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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梯管理制度

时间:2024-08-27 09:28:5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电梯管理制度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的使用频率逐渐增多,制度对社会经济、科学技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发展,对社会公共秩序的维护,有着十分重要的作用。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吗?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电梯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电梯管理制度

电梯管理制度1

尊敬的用户:

  您好!

  欢迎您搭乘电梯,由于您所在的大楼正处于装修期间,为了确保您和其它用户的安全和电梯的正常运行,请务必注意以下事项:

  1.当您需要乘坐电梯上楼或下楼时只需要点按电梯厅外召唤面板上的相应方向的按钮,切勿长时间按住召唤按钮不放或同时按上、下行按钮,以免电梯误停而延长您和其他乘客的候梯时间。

  2.请不要使用硬物,或重物敲打电梯按钮,以免造成按钮和开关的损坏,影响电梯的正常使用。

  3.在按下召唤按钮及按钮指示灯点亮之后,请耐心等待电梯到站,切勿在厅外扒、推厅门,以免对您和电梯中的乘客造成严重的安全事故。

  4.电梯到站开门后,请依次进入电梯轿厢,切勿拥堵,同时也请您不要因个人原因将电梯长时间截留在某一层楼,而影响其他用户的乘坐。

  5.当有需要特别照顾的乘客一同乘坐电梯时,请您用手挡住门,让他们先安全地进入电梯,离开时,也请用同样的方法让他们先行离开电梯。

  6.装修期间,在使用电梯运送装修建筑材料和装修垃圾时,应将材料或垃圾装袋,装箱或包裹后搬入电梯,同时务必保持电梯厅门附近的清洁,切不可将水泥、沙石、螺钉,垃圾等物料遗落或堆积在厅门之间或厅门地坎内。否则电梯厅门将不会关闭,电梯系统会出现保护性停机。

  7.电梯运行关系到乘客的生命安全,轿厢内绝不允许装载易燃、易爆、易腐蚀的危险物品和易溢出的流质类物品,也不能利用开启电梯门或轿顶安全窗等危险方式来装运超长物品。

  8.电梯运行,严禁超载,当电梯超载时超载蜂鸣器会长鸣,请后进的.乘客自动退出等候,以免影响电梯的正常运行。

  9.当您乘坐电梯或利用电梯搬运装修建筑物料,垃圾,家具等物料时,请注意乘客和物料在电梯轿厢内的均匀分布,切不可将重物堆积在轿厢的一侧或一角,以面轿厢发生偏载而引发故障。

  10.乘坐电梯时请不要在轿厢内嬉戏、跳跃,或将身体依靠在轿厢门上以免导致故障发生。

  11.儿童和行动不便的老人搭乘电梯,应有成年人陪护。

  12.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请勿在轿厢内抽烟。

  13.轿内警铃按钮是出现紧急情况时使用,基站消防开关是电梯在出现火警时消防员专用,在正常情况下请勿使用。在电梯正常运行时,切勿玩弄轿箱内的对讲系统和警铃,以免引起误判反而耽误应急处理。

  14.如发现电梯出现运行故障,请及时通知物业公司或电梯公司,我们的专业技术人员将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排除故障。

  15.当您在电梯内而电梯发生故障或突然停电造成被困时,切勿惊慌。本电梯是经过国家政府权威部门检验合格后才投入使用的,其安全装置是可靠的。如果在故障发生后产生位移或响动,这是电梯保护系统在起作用,请不必紧张。您可使用电梯轿箱内的对讲系统,警铃按钮或用手机拨打物业管理人员、保安电话或电梯公司取得联系。请不要试图用各种机械物件强行开门,以免导致意外伤害。

  16.当发生火灾或地震时,严禁使用电梯。

  17.根据国家规定,电梯必须由具有专业资质的技术人员进行定期的检查和保养,当我们的技术人员在进行维修保养时会在在电梯口设有标志,此时,请不要进入该电梯,也不要移动该标志牌,以免发生意外事故。

  18.电梯是一台复杂的机电产品,为了您和他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请注意保持电梯厅门区域的干燥,在装修期间和平时生活中,切不可让水流入电梯井道和底坑,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经济损失和安全事故。

电梯管理制度2

  为确保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和升降机设备的正常运行,请遵守以下管理制度,正确使用电梯(升降机):

  1、若有专员开的升降机,搭乘人员需服从司机的统一指挥和调度;升降机如没专员开,当吊篮停靠在空中的`楼层时,地面的人员若通过控制箱开关操作电梯,务必看清楚此时楼上是否有人员正试图进入吊篮,以免出现安全事故。

  2、严禁人员上、下班或非上物料、清运垃圾时使用升降机,违者罚款50元/次。

  3、在升降机运行过程中,严禁在电梯内蹦跳、嬉戏、打闹。

  4、严禁超载使用升降机,以免发生意外。

  5、恶劣天气(如下大雨或暴雨、刮大风、打雷等)严禁使用升降机。

  6、如升降机冲顶或出现故障带人滞留在空中,请勿恐慌、保持冷静,升降机设置有防坠器,无坠落危险。请用手机或对讲机与我项目部管理人员或直接与总包的升降机专管人员联系,切勿攀爬铁架。

  7、若升降机停靠的高度与楼层的地面高度严重错位时,严禁翻越、钻进钻出,否则后果自负。

电梯管理制度3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为加强本公司电梯的安全使用、维护保养管理,确保电梯的安全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1、适用范围

  1.1适用于本公司的所有在用电梯。本制度内所有电梯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电梯,不得继续使用。

  1.2编制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

  TSG T5001-20xx《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

  TSG T7001-20xx《电梯监督检验和定期检验规则》

  TSG T6001-20xx《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作业人员考核大纲》

  TSG Z0004-20xx《特种设备制造、安装、改造维修质量保证体系基本要求》

  二、电梯使用部门职责

  1.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实现有效联系。

  2.在电梯轿厢内或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安全检验合格》标志。3.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名称及其急修电话。

  4.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

  5.在电梯发生困人事故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6.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排除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千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8.监督电梯的`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9.对电梯安全管理售货员和操作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三、电梯安全管理员职责

  1.全面负责电梯安全使用、管理方面的工作;

  2.建立健全电梯使用操作规程,作业规范以及管理电梯的各项规章制度,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3.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电梯管理制度4

  1、电梯常规检查的分类

  电梯常规检查分日检、月检、年检和不定期抽查四种。

  2、电梯常规检查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监督实施,并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申报年检,协助领导,组织单位有关部门对电梯安全情况进行抽查。电梯日常检查与维护人员按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内容负责具体日检和月检工作。

  3、电梯常规检查应填写好检查表,并由负责检查的主持人签字,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人员及时处理。

  4、电梯日常检查和保养的内容、项目参照《电梯日常(月度)检查表》和电梯产品随机文件所带的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进行。

  5、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按照'定人、定时、定措施'的原则进行处理,并就处理结果进行跟踪检查。

  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制度

  1、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依照本条例取得许可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并与电梯维护保养资格的专业保养单位签订维护保养合同。

  2、电梯应当至少每15日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电梯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向电梯专业维护保养单位索要当次维护保养的记录,并进行存档保管,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

  4、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在维护保养中严格执行国家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保证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技术性能,并负责落实现场安全防护措施,保证施工安全。

  5、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单位,应当对其维护保养的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接到故障通知后,应当立即赶赴现场,并采取必要的应急救援措施。

  6、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在电梯日常检查和维护中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7、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和改造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后方可实施。

  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安全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2、电梯停用一年后重新启用,或发生重大的设备事故和人员伤亡事故,或经受了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的自然灾害(如火灾、水淹、地震、雷击、大风等)后也应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检验。

  3、电梯经较长时间停用,但尚未超过一年时间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可向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申请内部安全检验,认为有必要的可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安全检验。

  4、申请电梯安全技术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电梯管理档案保存。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电梯作业人员必须持质量技术部门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操作证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种。

  2、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3、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建立该类人员的培训、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4、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每年应编制当年度电梯作业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5、单位内部培训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电梯的.法律、法规、规章的学习;电梯事故的案例的分析;电梯有关技术知识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作好相应有记录。

  6、参加外委培训(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7、电梯作业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或扣奖。

  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规定要求进行。

  电梯意外事件和事故的应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电梯发生意外事件或事故应按国家规定,及时报告有关人员或部门,发生一般事故(指无人员伤亡,设备损坏不能正常运行,且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以下的设备事故)和严重事故(指造成死亡1~2人,或者受伤19人(含19人)以下,或者直接经济损失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以及无人员伤亡的设备爆炸事故)后,应当立即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查明事故发生的原因,提出相关的预防措施。

  2、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确定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小组成员,并报单位领导批准,成员人员必须包括一名单位的行政领导,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人员。

  3、每年至少要进行一次应急演习,成员人员都必须参加。

  4、演习内容、时间、排险方法、急救预案由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拟定,行政领导批准后实施。

  5、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将该次演习的情况作书面记录,并进行总结,对存在的问题在下次演习中进行调整、修改。

  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电梯技术档案的种类:

  a、电梯随机出厂文件(包括产品出厂合格证、安装使用维护保养说明书、电梯主要部件型式试验报告书、装箱单、机房井道布置图、电气原理图接线图、电梯功能表、主要部件安装示意图、易损件目录);

  b、竣工验收报告;

  c、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电梯验收报告和定期检验报告;

  d、日常检查、维护保养记录,大修、改造记录及检验报告;

  e、运行情况记录和交接班记录;

  f、事故及故障记录;

  g、注册的登记表。

  2、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及档案管理人员应认真贯彻国家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做好档案、资料的接收、登记、整理、保管、借阅等事宜,为电梯的安全运行提供准确的信息资料。

  3、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应监督电梯作业人员作好各种记录,及时将各种记录移送档案部门保管。

  4、电梯日常管理人员每月应将各种记录送交档案管理部门保管。

  5、有关人员部门需借用电梯资料的应经电梯日常管理人员同意签署意见后向档案管理部门借阅,并按规定作好借阅登记手续,按时归还借阅资料。

  6、电梯的各种资料应按年度由档案管理部门装订成册。

  7、电梯相关资料的销毁应经电梯日常安全管理人员的允许才可进行。

电梯管理制度5

  一、电梯必须在取得《电梯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且《合格证》必须张贴在显著位置。《合格证》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经检验合格后方可继续使用。

  二、电梯司机必须统一考核后持证上岗,每半年进行一次安全考核。

  三、制订电梯司机安全操作规程,人手一册,严格按规程操作。

  四、电梯的钥匙由电梯操作人员及电梯维护管理人员持有和管理。

  五、为保证电梯运行安全,电梯维护人员必需经常搜检安全装置的可靠性,定期进行安全机构运作实验及整体性实验。

  六、货运电梯禁止乘坐人员

  七、电梯运货过程当中在发现电梯运行有异常或呈现故障时,不得自行处理,应立即拨打报警乞助电话。因自行处理,而造成的人员伤害及对电梯造成的.破坏,由处理人员负责。

电梯管理制度6

  单位须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将电梯委托给依照条例取得相应维修保养资质的单位或原制造单位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严禁无资质单位维修、保养。

  酒店完成《电梯设施维护保养合同》的签订并缴纳维保费后,及时将电梯维保相关资料的图片上传给安全处审核登记;合同续签手续须提前一个月办理。

  审核登记资料包括:

  1)《电梯设施维护保养合同》和缴纳维保费的发票、维保公司的《营业执照》和《资质证》;

  2)维保公司法人和技术人员的姓名及联系电话。

  电梯的维保周期和维保项目必须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或制造单位的维保要求。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对维保单位的维保次数、项目及维保过程进行质量监督,每次进行维护保养都必须有相应的记录,作为电梯档案的内容存档保管。

  维保单位必须严格做到维护要到位、隐患早发现、故障不放过。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发现需更换零部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使用单位,经使用单位确认同意后予以更换,以保证电梯设备的安全运转。

  电梯重大项目的'修理应有经资格认可的维修单位承担,并按规定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后方可实施。

  维保单位应保持维修现场清洁畅通,材料和物件必须堆放整齐、稳固,以防坠落伤人。并根据任务单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护措施后,在楼层门外或轿厢内放置“电梯维修、暂停使用”的警示标志,方可进行维修保养。

  电梯钥匙必须由电梯安全管理员专用保管,定期对机房的电气和机械设备进行巡视检查,清理轿厢机房卫生。发现的事故隐患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或外委有关单位进行处理,存在事故隐患的电梯严禁投入使用。

  单位每年须按时申报电梯年检,安全检验合格后,将《检验标志》张贴到设备的显著位置。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电梯管理制度7

  1、持续轿厢、轿厢地坎槽和层门地坎槽的清洁。

  2、电梯井道底坑需定期清扫。

  3、勿让幼童、老人单独乘电梯。

  4、电梯切勿超载使用,以免发生意外。

  5、劝导乘客勿在轿厢内蹦跳,因为此举可有引致电梯不正常运行。

  6、请依照您的实际需要按钮。乱按钮将会降低电梯的`运行效率。

  7、使用三角钥匙开启层门时,需将三角钥匙插入层门上的钥匙孔,旋转后打开层门,切勿用力过猛,并看清轿厢是否停在此层,以免发生意外。(注:三角钥匙使用者务必持有劳动安全部门颁发的安全操作证)

  8、电梯停用时,须将轿厢内电源开关切断。

  9、不允许装运易燃、易爆的危险物品。若遇特殊状况,需经司机和管理部门统一并严加安全保护措施后方可装运。

  10、不允许利用轿厢安全窗的开启,来装运长物件。

  11、电梯使用完毕停用时,司机或管理人员应将轿厢停在基站,将操作箱上开关全部断开,并将层门关掉。

  12、电梯长期不使用时,应将机房内的总电源开头断开。

  13、留意陌生人进出轿厢杜绝在轿厢内犯罪。

  14、切勿私自改装电梯。

  15、切勿用机动铲车在一般货梯内装卸货物。

  16、若电梯不正常时,请先检查电梯是否有人为的障碍。例如杂物阻止门的正常动作等。

  17、不得将电梯的专用线路用作其他用途(例如用作电焊接电源)。

  18、本公司员工进行

  维修时,请尽量带给本电梯以前发生故障的资料或介绍曾发生过的故障状况。

  19、当通知电梯发生故障要求本公司维修时,请告知以下事项:

  (1)、酒店名称及其地址、联系人及其联系电话;

  (2)、发生故障之电梯号;

  (3)、故障状况

  20、当乘客在被关在轿厢内,切勿尝试进行释放乘客,应立即致电维保公司。请安慰被关乘客等候救援,并劝告乘客切勿尝试离开轿厢。

  21、当发生电梯井道进水或建筑物水管破裂时,请立即将电梯电源切断。待井道进水被阻止或水管被修好后,请致电维保公司派员查验。确保设备完好后方可使用。

  22、当大厦内发生火警时,除具有消防功能的电梯由消防人员专用外,切勿使用电梯。火警过后,请致电维保公司派员查验。

电梯管理制度8

  编制依据:《电梯使用管理与维护保养规则》(TSGT5001-2009)

  编制单位:

  20xx年5月编制

  目录

  一电梯岗位责任制

  二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三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四电梯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五电梯使用日常检查制度

  一、电梯岗位责任制

  (一)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1、组织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部门关于电梯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电梯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安全管理工作,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3、组织制定并审批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章安全制度及有关规定,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进行电梯运行的日常巡视,记录或督促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5、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6、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7、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的,有权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8、接到故障报警后,立即赶赴现场,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9、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的监督。

  (二)电梯管理部门(工程部)负责人岗位责任制

  1、在单位主管设备负责人的领导下,具体组织贯彻执行上级有关电梯使用管理方面的规定;

  2、负责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工作,组织或会同有关部门编制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规章制度;

  3、审核本单位有关电梯的统计报表;

  4、组织做好电梯使用管理基础工作,检查电梯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情况;

  5、做好电梯能效测试报告、能耗状况、节能改造技术资料的保存;

  6、抓好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节能培训和考核工作,不断提高操作人员技术素质;

  7、根据本单位电梯使用状况,审定所编制的电梯定期检验和维护保养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8、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检查本单位电梯使用管理情况;

  9、参加电梯事故调查与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和措施。

  (三)电梯值班保安岗位责任制

  1、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其他事情;

  2、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3、接到电梯故障报警后,及时上报工程部或保安部。

  4、电梯维修和故障救援时,配合电梯维修人员做好电梯外围安全和相关辅助工作。

  (四)电梯操作人员(司机)岗位责任制

  1、电梯司机须经安全技术培训,并考试合格,持有当地质量技术监督局部门核发的“特种作业证”方可上岗,无作业证者不得驾驶电。;

  2、对工作认真负责,热情为乘客服务,上班前不喝酒,有充足睡眠。

  3、做好交接班工作,认真看交班日志,了解上一班运行情况,不接带病运行的电梯。

  4、认真执行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5、交班时应作到:

  1)、每班交班前做好轿厢及厅门的清洁卫生工作,认真填写电梯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

  2)、交接班应当面交接,如遇接班人未到。交班人不得擅自离开,应请示有关领导派人接班。

  3)、如系末班,则将轿厢停在基站,把运行钥匙开关拧到停用位置,并将风扇、照明灯关掉,关好轿厢门和厅门并锁好,方可离开。

  4)、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二、电梯钥匙使用管理制度

  (一)总则

  1、电梯是属于国家明令规定的特种设备,为了保障电梯的正常和安全使用,必须制定《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

  2、电梯钥匙必须由专人保管和使用,电梯钥匙不得随意仿制或配制,也不得随意滥用。

  (二)电梯钥匙使用与保养

  1、电梯电源钥匙是操纵电梯运行与使用的电源开关钥匙;

  2、电梯电源钥匙的操作使用程序必须按照电梯制造厂家规定的操作使用程序进行;

  3、电梯电源钥匙必须由经过适当培训的专职司机或电梯值班人员使用和保管,其他人不得随意使用与保管。

  (三)电梯机房钥匙使用与保管

  1、电梯机房是放置电梯重要设备的场合,只有经过适当培训的持证专业人员和相关人员才能进入;

  2、电梯正常使用时,电梯机房必须上锁,以防止其他无关人员擅自进入;

  3、电梯机房钥匙应由电梯司机、电梯值班人员或业主相关部门负责人保管;

  (四)电梯三角钥匙使用与保管

  1、电梯三角钥匙是电梯困人救援与电梯检修、检测时使用的;

  2、电梯三角钥匙必须由电梯业主相关部门的负责人保管,其他任何人不得保管;

  3、电梯三角钥匙上必须附着一个“告示牌”,讲明三角钥匙不得随意使用,以免造成在一次开锁后,可能未有效地锁住厅门而发生的危险;

  4、用电梯三角钥匙救援必须由经过培训的持证专业人员进行,其他人员不得擅自使用。

  三、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电梯必须经检验机构进行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合格后,在当地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并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予以确认盖章后,方可投入正式运行,电梯运行操作工(使用说明书注明需司机操作的)和电梯维修操作工必须经培训,考取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方可上岗操作。

  (一)一般要求

  1、不准超载运行;

  2、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安全门运载超长物品;

  3、禁止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速度运行;

  4、电梯运行中不得突然换向;

  5、禁止用手以外的物件操纵电梯;

  6、客梯不能作为货梯使用;

  7、不准运载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8、不许用急停按钮作为消除信号和呼梯信号;

  9、轿厢顶部不准放置其它物品;

  10、关门启动前禁止乘客在厅、轿门中间逗留、打闹,更不准乘客触动操纵盘上的开关和按钮;

  11、操作工或电梯日常运行负责者下班时,应对电梯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运行检查记录表和交接班记录簿中,并交给接班人。

  (二)不安全状态下的操作及注意事项

  电梯在运行中发生下列意外情况,司机(或乘客)应使电梯停止运行,并采取以下措施:

  1、电梯失控而安全钳尚未起作用时,司机(或乘客)应保持镇静,并做好承受因桥厢急停或冲顶敦底而产生冲击的思想准备和动作准备(一般采用屈腿、弯腰动作)、电梯出现故障后,司机(或乘客)应利用一切通讯设施(如110、警铃按钮、通讯电话等)通知有关人员,不得自行脱离轿厢,耐心等待救援;

  2、发生地震时应立即就近层停止运行;

  3、发生火灾时,司机人员应尽快将电梯开到安全楼层(一般着火层以下的楼层认为比较安全),将乘客引导到安全的地方,待乘客全部撤出后切断电源,并将各层厅门关闭;

  4、井道内进水时,一般将电梯开至高于进水的楼层,将电梯的电源切断;

  5、电梯失去控制时,应即按下急停按钮,仍不能使电梯停止运行时,梯内操作人员应保持冷静,切勿打开轿门跳出。

  四、电梯事故与故障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为加强电梯安全管理及在电梯使用、维修、保养过程中遇到突发事故的自救和快速反应能力,对应我单位识别到的电梯使用、维修、保养过程中的重大危险源可能发生的剪切、撞碰、跌落、触电、火灾、湿水、困人等事故,特制定相应的应急响应预案。

  (一)、剪切事故应急处理

  1、当发生剪切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使电梯停止运行。

  2、现场人员根据伤员的伤势程度,采取简单的应急救治措施。

  3、立即打急救电话120处理,或送到附近医院救治。

  4、同时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5、保护现场,禁止任何不相关的人员进入事发现场。

  6、必要时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有关规定上报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公安部门调查事故。

  7、查明设备故障原因,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修复后恢复运行。

  (二)、撞、碰伤应急处理

  1、当发生撞、碰伤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使电梯停止运行。

  2、根据伤势严重程度进行简单救护处理。

  2.1外伤大出血:应立即用毛巾、布条等进行捆扎止血;

  2.2骨折、昏迷等严重的'送到医院治疗或打急救电话120处理。

  3、同时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4、保护好现场,禁止任何不相关的人员进入事发现场。

  5、必要时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有关规定上报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公安部门调查事故。

  6、查明设备故障原因,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修复后恢复电梯运行。

  (三)、坠落应急处理

  1、发现有人员坠落时,现场作业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梯电源,让电梯停止运行。

  2、到坠落处(如底坑、轿顶等)察看坠落人员,如发现还有呼吸或神志清醒,应让其不要起动,躺在原处休息,并注意观察。

  3、如有大出血,应用毛巾、布条等进行包扎止血。

  4、现场人员立即打急救电话120处理。

  5、同时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6、保护好现场,禁止任何不相关的人员进入事发现场。

  7、必要时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有关规定上报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公安部门调查事故。

  8、查明设备故障原因,由电梯维护保养单位修复后恢复电梯运行。

  (四)、发生触电事故应急处理

  1、当发生触电事故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切断电源,使触电人员脱离电源。

  2、若触电人员神志清醒,尚未失去知觉,应让其不要起动,安静休息,并注意观察。

  3、若触电人员已无知觉,无呼吸,但心脏有跳动,应进行人工呼吸抢救,并立即打急救电话120处理。

  4、若触电人员无呼吸、心脏停止跳动,应用人工呼吸和挤压心脏同时进行抢救,并立即打急救电话120处理;抢救工作应耐心进行,在送医院途中也不能停止。

  5、同时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6、保护好现场,禁止任何不相关的人员进入事发现场。

  7、必要时根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有关规定上报至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公安部门调查事故。

  (五)、发生火灾应急处理

  1、当发生火灾时,现场人员应立即大声呼救及采取措施灭火,并根据着火情况报119,汇报起火地点、楼层、火势情况等,报警后到消防车开来方向接应消防员进场。

  2、立即切断火灾现场的供电和开通紧急照明,从安全通道逃生自救。

  3、提灭火器材到现场灭火,并使用消防栓水枪灭火和散雾;在不能使用水枪灭火时,根据着火性质,就地取材,保持镇静,合理使用现场配备的灭火器具进行灭火。

  4、救出被困人员,把受伤人员送到急救室或120急救中心抢救。

  5、对火灾现场实施警戒、接应和引导疏散人员到安全地方。

  6、同时立即向主管领导报告。

  (六)、湿水应急处理

  1、发生湿水时,应立即对建筑设施采取堵漏措施。

  2、当楼层发生水淹而使井道或底坑进水时,应当将电梯轿厢停于进水层站的上二层,停梯断电,防止轿厢进水。

  3、当井道底坑或机房进水较多,应立即停梯,关闭电梯总电源,防止发生短路、触电等事故。

  4、对湿水电梯进行除湿处理,确认湿水消除,经试梯无异常后方可恢复使用。

  5、电梯恢复使用后,详细填写湿水检查报告,对湿水原因、处理方法、防范措施等记录清楚并存档。

  (七)、困人事故的应急处理

  1、现场人员通过值班电话先安抚乘客情绪,告知准备进行解救操作,让其耐心等待救援。

  2、保安部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公司,要求相关的维修人员在必须在30分钟之内赶到电梯现场实施救援。

  3、值班保安做好故障电梯各厅门入口处“电梯暂停使用”的警示标志。

  4、保安部如确认电梯维保公司相关维修人员在30分钟内未赶到现场后,如轿厢内被困乘客出现不适反映,可立即通知“119”实施强制救援。

  (八)、相关联系电话

  急救:120火警:119电梯维保公司热线电话:0755-27367202

  五、电梯使用日常检查制度

  1、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在每周工作开始前,应到机房内对机械和电器设备作巡视性检查;

  2、使用电梯前,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对电梯进行逐层停靠运行,在运行中观察电梯是否有异常现象如:

  1)、电梯的照明及风扇工作是否正常;

  2)、电梯的启动、停车和平层情况;

  3)、听有无异声和异常震动;

  4)、闻有无异常气味出现。

  3、检查制动器、继电器、接触器等动作是否正常;各级电压是否在正常工作范围内;

  4、机房内的温度、湿度是否正常;电动机、减速器、制动器温升是否正常;

  5、操纵箱的按纽、开关工作是否正常;指层及方向指示是否正常;

  6、做好防风、防雨、防霉、防火措施,及时清理机房杂物;

  7、不要让水流入电梯井道,不要让水淋湿电梯部件;

  8、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若发现问题应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并作好记录。

电梯管理制度9

  1、电梯钥匙应由专人保管,除维修、管理人员外,其他人员不得使用。

  2、机房内照明、温度应正常,保证通讯及降温设备正常工作状态。

  3、轿厢内必须配备专用消防器材。

  4、轿厢内环境要保持清洁。

  5、每周定期对电梯设备进行检查并作好记录,确保设备运行正常。

  6、操作电梯时应确保厅、轿门关闭,点动上下各运行一次后,再操作电梯运行。

  7、在暴风雨来临之前,做好电梯的防雨准备工作。

电梯管理制度10

  一、使用电梯应文明操作,严禁用钥匙等硬物按动或拍打显示按钮及随意使用警铃按钮。电梯运行时,乘员不得倚靠在轿箱门上,严禁在轿箱内嘻嘻、打闹、跳动。

  二、文明乘梯,不得在电梯轿厢内吸烟、吐痰、丢弃杂物,禁止在轿厢内乱涂、乱画。时刻保持车厢内清洁,不得损坏轿厢内各种设施,电梯门即将关闭时,严禁用手伸入门间隙尝试使电梯重开门。

  三、乘电梯时,不可将身体靠梯门,进出时不许长时间站在门中间,以免挡住电眼。

  四、电梯运行中突发故障,应按报警按钮报警,冷静耐心等待救援,不可采取拍打按钮、轿厢或强制撬门等行为,以免发生危险。

  五、严禁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严禁电梯超载运行,电梯超载报警,后上的`乘客应自觉退出轿厢,耐心待乘。

  六、不允许用电梯运送易燃易爆、超大超重物品等,如遇特别需要, 须经安全部安全负责人同意并派专人监督使用。

  七、电梯钥匙必须专人保管,不得借与他人使用。

  八、电梯出现下列情况,应及时报告消防控制室:

  (1)门的开和关失去控制;

  (2)运行过程中有明显的速度异常;

  (3)运行时有异常振动和响声;

  (4)有漏电等现象。

电梯管理制度11

  施工队质量负责人是贯彻、执行、落实、检查质量管理制度的主要负责人,施工队必须层层把好质量关,认真贯彻谁指挥生产,谁操作,谁对产品质量负责的原则。

  严格按照有关质量规范、验收标准指导生产班组施工,并经常深入一线监督和检查评定工作。且按日、旬、月对施工班组和全队工程质量动态进行分析,定期召开分析会。

  技术负责人配合质量负责人同具体落实各项质量检查制度,由班长负责对当日完成施工部位的质量进行自检,由质检员组织各工种、班组进行交检,由质量负责人作好与甲方的交接验收工作。

  每月定期由队长组织有关人员,对其本队所承担的在施工程项目进行一次质量大检查,查管理班子、查制度落实、查质保措施、查隐患等。

  施工中若出现质量事故,质量负责人应及时向甲方质检技术部门汇报,不得隐瞒、虚报,其事故的.补救与整改措施也必须是甲方同意或下达的方案,对于造成质量事故的责任者,应据其情节轻重给予经济处罚或辞退。

  施工队质量、技术负责人应定期对职工进行施工质量的重要性教育,加强技术知识培训,增强职工质量意识,以确保工程质量。

电梯管理制度12

  电梯使用单位职责

  一、电梯使用单位是本单位电梯安全管理的责任主体,应当依法加强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完善安全使用条件,确保电梯安全使用.

  二、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按照规定向设区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电梯使用登记手续。

  三、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取得维修许可资格的单位进行电梯日常维护保养,签订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标明的有效期内变更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应当在日常维护保养合同生效之日起15日内,到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委托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办理变更手续。

  四、电梯使用单位应当根据电梯安全使用管理需要,配备相应数量的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管理工作。

  1、保持电梯紧急报警装置能够随时与使用单位安全管理机构或者值班人员实现有效联系;

  2、在电梯轿厢内或者出入口的明显位置张贴有效的《电梯使用标志》;

  3、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置于乘客易于注意的显著位置;

  4、在电梯显著位置标明使用管理单位名称,应急救援电话和维保单位名称及其急修投诉电话;

  5、医院提供患者使用的电梯、直接用于旅游观光的速度大于2.5m/s的乘客电梯,以及采用司机操作的电梯,由持证的电梯司机操作; 6、制定出现突发事件或者事故的应急措施与救援预案,学校、幼儿园、机场、车站、医院、商场 、体育场馆、文艺演出场馆、展览馆、旅游景点待人员密集场所的电梯使用单位,每年至少进行一次救援演练,其他使用单位可根据本单位条件和所使用电梯的特点,适当进行救援演练;

  7、电梯发生困人时,及时采取措施,安抚乘客,组织电梯维修作业人员实施救援;

  8、在电梯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时,组织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电梯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9、电梯发生事故时,按照应急救援预案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并且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在关部门;

  10、监督并且配合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维保工作;

  11、对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进行电梯安全教育和培训;

  1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及时采用新的安全与节能技术,对在用电梯进行必要的改造或者更新,提高在用电梯的安全与节能水平.

  五、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在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并按照国家在关规定缴纳电梯检验检测费用。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对电梯定期检验中发现不合格项目进行整改,并在整改期限内将整改结果书面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反馈,不得使用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电梯。

  六、电梯停用1年以上或者停用期超过下一次定期检验日期的,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封存电梯,设置警示标志,并在15日内到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力求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停用手续.

  七、电梯使用年限达到15年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委托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安全性能技术评估,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应当提出继续使用、维修、改造或者报废的意见。

  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法修复或者无改造、维修价值的电梯,电梯产权所有者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在报废后15日内向负责该电梯使用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对报废电梯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电梯投入使用。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从事相关工作,应当严格执行安全技术规范和管理制度,履行下列职责:

  1、对电梯召唤按钮、指示信号、风扇、照明、紧急报警装置、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等进行日常巡视检查,记录电梯日常使用状况;

  2、检查电梯安全注意事项和警示标志,确保齐全清晰;

  3、妥善保管电梯钥匙及其安全提示牌;

  4、发现电梯运行事故隐患需要停止使用电梯的,应当作出停止使用的决定,并且立即报告电梯使用单位责负人;

  5、接到故障或者事故报告后,在30分钟内到达现场,组织救援;

  6、制定和落实电梯的定期检验计划;

  7、实施对电梯安装、改造、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监督,对电梯日常维护保养单位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签字确认;

  电梯安全操作规程

  为保障本单位电梯安全使用,特制定本规程.电梯、自动扶梯和杂物电梯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及乘用人员在管理、使用电梯、自动扶梯、杂物电梯时应严格遵守本规程。

  一、一般规定

  1、每日投入运行前,应由管理或者操作人员开启钥匙,并进行空载运行,在确认设备运行无异常情况时,方能正式运行。

  2、多班制运行时,管理或操作人员在上下班前后应办理交接班手续。

  3、禁止装运易燃易爆危险品,如遇特殊情况,必须经安全管理部门同意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4、禁目超载运行,电梯无超载限制功能时,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限制进入轿厢人数或货物重量。

  5、有司机和有、无司机二用电梯,操作人员在离开电梯前应将电梯停在正常层站,使电梯处于停止或自动状态,锁好操纵箱门,将电梯钥匙随身带离。

  6、层门钥匙(简称三角锁匙)由电梯管理部门保管,电梯,自动扶梯、杂物电梯的操纵钥匙由电梯管理或操作人员保管,电梯三角钥匙宜与电梯操作钥匙分开存放.不得出借电梯钥匙,三角钥匙给无作业人员资格证书的人来操纵和便用.

  7、出现故障时,管理或操作人员应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并协助维保人员完成合适的工作,服从维保人员的指挥,不得随意离开自己的岗位,不得擅自对电梯进行修理,非专业检修人员不得上轿顶或者进入自动扶梯的驱动和转向站。

  8、乘用人员应服从管理或操作人员的指挥,或依照“安全须知"正确,文明地乘用电梯。

  二、特殊规定

  1、电梯安全操作:

  (1)不得采作电源开关或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运行中的中途停车;

  (2)不得通过开启安全窗来搬运长件货物;

  (3)轿厢顶部除电梯自身设备外,不得放置其他物品;

  (4)运送重量大的货物时,应将物件放置在电梯轿厢中间位置,防止轿厢倾斜.

  2、自动扶梯安全操作:

  (1)自动扶梯在起动或停止时,应确认梯级上无搭乘人员;

  (2)自动扶梯运行时严禁随意按运急停按钮,以免造成意外;

  (3)乘客在搭乘扶梯时禁止将头或身体伸出扶梯扶手以外的空间;

  (4)禁止任何人在自动扶梯上攀爬、玩耍、或将细碎物品随意丢弃在梯级上;

  3、杂物电梯安全操作:

  (1)杂物电梯未停靠在使用者所处楼层时,严禁拉动厅门或在运行中将厅门用三角钥匙打开;

  (2)操作人员在装运货物时,严禁人员进入轿厢,严禁任何人搭乘杂物电梯;

  (3)禁止一切对杂物电梯安全开关的短接或拆除行为。

  电梯日常检查制度

  为保证电梯安全运行,必须对电梯进行经常性的巡视、检查。常规检查包括日检、月检和年检。在检查中发现电梯运行时有异常或故障现象,应立即停梯,并报告电梯维保人员,由电梯维保人员进一步检查和排除,并做好记录。

  一、日检

  电梯安全管理(操作)人员每天至少全程乘电梯上、下各一次以检查电梯安全运行状况,并注意检查以下内容:

  1、机房通道是否畅通,机房门窗是否完好,机房照明是否正常,机房卫

  生状况。

  2、观察平层是否正常,有无滑梯,异常噪声,异常震动等现象。

  3、对电梯的开关门是否灵活正常,对防止门夹人的保护装置、通讯及报警装置、轿厢照明,应急照明和风扇,轿内按钮及指示等进行检查;

  4、检查层门的总体性能、层站照明、层站按钮、信号指示的有效性;

  5、司机或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对轿厢环境卫生进行清理,并及时清除门地坎槽内的垃圾。

  6、自动扶梯应检查运行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是否有异物卡入梯级、踏板或胶带与梳齿板之间,运行、制动等指令的有效性。

  7、杂物电梯应检查平层,层门的总体性能以及门保护装置,层站指示器、到站提示、层站按钮和急停开关。

  二、月检

  电梯管理人员应每月对电梯进行月检,并作出记录,检查内容包括:

  1、安全警示标志、电梯使用标志的完好性;

  2、每月检查曳引机油量,观察润滑油量是否在油尺两刻线之间,油量不足时,应加油至大于两刻线之间,按使用要求及时更换曳引机的润滑油,并保持曳引轮及钢线绳的清洁;

  3、每月应对井道、底坑、机房、曳引机组、配电盘和控制柜清洁两次,检查底坑、井道、机房、驱动和转向站的安全性及漏水、渗水状况;

  4、通往保留给维修人员的房间、井道和机房及滑轮间的通道应安全、畅通,并有充分的照明;

  5、在明显并且容易接近的地主放置适用的消防器材;

  6、检查日检记录及维保单位相关维保记录的完整性.

  三、年检

  每年电梯管理人员会同维保单位对电梯安全运行状况进行一次全面的安全检查和评估,包括必要的载荷调整试验,并建立自检记录。

  电梯维修保养制度

  使用单位应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规定,将电梯委托给依照条例取得相应维修资质许可的单位或原制造单位进行日常维修保养,严禁无资质单位维保。

  1、电梯维保周期至少每十五日一次,安全管理人员应根据电梯的情况确定具有相应的维保单位,并签订维修保养合同,明确维保项目、周期、并在维保合同有限期满前一个月签订下一周期的维保合同。

  2、维修保养包括经常性巡视保养、月维护保养、年度维护保养。电梯运行中维修保养周期应按照制造厂家规定的维修保养周期和润滑表进行。电梯维保周期和维保项目应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或制造单位的维保要求。

  3、电梯安全管理员必须对维保单位的维保次数及项目进行质量监督。应检维保单位是否按时派出维保人员对电梯进行保养,保养是否严格遵照有关规定制定的维保计划按时逐项进行.

  4、安全管理员应要求电梯维保人员提供有效的资格证件和做好每次的维修保养记录,安全管理员应在维修保养记录单(卡)上签名确认,定期将各记录整理归档,以备查阅。

  5、维保人员必须严格做到维护要到位、隐患早发现、故障不放过.维保人员在维保过程中发现需要更换零部件的,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使用单位,经使用单位确认同意后予以更换,以保证电梯设备的安全运转。

  6、维保人员应保持维 修现场清洁畅通,材料和物件必须堆放整齐、稳固,以防坠落伤人。并根据任务单要求和实际情况,采取切实可行安全防护措施后,在层门外或轿厢内放置“电梯维修、暂停使用"警示标志,方可进行维修保养。

  电梯定期报检制度

  1、电梯定期检验周期为一年。

  2、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建立本单位电梯年检安排计划表,每年在电梯检验

  的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监督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及时通知维保单位到现场配合检验.

  3、新增电梯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设区市特种安全监管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4、使用情况需要变更的(如报停、报废、拆除待),应及时将变更情况书面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抄送相应检验机构。

  5、对检验机构提出的整改要求,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员应及时督促维保单位进行整改。如需要复检的,在整改结束后,及时通知检验机构前来复检。对于无需复检的一般整改项目,安全管理员也要督促,落实维保单位整改到位或采取相应的防护措施,监护使用。

  6、收到检验报告和电梯使用标志后,将电梯使用标志张贴到设备的显著位置。

  7、未经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电梯钥匙使用保管制度

  1、电梯钥匙必须由电梯安全管理员专用保管.

  2、只有具和特种设备作业资格的人员方可使用电梯钥匙。

  3、作业人员领取电梯钥匙,必须做好领用记录。

  4、作业人员使用电梯层门钥匙打开电梯层门之前,须事先双脚站稳并确认轿厢的位置,同时确认同伴及其他人员均处于安全的位置。

  5、在每一次使用电梯层门钥匙之后,必须重新检查一遍,确保所有电梯层门始终关闭锁紧.

  6、使用完电梯钥匙之后,务必将其放回原位保管妥当。

  电梯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作业人员具有良好的素质是保证电梯安全使用的前提,《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规定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经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持证上岗。

  1、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

  2、从事电梯操作和管理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a) 具有初中以上的文化程度,并且具备一定的机电基础知识;

  b) 身体健康,视力、听力良好,无高血压、心脏病、精神病等疾病;

  c) 具有高度的工作责任心和良好的职业道德,工作踏实;

  d) 具的良好的.安全意识;

  3、培训的方式包括内部的岗位培训、电梯制造单位的使用和管理培训,以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举办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上岗资格培训.

  4、安全管理人员应定期对作业人员开展内部培训,培训内容一般应包括:

  a) 安全生产和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现行法律法规; b) 电梯相关的技术标准和检验要求;

  c) 电梯的基本构造、工作原理、性能特点;

  d) 电梯安全保护装置的种类和作用;

  e) 电梯的安全操作、应急救援和日常管理;

  f) 电梯的事故及防范;

  g) 日常的安全教育等;

  5、各种形式的培训考核应予以记录、各种资格证书原件(或复印件)由使用单位统一保管,以方便管理和查阅.

  6、作业人员应不断学习新的相关知识,以适应法律法规的变化和技术的发展.

  7、使用单位应及时安排电梯作业人员的换证考核工作,一般应提前二个月向考核机构报名,对于资格证书过期或复审不合格的不得再安排相应的岗位。

  8、使用单位应制定对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计划,应予以实施.

  电梯应急救援演习制度

  紧急救援措施是电梯使用过程中遇到意外情况时,及时营救和安全疏散乘客的操作守则,必须严格遵守。

  一、意外事件:

  如遇下列意外情况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人员前来处理,并根据需要按紧急救援措施释放轿厢内的被困乘客.

  (一)停电时

  停电时(轿厢内的应急照明灯会自动照亮)司机或安全管理员应落实停电的实际情况,如有乘客被困在轿厢内,应安抚乘客不要试图强行逃离轿厢,耐心等待专业人员予以施救。电梯恢复通电后,只要按轿厢内或门厅的楼层按钮,轿厢就会启动。如果停电时间比较长,可按困人救援方法将乘客救出。

  (二)发生水灾时

  发生水灾时,且电梯尚未被淋湿,应立即将电梯停在最高层,以免电梯发生淋水故障。若电梯因意外情况而被侵入电梯井道的水淋湿时,当班人员应及时将电梯停用,并将电梯电源关掉,并采取防护措施防止水流入电梯。此时电梯内如有乘客被困,可按困人救援方法将乘客救出。电梯再次运行前,要先经电梯维保单位专业人员维修保养合格.

  (三)发生火灾时

  1、发生火灾时,根据情况让电梯的平层或直接指引所有乘客离开电梯到安全地方。如电梯有消防迫降功能,应立即敲碎设置在基站处的电梯消防开关外罩玻璃,把开关拨到“开”的位置,让电梯立即返回基站.

  2、确认轿厢内无人后,切断电梯的电源开关。

  3、火灾时,除消防电梯允许消防人员执行救援任务外,其他情况一律禁上使用电梯。

  二、因人救援方法

  因人救援必须由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的专业人员进行,如遇电梯故障,致使乘客被因轿厢内,司机或安全管理员应该安抚乘客,同时应立即通知电梯维保单位,由维保单位专业维修人员进行救援。维保单位不能很快到达的,由经过训练取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作业人员,依照下列步骤释放被困乘客。

  (一)电源切断确认

  在进行救援时,为防止轿厢突然移动,发生危险事故,应先将该电梯的主电源切断。

  (二)故障电梯的轿厢位置确认

  进行救援被困乘客时,先要确保自己安全,由机房控制柜或层站轿厢位置指示器确认轿厢位置。若机房内无法确认轿厢位置时,可用专用钥匙小心开启层门,再用手电观察确认轿厢在井道内的位置。

  (三)轿厢停于接近层门位置,且高于或低于楼层不超过0.5米时:

  1、用专用层门钥匙开启层门。

  2、在轿顶用人力开启轿厢门.

  3、协助乘客离开轿厢。

  4、重新将门关妥。

  (四)轿厢停于高于或低于楼层超过0.5米时,应先将轿厢移至接近层门,然后按上述第(三)步骤接出乘客,移动轿厢方法如下:

  1、通知轿厢内乘客保持镇定,并说明轿厢随时可能会移动,不可将身体任何部份探出轿厢外,以免发生危险,如果此时轿厢门处于未完全闭合状态,则应将其完全关闭。

  2、将盘车手轮装在电机轴上。

  3、一名受训救援人员控制盘车手轮,另一个受训救援人员持释放杆,轻轻松开“抱闸”(制动器),轿厢会由于自重而移动,若轿厢由于自重无法移动时,应用盘车手轮使轿厢向正确方向移动.为了避免轿厢上升或下降太快发生危险,操作时应点动动作使轿厢逐步移动,直至轿厢到达平层区域。

  遇其他复杂情况时,如安全钳已动作或钢丝绳脱离正确槽位,应等待电梯专业维修人员处理。

  三、演练

  1、每年至少一次进行意外事件和事故紧急救援演习工作,应结合本单位与本地区的具体情况,对可能出现的意外事件和事故进行有针对性的救援演习。

  2、每次演习可针对一种情况,也可结合多种情况综合演习。演习结束后电梯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及时做好记录工作,填写意外事件和事故的紧急救援演习记录表,针对出现的问题和不足,认真总结,做好整改工作。

  电梯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电梯技术档案须专人保管,电梯安全管理员保管电梯档案时应按下列各点进行档案管理,并办理好档案调用的手续,调用的资料用完后应及时归档.

  一、当电梯安装工程竣工移交后,电梯安全管理员应对电梯公司所移交的电梯随机资料进行清点核对并归档,应当长期保存。

  电梯资料至少包括:

  1、《特种设备使用注册登记表》、电梯使用标志及电梯检验报告.

  2、电梯出厂随机文件:

  a) 产品合格证

  b) 制造许可证

  c) 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

  d) 型式试验合格证

  e) 电梯土建图

  f) 电梯元件代号说明

  g) 电梯使用维护说明书

  h) 电梯安装调整手册或安装说明书

  i) 电梯电气原理图,机械图随机目录及图样

  j) 故障或停电困人救援方法

  k) 电梯层门三角钥匙及操纵盘钥匙

  3、电梯乘客须知.

  二、在电梯日常使用中,应对以下记录进行归纳整理并归档(至少保存2年)

  1、电梯维修保养记录(电梯维保单位保养人员进行维修时每次提供一份),日常检查与使用状况记录;年度自行检查记录或报告;应急救援演习记录。

  2、设备运行故障与事故记录;

  3、电梯每年定期检验后,由检验单位出具的定期检验报告应及时归档。

电梯管理制度13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电梯维修保养安全管理、维修保养组织与设立、维修保养要求和使用管理的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所调整范围电梯的一般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安全管理。

  2 术语和定义

  本标准采用gb7588中的定义、gb/t7024中的的术语及下列定义。

  2.1 电梯

  动力驱动,利用沿刚性导轨运行的箱体或者沿固定线路运行的梯级(踏步),进行升降或者平行运送人、货物的机电设备,包括载人(货)电梯、自动扶梯、自动人行道等。

  2.2 电梯使用单位

  具有在用电梯管理权利和管理义务的单位或个人,即电梯产权所有者或受其委托、授权的电梯管理者。

  2.3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具有相应资质,受使用单位委托,并有书面合同约定,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的单位。

  注:维修保养单位包括法人机构及其分支机构。

  2.4 安装

  在电梯井道、机房、底坑内,或者在上下(或前后)机房之间对电梯零部件进行组装、就位、固定、调试等作业的总称。

  注:安装包括新装和移装,不包括施工所须脚手架的安装。

  2.5 改造

  改变电梯控制系统、驱动主机,改变电梯主要受力构件的结构或受力方式,改变电梯主要参数的施工活动。

  注1:主要参数指额定速度、额定载重量、驱动方式、调速方式、提升高度(运行长度)、倾斜角度、名义宽度。

  注2:驱动方式指曳引驱动、强制驱动、液压驱动。

  注3:调速方式指变极调速、交流调压调速、调频调压调速、直流调速、液压流量控制调速。

  注4:电梯控制系统指电梯控制,信号和指令、故障的防护、电气安全装置等控制的总称。

  2.6 维修

  以相应的新的零部件取代旧的零部件或对旧零部件进行加工、修配的操作,这些操作不改变电梯主要参数。

  注:维修分为重大维修和一般维修。

  2.6.1 重大维修

  更换和加工、修配电梯主要部件,改变轿厢质量超过额定载荷的8%,加装安全装置,增加电梯停靠层站但电梯主要参数没有改变的施工活动。

  注:主要部件指限速器、安全钳、缓冲器、门锁装置、轿厢悬挂装置、导轨、曳引机、控制柜、上行超速保护装置、安全电路、液压泵站、限速切断阀、电动单向阀、液压油缸、手动下降阀、机械防沉降装置、悬吊机构失效保护装置、防火层门、玻璃门及玻璃轿壁、自动扶梯或自动人行道的控制屏、驱动主机、金属结构。不包括以上主要部件同型号、同规格的更换。

  2.6.2 一般维修

  不属于重大维修的其它维修活动。

  2.7 日常维护保养

  在电梯交付使用后,为保证电梯正常及安全运行,按计划进行的所有必要操作的总称。包括:清洁、润滑、调整、检查。

  2.8 维修保养

  一般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的总称

  3 基本要求

  3.1 电梯使用单位

  3.1.1 电梯使用单位应使用符合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电梯,负责电梯的安全管理和运行。

  3.1.2 电梯使用单位应委托电梯制造单位或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取得相应许可资质的单位对电梯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或维修保养,从事维修保养施工的单位应有相应的维修资质。

  3.2 电梯制造单位

  3.2.1 电梯制造单位应对电梯制造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对本单位制造的在用电梯进行跟踪调查和了解,为电梯安全可靠运行持续提供必要的技术帮助。

  3.2.2 电梯制造单位委托或者同意其他单位对本单位制造的电梯进行安装、改造、维修活动的,应当对其安装、改造、维修活动进行安全指导和监控,并对电梯质量以及安全运行涉及的质量问题负责。

  3.3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

  3.3.1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对其维修保养电梯的安全性能负责。

  3.3.2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至少每15日对其维护保养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3.4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

  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在检验检测时时发现使用单位没有委托有相应资质单位维修保养的电梯,应出具限期整改意见书或检验结论为不合格的检验报告。

  4 维修保养要求

  4.1 合同评审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拟维修保养电梯,应根据不同制造单位、不同品种的要求进行合同评审,对电梯安全性、可靠性和维修保养所需的人员、技术、装备和备品备件供应等资源要求进行确认,确保在合同有效期内有能力和条件保证所维修保养电梯的安全、可靠运行。

  4.2 签订合同

  电梯维修保养包括一般维修和日常维护保养。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在对电梯提供维修保养前,应与电梯使用单位签订书面合同,电梯维修保养合同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维修保养的施工性质、内容;

  b) 维修保养起止日期和电梯维修保养的时间频次,维修保养期限不少于一年,电梯维修保养时间频次应至少每15天一次;

  c) 维修保养执行的标准和要求;

  d) 在应急救援、配合重大活动等方面的约定;

  e) 学校、幼儿园以及车站、客运码头、商场、体育场馆、展览馆、公园、宾馆、医院等公众聚集场所和居民住宅使用的电梯,故障报修和应急救援抵达时间。

  f) 双方的其他权利、义务和责任。

  4.3 制订作业指导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根据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制订《电梯维修保养作业指导书》,按规定对电梯进行电梯维修保养,保证其维修保养的电梯安全技术性能持续符合安全技术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梯维修保养作业指导书》至少应包括以下内容:

  a) 不同品种电梯日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维修保养的项目、内容、方式和要求,日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维修保养的项目、内容和要求应符合安全技术规范、标准和电梯产品安装使用维护说明书的要求;

  b) 电梯维修保养施工作业安全措施,明确电梯门锁等安全保护装置、安全开关、安全触点测试、修理、更换施工时所必须采取的有效防护措施。

  4.4 维修保养计划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制订每一个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的电梯日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维修保养计划。

  4.5 维修保养实施

  4.5.1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确保持续满足所维修保养电梯正常运行所必须的能力,配备必要的备品备件、工具、检测仪器和装备等。

  4.5.2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明确每一个电梯维修保养合同的责任人,负责落实电梯日常、季度、半年度和年度维修保养计划的实施。

  4.5.3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严格按《电梯维修保养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电梯的维修保养作业。

  4.5.4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电梯维修保养服务热线,应全天候有人负责响应,接到电梯故障通知后,电梯维修保养单位人员一般应在60分钟内及时抵达电梯所在场所,电梯发生安全事故和困人事件时应在接通知后30分钟内抵达并及时救援。

  4.6 处理

  4.6.1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对在维修保养时发现的问题应及时处理和修复,如需进行重大维修施工的,应履行施工告知和申报监督检验。

  4.6.2 电梯发生故障时,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进行全面检查和修复,在未完全修复前应采取必要措施防止电梯继续投入正常使用;发现电梯存在严重安全隐患不能及时消除的,可采取包括立即停止电梯运行等有效措施,并及时书面通知电梯使用单位。

  4.7 记录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对维修保养活动进行记录,并建立电梯维修保养台帐和档案。电梯维修保养台帐可以采用电子文档形式,采用电子文档形式时,应有可靠的.备份保存;电梯维修保养记录可参照本标准附录a,日常维修保养档案应一台一档,档案至少保存2年。

  a) 电梯维修保养台帐至少应包括:

  1)所有维修保养电梯合同的目录;

  2) 维修保养电梯汇总表,应包括:电梯使用单位名称、使用单位地址、使用单位联系人和联系电话、电梯制造单位、电梯型号、维修保养起止时间、定期检验时间、维修保养责任人等内容。

  b) 电梯维修保养档案至少应包括:

  1) 电梯基本情况表,其内容可参照本标准附录b;

  2) 日常维修保养和半年度、年度维修保养实施记录,实施记录应如实记录发现的问题和采取的措施,并有使用单位管理人员签字确认;

  3) 电梯报修或应急维修记录;

  4) 维修保养合同有效期内《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复印件;

  5) 故障、安全隐患、事故及应急处置记录。

  4.8 安全管理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制订电梯维修保养现场管理制度,落实维修保养过程中的现场安全防护措施,确保维修保养工作的安全。

  4.9 指导使用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对使用单位帮助和指导,包括:

  a) 提醒使用单位及时申报定期检验,配合做好定期检验工作;

  b) 指导使用单位制订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安全管理制度和应急救援预案,配合应急救援演练;

  c) 指导使用单位建立电梯技术档案;帮助电梯使用单位正确张贴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d) 帮助使用单位对相关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4.10 自检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至少每半年对电梯进行自检,自检应按照作业指导书的要求进行,并作好相应的记录。自检工作必须由维修保养单位的电梯检验人员进行,自检不应替代半年度和年度维修保养。

  4.11 告示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在电梯轿厢内或其它醒目位置张贴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告示牌,内容应有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名称以及24小时值班电话。

  4.12 应急救援和演练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制订电梯事故和电梯维修保养施工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每年至少应进行一次应急演练,对本单位维修保养的电梯事故时应提供指导和应急救援。

  4.13 统计宣传

  电梯维修保养单位应当做好电梯故障统计工作,并协助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做好电梯安全、文明使用宣传等工作。

  4.14 单位变更

  在定期检验有效期间更换维修保养单位的,新维修保养单位应在合同签订后15日内持合同原件到实施定期检验的检验机构更换电梯《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5 使用与管理

  5.1 使用单位确定

  5.1.1产权多方共有或单方产权多方使用的电梯在办理使用登记和登记变更时,应通过书面协议形式落实电梯使用单位,明确授权,由其与维修保养单位签订维修保养合同。其可以是:电梯产权人、承租人、实际使用者以及承担物业管理职能的物业服务企业等。

  5.1.2 负责房产开发的建设单位在商品房未取得预售证前,由建设单位自行对电梯进行管理;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后,业主委员会未成立或业主还未能履行职责前,建设单位应明确由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对电梯进行管理。

  5.2 管理机构

  电梯使用单位应设置电梯安全管理机构或配备专(兼)职电梯安全管理人员,对电梯进行日常安全管理。

  5.3 管理制度

  电梯使用单位应建立健全符合本单位实际情况、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的电梯安全使用管理制度,建立完整的电梯技术档案。

  5.4使用登记

  使用单位应在电梯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向设区的市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电梯停止使用、转让、报废、过户,或者变更使用单位时,应向原登记部门办理停用、注销、过户和变更。

  5.5 定期检验

  5.5.1电梯使用单位应制定和实施电梯定期检验计划。在用电梯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申请。在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实施检验检测工作时应积极配合。

  5.5.2电梯使用单位应根据检验检测单位提出的要求及时完成整改和提出复检,整改和提出复检必须在电梯定期检验的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完成。

  5.6 日常巡视

  电梯使用单位应落实人员对电梯运行进行日常巡视,每月应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做好电梯日常使用状况记录,加强对电梯紧急报警装置的检查,确保畅通,发现问题应及时组织修复。

  5.7 维修保养监督

  电梯使用单位应监督电梯维修保养单位认真履行日常维修保养工作,并在其维修保养、急修等工作记录上进行签字确认,变更维修保养单位时,做好有关衔接工作,确保有相应许可资质单位对电梯提供不间断的专业维修保养。对电梯维修保养有特殊要求的应通过合同书面约定。

  5.8 安全标识

  电梯使用单位应将电梯使用的安全注意事项、警示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应急救援电话号码、维护保养单位名称置于易于为乘客注意的显著位置,并保持完好。

  5.9 钥匙管理

  电梯使用单位应指定负责电梯管理的人员保管电梯的紧急开锁钥匙、机房钥匙和电梯电源钥匙,非专门人员不得使用。

  5.10 应急救援

  5.10.1电梯使用单位在电梯发生困人事件时,应及时采取措施,组织救援,通知维修保养单位提供指导和帮助。

  5.10.2电梯发生安全事故时,电梯使用单位应当及时组织应急救援,排险和抢救,保护事故现场,通知维修保养单位参与救援,并立即报告事故所在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

  5.11 停止运行

  5.11.1电梯出现下列情况时,电梯使用单位应立即停止运行电梯,委托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或其它相应资质单位对电梯进行检查、修复,消除安全隐患;对于经重大维修或改造的电梯应由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进行监督检验合格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a) 发生地震、火灾等灾害;

  b) 电梯和电梯附件受潮,以及安装电梯和附件的机房、井道、底坑等场所进水或严重受潮;

  c) 发现安全装置、安全附件、安全开关、安全触点等发生误动作,厅、轿门工作异常;

  d) 电梯发生安全事故或存在安全隐患;

  e) 接到维修保养单位因发现严重事故隐患而发出的电梯应停止运行的书面通知时;

  f) 监督检验或定期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5.11.2 电梯停用3个月及以上,需重新投入使用的电梯,在投入使用前应委托电梯维修保养单位或其它相应资质单位对电梯进行检查、修复或安全性能确认,检查、修复或安全性能确认单位应出具书面结论。

电梯管理制度14

  1. 建立专门的设备管理部门,负责制度的制定、执行与监督,确保各项规定得到有效落实。

  2. 定期组织设备安全培训,强化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更新知识与技术。

  3. 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进行设备检验,确保设备的可靠性和安全性。

  4. 实施奖惩制度,对于遵守规定的员工给予奖励,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形成有效的`激励机制。

  5. 制定动态更新机制,根据新的法规、技术发展和实践经验不断修订和完善制度。

电梯管理制度15

  一、电梯设备的维修保养工作以合同方式委托给有资质的专业电梯维修单位(维保公司),电梯维保单位定期对电梯进行维修保养工作,对电梯正常运行及安全负责,不能以质量保证替代日常维护、保养工作,保证每年度质量技术监督局对电梯的安全检验合格。

  二、工程部负责对电梯的日常运行及安全进行监督管理,以保证电梯的`用电、消防、防雷、通讯和报警系统安全可靠,每月进行抽检,并将抽检结果记录于《月维修保养记录表》,确认电梯的安全系统是否可靠,电梯巡视及保养记录是否完整,电梯各部门的维修保养质量是否合格,在电梯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通知维保单位,责令维保单位限期整改。

  三、每年度应对电梯维保单位的营业执照、维修保养的资质证明,安装改造大修的资质证明和现场维修工的各种作业操作证等进行验证,确保其有合格资质。

  四、电梯发生安全事故后,各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抢救受伤人员,严防事态扩大,责成电梯维保公司保护事故现场及有关证椐,查明事故原因,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配合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对事故进行调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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