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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06 15:42:3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精品)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5篇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相信很多朋友都对拟定制度感到非常苦恼吧,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文明施工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精品)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5篇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

  1、 未经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安全教育,考试部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一经发现每人处罚50———100元。

  2、 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未带安全帽,每人/次处罚50元。

  3、 2m以上高处作业无防护措施,未系安全带的每人处罚100—200元。

  4、 酒后作业,每人处罚200元。

  5、 在施工现场内赤背、穿拖鞋、楼内大小便、从高处抛洒垃圾的每人处罚100—500元。

  6、 各种脚手架搭设,与结构拉结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与规范相符,按规范设置剪刀撑、水平安全网和密目网,否则罚款500———20xx元。

  7、 脚手架材质、安全网等要有相应的资质、检测报告、合格证等,未经复试合格的不得使用,否则处罚500—20xx元。

  8、 作业面未满铺脚手板,防护高度不到1。5m、与结构封闭不严或无防护、无安全措施接到安全整改通知后未按规定时间完成的每处处罚200—500元。

  9、 水平网架设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网内不得有杂物,否则每处处罚100元。

  10、 首层必须按要求搭设防护棚,除安全通道其他地方必须封严,否则每项处罚100—500元。

  11、 施工机械必须固定牢固,按规定搭设防砸防雨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所有电线不得拖地明敷设,漏电开关定期检查如果失灵请专业电工立即更换。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2、 生活区、宿舍、库房、施工现场、木工加工处、木料存放处、电气焊加工处等必须按要求设置消防器材。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3、 使用不合格的小型机具、手持电动工具、机械设备等无安全防护设施。配电箱、开关箱固定不牢固,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线路无防护措施、配电箱损坏、无门、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4、 塔吊施工作业期间、未按规定检测、无运行记录、雨季施工塔吊基础积水、无排水措施、吊运散料捆扎不牢、散落下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碰撞物体、脚手架等未造成后果的处罚200——500元。

  15、 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出现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害的`、寻衅滋事辱骂他人等根据情节轻重处罚500——20xx/人处罚(情节严重的或逐出工地或交公安部门处理)。

  16、 施工道路平整无积水、生活区卫生整洁干净、环境卫生无污染、材料分规格码放整齐、砂石成方。现场渣土、垃圾等时清理的、专人负责、洒水降尘的;保持卫生。施工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理未达到上述要求文明施工的每项处罚200——1000元。

  17、 明火作业、设施、设备部符合安全规定、无动火证或防火措施不到位、无证上岗作业;施工现场固定消防器材非火灾发生动用、挪用的处罚100——200元。

  18、 项目部例会迟到者、或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班组没有班前安全讲话记录的每次、每次处罚50——100元。

  19、 使用裸露插座、塑料线、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使用电褥子、电炉、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卫生、脏乱差等每项处罚100——200元。

  20、 脚手架基础未夯实、未垫通板、不坚固、不平整、雨季下沉悬空、有积水、无排水沟措施,处罚500——1000元/处。

  21、 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搭设与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方案不符、防护不到位、无限重标识、机械设备等进场未经有关单位验收,投入使用的处罚500——1000/天。

  22、 脚手架、楼层、屋面等不得集中存放超出安全规定的物料和零散材料一经发现每处处罚200——500元。

  23、 施工队无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安全责任制、没有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100——500元/天。

  24、 施工队没有安全教育台账、特种工作登记台账、及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等处罚200元。

  25、 施工现场各种材料码放不齐、不符合文明施工安全要求的每处处罚100——500元。

  26、 违反安全、质量、消防、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经安全管理监督部门、监理、甲方、项目部发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和造成严重后果停工的由施工方承担主要责任。项目部处罚1000——5000元。

  27、 恶意损坏公共财产、不合理使用原材料、有浪费现象发生的根据情节轻重处罚200——5000元。

  28、 施工现场施工时施工队没有专职安全员巡视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不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的,处罚100——500元或清除出工地。

  29、 如存在以上问题被处罚的分包单位,由公司财务部门在劳务费中扣除。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2

  一、文明施工目标

  按上海市'标准化文明工地'执行。

  二、文明施工管理措施

  1、现场成立文明施工管理小组,结合工地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办法,统一指挥,统一协调,确保文明施工。

  2、现场总平面布置及水、电线线路整改合理,各种材料分类堆放整齐。

  3、施工现场设立醒目的施工标志牌、安全警戒牌等'十牌二图'。

  4、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合格的`安全帽。

  5、派专人清运建筑垃圾,打扫楼层及工地周围道路,以保证环境卫生。

  三、建立健全各种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要制定各种文明管理制度,即总文明管理制度,施工人员管理制度、材料、机具等文明管理制度,值班门卫文明管理制度等。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3

  一、目的和范围

  为保证安全文明施工各项制度和措施的落实,使安全文明施工检查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和标准化。

  二、适用于参加建设的各施工单位及个人。

  三、职责

  3.1各施工单位负责组织本单位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3.2监理公司负责施工现场日巡查和定期开展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活动。

  3.3工程部负责每月组织各单位专职安全员进行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及不定期专项检查。

  3.4安全委员会负责每季度的安全文明施工联合大检查。

  四、工作程序

  4.1工程实行施工单位班组、部门、项目部和监理与业主的四级安全检查制度。

  4.2定期安全检查

  4.2.1各施工班组专职安全员每天对本施工区进行安全巡查。

  4.2.2部门专职安全员每周至少组织一次进行本专业施工区域的安全检查。

  4.2.3项目部专职安全员每半个月至少组织一次施工现场的全面安全检查。

  4.2.4监理公司会同工程部每月组织各单位专职安全员进行一次现场安全、文明施工大检查。(按检查表内容进行)

  4.2.5每季度末结合安全文明施工流动红旗竞赛,由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各施工单位领导、安监科长和专职安全员参加的工地联合大检查。按照公司制定的“安全管理工作检查评分表”和“文明施工管理检查评分表”逐项检查打分,并结合月、日安全检查考核将结果汇总,评出主战单位和一般参战单位优胜各一名。

  4.3日常安全检查

  4.3.1日常施工过程中,各施工单位项目部、部门和班组三级安全员应按照每天划分的安全监督区域进行不间断动态安全监督,落实安全监督区域责任制。各施工人员要采用互相之间的安全监督措施,确保消除各类安全隐患。

  4.3.2监理安全专工坚持对施工现场日巡查和不定期开展“三检查”(定期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检查违章作业、检查冬雨季安全施工设施),查“三违”,查“三宝”,查“四口”的检查活动。对重要工序、重大施工项目、重要部位、危险作业区、多层交叉作业区,监理安全专工要进行重点监督、检查、防范,连续作业要跟踪监督检查。

  4.3.3工程部安全专工不定时深入现场进行认真细致检查,发现问题及时通知监理公司。要求监理公司对个别工地安全管理不力,安全员不到位,整改不及时,要签发通知书,限期整改。整改仍然不及时,要给予停工或处罚。

  4.4专项检查

  4.4.1安全设施检查。施工单位进行日常的检查,监理公司和工程部安全专工不定期进行检查。

  4.4.2大型施工机械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检查。

  4.4.3小型电力工具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进行日常检查。

  4.4.4施工用电检查。施工单位、监理公司进行日常检查。

  4.4.5环境卫生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大检查。

  4.4.6防火防爆检查。每年11月份进行联合大检查。

  4.4.7防汛、防台风、防雷检查。每年4月份进行联合大检查。

  4.4.8防暑降温检查。每年6月份进行一次大检查。

  4.5安全检查要求

  4.5.1安全检查内容主要围绕本工程执行的各项安全、文明施工管理标准和安全工作规程以及各项安全措施、方案进行,检查责任制执行情况。

  4.5.2实行工序作业安全检查标准化,加强日常性安全检查。班(组)必须严格做好作业环境、工器具和安全设施的自检、互检和交接班的`检查。

  4.5.3各施工班组必须做好上岗检查:查上岗人员的精神状态;查上岗人员的劳动保护情况;每个岗位周围作业环境是否安全无患;机械设备的安全保险装置是否完好有效;以及各类安全技术措施的落实情况等,并做好记录。

  4.5.4各施工单位组织的安全检查除使用本公司的企业标准外,还应执行本工程有关各项规定并做好各项记录。

  4.5.5每次安全检查均应作好记录,并建立安全检查台帐,做到资料齐全。

  4.5.6对各级安全检查中(包括业主、监理、政府安全监督部门所组织的安全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由或监理公司安全专工、各项目部安监负责人填发“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各施工单位项目经理落实责任部门,并按“三定”原则限期整改封闭。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定整改计划报公司和监理公司备案。对重大的或涉及施工现场全局的问题,应同时抄报上级主管部门备案。

  4.5.7“安全文明施工问题整改通知书”由存在事故隐患单位的领导或安监部负责人签字接收和组织整改。如拒绝签字,取消全年安全考核资格,所查出的问题一旦发生意外,由该单位领导承担一切责任。

  4.5.8各施工单位应建立事故隐患的登记、整改、检查、销案制度及管理台帐。

  4.5.9安全检查标准按《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安全生产工作规定》、《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严格执行。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4

  1、现场按安全文明施工要求设置六板两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制度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进入施工现场须知牌、现场总平面示意图、建筑工程立面图。

  2、现场临时设施、周围设备材料等放在适当位置,材料库内要清洁,物品摆放整齐,各种台帐单据齐全清楚。

  4、施工区道路要畅通、平坦、整洁,场地要平整,排水畅通、自成系统,建筑物四周保持清洁。

  5、现场机械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塔吊安装必须经过验收合格方可使用,砂浆机、砼搅拌机、木工、钢筋机械都要设棚,位置要适当合理,操作面做到工完场清,建筑垃圾要随干随处理。

  6、施工现场治保组织、规章制度要健全,管理人员要严守岗位,敢于同一切违法分子作斗争。施工现场必须配备消防器材,设置防火标志。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5

  为加强现场施工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保护职工的切身利益,确保施工安全、质量、进度、文明施工得以顺利实施,确保甲乙双方的合法利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有关条款规定和现场管理需要,特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一、项目部必须配备一名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对项目部的安全生产、质量隐患进行全面的检查和落实,杜绝不安全事故、质量事故隐患的事件发生,杜绝重伤以上人身事故,把不安全隐患和质量隐患事故及时的处理在萌芽之中。经检查项目部公开信息中没有配备专职或兼职安全、质量检查人员进行开展工作的处罚1000元。

  二、经检查发现项目部对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对班组不进行书面层层落实安全、质量技术交底措施施工的处罚100元。

  三、所有进入施工现场人员一律佩戴安全帽,发现一人次未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的处罚安全员100元,本人50元。 1

  四、施工人员不按国家有关安全措施施工条例进行施工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

  五、特殊工种岗位工作人员要坚持持证上岗制度,检查发现施工现场特殊作业人员无证上岗作业的发现一人次处罚100元,处罚项目部200元。

  六、机械电气设备传动部位,未设保护措施、电气设备没有漏电保护安全装置以及设备带病运转的应立即停止使用,仍不整改的并处罚项目部200元。

  七、严格按照操作规程和验收规范进行组织施工,上一道工序未能验收合格,下一道工序不允许施工,经检查验收检验批不合格仍进行施工的,除进行返工外,根据造成损失数额的比例多少进行处罚100---1000元。

  八、施工现场达不到文明施工要求标准,经检查组讨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后仍整改不合格的处罚项目部500元,

  九、未经批准,不按时参加各类会议的参会人员处罚50元。

  十、严肃对待施工计划进度安排的各项工作内容的完成,对已安排的作业计划进度不予高度重视而完不成自行安排的阶段性作业计划和月作业计划的除要说明主要原因和采取的保证措施外,对完不成当月进度作业计划的,除甲乙双方有协议除外,处罚项目部500---3000元。

  十一、对不执行国家规范要求施工的项目部、班组和个人,发现一次处罚100元,可同时并罚。

  十二、坚持按章作业,遵守各项安全、质量管理制度,反对违章指挥,违章作业,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者予以重罚,检查发现一人次处罚违章指挥人员处罚500元,违章作业人员100元。

  以上处罚款项一律由被处罚单位以现金形式交公司财务,专款专用,年底用于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按时完成进度计划作出贡献的施工单位进行奖励。对不按时缴纳处罚金的单位,在工程决算中加倍扣除。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6

  为保证公司装饰施工中的安全和文明施工,制定本制度。

  1、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施工队员严格按安全操作规范施工、文明施工。

  2、工地在醒目位置设立警示牌,无关闲杂人员不得进入工地,由项目负责人负责此项工作。

  3、公司主要负责人依法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和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条件所需资金的投入,对所承担的建设工程进行定期和专项安全检查,并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4、开工前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5、设计单位应当考虑施工安全操作和防护的需要,对涉及施工安全的重点部位和环节在设计文件中注明,并对防范生产安全事故提出指导意见。

  6、采用新结构、新材料、新工艺的建设工程和特殊结构的建设工程,设计单位应当在设计中提出保障施工作业人员安全和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措施建议。

  7、工程部对列入建设工程概算的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应当用于施工安全防护用具及设施的采购和更新、安全施工措施的落实、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不得挪作他用。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7

  为了创造一个文明施工环境,保证安全施工,特制定以下制度:

  1、工程部、监理公司、施工单位三方成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保证体系。文明施工管理的具体工作由施工单位组织实施,工程部对其实施进行监督、检查。

  2、要求施工单位根据施工现场人员的具体情况,每周组织一场安全和文明施工教育,并采用多种形式加强安全和文明施工的宣传工作。

  3、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一律戴安全帽和胸卡,现场施工人员不准穿拖鞋,不准在施工现场随地大小便。

  4、现场施工人员要具有施工人员的素质和良好的`职业道德,不说脏话,文明礼貌语言美、行为美。

  5、要求施工单位建立现场文明施工管理体系,并有专职人负责管理。

  6、建立建全施工现场岗位责任制及各项管理制度,各级管理人员和职能部门明确文明施工责任制,从思想上、行动上、组织上、管理上、计划上和技术上重视起来,确实提高现场文明施工管理水平。

  7、施工现场工作面应保持干净整洁,不留垃圾和杂物,及时调整设备、机具和材料的位置,保持工作面宽敞,为下道工序的顺利进行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8

一、 进场材料必须分类堆放整齐,不乱堆乱放。

  二、 门房周围、办公室、工具房、施工现场硬化地面,必须派专人材料、保持清洁卫生。

  三、 修排水沟、及时排除施工造成的污水,并保证污水通过沉淀后再排放。

  四、 现场禁止大小便,违者每人/次罚款50元,对每一次违规者,将勒令退场。

  五、 尽可能地将施工场地作硬化处理,以便清扫,保持清洁卫生。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9

  一、开工前必须按要求搞好“三通一平”和施工组织设计。施工组织设计中要有文明施工措施。主要管理人员与建筑工程许可证内填写的应一致。

  二、施工现场应封闭施工。围档围墙要稳固、整洁、美观。市区围栏围墙高度段应大于2。5m,一般路段应大于1。8m。围墙要抹灰刷白,写标语。进出口要设大门、门卫和门卫制度。主进出口门头设企业标志,两侧要挂“五牌一图”(工程概况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消防保卫牌、安全生产牌、文明施工牌和施工现场平面图),标牌应规范、整齐。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应着装利索、清洁,必须戴安全帽。管理人员必须戴胸卡。

  三、施工场内道路要畅通,地面要平整,并尽量硬化;排水要通畅,要有防止泥浆、污物堵塞排水管道的措施;按要求张挂各种安全标志牌和标语,设宣传栏,读报栏和黑板报并设有吸烟处;温暖季节时有绿化布置。

  四、施工场内,建筑材料、构件和料具要按施工现场平面图的布置要求堆放整齐,并挂物料名称,品种,规格等标牌。建筑垃圾按可利用和不可利用分类集中堆放清运,做到工完场地清。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存放。

  五、施工现场要有消防措施、制度和灭火器材。灭火器材配置应合理、合格。要有消防水源。使用明火应有动火审批手续和动火监护。

  六、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明显分开。在建工程严禁兼作住宿和办公地点使用。

  房舍建设应牢固、整齐,门窗适宜,地面硬化,墙面刷白。办公室宿舍冬季有防寒保暖和防煤气中毒措施,夏季有消署和防蚊虫叮咬措施。

  办公区房间标牌应醒目,办公室内张挂各种图表要规范整齐,各种技术资料要放在书柜内,办公桌上有管理人员工作卡。办公室应设电话和值班人员。宿舍应配置床铺,生活用品放置整齐。宿舍周围环境卫生、安全。生活区垃圾装入容器,并及时清理。

  按要求建立厕所,有条件的应设水冲厕所,并有照明设备,严禁随地大小便。

  食堂厨房有纱门、纱窗,地面应为水泥抹光,墙面灶面贴磁砖、顶棚进行防掉尘掉水处理。食堂炊事人员必须持有卫生部门核发的'健康合格证,穿戴工作服(帽),保持个人卫生,餐具放置整齐有序,及时消毒。保证供应卫生饮水,饭菜应卫生可口。

  生活区内还应设置工人淋浴、学习和娱乐场所。

  七、工地内要配备经培训的急救人员、保健医药箱、安全急救措施和急救器材。要开展卫生、防病自救、互救宣传教育。

  八、施工要有防粉尘、防噪音、防扰民措施,夜间(10时至凌晨6时)未经许可不得施工,现场严禁燃烧有毒有害物质。

  九、要建立治安保卫制度,责任要分解到人。治安防范措施有力,治安秩序良好。

十、随时接受上级检查,倾听群众反映,不断改进工作。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0

  一、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度

  (1)项目经理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项目主管安全生产的副经理对本工程项目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主要责任。

  认真贯彻执行劳动保护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各项方针、政策、法规、法令和规章制度。协助项目经理做好各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在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文明施工,在布置检查、总结生产工作的同时布置检查、总结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对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负直接责任。

  定期召开工地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工作会议,当生产和进度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

  经常组织各种安全生产教育活动,支持和配合治安队员搞好各项安全工作。

  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时,要保护现场和立即上报,并配合调查组人员进行调查。

  (3)项目质安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责任制

  对分管班组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负责,不违章指挥,制止冒险作业,在班组布置施工任务的同时对班组长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1

  一、要建立健全项目组织机构

  1.1公司及项目部必须建立健全组织,分别成立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

  1.2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必须成立文明施工现场领导小组。

  1.3文明施工管理领导小组由项目经理任组长,其成员由施工管理人员、专(兼)职安全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班组长组成。

  二、文明施工检查

  2.1公司每季度检查依次,每月巡回检查两次。

  2.2各项目部每月检查一次,每十天巡回检查一次。

  2.3在建工程施工现场每周检查一次。

  2.4各班组每日检查一次。

  三、文明施工管理

  3.1施工现场达到三通一平。

  3.1.1施工区域道路通畅。

  3.1.2施工用水管线埋入地下。

  3.1.3输电线路做到三相五线制,架设符合要求。

  3.1.4施工现场平整,设排水沟或排水井,施工现场无污水及长流水。

  3.2施工现场要设置十项安全技术措施牌、工程标志牌、文明施工标志牌、安全生产日历牌、分部分项工程质量评定牌、工程平面图、岗位负责人姓名牌、宣传栏、垂直运输机械注意事项牌、砂浆及砼配合比牌、计量牌、安全标志牌等等施工现场所应具备的标牌。

  3.3施工现场应做到:

  3.3.1随时清理建筑垃圾,保持施工现场的`清洁卫生。

  3.3.2设置临时厕所,保持施工现场无大小便。

  3.3.3保持施工现场职工食堂卫生,厨师持健康证上岗,食堂办理卫生许可证,确保无食物中毒事件的发生。

  3.3.4 职工宿舍干净整齐,无异味,不超员。

  3.3.5车辆出入工地前清理,不带泥土。

  3.3.6各类机械设备、设施保持清洁。

  3.3.7施工现场有条不紊、整洁卫生。

  3.3.8按平面布置图设置施工机械设备,按规定搭设施工机械设备防护棚。

  3.3.9严禁从楼内向下抛洒垃圾。

  3.3.10按规定围挡施工现场,人员出入登记,无偷盗事情的发生。

  3.3.11各类建筑器材和施工材料合理堆放,排列整齐。

  3.3.12做好建筑成品保护工作,避免恶意破坏行为。

  3.3.13保持办公室卫生清洁,档案、资料存放整齐,保管妥善。

  3.3.14仓库严禁非管理人员出入,施工现场消防设施完善,避免火灾事故的发生。

  四、安全施工管理

  4.1要搞好安全资料的管理,做到齐全正规,确保能够指导安全生产。

  4.2要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和有关规定搭设安全防护设施,正确合理使用安全防护用品。

  4.3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从事特种作业。

  4.4要制定安全施工方案,按分部(分项)、分工种进行安全技术交底,班中检查,不的违章指挥、违章作业,不冒险组织施工。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2

  第一条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进行审查,对不具备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

  第二条项目部文明施工领导小组结合安全大检查每月定期进行一次自查整改,经常性进行文明施工检查考核,作为月度考核依据。

  第三条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检查的主要内容:重点检查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及其落实情况、现场材料及设备的摆放情况、现场“五头”(砖头、木头、焊条头 、烟头、钢筋头)的清理情况、现场的环境卫生以及现场人员的着装及施工行为规范情况、废物排放等环境保护情况。特别检查施工人员的服装及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

  第四条安全管理部有权对现场的文明施工进行检查,对不文明的地方提出意见,对检查出的问题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正。对文明施工严重失控的作业面有权下达“暂 停施工”的通知,限期整改。对整改不力、无明显改进的班组进行必要的经济处罚。

  第五条项目部安全管理部对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以书面形式填写有关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的整改通知书,并限期处理。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整 改通知书,应由存在问题的班长负责接收和组织整改,对因故不能立即整改的'问题,应采取临时措施并制订整改计划报安全部。

  第六条安全部应建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检查、整改、反馈管理台帐。

  第七条施工班组应认真执行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例会制度,同时传达上级关于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指示,研究、协调、解决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方面的具体 问题,总结当月的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情况,检查本工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目标计划的实施情况,布置下月的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工作。

  第八条项目部必须将分包施工队伍的文明施工工作要纳入本单位的现场文明施工管理范围。

  第九条开工准备阶段

  1、项目部建立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和组织机构,明确责任部门,形成工地、 班组管理网络及监督体系,专兼职安全员负责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监督工作,并要正常 开展工作。

  2、项目部应制定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相应的责任制,确保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制度化,明确安全文明施工及环境保护措施费的总体投入计划及月度投入计划 。

  3、服从业主文明施工总体规划要求,根据总平面规划,按要求在施工现场设置规范化的“五牌二图”(即:工程概况牌、安全纪律牌、防火需知牌、安全无重大事故计 时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牌和施工总平面图、项目经理部结构及主要管理人员名单图),其规格符合业主统一要求。

  4、在各施工方案中应明确文明施工要求,要重点突出确保施工安全的组织措施和技术措施,施工总平面规划布置合理,场地安排紧凑合理,符合工艺流程,并考虑文明 施工的需要。

  5、项目部设备物资部应制定严格的材料设备保管与储存管理制度。材料、设备,合有序规范的定置化码放,各种物资标志清楚,并符合防火、防水、防锈防尘、防止污染、防洪等要求。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设备,脚手架管全部进行重新检修、检验、刷漆 。

  6、场区施工道路畅通,路面平整,施工区域形成围栏或围墙。照明配置得当,保卫人员上岗执勤。施工用电及力能管道系统要布置合理、安全,场地排水与消防设施完备。能够满足施工需要。

  7、施工道路采用永临结合的原则,临时道路硬化处理,保证施工使用。设计规划的永久道路按设计要求对路基进行处理,确保施工期间排水畅通、无积水。

  8、文明施工责任区责任落实,文明施工标志、重点防火部位标志及紧急救护标志等醒目、齐全,便于检查监督。

  9、制定起重机械的配置计划方案,确保施工机械、设备完好、清洁,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操作人员持证上岗并熟悉性能和工作条件。

  10、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安全装备、安全工器具等实现标准化,并符合有关规定要求。

  11、施工临建设施完整,布置合理,环境清洁。办公室、工具间等场所内部整洁,布置整齐,有关职责、制度、规定上墙。

  12、施工区内分类堆放建筑施工垃圾及生活垃圾,设置固定堆放设施或活动垃圾箱,生活垃圾箱应封闭,并每天有保洁员清理,或定期外运处理。

  13、生活区及食堂的卫生符合当地的有关规定和要求。

  14、为满足工程需要,各专业工种根据本工程的要求,组织职工进行岗位技能及特种人员培训和安全知识学习。

  15、施工人员着装、安全防护用品符合要求,并经过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知识培训,佩戴标识上岗。

  16、施工现场有急救设施。

  17、不具备文明施工条件的工程项目不准开工。

  第十条施工阶段

  1、文明施工责任区划分明确,无死角,责任落实,挂牌管理。进入他人责任区施工时必须服从责任区单位的管理。

  2、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制定详细的文明施工和环境保护措施和办法,并报监理、 风电场工程部审核,主管领导批准后认真执行。

  3、在安排施工生产任务时,应同时安排文明施工,并认真贯穿于施工全过程。

  4、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穿着符合“安规”要求的工作服,正确佩带安全帽及工作证件,严禁穿拖鞋、凉鞋、高跟鞋、带钉的鞋进入施工现场,严禁酒后进行施工现 场,严禁带小孩或非工作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5、施工区域内施工道路规划合理,平坦畅通,路标明显,无材料、设备堆积、堵塞现象,交通要道铺筑砂石或水泥,消除泥泞或扬尘的现象。配置撒水车,施工区域及 施工道路定期撒水抑尘。因工程需要切断道路前,必须报经项目部批准,并采用相应的措施后实施,以保证正常交通,尤其是保证消防通道畅通无阻。

  6、施工责任区场地平整,无淤泥积水,无垃圾、废料堆积;材料、设备定点放置,堆放有序,施工区域内堆放的设备或材料不得超过规定的期限;危险处所防护设施齐 全、规范,安全标志醒目、规范。

  7、土方工程在施工前应有切实可行的存放和弃土方案,经监理、风电场工程部审核批准后执行,不得随意堆放。土石方堆放合理,并能及时规范回填。

  8、土建、安装工程应采取措施,尽量减少立体交叉作业。如必须进行立体交叉作业时,应采取相应的隔离和防止高空落物、坠落的措施,必须签订交叉施工安全协议, 明确相互的责任及防护措施。

  9、严格把好设备运输、检查、存放、起吊、安装各道工序关。避免发生损坏、腐蚀及落入杂物等问题。

  10、风电场道路、组合场、施工作业区夜间施工要配置足够的照明设施,并根据工程需要及时调整。

  11、风电场施工区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垃圾、每个作业面都作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材料、废物的清理应做到:工作点一日一清、工作面一周一清,责任区每月进行 一次卫生大清扫。

  12、风机组装场地无工业垃圾无杂物。当天工作结束前清理干净工作场所,工业垃圾放到指定地点。

  13、施工区域内严禁吸烟,地面无烟头。禁止施工人员流动吸烟或边作业边吸烟。 施工单位在满足现场施工安全、方便的条件下,可在责任区内可设置吸烟休息区。

  14、施工区内各类脚手架必须由专业架子工搭设和拆除,结构合理、牢固,经检查全格后挂牌,标明责任人,承载能力和使用期限。特殊类型脚手架应由专业人员提出设 计,经批准后搭设。

  15、现场工机具布置整齐,外表清洁,铭牌及安全操作规程齐全,有专人管理,坚持定期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性能良好;

  16、施工机械要进行定期检查与保养,安全制动装置必须完善,由主管部门进行定期检验和试验合格后,发放合格证。及时消除故障,严禁带病运行。大型起吊机械拆装方案及检验和试验合格资料应向工程监理处报审、备案。

  17、起吊机械不允许超铭牌使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超铭牌使用时,必须由使用部门制定详细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经施工单位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行。重大或特殊吊装方案应向工程监理处报审批准后执行。

  18、对机械驾驶与操作人员定期进行审验与考核,持证上岗,杜绝无证操作。

  19、严格施工工艺,严格执行工艺纪律,使其符合有关“规程规范”和“做到工艺美观、环境清洁、工序正确、布局合理。上道工序交给下道工序或不同单位同一工作面的中间工序的交接必须是干净、整洁、工艺符合要求的工作面。

  20、施工用电源要布置合理、规范接线、标志清楚,明确责任人,定期检查维护。

  21、电缆敷设整齐、有序,捆扎牢固,间距相等,顺序安排合理,避免和减少电缆交叉。电缆敷设、挂牌等正确无误,符合要求。电缆孔洞封堵完善无遗漏,做到接线规范、美观、准确、连接可靠,挂牌、胶头号正确、齐全、牢固、字迹清晰、规格统一。

  22、沟道、孔洞、平台、扶梯等应有符合设计要求的、安全可靠的永久性或临时性栏杆或盖板,并设置明显标志或警告牌。

  23、不随意在设备、结构件、墙板、楼板上开孔或焊接临时构件,重要部位或设备 、管道开孔时必须编制安全技术措施,按程序审批后执行。设备及墙面上无乱涂乱画现象。

  24、设备安装期间的保护,责任落实到人,孔洞可靠封闭,设备表面干净、无积灰 、无积油。各类厂房、车间门窗齐全、干净,门锁可靠。

  25、施工现场设有合理布置移动厕所及类似卫生设施,有专人负责保持内部及附近区域清洁。

  26、高层建筑施工中应设有专用垃圾输送渠道,禁止向下抛掷垃圾和废料。

  27、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设施及消防设施严禁乱拆乱动。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3

  一、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工地)安全文明生产实行项目经理负责制。建立健全安全组织保障体系,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人员到位,责任到人。

  2、施工现场(工地)必须具备良好的施工环境和作业条件,进入施工现场的所有人员必须遵守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制度)。

  3、施工人员必须经过上岗前的安全生产教育,应备有各个工种安全生产手册或须知,并做到每个职工人手一册,特殊工种须经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4、施工现场入口及危险作业部位应设置必要的提示、警示等各种安全防范标志,避免可能发生的意外伤害。

  5、施工现场秘须做好防火、防电、防爆和防坠等防护工作。

  (1)、 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消防规定,各种消防设施配置齐全,并由专人负责,经常检查和定期更换。油库易燃品存储等重点防火区域必须禁止火源进入。

  (2)、供电电路布设及施工用电必须遵守有关安全用电的规程和规定,并应避免防碍正常作业和交通。

  (3)、爆破作业前必须报当地公安部门批准。火工产品的使用和管理必须遵守国家有关规定,火工产品的运输、存放必须接受当地公安部门的监督、指导和管理。

  (4)、高空作业必须遵守有关作业规程,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网或防护栏杆,视具体情况使用安全带等防护设备。

  6、施工现场必须杜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

  7、施工现场应建立完善的机具设备例保、检修制度,保证机械设备正常安全运转。

  8、施工单位要加强汛期施工安全管理,成立防汛组织机构,制订出完善、可行的应急预案,组织防汛抢险队伍,并准备必要的抢险物资。坚持汛期二十四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

  9、在河道、沟渠内进行桩基施工的单位,要合理安排工程进度,尽量避开汛期施工。如在汛期施工或在河床上建有营区及堆放建筑材料的,要做好切实可行的安全防洪措施。

  10、施工单位的取土场、弃土场严格按照水土保持设计要求及时进行处理和必要的维护,防止水土流失、滑坡和堵塞河道等现角的发生。

  11、工程部将对各施工合同段的'安全生产进行定期、不定期检查,对存在事故隐患的将进行停工整改。

  12、由于责任过失造成在建的工程倒塌造成人员伤亡或重大经济损失的,施工单位必须按照规定及时向工程部及有关部门报告。

  13、工程事故等级划分、申报时限和申报内容按照建设部《工程质量事故等级划分和报告制度》执行。对重大质量和人员伤亡事故,施工单位必须在事故发生1小时内报工程部及有关主管部门。

  14、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素质是对其选择的一项重要内容,施工企业要求符合招标文件中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各施工单位开工前在总体施工组织设计中要详细说明安全生产保障措施。

  15、监理单位应具备施工现场安全生产的监理知识和能力,了解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认真履行相应职责和义务,对发现的安全隐患,要及时进行纠正。

  二、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施工企业在开工前做好施工组织设计,绘制好总体平面布置图,施工总体平面布置图应布局合理,文明责任区划分明确,有明显标记,并报经工程部和监理单位审核后实施。

  2、项目经理部必须实行目标管理,应将施工组织网络网、年季月目标计划、工序交接流程、质量目标及管理制度上墙,并按季、月进行目标细化。

  3、施工现场所有管理人员、监理人员都必须佩带胸卡(上岗证),同时按照管理处的有关要求统一着装。

  4、施工现场作业道路应保持平整,设有明显路标。机具和材料应做到“二整”:机械设备保持状态良好、整洁、停置整齐:施工材料堆放有序、存储规整合理,并插置标示牌。

  5、工地现场外观应做到“三洁”:施工场地整洁、生活环境清洁、施工产品美观洁净。场区及施工范围内的沟道、地面无废料、垃圾和油污,应做到工完、料尽、地清。办公区、作业区、仓库等场所内部应整洁有序,生活区中食堂、供排水、浴室、宿舍应符合防火、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

  6、施工合同段内主要构造物前应设置标牌,标明名称、施工负责人、技术负责人,旁站监理等内容标牌。

  7、各类拌合场(站)和加工制作场地内区域必须进行场地硬化处理,材料分隔堆放,设隔离墙,并有标牌标明名称、规格,对水泥、钢材等,需设置防雨、隔潮设施。

  8、现场使用的主要机械设备应配设“设备标志牌”标示设备名称、生产厂家、出场日期,使用状况,操作人员姓名等。

  9、施工现场每个主要施工区域,均应有负责人现场指挥施工,主要部位应有技术人员在岗,现场指挥和技术要熟悉操作工艺要求和质量标准。

  10、合理安排施工工序,可能对环境造成污染的附属工序要提前进行或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11、施工车辆行驶的便道应进行日常性养护,保证晴天行车无扬尘,雨后能行车无积水,不影响施工场地外围道路清洁和不影响当地群众正常生活、生产和通行。

  12、施工企业应具有环保意识,对施工中产生的废料不可乱弃乱放,应按要求运往指定地点进行处理存放:对易于造成环境污染的施工材料,在运输、存放及使用过程中,应采取有效措施,使之污染或将污染降到最小限度。

  13、现场进行的各项施工操作,必须按施工前的施工操作安排,或按相应的有关规定进行做到层次清楚,紧张有序,杜绝违章操作和野蛮施工。

  14、监理人员对施工企业的文明施工情况应随时进行监督检查,对不能满足文明施工要求的要及时予以下令整改。

  15、施工结束后做好临时占地的恢复工作,对施工中占用的地方道路、空置地等做好恢复工作。

  三、罚则

  1、对违反本规定,施工现场存有事故隐患,或存有野蛮施工现象的项目经理部,管理处将责令其限期整改,如整改仍未达到要求的,限期清退出场,并将上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因此造成的建设单位的损失,由施工企业承担赔偿。

  2、旁站监理及其驻地办对事故隐患视而不见,工程部将对其进行警告或辞退,责令驻地办限期整改,并通报批评;对因此造成建设单位的损失,将视情节由其承担赔偿或清退出场。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4

  第一条 为加强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管理,维护城市环境整洁,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本规定所称文明施工,是指在工程建设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等活动中,按照规定采取措施,保障施工现场作业环境、市容环境卫生和施工人员身体健康,并有效减少对周边环境不利影响的施工活动。

  第三条 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工程建设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的有关活动及其监督管理,适用本规定。抢险救灾工程、铁路和军事建设工程不适用本规定。

  第四条 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文明施工管理的组织协调工作,并组织实施本规定。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设立文明施工举报热线(12319),建立工程行政管理部门之间的信息交换和投诉快速处理机制。

  第五条 建设、水务、林业园林、交通、城市管理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统称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按照以下职责,分别负责对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和管理:

  (一)建设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二)水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水务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三)林业园林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园林绿化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四)交通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占用、挖掘城市道路(人行道及相关公共场地除外)施工的监督管理。

  (五)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对人行道开挖及占用人行道施工的监督管理。

  (六)港务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港口码头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七)公路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公路交通工程文明施工的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和工程行政管理部门依法负责相关违法行为的行政处罚。

  第六条 各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建立文明施工巡查制度,做好巡查记录,并将企业实施文明施工管理情况纳入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

  第七条 建设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在建设工程和建筑物、构筑物拆除工程招标或者直接发包时,明确文明施工的要求和措施,单列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

  (二)在编制工程概算、预算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合同中明确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及有关申请、审核、支付和结算等条款。

  (三)在办理施工许可时,提供施工合同、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有关文件。

  (四)在建设工程设计文件确定前,组织设计单位对工程周围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进行现场勘查,提出文明施工的具体技术措施和要求,并将工程所涉及建筑物、构筑物和管线、设施管理单位的书面意见以及环保行政部门提出的设计要求,提交给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和道路管养单位。

  (五)落实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检查、督促、协助施工单位实施文明施工,不得要求施工单位降低文明施工标准。

  第八条 设计单位在编制设计文件时,应当根据建设工程勘察文件和建设单位提供的文明施工书面意见,对建设工程周边建筑物、构筑物和各类管线、设施提出保护要求,并优先选用有利于文明施工的施工技术、工艺和建筑材料。

  第九条 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按照本规定要求,落实各项文明施工管理措施,落实文明施工责任人,建立文明施工检查制度。

  (二)实行施工总承包管理的工程,各分包单位应当遵守总承包单位的管理规定,落实分包工程的文明施工管理责任。

  (三)根据建设单位的文明施工书面意见和设计文件要求,在施工组织设计文件中明确文明施工的具体措施,并提交监理单位审核确认后实施。施工单位对施工活动中违反本规定的行为,应当及时整改。

  第十条 实施监理的工程,监理单位应当履行下列管理责任:

  (一)审核施工单位拟定的施工组织设计文件,督促施工单位落实文明施工管理措施,审核确认施工单位文明施工措施费用使用情况。

  (二)实施监理过程中,发现施工单位有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施工单位拒不整改的,应当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并向建设单位报告。

  (三)施工单位违反文明施工管理规定拒不整改或者不停止施工的,及时向工程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需要实施监理的工程,由建设单位履行前款规定的管理责任。

  第十一条 建设单位应当在距工程开工7日前,在现场周边张贴开工通告,通告应当包括工程概况、施工计划、建设各方责任单位名称及项目负责人姓名、投诉举报电话等内容。

  对交通影响较大的城市道路占道施工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制定交通组织疏导方案、应急预案和道路修复方案,并通过市级以上电视台、报纸、广播电台等媒体发布的施工通告、公交临时调整等信息。

  第十二条 施工现场应当按照下列要求设置相关设施:

  (一)在醒目位置设置施工铭牌,并张贴有关许可证件。施工铭牌应当明确项目名称,建设、施工、监理单位及项目负责人姓名,监督机构名称,开工、计划竣工日期和监督投诉电话等。

  (二)施工作业区与办公、生活区应当分开设置,具有足够的安全距离,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的,不得设置办公场地、宿舍等非必要区域和设施。

  (三)施工现场四周应当设置连续、封闭的围档。管线工程、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等工程应当使用路拦式围档。

  (四)工地内车辆出入口应当设置洗车场地和沉淀池,配备高压冲洗水枪;不具备设置洗车设施的管线工程、非全封闭的城市道路等工程,施工单位应当采用移动式冲水设备冲洗工地车辆,并安排工人保洁。

  (五)工地外立面脚手架使用钢管搭设,禁止使用竹子搭设或者钢竹混搭,脚手架杆件应当涂装规定颜色的警示漆,不应有明显锈迹,立面统一采用绿色密目式安全网围蔽。

  (六)施工现场的建筑材料和设备设施,应当按照施工总平面图划定的区域存放整齐,并设置标签,不得堆放在现场围蔽以外。

  (七)施工现场道路应当畅通,并设置通畅的排水设施和应急设施。

  第十三条 施工单位应当按照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有关规定防止施工噪声污染,噪声排放不得超过国家和地方噪声排放标准。施工单位应当按照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办法对施工现场产生的噪声值进行监测。

  第十四条 施工单位应当遵守下列防治扬尘的规定:

  (一)建设工程应当使用散装水泥或者商品混凝土;由于交通、施工场地等客观条件限制,需要使用袋装水泥的,应当经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二)施工现场堆放的散体建筑材料,应当采取密闭或者遮盖等防尘措施。

  (三)禁止凌空抛撒建筑废弃物,建筑废弃物应当按照本市有关规定及时清运消纳。

  (四)散体物料运输应当遵守本市散体物料管理的有关规定。

  (五)拆除工程施工应当采取喷淋除尘措施。拆除工程完工后30日内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建设单位应当采取覆盖、地面硬化、简易绿化等措施。

  (六)装卸建筑散体材料或者在施工现场粉尘飞扬的区域,应当采取遮挡围蔽或者喷水降尘等措施。

  (七)禁止燃烧建筑废弃物和生活垃圾。

  第十五条 建设单位应当向水务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办理施工排水许可手续,并按规定进行临时排水接驳。

  施工现场应当设置沉淀池和排水沟(管)网,禁止直接将工地泥浆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者河道。

  第十六条 施工单位进行电焊作业或者夜间施工使用灯光照明的.,应当采取有效的遮蔽光照措施,避免光照直射居民住宅。

  除满足工地夜间安全保卫需要外,工地于夜间22时至次日6时应当停止使用强照光源。

  第十七条 在城市道路上施工作业的,施工单位应当在经批准的路段和时间内施工作业,并在距离施工地点来车方向安全距离处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采取防护措施。

  在城市道路上进行养护、维修施工作业时,应当按照规定设置规范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道路养护施工作业车辆、机械应当安装警示灯,喷涂明显的标志图案,作业时应当开启警示灯和危险报警闪光灯。

  建设工程邻近人行道或者车行道的,施工单位应当在道路上方搭建安全防护设施,并设置警示和引导标志。

  第十八条 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建设工地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落实防盗、防火措施。

  第十九条 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当做好对周边单位、社区有关施工影响的随访、复访工作,根据反馈意见改进文明施工工作。

  第二十条 施工单位应当建立文明施工档案,记录文明施工情况。

  第二十一条 建设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在建设单位组织竣工验收前拆除工地围蔽、安全防护设施和其他临时设施,并清运废弃物。

  占用、挖掘城市道路施工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应当清除道路上的障碍物,消除安全隐患,并在批准施工期限届满前清理场地。

  第二十二条 建设工程文明施工的具体标准,按本规定所附《广州市建设工程文明施工标准》执行;需要调整的,由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组织修订并公布。

  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各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建立本市文明施工评价制度,组织进行企业文明施工评价,将评价结果交市城市管理行政管理部门审核后向社会公布。

  第二十三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有权举报违反本规定的施工行为。

  第二十四条 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未履行本规定第七条、第八条规定的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并记入企业文明施工评价档案。

  第二十五条 监理单位、建设单位未履行本规定第十条规定的文明施工管理责任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处50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未按本规定第十一条的规定进行通告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七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一)项、第(二)项、第(五)项、第(六)项、第(七)项,施工现场设施不符合要求的,由工程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八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六条规定的灯光照明要求的,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责令改正;逾期不改的,处5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 施工单位违反本规定第十二条第(三)项、第(四)项、第十四条、第十七条,由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关按照《广州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细则》确定的分工实施行政处罚。

  违反本规定的其他违法行为,法律、法规、规章已有处罚规定的,由相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其规定处罚。

  第三十条 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未依法履行职责的,由任免机关或者监察机关按照管理权限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一条 本规定自20xx年3月1日起施行。

文明施工管理制度15

  钢材、半成品等应按规格、品种分别堆放整齐,工作台要稳固,照明灯具必须加网罩。

  多人合运钢筋,起、落、转、停动作要一致,人工上下传送不得在同一垂直线上。钢筋堆放要分散、稳当,防止倾倒和塌落。起吊钢筋骨架,下方禁止站人,必须待骨架降落到离地面1m以内才允许靠近,就位支撑好方可摘钩。

  在高空、深坑绑轧钢筋和安装骨架,须搭设脚手架和马道。绑扎立柱、墙体钢筋,不得站在钢筋骨架上和攀登骨架上下。绑扎基础钢筋时,应按施工设计规定摆放钢筋,钢筋支架或马凳架起上部钢筋,不得任意减少马凳或支架。绑扎挑梁、外墙、边柱钢筋,应搭安全网。绑扎时挂好安全带。

  手持电动工具的使用应符合国家标准的.有关规定。工具的电源线、插头和插座应完好,电源线不得任意接长和调换,工具的外绝缘应完好无损,维修和保管应有专人负责。

  氧气机不得爆晒、倒置、平使,禁止沾油。氧气瓶和乙炔瓶工作间距不小于5m,两瓶同焊工操作点间的距离不得小于10m。

  钢筋气压焊施工时焊接夹具的滑动部分应注意加注润滑油;使用高压电动油泵时,严禁超过油泵的额定油压。

  钢筋电渣压力焊施工时所有输电线路必须绝缘良好;维修焊接设备时,必须在切断电源之后进行;操作者需要穿戴必要的防护用品;运输和吊卸设备过程中应避免碰撞;焊接电源应放置于通风良好和干燥地方,所有电源线特别是控制线避免硬拉损伤;焊接夹具避免重物挤压。

  进入施工现场正确戴好安全帽。对钢筋施工中的薄弱部位、环节以重点控制,做到现场有人监督、指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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