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精)
在日新月异的现代社会中,越来越多人会去使用制度,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我敢肯定,大部分人都对拟定制度很是头疼的,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
1、各单位按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加强厨房操作人员相关消防知识的培训;
2、在厨房内配备灭火毯和与环境场所相适应的轻便灭火器,厨房操作人员须知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3、每日班后,操作人员应检查灶内的火源是否全部关闭,排油烟罩口内的油污是否清洗干净;
4、加强厨房灶台、油烟管道周围的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油烟管道不应靠近可燃构件,砖砌的管道与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24厘米,金属管道与可燃构件的距离不应小于50厘米,灶台、排油烟罩口、油烟管道的周围不能堆放可燃物;
5、做好厨房油烟管道的'清洗工作,根据厨房用火的实际情况确定清洗次数。依据《北京市消防局关于加强对厨房烟囱、排油烟管道防火安全管理的通告》规定,单位油烟管道的清洗,每季度不应少于1次;
6、油烟管道清洗企业应保证清洗的质量,油烟管道清洗完毕后,应由单位的工程部门和保卫部门进行检查验收;
各单位需根据以上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切实做好厨房油烟管道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定本单位和所属各部门、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建立义务消防队,并正常开展消防管理活动。
二、校内基建项目的设计建造应按国家规定办理消防设计审批手续,建筑峻工后必须经公安消防机构对消防工程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三、校舍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校舍室内装修、装饰应当尽量使用不燃、难燃材料或经阻燃处理。学生集中学习、活动、生活的`场所禁止使用易燃材料进行装修、装饰。
四、学校举办集体活动具有火灾危险的,应当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大型集体活动须报公安消防机构审批。
五、按照国家规定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设置消防安全标志,并定期组织检验、维修,确保消防设施和器材完好、有效。
六、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
七、在设有仓库的建筑物内,不得设置员工集体宿舍。
八、严格遵守《学校用火管理制度》、《学校电气线路、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九、学校储存、运输、使用、销毁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必须执行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
十、电脑房、广播室、易燃易爆危险品库、图书馆、档案室以及其他火灾危险性较大的场所,应列为学校防火重点部位,应设置防火标志,落实防火责任人,建立防火巡查制度,对有关工作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实行严格管理。
十一、发现火警,应及时拨“119”报警;现场工作人员应立即组织、引导在场人员疏散;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原则上不组织学生扑救)。
十二、经常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险隐患及时整改,并详细记录,存档备查。
十三、加强对师生员工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校应将消防知识纳入教学内容。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二)政教处负责对学生宿舍日常消防设施及工作巡查,及时发现和处置整改火灾隐患。定期向分管领导汇报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四、宿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4
一、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每年以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员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二、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职责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状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三、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幼儿园应持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应按规范设置贴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应持续防火门、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掉、遮挡或覆盖。
四、消防控制中心管理制度
1、熟悉并掌握各类消防设施的使用性能,保证扑救火灾过程中操作有序、准确迅速。
2、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
3、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119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五、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专职管理员负责,专职管理员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持续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持续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六、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1、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2、在防火安全检查中,应对所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3、在火灾隐患未消除前,幼儿园应当落实防范措施,确保隐患整改期间的消防安全,对确无潜力解决的重大火灾隐患应当提出解决方案,及时向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当地政府报告。
4、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隐患整改的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七、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掉的电源应予以关掉。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务必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5
1、单位防火巡查、防火检查消防安全责任人负总责。
2、每日防火巡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防火安全员每天对场所进行防火巡查,认真填写巡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登记、并做适当处理。
3、保安员(安全员)结合治安巡逻,开展防火巡查,纠正消防违章,发现火灾隐患。
4、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组织实施。每天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位、岗位负责人在记录上签名。
5、每周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确定防火检查的人员,可邀请消防技术专业人员参加本单位的防火检查。
6、自觉接受消防监督部门和上级主管部门的消防安全检查。
消防器材管理使用制度
1、消防器材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按消防规范统一配置,定期检测,保养维修。责任人对各区域所配置的消防器材应妥善保管,防止丢失,并保持清洁卫生。
2、消防安全管理人定期检查维护消防器材,保证器材完好有效,发现问题急死妥善处理。各类消防器材只准用于灭火,严禁挪作他用,严禁在消防器材上悬挂物品和遮挡消防器材,对破坏消防器材的行为将给予严惩。
3、因灭火需要使用灭火器后,由消防安全管理人及时配备补充,并顶级存档。
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必须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一般部位动火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批准,并填报动火登记表,消防重点部位动火报消防部门批准,并做好应急准备。
2、在进行电焊、氧焊和油漆物品等消防危险性较大的作业时,采取适当保护措施,作业人员必须严格操作规程。
3、操作仪器设备的工作人员,要随时观察仪器设备的安全情况,发现故障及时排除,禁止带故障作业,下班要及时切断电源。
4、各类设备和电源电路的安全维护必须由专业人员按操作规程进行,禁止其他人员违规操作。
5、严禁使用煤炉取暖,电烤炉,取暖炉在使用过程中因避免与可燃易燃物接触,人离开前应关闭火源,切断电源。
6、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用火安全检查,并检查落实本单位安全用电情况,做好安全检查记录。
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1、充分发挥“自救”的'力量的作用,火灾初起时火势小,燃烧面积尚未扩大,内部义务消防人员应抓住战机利用移动式、平提式消防器材和室内消火栓初回灭火,同时拨打119火警电话报警。
2、发挥内部消防设施的作用,启动公共建筑内其他固定灭火设施控制火势蔓延或扑灭初起火灾。
3、内部义务消防队员,服务人员迅速到位,组织人员疏散,不断用广播、口头稳定人们情绪,组织好,引导疏散工作,维持好疏散秩序,防止拥挤踏伤。
4、优先组织疏散起火层以上人员。在疏散过程中注意排烟、消烟、打开上部窗口或利用排烟设施排烟,保证疏散路线畅通。
5、疏散中药注意利用口罩、毛巾、手帕、餐巾、沙发垫布等捂住鼻孔,以防止烟呛、中毒,进行自救呼救,有组织的向下层,出口处疏散。烟气较浓时应采用较低的行走姿势,必要时应告知爬行撤离火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6
一、主要消防安全职责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职责
单位法人是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贯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单位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工作与单位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为单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
4、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5、组织防火检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6、根据消防法规的规定建立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
7、组织制定符合单位实际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
(二)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职责
消防安全负责人为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对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5、组织实施对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6、组织管理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7、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8、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9、定期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三)安保部消防安全职责
1、起草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2、在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领导下实施防火检查、每日防火巡查,并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工作。
3、拟定消防安全工作的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4、组织对单位的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及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工作,定期组织检查消防设施器材在位和完好情况,及时提出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维修、更新意见。
5、负责对义务消防队的组织管理训练工作。
6、组织实施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及技能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7、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单位消防档案。
8、按照规定办理动火作业、增设电气线路和设备的审批、监督动火部门或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严格执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动火管理制度。
9、督促各部门建立健全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
10、负责消防安全会议文件的起草、会议记录及各项决议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11、负责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的配备、管理工作。
(四)工程部消防安全职责
1、工程部负责单位所有电气设备、线路的安装,作业时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有关规定,遵守电器安全操作规程。
2、电器设备的安全防护装置必须按规定配置、使用和更换。
3、用电线路和设备安装前必须经安保部同意后方可安装。
4、负责对单位所有电器设备和电气线路的检查、维护,确保性能完好;发现存在不安全因素的,要立即按照规定上报或自行维修;紧急情况下可以先行处理。
(五)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安全职责
1、在安保部领导下进行工作,负责督促各项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进行防火巡查、消防控制值班,并做好记录。
2、按照规定每日进行定时、定点,防火巡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能立即整改的,督促立即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及时报告协调解决。紧急情况下可以责令有关部位停止营业以防止发生危险,直到消除火灾隐患。
3、发现火灾立即报警,并组织引导有关人员疏散、利用灭火器材扑救初起火灾,并做好火灾现场的保护工作。
4、消防控制室人员要严格落实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及时处理各类报警信号,定期对自动消防设施进行测试,保证自动消防设施随时处于完好状态。
5、参与拟定消防工作计划、消防安全措施,为本单位领导当好参谋和助手,及时提出合理化建议。
6、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管理知识、消防业务技能,做到四会即:会宣传消防知识和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发现、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
(六)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安全管理知识、消防业务技能,做到四会即:会宣传消防知识和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材;会发现、消除火灾隐患;会扑救初起火灾。
2、在本单位开展消防宣传活动,普及消防知识,自觉落实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
3、针对本岗位的消防安全管理特点,及时向单位领导和有关部门提出改进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的意见和建议。
4、积极参加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和业务技能训练,不断提高业务素质和灭火作战能力。
5、针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制定灭火疏散预案,并进行演练,熟悉自己的位置和分工;一旦发现灾情,立即按照预案分工投入疏散人员、疏散物资,扑灭初起战斗。
6、及时发现和制止不安全因素和行为,保证自己职责范围内无消防违章行为和火灾隐患。
(七)各部门经理/负责人消防安全职责
1、各部门经理/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负总责。
2、认真贯彻并严格落实单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将消防安全工作同其他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3、建立本部门各级管理人员、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制,健全本部门及各岗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保障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4、加强本部门的消防设施、电器设备及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消防安全管理。
5、针对本部门岗位火灾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每周组织本部门对所辖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消防安全检查,及时组织整改火灾隐患,作好记录存档备查并按时上报有关情况,本部门无法整改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消防安全管理人。
(八)员工消防安全职责
1、每名员工都有维护单位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2、每名员工都要认真贯彻落实单位的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发现火灾隐患都有义务向有关部门反映,积极配合单位整改火灾隐患。
3、每名员工都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灭火知识、技能,积极参加单位组织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积极参加义务消防队组织的各项活动。
4、每名员工都要熟悉单位内的消防安全设施位置、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一旦发生火灾事故,在立即报警的同时要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
5、每名员工都要保障消防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杜绝违反消防法律法规的行为。
二、消防安全制度
(一)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为保护职工生命、国家财产和职工财产安全,确保本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真正落实,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的防火巡查、检查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由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导,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本单位实行每日防火巡查与定期防火检查相结合的检查
方法。即:专职(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岗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每天工作时间至少每两小时对本单位、本岗位的消防工作进行巡查,夜间值班人员不少两次防火巡查;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每周至少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消防安全管理人每月至少对本单位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并每月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要及时报告。
3、每日防火巡查的内容: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消防设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在位、完整;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影响使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工作结束时,对本工作岗位进行检查,并消除遗留火种、关闭电源。其他消防安全情况
4、防火巡查人员工作要求:
防火巡查人员应当及时纠正违章行为,妥善处置火灾危险,无法当场处置的,应当立即报告。发现初起火灾应当立即报警并及时扑救。
防火巡查应当填写巡查记录,巡查人员及其主管人员应当在巡查记录上签名。
5、定期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重点工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6、防火检查人员工作要求:
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对发现安全问题及时下达整改通知,并监督落实。
7、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按照建筑消防设施检查维修保养有关规定的要求,对建筑消防设施的完好有效情况进行检查和维修保养。
8、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本单位安装的自动消防设施,每年进行全面检查测试,并出具检测报告,存档备查。
9、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定期对灭火器进行维护保养和维修检查。对灭火器要建立档案资料,记明配置类型、数量、设置情况、检查维修单位(人员)、更换药剂的时间等有关情况。
(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为普及消防知识,强化消防安全意识,保证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措施的落实,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对全体员工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教育、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有关消防法规、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本单位、本岗位的火灾危险性和防火措施;有关消防设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报火警、扑救初起火灾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组织、引导群众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3、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员工必须进行上岗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不合格者不允许上岗。
4、各部门安全管理负责人每季度对本部门的员工至少进行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下列人员必须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
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员;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消防安全专门培训的人员。
(三)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为确保消防安全,及时消除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火灾隐患整改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消防安全管理人指导,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
3、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有关人员必须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违章进入机房等重点部位;
(2)违章使用明火作业或者在禁止吸烟、使用明火等违反禁令的;
(3)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4)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5)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6)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7)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8)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9)违反前款规定的情况以及改正情况应当有记录并存档备查。
4、对不能当场改正的火灾隐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或者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管理分工,及时将存在的火灾隐患向上级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确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负责整改的部门、人员,并落实整改资金。
5、在火灾隐患未消除之前,有关部门、岗位要落实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确保消防安全,随时可能引发火灾或者一旦发生火灾将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应当将危险部位停业整改。
6、火灾隐患整改完毕,负责整改的部门或者人员应当将整改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签字确认后存档备查。
7、对公安消防机构责令限期改正的火灾隐患,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改正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报送公安消防机构。
(四)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
为增强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高自防自救能力,减少和降低火灾事故和火灾危害,特制定本制度:
1、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和制定工作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工作。
2、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如下:
(1)组织机构:
①消防应急指挥部:平时指导单位灭火和应急疏散的宣传教育、培训演练;战时指挥协调各职能小组和义务消防队开展工作,迅速果断将火灾扑灭在初始阶段;协调配合到达火场的公安消防队开展各项灭火救援行动;配合协助公安消防机构做好火灾事故调查等善后工作;其它有关工作。
②灭火行动组:根据火场情况,熟练应用各类灭火器材和工具,正确实施灭火工作。
③通讯联络组:及时实施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细则,迅速报告,准确反映情况,并派人接车。开启广播,告知火灾信息;进行通讯联络并及时反馈信息,传达上级命令,了解火场的信息,上传下达,保证通讯顺畅有序。
④疏散引导组:负责组织火灾区域的人员从安全通道和安全门迅速撤离火场。
⑤安全防护救护组:对受伤人员进行紧急救护,并对火场中出现的各种需求及时解决。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①任何部门和人员发现火灾,应立即向本单位监控室(单位内部报警电话xx:外线电话:xx)和火警中心报警。
②报警要沉着冷静,应讲清以下内容(特别是向火警中心报警时):
A.失火地点的准确地理位置
B.尽可能的说明失火现场的基本情况,如起火时间、燃烧特征、火势大小、有无被困人员、有无重要物品、失火周围有何重要建筑、行车路线、消防车和消防队员如何方便的进入或接近火灾现场等。
C.报警人姓名、住址、工作单位、联系电话
D.耐心回答接警人员询问。
③单位监控室在接到报警后,应立即按照《消防控制室管理及应急程序》处置:
A.接到报警,值守人员通过视频监控通知巡查人员迅速赶到起火点证实,现场人员确认火灾后及时报告监控室。
B.接到确切的报警后,要立即启动消防系统,切断非消防电源,开起事故广播系统,依照烟、火蔓延和扩散威胁严重程
度,区分不同区域层次顺序,逐区域通知,并沉着、镇静的指明疏散路线和方向。
C.再次拨打火警中心电话报警,并及时通知本单位消防应急指挥领导。
D.履行消防通讯组职能,指派专人到单位附近的主要道口,迎接并引导消防车快捷到达火灾现场。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①疏散引导组在发生火灾时,先疏散被火势围困的顾客,其次再进行火势周围的物资疏散,同时要注意疏散人员自己的安全。疏散后的物资要放在不影响消防通道和远离火场的安全地点。
②疏散引导人员时要不断用手势和喊话的方式引导稳定人员的情绪,维护秩序。如:对周围惊惶失措的人喊“请往那边走,那里安全”,并正确指示疏散方位;或大声呼喊“请跟我走”,带领他们到达安全地带。
③引导人员疏散应首先利用距着火部位最近的防烟楼梯,其次利用未被烟火侵袭的普通楼梯,或其它能够回到安全地点的途径,将人流按照快捷合理的疏散路线引导到场外。疏散引导组人员应逐层(逐个房间)检查,以防疏漏人员。
④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听从公安消防人员的指挥进行疏
散工作。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①灭火行动组应迅速赶往失火地点,就近利用消防水源和消防器材迅速扑救火灾,防止火势蔓延。
②发现有人员被困,应先救人,后灭火。
③灭火人员应当听从消防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在消防队到达火场后,应积极配合其灭火。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①通讯联络组
A.通讯联络组接到火警后,立即通知单位消防应急指挥部及各行动小组到达火灾现场;
B.根据总指挥的要求,将停电、供水、车辆调配、灭火措施等指令传达到火灾现场的各行动小组;
C.将火场的进展情况及时反馈,保障火灾现场与外界的信息畅通和寻求相邻单位支援的联络工作。
②安全防护组
A.安全防护组接到火警后,应快速赶到火灾现场、进行现场保护、控制局面,同时控制车辆和无关人员进入火场,并迅速通知有关人员清理火场周围停放的车辆远离火场;
B.火灾扑灭后,要全面检查现场,消灭遗留火种,并派人保护好火灾现场,等待公安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与鉴定,并协助对火灾事故进行调查。
3、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五)监控室值班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值班人员必须严守岗位,不得脱岗、漏岗。
2、值班人员要详细填写值班记录,班与班之间要办理交接手续。
3、消防控制室必须昼夜24小时设专人值班,未经专业无证人员不得上岗;值班人员要认真学习消防法律、法规,学习消防专业知识,熟练掌握消防设备的性能及操作规程,提高消防技能。
4、值班时间严禁睡觉、喝酒,不得聊天、打私人电话,不准在控制室内会客,严禁无关人员触动、使用室内设备。
5、严密监视设备运行状况,遇有报警要按规定程序迅速、准确处理,做好各种记录,遇有重大情况要及时报告。
6、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关闭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
(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为确保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增强自防自救能力,特制定本规定。
1、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和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实施,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具体实施。
2、根据灭火需要,配备适当种类和足够数量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不得挪作他用。
3、消防设备器材和工具应放置在醒目、取用方便的地点。放置在室外的要采取防潮、防晒、防霉烂、防结块和防冻措施。
4、消防设备、器材的周围不准堆放杂物和堆放其他物品。严禁埋压、圈占消火栓和消防水池,对消防设备、器材要建立定期维修保养制度,保证完好有效。
5、消防水池内应当保持规定的水量。
6、凡维修消防管理或者停止供水时,必须事先通知本单位消防队或本地区公安消防队,做好应急措施。
(七)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为确保疏散设施完好、有效,保护公民人身、国家财产和公民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的安全疏散设施管理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具体组织实施。
2、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必须保障畅通,并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保持防火门、防火卷帘、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
3、严禁下列行为:
①占用疏散通道;
②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
③工作期间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覆盖、阻塞;
④其他影响安全疏散的行为。
(八)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为规范用火、用电行为,减少火灾隐患,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用火、用电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实施。
2、本单位的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工作实行动火审批制度,由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审批。
3、单位内严禁动火施工或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进行电、气焊等明火作业的,动火部门和人员必须事先向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办理审批手续,落实现场监护人,在确认无火灾、爆炸危险后方可动火施工。动火施工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落实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4、严禁在客房、配电室、车库、锅炉房等重点部位使用明火和电热设备取暖。
5、在客房、配电室、监控室、车库、锅炉房等场所设置明显标志,严禁吸烟和携带火种。
6、与承建本单位各种工程项目的施工队签订的合同中,要有防火防爆的协议。此项工作由基建部门负责,主管消防部门监督执行。
7、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并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8、敷设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设备,必须由专业电工承担。
9、凡电加热设备必须有专人负责使用和看管,离开时必须切断电源。
10、库房内电线必须敷设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应当设在库房通道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
每座库房的电源开关箱应当单独设在库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护措施。
11、单位设置避雷装置,定期检测,保持完好。
12、重点场所的电气装置,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九)义务消防队管理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消防组织管理,有效地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专职、义务消防队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管理。
2、本单位义务消防队由各部门职工组成。义务消防队员比例不低于本部位职工总数的百分之十,防火重点部位的职工都应参加义务。
3、义务消防队的任务:
①带领群众贯彻执行国家、政府以及本单位颁布的消防法规和规章制度,参加消防业务训练和灭火演习;
②开展防火宣传,制止和劝阻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③进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
④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⑤熟悉本岗位的设备性能和工作过程中的火灾危险性,掌握本岗位的灭火方法,维护和保养消防器材和设施;
⑥及时报警,积极参加火灾扑救。
(十)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为规范本单位的燃气和电气设备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的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工作由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
2、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纳入本单位每日防火巡查和定期防火检查内容,与其他内容共同检查。
3、电器产品、燃气用具必须选用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产品。
4、电器产品、燃气用具的安装、使用和线路、管路的设计、敷设,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技术规定的要求。
5、严格按照有关电力设计规范、规程及有关规定要求,合理安装电气设备,并做到安全操作,经常检查,及时维修,保证用电安全。
6、敷设燃气、电气线路、安装和维修设备,必须由专业操作人员和专职电工承担。
7、凡是能够产生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的设备、容器,必须设置消除静电的装置。
8、库房内电线必须敷设在金属或硬质难燃塑料套管内,电气线路和灯头应当设在库房通道上方,与堆垛保持安全距离。每座库房的电源开头箱应当单独设在库房外,并有防雨防潮的保护措施。
9、单位设置避雷装置,应定期检测,保持完好。消防重点部位的电气装置,应当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的规定。
(十一)消防安全工作考评和奖惩制度
为加强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促进消防工作的深入开展,特制定本制度:
1、本单位成立由消防安全责任人任组长,消防安全管理人、本单位其他领导及消防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消防安全工作考核领导小组。
2、领导小组每季度逐级对消防安全目标管理工作考核一次。
3、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与员工经济利益、政治荣誉挂钩。
4、下列部门和个人给予奖励:
①对发现火灾隐患并及时报告的部门和个人;
②对发现违反安全制度的行为并及时制止者;
③对发现并制止严重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并避免重大损失的单位和个人;
④在扑救火灾中,积极抢救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成绩突出的;
⑤在危急时刻,防止了火灾、爆炸事故发生,或发生火灾后能及时报警,予以扑救,减少损失的;
⑥在消防工作的其他方面做出显著成绩的。
5、下列行为予以惩处:
①不执行本单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
②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逐级防火责任制不明确或消防安全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③值班人员擅离职守或失职的;
④不按照规定进行作业、违章蛮干的;
⑤对火灾隐患拒绝整改或拖延整改的;
⑥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造成火灾、爆炸事故的;
⑦其他违反消防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7
一、单位实行定期防火检查制度,每月的最后一个周进行防火检查,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管理人组织,各部门负责人参加,保卫部负责通知,并做好防火检查记录。春节、元旦、五
一、十一消费旺季的防火检查由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组织。
二、防火检查的内容包括:
火灾隐患的整改情况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
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况;
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情况;
灭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况;
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
重点工种人员以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
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情况;
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和场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实情况以及其他重要物资的防火安全情况;
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和设施运行、记录情况;
防火巡查情况;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和完好、有效情况;
其他需要检查的内容。
三、防火检查应当填写检查记录。检查人员和被检查部门负责人应当在检查记录上签名。
四、对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违章进入储存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的;
违章使用明火作业、在禁止区吸烟等行为的;
将安全出口上锁、遮挡,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响疏散通道畅通的;
消火栓、灭火器材被遮挡影响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常闭式防火门处于开启状态,防火卷帘下堆放物品影响使用的;
消防设施管理、值班人员和防火巡查人员脱岗的;
违章关闭消防设施、切断消防电源的;
其他可以当场改正的行为。
五、各部门存在火灾隐患要在规定的期限内整改,整改完毕后在检查记录第二联填写整改情况,由部门负责人签字后报保卫部门,由保卫部门安排人员进行复查。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8
液化石油气公司是易燃、易爆的重点单位,因此“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各级管理人员都要不断地提高管理水平,加强安全管理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的法令、法规和标准。
1、建立公司安全、防火领导小组,设立义务消防组织和专门队伍,同时建立健全各级安全管理组织。
2、液化石油气公司的工作人员,要经过有关部门培训教育,实行岗位定责,持证上岗。
3、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类人员的岗位责任制,明确职责,规范到位。
4、公司要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建立各项工作流程,实行科学,规范化管理。
5、要保证各种设备、设施和车辆配套、完好,同时要具备各项设备的'工艺操作规程。
6、要建立健全各种运行记录,做到帐、册齐全。
7、要建立规范的档案管理制度,有完整的图纸、档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9
为进一步增加食堂工作人员的责任感,不断提高效劳质量,确保食堂工作优质、安全、高效的运转,特制订以下安全制度。
一、食堂工作人员必需把好质量关,严禁购置、使用、出售腐烂变质、有害有毒的食物,杜绝食物中毒大事的发生。
二、操作中生熟食物要分开,防止穿插污染,各种炊司用具定期定时消毒清洗。
三、严把拣菜、洗菜关,确保拣清、洗净、烧熟;防鼠咬蝇叮,严禁病从口入。
四、食堂、仓库、餐厅的门窗准时关锁,加强值班巡查,严防失窃等大事的发生。
五、食堂的全部设备必需按标准操作,留意用电、用气安全,杜绝各种人为事故的发生。
六、食堂配备的.消防器材仔细治理,保持完好,正确使用,不得任凭移动或挪作他用。
七、锅炉房要严格根据程序操作,时时检查锅炉及设备的运行状况,严防事故的发生,蓄水池的大门要做到随开随锁。非工作人员制止进入锅炉房和蓄水池区。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0
(根据《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第十八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的特点,建立健全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公布执行”,制定一系列制度。)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如下:
为加强安全管理,增强员工的法制观念和安全意识,防止安全事故发生,制定以下安全
教育培训制度:
1、员工入职必须经过三级安全教育,教育时间不得少于24课时,经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三级安全教育分为单位级、部门级、班组级)。
2、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每年接受在岗安全教育培训不得少于8课时。
3、对员工要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教育培训,可采用岗前培训、岗上培训、板报图片、专题宣传栏、录像。知识竞赛、讲演讲座、应急预案演练等多种形式进行。
4、特种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接受专门安全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5、安全三级教育记录保存至该员工离职为止,平时教育记录至少保存两年。
6、单位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包括:
(1)国家安全工作方针和法律法规;
(2)从业人员安全工作的权利和义务;
(3)劳动保护的意义和任务;
(4)单位制定安全规章制度和执行的重要性;
(5)单位经营特点、危险场所、危险作业等方面的注意事项;
(6)消防、交通、特种设备等安全生产知识;
(7)单位对安全工作要求;
(8)发生事故如何抢救伤员、排险等应急救援知识。
7、部门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本部门安全经营特点和安全规章制度;
(2)本部门工作环境和危险因素及注意事项;
(3)安全技术基本知识;
(4)要害部位及安全设施分布情况;
(5)安全事故案例及单位安全工作任务的传达。
8、班组级安全教育培训内容
(1)本岗位安全工作特点和性质;
(2)本岗位安全操作规程和工作职责;
(3)所使用设备设施状况、性能及保养知识;
(4)个人防护用品的正确使用;
(5)岗位设备设施的安全操作规范。
(十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应当及时予以消除。下列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当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
1、对存在火灾隐患、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应责成有关人员当场改正,并督促、落实整改。
2、对不能当场整改的火灾隐患,所属部门的安全管理人要及时向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保安部报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负责人和保安部应当及时确定整改措施,限期整改。要派专人督促检查,追踪落实整改。在火灾隐患消除之前,要落实临时防火措施,保障消防安全。
3、对公安消防安全部门责令限期整改的火灾隐患,保安部要督促有关部门,在规定的期限内,及时完成整改。并写出火灾隐患整改复函,及时报送公安消防部门检查验收。
4、火灾隐患整改完毕后,负责整改的部门消防管理人应将整改的情况记录报送消防安全责任人和保卫部门签字确认,存档备查。
(十三)、灭火和疏散演练制度
为使职工在发生火灾时,能够有序的组织扑救和人员疏散,将伤亡和损失减少到最低限度,根据公安部发布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结合单位实际,制定本制度。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制订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包括以下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设备保障组、医疗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理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组、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其他单位应当结合本单位实际,参照指定相应的应急方案,至少每年组织两次演练。
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习范围内的人员。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1
总则
为了认真贯彻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使每个职工懂得消防工作的重要性,增强群众防范意识,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现结合施工现场的实际情况,制定以下防火管理制度。
一、施工单位的消防安全职责
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施工单位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1)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对施工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3)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
(4)制定易燃易爆化学物品使用与储存的防火、灭火制度和措施;
(5)按照有关规定配置消防器材;
(6)建立并落实消防设施、设备和器材的定期检查、维修、保养制度;
(7)建立消防档案。
二、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组织
建立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消防安全管理职责任务,是确保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的重要前提。
(1)建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领导工作。
(2)成立消防安全保卫组(部),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3)成立义务消防队,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消防器材维护和初期火灾扑救工作。
(4)项目经理是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同时确定一名主要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具体负责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工作;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消防干部、消防主管),负责施工现场的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施工现场防火的安全管理
1、施工现场负责人应全面负责施工现场的防火安全工作,建设单位应积极督促施工单位具体负责现场的消防管理和检查工作。
2、施工现场都要建立、健全防火检查制度,发现火险隐患,必须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隐患,要定人员、定时间、定措施限期整改。
3、施工现场发生火警或火灾,应立即报告公安消防部门,并组织力量扑救。
4、根据“四不放过”的原则,在火灾事故发生后,施工单位和建设单位应共同做好现场保护和会同消防部门进行现场勘察的工作。对火灾事故的处理提出建议,并积极落实防范措施。
5、在编制施工组织设计时,施工总平面图、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6、施工现场应明确划分用火作业、易燃可燃材料堆场、仓库、易燃废品集中站和生活区等区域。
7、施工现场夜间应有照明设备,保持消防车通道畅通无阻,并要安排力量加强值班巡逻。
8、施工作业期间需搭设临时性建筑物,必须经技术负责人批准,施工结束后应及时拆除。不得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性建筑物或堆放可燃物品。
9、施工现场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10、在土建施工时,应先将消防器材和设施配备好,有条件的应敷设好室外消防水管和消火栓。
11、焊、割作业点,氧气瓶、乙炔瓶、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应符合有关规定;如达不到上述要求的,应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12、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
13、施工现场用电,应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加强电源管理,防止发生电气火灾。
14、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施工过程中,应安排专人巡逻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
四、工地防火检查制度
1、项目经理部每月定期组织有关人员进行一次防火安全专项检查;每周一次定期安全检查中对防火安全进行检查。
2、检查以宿舍、仓库、木工间、食堂、脚手架等为重点部位,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防范工作。
3、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煤油炉,检查时如有发现,除没收器物外,罚款50元。
4、木工间不得吸烟,木屑刨花每天做好落手清,如堆积不能及时清运的,处以罚款50元,木工间发现有人吸烟者罚款10元。
5、按规定时间对灭火器进行药物检查,发现药物过期、失效的灭火器,应及时更换,以确保灭火器材处于正常可使用状态。
五、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制度
1、一级动火审批制度:
禁火区域内:油罐、油箱、油槽车和储存过可燃气体、易燃气体的容器以及连接在一起的辅助设备;各种受压设备;危险性较大的登高焊、割作业;比较密封的室内、容器内、地下室等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动火部门填写动火申请表,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安全防火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然后提交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后报公司,经公司安全部门主管防火工作负责人审核,在一周前将动火许可证和动火安全技术措施方案,报上一级主管部门及所在地区消防部门审查,经批准后方可动火。
2、二级动火审批制度:
在具有一定人危险因素的非禁火区域内进行临时焊割等动火作业,小型油箱等容器、登高焊割、节假日期间等动火作业,由项目施工负责人在4天前填写动火许可证,并附上安全技术措施方案,项目副经理召集项目安全员、施工负责人、焊工等进行现场检查,在落实防火安全措施的前提下,由项目副经理、焊工、项目安全员在申请单上签名,报公司安全部门审批,批准后方可动火。
3、三级动火的审批制度:
在非固定的、无明显危险因素的场所进行动火作业,由申请动火者填写动火申请单,在3天前提出,经焊工监护人签署意见后,报项目防火负责人审查批准,方可动火。
六、临时消防设施管理制度
1、在防火要害部位设置的消防器材,由该部位的消防职能人负责维修及保管。
2、对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人,按照处罚办法进行处理。
3、器材保管人员,应懂得消防知识,正确使用器材,工作认真负责。
4、定期检查消防器材,发现超期、缺损的,及时向消防负责人汇报,及时更新。
七、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根据消防监督机构的安排,组织施工人员参加专业的消防教育和培训,保证重点工种执证上岗制度的落实;
2、每年组织义务消防队学习、训练三天,平时由专职防火员参与各二级单位对其下属部门、科室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
4、新职工上岗前配合人事部门使用单位对其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5、每年组织1-2次特殊工种、重点工种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6、通过各种宣传工作和手段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宣传;
7、为了保证工程项目顺利实施,保护国家财产及职工生命安全,成立了一支义务消防队。为更好地发挥义务消防队的预警预报能力,提高业务素质,成为一支训练有素、机动灵活、适应工地错综复杂的消防环境需要的队伍。
(1)、义务消防队每月组织一次活动,可采用丰富多彩的形式,如消防知识讲座、经验交流会、参观观摩会、观看录像等。
(2)、活动的形式和内容由消防领导小组或义务消防队队长负责安排,通过活动使队员们深刻地认识到消防工作的重要性,针对工程实际情况,结合工程进度明确防火重点部位,掌握消防器材的操作知识,提高危险因素分析能力和扑救方法。
(3)、及时与当地消防部门建立联系,搞好消防联防工作。有计划地到当地消防部门参与联谊活动,观察消防队员消防演习。
(4)、定期举办义务消防队员消防操作技能训练,做到“防消结合”。
(5)、根据工程进展实际情况实际情况,适时举办一些消防培训活动。
八、特殊重点部位防火管理制度
1、不准在高压架空线下面搭设临时焊、割作业场,不得堆放建筑物或可燃品。
2、各种警告牌、操作堆积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
3、焊、割作业点与氧气瓶、电石桶和乙炔发生器等危险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10m,与易燃易爆物品的距离不得少于30m。
4、乙炔发生器和氧气瓶的存放距离不得少于2m,使用时两者的距离不得少于5m。氧气瓶、乙炔发生器等焊割设备上的安全附件应完整而有效,否则严禁使用。
5、施工现场的焊割作业,必须符合防火要求,按规定应配置一定数量灭火器,严格执行“十不烧”规定。
6、动火作业前必须执行审批制度,履行交底签字手续。
7、严格执行奖惩制度,遵守消防规章制度,对未出大小火灾事故,能消除火灾隐患或勇敢扑灭火灾事故的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对违反规定,造成火灾事故的人员视情节给予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材料仓库防火管理制度
1、施工现场材料仓库的安全防火由材料仓库负责人全面负责。
2、对进入仓库的易燃物品要按类存放,并挂设好警示牌和灭火器。
3、经常注意季节性变化情况,高温期间如气温超过380C以上时,应及时采取措施,防止易燃品自燃起火。
4、仓库间电灯要求吸顶,离地不得低于,电线敷设规范,夜间要按时熄灯。
5、工地其他易燃材料不得堆垛仓库边,如需要堆物时,离仓库保持6m以外,并挂设好灭火器。
6、严格检查制度,做好上下班前后的检查工作。
十、木工间防火管理制度
1、木工间由木工组长负责防火工作,对本组作业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安全防火教育,增强防火意识和灭火技术。
2、使用机械必须严格检查电器设备、安全防护装置及随机开关,破损电线及时更换。
3、木工间严禁烟火,如发现作业人员抽烟或作业场内有烟蒂按规定罚款处理,每天做好落手清工作。
4、木工间内的灭火器,经常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按国标设置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做好防火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6、木工间非作业人员严禁入内,一旦发生人为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一、电焊作业防火管理制度
1、电焊作业防火安全工作由组长全面负责,对本组作业人员要加强安全宣传教育,增强防火观念和灭火技术水平。
2、建立动用明火审批制度,做好审批工作,操作时,应带好“两证”(特种工种操作证、动火审批许可证),并配备好灭火器,落实动火监护人,焊割作业应严格遵守“电焊十不烧”及压力容器使用规定。
3、作业场内严禁烟火,违章按规定罚款处理。
4、灭火器挂设必须符合要求,经常进行检查,发现药物及压力表失效时,及时与工地安全员联系更换。
5、各种安全防火警告标志及警告牌必须悬挂醒目、齐全。
6、开展经常性防火自我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十二、职工宿舍防火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防火工作有室长负责,室员共同配合。
2、宿舍内严禁使用电加热器具。
3、宿舍内电线由电工安装完毕后,禁止他人乱拉乱接。
4、严禁躺在床上吸烟,电扇不得放在床内吹风。
5、职工宿舍每50m2设置一只灭火级别不小于3A的`灭火器,定期检查期使用可靠性,按时补换药物。
6、防火工作负责人要保持高度警惕,经常巡视生活区域及宿舍,发现危险因素,及时消除隐患。
十三、食堂间防火管理制度
1、炊事人员在作业时严禁吸烟,使用电器设备时要严格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
2、食堂间内特别是灶间灭火器必须齐全、有效,各种防火警告牌挂设完整、醒目。
3、做好经常性防火检查工作。
4、灶间严禁堆入易燃物品,炊事人员如违反有关规定所引起的火灾事故,应追究当事人责任。
十四、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交底制度
1、遵守《消防法》、《建筑工程消防监督审核管理规定》,认真贯彻执行消防工作“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
2、施工场地布置、施工方法和施工技术均要符合消防要求。
3、各种警告牌、操作规程牌、禁火标志悬挂醒目齐全,必须绘制消防平面布置图,明确消防通道,消防器材的位置。
4、生产区、生活区、材料存放区、加工区等位置必须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指定专人维护、管理、定期更新,保证完整好用。
5、严格执行动火审批制度,动火施工时采取有效的安全隔离措施。
6、组织全员防火消防知识学习,使全员达到“三懂三会”,即:懂得防火知识,会报火警;懂得消防器材的性能和使用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懂得灭火知识,会扑救初起火灾。
7、冬期施工采用保温加热措施时,应进行安全教育,并做好防护隔离措施。
十五、灭火应急预案演练制度
(一)、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组织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消防安全管理人应配合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二)、单位制定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组织机构,包括:灭火行动组、通讯联络组、疏散引导组、安全防护救护组;
2、报警和接警处置程序;
3、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4、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5、通讯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三)、单位应当按照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演练,并结合实际,不断完善预案。
消防演练时,应当设置明显标识并事先告知演练范围内的人员。
(四)、演练结束后应召开讲评会,填写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记录。记录应当记明演练的时间、地点、内容、参加部门以及人员等。
(五)、单位发生火灾时,应当立即实施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务必做到及时报警,迅速扑救火灾,及时疏散人员。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任何单位、人员都应当无偿为报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
单位应当为公安消防机构抢救人员、扑救火灾提供便利和条件。火灾扑灭后,起火单位应当保护现场,接受事故调查,如实提供火灾事故的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火灾原因,核定火灾损失,查明火灾事故责任。未经公安消防机构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灾现场。
十六、奖励与惩罚
1、奖励方法:
1)关心消防工作,积极投入消防工作,成绩显着的。
2)模范遵守消防法规,制止违反消防法规的行为,表现突出。
3)及时了解和消除重大火险隐患、避免火灾事故发生的。
4)积极扑救火灾、抢救公共财产和人民生命财产,表现突出的。
5)对查明火灾原因有突出贡献的。
6)在消防工作其他方面做出显着贡献的。
7)对以上在消防工作中有先进事迹的个人应给予表扬和奖励。
2、惩罚规定:
有下列行为之一,情节较重的,由本单位或上级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1)施工人员不按防火制度规定进行施工。
2)防火负责人不履行职责的。
3)值班人员撤离职守或失职的。
4)不按规定添置消防器材、设备的责任人。
5)故意损坏消防器材的。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2
一、落实消防安全责任,明确本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和逐级消防负责人。
二、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证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
三、开展消防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的`宣传教育,对从业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
四、期开展防火巡查、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五、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畅通。
六、确定各类消防设施的操作维护人员,保障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志完好有效,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七、组织扑救初期火灾,疏散人员,维持火场秩序,保护火灾现场,协助火灾调查。
八、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和相应的消防安全管理措施。
九、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十、建立完善防火档案。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3
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1、创办消防知识宣传栏、开展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提高全体教职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2、定期组织教职工学习消防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做到依法治火。
3、各部门应针对岗位特点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
4、对消防设施维护保养和使用人员应进行实地演示和培训。
5、对教职员工进行岗前消防培训。
安徽幼儿园防火巡查、检查制度
1、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巡查检查制度。
2、幼儿园后勤每月对幼儿园进行一次防火检查并复查追踪改善。
3、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检查人员应填写防火检查记录,并按照规定,要求有关人员在记录上签名。
4、检查人员应将检查情况及时报告幼儿园,若发现幼儿园存在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安徽幼儿园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
1、幼儿园大门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严禁占用疏散通道,严禁在安全出口或疏散通道上安装栅栏等影响疏散的障碍物。
2、按规范设置符合国家规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和应急照明设施。
3、保持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状态,并定期组织检查、测试、维护和保养。
4、严禁在上课时间将安全出口上锁。
5、严禁将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关闭、遮挡或覆盖。
安徽幼儿园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
1、消防设施日常使用管理由总务主任负责,每日检查消防设施的使用状况,保持设施整洁、卫生、完好。
2、消防设施及消防设备的技术性能的维修保养和定期技术检测由幼儿园后勤负责,设专职管理员每日按时检查了解消防设备的运行情况。发现异常及时安排维修,使设备保持完好的技术状态。
3、消防器材管理:
(1)每年在冬防、夏防期间定期两次对灭火器进行普查换药。
(2)派专人管理,定期巡查消防器材,保证处于完好状态。
(3)对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发现丢失、损坏应立即补充。
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1、严禁随意拉设电线,严禁超负荷用电。
2、电气线路、设备安装应由持证电工负责。
3、各班放学后,该关闭的电源应予以关闭。
4、禁止私用电热棒、电炉等大功率电器。
八、燃气和电气设备的检查和管理制度
1、应按规定正确安装、使用电器设备,相关人员必须经必要的培训,获得相关部门核发的有效证书方可操作。各类设备均需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合格证明并经维修部确认后方可投入使用。电气设备应由持证人员定期进行检查(至少每月一次)。
2、防雷、防静电设施定期检查、检测,每季度至少检查一次、每年至少检测一次并记录。
3、电器设备负荷应严格按照标准执行,接头牢固,绝缘良好,保险装置合格、正常并具备良好的接地,接地电阻应严格按照电气施工要求测试。
安徽幼儿园消防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为落实《安徽幼儿园消防安全制度》及消防安全教育工作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做到宏观有人管,微观有人抓,严防事故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1、幼儿园消防安全教育宣传工作的领导、消防基础设施设备和消防宣传教育的`所需经费的配置由园长负责,检查,督促。
2、幼儿园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学生教育由分管教学园长罗雪负责;教师教育由熊菁负责;设施设备由龙频负责。
3、按照逐级负责的原则实行单位法人总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在岗谁负责。
①班主任负责本班的消防安全和消防安全教育。上课时由任课教师负责教室消防安全。
②各办公室消防安全由室长负责。
③厨房消防安全由厨房陈瑞龙负责。
④教师办公室由方媛负责。
⑤资料室由档案员高雪负责。
⑥多功能室消防安全由袁琼负责。
⑦会议室消防安全由熊菁负责。
4、责任追究。凡是因工作措施不力、违规操作、责任心不强引发消防安全事故的,将追究责任:
①、一般轻微的事故(只造成园产轻微损失,无人员伤亡)责任。赔偿经济损失,扣师德考核分4―10分,不能评先进,评优。
②、园产损失较大,有人员出现伤害的消防安全事故。责任人应赔偿园产损失和大部分医疗费用。师德记0分。当年不评优、不能晋级,考核按不合格论处。
③、园产损失较大,出现人员伤亡的消防安全责任事故。责任人赔偿损失,解除聘用合同,并由公安、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安徽幼儿园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
一、安装和维修电气设备、线路,必须由电工按《电力设备技术规范》进行操作,安装接电时需向用电管理部门申请,经审核批准后由电工负责施工。
二、动用明火需到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申请,并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施工。
三、对批准使用的明火施工区域,由用电管理部门和消防归口管理职能部门进行现场监督,并做好消防安全保障工作。
四、防火重点部位,严禁私设使用电热器具(如电炉子、电热褥子、电熨斗等)。
五、电器设备的操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工作时不得撤离岗位,并对设备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报告电工修理,工作结束后必须切断电源,做到人走电断。
六、电工对学校的电气设备和线路应经常检查维修,同时每年至少进行两次绝缘遥测,发现短路和绝缘不良,应及时维修。
七、易燃易爆物品和电器设备、线路必须符合防爆要求。
八、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然后组织扑救。
九、对消防用电的检查和管理要有专人负责,并按有关规定执行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4
一、落实“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严禁在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堆放杂物、安装铁栅栏、加装或改装通道门或将安全出口锁死。
二、疏散通道、出口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疏散标志、安装应急照明灯。
三、严禁各部门、个人将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灯遮挡或挪作他用。
四、公共场所和高层建筑的通道、安全门、楼梯间等应当有明显的消防标志,并保持畅通。
五、严禁在公用道路、建筑物门口停放自行车和其它物品。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15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公安部61号令《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吉林省消防条例》,我院对学生宿舍特规定如下:
一、宿舍内严禁私拉乱扯电线、私接灯具和电源插座等,严禁使用一切电炉子、电褥子等电热器具,违者按规定给予没收。
二、宿舍内严禁动用明火、烧水、做饭等,不准点燃蜡烛、蚊香,不准焚烧废纸、垃圾,如有违反,按规处罚。
三、宿舍内严禁吸烟、喝酒、赌博等行为,如有违反,从重处罚。
四、宿舍内严禁外人留宿,如有学生亲属探视需住宿,上报医务科批准。
五、爱护消防设施和器材,维护医院公共财产和基础设施。
六、以上条款如有违规,一律罚款50—200元。造成事故的,直接追究当事人责任。构成犯罪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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