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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21 19:06:5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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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在生活中,很多情况下我们都会接触到制度,制度是指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那么拟定制度真的很难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通用13篇)

  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

  1、目的:为了保证机台正常运行,积极开展设备预防性维护,及时维修保养设备,防止设备异常停机和故障重复发生,避免维修操作不当造成人身安全及财产损失,以达到消灭事故和安全运行的目的,特制定本制度。

  2、 范围:适用于机电设备维修安全操作管理

  3、 责任者:设备工程组、生产部及机电设备使用部门

  4、 程序:

  4.1电气维修

  4.1.1检修低压电器设备,应将设备停电后进行,并对可能送电和倒送电的开关断开,熔断器取下,并挂“有人工作,禁止合闸”的警示牌。

  4.1.2更换供电电源装置时,必须关闭控制柜的总闸,锁上安全锁,维修人员负责保管钥匙,合闸前由2人检查电气装置安装是否合理,确定准确无误后方能送电。

  4.1.3维修主搅拌、研碾机、灌装机时应切断断路器,锁上安全锁。

  4.1.4在调味室、空调房或热水房等潮湿场维修电气都要先切断电源,不能停电时,至少有两人在场一起工作。

  4.1.5停电检修时应先通知有关部门及时悬挂标志牌,以免发生危险。

  4.1.6架梯登高工作时,应放稳靠妥,高空作业时应系好安全带,如更换油炸段的照明设施

  4.1.7清扫配电箱时,刷子的金属部分必须用胶布包裹。

  4.1.8使用电锤、冲击钻打墙孔时,必须带好防护眼镜。

  4.1.9拆除线路时,应包扎好线头,清理掉落的铜丝

  4.1.10使用摇表测量绝缘电阻时,必须停电后方准进行。

  4.1.11不准带电作业,线路停电后,必须逐个验电,确认无电压后方可进行维修工作。

  4.1.12注意感应高电压,不能绝对信赖绝缘体,不可完全相信装置,各种接地引下线在雷击时不可靠近。

  4.1.13检修中,拆卸或组装零、部件时,要保护好易损件和绝缘层。详细检查零部件紧固情况和导线的绝缘有无挤压现象。

  4.1.14保持操作现场卫生,不得乱扔包装物、废线头、废零件。

  4.2机械维修

  5) 各种压力机械的施压部分,以及其它机械对人体有发生伤害的部分,都要设有安全装置。

  4.5.1传动带、明齿轮、砂轮、电锯,接近于地面的联轴节、转轴、皮带轮和飞轮等危险部分,要安设安全装置。

  4.5.2要切实做到不因安全装置缺陷或失效而造成事故。

  6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开闭装置,闸板和附属设备,应有0.6米以上的走台,走台上应围有高1米以上的坚固可靠的栏杆。

  7) 电动机及动力传动装置中,人员可能接触的部分,应围以坚固的金属栅栏或罩子。

  8) 设备的拆卸、贮槽顶部走台、通道、楼梯及其它使工作人员有坠落危险的场所,须设置坚固的围栅、扶栏或盖子。

  9) 发现操作的设备有严重故障,并有发生事故的危险时,应立即停止操作逐级报告,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

  10) 机械设备在停车机械扫除、加油、检查、修理时,为防止他人启动,发生意外,应有适当的安全装置和明显标志。

  11) 机械在转动时禁止做以下维修工作:

  a)用手拿拭布清扫轴或轴头转动部分。

  b) 取下或停用安全装置及设施。

  c) 进行安装、拆卸、修理等工作。

  d)向转动轮结合处浇抹润滑油。

  12) 使用的活门及其它所有计量仪器均应设置在照明充足的适宜地点,以便操作、观察和检修。

  13) 使用的活门及其它调整装置,要便于操纵管理,反扣活门或经常关闭的活门和闸板应挂上明显的标志。

  15) 为防止可燃性气体产生爆炸应注意检查:

  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的严密程度,要达到防止泄漏的基本要求。

  在可燃性气体管道的厂房内、应保证充分的换气,禁止随意动火。

  不允许可燃性气体管道、设备产生负压。

  含有可燃性气体的管道、设备,停车修理前必须进行置换,分析合格。

  16) 开停车时必须作好检查与联系工作,在确认无问题后按规定进行开停车。

  17) 检修后的设备开车,按《安全生产检修制度》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18) 基建部门设备试车前应组织有关部门进行检查,设备和安装应符合设计规范,要知道试车规程,安全技术措施,由合格的操作人员在试车指挥者现场指挥下,方可进行试车。新安装的基建设备投入生产前必须进行空转,合格后方能带负荷试车。

  3.特种设备维修

  3.1电梯维修

  1.电梯设备维修 人员必须是负责电梯设备维护保养并熟识电梯设备运作原理的电梯维修持证人员。

  2.电梯维修人员在工作时必须戴安全帽,使用电梯专用安全工具。

  3.电梯维护人员在每天工作开始前除对电梯作准备性试车外并应每天到机房内对机械和电器设备作巡视性检查。

  4.进行安全技术检查时,不应一人进行,应有主持和助手互相配合。

  5.电梯在作定期的.维修性检修或加油时,或在修理后试车时,不得载客和装货,同时应在首层厅门口处悬挂“检修停用”的标示牌。

  6.电梯在进行维修、检查、清洁工作时,应根据具体情况断开相应位置的开关。

  ⑴ 在机房时应将电源总开关断开。

  ⑵ 在轿顶时应将安全钳联动开关和轿顶检修箱的急停开关断开。

  ⑶ 在轿厢内应将操纵盘上的电源开关断开。

  ⑷ 在底坑时,应将限速器张紧装置的安全开关和底坑检修按钮箱的急停开关断开。

  7.电梯在维护检查、修理时所使用的行灯必须使用36伏以下的安全电压,使用单位应在机房、井道底坑,轿顶装设检修用低压插座。

  8.电梯所有的电气装备和管道应有良好的接地或接零装置。

  9.严禁维修人员在井道外探身到轿厢顶或轿厢地坎上各站一只脚来进行较长时间的检修工作。

  10.每次维修均应作好记录,存于设备档案。

  11.电梯在发生下述三种严重情况时,须经有部门严格检查,修复鉴定后方可使用:

  ⑴ 当电梯发生严重冲顶和撞底时;

  ⑵ 发生地震时;

  微震和轻震对电梯的破坏不大,但轿厢或对重导靴有可能脱开导轨或一部分电线被切断,此时开动电梯就会引起意想不到的事故。

  ⑶ 发生火灾时:

  把各层厅门关闭,防止火势向其他层楼蔓延,将电源切断。

  12.不可用身体或脚来代替手操作,更不可利用物体吊在控制开关上或塞住控制开关来开动电梯上下行驶。

  13.当电梯在运行时,应绝对禁止揩拭,润滑或维修机件(在检修时例外,但要做好安全措施)。

  14.不允许乘客电梯经常作为载货电梯使用。

  15.不允许装运易燃、爆炸的危险物品,如遇特殊情况,需经技术部批准,并采取安全保护措施。

  16.严禁在厅、轿门开启情况下、用检修速度作为正常行驶。

  17.不允许揿检修、急停按钮作为正常行驶中消除信号之用。

  18.不允许开启轿厢顶安全窗、轿厢安全门来装运长物件。

  19.在等待装物或人员时,其他人员不可站在轿厢和井道厅门之间,应站在轿厢内或井道厅门外面等候。

  20.轿顶上部,不得放置杂物。

  21.行使时不得突然换向,必要时应先将轿厢停止,再换向启动。

  22.不允许以手动轿门的启闭作为电梯的起动或停止。

  23.载荷应尽可能稳妥地安放在轿厢中间,以免在运行中倾斜。

  24.如果遇井道底坑内的电气设备被浸在水中,应将全部电源切断后,才可把水弄掉,以防发生触电事故。

  25.如遇有电气设备发生燃烧时,应把有关的电源切断,除立即报告 有关部门前来抢救外,采用1211四氯化碳或二氧化碳等避电灭火机进行抢救。

  26.电梯发生事故,电梯维修人员必须立即停车,抢救受伤人员,保护现场,须设标志,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听候处理,按照“三不放过原则”,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

  27.必须为电梯建立健全的管理维修保养制度 <>,并将每次发生的故障、每次检查的经过、结果,维修保养等作详细的记录。

  28.轿厢顶部除电梯自身的设备外,不得放置其它杂物。人在轿顶工作时,站立时应有选择,且脚下不得有油污,否则应先打扫干净,以防滑倒。

  29.人在轿厢顶准备检修开动电梯以观察有关电梯部件的工作情况时,必须牢牢握住轿厢绳头板、轿架上梁或防护栅栏等机件。不能握住钢丝绳,并注意整个身体置于轿厢外框尺寸之内,防止被其他部件撞伤。

  31.因维修保养需停机时,须确认轿厢内无乘客方可停机,断开相应开关,挂标示牌,用相应绝缘等级工具进行操作。

  32.在维修保养中必须注意工作协调和配合,有人协同工作时,行机、停机都必须扬声,得到对方的回答后方可操作。

  33.在机顶检修、保养工作时,除判断故障和调试需要外,禁止快车运行。

  34.维修保养结束时,必须认真清理现场,清点工具和物品。

  4、机修房工具、设备

  1. 使用锉刀、刮刀、手锤、台钳等工具前应仔细检查是否牢固可靠,有无损裂,不合格的不准使用。

  2.凿、铲工件及清理毛刺时,严禁对着他人工作,要戴好防护镜,以防止铁削 飞出伤人。使用手锤时禁止戴手套。不准用扳手、锉刀等工具代替手锤敲打物件,不准用嘴吹或手摸铁削,以防伤害眼和手。刮剔的工件不得有凸起凹出时和毛刺。

  3.用台钳夹持工件时,钳口不允许张得过大(不准超过最大行程的2/3)。夹持园件或精密工件时应用铜垫,以防工件坠落或损伤工件。

  4.钻小工件时,必须用夹具固定,不准用手拿着工件钻孔,使用钻床加工工件时,禁止戴手套操作。使用砂轮机按砂轮机的安全操作规程进行。

  5.用汽油和挥发性易然品清洗工件,周围应严禁烟火及易然物品,油桶、油盘,回丝要集中堆放处理。

  6.使用扳手紧固螺丝时,应检查扳手和螺丝有无裂纹或损坏,在紧固时,不能用力过猛或用手锤敲打扳手,大扳手需要套管加力时,应该特别注意安全。

  7.使用手提砂轮前,必须仔细检查砂轮片是否有裂纹,防护罩是否完好,电线是否磨损,是否漏电,运转是否良好。用后放置安全可靠处,防止砂轮片接触地面和其他物品。

  8.使用非安全电压的手电钻、手体砂轮时,应戴好绝缘手套,并站在绝缘橡皮垫上。在钻孔或磨削时应保持用力均匀,严禁用手触摸转动的砂轮片和钻头。

  9.使用手锯要防止锯条突然折断,造成割伤事故;使用千斤顶要放平提稳,不顶托易滑地方以防发生意外事故,多人配合操作要有统一指挥及必要安全措施,协调行动。

  10.使用剪刀车剪铁皮时,手要离开侧刀口,煎下边角料要集中堆放,及时处理,防止刺戳伤人;带电工件需焊补时,应切断电源施工。

  11. 维修机床设备,应切断电源,取下保险丝并挂好检修标志,以防他人乱动,盲目接电,维修时局部照明用行灯,应使用低压(36v以下)照明灯。

  12. 不得将手伸入已装配完的变速箱,主轴箱内检查齿轮,检查油压设备时禁止敲打。

  13.高空行业(3米以上)时,必须戴好安全带,梯子要有防滑措施。

  14.使用强水、盐酸等腐烛剂时要戴好口罩,耐腐烛手套,并防止腐烛剂倒翻。操作时要小心谨慎,防止外溅。

  15.设备检修完毕应检点所带工具是否齐全,在确认没有遗留在设备里时,方可启动机床试车。

  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2

  1.总则

  1.1为加强对高压设备维修的管理,预防不安全作业引发的打击、冲击、火灾、爆炸等造成人身伤亡和财产损失,根据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高压设备维修作业的管理,县域公司参照执行。

  2.术语

  高压设备维修作业是指在设计压力不小于10.0MPa的设备、固定式压力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进行的维修行为。场站包括母站、子站、标准站、L-CNG站等,成员企业其他类似场站可参照执行。设备包括:压缩机、储气井、加气机、卸气柱、顺序控制盘、高压气化器、储气瓶组、缓冲罐等高压设备。

  3.高压设备维修作业的准备

  3.1凡属高压设备维修作业,必须按照本公司的规定办理作业许可证。

  3.2作业前应根据该次作业的对象和条件进行风险评估,识别出危害并确定相应的控制措施。

  3.3申请人作业前应编制维修作业方案,包括组织安排、人员分工、安全措施等,包含拆除作业、恢复供气作业。

  3.4作业前应由现场负责人对参与作业的人员进行作业安全技术交底,作业人员知晓安全风险和防范措施。

  3.5现场负责人应对作业范围、环境、人员资质和状况、安全措施等全面检查,确认满足作业条件方可下达作业指令,并记录。

  3.6应对承包商的作业人员组织专门的.培训教育,并做好相关记录。

  3.7作业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规定穿戴防护用品。

  3.8对维修作业使用的气体防护器材、消防器材、通信设备、照明设备等器材设备应经专人检查,确认处于正常状态。

  4.高压设备维修作业的实施

  4.1严禁无证、超范围维修。

  4.2作业人员严禁擅动作业范围以外的设备。

  4.3归口管理部门人员指定人员实施现场监督。

  4.4严禁带压进行维修作业,作业前属于维修范围的管道及设施必须卸压,且应检测压力并记录。

  4.5能拆卸的设备应安排在非防爆区进行维修。

  4.6监护人应针对安全措施进行专项检查,对作业过程进行监护。

  4.7恢复供气时,要严格按照检修方案实施,全面落实安全监护工作。

  4.8通气后要进行泄漏性检查;CNG压缩机工作前,要对压缩机进行人工盘车。

  5.高压设备维修作业的结束

  5.1现场负责人应会同有关维修人员确认检修项目是否有遗漏,工具和材料等是否遗漏在设备内。

  5.2因检修需要而拆移的盖板、扶手、栏杆、防护罩等安全设施要恢复正常。

  5.3临时电源、临时照明设备、安全措施设备等应及时拆除。设备、地面上的杂物、垃圾等应清理干净。现场负责人和监护人应进行检查,并签字确认。

  5.4现场负责人会同设备管理部门对设备等进行试压、试漏、试运行,并做好记录。

  5.5维修后累计运行一定小时数后应对该次维修范围的设备应再次进行检查,具体由各部门根据设备说明书等确定。

  6.现场应急处置

  6.1现场负责人应明确作业人员的应急分工;作业人员应熟悉应急处置措施,会使用应急器材和物品。

  6.2作业现场应配备必要的应急器材和物品,并建立清单。

  6.3如出现异常情况,危及检修人员的人身安全时,运行管理部门现场负责人必须立即通知作业人员停止维修,

  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3

  一、机械设备应保持清洁,运转正常。对轴承运转磨擦生电的`部位要勤检查、勤清扫,电机设备上不许有药尘、纸屑、油污、布等易燃物积存;

  二、外来工匠来厂修理,有关车间主任应先介绍有关情况和安全注意事项,再进行修理;

  三、危险工房内的机械设备需要修理,首先必须切断电源,搬至安全地区进行修理,确实不便拆卸的设备,要在消除危险因素后进行修理;

  四、维修上药台、筑药台、压药台等生产工具,必须远离危险区。修理前必须清扫工作台上的余药,清扫后用水冲洗干净再进行修理;

  五、机械设备的维修应由专人负责。

  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4

  1、目的

  机械安全管理的目的就是要在机械寿命的全过程中,采取各种形式的技术措施、组织措施,消除一切使机械遭到损坏、使人身健康与安全受到威胁、使环境遭到污染的因素或现象,避免机械事故发生,实现安全施工生产。

  2、适用范围

  2.1机械安全管理贯彻于机械管理的全过程。

  2.2从选购开始就要注意机械的安全设计是否先进,安全装置是否齐全、可靠,防护标准的高低,并把在用机械的使用情况反馈给设计、制造单位。

  2.3机械设备实行专业化管理,公司、各项目工地、各施工处必须建立机械管理网络,明确职责,责任到人。

  2.4加强机械正确使用、安全运行的管理,操作人员必须严格按本机安全操作规程进行作业,注意机械本身及机械化施工的安全。特别要重视安全装置的检查与使用。

  2.4.1保养和修理时既要消除机械故障、恢复机械性能,保证机械使用安全,又要注意保养和修理作业中的安全。

  2.4.2保管和运输中要注意不使机械受到损伤、产生故障,引起不安全因素;不使机械备品配件、附属装置和油料损坏或变质。

  3、管理的内容

  3.1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机械的安全指标应列入企业经理的任期目标,企业经理是企业机械的总负责人,是“第一安全员”,要对企业的机械安全负全责。

  机械安全责任制的双落实:一是组织落实,要有施工生产的安全机构,既管施工生产的安全,又要管机械的安全。机务部门也要有人专管机械的安全;二要内容落实,安全管理的内容和责任要落实到各项制度中,落实到每个人头上,落实到施工生产的实践活动中。

  3.2编制安全施工技术措施

  对于机械化施工中的重大吊装方案,重要机械拆装方案,大型机械的转运、改造方案,特大、特重对象的运输,危险地段的.施工以及季节气候变化对机械安全运行的影响等等,都要编制安全施工、安全运行的技术措施,以确保施工、生产和机械的安全。对机械应按要求使用安全保护装置,以加强和提高机械的安全防护能力。在机械修理、保养中要制定安全作业技术措施,保障人身和机械安全。

  3.3贯彻执行安全操作规程

  3.3.1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不得超载、超重、超压、超速使用机械,不得擅离工作岗位;

  3.3.2听从施工人员指挥,正确操作机械。对违反机械性能、安全操作规程和可能引起事故的指挥,操作人员有权拒绝执行。

  3.3.3保持机械、工具和工作场所的整齐清洁。从事危险作业的区域,应有明显标志和安全措施。

  3.3.4随时注意机械的仪表指示、起吊信号和公路标志等,认真做好机械的维护、保养工作。

  3.3.5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具。

  3.3.6严格电气设备的使用,非本机人员不得启动开关,不使用不合要求的熔丝,离开岗位时应切断电源,发生问题时,应请电工处理。

  3.3.7作业场地的地面和周围环境应能保证机械安全工作,进入施工地点的道路应能保证机械安全通过,必要时应加以修整或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3.8与安监部密切配合,每天关心天气预报,尤其在沿海大风季节及时作好防风措施,提高吊机抗风能力;

  3.4对各种机械的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业技术训练及安全操作规程的学习,并经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书后,方可独立操作。在企业的安全生产教育中都应有机械安全教育的内容。

  3.5认真搞好机械安全检查活动

  3.5.1机械本身的故障和安全装置的检查,主要是消除机械故障和隐患,确保安全装置灵敏可靠;

  3.5.2机械安全施工生产检查,主要是检查施工条件、施工方案、措施是否能确保机械安全施工生产;

  3.5.3机械安全监督检查制度的贯彻执行:坚持推行定期检查与非定期检查相结合的监督检查制度,检查、信息反馈、隐患消除、质量认可,必须有书面记录,形成闭环管理。

  3.6从严抓安全,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时,做到“三不放过”,处罚要严,反之对在事故预防上做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重奖,做到赏罚分明,安全责任与经济责任挂钩。

  3.7按规定抓好机械设备的前期管理,机械从选购开始,就要注意机械的设计是否安全、可靠,安全装置是否完善、可靠,防护标准的高低,并将在用同机型的使用情况及时反馈给设计、制造单位,必要时派人进行监造。

  3.8加强机械设备各类机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机务人员的思想和技术业务素质,培养合格的管理、技术、操作、维修、保养人才;

  3.9锅炉压力容器、仪器仪表等其它特种设备的安全管理,按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有关规程、制度执行。

  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5

  第一条维修动力设备时,应根据实际情况,需切断电源时,必须切断电源。切断电源后作业要坚持“没电当作有电干”的原则

  第二条切断电源后,应立即在现场设立警示标志,以防他人误操作发生危险。

  第三条维修人员特别是电工,必须按规定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第四条高空作业人员从事维修工作时,必须按规定佩戴安全带,并有专人在场监护。

  第五条维修设备时,动用电、气焊明火作业时,现场周围严禁堆放易燃易爆物品。

  第六条维修作业中,当维修人员中途必须离开无人看守时一定要设立警示标志,防止他人误操作发生事故。

  第七条维修工作完成时,维修人员要认真检查,确认无误后通电试运行,设备正常工作后交付有关人员使用。

  第八条维修工作全部结束后,清理好现场。

  第九条维修人员要严格遵守本规定,不准违章作业。

  第十条本规定由动力设备室制订和检查,报生产总监批准后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6

  1.总则

  1.1为了加强施工与检修过程中的安全管理,保障施工与检修人员的,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标准,并解惑公司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拆除、技措等工程施工及所有维修作业管理。

  2.施工组织

  2.1由企业组织施工工作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必须加强施工组织管理,按审核批准的施工图纸,编制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报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

  1.凡在厂区及已建工程区域内动土施工,必须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弄清拟建区内的地下管网、电缆和水文地质情况。

  2.所有建筑安装工程项目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中,都必须有安全施工技术措施、内容。大型吊装、水下及深坑作业、拆除等特殊工程,都要编制单项安全施工技术方案,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2.2每项工程施工前,施工部门负责人、工程技术人员、施工员等,在逐级布置生产任务和技术交底的同时,必须逐级进行安全指令和安全措施的交底,未经安全措施交底的工程项目不得施工,工人有权拒绝施工。

  2.3有两个以上部门联合施工时,应由建设部门和总承包部门统一组织管理现场安全工作,分包部门必须服从建设部门和总承包部门的指挥,对分包的工程项目、工程承包合同要明确安全责任和要求。对不具备安全施工条件的施工部门,不得对其发包工程。

  2.4参加施工的人员以及外来施工作业人员,必须进行本系统、本工种、本岗位的安全技术规程以及施工安全注意事项的安全教育培训,施工部门必须同时遵守生产建设部门的'有关安全制度并接受监督。

  2.5新建、改建、扩建、技改、大修等工程施工中,有关危险作业分别按危险作业有关规定执行。第八条 对承包、外包给有资质的建设施工部门进行的施工项目,企业应与建设施工方签订安全生产合同,明确各自的安全责任,同时遵守本制度,若建设施工部门的作业对企业构成影响、危及企业安全,应及时制止。

  3.施工现场管理

  3.1施工现场按施工总平面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平面布置,并应符合安全要求。安排施工临时建设的设施及机具、材料和水、电、气(汽)管网等,都要符合安全、防火和工业卫生的要求。

  3.2施工现场内的坑、井、孔洞、陡坡、悬崖、高压电气设备、易燃易爆场所等,必须设置围栏、盖板、危险标志,夜间要设信号灯,必要时指定专人负责。各种防护措施、安全标志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移动或拆除。

  3.3施工现场的道路、沟渠必须保持畅通,道路宽度、转弯半径必须保证行车安全要求。场地狭小、行人来往和运输频繁地点,应设临时交通指挥和交通标志。

  3.4施工现场必须做好季节性防护工作,夏季要防暑降温,雨季来临之前应对排水系统、临时设施、电气设备和大型施工机械进行检查,沿河流域的工地要做好防洪抢险准备,雨季过后要采取防滑措施。

  3.5阴暗场所和夜间施工现场应有足够的照明。临时电气线路架设必须符合电气安全规程要求。

  3.6施工工地材料、机具、设备的堆放,必须整齐稳固。拆除的材料、脚手架、工具等要及时清除,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3.7施工现场易燃、易爆、有毒物质的存放,必须设专库专人管理,并按《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3.8施工现场要按规定配置消防器材,并按《消防管理制度》中有关履行动火、用火手续。

  4.施工机械与电气设备

  4.1各种机械必须专人管理,按该机械安全规程操作,定期维护检修,保持机械设备完好。

  4.2各种施工机械以及电机的转动和危险部位,都要装设防护装置。

  4.3起重机械、木工机械上的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必须齐全完好。

  4.4施工现场的电气设备、工具、线路必须配有专职电工维护管理。

  4.4.1所有电气设备必须保证接线正确,保护接零或接地良好。

  4.4.2架设的高、低压线路和临时线路必须符合有关电气、安全工作规程的要求。

  4.4.3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电器用具,必须绝缘良好,配有漏电保护装置。

  4.4.4塔吊、龙门吊、汽车吊及铆焊平台等必须保持接地良好。

  5.拆除工程

  5.1施工部门在拆除工程施工前,应对全部待拆除建筑物、构筑物及化工装置的周围场所进行全面检查,制定拆除方案,拆除方案中要有安全措施,并经技安、设备等部门审查确认,主管副总经理或总工程师批准后方可施工。

  5.2拆除工程经批准后,工程负责人在施工前要向参加施工人员详细交底,进行施工前的安全教育,并组织落实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措施。

  5.3拆除工程的施工必须在工程负责人的统一指挥、监督下进行。

  5.4拆除工程在施工前,应将电线、天然气管道、水管网线、供热管道等干线通往建筑物的支线切断或迁移。

  5.5施工人员从事拆除工作时,应站在专门搭设的脚手架上或其它稳固的结构部位上操作。

  5.6拆除区周围应设围栏,挂警告牌,并设专人监护,严禁无关人员逗留。

  5.7拆除工程,对危险部位应先消除危险后再拆除。拆除时按自上而下,先外后内的顺序进行,严禁数层同时拆除。不准用挖切或推倒的方法拆除,未拆除的部位应保持稳固。

  5.8拆除的物体不准由上向下抛掷,要采用吊运或顺槽溜放的方法,并及时清理场地。

  5.9在拆除石棉瓦及轻型结构屋面工程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其长度不得超过3米),铺设跳板(或使用移动板梯),脚踏瓦钉处进行拆除。

  5.10拆除过程中,现场照明不得使用被拆除建筑物中的配电线路,应设置另外的配电线路。

  5.11拆除建筑物的栏杆、楼梯和楼板等,应该和整体程度相配合,不能先行拆除。建筑物的承重支柱和横梁要等待它所承担的全部结构和荷载拆掉后,方可以拆除。

  5.12拆除建筑物时,楼板上不准有人聚集和堆放材料,以免楼盖结构超载发生倒塌。

  6.土石方工程

  6.1凡在地面上开挖建筑、构筑物基础、设备基础以及其它基础和在地面上建造围墙及横穿公路、开挖各种管沟、电缆沟等作业都属于动土作业。

  6.2动土作业必须按规定由施工部门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经批准后方能施工。

  6.3动土作业施工时应按《危险作业管理制度》中有关规定执行。

  7.检修准备

  7.1重大检修项目应在检修前必须事先制定安全检修计划,明确检修项目负责人,并报有关部门批准。

  7.2检修项目负责人必须按检修计划要求,亲自组织有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向检修人员交底,落实检修安全措施。

  7.3检修项目负责人对检修工作实行统一指挥、调度,确保检修过程的安全。

  7.4根据检修计划的要求,生产部门要为检修部门创造安全检修条件,没有办完交接手续的检修部门,不得任意拆卸设备、管道。

  7.5对检修使用的工具、设备应进行详细检查,保证安全可靠。

  7.6检修转动设备、传动设备上的电气设备必须切断电源(拔掉电源熔断器),并经两次启动复查证明无误后,在电源的开关处挂上禁止启动标志牌或上安全锁卡。

  7.7检修部门的项目负责人要检查动火证、设备内作业证、高处作业证和电气工作票的审批内容与落实情况。

  7.8检修部门的项目负责人应检查检修中需用防护器具、消防器材准备情况。

  8.检修安全规定

  8.1检修前,检修项目负责人应详细检查并确认工艺处理合格、盲板加堵准确等情况,每项作业前,按要求对现场进行检查,经检修分管负责人签字后,方可作业。

  8.2检修中的危险作业(动火作业、高处作业、进入设备作业、吊装作业、抽堵盲板作业、动土作业等)应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

  8.3一切检修应严格执行检修安全技术规程,检修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工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的各项规定。进入检修现场的所有人员(含临时工),必须佩戴安全帽。

  8.4检修的设备、管道与生活区域内的设施、管道及运行中的设备、管道有连通时,中间必须隔绝。

  8.5在生产现场检修时,遇有易燃、易燃物料的设备,要使用防爆器械或采取其它防爆措施,要防止产生火花。

  8.6在生产危险化学品场所检修时,要经常与操作工联系沟通。当生产发生故障,出现突然排放危险物或紧急停车等情况,等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

  8.7各部门使用的临时工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在生产车间现场用工时须接受车间的安全教育后,方可在可以使用临时工的岗位作业(作业内容主要是基建、搭架、保温或其它特殊作业)。

  8.8临时工作业时,项目部门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同步监护,监护人必须是责任心强,有经验的人员担任。

  8.9监护人必须坚守现场,并检查、落实好相应的措施,当生产现场发生异常情况时,须及时通知作业人员撤离现场并作好自我保护。

  8.10检修完工后,必须做到一切安全设施恢复到正常状态。清理现场,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

  8.11检修后的设备,必须按规程进行试运行,合格后生产、检修双方办理交接手续。

  9.维护、保养

  9.1定期对设备设施、安全附件、安全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

  10.附则

  10.1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负责解释。

  10.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7

  1、目的

  为进一步加强对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技术管理,保证公司设施、设备的技术状况良好、安全生产、节能增效,充分发挥设施、设备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3、职责

  1)总经理对大检修计划进行审批,计划停车检维修由厂长批准。

  2) 生产安全委员会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

  3)生产安全委员会负责对检维修现场的交叉作业和检维修期间的生产活动进行协调。

  4)各系统职能部室负责对所属生产设施的检维修情况进行监督。

  5)各系统职能部室相关负责人对自己所管辖区域的检维修作业进行管理。

  6)作业相关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管理内容和要求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1)设备检修计划分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维修、日常检维修。

  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以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各部门应在每年十二月上旬提出生产设施(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包括安全设施),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汇总,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组织平衡,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送交检修单位副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3)年度大修计划由企业管理部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的检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单位各级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计划停车检修计划应根据生产任务、外部供电情况、供水情况或节假日等情况制定。

  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各系统职能部门编制,分管副经理审核后下达。

  4.2 检修准备工作

  1)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大修工作组,设立大修指挥长、成员、指挥部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1)“五到现场”:思想工作到现场、生产指挥到现场、材料供应到现场、设计科研到现场、生活服务到现场,切实抓好停车、置换、检维修、试压开机“四个环节”。

  (2)大修计划实施过程中,采用“五新技术”必须办理审批手续,进行风险控制,对安全附件、检测和测量设施的校验或检测,组织有关部门试车验收。

  (3)重大设施检维修必需制定大修方案,方案包括:检维修项目、质量要求、工程进度、安全措施、人员配置、备品配件、材料、工具需求量,安全设施,试机验收规程,并经检修单位分管副经理审批。

  2)企业管理部根据检维修计划制订风险分析、风险控制措施,方可实施。

  (1)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计划编制检修施工方案,落实检修人员的具体分工及安全措施。

  (2)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任务划分作业组,凡两人以上的检修作业,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3)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必须到检修现场核实检修任务,并与作业人员及其相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制定安全措施。

  (4)检修负责人要做好检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检查,安全可靠。

  4.3 检修作业管理

  1)检维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现场应设安全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确保检维修安全。

  2)特种设备安装、修理严格按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

  3)检维修过程中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进行作业管理。检修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办理动火、高处、进入受限空间、能源介质、大型吊装、交叉、其它危险作业等的作业证,作为检维修、施工依据。

  4.4 设施交接

  1)检修前交接

  (1)生产部门应制定停车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停车,对生产设施进行卸压、降温、排净、置换、隔离,切断需要检修设施的水、电、汽、气。

  (2)分析测定检修环境空气中的有毒和可燃气体的'含量,应达到安全要求。

  (3)检修负责人和生产部门负责人应在现场检查检修设施,符合安全条件的交检修单位,同时指派一人在检修现场协助工作。

  (4)设施移交后,生产单位未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

  2)检修后交接

  (1)检修完毕后,检修单位要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设施内部遗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扫管路,清理应拆除的盲板或垫圈阻塞;三是清除现场的杂物垃圾。

  (2)检修完毕后应进行试漏、试压、试车,做好记录,恢复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

  (3)检修完毕要执行交接验收手续,双方负责人当场检查质量合格,安全设施恢复完备。

  (4)生产单位对检修前切断的管线、重点设施及人孔等,要由专人检查处理并复原。

  (5)生产设施、安全设施大修、计划停车检维修要有完整检修记录,并存档。

  (6)年度大修工作完工后,由企业管理部组织使用单位对大修质量进行验收,计划停车检修、日常检维修由使用部门组织验收,并记录。

  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8

  1、委托电梯保养承包商对电梯进行保养维修。

  2、物管部负责与承包商联系,督促并协助其维修保养。特殊情况时其他部门可以直接与承包商联系,并及时通知物管部。

  3、将维修保养情况记录于电梯设备维修记录表、电梯设备保养记录表,零部件更换及大修同时记录于电梯设备台账。

  4、每季度末对电梯电源开关柜进行一次检查并做维护保养。

  5、强电管理员对电梯设备的维修、保养进行检查监督。

  6、当电梯年检期到期前,督促承包商做电梯年检年审。

  7、因材料不足暂不能维修的,应向用户解释清楚,预约下次维修时间,并将有关情况记录在维修单上。

  8、因用户自购设备故障无法维修的,应详细向用户说明原因,由用户联系其设备的`供应商维修,同时将情况记录在维修单上交用户签名。

  9、根据故障情况采取相应的维修措施,注意做好现场周围物品的防护和遮盖。

  10、故障修复后,用户验收合格,维修人员在维修单上填写维修结果,请用户签名确认。维修人员清理现场后才可离开。

  11、维修人员在完成的维修单上签名,交物管部经理复核签名,于当日交给物管部文员。维修单一联留用户,另两联分留物业部和物管部。物管部文员将维修单录入电脑,并填写维修档案登记表,定期归人维修档案。

  12、每周由各专业管理员抽取10%已完成的维修单进行回访,发现用户不满意的应追查,确实属人为因素的应追究维修工的责任。

  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9

  1、目的

  明确公司内所有检维修作业过程的安全管理规定,确保设备检维修安全、顺利、高质量完成,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所有检维修作业。

  3、职责

  3.1 设备负责人对大检修进行计划并报总经理审批。

  3.2 安全负责人对检修现场的作业安全进行监督管理。

  3.3相关作业人员必须对整个作业过程负责。

  4、控制程序

  4.1检修计划的`下达

  4.1.1设备检维修计划分年度检维修计划和日常检维修。

  4.1.2根据设备检维修间隔期及日常设备检查中发现和存在的问题,由设备负责人根据实际生产情况和设备运行情况,制定公司年度大修计划,交总经理审核,由总经理批示,下达年度大修计划。

  4.1.3年度大修计划在每年的十二月中旬编制上交,同时提出备品备件、材料、工具计划,制订检维修计划应包括检修项目及内容、检修负责人、检修进度等。

  4.1.4日常检维修计划由检维修负责人直接下达。

  4.1.5检维修计划应包括设备及安全设施检维修的内容。

  4.1.6检维修计划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4.2检修准备工作

  4.2.1公司大修计划实施:成立公司大修指挥部。设立大修指挥负责人、成员、地点、时间,形成统一指挥和统一行动与协调。

  4.2.2应根据检维修计划进行风险分析、制定风险控制措施。

  a.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计划编制检修施工方案,落实检修人员的具体分工及安全措施。

  b.检修负责人根据检修任务划分作业组,凡两人以上的检修作业,必须指定一人负责安全工作,检查和落实安全措施。

  c.检修负责人和检修人员必须到检修现场核实检修任务,并与作业人员及相关负责人交换意见,制定安全措施。

  4.2.3检修负责人要做好检修工具的整理工作,要求合理布置、周密检查、安全可靠。

  4.2.4检维修前还应执行下列程序:

  a.进行危险、有害因素识别;

  b.编制检维修方案;(检修规程已明确的,能按照检维修规程进行检修的,可不再编制检维修方案。)

  c.办理工艺、设备设施交付检维修手续;

  d.对检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教育;

  e.检维修前对安全控制措施进行确认;

  f.为检维修作业人员配备适当的劳动保护用品;

  g.办理各种作业许可证。

  4.3检修作业管理

  4.3.1检维修实施过程中,严格执行安全规章制度,现场应设有安全防护栏杆、警示标志等,确保检维修安全。

  4.3.2检维修过程中应按照《安全作业管理制度》进行管理,涉及高处、动火、动土、断路、吊装、抽堵盲板、受限空间等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检修负责人应根据作业内容需要,办理动土、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作业证,作为检维修施工依据。

  4.3.3安全负责人应对检维修现场进行安全检查。

  4.4设施交接

  4.3.1检修前交接

  a.应制定停车方案,并按规定进行停车。当设备检修对生产设施进行卸压、降温、排净、置换、隔离,切断检修设施的水、电、气等。

  b.分析测定检修环境空气中的可燃气体的含量,应达到安全要求。

  c.检修负责人在现场检查检修设施,同时指派一人在检修现场协助/监护工作。

  d.设施移交后,未征得检修负责人同意,不得使用。

  4.3.2检修后交接

  a.检修完毕后应做到“三清”:一是清除设施内部遗忘工具和零配件;二是清扫管路,清理拆除阻塞;三是清除现场的杂物垃圾。

  b.检修完毕后进行试漏、试压、试车,做好记录,恢复原有的安全防护设施。

  c.检修完毕要执行交验手续,双方当场检查质量合格,安全设施恢复完备。

  d.对检修前切断的管线、重点设施等,要由专人检查处理。

  e.检修后试车应与负责运行人员联系,不得私自乱开乱动。

  f.生产设施检修要有完整检修记录,并存档。

  g.年度大修完工后,由生产厂长、公司安全员和相关部门负责人对大修质量进行验收,并记录。

  5、一般日常检维修作业参照上述规定执行。检修维护作业都应按规定记录。

  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0

  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1)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A、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

  (2)特种设备检验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

  B、特产管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3)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4)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建立健全特种设备安全技术档案,包括以下内容:

  A、特种设备的设计文件、制造单位、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使用维护说明等文件以及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

  B、特种设备的定期检验和定期自行检查记录;

  C、特种设备的日常使用状况记录;

  D、特种设备及其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的日常维护保养记录。

  E、特种设备运行故障和事故记录。

  (5)特种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及安全检查

  A、特种设备在投入使用前或者投入使用后30日内,特产管理办公室负责到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登记。使用单位要将登记标志附着于该特种设备的显著位置。

  B、特种设备管理人员,必须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国家统一特种作业人员证书,方可上岗从事特种设备管理工作。

  C、特种设备出现故障或者发生异常情况,使用单位要对其进行检查,消除隐患后,方可重新投入使用。

  D、特产管理办公室每月至少组织一次特种设备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隐患及异常情况应及时组织整改。

  (6)特种设备检验

  A、特种设备使用单位要对在用特种设备的安全附件、安全防护装置、测量调控装置及有关附属仪器仪表定期进行检修、送检,并做好记录。

  B、特产管理办公室要在特种设备安全检验合格有效期届前1个月向特种设备检测机构提出检验申请。未经定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特种设备,不得继续使用。

  (7)特种设备的报废

  特种设备在存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者超过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的,特产管理办公室应当及时予以报废,并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手续。

  (8)法律责任

  违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将依照《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追究有关单位、人员的法律责任。

  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1

  一、目的

  为确保设备维修过程中的人员安全和设备正常运行,规范设备维修安全管理行为,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备维修活动。

  三、职责分工

  设备管理部门

  负责制定设备维修计划和安全操作规程。

  组织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考核。

  对设备维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安全隐患。

  维修人员

  严格遵守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确保维修过程中的安全。

  正确使用维修工具和防护用品,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对维修后的设备进行调试和验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安全管理部门

  负责对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对设备维修过程中的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和处理。

  四、维修前准备

  维修人员在进行设备维修前,应先了解设备的工作原理、结构特点和维修要求,制定详细的'维修方案。

  对维修设备进行停电、停水、停气等处理,并在设备上悬挂 “正在维修,禁止合闸” 等警示标志。

  准备好维修所需的工具、材料和防护用品,确保其完好无损。

  五、维修过程安全管理

  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维修方案和安全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维修方案和操作方法。

  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安全隐患,应立即停止维修,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维修人员应正确使用维修工具和设备,不得使用损坏或有缺陷的工具和设备。

  对高处作业、动火作业、有限空间作业等特殊作业,应严格按照相关安全规定进行审批和管理。

  在维修过程中,应保持维修现场的整洁和有序,不得乱扔工具和材料。

  六、维修后验收

  维修人员在完成设备维修后,应进行设备调试和验收,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对维修后的设备进行安全检查,确认设备无安全隐患后,方可交付使用。

  维修人员应及时清理维修现场,将工具和材料归位,保持现场整洁。

  七、安全培训与考核

  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组织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提高维修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对新入职的维修人员,应进行岗前安全培训和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对维修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情况应进行记录,并存入个人档案。

  八、附则

  本制度由设备管理部门和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2

  一、总则

  目的

  为加强设备维修安全管理,确保维修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设备的正常运行,特制定本制度。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所有设备的维修活动。

  二、维修前安全准备

  维修计划制定

  设备维修前,维修负责人应根据设备故障情况制定详细的维修计划,明确维修步骤、所需工具和材料、安全注意事项等。

  维修计划应经过相关部门审批后实施。

  维修人员培训

  对参与维修的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包括设备结构、维修操作规程、安全防护知识等。

  培训后进行考核,合格后方可参与维修工作。

  设备停机与隔离

  维修前,必须确保设备处于停机状态,并采取有效的隔离措施,防止设备意外启动。

  悬挂 “设备维修,禁止启动” 等警示标志。

  三、维修过程安全管理

  工具与设备使用

  维修人员应正确使用维修工具和设备,不得使用损坏或有缺陷的工具。

  严格按照工具和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高处作业安全

  进行高处作业时,必须佩戴安全带、安全帽等防护用品,并确保作业平台牢固可靠。

  遵守高处作业的安全规定,不得在高处抛掷工具和材料。

  电气维修安全

  电气维修人员必须具备相应的资质证书,严格遵守电气安全操作规程。

  在进行电气维修前,必须切断电源,并进行验电,确保无电后方可进行维修。

  动火作业安全

  动火作业前,必须办理动火许可证,并采取有效的'防火措施。

  动火作业现场应配备灭火器材,并有专人监护。

  有限空间作业安全

  进入有限空间作业前,必须进行通风、检测,确保空间内安全。

  有限空间作业人员应佩戴相应的防护用品,并设置专人监护。

  四、维修后安全检查与验收

  维修完成后,维修负责人应组织对设备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无安全隐患。

  对维修后的设备进行调试和试运行,确认设备性能正常后,方可交付使用。

  填写维修记录,记录维修过程中的安全情况和设备运行状况。

  五、监督与考核

  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对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对违反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并纳入绩效考核。

  六、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13

  一、目的与依据

  目的

  为规范设备维修安全管理,防止和减少维修过程中的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依据

  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

  二、维修安全管理职责

  设备管理部门

  负责设备的日常维护和管理,制定设备维修计划。

  组织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安全培训和技术交底。

  对设备维修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维修安全。

  维修人员

  严格遵守设备维修安全操作规程,正确使用维修工具和防护用品。

  对维修过程中的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负责维修后的设备调试和验收,确保设备安全运行。

  安全管理部门

  制定和完善设备维修安全管理制度。

  对设备维修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罚。

  组织开展设备维修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三、维修前安全准备

  维修任务确定

  设备出现故障后,设备管理部门应及时确定维修任务,并通知维修人员。

  维修人员应了解设备故障情况,准备相应的维修工具和材料。

  安全风险评估

  维修人员在进行维修前,应对维修任务进行安全风险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

  根据安全风险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安全交底

  维修负责人应在维修前对维修人员进行安全交底,明确维修任务、安全风险和安全措施。

  维修人员应认真听取安全交底内容,并签字确认。

  四、维修过程安全管理

  维修现场管理

  维修现场应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禁止无关人员进入。

  维修人员应保持维修现场整洁,工具和材料摆放整齐。

  维修操作规范

  维修人员应严格按照设备维修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更改操作步骤。

  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停止维修,并报告维修负责人。

  安全防护措施

  维修人员应根据维修任务的需要,佩戴相应的'安全防护用品,如安全帽、安全带、防护手套等。

  对涉及高处作业、电气作业、动火作业等特殊作业的,应严格遵守相关安全规定。

  五、维修后安全检查与验收

  维修完成后,维修人员应进行全面的安全检查,确保设备无安全隐患。

  安全检查内容包括设备的运行状况、安全防护装置的有效性、维修现场的清理情况等。

  维修负责人应组织对维修后的设备进行验收,确认设备符合安全运行要求后,方可交付使用。

  六、应急管理

  制定设备维修安全应急预案,明确应急组织机构、职责分工、应急处置流程等。

  定期组织设备维修人员进行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在维修过程中,如发生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救援和处置。

  七、附则

  本制度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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