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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用电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08 13:08:12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一经制定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一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拟起制度来就毫无头绪?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学校用电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5篇(精选)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

  1、学校必须加强对水、电、气的安全管理工作,由后勤工作人员管理,经常检修学校的水、电的设施设备,保障学校正常教学秩序。

  2、加强对学生进行节约用水、安全用电等方面的知识教育。减少和避免因水、电、气而引发的安全事故。

  3、教育学生自觉保护环境、保护水源、节约用水。不在有水池的'地方玩耍,不损坏自来水的供水设施,避免给集体、国家经济造成损失,给个人生命带来危险。

  4、学校要重视供水设施设备的管理,纯净水装置应定期清洗,做好师生饮用水的消毒杀菌工作,为他们提供安全卫生的饮用水源。要保证每天为学生提供足量的饮用水,禁止学生喝不卫生水,杜绝肠道传染病在学校发生。

  5、有专业人员负责管理学校用电安全工作,经常对学校电路和用电器进行检查和维护工作。特别是暴风雨后,要对全校用电线路和用电器要进行及时和全面的检查和维修,确保师生用电安全。

  6、各班主任是本班的水、电安全教育者和管理责任人。要加强安全用电的宣传力度,增强学生安全用电常识。全体师生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关闭所有用电器,不乱摸电源的线路、开关,发现有裸露的电源和线路异常,要立即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7、让学生知道人和大地都是导体,不得用湿手接触带电的线路和操作带电的电器。不在高压线下放风筝,不在电线上晾晒衣物。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2

  安全用电、节约用电是学校安全节能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学校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保障,为加强管理,明确要求,规范各类用电行为,特制定本安全节约用电管理制度。

  一、学校的安全用电管理由学校专职电工负责,定期检查学校线路,经常与供电部门联系,确保电路畅通。

  二、学校安装电器、改造线路必须由正式电工严格按照规程操作,严禁无证人员上岗操作,禁止非电管人员摆弄电插座和日光灯等用电设施,避免因操作失误、技术不熟练造成火灾、触电事故。禁止私拉乱接线路,私增电插座和灯头。

  三、学校电工要自觉遵守用电安全制度,不得违章作业,对每条线路的运行情况要随时检查,做到心中有数,不符合要求的线路和设备,要彻底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四、各班主任、办公室负责人、年级负责人、校级负责人等,要对本班级、本办公室、本学年、校园内的用电设施加强管理,做到人走灯关。凡是使用电器设备的'部门要在长时间不用或离校时切断电源(如计算机、饮水机、复印机、印刷机、空调器等)。

  五、校内严禁使用电暖器、电热壶、“热得快”、电炊具,避免出现开关跳闸、电线线路短路引起火等事故。

  六、各用电部门在使用较大功率用电器(功率大于1KW)时,需向有关人员了解线路承载情况,以免发生意外;严禁线路、开关等超负荷运行、插排超负荷使用。

  七、各用电部门如发现漏电、冒烟、打火等现象,要果断采取断电措施,并及时向有关人员汇报,以便及时处理。

  八、学校应对师生进行安全用电培训,并教育师生用电安全的重要性,特别是教育学生按规定使用,不可玩弄电器设施。

  九、学校电工应每天对全校的线路和电器设备进行巡视检查,并做好记载,发现问题及时处理解决,不定时的检查容易出问题的开关、接头等。对不规范使用电器现象要给予指出并纠正。在修理和安装电器时,必须按安全规范操作。

  十、学校应组织有关人员经常对电器、线路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在寒暑假应对全校电器、线路进行全面维护和检修,并作好情况记录。

  十一、配电室的管理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室内物品放置有序,易燃易爆物品不得留置室内,非电管人员禁止入内。

  十二、如遇有雷雨天,要禁止使用各种电器,以防发生意外。

  十三、容易引起火灾的危险部位动工需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地点、设备、防火措施,经校长批准后方可施工。

  十四、教室内的照明、饮水机、电脑等应专人专管,其他人不能随便开启。放学或自习后,应关闭所有用电器电源。

  十五、各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教室、厕所、走廊等场所要充分利用自然光照,或安装节能型照明设施,减少照明设备。走廊楼道等公共场所的照明设备要根据作息时间及时关闭,坚决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十六、严禁使用破损,老化的用电器和插座。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3

  为规范用电管理,消除用电安全隐患,养成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特作如下规定:

  一、各室用电规定

  1、教室用电规定:

  ①照明,晴天一般不准开灯,晚自习夏季一般在第二节课开灯;光线不足时可适当开部分灯,自然光充足时应及时关灯;活动课、上机课、体育室外课、午间休息时教室严禁亮灯。

  ②正确使用饮水机,严禁无水通电,放学后必须断电。

  ③各室电风扇只在夏季(5月1日至10月1日)启用,10月1日后,不得再使用。

  ④学生应爱护室内电器设施,禁止私自拉电、用电,禁止学生维修电器。

  ⑤放学后,要切断室内所有电源,关窗、锁门,防止他人破坏。

  2、办公室用电规定:

  ①自然光充足时严禁开启照明灯,无人时要及时关灯;

  ②放学后要关掉饮水机、微机等电源;

  ③禁止私自拉电、用电;

  ④禁止将私人电器(如:电暖气、电水壶、电水煲、电饭锅、电磁炉等)私自带入学校。

  3、实验室、机房用电规定:

  ①教辅用房、机房、会议室等在自然光充足时严禁开启照明灯,无人时要及时关灯;

  ②微机、空调等使用严格按操作规程操作,平时加强机器的养护维修;

  ③增强安全防范意识,加大平日检查力度,防患于未然;

  ④及时发现问题,合理处置,并及时上报;

  4、宿舍用电规定:

  ①住宿用电实行统一管理,遵循作息时间,按时熄灯;

  ②用电要申请,禁止私拉乱扯;

  ③禁用电磁炉、电饭煲、电褥子、热得快、充电灯、充电手电等。

  5、走廊灯由值班教师负责,及时开、关灯,学生不得擅动。

  二、处罚标准:

  ①班级违章亮灯每次、每灯(扇)扣班级公物考核分0.5分;彻夜亮灯、饮水机通电,一次扣班级考核分5分。

  ②违反宿舍用电规定,没收违禁物品,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经济赔偿20—100元。

  ③办公室、实验室、画室等彻夜亮灯、饮水机通电、电脑不关等,一次罚款50元,分管领导、组长及当事人按10、15、25元分担(找不出当事人则其余每人10元)。空调彻夜不关,管理员一次赔偿100元。

  ④其他不当行为,视损失给予相应处罚。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4

  1、学校安全用电管理由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并落实责任到人。

  2、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

  3、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

  4、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做到安全使用,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

  5、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

  6、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

  7、做到节约用电,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

  8、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

  9、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

  10、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11、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5

  为预防意外伤害事故的发生,保护学生人身和财产安全,体现以人为本的办学理念,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省教育厅、公安厅[20xx]11号依法治校文件精神,结合我校公寓管理条例要求,特制定学生公寓用电管理制度。

  一、学生必须严格遵守用电管理制度。节约用电、安全用电、服从管理、做文明学生。

  二、后勤服务中心有权对学生公寓用电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对违章用电的应以《国家电力管理法规》为依据进行纠正和处罚。

  三、学生宿舍内的电灯、电棒、开头、插座、电表及门窗、玻璃,每学年暑假入学前由后勤服务中心统一检查维修合格后,交给各学院新生入住。学期中间如属自然损坏,由后勤服务中心派人维修,如属人为故意损坏,谁损坏谁赔偿。

  四、公寓用电,根据学院作息时间表,由后勤服务中心按时送电、停电。

  五、学生宿舍内或宿舍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如发现私拉乱接者,第一次要给予批评教育,没收乱接的电线和用电器;第二次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并报学生处给予纪律处分。

  六、寝室内的用电器功率最大不能超过300W,如因私自用大功率的用电器烧水、做饭、取暖等,造成保险丝触断、线路短路、断路,造成停电、空气开关、电度表、线路烧毁的,除责令照价赔偿外,并按照《周口职业技术学院违纪处分暂行规定》相应条款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

  七、因违犯用电规定造成触电、引发火灾,发生人身、财产等不良后果的`,除根据国家电力管理法规处罚外,当事人还要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

  八、公寓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学生应及时通知公寓管理人员,由公寓科管理人员报修电工及时维修,非电工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事故后果自负。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6

  水电是影响人们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时对自护能力较差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养学生节约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经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管理,注意节约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维修电路时,必须注意按照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知识教育,使之掌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现用电故障,及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管理,经常检查、维修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浪费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约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强环保意识。

  七、对经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维修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发现浪费水、电的班级和学生,学校进行批评教育。浪费严重的班级取消期末评选文明班级的资格

  九、学校职工使用的石油化气瓶必须安全可靠,要经常检查开关以及气管是否有漏气的情况。

  十、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7

  水电是影响人们生活最重要一次性能源,同时对自护力量较差的学生也能构成危害,为培育学生节省能源的意识,提高在使用水电时的安全意识,特制定如下制度:

  一、常常检查线路、插座、开关及电器设备安全状况,发觉问题准时修理,确保用电安全。

  二、加强用电治理,留意节省用电,每天下班前将空调、计算机、饮水机、照明灯关闭,杜绝长明灯。

  三、检查修理电路时,必需留意根据操作规程执行,确保操作安全。

  四、加强教师、学生用电安全学问教育,使之把握正确使用电器的方法。发觉用电故障,准时报告,不得擅自处理。

  五、加强用水治理,常常检查、修理水管、接头、水龙头等,杜绝跑、滴、渗等铺张现象。

  六、对全体教师、学生加强节省用水教育,使之提高节水观念,增加环保意识。

  七、对常常用的水、电材料,应有适量储存,以备随时修理使用,保障学校正常用电、用水。

  八、发觉铺张水、电的班级和学生,学校进展批判教育。铺张严峻的.班级取消期末评比文明班级的资格

  九、学校职工使用的石油化气瓶必需安全牢靠,要常常检查开关以及气管是否有漏气的状况。

  十、违反上述规定,依据情节按有关规定赐予惩罚,严峻的停顿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依据情节和损失程度赐予罚款、赔偿、行政惩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8

  为了规范学生宿舍安全用电,保障学生正常权益,更好为学生提供服务,切实做好节能减排工作,根据国家节能减排的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及违规使用电器,学生宿舍内实施智能控电管理,单个用电器功率不得超过800W,每个学生宿舍实际设计最大用电总功率1200W,若某宿舍总功率超过1200W,系统立即自动断电,恢复正常功率后,系统将在两分钟内自动恢复该宿舍的供电。累计超功率15次后,系统不再自动恢复,需到用电管理员处说明情况,经调查没有发现违规后手动恢复。

  2、严禁私自更改供电线路,乱拉电线或网线、乱装灯、乱装插座和配电设施线路上乱挂物品等破坏公共设施行为,如有损坏照价赔偿,造成事故的并追加责任。

  3、寝室内供电时间严格按照学校规定作息时间执行:每天上午6:30至晚上23:30时供电。

  4、学校将为每个学生每月无偿提供5度电。每间寝室每年按10个月供电、供电度数按所住学生数×5度,提供正常生活学习用电保障。

  5、学生应自觉养成节约的`良好习惯,做到人走灯灭,合理用电,对超额使用部分按国家用电收费标准收取,学校会在每月25日后告知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

  6、超额度数和超额费用收取时间为次月的5日以前,逾期不缴纳超额用电费用的,系统将作自动断电处理。

  7、20xx年4月7日起实行计量收费。

  8、交费地点:后勤集团二楼,

  交费时间:上午9:00至下午4:30分

  9、本制度由后勤处水电科、学生处宿管科负责解释。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9

  一、安全用电、节约用水人人有责。

  二、水电安全工作是小学的重要工作,水电工要严格按规范要求操作,保证正常的水电运行,维护正常的教学和生活秩序。

  三、未经小学同意,不准随便接线接管,确保线路管道畅通。

  四、各种水电设施、设备要经常检查、维修保养。

  五、遇管道阻塞,水笼头破损,水管破裂,电灯损坏,路灯不亮,要及时维修。

  六、遇停电、停水等情况,要采取应急措施,保证食堂等部门及时供应上水电。

  七、若发生紧急情况,不能急时排除故障,必须做好安全防范措施,挂上警示号牌,确保安全。

  八、安装和维修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九、因工作需要必须架设临时用电线路的,应由使用部门用电管理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查批准后方可安装,安装的临时电气线路必须符合电器安装规范的有关规定,保证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拆除。

  十、临时电器线路使用期间,由使用部门监督,电工负责维护,操作人员停止使用时必须及时切断电源,临时电器线路限期使用,最多不得超过一周,确需延期使用的必须办理延期审批手续,否则由电工按期拆除。

  十一、非电工人员严禁拆装、挪移临时电气线路,否则造成事故的`,由使用部门负责人与肇事者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对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及时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由专业人员负责维修,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十三、每季度对电气线路进行一次全面检测、维修,并做好记录。

  十四、明火作业管理

  1、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

  2、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应当办理《明火作业许可证》,许可中应注明动火级别、申请部门和动火部位、动火人及监护人、明火作业理由、现场实施安全措施状况、动火时间和地点等内容。不得擅自变更明火作业的时间地点。

  2、明火作业现场应落实现场监护人,将施工区和使用区进行防火分隔,清除动火区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专人监护,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

  3、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作业的特殊工种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每天作业完毕,应清理作业现场,熄灭余火和飞溅的火星,并及时切断电源。保卫部门对清理完毕的现场进行检查。

  5、未经批准私自动用明火的,保卫部门应责令其停止动火作业。

  十五、宿舍内严禁使用电褥子、电炉、电暖器等电热设备,严禁使用蜡烛、酒精炉、液化气罐等。

  十六、教学楼、实验室、图书馆、礼堂、宿舍楼、食堂等重要场所,严禁吸烟。

  十七、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等有外漏插座的用电部位,用后及时断电,严禁带电空载运行。

  十八、 照明灯具要严格管理做到人走灯灭,严禁长明灯。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0

  ⑴各处室要根据自身的工作特点、库房储存物资的性质,制订相应的安全制度。校综合治理工作小组定期对全校各处室进行防火检查,发现火灾隐患,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消除。

  ⑵食堂伙房、配电房、焊接操作间等使用明火的部位要加强管理,固定专人负责操作时必须有人监护。操作间严禁堆放杂物,使用明火结束后,清理好现场,待确定无火灾隐患后方可离开。

  ⑶食堂用火、有电源的地方,应做到“人走火灭电关”。要落实专门负责该用火、用电地方的`责任人,配备相应的灭火器。

  ⑷礼堂、图书馆、资料档案室、库房(仓库)、各专用教室和重要科室等处如需动用明火,必须经学校防火负责人或有关部门批准,落实安全措施;配足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监护现场。作业结束后要认真检查,不准留有火种。大风天气不准明火作业。

  ⑸易燃与易爆物存放场所应当分离,必须远离教学区或人员密集区,不准近距离作业。对各种用火、用电、用气设备要定期检查、维修,不准带故障运行或使用。

  ⑹不准用易燃液体引火,不准在火源附近堆放易燃易爆物。废弃的放射性有毒固体、液体、气体处理、排放必须符合消防安全规定,不准点燃或随意排放。

  ⑺电气线路和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负责安装,不得私自设置临时电气线路和设备。

  ⑻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电气设施安装标准。发热的部位不得直接安装在可燃物体上。

  ⑼校内道路、楼房走廊、楼梯及安全出入口严禁堆堵,确保畅通无阻。

  ⑽宿舍内严禁使用明火,禁止烧电炉和“热得快”,禁止点燃蜡烛、蚊香,严禁吸烟,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不准私自接用任何家用电器。

  ⑾禁止学生携带烟花、爆竹、砸炮、火柴、打火机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学校。

  ⑿教学使用的各种电教设备,要注意安全用电,用后及时拨下电源插头,不许学生接触电源、开关和插座,以免发生危险。下班后,各办公室、教室须关好门窗,切断电源。

  ⒀注意经常检查电气设备的安装使用情况,用后要立即切断电源。

  ⒁学校及教室内禁止吸烟。

  ⒂每位教职工都要了解教室内干粉灭火剂的使用方法和用途,同时教育学生不要接触和玩耍室内灭火剂。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1

  为了加强学生宿舍用电管理,使学生自觉养成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良好习惯,保证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宿舍供电标准

  第一条:6人间每间宿舍每月免费用电24度,平均每人每月4度电。8人间每间宿舍每月免费用电24度,平均每人每月3度电。

  第二条:超额部分实行先预购后消费,电费由同一房间学生共同分摊;电费按银川市居民生活用电价格收取,结余部分可转下月继续使用。

  第三条:当宿舍可用电量少于5度时,由值班员通知宿舍长到电控室交费。

  第四条:月工作日超过15天的'按20天供电,不足15天的按半月供电。

  第二章安全用电管理

  第五条:每月1日发放计划电量;住宿学生应爱护宿舍内外供电设施,发生电路(设施)故障及时到值班室报修,不得私自拆修。

  第六条:住宿学生应注意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电断,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损坏电器和发生火灾等事故。

  第七条:为确保用电安全,学生宿舍严禁使用发热性电器。如:取暖器、热得快、电热毯、电水壶、电炒锅等。

  第八条:每间宿舍用电最大功率不得超过200W,宿舍智能电控系统能自动识别各类大功率电器(发热性电器),并自动切断宿舍的电力供应。

  第三章宿舍违章用电的处罚

  第九条:任何人不得变动现有的供电设施和供电线路。因违反本规定造成供配电设施、线路破坏者,应赔偿经济损失。

  第十条:凡因使用禁用电器等原因造成学生人身伤害、学院财产损失等安全事故者,将依照学籍管理规定,追究当事人的责任;严重者,将移交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十一条:如在宿舍内发现禁用电器设备,无论当时是否使用,均一律按违规用电处理,并通报其所在系(部),按照学籍管理规定给予相应纪律处分。

  第四章其他

  第十二条:宿舍供电时间为:

  1.周一至周四供电时间:早06:30—09:00午12:00—23:00晚间23:00统一断电熄灯。

  2.周五、周六及节假日全天供电。

  3.周日供电时间:早06:30—23:30晚间23:30统一断电熄灯。

  第十三条:统一购电时间为每周一至周五的下午13:00—16:00。

  第十四条:本办法自二〇xx年六月一日起开始实施。

  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后勤管理处服务中心。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2

  为了加强管理,做到安全用电,切实保障广师生的人生安全和财产不受损失,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特制订以下用电制度。

  1、学校各办公室、宿舍、教室的用电设备由学校总务处统一安装,不准私自变更和增设,若确需变更或增设,须报请学校分管领导批准,由学校安排电工安装,未经许可自行变更或增设的一经发现,罚款五十元,如造成触电、失火等责任事故,当事人须承担主要责任。

  2、不准使用电炉子、电饭锅、电褥子等不直接服务于教学的电器设备,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外,同时给予一百元以上的经济处罚。

  3、要节约用电,合理用电,教室白天不能开灯,无人时应随手切断电源,确保人身和财产安全。

  4、教室里的插座,仅供教学使用,不得私自插热水器、充电器等其它电器,一经发现,用电器没收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5、各功能教室的照明灯泡,如属自然损坏,报宿舍管理员负责更换,线路发生故障须报管理员由学校电工维修,任何人不得私自更换灯泡和修整或变更电路。不准接用其它的`一切电器,一经发现,除没收电器处同时处以五十元的'罚款。

  6、违本制度造成公私财产损失的,应照价赔偿,后果严重要追究当事者的刑事责任。

  以上规定望广师生员工自觉遵照执行。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3

  随着学校规模的扩大,学校用电范围和用电量都在不断扩展,用电安全已成为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为搞好用电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用电管理由后勤管理处负责,校内的所有外线电源线路的设计、施工、检查、验收、维护均由水电管理部门统一办理。未经水电管理中心审批的用电项目,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重新审查、验收后,才能投入使用,否则,应无条件拆除。

  二、室外电源输电线路一律由水电管理部门直接组织施工,任何单位均不得自行接线接电。室内电路属新建工程的由基建处统一组织施工。扩建项目在2kw以上的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同意后,委托有执照的电工施工。无电工执照的人员不准安装电源线路。

  三、电源线路在设计时,必须充分考虑发展的需要,使电路有足够的剩余容量。施工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施工。对陈旧老化、超负荷的电源线路,必须有计划地逐步更换。一时难于更换的,必须在确保安全的条件下,采取特别防护措施,否则,必须暂停使用。

  四、电源线路必须安装可靠的自动空气开关,并且保护定值合理、可靠,移动的电气设备电源必须安装漏电保护装置,固定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或接零)。

  五、各办公楼、教学楼、学生宿舍楼等楼宇禁止使用电炉。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水电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凡电源线路容量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教学、科研必须使用电炉时,须经学校安全委员会批准,并发给许可证,由专人负责管理。

  六、所有电路安装、电器操作的人员,都必须经过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接触电源必须有可靠的绝缘措施,并按规定严格进行检查,防止触电事故的发生。

  七、所有用电场所必须执行“人走电关”的规定,人员离开用电场所或电器设备不使用时,要关闭总电源。24小时用电的设备,必须有专人值班,随时掌握用电的安全情况。

  八、凡有高电压的场所、电线裸露的地方,水电管理中心或用电单位应设立醒目的危险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电击事故发生。室外的电源设置,必须定期清理周围的杂草树林,防止引发事故。

  九、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

  十、娱乐场所、办公室、宿舍等装修时,电源线路必须由专业电工设计、施工,并充分考虑电源容量和线路安全,加装漏电保护装置,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线路。

  十一、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后勤处会同有关部门,每年组织1~2次检查,各单位每月要进行一次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任何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规则,严禁私拉乱接电源,严禁违章违规使用电器,严禁电源线路超负荷使用。对于违规违章用电的单位和个人,全体师生员工都有检举和监督的义务。

  十三、违反上述规定,根据情节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严重的停止供电;违反规定造成人身伤亡和设备、财产损失的,将根据情节和损失程度给予罚款、赔偿、行政处罚的处分,直至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4

  本着规范使用、严格管理、健康节能的原则,学校对用电管理作如下规定和要求:

  1、全校师生员工必须树立勤俭节约、用电安全意识。

  2、各室要严格控制空调的开启温度:夏季室内温度达29摄氏度方可开启制冷系统;冬季室内温度低于6摄氏度方可开启制热系统。

  3、为了节约能耗,延长空调使用寿命,各室开空调时应将门窗关上。空调开启后设定温度要适中,制热温度应设置在25摄氏度以下,制冷温度应设置在25摄氏度以上,不得连续开关。

  4、各室空调仅用于办公期间使用,室内无人的情况下应关闭空调。

  5、各室的.照明灯要做到人走灯灭,杜绝“白昼灯”和“长明灯”现象。

  6、各室电脑、饮水机、打印机等,外出或下班后要关闭电源。

  7、各办公室负责人为责任人,各班教室班主任为责任人,实验室实验员为责任人,电脑教室电脑老师为责任人,会议室、空闲教室、体育馆相关保洁管理人员为责任人,学生公寓管理员为责任人,路灯传达室值班人员为责任人。

  8、为了确保安全,未经许可各办公室不得使用取暖器等大功率用电器。

  9、不得利用值班室、办公室为私人烧开水。教师宿舍水电按实计收,在工资中扣除。

  10、电工要加强巡查,及时提醒,做好节约用电、安全用电预防、排除和维修。

  备注:各室包括各个教室、各类办公室、各种会议室、各科实验室,以及传达室、图书馆、食堂、学生宿舍、体育馆、健身房、舞蹈房、老干部活动室等。

学校用电管理制度15

  一、实行用电管理责任制

  1.校长负总责,总务处具体负责用电管理。总务处应根据电业主管部门的要求,在有危险的重要部位设立危险标志,防止触电事故发生。同时,总务处还要制定具体要求,定期对学校的电路和用电设施进行检查、检修,确保用电正常,防范安全隐患。

  2.电工在维护用电设施时,必须遵守规范操作,不得乱搭乱扯,符合规范要求。

  3.总务处负责监督管理学校安全用电,定期进行综合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向校长汇报后下达隐患通知书,限期整改,确保整改到位。

  4.学校负责对师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经常对学生进行用电安全教育,规范学生的用电行为,确保学生的用电安全。

  5.未经学校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线路,不得乱搭乱扯。私自安装、乱搭乱扯的,学校将追查当事人的责任,出现安全事故的,责任自负。

  6.教师不得私自安装更换电表,必须经过学校批准。

  二、用电设施的维护维修

  1.总务处要组织有关人员对用电线路、灯具、插座、插头、开关等设施每月进行一次检查,每学期进行一次整修,老化电线及时更换,发现问题及时整改,确保用电安全。

  2.电管员在维修过程中,严禁酒后操作,严禁带电操作,严格规范操作,严禁乱搭乱扯。

  3.各办公室、各班级每周要对室内外用电设施进行自查一次,发现问题及时汇报总务处,总务处要及时组织人员维修。

  4.各班级、各处室一律按规定使用照明灯具。设计部门设计的灯具已配齐全,不得随意增加。教师办公室、实验室等因工作需要安装照明灯具以外的电器,必须经校长批准后,由电工安装,严禁私拉乱扯线路。

  5.除学校规定允许的地方,未经批准,任何人不能使用电炉、电加热器等大容量电器。

  6.靠近电源的地方,任何班级和个人都不准堆放易燃易爆物品,违者由当事人负责。

  本文是一篇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主要内容包括教师用电耗材、注意节约用电、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等方面。

  教师用电耗材方面,各教师自行负责自电表入户的.耗材,自电表以外的耗材由学校负责。自电表入户的故障由各教师自行维护检修,自电表以外的故障由学校组织维护检修。新分配教师新安置的住房使用的耗材由学校负责。

  在注意节约用电方面,室内白天只要光线充足,就不要开灯。需要开灯时,要做到人走灯熄,杜绝长明灯现象。班级、宿舍要实行量化管理,发现一次长明灯现象,扣班级量化分。教师用电夏季度/月,冬季度/月,超出部分教师自行承担。

  学校用电安全管理制度方面,校长、安全副校长、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全面负责学校安全用电管理,并落实责任到人。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要经常检查教学用电、生活用电是否正常,是否完好。学校信息组负责多功能教室、微机室的用电线路以及用电器的使用和检查。值班教师每天交接要巡视学校电源线路、照明、插座、生活用电、电教设备,发现问题要报告总务主任、安全办公室主任,并要及时维修。办公室线路不得私自任意更改、移位、拆装和乱接。发现电器有故障时,应及时关闭电源,不得随意拆卸,要经过学校主管领导请专业人员进行修理。班主任、各功能室负责人下班前要把自己负责区域的电灯、用电器以及电源关闭。班主任教师要经常通过安全课、放学前一分钟安全教育等形式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得任意损坏电源设施、设备。各教室、办公室、值班室禁止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等大功率用电器。安装大容量的电器设备,必须经电业管理部门批准,擅自安装的予以没收。不允许安装大容量用电器的地方,一律禁止安装。电器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打火、异味、高热、怪声等异常情况时,必须立即停止操作,关闭电源,并及时找电工检查、修理,确认能安全运行时,才能继续使用。安全用电必须坚持定期检查制度,学校每月要进行一次彻底检查,对不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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