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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规章制度

时间:2024-08-21 13:23:0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企业规章制度15篇(优)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整理的企业规章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企业规章制度15篇(优)

企业规章制度1

  一、管理职能

  1、行政部是公司规章制度的综合管理部门,其职责是:

  (1)负责组织有关部门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

  (2)负责公司各种规章制度的分类编号。

  (3)负责主办或会签颁发及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负责协调各种规章制度之间的相互衔接关系,并在内容上不断完善。

  (5)负责编制规章制度年度修编计划,并组织实施。

  (6)有权代表公司解释有关规章制度。

  2、有关职能部室是公司本专业规章制度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1)负责组织实施公司有关规章制度修编计划。

  (2)负责审核有关本专业的规章制度及会审、会签其他部门有关规章制度。

  (3)负责草拟颁发或废止有关规章制度或文件。

  (4)有权监督所属部门及职工对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

  二、管理内容与要求

  1、规程制度的制定或修编

  (1)现场设备运行、检修的每项工作,都应有相应的规程制度,使每个生产工作人员有章可循。新增设备及重大设备的`改进等项目,都应在试运前制定相应的规程或措施,并组织有关人员学习考试,否则不应投入运行。

  (2)规程制度修订时,应广泛搜集和研究有关资料,进行必要的分析和论证,凡是修订的规程制度必须符合国家及专业技术标准的要求,符合生产现场实际。

  (3)所有规程制度的编写,应做到“符合实际,指导生产”,达到“有章可循,有据可查”的目的,应根据生产的发展,设备的完善和管理水平的提高,随时补充修订。

  (4)编写或修编的规程制度要语句简练,措辞得当,简明易懂。

  (5)现场规程制度应在每年10~11月份,根据一年实际执行情况,由设备管理部及有关部室组织全面审查一次,并做出必要的修改补充意见,经行政部汇总上报由公司分管领导批准后执行,每三年进行一次复审,视情况分别予以确认,修编或废止。

  (6)编制或修编规程制度的依据:

  a、电力工业技术管理法规、部颁典型规程及上级有关部门指示、通知等;

  b、制造厂家的设备资料;

  c、本公司及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

  d、上级有关事故通报,本公司及外单位的事故教训;

  e、推广应用的新技术;

  f、有关人员对规程制度的正确意见和建议;

  g、规程制度在执行中对发现问题的解决办法和措施。

  2、管理制度的编制或修编

  (1)管理制度(包括规定、办法等)在编制或修编前,应广泛搜集上级有关的法令、法规、政策、条例等资料,结合本公司实际进行分析研究,做到上级规定在本公司制度中具体化。

  (2)公司管理制度定期修编工作由行政部负责组织,归口职能部门负责修编具体工作。

  (3)为适应生产、管理、服务的需要,需要补充和完善的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负责提出并编制,报行政部备案,以便再版时修编。

  (4)管理制度每年10月份进行一次审查,每2-3年进行一次复审,分别予以确认、修订或废止。对不适应的制度内容应及时修改和补充,原已有的制度,在执行中若发现不够完善或部分条文需作修改时,按修改部分予以颁发,不得将原合理的制度废止。若需要重新修编原有制度,由归口职能部门提出,经批准后,须将原制度予以废止,不得同时存在两个及以上同类型制度,以免造成执行困难。

  三、规章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生产规程制度的审批与颁布

  (1)各项规程制度的编写或修订应在广泛征求群众意见的基础上,写出初稿,由编修部门组织技术熟练、书写表达能力较强的技术人员和部门领导人员参加,采用集体讨论修改,最后个别审阅的办法进行审核。

  (2)将初稿送交归口部门,由部门负责人进行初审。

  (3)由分管的副总工程师负责复审,由公司分管生产技术的总工程师(或副总经理)批准。

  2、其他管理制度的审批与颁布管理制度经职能部门编修起草后,可采取组织有关部室会签,集体讨论,最后领导批准的办法颁布执行。一般专业性的管理制度,可由有关部门或人员进行审核审定,由分管该项工作的领导批准颁布执行。涉及面较广,政策性较强的管理制度,可召集有关部室、公司或专业人员会议进行讨论审核,由公司分管领导审定,最后由总经理批准后颁布执行。

企业规章制度2

  为加强保洁队伍的管理,提高保洁员的工作素质和思想素质,进一步搞好全镇各村环境卫生,就保洁员管理,特制订如下制度。

  一、工作制度

  1、保洁员由村聘用,服从镇与村里的管理、分配、指挥,原则上在本村低收入农户和低保户中挑选,每年选聘1次。

  2、保洁员务必按村里划分的职责片,完成好自己的工作任务,做到每一天及时收集垃圾,把垃圾桶内的垃圾送到垃圾池内,清扫保洁率到达100%。

  3、保洁员要积极参加镇及村组织的各种卫生突击劳动,努力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4、保洁员要求辞职时,务必提前一周向村里提出申请,待同意后方可离岗,不得自行找人接替。

  5、保洁员因病、因事暂不能工作时,需自己找人替班,并向村请假,准许后方可离岗,否则另行安排他人接替,按自己离职处理。

  6、保洁员在工作中要注意安全,防止各种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二、奖惩制度

  1、通过检查、抽查等形式对保洁员的工作状况进行考评,每年评选先进保洁员,给予奖励300-800元。

  2、保洁员应按照规定时光及时收集垃圾,不按规定时光收集的一次扣款5元,问题严重的扣10元。

  3、保洁员在职责段内应全面清扫,不彻底的一次扣款5元,问题严重的`扣10元。

  4、保洁员承包的年保洁费用按月先发80%,年底村民代表和村卫生监督小组成员认可保洁质量,余下20%一次性发放。

  5、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安全作业,对于清扫、保洁、收运质量较差且教育不改的,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和辞退处理。

  三、礼貌上岗制度

  1、保洁员要树立为村民、为社会服务的品德,做到不怕苦、不怕脏,树立良好的行业形象。

  2、保洁员要语言礼貌,以理服人,不准辱骂过往行人和经营者。发现有乱倒垃圾、乱泼污水、乱扔杂物等现象,做到礼貌劝导,主动清扫,对蛮不讲理者,及时报告村主要干部,进行妥善处理,以免发生意外状况。

  3、保洁员在岗期间,持续个人卫生,衣服勤洗勤换,务必穿配发的黄色马褂。

  企业保洁员管理规章制度物业保洁主管在服务中心主管领导下,负责实施住宅区的物业保洁工作,美化、净化居住环境。 其职责如下:

  一、物业保洁工作的现场管理,及时了解物业保洁员的思想和生活动态,解决疑难问题,并定期向服务中心主管汇报。

  二、严格按保洁物业管理作业程序和保洁物业标准及检查考核评分标准,实行工作检查制度,包括:自查、互查、主管检查、抽查、服务中心定期检查等检查制度,考核结果切实与员工工资挂钩。

  三、合理配置住宅区内保洁物业和清扫工具的数量,合理配备保洁物业人员,确保住宅区内不留卫生死角。

  四、坚持每一天巡视住宅区2次,有效制止各种违章现象,现场督导保洁物业工作。

  五、经常检查商场、店铺,落实“门前三包”职责,严禁摆摊设点,占道经营。

  六、负责保洁物业内务管理工作的安排和实施,每月组织召开保洁物业状况分析会,总结一周保洁物业工作。

  七、负责物业保洁员的岗位技能培训工作。

  八、负责业主家庭钟点服务的安排及落实工作,确保服务质量。

  九、带领物业保洁各班完成服务中心安排的临时任务。

企业规章制度3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订本制度。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一)公司员工于辖区内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二)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三)不得携眷住宿。

  (四)需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受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房屋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工资结算前,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

  第四条宿舍舍监工作任务如下:

  (一)总理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二)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台风)。

  (三)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重大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主管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觉,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宿舍舍监或公司领导得经常视察宿舍,员工不得拒绝,并听从有关指示。

  第八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现住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九条住宿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一)服从舍监管理、派遣与监督。

  (二)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大功率电器。

  (三)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四)禁止在宿舍使用明火。

  (五)禁止在宿舍用电热丝烧水。

  (六)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七)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八)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九)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十)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放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十一)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十二)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十三)夜间最迟应于23时前返回宿舍(注意关闭门窗),否则应向舍监报备(加班情况除外)。

  (十四)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或妥善保管,遗失由各自负责。

  (十五)不得于墙壁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物品。

  (十六)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十七)各房间的清洁及楼梯通道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清洁整理。

  (十八)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物品。

  (十九)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二十)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公司每月免费提供每位住宿人员2方水、6度电,超出部分由个人承担并从工资里扣除。

  2、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3、每年11月份至次年4月份,每个宿舍每月供应煤气一瓶。

  4、使用热水器冲凉时,为防止煤气中毒事件,必须保持通风排气,否则停用热水器。

  5、沐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室,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6、沐浴以20分钟为限。

  第十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一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退宿)并呈报管理部议处,情节严重者,送交司法机关处理:

  (一)不服从舍监或所长的监督、指挥者。

  (二)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者。

  (三)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者。

  (四)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五)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戒不改者。

  (六)违反宿舍安全规定者。

  (七)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八)有偷窃行为者。

  (九)拉帮结派,寻衅滋事者。

  第十二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三条员工住宿应向警察单位办理流动户口登记。

  第十四条非紧急时候,禁止使用消防用水,出现紧急情况,如匪警或火警,在确保人身安全的情况下及时报警呼救或通知公司。

  匪警电话:110

  火警电话:119

  第十五条不得擅自将公司产品带回宿舍(工程人员将产品带回研发除外)。

  第十六条本

  制度经呈总经理核准后公布实施,修改亦同。

  第十七条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生效。

企业规章制度4

  一、引言

  一个成功的企业离不开一套严谨、公正且合理的规章制度。规章制度不仅是企业运营的基础,也是员工行为的准则。本文将探讨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性,并列举一些常见的规章制度类型。

  二、组织结构与决策制度

  企业的规章制度首先应包括组织结构和决策制度。明确企业内部的层级关系,确保信息的有效传递和决策的高效执行。此外,决策制度应明确各级别、各部门的决策权限,避免出现权限模糊或决策混乱的情况。

  三、员工管理制度

  员工管理制度是企业规章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包括招聘、培训、考核、晋升等环节的规范和标准。企业应制定公平、公正的员工管理制度,确保员工的权益得到保障,同时激发员工的积极性和创造力。

  四、生产与质量管理制度

  生产与质量管理制度是企业生产活动的准则,包括生产流程、质量控制、安全卫生等方面的.规定。企业应注重生产效率和质量,确保产品符合市场需求和客户满意度。

  五、财务管理制度

  财务管理制度是企业运营的重要保障,包括财务预算、核算、分析等方面的规定。企业应建立健全的财务制度,确保财务活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提供保障。

  六、奖惩制度

  奖惩制度是企业对员工表现进行激励和惩罚的准则。企业应根据员工的表现和贡献,制定合理的奖惩制度,激励员工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同时维护企业的整体利益。

  七、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

  安全与健康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的基础,包括工作环境、安全防护、健康管理等方面的规定。企业应注重员工的安全与健康,为员工提供安全舒适的工作环境,降低安全事故的发生率。

  八、保密制度

  在信息化时代,企业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等至关重要。保密制度是企业保护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的准则,企业应制定严格的保密制度,确保企业的核心竞争力不受侵害。

  九、会议管理制度

  会议管理制度是企业内部沟通的重要手段,包括会议组织、议程设置、会议记录等方面的规定。企业应注重会议管理制度的执行,确保会议的高效性和有效性,促进企业内部的信息流通和决策执行。

  十、其他规章制度

  除了以上列举的规章制度外,企业还应根据自身特点和业务需求制定其他必要的规章制度,如客户接待规范、售后服务规范、出差管理规范等。这些规章制度有助于提升企业的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

  十一、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

  最后,企业规章制度的成功实施离不开有效的监督和执行。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岗位,确保规章制度的严格执行和及时调整。同时,企业应加强员工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对规章制度的认识和遵守意识。只有当每个人都能够遵守规章制度时,企业才能实现健康、稳定和可持续发展。

  企业的规章制度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是企业运营的重要保障。本文从组织结构与决策制度、员工管理制度、生产与质量管理制度等方面阐述了企业规章制度的类型和重要性。同时,强调了规章制度的执行与监督的重要性,只有严格执行和监督才能确保企业的健康和可持续发展。

企业规章制度5

  一、为加强公司人力资源的开发和管理,保证公司各项政策措施的.执行,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工作时间每天早8:00至晚21点,因季节或节假日变动工作时间由公司另行通知调整,夜间值班由各门店自行合理安排。

  三、员工上下班实行签到制。所有员工上下班均须自行签到,任何人不得代理他人或由他人代理签到,违犯此条规定者,代理人和被代理人均给予10元经济处罚。

  四、所有员工须先到本部门签到后,方能外出办理各项业务。特殊情况须经店长批准,不办理批准手续者,按迟到或旷工处理。

  五、上班时间开始后,20分钟内到班者,按迟到论处,超过20分钟以上者,按旷工半天论处,提前20分钟以内下班者按早退论处,超过20分钟者按旷工半天论处。

  六、员工外出办理业务前须向本部门负责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公司时间,否则按外出办私事处理。

  七、上班时间外出办私事者,一经发现,酌情扣除当月岗位工资,并给予警告及通报批评。

  八、员工一个月内迟到、早退累计达3次者扣发当月岗位工资的20%,达5次者扣发100%的岗位工资,并在公司内给予通报批评。

  九、员工无故旷工半日者,应扣发当月30%的岗位工资,并给予一次警告处理,每月累计3天旷工者,扣除当月100%的岗位工资,并由公司决定待岗处理,无故旷工达一个星期以上者,给予除名处理。

  十、本制度由公司负责解释。

企业规章制度6

  【问题】:该公司的答辩理由在法律上是否成立?

  【案情介绍】

  某公司 20xx年1月1日对其原有的规章制度进行修订,增加了部分条款,但是该公司并没有采取任何的民主程序制定,且没有将新制定的条款向员工进行公开公示。20xx年8月1日,该公司根据自己的规章制度辞退员工胡某,胡某不服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胡某提出公司的规章制度制定的'程序不合法,且公司没有对新增加的条款向其进行公示,该公司在答辩时表示据以辞退胡某所使用的规章制度条款是在20xx年1月1日前所制定的,可以作为辞退胡某的依据使用。

  【案例分析】:

  在20xx年1月1日前所制定的规章制度,只要合法、无明显不合理、且公开公示或向员工告知的,可以作为公司的管理工具使用,也可以作为法院及劳动仲裁认定实施的证据。结合本案例该公司只要有证据证明,其辞退胡某所依据的规章制度是在20xx年之前所制定,且内容合法,新增加了部分条款对辞退员工胡某没有影响的话,对胡某进行过公示就可以作为处罚胡某的依据。

  【律师建议】

  虽然《指导意见》对企业指定规定制度的民主程序的限制有所松动,但是依然强调企业制定的规章制度,必须做到内容合法、无明显不合理、对员工进行公开公示,这样的员工手册才能作为企业用工管理的依据,才能在仲裁和诉讼是作为证据使用。

企业规章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使员工对本公司简况、工作要求、奖惩办法等规定的了解,在工作中能认真执行,以维护生产经营、工作、生活的正常秩序,保障员工的合法权益,特制订本手册。

  第二条制订本手册的指导思想: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坚持把加强思想政治工作与必要的行政手段、经济手段结合起来,培养和造就一支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员工队伍,充分发挥他们的积极性和创造性,保证企业奋斗目标的实现。

  第三条公司情况介绍。

  第四条本手册适用本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第五条员工必须热爱社会主义祖国,自觉遵守国家的政策、法规、法令。

  第六条员工必须爱厂如爱家的意识,树立"我为公司,公司为我"的企业文化理念,关心和维护国家和企业的公共利益,忠于职守、快节奏、高质量地出色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第七条员工必须努力学习政治,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文化、技术、业务水平。

  第八条员工必须遵守本公司制订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规章制度不同意见的建议,可以在执行制度的指令的前提下,向有关部门直至厂长提出。

  第九条员工对企业工作的企业管理人员的工作有进行评议和提出批评、建议的权利,对管理人员的违法违章和失职行为有申诉、控告或检举的权利。

  第十条员工可按本公司制度规定,享受劳动、工资、福利等各项权利的待遇。

  第三章劳动合同

  第十一条本公司实行劳动合同制度,凡本公司员工均应签订劳动合同。

  第十二条劳动合同由公司与员工本人签订,员工应仔细阅读和了解劳动合同文件内容,同意后方可签字。劳动合同一经签订产生法律效率。

  第十三条新员工招聘,按招聘岗位的基本要求,坚持全面考核,择优采用,并执行1-6个月的试用期。试用期内发现不符合用工条件,可即时辞退。

  第十四条员工要求辞退或企业解聘员工,除违规违纪、违法原因可即时辞退外,其余,均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对方,并不折不扣地办好档案、财物、技术资料等的清理交接工作。

  第十五条劳动合同期满,企业生产经营需要,员工本人同意,可以续签劳动合同。

  第十六条家住外地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出具"身份证"、"外来人员务工"和"计划生育"证明。

  第四章工作纪律

  第十七条员工应自觉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准旷工、迟到、早退、工作时间不准擅离工作岗位和做与工作无关的事。

  第十八条员工应无条件从工作分配、调动和指挥。

  第十九条员工必须高度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地进行工作,把好工作质量关,节约原材料,爱护设备、工具等一切公共财物。

  第二十条员工应自觉遵守文明生产、文明办公的制度规定,经常保持工作地环境的整洁,维护企业良好形象。

  第二十一条员工应忠诚企业,保守本公司的技术、商务等机密。

  第五章考勤和请假制度

  第二十三条上下班作息时间,根据生产经营实际需要和季节变换,由厂部作出决定,并发书面通知执行。

  第二十四条考勤工作各部门自行负责进行。各部门负责人或负责人指定的考勤员,必须对考勤的正确性负责。

  第二十五条考勤内容包括:出勤、病事假、迟到、早退、旷工、工伤、加班、公出等项目。

  第二十六条考勤记录表,由表勤员每天按时正点考勤,班中、班后考勤,并准确填好记录表,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后,在次月二日前连同各种假条或有关证明,交财务作为核发资和扣罚款的考勤依据。

  第二十七条员工因病、因事请假,必须先提出书面申请,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批准(急病、急事可事后补办请假手续),假期不发工资、三餐补贴。

  第二十八条员工因工受伤,需要休息,必须由事故发生部门写出书面报告,经厂办公室审核,确定工伤性质和伤残程度,报请厂长同意签字后,方可按工伤有关规定处理。

  凡未按上规定办妥请假手续而不上班者,一概以旷工论处。

  第六章工资福利

  第二十九条员工工资按职务、职称、生产技能、业务水平,工作表现、贡献大小,由本公司自行确定实施办法。实行计时工资(月薪制)的员工,工资多少在劳动合同中予以明确。实行计件工资的员工,工资多少按计件考核办法,与劳动效率或经济效益挂钩。

  第三十条全厂的工资管理由公司办公室、财务部具体负责,每月依据各人和考勤实绩,由财务造册报总经理批准发放。公司的发工资日为次月月底。

  第三十一条本公司将根据企业经济效益和个人实际表现。不定期地调整工资,工资水平坚持在企业经济发展的基础上逐步提高。

  第三十二条本公司实行最低工资保障制度,最低工资的具体标准,按所在地政庥劳动部门规定执行。

  第三十三条员工可离受每年七天法定有薪假日,元旦一天,春节三天,国际劳动节一天,国庆节二天。

  第三十四条员工可享受三餐补贴(日标准为每人10元)。

  第三十五条本公司免费为员工提供宿舍,住宿员工必须遵守"员工宿舍管理规定"。(附后)

  第三十六条本公司将随着经济发展,实力增强,在承受能力许可的前得下,逐步建立医疗保险制度,使员工在年老、患病、工伤、待业、生育情况下获得帮助和补助。

  第七章培训

  第三十七条所有员工均需接受本公司政治和业务技术培训。

  第三十八条凡经厂批准,受本公司指派赴厂外培训,进修的员工,占用的上班时间不计缺勤,取得合格证书后,学费给予报销。员工自行联系的培训、进修、不得占用工作时间,学费全部自负。

  第三十九条经本公司培训的员工,如合同期未满,中途自动离职者,按双方签订相关协议执行。

  第八章安全质量

  第四十条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由总经理全面负责,对出现重大事故的部门,应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严肃追究责任人的有关领导的责任,并予以必要的经济处罚或行政处分。

  第四十条员工在工作过程中,必须严格执行各项安全操作规程,爱护并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和安全灭火设施,不准违章指挥,不准违章作业。

  第四十二条加强对易发事故的动火作业、起重作业、电线电器作业部位和工种的安全管理和安全教育,建立安全责任制度,开展定期的安全检查,发现事故苗头,必须立即查找原因并采取整改措施。

  第四十三条加强现场生产全过程,包括作业准备过程,辅助生产过程的交付服务过程的产品质量管理。严格按工艺要求施工,发生产品质量事故,要坚持按照"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不追责任未追究得理不放不定期,整改措施不制订不放过)进行严肃处理。

  第四十四条做好产品质量售后服务工作,建立货主要调查访问制度,对客户提出的意见,做到条条有着落,有答复、有整改、有记录。

  第九章治安管理

  第四十五条门卫值班应严守岗位,坚持夜间巡查,发现事故苗头或形迹可疑的人和事,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或公司领导。

  第四十六条加强财务现金、仓库和食堂物品、员工宿舍的管理,切实做好安全防范工作。

  第四十七条员工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不准打架斗殴和辱骂他人:不准无理取闹,扰乱正常的工作和生活秩序:不准赌博;不准偷挪公物,损坏设备;不能偷挪他人财物或私拿私拆他人信件、电报等邮件。

  第十章卫生守则

  第四十八条办公室、业务室、生产车间应做到布局合理。物品摆放整齐,地面洁净无杂物,通道畅通无阻。

  第四十九条禁止随地吐痰、乱扔果皮、纸屑、烟蒂;禁止向水池内洗盥室乱倒饭菜、茶叶、杂物、;禁止在墙上和所有设备设施上乱写、乱画、乱涂,乱挂;禁止穿拖鞋,赤膊上班。违反本条款者,每次罚款10-50元。

  第五十条不准任意攀摘、损坏、挪用厂区周围的绿化带、花草、树木。第五十一条各部门工作场卫生,应由本部门员工负责包干,发现卫生包干区域内有不卫生、不整洁现象时,要立即清扫。在日常安全检查时,发现包干区域卫生不合格者,每次罚款5-50元。

  第十一章奖惩制度

  第五十二条本公司对全体员工实行有功者奖,有过者罚,奖罚分明制度。奖励坚持精神鼓励和物质鼓励相结合的办法。对犯有过失的员工,坚持思想教育和处罚相结合的原则。

  第五十三条对犯有过失行为的员工,视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和行政处分。经济处罚分为罚款,赔偿经济损失。行政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撤职、辞退。对于员工的行政处分,必须在弄清事实、取得证据的基础上,按规定审报程序办理。

  第五十四条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分别给予以下罚款和赔偿经济损失的处罚。

  1、以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上班迟到、早退或中途溜号在一小时之内的(超过一小时作旷工半天论处,超过四小时作旷工一天论处);

  工作时有非工作性窜岗、脱岗或有嘻闹、闲谈、看无关书报行为的;

  在要求禁烟的车间及周围10米以内及仓库等地随便吸烟的违反本款者每次罚款200元;

  乱丢烟蒂、果壳、纸屑;乱倒饭、菜、茶叶、乱扔杂物,随地吐痰等影响环境卫生的;

  攀折、损坏、挪用厂区树木、花草的;

  厕所、浴室、洗盥处用水后龙头不关的

  在生产厂区流动吸烟经教育不改者;

  未经批准擅自留宿外来人员的;

  在员工宿舍私拉电线、安装电路、新加插座,不按时熄灯的;在营销和对外交往中,工作态度粗暴,有投诉反映并经核查确有其事的;

  有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行为,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2、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每发现一次,罚款50元;

  当月上班迟到,早退累计已达到三次,第三次及其以上的;

  旷工半天的;

  工作器具、仓库材料、机电另部件等,不按规定存放的;

  非电工人员,乱拉、乱开用电设备的;

  非本设备操作人员,擅自动用该设备的;

  在本公司范围内干私活的;

  上班时睡觉、上班时间喝酒的(业务接待例外)违反本条款者每次罚款200元;多次违反工艺操作规程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或违反情节严重,但未造成不良后果的;

  在员工宿舍使用电炉及功率较大的电器具以及明火的;

  门卫当班不严格执行门卫制度和巡查制度的.。

  3、对犯有以下过失行为的员工,处予50-200元的罚款;

  (1)旷工一天的;

  (2)谎报虚报考勤的;

  (3)在禁烟禁火区未经主管领导同意,擅自明火的;

  (4)非紧急情况,未经主管领导同意,动用消防器材的;

  (5)非驾驶员或无证开铲车、汽车的;

  (6)随意挪用、损坏设备或安全器材的;

  (7)有赌博或打架斗殴行为的;

  (8)有损害本公司利益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行为,及对有可能或已经发生的损害本公司利益和声誉的情况知情不报或隐瞒实情的;

  (9)因工作失职,造成财产受损或失窃500元以下的;

  (10)发生产品的质量事故,造成废品或其他经济损失在500元以下的;

  (11)违反工艺操作规程和安全产管理制度,发生人身伤害或其他经济损失500元以下的各类责任事故的;

  (12)占用、挪用本公司原材料、设备、工具、上班干私活的;

  对违反(7)(8)(9)(10)(11)(12)各条的,还可酌情同时给予赔偿经济损失的处分。

  第五十五条对以下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规章制度的员工,可酌情给予警告、记过、撤职、的行政处分,对情节严重的,可依法予以解雇,对于已经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者刑法的,依法送交公安、司法机关处理。

  1、有赌博行为,受罚款教育后仍不改的;

  2、有行凶斗殴、盗窃及其他违法行为的;

  3、损害企业形象的社会公德,给社会、本公司及他人造成不良影响或损害的;4、擅自挪用本公司资金和财产、经教育不及时归还的;

  5、玩忽职守,造成事故,使本公司财产或员工生命蒙受严重损失的;6、无故旷工,经教育不改的;

  7、经营违反本公司规章制度,屡教不改的;

  8、有意损害公共财物的;

  9、偷窃本公司、同事或客户钱物的;

  10、触犯国家刑事法律的;

  11、无理取闹或不服从工作分配的调动、指挥而影响生产秩序、工作秩序、生活秩序和社会秩序的;

  12、工作不负责任,产品废品,损害设备工具、浪费原材料、能源,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

  13、泄露或出卖商务,技术机密,使本公司经济和声誉蒙受重大损失的。在给予上述行政处分时,可同时给予一次性罚款或降薪处理。

  第十二章附则

  第五十六条"手册"各条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第五十七条本手册各条规定解释权属本公司。

企业规章制度8

  (一)电子实训室管理办法与注意事项

  1、实训前应仔细阅读实训教材和有关书籍,弄清实训目的、原理和实训所用的仪器设备,明确实训方法、操作步骤和注意事项、并在每学期的前二周内递交实训申请、以备实训室安排课表和器材的准备。

  2、实训应由任课教师同意,并在任课教师和实训教师共同配合下完成。

  3、进入实训室前,要在实训室登记本上认真如实填写个人状况。

  4、在实训室内要遵守纪律,保持卫生,不吸烟,不喧哗,不进行与实训无关的活动。

  5、实训过程中要认真操作,仔细观察,如实、详细、完整地记录实训现象和原始数据。

  6、要按照操作规程使用实训仪器设备,在没弄清使用方法之前,不许乱动,出现问题,及时报告实训教师,不得随意处理。

  7、爱护公共财物,注意节约水、电等实训材料。仪器设备出现故障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实训教师,填写破损报告单,由实训室审核上报,按有关规定处理。

  8、实训结束后,要整理好仪器设备,经实训教师签字后方可离开实训室。

  9、各实训室仪器、物品、桌凳原则上均不能借出,特殊情况需借用的必须经分管校长同意,并履行借用手续,方可借出,使用完毕由当事人及时归还。

  (二)电子实训室操作规程

  1、进入实训室的一切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实训室的各项规章制度。

  2、一切无关人员,不得随意进入实训室和使用实训室仪器设备及工具。

  3、需在本实训室进行的教学、科研等活动,须事先向实训室提出申请,通过实训室负责人的统筹安排后方可进行,并作好相应的登记工作。

  4、实训教学过程中,学生须按指定的位置进行实训,并随时接受值班教师的检查。

  5、严格遵守仪器设备的操作规程,发现设备出现故障应立即切断电源并及时向值班教师报告,便于及时处理,对违章操作导致人身伤害者、导致仪器设备损坏者,按学院的相关管理条例进行处理。

  6、严禁携带与教学、科研活动无关的物品进入实训室。

  7、爱护公物,本着节约原则使用消耗性材料。

  8、实训完毕后,需清点器材并归还原处,若有丢失或损坏应及时报告。同时切断电源,做好清洁卫生、关闭门窗等安全卫生工作。

  (三)电子实训室教师职责

  1、实训教师要根据实训教学计划,准备好实训指导书,配备好实训内容所需的实训仪器及实训元器件。

  2、向学生宣讲有关规章制度及注意事项,严格按规定要求学生,对违章违纪的学生及时批评教育纠正,实训完成后要检查学生使用仪器设备的完好情况,无问题后方可让学生离开。

  3、认真讲解有关实训原理和方法,检查学生预习情况,启发学生独立思考,培养他们发现、分析、解决问题的能力。

  4、熟练掌握实训仪器设备的原理、性能、操作规程,做到实训课前有准备,课后有检查维护。

  5、认真及时批改实训报告,对不合格的要令其重写或重做。

  6、努力提高业务水平,改进实训教学方法。

  7、负责做好仪器设备的验收、保管、使用、维修、更新工作。

  8、管好实训室仪器设备,要建立实物明细帐卡,每学期应进行实物清点,科学存放,保持整洁,定期检查,力争延长使用寿命。

  9、建立健全实训耗材及元器件的.登记工作,要有入账和领用记录。

  10、每学期要根据学校的财力及教学需要提出添置实训室仪器设备及实训耗材的申请,要确定补充和消耗的定额。

  11、做好实训室安全工作,确保实训室工作正常运行。

  12、严格作息时间,保持室内卫生、整洁。

  (四)电子实训室学生实训守则

  1、实训课前必须认真预习实训指导书及实训内容,明确实训目的、原理、方法、步骤。

  2、服从实训指导老师的安排,按时在指定的实训台前实训,不得随意更换实训位置。

  3、严格遵守实训规程,熟悉仪器设备使用方法。非本次实训使用的设备,不许动用。

  4、实训严格按照实训教师的安排及实训规程进行,严禁进行一切不安全操作。

  5、爱护仪器设备,节约使用材料,发现丢失及损坏要及时报告,不得自行处理。实训完毕,经老师检查后方可离开。

  6、自己动手,独立思考,认真正确完成实训和实训报告。

  7、保持肃静,不得喧哗、打闹和随意走动。不准吸烟、吃食物、随地吐痰和乱丢纸屑杂物,保持实训室和仪器设备卫生整洁。

  8、发生事故要保持镇静,及时报告和排除。

  9、服从实训老师管理,对违反规定或造成仪器、设备和实训器材丢失、损坏者,实训老师有权中止其实训并给予相应的处罚。

  (五)电子实训室安全制度

  1、做好实训室的安全工作,是教学工作的保证。实训室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2、实训室工作人员负责实训室的安全工作,了解防盗常识,掌握事故急救方法,杜绝事故隐患,定期对实训室的安全防范工作进行检查,对不符合安全规程和安全制度的问题要及时纠正。

  3、实训室仪器设备要严格按照实训规程操作,要有防火、防盗、防触电的安全意识。

  4、每个实训室要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消防器材必须定期检查更换。任何人不得随意搬动、拆卸消防器材。实训室全体人员应会正确使用灭火器,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报告处置,发生火灾主动扑救,及时报警。

  5、实训室内严禁使用电炉等电热器取暖、烧水,严禁吸烟,做与实训无关的事,实训室及走廊不得存放生活用品,不得乱丢废物,对违反规定的要进行批评处罚。

  6、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仪器设备要及时进行维修或报修。

  7、实训室钥匙不能出借他人。

  8、仪器设备摆放整齐,不乱堆乱放杂物,各种安全设施完好齐全。

  9、实训室人员离开实训室时,应对实训室的门、窗、电等进行检查,确认安全后方能离开实训室。暂时不能解决的不安全隐患要立即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上报,以便采取相应的措施,发生事故,要保护好现场并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企业规章制度9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工作,建立良好的工作秩序,调动员工工作积极性,提高工作效率,增加经济效益,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考勤

  考勤是考察员工的出勤情况而实行的`一种劳动检查制度。考勤的管理程序为:员工每天上下班时要在公司指定地点进行本人的出勤打卡,人力资源部每月对出勤卡记录情况与部门进行核实,各部门安排专人填写经过核实的员工考勤表,部门领导检查。员工考勤月报表报人力资源部,考勤情况作为计发员工劳动报酬的一项依据。

  第二条事假

  1、员工提出请假理由正当,经批准后列为事假,事先不能请假的,事后一天内必须及时办理补假申请或手续,经批准后列为事假,否则按旷职处理。

  2、事假一律填写人力资源部统一格式的请假条,中层正职以上由总经理批准,中层副职由分管副总批准,但请假超过三天的由副总审核、总经理批准;一般员工由部门负责人批准;均报人力资源部备案,否则按旷职处理。

  3、事假期限一般一年内累计不得超过十五天,事假期间按照请假者日应发工资标准相应扣发工资。特殊情况经主管领导批准同意后可酌情续假,但假期最长不得超过三十天,报人力资源部备案,事假期间按日扣发应发工资。

  第三条病假

  1、员工患病就诊应提前请假,经批准后按病假处理,事先未请假的二日内凭急诊证明补办病假手续。

  2、员工休病假须持公安医院证明(门诊),如是急诊需有就医医院医药费单据,病历卡。休假证明,专科医院病假证明(仅限精神病、肿瘤、传染病医院、血液病医院)有效,医院就诊每次休假不得超过一周(精神病、癌症、传染病、血液病等特殊情况除外)。

  3、在市外探亲,因急诊不能按期返回的,需及时告知本部门领导,回津后,持乡以上卫生院的急诊证明补办病假手续,否则按旷职处理。

  4、连续病假达一个月仍需休病假者,可签定医疗期协议书,享受医疗期待遇,病愈或医疗期满凭指定医院证明及时回岗工作,试工期一个月,无故不到岗者,按旷职处理。

  5、病休期间的工资待遇按天津市最低工资标准计发。

企业规章制度10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事故的发生,保证职工的生命和企业财产的安全,保证企业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等有关文件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各部门要认真遵守国家、上级、本企业的有关规定,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履行安全生产职责,做好安全生产的预防工作。

  第三条 公司总经理负责全面领导工作,生产部主任负责分管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

  第四条 生产部作为安全生产工作常设机构负有管理职责。各生产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第五条 职工有依法获得安全生产保障的权利,并应当依法履行安全生产义务。

  第二章 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六条 总经理安全生产职责:

  1、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组织制定和贯彻实施公司安全生产管理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2、贯彻“五同时”的原则: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3、负责安全生产法规和安全生产制度的宣传、教育、培训、贯彻的组织工作;尤其是特殊工作人员的安全生产和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制定、修订、审批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4、督促、检查、考核所分管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并及时消除生产、经营活动中的安全事故隐患。

  5、主持各类重大事故、重大隐患的调查、分析、处理工作。

  6、组织定期或不定期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及时消除或制定控制措施,确保公司生产安全。

  第七条 行政主管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及其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参与制定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规章制度、文件及应急救援预案工作。

  2、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监督、检查、考核。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立即进行处理。不能立即处理的,要采取有效的措施,同时上报有关负责人。检查处理情况要填写详细记录。

  3、作为公司级的生产安全员,负责对全体生产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教育;新入岗、上岗职工的公司级安全生产教育工作。

  4、应当经常性的深入各车间(部室)对生产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5、负责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上报、处理等事项。

  6、负责监督特种设备的年检、检修及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培训、持证上岗情况,并及时向有关负责人报告。

  7、负责对安全生产工作建档及登记、记录。有权制止、处理生产过程中的违章行为。

  第八条 生产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全面负责本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劳动法》和

  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2、在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要计划、布置、检查、评比、总结安全生产工作。开展安全生产竞赛,总结交流安全生产经验。

  3、定期对职工进行安全生产教育。贯彻执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有操作证方可独立操作”和“新工人、新调换工种人员在工作之前必须进行安全教育才可上岗。

  4、组织本部门的定期或不定期的安全检查,及时发现隐患,采取整改措施。

  5、加强班组建设,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作用。开展群众性的安全生产活动。

  6、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应积极保护好现场;立即向上级报告并负责查明原因。依据“三不放过”的原则采取有效措施杜绝事故的再次发生。

  7、组织制定本部门生产安全应急救援预案。

  8、组织制定本部门执行临时性任务时的安全防护措施。

  9、有权拒绝上级部门或领导的不安全指令;有权对安全生产有贡献或造成重大事故的职工提出奖励或处分意见。

  第九条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严格执行公司、部门、车间有关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具体布置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搞好“班组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及时向上级报告,并采取防范措施。

  3、负责检查、监督、考核本班组职工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装置和安全防护器具。及时纠正违章操作行为。

  4、对本班组人员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负责对新调入和转岗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和安全培训。

  5、发生事故时要及时组织实施应急救援预案进行自救并减少损失;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并及时向上级报告。

  6、对日常的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检查、培训等各项工作应做好详细记录。

  7、有权拒绝、制止、劝阻、批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十条部门、车间安全员职责

  1、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并检查执行情况。

  2、协助部门、车间负责人做好职工安全生产教育、安全技术考核工作。

  3、负责对班组安全员进行业务指导。

  4、参加部门、车间对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制定和修订工作。

  5、经常了解本部门安全装置、防护器材、灭火器材的情况。对不安全因素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6、负责事故的统计、上报工作;参加事故调查、分析并提出防范措施。

  7、负责新调入的职工和转岗职工的安全教育、考核工作;建立本部门安全教育、考核、检查记录。

  8、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部门负责人处理。

  第十一条 班组安全员职责

  1、协助班组长做好安全生产和安全检查工作。

  2、积极宣传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教育本班组人员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及时纠正本班组人员的违章操作和冒险作业。

  3、及时了解和掌握事故情况,保护现场;及时向领导汇报。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分析,提出防范措施。

  4、搞好安全防护用品的维护、保养和合理使用。

  5、有权制止违章作业,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告班组负责人处理。

  第十二条 职工个人安全职责

  1、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不违章作业,并制止他人违章作业。

  自觉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了解、掌握本岗位工作所需要的安全知识和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坚持安全自查制度,发现异常及时处理;发现事故隐患或不安全因素要及时消除并及时向领导报告。

  4、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有权对安全生产提出建议。

  第三章 生产安全组织

  第十三条 生产部作为公司生产安全工作的职能部门,在公司总经理的领导下工作。并依照本制度对全公司各部门或人员按章行使职权。

  第十四条 公司设置生产部经理为公司级安全生产管理员,各部门、车间、班组负责人即为部门、车间、班组级生产安全员。

  第十五条 建立覆盖全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网络。

  四、 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六条 安全检查的目的是消除隐患,防止安全事故发生,改善劳动条件,减少职业危害 第十七条 实行三级安全检查制度,即:公司级、部门(车间)级、班组级。其任务是:监督检查各项安全生产制度执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制止、纠正、处理违章作业和违章指挥。

  第四章 安全生产检查

  第十八条 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性检查、专业性检查、季节性检查、节假日前后检查和不 定期检查。

  一、日常性检查包括:

  1、公司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月一次。考核内容: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

  2、部门、车间级安全生产检查,每周一次。内容是重点部位、安全标志、操作规程。

  3、班组级安全生产检查,每日一次。内容是班前、班后检查;职工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情况;机器设备运转情况等。

  二、专业性检查包括:特种设备运行情况;操作人员工作情况。由主管部门组织进行。

  三、季节性检查内容:根据季节特点,为保证生产安全的特殊要求进行的检查。

  四、节假日前后检查内容:停产前、重新生产后是否有安全措施。

  五、不定期检查包括:随时抽查、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试产等 第十九条 安全检查与整改相结合,对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当采取行之有效的措施。

  第二十条 各级、各类生产安全检查必须做好检查记录,健全检查档案。

  第五章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

  第二十一条 实行三级安全教育,只要符合“三新”条件者(新入公司的从业人员;新调动工种的从业人员;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都必须进行安全教育。经各级考核合格者,方可上岗。

  第二十二条 离岗和病休超过三个月的人员,必须进行复工前的安全生产教育。

  第二十三条 特殊工种操作人员(电工、叉车驾驶员、电气焊工、起重工、驾驶员等)必须按《安全生产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 公司级安全教育由公司安全生产主管部门会同行政部进行,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知识以及其他应知应会内容。 第二十五条 部门、车间级安全教育由部门、车间负责人或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部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生产特点;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六条 班组教育由班组长及安全员负责,并做好记录。教育内容:本班组生产内容;职工安全生产职责;机械设备的性能、特点及使用、维护方法;本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事故的预防及处理措施等。

  第二十七条 每年必须进行一次全员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不断增强职工的安全生产意识。

  第二十八条 各级领导和安全员应对职工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加强职工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意识,提高职工自救、互救能力。

  第二十九条 安全技术考核:

  1、凡安全技术考核合格者,须到生产技术部填写《安全考核证》,并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2、未经安全技术考核者不得独立进行操作,否则追究领导责任。

  第六章 特种设备及操作人员安全管理

  第三十条 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按要求定期进行检验;新增特种设备必须经有关部门安全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三十一条 必须建立特种设备安全使用和运行管理制度(技术档案管理、安全操作规程、维修检查、定期检修、应急措施等)。

  第三十二条 特种设备严禁带病运行,发现异常必须及时处理;安全检验超过有效期的不得使用。爆炸危险场所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防爆安全技术要求。

  第三十三条 特种设备发生事故,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事故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三十四条 非特种作业人员不得从事特种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有国家认可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上岗。特种作业人员在离开岗位6个月以上时,必须重新进行安全教育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第七章 安全防范与隐患整改

  第三十五条 安全预防措施包括:对突发事件及其危险性的分析;制定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危险性分析包括:特征、触发条件、事故演变过程、后果等。

  2、应急救援预案;针对生产经营场所、设备设施存在的潜在危险及产生的后果,制定采取的方法、步骤。

  第三十六条 对重大事故隐患发放《施工隐患通知书》,由生产技术部填写。内容包括:隐患项目、整改意见、解决期限;《通知书》由部门负责人签收,解决后返回生产技术部。 第三十七条 隐患整改包括下列内容:

  1、由于人为因素(如: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脱岗等)造成安全隐患的必须立即纠正。

  2、由于设备设施、线路老化、损坏严重等原因造成安全隐患的,能整改的应立即整改;一时解决不了的,应立即报告本部门负责人。

  3、对于各类隐患的整改,要按国家标准执行,不得增加新的隐患;由于资金问题解决不了的,应立即向有关领导汇报。

  4、各级安全检查人员对检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整改定措施、定时间、定人员。班组能整改的不上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上交部门;部门能整改的不上交公司。

  第八章 设备与设施安全管理

  第三十八条 生产设备、设施在使用前,应制定完善的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应佩戴必要的安全防护用品。

  第三十九条 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操作压力及操作温度使用,不得超压、超温和超负荷运行。工作指标变动,必须报请有关部门和领导批准。

  第四十条 压力容器的管理和监督由工程设备部负责。

  1、负责组织编制、审核、汇总、上报压力容器的年、季度检验、维修计划;

  2、负责压力容器的登记,档案资料的审查、总结。

  3、负责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和技术考核;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使用情况;

  4、负责压力容器安全事故调查、上报,并对事故防范情况进行监督。有权向领导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四十一条 压力容器严格按国家规定定期检修,定期试压探伤和变形测定。一般压力容器每年进行一次外部检验,每六年进行一次水压试验。压力容器的安全附件(安全阀、压力表等)每半年校对一次。

  第九章 电器设备、设施运行安全管理

  第四十二条 电器设备、设施的安装,应严格按照国家和合肥市电器安全管理的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十三条 电器设备、设施应有良好的接地零保护并定期校验;周围要通风良好、整洁、无杂物堆积。

  第四十四条 电工安全用具和绝缘用品要齐全、良好,要定期校验;手持电动工具应有防漏电保护装置,手持电动工具要集中管理,专人负责。

  第四十五条 严格执行临时线的使用申请、审批制度。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私自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经批准的使用后应及时拆除。

  第四十六条 在易燃易爆和高温场所安装电器设备时,必须要有防火、防爆措施。 第四十七条 电器作业人员必须经过专业技术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上岗。

  第四十八条 使用起重吊装机械,必须按操作规程执行。吊装前必须检查安全制动装置,确保安全可靠;必须按额定负荷进行吊装,严禁超负荷使用;必须明确分工,统一指挥,严禁无计划作业。

  第四十九条生产车间使用电器设备、导线,必须由专职电工进行维护管理。第第五十七条 对作业场所的照明、空气质量、噪音、粉尘浓度等,应定期进行检测,必须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应当积极采取有效的治理和防护措施。

  第五十条 对从事高温、有毒、有害和特种作业中人员,应定期进行体检。建立职工健康档案。

  第九章 伤亡事故与职业病安全管理

  第五十一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各部门必须积极抢救,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同时要保护现场,及时向上级报告。

  第五十二条 发生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应按应急预案规定,听从指挥;各部门应协同做好现场抢救和警戒。

  第五十三条 事故发生后,必须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即:事故原因分析不清

  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第五十四条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部门,应填写事故登记表并将事故报告书一同送交综合管理部部。一般事故及轻伤不超过两天;重大事故及重伤不超过五天。

  第五十五条 一般事故应在两天内由本部门负责人组织事故分析会,查找原因,提出防范措施和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较大事故应由副总经理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制定防范措施,并对责任者进行处理。对于蓄意制造事故,造成严重后果须追究刑事责任的,应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第五十六条 重大事故应由公司组成调查组,进行事故的调查与处理工作。

  第五十七条 受伤职工必须具备下列条件经鉴定有主管部门备案,方可列为工伤:

  1、由受伤职工所在部门负责人填写职工伤亡登记表,按规定时间报主管部门;

  2、须有受伤时在场其他职工的证言材料;如当时一人在场,要有班组长的证言材料; 第五十八条 工伤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对有争议的工伤由劳动鉴定委员会处理。

  第十章 安全生产奖惩规定

  第五十九条 属于下列情况之一者应给与奖励:

  1、对及时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并积极整改,有效制止事故发生的;

  2、合理化建议被采纳,且效果明显的;

  3、安全事故处理过程中有立功表现的。

  第六十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应给与处罚:

  1、安全生产事故责任者;

  2、违章作业和冒险作业导致事故发生的;

  3、破坏事故现场,瞒报或谎报事故的;

  4、事故发生后,不采取措施,导致事故扩大或重复发生的;

  5、根据国家安全有关管理办法,应进行处理的。

  第十一章 附则

  第六十九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管辖范围。

  第七十条 本规定如有国家、合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不符的,以国家、合肥市及上级指定的法律、法规、规章为准。

企业规章制度11

  为使广大员工不断提高对安全生产重大意义的认识,增强遵守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的自觉性,避免事故的发生,确保各项建设工程顺利进行,必须对员工普遍、深入、经常地进行安全生产思想、安全技术知识、规章制度和操作技术的教育,特制订本制度。

  一、三级教育:

  1、新进员工必须经过从公司级到项目级到班组级的.安全生产教育或培训。

  2、新进员工必须理解的一级安全教育(公司级)资料有:建筑业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规定;本公司生产特点;各项安全生产操作规程;安全生产正反两方面的经验教训;公司安全通则和消防、急救常识等。

  3、经一级教育安全知识考试合格者,由项目部进行二级教育(项目级)。资料有:本工程项目特点、设备特点、事故预防方法;安全技术规程、制度及安全注意事项等。

  4、经二级安全生产知识考试合格后,分配到班组进行三级教育(班组级)。资料有:岗位生产特点及安全装置;工器具与个人防护用品及使用方法;本岗位发生过的事故及其教训等。

  5、经三级安全生产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二、特殊工种教育:

  从事电工、起重、电气焊、高空作业、脚手架作业等特殊工种工人,应参加专业强化训练班,进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的强化学习。

  三、日常教育:

  1、公司各级领导平时要自觉学习贯彻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坚持“五同时”,异常要加强对工人进行经常性教育,教育员工遵章守纪,履行安全职责。

  2、各班组要根据工作性质、任务缓急、生产特点、气候变化,由班组长或班组安全员,进行班前安全讲话、班中安全喊话、班后安全讲评,抓好典型,加强经验交流,组织技术示范表演等。

  3、各项目部要坚持至少双周一次安全活动,做到有计划、有目的、有要求、有步骤,要不断提高质量,防止流于形式。资料有:

  A、传达贯彻上级指示、通报及有关安全生产文件。

  B、检查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景。

  C、分析研究事故发生情景,理解教育,提出防范措施。

  D、对员工进行有关安全技术、职业卫生知识的教育。

  E、交流推广先进的安全操作经验,进行技术示范表演。

  F、开展反事故斗争,进行事故演习。

  G、参观安全生产展览,开展安全生产竞赛。

  H、发动全员,讨论提出解决安全缺陷的合理化提议。

  I、总结安全生产规律,表扬好人好事,批评各种错误倾向。

  四、安全考试:

  1、员工每年度进行安全技术教育1-2次,考核形式多样,考核成绩必须记录存档。

  2、凡考试不合格要进行补考,补考不合格,要离职进行专门安全生产学习,再进行补考,仍不合格者要根据情景调换工种及岗位。

  3、安全考试成绩要作为员工晋级评奖和选拔干部的标准之一。

企业规章制度12

  电子商务部全套管理制度

  (含部门职责、岗位职责、薪酬、绩效及规章制度)

  第一章部门职责

  1.管理协调小组(电子商务总监):由公司管理层组成工作小组,总经办直接领导,工作内容包括:战略规划、运营实施、项目监督、员工培训、管理部署、企业文化建设等。

  2.产品编辑部(产品编辑、摄影师):负责产品图片拍摄、处理,产品描述编辑,产品上架等。

  3. 网络零售部(零售主管、销售客服若干):承担网上零售工作;负责在线答复客户、销售商品、订单处理等。

  4. 网络分销部(分销主管):负责网络分销商的招募、管理、发货、支持等。

  5.物流仓储部(物流主管、配货员若干、打包员若干):负责管理仓库,进货、打包发货、进销存储管理等。

  6.订单处理部(复核员、打单员):负责打印发货清单、快递单、安排发货、监督运输等。

  7.售后服务部(售后服务若干):负责接待售后客户,处理纠纷、退换货、 评价处理、客户答疑等。

  8.客户关怀部(客户关怀):负责老客户关系维护及二次开发;客户数据库建立、数据分析、决策支持等。

  9.营销推广部(营销专员):负责品牌宣传推广;网络软营销、广告;网店运营、 网店促销等。

  10.美工设计部(美工若干)负责产品图片编辑、 网店装修与美化,市场营

  销工作的美工支持等。

  第二章电子商务部岗位职能与任职要求

  电子商务总监:A.岗位职能—1.制定电子商务部战略及规章制度;2.负责电子商务部运营、协调部门工作;3.企业资源与社会资源整合。 B.任职要求—良好的敬业精神和职业道德操守;了解电子商务认同企业战略,熟悉企业情况;具备独立网店经营的能力,有网店管理经验;熟悉掌握电子商务知识和网店业务流程;熟悉各部门的.工作;沟通能力好、执行力强。

  营销专员:A.岗位职能—1.负责网店与产品品牌宣传推广;2.网络软营销、广告;3.策划网店促销活动等。 B.任职要求—有创意、思维敏捷;了解网络购物市场及网购群体消费者习惯;熟悉各种网络营销方式。

  网店美工:A.岗位职能—负责产品图片拍摄、处理;网店装修与美化;负责市场营销各种的美工支持。B.任职要求—熟练掌握淘宝知识和网店管理的各项功能;有美工基础,熟练使用Dreamweaver、Fireworks、 Photoshop等软件;懂Xhtml、 Css.

  产品编辑:A.产品标题优化,描述编辑,产品上架等。 B.任职要求—熟练掌握淘宝知识和网店管理的各项功能;熟练使用网店管理工具;熟悉收索引擎。 零售主管:A.岗位职能—管理网络零售部,负责人员分工排班、新员工培训、销售绩效统计等。 B.任职要求—六个月以上网店销售经验,有团队管理经验,沟通能力好、执行力强。

  销售专员:A.岗位职能—负责在线答复客户、商品促销、订单处理等;B.任职要求—熟练掌握淘宝知识和网店管理的各项功能;熟练掌握网店产品信息

  及产品专业知识;打字速度快,能同时应付10人聊天;有良好的网上沟通能力和销售技巧。

  分销主管:A.岗位职能—负责网络分销商的招募、管理、发货、支持等;负责通过B2B平台批量销售产品。 B.任职要求—熟悉淘宝知识和网店业务;熟练使用进销存软件;熟悉产品知识,掌握各种产品的包装技巧;对快递物流的规则非常了解。

  复核员:A.岗位职能—订单复核,确认地址、货物无误。 B.任职要求—熟悉掌握淘宝知识和网店管理的各项功能;熟练掌握网店产品信息及产品专业知识;熟练使用先关网店管理软件,工作耐心细致。

  打单员:A.岗位职能—负责打印打印发货清单、快递单、安排发货、监督运输等。 B.任职要求—熟练掌握淘宝知识和网店管理的各项功能;熟练使用相关网店管理软件,工作耐心细致。

  配货员:A.岗位职能—按照配货单进行配货,质检。 B.任职要求—熟练掌握网店产品信息及产品专业知识,工作耐心细致。

  打包员:A.岗位职能—对完成配货的商品进行打包。 B.任职要求—熟练各类商品打包技巧,熟悉快递物流规则,工作耐心细致。

  售后客服:A.岗位职能—负责接待售后客户,处理纠纷、退换货、 评价处理、客户答疑等。 B.任职要求—熟练掌握网店产品信息及产品专业知识,沟通能力强,能妥善处理各类客户纠纷。

  客户关怀:A.岗位职能—负责老客户关系维护及二次开发;客户数据库建立、数据分析、决策支持等。B.任职要求—熟练掌握淘宝知识和网店管理的各项功能;熟练使用相关网店管理软件,工作耐心细致。

  第三章电子商务部薪资表及奖金提成方案

  岗位基本工资标准表

  一、提成说明: 提成奖金

  以客服平均提成为参照,提成分配根据完成目标程度,职位不同享受不同分配比率。

  销售额以店铺下单金额减去退货金额为准。

  1.客服平均提成,提成奖金(不分一组二组):(店铺4月以前试运营阶段按岗位工资+工作表现=$发放,工作表现分300.400.500三个档次,部门主管审核,4月以后按岗位工资+工作表现+目标绩效=$来执行) 每月10日前设定下月指标,根据完成目标给予客服组不同比例提成奖金。 目标完成率60%以下,无提成;

  目标完成率61%-80%,客服组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1%;

  目标完成率81%-100%,客服组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1.5%;

  目标完成率101%%-150%,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2 %;

  目标完成率151%以上提成比例为总销售额2.5%。

  提成奖金客服组平分。

  2.小组绩效奖金客服小组所负责的店铺完成店铺指标并结合日常工作表现给

  予不同比例绩效奖金。

  目标绩效:

  目标完成率60%(含60%以下),绩效奖金300元

  目标完成率61%-80%,绩效奖金400元

  目标完成率81%以上,绩效奖金500元

  工作表现:视日常工作表现给予一定奖励.

  3.其他人员提成及奖金分配(计划部,企划部,引流组,仓储部)

  包含:员工提成及绩效奖金。

  (1)员工提成:

  以客服平均提成为参照;

  助理级别提成为客服平均提成的100%;

  副助理级为客服平均提成的90%;

  员工级为客服平均提成的80%。

  (2)绩效奖金:

  a)企划部绩效考核:由运营总监从页面设计、文字表现、店铺转化进行

  评级。

  b)货品计划部绩效考核:由部门主管从产销率、各类报表、货品管理能

  力上进行评级。

  c)引流组绩效考核:由运营总监从销售目标完成度和引流效果上进行评

  级。

  d)售后组绩效考核:由运营总监从销售目标完成度、问题反馈、老客户

企业规章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第1条

  为规范公司和员工的行为,维护公司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2条

  公司简介(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投资者、主要产品和生产规模即可)

  第3条

  公司机构(用一两句话简单说明公司的部门划分、管理层次和主要管理人员即可)

  第4条

  本规章制度所称的公司是指×××××有限公司;员工是指×××××有限公司招用的所有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

  第5条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包括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普通员工;包括试用工和正式工;对特殊职位的员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6条

  员工享有取得劳动报酬、休息休假、获得劳动安全卫生保护、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等劳动权利,同时应当履行完成劳动任务、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和职业道德等劳动义务。

  第7条

  公司负有支付员工劳动报酬、为员工提供劳动和生活条件、保护员工合法劳动权益等义务,同时享有生产经营决策权、劳动用工和人事管理权、工资奖金分配权、依法制定规章制度权等权利。

  第二章员工招用与培训教育

  第8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男女平等、民族平等原则,特殊工种或岗位对性别、民族有特别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9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全面考核、择优录用、任人唯贤、先内部选用后对外招聘的原则,不招用不符合录用条件的员工。

  第10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一般应当年满18周岁(必须年满16周岁),身体健康,现实表现良好。

  第11条

  员工应聘公司职位时,必须是与其他用人单位合法解除或终止了劳动关系,必须如实正确填写入职《登记表》,不得填写任何虚假内容。

  第12条

  员工应聘时提供的身份证、毕业证、计生证等证件必须是本人的真实证件,不得借用或伪造证件欺骗公司。公司录用员工,不收取员工的押金(物),不扣留员工的身份证、毕业证等证件。

  第13条

  公司十分重视员工的培训和教育,根据员工素质和岗位要求,实行职前培训、职业教育或在岗深造培训教育,培养员工的职业自豪感和职业道德意识。

  第14条

  公司用于员工职业技能培训费用的'支付和员工违约时培训费用的赔偿问题由劳动合同另行约定。试用期内解除劳动合同和合同期满终止劳动合同,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员工无过错而由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员工不用支付培训费用。

  第15条

  劳动合同对培训费用的支付没有约定时,如果试用期满在合同期内,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则公司有权要求员工支付培训费用,具体支付办法是:约定服务期的,按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服务期的,按劳动合同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合同期限递减支付;没有约定合同期的,按5年服务期等分出资金额,以员工已履行的服务期限递减支付。

  第16条

  公司对新录用的员工实行试用期制度,根据劳动合同期限的长短,试用期为15天至6个月:合同期限不满6个月的,试用期15天;合同期限满6个月不满一年的,试用期30天;合同期限满一年不满两年的,试用期60天;合同期限满两年以上的,试用期3至6个月。

  试用期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中,并算作本公司的工作年限。第三章劳动合同管理

  第17条

  公司招用员工实行劳动合同制度,自员工入职之日起30日内签订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由双方各执一份。

  第18条

  劳动合同统一使用劳动局印制的劳动合同文本,劳动合同必须经员工本人、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书面授权的人)签字,并加盖公司公章方能生效。

  第19条

  劳动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时成立并生效;劳动合同对合同生效时间或条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第20条

  在本公司连续工作满20xx年以上的员工,可以与公司签订

企业规章制度14

  第一节 总则

  第1条 为加强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财务制度,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2条 财务管理工作必须在加强宏观控制和微观搞活的基础上,严格执行财经纪律,以提高经济效益,壮大企业经济实力为宗旨。

  第3条 财务管理工作要贯彻“勤俭办企业”的方针,勤俭节约,精打细算,在企业经营中制止铺张浪费和一切不必要的开支,降低消耗,增加积累。

  第4条 公司及全资下属公司、企业(含51%股权的全资、内联企业)的财务工作,都必须执行本制度。其他中外合资合作及内联企业参照本制度执行。

  第二节 财务机构与会计人员

  第5条 公司及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置独立的财务机构。非独立核算的单位配备专职财务人员。

  第6条 公司部会计师。

  公司设计划财务部。计划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下属独立核算的公司、企业设财务部。财务部设部长、副部长

  计划财务部及各财务部,根据业务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会计人员。

  第7条 总会计师协助总经理管理好整个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对全系统的财务会计工作负责。

  总会计师主要职责如下:

  1.执行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董事会的决议,主持编制并签署公司的财务计划、信贷计划和会计报表等,落实完成计划的措施,对执行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指导各项财务活动,考核生产经营成果,对总经理负责并报告工作;

  2.审查公司基建、投资、贸易等发展项目及重要经济合同,对可行性报告提出评估意见;

  3.负责全系统的资金融通调拔决策工作,经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后执行。

  4.审核下属公司、企业投资和效益的计算方案;

  5.编制公司员工工资、奖金、福利方案和股东分红派息方案;

  6.监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和活动;

  7.监督全系统的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执行国家的财经政策、法令、制度和遵守财经纪律,制止不符合财经法令、不讲经济效益、不执行计划和违反财经纪律的事项;

  8.对各级财务人员的调动、任免、晋升、奖惩等提出建议、评定,总经理批准后执行;

  9.负责搞好全系统财务人员的培训工,断提高财会人员的素质和业务水平;

  10.签署下属公司、企业的100万元以下贷款担保书。

  第8条 计划财务部是公司的财务主管部门,除做好本部门各项业务工作外,负责从业务上对下属各级财务部门和会计人员进行领导、指导、检查、监督。

  第9条 计划财务部部长领导计划财务部的工作,在总经理和总会计师领导下主持公司的财务工作。

  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计划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务人员实行岗位责任制,切实地完成各项会计业务工作;

  2.执行总经理和总会计师有关财务工作的决定,控制和降低公司的经营成本,审核监督资金的动用及经营效益,按月、季、年度向总会计师、总经理、董事会提交财务分析报告;

  3.筹划经营资金,负责公司资金使用计划的审批、报批和银行借、还款工作;

  4.定期或不定期地组织会计人员对下属公司、企业进行财务检查,监督下属公司、企业执行财经纪律和规章制度;

  5.协助总会计师编制各种会计报表,主持公司的财产清查工作;

  6.参与公司发新项目、重大投资、重要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第10条 计划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公管的财务管理工作。

  第11条 下属公司、企业的财务部设部长,在经理领导下主持本单位的财务工作。财务部部长的主要职责是:

  1.主持财务部的工作,领导财会人员完成各项会计业务的工作;

  2.制订财务计划,搞好会计核算,及时、准确、完整地核算生产经营成果,考核计划执行情况,定期提供数据、资料和财务分析报告;

  3.参与投资、重大经济合同的可行性研究;

  4.负责编制会计报表,主持清查财产;

  5.执行财经法令、制度、决定,坚持原则,增收节支,提高经济效益;

  6.监督、检查资金使用、费用开支及财产管理,严格审核原始凭证及帐表、单证,杜绝贪污、浪费及不合理开支。

  第12条 财务部副部长协助部长工作,负责分管的财务工作。

  第13条 各级财务部门都必须建立稽查制度。

  出纳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帐目的登记工作。

  第14条 财会人员都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记帐、算帐、报帐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帐目清楚,日清月洁,按期报帐。

  第15条 各级领导必须切实保障财会人员依法行使职权和履行职责。

  第16条 财会人员在办理会计事务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和财务制度的事项,必须拒绝付款、拒绝报销或拒绝执行,并及时向上级财务部门报告。

  公司支持财务人员坚持原则,按财务制度办事。严禁任何人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对敢于坚持原则的财会人员予以表扬或奖励。

  第17条 财会人员力求稳定,不随便调动。

  财会人员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必须与接替人员办理交接手续,没有办清交接手续的,不得离职,亦不得中断会计工作。

  被撤销、合并单位的财会人员,必须会同有关人员编制财立、资金、债权债务移交清册,办理交接手续。

  移交交接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帐目、款项、公章、实物及未了事项等。

  移交交接必须监交。下属公司、企业一般财会人员的交接,由本单位领导会同财务部部长进行监交;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计划帐务部部长会同本单位领导进行监交;计划财务部部长的交接,由总经理会同总会计师进行监交。

  第三节 会计核算原则及科目报表

  第18条 公司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会计人员职权条例》、《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财务通则》等法律法规关于会计核算一般原则、会计凭证和帐簿、内部审计和财产清查、成本清查等事项的规定。

  第19条 公司采用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的会计科目和会计报表,并按有关的规定办理会计事务。

  第20条 记帐方法采用借贷记帐法。记帐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帐位币。人民币同其他货币折算,按国家规定的会计制度规定办理。海外企业应选定一种货币为记帐本位币。

  第21条 合资企业所发生的债权、债务、收益和费用等应按实际收付的货币记帐,同时应选用一种货币为本位币,将所有外币折合成本位币记帐和编制财务报表。

  第22条 一切会计凭证、帐簿、报表中各种文字记录用中文记载,必要时可用外国文字旁述;数目字用阿拉伯数字记载。记载、书写必须使用钢笔,不得用铅笔及圆珠笔书写。

  第23条 公司对公司资本坚持资本确定、资本充实的原则。

  第24条 公司各单位收益与费用的计算,实行分级核算,按部设帐。

  对同一时期的各项收入及与其相关联的成本、费用都必须在同一时期内反映,如应付工资、应提折旧等均按规定时间进行,不应提前或延后。

  第25条 公司采用的会计处理方法,前后各期必须一致,非董事会同意,任何人不得随意改变。

  第26条 凡与公司合作经营的企业,应按合同规定的资本总额、出资比例、出资方式,在规定期限内投入资本。具体如下:

  1.以现金投资的,应以收到或顾入开户银行的日期和金额作为记帐依据;

  2.以厂房、设备、原材料等实物投资的,应按合同规定并经检验核实的实物清单、金额、收到实物的'日期作为记帐依据;

  3.以专有技术、专利权等无形资产作投资的,应以合同规定的金额和日期为记帐依据;

  4.各方交付的出资额,应由政府批准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验证,出具验资报告后,据以发给出资证明。

  第27条 公司向其他单位投出的资金,应按投出时交付的金额记帐,所发生的收益和损失,应在投资损益科目中入帐,在利润表中单独反映。

  第28条 公司对境外的投资或在境外购置房屋等固定资产,必须经董事会批准后方可行。

  第29条 长期借款的利息支出,应根据使用单位用款时间计算利息。

  第30条 公司以单价xx元以上、使用年限1年以上的资产为固定资产,分为5大类:

  1.房屋及其他建筑物;

  2.机器设备;

  3.电子设备(如手提程控电话机、复印机、电传机等);

  4.运输工具;

  5.其他设备。

  第31条 各类固定资产折旧年限为:

  1.房屋及建筑物35年;

  2.机器设备(含室内装修)10年;

  3.电子设备、运输工具5年;

  4.其他设备5年。

  固定资产以不计留残值提取折旧。固定资产提完折旧后仍可继续使用的,不再计提折;提前报废的固定资产要补提足折旧。

  第32条 购入的固定资产,以进价加运输、装卸、包装、保险等费用作为原价。需安装的固定资产,还应包括关税及工商税等。作为投资的固定资产,应以投资协议约定的价格为原价。

  第33条 固定资产必须每年盘点一次,对盘盈、盘亏、报废及固定资产的计价,必须严格审查,按规定经批准后,于年度决算时处理完毕。

  1.盘盈的固定资产,以重置完全价值作为原价,按新旧的程度估算累计折旧入帐,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转入公积金。

  2.盘亏的固定资产,应冲减原价和累计折旧,原价减累计折旧后的差额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3.报废的固定资产的变价收入(减除清理费用后的净额)与固定资产净值的差额,其收益转入公积金,其损失作营业外支出处理。

  4.公司对固定资产的购入、出售、清理、报废及内部转移等都要办理会计手续,并设置固定资产明细帐进行核算。

  第34条 凡单项债权(不论境内外)帐龄超过1年仍未回收时,各核算单位按年度提取10%的比例提取坏帐准备金。

  第35条 公司主要的会计报表有如下几种:

  1.资产负债表(年、季、月);

  2.损益表(年、季、月);

  3.股息红利分配方案(年度);

  4.财务状况变动表(年度);

  5.专用基金明细表(半年);

  6.固定资产增减变化表(月);

  7.银行贷款增减变化表(月);

  8.现金出纳月终盘存表(月);

  9.提取坏帐准备金明细表(月);

  10.应收、应付和预付款项明细表(月)。

  企业财务管理规章制度9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爲加强财务管理,规范财务工作,促进公司经营业务的发展,提高公司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财务管理法规制度和公司章程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会计核算遵循权责发生制原则。

  第三条 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和方法:

  (一)筹集资金和有效使用资金,监督资金正常运行,维护资金安全,努力提高公司经济效益。

  (二)做好财务管理基础工作,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做好财务收支的计划、控制、核算、分析和考核工作。

  (三)加强财务核算的管理,以提高会计资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四)监督公司财産的购建、保管和使用,配合综合管理部定期进行财産清查。

  (五)按期编制各类会计报表和财务说明书,做好分析、考核工作。

  第二章 资本金和负债管理

  第四条 经公司董事会提议,股东会批准,可以按章程规定增加资本。财务部门应及时调整实收资本。

  第五条 加强应付帐款和其他应付款的管理,及时核对馀额,保证负债的真实性和准确性。凡一年以上应付而未付的款项应查找原因,对确实无法付出的应付款项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後处理。

  第三章 流动资産管理

  第六条 现金的管理:严格执行人民银行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根据本公司实际需要,合理核实现金的库存限额,超出限额部分要及时送存银行。

  第七条 严禁白条抵库和任意挪用现金,出纳人员必须每日结出现金日记帐的帐面馀额,并与库存现金相核对,发现不符要及时查明原因。财务管理中心经理对库存现金进行定期或不定期检查,以保证现金的安全和完整。公司的一切现金收付都必须有合法的原始凭证。

  第八条 银行存款的管理:加强对银行帐户及其他帐户的保密工作,非因业务需要不准外泄,银行帐户印签实行分管、并用制,不得一人统一保管使用。严禁在任何空白合同上加盖银行帐户印签。

  第九条 出纳人员要随时掌握银行存款馀额,不准签发空头支票,不准将银行帐户出借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办理结算或套取现金。在每月末要做好与银行的对帐工作,并编制银行存款馀额调节表,对未达帐项进行分析,查找原因,并报财务部门负责人。

  第十条 应收帐款的管理:对应收帐款,每季末做一次帐龄和清收情况的分析,并报有关领导和分管业务部门,督促业务部门积极催收,避免形成坏帐。

  第十一条 其他应收款的管理:应按户分页记帐,要严格个人借款审批程式,借款的审批程式是:借款人→部门负责人→财务负责人→总经理。借用现金,必须用於现金结算范围内的各种费用专案的支付。

  第四章 收入管理

  第十二条 公司的营业收入包括手续费收入、其他营业收入等。营业收入要严格按照权责发生制原则确认,并认真核实、正确反映,以保证公司损益的真实性。

  第十三条 营业收入要按照规定列入相关的收入专案,不得截留到帐外或作其他处理。

  第五章 成本费用管理

  第十四条 公司在业务经营活动中发生的与业务有关的支出,按规定计入成本费用。成本费用是管理公司经济效益的重要内容。控制好成本费用,对堵塞管理漏洞、提高公司经济效益具有重要作用。

  第十五条 成本费用开支范围包括:利息支出、营业费用、其他营业支出等。

  (一)利息支出:指支付以负债形式筹集的资金成本支出。

  (二)营业费用包括:职工工资、职工福利费、医药费、职工教育经费、工会经费、住房公积金、保险费、固定资産折旧费、摊销费、修理费、管理费、通讯费、交通费、招待费、差旅费、车辆使用费、报刊费、会议费、办公费、劳务费、董事会费、奖励费、各种准备金等其他费用。

  (三)管理费用包括:物业管理费、水电费、职工工作餐费、取暖降温费、全勤奖励费等其他费用。

  第六章 财务报告与财务分析

  第十六条 财务报表分月报和年报,月报财务报表包括资産负债表、损益表、营业费用明细表。

企业规章制度15

  一、总则

  第一条进一步调动广大职工参政议政的积极性,畅通车间职工建言献策渠道,保证职工意见、建议能够得到及时有效地收集、处理和反馈,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车间所有在岗职工。

  第三条职工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应坚持“及时、准确、有效”的原则。

  二、组织机构

  第四条车间成立职工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领导小组,主任、书记任组长,班子各副职为副组长,各部门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主要负责职工反馈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反馈等工作。

  第五条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车间办公室,工会主席为办公室主任,承担领导小组责权范围内日常事务的处理工作。

  三、意见建议的收集

  第六条职工所提意见、建议可直接电话向车间管服人员进行反映,管服人员得到信息后,及时向办公室反馈,以便于及时登记。

  第七条职工所提意见建议还可通过以下二种途径间接反映:①车间在一楼走廊内设立征求意见建议箱,职工所提意见、建议可以书面形式投入意见箱。②车间设立职工意见建议电子邮箱,领导小组办公室指定专人做好信息的收集整理工作。

  第八条职工个人反映问题时,要以事实为依据,且原则上不得越级直接向段上进行反映。确需向段上进行反映时,在征得车间许可的前提下,一定要注意方式方法,且不得干扰段上的正常工作开展。

  四、意见建议的处理

  第九条每日17:00前,领导小组办公室把当天收集的职工意见和建议按类别报送组长批阅,组长批复后,车间办送交负责部门落实。

  第十条承办部门接到批阅意见后,要及时处理解决,解决后,将解决情况及时反馈至办公室,经组长审阅后由办公室向职工及时反馈。对一时不能够解决时,承办部门必须及时向组长汇报,由车间向职工做好解释工作。

  五、意见建议的反馈

  第十一条对署名真实姓名的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的处理结果,由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人直接反馈给本人,并进一步听取意见。对不署真实姓名的职工群众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只作处理,不再反馈。

  第十二条对署有真实姓名,但处理结果30日内未反馈给本人的',职工可直接向车间主任、书记汇报。

  第十三条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职工意见建议收集处理反馈登记表》(见附表)台帐,跟踪记录职工意见建议的收集、处理和反馈情况,以备查验。

  六、奖惩

  第十四条严禁任何人、任何部门对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推诿扯皮、置之不理。如有发现,车间将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

  第十五条严禁任何人、任何部门对所提合理性意见、建议的职工进行打击报复。如若发现,车间定将严惩不贷。

  第十六条承办部门接到领导签批意见后,规定时限没有处理结果且说不清原因者,每拖延一天给部门负责人考核一次。

  第十七条职工提出的意见和建议,有利于段安全生产管理或有利于提升段经济效益的,一经采用,车间将根据其意见、建议的价值酌情给予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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