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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01 14:56:5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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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在发展不断提速的社会中,很多地方都会使用到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课外读物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1

  图书管理人员应坚固树立为师生服务的思想,热心做好学校图书管理和流通工作,成为丰富学校文化生活,增进学校文化生活的一个重要阵地。

  1、依据经费状况,结合学校师生实际,有方案地购买学校图书,留意图书发挥的实际效益,防止积压。

  2、支配好师生的借书、还书工作,简化手续,热心服务,力求做到既要便利读者,又要不出差错。

  3、健全书库管理,图书借还、遗损赔偿等制度,并严格执行。

  4、新书准时登记入册,分类编目,做到'帐、卡、书'三相符。旧书准时修补,做好报损工作。

  5、以各种形式推举好书新书,办好宣扬栏,加强阅读指导,并留意培育一支同学图书员队伍。

  6、乐观制造条件,不断增加图书的开架数目,做到流通更新。

  7、制订健全六防措施。(防火、防尘、防潮、防霉、防蛀、防窃)。

  8、与老师资料室、同学阅览室工作人员亲密协作,加强业务联系。

  9、努力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水平,仔细完成学校布置的.在关任务。

  10、树立为老师、同学服务的观念,以此为动身点,制订《图书阅览制度》,充分发挥图书资料在教学、科研、学习中的作用。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2

  杨浦区教育学院实验小学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的课外读物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校园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二、我校课外读物推荐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学校和教师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三、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宣传新时代思想,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四、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按照《杨浦区教育学院实验小学图书馆(室)管理制度》有关规定执行,不得违反十二条负面清单,且根据教育部的中小学图书馆(室)馆配图书适宜性评标准,开展图书采购工作。

  五、学校是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责任主体,负责组织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程序应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提出学校图书推荐目录;教学管理部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荐结果。

  六、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要向学生家长公开,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对家长自主购买推荐目录之外的课外读物,学校做好指导工作。

  七、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八、学校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学校采用适当的形式表彰阅读活动表现突出的师生。

  九、建立监督检查机制。定期检查班级图书角,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3

  一、图书室要努力为学校的教育、教学工作服务,培育同学的阅读爱好和力量,准时为老师供应教育、教学信息资料。

  二、图书室要建立财产登记、分类登记和注销登记三种帐册,藏书室、资料室、阅读室,应建立相应的`帐册,做到帐物相符。

  三、图书分类按《中国图书馆图书分类法中学校使用书》的规定执行。

  四、仔细制订书刊资料的选购标准,使之结构合理,不断提高藏书质量。对于内容陈旧和破损严峻的图书要定期修补、剔除,准时注销。

  五、新购置图书,要准时验收、登记,在两周内完成分类、编目、出架等工作,以加速图书流通。

  六、为提高图书资料的利用率,工具书、大型成套图书只供查阅,不得出借。老师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教学图书不超过5本,文艺作品不超过2本,时间不超过一个月;同学借书须持借书证,每次借阅只限一册,时间不超过一周;班主任为同学集体借阅,每次人均2本,借期2个月;逾期不还者,罚停借一月。

  七、遗失或严峻损坏书刊,原则上应赔偿原书。如不能实现,应加倍赔偿,孤本等宝贵图书按原价3―5倍赔款;成套书刊遗失一册,按全套价赔款,余书仍留室存藏。对书刊有稍微损坏者赐予批判教育,并责成其修补好。

  八、留意提示室内阅览或查阅资料者,要保持宁静,不得大声讲话、吵闹。

  九、常常保持室内干净,乐观实行措施,做好防火、防盗、防尘、防霉变、防虫蛀、防鼠咬等项工作,保持图书完好。 十、教工调离和同学休学、转学、毕业要主动还清借阅图书,交回借书证,否则,不予以办理离校手续。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4

  五项管理实施以来,学校高度重视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工作,认真贯彻落实《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精神,形成“审核到位、定时清查、日日书香”的制度。

  一、规范课外读物推荐使用

  我校在进行课外读物的推荐与使用过程中,依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形成了较为健全的审核机制,解决了谁来选、怎样选的问题。在谁来选方面,学校成立了读物选购工作领导小组,遴选适合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在怎样选方面,建立清单预审制。根据《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要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教师和图书馆管理人员,在教育部推荐目录的基础上,以及近年来口碑好的课外读物中,选取相对适宜的图书进行初评,形成读物推荐清单。确保读物的质量,提升“读物育人”的效果。

  二、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

  学校以学期为单位,对读物进行全面摸底清查,严格以《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为依据,对课外读物及时进行把关遴选,保证读物的健康与营养。我们在每班设立2名学生“图书观察员”,他们负责对班级出借、归还图书中的破损图书进行整理,报图书馆教师统一处理。

  三、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

  我们始终坚持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导向。学校坚持“日有三诵”,晨诵、午读、暮吟每次十分钟的经典诵读,使学生能够受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熏陶;设立了“阅读节”,让学生分享自己的阅读体会,向同学们推荐经典好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们将以落实管理办法为契机,认真总结经验,进一步提升读物管理工作水平,使校园日日飘满书香,为莘莘学子的健康成长启智润心。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5

  一、借书规章

  1、凭借阅证(入学时免费办证)借书,借阅证仅限本人使用,借书手续不得代办。

  2、借阅证应妥当保存。如遗失,须马上到图书馆办理挂失,并将所借书刊还清,于两周后补发新证。补发新证需交押金伍元。如不准时挂失,造成的后果由本人负责。

  3、同学在离校前须交回借阅证并还清所借图书,无证办理离校手续者,须交纳补证费伍元。

  4、遵守图书借阅规定,按时还书,逾期罚款。

  5、期刊一律不外借。

  6、借阅书刊应当爱惜,不得毁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遗失。如有污损、遗失等违章行为,按《借阅书刊违章惩罚方法》予以赔偿。

  7、借出书刊本馆如有特别需要可随时索回。

  二、阅览规章

  1、本馆阅览室仅对本校读者开放,凭本人借阅证入室阅览。 2、读者随身携带物品如书包、雨具等不准携入室内。

  3、阅览室陈设的书刊凭借阅证借阅,但每次仅限1册,阅后必需交管理员归还原处,不得任凭乱放。

  4、保持室内宁静干净;禁止吸烟、吃零食;禁止随地吐痰、乱扔纸屑并自觉关闭通讯工具。

  5、读者应自觉爱惜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私自将书刊携带、转移出室外者,以盗窃书刊论处。污损、盗窃书刊按《借阅书刊违章惩罚方法》予以赔罚。

  6、不得抢占座位。

  7、爱惜阅览室的`设施,桌椅不得任凭乱动。

  8、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三、借阅规定

  1、本馆书库实行闭架与半开架服务,凭本人借阅证借书。

  2、同学借阅图书总数为4册,文艺类借期为30天,专业类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30天,但必需办理续借手续;教职工借阅图书总数为10册,借期为半年,到期可续借一个月。

  3、进馆后先查阅名目,按要求填写索书号,交图书管理员办理借阅手续。

  4、保持书库宁静干净,不得在库内谈笑、喧哗、吃零食、乱扔纸屑,禁止吸烟和随地吐痰,爱惜名目厅检索机等设备。

  5、借书时,首先应检查图书有无缺损,如有缺损应交管理员验证、盖章,损坏图书按《借阅书刊违章惩罚方法》予以赔罚。 6、不得在名目厅长时间逗留和阅览,以免影响其他读者入库。

  7、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均以盗窃书刊论处。

  四、借阅书刊违章惩罚方法

  1、借阅的书刊都应按期归还,只要有一册书刊逾期,本馆停止其办理再借图书手续。

  2、逾期归还的书刊一律以册为单位执行罚款,逾期罚款0.1元/天。册。

  3、凡在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刊,根据“节假日规章”执行,即寒、暑假期间到期的书刊,系统自动将借期延至开学日后10天(以同学正式上课日为开学日);黄金周期间(如五一、十一)到期的书刊,系统将借期延至正常上班后3天;不在以上节假日期间到期的书刊不享受节假日规章。

  4、借阅书刊如有遗失,必需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超过借期赔偿,超过天数按逾期天数处理后再予以罚款。

  5、读者丢失图书,按书价2—5倍赔偿。

  6、读者所借书刊不得圈画与损坏,情节较轻者按书价的10—50%罚款,情节严峻者按丢失图书处理。

  7、凡有盗窃书刊者,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赐予罚款,并报请学校相关部门赐予纪律处分。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6

  1、本院读者凭本人的有效的身份证件(如校内卡)进馆。非本院人员经主管院领导批准,需到图书阅览室办公室办理接待手续后可入馆。

  2、读者应自觉维护阅览室文明的秩序、干净的环境、宁静的学习氛围。严禁乱扔纸屑,严禁大声喧哗,严禁在室内吸烟、用火。

  3、图书外借需办理登记手续。未办理借书手续,无论用何种方式将图书带出书库,以盗窃书刊论处,均按图书原价的.10倍赐予罚款。

  4、按需从书架上取阅图书,并按编号对号归架,保持书架整齐。

  5、教职工每人可借阅5册,借书期限为30天,到期前可续借1次。

  6、进口英文原版书和期刊一律不外借。

  7、读者应按期归还所借图书,如过期未还或未办理续借手续,从过期之日起每册每天罚款0.10元。

  8、自觉爱惜书刊,不得污损(如撕页、划线、写字、污迹等)。

  9、借阅书刊如有遗失,必需在借期内办理赔偿手续,并按书价2--5倍赔偿。

  10、凡寒、暑假到期的图书,放假前10日内可到阅览室办公室办理续借手续,凡在此期间办理续借或外借手续者,所借图书都可顺延至开学后10天内归还,否则,按实际超期天数收取延期费用。

  11、借出图书如有特别需要可随时索回。

  12、自觉遵守阅览室的其他有关规定。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由学院阅览室办公室负责解释。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7

  教育部印发了《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教材〔20xx〕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旨在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中小学校园(含幼儿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为贯彻落实《管理办法》,现根据市教委专项会议精神及《徐汇区教育局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制度如下:

  1、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不断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规范进校园课外读物管理程序,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

  2、对进入校园的.课外读物进行遴选、审核、推荐和把关,对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违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读物资料,一律禁止推荐或选用为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3、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4、按照《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做到有方案、有措施、有成效;

  5、对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在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现象以及对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行为进行有效管控;

  6、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开展读书节、书香校园等阅读活动。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8

  为充分发挥学校图书馆、班级图书角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科学有效的提高学生对课外阅读的兴趣和积极性,丰富学生的课外知识,学校严格按照上级教育部分要求,定期添置以上级教育部门推荐目录为主的.图书,切实做到适合学生身心发展的课外读物进入校园,并严格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旨在鼓励学生加强阅读习惯的培养,积极引导孩子阅读健康有益的读物,不断激发每位学生的阅读兴趣和爱好。特制定本校学生课外读物管理制度。

  一、科学添置课外读物种类

  1、严格遵守上级教育部门采购流程,做好审批、报备、编目、验收等手续。

  2、根据藏书要求,严控各类图书占比。

  3、各类添置的课外读物必须适合学生身心发展。

  4、坚决杜绝非规范课外读物进入校园。

  二、规范踢除课外读物要求

  1、剔除范围:

  (1)复本过多,长期压架的图书;

  (2)内容有严重问题,不宜公开流通的图书;

  (3)残缺破损,无法再投入流通的图书;

  (4)陈旧过时,已无利用价值的图书;

  (5)实用性差,流通率低的图书。

  2、剔除与外理方法:

  (1)以剔除过多的复本为主。

  (2)在具体判断上根据外借流通统计、书龄以及利用价值三项指标为依据。

  (3)平时对残缺破损无法利用的图书给予剔除。

  (4)经常性与定期剔旧相结合。

  (5)对于丢失及剔除的图书应及时处理,做到帐、书一致。

  三、切实提高课外阅读力度

  1、图书馆定期对添置新书作好书推荐,促进课外阅读兴趣,提高课外阅读积极性和有效性。

  2、图书馆全日开放,错时错班借阅归还,保证规范流通。

  3、开放式图书阅览区每学期至少二次更新上架图书,方便学生借阅。

  4、班级充分利用图书角功能,周一至周五班级内图书实行借阅并做好相应记录,避免图书无故流失。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9

  优质有益的读物是少年儿童认识世界、发展思维、获得审美体验、树立正确价值观的重要渠道。让学生有好书读、会读好书,从学习阅读到阅读学习,是提高学生人文素养、建设书香社会的重要命题。学校坚持把阅读作为学校重要的教育教学内容,参照教育部发布的《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为学生量身定做适合的`成长书单,并鼓励教师多将经典引入课堂,作为教育教学素材,引导学生养成良好的阅读习惯。

  具体措施:

  1、遵循一科一辅原则,严格按照《关于规范中小学教学用书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规范教学用书管理,根据教学用书目录订阅教辅资料,切实减轻学生学习负担。

  2、学科教师按照教学大纲要求,推荐学科相关的课外读物,要求老师们在给学生推荐读物的时候要详细了解,自己先翻阅,不能盲目推荐违规读物或者不适合学生阅读的读物。

  3、探讨学科内容与课外读物有效结合;研究利用课外读物,如何更好地拓展学生视野。

  4.严格读物管理。将教育部发的教辅和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发给家长,作为家长给学生选书的依据。引导家长在正规书店购买正品书籍。

  5.建设好学校图书室及各班阅读角,学校图书馆有序开放,推进书香校园的建设。

  6、家校社合作,引导学生享受阅读,回归阅读本身意义。

  少年儿童阅读习惯的养成,离不开家长的言传身教与社会良好阅读氛围的浸

  染。学校将与家委会合作,定期开展老师家长联合读书、荐书与书籍分享活动,一方面及时了解少年儿童读物内容,结合少年儿童兴趣甄选出有益、有趣的课外读物,丰富、引导少年儿童选择;另一方面鼓励家长从自身做起,努力提升阅读品位、培养家庭阅读习惯、创设良好阅读氛围。鼓励学校、家长充分联动社会资源,组织“读书节”“分享会”等相关阅读活动,将阅读习惯的养成从学校延伸到家庭、社区,以社区为辐射中心营造“书香社会”的良好阅读氛围,让学生在纯粹的阅读体验中领略“阅读之美”,充分享受阅读乐趣。

  本制度自公布之日开始执行,相关事宜由教务处解释。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10

  为贯彻党中央、国务院教育部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20xx]2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上海市嘉定区教育局关于落实“五项管理”工作实施方案(试行稿)文件精神,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学校,充分发挥图书馆教辅功能与知识育人功能。特制定以下五个制度。

  一、课外读物进校园推荐工作报备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各类进校园的课外读物须按照“凡进必审”“凡荐必审”的原则,课外读物推荐和选用工作要坚持方向性、全面性、适宜性、多样性和适度性原则,进校园课外读物必须符合主题鲜明、内容积极、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基本标准。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荐和选用。

  3、进校园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荐一次。由学校政教主任、教导主任、学科教研组组长、图书馆负责人、学生和家长代表组成初选目录推荐小组,形成初选书目,共同参与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

  4、学校领导小组成员对初选书目进行评议,对选自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课外读物推荐目录,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渠道推荐的课外读物要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

  5、学校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明确采购渠道,确认推荐结果,公示并报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

  6、学校应向师生和家长主动公开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教师对学校推荐的书目负有导读责任。

  7、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当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荐。

  8、教师因教育教学需要推荐学生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由教师所在学科教研组组长认可,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学校管理工作组备案。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

  9、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进行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探索建立学生自带读物进校园自治管理制度。

  10、建立、完善和落实图书采购的配备机制和采购责任机制,切实做到“供货渠道正规,图书来源可靠,采购流程规范,切实保证质量”,切实提升学校图书馆服务教育教学能级,促进学生全面发展。

  二、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为规范课外读物读书活动,丰富学生的阅读内容,从而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现制定课外读物读书活动审核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课外读书活动的荐书原则

  学校对各级各类需要在校园内使用课外读物的活动都要审核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3、开展课外读书活动的要求

  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学校每学年举办“读书节”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推动书香校园建设。

  4、课外读书活动审核流程

  1、教导处有效管理各类读书活动,对任何形式进校园的读书活动都要审核活动方案,按照《管理办法》对相关书目进行把关。

  2、根据教师荐书管理制度,活动教师因活动需要,向学生推荐阅读的课外读物书目,应通过教研组商议并按照《管理办法》审核,报教导处备案。

  3、教师原则上不鼓励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如确有需要,须由学生家长事先向班主任及语文教师报备。等具体审核人审核符合要求,经教导处备案之后再带。

  三、课外读物教师荐书管理制度

  为切实做好学生课外读物的管理工作,根据教育部《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各班主任及全体教师要深入学习教育部《管理办法》,掌握对学生课外读物管理的具体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情况下,向学生推进课外读物,要严把12种情形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园。结合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学校教导处、政教处、学科教研组组长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教师荐书原则

  课外读物推荐,要坚持五大原则的课外读物的推荐工作,需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1)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2)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学习、生活实际,满足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3)适宜性。符合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要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4)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5)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3、基本标准

  课外读物推荐要符合思想标准,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1)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2)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的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3)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4)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4、教师荐书的流程

  1)教师列出所需要的荐书目录。

  2)教师把所需要的书目报所在备课组和教研组审核。

  3)备课组长和教研组长根据《关于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进行审核并报教导处备案。

  四、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为了充分认识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的重要意义,认真贯彻落实《管理办法》要求,确保进校园课外读物质量,丰富拓展教育资源,为学生健康成长奠基,学校制定了学生读物自治管理制度。

  学校将学生自带课外读物进校园的管理要求纳入校纪校规以及年级和班级公约等制度规范,并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和引导。

  1、建立组织管理机制

  学校成立由学校校长、书记负责,政教处、各年级的年级组长和班主任、各年级语文备课组长和本班语文教师和图书馆等相关负责人等共同组成的课外读物管理工作组,负责本校所有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2、班级工作内容

  1)班主任要对《管理办法》进行宣传,对十二种不良书籍要让学生知晓,对学生书籍进行一次大清理。

  2)每班对学生自治管理读物要制定相应的管理方案。

  3)每周定期对学生课外书籍进行清理,并制定相应的班级公约。

  4)班级成立班级学生读物管委会。

  3、制定相关的责任制度

  1)班级学生管委会要明确自己的.职责,定期清理学生所带书籍。

  2)对不遵守课外读物管理的同学,班主任要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降一级。

  3)对不听劝阻的学生要联合家长和学校进行批评教育,品德等第为不合格,并进行重点教育直至其改正为止。

  五、受捐赠课外读物进校园备案制度

  1、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要明确受捐赠课外读物的来源,确保合法性。对于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管理办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捐赠读物,一律不予接收。

  2、学校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确认受捐赠课外读物事宜背景,确保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3、在相关受捐赠课外读物部门初步审核后,学校组织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领导小组人员对受捐赠课外读物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加强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工作的通知》加强审核,确保对捐赠读物的价值取向和适宜性严格把关。

  4、图书馆负责人如实填写《嘉一联中受捐赠读物进校园备案表》交教导主任、政教主任、副校长、校长审核通过后,上交教育局图工委审核备案,审核通过后方可接受捐赠。

  5、总务处规范做好进校园课外读物的卫生管理工作,对各种渠道捐赠的课外读物做好必要的消毒工作。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11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内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内,依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室“五项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内管理制度,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丰富同学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内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内,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本制度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中学校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我校课外读物推举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端详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同学成为有抱负、有本事、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同学全面进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同学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意中学校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进展素养教育。 相宜性。符合中学校生认知进展水平,满意不同学段同学学习需求和阅读爱好。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爱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穿古今中外。

  适度性。依据教育教学需要推举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掌握数量。

  第四条我校进校内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亮。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乐观。选材乐观向上,反映经济社会进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美丽,表达流畅,深化浅出,具有肯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同学的奇怪心、想象力、制造力,增长学问见识,提升发觉问题和解决问题力量,增加综合素养。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举或选用为我校中学校生课外读物:

  (一)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隐秘、危害国家平安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卑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敬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奇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XX、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污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举”“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中学校部负责组织我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中学校部对进校内课外读物推举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举名目中的读物,重点评议相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举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看法;中学校部组织特地小组负责审核把关。 第八条我校进校内课外读物推举名目向同学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同学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第九条我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内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内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第十条我校将大力提倡同学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优化校内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内建设。注意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同学阅读爱好,培育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同学课外阅读中的乐观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中学校部加强对同学携带进入校内读物的管理,发觉问题读物应准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退不良影响。

  第十二条中学校部要杜绝以下状况的发生

  (一)进校内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举的;

  (二)进校内课外读物不符合本方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同学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值利益的。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12

  为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校园,根据国务院教育督导室“五项管理”的相关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我校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望各部门遵照执行。

  第一条为丰富学生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我校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中小学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第三条我校课外读物推荐工作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坚持以下原则:

  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审视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学生成为有理想、有本领、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学生全面发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学生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足中小学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发展素质教育。

  适宜性。符合中小学生认知发展水平,满足不同学段学生学习需求和阅读兴趣。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保护需求。

  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通古今中外。

  适度性。根据教育教学需要推荐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控制数量。

  第四条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要符合以下基本标准:

  主题鲜明。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重点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内容积极。选材积极向上,反映经济社会发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作者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可读性强。文字优美,表达流畅,深入浅出,具有一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学生的好奇心、想象力、创造力,增长知识见识,提升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增强综合素质。

  第五条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或选用为我校中小学生课外读物:

  (一)违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秘密、危害国家安全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歧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尊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秘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色情、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侮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荐”“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第六条中小学部负责组织我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

  第七条中小学部对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程序包括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教研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荐目录中的读物,重点评议适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荐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意见;中小学部组织专门小组负责审核把关。

  第八条我校进校园课外读物推荐目录向学生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第九条我校加强其他渠道进校园课外读物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第十条我校将大力倡导学生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学生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学生课外阅读中的积极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第十一条中小学部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第十二条中小学部要杜绝以下情况的发生

  (一)进校园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荐的;

  (二)进校园课外读物不符合本办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当利益的。

  校园内销售课外读物行为管理制度2

  让孩子养成爱读书的好习惯,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园挂你,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园,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作用,威海市新苑学校特制订《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制度》如下:

  一、明确责任制度

  成立“课外读物推荐和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禁止任何人以任何形式进校销售课外读物,禁止任何人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学生购买课外读物。

  二、严格读物管理

  1.建立健全进校读物审查机制,不使用未经审定的教材,校本课程不编写出版教材。

  2.学校给各位家长推荐的各学段“学生课外读物目录”必须是在国家批准的《教育部基础教育课程教材发展中心中小学生阅读指导目录》中选择,每学年1次推荐,并由学校分管领导审核才可向家长推荐。

  3.各任课教师、班主任要加强对学生携带进入校园读物的管理,发现问题读物应及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除不良影响。

  4.接受捐赠书籍必须先明确来源,由学校或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进行审核把关,明确价值取向和适宜性。

  5.不接受任何单位和个人在校园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三、优化阅读环境

  1.设立读书节、读书角等,优化校园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园建设,使学生喜欢阅读,感受阅读的乐趣,引导学生爱读书、善读书、多读书,读好书、读经典,夯实学生文化知识基础,激发学生的阅读兴趣,培养良好阅读习惯。组织开展全民阅读系列活动。

  2.教务处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推荐原则、程序按《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小学生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的通知》执行。要广泛开展阅读能力提升工程,以语文教研组为主体成立专家组,参照《教育部推荐新课标中小学课外阅读书目》,结合实际制定适合本校学生阅读能力的推荐书目,向学生推荐经典类和前沿类的优秀读物。

  3.学校图书馆定期更新图书,提高图书馆的使用率。严格遵守图书室和班级图书增新剔旧和进室、进班审查制度,及时补充更新适合学生阅读的图书。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13

  为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的根本任务,丰富同学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内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内,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依据教育部《中学校生课外读物进校内管理方法》(以下简称《管理方法》),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新大桥中学课外读物进校内管理要求:

  第一条把好图书馆课外读物选购关,做好馆藏课外读物排查工作,确保同学课外读物质量。

  学校严格遵守上级部门对课外读物进校内的相关要求,在分管校长的领导下,图书馆、同学处、教研组协作,做好遴选和审核工作,把好课外读物进校内的关口。严格根据《管理方法》的要求,做好对图书馆课外读物的梳理、调整、清理等工作。对于违反《管理方法》中所列举的十二条“负面清单”情形的`课外读物,一律不予推举和选用;不得在校内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同学购买课外读物,学校不得组织统一购买;不得接受请托、谋取不正值利益;不得违规干预课外读物推举。

  其次条强化管理,严禁非法读物进入同学书包。

  各班主任及全体老师要深化学习《管理方法》,把握对同学课外读物管理的详细要求。在符合上级要求的状况下向同学推举课外读物时,要严把“十二条负面清单”关,严防不良读物进校内。推举同学课外读物要坚持《管理方法》规定的“方向性、全面性、相宜性、多样性、适度性"原则和“主题鲜亮、内容乐观、可读性强、启智增慧"的标准,从严管理,确保好书进校。各班主任也要根据“原则”和“标准”指导家长的购书行为。

  第三条加强图书馆建设,发挥主渠道阵地作用。

  学校切实做好同学课外阅读需求调研,提升馆藏读物品质,满意同学课外阅读需求。加高校校图书馆课程建设力度,定期开展名师导读、读书沙龙等共享沟通活动;优化校内阅读环境,培育同学良好的阅读习惯,提高同学阅读爱好,鼓舞同学乐观参与读书征文活动。借助各类读书共享沟通活动,在学校营造一种同学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良好氛围,提升同学内在素养,充分发挥课外读物的育人功能。此外,加大图书馆信息化建设,做好信息化时代新媒介阅读指导,让学校图书馆成为同学最喜爱的学习空间。

  学校切实根据《管理方法》的要求,落实好相关工作,使本校同学课外读物的推举、征订、阅读等工作良性进展。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14

  为了丰富同学阅读内容,拓展阅读活动,规范课外读物进校内管理,防止问题读物进入校内,充分发挥课外读物育人功能,依据教育部关于印发《中学校生课外读物进校内管理方法》(教材〔20xx〕2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恒德学校课外读物进校内管理工作制度》。

  本制度是指教材和教辅之外的、进入我校供中学校生阅读的正式出版物(含数字出版产品)。

  一、课外读物管理原则

  (一)方向性。坚持育人为本,严把政治关,严格端详课外读物价值取向,助力同学成为有抱负、有本事、有担当的时代新人。

  (二)全面性。坚持“五育”并举,着眼于同学全面进展,围绕核心素养,紧密联系同学思想、学习、生活实际,满意中学校生德育、智育、体育、美育和劳动教育等方面的阅读需要,全面进展素养教育。

  (三)相宜性。符合中学校生认知进展水平,满意不同学段同学学习需求和阅读爱好。课外读物应使用绿色印刷,适应青少年儿童视力爱护需求。

  (四)多样性。兼顾课外读物的学科、体裁、题材、国别、风格、表现形式,贯穿古今中外。

  (五)适度性。依据教育教学需要推举的课外读物,要严格把关、掌握数量。

  二、课外读物推举标准

  (一)主题鲜亮。体现主旋律,引领新风尚,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科学精神,彰显家国情怀、社会关爱、人格修养,开拓国际视野,涵养法治意识。

  (二)内容乐观。选材乐观向上,反映经济社会进展新成就、科学技术新进展,以及人类文明优秀成果,具有较高人文、社会、科学、艺术等方面价值。选文历史评价正面,有良好的社会形象。

  (三)可读性强。文字美丽,表达流畅,深化浅出,具有肯定的启发性、趣味性。

  (四)启智增慧。能够激发同学的奇怪心、想象力、制造力,增长学问见识,提升发觉问题和解决问题力量,增加综合素养。

  三、坚决抵制的课外读物

  凡是违反《出版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或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推举或选用为我校中学校生课外读物:

  (一)违反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污蔑、丑化党和国家领导人、英模人物,戏说党史、国史、军史的;

  (二)损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有反华、辱华、丑华内容的;

  (三)泄露国家隐秘、危害国家平安的;

  (四)危害国家统一、主权和领土完整的;

  (五)存在违反宗教政策的内容,宣扬宗教教理、教义和教规的;

  (六)存在违反民族政策的内容,煽动民族仇恨、民族卑视,破坏民族团结,或者不敬重民族风俗、习惯的;

  (七)宣扬个人主义、新自由主义、历史虚无主义等错误观点,存在崇洋媚外思想倾向的;

  (八)存在低俗媚俗庸俗等不良倾向,格调低下、思想不健康,宣扬超自然力、神奇主义和鬼神迷信,存在淫秽、XX、暴力、邪教、赌博、毒品、引诱自杀、教唆犯罪等价值导向问题的;

  (九)污辱或者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

  (十)存在科学性错误的;

  (十一)存在违规植入商业广告或变相商业广告及不当链接,违规使用“教育部推举”“新课标指定”等字样的;

  (十二)其他有违公序良俗、道德标准、法律法规等,造成社会不良影响的。

  四、管理工作原则

  学校是进校内课外读物推举责任主体,负责组织本校课外读物的遴选、审核工作。成立由校长当组长,班级分管领导为组员的课外读物进校内状况自查工作组,严格把好审核关。

  五、课外读物推举要求

  (一)进校内课外读物原则上每学年推举一次。推举程序严格根据初选、评议、确认、备案等环节。学校组织管理人员、任课老师和图书管理员提出初选名目;学科组负责审读,对选自国家批准的推举名目中的读物,重点评议相宜性,对其他读物要按推举原则、标准、要求全面把关,提出评议看法;学校组织特地小组负责审核把关,统筹数量种类,确认推举结果,公示并报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二)进校内课外读物推举名目向同学家长公开,坚持自愿购买原则,禁止强制或变相强制同学购买课外读物,我校不组织统一购买。

  (三)学校图书馆购买课外读物根据《中学校图书馆(室)规程》有关规定执行。

  六、掌握课外读物渠道

  (一)不允许在校内内通过举办讲座、培训等活动销售课外读物。

  (二)学校大力提倡同学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设立读书角,优化校内阅读环境,推动书香校内建设。

  (三)注意开展形式多样的阅读活动,提高同学阅读爱好,培育良好阅读习惯。发挥家长在同学课外阅读中的乐观作用,营造家校协同育人的良好氛围。

  七、学校监督机制

  学校加强对同学携带进入校内读物的管理,发觉问题读物应准时予以有效处置,消退不良影响。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学校限期改正,视情节轻重依法依规予以处理;需要追究其他纪律或法律责任的,依纪依法移交相应主管部门处理。

  (一)进校内课外读物未按规定程序组织推举的;

  (二)进校内课外读物不符合本方法原则、标准、要求的;

  (三)强制或变相强制同学购买课外读物的;

  (四)接受请托、牟取不正值利益的。

课外读物管理制度15

  1.大量补充校外阅读图书,注重培养学生课外阅读能力的提高,积极开展大阅读活动,每月推荐学生课外读物目录。

  2.根据《中小学课外读物进校园管理办法》中列出的12条负面清单,对校园推荐图书进行清理。

  3.禁止学生强制或变相地购买课外读物。不经上级教育部门同意,任何学校不得允许集体或个人在校园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课外读物销售,只能在教育主管部门指定的'目录下自愿征订。

  扩展:图书室是为学校教育、教学、研究服务的教育机构,是学校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要认真落实党的教育方针、培养学生的阅读兴趣和阅读能力、提供教育教学情报资料认真做好服务工作。

  在学校教育技术装备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开展图书室工作,保证资金的合理使用。

  制图室要建立科学的图书管理账目,做到账物相符、账目一致。

  爱护书籍,人人有责。书籍要分类入档,分期登记,编制图书目录。购书时,应及时登记并及时入柜。馆员要认真履行职责,不得无证借书。

  每周开设一节读书校本指导课。教师要做好指导的备课、 上课、阅读效果检查等工作。要运用指导课激发学生的阅读热情,培养学生良好的阅读习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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