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医疗管理制度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对人们来说越来越重要,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制度到底怎么拟定才合适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院医疗管理制度,仅供参考,欢迎大家阅读。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1
1、医院成立医疗废物管理小组和兼职管理人员。
2、医院感染管理小组对全院医疗废物处置的环节进行监督和指导,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部门和临床科室负责人积极配合,做好各自管理范围和环节的医疗废物处理工作。
3、严格按照“谁使用、谁主管、谁污染、谁负责”的原则,各医疗废物产生点必须设兼职管理员进行管理,在医疗废物产生源头做好分类工作,严禁将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混装。
4、各科室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暂时储存、运送与处理符合管理规范。
5、相关职能部门指定专职回收人员按要求做好全院医疗废物的收集、运输和临时存放工作。禁止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转让、买卖医疗废物。
6、医院对专职回收人员进行医疗废物处置和防护知识培训,对各医疗废物产生点的分类收集情况进行检查、统计,将医疗废物的'分类、收集、运输、存放等各项工作的职责细化并落实到人。
7、医疗废物专职回收人员工作时,必须佩戴必要的防护用品,按有关要求采取防护措施,佩戴工作牌。
8、专职回收人员每日收集医疗废物1~2次,在废物产生点必须做好双方交接登记手续,在废物袋上挂应的标识牌。
9、密闭式(容器、塑料袋均应封口)运送医疗废物,严禁超载运输,防止有害物质泄漏或掉落造成危害。
10、禁止在非收集、非临时存放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在处理医疗废物过程中,不能将医疗废物和非医疗废物混合,如有混合,整个混合物按医疗废物处理。
11、医院设置西南一排四房为医疗废物固定临时存放点,配备暂时存放设施,设备,存放容器必须加盖,不得露天存放,存放点必须加锁,设专人管理。医疗废物暂时存放不得超过2天。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2
为执行关于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工作的有关规定,确保“新农合”病人在我院就医过程中做到因病施治、合理用药、合理治疗、合理检查,最大限度地维护“新农合”病人的就医利益,规范就医行为,以方便农民、服务农民、实惠农民的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制度及实施细则。
一、基础管理
(一)组织机构:成立育才妇产医院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办公室,配置专职人员,在主管院长领导下,全权负责“新农合”病人的医疗服务管理工作。
(二)配置专用微机,满足“新农合”医疗信息统计要求的计算机系统。
(三)设专职财务人员,负责为“新农合”病人核算。
(四)“新农合”病人统一使用医院规定的处方、收据和补偿费用收据。
(五)各项制度健全,并得以落实。
(六)医院工作人员了解“新农合”的各项规章及工作程序。
(七)“新农合”病人的医疗文书保管、医疗专用章及收费票据等管理按医院相关规定制度化管理。
二、农合目录管理
(一)新农合病人的各种医疗诊疗收费,严格执行《医疗服务项目收费标准》。
(二)向参合病人公布常用药品及常规诊疗项目收费标准。
(三)药品管理:新农合病人的用药参照《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执行,严格控制使用乙类药品与自费药品;不得把保健品、自费药品等改换成基本用药。
(四)新农合病人住院病种、住院指征及报销范围,严格按政府管理机构的政策规定执行。
三、新农合病人诊疗管理制度
(一)在诊治过程中,严格遵守医德规范。
(二)医院工作人员要热情接待每一位入住的“新农合”病人,细致耐心地解答病人的疑问,宣传农合的相关政策与知识,做到对参合病人的政策解释准确、无歧义。
(三)接诊护士或护士长,应再次核对病人的合疗证、户口本是否与病人一致,杜绝冒名顶替。主动向病人提供农合政策宣传及义务健康教育、健康咨询。
(四)严格出入院指征,遵守诊疗常规,提高参合病人的三日确诊率。
(五)合理用药:参照《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坚持因病施治,强调基础用药(甲类药品),避免不合理及重复性用药。
1、乙类药:严格控制此类药品使用,使用前必须向患者履行告知并签字;
2、自费药品:因病情需要使用自费药品时,应首先征得患者本人或家属同意并填写知情同意书签字后方可使用,比例不超过药品总额的10%。
(六)严格控制出院带药,好转及未痊愈的病人,带药不得超过7日量。每日药品总费用不得超过规定范围。
(七)合理检查:严格控制大型检查,杜绝重复检查。凡百元以上的检查,主治医生应先征得病人或家属同意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报科主任审批、与科主任双签字后方可进行。
(八)新农合病人住院期间,医生不得向病人开与本次住院疾病无关的药品与检查。
(九)新农合病人住院期间严禁挂床,挂床的医疗费用不予报销。
(十)因主治医生解释不清或在诊疗活动中未按上述第(五)、(六)、(七)条规定执行,造成的医疗费用纠纷,由主治医生承担责任。
(十一)特殊病种、因病情需要的大处方、特殊治疗必须实施审批制度。
(十二)新农合病人其它管理制度按医院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四、新农合办公室工作制度
(一)在主管院长及所属部门领导下开展各项工作。
(二)负责对全院员工进行“新农合”政策及管理制度培训,向各临床科室解答“新农合”政策及政府相关规定的咨询,给临床“新农合”病人的治疗提供政策指导性建议。
(三)负责向区按时交送可在医院直接报销的住院参合病人各种月报表,递送垫付农合补助金明细表。
(四)主动与区卫生局农合管理办沟通联系,及时互通医院与区农合病人的`相关治疗动态信息。向院领导提供新农合政策及管理规定信息,为院领导在院内农合的管理决策提供政策依据。
(五)每月召开农合病人座谈会,负责收集病人意见及建议,主动宣传农合政策、为病人提供健康教育,耐心解答病人提出的各类问题。
(六)定期下科室查看农合病人的治疗状况,动态监督。发现问题与科主任及主治医生取得联系,及时纠正。
(七)每月向主管院长提供农合病人治疗的各项信息资料及相关数据报表,重大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负责人及院领导汇报。
五、考核办法
为贯彻落实“新农合”管理规定及各项政策,确保参合病人利益,使我院制定的各项“新农合”管理制度有效实施,特制定下列奖惩办法。
(一)入院处严格审核二代身份证所填写内容的一致性,如有冒名顶替事件发生,视情节轻重扣发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的30%~50%。由此给医院造成的经济损失30%由当事人承担,10%由科室负责人承担,60%由所在科室承担。
(二)出院处不得随意更改参合病人的治疗项目,各种费用按省、市、区报销规定结算,准确无误。若错算、多报,给医院造成经济损失者,全额由财务结算员承担,从其工资中扣回;若少报,一旦查出,少报部分由财务结算员向主管院长书面报告审批后,亲自送交参合病人家中,并当面向病人致歉,若由此给医院造成不良社会影响者,视情节轻重,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20~40%。
(三)在为参合病人支付“农合补助金”时,财务人员要认真审核病种、病人身份证,确认无误方可报销。由于审核不严或不仔细造成错报,由当事人承担80%的经济责任,科主任承担20%。
(四)复印人员要按县卫生局“新农合管理办公室”的规定,为参合病人及时复印整套报销所需的病历资料,由于工作不认真,为病人提供的报销资料不全,让病人为此返复,由当事人承担病人往返路费,并向病人道歉。对可在医院直接报销的住院参合病人的复印资料,复印人员必须备齐,按时交于院合疗办外送,由于资料不全影响外送,扣除当事人当月绩效工资50~100元。
(五)限制性药品:按规定要求不得超过药品总费用的30%。不合理超出定额部分,30%由经治医生承担,科主任承担15%,所在科室承担65%。使用限制性药品,未告知病人、不填写知情同意书或无科主任签字者,扣发经治医生当月绩效工资100元、科主任50元。
(六)自费药品:要求不超过药品总费用的10%。使用自费药品(《安徽省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基本药物目录(20xx修订版)》以外的药品),未告知病人、不填写知情同意书者,扣发经治医当月绩效工资50元。不合理的超出部份,40%由经治医生承担,20%科主任承担,所在科室承担40%。
(七)大型检查、特殊材料、特殊治疗,经治医生必须履行告知,并填写知情同意书、报科主任及院农合办(入院处)审批,同意后方可实施。否则,由此造成无法报销的后果由经治医生承担,并扣除当月绩效工资50~100元。大型检查阳性率,每低一个百分点,扣该科室当月相应项目总费用的3%。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3
一、医疗缺陷的定义
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因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而发生诊疗过失的行为。医疗过失造成的一切不良后果都属于医疗缺陷。医疗缺陷是指医疗问题、缺点、差错和事故的总称,多发生在检诊、用药、手术、抢救、医院感染、病历书写等环节上。
二、医疗缺陷的内容
重点突出医疗核心制度、围手术期管理制度的落实和诊疗操作常规的执行情况,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记录当事人轻度缺陷1次。
(一)医疗核心制度:
1、三级查房制度:
(1)患者入院48小时内无主治医师或以上医师查房记录;
(2)疑难、危重抢救病例无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记录;
(3)上级医师查房记录无实质内容或无上级医师审阅签名。
2、首诊负责制:
(1)首诊医师拒绝诊治患者或推诿患者或未按规定书写门诊病历;
(2)如属他科疾病,首诊医师未安排患者转诊,或收治非本专业患者;
(3)对病情涉及多科的患者,首诊医生未按患者的.主要病情收住相应的科室。
3、会诊制度:
(1)“急会诊”在接到通知后10分钟内未到达;
(2)“普通会诊”在接到通知后48小时内未到达;
(3)会诊医师不具备规定的资格;
(4)申请外院会诊未经科主任审签并经医务科批准;
(5)未按规定在病历记录会诊意见及会诊意见执行情况。
4、死亡病例讨论制度:
(1)死亡病例未讨论;
(2)未按规定时间开展死亡病例讨论;
(3)死亡病例病历中无死亡病例讨论记录或死亡病例讨论内容不规范;
(4)死亡病例讨论记录缺记录者签名、主持人审阅和签名。
5、疑难病例讨论制度:
(1)疑难病例未及时开展讨论;
(2)疑难病例病历中缺疑难病例讨论记录或记录内容不规范;
(3)疑难病例讨论记录缺记录者签名、主持人审阅和签名。
6、值班制度、交接班制度:
(1)未坚守工作岗位,出现脱岗;
(2)值班期间未按规定书写医疗文书;
(3)值班医师“一岗双责”或紧急情况无备班医生;
(4)备班医生未按规定到岗;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4
为了预防和减少医疗纠纷以及医疗差错事故的发生,增强科室主任及全院职工预防医疗纠纷和医疗差错事故的主人翁意识和责任感,防范和化解医疗风险,提高医疗质量,杜绝医疗差错事故,保障医院、患者和职工的合法权益,促进我院持续、快速、协调、健康发展。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院工作实际,本着“风险共担、保障有力”的原则,特制定本办法。
一、医疗风险基金的筹集:从各科室月奖金中按规定比例提取。提取比例参照最近3年我院各类别医疗纠纷赔付情况,内科系统4. 5%、外科系统5. 5%,医技科室1%,医院对各科室提取的金额进行1∶1配套。
二、医疗风险基金的管理:成立医疗风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对基金的筹集、使用进行管理。财务科统一建立以科室为单位的医疗风险基金明细账,确保专款专用。年度内科室结算节余基金款,转入下年度科室继续使用或由医疗风险基金管理小组统筹调剂。
三、医疗风险基金的使用:主要用于医疗事故争议以及医疗纠纷的赔付补偿,无论是经协商、调解、诉讼处理解决的.,凡涉及民事赔偿款额,均由医疗风险基金和责任人共同承担。责任人的具体赔付比例,根据院专家委员会讨论判定责任人的责任程度确定,但承担赔偿额全年最高不超过2万元;科室直接负责人承担总赔偿额的2-10%,具体比例由专家委员会讨论认定。
责任人及其科室对其处理意见如有异议,应在接到赔付通知起三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医务部申请复议一次,将从我院参加市级医疗事故鉴定专家中随机抽取专家若干名进行复议。
四、医疗风险基金的返还:
(一)、对于当年度未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赔偿的,将返还该科室医疗风险基金账户金额的70%,其中10%指定奖励科室负责人,同时可适当降低下年度医疗风险基金系数。
(二)、对于当年度医疗风险基金账户赔付结算有节余的科室,当年度不予返还,流动下年度继续使用。
(三)、对于当年赔付额累计超过科室医疗风险基金账户金额的透支部分,视情况区分,分别由医院医疗风险基金承担或在科室下年度医疗风险基金中扣除,但下年度风险基金系数适当提高:
1、如下年度未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赔偿的,则透支部分不在该年度中扣除,由医院风险基金承担,但该年度的风险基金返还比例为50%;
2、如下年度仍有医疗差错事故及医疗纠纷赔偿的,则透支部分纳入该年度中一并扣除,扣除仍有透支的则继续参照上述相关条款执行。
五、本管理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六、本管理办法由医务部、经管科共同负责解释,如因指标测算出现偏差等特殊情况,由医疗风险基金管理领导小组临时讨论修改。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5
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是医疗机构运营的核心环节,旨在确保医疗服务的安全性、有效性和患者满意度。这一制度涵盖了从预防、诊断到治疗的.全过程,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1、服务标准设定:明确医疗服务的质量标准,如诊疗流程、技术规范、服务态度等。
2、 质量监控:定期进行医疗服务质量的评估和监测,确保各项服务符合既定标准。
3、教育培训:对医护人员进行持续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提升服务质量。
4、不良事件管理:建立不良事件报告和处理机制,及时纠正错误,防止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5、患者反馈:鼓励患者参与质量评价,通过患者满意度调查改进服务。
6、数据分析:收集和分析医疗数据,为改进决策提供依据。
内容概述:
1、医疗技术:确保医疗操作的准确性和安全性,如手术规程、检验检测、影像诊断等。
2、 服务质量:关注患者体验,包括接待、咨询、就诊环境、沟通效果等。
3、预防措施:预防医疗差错,如用药安全、感染控制、医疗设备维护等。
4、信息化管理:利用信息技术提高医疗服务效率和质量,如电子病历、远程医疗等。
5、法规遵从:遵守医疗法规,保证医疗服务的合法性。
6、绩效考核:通过绩效考核激励医护人员提高服务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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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1. 提升患者信任: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能增强患者对医院的信任,提高口碑和声誉。
2. 防范医疗风险:严格的管理制度可以预防和减少医疗事故,保护医患双方权益。
3. 优化资源配置:通过质量监控,医院能有效利用资源,提高效率。
4. 符合法规要求: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5. 推动医院发展:良好的医疗质量是医院长远发展的基石,有利于吸引优秀人才,提升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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凡临床不能使用的,符合医疗设备报废条件的,应予以报废。
(一)医疗仪器设备的报废条件
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应按报废处理:
1.严重损坏无法修复者;
2.超过使用寿命,基础件已严重损坏或性能低劣,虽经修理仍不能达到技术指标者;
3.技术严重落后,耗能过高(超过国家有关标准20%以上)、效率甚低、经济效益差者;
4.机型已淘汰,主要零部件无法补充而又年久失修者;
5.原设计不合理,工艺不过关,质量极差又无法改装利用者;
6.维修费用过高,继续使用在经济上不合算者;
7.严重污染环境或不能安全运转可能危害人身安全与健康者;
8.计量检测或应用质量检测不合格应强制报废者。
(二)医疗仪器设备的报损条件
属固定资产的医疗仪器设备由于人为或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毁损,丧失其使用功能的,按报损处理。
(三)医疗仪器设备报损、报废的处理原则
1.需要报废报损的属固定资产的医疗设备均由使用科室提出申请,并填写"报废、报损固定资产审批单",经由技术鉴定部门鉴定确认无法修复使用的,再由医疗设备科审核(对十万元、二级医院为五万元及以上的仪器设备须经医院仪器设备管理委员会讨论同意),报主管院长同意后,由财务部门负责填写《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申报表》,报卫生行政部门和国有资产管理部门审批。
2.凡减免税进口的医疗设备,除以上规定外还应按海关有关规定办理。
3.对于可供家用设备的报废处理,应加强审核,严格控制。
4.待报废固定资产在未批复前应妥善保管,已批准的`报废的大型医疗设备应将其可利用部分拆下,折价入账,入库保管,合理利用。
5.已批准报废的固定资产可办理财务减账手续。其残值收益应列入医疗设备更新费、改造基金项目专项使用。
6.经批准报废的医疗设备,使用单位和个人不得自行处理,一律交回设备主管部门统一处理。如有违反者应予追查,交主管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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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质量管理是医疗机构的核心竞争力,其重要性体现在:
1. 提升患者信任:高质量的医疗服务能赢得患者的'信赖,提升医院口碑。
2. 保障患者安全:有效防止医疗事故,降低医疗风险,保障患者生命安全。
3. 提高运营效率:优化流程,减少资源浪费,提高医疗服务效率。
4. 遵循法规要求:满足政府监管要求,避免因质量问题引发的法律纠纷。
5. 推动持续发展:通过持续改进,推动医疗机构的技术创新和服务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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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是一套全面的规则和流程,旨在确保中医医疗服务的安全、有效和高效。它涵盖了从患者接待、诊断、治疗到康复的全过程,以及医务人员的专业培训、设备维护、药品管理等多个方面。
内容概述:
1、诊疗规范:制定详细的.中医诊疗流程,包括望、闻、问、切四诊合参,以及辨证施治的原则。
2、 医疗人员资质:规定医生、护士及其他医疗人员的资格认证,定期进行专业技能考核与继续教育。
3、药品管理:设立严格的中药采购、储存、调配和使用标准,保证药材质量。
4、设备维护:定期检查医疗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减少诊疗误差。
5、患者权益保护:建立患者投诉处理机制,保障患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隐私权。
6、质量监控:实施医疗质量评价体系,定期进行内部审计和外部评审,持续改进服务质量。
7、数据管理:规范医疗记录的保存和使用,确保数据安全,支持科研和教学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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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规范我院医疗废物的管理,有效预防和控制医疗废物对人体健康和环境卫生产生危害,根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医疗废物管理办法》,制定我院医疗废物管理制度。
一、医疗废物的定义。
医疗废物是指医疗卫生机构在医疗、预防、保健及其他相关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医疗废物包括:①肝炎门诊、肠道门诊以及根据疫情临时设置的诊疗区所产生的,包括生活垃圾在内的所有废物(不包括污泥、污水和放射性废物)。②医院其他部门在诊疗活动中产生的具有直接或者间接感染性、毒性以及其他危害性的废物(不包括污泥、污水和放射性废物)。按照国家有关部门“医疗废物名录”公布的按国家规定执行。
二、根据《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对我院医疗废物实施分类管理。
1、各临床医技科室应按照医疗废物的定义,严格区分生活垃圾及医疗废物。
2、严禁将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混放,医疗废物暂存在科室的非公共场所,如二治疗室、换药室及污物间等处。
3、生活垃圾存放到黑色包装袋中;利器(损伤性废物)存放到指定的防渗漏的密闭容器中,并在容器外部粘贴医疗废物标识和警示标志。严禁使用没有医疗废物标识的包装容器。
4、对感染性较强或具有传染性的医疗废物,应事先消毒并用双层包装袋。
5、盛放非利器类医疗废物的黄色包装袋使用前须进行检查,如果发现有破损、渗漏等情况应立即更换并做相应的消毒处理。不得将破损的医疗废物包装容器作为普通生活垃圾遗弃,破损后的包装容器应与医疗废物一同处置。
6、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置于符合《医疗废物专用包装物、容器的标准和警示标识的规定》的包装物或者容器内。
7、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8、废弃的麻醉、精神、放射性、毒性等药品及其相关的废物的管理,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标准执行。
9、化学性废物中批量的废化学试剂、废消毒剂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10、批量的含有汞的体温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报废时,应当交由专门机构处置。
11、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存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12、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13、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14、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三、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四、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五、盛装医疗废物的每个包装物、容器外表面应当有警示标识,在每个包装物、容器上注明医疗废物产生科室、产生日期、类别等。
六、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至医院指定的暂时贮存地点。
七、在运送医疗废物前,应当检查包装物或者容器的标识、标签及封口是否符合要求,不得将不符合要求的医疗废物运送至暂时贮存地点。
八、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漏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九、运送医疗废物应当使用防渗漏、防遗撒、无锐利边角、易于装卸和清洁的专用运送工具。每天运送工作结束后,应当对运送工具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
十、建立医疗废物暂时贮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医疗废物暂时贮存的时间不得超过2天。
十一、医疗废物暂存处设施、设备应严格按照卫生部《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和《医疗废物管理办法》,达到以下要求:
1、远离医疗区、食品加工区、人员活动区和生活垃圾存放场所,方便医疗废物运送人员及运送工具、车辆的出入;
2、有严密的封闭措施,设专(兼)职人员管理,防止非工作人员接触医疗废物;
3、有防鼠、防蚊蝇、防蟑螂的安全措施;
4、防止渗漏和雨水冲刷;
5、易于清洁和消毒;
6、避免阳光直射;
7、设有明显的医疗废物警示标识和“禁止吸烟、饮食”的警示标识。
十二、暂时贮存病理性废物,应当具备低温贮存或者防腐条件。
十三、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3年。
十四、医疗废物转交出去后,应当对暂时贮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十五、禁止转让、买卖医疗废物。禁止在非收集、非暂时贮存地点倾倒、堆放医疗废物,禁止将医疗废物混入其它废物和生活垃圾。
十六、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漏、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照《射洪县人民医院医院医疗废物发生意外事故时应急预案》处理。
十七、监督检查。
1、在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的领导下,医院感染管理科的指导下,医院的废弃物由各科室主任、护士长负责管理,由医务科、护理部等职能科室进行监督,总务科进行终末无害化处理。
2、各科室的废弃物应有专人处理,废弃物处理人员应接受一定的专业知识培训,不得由患者或家属自行处理各种废物。
十八、无害化处理。
1、一次性使用的注射器、输液器、针头等,各科室使用后按规定分别进行处理,决不可随意扔掉,防止造成社会污染。
2、一次性使用的帽子、口罩、尿布、检查垫、手套、纱布等,各科室使用后均应装入专用医用垃圾袋,由卫生员回收,总务科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
3、一次性使用的引流管、引流袋、血袋、输血器、胃管、鼻饲管、吸氧管、导尿管、肛管等,患者使用后由卫生员回收,总务科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
4、一次性使用的试管、培养皿、采血针等,各实验室、生化室、微生物室、输血科、检验科使用后,必须按规定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高效消毒剂浸泡后,由卫生员回收,总务科集中统一无害化处理。
5、不可燃废弃物,如玻璃、金属、搪瓷制品,经严格消毒后,指派专人集中,由
总务科回收,作为报废处理。
6、患者的排泄物、呕吐物、脓性分泌物、血、痰等有较强传染性的废物,必须按有关规定进行消毒处理后入厕。
7、手术切除的人体残肢和脏器、病理标本、动物实验标本及其他各种需处理的可燃性医疗废物,均应采取焚烧处理,焚烧效果以废物全部化为灰烬为标准。焚烧前严格执行审批和移交手续。
十九、放射性废弃物的处理。
应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规,绝对禁止造成放射性污染。
二十、处罚。
凡违反规定,造成医院废弃物扩散、污染环境或由于废弃物处理不当造成医院内交叉感染的,追究责任人和所在科室领导人的责任,并视后果对其进行经济处罚;造成传染病传播的,视情节轻重进行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11
附二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制度旨在确保医疗服务的高效、安全与优质,通过系统性的规范和监督,提高患者满意度,降低医疗风险,保障医疗团队的工作效能,同时提升医院的整体医疗水平和公众信任度。
内容概述:
1、诊疗规程:明确各类疾病的.诊断标准、治疗流程及应急预案,确保医生遵循最佳实践进行诊疗。
2、 医疗设备管理:定期维护检查医疗设备,保证其正常运行,减少因设备故障导致的医疗事故。
3、人员培训:定期组织医护人员进行专业技能和医疗法规培训,提升专业素养。
4、患者安全:建立患者识别、用药安全、感染控制等机制,防止医疗错误。
5、服务质量监控:通过患者反馈、内部评估等方式,持续改进服务质量和患者体验。
6、数据与信息管理:确保医疗数据的安全、准确和及时,为决策提供支持。
7、预防与应急处理:制定应对医疗纠纷、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案,提高应变能力。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12
1. 保障员工安全:通过培训,员工能掌握正确处理医疗废物的方法,减少职业伤害风险。
2. 保护公众健康:妥善处理医疗废物可以防止疾病传播,保护患者和社区居民的`健康。
3. 环境保护:遵循法规,合理处置废物,防止环境污染。
4. 法律合规:遵守相关法规,避免因不当处理导致的法律纠纷和罚款。
5. 提升机构声誉:良好的医疗废物管理是医疗机构专业性和负责任的体现,有助于提升机构的社会形象。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13
1、根据医疗废物的类别,将医疗废物分类收集、包装。
2、在盛装医疗废物前,应当对医疗废物包装物或者容器进行认真检查,确保无破损、渗漏和其它缺陷。
3、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药物性废物及化学性废物不能混合收集。少量的药物性废物可以混入感染性废物,但应当在标签上注明。
4、医疗废物中病原体的培养基、标本和菌种、毒种保护液等高危险废物,应当首先在产生地点进行压力蒸汽灭菌或者化学消毒处理,然后按感染性废物收集处理。
5、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具有传染性的排泄物,应当按照国家规定严格消毒,达到国家规定的排放标准后方可排入污水处理系统。
6、隔离的传染病病人或者疑似传染病病人产生的医疗废物应当使用双层包装物,并及时密封。
7、放入包装物或者容器内的的感染性废物、病理性废物、损伤性废物不得取出。
8、医院内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应当有医疗废物分类收集方法的示意图或者文字说明。
9、盛装的医疗废物达到包装物或者容器的.3/4时,应当使用有效的封口方式,使包装物或容器的封口紧实、严密。
10、包装物或者容器的外表面被感染性废物污染时,应当对被污染处进行消毒处理或者增加一层包装。
11、运送人员每天从医疗废物产生地点将分类包装的医疗废物按照规定的时间和路线运送到内部指定的暂时储存地点。
12、运送人员在运送医疗废物时,应当防止造成包装物或者容器破损和医疗废物的流失、泄露和扩散,并防止医疗废物直接接触身体。
13、医院应当建立医疗废物暂储存设施、设备,不得露天存放医疗废物。
14、医院应当将医疗废物交由市卫生局指定的回收单位进行处理。
15、医院要对医疗废物进行登记,登记内容应当包括医疗废物的来源、种类、重量或者数量、交接时间、最终去向以及经办人签名等项目。登记资料至少保存三年。
16、医疗废物转交出去以后,应当对暂时储存地点、设施及时进行清洁和消毒处理。
17、医疗废物有医院统一回收,禁止任何工作人员转让、买卖。
18、医院发生医疗废物流失、泄露、扩散和意外事故时,应当按要求及时采取紧急处理措施。并在处理工作结束后,对事件的起因进行调查,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预防类似事件的发生。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14
1. 公共卫生安全:医疗废物可能携带病原体,有效管理能防止疾病传播,保护社区健康。
2. 环境保护:无害化处理避免污染土壤和水源,维护生态环境。
3. 法律合规: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避免因不当处理导致的法律责任。
4. 医院运营:规范的废物管理流程能提高医院运行效率,减少意外事件发生。
医院医疗管理制度15
医疗废物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公共卫生安全:医疗废物可能携带病原体,不规范处理可能导致疾病的传播,威胁公众健康。
2. 环境保护:正确处理医疗废物可以避免环境污染,维护生态环境的稳定。
3. 法律合规:医疗机构必须遵守医疗废物管理法规,否则将面临法律风险和声誉损失。
4. 资源回收:合理的医疗废物管理有助于部分废物的回收利用,节约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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