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用】公司设备管理制度15篇
在社会发展不断提速的今天,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好的制度可使各项工作按计划按要求达到预计目标。那么制度怎么拟定才能发挥它最大的作用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公司设备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1
1.目的
1.1保证设备完好率,使生产正常运行;
1.2改进设备性能以满足不断提高产品质量和生产效率的要求,设备管理程序公司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公司的设备管理,包括设备部和人资行政部门的办公设备(以下通称设备管理部门)所管辖的所有设备。
3.职责
3.1设备管理部门负责:
3.1.1跟踪和了解本行业装备发展的信息,选择先进适用的技术设备,定期向总经理递交引入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动态情况报告。
3.1.2对现有设备施行全面管理
a.整理设备资料(说明书、合格证、保修单、随机备件及工具清单等)归档;
b.建立设备使用和维修档案;
c.编制设备操作规程、岗位维护保养规程,并对生产部门的骨干进行培训,属于专业机械的还要对操作者进行培训;
d.编制《设备年度检修计划》、《设备检修程序》;
e.直接领导机修动力车间对动力设备和公用设备进行管理;
f.编制委外修理设备项目清单,签订修理合同,实施修后验收,必要时派员跟踪拆装修理现场;
g.编制易损件的合理库存量;
h.主持第五级设备检查,督导、验证和评价下级的设备管理;
i.每月一次将整机、零配件供应商和修理情况资料报财务部门汇总存储,管理制度《设备管理程序公司管理制度》。
3.1.3接受总经理的指示,搜集汇总设备使用意见,记录设备缺陷,编制设备技术改造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3.2设备使用部门负责:
3.2.1正确操作使用设备;
3.2.2设备的日常维护与保养;
3.2.3设备的现场保管;
3.2.4设备缺陷的'及时如实汇报。
4.工作内容及要求
4.1设备购置和更新
4.1.1设备管理部门根据公司规划和生产经营的实际需要,每半年或总经理有指示时向总经理递交“设备购置的技术经济分析报告”,并附报“设备购置计划”。
4.1.2总经理对下述资料组织论证:
a.召集设备管理部门及设备使用部门负责人讨论;
b.组织对两家以上的供应商进行询问报价;
c.必要时聘请专业人士征询意见。
通过论证要对设备的先进性、适用性、维修性、安全性、售后服务等项目作出评价并记录,按择优选定的原则,对“设备购置计划”进行审批。
4.1.3设备管理部门依批准的“设备购置计划”,跟多家供应商洽谈,货比三家后,起草合同,按《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报批;
4.1.4由采购部或总经理指定的人员按照《采购控制程序》执行采购。
4.1.5设备到厂后,由供应商安装试机或由我司人员安装试机,达到预期的技术参数后,由使用部门、采购部门和设备部代表共同验收,并填写“设备入厂验收表”及“重点设备安装、调试记录表”。
4.1.6设备管理部门对已购置的设备:
收集资料,进行分类、编号、归档,并填写“机器设备一览表”;
b.在设备上进行标识;
c.填写“设备移交清单”移交给使用部门,并按《设备使用前培训考试规定》,对设备使用部门的负责人和操作工进行培训和考试。
d.对设备运行和完好检查进行记录统计。
4.2设备的保养与维修
4.2.1设备管理部门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2
为了加强设备安全管理,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防止设备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技术装备水平和经济效益,保证安全生产和设备正常运行,依据国家有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规,制订本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设备的规划、选购
1、设备的规划与选购的类型要符合安全生产的需要。
2、选购的设备应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
3、特种设备的选购,设备必须是持有(国家质量技术监督建议检疫局)生产许可证和安全认可证的厂家产品。
4、进口设备应当备有设备维修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配件。
5、对新设备认真验收、调试,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二、建立设备管理档案
1、对新购设备及调入设备及时建立档案。
2、建立相应的设备安全操作、使用、维护规程和岗位责任。
3、收集整理所有相关资料,保证设备技术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4、特种设备执行注册登记制度,取得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证后方可使用。
三、设备的安全使用和维修
1、设备必须严格按照使用说明和安装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安装、调试后使用。
2、使用操作人员必须经过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
3、特种设备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使用操作。
4、严格执行以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常规检查、维修保养等安全使用和运营的管理制度。
5、针对设备的使用性质制定交接班制度。分班轮换使用或集体使用的设备,由当班负责人全面负责,专人使用的设备由使用者全面负责设备的使用安全。
6、大型精密设备要严格实行定人、定机的管理办法。
7、对特种设备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持证上岗。
8、设备的.使用人员,负责设备的日常检查和保养,并做好日常的检查保养记录。
9、制定设备安全技术性能定期检验制度,根据设备的安全性能和技术参数,对设备定期检验,确保设备运行过程的安全。
四、设备安全事故及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1、设备由于不安全因素造成设备损坏和设备事故,根据设备损坏程度,设备事故分为:
⑴一般设备安全事故:零部件损坏,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元以下。
⑵重大设备安全事故:设备受损严重,直接经济损失在5001元至50000元
⑶特大设备安全事故:导致设备报废或直接经济损失在50000元以上。
2、设备安全事故报告和处理
⑴一般设备安全事故发生后,操作使用人员应立即向所在单位负责人报告,查清事故原因,查明事故责任。
⑵重大、特大设备事故发生后,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保护现场的措施并报告公司负责人及有关职能部门,公司立即组织有关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查清事故责任。
⑶对各类设备安全事故,坚持“四不放过”的原则,认真调查及时报告,严肃处理。
⑷对玩忽职守,违章指挥,违反设备安全管理规定造成设备安全事故的领导,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者,根据情节轻重、责任大小,分别给予处分或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交由执法机关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五、设备报废
1、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对国家或行业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机生产安全的设备或不能满足安全生产要求的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2、积极推荐先进的新设备、新材料。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3
第一章 总则
设备润滑管理是设备维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任务是运用摩擦学传统理论和最新研究成果分析设备摩擦与磨损的机理,合理选用润滑材料,改进润滑方式,以达到降低摩擦、节约能源,降低生产成本,延长设备使用寿命的目的。为了加强和规范润滑管理工作,特建立此制度。
第二章 各级管理机构与职责权限
第一条 总工办负责全公司设备润滑及液压设备的技术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审查、批准全公司设备润滑油脂、绝缘介质和液压介质(统称油品)的有关标准。
2.审查、批准新材料、新技术的试验、试点及推广应用工作。
3.审查、批准公司设备润滑管理和液压管理制度。
4.检查、督导公司设备润滑、液压管理的全面工作。
5.参加因润滑不良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分析会,审批防范措施。
第二条 机动部负责公司润滑专业技术管理具体工作,具体职责为:
1.对公司所属各单位润滑、液压技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检查与考核。
2.负责制定全公司设备油品选用标准、加注油量标准、加注油周期标准及换油标准,油品进厂检验管理办法、油品抽检、清洗循环管理办法。
3.对油品、润滑方式、液压设备(油箱、油泵、控制阀、储能器、热交换器、过滤器、监测系统、变压器、油开关)的使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及考核。
4.组织分析因润滑不良造成的重大设备事故,组织制定防范措施。
5.负责油品定期化验、分析、质量确认工作。
6.新油品、新技术的导入、试用、评定、推广等工作。
7.对各厂、矿的润滑消耗定额进行定期考核、调整。
8.组织公司润滑专业队伍的技术培训及考核工作。
9.参与新建工程(包括技改工程)油品选择工作。
10.负责油品进厂后的取样、复检,向物资供应部出据检验单。
第三条 各厂、矿负责本单位的润滑技术的管理工作,具体职责为:
1.各厂、矿应设专职(或兼职)设备润滑管理员,负责贯彻执行公司下发的有关规章 制度,并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润滑管理的规章 制度。
2.搞好设备润滑的“五定”工作。即定点、定油品、定量、定时、定人、贯彻油品的三级过滤和定期过滤净化制。
3.按机动部有关规定定期将油品样送机动部检验。坚持油品的定期化验和以质换油工作,加强油品定额管理,降低油品消耗,油品消耗要按期上报(其指标的考核包括年、定、日修工程用油)。
4.组织润滑设备及系统的维护检修与润滑油站的运行工作,保证润滑设备始终处于良好的技术状态。
5.负责变压器、油开关等电器设备的安全运行工作。
6.参加新油品、新技术的试验研究,改善润滑方式,不断提高润滑技术水平。
7.分析因润滑不良造成的设备事故,杜绝违反润滑管理制度的行为。
8.组织本单位润滑技术培训,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9.定期向机动部报告本单位设备润滑工作,按时填报本单位的油品消耗报表。
第四条 物资供应部负责油品采购、保管工作,具体职责为:
1.按机动部确定的油品品种、牌号,负责油品的计划审批、招标、采购。
2.对投标方的要求:
1)提供各种资质证明,包括生产营业执照、质量证明、生产许可证、专利产品要提供专利证明。
2)提供业绩证明。
3)提供的产品包装要求整洁,密封良好、油桶上有明显的生产厂家及牌号标志,否则按不合格产品对待。
4)提供产品合格证、主要指标参数(理、化指标及使用性能指标),供应的油品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满足凌钢提出的技术要求。
3.对供应商的管理:
1)建立供应商档案库,详细记录供应商的资质、信誉、供货情况。
2)对有掺脏使假等舞弊行为的供应商永远取消其在凌钢的供货资格。
3)虽经机动部复检合格,但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油品存在质量问题,机动部组织使用单位、油品供应部门进行审核、确认。
4.油品保管:
1)坚持先进先出,不应存储时间过长。
2)油品必须有合格证,并向机动部申报复检,复检合格方可入库。
3)油品要按生产厂家、品种、牌号,分类、分区域整齐摆放,不得乱摆乱放,各种油品必须有明确标识。
5.对油品使用单位的`油品存储进行监督、检查,发现使用单位油品存放、保管不利,应提出批评和改进意见,情节严重者应给与处罚。
6.废油回收、保管或根据实际需要对回收废油进行再生处理,经再生处理过的油品再使用时,必须经机动部检定审查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五条 财务部核查有机动部出具的复验合格单方可办理结算手续。
第三章 油品的管理
第一条 油品使用制度
1.各厂应根据公司统一制定的油品选用标准合理选用油品,设备所使用的油品应按设备使用说明书选择。如资料不全,可参照同类设备具体技术状况或经技术咨询选择适当油品。
2.所有油品经机动部审定后不准擅自改代。
3.如确需改代(包括更换品种、规格、牌号、生产厂家),必须事先提出申请,提出技术依据和可行性技术分析,报机动部审定、总工办批准,确认可行后方可试用,试用单位必须在使用前将试用设备、部位、时间,上报机动部备案,在试用过程中及时进行数据纪录、统计,试用期结束后,将试用情况上报机动部,机动部召集总工、供应部门、使用单位,召开鉴定会,讨论是否可以改代。
4.认真做好油品净化工作,人工注油的部位,必须使用专用的注油工具,实行“三级过滤”。集中润滑油站(液压站),特别是制氧机、发电机、鼓风机、高精度机床的润滑系统,必须增设过滤净化装置,定期进行油品净化。
5.各厂应按照公司制定的油品化验周期和换油标准,坚持对油品进行定期取样化验,并根据化验结果确定换油时间。
6.库存超过半年的油品上机前要化验,化验合格后方可上机使用,否则不得使用。
7.各厂、班、段的油桶、油盒、油壶等工具,务必保持干净,需做到油具专用。
8.各厂的油品存放,不同油品必须做好标志,分别放置,防止混淆,并建立完善的发放制度,严禁露天存放油品。
9.各厂要做好废油回收,经机动部鉴定不能再生的废油交物资供应部统一处理。
第二条 润滑(液压)装置的管理
1.润滑(液压)设备及润滑(液压)站必须制定点检四大标准及使用规程、岗位责任制、区域分工负责制、交接班制、卫生清扫维护管理体系、防火要害保卫制度、工作牌制度、油品化验更换制度等,并认真贯彻执行。
2.要加强润滑(液压)设备及润滑(液压)站的维护保养,保证零部件的完整,仪表和报警装置灵敏可靠。工作环境清洁,设备、地表及地沟都做到光洁无油污、无灰尘、无异物、无损坏,确保润滑(液压)设备的正常使用。
3.设备的润滑(液压)管路及装置必须保持完好,未经批准不得拆除。
4.经常检查设备的润滑情况和润滑效果,研究改进润滑方式和油品,杜绝设备在润滑不良的情况下运转。
5.采用新型润滑设备,改进仪表和控制系统,采用新型监测装置,不断提高润滑系统的现代化水平。
第三条 其它
1.加强润滑(液压)管理的基础工作,建立润滑事故台账,油脂消耗台账,人员培训档案等。
2.主要设备要建立润滑技术档案,内容包括设备性能、润滑方式、选用油品、油品化验和换油记录、磨损、事故情况等。
3.因润滑不良造成的设备事故,要及时进行分析、针对事故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
4.润滑油站(液压站)的运转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掌握润滑(液压)专业知识,熟悉使用维护规程,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
5.加强设备的保养,减少泄漏,积极采用新型密封材料和先进密封装置。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4
公司特种设备安全管理制度
特种设备定义和依据
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压力管道、电梯、起重机(厂内机动车、叉车)、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条)
2、特种设备受《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监管。特种设备是受国家强制性监管的设备。
3、特种设备的'生产(含设计、制造、安装、改造、维修)使用,检验检测及其监督检查,应当遵守本《条例》的规定。
4、特种设备的安装、改装、移装、维修等都必须聘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
5、特种设备使用单位使用前或使用后30日内必须到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特种设备使用登记证》。(《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第二十五条)。
6、特种设备的停用或报废要到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报停或报废手续。
1、主题内容及适用范围
1.1本制度规定了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安全基本要求及安全措施。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过程。
2、内容
2.1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照规定进行技术鉴定,定期检查,保证一定的备件储备。维护保养应采用预防性保养。购置时必须进行技术论证。档案齐全,确保完好率在95%以上。
2.1.1特种作业设备购置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
2.1.2特种作业设备的使用保养、管理落实到具体人员。
2.1.3特种作业设备严格按规定进行保养。
2.1.4特种作业设备必须符合作业安全要求规定。
2.1.5特种作业设备的关键零件要保持一定的储备。
2.1.6特种作业设备的档案要齐全,图纸、资料,使用检查、维护记录完整。
2.2设备的检查及维修
2.2.1定期检查
2.2.1.1每月对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2每半年对闲置、封存特种作业设备进行一次检查,并做记录。
2.2.1.3每年对所有设备检查、鉴定一次,并做记录。
2.2.2设备定期维修
2.2.2.1由设备操作者对设备进行使用前和使用后保养。
2.2.2.2每季度以操作者为主,对设备按保养规定内容例行保养。
2.2.2.3每年按年度维修计划对设备进行维修。
2.2.2.4维修保养情况应保持记录。
2.2.3持证上岗
2.2.3.1特种作业设备凭公司或国家、上级主管部门颁发的上岗证进行操作,无操作合格证不得上岗进行操作。
2.2.3.2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只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
2.2.3.3特种作业设备操作证由主管部门对所持有人培训,经考试合格后发放,工作变更、调动后,操作证由主管部门负责收回。操作合格证的发放、回收应有记载。
2.2.3.4特种作业设备操作人员离岗满三个月,返岗必须进行复工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领证上岗。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5
一、新增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本公司需增置的设备经批准购买后,须报设备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条经管理部门进行可行性方面的技术咨询,方可确定装修项目或增置电器及机械设备。
第三条为保证设备安全、合理的使用,应设一名兼职设备管理员,协助管理部门人员对设备进行管理,指导本部门设备使用者按照操作规程正确使用。
第四条设备项目确定或设备购进后,管理部门负责组织施工安装,并负责施工安装的质量。
第五条施工安装,由管理部门及使用部门负责人验收合格后填写“设备验收登记单”方可使用。
二、使用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电气机械设备使用前,设备管理人员要与人事部配合,组织操作人员接受操作培训,维修部负责安排技术人员讲解。
第二条使用人员达到会操作,清楚日常保养知识和安全操作知识,熟悉设备性能的程度,维修部签发设备操作证,上岗操作。
第三条使用人员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认真遵守交接班制度,准确填写规定的各项运行记录。
第四条维修要指派人员与各部门负责人,经常性地检查设备情况,并列入员工工作考核内容。
三、转让和报废设备管理规定
第一条设备年久陈旧不适应工作需要或无再使用价值,应申请报损、报废之前,应进行技术鉴定与咨询。
第二条工程部指派专人对设备使用年限、损坏情况、影响工作情况、残值情况,更换新设备的价值及货源情况等进行鉴定与评估,填写意见书交使用部门。
第三条使用部门将“报废、报损申请单”附意见书一并上报,按程序审批。
第四条申请批准后,新设备到位后、旧设备报损、报废。
第五条报废、报损旧设备由管理部负责按有关规定处置。
四、设备事故分析处理办法
第一条发生设备事故,值班人员要到现场察看、处理,及时组织抢修。
第二条发生设备事故的操作人员及当事人将事故时间、原因、设备损坏程度、影响程度等做记录上报负责人。
第三条值班人员及有关负责人组织进行事故分析,写出“事故分析报告”,签注处理意见,报主管总经理。
第四条对重大事故,按处理程序及时上报。
第五条事故处理完毕,值班主管将“事故分析报告”存入设备档案。
第六条人为事故应根据情况按“奖惩条例”的条款及处理权限,对责任者给予行政、经济处分。
第七条属设备自然事故,维修进行处理,采取防护措施。
五、设备检修保养规定
第一条设备主管人员编制设备检查保养半年计划,填制“半年设备检修计划表”,报部门经理审核批复。
第二条工程部经理审核计划,呈报总经理后,批准执行工程部半年设备检修保养计划。
第三条设备管理人员编制检修保养单“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并按月计划表的内容,逐项填写“保养申请单”,检修保养时需某部位停电、水、气时,还要填写“停通知单”。
第四条值班人员填写的“月设备检修保养计划表”、“保养申请单”、“停通知单”一并报部门经理,签注意见,下达执行。
第五条值班人员根据批准的月检修保养计划,签发“设备级保养任务单”,填写任务单中“内容及要求”栏目,安排具体人员负责实施。
第六条在“检修保养工做记录簿”中登记派工项目及时间。
六、设备日常维修管理办法
第一条公司电气使用部门的设备发生故障,须填写“维修通知单”,经主管签字维修。
第二条值班人员接到通知,随即在“日常维修工做记录簿”上登记接单时间,根据事故的轻重缓急及时安排有关人员处理,并在记录本中登记派工时间。
第三条维修工作完毕,主修人应在“维修通知单”中填写有关内容,经主管人员验收签字。
第四条维修完工时间,及时将维修内容登记入设备卡片,并审核维修中记载的用料数量、计算出用料金额填入单内。
第五条将处理完毕的.“维修通知单”依次贴在登记簿的扉页上。
第六条紧急的设备维修,由使用部门的主管用电话通知工程部,由值班人员先派人员维修,同时使用部门补交“维修通知单”,值班人员补各项记录,其他程序均同。
第七条维修两日内不能修复的,由值班主管负责在登记簿上注明原因,应采取特别措施,尽快修复。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6
为了满足规范本公司设施设备的维护、验证及检定的要求,严格设施设备验证和校准的管理,保证设施设备能安全、有效、规范运行,根据《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一、库房应当配备与经营范围和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包括:
(1)医疗器械与地面之间有效隔离的设备,包括货架、托盘等;
(2)避光、通风、防潮、防虫、防鼠等设施;
(3)符合安全用电要求的照明设备;
(4)包装物料的存放场所;
(5)有特殊要求的医疗器械应配备的相应设施设备。
二、库房温度、湿度应当符合所经营医疗器械说明书或者标签标示的要求。对有特殊温湿度贮存要求的医疗器械,应当配备有效调控及监测温湿度的设备或者仪器。
三、计量仪器校正
1、常使用中的设备(温湿度计)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相关的检定和校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故障有可能影响测定结果,而又未到检定周期的设备应尽快进行检定、校准。合格后才能使用。
四、质量管理部根据周期检定、校准计划,提前一个月把即将到期的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器具送法定计量检定机构或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授权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检定、校准。
2、检定、校准有关记录、证书由行政部归档交质量管理部保管。
五、设施的维护
1、对计量量具实行标志管理,给每台检测、测量和试验设备和量具贴上彩色标志,以表明其状态。
2、彩色标志的种类、用途:
(1)经检定、校准,证明检测仪器设备性能符合要求;或不必检定、校准,经检查功能正常(如计算机、打印机);或无法检定,校准,经比对等方式验证其性能符合要求的检测仪器设备均用合格(绿色)标识。
(2)经检定、校准,证明其性能在一定量限、功能内符合要求或降级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用准用证(黄色)标识,并明示其限用范围。
(3)已损坏,或经检定、校准不合格,或超过检定、校准有效期,或暂不使用的检测仪器设备用停用证(红色)标识。
(4)检测仪器设备标志,由行政部计量管理员根据有效证填写相应内容,交使用部门粘贴。
六、设备的验证
1、所有有计量的仪器设备购进后投入使用前都必须进行检定、校准,并进行有效验证(冷库温度监控仪、仓库温湿度计)。且每一定周期都要进行一次验证。
2、验证是指对冷库以及冷藏、保温等运输设施设备进行使用前验证、定期验证,并形成验证控制文件,包括验证方案、报告、评价和预防措施等,相关设施设备停用重新使用时应当进行验证。
3、当设备状态发生变化(如长时间停用后重新启用)时,应重新进行验证。
4、验证工作由验证小组进行实施,验证小组由质量管理部负责给合公司相关部门组成,一般对使用操作方法和检测效果进行验证,以最适合的方法使用和操作。
5、验证前必须按使用检测效果、目的和设备的相关技术参数为基础,由验证小组负责制订详细的验证方案、偏差处理和预防应急预案,交验证领导小组批准,并严格按照所制订的验证方案进行验证。
6、验证结束后对验证结果进行分析和评估,最终确定一个最适合药品质量保证目的的'验证结果,验证小组按此验证结果生成验证分析评估报告,并在报告中签名,交由验证领导小组审核确定,并出具验证合格报告,已验证的项目及相应的文件方可交付正常使用,并由验证小组对相关文件组织培训。验证文件资料按要求留档保存。
7、根据验证确定的参数及条件,正确、合理使用相关设施设备。
8、质量管理部建立并保存设备的技术档案,如:使用说明书、规格参数、验收记录等。
9、设备档案记录应按质量管理记录凭证的规定要求保管。
10、记录和数据应可追溯,长期在使用的设备应定期对设备的相关验证和检定、校准数据进行分析,评定使用效果以保证测定数据准确。
11、设备的验证和检定、校准失效或达不到相关规定的应按要求降级使用或弃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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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检修前各单位要成立检修批示部,对检修实行统一领导,统一指导,各种机具的调配,其成员明确分工,各负其责。
2、歇工检修项目应做到五定,即定检修方案、定检修人员、定安全措施、定检修质量、定检修进度。
3、详细检查检修所用施工机具、材料、设备是否符合安全技术要求,安全保险装置是否齐全完好,灵敏可靠,并做好种类机具、材料、设备的摆放布局。
4、装置歇工检修必须制订歇工、检修、开工方案,及其安全技术措施。重大技术措施、安全措施及检修项目需有主管安全经理签发的安全检修方案。
5、凡进入现场检修的人员,检修前要进行安全教育,做到组织、思想、措施三落实,出格对外来工、新工人、临时工、民工要进行重点教育,进入项目作业时,单位要进行第二次安全教育,并做记录,造册注销。
6、生产装置歇工前拟定有关歇工检修安全管理工作的.措施,制定管理制度,落实歇工检修安全措施。
7、聘请外单位检修项目在签订合同时,必须同时签订安全施工措施保证书,规定施工单位对承包检修项目安全工作负全责。严格执行所在单位安全管理规定。接受所在单位安全技术部门的统一监督检查。
8、聘请外单位检修的项目,发包单位必须指定专人负责向外来施工单位各类人员做好检修项目安全措施技术交底。
9、动火票审批人必须亲临现场,逐项落实防火措施,方可签发动火票,一张动火票只限一点,每张动火票不准超过24小时。
10、动火前防火监护人,动火人要逐条落实动火票上的措施,确信无误方可动火,动火时监护人不得离开动火点。
11、生产装置歇工检修必须做到:
11.1吹扫管线,并做记录;
11.2专人负责加设盲板,并做记录;
11.3将检修现场划分成区域,专人负责防火;
11.4专人负责排污检查;
11.5区域防火负责人负责各种下水井、明沟堵盖工作。
12、工作现场严禁吸烟,严禁用汽油、香焦水等清洗零件及污物,严禁穿不符要求的服装进入现场。
13、下水井、电缆沟等要有安全标志,夜间要设安全灯。
14、检修现场临时照明不得随意架设,必须有安全部门批示,专人架设。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8
一、总则
(一)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及要求,全面加强机电设备管理,确保设备的四率,即防爆率100%,待修率5%,完好率90%以上,事故率1%以下,以及对设备从购置到闲置报废全过程的综合管理。
(二)建立建全的设备台帐,加强现场监察管理,及时调剂设备的使用、变更设备流动帐,做到账、物相符,防止公司资产流失。
(三)机电部作为机电设备的综合管理部门,在公司机电副总的领导下,对公司构成固定资产的设备及小型低值和不纳入固定资产的设备,全部纳入机电设备管理范围,建立设备管理档案台帐,并建立设备软件管理系统。
(四)机电部在设备管理调剂和使用上,有权对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进行考核,设备使用单位必须设有专人(可兼职)对设备管理负责,对单位的设备使用情况,做到底数清、账物符,对使用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
(五)在设备管理上做到减少闲置、积压、浪费,杜绝设备的重复购置,确保设备验收质量、设备档案齐全。
(六)对增置新设备,机电部会同财务部门制定年度维简计划,由机电副总召集财务、技术、使用部门进行经济技术论证,本着结合实践、发展生产、产业升级等要求,制定、下达设备年度购置计划,并组织设备到货验收、入账、发放等工作。
(七)机电部应制定公司设备包机管理体系,年度检修计划,大型设备周期测试安排,季节性测试安排,并负责检查监督和考核。
二、设备前期管理规定
(一)设备选型与购置
1、为防止设备的重复购置,造成新的闲置、积压,各单位的设备需求或维简计划申请,报机电部,机电部根据各单位上报计划负责平衡,能调剂的进行调剂。
2、大、中型设备的选型、招、评标,购置及改造工艺,由机电部负责组织,相关部门共同参加,必须选型的通用性、标准化和符合企业发展的有关政策规定,必须杜绝选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淘汰设备。
3、公司所需购置的设备材料计划,由各单位在每月25日前将设备购置计划及购置范围分别报机电部和供应部,机电部和供应部根据设备及材料购置计划及时按时按质的完成购置计划,不得擅自更改计划内容,如不能按计划内容完成,按责任进行考核。
4、为确保公司的设备质量管理,避免资产流失造成经济损失,规定所有设备购置的结账,必须由机电部出具验收合格单,加盖机电部公章,并经机电部部长签字,以证明设备已验收合格。
(二)、设备到货验收
1、设备到货后,设备验收人员由机电部、供应部、使用单位三方共同验收。验收主要内容:产品规格型号、质量、台数及技术数据是否符合要求,资料、工具、设备部件是否齐全,有无损坏,填写设备到货验收单,验收人员签字,验收单一式四联,参加验收部门存档一份备查。
2、设备验收合格后,机电部及时编好设备号,同时建台账、汇总账、流动账、库存账、设备卡片,做到填写数据准确、齐全、字迹工整。
3、凡新到货设备的图纸、产品说明书、装箱单、合格证等技术资料一式三份,由机电部验收登记后存档一份,使用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存档资料由机电部统一登记保管,其他单位需要时,可向主管人员借用,并按时归还,其他单位和个人不准私自扣留和发放。
(三)设备出入库管理
1、供应部设备库要设专人管理,未经机电部许可,其他部门不准私自查看、提取设备,设备做到账、物相符。
2、各队需要设备时,必须提前一天填写设备申请单,写清设备名称,规格型号、数量,机电部组织主管审批后开出库手续一式三份。
3、设备出库后及时更改设备库存账和设备移动账,使用单位及时建立账卡管理,无设备编号的设备不准下井安装使用,一经发现给予单位和相关人员200元以上罚款。
(四)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机电部建立设备技术档案,内容包括:所有机电设备的台账、流动账、汇总账及产品说明书、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等资料。
2、机电部要设专人管理好设备技术档案,单位因生产需要技术档案时,必须经组管领导批准,并打借条。借用设备技术档案的单位,要精心保管,用完及时送回机电部,不得损坏、丢失、涂改。
三、设备审批、调拨管理规定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审批调拨管理,保证设备合理化利用,杜绝浪费,降低成本,做到设备的日清月结,加大设备使用的透明度,以便更好地为生产服务,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单位要根据设备需求的实际情况到机电部办理调拨单,调拨单一式三份要标明品名、规格、数量。调入单位、调出单位必须有各生产单位负责人签字。调出单位一份,调入单位一份,机电部一份。未经机电部办理调拨手续,私自调拨设备的处以500元罚款。
(二)机电部负责对各单位的设备进行核查、清点,对积压不用的设备进行调配,各个单位要积极配合机电部对设备的调配工作,单位逾期不予配合者,每超一天罚款300元。
(三)各单位要认真保管,合理使用设备,防止人为的损坏和不合理的`使用,每发现一次罚款300元。
(四)各单位备用设备要码放整齐,不得随处乱放。如有掩埋或不按规定码放的,由机电部出具整改通知单。逾期不整改的,由机电部出具罚款单。设备配件在不影响正常生产的前提下厉行节约。
(五)各单位所用的设备、配件要正确合理使用,检修或更换部件后,不用的配件要及时交给保管员。如乱扔乱放造成埋没丢失按原价的两倍赔偿。
(六)对于16mm2以上的电缆回收不准断有齐口,未经机电部或值班领导批准,严禁私自截断。回收后要及时交出,发现一个齐口或不及时交出,给予责任单位200~1000元罚款。
(七)使用的钢丝绳,不准打弯或背绳损坏,发现一次按损坏的长度根据单价对使用单位进行罚款。要做好日常保养维护,机电部每月进行一次检查。
(八)实行交旧领新的物料,各单位要根据地面物料保管员出具的验收单到调度室审批材料,否则不予支领。
三、设备使用管理规定
(一)机电设备及备件的发放管理
1、各生产单位必须凭据机电部开出的设备、备件供应支领单到指定地点提取设备、备件,并且将该设备、备件通知单由支领人签字后回机电部,由机电部及时入账。
2、紧缺设备、备件一律在井上指定地点备用,为避免发生机电事故而影响生产,机电部要落实设备使用周期制管理,由单位进行落实,规定设备、备件使用的时间期限,定期更换检修,避免因设备损坏事故而造成停产。
3、如特殊情况,井下使用单位必须报请公司调度室,调度室请示有关领导后可以支领,第二天使用单位必须将设备使用申请单补办手续交机电部。
(二)设备备件上井验收、存放管理
1、基层单位拆除机电设备,上井后填报设备明细送交机电部,由设备验收人员指定地点组织验收,设备接收单位和原设备使用单位参加。
2、验收标准,所有带号设备及主要零配件(包括各种型号联轴节、各种规格机尾轴、盲轴、链轮、各种型号的皮带滚筒、各种规格的机头箱、溜槽、齿条、连接筒、皮带机头机尾构件、液压支架、侧护板、皮带纵梁、托辊架)不允许丢失。
3、电气设备验收标准:用螺丝(栓)坚固的防爆部件,螺丝(栓)必须齐全紧固,止口结构的防爆部件,必须将转盖合好,并上好闭锁栓,不允许敞盖上井。
4、设备验收后,接收单位开设备接收交机电部。对设备、备件丢失由机电部开据丢失、损坏通知单一式三份,交接双方如有分歧,由机电部平衡解决。
5、各单位应积极配合机电部搞好设备验收工作,凡接到机电部通知后,不及时参加验收工作的,按单方验收结果为准,并对单位予以考核。
(三)设备现场管理
1、为了掌握设备动态,机电部要做到账、物、牌相符,底数清(井上移动设备需绘制安装使用分布图,随设备移动变更图纸),设备管理人员对所分管的设备要经常巡查使用情况。
2、设备管理员对移动设备做到每周一次循环检查,固定设备最少每月一次循环检查,机电部对使用单位每月查账一次,全公司设备半年一次清查,并做好清查标记。
3、机电部要严格执行设备积压,回收,丢失损坏奖罚制度,发生设备损坏、丢失填写分析报告单位,由机电部组织分析追究责任者,按制度考核,情节严重者报上级有关领导处理。
4、设备使用过程中严禁拆套,拆件使用。如遇特殊情况,对临时性拆套需经机电副总批准,并限期指定专人负责恢复,日常使用维修按设备管理奖惩办法给予考核。
5、井下设备存放必须集中上架码放,挂牌管理,对须上井设备必须集中存放上井标志,运输过程必须要保护设备,不许野蛮运输,避免设备的丢失损坏。
6、在生产过程中,拆除、更换下来的设备、备件要及时上井,否则视为设备、备件积压,进行考核处理。
7、如有特殊情况,设备、备件使用单位不能及时将设备、备件回收上井时,由单位写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及需要宽限的时间,报机电部备案,在批准的宽限时间内可以不按积压处理。
8、不能及时回收上井设备、备件,使用单位必须妥善保管,不允许出现丢失、损坏、水淹、埋压、挂好回收牌。
(四)、设备移交验收管理
1、井下设备移交、验收,由机电部负责组织有关单位进行移交。
2、使用单位按设备账,清点好设备,移交过程中,使用单位、承接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认真核对设备的数量、配件及设备完好情况,全部验收并填写设备移交单及时过账。
3、对设备、配件移交过程中丢失、损坏的,根据《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进行考核,对于移交顺利、无丢失损坏并及时交付机电部,认真填写移交单。
4、对于组装和解体移动的设备,要在未解体前将各部件清点齐全,使用单位、接收单位和设备管理人员共同过账要求名称一致。如未经领导同意,私自解体出现丢失,由原使用单位负责。如需上井检修由使用单位护送上井移交。
五、设备回收损坏、丢失管理规定
(一)、凡井下停用设备(特殊情况经公司机电副总批准的除外),一律按回收上井,回收上井设备按以下几种情况进行考核:
1、整个工作面设备回收上井考核。因这种情况设备数量大,涉及面广,因此回收期限按有关规定部门的规定日期考核,对不能按期完成回收任务的,由公司调度室和机电部提出考核办法。
2、对零星更换设备的考核。其考核期限为设备下井之日起四日内将更换下来的设备回收上井交库,否则,每延长一天每台罚款50元,每个组件罚款10元。
(二)、回收上井的设备,零部件要齐全,交库时回收单位、机电部、接收单位三方验收,对所丢失的部件、损坏部件,按《丢失、损坏设备零部件考核款明细》考核。
(三)、杜绝设备零部件回收过程中“无主”现象的发生。设备零部件散落在运输巷、坡头、斜巷等处的区域,谁主管谁负责回收,或者由调度室指定负责单位,并追踪责任单位进行考核。
(四)皮带机纵梁、h架、运输机溜槽在回收上井前,回收单位要认真清点检查分类,然后按设备组指定地点回收交库。
(五)整体皮带机回收上井,由调度室、机电部、使用单位三方验收,无问题后设备组予以消账,丢失零部件的按规定考核。
六、设备的维修、保管规定
(一)设备井上移交由机电部组织,移交单位双方签字生效。
(二)加强设备检修质量管理,如出现设备检修质量问题,按设备原值或事故影响程度,分析考核单位和责任人。
(三)供应部应对地面接收后的设备,妥善保管不得丢失、损坏、需入库或厂房保存的设备,必须按要求保存好,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分别给予处罚。
(四)各单位需地面存放的闲置、报废、待修等设备,必须按设备存放要求保管好,并报机电部备案,否则对责任单位和责任者予以处罚。
七、防爆设备入井前的管理规定
(一)、新购进的防爆设备(包括小型电器、电缆)必须具有有效的“产品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产品的防爆性能必须符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否则不准入井使用。
(二)、新设备入井前,必须由机电部组织有关部门对设备进行防爆性能及电气性能的验收。合格后,由机电部签发入井合格证方可发放入井使用。
(三)、非防爆电气设备严禁入井使用(井下中央变电室、泵房、主要架线机车运输巷道除外),因特殊工程需要非防爆设备入井使用时,必须由单位制定安全技术措施,上报机电部,并报机电副总审批,获准审批后方可入井使用。
八、机电设备井下使用的管理规定
各单位井下机电设备管理要求:
1、电缆吊挂完好率、小型电器完好率要达到95%。
2、井下电气设备的各种保护必须齐全、灵敏、可靠。
3、井下所有的机电设备都要实行包机责任制管理,做到责任到人,挂牌管理。
4、在用机电设备要保持完好状态运行,设备配件要符合要求,不得随意用它物取代,同时要搞好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
5、井下各单位未经机电部批准,严禁私自用电。
6、井下设备的调拨、回收应到机电部办理相关手续,不得私自进行。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9
一、备品备件的计划管理
1、备件需用计划应分类编制一般分为:
⑴、维护需要的备件,即易耗、常换件。
⑵、大、中修需用的备件,即非常换件。
⑶、事故性需用的备件,即主要结构件。
⑷、进口备件,即引进设备专用备件。
2、全年备品备件需用量,应根据生产计划和定额计算结果,经四查(查厂库存、车间库存、厂外订货、机修加工计划)以后确定的实际需用量进行编制,四查由设备管理员负责。
3、每年备品备件需用计划编制时间应由设备管理部门在11月底布置下达,各生产工段部门应在12月10日前上报设备管理部门,在12月20日汇总审核上报主管生产领导审批。
4、属大、中修、事故性备件,必须分别单独编制计划,不能混淆。
5、月度只安排补充急需的'关键备件,定项、定量、定时供应。
6、备品备件计划,应将名称、规格、型号、材质、数量、厂家名称、设备名称等填写齐全,准确无误,满足订货要求。
二、事故备件的处理
设备发生事故所需的备件,必须按特殊情况处理,要千方百计迅速解决,尽快恢复生产。
三、对外订货管理
1、严格按年度需用和临时急需的月计划开展订货工作,不重订、不漏订、不错订。
2、严格按照备品备件规格及性能要求,择优选厂,比价比质比服务订货。
3、订货合同规定的备品备件名称、型号规格、材质、数量、单价、交货期、质量标准、到站、结算方式等栏目必须填写清楚、准确无误。
4、非标准件的加工由维修单位委托加工。
5、备件到厂后经检验发现质量问题,订货员必须负责及时联系处理,不得影响生产需要和造成经济损失。
四、备件、部件的修复再生
设备检修更换下来的备件,尺寸不符合要求、机械性能并没有变化的备件,应采取堆焊、喷镀等修复方法,使其再生,这是节约备件、降低费用的有效途径。对于修复利用有贡献维修人员应按照“奖励条例”执行。
五、备件的报废
1、腐蚀严重或超限使用,又不能修复的备件。
2、技术落后的备件。
六、本制度由生产厂检查,企业管理规划与基建部监督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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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设备故障处理
1)物业如发生重大设备事故,现场人员马上切断电源,爱护事故现场,工程部人员或运用部门应马上通知工程部、物业部及项目经理。工程部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必需快速赶赴现场,分析检查故障的缘由,实行坚决应急措施。
2)项目经理、工程经理、保安部经理查看后,依据现场状况确定立即修复或关闭有关设备进行抢修。
3)找出缘由后,工程经理和主管工程师须马上组织工程部人员进行抢修、解除故障、复原正常运行,汇报项目经理。
4)主管工程师写出一份书面报告,说明发生故障的缘由,提出预防措施和再次发生故障的处理预案,报工程经理,抄报项目经理。
5)假如故障是由于操作人员违反规程造成的`责任事故,由主管工程师依据状况对责任者提出处理看法,报工程经理审批后赐予惩罚,并通知人事部备案;假如状况较严峻,须要免除责任者,需报人事部和项目经理批准。
二、运行事故分析
1)不须要停止运行进行修理的事故,称一般事故,由工程师调查与分析缘由,提出修理看法和责任事故缘由,吸取教训,记录在案,并汇报工程经理。
2)设备因非正常缘由,造成物业停电、停水、停冷、停梯及消防系统等设备故障等影响物业正常营业,造成恶劣影响的均属重大事故,应马上上报工程部和保安部(影响治安时)。应由工程部组织人员紧急抢修和协作有关主管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对重大事故应在没有查清晰,肇事者和员工没有受到教化和没有实行有效防范措施以前,决不放过。事故处理结果应上报项目经理批示。对事故隐瞒不报或拖延上报的部门与个人,应追究行政和经济、直至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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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进一步加强设备管理工作,保障设备安全、经济、高效运行,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根据《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设备管理暂行办法》等制度和规定,结合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简称“油田公司”或“公司”)实际,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油田公司及所属各单位、各部门(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 本制度中所称设备是指:在生产、运营、试验等活动中可供长期使用的物质技术装备、设施、装置、仪器、试验和检验机具等固定资产。
第四条 设备管理的主要内容包括:设备的计划与购置、安装与调试、使用与维护保养、用油与用水、维修、改造报废与更新、闲置设备的清查与封存、余缺设备的调剂、档案资料管理、安全与事故管理、节能环保、教育培训等。
第五条 设备管理要做到全面规划、合理配置、择优选购、标准安装、正确使用、精心维护、科学检修、及时更新、果断报废,保持设备性能良好。
第六条 设备管理应依靠科技进步,坚持“五个结合”的原则。
(一)设计、制造与使用相结合;
(二)维护保养与计划检修相结合;
(三)修理改造与更新相结合;
(四)专业管理与群众管理相结合;
(五)技术管理与经济管理相结合。
第七条 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及条例,应用信息技术和节能环保等新技术成果,逐步改善和提高企业的装备技术水平,充分发挥设备效能,不断提高设备利用率,达到设备寿命周期长、费用合理、综合效能最高的目的。
第二章 管理机构及职责
第八条 油田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各级动力装备部门是设备综合管理的归口管理部门。
油田公司建立四级设备管理网络:
(一)油田公司是一级管理网络,设备管理职能部门是动力装备部,全面负责油田公司的设备管理工作,并且在业务上接受集团公司生产计划部的检查和指导。
(二)各单位为二级管理网络,动力装备科(或者机动安全环保科等相关职能部门)是设备管理的职能部门。设备管理职能部门全面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油田公司动力装备部的检查和指导。
(三)各队(站、车间)是三级管理网络(以下简称三级单位),应当明确分管设备管理工作的队长(或站长、主任),配备专职的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在业务上接受本单位动力装备科(或者机动安全环保科等相关职能部门)的检查和指导。
(四)各工段(区队、组)为四级管理网络,应当配备设备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管理工作。
第九条 设备管理部门的职责
(一)动力装备部管理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设备管理的方针、政策,在油田公司领导下开展设备管理工作,负责制订油田公司的设备管理制度,实施设备全过程管理,并指导所属各单位设备管理工作。
2.围绕油田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制订设备管理的工作目标及相关管理办法。
3.负责编制油田公司的装备发展规划,审核重点设备的更新及重大技术改造项目。
4.按照技术先进、经济合理、生产适用、安全环保、节能降耗的原则,在搞好前期调研和技术论证工作的基础上,编制和审核年度设备购置计划,并且组织实施。
5.负责大型专用设备或大批量设备的调研、选型、验收、交接和安装调试工作。
6.负责油田公司设备的合理配置和调拨工作。
7.负责油田公司的设备修理管理工作,审核重点设备的检修计划,组织质量检查、技术鉴定和验收工作。本着设备维修专业化协作及优胜劣汰的原则,负责组织考察确定油田公司维修网点。
8.参与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9.负责待报废设备的技术鉴定工作。
10.负责制订油田公司动力装备检查评比实施细则,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动力装备检查评比活动。
11.组织开展专业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
12.组织推广应用现代化的设备管理方法,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安全环保、节能降耗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13.及时准确地汇总上报有关设备管理信息、报表及考核指标,为上级部门和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14.参与基本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项目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和竣工验收工作。
15.负责油田公司机关的设备管理工作。
(二)各单位设备管理职能部门职责
1.在本单位主管领导的领导下,负责贯彻执行油田公司《设备管理制度》,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本单位实际的设备管理实施细则,实施设备全过程管理,并指导各队(站)设备管理工作,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顺利进行。
2.根据油田公司的生产经营方针和目标,开展年度设备目标管理工作,做到有计划、有措施、有落实、有检查、有分析、有总结。
3.详细掌握本单位设备数量及技术状况,对本单位各种设备需求数量进行细致测算,科学合理地制定设备新增及更新计划。
4.负责本单位新购置设备的选型、安装验收、试运行等技术管理工作。
5.负责制订在用设备的操作规程和维护保养规程,并且监督执行,同时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对规程进行修改。
6.负责本单位的设备维修管理工作,合理编制设备修理计划,监督设备修理质量,审核设备修理费用,开展设备修理综合分析,年末完成一份本单位设备修理材料价格、工时价格、修理质量、售后服务等内容的修理评价综合分析报告,为下一年度设备修理管理工作提供依据。
7.负责制订本单位设备的更新改造计划,待报废设备的技术鉴定及统计上报工作。
8.组织开展本单位设备操作人员的技术培训和技术交流活动。
9.参与本单位设备事故的技术鉴定、处理和上报工作。
10.负责新购置设备质量及设备修理质量的信息反馈工作,对提高产品质量和修理质量提出改进意见。
11.负责本单位设备的油、水管理工作。
12.负责本单位设备的合理配置和调拨工作。
13.组织推广运用现代化的管理方法,积极推广应用先进实用、节能降耗的新设备、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14.负责制订本单位的动力装备检查评比细则,并组织开展群众性的动力装备检查评比活动。
15.负责制订单位设备管理的奖惩办法,并组织实施。
16.负责指导本单位设备管理人员的业务工作,监督检查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工作。
17.及时准确地汇总上报设备管理信息、报表,为上级部门和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18. 参与基本建设、技术措施、安全措施等项目的设计、审查、设备的选型和竣工验收工作。
第十条 各单位应当加强对设备管理工作的领导,为动力装备部门开展工作创造有利条件,并给予大力支持。根据工作需要,配置精干、高效的管理机构和工作人员,并且保持机构和人员相对稳定。
第十一条 各级设备管理部门的工作岗位,应当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状况,按照不同专业,设置设备的计划管理、技术管理、设备改造与报废更新管理、设备油水管理、设备修理管理、设备使用管理、设备状态监测与故障管理、设备基础资料与信息管理等岗位,并且根据不同岗位配备专业技术管理人员。
第十二条 设备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应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并且要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丰富的工作经验。
第十三条 各级动力装备部门应当积极推行先进的设备管理方法和维修技术。采用以预防维修和状态检测为基础的设备维修方法,不断提高设备管理和维修技术的现代化水平。
第三章 设备的计划与购置
第十四条 按照设备全过程管理的要求,各级动力装备部门应做好新增、配套设备的调研、计划、选型、验收交接等管理工作。
第十五条 设备配置应当综合考虑集团及油田公司管理规定、原油产量、开发区域面积、综合含水率、油井深度、采油井口数、原油物性、生产组织运行方式、现有设备状况及机构设置等因素。
第十六条 在设备选型购置时应当考虑下列因素
(一)能够适应油田公司生产发展的需要。
(二)可靠性、经济性和维修性好,结构合理,零部件具有通用性和互换性,备件容易采购。
(三)技术上先进,安全装置齐全可靠,并且能够满足节能和环境保护要求。
(四)设备型号尽可能统一,以便于管理。
(五)特种车辆应选择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工业和信息化部《车辆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目录中已公布的产品。
(六)经过油田公司试用性能良好的。
第十七条 在购置或更新改造主要成套生产设备时,应由主管领导组织相关部门(计划、动力装备、财务资产、物资供应、使用单位)的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进行技术经济论证,以实现良好的设备投资效益。
第十八条 动力装备部门对新引进设备应当组织调研、考察、选型及技术谈判工作,并负责提出先进性、可靠性和维修性方面的要求。进口设备应当有完整的技术资料和必要的维修备件,设备到位后,应认真组织检查验收,对技术资料应组织翻译消化,对操作人员组织培训,在索赔期内完成安装、调试,发现质量问题应当及时提出索赔。
第十九条 动力装备部门应当组织对本公司自制设备设计方案的审核及设备制造完成后的质量验收工作,并形成完整的技术资料。
第二十条 对于生产建设、安全技改措施项目等专项费用中配置的设备,包括非标准设备的设计、选型,应当在具备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中优选。技术经济论证及验收工作必须有动力装备部门参加,从设备试运行开始建立设备档案,项目移交后,能够使设备管理与维修相衔接。
第二十一条 油田公司的设备计划与购置工作应当按照以下程序执行:
(一)各单位应于每年的`8月30日前,向公司动力装备部申报下一年度设备购置计划,并附详细的计划编制说明。动力装备部根据油田公司生产经营发展的需要、设备报废情况及装备配套方案,编制油田公司设备购置建议计划。
(二)油田公司年度设备购置计划实行分级分步实施。
1.年度设备购置计划下达后,根据《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招标管理办法》,需公司招标的设备,由公司动力装备部征求使用单位意见并组织编制技术文件;动力装备部报物资工程项目招标办公室组织招标;动力装备部按照招标会议纪要下达《设备购置通知单》;各单位物资供应部门、动力装备部门根据会议纪要和《设备购置通知单》组织签订商务合同、技术协议。设备到货后,动力装备部门与相关部门,按照商务合同和技术协议共同验收。
2.各单位自行招标采购的设备,须报动力装备部核准或备案后,由各单位自行组织招标。
(三)非标准设备及专项工程项目中的设备(包括注水、电力、环境保护等),由实施单位编制设备购置技术文件,报公司动力装备部审查、计划部批注工号后,按照正常设备采购程序进行。
(四)新组建单位的设备购置,由本单位编制设备购置计划,经动力装备部审查,报公司批准后,按照正常设备采购程序进行。
(五)因特殊情况,需要增加或调整的设备,应当经过动力装备部呈报油田公司批准后,按相应设备采购程序进行。
(六)非生产性设备的购置,应当在满足需要、厉行节约的前提下,从严把关,严格控制。各类小车、办公及宣传等控购设备,应报请集团公司批复后按照油田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七)新引进设备的购置,在购置前应当进行考察和技术经济分析论证。大型、成套设备由油田公司组织考察论证;其它设备由各单位自行组织考察论证。
第二十二条 油田公司对所购设备进行严格验收,对重点设备和大批量采购的设备实行现场监造、验收。凡是没有经过验收的生产设备,使用部门不得投入正式运行。
第二十三条 设备的验收,按照设备的价值、性能及操作难易程度进行。
(一)新购车辆送到指定地点后,由各单位动力装备部门组织验收,并按照规定内容填写“设备验收单”。在一个月内必须办理完成车辆使用相关手续,并将购车发票及相关票据交财务资产部门挂帐。
(二)大型、进口设备的验收,由油田公司主管领导组织动力装备部、物资供应部、档案馆、使用和供货等单位进行验收,并确定好试验单位及负责人,做好试验记录,确保在索赔期内追回赔偿费用。
(三)其他设备的验收,由各单位动力装备部门组织。
(四)油田公司机关的设备由动力装备部、物资供应部、使用单位和制造单位共同验收。
第四章 设备的安装与调试
第二十四条 设备在安装施工作业时,必须有设备管理部门的参与和认可。
第二十五条 设备的安装施工必须按照相关标准及设计要求实施。实施中出现与实际情况不符时,应当及时提出整改意见,经过设备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施工。不符合安装要求的设备,不得投入使用。
第二十六条 设备安装完成后,要进行试运行。设备试运行包括:空载试验和负荷试验。试运行前,应当指定操作人员,熟悉使用说明书,严格按照试验大纲和操作规程进行。
第二十七条 新设备安装、调试完毕后,由动力装备部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对压力容器、锅炉等特种设备的安装和验收,依据国家《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执行。
第五章 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第二十八条 建立健全设备的操作、使用和维护保养制度,对设备的使用和维护保养要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执行。
(一)应当正确、合理地使用设备,严格执行设备操作和维护保养规程。防止设备超温、超压、超速、超负荷运行,做到专机专用,严禁把特种设备当作普通设备使用。
(二)对于新引进的设备,由使用单位和动力装备部门根据设备使用说明书,制订设备操作、维护保养规程,并在试行中逐步修订和完善。
(三)设备操作人员,必须具备本岗位的“应知应会”中所规定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经过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机操作。
(四)设备在使用过程中,实行定人、定机、定岗位的管理规定。单人操作、一班制(八小时)作业的设备实行“专人专机”的管理规定;多人操作或两班制(十六小时)以上的设备实行机长负责制,在机长的组织下,严格执行各项规定,共同管好、用好、维护好设备。
(五)设备在使用前和使用中,操作人员应当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和维护保养管理规定,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六)对于连续运转的设备,严格执行巡回检查和交接班制度。
(七)机动车辆应当严格执行出车前和收车后检查的规定。
第二十九条 为了确保设备安全平稳运行,操作人员应认真履行其职责和权利。
(一)操作人员的职责
1.正确地使用设备,完成各项定额指标,努力降低燃料、电力、配件等消耗。
2.认真操作和保养好设备,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保障设备的完好、安全和高效运行。
3.积极参加业务学习和技术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技能和操作水平,熟练掌握设备的操作规程,懂得维护保养技术,达到“四懂三会”(即:懂性能、懂原理、懂结构、懂用途;会操作、会保养、会排除故障)的要求。
4.熟悉掌握设备的技术性能,参加设备故障和零部件磨损情况分析活动。
5.认真填写设备运行、维护保养和交接班记录,做到资料齐全、准确、规范。
(二)操作人员的权利
1.有权制止非本岗位人员操作本岗位的设备。
2.对于有故障的设备或者因为影响安全生产而需要安排修理或检查的设备,有权拒绝使用和操作。
3.对于违反岗位责任制、操作及保养规程等不合理的使用设备的指令意见,可以拒绝执行。
4.对于不爱护设备、不遵守操作规程的人,有权提出批评。
5.对于不符合安全和工艺规定的设备,有权拒绝使用。
第三十条 加强设备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车辆实行二级维护制度,其他设备实行三级保养制度,认真执行清洁、润滑、紧固、调整、反腐“十字”作业法。
第三十一条 要加强设备的定额管理。制订设备油料消耗定额、材料消耗定额。
第六章 设备用油与用水管理
第三十二条 建立设备润滑组织机构和管理网络,动力装备部门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懂润滑业务和油品知识的技术人员,物资供应部门要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油品化验人员。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要建立健全设备润滑管理规定,制订润滑管理流程图、油品质量管理措施和岗位责任制。
第三十四条 严格执行设备“五定”润滑管理规定,即:“定人、定点、定质、定量、定期”。
第三十五条 建立重点设备润滑图表和润滑卡片。
第三十六条 对润滑油、燃料油要实行“三过滤”(入库过滤、发放过滤、加油过滤),做到专罐专储、专管专输、强制过滤、密闭输送、密闭保存、密闭加注,应当保持储油设备和器具的清洁,不混用不同厂家、不同质量的润滑油品。
第三十七条 设备用油必须对路,代用油品的理化指标不能低于原定油品的理化指标。定期对各类库存油品进行分析鉴定,设备用油逐步做到定期检测、按质换油。
第三十八条 各单位要建立由专业人员管理的润滑油站。油品储存室要密封,室内清洁,配齐三级过滤器具,定期对油品进行净化、化验、分析,搞好润滑档案的管理和科学润滑的指导服务。
第三十九条 严格执行设备用油定额,努力探索设备节油新途径。
第四十条 建立软化水使用制度,设备用水应当采取防垢、反腐措施。锅炉(包括蒸汽熔蜡车)应当使用符合要求的软化水。冬季使用设备,应当采取防冻保温措施。
第四十一条 积极推广使用质量可靠的润滑油抗磨剂,保障设备经济、高效运行。
第七章 设备的维修
第四十二条 设备维修是保持设备良好状态,及时消除设备故障,防止设备事故,延长设备使用寿命,保证生产任务完成的重要手段与措施。
设备维修要严格遵守维修规程和质量标准,缩短维修时间,做到安全、高效、文明、节约,保证维修质量和进度。
第四十三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实际需要,组织精干高效的维修队伍,倡导优先利用油田公司内部维修资源。
第四十四条 各单位应根据设备的技术状况,结合生产需要,编制设备维修计划,确保整体生产运行正常。
第四十五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设备技术状况确定修理级别,对设备的大修、项修、保养应当做出明确规定,并且严格执行。
大型设备检修的外协企业要进行招标,择优选取。
第四十六条 设备修理管理工作应当按照以下规定进行:
(一)油田公司的设备修理工作实行分级管理。各单位的设备修理由本单位的动力装备部门负责安排,油田公司机关的设备修理工作由动力装备部统一安排。
(二)各单位对设备的大修、项修等修理项目的修理周期应当做出明确规定,修理间隔周期原则上不得提前,修理级别应当根据设备技术状况确定。
(三)设备总成、重点零部件的更换,应当由动力装备部门鉴定,并且实行换新交旧制度。设备修理完成后,必须经过动力装备部门组织设备使用单位和修理企业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结算费用。
(四)要强化配件的检测和验收,严把配件质量关,确保维修质量。
(五)坚持以“内修为主,外修为辅”的原则,各单位要充分挖掘内部修理潜力,加强对维修队伍的领导和管理,加强维修人员业务技术培训,制定和完善修理规程,严格工艺流程,确保修理质量和进度。
(六)内部能够修理的设备原则上不送外协企业修理。确实需要外修的设备,实行“定点维修制”。
(七)各单位应当对单台设备建立修理技术档案和台帐,逐项登记内、外修配件及工时费用。
第八章 设备的改造、报废与更新
第四十七条 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动力装备部门根据企业的生产经营目标和发展规划,编制年度及中、长期改造和更新计划,批准并组织实施。
第四十八条 设备的更新应当坚持技术先进、生产高效、经济合理、环保节能,并且有一定的可靠性和维修性的原则。根据生产发展的需要和设备的技术状况,结合设备大修理进行技术改造。
第四十九条 对于关键设备和重点设备进行改造和更新时,必须进行技术经济论证,并且按照有关规定上报审批。
第五十条 重大设备的技术改造与更新应当纳入年度技术改造计划。设备改造完成后,新增价值应当由财务资产部门办理增值手续。
第五十一条 设备的更新应当根据产品的技术要求和经济效益来确定,凡是属于下列情况之一的设备,应当限期更新。
(一)经过多次大修,主要零部件磨损严重,修理后技术性能不能满足工艺要求和保证产品质量的。
(二)虽然磨损不严重,但技术状况差,效率太低,经济效益很差的。
(三)虽然经过大修后能够恢复技术性能(或者精度),但是不如更新经济,其大修费用超过原值50%的。
(四)耗能超过原设备标准的20%,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五)国家或有关部门规定应当淘汰的设备。
第五十二条 需要报废的设备,应当坚持果断报废的原则,公司每年组织两次待报废设备的技术鉴定工作。
第五十三条 设备达到规定使用年限,并且已经退出使用状态的,应当进行正常报废处理。
第五十四条 对已经达到规定使用年限,需要并且能够继续使用的设备,除了按照正常设备进行管理外,还要加强安全方面的检测。待该设备退出使用状态时,再办理正常报废手续。
第五十五条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设备可以申请报废:
(一)达到使用年限、丧失使用效能,无修复价值,折旧已提满的。
(二)属于技术淘汰的,无配件来源,不适应生产发展需要的。
(三)因事故造成严重损坏,已没有利用价值的。
(四)未达到报废年限,但性能差、质量低、技术落后、耗能高、不适应生产需要、无法修复或无修复价值的。
(五)严重污染环境、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进行改造又不经济的。
(六)国家明令淘汰的。
第五十六条 设备报废程序
(一)各单位根据设备资产使用情况经过初步鉴定后,提出设备资产报废申请及报废需要上报的相关资料,上报公司动力装备部。
(二)动力装备部组织相关技术人员到现场对每台设备进行技术鉴定,形成处理意见,经公司主管领导审核,主要领导审批或有关会议研究决定后,按照相关规定进行资产处理。
第五十七条 机动车辆报废要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五十八条 对于还没有正式批准报废的设备应当妥善保管,并且保持其完整。设备报废批准后,必须停止使用,按指定地点上交。
第九章 闲置设备的清查与封存
第五十九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生产任务、生产组织方式、产品方向等因素的改变,及时做好闲置设备的清查统计工作。
第六十条 闲置设备清查工作由各单位动力装备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六十一条 闲置设备清查工作要实行动态管理,随时掌握设备动态,每季度末将清查结果上报油田公司动力装备部备案。
第六十二条 由于生产任务不足和产品方向改变而造成长期停用的设备,应当做好封存保管工作。
第六十三条 闲置设备的封存条件
(一)闲置3个月以上的设备均可申请封存。
(二)需要封存的设备,由设备使用单位提出封存申请,报动力装备部门审批。暂时封存(封存时间:3个月至1年)的设备由主管领导批准,长期封存(封存时间:1年以上)的还应报公司财务资产部、动力装备部备案。
第六十四条 封存设备的管理
(一)凡是已经封存的设备,由各单位动力装备部门登记造册,并且做到帐、物、存放地点、封存日期准确无误。
(二)设备封存前应当进行一次二级保养,封存后要定期做好维护保养工作,使其性能完好、零部件齐全,做到防尘、防潮、反腐,并且安排专人管理。
(三)每年在雨季、冬季来临前,应当对封存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于不符合封存管理要求的,要及时进行整改。
第六十五条 封存设备的启用
(一)各单位封存设备的启封由本单位动力装备部门审批,长期封存设备的启封应当报财务资产部、动力装备部备案。
(二)封存设备重新使用前,要进行技术鉴定,确认符合技术要求后方可使用。
第十章 余缺设备的调拨
第六十六条 油田公司动力装备部每季度对各单位上报的余缺设备进行汇总,编制设备余缺统计表。
第六十七条 油田公司动力装备部根据各单位生产实际,进行综合平,,制定设备余缺调剂方案,经公司审批后在全公司范围内实施。
第六十八条 设备余缺调剂方案经公司审批后,动力装备部可以在油田公司范围内对闲置设备进行无偿调拨。调拨时由动力装备部填写调拨通知单,《设备调拨通知单》一式四份(动力装备部、财务资产部、调出单位和调入单位各一份)。调出单位接到通知后,应当立即进行设备移交。调出、调入双方应当按照规定办理交接和资产转移手续。调出单位要保持设备的完好,不得拆换零部件,并将原机附件、专用备件、随机工具和技术档案一并移交调入单位。
第十一章 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第六十九条 各单位应建立健全设备的验收、档案、使用、事故、奖励与惩罚及报废更新等管理规定。
第七十条 各单位应配备专职或兼职的设备档案、资料、信息管理人员,搞好设备技术资料、信息及设备档案的清理归档和保管工作。
第七十一条 设备管理的统计指标主要包括:季度、半年及年度设备完好率、设备利用率和设备新度系数。
第七十二条 设备的原始记录主要包括:设备交接班记录,日、周点检记录,巡回检查记录,设备运行、润滑记录,设备故障和事故记录,维修保养记录,材料、能源消耗和备件更换记录以及安全附件的检验检测记录等。
第七十三条 设备资料分级管理的内容
(一)公司动力装备部应建立的设备管理档案
1.设备管理资料目录。
2.油田公司主要设备经济技术指标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3.油田公司主要专业设备技术状况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
4.油田公司设备维修报表和大修理、改造报表。
5.重大、特大设备事故统计报表。
6.油田公司机关的设备台帐。
(二)各单位动力装备部门应建的档案和应报的报表
1.设备管理资料目录。
2.本单位主要设备经济技术指标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年度报表需报送公司动力装备部。
3.本单位主要专业设备技术状况季度报表和年度报表,年度报表需报送公司动力装备部。
4.主要设备分布统计表。
5.本单位设备维修报表、设备大修理及技术改造报表,报送公司动力装备部。
6.本单位设备台帐、分类台帐。
7.本单位设备事故统计报表。重大、特大设备事故报表报送公司动力装备部。
8.设备技术档案。包括:使用说明书、维修手册、操作规程、配件目录、易损件图纸、设备大修理工艺和技术标准。
第七十四条 季度报表和半年报表应当保存2年以上,年度报表保存5年以上,并输入计算机,实行动态管理。设备购置申请单、设备购置通知单、物资工程项目招标办公室回执、设备调拨单和领料单等应当长期保存。
第七十五条 设备档案管理的要求
(一)建立专册、专袋、专柜,妥善保管,防止受潮或损失。
(二)定期及时归档,归档资料内容齐全、准确、字迹清楚。
(三)编制目录、索引,便于查询。
(四)技术档案一般只许查阅,不许外借。
(五)设备调拨时,档案随设备转到调入单位。
(六)对有价值的报废设备,档案材料应当予以保留。
第十二章 设备的安全与事故管理
第七十六条 各单位在购置设备时,要做好前期调研,掌握设备制造单位或者销售单位的资质、业绩以及设备的安全性等情况。
第七十七条 安全保障设备的设计、制造、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各单位必须对安全保障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和定期检测,以保障设备安全平稳运行。维护保养和检测应当做好详细记录,并有相关人员签字认可。
第七十八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设备的结构、性能和运行特征,制定和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和检修规程,严禁违章操作和设备超负荷运行。
有较大危险因素的设备必须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
第七十九条 对于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特种设备,安装、使用、检测、维修、改造和报废,必须按照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管理规定执行。
第八十条 对于生产、储存、运输易燃易爆危险品等场所使用的设备,必须具备防爆性能。
第八十一条 对于特殊设备产生的电磁波辐射和放射性污染,应当有防护措施,使人体所受的辐射、施射强度符合国家标准。
第八十二条 各单位对于设备上的安全装置应当定期检测,确保工作可靠。容易受强风和雷击损坏的室外作业设备,应当有相应的防护措施。
设备上的安全装置不准闲置或者擅自拆除。
第八十三条 设备操作人员和维修人员应当经过专业培训,并且取得相应的资格证书,才能操作和维修设备。
第八十四条 凡是正式投入使用的设备,在生产过程中造成设备和设备零部件的非正常损坏或性能降低,使生产突然中断的,称为设备事故。
第八十五条 设备事故直接经济损失费包括:材料配件费、修理费等,因事故而造成设备报废的按设备净值计算。
第八十六条 设备事故的分类
小事故:一次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5000元以下的;
一般事故:一次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5000元(含5000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
大型事故:一次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5万元(含5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的;
重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的;
特大事故:一次事故造成设备直接经济损失金额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上的。
第八十七条 设备事故的处理
(一)设备事故的处理,应坚持“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严肃处理不放过、事故责任者与群众未受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改进措施不放过”的原则;
(二)小事故、一般事故和大事故由各单位管理,重大、特大事故由油田公司管理;
(三)重大设备事故发生后,应在8小时以内报二级设备管理部门,二级设备管理部门要在24小时以内电话报公司主管部门。特大设备事故应在8小时内电话报公司主管部门,在调查分析事故后,5天以内书面形式上报公司主管部门;
(四)设备事故的处理,应根据设备事故的性质,对责任人实行罚款、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开除留用2年和开除等处分;
(五)对特大设备事故的处理,除对事故责任者给予相应的处分外,还要追究责任者所在单位领导的责任;
(六)对设备事故隐瞒不报的,加重处罚。
第十三章 设备的节能与环保
第八十八条 油田公司鼓励采用先进适用的节能技术,实现设备和系统的经济运行,鼓励采购先进的节能设备,禁止采购落后的高耗能设备。
第八十九条 对耗能超标的在用设备,各单位应当采用先进技术进行节能改造。
第九十条 各单位对无法改造或者无改造价值的高耗能设备,应当按照国家规定的淘汰目录与淘汰期限,进行报废处理。
第九十一条 油田公司对严重危及安全和污染环境的设备实行淘汰。
第九十二条 设备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浓度和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有害物质含量,应当符合国家的排放标准。凡是超过排放标准的设备应当停止使用,并且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进行治理改造。治理改造无效的设备,应当立即报废。
防止污染的设施未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不准擅自拆除或者闲置。
第九十三条 设备产生的噪音,在单位界域边缘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超过标准的设备应当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期限内治理或者改造。
第十四章 教育和培训
第九十四条 各级领导应当重视并加强设备装备管理人员、维修人员和操作人员的技术与管理培训工作。
第九十五条 各级动力装备部门和教育培训部门要根据设备管理现代化发展的需要,制定培训规划,分层次、分专业、多渠道地培养各类设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和操作人员。
第九十六条 制订各类设备管理人员的岗位职责,应当使教育和培训与设备现代化综合管理相结合,培训内容应当与岗位职责相适应。
第九十七条 结合生产特点和要求,举办各类短期培训班,对于主要生产工种,开展同工种竞赛、技术达标和岗位技术练兵等多种形式的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技术素质和管理水平。
(一)对设备管理人员要进行定期培训和考核,考核成绩记入个人技术档案,作为职工晋升的条件之一。
(二)对设备操作人员应当经过专门培训,并且经过考试取得资格证才能上机操作。
(三)新引进的设备,在投入使用前,应当组织设备操作人员、维修人员以及相关管理人员进行技术培训工作。
(四)对生产作业季节性强的人员,利用冬闲时间集中培训,其他人员要专门抽出时间进行培训。
(五)应当保持设备操作人员的相对稳定,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改变工种时,要征求本单位设备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九十八条 各单位应当积极组织技术交流活动,对国内外的新设备、新技术、新材料和新工艺,进行考察、学习、引进、移植、总结和推广,努力提高企业的技术装备水平与技术管理水平。
第九十九条 加强设备技术信息收集工作,逐步建立企业的信息网,及时传播国内外的新技术及发展动态。
第一百条 积极开展设备研究工作,组织研究反腐技术、节能技术、水处理技术、润滑技术、施工技术、密封技术、检测诊断技术、电器测试技术、施工机具等。
第十五章 检查评比、考核与奖惩
第一百零一条 检查评比
(一)各单位要制定设备检查评比细则,认真组织开展“设备管理先进单位”、“先进集体”、“先进个人”等竞赛、评优活动。
(二)公司每年组织一次设备检查、评优活动,各单位每半年组织一次设备管理检查、评优活动。
(三)设备管理检查评比的主要内容:
1.设备管理的基础工作;
2.设备的现场管理;
3.设备的使用与维护保养;
4.设备的完好情况;
5.设备的利用情况;
6.设备的维修费用投入情况;
7.设备操作、维修人员的培训情况;
8.设备事故情况。
(四)通过设备管理检查、评优,开展设备管理经验交流、树立先进典型。
第一百零二条 油田公司对各单位下达年度设备管理考核指标,实行半年考评与年度考核。主要考核内容:
(一)主要设备综合完好率,不低于90%;
(二)主要设备综合利用率,不低于85%。
第一百零三条 设备管理的考核指标,纳入各级领导的任期责任目标。各单位要在加强设备管理工作、深化设备管理改革中建立设备管理的激励机制和约束机制。
第一百零四条 公司及各单位要建立设备管理奖惩制度,树立先进典型,给予表彰和奖励,确实起到激励及约束作用。
(一)对设备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议,并取得效果的,给予奖励;
(二)对积极进行设备的维修和技术改造,并取得效果的,给予奖励。
(三)对设备管理工作开展不力的,要根据情节轻重责令限期整改,并且追究相关责任;
(四)对于在设备管理经济技术指标统计中虚报、瞒报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单位,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取消设备管理优秀单位的评比资格。
(五)对于无计划擅自购买设备的单位,除给予通报批评外,还要按照相关规定严肃处理。
(六)违反有关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按有关程序和规定进行处理。由此导致重大、特大设备责任事故或造成人员伤亡的,对事故直接责任人或主管领导进行严肃处理。
1.违反设备操作规程、维护保养规程和检修规程的;
2.使用严重危及人身安全设备的;
3.雇用不具备国家有关部门资质许可的企业、队伍或机构,从事特种设备安装、检测、修理的。
第十六章 附 则
第一百零五条 各单位应当根据本制度结合本单位实际,制订设备管理实施细则。
第一百零六条 本制度由油田公司动力装备部负责解释,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延长油田股份有限公司设备管理办法(试行)》(延油发〔20xx〕163号)同时废止。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12
第一条本规程旨在确定本公司的设施等维修计划及维修手续。
第二条本规程中的维修是指土地、建筑物、构筑物、车辆、搬运工具和备品的增设、改造和更新。
第三条维修工作的责任人为制造部长、总务部长和技术部长。
第四条责任人负责制订所属设施等的维修计划,并根据第六条规定的手续,依据维修计划和预算,组织实施维修业务。
第五条总务科负责协助责任人,组织、协调所属设施等的维修工作。
第六条财务科负责协助责任人,编制综合维修预算,检查执行预算情况。
第七条维修计划制订程序
1.责任人在进行维修前,应向技术部长提交维修计划。
2.技术部长确认有必要,请示公司主管后,作出具体的指示。
3.技术部长从技术的角度对维修计划的内容进行审查后,提出全公司的综合设备投资计划,交财务部长审查。
4.财务部长依据该计划,编制资金计划。
5.设备投资计划和资金计划均由总经理裁定,董事会审议。
6.技术部长将决定的设备投资计划,通知责任人和相关部门。
第八条维修实施计划的`编制与实施
1.责任人接到技术部长的通知后,组织讨论具体的维修工程方案,并制订出详细的实施计划,提交给技术部长和财务部长后,组织实施。
2.紧急性的维修工程,不需要办理上列手续,直接由责任人与技术部长协商后,组织实施。
3.当责任人制订的详细实施计划的内容、期限和预算,与设备投资计划有显着差别时,应按第七条所列程序,修订设备投资计划。
第九条设备投资计划的变更
1.维修实施后,如维修内容、期限、预算等需要作重要变更,或需追加预算时,责任人与技术部长协商后,应提交工程变更或追加预算申请。
2.技术部长应从技术角度对上述申请作出审查后,编制设备计划修正案,提交财务部长审查。
3.设备计划和资金计划的修正案最终由总经理裁决,董事会审议。
第十条维修实施状况报告
责任人应及时向技术部长、财务部长和总务部长提交维修进展和预算执行情况报告。
第十一条公司职工住宅和集体宿舍的维修规程,另行制订。
第十二条本规程的实施细则由负责维修计划实施管理的公司主管和财务主管制订。
第十三条本规程自×××年×月×日起实施。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13
第一章总则
1、为了更加经济有效的利用通讯设备,保证管理系统的联络通畅和指挥的不间断,特制订本制度。 2、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全体人员。
其次章通讯设备的'配备
3、依据工作需要,由总经理批准为公司各部门配备办公电话。
4、公司各办公室配备上网设备。
第三章通讯设备的使用费用报销
5、手机、办公电话话费实行限额报销制度,根据公司话费标准执行,超出自负,办公电话不允许打私人电话,发觉一次罚款10元。
6、公司办公电话话费标准:办公室每月限额*元,财务部每月限额*元,其他部门每月限额*元。
7、话费费用报销由财务部统一办理。
第四章通讯设备管理
8、公司配备的办公直拨电话、分机、传真机、计算机由办公室统一检查使用状况和登记状况。
9、通讯设备使用人必需对通讯设备仔细保管,传真机设专人管理,直拨电话、分机谁使用谁管理。
第五章违规处理
10、通讯设备如发生损坏经专业人员修理鉴定,为非正常损耗,由当事人担当修理费用的70%,发生丢失(不论任何缘由)当事人担当另购机费用的80%,所担当费用以现金形式交纳到财务部。
11、各部门办公话费若超出限额,超出部分能查明当事人,由当事人担当,查不出当事人由部门全体人员担当,每月10日前以现金形式交纳到财务部。第六章附则
12、本规定由办公室制订,报总经理批准后执行,并由办公室负责检查与解释。
13、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14
(一)电脑
1.行政部根据公司文件类别建立完整清晰的.目录及子目录系统;
2.根据保密原则需要,由行政部对行政、业务文件目录设定统一管理的电脑密码;
3.员工在所属部门目录下设立个人子目录
4.员工不得私设电脑密码
(二)传真机、复印机:
1.由公司行政部统一管理与使用
2.建立严格的使用登记制度
3.未经许可,个人不得自行操作使用
(三)可运用状态维护
行政部负责电脑、传真机/复印机的检查、保养和维修,保证设备的可运用状态。
公司设备管理制度15
1.目的
为保证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合理配置和使用,更好地服务于公司各项工作。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子公司的办公设备、办公用品、办公耗材采购和管理。
3.职责
3.1人力资源及行政部负责公司所有办公设备及用品的建档、维修保养、外借管理,采购与报废的审核,
办用品的收发管理。
3.2使用部门负责部门所属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及日常维护保养、并有责任爱护公司的办公设备。
3.3高级副总裁(总经理)负责单价元以上办公设备的申购、报废、外借的审批。
3.4信息部负责电脑及其周边设备采购、维修、保养、报废确认,网络安全的管理。
3.5财务部负责办公设备及用品费用的监控。
4.办公设备及用品分为耐用品和低值易耗品。
4.1耐用品:
4.1.1办公家具,如:各类办公桌、办公椅、会议椅、档案柜、沙发、茶几、电脑台、保险箱及室内非
电器类较大型的'办公陈设等。
4.1.2办公设备类,如:电脑、打印机、电话机、传真机、复印机、碎纸机、电视机、摄像机、幻灯
机、数码照相机、音响器材及相应耗材等。
4.2低值易耗品
4.2.1办公文具类,如:铅笔、胶水、单(双)面胶、图钉、回形针、笔记本、信封、便笺、签字笔、白
板笔、荧光笔、涂改液、剪刀、钉书钉、复写纸、大头针、纸类印刷品、打印纸、复印纸等。
4.2.2生活用品,如:面巾纸、纸球、茶叶、饮料、茶具等招待用品。
5.办公设备及用品的添置申请流程
5.1每月底,各部门填写下月《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送交行政部,逾期不交的部门,视放弃申请处理。
5.2各部门经理应严把审核关,以控制办公用品开支成本。
5.3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办公设备及用品数量,编制《物品请购单》交人力资源及行政经理审批,
批准后统一由行政助理负责采购。
5.4办公设备的添置由所在部门填写《设备添置备申请单》报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审核,费用超过元的
办公设备须送高级副总裁审批后再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实施采购。
5.5办公设备及用品采购回公司,管理部门应先建档登记,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领用。
6.办公设备及用品的使用管理
6.1办公设备属公司资产,使用者有责任和义务妥善保管、合理使用,不能随意转交他人,造成遗失的承
担赔偿责任。
6.2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建立办公设备及用品个人档案,员工领用的办公设备及用品全部记录在《个人办公
设备及用品领用表》。
6.3员工因工作变动或离职的,应及时到管理部门办理移交退库手续。
6.4各部门负责人应严格控制本部门办公用设备和用品的领用,并对所属部门人员的使用和保管状况行使
监督。
6.5办公用品领用时间原则上是每星期一下午,特殊情况或急用物品除外,计算器等价值超过10元以上部份物品领用时须以旧换新。
6.6办公设备耐用品损坏或丢失应按价进行赔偿,设备折旧年限为5年,以每年折旧率20%计算。
7.办公设备的报修
7.1所有办公桌椅在使用中出现的故障或损坏的均须及时向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报修,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应
及时通知相关供应商到公司进行维修。
7.2个人使用电脑、复印机等以及电脑外部设备、公司网络、通信设备如遇故障,应及时通知信息部,由
信息部工作人员检修或通知相关供应(维修)商来公司进行检修。
7.3故障解决后填写《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并由报修人签字确认后,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存档。
7.4经相关技术人员鉴定下列情况造成损坏的,由责任者按物品的购置价格和使用时间,新旧程序折价赔
偿。
7.4.1安装非工作所必须的软件所引起的故障;
7.4.2私自拆装电脑、复印机等设备的;
7.4.3使用不当造成设备损坏和丢失的;
7.4.4人为的损坏。
8.办公设备的报废
8.1凡属于正常磨损或工作中发生意外情况造成个人在用办公设备损坏的,由使用人员填写《办公设备报
废申请表》,说明原因和理由,部门负责人审核,并由信息部技术人员鉴定签署意见上交人力资源及
行政部办理报废。
8.2人力资源及行政部根据相关技术人员的意见,并在《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签署审核意见后交主管副
总裁审批。
8.3经主管副总裁审批后《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由人力资源及行政部与信息部存档,复印给财务部、办
理报废手续,进行帐务处理,并办理补充新设备的申购或领用手续。
9.办公设备的外借,必须经公司主管副总裁批准后,到人力资源及行政部办理外借登记手续。
10.办公用品及设备的盘点制度
10.1行政助理每月底统计各部门的领用单,编制“办公用品费用月报表”交部门经理审核。
10.2为控制库存数量,办公用品原则上仓库只保留新人领用或急用数量即可。
10.3每年底应进行一次全面办公设备及用品的盘点,对一些久留不用或损坏的设备及用品进行处理。
11.记录表单
11.1个人办公设备及用具登记表
11.2办公用品申领计划表
11.3办公设备报修记录表
11.4办公设备报废申请表
11.5办公设备购置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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