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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1 12:47:27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很多场合都离不了制度,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优选(15篇)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1

  为加强对学校采购大宗物品的内部控制和管理,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1.采购小组成员应当廉洁自律,严守工作纪律,严禁利用职权和工作之便接受供应商礼金、礼品及宴请。

  2.采购部门所有采购必须按预算计划、组织进行采购,确定采购方式、询价议价、拟定采购合同,按照采购流程、规范采购活动和验收程序。

  3.对大宗采购项目或维修工程要成立验收小组,特殊性、临时性急需购买的物资需申报调整预算,并完善相关手续,再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

  4.对大宗设备、物资进行采购必须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决定,成立学校相关人员组成的采购工作小组,形成各部门相互协调相互制约的机制,加强对各个环节的控制。

  5.对小额的零星采购,按照“比质比价、货比三家”询价原则确保公开透明,降低采购成本。

  6.分管领导负责审核采购合同、采购价格,监督验收入库和完善采购计划。

  7.财务室负责审核采购方式、发票真伪和付款结算。

  8.采购完毕必须做好采购资料的'存档、备份工作。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2

  一、凡属政府采购目录内的商品,不论金额大小都必须进行政府集中采购。属采购目录以外的商品,单项采购金额在1万元以上、批量采购超过5万元的.也应纳入政府采购。

  二、学校应在每年初根据自己的资金来源和学校实际需要,经行政会议研究制定出当年的采购项目计划。采购计划经中小学校同意后报教育局,教育局对各校采购情况进行汇总后报政府采购中心备案。未制定采购项目计划的学校或不在采购计划中的项目,除遇突发事件和上级要求需采购外,年内不办理政府采购手续。

  三、学校进行物品采购时,在向教育局报《采购申请表》同时要写出项目名称、规格、型号、技术参数、性能等,采购报告必须经乡镇教育办公室审核。

  四、在政府采购中心未进行招标前,任何人不得与供货商确定所购物品的价格和作出任何承诺,更不得向供货商收受或索要物品和现金。

  五、学校采购的物品一经政府采购中心招标确定后,学校应及时与供货商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严格按合同规定验货、付款。

  六、学校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不得以任何借口规避政府采购,对不按要求进行政府采购的,按规定将在教育系统内进行通报批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xxx小学

  20xx年x月xx日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3

  为了提高学校经费的使用效率,更好地服务于教育教学,按照有关财政、采购、审计、法规及政策,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一、物资采购计划制度

  1、学校采购工作在学校党总部、行政的领导下,由总务处具体实施。努力完成学校下达的.物资采购任务,保证学校教育教学需求。

  2、如需采购物资需提前两周填写《物资购置申请单》,送交总务处汇总、做出预算报校长审批,校长签署后执行。

  3、由于特殊情况(如设施突然损坏,有急需修复等)必须及时采购的物资要提出应急采购计划。

  4、凡采购物资需科室负责人批准,主管领导审核,校长审批方能执行。

  5、总务处负责人及时组织相关人员严格按计划要求进行物资采购。

  二、物资采购制度

  1、各类物资原则上由总务处统一组织采购,需入库登记后方可领发。

  2、专业性较强的仪器设备和材料需请示上级有关部门派专业人员协同学校进行采购。

  3、总务处必须严格按已审批计划的各项要求采购物资。

  4、财务室严格按照程序办理采购报账手续。

  三、物资采购要求

  1、采购前应对供应商的物品质量、价格进行综合评定,根据采购清单要求选择供应商。

  2、所有采购均需二人或二人以上进行。

  3、建立采购物品入库、出库登记制度。

  四、物资采购票据要求,所有发票必须是正规票据。

  1、非定点物资,可以现金支付。

  2、定点物资,实行转账或统一支付。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4

  为进一步加强食堂采购管理,节约资金,降本增效,提高职工伙食待遇,特制订本制度。

  1、办公室应提前制订好每周菜单,采购人员按当日菜单和就餐人员数量进行市场采购。

  2、采购员应多方询价,严把原材料价格、质量、数量关,确保质优价廉,并保存好原始进料单。每日采购物资必须由办公室安排专人进行复核和验收,复核人员根据原始进料单复核数量,并做好当日采购记录。

  3、当日采购成本、购菜价格要实时发布,接受职工监视。

  4、采购员与办公室每月初对上月采购资金逐日对账、汇总,资金总额不得超过规定的人员标准。

  5、采购员每月填写《食堂就餐报销凭证》,并附账目汇总表,由明,分管领导考核后报主要领导审批。

  6、建有食堂的委属事业单位参照以上相关规定执行。

  7、本制度至公布之日起施行。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5

  一、 基本原则

  1、 严格遵守采购规范流程,按照省市教育主管部门的要求,学校食堂宗物资和各项原材料实行“高校联配”和“公开招标,集中采购”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集中采购工作,及时按质按量地采购,在满足质量需求的基础上最限度的降低采购成本。

  2、 加强采购的事前管理,由学校食堂招标领导小组负责学校食堂宗物资的公开招标采购工作,并在此过程中建立完善的原材料、价格信息档案,做好公开招标采购相关文档的存档、备份工作,以有效地控制和降低采购成本并保证采购质量。

  3、 经学校招标小组确定各类食品用品供应商后,原则上要求一律在指定供应商采购。如遇特殊情况需要分散采购少量原材料,经食堂分管负责人、厨师长、仓库管理员协商同意后由采购员进行分散采购。事后需及时将情况记录在账并上报学校分管校长进行审查。

  4、 科学、客观、认真地进行收货质量检查,确保食品原材料安全。

  二、 管理内容

  1、食品原材料采购,分粮油类、调料类、蔬菜类、肉类、其他。

  2、厨房日用品采购。燃料、厨具等。

  3、餐饮用具采购,餐巾纸、筷子、餐盘等。

  三、 管理方法

  (一) 供货商选择

  1、宗物资通过高校后勤配送

  2、其他物资经过公开招标,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由学校食堂招标领导小组负责招标相关过程并择优确定中标企业。

  3、学校食堂型设备由学校制定预算,并按照相关规定进行政府采购或分散采购。

  4、小额零星散货及较长时间才需采购的低值物品,经学校食堂负责人审批同意,由食堂采购员进行采购。

  (二) 采购项目和数量

  为提高经济效益,降低成本,减少资金占有,应根据勤进快销的原则,按单采购的原则来确定日常的采购数量。

  1、食品原料采购

  ①粮油、调料类、干杂货、低易耗品等

  此类物品的的采购数量应综合考虑经济批量、采购周期、储存条件等因素,根据最低库存量和最高库存量而定。最高库存量不得超过15天(干杂货、调料类中用量较小且易储存类可适量放宽库存量)。最低不得低于3天用量。

  ②蔬菜、鲜货类、水产

  此类原料实行每日采购,由供货商送货,特殊情况下需散购的',由采购员外出采购,并填写散货采购单(见附件1),采购量根据每日所需量,可略微超量,但不得超出总量10%。水产类采购量根据菜单而定,采购量不得超过5天用量,采购入库存放在鱼缸内。

  ③肉类、水产类

  此类食品原料要求根据每日菜单,适量采购,采购量要求能满足1-2天的量。入库后及时处理,存入冰柜。

  2、厨房日用易耗品采购

  厨房用品短缺时,食堂管理员应提前统计所需用品类别、数量,并向食堂负责人申请同意后由食堂采购员负责采购。

  3、餐饮设备采购

  食堂型设备由学校负责投资、采购相关事宜。每年下半年食堂各部门根据自身工作需要可提出食堂设备的改造和采购计划,经学校审批同意后列入学校预算,由学校总务部门经政府采购或分散采购程序予以采购。小型低值餐饮设备采购可参照食堂厨房日用易耗品采购方式进行。

  4、食品原材料每日营业结束前,由食堂管理员、仓库保管员和厨师长会同各工作组长根据存货、次日就餐情况、储存条件等列出次日的采购清单。

  (三)货物验收

  1、 货物质量验收:由食堂管理员与食堂厨师按照合同要求和上级卫生部门要求负责把关。基本要求为:米面等主食原料要求无寄生虫、新制作,不得为陈米陈面;食用油要求为品牌油,不得以次充好。蔬菜、水果要求新鲜,不得有朽、残损现象。肉类、水产类要求新鲜、无病症。干杂货、调料类要求包装完好,未过期。其他日用品货物根据货物特点由食堂管理员与食堂厨师进行检验。

  2、 验收人员:食堂管理员、仓库保管员、厨师长。

  3、 验收程序:

  (1) 货物送到后由仓库保管员与厨师长根据“采购计划单”进行验收,确定采购物品种类、数量、采购单价、质量是否符合,在采购计划单上确认签字,由仓库保管员负责做好入库相关手续。

  (2) 对不符合质量标准和数量不符的仓库保管员有权拒绝收货并要求供货商及时进行退换货处理。

  (3) 把好质量关,严禁无检验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超过期限及其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4) 禁止有毒、有害、烂变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有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进入食堂。

  4、 仓库保管员一定要坚持原则,公无私,严格把握验收关;如在验收工作中发现任何问题,应及时向食堂分管领导汇报,协助进行妥善处理。

  (四)库房管理

  1、 库房货物分类记帐

  2、 对新入库的物品及时登记在帐,定期进行货物盘存。

  3、 合理利用库房,分门别类保管各类货品。

  4、 做到先进先出、防止积压变质。

  5、 对已出现变质或过期货品及时清除。

  (五)采购费用及报销

  1、 固定供货商采购的食品原料,采取按月结账的方式,每月初根据上月物资采购单进行统计。上报分管校长审查报销。

  2、 零星小额采购物资,采取采购员公务卡支付,事后及时报学校分管校长审查报销。

  2、学校采购管理制度

  为加强市级政府采购管理,贯彻落实《政府采购法》及其法规和制度,健全和完善政府采购运行机制和工作程序,提高政府采购效率,保证采购公开、公平、公正,特建立政府采购管理制度。

  凡纳入政府集中采购目录的购买性支出,严格按程序向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申报,依法实行集中采购;财务科和总务处共同负责政府采购工作,编制、汇总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和计划,向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提交采购立项、资金缴拨、合同验收、单一来源采购和特例采购等审批申请手续,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招标采购、询价采购、竞争性谈判采购等集中采购活动,负责政府采购信息情报的收集、汇总和上报,以及其他与政府采购有关的工作事项。

  需要采购时,由相关业务科室提出申请,政府采购管理员审查其预算和资金等内容,属定点采购的,按定点采购规定办理;属集中采购的,每月集中汇总报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按集中采购规定及程序办理。

  1、根据政府采购法严格执行政府采购。

  2、宗采购由校行政集体讨论形成决议后组织实施。

  3、采购工作由总务处组织实施,校长室监管。

  4、采购办理人员不得与供应商串谋提前透露标底。

  5、采购后与供应商签订有效的购买、维修、服务等相关合同。

  6、定期公示学校的采购,接受监督。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6

  一、食堂采购员由食堂管理员兼任,负责食品采购,职责如下:

  1、必须讲原则,责任心强,正直诚实,不谋私利。

  2、负责食堂所需食品原料辅料的采购,保障食品的卫生、安全、质优、价廉。同时负责食堂所需的除食品原料辅料以外的其他物资的采购,此类采购,必需遵循公司采购部的相干划定,同时提请采购部审批。

  3、按照经营情形,实时提出采购申请并负责采购。分析食品原料辅料的品种、数量、质量、价格,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4、负责供应商的筛选,确定合格供应商,并经常对供应商进行考核评价。

  5、协同验收员,对供应商所配送的食品进行验收,必须严格把关。

  6、调研市场价格,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调查了解市场价格浮动行情。

  7、保管进货单据,根据进货统计和约定时间,对单据进行审核后,申请付款。

  8、监督食品原料辅料的出入库及库存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二、采购原则:

  1、应遵循“货比三家”的原则,同等质量比价格,同等价格比质量,同等价格质量比服务,追求质优价廉。

  2、实行“定点采购”,坚决杜绝从流动摊贩手中采购的行为,以确保食品的质量、卫生、安全。根据“货比三家”的原则,再结合供应商的规模、诚信等因素,综合评价后最终确定一家为定点采购的合格供应商。另外再选择来两家作为备份供应商,以备急需。

  三、供给商管理划定

  合格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

  1、具有合法从事经营活动的相干证照:业务执照、构造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负责人身份证,其复印件必需提交本公司备案。

  2、特别是大米、面粉、菜油、调料、肉类五大宗食品的供应商,还必须同时具备国家规定的必须具备的相关资质、证书:卫生许可证、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报告、动物检疫合格证等等。

  3、对于不完全具备相关证照的某些食品原料辅料供应商,如蔬菜类供应商,仍应坚持从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农贸市场的摊贩手中采购,以保证所采购的食品原料辅料可以溯源。严禁采购路边货或其他无法溯源的食品原料辅料。

  4、长期合作的供应商,应与本公司签订长期合作的意向性合同,其中应约定食品原料辅料的质量、卫生、定价办法、配送方式、退换货、货款支付方式、食品安全责任等。

  5、供给商必需提供正规、送货单、收条等送货凭证。

  四、食堂验收员由总经办委派,负责对采购回来的食品原料辅料进行验收,职责如下:

  1、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坚决维护公司利益。

  2、根据食堂采购计划表和供应商送货单,对食品原料辅料先验收后入库,拒收假冒伪劣、腐败变质、过期、无生产厂址的食品,保证数量、份量、重量、质量相符,验收后在单据上签字。

  3、不定期抽查入库食品的数量和质量。

  五、食品验收办法:

  1、“一看二闻三尝四问五索”:一看——看食品有无外包装,包装是否齐备,包装上的配料表、生产日期、厂名、厂址等要素是否标识齐全,看食品有无变色、腐败;二闻——闻气味,是否有异味、腐败味;三尝——尝味道是否一般;四问——问生产过程、装卸运输过程、进货渠道等;五索——索取相干资质证件、送货单。

  2、肉的验收:

  ①索取检疫及格证。

  ②看肉的颜色,肥膘呈白色,疫肉呈紫红色。

  ③查看是否注水。

  ④肉外表无毛。

  3、鱼的'验收:

  ①鲜鱼:闻味为正常的鱼腥;看鱼的眼睛是灰色的且向外突出;看鱼鳞是否齐全。

  ②冻鱼:看颜色不发黄,看眼睛不浑浊、凹陷。

  4、米面的验收:索取出厂及格证、称重、看米的色泽。

  5、油的验收:

  ①索取出厂及格证、检修证明;

  ②看透明度,色泽透明的是植物油;

  ③闻有臭味的可能是地沟油,有矿物味的更要拒收;

  ④尝味道,有异味的可能是地沟油;

  ⑤燃烧不正常且发出“吱吱”声的,水分超标;燃烧时发出“噼叭”爆炸声,有可能是掺假产品,拒收。

  六、食品采购及货款支付流程

  1、采购前,先对食堂食品原料辅料剩余数量进行盘点,然后根据食堂具体经营情况,确定各种食品原料辅料的需求量。对于需求量的把握必须适度,应避免因采购过多放置时间太长导致腐败变质或因采购过少不够用而影响供餐。

  2、采购员咨询价格、砍价、定价,确定供给商,然后按照需求量填写《食品原料辅料采购计划表》(附件二),报总经办核准。得到核准后,再联系供给商送货。

  3、货色送到后,由验收员进行验收。对不及格食品拒收,退回请求重新配送;对及格食品,核实数量、分量、重量、质量,并在供方送货单和食堂采购计划表上登记准确,按验收实际入库。

  4、货款定期结算。付款时,食堂管理员凭采购申请单和验收确认的送货单申请付款。

  5、未经总经办审批同意,食堂管理员不得擅自采购。

  七、食堂管理员及总经办相关人员应经常关注市场行情。

  如发现原供给商的价格偏高,应实时与供给商协商降价,协商不成应立即更换供给商,寻求价格更低的及格供给商并进行协作。

  八、本制度从20xx年XX月XX日起执行。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7

  为确保中小学生校服质量安全,保障广大中小学生的切身利益,根据《上海市政府办公厅转发市教委等六部门关于加强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的若干意见的通知》(沪府办发﹝20xx﹞10号)、《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落实本市中小学生校服管理若干意见有关事项的通知》(沪教委基﹝20xx﹞43号)、《黄浦区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通知》等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本校学生校服采购、穿着制度。

  一、发挥家委会作用,强化学校责任

  1、建立由分管德育校长牵头、德育处、总务处组成的校服管理工作小组,对校服质量监控负责,设立校服专管员负责具体发放、补定事宜。

  2、在校服订购前,我校听取家委会意见,家委会同意后,组织实施。会同学校家长委员会共同确定校服的款式、面料材质、辅料材质、颜色、价格等。与信誉好的生产企业签订校服采购合同,主动接受家长监督,及时在学校网站、公告栏公示校服采购情况。

  3、发挥学校家长委员会监督作用,学校积极配合家委会相关工作。家委会通过座谈会、问卷等形式,听取学生、家长对校服质量、款式、价格,以及校服穿着制度等方面的意见,学校接受家委会提出的改进建议,发挥校服穿着制度在学校教育中应有的作用。

  二、规范学校校服采购程序

  1、学校通过综合比较,选择产品质量高、信誉好的`校服生产企业,经家委会审核、同意后,按照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教委发布的校服采购格式合同,与校服生产企业签订合同。校服合同价格应在市教委、市物价局、市财政局制定并公布的学校代办校服价格范围内。

  2、学校要将合同复印件及时报区教育局后勤中心备案。并督促校服生产企业尽快到区质量技监部门申报。

  3、学校将校服样衣保留,作为验收校服款式、面料、颜色等的依据。

  三、做好学生校服“双送检”工作

  1、学校接收校服时,严格查验生产企业名称标识、面辅料成分标识、洗涤标识、规格型号标识、校名标标识等是否齐全,是否有法定检验机构出具的本批次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是否与样衣标准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无破损等。质量标识不齐全、与样衣标准不一致、外包装及货品有破损的,按照合同约定处理。校服生产企业未能出具校服质量检验报告的,学校拒收。

  2、学校在收到订购校服后,将按照同一面料抽检1套校服的要求,及时将校服送市纤检所检验。检验合格后,学校在学校网站上公开校服质量检验报告,再将校服发放给学生。学生校服送检费用由学校在公用经费中列支,不向学生另行收取。

  3、学校发现校服生产企业采购伪劣面辅料加工校服,对学生健康造成伤害或可能造成伤害的,将与校服生产企业交涉赔偿,将相关情况报区教育局,并向质量技监部门报案处置。

  最新学校校服采购管理制度3

  为规范校服管理,保障学生健康成长,根据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基一〔20xx〕3号)精神,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加强校服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遵守校服采购的基本原则

  优质、合体、美观、舒适的校服是培育校园文化的重要载体,是培养团队意识、传播平等精神的有效方式,统一着装上学是家长、学生的普遍需求。校服采购须遵守以下原则:

  (一)质量第一。

  招标采购须采购有校服生产资质的厂家,要在合同中标明校服执行标准,校服安全与质量须符合GB18401《国家纺织产品基本安全技术规范》、GB31701《婴幼儿及儿童纺织产品安全技术规范》、GB/T31888《中小学生校服》等国家标准,严禁采购质量不达标的校服。各校可以与我区易地搬迁安置点扶贫车间加强业务合作。

  (二)家长自愿。

  广泛征求家长意见,发挥家长委员会的功能,切实做好校服征订意愿收集工作,严禁强制统一采购。

  (三)相对稳定。校服款式一经采购要保持相对稳定,减少家长重复支出,严禁短时间内更换颜色和款式。

  二、严格规范校服采购管理

  (一)设计标准。

  要广泛征求家长、教师、学生的意见,要召开家委会、职工代表会、校务会讨论确定。校服的颜色、款式要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款式要美观大方,要与学校文化协调统一,彰显学校校徽等文化符号。

  (二)学段及套数。

  城区直属学校、镇中、镇小及镇属初中学校原则上要统一校服;公、民办幼儿园、职校、镇属其他学校、民办学校根据当地居民经济收入状况,征求家长同意后可统一采购;各学段起始年级及小学四年级可统一订购,其他年级学生若校服陈旧、破损、短小需要重新更换的,由家长自行更换。统一采购校服原则上为春秋装、夏装各一套(有条件的学校可征订一套冬装)。学校开展各种活动,未经家长同意,不得以班级为单位订购服装,参加区级及以上活动,确需统一服装的,须经组织活动单位负责人同意并报教育局教育工程和设备采购股备案方可订购。教职工可以在学校有社会资助或捐赠,并符合捐赠方意愿的情况下,统一订购工作服。

  (三)价格标准及费用支付。

  幼儿园、小学、初中夏装、春秋装、冬装分别不超过100元、140元、240元;高中、职校夏装、春秋装、冬装分别不超过120元、150元、300元。学校在服务性收费中如收取了校服费,则必须进行抵扣;教职工工作服经费一律不得从财政拨款中支付。

  (四)采购流程。

  在核实企业质量保障能力、售后服务水平、社会信誉度等信息的基础上,按照成立领导小组、征求意见、集中讨论、确定订购、招标采购、中标公示(中标企业、校服质量标准、采购流程、采购价格等)、备案登记(局教育工程和设备采购股、计财股)的流程规范开展工作。

  三、加强校服监管工作

  (一)加强管理。

  区教育局将联合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每年对校服订购情况开展核实督查。局基础教育股负责对学校校服设计进行指导,牵头协调做好核实督查工作;教育工程和设备采购股负责校服采购流程的监督管理;计财股负责校服费的标准、收支的审查管理;学校负责对校服质量的把关。

  (二)强化督查。

  区教育局每年组织督查组对学校校服征订开展督查,发现学校、工作人员在校服采购过程中未认真履职,存在违反程序、收取回扣、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等行为的,将严肃依法处理。强化关爱,对家庭特别贫困的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特殊学生,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采取多种措施由厂家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8

  一、设立招标采购小组

  组长:校长

  联络员:总务科长

  成员:纪委书记分管后勤校长总务科专项负责人采购员使用单位负责人一名

  二、工作职责

  1。负责制定采购政策。执行政策法规,组织市场调研,按照经济适用原则提交购买或招标方案。

  2。负责招标组织工作。每次招标活动都要依法公开公正公平的进行,认真完成招标——投标——开标——评标——中标整个过程。

  3。负责业务咨询。要充分发挥招标采购智囊团作用,负责采购政策法规和业务技术等方面的宣传、解释、参谋和咨询工作。

  4。负责招标项目的落实。对每次招标活动要检查监督,确保落实,并负责听取使用单位的意见和建议。

  三、前期准备

  1。要加强计划性,尽量形成批量规模,吸引厂商,促进竞争,产生效益。

  2。要加强市场调研,做好前期准备。要首先做好选型工作,满足教学科研需要;充分了解市场行情,做到胸中有数;公开招商并审核资质和业绩。每项招商不得少于3家。

  3。要根据采购需求制定标书,标书内容应详细具体,以免引发争议。

  4。要根据招标内容组织招标人员。招标开始时负责介绍招标投标概况。

  四、议事规则

  (一)基本宗旨

  招标小组成员代表学校和各使用单位的根本利益,必须公平公正,客观全面,不倾向或排斥某一确定的指标,并对个人的评标意见负责。

  (二)组织纪律

  招标小组成员不得以招标名义私下接触投标人,不得接受投标人的宴请,不得收受投标人的礼物,不得透露对中标文件的评审、比较以及评标有关情节。凡是国家规定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不得变相交易方式,更不得变成个人行为,必须坚持集体决策。凡是擅自违规操作,以个人身份所签协议和合同视为无效,并追究有关人员的'纪律责任。材料出现问题,组长是第一责任者,工作组集体负责。招标采购领导小组成员的亲属不能参与招标。

  (三)评标原则

  坚持最大限度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评价标准;坚持满足招标文件所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后,同质比价;坚持质量第一,以防止中标价格低于成本价格带来后患;价格最低,不一定是最好的标;争取最大回报率。

  (四)评标方法

  在各投标厂商开标后,招标小组成员要进行充分地讨论评标,要求各抒己见,畅所欲言,充分发表自己的见解。在充分讨论基础上,以无记名投标方式或其它方式产生中标者,少数服从多数,如果两家以上出现同等票数要进行重新投票。每次中标活动结束,要现场做出《招标记录》,招标小组成员要当场签字,每次招标要建立招标档案一套,以备查考。

  (五)大型采购项目,联络员不参与投票。

  五、工作程序

  1。集团购买与招标项目确定(组长负责);

  2。项目公示(联络员负责);

  3。应标单位材料送达(联络员负责);

  4。相关市场调研(申请单位及联络员)

  5。项目说明会(应标单位参加、联络员负责通知);

  6。工作组和议,敲定购买对象与应标单位;

  7。履行法律手续,公示结果。

  六、几项原则

  1。符合政府采购条件的原则上交市政府采购中心采购。

  2。一次采购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1000~3000元的,由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3000~5000元的,由纪委书记、分管校长、总务科长、采购员参与招标;

  一次采购5000元以上物资或1万元以上的基建维修项目的,由招标小组全体成员招标。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9

  为加强学校食堂管理,规范食堂采购制度,提高学校食品卫生安全,保障师生健康,特制定本制度。

  一、采购原则

  1、学校食堂的食品,必须购买新鲜、保健食品和食品辅料,杜绝购买食品或食品卫生法等法规禁止的原料。

  2、食品必须从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食品生产单位购买。购买粮油、肉类、调味品和其他定型包装食品,必须从供应商处获得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和产品检验检疫证书或检验报告的复印件,并存档备查。

  3、学校食堂购买的食物、蔬菜、原料等。供应商必须填写采购收据文件。

  二、采购系统

  1、学校成立了15个采购团队,每个团队由一名校级领导、一名中层领导和一名教师组成,依次进行采购。

  2、食堂劳务承包商指定一名专职人员提前一天将第二天要采购的菜肴和原材料的品种、数量和单价通过短信发送给第二天轮换采购团队的.成员。采购团队成员负责确定采购地点和批准单价。

  3、由食堂劳务承包商指定的专职人员和学校的轮换采购小组成员当天共同采购菜品和原材料。

  4、当日菜品和原材料到达食堂时,轮换采购小组成员应到场亲自检查数量和重量,并在采购文件上签字。

  5、对于学校食堂的大宗食品采购,应进行招标。

  三、托管系统

  1、当当天在食堂购买的所有物品进出仓库时,必须有两名店主同时在场。

  2、学校在食堂仓库和操作室的每个可接近的地方安装监控设备,并将监控终端连接到采购团队成员的手机上。轮换采购团队负责当天的监控。

  3、食堂仓库中的物品在特殊情况下需要带出仓库时,必须经学校总务部门报告后才能带出。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10

  一、办公用品实行集中定购,有总务主任负责,经分管校长审核,报校长批准。

  二、日常办公用品、学校生活用品、各部门活动用品和奖品等购置,要经相关领导核算后,填写购物申请单,经校长批准、签字后,安排专人购置。大宗物品购置(500元以上)要经相关会议研究,报经教育办批准,再安排专人购置。

  三、日常招待用品购置要经校长批准并安排专人购买。

  四、教师外出学习等差旅费要经相关领导审核签字后,报校长签字,交报帐员报销。干部、教师公务外出租车要报经校长批准,并第一时间填写差旅费单子,由校长签字后报报帐员报销。谁租车谁垫付款,一律不记帐。

  五、总务处是学校负责采购物资的职能部门,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一般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一般安排两人,贵重物品安排3人以上。

  六、总务处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七、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品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品物美价廉。重要物品要索要质量保证书等相关证件。索要发票要真实,防止假的发票。

  八、用品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在第一时间凭正规发票或教育超市发货单,将物品交财产保管员(刘仲坤主任)验收。并在购货申请单上签字,购货申请单、发票、教育超市发货单一并交校长签字再及时交报帐员。

  九、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校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验收入账,不予报销。

  十、办公用品等实行两人管理,一人(总务主任)管账,建立实物入库清单(包括物品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一人(总务副主任)管物。建立办公用品领用记录。分管校长不定期检查,期中、期末集中清查。

  十一、一般办公用品发放经总务主任批准,生活用品发放经分管校长批准,贵重物品发放或外借经校长批准。实行同意签字或批条制。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11

  为有效地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把食品采购关。

  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凡进入食堂的原料(面、米、油、肉、调味品等),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工商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屠宰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证件的经营单位定点采购。对学生自带的食品原料,保管员要严把质量关,并指定固定加工点加工。对确定的定点单位应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核、备案。

  二、库房保管员要认真保管食品。

  所有进入食堂的原料、蔬菜必须由库房保管员进行质量检查并登记造册,若发现所购物品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应坚决退换。保管员对所购食品原料妥善保管,防腐、防蛀、防霉、防鼠、防污染,不准把腐烂变质或污染的食品流入食堂。

  三、采购员必须采购合格食品

  采购食品时,要采购新鲜、质好,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原料。同时,采购食品时,必须向购货方索取该批产品的卫生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索取货方“卫生许可证”复印件。

  四、严格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持期或不符合食中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病死、毒死或者因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品及其制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定点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定点采购员负总责,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负直接责任;学校要与食品定点单位签订合同书,明确买方和卖方的责任和义务,对不按要求办事的,一经查出,按责任追究制的要求,严肃处理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学校食堂食品原料采购管理制度6

  1、学生食堂食品的采购由食堂日常管理人员和一名食堂工作人员共同完成。

  2、购买食油、食盐、酱、醋、味精等调味品要到固定摊点或商店选购,确认为非“三无食品”后,商家开具食品清单(或在食堂食品购买登记本卖主一栏签字)后方能成交。

  3、定点购买蔬菜、肉类并索取卖主的身份证复印件,每次购买都必须让卖主签字开收据清单。

  4、所有购买的食品必须填写到食品购买登记本上,在购物人一栏由购物者签名,以示对本次购物负责。

  5、在食品加工时发现腐败变质、发霉生虫、虫蛀、有毒有害、掺假、质量不新鲜的食品要立即停止使用,并向学校领导汇报,以购物清单为依据向商家提出索赔。

  6、如果所购食品有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采购员没有作好索证工作,采购员负完全责任。

  7、学校领导要经常检查督促食堂人员做好采购索证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学校食品卫生安全。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12

  一、办公用品由总务处实行集中统一采购。学校办公用品的采购必须坚持“计划、适用、透明“的原则,采购原则上实行各部门学期初按工作需要的计划,基本一次购买到位。中途确需购添物品,由购添部门事先提出购买申请,按照审批的程序,统一购买。由各科室填写《物品采购申请单》,提出申请,注明名称、品种、规格、数量、用途,填写项目应完整、准确。

  二、采购的申请和审批都要坚持勤俭节约的原则,力争少花钱多办事。1000元以内(含1000元)的购置,由各科室主任填写申请、经分管副校长审核后交由总务处采购。1000元以上的购置,经学校领导班子会研究批准。(除开学初期统一采购办公、教学用品以外)

  三、物品采购由总务处负责办理,采购必须严格按照区采购办文件精神执行。购买专业性强、科技含量高或性能、用途特殊的物品时,吸收专业人员或使用人员直接参与。采购人员应以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考察市场,采用询价机制,所购物品物美价廉,并对所购物品的质量和价格等负责。

  四、凡是纳入政府采购的项目,无论数额大小,一律严格按照区政府集中采购制度执行。未纳入政府采购项目的需根据区采购办相关文件执行。

  五、物品购置后,采购人员及时将实物交给保管员,做好入库登记或固定资产登记,有关人员要在票据和购物清单上签字。

  六、采购结算要及时,一次一清。采购一周内,采购人员负责将相关票据和清单按本校报销管理制度执行,因特殊原因不能立即结算的.',也必须在十五天内履行清单的审核签字手续,日后凭规范的清单办理相应的票据报销。

  七、校长、副校长、各科室负责人和采购、经办、保管等有关人员,要严格执行采购制度,照章办事。个人签字要认真审核,逐级签字,逐级负责。

  八、不符合上述制度的采购行为,学校不予承认,不予报销,后果由经办者个人负责。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13

  为了认真地贯彻政府采购有关文件精神,落实校务公开制度,搞好学校财务预算工作,使学校物资采购程序化、规范化、制度化,现制定以下物资采购制度。

  一、采购工作遵循原则

  1、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自觉接受监督的原则;

  3、节约、实用的原则;

  4、申报、审批、入库登记的原则;

  5、轻、重、缓、急,量入为出,计划预算的原则。

  二、采购方式

  1、大宗物资采购,实行对外公开招标采购。

  2、凡属政府采购范围内的物资,一律按规定报请政府采购。

  3、对一次购买量较小,但一年用量较大的物资和低值易耗品,如日常办公用品、水电维修器材、清洁用具等,实行对外公开招标定点采购。

  4、零星采购实行两人(含)以上共同采购,并将采购价格每月在校园内网公示(申购部门、物资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总价、采购人、供货单位、用途)。

  5、成立学校物资采购监督小组(学校招标领导小组),成员主要由校领导、总务处、纪委、财务处、工会组成,不定时对物资采购价格进行市场调研和监督。

  6、所有物资必须入库登记,所有物资必须由领用人签字出库,并做好物资入库出库档案。

  三、采购管理程序

  (一)日常办公用品、水电维修器材、清洁用具的.采购

  各部门结合实际使用情况,本着节约的原则,依据配备标准填报采购计划及相关附表,在每学期的六月和十二月报到总务处,由总务处汇总后,报分管校领导审批,经校领导确定后,由总务处组织实施采购。

  (二)教学设备的采购(实习工具及实习材料)

  各系部校区根据所开设的专业和现有实习工具、需报废更换工具的实际情况及所需实习材料,于每学期放假前二周将下学期各类教学设备的需求数量填写完整,经教务处审核,分管校领导审核、院长审批后,由总务处根据校领导批示对各部门需求进行汇总,组织后勤服务中心进行比价、采购、发放。

  (三)办公设备的采购

  各职能处室、各系部校区、各产业实体的办公设备原则上不再增购,确需添购的,由部门提出申请,总务处本着先调剂,后购买的原则报校领导审批,根据校领导的批示,确定组织采购。办公设备更新根据使用年限和使用状况,无法使用的由使用部门提出更新申请,总务处会同有关部门确定采购设备的型号按程序组织采购。

  四、采购审批程序

  1、常规物资采购:

  10000元以上:部门申报(填写请购单)→分管副校长对购置的必要性与紧迫性进行确认→行政副校长根据学校的财力进行初审→校长办公会议讨论决定→行政副校长、总务处长商量提出采购方案(包括多方询价、竞争性谈判或直接向市政府采购中心申请购买等方式)→经校长同意后组织实施→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取签字。

  20xx元—10000元:部门申报(填写请购单)→分管副校长确认→行政副校长审核请示校长同意→总务处长根据物资特点提出采购方案请示行政副校长同意→总务处组织实施→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500元—20xx元:部门申报(填写请购单)→分管副校长确认→行政副校长审批→总务处采购→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500元以下:部门申报(填写请购单)→分管副校长确认→总务处实施→入库登记→使用部门领用签字。

  2、非常规性物资采购:

  如参考资料、日常生活用品等非纯属办公用品的采购,不分金额大小均须分管校长或行政副校长审核,报校长同意由相关处室进行采购。

  五、零星物资采购管理制度

  1、学校实行请购、审批、采购制度。由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购物申请单,根据财务支出审批权限,报经校领导审批同意后,交总务处采购。

  2、学校各种办公用品和劳保用品一般由总务处安排2人统一购买。

  3、教学设备及专业技术用品,由申请部门派人随同总务处采购人员一起购买。

  4、各种大型活动的纪念品、奖品由申请部门派人随同总务处采购人员一起购买。

  5、遇特殊情况,各部门确需要自行采购物品的,须事先向总务处及主管校长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购买,采购时必须是两人以上同时购买;否则所购物品,一律不予批准,不得采购。

  6、在采购时如遇价格异常,需请示部门领导、总务处同意后方可购买。

  7、用品采购后,采购人员须凭税务部门统一发票将物资交财产保管员验收、签字,并由财产保管员记账入库。

  8、采购人员应认真把好物资质量关,尽量做到所购物资物美价廉。特殊性专业技术用品,须申购部门陪同购买,在使用中出现型号、规格或其它质量问题,由申购部门负责。

  9、采购人员应按照学校批准的采购计划进行采购,未经批准,不得采购。

  10、总务处定期统计物资采购情况(包括物资名称、数量、价格、采购日期等),接受领导和部门监督。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1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 为加强学校采购管理,规范采购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教育部政府采购管理暂行办法》、《湖南省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湖南省电子卖场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采购是指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包括购买、租赁、委托、雇用等。凡学校进行的采购活动,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 采购项目须由项目所在部门提出申请,经职能管理部门审核立项并经计划财务处核准经费来源和采购指标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 本办法所指项目所在部门为采购项目需求单位(或资产使用部门)。职能管理部门为采购项目归口管理部门,归口管理范围按部门职能划分。

  第五条 学校采购工作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

  第六条 学校采购原则上应采购本国货物、工程和服务,如确因特殊原因需进口采购的,须由学校组织专家论证并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

  第二章采购组织形式及限额标准

  第七条 学校采购的组织形式分为政府集中采购、政府组建的网上电子卖场采购。

  第八条 凡纳入郴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目录和限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均应按政府集中采购办法实行政府集中采购。

  第九条 采购限额标准以下的货物、服务和工程,原则上应通过电子卖场进行。年度同类项目采购预算总额在人民币3万元(含)以上,限额以下,由采购小组实行竞价采购。在一个财政年度内,未经批准,采购部门不得随意将一个预算项目下的同一品目或者类别的货物、服务、工程采购以化整为零方式拆分规避相关政府采购方式。

  第十条 国家及省市对采购招标项目适用范围及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章采购方式

  第十一条 政府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按照郴州市政府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二条 限额以下采购项目的采购方式按照电子卖场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四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十三条 学校成立郴州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工作领导小组,全面负责学校的采购招投标工作。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担任,成员由计财处、审计室、总务处、实训中心等职能部门的主要负责人组成。

  采购工作领导小组职责:

  (一)全面负责组织学校的采购招标工作;

  (二)贯彻落实国家采购与招标的法规、政策;

  (三)拟定学校采购招标管理办法和相关规章制度提交学校审定;

  (四)讨论、决定学校采购招标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

  (五)审定学校“采购评标专家库”;

  (六)审批特殊情况的招标项目。

  第十四条 学校成立校采购办,设在计财处,是采购工作领导小组的常设办事机构。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相关事宜,主要职责:

  (一)贯彻采购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拟订学校有关采购工作的规章制度;

  (二)负责编报学校年度采购预算;按需组织学校集中采购项目评审工作;

  (三)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学校采购专家库建议人员名单;

  (四)负责与政府采购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协调,报送有关采购项目资料;

  (五)受理采购申请,审核采购项目的相关资料,确定评标办法或谈判原则,确定采购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六)负责采购合同的管理;

  (七)参与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八)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五条 校采购办下设教学实训设备、基建工程、后勤与保障、信息技术、教材、图书六个招标采购工作组,招标采购工作组组长分别由实训中心、基建办、总务处、信息中心、教务处、图书馆部门主要负责人担任,成员由相应职能部门负责人组成。各招标采购工作组实行项目负责制,由各招标采购工作组负责人对采购过程负责。其主要职责有:

  (一)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组织,指定人员组成采购小组;

  (二)负责组织开标;

  (三)会同相关部门抽选评标(或谈判)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或谈判小组);

  (四)负责与政府采购执行部门及招标代理机构的沟通与协调;

  (五)负责采购文件资料的`整理和归档立卷。

  第十六条 采购小组主要职责:

  (一)编制学校集中采购招标(谈判、采购)文件;

  (二)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执行工作;

  (三)负责学校集中采购项目的相关备案工作;

  (四)组织采购项目的验收工作。

  第十七条 学校集中采购各管理部门审核归口范围划分如下:

  (一)实训中心:仪器设备及维保(含新建项目中可独立拆分的设备)、实验材料、计算机成品软件、家具、其它货物等;

  (二)基建办:新建工程项目的咨询、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

  (三)总务处:办公用品、办公耗材的采购、水、电、气的供用、维保、维修改造工程,消防、安防工程,室内外维修改造工程,绿化工程,房屋租赁及物业服务等;

  (四)信息中心:计算机软件开发、信息资源开发、信息技术咨询与设计服务、信息化运维、网络工程等;

  (五)图书馆:各类图书、期刊、电子出版物等及相关服务;

  (六)教务处:教材出版、学生教材供应等;

  (七)其它项目管理部门:负责项目参考活动管理业务归口范围确定,未明确归口范围的项目由财务与后勤资产管理处负责审核。

  各部门根据财务预算或专项资金安排及工作急需提出采购计划,按上述管理部门审核归口范围划分职责审核后,送业务分管领导审核提出意见,报校长审批。以上采购计划如果属于预算外的三重一大事项,则由校长提交党委会审定。

  以上业务归口范围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文件执行。

  第十八条 项目所在部门的主要职责:

  (一)提出采购项目的立项申请,说明采购必要性、可行性等;

  (二)提出采购申请,申报采购预算;

  (三)参加(见证)评标(谈判、报价)活动;

  (四)负责部门自行采购项目的组织和实施(含办理电子卖场采购手续)。

  第五章采购预算和计划管理

  第十九条 采购实行预算控制,每年初根据学校财务预算上报要求,各部门集中报送本年度的采购预算(草案)。计财处汇总后报学校审定并报送市财政备案。需要进行价格评审的,先由学校采购办组织评审,再报学校审定。遇特别紧急情况或上级安排的专项资金可另行报送采购计划交校采购办,校采购办审核后报分管领导和校长审批。属于“三重一大”事项及时提交党委审定。

  第二十条 学校采购实行计划管理,各部门(二级学院)根据预算和专项资金安排来申报采购计划,先送归口职能部门审核,10万元以上的项目,由审计室初审后送工程造价评审专业机构评审或郴州市财政投资评审中心评审,评审后再按程序办理采购手续审批。

  第二十一条 采购计划经审定后送校采购办,由校采购办委托交办给采购小组,采购小组依照法规或学校制度的相关规定承办采购事项。

  第六章采购程序

  第二十二条 采购招标代理公司代理的选择。先由校采购办从社会上优选不少于五家符合资质的招标公司作为学校公开招标的候选公司,公司应书面向学校承诺依法依规开展招标代理工作,如有违法违规经校采购办查实的5年内不能进入学校候选公司名单。每次办理政府采购时,先由校采购办、采购小组负责人和学校监察室共同采取随机抽签的方法决定承办的招标代理公司。然后由采购小组代表学校委托招标代理公司依法开展相关采购代理工作,采购小组配合招标代理的有关工作,监察室参与监督。

  第二十三条 3万以上采购项目,应当遵循下列程序:

  (一)项目所在部门向校采购办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包括以下材料:

  采购立项的论证与审批意见;

  项目经费预算安排及采购指标的审批意见;

  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或规范。

  (二)校采购办根据本办法第二章、第三章相关规定确定采购项目的组织形式和采购方式。

  (三)采购项目达到规定公开招标限额的,由校采购办按规定组织项目评审及预算评审工作。

  (四)校采购办按需组织讨论采购项目的技术指标要求、评标办法或谈判原则,项目所在部门协助采购小组完成招标(或谈判)文件的编制工作。

  (五)各采购小组按照相关规定组织项目开(评)标或谈判工作;

  (六)领导小组对项目进行决标。

  第七章合同、验收及支付

  第二十四条 采购合同应严格遵照《合同法》及学校相关管理规定。

  第二十五条 采购人应当代表学校自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三十日内与中标人或成交供应商按照平等、自愿的原则签订采购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二十六条 签订合同时,双方均不得提出采购文件以外的要求,不得对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进行修改,不得变更中标(成交)通知书规定的金额。

  第二十七条 采购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当事人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并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工程项目实施中如需变更工程量,应先报告学校审批,不得先施工后报批。

  第二十八条 电子卖场专用合同实行分级授权代表学校签订。合同总金额在5000元及以下的,由采购所在部门负责人签字;5000元至5万的由采购小组所在部门的分管校领导签字,5万及以上的报校长授权签字。校办凭以上签字加盖学校公章。

  第二十九条 采购项目实施完成后须按采购合同的约定和采购项目验收工作相关规定进行项目验收,并由项目所在部门按规定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

  第三十条 采购项目一般应在项目验收后付款,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项目所在部门负责协助办理采购项目款项的支付手续,中标单位凭发票、合同、项目预算申报审批表、验收报告(单)、固定资产入库单等材料,按照学校财务报销相关规定,提交计划财务处办理支付结算手续。工程项目涉及决算审计的,遵照学校财务、审计相关制度执行。

  第八章监督检查

  第三十一条 学校纪检监察室对采购活动和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进行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对采购中的违规违纪行为,有权向学校纪检监察部门举报。

  第三十二条 在采购活动中,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第三十三条 参与采购的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认真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任何部门不得将依本办法必须进行集中采购的项目化整为零或者以其他任何方式规避集中采购。

  第三十四条 采购活动中如出现违纪违规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追究责任,涉嫌违法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五条 上级政策对采购做出调整时,按调整后的规定执行。由校采购办及时通知各采购工作组和校内各部门。

学校采购的管理制度15

  为有效地控制学校食物中毒及其他食源性疾病的发生,严把食品采购关,并科学、合理地贮存食品,切实保障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使学校食堂的管理达到规范化、标准化,特制订本制度。

  一、严把食品采购关。

  原料实行定点采购,凡进入食堂的原料(面、米、油、肉、调味品等),食堂采购员必须到持有工商执照,有效卫生许可证、屠宰证和技术监督部门颁发有证件的经营单位定点采购。对学生自带的食品原料,保管员要严把质量关,并指定固定加工点加工。对确定的定点单位应报上级教育部门审核、备案。

  二、库房保管员要当真保管食品。

  所有进入食堂的原料、蔬菜必需由库房保管员进行质量检查并登记造册,若发现所购物品不符合食品卫生请求应坚决退换。保管员对所购食品原料妥善保管,防腐、防蛀、防霉、防鼠、防净化,不准把腐烂变质或净化的食品流入食堂。

  三、采购员必须采购合格食品

  采购食品时,要采购新鲜、质好,符合卫生请求的食品原料。同时,采购食品时,必需向购货方索取该批产品的卫生检修及格证或者化验单,并索取货方“卫生答应证”复印件。

  四、严格禁止采购以下食品

  腐败变质、油质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有害的食品;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者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持期或不符合食中标签的定型包装食品;病死、毒死或者因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品及其制品;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毒素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定点采购实行领导负责制和责任追究制

  学校定点采购员负总责,分管后勤工作的副校长负直接义务;学校要与食品定点单元签订合同书,明确买方和卖方的义务和任务,对不按请求办事的,一经查出,按义务追究制的请求,严肃处理有关义务人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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