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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15 14:13:24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精)

  在当今社会生活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什么样的制度才是有效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精)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

  医疗废弃管理制度是一项旨在规范医疗机构内部废弃物管理的规则体系,其核心内容主要包括废弃物分类、收集、储存、运输、处理和监管等方面。

  内容概述:

  1. 废弃物分类:明确各类医疗废物的'定义和分类标准,如感染性废物、化学性废物、放射性废物和锐器废物等。

  2. 收集与储存:规定废弃物的收集方法、容器要求、储存条件和期限,确保安全无害。

  3. 运输管理:规定废弃物的包装、标识、运输方式及路线,防止在运输过程中产生二次污染。

  4. 处理技术:确定废弃物的适宜处理方法,如焚烧、消毒、填埋等,并规定相关操作规程。

  5. 监管与记录:设立废弃物管理的监督机制,制定记录和报告制度,确保合规执行。

  6. 培训与教育:对医疗人员进行废弃物管理的培训,提高其环保意识和操作技能。

  7. 应急预案:建立应对意外泄漏、火灾等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降低风险。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2

  医疗质量是医院发展之本,优质的医疗质量必然产生良好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为保证我院在医疗市场竞争中保持优势、不断发展,根据我院具体情况,特制定我院医疗质量,以求正确有效地实施标准化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确保医疗安全。

  一、指导思想

  (一)、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和全程质量控制。建立从患者就医到离院,包括门诊医疗、病房医疗和部分院外医疗活动的全程质量控制流程和全程质量管理体系。明确管控内容并将其纳入医疗管理部门的日常工作,实施动态监控并与科室目标责任制结合,保证质控措施的落实。

  (二)、以规章制度和医疗常规为依据,本制度将在运行中不断修订完善。

  (三)、强化各项医疗技术细节控制,认真落实各项医疗核心制度,将医务人员的医疗行为最大限地引导到医疗规范中来。

  (四)、质量控制部门有计划、有针对性地进行干预,对多因素影响或多项诊疗活动协同作用的质量问题,进行专门调研,并制定全面的干预措施。

  二、医疗质量管理体系

  全程医疗质量控制系统由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的院、科两级管理组织组成。

  (一)、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由院领导、专家教授、医教科、护理部负责人组成,院长任主任,院长是医疗质量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者。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医务部)作为常设的办事机构。其职责分述如下:

  1、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职责

  (1)、教育各级医务人员树立全心全意为患者服务的思想,改进医疗作风,改善服务态度,增强质量意识。保证医疗安全,严防差错事故。

  (2)、审校医院内医疗、护理方面的规章制度,并制定各项质量评审要求和奖惩制度。

  (3)、掌握各科室诊断、治疗、护理等医疗质量情况.及时制定措施,不断提高医疗护理质量。

  (4)、对重大医疗、护理质量问题进行鉴定,对医疗护理质量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要求。

  (5)、定期向全院通报重大医疗、护理质量情况和处理决定。

  (6)、对院内有关医疗管理的体制变动,质量标准的修定进行讨论,提出建议,提交院长办公会审议。

  2、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职责

  (1)、医疗质量控制办公室接受主管院长和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对医院全程医疗质量进行监控。

  (2)、定期组织会议收集科室主任和质控小组反映的医疗质量问题,协调各科室质量控制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矛盾。

  (3)、抽查各科室住院环节质量,提出干预措施并向主管院长或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汇报。

  (4)、收集门诊和病案质控组反馈的各科室终未医疗质量统计结果,分析、确认后,通报相应科室人员并提出整改意见。

  (5)、每季度向医院提出全程医疗质量量化结果,以便与工资挂钩。

  (6)、定期编辑医疗质量简报和不良医疗文件在院内部网上公布。

  (二)、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职责

  科室是医疗质量管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科主任是科室医疗质量的.第一责任者。科室质控小组职责如下:

  (1)、各科室医疗质量控制小组由科主任或副主任、护士长和其他相关人员3-5人组成。

  (2)、结合本专业特点及发展趋势,制定及修订本科室疾病诊疗常规、药物使用规范并组织实施,责任落实到个人,与绩效工资挂钩。

  (3)、定期组织各级人员学习医疗、护理常规,强化质量意识。

  (4)、参加医疗质控办公室的会议,反映问题。收集与本科室有关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

  三、医疗质量控制指标

  (一)过程控制指标如下:

  1.门诊医师

  (1)严格执行首诊医师负责制。

  (2)询问病史详细、物理检查认真,要有初步诊断。

  (3)门诊病历书写完整、规范、准确。

  (4)合理检查,申请单书写规范。

  (5)具体用药在病历中记载。

  (6)药物用法、用量、疗程和配伍合理。

  (7)处方书写合格。

  (8)第二次就诊诊断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

  a.建议专科就诊;

  b.请上级医师诊视;

  c.收住院。

  (9)第三次就诊诊断仍未明确者,接诊医师应:

  a.收住院;

  b.患者拒绝住院需履行签字手续。

  (10)按专科收治病人。

  (11)按病情需要,注明特殊入院方式:车送或陪护。

  2.病房住院医师

  (1)病人入院30分钟内进行检查并作出初步处理。

  (2)急、危、重病人应即刻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报告。

  (3)按规定时间完成病历书写(普通病人24小时、危重病人6小时内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当班完成,急诊病人术前完成)。

  (4)病历书写完整、规范,不得缺项。

  (5)24小时内完成血、尿、便化验,并根据病情尽快完成肝、肾功能、胸透和其它所需的专科检查。

  (6)按专科诊疗常规制定初步诊疗方案。

  (7)对所管病人,每天至少上、下午各巡诊一次。

  (8)按规定时间及要求完成病程记录(会诊、术前讨论、术前小节、转出和转入、特殊治疗、病人家属谈话和签字、出院小节和死亡讨论等一切医疗活动均应有详细的记录)。

  (9)对所管病人的病情变化应及时向上级医师汇报。

  (10)诊疗过程应遵守消毒隔离规定,严格无菌操作,防止医院感染病例发生。若有医院感染病例,及时填表报告。

  (11)病人出院时须经上级医师批准,应注明出院医嘱并交代注意事项。

  3.病房主治医师

  (1)及时对下级医师开出的医嘱进行审核,对下级医师的操作进行必要的指导。

  (2)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在24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查房内容要求有:

  ①诊断及诊断依据;

  ②必要的鉴别诊断;

  ③治疗原则;

  ④诊治中的注意事项。

  (3)新入院的急、危、重病人随时检查、处理,并向上级医师汇报病情。

  (4)及时检查、修改下级医师书写的病历,把好出院病历质量关,并在病历首页签名。

  (5)入院3天未能确诊或有跨专业病种的病例时应及时举行科内或科间会诊。

  (6)待诊病人在入院1周内仍诊断不明时,向主任请示病例讨论或院内会诊。

  (7)按科室规定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8)手术和介入治疗前亲自检查病人,做好术前准备,按手术分级管理标准拟订严密的手术方案并实施。术后即刻完成术后记录,24小时完成手术记录。

  (9)术后严密观察患者病情变化,并做好术后工作。

  (10)负责治愈患者出院的审批手续,并向上级医师汇报。

  4.病房主任(副主任)医师

  (1)组织或参与制定本科质量管理方案、各项规章制度、诊疗和操作常规。

  (2)指导下级医师做好医疗工作,督促检查下级医师执行各项制度和诊疗常规。

  (3)对新入院的普通病人要求72小时内进行首次查房;

  危重病人至少每日查房1次;病人病情变化应随时查房;每周组织全科查房2次。

  (4)查房内容除对病史和查体的补充外,普通病人应有:

  ①诊断及其诊断依据;

  ②鉴别诊断;

  ③治疗原则;

  ④有关方面的新进展。未确诊病人应有:

  ①鉴别诊断;

  ②明确的诊断思路和方法;

  ③拟定相应的治疗措施。危重病人应有:

  ①当前的主要问题;

  ②解决主要问题的方法。

  (5)疑难病例及入院1周未确诊病例,组织科内讨论或院内会诊,必要时向医务处申请院外会诊或远程会诊。

  (6)指导和监督下级医师正确分级使用抗生素和专科用药。

  (7)组织术前和重要治疗前病例讨论,指导下级医师做好术中、术后医疗工作。重大手术和重要治疗要亲自参加。

  (8)审批未愈患者出院,并指导病人出院后的继续治疗。

  (9)审签主治医师审查的转科、出院病历。

  5、其他:

  (1)、急诊抢救病人院后开始处置时间≤5分钟。

  (2)、院内急会诊到位时间≤10分钟。

  (3)、急诊检查一般项目报告出结果时间≤2小时。平诊检查一般项目报告时间≤24小时。

  (二)终末控制指标如下:

  1、出入院诊断符合率≥90%

  2、急重症抢救成功率≥84%

  3、无菌甲级愈合率≥97%,无菌切口感染率≤0.5%

  4、病床使用率≥85%

  5、院内感染率≤7%,漏报率为0

  6、传染病漏报率为0

  7、合理使用抗生素

  8、平均住院天数,平均门诊人次。

  9、平均门诊人次医疗费用。

  10、单病种人均住院费用。

  11、病历质量甲级率≥90%,不能出现丙级病历。

  12、临床与放射诊断符合率≥90%

  13、临床诊断与病理诊断符合率≥90%

  14、三日确认率≥95%

  15、X片甲级率≥30%,不能出现丙级

  16、麻醉死亡率<0.02%

  17、化验室质控VIS<150

  18、门诊病历合格率≥90%

  四、检查考核办法:

  1、科主任每周组织质管小组进行自查。制度不落实的,每次扣2分;执行不完整的,每项扣1分。各项扣分均到个人,并与个人奖金挂钩。

  2、医务部每周对各科室抽查1-2次。诊疗环节中的质量问题,每项指标扣个人2分,扣主任1分;统计指标,每项不达标扣个人1分,科主任0.5分。

  3、每分分值按医院手册之规定执行。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3

  1、医疗质量控制信息主要包括医疗质量控制、质量规定的'执行情况,医疗技术与专科技术、科研教学、医疗的检查情况,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病人满意度等。

  2、科负责收集、统计各项医疗数据,每月提供院领导并向相关科室反馈。

  3、科室质量控制小组应每天对本科室进行医疗质量检查,利用周会、科务会反馈本科室医疗质量控制信息。

  4、各职能部门每月均要按医疗质量标准,逐项进行检查,记录执行情况,汇总到医务科,将医疗质量控制信息整理、护理部负责护理质量控制信息的收集整理,提出整改及整改意见,每月利用科主任、护士长会反馈到科室,并定期以简报形式向全院通知。

  5、财务科每月将医疗质量控制信息汇总成册,提供院领导决策,每季度向相关科室反馈本科室的医疗治疗质量控制成本。

  6、纠风办负责收集医疗质量信息,每季度向全院反馈。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4

  医疗质量控制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在于:

  1. 保障患者权益:通过严格的质控,可以降低医疗风险,提高患者满意度。

  2. 提升医院声誉:良好的医疗质量是医院品牌和信誉的基础。

  3. 遵守法规:满足国家和地方的医疗质量管理规定,防止法律纠纷。

  4.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质控,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减少浪费。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5

  一、为保证医疗器械质量,创造一个有利器械质量管理的优良工作环境,保证员工身体健康,依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营业场所应明亮,地面整洁,无垃圾,无污水,无污染物。

  三、办公室地面、桌面等每天清洁,每周进行彻底清洁。

  四、仓库环境整洁、地面平整,门窗严密牢固,物流畅通有序。并有安全防火、防虫、防鼠设施,无粉尘、无污染源。

  五、在岗员工个人卫生整洁,精神饱满。

  六、每年组织一次健康检查。公司分管质量的负责人、质管人员、验收、保管、养护、复核等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人员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其中验收员、养护员必须有视力的体检。

  七、按照规定的体检项目进行检查,不得有漏检行为或找人替检行为,一经发现,公司将严肃处理。

  八、经体检的员工,如患有精神病、传染病、化脓性皮肤病的患者,立即调离直接接触医疗器械的岗位,待身体恢复健康并经检查合格后,方可工作。

  九、建立员工健康档案,档案至少保存至员工离职后一年。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6

  一、严格执行医疗器械质量验收制度和医疗器械入库验收程序,负责医疗器械入库验收工作。

  二、验收人员凭到货通知单或随货同行逐批进行验收,在入库凭证上签字,与保管员办理交接手续。验收人员对医疗器械的漏检、错检负具体质量责任。

  三、对验收不符合验收内容、不符合相关法定标准和质量条款或其他怀疑质量异常的医疗器械,填写拒收报告单,并通知质管部处理。

  四、验收时应对医疗器械的包装、标签、说明书以及有关要求的证明文件逐一检查,整件包装中应有产品合格证。

  五、验收首营品种,应查看首批到货医疗器械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检验合格证明。

  六、验收进口医疗器械,应检查包装的标签是否有中文注明的医疗器械名称、主要成份以及进口注册证号,检查中文说明书及合法的相关证明文件。

  七、及时填写有关报表和验收记录,并签字负责,按规定保存备查。

  八、自觉学习医疗器械质量专业知识,努力提高验收工作水平。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7

  第一条为加强医院医疗设备质量控制与安全管理,确保医疗设备在其生命周期中安全可靠工作,保障患者和医护人员健康和安全,保证医疗活动准确有效,根据卫生部《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规范(试行)》、《医疗卫生机构医疗设备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委员会《质量管理体系标准》、《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的范围,包括医疗设备采购管理、资产管理、医疗设备使用管理、维修质量管理、计量质量管理、医疗设备不良事件管理以及基于上述过程中的改进活动。

  二、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三条设备科成立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团队,成员由设备科具有相应资质

  的管理和工程技术人员组成。团队名单:

  组长:xx副组长:xx

  成员:xxx

  第四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团队职责:

  (1)在主管院领导的直接领导下工作。

  (2)按照质量控制目标负责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工作。

  (3)督导相关部门完成年度、季度、月指控目标计划。

  (4)督导相关部门修改、完善、补充质控检查标准。

  (5)定期检查如下内容:设备使用率,设备完好率,采购执行率;

  档案管理达标率;验收差错率;调拨差错率;帐物相符率;配送差错率及劳动纪律。

  (6)检查质控汇总结果并提出改进意见。

  (7)参加质控指导工作,定期听取汇报。

  第五条根据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的要求,分别制定专业技术人员负责医疗设备采购质量管理以及医疗设备维修质量和安全管理。

  三、工作细则

  第六条设备科对医疗设备供应商的资质进行审核,对采购计划及采购流程进行监督,对购入的医疗设备进行验证,对医疗设备进行计量检测及功能评估。

  第七条对在用医疗设备与计量器具库存等进行管理,定期盘存,检查有无失效和淘汰产品,并进行处理;对医疗设备的.入库、出库及报废进行管理。

  第八条医疗设备投入使用前,应对相关使用人员进行操作培训,对维护工程师进行基本原理和维护技术的培训,并进行考核;对于在临床使用中出现的涉及设备器械的操作、技术和质量问题,应及时组织讨论,提出改进意见和措施,属于不良事件的应按规定主动及时上报。

  第九条设备维修及预防性维护中出现的故障及故障隐患应进行记录分析,并追查故障原因,彻底检查问题根源,经维修的设备,应进行性能检测和电气安全检查。

  第十条设备科制定年度医疗设备预防性维护计划,对在用医疗设备的状态进行检测,包括验收检测、状态检测和稳定性检测,必要时需要进行校正和修复;对急救类的设备要重点巡视,保证急救设备完好,建立计量监管体系,根据计量法规相关规定对医用计量设备进行定期检测并保存记录。

  第十一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建立临床应用风险评估体系,根据《医疗设备综合风险评估表》将医疗设备进行风险分级,根据风险等级制定设备管理计划;对重点设备实施重点监控,根据风险评估等级进行安全监测,分析数据并总结评估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内容持续改进。

  第十二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应建立医疗设备不良事件管理制度,对医疗设备不良事件进行监测、报告、管理。

  第十三条医疗设备质量控制及安全管理工作中的所有活动,均须以规定的格式进行记录存档,以便于在必要时进行追溯。

  第十四条定期通报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与风险管理监测的结果,并定期将结果上报院领导。

  四、管理目标

  第十五条医疗设备管理总体质量目标如下:

  (1)严格采购制度、采购流程的执行率≥99%;

  (2)档案管理、资质管理达标率≥95%;

  (3)物品验收差错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4)医疗设备调拨差错率严格控制在1%以内;

  (5)库房医疗设备账物相符率100%;

  (6)大型医疗设备的开机保证率93%以上。

  (7)中小型医疗设备完好率达96%以上。

  (8)医疗设备强检完成率100%。

  (9)医疗设备预防性维护计划完成率100%。

  (10)医学工程技术人员每年参加相关继续教育和培训不低于2次。

  (11)医疗设备安全(不良)事件数目10例/年。

  (12)医学工程人员岗位考核完成率100%。

  (13)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考核完成率98%;

  (14)急救类、生命支持类设备完好率100%。

  (15)急救、生命支持类设备和50万元以上医疗设备,使用登记完成率≥95%、一级保养完成率≥95%。(每日1次)

  (16)50万元以内普通设备一级保养每周1次。

  (17)临床医技科室医疗设备临床使用安全管理考核合格。

  五、设备维修后的质控

  六、质量检测设备的使用、保管和维护

  使用质量检测设备及配套设备的人员,仅限于本实验室内熟悉该装置性能并能熟练操作的人员;质量检测设备应制定操作规程,并严格按操作规程开启、运行和关闭仪器;质量检测设备及配套设备应安置在固定位置上,不得随意移动,与之有关的质量检测设备一律不外借,更不能擅自改作它用。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8

  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患者信任: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能增强患者对医院的信任,提高口碑和声誉。

  2. 防范医疗风险: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权益。

  3.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质量监控,医院能有效利用资源,提高效率。

  4.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5. 推动医院发展:良好的医疗质量是医院长远发展的基石,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提升竞争力。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9

  人民医院医疗安全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医院日常运营,确保医疗服务的质量和患者安全。它通过设定明确的工作流程、责任分配和风险防控机制,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提升医疗团队的整体协作效率,同时增强患者对医疗服务的'信任度。

  内容概述:

  1. 患者权益保护:制度应涵盖患者隐私权、知情同意权的保障措施,确保患者在诊疗过程中的权益不受侵犯。

  2. 医疗质量控制:设立严格的诊疗标准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医疗质量评估,确保医疗服务的专业性和准确性。

  3. 风险管理:制定应急预案,对潜在的医疗风险进行识别、评估和管理,降低医疗差错的可能性。

  4. 人员培训与考核:规定医护人员的培训计划和考核标准,强化医疗知识更新和技能提升。

  5. 沟通协调机制:建立有效的医患沟通和内部协作机制,及时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

  6. 设备与环境管理:确保医疗设备的安全运行和医疗环境的清洁无菌,防止交叉感染。

  7. 药品与耗材管理:规范药品的采购、储存和使用,确保耗材的质量和使用安全。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0

  一、目的

  中医医院在护理服务中要突出中西医并重的护理服务模式。应用适宜的中医技术与知识,减轻或缓解住院病人的病痛,是中医医院护理服务水平与能力的特色与优势。加强中医护理服务的质量检查与评价是提高服务质量保证的关键环节。

  二、中医护理服务质量的评价依据

  1.中华中医药学会发布的06版《中医护理常规技术操作规程》。

  2.《中医医院护理工作指南》试行

  3.护理部制定的《中医特色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三、中医护理服务质量的评价内容

  (一)涉及中医护理工作落实的要素质量、过程质量、终末质量。

  (二)护理工作核心制度的落实:

  考核科室护理制度、职责落实情况

  (三)中医专科专病的'护理质量

  1.护士掌握常见病的中医诊断及中医治疗原则。

  (各病区制定3个常见病种中医护理常规、专病健康教育、专病评价标准)。

  2.护理内涵包括生活起居、饮食护理、情志护理、用药护理等方面的护理实施情况。

  3.住院病人对中医护理服务的评价。包括病人的症状改善、病人的自我感受和病人对宣教内容的陈述为依据。

  (四).中医护理常规的执行情况和中医护理技术操作情况

  1.护士对本病区常见病中医护理常规的知晓情况。包括中医诊断、专科护理、中医护理、健康指导等内容,以《常见病护理常规》为主。

  2.护士针对所管病人存在的健康问题,采取的中医护理措施情况。例如病人存在睡眠困难,护士是否采取了适宜的中医技术,如耳穴埋豆、穴位按摩。中药应用的注意事项,包括静脉、口服及外敷等。个性化的饮食指导、康复知识的指导等。

  (五)护理文书书写质量:检查体温单、医嘱单、手术清点记录、危重患者护理记录单、入院评估单,护理记录书写体现中医临证施护。

  四、中医护理服务质量的检查方法

  1.现场提问2名护士,对所管病人实施中医护理的情况。

  2.现场检查2名病人,以确认护士的陈述及采取措施的效果。

  3.现场检查2份护理记录单,以确认护理实施的真实性和可追溯性。

  4.现场提问2名护士对本科常见病护理常规的知晓情况。

  5.中医护理技术操作的现场考试:护理部每月确定考核项目,到科室随机对当班护士1-2人进行考试。

  6.中医护理技术应用的月报制度:每月底各病区书面上报护理部,

  五、中医护理服务质量的评价方法

  1.护理部作为医院综合考核小组的成员,每季度组织中医护理质量全面检查一次,每月有检查重点考核结果纳入每月科室综合考核中;科室护士长每月将各病区护理质量检查结果上报,每季度有科室护理质量分析并上报护理部。

  2.护理部制定中医特色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3.每季召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会议一次,对护理质量检查结果进行反馈分析,提出意见和下一步改进的措施。

  台安县中医院护理部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1

  一、为合理控制医疗器械的储存管理,防止医疗器械的过期失效,减少公司的'经济损失,保障医疗器械的使用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标明有效期的器械,验收员要核对医疗器械的有效期是否与验收凭证一致;

  验收凭证上没有注明的,验收员要注明。

  三、保管员在接到入库清单后,应根据单上注明的效期,逐一对商品进行核实,如发现实物效期与入库单效期不符时,要及时通知验收员核实,入库后,效期产品单独存放,按照效期远近依次存放。

  四、在医疗器械保管过程中,要经常注意有效期限,随时检查,发货时要严格执行“先产先出”、“近期先出”、“按照批号发货”原则问题,防止过期失效。

  五、公司规定,距离有效期差6个月的医疗器械定为近效期医疗器械,对近效期医疗器械仓库每月应填写医疗器械近效期催销报表,通知相关部门尽快处理。

  六、过期失效医疗器械报废时,要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处理程序和审批权限办理报废手续,并要查清原因,总结经验教训。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2

  (1)医院实行全面质量管理。坚持以病人为中心,以质量为核心的方针,尽最大程度满足不同人群的不同需求。

  (2)医院成立医疗质量管理三级网络,制定质量管理方案,实行质量管理责任制,进行质量控制、质量评价、质量监督和质量否决。

  (3)严格认真地实施医疗技术常规和技术操作规程。

  (4)树立质量管理的人本原则,加强对职工的质量教育,提高职工素质,调动职工的积极性,落实全员岗位质量控制职责,落实全员质量考核。

  (5)质量管理必须重视预防质量缺陷的产生和发展,重视环节质量因素,对医疗服务的每一个工作环节,每一项操作进行严格的质量控制。

  (6)医院质量管理必须落实安全医疗原则,以保证病人的生命、健康不因医疗失误而受到侵犯,减少医院的'经济风险及医务人员的职业风险。

  (7)质量管理要贯彻质量成本原则,让病人以较低的费用,获得较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8)质量管理工作应有文字记录,并由质量管理组织形成报告,定期逐级上报。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3

  1.保障员工福利:良好的医疗费管理制度能提高员工满意度,增强员工的归属感和忠诚度。

  2.控制企业成本:通过合理的'费用标准和预算管理,防止医疗费用过快增长,保持企业财务稳定。

  3.遵守法规:符合国家关于员工福利的法律法规,避免潜在的法律风险。

  4.提升效率:明确的报销流程和标准可以提高报销处理效率,减少管理负担。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4

  一、检验科必须把检验质量放在工作首位,普及提高质量管理和质量控制理论知识,使之成为每个检验人员的自觉行动。同时,按照上级卫生行政部门的规定和临床检验中心的要求,依据《医疗机构临床实验室管理办法》,全面加强技术质量管理。

  二、检验科必须建立和健全科、室(组)二级技术质量管理组织,适当安排兼职人员负责技术质量管理工作。管理内容包括:目标、计划、指标、方法、措施、检查、总结、效果评价及反馈信息,定期向上级报告。

  三、加强分析前的质量控制,确保标本质量,制订并严格执行标本送检与接收制度,对不符合要求的标本应重新采集。对不能立即检验的标本,应按要求妥善保管。

  四、制订并严格执行临床检验项目标准操作规程和检验仪器的标准操作及维护规程,使用的仪器、试剂和耗材应当符合国家有关规定。

  五、检验科各专业实验室应建立实验室内部质量控制程序并严格执行,如实记录室内质量控制各项数据,定期分析小结。出现质量失控现象时,应当及时查找原因,采取纠正措施,并做好相关记录。积极参加全国和/或浙江省室间质量评价活动,努力提高质量水平。

  六、重视分析后的质量控制,实验室有专人负责检验结果的'审核和检验报告的签发,发现检验结果与临床不符合或可疑时,主动与临床科室联系。

  七、加强检验科的信息控制与文件管理,建立完善各种质量和技术记录。

  八、建立岗位责任制,明确各类人员职责,严格遵守规章制度,执行各项操作规程,严防差错事故发生,保证检验科日常工作的正常运转。

  九、有计划地组织开展人员培训,建立人员技术档案,不断提高技术人员的业务素质。

  十、制订技术质量管理发展计划与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定期检查。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15

  医疗器械采购制度

  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和医院的各项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把好医疗器械购进质量关,确保依法购进并保证医疗器械产品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一、医疗器械应当由采购部门实行统一采购。临床科室不得自行采购。

  二、严格坚持“按需进货,择优采购,质量第一”的原则。在采购时应选择合格供货方,对供货方的法定资格,履约能力,质量信誉等应进行调查和评价,并建立合格供货方档案。

  三、采购应制定计划,并有质量管理机构人员参加,应签订书面采购合同。明确质量条款。采购合同如果不是以书面形式确立的,购销双方应提前签订注明各自质量现任的质量保证协议书。协议书应明确有效期。医疗设备的购进应当有检测、维修和保养条款。

  四、购进的医疗器械必须有产品注册号、产品包装和标志应符合有关规定。工商、购销合同及进口医疗器械合同上注明质量条款及标准。

  五、质量管理员应做好首营企业和首营品种的审核工作,审核时应查明以下加盖供方公章的证件、材料,并建立档案:

  1、《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2、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及附件;

  3、《营业执照》;

  4、企业法定代表人的委托授权书原件,委托授权书应明确授权范围;

  5、销售人员身份证明;

  六、购进医疗器械产品应开据合法票据,并按规定建立购进记录,做到票、帐、货相符。票据和记录应按规定妥善保管。

  七、采购医疗器械时不得有下列行为:

  1、从无《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的企业购进医疗器械;

  2、购进小包装已破损、标识不清的无菌器械;

  3、购进未经注册、无合格证明、过期、失效或者淘汰的医疗器械;

  八、应及时了解医疗器械的库存结构情况,合理制定业务购进计划,在保证满足市场需求的前提下,避免医疗器械因积压过期失效或滞销造成的损失。

  医疗器械安装验收制度

  一、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为保证入库医疗器械质量完好,数量准确,特制定本制度;

  二、验收人员应经过培训,熟悉医疗器械法律及专业知识;

  三、医疗器械验收应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规的规定办理。对照商品和送货凭证,进行供货单位、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家、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证号、数量、等的核对。对货单不符、质量异常、包装不牢固、标示模糊等问题,不得入库,并上报质管部门。

  四、进口医疗器械验收应符合以下规定:进口医疗器械验收,供货单位必须提供加盖供货单位的原印《医疗器械注册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登记表》等的复印件。

  1、核对进口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说明书,是否用使用中文;

  2、标明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是否与产品注册证书规定一致;

  3、说明书的适用范围是否符合注册证中规定的适用范围;

  4、产品商品名的标注是否符合《医疗器械说明书、标签、包装标示管理规定》;

  5、标签和包装标示是否符合国家、行业标准或注册产品标准的规定。

  五、验收首购品种应有首批到货同批号的医疗器械出厂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单。

  六、外包装上应标明生产许可证号及产品注册证号;包装箱内没有合格证的`医疗器械一律不得收货。

  七、对与验收内容不相符的,验收员有权拒收,填写‘拒收通知单’,对质量有疑问的填写‘质量复检通知单’,报告质管部确认,必要的时候送相关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确认为内在质量不合格的按照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进行处理,为外在质量不合格的由质管部通知采购部门与供货单位联系退换货事宜。

  八、入库商品应先入待验区,待验品未经验收不得取消待验入库,更不得销售。

  九、入库时注意有效期,一般情况下有效期不足六个月的不得入库。

  十、经检查不符合质量标准及有疑问的医疗器械,应单独存放,作好标记。并立即书面报告科主任进行处理。未作出决定性处理意见之前,不得取消标记,更不得销售。

  十一、验收完毕,做好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入库验收记录必须记载:验收日期、供货单位、验收数量、品名、规格(型号)、生产厂商、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产品注册号、质量情况、验收人等。医疗器械入库验收记录必须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十二、验收工作必须要求及时,尤其是进口设备,必须掌握合同验收与索赔期限,以免因验收不及时造成损失。

  医疗器械储存管理制度

  一、医疗器械仓库应相对独立,仓库周围应卫生整洁,无污染,仓库内应干净整洁,门窗严密,地面平整。配备防潮、通风、避光、防尘、防虫、防鼠、调节温湿度以及消防安全等设备设施,做好分区工作。仓库内不得存放非医疗器械产品及无关杂物,无菌医疗器械与一般医疗器械应分区摆放。

  二、医疗器械仓库应按照规定划分为四个区并按色标管理:合格区――绿色,不合格区、退货区――红色,待验区――黄色。

  三、仓库内设货位卡,做到卡、货相符。

  四、医疗机构仓库保管养护员应熟悉医疗机构用医疗器械的质量性能和储存要求,做到医疗器械产品按品种、批次摆放,医疗器械要专库(或专区)存放,医疗器械与非医疗器械分开存放,无菌医疗器械要专库(或专区)摆放,有温度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要存放于专用冷库中。

  五、保管养护员发现有过期失效或包装破损的医疗器械时,应及时清点,做好记录并存放于不合格区,列表上报医疗器械质量管理员,不得私自随意处理。

  医疗器械出库复核制度

  一、医疗器械出库,必须凭使用部门申请单。仓库要认真审查申请单,如有问题必须报告科主任。

  二、医疗器械出库,仓库要把好复核关,必须按出库凭证所列项目,逐项复核品名、规格、型号、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数量、质量状况等项目。做到数量准确,质量完好,包装牢固。

  三、医疗器械出库必须遵循“先产先出、近期先出”和按批号逐批发货的原则。出库按领物申请单对实物进行外观质量检查和数量、项目的核对。如发现以下问题要停止发货,上报科主任:

  1、外包装出现破损、封口不牢、衬垫不实、封条严重损坏等现象;

  2、包装标识模糊不清或脱落;

  3、过期或失效。

  四、出库后,如对帐时发现错发,应立即追回或补换、如无法立即解决的,及时与有关部门联系,配合协作,认真处理。

  五、发货复核完毕,要做好医疗器械出库复核记录。出库复核记录包括:出库日期、领用单位、品名、规格(型号)、数量、批号(生产批号、灭菌批号)、有效期、生产厂商、质量情况、经手人等,记录要按照规定保存至超过有效期或保质期满后2年。

  不合格医疗器械管理制度

  为了严格控制与管理不合格医疗器械,严格把关不合格医疗器械的在进货、入库、出库等各个环节,确保使用者在使用医疗器械的安全有效,特制定本制度。

  一、凡医疗器械包装、标签,规格、名称、用途及说明书与法定质量标准或有关法律法规不符合的医疗器械,均属不合格医疗器械;

  二、进货检查验收时发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必须报经医疗器械管理部、医院相关领导确认,并及时通知采购员与供货单位联系退货事宜;

  三、医疗器械入库存储过程中,发现不合格的医疗器械时:

  1、应立即存放于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悬挂红色标志牌(合格品为绿色、待验品为黄色、不合格品为红色);

  2、查明原因,分清责任;如果是生产环节或运输环节的质量隐患而导致的,及时向供货单位联系,商洽退货或销毁等处理办法;

  3、上报医疗器械管理部备案,通知财务部拒付或者暂缓支付相关货款;

  4、与供货商进行质量查询,提出改进建议,协助供货商提供更加优质医疗器械;

  四、医院仓库储存保管或养护不当而导致的不合格医疗器械,必须认真排查此类型及其它类型医疗器械有无受到影响,分析原因,总结经验,吸取教训,并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对造成严重经济损失的,报请院领导处理;

  五、在出库过程中发现不合格医疗器械,应立即停止发货;同时,按出库记录追回不合格医疗器械,并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放于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悬挂红色标志牌;

  六、上级药监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医疗器械时,或药监、药检部门公告、发文、通知查处发现的不合格医疗器械时,应立即停止出库;同时,按出库记录追回不合格医疗器械,并将不合格医疗器械移入不合格医疗器械区,悬挂红色标志牌,等待进一步处理;

  七、对不合格医疗器械按规定进行报损和销毁时,由仓库保管员定期列出清单,填写“销毁医疗器械报告”(附销毁产品的清单),经医疗器械管理部、医院分管院长审批和有关部门核对签字后,由医疗器械管理部组织人员进行销毁,销毁过程应做记录;特殊管理的不合格医疗器械的销毁应报告药监、卫生部门,办理销毁审批手续进行监毁。

  医疗器械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为促进医疗器械的合理使用,保证其安全性和有效性。根据《医疗器械使用监督管理办法》、《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根据使用中对人体产生损伤的可能性、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医疗器械使用状态可分为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和非接触人体器械,具体如下:

  接触或进入人体器械,如有源器械失控后造成的损伤程度分为:轻度损伤、损伤、严重损伤。

  非接触人体器械对医疗效果的影响,其程度分为:基本不影响、有间接影响、有重要影响。

  医疗器械种类、品种繁多,对人体引起不良反应的影响因素程度不尽一致,一般有:A、医疗器械的质量因素;B、操作技术因素;C、被医疗患者的体质因素或其他因素,如是否使用其他药物、有毒物品及其他致敏因素。所以,如果出现医疗器械使用后的不良反应,必须认真调查、分析、核实,必要时经有关技术监督管理部门检查、验证确定。

  三、质量管理部负责收集、分析、整理、上报企业的产品不良事件信息。

  四、有关部门应注意收集正在使用的产品不良事件信息,填报不良事件报告表,及时通过网络上报黄岛区食品药品监督局。

  五、应重点收集首营品种的不良事件信息并及时反馈。

  医疗器械维修保养工作制度

  一、凡属科室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出现异常现象不能进行正常工作时,需要修理,应及时通知总务科修理。

  二、修理人员必须定期到各科室了解各种仪器使用和保管情况,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维修。

  三、凡需修理的医疗仪器修复后,必须详细记录,分析发生故障的原因,加强保养,总结经验,不断改善维修工作。

  四、维修人员必须明确职责和分工,加强业务技能的学习,提高技术水平,及时保质、保量地做好医疗仪器和器械的维修、验收、安装、施工、设计等工作。

  五、医疗器械发生故障由于本院条件所限无力维修时,应报请器械科领导和院领导批准由维修组对外统一联系,而后办理一切手续(特殊情况除外)。

  六、维修人员定期下科室对贵重仪器进行安全检查。检查内容包括:操作人员是否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设备的防护是否符合要求,计量是否符合国家规定以及设备的维修保养情况。

  医疗仪器使用管理规定

  一、凡有医疗设备的科室,要逐步建立使用管理责任制,指定专人管理,严格使用登记。认真检查保养,保持仪器设备处于良好状态,随时开机可用,并保证账、卡、物相符。

  二、新进仪器设备在使用前要由器械科负责验收、调试、安装。组织有关科室专业人员进行操作管理、使用和训练,使之了解仪器的构造、性能、工作原理和使用维护方法后,方可独立使用。凡初次操作者,必须在熟悉该仪器的人员指导下进行。在未熟悉该仪器的操作前,不得连接电源,以防接错电路,造成损坏。

  三、仪器使用人员要严格按照仪器的技术标准、说明书和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使用仪器前,应判明其技术状态确实良好,使用完毕,应将所有开关、手柄放在规定位置。

  四、不准搬动的仪器,不得随意挪动。操作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发现仪器运转异常时,应立即查找原因,及时排除故障,必要时应请总务科协助,严禁带故障、超负荷使用和运转。仪器损坏需修理者报总务科处理。

  五、仪器设备(包括主机、附件、说明书)一定保持完整无缺,即使破损零部件,未经总务科检验亦不得任意丢弃。

  六、仪器用完后,应由管理人员检查,关机放好。若发现仪器损坏或发生意外故障,应立即查明原因和责任,如系违章操作所致,要立即报告医务科及总务科,视情节轻重进行赔偿或进一步追究责任。

  1、一般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1万元以下仪器损坏,尚能修复,不致影响工作者,按一般事故处理。

  2、责任事故:未按操作规程操作,造成1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按责任事故处理。

  3、重大事故: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玩忽职守造成1万元以上仪器损坏而不能修复者,或虽能修复但设备事故损失费(设备修复费+停机损失费)在1万元以上者,按重大责任事故处理。

  4、无论何种事故发生后,都要立即组织事故分析。一般事故分析会由总务科组织使用、维修等有关人员参加;重大事故分析会由院领导主持。

  5、事故分析会的主要内容是对事故原则、事故责任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教训以及制订防范措施,要做到:事故原因不明、责任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不受教育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

  七、仪器经过验收合格发给使用科室后,要根据仪器的具体情况规定使用率。仪器属公用资产,应专管公用,任何人不准以任何借口作为私有财产垄断使用。对于使用率低或使用不当,仪器未有充分发挥作用的,总务科有权报告院长收回。

  八、各科室所使用的医疗器械发生故障时,未经批准不得将仪器带往外地修理。

  九、贵重仪器原则上不外借,特殊情况须经院长批准,方可借出。收回时,由保管科室检查无误,方可收管。

  十、各种仪器的说明书、线路图等资料,按科技档案由总务科建立档案。各科需用时,应办理借阅手续。总务科和有关科室,如因操作维修需经常使用的,可复印副本。

  十一、仪器室内应保持整齐、清洁,要经常注意门、窗、水、电的关闭,下班前仔细检查,以确保安全。

  医疗器械正常破损报废制度

  一、凡符合以下报废条件的不能用于临床使用的医疗设备,应予以报废。

  1、经检测,维修后技术性能仍无法达到临床应用基本要求。

  2、仪器设备老化,技术性能落后,超过使用年限。

  3、严重污染环境,危害患者或工作人员安全及健康,改造费用昂贵的。

  4、虽可以修复,但维修费用过大,已不值得修理的。

  5、计量器具按“计量器具管理制度”规定,已无法满足计量基本标准的要求。

  6、凡是国家明文禁止使用的医疗器械及相关的设备。

  二、申请报废医疗器械,由使用部门提出,总务科登记,经医疗器械临床使用安全管理委员会同意。

  三、待报废医疗(含教学、科研)设备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四、经批准报废的医疗器械,使用部门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总务科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并交主管部门处理。

  质管人员培训制度

  一、为了提高职工的质量教育,业务水平,更好的为病员服务,根据《医疗器械监督管理条例》等的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二、质量管理、验收、保管、养护、使用等的工作的人员,必须经过培训,考试合格方可上岗。

  三、总务科负责组织医院的员工质量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

  四、总务科根据医院制定的年度培训计划合理安排全年的质量教育、培训及考核工作,建立职工质量教育培训档案。

  五、医院职工质量知识学习,以医院定期组织集中学习和自学方式为主。根据培训的内容不同选择笔试、口试、现场操作等考核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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