应将除锈机用机罩封闭,防止铁锈随风飞扬。

  k.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时,先适量晒水降尘后,再用盛装清运,清运时严密覆盖、防止遗洒,严禁高空抛掷。

  l.施工现场道路清扫和楼层清扫前应洒水降尘,防止二次污染。

  m.食堂油烟排放出口应设档板,炊事炉灶应使用清洁燃料,防止污染周围社区。

  n.施工现场严禁焚烧产生烟尘的任何物品,尤其如废旧轮胎、橡胶制品、泡沫、塑料、木材下脚料等。

  5.2.5光污染控制

  (1)光污染的产生主要是指电焊机发出的弧光、夜间施工的强光。

  (2)应统一现场照明灯具的规格,使用之前配备定向式可拆除灯罩,便于夜间照明只照射施工区而不致影响周围居民。

  (3)焊工及直接操作职员穿着长衣、封领、封袖、长裤、皮鞋,工地避开职员集中时焊接。

  5.3材料与资源利用

  5.3.1材料节约

  a.图纸会审时,应审核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相关的内容,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

  b.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公道放置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

  c.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储存环境适当,措施得当。保管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d.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就近装载,制止和减少二次搬运。

  e.采纳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f.优化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

  g.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推广使用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减少资源消耗;优化钢筋配料和钢构件下料方案,钢筋及钢结构制作前应对下料单及样品进行复核,无误后可批量下料;优化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方法,减少方案的措施用材量。

  5.3.2周转材料

  a.应选用耐用、维护与拆卸方便的周转材料和机具;模板应以节约自然资源为原则,推广使用定型钢模、钢框竹模、竹胶板;施工前应对模板工程的方案进行优化;优化高层建筑的外脚手架方案,采用整体提升、分段悬挑等方案。

  b.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转式活动房;现场围档应最在限度地利用已有围墙,或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档封闭。

  5.3.3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a.提高用水效率,施工中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宜使用市政自来水;现场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应采纳有效的节水措施,严禁无措施浇水养护混凝土。

  b.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应根据用水量设想布置,管径公道、管路简捷,采纳有效措施减少管网和用水器具的漏损。

  c.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宜设立循环用水装配。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配置比率。工程姑且用水应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配,采用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d.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5.3.4节能措施

  a.制订公道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b.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

  c.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

  d.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

  e.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行。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

  f.施工用电及照明。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灯具,临时线路合理设计、布置,临电设备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

  5.3.5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a.节地措施

  应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

  b.姑且用地保护

  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工程完工后,及时对红线外占地恢复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c.施工总平面布置

  1)施工总平面布置应做到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2)施工现场搅拌站、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应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3)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应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轻钢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分隔设施。

  4)施工现场围墙宜采用连续封闭的轻钢结构预制装配式活动围挡,减少建筑垃圾,保护土地。

  5)临时设施布置应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5.4环境保护紧急情况管理

  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时,执行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6.支持性文件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环境与安全搜检管理制度》

  《环境身分识别评价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6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董事长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环部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生产部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部门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花草、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花草、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

  第十二条各部门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三条安环部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四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五条公司各产生废气、烟雾等生产工序必须采用环保处理设备设施。

  第十六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处、安环部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六条固体废弃物应积极回收利用,禁止乱排乱堆现象,杜绝固体废弃物污染环境事故。

  第十八条对于新、扩、改建项目,在建设之前,必须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对建设项目的选址、设计和建成投产后可能对周围环境产生的不良影响进行调查、预测和评估,提出防治措施。环境管理部门在工程筹建过程中对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筹建部门在对项目进行论证时必须考虑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防治措施,采用评价中提出的或优于评价中的治理工艺。

  第十九条严格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即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技术改造项目,其环保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一)工程设计阶段,建设项目的工艺设计应该积极采用不产生或少产生污染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最大限度的提高资源、能源利用率,从源头减少污染物排放,按照“清洁生产”的要求,尽可能在生产过程中把污染减少到最低限度。

  (二)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工艺设施尽可能采用国家推荐的技术工艺,禁止采用落后的淘汰的技术设备。

  (三)工程施工阶段,筹建处安排专人负责,落实施工计划与进度,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人员在工程施工过程中,要对项目“三同时”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建设项目的环保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

  (四)工程竣工后,试生产或试运行前,由筹建部门申请,督察室、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设计管理处、安全科、生产使用单位等部门对设施进行验收,方可进行试生产或试运转。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第二十四条建设项目的环境治理资金占项目总投资的比例应不低于国家规定。

  第二十五条未经安全环保处、设备机动处等有关部门的同意,各单位对现有环保设施不得私自拆除、改动、改造。

  第二十六条对于投入使用的环保设施应按照设计使用说明书定期进行维护,以保证其运行效果。

  第二十七条对于可能产生较大污染的部位、工艺,要查找产生污染的原因,改进工艺操作,加强人员操作,尽量避免污染。

  第二十八条公司各单位对于新、扩、改建项目的相关资料(包括技术协议等)必须上报安全环保处环保科一份备案。

  二、向大气排放污染物时,安环部应当按规定统计企业拥有的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浓度有较大改变时,应当及时更新。

  三、新、扩、改建工程的大气污染防治项目必须执行环保“三同时”及本制度第五章相关条款。

  一、各单位在生产工艺中易产生无组织的部位或场所,必须采取相应措施收集和处理,在达到国家规定环保要求内,做到有组织排放。

  二、禁止在厂区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枯草、落叶、垃圾及其它产生有毒有害气体或恶臭气体的物质,各单位有责任教育其职工遵守上述规定。

  三、道路保洁清扫应当防治扬尘污染,清扫后的粉尘及垃圾及时运走。

  第三十一条定义固体废物:指在生产建设、日常生活和其它活动中产生的污染环境的固态、半固态废弃物质。生活垃圾:是指在日常生活中或者为日常生活服务的活动中产生的固体废物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视为生活垃圾的固体废物。

  一、产生固体废物时应当采取措施,防止或者减少固体废物对环境的污染。

  二、不得擅自倾倒、堆放、丢弃、遗撒固体废物。必须存放到固体废物回收处。

  三、应当根据公司的经济、技术条件对产生的工业固体废物积极回收利用。

  四、需在指定地点倾倒垃圾,垃圾分类,及时清理,禁止随意扔撒或堆放各种垃圾。

  第三十三条定义:本办法所称环境污染事故,是指由于违反操作规程致使污染物大量外泄的行为,以及意外因素的影响或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等原因致使环境受到污染,厂区环境受到影响,员工身体健康受到危害,给公司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突发性事件。

  第三十四条环境污染事故根据类型可分为水污染事故、大气污染事故、噪声危害事故、固体废弃物污染事故、有毒的化学品污染事故、放射性污染事故等。

  (一)定义:指由于管理不当、操作失误或环保设施使用不当,造成污染物排放超标1倍以上(含1倍),3倍以下(不含3倍),或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万元以下(不含1万元)的。(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较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3倍(含3倍)以上,5倍以下(不含5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不含5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中毒症状。

  3、因环境污染引起厂群冲突。

  4、对环境造成一定程度的危害。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其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三、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5倍(含5倍)以上,10倍以下(不含10倍),或造成经济损失在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不含10万元)的事故。

  2、人员发生明显中毒症状、辐射伤害或可能导致伤残后果。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同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对分管环保的领导予以100元以上至500元以下经济处罚。

  (一)定义:凡符合下列情形之一者,为特大环境污染事故:

  1、污染物排放超标10倍(含10倍)以上或造成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的事故。

  4、因环境污染使当地经济、社会的正常活动受到严重影响。

  (二)处罚措施:视情节轻重,对直接责任人做出10000元以上至30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同时对直接主管视情节轻重予以1000元以上至3000元以下经济处罚。对分管环保的领导予以500元以上至1000元以下经济处罚。相关责任人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一、环境污染事故发生后,责任者或最先发现人,必须立即报告班组长、车间主任、厂长等有关领导,有关领导必须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抢救,保护现场,防止事故扩大,同时立即上报总经理。属较大环境污染以上的事故,应在两个小时内报至总经理,重大或特大污染事故经过总经理确认后,由公司办公室48小时之内报至上级行政环境保护管理部门。

  二、发生环境污染事故,由产生污染单位填写《环境污染事故报告单》,除留存外,送至公司总经理一份,送达时间不得迟于事故发生后的48小时。

  一、在发生环境污染事故后,公司应立即组织有关部门成立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分析。事故的调查与确认,按事故的严重程度分级负责进行:一般环境污染事故,由生产副经理负责;较大环境污染事故,由公司安环部负责人员会同有关部门组织调查与确认;重大和特大污染事故,由总经理直接负责组织调查。

  二、在事故调查中,要通过现场调查和必要的技术分析、鉴定或试验,查明下列事项:

  3、危害程度,人员或动植物受害情况,经济损失数额等。

  4、事故发生前生产情况,导致事故发生的起因,作业人员作业时的工艺条件、操作法设备工作参数(如压力、温度、流量)。设备有无缺陷、操作是否正常,事故发生前有无异常反映和征兆。

  三、事故调查组在查明事故有关情况后进行事故分析时,应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深入到间接原因,从而掌握事故的全部原因,确认事故危害程度和事故发生的直接责任者、主要责任者或领导责任者。

  一、通过事故的调查分析,根据事故发生的直接和间接原因、事故危害程度等,提出对事故责任单位或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一)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直接责任者和主要责任者的责任,并视情节轻重予以适当经济处罚。

  1、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对违规指挥者或违规作业者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罚。

  2、违反工艺操作规程,野蛮操作。对违规操作者予以予以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处罚。

  3、设计、施工、安装上的失误。对相关失职者予以200元以上20xx元以下处罚。

  (二)由于下列原因之一造成事故的,应当追究责任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责任人的责任。

  1、下达和公布的指示、命令、决定以及规章制度等违反国家和地方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规、标准、规定。

  3、设备超过检修期、超负荷运行或设备、设施有缺陷又未采取措施的。

  4、生产设备和环境保护设施在计划检修和保养时,对设备设施中残余污染物未经妥善安置和处理,随意排放的。

  5、新建、扩建、改建和技术改造项目,违反国家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三同时”规定,擅自投产使用的。

  6、对已发现的事故隐患不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从而导致事故的发生或发生事故后仍未采取措施造成污染的扩大或蔓延的。

  二、对发生事故的单位和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予以经济处罚。

  1、发生事故后隐瞒不报、虚报或故意推迟报告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元以上至1000以下处罚。

  2、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元以上至20xx以下处罚。并移送公安机关。

  3、事故发生后,由于渎职,不积极采取措施造成污染事故扩大和蔓延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1000元以上至5000以下处罚。

  4、违反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对直接责任人予以5000元以上至10000以下处罚。

  第三十九条确定污染事故依据确定污染事故的程度以国家和地方下达的排放标准为依据。

  第十一章附则第四十条本制度由公司安环部负责解释。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7

  1、目的

  为了加强环保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粉尘排放管理,及时投运环保设备,合理控制工艺参数,将粉尘排放浓度降低在最小值,保障环境不受污染,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2。1本规定适用于夏河安多水泥有限责任公司生产各环保设备在生产过程中的管理。

  2。2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是指三级收尘设备巡检管理。

  3、职责

  3。1巡检是搞好环保的途径,目的是发现、查明、整改各种隐患,制止各种违章作业。保持环保工作正常、稳定地运营。

  3。2总经理、副总经理、生产厂长、技术动力部、生产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应不定期对各部门、车间环保工作及环保设备运行进行检查。

  3。3技术动力部每月组织对公司环保工作及环保设备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作出解决方案。

  3。4车间主管日常不定时巡检,整理数据,对于车间工段的环保设备、不合理的废物堆放、废水和废气排放有义务监督,出现问题及时上报技术动力部及相关各级领导。避免环保事故的发生。

  3。5安全生产部负责职责范围内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管理。

  3。6各车间(班组)负责所管辖区域内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管理。

  3。7机修车间负责供水、排水及循环水技术改造、管网维护保养的.管理。

  4、一般规定

  4。1加强现有生产环保设备的技术管理,消除跑、冒、滴、漏,最大限度地利用资源,使污染物在生产过程中不断减少或消除。

  4。2生产过程中必须第一时间投运环保设备,安全生产部负责不定时巡检,发现不投运、排放超标、设备跳停等问题要进行处罚。

  4。3车间不能处理的环保设备问题,由技术动力部提出技术改造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实施。

  4。4各部门(车间)负责管辖区废水、废气、废渣等污染物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理,确保废水、废气、废渣要100%的利用,废气排放浓度要达到环保控制指标。

  4。5各车间(班组)加强环保设备的运行管理,坚持巡回检查,确保环保设备正常运行;环保设备的检修,必须列入车间的设备检修计划内,明确检修质量,减少环境污染。

  4。6在生产异常情况下,若有紧急情况,需要临时排放的,在5分钟之内要向技术动力部口头汇报。

  4。7技术动力部加强对设备润滑管理,防止设备加油、换油造成的油污染,废油按公司有关规定回收处理。

  4。8化验室使用的酸碱有毒有害物的药品,应加强管理,妥善处理残液、废液。

  严禁采取稀释、深埋等办法处理。

  4。9安全生产部负责物料堆场的管理。供应户运输车辆运往公司指定堆场,要按照规定的路线,采取防洒、防漏、防扬等运输措施,对道路采取洒水降尘措施,防止物料二次扬尘污染。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8

  为搞好公司新建、改扩建项目保护管理,防止建设项目产生新的污染源、破坏生态环境,制定本制度:

  1、产生污染的建设项目,必须遵守污染物排放的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在实施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区域内,还必须符合重点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要求。

  2、工业建设项目应当采用能耗物耗小、污染物产生量少的清洁生产工艺,合理利用自然资源,防止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3、改建、扩建项目和技术改造项目必须采取措施,治理与该项目有关的原有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

  4、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全面、详细的评价。

  5、建设项目对环境可能造成轻度影响的,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对建设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进行分析或者专项评价。

  6、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很小,不需要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的,应当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7、有建设项目时,应当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阶段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8、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应当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征求建设项目所在地有关单位和居民的意见。

  9、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10、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应当按照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的要求,编制环境保护篇章,并依据经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或者环境影响报告表,在环境保护篇章中落实防治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的措施以及环境保护设施投资概算。

  11、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完工后,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其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入试运行。

  12、建设项目试生产期间,应当对环境保护设施运行情况和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进行监测。

  13、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应当与主体工程竣工验收同时进行。需要进行试生产的建设项目,应当自建设项目投入试生产之日起3个月内,向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该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

  14、分期建设、分期投入生产或者使用的建设项目,其相应的环保护设施应当分期验收。

  15、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经验收合格,该建设项目方可正式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推进公司节约发展、清洁发展、和谐发展,防止和减少生产经营活动对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保护生态环境,依据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坚持保护环境的基本国策,以人为本、环保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全面实施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大力推行清洁生产,确保“一控双达标"全面实现,构建环境保护长效机制,促进能源节约、资源利用与环境保护的和谐发展。

  第三条 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各企业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地方环境保护具体要求,追求“零事故、零伤害、零污染”,履行社会责任,建设环境友好型企业。

  第四条 本制度适用于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生产经营单位。

  第二章 环境保护机构与职责

  第一条 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领导负责制,根据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模式及经验,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安委会)同时履行环境保护管理职责,是领导和协调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决策机构,由公司总工程师具体负责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公司安委员在环境保护管理方面的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

  (二)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发展战略、规章制度和工作规划。

  (三)负责公司系统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

  (四)审定重点环境保护治理项目建设计划和实施方案。

  (五)协调公司所属各企业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

  第二条 公司安委会设立环境保护管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代理安委会管理公司日常环境保护相关工作。 公司安委会环境保护管理管理办公室的职责是:

  (一)定期组织召开环境保护工作会议(执行《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安全施工例会制度》),向安委会汇报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开展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传达并组织落实安委会对环境保护工作的相关要求.

  (二)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制定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公司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对所属各部门年度目标中环境保护指标的考核,组 织对所属部门日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对环保隐患整改措施负责检查落实。

  (四)负责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等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管理和“三同时”管理,组织或参与有关部门编制、审查环境保护技术措施及计划。

  第三条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所属各部门,应设立环境保护领导机构,统一领导本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各企业环境保护领导机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上级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企业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制定本企 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完成上级公司和地方政府下达或规定的环境保护指标要,并对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

  (三)建立和健全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和环境保护设备运行管理制度,确保环境保护设施安全、稳定、连续运转,负责本公司环境统计、培训和宣传工作。

  (五)负责编制本企业环境污染与生态破坏现场处理方案,并组织培训。

  (六)组织实施本公司ISO14000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落实工作。

  第三章 环境管理体系岗位职责及监督管理

  第一条 各部门要建立环保统一管理、统一检查、统一考核的体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岗位责任制,形成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

  第二条 各级部门总经理是环境保护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负全面责任。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协助其直接领导环境保护管理机构. 环境保护管理部门对本公司的环境保护工作实行归口监督管理。其他各职能管理部门和生产单元对与其业务相关的环境保护工作负责.

  第三条 环境保护的专业管理要与全员性管理以及其他专业管理相结合,形成纵横交错、上下协调的环境保护管理网络。

  第四章环境保护管理的主要内容

  第一条 计划管理.各部门应将环境治理项目纳入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

  第二条 设备管理.要将环保设备纳入设备管理范畴,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考核指标,并与施工设备同时维护、同时检修、同时运转;环保设施、设备台账和运行记录,应单独建立和存放。

  第三条 指标化管理.建立环境保护管理指标体系,结合本单位实际设立指标体系。

  第四条 标准化管理。环境保护工作标准化是指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标准,对环保有关部门和人员,在进行环境管理工作中所应完成的具体工作任务、内容、职责和必须达到的要求做出明确规定,并严格执行。

  第五章 新建及改造项目环境保护管理

  第一条 所有新建、改建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规定。

  第二条 对现有设备、设施的技术改造,通过采用先进的技术和设备,提高资源、能源的利用率;技术改造方案必须符合经济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

  第三条 建设项目,必须依法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制度,各部门要按照国家及所在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规定,严格履行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程序,做好环境影响评价和“三同时"工作,并及时将相关手续报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工程技术部备案。严禁出现“三边"工程。

  第六章 事故应急管理

  第一条 各部门要根据上级公司制定的环境保护目标编制本公司的环境保护规划,明确目标、任务和措施,制定年度实施计划; 各部门要在每年12月中旬将下一年度的`环境保护年度计划报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审核、备案; 各部门应按应急预案编制导则编制事故应急预案,并按地方环境保护行政管理部门要求进行备案。

  第二条 各企业应根据事故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的需要,配备控制污染的应急设备和物资并定期检查,保证应急设备和物资处于随时可以使用的状态。

  第三条 对从事可能发生污染事件或事故的生产作业活动的员工,应进行应急反应培训,应急预案或应急措施组织演习。

  第七章 宣传、培训教育管理

  第一条 长期科技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应优先安排节能降耗、污染治理和综合利用的研究及科技开发项目,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的环境保护科研成果。

  第二条 各级企业在培训干部和员工时,要把环境保护、循环经济列为基本内容之一。要经常开展环保有关人员的培训,不断提高各级环保干部、专业技术人员和专业管理人员的环境管理业务水平。

  第三条 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时机,宣传国家的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普及环境保护科学知识,提高人们的环境意识和环保参与能力,树立“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的良好风尚.

  第四条 加强国内外相关环境保护科技信息交流工作,积极参与相关国际环境保护交流活动.在安排技术引进、出国进修、技术交流和专业考察时,应对环境保护业务予以考虑。

  第八章 检查、考核与奖惩

  第一条 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的环保检查可采取定期检查、季节性检查、专业检查、临时检查和经常性检查等方式进行。环境保护综合检查每半年至少开展一次,其它类别检查可与《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隐患排查与整改治理(试行)》同时开展。

  第二条 呼和浩特市益联亨通信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工程技术部依据年度环保责任书和相关考核办法,负责对各企业环境保护工作实施考核。各企业应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本企业的环境保护管理考核工作。 各部门应该对在环境保护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和个人给予表彰或奖励,奖励资金应列入年度资金预算。

  第三条 不依法治理污染或委托运营单位不具备相应资质,而导致污染物排放超标或超总量,未执行国家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擅自开工建设和生产运营的,将追究企业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条 未经审批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行政主管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或降低环境保护设施技术性能的,将追究有关负责人员的责任。

  第五条 在设计、施工、监理过程中,未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要求的,将追究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的责任.

  第六条 对未按规定程序上报并获得相关主管部门批复认可,而擅自对环保设施实施维修、拆除、停运和更换的,将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七条 对造成严重生态破坏和重大污染事故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按规定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违反法律、法规的依法处理。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0

  1、本工程按照公环境管理体系的要求,在工程开工前组织相关人员分析本工程环境因素和重大环境因素,并针对重大环境因素制定环境管理目标指标管理方案及应急预案,以便指导施工。

  2、工程开工前,主动和当地环保部门联系,征求环保监测部门对工程环境保护工作的意见。

  3、采用按施工阶段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总结报给业主,并积极配合业主环保监测部门对工程环保的检查评估工作。

  4、我方施工中损坏的'道路桥梁涵洞等,由我方负责修复或赔偿。

  5、我方施工中所需的一切临时建筑统一规划搭建拆除及清理。经业主同意在所区空地内搭设的临时建筑要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并安设专门的分类垃圾转运站,将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后再处置。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1

  为进一步明确责任、落实任务,保证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高标准、高质量完成,按时通过省级验收,县农村危房改造工作领导小组与你单位签订如下:

  一、明确改造任务。根据省下达今年我县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数,经县农村危房改造领导小组认真研究,确定你乡镇户户。

  二、落实改造对象。各乡镇必须按照栗府办字[20xx]57号文件的要求,认真把好每一道程序,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补助对象一定要优先解决家庭条件最困难、现住危房最严重的困难户,坚决杜绝按人情关系分配建房对象的情况发生,由此而引起的越级上访等现象将追究其领导责任。

  三、搞好规划选址。危房改造新建的户主在动工前必须要符合当地村镇规划要求,由乡镇、村为其确定落实新建房屋的地址并办好有关拆建手续。

  四、确保工作进度。被确定的危房改造新建的户主名单要上报县危改办,所有确定的危房改造户必须于7月25日前开工兴建,今年11月底完工。各乡镇要进行自查和总结,并于20xx年12月上旬前向县危改办提交和总体验收申请,确保农村危房改造户于20xx年元旦前搬进新居入住。

  五、确保建房质量。在建房实施过程中,各乡镇要指派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新建的'户主任务数户,维修加固专人对其建房质量和建筑安全定期进行检查督促,确保建房质量和建筑安全。

  六、掌握工作动态。按时上报工作进度和资金发放情况,对农村危房改造工作要跟踪服务,及时掌握工作动态。并建好台账,做好建房户的档案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七、落实明确工作职责。乡镇长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具体责任人。各乡镇具体负责农村危房改造项目的实施。县危改领导小组年终将组织考核,考核结果将纳入各乡镇年终绩效考核。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2

  1.人员变更管理

  1.1领导管理层人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进行上岗培训教育。

  1.2安全主管、安全员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并到管理部门报名参加业务培训,获取安全员资格证书,方能上岗。

  1.3技术人员人员变更,需进行技能考核和岗前培训教育。

  1.4新工人上岗,需进行三级教育培训考核。

  1.5换岗复工人员,需从新进行岗前培训教育。

  1.6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变更,需进行体检,办理操作证,进行岗前教育和培训。

  2.机构变更管理

  2.1中层管理部门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2.2车间班组变更,需及时补充责任制,签订责任状,传达规章制度。

  2.3按照管生产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不能随意进行机构变更。

  3.工艺和技术变更管理

  对变更环节进行评估、评价,组织建立管理档案,注重完善安全的.工艺流程和技术标准,工作人员开展四新教育。

  4.设施变更管理

  严格执行设备、设施验收和设备、设施拆除、报废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完善手续,新设备安装验收,必须安全设施齐全,状态良好,达到标准操作环境状态。

  5.作业过程变更管理

  制定详实操作规程,建立危险辨识与控制措施,建立管理档案,对作业全过程进行安全状态评估评价,保障安全作业过程良好运行。

  6.环境变更的管理

  6.1环境变更必须要严格执行新、改、扩、建项目三同时管理制度,合理布局,定值管理,保证事故应急、安全救护、疏散条件,通道、设施标准规范。

  6.2变更前做好审批、申报工作,不能随意违建、改建。

  6.3充分调查了解周边环境影响状态,落实评估评价程序,以免造成建后变更,财产损失。

  7.制度管理

  严格执行安全组织机构执行制度的责任落实工作,充分发挥组织机构的管理职能,发挥工会、员工代表的监督作用,为企业领导决策保驾护航。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3

  第一节总则

  第一条

  环境管理包括生产工艺、设备、材料、工位器具、操作空间、操作体位、操作程序、劳动组织、气象条件等。

  第二条

  加强现场管理,就能减少事故的发生,减少各种不安全隐患。

  第三条

  环境的管理是安全文明生产得要求。通过对生产作业环境的治理,对各项基础管理工作的加强,必然极大的优化企业安全产品的大环境。

  第四条

  在生产实践中,作业人员可能接触到的生产性毒物类型很多,这主要取决与生产条件,所以保护好环境有利于提高作业人员的身心健康。

  第五条

  作业环境、安全生产与职业健康是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的。企业要妥善处理好相关问题,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节分工与授权

  第六条

  主管领导负总责,逐级进行监督指导,保证生产秩序和生产环境。

  第七条

  办公室、保卫部门直接参与公司的环境管理,指导厂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三节实施与执行

  第八条

  厂区环境

  (一)厂区内有定制图,定制图上应注明各建筑物、物料堆放点、道路及管线的位置。

  (二)垃圾定点存放,且有防吹散、防污染措施。

  (三)厂区大门开启灵活,方便迅速,无卡死现象。

  (四)常去门口、危险路段,需设置限速标牌和警示标牌。

  (五)常去门口危险路段车速一般限速5KM/H。

  (六)厂区道路应有明显的人车分隔线。

  (七)路面排水良好,路面平整,盖板齐全,坡度适当。

  (八)照明灯布局合理,无照明盲区。

  (九)室外消火栓应合理配置,且有明显的漆色标志,其1M范围内无障碍物。

  第九条

  车间环境

  (一)车间实行定址摆放。

  (二)工位器具、料箱摆放整齐平稳,高度合适,人行通道两边不得有突出或锐边物品。

  (三)危险化学品要有专门的场所存放保管。

  (四)安全通道上,在任何时候都不允许存放物品。

  (五)产品摆放要整齐,平稳可靠。

  (六)工具模具夹具存放应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七)车间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拌脚物。

  (八)车间照明采光要符合标准。

  (九)按规定配备消防器材,且灵敏可靠。

  (十)设备布局合理,有安全隔离措施。

  第十条

  仓库环境

  (一)车行道,人行道宽度符合标准。

  (二)路面平坦,无积油积水,无拌脚物。

  (三)采光照明符合标准。

  (四)消防设施齐全,且灵敏可靠。

  (五)物品存放、摆放合理,且分门别类。

  (六)危险品要有标识。

  第四节监督与检查

  第十一条

  主管领导负总责,逐级进行监督指导,保证生产秩序和生产环境。

  第十二条

  办公室、保卫部门直接参与公司的环境管理,指导厂区的环境保护工作。

  第十三条

  环境管理直接涉及到职工的身心健康,公司上下职能部门车间都要积极参与,全面提升环境管理水平。

  第五节附则

  第十四条

  本制度由生产计划部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制度自执行董事批准后生效。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4

  为了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提高环保管理水平;宣传、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及时掌握企业环境影响动态,及时对生产中存在的各种环境问题采取科学有效的处理措施,及时指导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每年年初进行一次环保工作总结和环保计划安排会议,部署企业全年的环保工作,并征询员工意见,形成环保会议纪要,报公司环保委员会审批执行。

  第二条

  公司每季度召开季度环保工作会议,对上季度环保工作重点、防范区域、季节性环境问题进行总结,并督促执行下季度环保工作计划。

  第三条

  公司定期召开环保生产工作座谈会,就环保工作的管理模式、管理方法、环境问题处理意见听取各方面的意见,并回答代表的`提问,形成会议纪要,提交环保委员会及时研究解决。

  第四条

  公司根据环保工作形势,不定期召开环境问题通报和事故案例分析总结会议,制定防范措施、吸取教训、总结经验。

  第五条

  公司就涉及生命健康安全、环保资金投入、污染源治理等重大问题,召开环保工作专题会议,听取各方面的建议、意见,并

  形成计划和实施方案。

  第六条

  环境保护检查原则上与安全检查同时进行,侧重于检查所制定的措施、管理方案的实施情况,发现新风险,并及时制定解决方案。

  第七条

  公司每月组织一次环境卫生文明大检查,对检查的情况进行通报、总结、评比、考核。

  第八条

  安全环保部和各二级单位专(兼)职环保员不定期对所辖生产区域、生活区域等进行专项监督检查。

  第九条

  班组环保员每日进行巡回检查,检查生产的同时检查环保工作。

  第十条

  各级环保管理人员进行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定期检查要有详实的记录,提出整改建议,并对整改结果及时进行验证。每月 20 日将检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以书面形式报至安全环保部存档。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环保委员会办公室,配备专业工作人员,处理日常事务,并随时检查、监督各项环保工作。

  第十二条

  公司接受全体员工、社会人士、地方政府对公司各项环保工作进行监督检查指导。

  第十三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

  环保管理台账和资料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环保工作,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台帐和资料,并根据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集团公司相关要求,坚持认真做好环保台账和资料的管理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环保台账和资料主要包括上级部门关于环保方面的指示文件、国家及地方和行业规范标准、环保管理制度、环保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污染因子检测台账、环保运行设备管理台账、污染物排放汇总台账、向上级部门汇报的资料等,公司环保资料管理主要由安全环保部负责。

  第二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获取国家、地方、行业和上级部门在环境保护方面出台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等,并及时做好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的贯彻落实。

  第三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新建、扩建、改建等基础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和“三同时”管理情况,做好相关资料的整理和建档工作。

  第四条

  各排污部门定期做好对排放污染物的环境监测工作,并将监测报告送报安全环保部进行审核和汇总。对于存在的超标问题,由排污单位配合安全环保部尽快采取科学合理的措施解决。

  第五条

  各排污部门做好环保设施设备和采样点位的日常维护、疏通和清障工作,保证环保设施设备的正常运转,完善相关维护资料,及时汇总报送安全环保部审核和存档。

  第六条

  对于新进环保设施设备,安全环保部与设备管理部负责其资料的审查,做好新设备基本资料登记工作。

  第七条

  安全环保部负责公司排污申报和排污情况的上报工作,并做好上报情况的记录存档。

  第八条

  安全环保部不定期进行全公司环保工作执行情况的检查,公布检查结果,启动相关环保工作的考核机制,并将相关记录存档。

  第九条

  本制度自颁发之日起执行,解释权属公司安全环保部。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5

  ⑴项目部在开工准备阶段就要创造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良好开端,在施工期间和启动运行前要加强文明施工的管理与监督,从而达到对每个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

  ⑵项目经理对文明施工和环境管理负全责,主管施工的副经理必须抓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工程技术部门为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负责部门。安全环保监察部门为文明施工及环境管理的监督部门。

  ⑶项目部要建立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保证体系,制定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实施细则,并报公司安全环保监察部、生产部备案后,方可在工程管理中执行。

  ⑷项目部每次施工生产例会中,必须将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管理列为会议主要内容之一。

  ⑸工程驻地的施工临建设施必须完备,在显著的位置设置企业标识、工程公告及平面布置图。施工驻地的每个办公房间要有门牌标识,有关组织机构图、职责、制度、施工形象进度表及施工平面布置图要上墙。办公桌上要摆放桌立,办公人员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办公室、起居室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

  ⑹施工组织设计、施工作业指导书、工程相应的规程、规范、措施应完整、齐全。否则工程项目不得开工。

  ⑺编写施工组织设计时,应有明确的文明施工管理和环境保护措施和要求。

  ⑻施工作业区要设置围栏表示其区域范围,并设有施工公告牌,施工平面布置图,做到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坦。

  ⑼项目要按工序列出满足施工要求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明细表。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机械设备要清洁完好,要有设备铭牌,有操作规程,现场机械设备无漏水、漏油、漏电、漏气现象,施工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严禁无证操作。

  ⑽施工现场材料、工器具要堆放合理,排放有序,符合安全防火标准。砂、石、水泥等材料的放置要堆放整齐,严禁野蛮装卸,各种工程所用材料要用铺垫材料与地面隔离。各种物资要标识清楚。

  ⑾材料站院内要有防火警示牌和防火设施。院内要地势平坦、整洁,无积水坑,材料堆放有序,标识清楚,并配备足够的照明设施。

  ⑿在安全标识管理上,要根据工程内容不同,施工作业区要挂放相应的安全警告牌,安全警告牌规格尺寸必须统一。

  ⒀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和管理人员要统一着装,佩戴胸卡和安全帽,对上级领导及其他外部相关人员去现场者,要提供安全帽。安全帽颜色分为红、黄、蓝三色,领导层为红色;管理层为黄色;作业层为蓝色,胸卡颜色同上。

  ⒁劳务队伍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工作,要纳入项目部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管理范围,并在劳务分包合同中体现文明施工要求和环境保护的条款。其提供的施工机械、工器具要实行进场许可制度,需经所在项目部验收同意。

  ⒂材料堆放区和施工作业区范围内做到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施工作业区都应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达到环境管理。

  ⒃施工机械要进行定期维修保养,认真填写记录,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查。对大修设备,经修理厂家发质量修竣报告后,方可用于施工作业和运行。

  ⒄施工现场的驻地应设有足够的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清洁。

  ⒅在施工过程中,要大力推广使用有利于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

  ⒆各种安装设备到达现场后,必须按设备类型,确定放置场地,并整齐堆放,做好防火、防潮、防雨、防碰撞措施。

  ⒇施工现场的临时施工占地,要有施工平面布置图,严格按照规划要求去做。不得随意扩大占地面积,肆意践踏、毁坏农田和绿地。

  (21)进行土石方施工时,基础坑位应设置围栏、警告牌、警示灯等,防止行人坠入。

  (22)使用锅炉时,其烟尘排放应符合当地环保要求。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08-16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11-09

【经典】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08-11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汇编(15篇)08-11

环境保护02-27

环境保护标语08-23

环境保护的论文11-02

环境保护的标语12-06

环境保护标语12-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