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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时间:2024-11-12 13:13:13 美云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越来越多地方需要用到制度,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公司保密管理制度,欢迎阅读与收藏。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通用20篇)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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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目的

  为保证公司所有生产、经营、管理等方面的`保密工作,维护公司权益,保障公司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国家和地方相关法律法规,参照东旭集团《保密管理制度》,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防止公司所有保密信息外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人员。

  3、职责

  质量管理部负责对生产技术、产品认证、工艺参数等负有保密责任。

  总经理工作部负责对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视会、总经理办公会、工作协调会、集团召集的各项专题会等重要会议内容,公司重大决策中秘密事项等负有保密责任。

  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记录、过程统计表、过程分析总结资料、生产试验记录等负有保密责任。

  设备物资部对公司所有生产设备参数及技术文件负有保密责任。

  采购物流部对招投标文件、采购、销售、合作等合同,协议和意向书,竞争对手和供应商信息等负有保密责任。

  人力资源部对公司人事档案、工资劳务收入、薪酬体系,分配方案等的负有保密责任。

  财务部对财务预算、成本计算、决算报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财务制度等负有保密责任。

  工程动力部对工程项目及动力设施相关技术文件、资料、图纸等负有保密责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2

  一、目的:

  为了加强对公司保密工作的统一管理,防止失密、泄露及窃密事件的发生,保证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稳定可靠地进行,特制订此制度。

  二、内容:

  (一)文件保密

  1、文件按其所涉及内容的重要程度和阅读范围,分为秘密文件、内部文件和公开文件三种。其中秘密文件指内容涉及公司及各部门的不能向外公开的资料,其密级可分为秘密、机密、绝密三种。内部文件则指公司规定在一定范围内传阅、实施的文件。文件保密仅指上述两种文件。

  2、公司及各部门要严格把好组织关,必须搞好涉密人员的选拔、审查、任用和管理工作,确保其队伍的纯洁、可靠。

  3、严格控制秘密文件处理的各个环节。

  (1)重要文件在酝酿、起草、修改、讨论过程中,要注意保密,不能外传。

  (2)一切秘密文件在印制前都要依照有关规定准确地标明密级,确定发放范围,打印份数和清退时间。

  (3)打印、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过请示、履行审批、登记手续,并由档案管理人员进行操作。档案管理人员要严格按照批准的份数打印、复制,操作过程中形成的废页、清样等必须及时销毁,不得擅自多印留存。

  (4)要加强电脑的保密工作,重要文件要在电脑上加密处理,一般人员未经准许不得在电脑上查阅文件。载有重要文件的磁盘由档案管理人员妥善保管,并对重要文件、数据进行每月二次备份。

  (5)文件收发是文件保密工作的重要环节,档案管理人员要按规定对收发文件一一登记,确切掌握每一份文件的收发情况和文件去向,传阅文件一律采取直传方式,由专人送阅,阅文人在《文件发放登记表》上签名后方可阅览,阅文人之间不得横向传阅。阅完和办理之后要按文书立卷,要求交本公司档案管理人员归档。

  (6)档案管理人员在工作调动或辞职时,必须将经管的秘密文件清理登记,全部移交清楚。移交时,要造册、清点、核对,并办理签字手续。其他人员调动或辞职时,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将其手中的秘密文件或资料收回,以免丢失。

  4、依法治密,完善制度,建立秘密文件管理责任制对秘密文件在收文、发文、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要建立严格的登记制度。努力把好各道关口,对违反规定,造成泄密事件的必须认真追查,情节严重者,要追究当事人的'法律责任。

  (二)会议保密

  1、会议保密范围指会议内容涉及公司内部机密,并规定在一定的时间内,只限于一定范围的人知悉而不能外泄的会议。

  2、会前准备工作过程中的保密。

  (1)根据会议需要,严格确定出席、列席人员。会前要认真研究安全保密措施,选定会址后,要对会址进行保密安全检查,并对与会人员进行保密教育,严格执行保密纪律。

  (2)做好对会议文件的拟稿、复印、校对、保管与分送等环节的保密工作。

  3、会议进行过程中的保密。

  (1)严格控制与会议无关的人员进入会场。

  (2)严禁乱印发会议秘密文件,对会议记录本要按秘密文件管理办法指定档案管理人员保管。

  (3)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对外泄露会议秘密内容。

  4、会议结束后的保密工作

  (1)会议结束后,要对会场进行保密检查,看有无遗漏的秘密文件,记录本等。

  (2)会议分发的秘密文件(资料)会后要统一收回。

  (3)会议记录要妥善保管,特殊情况除外,不得带出办公室。

  (三)技术保密

  1、技术保密范围包括本公司现有的技术基础上或待开发的技术项目。

  2、针对技术泄密的主要渠道,采取防范措施。

  三、附则

  1、本规定的监督权、执行权在人事行政部。

  2、对泄密人员的处罚见《奖惩制度》。

  3、本规定自批准之日起执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3

  第一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结合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公司所有人员,包括、销售人员、管理人员、后勤服务人员等,都有保守公司商业xx的义务。

  第三条公司xx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各类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各项信息,包括内xx文件、营销策略、客户xx、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技术信息、产品信息等。

  第四条公司xx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xx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xx事项。

  第五条公司xx分为三类。绝密、xx和xx。绝密是指与公司生存、生产、科研、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2、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3、公司重要xx。

  第六条xx是指与本公司的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事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外部高层人士、业务人员的来往情况及其载体。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xx,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xx,重要磁盘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按《档案法》规定属于xx级别的各种档案。

  6、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7、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

  8、公司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七条xx是指与本公司经营、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未来新产品的市场预测情况及其载体。

  2、广告企划、营销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部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和载体。

  4、按《档案法》规定属于xx级别的各种档案。

  5、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八条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总经理、股东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xx级主管领导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xx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xx级部门负责人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xx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九条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条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十一条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xx,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二条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xx。

  第十三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xx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总经理办公室,总经理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四条总经理、财务总监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xx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十五条公司内部只能使用公司电脑,不得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

  公司拷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盘或移动硬盘,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贝工具;

  电脑系统需要重装时,需要提出申请,经部门负责人、主管领导、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后,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关信息的缺失。

  第十六条文档人员、保密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十七条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十八条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会务组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第十九条保密协议

  1、公司要按照有关法律规定,与相关工作人员签订保密协议。

  2、保密协议一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盖章,即发生法律效力,任何一方违反协议,另一方都可以依法向仲裁机构申请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九条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并可以向其新任职的单位通报该员工在原单位所承担的保密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xx,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xx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二十条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xx,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xx元至xx元的罚款。

  第二十一条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xx元以上的罚款。

  第二十二条泄露公司xx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xx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制定,总经理批准。

  第二十四条第二十五条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本规定未尽事宜,按国家相关法律规定办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总公司相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每一位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遵行既确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针。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

  第五条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需保密的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所掌握的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4、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及重要会议记录;

  5、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7、工艺技术中涉及重要工艺技术环节的内部资料;

  8、生产运行过程中产生的需内部掌握的资料;

  9、销售活动中涉及用户的内部信息资料;

  10、经公司党政联席会和经理办公会确定的其他应当保密的事项。第六条公司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七条保密级别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益和利益遭受损害。

  第八条保密级别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各类合同及协议、职员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工艺技术中涉及主要工艺技术环节的资料、生产运行中产生的需内部掌握的资料、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九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及资料,应当明确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由相关归口管理部门负责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十条公司绝密文件的归口管理部门为综合办公室,一切涉及绝密文件的管理、存放、归档、借阅、销毁均由综合办公室负责;公司机密文件和秘密文件由文件所在部门进行归口管理,一切涉及机密和秘密文件的的管理、存放、归档、借阅、销毁等相关工作均由文件所在部门负责。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一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根据文件的密级程度由相关归口部门负责。

  第十二条对于秘密文件、资料,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批准,不得借阅、复制和摘抄;

  2、经总经理批准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密级资料的,需由文件相关归口管理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第十三条如遇特殊情况需要提供公司保密资料的,需由文件相关归口管理部门对情况进行核实,报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提供。

  第十四条召开和举办属于公司保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根据密级程度确定主办部门,并应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2、根据需要限定参加会议人员的范围,或根据会议密级程度指定参会人员;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的传达范围。

  第十五条公司员工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第十六条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可能泄露或已经泄露时,应当及时告知综合办公室,综合办公室了解相关情况后应第一时间报告总经理,并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

  第四章责任与惩罚

  第十七条在可能涉及公司秘密的重要岗位工作的员工,经综合办公室认定,需与公司签订保密协议,并根据协议要求严格遵守相关规定。

  第十八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给予严重警告,并处以1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

  1、违反保密协议相关规定,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十五条规定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已采取补救措施且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第十九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予以辞退并酌情赔偿公司经济损失:

  1、违反保密协议相关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未采取补救措施,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虽已采取补救措施,但仍给公司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4、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规提供公司秘密的;

  5、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第五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制度由综合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5

  第一条、保密原则

  一、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原则: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看的,绝对不看;不该听的,绝对不听;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录。

  二、除了履行职务的需要之外,本公司任何员工未经公司总经理或分管领导同意,不得以泄露、公布、发布、出版、传授、转让或者其他任何方式使任何第三方(包括按照保密制度的规定不得知悉该项秘密的公司的其他员工)知悉属于上级公司、公司,虽属于他人但本公司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或其他商业秘密信息,也不得在履行职务之外使用这些秘密信息。

  三、公司员工离职之后仍对其在本公司任职期间接触、知悉的属于本公司或者虽属于第三方但本承诺有保密义务的技术秘密和其他商业秘密信息,承担如同任职期间一样的保密义务和不擅自使用有关秘密信息的义务,而无论本公司员工因何种原因离职,在离职后仍承担保密义务期限为自离职之日3年内。

  第二条、保密内容与方法

  一、文件的保密环节包括其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等。

  二、保密文件划分为三级,第一级为绝密,第二级为机密,第三级为秘密。

  1、绝密

  ⑴公司有针对性的竞争策略和计划;

  ⑵招投标方案及招投标人的`相关资料;

  ⑶交易商有关资料;

  ⑷人才引进计划方案;

  ⑸尚未公布的工资福利和人事调整方案;

  ⑹公司财务报表;其他绝密内容。

  2、机密

  ⑴公司发展规划;

  ⑵公司事故调查报告;

  ⑶公司领导的人事档案;

  ⑷尚未公布的公司机构改革方案;

  ⑸员工个人的薪金;

  ⑹其他机密内容。

  3、秘密

  ⑴没有明确规定可以传达的公司办公会议内容;

  ⑵不宜对外单位公开的内部规章;

  ⑶尚未公布的人事处罚决定;

  ⑷小区产权资料、工程资料和相关技术资料和小区业主的资料等;

  ⑸其他秘密内容。

  三、保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

  1、绝密、机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除本职工作职责外由总经理批准,秘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除本职工作职责外由总经理、部门分管经理和管理处主任批准;

  2、复制保密文件,应派人在复制现场监督;

  3、保密文件的复制情况应予登记。

  四、保密文件的发出、传递、签收、保管

  1、发出保密文件应履行审批手续,审批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使用一致;

  2、总经理、部门分管经理和管理处主任按工作需要负责绝密文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的传递工作;

  3、保密文件的接收人,应在接收记录簿上签收。接收人应对保密文件妥善保管,不得随意在办公桌上堆放,不得携带回家或公共场所;

  4、批准由个人保存的记有秘密内容的记录本等应防止遗失。离职时,应清理交回公司。

  5、保密文件、机密文件原件由综合服务部经理核实验收后存放档案室,经批准使用的复印件及其他保密文件由各管理处主任(档案室)和相关职能部门经理保管。

  五、保密文件的查询和借阅,要严格履行审批制度,权限同保密文件的复制及使用一致;

  六、保密文件的解密和销毁;

  1、保密文件的解密有两种形式,一是因正式公布而解;二是经鉴定已丧失秘密特征而解密;

  2、因公布而解密的,由保管人确认;

  3、经鉴定解密的,鉴定由保管人提出;

  4、经鉴定已丧失保存价值的秘密文件应销毁;

  5、解密与销毁应报总经理批准;

  6、销毁保密文件,应有两个监销人,并制作销毁记录。

  第三条、处罚

  如违反本规定的,公司将据《奖惩条例》,视情节轻重,对责任人予以处罚。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6

  一、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不受侵犯,立足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全体在职员工及已签订保密协议但未过脱秘期的离职人员。

  三、组织机构设置及管理权限

  1、公司办公室为保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对全公司涉密资料的集中管理、统一收发及各类办公存储设备使用情况地监督、管理等工作事宜,此外负责定期不定期组织人员对各部门保密工作进行突击检查,发现异常及时通报。

  2、公司全体员工均为保密工作执行人及监督人,对发现的泄密行为及个人有制止、举报的权利。

  四、公司秘密具体规定

  (一)公司秘密界定

  公司秘密是关系到公司的权利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概括包括如下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

  2、公司界定为保密文件的各类合同、协议、意向书、招投标书、项目立项书、报告、重要会议记录等资料;

  3、公司财务预算、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及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情况、银行帐户帐号,包含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等。

  4、公司销售订单、客户资料、发货记录、市场反馈信息、售后服务信息等资料、信息。

  5、公司技术资料和产品技术参数,包含产品配置表、技联等。

  6、重要供应商体系及价格,包含产品配置价格、零部件价格以及与供应商的优惠条件合同等。

  7、其他经公司认定为应保密的内容。

  8、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畴。

  (二)公司密级的界定

  根据秘密重要性及泄漏后可能造成的`影响严重程度,公司秘密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具体规定如下:

  1、绝密指极为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力和权益遭受到特别严重的损失;

  2、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失;

  3、秘密是一般公司的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权力和权益受到损害。

  (三)公司各类资料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战略、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重要决策等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纪要、公司经营情况视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福利待遇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五、保密措施

  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规定标明密级,并按照公司文件管理规定确定保存期限,保密期届满,自动解密。

  (一)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办公室或总经理委托专人执行;电脑储存、处理、传递公司的秘密由有关操作人员进行保密处理。

  (二)对于密级的文件、资料或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的签批,不得复制和摘抄。

  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更不准将文件、资料交与公司外部人员。

  4、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三)属于公司秘密的设备或者重要的商业信息,由公司指定的专门部门负责,并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四)在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报请总经理签批。

  (五)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主办部门应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选择具备保密措施的场所。

  2、根据工作需要,限定参加会议的人员范围,对参加涉及秘密事项会议的人员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规定使用会议设备和管理会议文件。

  4、确定会议内容是否传达及传达范围。

  (六)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讯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七)公司工作人员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备办公室,办公室接到报告,应立即落实并紧急处理。

  (八)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九)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十)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十一)各部门的电脑、U盘、硬盘、文件等,非必要人员不得随便使用或翻看,并采取稳妥的保密措施。各部门涉秘U盘、移动硬盘等存储设备要指定专人保管,其资料保存、使用具有唯一性,如发生泄漏,将追究个人责任。

  六、责任与奖惩

  (一)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给予警告或视造成的损失给予50元以上500元以下不等处罚: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制度“五、保密措施(一)、(三)、(四)、(五)、(六)、(九)、(十)、(十一)规定秘密内容的。

  3、已泄露公司秘密,但采取补救措施的。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辞退并给予500以上5000元以下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1、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2、违反本保密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违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三)对保守、保护公司秘密,改进保密技术、措施,举报、制止泄密行为及个人的部室或者个人实施奖励,奖励金额视贡献大小,经公司办公会研究决定。

  七、附则

  1、本制度规定的泄密是指下列行为之一:

  (1)使公司秘密被不应知悉者知悉的。

  (2)使公司秘密超出了限定接触范围,而不能证明未被不应知悉者。

  2、公司将不定期检查各部门的保密情况。

  3、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7

  为实行规范化管理,注重“以人为本、树立正气、促进工作”原则,针对目前薪酬管理的现状,特制定本制度:

  一、薪酬资料的管理原则

  1、员工的薪酬资料只有所在部门负责人、人力资源部经理及负责薪资人员可查询掌握,其他任何人不得探询、议论他人的薪资。

  2、员工不得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如对自己的薪资有异议可向人力资源部反映,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或协调处理。

  3、因发放薪酬而接触薪酬资料的务必严格遵守保密制度。

  二、相关部门职责和义务

  1、人力资源部:

  人力资源部是薪酬保密工作的实施和监督部门;

  2、财务部门:

  (1)财务部门须指定专门人员负责薪酬的管理和发放,其他人员不得向本部门人员询问本人或他人的薪酬;

  (2)财务部门对本部门所负责的薪酬模块的保密工作负全责。

  三、保密程序

  1、薪酬表编制保密程序;

  (1)编制薪酬的人员一律不得在任何场合谈论与薪酬有关的事宜;

  (2)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在做薪酬表时,不允许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如有其他与薪酬编制无关的人员在工作现场,负责编制薪酬表的人员要劝其离开;

  (3)编制薪酬表的电子文档须加密,以防泄密;

  (4)编制薪酬表的人员如在制作薪酬表时有其他事情离开工作现场,不得将薪酬表和相关的薪酬资料摊放在桌面上,务必收集起来放入专门的`档案柜内加锁,以免他人翻阅,并关掉打开的电脑文档;

  2、薪酬审批保密程序;

  人力资源部在将薪酬表送各部门负责人审核时,各部门负责人务必在无其它无关人员在场状况下进行审核。

  3、薪酬发放保密程序;

  (1)每月应发放的薪酬总额由财务根据签批后的薪酬审批表存入开户银行;

  (2)财务将审核签批后的员工薪酬明细表转送开户银行,由银行根据员工薪酬明细表将薪酬总额分解到每位员工,并将每位员工的薪酬存入员工薪酬卡;

  (3)财务部每月发放工资单时,务必员工亲自领取,不得代领,员工个人发现薪酬与存入薪酬卡的薪酬不相符或有其他错误时,由员工及时与财务部联系。

  四、保密职责

  1、人力资源部、财务部及各部门负责人对薪酬负有保密职责,不得将任何人的薪酬向外透露;

  2、严禁公司任何员工以任何方式向任何人透露自己或询问其他人员的薪酬状况;

  3、财务部负责所有薪酬表的存档,保管人员要严格遵守公司薪酬保密制度;

  4、所有个人因薪酬有错误需查询薪酬表的,负责保管薪酬表的人员只能带给其个人的薪酬表,与其无关的薪酬状况一律不得显示给查询人。

  五、处罚措施

  1、如有探询、评论他人薪资或将自己的薪资透露给他人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2、人力资源部相关人员、财务部门人员及各部门负责人非因工作需要透露他人薪酬标准的,一经发现将给予警告处分,情节严重者可直接解除劳动合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8

  为了加强公司内部保密工作,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公司各级员工必须严格遵守公司内部保密协议,严格按照公司保密措施执行。

  对违反公司保密纪律造成损失、泄密的人员,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给予公司内部处分或开除;有意泄密并构成犯罪的要追究其法律责任。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人及资料。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公司保密措施:

  1)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公司委托专人执行;

  2)采用电脑技术存取、处理、传递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负责保密。

  3)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项的,应当事先经总经理批准。

  4)具有属于公司秘密内容的会议和其他活动,应选择具备保密条件的会议场所。

  5)不准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准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秘密,不准通过其他方式传递公司秘密。

  6)任何人不的打听、议论他人个人信息、薪资、劳务性收入等私密事宜,亦不得将个人薪资所得告诉他人。

  7)各级人员的薪资除公司主办核薪的人员、发薪的人员与各级直属主管外,一律保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9

  一、本制度是处理涉及机密的文件及其机要事项而制定。

  二、本规定中所称机要是指不得泄露事项,凡符合下列条款之一者均属于此。

  1、关于重要决策或计划。

  2、关于人事问题。

  3、关于会议重要的讨论事项。

  4、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5、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6、特别指定的事项。

  三、机要文件按保密等级可分为以下三种:

  1、秘密。不能向相关人员以外者公开。

  2、机密。不能向外公开。

  3、绝密。不能向特别指名的最小范围内的工作人员以及承办人员以外者公开。

  四、机要文件、机要事项及其种类的'认定,原则上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负责。

  五、机要文件由其制发部门制成正、副本两份,一份由制发部门分类加以保管,另一份由所管部门的负责人保管。

  六、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至有关部门时,必须有收件人签字。

  七、机要文件来往传递(包括传真),应指定专人传接或采取亲启信函方式进行。

  八、机要文件须经制发部门负责人同意后方可复制。机要文件复制时,制发部门应将复制件数量在原件或副本上详细记录,并在发文簿上记载复制件的去向。

  九、秘密文件或公司外秘密文件以及秘密事项,由制发部门负责人负责,由专人进行分发和传送。

  十、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资料的销毁,由所管负责人负责销毁。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0

  一、保密事项

  1、涉及公司的重要资料、调研报告;

  2、公司的重要文件、会议、招投标资料等;

  3、公司财务计划、预算、决算资料;

  4、公司未对外公开的'各类统计报表、年报;

  5、公司中、远期战略方案;

  6、公司物业管理方案;

  7、客户的个人信息资料;

  8、其它一切应该保密的公司事务。

  二、保密规定

  1、不该说的机密,绝对不说。

  2、不该知道的机密,绝对不问。

  3、不该看的机密,绝对不看。

  4、不该复印的材料,绝对不复印。

  5、涉密文件资料应由总经理秘书拆封、领导亲启或指定专人拆封,他人不得擅自拆启。

  6、绝密资料不准摘抄、复印、传真、摄录等,特殊情况必须由公司主要领导批准,并注明复印部门、人员、时间。借出资料必须当天归还,严禁带出公司。

  7、机密通信和使用微机的部门,要按照机密通信和办公自动化保密的有关规定,积极采取措施,堵塞遗失泄密漏洞。

  8、泄密或遗失机要文件的要及时报告有关领导,以便采取补救措施,情节严重者,追究有关人员责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1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维护集团的合法利益,保障集团长期稳定发展,适应市场竞争,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 集团员工有义务保守集团秘密,严格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 本规定由办公室负责实施。

  第二章 集团秘密的范围

  第四条 集团发展战略的秘密事项。

  第五条 经营管理中重大决策的秘密事项。

  第六条 企业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第七条 企业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第八条 企业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第九条 企业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十条 企业职员人事档案、工资性、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第十一条 其他秘密事项。

  第三章 保密等级

  第十二条 集团秘密分为三级:绝密、机密、秘密。

  集团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集团权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集团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经营情况为机密级;

  集团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工资性收入、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四章 各密级内容知晓范围

  第十三条 绝密级: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四条 机密级:副总经理(总助)及其以上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五条 秘密级:部门经理级别以上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五章 保密措施

  第十六条 员工须增强保密意识,不该问的不问,不该说的不说,不该看的`不看。

  第十七条 总经理主抓保密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十八条 对外交往合作中需要提供集团秘密的事项,报集团总经理审批。

  第十九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和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集团秘密。

  第二十条 员工发现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

  第二十一条 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加保管钥匙,非本机要部门人员获准后方可进入。

  第二十二条 涉密人员工作变动须办理交接手续,由主管领导审核。

  第二十三条 小车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严格保密。

  第六章 附则

  第二十三条 本制度经董事会批准后执行。

  第二十四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2

  第一条 为了维护中心利益,特制订本规定,全体员工必须严格遵守。

  第二条 秘密分为三等级:绝密、机密、密。

  第三条 严守秘密,不得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机密或涉及公司机密。

  第四条 不得向其他公司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机密。

  第五条 严格遵守文件登记和保密制度。

  秘密文件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计算机中的秘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公司经理。

  不准带机密文件到与工作无关的场所。

  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秘密事项和交接秘密文件。

  第六条 严格遵守秘密文件、资料、档案的借用管理制度。

  如需借用秘密文件、资料、档案,须经经理批准。

  并按规定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七条 秘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摘录和外传。

  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应按有关规定经办公室批准后办理。

  复制件应按照文件、资料的密级规定管理。

  不得在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引用秘密文件和资料。

  第八条 会议工作人员不得随意传播会议内容,特别是涉及人事、机构以及有争议的问题。

  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未经办公室批准不得外借。

  第九条 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办公室,切不可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离开办公室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和文件柜中。

  第十一条 发现失密、泄密现象 ,要及时报告,认真处理。

  对失密、泄密者,给予 50—100元扣薪;

  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

  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部门处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3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内部秘密事项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GJ秘密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公司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单位不得擅自在公司系统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 内部秘密事项秘密信息不得在与国际互联网联网(外网)的计算机中存储、处理、传递。

  第三条 涉密信息网络在存储、处理、传递、输出涉密信息要在突出位置标明相应密级。

  第四条 存储涉密信息的'计算机,应按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按相应密级的文件进行管理,不再使用的信息应及时销毁。

  第五条 涉密信息网络应严格按照《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管理暂行制度》和《涉及GJ秘密的通信、办公自动化和计算机系统审批暂行办法》的制度,采取相应的保密技术防范措施。

  第六条 涉密网络需要使用移动介质前,应先检查移动介质是否存在病毒、木马等恶意程序。

  第七条 涉密信息网络的保密管理实行领导负责制,由管理和使用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负责保密工作,并指定有关部门和人员具体承办。

  第八条 公司保密办应对本系统涉密信息网络进行经常性的检查。

  第九条 涉密信息网络的安全管理人员,应经过严格审查,定期进行考核,并保持相对稳定。

  第十条 涉密信息网络系统管理人员,应参加保密部门组织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保密知识培训。

  第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计算机网络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向公司保密办报告。

  第十二条 违反制度泄露GJ秘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GJ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进行处理,并追究单位领导责任。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4

  1.目的

  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利益,确保公司保密文件、资料的安全,防止重要业务资料外泄、更改或丢失,特制定本办法。

  2.范围

  适用于被列入公司保密范围的文书、资料、档案以及涉密的部门或个人。

  3.职责

  3.1总公司综合管理部

  1)为全公司保密的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制定公司的保密办法,并对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等档案进行管理;

  3)监督、指导各部门、各子(分)公司保密的工作,并对泄密事件进行查处。

  3.2各子(分)公司综合管理部

  1)为所属公司保密的工作的归口管理部门;

  2)负责贯彻执行公司的保密办法,并对所属公司的秘密文件、资料等档案进行管理;

  3)监督、指导所属公司各部门保密的工作,并对泄密事件进行查处。

  3.3各部门负责人

  1)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

  2)负责贯彻落实本办法,并对本部门发生的泄密事件负领导责任。

  3.4全体员工都有义务和责任保守公司秘密。

  4.方法和过程控制

  4.1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是指一切关系公司安全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具体包括:

  1)公司的发展方向、战略规划、经营目标以及投资计划。

  2)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新项目规划及其实施的进展情况。

  4)公司研究掌握的市场动态和信息。

  5)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以及各类财务报表。

  6)顾客的档案和资料。

  7)员工的档案、薪酬和福利。

  8)外事活动中的涉密事项。

  9)公司内部的重要文件,包括管理方案、招投标文件、体系文件、内部管理制度、员工手册、经济合同、谈判记录、会议记录、设备资料以及其它与公司经营活动有关的资料。

  10)其它需保密的事宜,如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事项等。

  4.2保密密级

  公司的保密密级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级,具体如下:

  1)绝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服务、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营销策略、商务谈判内容及载体、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与渠道、招投标文件、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以及重大经营与管理决策。

  2)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服务、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到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项目规划、管理方案、体系文件、顾客档案与资料、员工档案与资料、财务预决算报告、财务报表与统计报表、薪酬制度与员工工资、保险柜密码与计算机密码、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干部的考评材料、外事活动中内部掌握的原则和政策、重要的会议记录(纪要)、公司领导干部的通讯电话等。

  3)秘密是指与本公司生存、生产、经营、服务、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消费层次调查情况、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顾客投诉与回访记录、工程图纸、维修记录、检查记录与结果、计划总结、收发文件(如通知、通告等)、会议纪要(重要会议纪要除外)、员工手册等普通性文件。

  4.3保密措施

  1)公司员工应具有保密意识,必须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2)接触公司秘密的部门或人员范围,由产生涉密事项的部门负责人或上报总经理限定。涉密人员的范围应严格控制在直接人员范围内,从事局部工作的人员只能接触直接相关的部分内容,无关人员不得接触保密事宜。

  3)公司所有保密文书、资料、档案均由综合管理部门负责注明保密密级,确定传递范围及查阅权限。借阅、查阅保密文书、资料、档案时,必须履行相关手续,并按档案的查阅权限进行。

  4)外来秘密文件、资料由行政文秘根据公司领导确定的阅读范围送阅文人传阅后及时将原件归档保存,并确保只在行政文秘与阅文人之间直传。需承办的秘密文件将复印件(1—2)份登记后交相关人员限期承办,并在承办完毕之后及时收回与原件一并保存。

  5)公司保密文书、资料、档案由综合管理部门进行统一管理(特殊档案资料除外,如财务、人事等则由档案归口管理部门进行管理),指定专人负责集中指定地点保存,并按类上架进柜,注意防盗、防火、防潮、防虫、防泄密等事件的发生,要经常对档案材料进行检查。发现异常或被盗,丢失等情况,及时向领导反映,妥善处理。如系人为造成,要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6)长期大量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在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或聘用协议时,应当专门签订保密协议。不得擅自提供、翻印、复印、抄录、携带、销毁属于公司秘密的档案材料。

  7)在公司对外交往与合作中,对方以正当理由和途径要求提供涉及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时,应当在不损害公司利益的前提前下,报公司领导批准后提供,并要通过书面形式要求对方承担保密义务。

  8)调职或离职员工必须将自己保管的'保密文件或其它东西,上交部门负责人,不得随意移交给其他人员。调职或离职后仍应继续承担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三年内不得利用在本公司所获得的技术成果,所掌握的市场信息、顾客资料从事与本公司经营范围相同的工作。

  4.4员工保密守则

  1)严守秘密,不以任何方式向公司内外无关人员散布、泄漏公司秘密。

  2)不向其他部门员工窥探、过问非本人工作职责内的公司秘密。

  3)秘密文件应存放在有保密设施的文件柜内,不得带有秘密性质的文件到无关的场所。

  4)计算机中的保密文件必须设置口令,并将口令报告部门负责人。

  5)不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保密事项或交接保密文件。

  6)保密文件、资料不准私自翻印、复印、拷贝、摘录、借阅和外传;因工作需要翻印、复制时,需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办理相关手续,报所属公司综合管理部备案。

  7)凡召开重要会议,与会人员不得随意泄露会议内容,会议记录要集中管理。

  8)公司的保密文件作废时应及时销毁,不得乱扔乱丢。

  9)不得将公司的秘密资料作废品、废纸出售。

  10)员工离开办公场所时,必须将文件资料放入抽屉或文件柜中。

  11)参与外事活动的员工必须遵守本办法,不得随意泄漏公司秘密。

  12)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负责。

  4.4保密奖惩规定

  1)对于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对维护公司秘密做出成绩的,或有效地制止重大泄密事件者,将根据公司奖惩制度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2)过失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给予警告或降职降级处分,并处以100元至1000元的经济处罚。

  3)以谋取个人私利为目的,故意泄露公司秘密或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办法的,公司将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第二、三款之规定与其解除劳动合同,并处以1000元以上的经济处罚,同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5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并结合公司实际具体情况,为保障公司整体利益和长远利益,使公司长期、稳定、高效地发展,适应激烈的市场竞争,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适用范围

  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

  2、公司所有人员,包括技术开发人员、销售人员、行政管理人员、生产和后勤服务人员等(以下简称“工作人员”),都有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 公司秘密的范围

  第三条 公司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晓、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且由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本制度所称的不为公众所知晓,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

  2、本制度所称的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3、本制度所称的公司采取保密措施,包括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4、本制度所称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内部文件,如建矿过程中图纸资料、文件批复、制作工艺、化验品位、管理制度、客户信息、招投标中的标底及标书内容等。

  第四条 公司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公司生产经营、发展战略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就经营管理作出的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公司生产、科研交流中的秘密事项。

  4、公司对外活动中的秘密事项以及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

  5、客户及其网络的有关资料。

  6、其他公司秘密事项。

  第三章 密级分类

  第五条 公司秘密分为三类:绝密、机密和秘密。

  第六条 绝密是指与公司发展、生产、财务、经营、人事有重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公司股份构成、投资情况,股东名称。

  2、公司总体发展规划、经营战略、正式合同和协议文书。

  3、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绝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4、公司重要会议纪要、董事会决议。

  第七条 机密是指与本公司的发展、生产、财务、经营、人事有重要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尚未确定的公司重要人事调整及安排情况,人力资源部门对管理人员的考评材料。

  2、公司与上级领导的来往情况。

  3、公司薪金制度,财务专用印签、账号,保险柜密码,月度、季度、年度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统计报表,电脑开启密码,重要磁盘、磁带的内容及其存放位置。

  4、公司大事记。

  5、产品的制造工艺、化验标准、设备检测报告、重要仪器的图纸和相关资料。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机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获得竞争对手情况的方法、渠道及公司相应对策。

  8.公司财务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的家庭住址及外出活动去向。

  第八条 秘密是指与本公司发展、生产、经营、财务、人事有较大利益关系,一旦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的事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市场潜力调查预测情况。

  2、供应销售企划方案。

  3、总经理办公室、财务科、企管科、办公室等有关部门所调查的违法违纪事件及责任人情况。

  4、生产、技术、财务部门的安全保卫情况。

  5、各类设备图纸、说明书、基建图纸、各类仪器资料、各类技术通知及文件等。

  6、按《档案法》规定属于秘密级别的各种档案。

  7、各种检查表格和检查结果。

  第四章 保密措施

  第九条 各密级知晓范围

  1、绝密级

  董事会成员、总经理、监事会成员及与绝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2、机密级

  财务总监(助理)级别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机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3、秘密级

  中层以上管理人员以及与秘密内容有直接关系的工作人员。

  第十条 公司员工必须具有保密意识,做到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绝对不说,不该看的绝对不看。

  第十一条 总经理负责领导保密的全面工作,各部门负责人为本部门的保密工作负责人。

  第十二条 如果在对外交往与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应先由总经理批准。

  第十三条 严禁在公共场合、公用电话、传真上交谈、传递保密事项,不准在私人交往中泄露公司秘密。

  第十四条 公司员工发现公司秘密已经泄露或可能泄露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并及时报告办公室,办公室应立即作出相应处理。

  第十五条 总经理、财务总监、总经理助理办公室及各机要部门必须安装防盗门窗、严格保管钥匙,非本部人员得到获准后方可进入,离开时要落锁,清洁卫生要有专人负责或者在专人监督下进行。

  第十六条 备有电脑、复印机、传真机的部门都要依据本制度制定本部门的保密细则,并严格执行:公司内部只能使用公司电脑,不得带私人电脑进入公司进行相关工作;公司拷贝任何信息只能使用公司配置的U盘或移动硬盘,不得使用私人的拷贝工具;电脑系统需要重装时,需要提出申请,由技术管理人员进行操作,不得擅自操作,以免造成相关信息的缺失。

  第十七条 各单位人员出现工作变动时应及时办理交接手续,交由主管领导签字。

  第十八条 司机对领导在车内的谈话要严格保密。

  第五章 保密环节

  第十九条 文件打印

  1、文件由原稿提供单位领导签字,签字领导对文件内容负责,文件内不得出现对公司不利或不该宣传的内容。

  2、打印部门要做好登记,保密文件应由办公室负责打印。

  3.打印完毕,所有文件废稿应全部销毁,电脑存盘应消除或加密保存。

  第二十条 文件发送

  1、文件打印完毕,由办公室专门人员负责转交发文部门,并作登记,不得转交无关人员。

  2、发文部门下发文件时应认真做好发文记录。

  3、保密文件应由发文部门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签收,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对于剩余文件应妥善保管,不得遗失。

  5、发送保密文件时应由专人负责,严禁让试用期员工发送保密文件。

  第二十一条 文件复印

  1、原则上保密文件不得复印,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方可执行。

  2、文件复印应做好登记。

  3、复印件只能交给部门主管或其指定人员,不得交给其他人员。

  4.复印废件应即时销毁。

  第二十二条 文件借阅

  (1)借阅保密文件时必须经借阅方和提供方领导签字批准,提供方负责做到专项登记,借阅人员不得摘抄、复印或向无关人员透露,确需摘抄、复印时,要经提供方领导签字并注明;

  (2)公司证件(如:公章、税务证、营业执照副本等)的借用,如需借用,须经总经理批准,并办理借用登记手续。

  第二十三条 传真件

  1、传递保密文件时,不得通过公用传真机。

  2、收发传真件时应做好登记。

  3、保密传真件的收件人只能为部门主管负责人或其指定人员。

  第二十四条 录音、录像

  1、录音、录像应由各单位整理并根据情况确定保密级别。

  2、保密录音、录像材料由办公室负责存档管理。

  第二十五条 档案

  1、档案室为材料保管重地,无关人员一律不准出入。

  2、秘密文件的保管应与普通文件区别开,按等级、期限加强保护。

  3、档案销毁应经领导批准后指定专人监销,要保证两人以上参加,并做好登记。

  4、不得将档案材料借给无关人员查阅。

  7.秘密档案不得复印、摘抄,如遇特殊情况需由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执行。

  第二十六条 外来人员活动范围

  1、保卫科应加强保密意识,无关人员不得在机要部门出入。

  2.外来人员到公司参观、办事,必须遵循有关出入矿管理规定,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公司。

  3.客人到公司参观时,不得接触公司文件、货物和供应销售材料等保密件。

  第二十七条 保密部门管理

  1、与保密材料相关的部门均为保密部门,如总经理办公室、副总办公室、办公室、档案室、化验室、磅室、以及财务科、人力资源科等。

  2、保密部门应对出入人员进行控制,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并停留。

  3、保密部门应根据实际工作情况制定保密细则,做好保密材料的保管、登记和使用记录工作。

  第二十八条 会议

  1、所有重要会议均由办公室协助相关部门做好保密工作。

  2、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应参加。

  3、办公室应认真做好到会人员签到及材料发放登记工作。

  4、保卫人员应认真鉴别到会人员,无关人员不得入内。

  5、会议录音、摄像人员由办公室指定。

  第二十九条 员工离职规定

  1、员工离开公司时,必须将有关本公司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的全部资料(如试验报告、数据资料、图纸、电脑密码、硬盘、U盘等)交回公司。

  2.员工离开公司时,公司需要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该员工重申保密义务。

  3.员工离开公司后,利用在公司掌握或接触的由公司所拥有的商业秘密,并在此基础上作出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有权就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予以实施或者使用,但在实施或者使用时利用了公司所拥有的且本人负有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时,应当征得公司的同意,并支付一定的使用费。

  4.未征得公司同意或者无证据证明有关技术内容为自行开发的新的技术成果或技术创新的,有关人员和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调职、离职时,必须将自己经管的秘密文件或其他东西,交至公司办公室,不得随意移交其他人员。

  6、公司员工离开工作岗位时,必须将文件放入抽屉内或文件柜中。

  第六章 违纪处理

  第三十一条 公司对违反本制度的员工,可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教育、经济处罚和纪律处分。情节特别严重的,公司将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对于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警告处分,处以500元至1000元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 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本制度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处理,并处以 1000元以上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 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者,公司将给予开除外理,并处以5000元以上的罚款,必要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制定,总经理审阅后批准。

  第三十五条 本制度由办公室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实行。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6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计算机信息保密管理工作,杜绝泄密隐患,确保内部秘密事项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GJ秘密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公司计算机网络的统一建设和管理,维护网络正常运转,各单位不得擅自在公司系统网络上安装其他设备。

  第二条 涉密计算机严禁直接或间接接入国际互联网等公共信息网络。

  第三条 涉密计算机主要用于处理涉密业务和内部办公业务。非涉密计算机严禁存储、处理、传递和转载内部秘密事项信息。

  第四条 未经单位领导批准和授权,个人使用的计算机不得交由非本岗位工作人员操作。

  第五条 不得使用移动存储设备在涉密和非涉密计算机间复制数据。确需复制的,应当利用中间计算机进行转存处理,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防止泄密。

  第六条 内部秘密事项信息输出实行严格的登记、审批手续,输出的范围、数量和介质要有明确的记载,确保秘密信息可控。

  第七条 不得安装、运行、使用与工作无关的软件。

  第八条 涉密计算机应由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审查合格的定点单位进行维修。维修前,应进行登记,并将涉密信息和软件备份,彻底清除涉密信息或卸除所有涉密存储介质。不能彻底清除或卸除的应采取可靠的保密措施,保证所存储的内部秘密事项信息不被泄露。

  第九条 涉密计算机不再继续使用时,须经单位领导批准,并在履行清点、登记手续,进行技术处理后将硬盘及时销毁,一律不得进行捐赠或当作废品出售。

  第十条 各单位发现计算机系统泄密后,应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按制度及时向公司保密办报告。

  第十一条 涉密的.计算机信息在打印输出时,打印出的文件应当按照相应密级文件管理,打印过程中产生的残、次、废页应当及时销毁。

  第十二条 计算机使用人即为管理责任人。对不按制度管理和使用涉密与非涉密计算机造成泄密事件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构成犯罪的将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7

  一、公司员工应保守公司秘密。以下事项属公司秘密,未经公司领导批准,任何人不得泄漏:

  1、重大的经营方针、发展方向的讨论及其决策内情;

  2、经营及财务状况;

  3、工资奖金方案;

  4、未经宣布的人事变动;

  5、拟开办或接手的`项目,对外投标的项目及标书;

  6、公司各种规章制度,档案文件、记录表格;

  7、关于重要会议的讨论事项;

  8、关于业主或租户的档案资料;

  9、契约、协定或根据协商而决定的事项;

  10、规定、命令中特别指定的事项。

  11、其他属于秘密的事项。

  二、密件的使用与管理必须坚持以下规定:

  1、公司密件由办公室标记密级并登记管理;

  2、机要文件的制发部门应备有发文簿,文件发送至有关部门时,必须请收件人签字或盖章。

  3、机要文件由机要人员传递与保存,其他人员不得私自保存密级文件。阅读与传达密级文件须在指定地点进行,不得随意扩大传阅范围;

  4、因公出差人员原则上不得携带密级文件和资料,确实需要时,经总经理批准后,指定专人保管,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5、不得在通信、电话、传真、电传中涉及秘密事项。不准用普通邮政传递密级文件、资料以及属于保密的物品;

  6、未经发文部门许可,不得擅自复印密级文件;

  7、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场所谈论公司秘密;

  8、不在非保密本上记录秘密,保密本由办公室统一编号、登记、发放,用完后交回办公室处理;

  9、严守保密纪律,不该看的秘密绝对不看,不该问的秘密绝对不问,不该说的秘密绝对不说。

  10、机要文件及其相关草案、其他无用物品的销毁,应确定一定的时间,由总经理签字后方可销毁。

  11、凡违反本规定者,由总经理办公会讨论处理。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8

  1.员工必须妥善保管公司机密文件及内部资料。机密文件和资料不得擅自复印,未经特许,不得带出公司。

  2.未经授权或批准,员工不得对外提供公司机密文件或其他未公开的`经营状况、财务数据等。

  3.机密文件和资料无需保留时, 必须用碎纸机粉碎销毁。

  4.对非本人职权范围内的公司机密,应做到不打听、不猜测、不传播。

  5.发现有可能涉密的现象应立即向有关上级报告。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19

  一、总则

  为加强公司保密工作的管理,防范和杜绝各种泄密事件的发生,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总公司及直属公司全体员工,每个员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三、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1、密级划分

  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机密级: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3)秘密级: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

  2、保密范围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审计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6)公司的管理策略、客户信息、货源情报、产销策略;

  7)公司技术水平、技术力量、技术潜力、产品动向;

  8)公司持有、掌握的厂家技术资料、光盘、书籍、文档;

  9)公司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等相关证件;

  10)公司员工的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及相关资料;

  11)其他经公司确认应当保密的事项。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3、公司密级的确定

  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年度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厂家技术资料为机密级;

  3)公司合同、协议、人事档案、工资、奖金、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营业执照及相关证件为秘密级。

  4、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由起草公司或部门依据本制度第三项“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中的第1条密级划分、第3条公司密级的确定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的.事项外,自行解密。

  四、保密管理

  1、知晓范围

  1)公司秘密(绝密、机密、秘密)总公司副/总经理有权全部知晓;

  2)绝密级只限总公司副/总经理指定的人员知晓;

  3)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

  4)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2、保管备份

  1)绝密级资料原则上不允许摘抄或复制,确需摘抄或复制者须经总公司副/总经理批准;

  2)机密级、秘密级资料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摘抄或复制;

  3)保密资料不得私自复制,复印件应视同原件管理;

  4)各公司保管的公司证件需经子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复印或借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经部门经理批准后,可复印);

  5)各公司指派专人负责秘密文件、资料的保管,并采用相应的保密措施;

  6)若发现或发生泄密情况,应立即向总公司领导报告,以便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五、责任与奖惩

  1、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奖励:

  1)及时举报泄密事件,且避免可能由此造成公司损失的;

  2)非责任人及时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最大限度减少泄密造成损失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对有关部门或人员给予处罚,情节严重的,将依法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1)泄露公司秘密,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或经济损失的;

  2)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严重后果或重大经济损失的;

  3)违反本制度规定,为他人窃取、刺探、收买或提供公司秘密的;

  4)利用职权强制他人违反保密规定的。

  3、奖惩具体标准参照《员工奖惩管理制度》执行。

  六、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七、本制度的解释归人力资源部所有。

  公司保密管理制度 20

  为了进一步加强公司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保密管理工作,确保内部秘密事项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GJ秘密法》,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本制度所称移动存储介质,是指移动硬盘、软盘、优盘、光盘、磁带、存储卡及其它具有存储功能的各类介质。

  第二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管理,遵循“统一备案、跟踪管理、集中报废”的原则,严格控制发放范围。

  第三条 各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本部门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日常管理工作。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必须妥善保存。日常使用由使用人员保管,暂停使用的交由指定的专人保管。

  第四条 公司保密办负责加强对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统一管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指导、监督、检查。

  第五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在涉密计算机和涉密信息系统内使用,严禁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与互联网连接的'计算机和个人计算机上使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禁接入涉密计算机或涉密网络,严禁直接或间接接入内网。

  第六条 一般信息应用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储、携带、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存储与之相对应密级的信息。A移动存储介质只能存储A级信息,A级移动存储介质确需存储B级信息时,应按A密级进行管理。

  第七条 使用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应当在符合保密要求的办公场所,确因工作需要带出办公场所的,B级的需经使用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A级的需经公司分管领导批准,报保密办备案并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严禁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借给外单位或转借他人使用。

  第八条 携带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应使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始终处于携带人的有效控制之下;携带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外出的,应保证二人以上同行。禁止携带存储绝密级信息的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参加涉外活动或出国(境);确因工作需要携带机密级、秘密级移动存储介质出国(境)的,应当按照有关保密制度办理批准携带出国(境)手续。

  第九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严格按照保密管理要求,必须存放在公司保密办。领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时,要办理签字手续。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时,必须将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存入保密设备。

  第十条 每半年要对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进行一次清查、核对。若有混用的或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丢失的,应及时查处。

  第十一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在报废前,应由使用部门进行信息清除处理。因介质损坏无法进行信息清除时,由部门领导签署意见后,交公司保密办销毁。

  第十二条 涉密移动存储介质的销毁,由公司保密办统一登记造册,并填写《涉密移动存储介质销毁登记表》,报经分管领导批准后,由三人负责销毁,任何个人不得擅自销毁。

  第十三条 涉密和非涉密移动存储介质使用、管理人员违反本制度,情节较轻的,由公司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造成重大泄密隐患的,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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