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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

时间:2024-09-25 12:40:0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优秀]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5篇

  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制度在生活中的使用越来越广泛,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到底应如何拟定制度呢?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优秀]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5篇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

  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四、配餐制度

  五、食品卫生“五四制”

  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七、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八、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九、食品供应制度

  十、食品留样制度

  十一、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十二、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十三、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

  十四、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报告制度

  十五、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制度

  十六、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十七、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

  十八、食品采购、验收与索证制度

  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管理制度《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四、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 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五、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2

  一、食堂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卫生知识培训制度

  (一)每年组织从业人员进行卫生知识培训和健康检查。

  (二)新参加或临时参加的工作人员,必须持有健康合格证并经卫生知识培训后方可上岗工作。

  (三)严格执行食品从业人员健康申报制度,对从业人员卫生状况做好动态了解,凡发生腹泻或相关传染病症状及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者应立即调离。

  (四)培养从业人员良好的个人卫生意识,坚持做到“四勤”。

  (五)建立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卫生知识培训、健康情况台帐。

  二、原料采购索证制度

  (一)通过正规渠道采购食物及原料,原则上定点采购。

  (二)所采购的食品及原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卫生标准,并向供货商索取食品及原料的卫生质量保证书。

  (三)肉类原料必须索取兽医卫生检验合格证,并符合国家标准一级鲜度。

  (四)水产类原料必须是新鲜的或冷冻的、组织有弹性、肉骨紧密连接的水产品。

  (五)果蔬类原料必须是新鲜、风味正常、无病虫害、无农药净化、无腐烂、并对所采购的蔬菜使用“残留农药速测卡”检验并记实。

  (六)采购各类定型包装食物,需向供方索取生产商的食物卫生许可证及检验合格证明。

  (七)采购食品添加剂,需向供方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八)采购食物用消毒剂,需向供方索取省级卫生行政部分颁发的卫生许可证及卫生部颁发的食物批件;采购食物用洗濯剂,需向供方索取卫生行政部分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

  (九)有专人负责食品验收,并做好食品验收记录。

  三、食品运输卫生制度

  (一)使用清洁、无毒、无害的盛放食品及食品原料,食品定期清洗消毒。

  (二)食物运输车辆必须食物专用,并按期清洗消毒,保持干净,防尘、防晒、防蝇。生熟食物分车运输,易腐食物应冷藏运输。

  (三)装卸时食品不得直接落地,不得踩踏食品及用手直接接触直接入口的食品。

  四、食物库房管理制度

  (一)食物库房专人管理。

  (二)食物入库前必须举行验收、索证、登记、并做好台帐。

  (三)凡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入库,库内不得存放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超保质期限食品,不得在食品库房内存放私人物品、有毒有害物品和杂物。

  (四)食物保藏存放应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易腐烂食物需冷藏。仓库要保持干净、干燥、做到防潮、防霉、防蝇、防鼠、库内食物要挂牌,标明进货日期,做到先进先出。

  (五)储藏库(冰箱)有温度表现装置、冻肉、禽、水产类原料应储藏在—18℃以下,同一库内不得储藏相互影响风味的原料。冷藏库应实时除霜,按期消毒。

  五、粗加工及切配卫生制度

  (一)粗加工必须在粗加工间举行;切配必须专用(专案)或专室。加工前要检查食物原料的`卫生质量,剔除不可食局部。

  (二)食品粗加工蔬菜、肉禽制品、水产品分池清洗,水池上要标有“蔬菜清洗池”、“肉禽制品清洗池”、“水产品清洗池”标志。

  (三)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标志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清洗,保持清洁。荤、蔬食品盛器应分开使用,应设立水产品专用墩板及相应的用具、,且有明显标志。

  (四)冷冻的水产品、禽类肉类应解冻彻底。蔬菜应充分浸泡清洗干净。

  (五)清洗后的食品应保持清洁,盛放清洗后原料的不能着地堆放。易腐食品及时冷藏。

  (六)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消毒,保持清洁。经常检查食品质量,半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冰箱内食品不得重叠。食品应存放在清洁的内,不得直接接触冰箱,每天检查。

  六、烹调加工卫生制度

  (一)烧煮前检查食物格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食物。

  (二)烹调食品应当烧熟煮透,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0℃,防止里生外熟,尤其应注意易引起食物中毒的海水产品、四季豆、大块肉禽食品等。

  (三)熟制品应尽可能现烧现吃,在烹饪后至食用前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放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烹调后的食品要保洁存放,并应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放置。

  (四)若有少量剩饭菜应废弃。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必须凉透后放入熟食专用冰箱,加盖冷藏保存,不得存放在常温下。再次使用剩饭菜前,必须彻底加热,不可掺入新的熟食物中。

  (五)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交叉污染。生熟菜分层或分台放置。生熟食品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清洗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六)盛装调料的要保持清洁卫生,定期清洗消毒,无油垢。调料内无异物。

  (七)不得用炒菜的勺子尝味。

  七、面点制作卫生管理制度

  (一)面点制作原料现用现领,酵母等添加剂按请求保管,并留意保质期。

  (二)制作蛋糕时,鸡蛋应在粗加工间去壳后方能进入面点制作房加工。

  (三)面点制作时,工作人员戴口罩并将手清洗、消毒。

  (四)成品储存注意卫生操作,做好防蝇、防鼠工作。

  (五)面点制作后及时清洁,保持制作房及用具的清洁和卫生。

  八、餐饮具清洗消毒制度

  (一)清刷餐饮具应在专设间内。

  (二)餐饮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消毒后的餐饮具应贮存在专用保洁柜内备用,不得与其他物品混放。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应分开存放,并在餐饮具保洁柜上有明显的标志。

  (三)餐饮具采用煮沸或蒸汽消毒。煮沸消毒温度必须达到100℃,消毒工夫应在1分钟以上。蒸汽消毒温度达95℃以上,工夫不少于15分钟。

  (四)不宜使用热气消毒的餐饮具可用化学药物消毒。消毒前应洗刷干净,有效氯配制浓度为4.5%~5.5%的施康消毒液,稀释100倍后浸泡20分钟,再用清水冲净。

  九、环境卫生制度

  (一)加工场所内外环境整洁,加工场地清洁无积水,下水道通畅,无垃圾积存,无异味、无蝇、无蟑螂。各加工专间均有专用污物箱(桶),及时加盖,随时清除,不积压、不暴露、不外溢。做到墙壁、顶棚无脱落、无霉斑、无油垢。排油烟罩不滴油。

  (二)每次加工完毕,必须对加工场地、灶台、操作台、水池、食品、公共用具等进行彻底洗刷、消毒。食品、公共用具定位存放。加工场所每周五彻底清扫一次。

  (三)防蝇、防鼠、防尘设施齐全,做好防蝇、防鼠和防止各种昆虫孽生等工作,定期或在必要时进行除害灭虫。

  (四)为防止有毒物质净化食物,必须由颠末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有毒化学物质(如施康消毒液、杀虫剂、灭鼠药等)的保管和使用,并应储藏在远离加工厂所的加锁、密闭的专用橱柜内。

  (五)每周对各岗位包干区卫生举行检查,并做好记实。

   十、食物留样记实

  (一)严格执行留样操作规程。

  (二)留样食物放入专用留样冷藏柜。

  (三)对当餐供应的所有菜肴,必须做好留样,每份留样不少于100克,置于消毒有盖的内,在摄氏~6℃条件下保留48小时,并做好记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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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2、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3、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及保健医生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4、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 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5、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 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 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 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6、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必须取得所在市卫生行政部门发放的《食品卫生许可证》,严格执行卫生部门制定的有关幼儿园食堂规定的设施、人员配置标准,并积极配合、主动接受当地卫生行政部门的卫生监督检查。

  4、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5、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6、落实“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开展各类检查评比活动及从业人员基本功大比武活动。

  7、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7、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8、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定点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2、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 15 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7、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9、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10、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 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9、食品供应制度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为体弱儿童、哮喘及过敏性体质的患儿提供病号菜。

  6、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7、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 2 小时。

  10、食品留样制度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5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容器为3套,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冰箱由专人负责,冰箱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11、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置。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L,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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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凡食品入库前必须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有发霉、变质、腐败、不洁的食品和原料一律不准入库。

  二、食堂库房管理人员必须按食品性质分类并要求存放。

  三、食堂库房实行专人管理,管理人员调离或退休,需办理移交手续。

  四、食堂库房管理人员每天必须对库房进行检查,保证安全,定期进行倒仓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上报处理。

  五、做好《四防》工作,防尘、防潮、防鼠、防蟑螂工作。

  六、食堂库房管理人员每天要做好食品的收支记录,定期盘存,及时向采购人员提供需购食品清单。

  七、仓库内保持清洁、空气流通,禁止吸烟。

  八、加强入库人员管理。非仓库管理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仓库。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5

  第一章

  第一条幼儿园食堂、生活服务部购置食品时,应向有关供应商索取有关证、单,包括: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复印件。

  第二条在索取有关证件时,应注意查验证件有效期限,防止供应商提供过期、伪造、涂改、借用的证件。

  第二章

  食品采购制度第三条食品采购必须弄清供货方的名称和地址,查明供货方是否持有有效证件,不得贪便宜、图省事,随便购进"三无食品"。

  第四条不得采购冒牌、伪造、掺杂、变质、超过保质期限或非食品原料加工的食品;不得采购《食品卫生法》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

  第五条采购定型包装食品时,必须仔细查看包装标识或产品说明书是否符合卫生标准。

  第六条采购人员必须熟悉本单位所用的各种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其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其他相关法规。

  第七条采购人员应掌握必要的感官检查方法,对采购食品进行检查。

  第三章

  运输卫生制度第八条使用清洁、无毒、无害的容器盛放食品原料及食品。用大容器盛装食品,要特别注意容器的洗刷、消毒和保洁,运输时不忘加盖。

  第九条食品运输车辆必须专用,保持清洁、卫生、防尘、防蝇。生熟食品分车运输,易腐食品(肉类及其制品、水产品以及奶制品)应冷藏运输。

  第十条装卸食品时不得落地,不得脚踏食品及用手直接接触入口食品。

  第十一条尽量缩短食品运输时间。

  第十二条运输车辆定期清洗、消毒。

  第四章

  贮藏卫生制度第十三条食品仓库设专人管理。

  第十四条食品入库前必须进行验收、登记、检查感官性状是否正常,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凡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入库。

  第十五条不得存放变质、有异味、污秽不洁、超过保质期限的食品、有毒有害物品(特别是外观与食品相似的有毒有害物品)。

  第十六条食品库房内不得存放私人物品,不得存放其它杂物。

  第十七条食品贮存须分类、分架、隔墙离地。易腐食品须冷藏。

  第十八条仓库要经常通风,保持清洁、干燥,采取防潮、防霉、防蛀、防蝇、防鼠措施。

  第十九条库房食品要挂牌,登记内容包括品名、供货单位、数量、进货日期、保质期限。出库时必须查验其感官性状和保质期。

  第二十条应经常检查仓库内食品是否变质、包装损坏、保质到期等,发现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应及时处理。

  第五章

  切配卫生制度第二十一条配菜在专用区内进行。

  第二十二条检查食品卫生质量,不切配腐败变质和有毒有害食品,原料要新鲜,随用随配,不积压。

  第二十三条刀、砧、盘等用具必须专用,配菜结束,应对地面、台面、工作用具清洗干净、定位存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第二十四条冰箱专人管理,定期化霜清洗消毒,经常检查食品质量,未成品与原料分开存放。冰箱内食品不得重叠,开罐的食品应倒入盛器加盖冷藏备用。

  第六章

  烧煮烹调卫生制度第二十五条烧煮前检查卫生食品质量,不得烧煮腐败变质的食品。

  第二十六条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里生外熟,中心温度不得低于75℃。

  第二十七条烹饪后熟制品必须盛放于专用容器内,并在相应的操作台或货架上临时放置。

  第二十八条烹饪后的食品应在备餐间存放,食品在烹饪后至出售前一般不超过2小时,若超过2小时存放的,应当在高于65℃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

  第二十九条烧煮、出菜流程合理,无主交叉污染;生熟容器有明显标记,不得混用,用后洗净消毒,定位保洁存放。

  第三十条外购熟食品须回烧后方能供应;剩饭菜不得再次供食用,剩余食品必须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隔夜、隔餐的食品在确认没有变质的情况下,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后方可供应食用。

  第三十一条禁止供应下列食品:(1)毛蚶、泥蚶、魁蚶等水产品;(2)炝虾、醉虾、醉蟹、醉螃蜞等生食水产品;(3)超过保质期的食品;(4)变质、霉变、腐败、虫蛀及有毒有害食品;(5)改刀菜和生拌食品;(6)卫生法律法规规定禁止供应的其他食品。

  第三十二条盛装调料的容器要保持清洁卫生,调料内无异物、无油垢,调料容器定期消毒。

  第三十三条不得直接用炒菜勺尝味。

  第三十四条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罩加盖,对加工场所、工用具等进行全面的清洗。做到墙壁、顶棚无脱落、无霉斑、无油垢、排烟罩不滴油;灶台、操作台、水池、地面、水沟及沟盖等保持清洁,无蝇、无蟑螂、无老鼠。

  第七章

  菜肴留样制度第三十五条菜肴留样由专人负责。

  第三十六条留样容器必须洗净消毒,定期保洁存放。

  第三十七条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有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每种菜肴留样量为100—200克,并做好留样记录。

  第八章

  食品保质期限第三十八条验收入库的食品应进行登记,写明进货日期,货名、规格、数量、生产日期等。

  第三十九条食品存放应隔墙离地、分类分架,挂上标牌;第四十条根据保质期限,掌握先进先出,尽量缩短贮存时间。

  第四十一条注意防鼠、防虫、防潮、防霉,通风、干燥。

  第九章

  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第四十二条幼儿园实行由主管园长负责的食品卫生管理员制度。

  第四十三条幼儿园配备一名由卫生保健教师兼职担任园方食品卫生管理员;餐饮公司聘请一名熟悉食品卫生管理的同志担任专职食品卫生管理员。

  第四十四条食品卫生管理员必须为全体师生负责,认真履行职责,按照食品卫生法律法规对食堂食品卫生进行管理,依法进行食品卫生监督检查。

  第四十五条食堂或承包经营者应自觉贯彻执行食品卫生有关法律法规,诚恳接受食品卫生管理提出意见和建议,认真进行整改,不断提高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章

  食品卫生监督制度第四十六条幼儿园实行由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的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第四十七条食品卫生监督包括:(1)从业人员个人卫生监督、检查;(2)食品进货渠道监督;(3)食品加工过程卫生监督;(4)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监督;(5)菜肴留样监督;(6)食品贮藏监督;(7)内外环境卫生监督;(8)从业人员卫生培训监督;(9)硬件设施设备监督;(10)安全监督;(11)师生伙食质量监督。

  第四十八条食品卫生监督应坚持经常性与突击性相结合。经常性检查由食品卫生管理员负责,每周两次,作好记载;突击性检查由校方负责,不定期检查。

  第四十九条食堂应加强自我监督检查,并虚心听取食品卫生管理员所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不断加强食品卫生管理,提高食品卫生管理水平。

  第十一章

  食品卫生事故报告制度第五十条幼儿园一旦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应及时报告。

  第五十一条报告内容包括:发生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采取措施、控制方法等。

  第五十二条幼儿园接到事故报告后2小时内向有关部门报告。上报内容包括:发生食物中毒事故的单位、地址、时间、中毒人数、可疑食物、救治措施等。

  第五十三条对发生食物中毒或者疑似食物中毒事故隐瞒、谎报、拖延、阻挠报告的部门和个人,予以严肃批评,对直接责任人由卫生行政部门、教育行政部门依法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二章

  事故应急预案第五十四条立即停止生产经营活动,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第五十五条协助卫生机构救治中毒病人。

  第五十六条保护好现场。封存造成食物中毒或者可能导致食物中毒的食品及其原料、工具、设备等。

  第五十七条配合卫生行政部门进行调查,按卫生行政部门的要求如实提供有关材料和样品。

  第五十八条做好中毒病人家属思想工作,稳定情绪。第五十九条落实卫生行政部门要求采取的其他各项措施。

  第十三章

  事故责任追究制度第六十条园内发生各种食品卫生事故,应追究责任,对责任人根据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给予不同处理。

  第六十一条对从事食品经营者,如违反《食品卫生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经查实属于其责任的,立即终止经营协议,并由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卫生行政部门的处罚、中毒人员的医疗费用、赔偿费等一切费用。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六十二条从业人员擅自离岗、或玩忽职守、渎职,或违反工作要求、操作规范造成事故的,视其责任大小、情节轻重,追究相关的责任或处罚。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6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我区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根据《中小学校会计制度》、《贵州省农村中小学公用经费管理实施细则(试行)黔财教〔20xx)8号》,结合我区学校食堂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学校食堂管理实行校长负责制。学校要成立食堂管理领导小组,成员由校长、主管后勤副校长、工会干部、总务主任和食堂管理人员等组成,全面管理食堂的日常事务。

  第三条学校食堂是学校后勤保障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坚持为师生服务的宗旨,坚持“公益性”原则,按照“非营利性”要求,进行食堂成本单独核算。严格控制食堂成本开支范围,保障伙食质量,建立和完善管理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

  第四条本制度自20xx年3月1日起试行。

  第二章财务管理

  第五条规范学校食堂财务管理。学校食堂必须单独建账,独立核算,按相关会计制度要求,规范成本核算。不允许通过学校食堂搞“创收”、谋福利。

  第六条学校应建立食堂内部控制制度。学校食堂财务人员、物资采购员、验收员和保管员等,分工要明确、责任要清楚。

  第七条学校食堂财务审批人为校长、或授权主管后勤的副校长、或授权总务主任。审批人审批食堂收支、往来、采购等事宜。

  对于重大开支和重要的经济事项决策,由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讨论决定。

  第八条按照规定设置总账、日记账、明细账等,实行独立核算。定期或不定期进行资产清查,但每年年底前必须进行资产清查。做到账实、账账、账证相符。

  第九条加强食堂经营管理,抓实饭菜的质量、数量、价格、财务监督检查工作,每月对食堂膳食和服务质量进行综合考评。

  第三章收入支出管理

  第十条学校食堂收入。学校食堂收入系食堂为学校师生提供伙食活动中的各项收入,主要包括:伙食收入(包括:学生伙食费收入、教职工伙食费收入、代办伙食收入等)、财政补助收入和其他收入。

  第十一条学生伙食费收取标准的确定。伙食费收费标准要根据当地学生家长的承受能力和市场物价水平,经学校食堂管理领导小组集体研究制定。具体标准由各校根据本校食堂伙食供应办法合理确定。

  1、食堂以充值卡或饭菜票方式结算。食堂一律实行明码标价,须以伙食支出的实际成本为依据,确定合理的饭菜价格。

  2、实行包餐制供应的食堂。可以在学期初(或月初)向学生预收伙食费,期末结算,多退少补。预收伙食费时,学校须向学生和家长公布伙食费收取标准和计划就餐次数。不同年级学生的供餐数量、规格和伙食费收取标准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拉开差距,具体标准各校应根据食堂伙食成本合理确定。

  第十二条在食堂就餐的教职工的伙食费,应与学生同菜同价,按实结算。

  第十三条收取伙食费时由学校食堂财务人员出具由财政监制的正式票据,正式票据上必须盖有财务专用章和开票人签字,并填写收费情况登记表,以便核查。收取的伙食费原则上必须当天存入学校食堂在银行帐户。

  第十四条食堂收入以食堂自身的经营服务为依据,不得将学校的小店承包收入、房租收入、其他非食堂经营服务收入记入食堂收入。不得擅自转移食堂收入,以至挪用或私设“小金库”。

  第十五条食堂的支出成本核算。食堂支出成本核算应坚持以食堂的日常经营服务活动所必需的各项直接支出为依据,不包括各项财政投入的固定资产折旧。食堂使用的房屋和大型设备等固定资产所需投入(含维修),由财政性经费予以保障。与食堂无关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一律不得在学校伙食账中列支。

  1、原材料成本。包括粮食、食油、蔬菜、肉(豆)制品、水产品、蛋奶、调料、燃料、水电费及其他原材料成本,不包括应在学校行政事业费列支的内容和其他与食堂经营无直接关系的支出。

  2、人工成本。包括食堂工作人员(不含纳入财政预算的人员)的工资及福利支出、各项按规定缴纳的社会保险等。

  3、设备折旧成本。非财政投入形成的固定资产,包括食堂专用的各种燃具、炊具、餐具、冷藏设备、交通工具等,根据不同设备折旧年限,按月计提折旧。

  第十六条所有支出的发票等原始凭证必须由经办人、证明人共同签字后报食堂财务审批人签批,食堂会计据此进行账务处理。严禁白条入账。

  第十七条学校每月都要对食堂的收支进行分析。

  实行充值卡或饭菜票方式结算的食堂,应根据收支情况,及时调整伙食价格,确保学生伙食质量,并确保全年结余或亏损控制在年度营业额的4%以内。

  第十八条食堂的结余款(含历年的结余款),要专项用于改善学生伙食和食堂的设施、设备。不得直接或变相用于发放学校教职工福利奖金,或以其它方式转由学校用于非食堂经营服务方面的支出。

  第四章票据管理

  第十九条食堂票据统一使用财政部门监制的正式票据,并由学校报账会计进行保管、登记。

  食堂需用票据时,由学校食堂会计到学校报账会计处领用,再由食堂会计进行保管、登记。

  第二十条建立票据领用制度。出纳使用票据时,到食堂会计处领用登记,票据使用结束交还食堂会计,并进行注销登记。

  学校食堂收费票据不得转借、转让、代办、买卖,更不得利用收费票据从事其他经营等违法活动。

  第二十一条会计对出纳的票据使用进行监管,指导。票据的存根统一由食堂会计整理、归档。

  第二十二条采购物资的票据报销。购菜清单上必需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或保管人)等人共同签字方有效。

  购物票据必须是税务部门或财政部门监制的正式票据。购物票据报销必须有经办人、证明人(或验收人、或保管人)和食堂财务审批人等人共同签字方有效。

  第五章岗位设置

  第二十三条学校食堂按照不相容岗位分设的要求,设置会计、出纳、采购、验收、保管等工作岗位。建立食堂工作人员岗位责任制,明确责任,各司其职,相互监督。人员因故调离本岗位,按有关规定办理交接手续。

  第二十四条会计

  1、食堂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人员资格证书。

  2、会计必须依据相关要求,设置账簿进行会计核算。

  3、会计依法履行会计制度,对会计资料的真实性进行监督。

  4、应妥善保管会计资料。须根据财政部和国家档案局颁发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要求,将食堂的会计档案资料,视同学校行政会计档案进行管理。

  5、每月5日前向食堂主管、校长等报送上月“学校食堂资产负债表”、“学校食堂收支明细表”。期末应对食堂主要经济指标进行分析。

  6、领用和保管学校食堂票据等。

  7、保管食堂财务专用章、银行预留印鉴中的财务专用章和食堂法人专用章。

  8、对所有原始凭证实施审核。对原始凭证的真实性、合法性、合理性、完整性、正确性、及时性进行审核。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有权不予接受,并向单位负责人报告。

  第二十五条出纳

  1、出纳人员必须具备一定的相关业务知识,并不得兼任食堂采购员。

  2、出纳按要求设置“现金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记录并核对库存现金。

  设置“银行存款日记账”,按日按序逐笔登记。做到账款、账证、账账相符。月末,按时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并由会计签字或盖章。

  3、每笔资金的收取,出纳必须开具相应的有效票据,对开具的票据不得涂改、变更。现金收入应在当日送存银行,不得坐支现金,杜绝白条抵库。

  4、应定期对现金进行盘点,接受会计或食堂领导小组的定期或不定期抽查。所有现金清查的长款归公,记作其他收入;短款由出纳个人赔偿,并根据情节作出相应的处理。

  5、认真核对收支原始凭证,对不符合规定予以拒付,发现问题及时汇报领导。所有支出票据必须经由税务部门或财政监制的正式票据。

  付现时,出纳根据签批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付款,并在票据上加盖“现金付讫”章。不符合现金管理条例中规定支付现金的,一律进行转帐支付。

  6、出纳开具支票支付的,支票收款人必须与供货方及发票出票人相一致。

  7、严格执行银行支票管理制度,不得签发逾期支票、空头支票,定期检查和核对支票的使用情况。

  8、妥善保管支票、其他票据和银行预留印鉴中的出纳印章,不得丢失。

  9、出纳不得兼任会计、采购、验收、仓库保管和会计档案保管等不相容工作。

  第六章监督机制

  第二十六条各学校要成立膳管会,由工会主席、学生家长代表、学生代表、教师代表等组成,行使对食堂的监督、检查等职能。每学期末,学校食堂必须向膳管会汇报本学期的收支及找还等情况,并抄报总务处、校长室各一份,要定期向师生公布食堂的收支情况。

  第二十七条建立信息反馈渠道。设立校长信箱,食堂工作人员、就餐师生,可以对原材料采购、伙食质量等问题进行举报或投诉。校长、食堂管理小组要经常了解市场供求信息。

  第二十八条建立公示制度。学校食堂应对教师、学生和家长关心的事项,以及对食堂有重大影响的事项和信息予以公示。采购人员将采购的品种、数量、价格、采购人、被采购人及联系电话等予以张贴公示。食堂对每餐菜的种类、价格进行张贴。第二十九条学校履行管理、督查的职责。学校组织就餐教职工代表、学生代表、学生家长代表等,定期召开座谈会,主动征求他们对学校食堂管理的意见,对食堂工作积极开展民主评议活动。并接受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7

  一、学校(含托幼机构)食堂、养老机构食堂、医疗机构食堂、中央厨房、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建筑工地食堂(供餐人数超过100人)和餐饮服务提供者(集体聚餐人数超过100人或为重大活动供餐),每餐次的食品成品应留样。其他餐饮服务提供者宜根据供餐对象、供餐人数、食品品种、食品安全控制能力和有关规定,进行食品成品留样。

  二、应将留样食品按照品种分别盛放于清洗消毒后的'专用密闭容器内,在专用冷藏设备中0-8℃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每个品种的留样量应能满足检验需要,且不少于125g。

  三、在盛放留样食品的容器上应贴好食品标签,标注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或者标注与留样记录相对应的标识。

  四、应由专人管理留样食品、记录留样情况,记录内容包括留样食品名称、留样时间(月、日、时)、留样人员。

  五、留样食品取样不得被污染,留样食品必须在专用冷藏设备中冷藏存放48小时以上,方可倒掉。期间若进餐者有异常,立即封存留样,送食品安全检测部门查验。

  六、食品留样冰箱为专用设备,严禁存放与留样食品无关的物品。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8

  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盆,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消毒柜内备用。餐用消毒柜定期清洗,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盆、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清洗。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四、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五、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采购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必须坚持“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实行卫生行政部门监督指导、教育行政部门管理督查、幼儿园具体实施的工作原则。

  2、幼儿园成立“食品卫生安全领导小组”,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食品卫生管理人员。制定严格的检查、落实措施,建立岗位责任制,把责任逐级分解,落实到具体岗位和具体人员,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定期对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3、幼儿园食堂应当建立各种食品卫生安全规章制度及岗位职责,相关的卫生管理条款应在用餐场所公示,接受用餐者的监督。

  4、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以“卫生法”为准绳,定期组织食堂管理人员和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卫生安全各项法律法规与营养知识的学习和培训,并进行考核。

  七、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液化气、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7、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八、食品留样制度

  1、幼儿园厨房每样食品都必需有专人负责留样;

  2、每餐、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100克,分别盛放在已消毒的餐具中;

  3、留样食品取样后,必须立即放入冰箱内,以免被污染;

  4、食品留样必须立即密封好,必须立即存入专用留样冰箱内(一般放到冰箱的冷藏柜)

  5、每餐必须做好留样记录,注明留样时期、食品名称,便于检查;

  6、留样食品必须保留24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九、工作人员卫生要求

  1、从业人员必须掌握食品卫生的基本知识,热诚服务,以主人翁的精神,全心全意为师生服务,力求做到饭热菜香,食品卫生。

  2、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心理健康,每年进行体检一次,持健康证明上岗;新进食堂或临时工作人员亦须先进行体检,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上岗。

  3、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在分餐时应穿上工作服、戴口罩。不得穿拖鞋进入食堂。

  4、从业人员患有有碍食品卫生疾病的,不得直接接触入口的食品,不能参与分餐工作。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9

  一、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二、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三、食堂卫生检查制度

  (一)严格执行各项卫生制度,食堂人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

  (二)食堂清洁卫生消毒做到:定人、定时、定区、定质量,每天消毒,并做好记录

  (三)管理人员每天对食堂卫生进行检查,每周组织全园大检查,并作好记录。

  (四)环境卫生要求:食堂清洁卫生,无垃圾,无积水,无污垢,墙脚、屋顶、屋脚无蜘蛛网,洗碗池无沉渣,下水道通畅无阻,抽油烟机无油垢。

  (五)餐具卫生要求:餐具、炊具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保洁柜每天消毒,餐具消毒后立即放入保洁柜,防止二次污染。菜墩清洁,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识。灶台、案板清洁无污垢,无油腻,毛巾分类专用,冰箱厨柜定期消毒。

  (六)库房检查:按库房管理制度执行。

  四、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少将保持清洁。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五、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衣服被褥、:勤换工作服。

  六、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臵于帽内;(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周幼餐用、工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周幼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周幼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液化气、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7、冬夏季节供应点心、午餐,做到“五热”、“五凉”,出食堂的饭、菜、汤必须加盖。

  七、食品采购、验收、储存、加工制度

  1、食品采购原则上都做到由配货中心送货到园。

  2、特殊情况下,由采购人员外出采购时,必须做到按照有关规定索证、验证,严格查验食品质量和定型包装食品标签及卫生许可证或检验合格证。

  3、每天有专人负责验收食品,并认真做好记录。

  4、验收时,一看货源是否新鲜,有无异味;二看有无正规生产厂家、生产日期、保质期限(物品是否在保质期内)。杜绝腐败、变质、超过保质期,无检验合格证明及卫生许可证厂商供应的食品进入食堂。

  5、食品经验收合格后,再过磅、收货。

  6、食品贮存应当分类分架、隔墙离地(至少15厘米)存放。储存食品场所禁止其它杂物存在,辅料缸必须加盖。

  7、储存的食品应标明进货日期,出库食品应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冰箱内的温度应符合食品储存卫生要求。

  8、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加工的刀、墩、板、桶、盆、筐、抹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必须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9、蔬菜切配前应先冲洗,浸泡十分钟以上,再经充分冲洗。禽蛋类在使用前应当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肉类、水产品类与蔬菜类食品原料的清洗必须分别在专用清洗池内进行。

  10、烧煮或配料前应严格检查待烧煮食品原料的卫生质量;食品必需烧熟熟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5℃。加工后的熟制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分开存放,防止交叉污染。

  八、食品供应制度

  1、供应的食品必须符合食品卫生标准、符合幼儿每日摄入的营养要求,并力求色、香、味俱全。

  2、不得供应生拌食品和改刀菜,外购熟食卤味必须经高温充分加热后方可供应。

  3、食品供应场所具有良好的通风设施,由专人做好日常保洁工作。

  4、营养员要根据幼儿的特点做到切菜细致,每周菜不重复,注意花色品种及营养元素的调配,做到荤素搭配、米面搭配、粗细搭配、干湿搭配。

  5、应根据不同季节,随时调整幼儿食品温度。冬季做到五热:热饭、热菜、热汤、热点心、热开水;夏季做到五凉:凉饭、凉菜、凉汤、凉点心、凉开水。

  6、烹饪后食品及时放入备菜间,烹饪后至供应时间不得超过2小时。

  九、食品留样制度

  1、当日供应的各种菜肴(包括含馅的面制品),应当分别在冰箱内留样48小时。

  2、每种菜肴留样量为200克以上,并做好留样记录,以便随时检查。

  3、留样超过48小时,及时处理并清洗、消毒容器。

  4、留样柜由专人负责,其内不得放入其他食品。

  十、食堂餐具、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制度

  1、食堂餐具、工用具使用后必须清洗干净、按时消毒,并摆放在固定位臵。

  2、食堂餐具、生熟容器应分开存放。熟食容器和餐具必须严格执行“一洗、二清、三消毒、四保洁”制度。

  3、清洗餐具、工用具必须在专用水池内进行。煮沸、蒸汽消毒应保持温度100度,作用10分钟,煮沸消毒时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沸水中;采用红外线消毒的,温度应控制在120度,作用15—20分钟;采用含氯制剂消毒的,一般使用有效氯浓度为250mg/1,作用5分钟以上,消毒时被消毒餐具、工用具必须全部浸没在消毒液中。

  4、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工用具应分开存放,并在贮存柜上有明显标记。

  5、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工用具必须贮存在专用的密闭保洁柜中备用。保洁柜应定期清洗,保持洁净。

  6、各类池按标签使用,使用后须及时清洗保洁。

  7、餐具、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或要求。洗涤、消毒剂必须有固定的存放场所(橱柜),并有明显的标记。

  十一、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

  1、食堂从业人员每天早上来园后需到保健老师处晨检,通过者方可上岗。

  2、食堂从业人员若有以下有碍于食品卫生的病症时,应及时退岗或隔离,待查明病因、排除病症或治愈后,方可重新上岗:(1)有腹泻、呕吐等症状;(2)有感冒咳嗽,热度高于或等于38度。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上岗前做到“三白”和“三不”:(1)“三白”:穿白大褂、戴白口罩、白帽子(并把头发臵于帽内);(2)“三不”: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戴戒指。

  4、食堂从业人员工作前要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必须洗手消毒,不得在食品加工场所内吸烟。

  5、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疾病(包括病原携带者),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以及其他有碍食品卫生的疾病的,不得从事此项工作。

  十二、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

  1、责任制的分工:(1)园长对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负全面领导责任,是第一责任人。(2)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管理领导小组其他成员根据各自的'工作分工和职责范围,对部门的下属从业人员负直接领导作用。(3)食堂从业人员对食品卫生安全负有主要责任。

  2、责任制的追究:(1)对玩忽职守、疏于管理,造成孩子食物中毒或者其他食源性疾患的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2)对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发生后,隐瞒实情不上报的幼儿园相关责任人,由幼儿园或教育行政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通报批评或行政处分。(3)对违反《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造成重大食物中毒事件,情节特别严重的,要依法追究相应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十三、分管园长职责

  1、建立健全各种食品卫生安全的管理制度和岗位职责。

  2、落实“一日三巡”制度,及时了解各条线贯彻幼儿园食品卫生工作的情况,做到“共性问题集体反馈,个性问题个别指导”。

  3、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发挥“桥梁”、“龙头”作用。对上级部门检查出的问题,及时采取整改措施。

  4、按分层管理原则,每月对下属人员进行工作考核,考核结果与结构工资挂钩。

  5、有计划地组织食品卫生管理员、食堂管理员以及食堂从业人员进行卫生法规、职业道德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认识,把卫生法贯彻落实到每个环节中。

  十四、食品卫生管理员职责

  1、每天认真做好全园师生教职员工的晨检工作,作好记录。

  2、做好“一日三巡”工作,及时了解各条线贯彻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情况,督促其认真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范。

  3、每月召开一次幼儿园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会议,及时反馈、沟通,共商对策。

  4、每周一次检查食堂卫生消毒和安全工作,要求有记录、有对策,消除不安全隐患。

  5、加强对食堂从业人员的思想教育和岗位培训工作,努力增强她们的责任意识及卫生意识,提高岗位技能。

  6、创条件、搭舞台,不断提高食堂从业人员的基本功。

  十五、食堂管理员职责

  1、了解食堂工作人员的晨检情况,安排好代缺勤工作。

  2、正确掌握食品进货、验收及供应情况,发现质量问题及时处理。

  3、每月召开一次膳管会,及时了解师生员工对伙食的意见,研究膳食烹调技术,不断改进幼儿饭菜和点心质量。并协助保健老师制定好适合幼儿年龄特点的菜谱。

  4、督促食堂从业人员认真做好餐用、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并要求规范操作。

  5、根据师生出勤人数,严格把握每日饭菜、点心的供应量。

  十六、食品采购、验收员职责

  1、认真执行食品采购制度,根据预定菜谱,按需向配货中心定购蔬菜和伙食品。

  2、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制度,每天对配货中心送来的货品进行验收、过秤,严把食品卫生质量关、数量关。

  3、建立台帐制度,对每天验收、采购的食品做好品名、数量、价格、进货日期、质量情况的登记工作。

  4、验收食品质量时,主要看(根据不同种类):蔬菜、水产类:新鲜度,是否变色,有无异味;豆制品、肉类:必须分别附上“上海市豆制品送货单”和检验检疫证明;米、饼干、干果等包装类: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5、有些食品外表看不出质量问题,但在烹调时发现变质,应立即与送货单位联系,及时处理变质食品,并重新购买。

  十七、食堂仓库保管员职责

  1、做好食堂仓库的清洁卫生工作,空气流通,物体摆放整齐合理。

  2、分类分架储存物品,并贴上相应标签。大米堆放须离地15cm。

  3、每天做好入库、发放物品的清点、验收、登记工作。

  4、主副食品、调味品库存量不宜过多,按需要量进货,严把货品质量关。

  5、出库食品遵循“先进先出”的原则,保证货源新鲜。

  6、定期检查库存物品,及时处理包装损坏、超过保质期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变质食品。

  7、每月月底进行库存物品的盘点,做到帐物相符。

  8、仓库内禁止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用品。

  十八、食堂辅助工职责

  1、认真做好幼儿餐(饮)具、食堂工用具的清洗、消毒、保洁工作,分类摆放。

  2、搞好包干区清洁卫生工作,每天一小扫、每周一大扫,保持初加工间的环境卫生。

  3、按要求在不同专用池内洗净食品原料,并进行切配加工。要求先洗后切,并根据幼儿年龄特点:切细、切短、切薄、切小。

  4、加工食品前要检查代加工食品的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感官性状异常等有碍食品卫生的,要及时汇报。

  5、幼儿饮用水供应充足,并根据季节做好防寒保暖、防暑降温工作。

  十九、消毒人员岗位职责

  1、每年参加健康体检,健康者方可从事此项工作。

  2、定期参加消毒知识培训,熟练掌握消毒知识、消毒技能,严格按《食品卫生法》、《食具消毒卫生标准》进行操作。

  3、认真做好日常物品的消毒工作及传染病发生后的消毒工作:(1)日常物品的消毒要求:A、餐具、茶具、毛巾消毒可以用蒸汽100摄氏度消毒,时间为半小时以上;也可以煮沸消毒,水开后20—30分钟以上。做到“幼儿一人一杯一消毒”。 B、物体表面消毒:每天用0、05%—0、1%过氧乙酸或有效氯含量250—500mg/L的溶液拖、擦、喷洒两次。 C、玩具消毒每周一次:用消毒灵1%—3%有效氯浸泡半小时,清洗后晾干备用。 D、被褥消毒:晴天每周一次,暴晒1—2小时。 E、手的消毒:用药皂、流动水洗手,必要时用75%的酒精擦拭1—3分钟。

  (2)发生传染病后的消毒要求:A、发生传染病的班级与不发生传染病的班级分开消毒。餐具、茶具、毛巾消毒可以用蒸汽100摄氏度消毒,时间为半小时以上;也可以用煮沸消毒,水开后40—60分钟以上。 B、物体表面空气消毒:用0。2%—0。5%过氧乙酸,消毒灵含有效氯1000mg/L的溶液拖、擦、喷洒60分钟,每天两次。 C、玩具消毒每天一次:用消毒灵5%—10%浸泡1小时。 D、被褥消毒:被单浸泡2小时以上,棉絮暴晒4—6小时E、分泌物、排泄物消毒:用消毒灵20xxmg/L溶液,搅匀加盖2小时,容器使用后消毒,用消毒灵5000mg/L溶液浸泡消毒30—60分钟以上。

  4、餐用、工用具所使用的洗涤、消毒剂必须符合卫生标准要求,并做好标记,固定存放。

  5、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用、工用具应分开存放,标记明显。

  6、主动做好节日长假后的消毒工作。

  二十、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并定期召开伙委会,不断改进工作,提高膳食质量。

  二、炊事人员及办公室人员每两周制定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

  四、食堂工作人员树立为幼儿、教职工服务的思想,严守纪律,坚守岗位,分工明确,友好合作。

  五、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不购变质食物,妥善保管剩余食物,不食用变质食物。

  六、购买食物要精打细算,不许拿回扣,不许为私人代购食物,帐目日清周结。

  七、严格食品保管制度,库房由专人保管,建立出入库帐目,食堂炊具用具未经领导批准不得外借。

  八、严格食物验收制度,未经验收不得入帐,不符合幼儿卫生的食物坚决退换。

  九、严格开饭时间,用膳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和地点用膳,不得将食物带走。

  十、保持厨房清洁卫生,炊具、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一餐一消毒。

  十一、炊管人员定期召开业务会议,虚心听取群众意见,提高烹调技术,讲究科学烹调。

  十二、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供给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三个半小时。

  十三、不吃变质不新鲜的食物,,做好食物24小时留样工作

  二十一、食品采购、验收与索证制度

  一、采购人员按《食品卫生法》要求,购买一切食品,应相应固定食品采购场所,以保证质量。

  二、采购时应主动向对方索取此批产品检验报告或化验样品,产品检验合格证。

  三、禁止采购腐烂变质、超期、标识不合等不符国家标准的标准的原料和食品。

  四、禁止采购未经卫生检疫或检疫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五、定期包装食品和食品添加剂必须有产品说明书或商品标志、标出品名、产品、厂址、生产日期、保质期等内容。禁止“三无”产品。

  六、采购人员在购物时,应对食品进行必要的感官检查,不能外购熟食制品。

  七、运输包装容器应符合卫生要求,不能与有毒物,污物混运,以防污染食品。

  八、保管验收员食品卫生要求做好食品的验收登记制度。对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各种食物拒收入库,并经常清理。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0

  为保证食品卫生,保障职工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卫生法》有关规定,制定如下食品卫生管理制度。

  一、食堂有卫生部门发的卫生许可证,炊事员必须有健康证。

  二、坚决执行食品卫生法规,严格执行"五四"卫生制度,即:

  1、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不收、不切、不做、不售腐烂变质食品。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食物,炊事员不做腐烂变质食物,售饭口不出售腐烂变质食物。

  2、炊事员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换工作服。

  3、炊事用具用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4、对食物存放"四隔离":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物、药物,食品与天然冰隔离。

  5、对室内外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时间、定物、定制度。

  三、要求炊事员做到"五不准"制度:

  (1)不准穿背心拖鞋上岗。

  (2)不准在操作间吸烟。

  (3)不准用工作服擦汗

  (4)不准穿工作衣进卫生间。

  (5)不准随地吐痰。

  四、餐厅、操作间、主副食库做到"四无制度":无蛆、无蝇、无虫、无鼠。

  五、服务员工作态度要做到"四个一样":

  1、领导和职工一样对待。

  2、生人和熟人一样热情。

  3、领导在不在一样工作。

  4、平时与检查时间一样卫生。

  六、违反上述食堂管理规定的每条处罚50元。炊事员个人卫生制度:

  1、炊事员每年进项一次健康检查,无健康合格证者,不得在食堂工作。

  2、上班要穿工作衣,戴工作帽,售饭人员要戴口罩。

  3、炊事员要做到勤剪指甲、勤洗手、勤洗工作衣,上班时间严禁戴戒指,手镯耳环等装饰物品。

  4、严禁在操作间吸烟、随地吐痰、大闹。

  5、生病时应及时就医,不准带病上岗。

  幼儿园食堂饮食卫生管理制度3

  一、幼儿园膳食管理制度

  (一)、幼儿伙食实行民主管理,成立膳食领导小组。明确膳食专人负责,编制膳食计划,安排好每周食谱并及早公布于家长。

  (二)、炊事人员及办公室人员每周制定幼儿食谱,食物的调配力求做到平衡,主副食品种多样,并定期计算幼儿进食量和营养素摄取量。

  (三)、伙食费专款专用,教职工伙食和幼儿伙食严格分开。

  (四)、保持厨房清洁卫生,炊具、餐具、食具应洗涮干净、一餐一消毒。

  (五)、严格执行幼儿的作息制度,按时供给饭菜、点心,两餐间隔不少于两个半小时。

  (六)、不吃变质不新鲜的食物,做好食物48小时留样工作。

  二、餐具用具卫生消毒制度

  (一)餐具用具使用前必须洗净消毒。

  (二)洗刷餐饮用具必须使用专用水池,不准与清洗蔬菜、肉类等其他水池混用。

  (三)洗涤、消毒餐饮用具使用的洗涤剂、消毒剂必须符合食品用洗涤剂、消毒剂的卫生标准和要求。

  (四)消毒后的餐饮用具必须存放在餐具专用的保洁柜内备用。餐用保洁柜定期清洗消毒,避免污染。

  (五)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应分开存放,存放柜上必须有明显标志。

  三、配餐制度

  (一)烹饪好的食品分别放进明显标志的容器内(盆、桶),并作好分开使用,定位存放。

  (二)幼儿食品煮熟后,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摄氏度,煮熟后的食品应当与食品原料或半成品食品分开存放。

  (三)在烹饪后,到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摄氏度或低于10摄氏度的条件下存放。

  (四)凡存放熟食品的容器要消毒后使用。

  四、食品卫生“五四制”

  (一)由原料到成品实行“四不”制度:

  1、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

  2、保管员、验收员不收腐烂变质原料。

  3、加工人员、厨师不用腐烂变质原料。

  4、各班老师不给幼儿食用变质食品,不用手拿食品,不用不洁材料存放和包装食品。

  (二)成品食品存放实行“四隔离”:

  1、成品与半成品隔离。

  2、生熟食品隔离。

  3、食品与药物隔离。

  4、食品与天然水隔离。

  (三)用(食)具实行“四过关”: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蒸汽或开水消毒)。

  (四)环境卫生实行“四定”:定人、定物、定时间、定质量,划片分工包干负责。

  (五)个人卫生做到“四勤”:勤洗手剪指甲、勤洗澡理发、勤洗工作服、勤洗换个人衣物。

  五、食品卫生安全保卫制度

  1、食堂应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措施,严禁非食堂工作人员随意进入幼儿园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食品原料存放间,防止投毒事件的发生,确保师生用餐的卫生与安全。

  2、食堂从业人员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新参加工作和临时参加工作的食品生产经营人员都必须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方可参加工作。

  3、食堂从业人员应有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

  (1)工作前、处理食品原料后、便后用肥皂及流动清水洗手;

  接触直接入口食品之前应洗手消毒;

  (2)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并把头发置于帽内;

  (3)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

  (4)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内吸烟。

  4、认真执行“食品验收、储存、加工制度”,蔬菜和伙食品按当天的需要量定购和烹调。

  5、严格执行“餐用具清洗、消毒、保洁制度”、“食堂从业人员晨检制度”、“食堂环境卫生保洁、检查制度”等一系列卫生管理规章制度,建立健全“幼儿园食物中毒或其他食源性疾患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机制”,落实食品卫生责任追究制度,严防集体性食物中毒。

  6、每天下班前,检查灶具、液化气、各电器开关是否关闭。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1

  一、组织卫生检查:

  设定定期与不定期的卫生检查制度,检查时随带记录薄(表),对食堂卫生情况作较详细记录。

  二、检查内容:

  检查时,看是否严格执行食堂卫生制度,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食堂周围环境卫生区干净、无杂物、无死角。

  2.食堂周围的墙壁干净,无乱贴乱画、乱搭乱挂。’

  3.洗碗池清洁,上下水畅通。

  4.剩菜、剩饭倒入残食回收桶,每天三餐及时清理。

  5.垃圾及时清理,做到一日三清,垃圾倒到指定位置。

  6.原料要新鲜,加工前要拣好、洗净,严禁用腐败变质、生虫原料加工,加工的各类食品要烧熟煮透,定型包装食品、调味品等要有产品检验合格证明,标识要齐全。

  7.仓库要清洁、干燥、通风,保持“四防”,食品要分类存放,并要有容器加盖。定期盘点,发现过期霉变、生虫要及时销毁。

  8.操作间保持无蚊、蝇,配有两刀、两板、双盘,坚持生、熟分开,红、白案分开,防止交叉污染。

  9.根据不同的消毒方法配备餐具洗刷消毒设施,并指定专人负责洗刷、消毒,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10.冷藏设备保持清洁卫生,生熟分开,定期清洗。 11.保持个人卫生,正常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加工直接入口的饭菜,操作前要洗手,每年要定期检查健康,发现有传染病者(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肺结核、传染性皮肤病)及时隔离治疗。

  三、检查中,发现问题及时纠正,提出整改意见,并将卫生工作与奖金挂钩。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2

  为规范餐饮服务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工作,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设置专用的餐饮具清洗、消毒、保洁区域(或专间)及设备,清洗消毒设备设施,的大小和数量应能满足需要。

  二、餐饮具清洗消毒水池应专用,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用三个专用池。各类水池应已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

  三、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餐饮具使用前应洗净并消毒,不得使用未经清洗、消毒的餐饮具。得重复使用一次性餐饮具。

  四、餐饮具做到当餐回收,当餐清洗消毒,不得隔顿、隔夜。

  五、餐饮具应首选热力方法进行消毒,严格按照‘除残渣、碱水(或洗涤剂)刷、清水冲、药物泡、清水冲、保洁的顺序操作,并注意要彻底清洗干净,防止药物残留。

  六、消毒后的餐饮具表面光洁、无油渍、无水渍、无异味、无泡沫、无不溶性附着物,符合GB14934《食(饮)具消毒卫生标准》。

  七、消毒后的餐饮具及时放入保洁柜密闭保存备用。盛放消毒餐饮具的保洁柜要有明显标记,保洁柜应当定期清洗,保持洁净。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饮具要分开存放,保洁柜内不得存放其他物品。

  八、采购使用集中消毒企业供应的餐饮具,应当查验其经营资质,索取营业执照复印件、消毒合格凭证;清洗消毒餐饮具用的洗涤剂、消毒剂等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卫生标准和要求。

  九、洗刷消毒结束,及时清理地面、水池卫生,及时处理泔水桶,做到地面无积水,池内无残渣、泔水桶内外清洁。

  十、定期检查消毒设备、设施是否处于良好状态,采用化学消毒的应定时测量有效消毒浓度。

  十一、专人做好餐饮具清洗消毒及检查记录。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3

  一、预算制度

  1.每年12月份,幼儿园制订出第二年财务开支预算,每学期开学再视其收入,具体修订预算表。

  2.除常规开支以外的大额经费开支,应写书面报告交教育局及县采购中心审批,同意后,才能纳入预算内开支。

  3.每年的开支,不得超出当年的收入。

  4.不得私自开支经费。

  二、统一审批制度

  1.实行园长“一只笔”审批制度,先由经办人签字再由总务处主任审核签字,最后由园长签字报销。

  2.对不合理的开支和未经审批的开支,会计不得付款不能入账,并及时向园领导反映。职工不得无理纠缠会计。

  三、各类费用报销制度

  1.食堂用品添置费的'管理。

  食堂内确需添置炊具或其他用具,经伙管委会研究,需经分管领导拟出报告,经园长办公研究同意并决定其总金额方能开支。先斩后奏者不予以报销。

  2.食堂原材料的采购费用。

  采购人员到规定的地点采购食品原材料,经质检员验收合格后方能入库,每天对原材料价格进行公示,接受群众监督,然后到会计那里报销。

  3.培训及差旅费的管理

  食堂人员参加培训学习费用按教代会制度执行

  4.办公用品费用的管理。

  食堂办公用品一律由总务处统一购买。不得私自购置,否则不予以报销,购买的物品一律到物品保管处造册,再由食堂人员领走。

  四、财务公开制度

  由各班班主任每月预收幼儿伙食费,上交报账员处管理,伙房班长每天根据需要支取采购需要的费用,月底根据实际开支与家长结算幼儿伙食费,多退少补,并向家长公布,由家长签字领取退回费用,学期末发放伙食费收支清单,公开收支情况,增强幼儿园食堂财务开支的透明度。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4

  为了保证师生身体健康和饮食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和《海滨县幼儿园章程》第五十条的规定,特修订本制度。

  1.食堂人员在上岗前必须体检,取得健康证后方可上岗。

  2.食堂人员要遵守作息时间,按时供应幼儿开水、点心、饭菜。

  3.炊事员上班应严格执行卫生制度。

  4.严格按保健老师制定的带量食谱采购食品,不随便改量或变更食物品种,如遇特殊原因,须征得保健老师同意后方可更换,急需情况下,更换后及时通知保健老师。

  5.非食堂人员不得随便进入食堂。熟练掌握食品加工各种操作程序的卫生要求及用具消毒方法。

  6.掌握科学合理的加工和烹饪方法,符合幼儿特点的色、香、味、形要求,做到食谱不单调、不重复。做到腐烂变质食物,隔夜食物、外购熟食不给幼儿吃,防止食物中毒。

  7.搞好食堂卫生,及时消灭蚊蝇、蟑螂、老鼠,餐具、用具洗净消毒后摆放整齐,灶台、案板无灰尘油腻,地面不滑腻。

  8.严格按照伙食费的.标准采购供应,计划开支,合理使用。

  9.每日及时掌握吃饭人数,按人数合理烹饪。

  10.炊事人员不得随便吃幼儿饭菜。

  11.炊事人员要经过岗位培训,取得上岗证后方可上岗。每年需要培训一次,掌握科学营养的烹饪理论,并运用到实际当中去。

  12.注意食堂安全,离园前检查门窗、水电、煤气是否关好,防止失窃、失火、投毒等事故发生。

  13.每周召开一次食堂人员碰头会,讨论本周工作情况和下周工作计划。每月进行一次业务学习。

幼儿园食堂管理制度15

  物资库房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库存管理、出入库流程、安全防护、盘点机制等多个方面,旨在确保企业物资的有效利用和高效流转。

  内容概述:

  1. 库存管理:明确各类物资的存储条件,规定库存量的'上下限,防止过度积压或短缺。

  2. 入库流程:详细描述从接收物资到入库的步骤,包括验收、登记、分类存放等环节。

  3. 出库流程:规定物资领用、审批、出库的程序,确保物资的合理使用。

  4. 安全防护:设定库房的安全标准,包括防火、防盗、防潮等措施。

  5. 盘点机制:定期进行库存盘点,核对实物与账面数量,及时发现并解决差异。

  6. 库房人员职责:明确库房管理人员的职责和权限,提升工作效率。

  7. 应急处理:制定应对突发事件的预案,如物资损坏、遗失等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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