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在位置:范文先生网>范文大全>规章制度>台账管理制度

台账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3 10:03:18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台账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制度使用的情况越来越多,制度是一种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台账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台账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台账管理制度1

  1、目的

  设备台账是设备管理的基础性资料,是做好设备管理工作的基础。为了加强设备管理工作,使设备管理到达规范化和制度化的要求。

  2、范围

  公司所有场站及管网设备。

  3、内容

  (1)运行管理部负责设备台账的建立和管理。

  (2)按照公司设备编号原则和固定的`格式,将所有设备逐一进行登记建立设备台账,做到不出现遗漏。

  (3)主要设备填写《主要设备登记卡》,将设备的技术资料和相关信息填写齐全。

  (4)设备台账中应记录设备编号、设备名称、规格型号、制造单位、出厂编号、出厂日期等重要信息。

  (5)设备台账要指派专人负责管理。

  (6)设备台账的内容必须真实准确,与现场实物相符。

  (7)设备台账实行动态管理,及时更新,准确记录设备变更情况。

  4、附件

  (1)设备编号原则

  (2)设备台账汇总表

  (3)主要设备登记卡

台账管理制度2

  1.总则

  本制度旨在建立健全物业消防台账,确保物业区域内消防安全管理的规范化、标准化,提高消防安全水平。

  2.消防台账内容

  2.1消防设施台账

  记录物业区域内消防设施的数量、类型、安装位置、检测日期、维保单位、维修记录等。

  2.2防火巡查台账

  记录物业巡查人员每日对物业区域的消防安全检查情况,包括巡查时间、巡查范围、发现问题及处理情况等。

  2.3消防安全培训台账

  记录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的消防安全培训活动,包括培训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培训内容、考核结果等。

  2.4消防演习台账

  记录物业服务企业组织的消防演习活动,包括演习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演习内容、评估结果等。

  2.5动火动焊作业台账

  记录物业区域内动火动焊作业的情况,包括作业时间、地点、作业内容、作业人员、审批手续、安全措施等。

  2.6易燃易爆物品管理台账

  记录物业区域内易燃易爆物品的种类、数量、存放地点、管理人员、领用情况等。

  2.7消防违法行为查处台账

  记录物业服务企业对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情况,包括违法时间、地点、违法事实、处理结果等。

  3.消防台账的管理

  3.1物业服务企业应设立专门的消防台账档案室,安排专人负责消防台账的建立、维护和管理。

  3.2各类消防台账应按照规定格式填写,并使用专用档案盒存放,注意防潮、防鼠、防火。

  3.3物业服务企业应定期对消防台账进行检查,确保台账记录的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

  3.4消防台账不得随意修改、删除,如需修改或删除,应注明原因,并由相关人员签字确认。

  3.5消防台账的`查阅、借阅应进行登记,注明查阅、借阅人、时间、归还时间等内容。

  4.消防台账的归档与销毁

  4.1消防台账实行定期归档制度,每年进行一次归档,并将上年度的台账移交给专门的档案管理部门。

  4.2销毁消防台账应进行审批,填写销毁登记表,由物业服务企业相关负责人签字确认。

  4.3销毁消防台账时应注意保密,采用粉碎、烧毁等安全方式,防止泄密。

  5.奖惩机制

  5.1对认真执行本制度,在消防台账管理工作中做出突出贡献的部门和个人,物业服务企业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5.2对违反本制度,造成消防台账损毁、丢失、泄密的部门和个人,物业服务企业应进行通报批评,并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6.附则

  6.1本制度由物业服务企业负责制定、修订和解释。

  6.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台账管理制度3

  台账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旨在通过系统记录和跟踪企业各项业务活动,提供详实的数据支持,以便于管理层进行决策分析、风险控制和绩效评估。通过建立和完善台账,企业能够更好地掌握自身运营状况,及时发现潜在问题,优化资源配置,确保合规经营。

  内容概述:

  1.财务台账:记录企业收支、资产、负债等财务信息,用于财务管理与审计。

  2.库存台账:跟踪商品的进出与库存状态,助力库存控制与物流管理。

  3.客户台账:记载客户信息,包括交易历史、信用状况,便于客户关系维护和市场营销。

  4.项目台账:记录项目进度、成本、资源分配,确保项目按计划进行。

  5.法规台账:追踪企业需遵守的`各项法规,预防法律风险。

  6.员工台账:记录员工信息、考勤、绩效,支持人力资源管理。

台账管理制度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各部门的工作流程,加强对各种台账的管理和使用,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准确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台账管理的基本原则

  第二条台账管理遵循以下原则:

  (一)统一性原则。公司各部门应建立统一的台账管理规范和标准,确保各个台账的数据一致性和可比性。

  (二)及时性原则。各部门应按规定的时间要求及时更新和维护台账,避免延误造成信息不准确的情况发生。

  (三)完整性原则。各台账应完整记录相关信息,并保持备份,确保数据完整性。

  (四)规范性原则。台账的填写和使用应符合相关规定和要求,不得随意删改、篡改和丢失。

  第三章台账的分类和维护责任

  第三条台账按照功能和使用对象可以分为项目台账、财务台账、人事台账等,具体分为以下类别:

  (一)项目台账。项目台账由项目部门负责维护,包括项目的计划、进度、成本等信息。

  (二)财务台账。财务台账由财务部门负责维护,包括资金流水、资产情况、收支情况等。

  (三)人事台账。人事台账由人事部门负责维护,包括员工信息、考勤情况、薪酬发放等。

  第四条台账的维护责任由以下部门负责:

  (一)项目台账由项目部门负责维护,监督和检查质量,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财务部门负责财务台账的维护和监督,确保资金的安全性和准确性。

  (三)人事部门负责人事台账的维护和管理,确保员工信息的准确性和保密性。

  第四章台账的填写和使用规定

  第五条台账的填写和使用应符合以下规定:

  (一)台账的填写应按照统一的表格和模板进行,不得私自修改和删除内容。

  (二)台账的使用应经过授权和记录,未经许可不得查阅和使用。

  (三)台账的`填写人员应具备相关岗位要求和知识,保证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五章台账的备份和保存

  第六条台账的备份和保存应按照以下要求进行:

  (一)台账应定期进行备份,备份资料应保存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或云平台。

  (二)台账的保存期限应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过期资料应及时进行归档或销毁。

  (三)台账备份资料的存放位置和责任人应明确,确保资料的安全性和可查性。

  第六章台账的管理流程如下:

  (一)台账的建立和规范

  1、按照公司需求和相关规定,确定台账的类别和内容。

  2、制定台账的填写和使用规范,明确责任人和权限。

  3、设计台账的表格和模板,并加盖公司的公章。

  4、各部门根据规定填写和维护台账,确保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二)台账的备份和保存

  1、台账备份应定期进行,备份资料应保存在安全可靠的存储设备或云平台。

  2、台账的保存期限应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过期资料应及时进行归档或销毁。

  3、台账备份资料的存放位置和责任人应明确,备份资料的安全性和可查性。

  (三)台账的监督和检查

  1、各部门应定期对台账的填写情况进行检查和核对,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和问题。

  2、监督和检查结果应进行记录和汇总,形成监督报告并上报相关领导。

  (四)台账的使用和查询

  1、台账使用应符合规定和权限,未经授权不得随意查阅和使用。

  2、台账查询应提供充足的信息和凭证,确保查询的准确性和有效性。

  第七章附则

  第七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公司相关部门所有。

  第八条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生效。

  第九条本制度如有调整和补充,应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备案。

台账管理制度5

  1.目的

  为确保有效控制公司在施工生产、生活、办公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有效利用并节约资源和能源,保护环境,保障员工和相关区域的民众健康,不断提高环境绩效,制定本制度。

  2. 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环境保护的管理和施工生产、办公、生活中产生的污染物控制及资源能源的利用。

  3. 编制依据

  GB/T24001-20xx 《环境管理体系 要求及使用指南》

  GB/T28001-20xx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 要求》

  公司《管理手册》(A版)

  国家、地方相关法律、法规

  4. 职业与权限

  生产副总经理

  是本制度的主管领导,组织指导、监督、检查本制度的实施。

  技术质量部

  是本制度的主控部门,负责对本公司在施工生产、办公、生活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染物的控制和资源能源的利用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其他相关职能部门

  是本制度的相关部门,负责在其管理职责范围内对污染物的控制和资源能源的利用实施指导、监督和检查。

  项目部

  是本制度的具体实施部门,负责对本项目部产生的污染物和主要能源的有效利用实施控制和管理。

  5. 管理要求

  施工准备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分部分项工程施工方案时,其中应包括环境保护管理的方案和措施;也可单独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和措施。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应组织有关人员进行环境因素识别和评价,确定项目重要环境因素及其控制措施,具体执行公司《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项目部应明确项目环境保护负责人及其岗位职责。

  项目部应依据本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方案和施工现场平面布置图,配备和设置环境保护的相关设施。

  工程项目开工前,项目部按照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管理部门的规定进行申报登记,办理相关排污许可证。

  污染物控制

  污水、废水排放管理

  (1)污水、废水分类:

  a. 生活污水。如食堂清污污水、厕所污水、浴室污水等;

  b. 施工污水。如混凝土搅拌,砌体湿润、水磨石施工、装饰材料切割、人工挖孔桩施工等过程中产生的污水。

  (2)污水、废水排放的控制标准:

  污水、废水排放应符合《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8978的规定。

  (3)污水、废水排放控制措施

  a. 施工现场应在适当的位置如混凝土搅拌站、砂浆搅拌站、洗车点等处设置排水沟和沉淀池,施工污水应有组织地排入沉淀池,经深沉并检测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管网或河流,并尽可能二次利用,节约水资源。

  b. 基坑喷锚支护、泥浆护壁成孔灌注桩、人工挖孔桩、水磨石等施工时,应在适当的地点设置深沉池,排放的废水必须排放深沉池内,经二次深淀达标后,方可排入城市排水设置或河流,或者二次利用。

  c. 项目部应定期在深沉池出口对排放的污水,进行 ph 值检测并形成记录,一旦发现超标,必须采取相应措施。

  d. 项目部应指定专人负责,定期对沉淀池、排水管沟等进行清理,确保污水排放畅通,沉淀有效。

  e. 食堂必须设隔池池,并定期进行清理。

  f. 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厕所必须设化粪池,化粪池应做防渗处理。化粪池内粪便等污染物应委托环保部门定期抽排,并与其签订协议。禁止将化粪池粪便排入市政管道或河流。

  废弃物管理

  (1)废弃物分类:

  a. 有毒有害废弃物。包括:水泥袋,外加剂袋、柴油桶、汽油桶、油漆桶、废旧的色带、复写纸、碳粉、医疗垃圾、墨盒、废电池、危险化学品残渣废料等;

  b. 无毒无害废弃物。包括:钢筋头、木料头、PVC管头、书籍、报纸、纸张、包装箱(盒)、白色垃圾、烟蒂、烟灰、茶叶渣、泔水等。

  (2)废弃物控制措施

  a. 项目部管理人员应对有有关操作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包含含废弃物控制的相关要求。

  b. 对废弃物的管理应从源头做起,坚持最水化的原则,方法得当、合理用材、杜绝浪费,主要从以下几个方控制:

  (a)推行工序、工艺改革,达到最大限度节约资源,如:合理划分流水段;强化模板施工控制,从而最大范围减少室内抹灰;加强管理,最大程度避免返工。

  (b)实行限额领料制度,加强材料管理。

  (c)模板加固牢固,防止浇筑混凝土时胀模、跑模。

  (d)浇筑混凝土时入料准确,防止随意遗撒,要严格控制混凝土标高,防止超高。

  (e)钢筋翻样要合理,下料遵循先长后短的原则,料头合理利用。

  (f)木材合理利用,杜绝长料短用。

  (g)周转材料及时清理回收。

  (h)抹灰要随时清理落地地灰,坚持当日材料当日用完。

  (i)产品的包装,应当供货方回收或及时回收处理。

  (j)其他可减少废物物的措施。

  c. 可回收各类包装袋和钢筋下脚料、盒、张纸等应分别存放,做好标识,统一处理。

  d. 建筑垃圾的控制

  应加强建筑垃圾的回收再利用,对于碎石类、土石方类建筑垃圾,可采用地基填埋、铺路等方式提高再利用率。施工现场生活区设置封闭式垃圾容器,施工场地生活垃圾实行袋装化,及时清运。对建筑垃圾进行分类,并收集到现场封闭式垃圾站,由有资格的清运供方进行清运。

  c. 有毒有害废弃物应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或部门进行处置。

  噪声控制

  (1)噪声产生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a. 施工机械和机具:如挖掘机、运输车、上料铲车、空压机、气泵、混凝土输送泵、混凝土振捣捧、蛙式打夯机、木工机具、打桩机及石材切割机等大噪声机具等;

  b. 施工活动:模板加固、钢模板修理、野蛮装卸、物体撞击、人为大声喊叫等;

  c. 活动地点:搅拌机棚,木料加工棚,施工作业面及其它产生高噪音的作业场所。

  (2)噪声控制的标准

  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场界环境噪音控制应符合《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523-20xx的规定,即:昼间不得超过70dB,夜间不得超过55dB。

  (3)噪声控制措施

  a. 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应识别可能产生的噪声源,在地有关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时应包含噪声防治的措施。

  b. 在布置施工现场时,应尽量将强噪声设备设置在远离民民区的一侧,并采取降低噪声措施。

  c. 防噪设施使用前应进行验收,使用过程中由专项负责人对其有效性进行监督维护;

  d. 施工机械必须按《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的要求进行验收、维护和保养,保证施工机械的正常运转和传动部们的平稳运行,机械操作人员应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e. 塔吊信号工应采用无线对讲机通话。

  f. 模板拆除时,禁止猛烈砸击,钢模板修理埋要远离民民区。

  g. 使用混凝土输送泵时,应将泵管(尤其在转弯处)固定牢靠,不得高速运行;优先选用环保型振捣棒,振捣时防止空转,尽量避免触振钢筋和模板。

  h. 装卸货物时要轻拿轻放,避免产生强噪声。

  i. 施工现场夜间施工时,场界噪声超过55dB的工序严禁施工;但重点工程、抢险救灾工程和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除外;因工艺上要求必须连续作业或者特殊需要,确需夜间工的,必须经当地环保部门批准,取得合法的夜间施工手续,且在工地门口竖立“夜间施工告示牌”。

  j. 搅拌机棚、木工棚、混凝土地泵使用前必须进行封闭,尽量使用隔声、吸音材料。

  k. 搅拌机棚和木工棚内的操作人员,大理石、花岗岩、瓷砖的切割操作人员以及其他处于噪声值大于85dB环境中的作业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防护耳罩,且连续工作不得超过4h,超过4h需进行休息。

  i. 办公区、生活区禁止使用高音喇叭,严禁人员大声喧哗,电视、音响不能音量过大。

  n. 在噪声敏感区施工时,项目部应对施工现场场界噪声进行监测,超标时应采取降噪措施。

  扬尘控制

  (1)扬尘的分类:

  a. 金属尘:包括金属物除锈,电焊、氧焊、氩弧焊、碰焊等焊接所产生的粉尘;

  b. 水泥尘:包括石灰粉以及水泥搬运、储存、砼自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粉尘;

  c. 木屑尘:刨、锯木料、夹板等产生的粉尘;

  d. 土扬尘:基坑开挖土尘、道路土尘、砂石尘、装饰面砖切割、落地灰土尘等。

  (2)扬尘控制措施

  a. 项目部施工管理人员在地有关操作人员进行技术交底,内容应包括扬尘控制措施要求。

  b. 施工现场非作业区应达到目测无扬尘的要求。项目部对现场易飞扬物质应采取有效措施,如晒水、地面硬化、围档、密网覆盖、封闭等,防止扬尘产生。

  c. 施工现场主要通道要进行硬化处理,其他裸露地表尽量进行硬化或绿化,适时洒水降尘;施工现场的办公区和生活区应当适当进行绿化和美化。

  d. 土方施工阶段,采取洒水、覆盖等措施,达到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不扩散到场区外。

  e. 运送土方、垃圾、设备及建筑材料等,不污损场外道路。运输容易散落、飞扬、流漏的物料的车辆,必须采取措施封闭严密,保证车辆清洁。施工现场出口应设置洗车槽;

  f.结构施工、安装装饰装修阶段,作业区目测扬尘高度小于。对易产生扬尘的堆放材料应采取覆盖措施;对粉末状材料应封闭存放;场区内可能引起扬尘的材料及建筑垃圾搬运应有降尘措施,如覆盖、洒水等;机械剔凿作业时可用局部遮挡、掩盖、水淋等防护措施;高层或多层建筑清理垃圾应搭设封闭性临时专用道或采用容器吊运。

  g. 现场自搅拌混凝土时,应地搅拌站进行围挡或封闭等降尘措施,并对水泥、砂、石等进行覆盖。

  h. 装饰面砖、砖砌体等的切割作业应安排在室内进行,边切割边放水降尘。

  i. 木料、夹板的刨锯作业应在封闭的木工间内操作,必要时操作人员须戴好防尘口罩。

  j. 在室外用除锈机进行钢筋除锈作业时,应将除锈机用机罩封闭,防止铁锈随风飞扬。

  k. 清理建筑和生活垃圾时,先适量晒水降尘后,再用容器盛装清运,清运时严密覆盖、防止遗洒,严禁高空抛掷。

  l. 施工现场道路清扫和楼层清扫前应洒水降尘,防止二次污染。

  m. 食堂油烟排放出口应设档板,炊事炉灶应使用清洁燃料,防止污染周围社区。

  n. 施工现场严禁焚烧产生烟尘的任何物品,尤其如废旧轮胎、橡胶制品、泡沫、塑料、木材下脚料等。

  光污染控制

  (1)光污染的产生主要是指电焊机发出的弧光、夜间施工的强光。

  (2)应统一现场照明灯具的规格,使用之前配备定向式可拆除灯罩,便于夜间照明只照射施工区而不致影响周围居民。

  (3)焊工及直接操作人员穿着长衣、封领、封袖、长裤、皮鞋,工地避开人员集中时焊接。

  材料与资源利用

  材料节约

  a. 图纸会审时,应审核节材与材料资源利用的`相关的内容,达到材料损耗率比定额损耗率降低。

  b. 根据施工进度、库存情况等合理安排材料的采购、进场时间和批次,减少库存。

  c. 现场材料堆放有序,储存环境适当,措施得当。保管制度健全,责任落实。

  d. 材料运输工具适宜,装卸方法得当,防止损坏和遗洒。根据现场平面布置情况就近装载,避免和减少二次搬运。

  e. 采取技术和管理措施提高模板、脚手架等的周转次数。

  f. 优化安装工程的预留、预埋、管线路径等方案。

  g. 推广使用预拌混凝土,准确计算采购数量、供应频率、施工速度等,在施工过程中动态控制;推广使用高强钢筋和高性能混凝土,减少资源消耗;优化钢筋配料和钢构件下料方案,钢筋及钢结构制作前应对下料单及样品进行复核,无误后可批量下料;优化钢结构制作和安装方法,减少方案的措施用材量。

  周转材料

  a. 应选用耐用、维护与拆卸方便的周转材料和机具;模板应以节约自然资源为原则,推广使用定型钢模、钢框竹模、竹胶板;施工前应对模板工程的方案进行优化;优化高层建筑的外脚手架方案,采用整体提升、分段悬挑等方案。

  b. 现场办公和生活用房采用周转式活动房;现场围档应最在限度地利用已有围墙,或采用装配式可重复使用围档封闭。

  节水与水资源利用

  a. 提高用水效率,施工中采用先进的节水施工工艺;施工现场喷洒路面、绿化浇灌不宜使用市政自来水;现场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应采取有效的节水措施,严禁无措施浇水养护混凝土。

  b. 施工现场供水管网应根据用水量设计布置,管径合理、管路简捷,采取有效措施减少管网和用水器具的漏损。

  c. 现场机具、设备、车辆冲洗用水宜设立循环用水装置。施工现场办公区、生活区的生活用水采用节水系统和节水器具,提高节水器具配置比率。项目临时用水应使用节水型产品,安装计量装置,采用针对性的节水措施。

  d. 处于基坑降水阶段的工地,宜优先采用地下水作为混凝土搅拌用水、养护用水、冲洗用水和部分生活用水。

  节能措施

  a. 制订合理施工能耗指标,提高施工能源利用率。

  b. 优先使用国家、行业推荐的节能、高效、环保的施工设备和机具。

  c. 施工现场分别设定生产、生活、办公和施工设备的用电控制指标,定期进行计量、核算、对比分析,并有预防与纠正措施。

  d. 在施工组织设计中,合理安排施工顺序、工作面,以减少作业区域的机具数量,相邻作业区充分利用共有的机具资源。安排施工工艺时,应优先考虑耗用电能的或其它能耗较少的施工工艺。避免设备额定功率远大于使用功率或超负荷使用设备的现象。

  e. 建立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及时做好维修保养工作,使机械设备保持低耗、高效的状态。选择功率与负载相匹配的施工机械设备,避免大功率施工机械设备低负载长时间运行。合理安排工序,提高各种机械的使用率和满载率,降低各种设备的单位耗能。

  f. 施工用电及照明。临时用电优先选用节能灯具,临时线路合理设计、布置,临电设备宜采用自动控制装置。采用声控、光控等节能照明灯具。

  节地与施工用地保护

  a. 节地措施

  应根据施工规模及现场条件等因素合理确定临时设施,如临时加工厂、现场作业棚及材料堆场、办公生活设施等的占地指标。要求平面布置合理、紧凑,在满足环境、职业健康与安全及文明施工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废弃地和死角。

  b. 临时用地保护

  应对深基坑施工方案进行优化,减少土方开挖和回填量,最大限度地减少对土地的扰动,保护周边自然生态环境;红线外临时占地应尽量使用荒地、废地,少占用农田和耕地。工程完工后,及时对红线外占地恢复原地形、地貌,使施工活动对周边环境的影响降至最低。

  c. 施工总平面布置

  1)施工总平面布置应做到科学、合理,充分利用原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线为施工服务。

  2)施工现场搅拌站、仓库、加工厂、作业棚、材料堆场等布置应尽量靠近已有交通线路或即将修建的正式或临时交通线路,缩短运输距离。

  3)临时办公和生活用房应采用经济、美观、占地面积小、对周边环境影响较小,且适合于施工平面布置动态调整的轻钢活动板房等标准化装配式结构。生活区与生产区应分开布置,并设置分隔设施。

  4)施工现场围墙宜采用连续封闭的轻钢结构预制装配式活动围挡,减少建筑垃圾,保护土地。

  5)临时设施布置应注意远近结合(本期工程与下期工程),减少和避免大量临时建筑拆迁和场地搬迁。

  环境保护紧急情况管理

  环境保护管理过程中出现紧急情况时,执行公司《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制度》的有关规定。

  6. 支持性文件

  《施工机械设备管理制度》

  《环境与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环境因素识别评价管理制度》

  《物资管理制度》

  《危险化学品管理制度》

  《分包管理制度》

  《消防管理制度》

  《应急准备与响应管理制度》

  7. 记录

  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记录表

台账管理制度6

  企业的人事档案主要要围绕档案的作用来建立。

  企业人事档案的作用大概有:

  1、考证职工身份、资历,

  2、预防发生劳动纠纷,

  3、记载职工工作业绩,

  4、确定职工工资待遇等。

  对考证职工身份、资历需留存身份证、学历证、职业资格证等复印件。注意法律规定不得扣留原件,企业不留存身份证复印件会受到劳动保障监察的处罚。对预防发生劳动纠纷需留存失业证复印件或个人未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申明,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续签的劳动合同原件,领取单位发放的服装、证件、办公用品、重要设备等的签收单据,证明职工个人已经知道单位内部规章制度(尤其是涉及扣款)的证据(如签字的内部规章制度原件)等。对记载职工工作业绩需留存单位的奖惩情况,年度的总结和各部门的鉴定,重大业绩和过失的书面情况。对确定职工工资待遇需留存每次调整工资的记载等。劳动关系台账是便于企业人事管理和便于劳动保障行政机关监管的资料汇编,他是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又与人事档案不同。

  劳动关系台账要在完善的人事档案基础上制作,并与人事档案的记载内容相符合。劳动关系台账以能够检索的表格为主要形式,内容可以根据企业的.具体情况拟定,主要有:

  1、人员基本情况(姓名、性别、年龄、学历、婚育情况、住址、联系电话、担保人或主要联系人等);

  2、签订劳动合同基本情况(签订时间、期限、终止时间、劳动合同的特殊约定条款);

  3、职工参加社会保险的情况(参保种类、开始时间、缴费标准、个人帐户号码等)

  4、工资待遇的基本情况(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标准、最近调资的时间、目前工资标准等);

  5、休息休假和加班情况(职工请假、加班天数)

  6、领取企业公用物品的情况等。

台账管理制度7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治理.规范公司的投资行为,提高投资决策的科学性,防范投资风险,促进公司及投资业务持续、稳定、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投资,是指运用公司所管理的资产对外进行的股权投资及其他类型的投资行为。

  第三条投资管理制度体系是指公司为了防范和化解风险,保护资产的安全与完整,保证经营活动合法合规和有效开展,在充分考虑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制定和实施一系列组织机制、管理办法、操作程序与控制措施而形成的系统。投资管理制度体系包括本制度、公司章程、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中有关投资管理的内容及公司关于投资管理的规章制度。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参与投资管理业务相关的部门和人员。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业务采用集中领导、科学决策、分级管理、及时反馈的投资管理模式。

  第2章投资管理制度的目标和原则

  第六条投资管理制度的总体目标:

  (一)保证公司运作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监管规则,形成守法经营、规范运作的经营思想和经营风格。

  (二)防范和化解经营风险,提高经营管理效益,确保经营业务的稳健运行和公司资产的安全完整,实现公司的持续、稳定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公司投资管理应遵循的原则:

  (一)健全性原则。投资管理须覆盖公司投资相关的各部门和各级岗位,并渗透到投资业务的全过程,涵盖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经营环节。

  (二)有效性原则。通过科学的内控手段和方法,建立合理适用的投资决策流程,并适时调整和不断完善,维护投资决策的有效执行。

  (三)成本效益原则。公司运用科学化的经营管理方法降低运作成本,提高经济效益,以合理的投资管理成本实现最大的投资产出。

  第三章投资范围

  第八条投资主要分为对外投资和对内投资两部分,对内、对外投资合称“投资项目”。“对内投资”主要是指公司为扩大现有的生产规模或调整产业结构、进行技改扩建、研发投入、固定资产投资或新建项目投资,利用自有资金、借款或追加流动资金等投资活动。“对外投资”主要指公司以现金、实物资产、无形资产等公司可支配的资源,通过合作、联营、兼并或购买股权债券,包括收购、出售资产等方式向其他企业进行的为获取长期效益的投资活动。对外投资按投资期限可分为金融类投资和非金融类投资。金融类投资又称为证券投资,包括购买股票、证券、投资基金、期货、企业债券、金融债券及特种债券等。对外非金融类投资主要指股权投资、房地产性投资、项目合作投资,包括资产抵押、借款、担保等。

  综上所述投资项目主要分为以下七类:

  1.证券投资

  2.股权投资

  3.新建项目投资

  4.兼并收购

  5.房地产性投资

  6.固定资产投资

  7.研发投资

  第四章投资管理机构及职责权限

  第九条公司董事会是公司重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的最高投资决策机构,维护公司和股东的利益,拥有最终投资决策审批权限。在《公司章程》的规定和股东大会的授权范围内负责公司发展目标和重大投资活动的决策,对股东大会负责。

  第十条董事会就以下事项行使职权:

  1.决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和《年度投资项目计划》。

  2.决定公司投资管理机构的设置。

  3.审批公司的投资决策授权额度。

  4.有权任免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所有成员。

  5.决定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报酬和奖惩事项。

  第十一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是公司对投资项目及投资方案进行评审与决策的常设机构,根据董事会的授权,负责公司投资业务的决策,以及投资策略、投资政策的确定等。

  第十二条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董事会决定,应当包含法律、财务方面的专业人士,可以聘请公司外人士参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的组成人员可以根据项目进行调整。

  第十三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应当选举一名成员担任主任委员,负责会议的召集和主持。投资决策委员会主任委员应当是本公司员工。

  第十四条投资决策委员会就以下事项行使职权:

  1.决定报请董事会审议的投资项目。

  2.制定投资方案。

  3.决定项目投资经理的人选。

  4.对公司的重要投资项目进行评审。

  5.根据董事会的授权享有的其他权利。

  第十五条投资决策委员会以会议表决方式进行决策,因故未能参加现场会议的委员,可以通过电话会议、视频会议等方式参加。投资决策委员会议在全体委员出席(有书面全权委托人代为出席亦为出席)的情况下方为有效,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应取得半数以上成员通过。

  第十六条公司董事会对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决议可以行使否决权,但否决权的行使应当取得董事会四分之三以上成员的同意。

  第五章投资计划管理

  第十七条公司的各项投资、建设、运营、管理等活动应提前编制年度投资建议计划,按照批准的年度投资计划组织建设和经营,采取各种有效措施保证投资计划的落实和完成。

  第十八条投资建议计划的编制应坚持依据规划、围绕中心、统筹兼顾、科学安排、重点突出、实事求是、注重效益的原则。

  第十九条投资建议计划的编制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和初步设计阶段的勘测、设计、科研、咨询、管理等费用。

  第二十条建设期项目的建议计划应按照国家批准的初步设计概算、签订的承包合同、施工进度总体安排,结合工程建设实际情况编报。

  第二十一条运行期项目的建议计划应按照公司批准的项目任务书编报。申报项目任务书的'材料应达到初步设计深度(基建)和可行性研究深度(科研及咨询服务项目)。

  第二十二条编制的公司年度投资计划经公司班子会研究批准后,纳入公司年度财务预算管理。

  第二十三条公司各相关部门根据批准下达的年度投资计划,按职责分工确定的业务范围,细化本部门业务相应投资计划,编制季度、月度投资计划,认真组织实施。

  第二十四条投资计划下达后一般不予调整。确需调整的,报公司领导班子批准。投资调整计划一经批准,应严格按照投资调整计划执行。涉及合同变更的,应按有关规定办理合同变更手续。

  第六章投资项目管理

  第二十五条投资项目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立项后,公司应按照有关规定,采用项目经理制,成立项目公司,及时制定项目开发和经营计划书。

  第二十六条各项目在完成工商注册登记及办理完相关法定手续成为独立法人进入正常运作后,属公司全资项目或控股项目,纳入公司全资及控股企业的统一管理;属二级企业投资的项目,由二级企业进行管理。同时接受公司各职能部门的统一协调和指导性管理。协调及指导性管理的内容包括:合并会计报表,财务监督控制;年度经济责任目标的落实、检查和考核;企业管理考评;经营班子的任免;例行或专项审计等。

  第二十七条凡公司持股及合作开发项目未列入会计报表合并的,应通过委派业务人员以投资者或股东身份积极参与合作和开展工作,并通过被投资企业的董事会及股东会贯彻公司意图,掌握了解被投资企业经营情况,维护公司权益;委派的业务人员应于每季度(最长不超过半年)向公司递交被投资企业资产及经营情况的书面报告,年度应随附董事会及股东大会相关资料。因故无委派人员的,由公司投资部代表公司按上述要求进行必要的跟踪管理。

  第二十八条项目开发经营采用公司独资、公司控股及参股合作等经营方式,组织形式采用有限责任公司,基础设施领域为有限责任的项目公司,并由其承担经营责任。编制开发经营计划书时应就具体开发项目的经营方式和组织性质,提出相应的经营管理方案。

  第七章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

  第二十九条投资项目后评价管理是指在投资项目实施完成和项目审计完成后,对项目实施效果进行综合评价,总结项目的经验和教训,为投资考核提供依据。

  第三十条投资后评价主要内容:

  1.投资目标达成评价。公司财务管理部负责收集并提供投资项目相关数据,投资管理部门通过对项目投资目标、投资规划、投资回收期、投资回报率、预期投资效果等数据进行测算,与项目投资目标对比,以分析项目是否达到预期的投资目标和战略目标,找出与投资目标的差距和原因。

  2.投资效益评价。对投资项目实际取得的投资效益进行评价和总结。

  3.投资过程管理评价。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管理、控制、执行情况进行评价。

  4.公司投资管理部门汇总项目相关资料,编写投资项目后评价报告,并将报告存档备查。

  第八章投资考核及损失责任追究

  第三十一条公司实行投资考核及投资损失责任追究制,在投资项目完成验收后和评价后,根据投资评价结果及审计意见由公司各归口管理部门对投资项目效果进行考核并确定考核意见,上报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

  第三十二条项目后评价报告、项目责任书、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审计报告是考核和界定项目相关责任人及其责任的依据,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根据项目实施效果情况对相关人员进行奖励和处罚。

  第三十三条对完全达到或超过预定目标的投资项目,根据项目责任书相关内容,由项目负责人提出申请,公司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并上报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议,通过后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扬。

  第三十四条对未达到预期目标或因各种原因造成投资损失的,根据相关验收和评价结果由公司相应归口管理部门提出处罚措施和方案,对其追究责任。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对处罚方案进行批准,公司审计部负责监督处罚方案和措施的落实。

  第三十五条本制度所称的投资损失是指投资在项目尚未实施或在项目尚未竣工时即已流失,项目竣工验收后无法实现达纲或达纲后营运效果差、与批复文件、可研等投资目标差距大,以及投资回报无望、投资完全失败等。

  第三十六条由于下列行为之一造成投资损失的也视为投资损失:

  1.在投资项目建议书中提供情况严重失真或违规立项。

  2.在投资项目可研报告、初步设计或实施方案中弄虚作假、隐瞒、篡改相关部门或专家评估意见。

  3.投资项目未经审批程序违规报批。

  4.投资项目违背集团规定越权批准或擅自启动项目实施。

  5.项目实施时严重背离进度计划和资金预算越权操作。

  6.项目实施时不执行监控规定或监督失控。

  7.项目竣工后不执行验收规定的。

  8.项目营运后不执行评估规定或在评估时隐瞒、谎报、虚报营运效果的。

  9.其他造成投资损失的行为。

  第三十七条投资损失责任人是指因违反国家相关法规或公司投资管理制度相关规定,造成投资损失的行为人或以合法手段达到以非法目的的行为人,以及因严重经营管理不善造成重大投资项目损失的人。

  第三十八条凡由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或董事会决策造成重大投资损失的,在决策中起作用的每一位成员均应按照规定并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三十九条对于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并触犯法律的,按有关规定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九章投资项目工作流程及实施细则

  一、项目的初选与分析

  第四十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应以本公司的战略方针和长远规划为依据,综合考虑产业的主导方向及产业间的结构平衡,以实现投资组合的最优化。

  第四十一条各投资项目的选择均应经过充分调查研究,并提供准确、详细资料及分析,以确保资料内容的可靠性、真实性和有效性。项目分析内容包括:1.市场状况分析;2.投资回报率;3.投资风险(市场风险、经营风险、购买力风险);4.投资流动性;5.投资占用时间;6.投资管理难度;7.税收优惠条件;8.对实际资产和经营控制的能力;9.投资的预期成本;10.投资项目的筹资能力;11.投资的外部环境及社会法律约束。

  凡合作投资项目在人事、资金、技术、管理、生产、销售、原料等方面无控制权的,原则上不予考虑。

  二、项目的审批与立项

  第四十二条投资项目的审批权限:50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副总经理提出意见报总经理审批;

  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总经理审批,报董事会备案;500万元以上项目,由董事会审批。

  第四十三条凡投资100万元以上的项目均列为重大投资项目,应由公司投资部在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实施方案的基础上提出初审意见,报公司副总经理审核后按项目审批权限呈送总经理或董事会,进行复审或全面论证。

  第四十四条总经理对重大项目的合法性和前期工作内容的完整性,基础数据的准确性,财务预算的可行性及项目规模、时机等因素均应进行全面审核。必要时,可指派专人对项目再次进行实地考察,或聘请专家论证小组对项目进行专业性的科学论证,以加强对项目的深入认识和了解,确保项目投资的可靠和可行。

  经充分论证后,凡达到立项要求的重大投资项目,由总经理或董事会签署予以确立。

  第四十五条投资项目确立后,凡确定为公司直接实施的项目由公司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凡确定为二级单位实施的项目,由该法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对外签署经济合同书及办理相关手续。其他任何人未经授权所签定之合同,均视无效。

  第四十六条

  各投资项目负责人由实施单位的总经理委派,并对总经理负责。

  第四十七条各投资项目的业务班子由项目负责人负责组阁,项目负责人还应与本公司或二级单位签定经济责任合同书,明确责、权、利的划分,并按本公司资金有偿占有制度确定完整的经济指标和合理的利润基数与比例。

  三、项目的论证与评审

  第四十八条项目论证是指对获准立项的投资项目进行可行性论证,编可行性研究报告(下称可研报告)。可研报告主要内容有: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项目概况、项目内容、技术分析、市场分析、资金分析(含筹资和还资)、效益分析、风险分析、专家评估、研究结论等基本内容。

  第四十九条项目论证及可研报告的编写工作由公司的项目部门组织,由公司的管理部门进行指导和监督。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制;重大项目及境外项目原则上应当以招标方式选择工程设计咨询单位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产权(股权)收购及长期股权投资项目由项目单位组织编制投资分析报告。重大项目可委托专业机构编制投资分析报告。

  第五十条全面开展项目尽职调查,涉及收购类项目应组织有关人员对目标公司开展尽职调查等工作,必要时可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尽职调查并提交尽职调查报告、法律意见书。

  第五十一条组织开展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投资项目涉及定价的,应按有关规定和程序聘请具备相应资质的中介机构开展财务审计和资产评估等工作,资产评估结果及定价由公司董事会审核确认,并填写交易价格确认书。

  第五十二条组织专家科学论证,公司投资管理部门负责投资项目论证工作,必要时应委托具备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单位或专业中介机构组织论证。项目论证组织单位与可研报告编制单位不得为同一机构。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应组织专家论证,参加论证的外部专家(不含关联方)应占三分之二以上。经论证的投资项目,应形成专家论证意见,并附专家发言记录。

  第五十三条在投资项目论证完成后,提交公司投资管理部门,由受理的投资管理部门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完成项目评审。

  第五十四条论证评审主要依据:

  1.投资项目是否与公司战略发展相符。

  2.投资项目是否与国家政策、产业政策、地方政策矛盾。

  3.投资项目的风险评估是否合理。

  4.投资项目的经济测算是否科学。

  5.经营期限是否与公司发展定位及市场周期相符。

  6.投资总规模是否能保证规划的经营规模、投资收益回收的设定是否与公司现有的投资总体规划相符。

  第五十五条项目论证评审结束后,由受理部门综合各部门意见后形成最终评审意见。项目评审通过的,由受理部门将评审意见附上可研报告提交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评审未通过的项目,经公司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后,由受理部门直接回复并说明评审未通过理由。

  四、项目的组织与实施

  第五十六条各投资项目应根据形式的不同,具体落实组织实施工作:

  1.属于公司全资项目,由公司领导层委派项目负责人及组织业务班子,进行项目的实施工作,设立项目公司,制定员工责任制、生产经营计划、企业发展战略以及具体的运作措施等。同时认真执行本公司有关投资管理、资金有偿占有以及合同管理等规定,建立和健全项目财务管理制度。财务主管由公司总部委派,对本公司负责,并接受本公司的财务检查,同时每月应以报表形式将本月经营运作情况上报公司。

  2.属于投资项目控股的,按全资投资项目进行组织实施;非控股的,则本着加快资金回收的原则,委派业务人员积极参与合作,展开工作,并通过董事会施加公司意图和监控其经营管理,确保利益如期回收。

  五、项目的变更与结束

  第五十七条投资项目的变更,包括发展延伸、投资的增减或滚动使用、规模扩大或缩小、后续或转产、中止或合同修订等,均应报公司审批核准。

  第五十八条投资项目变更,由项目负责人书面报告变更理由,按报批程序及权限报送总部有关领导审定,重大的变更应参照立项程序予以确认。

  第五十九条项目负责人在实施项目运作期内因工作变动,应主动做好善后工作,如属公司内部调动,则须向继任人交接清楚方能离岗。属个人卸任或离职,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损失,违者,所造成之后果,应追究其个人责任。

  第六十条投资项目的中止或结束,项目负责人及相应机构应及时总结清理,并以书面报告公司。属全资及控股项目,由公司办公室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属持股或合作项目由战略投资部负责汇总整理经公司统一审定后,责成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清理手续。如有待解决的问题,项目负责人必须负责彻底解决,不得久拖推诿。

  第十章附则

  第六十一条本制度于颁布之日起实施。未尽事项按本公司有关制度执行和办理。

  第六十二条本暂行规定由本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台账管理制度8

  第一条 为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确保守法经营,依据国家及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是本单位为加强食品安全的自律制度,本单位必须遵守,不得违反。

  第三条 本单位应向初次交易的`供货商索取证明其主体资格合法的有效证件(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生产许可证等)。在进货检查验收时,如发现供货商的有效证件失效,应督促其及时补回,否则不与其交易。每次交易时,应索取证明食品质量符合标准或规定,以及证明食品来源的票证,并保存原件或者复印件以备有关部门查阅。

  第四条 本单位应设立购销台帐,登记每次交易情况。

  第五条 登记内容:

  (1) 进货时间;

  (2) 进货商名称;

  (3) 进货商品的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规格;

  (4) 进货商品的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情况;

  (5) 进货商品的生产批号、生产日期、安全使用期(保质期、保鲜期、保存期)和失效日期;

  (6) 进货商品的数量;

  (7) 批发卖出的登记食品名称、流向、时间、规格、数量;

  (8) 登记人签名;

  (9) 其他情况。

  第六条 购销台帐保存期二年,视相关规定而更改。

台账管理制度9

  1、安全台账是学校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的基础资料,必须高度重视。

  2、校长是本单位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指导安全台帐建设是应有的责任。

  3、每一位教职员工是安全台账建设效果的直接受益者,应该积极支持这一工作。

  4、敏感、要害部位教职员工是安全台帐的直接建设者,要落实岗位职责中的安全责任要求,建设好岗位安全台账,确保教育教学活动和广大师生的安全。

  5、各班主任负责指导生活委员建设班级安全台账,随时进行安全检查指导。

  6、安全排查一日一查,一天一记;有事记事情,无事记平安。

  7、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学校接到报告后要尽快协调解决

  8、对于排查出来的安全隐患,学校建立安全隐患台帐制度,即由安全领导小组把安全隐患登记在案,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整改完成才予以注销。

  9、对于客观存在的'安全隐患却没有查实出来,或者已经登记在案的安全隐患,因为整治不力而造成安全事故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并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的处分。

台账管理制度10

  1.提高效率:规范化的台账管理可以减少信息查找的'时间,提高工作效率。

  2.保证合规:符合会计准则和法规要求,防止财务造假,降低法律风险。

  3.支持决策:准确的数据为管理层提供决策依据,促进企业发展战略的制定。

  4.风险防范:通过实时更新的台账,及时发现潜在问题,如库存积压、资金流紧张等,提前采取应对措施。

  5.提升透明度:公开透明的台账有助于建立内外部信任,提升企业形象。

台账管理制度11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企业管理水平,建立科学规范的台账管理机制,保证台账资料完整、统一,提高综合台账的利用效率,根据公司经理办公会关于在全公司推行台账管理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台账管理的基本要求是注重实用、内容完整、简明扼要。具体要求是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节点具体,操作简单容易。

  第三条、综合台账包括合同管理、固定资产管理、应收应付款管理等

  第四条、各公司办公室、财务、业务人员负责综合台账的编制、汇总、反馈工作。在台帐资料的记录、整理和积累过程中起到自我督促、强化管理的作用。

  第五条、台账运作程序:

  (一)台账建立。各部门根据公司提供的台账模板建立相应的本部门工作台账,全面推行台账管理。

  (二)台账督查。按职责分工对台账相关事项实行跟踪督办,周督办、月提醒、季度检查、半年点评、年终总结。对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及时公开督查结果。

  (三)台账反馈。按职责分工对台账相关工作进展情况按月进行登记,并进行结果认定。每月5日前将结果认定情况汇总至综合事业部。每个季度进行一次通报。

  合同台账管理制度

  第二章

  第六条、凡以各公司或集团名义签订的合同,均应由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依照本制度建立合同台账,并向公司综合事业部备案。

  第七条、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负责合同的分类归档、台账的登记、资料的收集、保管等工作。同时负责对本部门合同签订、履行进行监督,对合同履行过程中出现的质量、价格、数量、交货期等主要条款的实质性变更情况,要及时向主管领导汇报,重要情况应同时向有关部门通报。

  第八条、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应在合同签订生效后三日内建立合同台账,并对重大合同进行备案审查。

  第九条、合同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合同名称;

  (二)合同主体;

  (三)合同内容(含标的、数量、价款或者酬金、履行期限、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及其他须注明的事项);

  (四)合同履行情况(有无违约、争议、诉讼等情况及合同履行完毕的时间);

  (五)合同所附资料;

  (六)其他应当记载的重要内容。

  第十条、合同台帐应附以下资料:

  1、合同正本或副本;

  2、对方《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和资质等级证明等资料的复印件;

  3、对方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委托代理人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明;

  4、补充合同、会议纪要、往来函电;

  5、有关的重要资料。

  第十一条、专职或兼职合同台帐管理人员有权对合同及所附资料进行审查,发现程序不符、内容有误、资料不全、显失公平、重大误解或对方有欺诈行为,严重损害我方利益等问题时,应及时要求合同签订人员采取措施予以纠正或补充资料,以保证合同的签订和履行合法有效。

  第十二条、使用或借用合同台帐资料,应当办理使用或借用手续,使用人或借用人应妥善保管合同资料,不得损坏或遗失,更不得擅自涂改或更换;办理结束后,应及时将使用或借用的合同资料归还合同台帐管理人员。若违反前款规定给企业造成不良后果,将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第十三条、财务部门为合同金额的结算部门及控制部门

  (一)对涉及金额结算的合同应严格按照合同的内容及要求进行结算,严禁没有合同而向其他单位、个人等进行付款。

  (二)对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监督并严格按照实际履行情况和合同的内容、条件进行结算,对合同档案进行管理并建立相应的合同台帐。

  (三)凡不按合同规定的结算方式办理收款或付款手续的,财务部门有权拒绝办理。

  (四)付款或收款单位与合同对方当事人名称不一致的,财务部门应当要求承办部门索要对方当事人出具的相关证明。

  (五)与非法人单位或一人公司签订合同时,不得有预付款的约定;与法人单位签订合同原则上预付款、进度款等标的交付前支付的款项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的30%。特殊情况应经总经理批准或提供担保。

  (六)对于下列合同须由对方提供不低于合同金额10%的履约保证金(现金、现金支票或者银行履约保函形式):

  1、大宗材料订购合同;

  2、大型工程合同;

  3、其他标的金额较大、存在履约风险的合同。

  第十四条、合同管理中须注意的事项

  (一)各公司对外发生的经济往来,除标的额在3000元以下且能及时清结的外,均需签订书面合同;虽能及时清结,但属批量交易、交易额较大或当时难以检测产品内在质量和技术性能,极易引起纠纷或潜在风险较大的交易也应签订书面合同。集团公司内部经济往来亦应签订合同。与合同有关的文书、图表、传真件等均为合同的重要资料。

  (二)签订合同应当使用政府相关部门、公司制定的统一合同文本或参照文本。具体份数按实际情况确定,但我方至少留存三份,综合事业部一份、各公司财务部门一份、承办部门一份。

  (三)签订合同必须使用合同专用章。

  (四)法律规定需经国家专门机关批准的合同,合同签订后应由承办部门的承办人办理审批手续;凡是法律规定需经国家专门机关有关部门登记或备案的合同,必须向规定的机关申请登记或备案。

  (五)双方对合同达成一致意见后,由对方先盖章,然后由合同承办人到综合事业部办理合同审批表并加盖合同章。

  (六)未经批准不得先发生经济行为后签订合同。因紧急情况确需后补合同的,应在采购行为发生前经部门领导、公司主管领导同意,并在发生之日起5日内出具书面说明报公司总经理批示,补办合同审批手续。

  第十五条、专职或兼职合同管理人员应做好简便有效的合同履行督促检查工作,定期对到期合同的履行情况进行检查。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合同履行情况书面汇总并制定表格,报部门领导及公司相关部门。

  应收账款台账管理制度

  第三章

  第十六条、应收帐款管理目标

  1.有效控制在途应收帐款的额度,实现合理铺货,加快资金周转。

  2.降低应收帐款的管理成本,提高销售利润。

  第十七条、应收账款的日常管理

  1.做好应收帐款的'日常记录。

  2.做好客户基本信息的收集(地址、电话、负责人、资金状况、有关负债等情况,如本部人力有限则要求客户亲自填写);法律凭证收集(要求一切原始凭证,主要是合同、退货申请单等,因为涉及以后法律纠纷,要求销售部门有一份留档)。

  3.发货之日起10日内,及时做好发货情况的核查工作,并做好台帐记录,月度归档管理。

  第十八条、业务人员应建立销售及应收账款的明细台账:

  (一)业务部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台账,详细记录应收账款基础资料。包括每个客户的客户类别、客户名称及联系资料、信用额度、信用期限、每笔业务的订单编号、合同编号、经办人员、批准人员,项目明细、产品明细、货款明细、发货单编号、货物签收情况、发票编号、货款回笼情况和对账、催收记录以及上述相关发生日期等。

  (二)销售及应收账款台账应以数据库格式或Excel表格格式建立。凡账龄在30天以上的应收账款即登入台账。

  (三)应收账款台账,按客户分类管理,第十九条、业务人员对应收账款管理的责任

  (一)业务人员对其经办的应收账款全程负责,并对客户的经营情况、催付能力进行追踪分析,及时了解客户资金持有量与调剂程度,保证应收账款的回收。(二)业务人员应对应收账款客户分类管理,账期内的应收账款应在到期前30天及时提醒客户按约付款,在到期前10天传真提醒客户按约付款;逾期的应收账款,业务人员提交分析说明及清收措施交部门领导审阅,并向客户寄、送催款书。

  (三)业务人员工作调动,该销售业务人员经办或接管的应收账款应作为主要内容逐笔进行交接,后任业务人员必须接任应收账款清欠责任,发生逾期呆账、坏账的,应根据具体情况同时追究前任、后任销售人员的责任。

  (四)业务人员应定期与客户对账,对账结果可使用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加以确认。询证函或对账确认书应由双方盖章,并及时交财务部门,确保债权明确有效。双方对账有问题的,必要时由财务部门提供对账支持,和业务人员共同与客户对账。

  第二十条、财务人员对应收账款管理的责任

  (一)财务部门按客户设置应收账款明细账,及时反映每一客户应收账款的发生,余额的增减变动,监督信用政策的执行情况。

  (二)财务部门负责编制应收账款明细表,并对应收账款账龄进行分析,提供给销售部门和公司领导,根据信用政策对应收账款数额过大或超过信用期、账龄延长等情况提供预警信息反馈。按照公司核定下达的应收账款合理额度和周转率催收管理。月度对台帐记录进行整理、归档。

  (三)财务部门在清查应收账款时,相对应的应付款项应当一并清查。对既有债权又有债务的同一债权人,应由销售部门、采购部门共同说明情况,经销售部门、采购部门领导审批后,由财务部门进行账务抵扣处理,以确认应收账款的真实数额。

  (四)财务部门于每月底要对往来帐目进行核对。,对当月发货情况进行对帐核实,发出对帐单。集团内部单位形成的应收账款,财务部门也应定期对账。定期清收。

  (五)财务部门负责核定应收账款占用额、账龄结构和周转期,并分解到各业务分部,与销售额、回款率一并考核。

  第二十一条、应收账款的催收管理

  (一)主要通过电话、传真等方式,由业务部门专人负责催收工作。根据公司催收工作程序,每3-4天催收1次,并做好日常催收台帐记录。

  (二)做好月度催收汇报工作。由催收人员编写催收书面报告书,交部门领导审核后,呈报营销副总经理。

  (三)对催收无效的逾期应收帐款,由催收人员编写催收书面报告书并提出相关处理意见(停滞发货、计罚利息等),交部门领导审核后,呈报总经理审定。

  (四)对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列入重点催收对象,派员进一步核查,并提出催收意见书。

  1、货款逾期,经多次催收仍不回款的。

  2、拖欠、挪用货款的。

  3、发现债务人有破产、解散迹象,可能形成破产债权的。

  4、发现债务人有骗货、逃债迹象,可能形成非常债权的。

  (五)每月5日之前将上月应收账款催款情况书面汇总并制定表格,报部门领导及公司相关部门。

  第四章固定资产台账管理制度

  第二十二条、法定所有权属于企业的固定资产,无论其存放在何处,都应作为企业的固定资产,纳入固定资产台账管理范畴。

  第二十三条、办公室为固定资产管理部门,财务部负责固定资产的帐务管理,各资产使用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合理使用、维护、保管。

  第二十四条、各类固定资产的归口管理分工,本着有利于组织领导、有利于贯彻责任制的原则,结合机构设置的具体情况确定各部门的分工如下:

  (一)财务部门负责固定资产的综合核算,全面掌握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化情况,以及正确计提折旧等财务核算。

  (二)房屋及建筑物、办公家具及设备、计算机及附属设备归口管理部门为办公室。

  (三)运输工具归口管理部门为货运部。

  (四)机器设备归口管理部门为生产管理部门。

  第二十五条、企业固定资产实行由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财务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负实物的直接管理责任,财务部门负核算、监督和检查的管理责任。各部门职责如下:

  (一)使用部门

  1、建立和贯彻固定资产的使用,保管责任制度。

  2、建立台帐及时反映固定资产的增、减变动等情况,做到帐(卡)、物一致。

  3、正确使用固定资产,做好维护保养。

  4、定期进行清查盘点,并提出盘点报告。

  (二)归口管理部门

  1、建立固定资产台账,做到财务、分管,使用三账一致,明细账、台账、实物一致,并按期填报有关的业务报表。

  2、正确及时办理增加、转移、调拨、报废等手续。

  3、对使用部门进行固定资产的维护、管理和使用情况的检查和指导。

  4、定期组织清查盘点,提出盘点报告。

  5、负责编制分管固定资产的大修理计划。

  6、健全档案资料,组织编号钉牌。

  (三)财务部门

  1、负责企业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建立健全固定资产的核算凭证、明细账和台账,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

  2、办理固定资产增加、转移、调拨、盈亏报废等的财务手续。

  3、正确计提折旧。准确反映类别、单个固定资产原值、累计折旧、净值。

  4、组织并参与管理部门的清查盘点工作。

  第二十六条、固定资产台帐是不作为财务帐的明细帐,是对财务帐的补充,比财务帐更明细。财务部门负责企业固定资产的统一核算。正确填报有关会计报表。

  财务部门建立的固定资产管理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固定资产名称

  (二)单位、数量、类别、规格型号

  (三)原值、残值率

  (四)开始使用日期、使用年限、使用部门

  (五)月折旧额、累计折旧数

  (六)当期累计折旧数

  第二十七条、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建立的各类固定资产台账,本着有利于贯彻责任制的原则,结合固定资产的类别具体情况而定。使用部门、归口管理部门建立的固定资产保管台帐应包括以下内容:

  (一)固定资产编号、名称

  (二)规格型号、类别

  (三)购置日期、使用日期

  (四)资产原值(计量单位、数量、单价)

  (五)出入库登记(入库单编号、入库日期、出库编号、领用日期、领用人)

  (六)存放地点、使用部门、使用人

  第二十八条、固定资产每年至少全面盘点一次,为保证报表的真实可靠,年度内可根据需要进行盘点。年度终了在编制年度决算报告前必须进行一次全面的清查盘点。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公司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和管理要求,建立健全其他管理台账如:工程款支付台账、安全台账、技术台账、设备台账、办公用品台账等。

  第三十条、本制度由综合事业部制定并解释,自颁布之日起执行。

集团公司:xxxx

  xxxx年xx月xx日

台账管理制度12

  一、为建立科学规范的台账管理机制,提高综合台账的督查落实效率,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在全市推行台账管理的有关精神,制定本制度。

  二、市委市政府督查局牵头科室负责市政府综合台账的编制、督查和汇总反馈工作。各县(区)、各部门根据市委市政府综合台账,建立相应的本地本部门工作台账,全面推行台账管理,形成自上而下的`台账督查落实机制。

  三、台账项目主要包括:工作任务、责任领导、协管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时间节点、结果认定等。

  四、台账工作任务:

  (一)市委全会、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委常委会议、市委常委(扩大)会议、市委办公会议、市政府全体味议、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及全市性重要会议决策事项;

  (二)上级和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批示、交办事项;

  (三)人大代表议案和政协委员提案。

  五、台账运作程序:

  (一)台账建立。督查局牵头科室每年市人大会结束之后20个工作日内,根据市委经济工作会议、市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重点工作,编制建立市政府综合台账。之后,对需要增加或者删减的重点工作,及时调整台账内容。

  (二)台账落实。责任单位负责落实台账工作任务。其中,涉及多个单位的工作,牵头单位为主办单位,负责每月对承办工作完成情况进行1次自查,每月5日前向督查局相关科室报告工作进度;协办单位要积极配合牵头单位抓好工作落实。分管市领导负责协调解决分管工作中重要事项。对涉及两位以上市领导分管的工作,由主办市领导牵头负责,其他市领导协助配合。

  (三)台账督查。督查局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对台账相关事项实行跟踪督办,做到旬督办、月提醒、季度检查、半年点评、年终总结。对发展缓慢的事项,在完成时限之前及时书面提醒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对重要工作、重点工程、重点项目,适时组织相关部门开展联合督查。同时,借助新闻媒体力量开展督查,及时公开督查结果。

  (四)台账反馈。督查局各科室按职责分工对综合台账相关工作发展情况按月进行登记,并进行结果认定。每月10日前将结果认定情况汇总至牵头科室。每一个季度进行一次通报。

  六、具体要求:

  (一)建立台账要做到工作任务量化,责任单位明确,时间节点具体,可操作性强。

  (二)加强对台账的动态管理,及时将市委、市政府会议、文件决策的重大事项补充纳入台账管理,并通知责任领导和责任单位。对已办结事项要尽快向市领导反馈,并予以销号。

  (三)对纳入台账的每项工作,督查局各科室要跟踪督办,随时掌握发展情况。对重点工程、重点项目,要坚持深入一线,现场督查,连续督办,推动承办单位按时间节点完成任务。对发展缓慢事项要紧盯不放,提高督查频率,直至落实到位。

  (四)把督查成果和绩效考核结合起来,对督查结果及时进行登记,并纳入年度综合考评。

  台账管理制度

  (1)社区服务站工作台帐是真实反映社区服务站工作实绩,记载社区服务站开展各项工作情况的工作工具,是加强社区服务站工作基础管理的具体措施。

  (2)台帐由各成员按月针对业务分类填写,交服务站站长审阅后,统一采集交专人管理。

  (3)各类台帐必须严格按照记录内容,及时、准确、规范填写。

  (4)社区服务站成员要把台帐作为社区服务站建设的重要内容,在服务站站长的支持下,准确、及时、完整地采集工作实绩,如实填写、记载在台帐记录内容中。

  (5)实行台帐管理的工作,每年进行年度考核,考核工作由站长牵头负责。凡应建立台帐而未建立台帐的,取销相关责任人参加当年评先评优的资格。对台帐工作做得较好社区服务站成员,在年度工作考核时予以适当的加分。

台账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使安全管理台账管理规范化、标准化,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车间班组。

  3.内容与要求

  3.1.安全会议台帐

  3.1.1.安全会议台帐应设有会议名称、会议时间、会议地点、召集单位和主持人、与会单位和人数、处理结果等栏目。

  3.1.2.公司安全会议台帐主要应填写公司年度安全工作会议、季度安全例会及专题安全会议。

  3.1.3.各单位安全会议台帐主要应填写每月安全例会及专题安全会,尤其对上级安全生产文件的传达、学习、贯彻情况要详细填写。另外,要有相应的安全会议记录,必须有参加人员的签名。

  3.2.安全组织台帐

  安全组织台帐实行分级管理

  3.2.1.公司安全组织台帐:公司各部门的安全组织网络,安全监督部门组成成员填入台帐内。

  3.2.2.部门安全组织台帐:填写本部门主管领导、安监部门及班组安全员的安全网络成员。

  3.3.安全教育台帐

  安全教育台帐实行分级管理,按照“安全教育管理台帐”的要求执行

  3.3.1.公司安全教育台帐中应填写以下内容:公司领导和管理人员安全教育情况,公司安全 监督管理人员受教育情况;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情况;特殊作业人员的培训情况。

  3.3.2.各单位安全教育台帐中应填写以下内容:本单位领导和职工安全培训情况;新入厂人员三级安全教育情况;日常安全教育及分包队伍的安全教育情况等。

  3.3.3.安全教育台帐至少应设安全教育内容、授教者姓名、授课地点、教育时间、考试成绩、受教人签名及授课人姓名等栏目。

  3.4.安全检查台帐

  3.4.1.安全检查台帐至少应设检查类别、检查时间、受检部门、检查情况、隐患情况、隐患整改日期、隐患完成日期、检查人签字、复查情况等。

  3.4.2.各单位的安全检查内容包括:月安全检查、重点部位安全检查、节前安全检查及不定期安全检查等。

  3.4.3.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隐患、不安全因素和问题、整改要求及复查情况均应按要求如实填写。

  3.5.隐患治理台帐

  3.5.1.根据《事故隐患管理制度》按照事故隐患分级管理的原则,事故隐患治理台帐按公司、各单位实行分级管理。

  3.5.2.凡发生在所在单位的隐患,不论级别、不论资金来源,均应在隐患治理台帐中填写。

  3.5.3.隐患治理台帐至少应设隐患所在单位、存在部位、计划费用、实际费用、资金来源、计划治理完成时间、实际完成时间及隐患治理后的评估情况。

  3.6.事故台帐

  3.6.1.按《事故管理制度》的规定,事故实行归口和分级管理。

  3.6.2.公司、各部门的各级事故归口单位应建立相应的事故台帐,记录所发生的各类事故(包括:火灾、爆炸、设备、生产、交通、人身和其它事故)

  3.6.3.事故台帐至少应设事故发生所在部门、发生日期、发生地点、事故类别、发生概况、“四不放过”执行情况等。人身事故要将当事人姓名、性别、年龄、工种、工龄、事故概况等填入事故发生概况栏中。

  3.6.4.凡发生在各单位的事故,不论事故大小、不论事故种类,均应填入本单位的事故台帐内。

  3.7.安全生产奖励台帐

  3.7.1.安全生产奖励的范围: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开展安全活动的优胜者;对防止和避免事故发生的有功人员;事故发生后,积极组织或参加抢救,对减少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有显著成绩者;在安全技术、劳动卫生方面,提出切合实际、行之有效的合理化建议者。

  3.7.2.安全生产奖励台帐至少应设被考核部门和个人、奖励内容、奖励情况、奖励依据等。

  3.8.安全生产处罚台帐

  3.8.1.安全生产处罚台帐应记录以下内容:对发生事故的.单位、事故责任人员、对“三违” 人员的处罚、对分包单位违章违纪的处罚。

  3.8.2.安全生产处罚台帐至少应设被处罚单位和人员、处罚内容、处罚情况、处罚依据等

  3.9、安全活动台帐

  3.9.1.安全活动台帐应记录以下内容:组织开展上级及公司的系列安全活动以及各单位组织 开展的各种安全活动。

  3.9.2.安全活动台帐至少应设活动内容、开展时间、组织单位、参加人数等

  3.10.特殊作业人员台帐

  特殊作业人员台帐记录特殊作业人员(电焊、火焊、起重、探伤、电工、司机等)的名单及 复印证件。

  3.11.各部门除建立以上十种台帐外,应根据自己具体部门特点增加相应的台帐。

台账管理制度14

  消防台账管理制度是指为了确保消防安全,对消防工作进行记录、统计和分析的一套管理制度。

  一、目的

  消防台账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消防安全,加强消防管理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和财产安全。

  二、管理范围

  消防台账管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消防安全基本状况、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培训和演练、消防检查和整改、消防违法行为和处理等情况。

  三、内容

  1.消防安全基本状况台账

  (1)建筑物基本情况:包括建筑物名称、地理位置、使用性质、建筑面积、建筑高度、层数、建造时间、消防审核验收情况等。

  (2)消防设施设备基本情况:包括消防设施设备名称、类型、数量、生产厂家、安装时间、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维修保养记录等。

  (3)消防安全管理情况:包括消防安全制度、消防组织机构、消防应急预案、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检查和整改等情况。

  2.消防设施设备台账

  (1)消防设施设备登记表:记录消防设施设备的名称、类型、数量、生产厂家、安装时间、使用说明书、检测报告、维修保养记录等。

  (2)消防设施设备检测记录:记录消防设施设备的定期检测情况,包括检测时间、检测单位、检测结果、整改情况等。

  (3)消防设施设备维修保养记录:记录消防设施设备的日常维修保养情况,包括维修保养时间、维修保养内容、维修保养人员等。

  3.消防培训和演练台账

  (1)消防培训记录:记录消防培训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培训内容、培训效果等。

  (2)消防演练记录:记录消防演练的时间、地点、参加人员、演练内容、演练效果等。

  4.消防检查和整改台账

  (1)消防检查记录:记录消防检查的时间、检查人员、检查内容、发现问题、整改措施等。

  (2)消防整改记录:记录消防整改的时间、整改内容、整改措施、整改结果等。

  5.消防违法行为和处理台账

  (1)消防违法行为记录:记录消防违法行为的'时间、地点、违法行为、处理情况等。

  (2)消防处理记录:记录消防处理的时间、处理依据、处理结果等。

  四、管理要求

  1.消防台账应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期更新和维护,确保台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消防台账应存放在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或专用档案室,实行档案保管制度,防止丢失和损坏。

  3.消防台账的查阅和管理应严格执行借阅制度,借阅人员应办理借阅手续,并限期归还。

  4.消防台账涉及保密内容的,应严格执行保密制度,防止泄露机密。

  五、检查与分析

  1.消防台账管理办公室或档案室应定期对消防台账进行检查,确保台账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2.消防台账检查中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台账的有效性。

  3.消防台账管理办公室或档案室应定期对消防台账进行分析,总结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六、修订与更新

  1.消防台账根据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实际情况的变化,进行修订和更新。

  2.消防台账的修订和更新,应经过消防工作领导小组的审查和批准。

  3.消防台账修订和更新后,应及时发放到相关部门和人员,并组织培训和学习。

台账管理制度15

  一、台帐、卡片的建立原则

  1、所有主要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包括冷、热备用设备),都必须建立设备台帐,其它生产设备可根据情况建立台帐或卡片。

  2、主要设备、主要辅助设备和其它设备:

  (1)主要设备:锅炉、汽轮机、发电机、热控控制系统、脱硫除灰设备系统、主变压器、6KV及以上断路器、化水制水设备等及其附属设备;

  (2)主要辅助设备:引风机、送风机、二次风机、给煤机、给水泵、循环水泵、凝结水泵、冷水塔、厂用变、6KV及以下断路器、燃料除灰设备系统、公用系统主要辅机、消防及其它供水系统等;

  (3)其它设备:除主要设备和主要辅助设备以外的其它主要的设备。

  二、基本要求

  1、设备台帐是设备全过程管理的一项基础性工作,要认真对待设备的台帐录入、保存等管理工作,要求数据详实、准确、专业术语规范。

  2、机组正常运行后应及时将在调试阶段的原始信息导入正规设备台帐。

  3、做好电子台帐的'管理工作,要确保台帐的完整性,以便查阅使用。

  4、设备台帐一般应按设备建立,控制设备等可按系统建立。

  5、设备台帐是重要的生产技术信息,未经同意不得向非公司外人员透露。

  6、设备台帐的主要内容:设备规范表、重要故障记录、检修经历、重要记事等。

  三、设备台帐格式要求

  1、设备规范表:设备规范表主要填写主要设备的设备名称、型号、制造厂家、出厂日期、出厂编号、本厂编号、安装单位、安装日期、投产日期、设备(KKS)编码等参数内容。

  2、主要附属设备规范表,内容同设备规范表。

  3、重要故障记录:主要记录故障的时间、故障的现象原因及处理经过、故障责任者进行详细记录。

  4、检修经历:主要记录设备检修性质、检修负责人、质量总评价、检修时间及检修主要内容、修后状况、用工、物耗情况等内容。

  (1)检修性质:指大修、扩大性小修、小修、临修;

  (2)检修负责人:指工作票中的工作负责人;

  (3)质量总评价:对设备的总体评价,用优、良、合格、不合格表示;

  (4)检修时间:主要记录计划和实际检修起止日期;

  (5)检修主要内容:记录检修过程中进行的特殊项目,消除的主要缺陷,更换的主要部件和检修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四、台帐的录入

  1、在机组大修、扩大性小修、小修、临修结束后,设备台帐的录入工作要求在检修工作结束后15日内完成。

  2、设备安装改造及设备异动变更后,应在设备安装试运结束后7日内完成台帐的录入工作。

  3、事故、障碍、异常及重大缺陷发生后,应在设备抢修恢复运行后3日内将有关信息录入台帐。

【台账管理制度】相关文章:

台账管理制度05-10

安全管理制度台账02-22

生产台账管理制度08-30

台账管理制度(精选5篇)06-24

安全生产工作台账02-11

台账自查报告04-09

关于律师实习台账心得感悟12-28

车队管理制度03-26

票据管理制度03-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