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优秀)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以下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
(一)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
1、各职能部门安全责任制。制定各职能部门的安全责任制。包括: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职责,岗位培训教育部门安全职责和制度等。
2、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制定特种设备各岗位安全责任制。包括:安全生产负责人岗位职责,特种设备专职兼职管理人员岗位职责,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岗位职责等。
(二)制定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
制定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安全规章制度。包括:特种设备维护保养管理制度,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制度,特种设备定期自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特种设备报检制度,特种设备安全培训制度等。
(三)制定特种设备操作规程
根据特种设备种类以及法规、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编制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包括:快开门压力容器操作规程等。
(四)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根据本单位特种设备使用情况,制定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相应的抢险装备和救援物资;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救援演练。
三、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及定期检验
(一)行政许可
1、特种设备行政许可规定。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在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
2、特种设备行政许可变更。特种设备停用、注销、过户、迁移、重新启用应到质监部门办理相关手续。
3、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必须经质监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证书方可上岗操作。作业人员必须与企业办理聘任手续并到质监部门备案。
(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
1、特种设备报检。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在特种设备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各特种设备的.检验日期可从检验报告、合格标志查看)。
2、特种设备报检要求。按特种设备检验规程提供相关资料。
四、安全培训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在落实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包括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的基础上,必须在本单位内对特种设备作业进行业务培训和安全、节能教育。做到有安全培训计划,有培训记录、有培训考核。
五、特种设相关记录
(一)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特种设备运行记录)
根据特种设备的类别分别印制特种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将设备的使用状态记录在案。
(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包括安全附件等保养记录)
根据特种设备类别分别印制特种设备维修保养记录,每次对设备维护保养做好记录。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有资质的单位负责,维护保养后,维护保养人员和用户应在保养单上签名,保养单至少一式二份,用户和维护保养单位各留一份存档。并且至少15日对电梯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三)特种设备检查记录
根据特种设备类别印制特种设备定期自行检查记录(包括日检、月检、年检记录),每月至少进行一次自行检查,并记录在案。
(四)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印制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当特种设备出现运行故障和事故时,详细记录故障或事故出现的原因、解决方法等。
(五)定期检验整改记录
将每次定期检验主要存在问题及落实整改情况记录在案。
(六)锅炉房记录。锅炉房要设立六种记录:
1、锅炉及附属设备的运行记录;
2、交接班记录;
3、水处理设备运行及水质化验记录;
4、设备检修保养记录;
5、单位主管领导和锅炉房管理人员检查记录;
6、事故记录。
六、特种设备档案管理
(一)统一档案盒规格
特种设备的档案盒应统一规格。档案盒侧面应注明类别,盒内要附上档案目录。档案可参照下面方法分类:
(二)档案分类
1、文件法规类。将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文件统一存放。
2、综合管理类。将特种设备安全责任制、管理制度、操作规程、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管理结构图、专职兼职安全管理员任命书、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安全责任承诺书等统一存放。
3、特种设备总台帐类。
使用帐本或信息化管理系统对特种设备台帐进行管理,帐物相符,能方便索引到相应的档案信息。至少包括如下内容:
1)设备分布情况。最好有本单位的特种设备分布图。
2)特种设备台帐。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分类登记在册。包括:注册号、使用登记证号、电梯年审情况、定期检验情况等
3)安全附件管理台帐。将本单位特种设备安全附件分类登记在册,并标明安全附件安装所在的设备。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管理台帐。将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及相关的管理人员的基本情况登记在册,并注明作业人员所操作的特种设备。
4、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类。将每年的培训计划、培训情况、考核情况作业人员证或复印件等资料统一存放,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件应有使用单位的聘用记录并到质监局备案,证件在有效期内。
5、应急救援类。将特种设备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计划、演练情况资料统一归档。
6、技术档案类。以一台设备一个技术档案为原则(可用多个档案盒存放),将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特种设备使用证、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表、定期检验报告、安全附件校验报告统一存放。
7、特种设备相关记录。特种设备记录每月归档整理一次,将设备日常使用状态记录、特种设备维护保养记录、特种设备检查记录、特种设备交接班记录、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统一存放。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2
1.目的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订本管理规程。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电梯、压力管道等。
3.职责
产品制造部、质量管理部对本规程的实施负责。
4.内容
4.1特种设备:是指对人身和财产安全有较大危险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其中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为承压特种设备,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为机电类特种设备。
4.2特种设备的申购、选型及验收
4.2.1特种设备供应商的选择
4.2.1.1公司购置的特种设备,其设计、生产单位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许可的单位;
4.2.1.2特种设备必须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相关技术资料和文件,并在特种设备显著位置设置产品铭牌、安全警示标志及其说明。
4.2.1.3境外制造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我国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
4.2.2特种设备的申购及选型按《设备管理规程》(smp-emed001)执行。
4.2.3特种设备的验收
4.2.3.1开箱验收:特种设备到货后,物料部通知设备部,由设备部会同特种设备的供应商进行验收,包括设备的外观包装、规格型号、零配件、附属仪表仪器、随机备件、工具等;设备部应当仔细逐一核对特种设备安全技术规范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护保养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并填写开箱验收记录,作为设备安装资料的一部分归档;
4.2.3.2开箱验收后,物料部应办理入库手续;设备部应按公司固定资产编号规则统一进行编号及将原始技术资料归档;
4.2.3.3特种设备的最终付款验收按订购合同由采购部门提出申请,由使用部门及设备部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进行确认、共同验收,最后报分管副总经理或总经理审批。
4.3 特种设备的安装与校验
4.3.1 特种设备的安装
4.3.1.1特种设备安装前,设备部必须向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有关审批手续及备案;
4.3.1.2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单位的审核工作:安装单位必须由特种设备制造单位或其通过合同委托、同意并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取得许可资格的单位;
4.3.1.3在新购置的特种设备安装前安装单位应提供的有效证件为:安全资质证书、安全施工方案、 安全保证体系资料(含施工安全负责人、安全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名单及相应证书复印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监督检验证明;
4.3.1.4 供应商需同时书面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经确认由设备部安全管理人员与施工单位签署安全责任书后,方可施工;
4.3.1.5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单位必须对特种设备安装、维修保养与改造的质量和安全性能负责。
4.3.2 校验
4.3.2.1安装(或大修、改造)完成后,施工单位应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设备进行校验和调试,并且向具有特种设备检测检验资格的机构申请检验;
4.3.2.2检验合格后,设备部或使用部门应当在30个工作日内,向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办理使用登记,取得使用登记证书;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4.3.2.3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施工的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移交使用部门或设备部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4.3.3 设备安装时,由设备部或使用部门监督设备供应商依法合理安装;设备启用前,应由特种设备厂商对操作人员进行相关内容的培训。
4.4 使用与管理
4.4.1 特种设备的使用
4.4.1.1特种设备经监测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4.4.1.2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根据实际状况,配备专业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作为设备的责任人,并进行管控。对于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应包括:
a 管理责任人员应当对特种设备使用状况进行经常性检查,发现问题应当立即处理;情况紧急时,可以决定停止使用特种设备,并且立即报告本部门有关负责人; b 锅炉、压力容器、电梯等特种设备的作业人员及其相关管理人员(以下统称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宜昌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培训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格式的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或者管理工作; c 离开特种作业操作岗位达六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当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1.3特种设备必须由指定的责任人进行操作,非专业人员不得操作;
4.4.1.4电梯安全运行相关的钥匙,由设备部电梯安全管理人员严格管理,具体的使用严格按电梯操作说明书的规定执行;
4.4.1.5逾期未检的特种设备需停用并标示,不得继续使用,否则视为无证运行,对于违反规定操作者予以记过处分。
4.4.2 特种设备的管理
4.4.2.1使用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4.4.2.2使用部门或设备部负责制定设备安全操作、维护保养及定期检定的操作规程;
4.4.2.3设备部负责特种设备原始安全技术档案的建立,包括: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4.4.2.4每台特种设备指定一位责任人,严格按照本规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以岗位责任制为核心,管理特种设备的各项工作,包括: ① 负责技术档案的建立及归档:按照《设备档案管理规程》(smp-emed008)规定执行 ② 安全操作常规检查; ③ 日常维护保养; ④ 监督供应商对设备定期保养; ⑤ 定期检验(包括供应商来厂监测及送外监测工作); ⑥ 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⑦ 发现异常情况的紧急通报及应急处理等工作;
4.4.2.5特种设备使用地点、场所(如:锅炉房、电梯机房等)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严格履行出入人员登记手续,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一律按规定登记进入。凡进入危险场所其他人员(包括领导检查、外来参观、设备维保、设备检测人员),应由使用部门负责人批准,并在安全管理人员、操作人员等陪同下进入,进入后严格遵守相关制度,不得操作特种设备。其他人员不得进入上述地点、场所。
4.4.2.6 4.4.2.6.1 4.4.2.6.2 4.4.2.6.3 4.4.2.6.4使用单位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 年检的周期按相关规定执行,在安全检验合格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 a 锅炉:锅炉外部的检验为一年一次;锅炉内部的检验为两年一次; b 电梯:一年一次; c 压力容器根据核定的'安全状况分别为:半年、一、三、五年(如:空气压缩机的压力表为半年、安全阀为1年、罐体为5年); d 压力管道、各类气瓶:应按相应的安全监察规程要求的定期检验周期执行。 月检应检查下列项目: 1.各种安全装置或者部件是否有效; 2.动力装置、传动和制动系统是否正常; 3.润滑油量是否足够,冷却系统、备用电源是否正常; 4.绳索、链条及吊辅具等有无超过标准规定的损伤; 5.控制电路与电气元件是否正常。 日检应检查下列项目: 1.运行、制动等操作指令是否有效; 2.运行是否正常,有无异常的振动或者噪声; 3.门联锁开关及安全带等是否完好(当有这些装置时)。 检查应当作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查。
4.4.2.7特种设备故障停用的管理:
a发生故障后,使用部门应当对设备停止使用并悬挂设备停用标识。及时通知安全管理人员并书面报告,落实相应的安全措施;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方可继续使用。 b再次使用前,使用部门必须申请安全检验,经复查合格,才能重新投入使用。
4.5特种设备维护和保养
4.5.1设备部或使用部门对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4.5.2 设备部或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应认真监督设备维护保养单位及时对我司设备进行维护保养:由供应商对设备维护保养的,按照购买时签订的购买合同内规定的维护保养内容执行;非供应商负责的监测内容及日常维护保养事项由特种设备指定的负责人负责;
4.5.3 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日常维护保养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有关负责人报告;特种设备运行不正常时,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应当按照操作规程采取有效措施保证安全,严禁带故障运行;如公司无法处理的,应由设备部联络供应商或特种设备检测单位进行自理。
4.6特种设备的改造
4.6.1改造锅炉、电梯、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等特种设备,应按照新安装特种设备审查报批、持证施工、检测验收、建立档案等进行。具体由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监督执行。
4.6.2特种设备改造后应进行校验。
4.7特种设备的报废
4.7.1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管理责任人应当及时申请予以报废,并且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4.7.2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前,使用部门应当向设备部安全管理人员报告,具体执行要求详见《设备管理规程》(smp-emed001)。
4.8其它
4.8.1未严格执行本管理规定的人员依公司安全管理规定相关条例进行处罚;
4.8.2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相关使用部门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5.变更历史
变更实施时间 变更内容 变更审批号 增加日检、月检项目,规范特种设备管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3
一、总则
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二、机构和职责
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生产部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附件齐全。
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质量保证材料;
工程业绩资料;
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在持有此证情况下,方可在我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尊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四、附则
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4
为了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事故发生,根据中铁七局集团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规定》的要求,结合集团公司特种设备管理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项目部特种设备管理制度。
一、加强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机械(设备)部门负责特种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报废。
二、安质部门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检查工作,检查在用的特种设备有无安全合格标志,对无安全检验合格标志的设备要督促进行检验或责令停用。
三、对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的存在问题,督促其进行整改。
四、负责按时向集团公司安全监督部门报送特种设备统计年报。
五、配合人事、劳资部门对特种设备的维修和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
六、对特种设备维修和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进行检查,严禁无证上岗操作。
七、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八、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根据情况配备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
九、每周一定为项目部特种设备、机械、现场安全用电周检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
一、学校使用的特种设备应当由国家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许可的单位制造、安装和改造。设备使用前,应当核对其是否附有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学校应当建立特种设备资料档案。
二、在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前,学校应当要求施工单位必须将有关情况告知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
三、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学校应当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登记。登记标志应当置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学校不得擅自变更特种设备的用途。
四、特种设备的管理人员应当经过业务培训,经考核合格并获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从事相应的作业和管理工作。
五、学校应当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维护保养,至少每月进行一次自查,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的,应当停止使用,进行检查,在确认消除隐患后方可继续使用。对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应当定期进行校验、检修。
六、需要定期检验的特种设备,学校应当在安全检验合格的有效期届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定期检验或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七、电梯的日常维护保养必须由取得许可证的安装、改造、维修单位或者电梯制造单位进行。电梯应当至少每15天进行一次清洁、润滑、调整和检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6
(一)特种设备维修制度
1、特种设备的维修活动应委托取得相应维修许可证的单位进行。
2、签订维修合同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或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必须审查维修单位的资质和相关人员的资质是否符合。
3、施工前,配合、督促特种设备维修的施工单位在施工前,将拟进行的特种设备维修情况书面告知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坚决制止施工单位未履行书面告知义务而进行施工的行为。
4、督促特种设备维修的施工单位向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申报维修活动的监督检验。
5、根据维修的合同规定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的要求,配合实施监督检验的检测机构监督维修的施工单位施工,发现未按照告知内容和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施工的,要求施工单位予以整改,不予整改的,要求其停止施工并及时报告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
6、拒绝接受使用未经监督检验和监督检验不合格的设备。
7、经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在验收后30日内从施工单位处接收相关技术资料并归档保存。
(二)特种设备定期检验制度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机构和管理人员要熟练掌握分院特种设备定期检测情况,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定期检验检测计划,确保检验检测工作如期实施。
2、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测要求在上次检测有效期满前1个月提出定期检测要求。
3、检测前应当备齐以干特种设备的`相关资料
(1)设备出厂资料:设计文件、安装使用说明、产品合格质量证明;
(2)设备安装资料:安装告知书、安装质量证明、安装监督检验报告。
(3)使用登记文件
(4)上次定期检验报告
(5)运行记录、维护保养记录、运行中出现异常情况的记录等。
4、检测时,要做到按计划的时间停车检验,并向检验机构和检验人员提供检验所需的条件,配合他们作好检验检测工作。
5、检测后,对检验合格的特种设备,或存在问题的设备,已经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并达到合手使用要求的,要及时办理有关注册、变更手续。
6、凡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发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安全隐患后,方可投入使用。
8、对确因需要延长检验周期的特种设备,必须依法办理延期检验手续。
(三)特种设备安全检查制度
1.安全检查要做到经常性,充分发动群众,坚持专职检查与群众检查相结合,日常检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普遍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做到层层把关,堵塞漏洞。
2.定期安全检查由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1)每年安排一次年度安全检查。主要检查内容:查设备、查制度、查措施、查事故处理情况等。
(2)每月安排一次定期的安全检查。对特种设备使用情况进行检查。
(3)在“五一、十一、元旦、春节”等重大节日前组织有关人员有针对性的进行节前安全检查。
(4)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要不定期的开展日常安全检查,到生产现场监督检查有无违章操作,防护用品穿戴是否齐全,各种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通道是否畅通,使用的工具是否安全可靠、是否符合安全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制止、纠正。
3.各部门除配合特种设备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检查外,还要每季度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对设备使用情况,各项安全制度执行情况重点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4.部门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重点检查作业现场是否整洁,各种设备运转是否正常,安全防护设施是否完好,安全制度执行情况等。发现问题及时反馈,并作好检查记录。
5.在每次生产前要进行安全检查。危险部位和要害设施要重点检查,生产过程中要随时检查有无违章操作等不安全行为。
6.操作者在工作前必须进行安全检查。倒班生产人员要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制度并认真作好交接班记录。在生产操作过程中要集中精力,随时注意安全状况,发现问题要立即报告代班长或单位领导。
7.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必须及时报告单位主管领导,隐患未排除,严禁进行生产。
(四)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坚持维护与检修并重,以维护为主的原则。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设备包机制,确保在用设备每台完好。
2、操作人员对所使用的设备,通过岗位练兵和学习技术,做到“四懂、三会”(懂结构、懂工艺、懂性能、懂用途;会使用、会维护保养、会排除故障),并享有“三项权利”,即:有权制止他人私自动用自己操作的设备;未采取防范措施或未经主管部门审批超负荷使用设备,有权停止使用;发现设备运转不正常,超期不检修,安全装臵不符合规定应立即上报,如不立即处理和采取相应措施,有权停止使用。
3、要严格执行日常维护保养制度和定期保养制度。日常维护保养:操作者每班照例进行保养,包括班前10—15分钟的巡回检查;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液标液位、各种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臵是否正常;班后、月未、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定期维护保养:每月进行一次全面的设备检查保养。
4、正确使用设备,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启动前认真准备,启动中反复检查,停车后妥善
处理,运行中搞好调整,认真执行操作规程,不准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
5、精心维护、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制,定时按巡回检查路线,对设备进行仔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排除隐患。搞好设备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和防腐,保持零件、附件及工具完整无缺。
6、掌握设备故障的预防、判断和紧急处理措施,保持安全防护装臵完整好用。
7、设备检修人员对所包修的设备,应按时进行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配合操作人员搞好安全生产。
8、所有特种设备维护工作,必须有明确分工,并及时做好防冻、防凝、保温、保冷、防腐、堵漏等工作。
(五)特种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处理制度
(一)事故报告
1.事故发生后,事故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向安全管理部门和厂部领导进行报告。
2.属上报政府部门的事故,应立即将事故发生时间、地点、经过情况、造成后果、原因初步分析、已采取的措施等情况,以电话、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报告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等主管部门。
3.发生事故先兆、设备安全隐患和重大未遂事件时,事故发生部门应及时向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和领导进行报告。
(二)事故现场处臵
1.事故发生后,单位在进行事故报告的同时迅速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立即撤离现场施工人员,防止事故蔓延、扩大,并负责对现场实施保护。
2.事故发生后导致人员伤亡时,应在撤离现场施工人员,组织实施应急管理措施的同时,迅速组织对受伤人员的救护。
3.保护好事故现场,积极配合事故调查组调查、取证,为调查组提供一切便利。不得拒绝调查,不得拒绝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若发现有上述违规现象,除对责任者视情节给予通报批评和罚款外,责任者还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三)事故处理
1.事故处理要坚持“三不放过”的原则,即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2.在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的基础上,事故责任单位应根据事故调查报告中提出的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建议,编制详细的纠正与预防措施,经公司安全管理部门审批后,严格组织实施,事故纠正与预防措施实施后,由单位安全管理部门实施验证。
3.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由公司依据事故调查报告中对事故责任部门和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建议,进行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触犯刑律构成犯罪的交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对事故造成的伤亡人员工伤认定、劳动鉴定、工伤评残和工伤保险待遇处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臵。
5.事故调查处理结束后,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详情、原因及责任人处理等编印成事故通报,组织全体职工进行学习,从中吸取教训,防止事故的再次发生。
6.事故处理结案后,安全管理部门应负责将事故调查处理资料收集整理后实施归档管理。
7、设备安全隐患应在调查结束后制定防范和处理措施,报分院主管或有关政府部门。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7
为加强和规范特种设备使用环节的管理,防止和减少特种设备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适用于锅炉、压风机、通风机、制氮机、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门式起重机、天车、叉车等特种设备的使用管理。特种设备的安装、使用、维修保养、改造和检验等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本制度。
2、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必须办理使用证,严禁无证运行。
3、特种设备在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的要求,接到定期检验的通知后,要做好迎检工作。特种设备必须实行定期检验制度,严禁超期运行。
4、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齐全,必须实行定期校验制度,严禁超期使用。
5、使用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安全管理人员应当掌握相关的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有关特种设备的法规和标准。
6、使用单位应当建立完整、准确的特种设备技术档案,并长期保存。使用单位变更时,应随机移送技术档案。
7、特种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8、 特种设备安装、操作、维修保养等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培训和考核,取得质量技术监督行政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后,方能从事相应的工作。
9、特种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10、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11、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该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2、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安全管理人员和单位负责人报告。
13、安全管理员或者单位负责人应经常对特种设备的使用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采取措施,或向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并采取相应的措施。
14、对特种设备管理不严、违反安全管理制度的、发生事故的,根据情节的轻重,必须要负有相应的责任。
15、使用单位必须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制度,明确维修保养者的责任,对特种设备定期进行维修保养。
1 6、 特种设备的维修保养必须由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资格证》的人员进行,本单位没有能力维修保养的,必须委托有资格的单位进行维修保养。
17、特种设备的使用部门负责按照特种设备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负责对特种设备进行日常点检。
18、对于新进特种设备验收,应由机电科设备管理组会同机电工程公司同特种设备的供应厂商进行验收。特种设备的供应厂商应当提供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机电科设备管理组应当仔细核对是否有上述文件。验收合格的特种设备,方能由机电科交付使用部门使用。验收完毕,由机电工程公司负责填写《设备验收单》。
19、对于新增的矿内机动车辆如叉车,机电科应当凭矿内机动车辆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去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办理矿内机动车辆的`注册登记和矿内机动车辆牌照。矿内机动车辆安装牌照并粘贴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20、机电科应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进行定期校验、检修,并作好记录。
21、机电科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22、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部门必须切断电源,悬挂故障标志,同时通知机机电科处理(或委托处理),当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23、特种设备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24、特种设备使用部门应当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
25、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管理人员和矿有关负责人报告。操作特种设备时,作业人员应做好防护措施,操作要平稳、准确、注意力集中。特种设备的标牌均附有警告与操作方法说明,操作时请遵照设备的操作规程及设备标牌的要求开展作业。
26、特种设备一旦发生爆炸、着火、变形、鼓包等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救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27、操作和使用特种设备时,应检查其本身的各种保护装置,无特殊情况,应在各种保护装置正常灵敏的情况下进行操作和使用。
28、对特殊部位的特种设备要按标准要求敷设缆线及接地(接零)保护装置。
29、在使用气割设备时,必须明确使用的安全距离,使用前必须详细检查其防回火装置正常、灵敏可靠。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8
为了加强机械设备的维修管理,有计划地做好机械设备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证机械设备保持良好的技术状态,有效地延长机械设备的使用寿命,确保设备的安全性,本着“定期检测、强制维护、视情修理”的原则,制定本制度:
一、认真执行设备使用与维护相结合和设备谁使用谁维护的原则
1、单人使用的设备实行专责制。
2、主要设备实行包机制(包运转、包维护、包检修)。
3、设备使用实行定人、定机,凭证操作。
4、各种设备司机,必须经过培训,达到本设备操作的技术等级“应知”、“应会”要求,经考试合格,领到合格证,方能上岗。
5、设备司机都要做到“三好”,即管好、用好、修好;“四会”,即会使用、会保养、会检查、会排除故障。
6、要严格执行日常保养(维护)和定期保养(维修)制度。
8、班中责任制,注意设备运转、油标油位、各部温度、仪表压力、指示信号、保险装置等是否正常。
9、班后、周末、节日前的大清扫、擦洗。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10、机械设备维修保养必须填写维修保养记录,交接班必须填写交接班记录。
二、操作员负责对机械设备的日常维护工作。日常维护分为出车前、行车中和收车后三种情况。
(一)、出车前的日常维护工作:
1、检查冷却水、燃油、机油是否合乎规定数量,视需添加;
2、检查转向机,制动装置各连接部位是否牢固可靠;
3、检查轮胎气压是否合乎规定;
4、检查和紧固轮胎、半轴、传动轴、钢板弹簧等部件的螺栓、螺母;
5、检查灯光信号、喇叭、雨刮器的工作状况;
6、检查手制动、脚制动及离合器的工作情况。
(二)、行车中的日常维护工作:
1、注意观察各仪表的工作情况,特别是气压表、机油压力表和水温表,以及查听汽车各部位有无异响。
2、注意检查安全部件是否正常,并检查轮毂、制动鼓、变速器、主传动器的温度和轮胎气压。剔除嵌入大车轮胎的石子及其他杂物。
(三)、收车后的日常维护工作:
1、清洁车内外卫生,保持车容整洁;
2、检查转向,传动部件,制动系统等各部连接紧固情况;检查紧固外露部分螺栓螺母;
3、检查轮胎气压,清除胎面石子杂物;
4、检查风扇皮带及空压机皮带的松紧度,必要时进行调整;
5、检查有无漏水、漏气、漏油、漏电现象;
6、清洁、检查蓄电池电液平面高度,以及调整油、电路。
7、做好全车必要的紧固和润滑工作,排除行驶中所发现的问题。
三、机械设备根据检修的要求可分为以下二级保养:
(一)、一级保养
1、设备一级保养的目的
(2)减少设备的磨损,延长使用寿命。
(3)消除设备的事故隐患,排除一般故障,使设备处于正常技术状况。
(4)使设备达到整洁、清洁、润滑、安全的要求。
2、一级保养的主要内容
(1)保养前要做好日常的保养内容,进行部分零件的拆卸清洗。
(2)对设备的部分配合间隙进行调整。
(3)除去设备表面的油污、污垢。
(4)检查调整润滑油路,保持畅通不漏。
(二)、二级保养
1、设备二级保养的`目的
(2)延长设备大修期和使用年限。
(3)使设备达到完好标准,提高及保持设备完好率。
2、二级保养的主要内容
(1)根据设备使用情况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或清洗。
(2)对各传动、液压、冷却系统清洗换油。
(3)修复或更换易损件。
(4)检查电器,修整线路,清洁电动机。
(5)检修,调整精度,校正水平。
操作员应善于发现和及时排除车辆行驶中出现的一般故障。对于解决不了的技术故障,操作员应及时上报工区物资设备部。
四、机械设备维修由各保管及使用单位自修,指挥部车辆指定修理厂维修,进场起重机械必须有安检证书,项目部会定期对施工机械等检查,不符合施工要求的应及时整改。有安全隐患的应马上停止施工。对小型机具及厂内车辆各保管及使用单位自行维修,有需要项目部配合应及时通知设备部,并做记录。
五、大修后机械应注意磨合期,不宜长时间使用机械。并指定专人看护。
六、各施工机械设备每日开工前要检查刹车、制动等,以保证运转的安全性。
七、维修过程中更换配件必须是原厂配件,有合格证及检验证明,对每次维修做好记录,有可追溯性。
为加强施工机械、工器具及特种设备(以下统称“设备”)安全管理,确保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1、进场检测验收
设备进场时要进行检测验收,设备验收时要有产品合证书,并有监理在场,通过验收后必须向监理部门报验,获批后方可投人使用。
2、设备安全管理“三定”
各种设备的使用应定人、定设备、定岗位,由专业技术人员专人操作,并遵守相关安全操作规程。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履行自己的责任和权利。未经许可,不得操作他人设备,也不得将设备交给他人操作。
3、设备的安装、拆除
3.1、大型设备在安装、拆卸施工过程中,必须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实施安装、拆卸工作。施工队负责人必须严把安装、拆卸工作质量安全关。
3.2、大型设备安装、拆卸前必须有安装、拆卸施工方案,并报监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实施安装、拆卸工作。
3.3、在大型设备安装、拆卸时要组织专职安全员、技术管理人员进行监控工作,查看现场四周环境,禁止非工作人员进人安装、拆卸施工现场,确保安装、拆卸工作的安全顺利进行。
3.4、大型设备安装完工后,必须经有相应资质的安全检测管理部门进行检测,经检测合格后方可进行使用。
3.5、设备使用完后要及时切断电源,熄灭发动机,移动大型设备要停放在安全位置,不可临边及在有可能塌方的位置停放。
4、设备维修保养
4.1、设备维修保养分为日常维修保养、定期维修保养和故障维修保养,操作人员负责日常维修保养、定期维修保养,施工队负责人负责故障维修保养。对维修保养情况要记录存档。
4.2、操作人员应根据设备出厂技术资料说明书及行业规范对设备进行日常维修保养和定期维修保养。
4.3、设备操作人员要加强对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认真贯彻执行设备维修保养“十字”作业法,即:清洁、润滑、紧固、调整、防腐。
5、设备的检查
5.1操作人员应经常检查所操作的设备,使用前对设备进行检查并试运转,检查内容包括:
(1)设备是否过热、松旷、连接是否牢固、震动是否超标,噪音是否正常;
(2)工作介质、温度、容量、压力和温升是否正常,根据情况应及时调节;
(3)监视仪表是否灵活,读数是否正常;
(4)自控系统及安全防护装置是否有效,根据情况及时校验;
(5)检查设备零部件有无过度磨损、蚀耗等事故隐患。
5.2在检查或使用时,发现问题应及时妥善处理,操作人员处理不了的应及时采取措施,及早停止使用,不得带病运转,并上报施工队负责人。
6、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6.1设备投入使用前,应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性能、结构特点和施工现场工况制定具体的安全操作规程。
6.2安全操作规程应由项目部安全环保部引用或制定,项目技术负责人审核,项目经理签发。
6.3安全操作规程在安全技术交底时发放到施工队负责人,由施工队负责人转发给相关操作人员并监督执行。
6.4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掌握设备使用说明书、设备性能、结构特点、施工现场工况和相关安全操作规程,并在具体操作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6.5、国家及南水北调工程建设管理局规定的特种设备和专业技术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将特制设备操作证书的复印件或照片交安全环保部存档备查。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9
一、总则
1.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
1.2安全负责人是特种设备管理的总负责人,应按本规定要求实行安全管理,并对其安全可靠性负责。设备管理机构和设备管理人员对本制度贯彻执行,各级安全人员对本制度实施监督检查。
二、机构和职责
2.1按照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和岗位安全责任制度,积极消除各类隐患,完善生产工艺流程,提高特种设备安全性能和管理水平,保证特种设备安全运行。
2.2安全负责人对本单位特种设备的安全全面负责。
2.3生产部是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的职责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2.3.1负责贯彻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有关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的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并组织实施;
2.3.2负责制定特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和安全操作规程并监督实施;
2.3.3负责特种设备的注册登记及台帐管理工作;
2.3.4负责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运行、检验各环节的监督检查; 2.3.5负责制定特种设备检验及人员培训计划。
三、特种设备监督管理
3.1特种设备使用要严格执行国务院373号令《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及国家、地方、行业及企业内部相关的法规、标准及管理规定。
3.2特种设备在安装完毕后,在投入使用前或投入使用后30日内,依法进行注册登记方能使用。
3.3建立完整的特种设备台帐及技术档案。
3.4配备专职或兼职的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制定安全检查制度,明确安全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和检查频次,安全检查不低于每月一次。对查出的隐患建立隐患台帐并及时处理,影响特种设备安全运行的隐患,在隐患处理前严禁设备运行。
3.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定期组织对人员的安全技能进行考核和培训。
3.6制定和完善事故应急预案,要求预案要制定到每台设备,每个装置。要组织相关人员进行预案演练,提高事故应急能力。
3.7不得私自购进未取得生产许可的气瓶。必须保证各安全附件齐全。
3.8特种设备必须经检验合格(含安全附件)方能投入使用,设备及附件必须有明显的检验合格标志。要保留设备检验报告或检验合格证复印件备查。
3.9特种设备安全使用条件、检验要求及检验周期执行国家相关标准。特种设备检验(含安全附件)必须由取得相应资质并通过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核的检验单位进行。
3.10特种设备(含安全附件)采购必须选择有资质生产厂家的合格产品,设备到货后由安全人员对设备进行安全验收。
3.11特种设备的改造必须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部门出具改造设计方案,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准的检验检测机构鉴定,方可实施。
3.1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的项目承包方必须到局安全质量环保部进行资质审查:
3.12.1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及资质证书; 3.12.2局外施工单位的“跨地区施工批件”; 3.12.3局资质认证管理部门核发的有关资质证书;
3.12.4质量保证材料;
3.12.5工程业绩资料;
经审查合格后,由管理局安全质量环保部核发《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分承包方资质审查证书》,在持有此证情况下,方可在我公司开展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工作。
3.13特种设备安装修理前,施工单位应填写特种设备安装、修理申报表,并依据检验部门出具的检验报告,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方案,报公司安全质量部门、局安全质量环保部审批后方可施工。
3.14施工单位对设备安装、修理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负责,必须达到相关安全技术性能的标准要求。在施工过程中,我厂技术人员和安全管理人员要依据安全措施和标准进行检查,如达不到标准要求,有权责令整改和停工。
3.15设备安装、修理完工后,施工单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验收,验收合格后,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有关安全技术文件和资料全部移交我公司。
3.16发生特种设备事故,必须尊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进行事故调查,追究责任。
四、附则
4.1本制度如与国家法律、法规以及公司相关规定不一致时,按上级规定执行。
4.2本制度由生产部负责解释。
4.3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5
为了提高设备的利用率、完好率,使设备的管理达到较高的水平,特建立以下制度。
1.所有机电设备的管理由设备管理小组负责。机械设备的使用和保养,承交各工段负责。机械设备的大、中维修及临时抢修、定期重点维修,由机修工段负责。电气设备的一般使用,由生产工段负责,其维护和保养、检修,由电修工段负责。
2.凡交给各工段负责的机电设备,必须由熟练工操作,设备及其周围的环境卫生,必须进行周期性的清理检查。
3.所有机械设备的大修、中检、抢修,由机电修工段工段长具体负责,各相关工段协助完成。
4.所有电气类设备的大、中抢修,由电修工段具体负责完成。使用归各工段,维护保养由电修工段,检查运行情况时,按有关规定执行。
5.计划检修由生产、设备管理小组成员、工段长亲自督战,对重点检修的突击性任务,或一般性的检修项目,以机修工段为主,以相关工段操作工为辅完成;属于电气类的以电修工段为主、相关工段配合完成。
6.突击检修、设备安装、工艺改造等任务的'完成,须由一名主管厂长负责,以机修工段为主,设备管理小组成员、相关工段长现场指导,共同完成。
7.无论抢修、安装及计划检修,电修工段须派1到2人配合,检
修项目及质量验收,由设备管理小组成员、机电工段共同负责;对时间、时限、人员、维修情况,必须做好记录,并交技术资料室存档。
8.在抢修、计划检修时,机电工段长、生产设备管理小组成员、相关工段长、检修负责人,必须亲临现场,共同研究方案,并组织抢修;争时间,抢速度,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9.各工段对本单位使用的设备,要保存一个完整的运转记录,生产设备管理小组成员定期对此进行检查;凡填写不认真,胡写乱画,将进行处罚。
10.安全文明生产检查,尤其对关键设备的检查,不得出现“跑、冒、滴、漏”,凡不符合要求,按有关制度进行处罚。
11.设备出现故障时,机电修工段要及时组织人员进行抢修,不得拖延时间,贻误生产。
12.凡备用的设备,机电修工段必须做到预备随时待用,绝不允许出现备用设备无法使用的现象。
13.凡维修的设备,机电工段必须坚持以修为主,避免一坏就换的现象。
14.各工段内的起重机,须由有操作资格的人员进行操作,其余人员禁止操作。
15.起重设备(如电葫芦,千斤顶等)统一归库房管理,使用时按规定办理借用手续。
16.检修期间要严格执行公司下达的停机制度。
17.对无矿停机或由于设备故障而停机的情况,必须及时通知值班人员,并按生产调度制度上报公司调度部门。
18.机电工段必须认真执行《关键设备巡检制度》,必须每日派人到现场检查,并做好记录。
19.对于常用设备、备件及定额消耗材料,库房要建立台帐,做好记录;凡能提前备用的,必须提前领到库,以便检修。
20.机修人员要按规定定期对机床进行维护保养。
21.凡生产工段设备出了问题,不及时汇报影响生产者;或是因机电工段接到通知因缺少备件、材料,无法维修,却不及时汇报情况的,将按公司及选矿厂有关规定处理。
22.潜水泵为生产中出现问题而备用,由机电工段维修、保管。
23.凡因设备发生了事故,抢修结束后,必须召开事故分析会,由生产技术部带头负责,查明原因,落实责任,总结经验,最后将处理结果通报全公司。
24.材料、备品、备件采购计划,均由各工段上报公司有关部门,常用物资计划一般不再报。
25.生产设备管理小组按有关规定对设备实施管理,其主要工作范围为:全选矿厂所存设备档案、资料、技能测试、运行记录管理、检修计划、维修时限及维修质量管理、备品备件及质量管理、设备的更新报废管理,主要设备的检查、检修中更换大型备品备件的记录管理等。
26.此规定依据公司有关制度制订,从签发之日起执行。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0
一、总则
(一)为了促进经济发展,根据国务院颁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湖北省特种设备安全管理条例》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所称特种设备是指本公司内部使用的压力容器。
二、职责
(一)分管设备总经理的职责
1、对本公司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工作全面负责,并实施统一监督管理。
2、负责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在本公司的贯彻实施,熟悉本企业特种设备工作情况,组织制订特种设备工作发展规划并实施。
3、负责组织分析重大特种设备事故。
4、负责组织特种设备大检查工作,对公司特种设备状况负责。
5、召开公司特种设备工作会议。组织学习、检查和布置工作,及时总结推广特种设备管理先进经验。
(二)工程管理中心经理的职责
1、在分管设备总经理领导下,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管理、技术改造工作,对公司特种设备状况负责。
2、组织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特种设备管理工作的指示决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组织各项上报报表、专题总结的综合汇总。
3、组织编制、修订并贯彻执行各项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技术规程,推广新材料、新技术的应用,组织特种设备管理经验交流和业务培训。
4、组织特种设备技术状况的定期检查、落实消除特种设备缺陷和隐患的措施。
5、负责特种设备报废、更新的审核。
6、协助分管总经理,组织分析重大特种设备事故,与事故有关部门共同制订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并监督、检查其实施。与使用部门共同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三)工程管理中心的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特种设备相关法律、法规,负责制订本公司特种设备实施办法,制订和完善有关的规章制度。
2、在工程管理中心经理的领导下负责公司特种设备的汇总管理工作。
3、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负责和使用部门、技质部、物流中心一起进行特种设备的调研、选型、可行性研究和决策,确保使用符合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特种设备。
4、特种设备投入使用前,负责核对其是否附有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5、负责特种设备的安装、调试、验收,确保从事特种设备安装的单位必须是已取得相应的制造资格的单位或者是经安装单位所在地的省级安全监察机构批准的安装单位;同时对特种设备的初期使用效果进行分析、评价及信息反馈等工作。
6、负责每月检查特种设备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的校验情况。
7、组织特种设备的大修理的实施和竣工验收工作,保存修理方案、实际修理情况记录,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8、对有关特种设备工作的合理化建议进行审查,并负责落实和改进。
9、协助分管总经理,组织分析重大设备事故,与事故有关部门共同制订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并监督、检查其实施。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10、负责本公司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1)按《压力容器使用登记管理规则》的规定做好压力容器的使用登记工作。
(2)保存好《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表》、《压力容器使用证》、检验报告及有关资料,建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和台帐。
(3)根据在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周期,编制年度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4)有计划地提高在用压力容器安全状况等级,落实消除压力容器缺陷和隐患的措施。
(5)负责压力容器的检验、修理、改造和报废等技术审查。
(6)负责压力容器安全附件校验、修理和更换,并做好记录。
(7)负责压力容器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8)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确保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
(9)负责本公司压力管道的安全管理工作。
(10)按《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与监察规定》的规定做好压力管道的使用登记工作。
(11)建立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档案和台帐。
(12)制定压力管道定期检验计划,安排附属仪器仪表、安全保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的定期校验和检修工作。
(13)负责压力管道事故的抢救、报告、协助调查和善后处理。
(14)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压力管道操作人员和压力管道检查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
(四)安全科的职责
1、制订重大危险源(化学危险品)安全管理制度,制定重大危险源安全管理和监控实施方案,落实责任人。
2、负责建立重大危险源(化学危险品)现场安全警戒标志。
3、负责组建应急救援组织,制定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化学事故)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并每年组织进行演练。
4、协助人力资源部对压力容器操作从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培训和管理,确保操作人员的持证上岗。
5、协助分管总经理,组织分析重大设备事故,与事故有关单位共同制订消除事故隐患的措施并监督、检查其实施并提出对事故责任者的处理意见。
6、负责本公司起重机械的安全管理工作。
(1)按《压力容器操作规程》的规定建立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制订安全操作规程。
(2)建立起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和台帐。
(3)每年组织对在用的压力容器至少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4)按期向市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申请在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检验。
(5)负责本公司厂内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6)制订厂内机动车辆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7)建立厂内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和台帐。
(8)每年组织对在用厂内压力容器辆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五)物流中心的职责
1、负责订购有安全技术监督检验合格证书的特种设备。
2、负责向制造单位索取特种设备技术文件和资料,包括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监督检验证明等文件。
(六)动力车间的职责
1、负责本公司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工作。
2、负责制订压力容器的安全操作规程。
3、建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档案和台帐。
4、负责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的安排实施。
5、负责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
6、负责制定压力容器事故的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7、负责做好压力容器现场安全警戒标志。
(七)生产车间主任的职责
1、在工程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下,负责车间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2、组织车间职工认真执行上级指示决定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依靠群众,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和管理工作,不断地改善特种设备状况。
3、负责提供特种设备的技术参数和使用要求。
4、负责制订岗位责任制和安全操作规程。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至少应包括:
(1)特种设备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
(2)特种设备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3)特种设备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处置和报告程序。
(4)做好特种设备(包括停用时)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安全附件及时送检。
(5)做好特种设备年度检验前的准备工作,同时配合管理部门做好年度检验工作。
(6)提出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申请,确保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7)配合管理部门,做好特种设备的现场标识。
5、组织领导车间特种设备检查评比工作,对所管特种设备状况负责。
6、组织车间的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不得隐瞒事故。
7、组织制定本部门特种设备重大危险源的工艺参数的控制措施和日常维护保养、安全检查,安全技术标准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好运行记录。
(八)车间设备安全员职责
1、在车间主任的领导和工程管理中心的业务指导下,负责执行具体特种设备管理工作,对车间生产工人进行技术业务指导。
2、在工程管理中心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特种设备管理制度和相关技术规程,及时完成工程管理中心要求完成的各项任务。
3、负责车间特种设备操作、运行、检修中的技术工作,并予以落实。
4、每月至少一次对车间特种设备检查,协助车间主任做好特种设备事故的调查分析,对本车间特种设备正常运转管理负责。对违章操作者的行为应及时制止并给予教育。
5、负责提出本车间特种设备防腐蚀、技术改造等方案和建议,并负责落实。
6、负责做好特种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安全附件及时送检,配合工程管理中心做好检测工作。
(九)人力资源部的职责
1、负责组织特种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上岗培训,确保操作人员持证上岗。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1
一、为规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保障特种设备安全运行,制定本制度。
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或管理人员,应按照国家规定,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相应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或者从事相应的管理工作。
三、医院安全生产责任人及主管培训工作的副院长对特种设备管理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并将该项工作纳入医院年度培训计划。
四、特种设备作业人员每季度至少进行一次例行的安全技术教育。
五、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书应定期按国家规定复审。
六、特种设备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
1、特种设备法律、法规、规章、方针和政策。
2、特种设备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和防范措施。
3、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
4、安全应急设施,事故应急处理技能,事故应急救援技术。
5、事故案例及事故教训;事故报告和处理方法。
七、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培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会议、阅读文件、简报、图片、事故预测讨论、参加技术座谈、上课、参加事故现场会、反事故演习和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
八、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必须再次参加安全培训:
1、新设备使用前,由主管该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特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和使用部门对该岗位的操作人员和有关管理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操作培训。
2、对违章违规的员工,由医院种设备安全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教育,学习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法规、安全技术知识和安全操作规程,经考核合格后,方能重新回岗工作。
3、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因故停止操作特种设备一年及以上,必须由使用部门重新对其进行安全操作教育,教育的内容主要是:近期颁发的法律、法规和规定以及设备安全状况等。
九、培训工作要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有考试、有总结。
十、特种设备安全操作教育档案,由医院设备科或总务科负责保存。
每年由设备科对特种设备安全教育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和总结。
十一、不参加特种设备安全操作学习而又没有履行请假手续的人员,按医院相关考核制度予以处理。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2
第一章机械设备管理的任务和内容
1.机械设备管理的基本任务
1.1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主管部门对机械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建立健全规章制度,落实责任制,运用经济、技术、行政手段,以科学的方法,进行综合管理,做到合理配置,坚持物尽其用的原则,择优选购,正确使用,精心维护,专人负责。达到使用寿命长,技术性能好,损耗低,利用率和生产率高的目的。
1.2强化管理,制度落实,责任到人,奖罚分明,保证机械设备安全运转,满足施工生产需要。调剂余缺,确保重点,充分发挥机械设备应有的作用。
2.机械设备管理内容
2.1机械设备从计划、选型、购置、验收到安装调试、使用维修、技术改造、报废处理,都要建立相应的规章制度。
2.2有组织、有计划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维护保养,实施定期检查和修理,保证机械设备经常处于技术性能良好的状态,延长使用寿命,防止机械事故的发生。
2.3加强机械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管理,明确责任到人,机械定人定位,制定专机操作规程,确保机械安全运转。
2.4定期检查机械设备的使用情况,分析设备性能状况,不断改进管理,提高管理水平,重视机械设备的日常管理,确保机械达到正常运转,干净整洁,润滑良好。
2.5加强设备的技术档案管理,建立健全设备台账,及时填写《机械设备履历表》,妥善保管好合格证、图纸、说明书等技术材料,大型设备建立技术档案。
2.6协同有关部门对机械操作工进行技术培训,考试合格后办理上岗证。
第二章机械设备管理体制、职责和管理制度
3.机械设备管理体制
3.1充分发挥各机械设备管理人员的作用,坚持统一领导,公司设安全设备科,项目部设安全设备组。
3.2分级管理,层层把关,严格执行机械设备管理规定,实行奖罚制度,使机械设备在施工生产中发挥最佳效能。
4.安全设备科职责
4.1全面负责企业的机械设备管理工作,制定管理制度。
4.2根据工程施工需要,及时上报大型机械设备购置计划,办理审批手续,做好择优采购供应调度工作。
4.3建好机械设备总台账,做好统计报表上报及机械设备有关资料归档工作(大型设备建立档案),指定专机操作规程。
4.4做好机械设备的更新改造和节能工作,会同财务科按规定做好机械设备的报废处理注销手续。
4.5检查和监督起重设备安装项目部做好塔吊、施工电梯等大型设备拆装管理工作,确保拆装安全。
4.6每年进行一次对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管理检查,总结推广先进管理经验,协助有关部门组织机械操作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4.7定期组织机械设备盘点,汇总各种机械设备统计表。
4.8配合财务科年终做好机械设备折旧费的提取工作。
5.安全设备股职责
5.1全面负责各项目部的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5.2根据施工需求,及时上报机械设备的`购置计划,办理审批手续,建好设备台账。
5.3制订机械设备维修和保养计划,及时上报机械设备报废处理的申请报告,办理有关手续。
5.4配合起重设备安装项目部做好塔机、施工电梯的安装和拆除工作。
5.5经常深入施工现场检查机械设备的完好情况,保证安全装置的齐全、灵敏,可靠有效,确保运转安全。
6.安全设备组职责
6.1负责施工现场的机械设备的管理工作。
6.2加强机械设备日常的管理工作,及时提供机械设备的维修和保养计划,督促机操人员按规定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和维修,保证机械设备良好的技术状况。
6.3督促机操人员做好机械设备的运行、进退场技术鉴定、安全检测及维修保养记录。
6.4负责机械设备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7.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7.1采购
购置机械设备前,必须办理审批手续(5000元以上的有公司总经理审批),购置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混凝土泵),应根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在选定好规格型号后,应对生产厂家考察认定后(有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保证可靠,有良好的社会信誉,有可靠的供货能力,能及时供货)方可购买。购置小型机械设备(5000元以下)有项目部经理审批后,就近在当地购置。
7.2验收
机械设备购进后,必须对其进行严格验收,目的是所购进设备是否符合合同规定的各项要求,合格证、图纸、使用说明书等是否齐全。
7.3租赁
设备空缺需向外租用时,项目部应提出申请,经公司批准后方可租用。设备空余向外出租,分公司安全设备股应上报公司安全设备科,经公司安全设备科报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对外出租。
7.4调配
公司安全设备科根据各分公司所辖项目工程施工的实际情况,对大型机械设备实行统一调配使用,中小型机械设备则由分公司安全设备股进行调配,满足各工程的施工需要。
7.5维修
机械设备的日常保养维修工作直接由项目部安全设备组负责实施。大型机械设备大修理则由分公司安全设备股提供大修计划上报公司安全设备科,由设备科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修理。
7.6使用
机械设备投入使用,应严格执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和使用说明书中操作程序,操作人员必须持有效证件上机操作,做好日常清洁、保养工作,保证设备正常运转。
7.7检验
所有机械设备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验,检验不合格的不准投入使用。大型设备(塔吊、施工电梯)在自检合格后还需报请上级检测部门来检测,取得安全使用合格证后方可投入使用。
7.8报废
机械设备超过规定使用期的,磨损严重其安全技术性能不符合要求的,发生机械事故后不能修复的,分公司安全设备部应提出报废申请,经公司安全设备科批准并指派专人检查、核实、确认后方可报废。凡报废设备严禁使用或转让。
8.检查范围
8.1现场机械设备:主要是直接参与施工生产的各种机械,如:垂直、水平运输机械,混凝土搅拌机、输送泵、钢筋加工机械、木工加工机械及焊接设备等。
8.2其他机械设备:是指上述现场机械设备以外的各种施工机械,如:金属加工切削,起重及小型手持电动机具等。
8.3技术资料:指机械设备台账、管理制度、技术资料,包括机械设备技术档案和履历书、机械设备进退场技术鉴定表和安全检测记录以及保养维修记录,大型机械设备有关手续等。
第三章机械设备管理处罚制度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对责任者处以50―200元罚款
9.1要注重日常管理,检查发现正常施工作业对停机时间超过2小时以上,没有对机械检查维修处理。
9.2作业前没有对机械进行规定保养。
9.3操作前没有检查使机械带病运行。
9.4没有按规定时间和内容要求填写机械运转记录。
10.遇到以下情况之一对责任者处以100―500元罚款。
10.1机械设备没有定岗定位和专机操作规程。
10.2长期不对机械设备进行保养,清理和润滑不好,严重影响机械使用寿命,对机械设备具有严重的损坏性等。
10.3人为造成机械设备损坏、停机、影响正常的施工生产。
10.4违反操作规程造成工伤事故,休息1―3天者(或医疗费在200元以内者)。
11.发生严重违章造成事故之一对责任人处以200―1000元的罚款。
11.1没有操作证或领导违章指派开机造成事故。
11.2严重违反操作规程造成重大事故者,除处以经济处罚,并赔偿相应的直接经济损失外,还要追究刑事责任。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3
为加强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职工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提高企业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1.本制度所指特种设备包括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起重机械、厂内车辆等。
2.矿所用使用特种设备的单位应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保证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
3.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建立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并安排专人负责。
4.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在用特种设备进行经常性日常维护保养,并定期进行自检,做好记录。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当按照安全技术规范的定期检验要求,在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满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定期检验要求,并做好验定前准备工作。
6.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应对其进行全面检查,消除事故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7.矿特种设备管理单位,制定特种设备的'事故应急措施和救援预案。
8.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应对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和培训,保证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
9.特种作业人员应持证上岗,作业中应当严格执行特种设备的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
10.特种设备的新增、选型、购置必须经矿有关单位严格审核、逐级审批,方可采购。特种设备应及时注册、验收、办证。
11.机电科不定期对各使用单位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隐患和问题及时下达整改单。
12.各使用单位应根据使用的特种设备编制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并报管理部门审批。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4
1.目的
确保特种设备的安全使用及对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对特种设备购买、使用、维修、保养、报废管理及对特种作业人员适应岗位要求。
3.内容
3.1特种设备包括锅炉、起重机械、压力容器、压力管道、气瓶等。
3.2企业所购买及使用的特种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及技术规程的要求,必须带有相应的随机证明文件。
3.3特种设备的安装、大修、改造单位必须具备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颁发的资格证书。
3.4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3.5安装、大修、改造后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向规定的特种设备检测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并由特种设备检测检验的机构出具检测检验报告,颁发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投入使用。
3.6安装、大修、改造的特种设备验收合格后,负责该项目的施工单位必须将施工的技术文件和资料等转交与发包方,存入特种设备的'技术档案。
3.7严格执行特种设备年检、月检、日检等常规检查制度,经检查发现有异常情况时,必须及时处理,严禁带故障运行。检查应当做详细记录,并存档备案。
3.8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检测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安全检验合格标志超过有效期的特种设备不得使用。
3.9标准或者技术规程有寿命期限要求的特种设备或者零部件,应当按照相应要求予以报废处理。特种设备进行报废处理后,使用单位应当向负责该特种设备注册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报告。
3.10特种设备一旦发生事故,使用单位必须采取紧急求援措施防止灾害扩大,并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向当地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及有关部门报告。
3.11特种作业人员(电工、锅炉工、焊接工、水处理工、起重工、机动车辆驾驶人员)必须进行安全生产、安全技术的专业培训,经考试考核合格后,持特种作业管理部门颁发的操作证后,方准上岗。引进设备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后方准上岗。
4.引用文件
4.1《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
5.记录
5.1《特种设备检测报告》
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15
1、为了更加有效的对公司的特种设备进行安全管理,促使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此制度。
2、特种设备是指指由国家认定的,因设备本身和外在因素的影响容易发生事故,并且一旦发生事故会造成人身伤亡及重大经济损失的危险性较大的设备。
3、公司的特种设备包括压力容器和机动叉车。
4、国家对企业特种设备管理的法规要求和管理措施;
◆特种设备的制造、安装、使用必须执行国务院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全技术监察规程》、《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在用压力容器检验规则》等法规;
◆国家质量技术监督总局负责特种设备的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工作;
◆特种设备使用单位必须使用有生产许可证或者安全认可证的特种设备;
◆安装、维修保养、发行单位必须具备相应的条件,向所在地省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或者其授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申请资格认可,取得资格证书后,方可以承担认可项目的业务;
◆安装、大修、改造特种设备前,使用单位必须持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到所在地区的地、市级以上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安装、大修、改造后特种设备的质量和安全技术性能,经施工单位自检合格后,由使用单位向规定的监督检验机构提出验收检验申请,并由执行当次验收检验的机构出具检验报告,合格的,发给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标志;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行政部门不得要求再进行强制性的验收检验。
◆在用特种设备实行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使用单位必须按期向使用特种设备所在地的监督检验机构申请定期检验,及时更换安全检验合格标志中的有关内容。
5、公司对工厂特种设备的管理措施和办法;
◆根据事业部的要求建立锅炉、压力容器设备和安全附件的检验档案;
◆压力容器检验档案名称是《压力容器登记卡》,建立的安全阀档案是《安全阀技术管理卡》;
◆工厂建立特种设备原始技术资料明细档案;
◆依据《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检查细则表》对特种设备进行月度安全检查。
6、公司特种设备技术资料的档案管理
◆压力容器的资料管理
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压力容器制造安全监检证书、压力容器竣工图纸(必须加盖竣工章)安全附件的合格证(安全阀、压力表、液位计);
◆压力容器的注册登记管理
在属地技术监督管理部门进行注册登记【压力容器(普查)注册登记表】、领取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和注册登记金属铭牌;
◆压力容器的运行管理
建立『压力容器登记卡』、建立『安全阀技术管理卡』和建立『压力表校验管理台帐』;
◆压力容器的日常性检查管理
安全员根据检查表规定内容进行的定期检查【特种设备安全运行检查表】、事业部组织的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状况的定期检查【压力容器安全运行『安装验收』评定表】和【压力容器安全运行『现场安检』评定表】;
◆压力容器的检验管理
根据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报告编制压力容器检验计划【压力容器定期全面检验计划报表】、根据属地压力容器定期检验管理措施,应分批实施【压力容器定期全面检验分批实施计划报表】和『安全阀年度调校计划报表』;
7、特种设备的使用科室负责特种设备的日常维护和检修。公司安全员负责特种设备的年度安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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