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力容器管理制度15篇【集合】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劳动、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令、政策而制订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应用文。拟定制度的注意事项有许多,你确定会写吗?下面是小编整理的压力容器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借鉴与参考,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1
锅炉压力容器管理制度旨在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保障人员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生产活动的'正常进行。它涵盖了设备的购置、安装、使用、维护、检验、报废等全过程,以及相关的人员培训、责任分配和应急处理措施。
内容概述:
1. 设备选购:明确设备的技术参数和安全标准,确保符合国家法规和行业规定。
2. 安装验收:规定安装过程的监督和验收程序,保证安装质量。
3. 运行管理:制定操作规程,规定操作人员的资质要求和日常检查制度。
4. 维护保养:设定定期维护保养计划,确保设备良好运行状态。
5. 检验检测:规定周期性的检验检测要求,及时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6. 应急预案:建立应对设备故障或事故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响应能力。
7. 培训教育:对操作人员进行安全知识和技能的培训,提升安全意识。
8. 责任追究: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的责任,强化安全管理。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2
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强化“以人为本”安全管理,深入开展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事故隐患,防止人身伤害,保证运输生产安全。有效防止锅炉伤害,特制定安全措施。
一、发生问题主要原因
1、蒸汽管路多宜发生漏气漏水,容易发生烫伤事故。
2、锅炉缺水、超压会发生设备损坏、锅炉压力容器爆炸,造成事故。
3、在锅炉、容器内检查检修作业时,人身不安全因素多。
二、安全控制措施
1、工长坚持每天对当班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强调安全注意事项。作业严格执行《人标》的规定。规章制度健全,台帐记录规范.
2、锅炉操作人员持有效操作证。作业时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锅炉平台扶梯符合安全要求,锅炉房内物品堆放整齐、道路畅通、清洁卫生。
3、当班人员必须按规定进行巡视、挂牌、进行水表机能试验,并认真做好记录。排污阀、给水截止阀无跑冒滴漏。
4、进入容器作业必须有专人监护并揭挂安全标志,冬季在容器内严禁用木炭等燃料取暖。
5、定期对锅炉给水、炉水进行分析,数据分析准确,达到规定指标。水位报警器、气压表要按规定进行校验。
6、按期校验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附件,并有校验记录。安全阀每周进行一次手动试验,并做好记录。超压联锁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
7、操作人员熟悉掌握操作规程、自检自修等有关的.法规和规定。锅炉附件满足安全运行要求。是否符合要求,受压元件联接处、钢架、受压元件可见部件、炉墙无损坏。压力表、水位表红线标注清晰,无渗漏,每班按规定冲洗压力表和水位表,冲洗记录齐全。安全阀启、回座动作灵敏可靠,定期对安全阀进行试验,方法正确,记录齐全。水位报警系统和自动给水、自动断水功能符合要求,动作准确可靠,高低水位联锁保护装置动作灵敏可靠。运行中的锅炉发生异常危及安全时,必须按规定紧急停炉,禁止用向火室浇水的方式实行熄火。
8、夜间值班干部,值班期间抽查不少于一次。
9、车间分管干部每月抽查不少于二次。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3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上墙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不仅关乎企业的生产安全,也是保障员工生命安全的重要举措。有效的'管理制度能够降低设备故障率,防止事故的发生,提高生产效率,同时也有助于企业遵守法规,避免因疏忽导致的法律风险。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4
压力容器和压力管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言而喻,它直接关系到企业生产安全、员工生命安全以及环境的保护。严格执行管理制度可以预防设备故障,降低事故率,保障企业的正常运营。合规管理也有助于提升企业的社会责任感和公众形象。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5
1、企业内部的各种型号的热口锅炉,蒸汽锅炉、均按本制度执行。
2、企业使用的`锅炉必须进行登记,未经有关部门检验的锅炉,一律不准使用,违者追查领导责任。
3、企业不准擅自安装新锅炉和修炉(锅炉本体部分)。如果需要安装新炉,和锅炉本体,必须具备齐全的技术资料,如锅炉使用说明书、锅炉安装图纸、质量说明书及新装和修炉理由书。安全部门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安装和修理。
4、锅炉发生事故时必须保护现场,并及时报告主管领导及有关部门,组织事故调查组按“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
5、凡是没有在有关部门备案的热水、蒸汽锅炉,一律不准使用;违者应立即拆除,如不拆除,一切后果由使用单位领导负责。
6、司炉人员必须经过专门技术培训,经有关部门考核合格,发司炉操作证方可操作;无证司炉人员,一律不准操作。
7、建立健全锅炉使用各项规章制度,各种规章制度都必须张贴上墙。
8、做好炉外水质处理和炉内加药水质处理工作。
9、锅炉房重地,无关闲杂人员,一律不准进入和逗留。
10、严禁在锅炉房内喝酒、娱乐、洗晾衣物。
11、当班司炉人员不得擅自离开锅炉房。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6
压力容器管道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 安全保障:有效预防设备故障,减少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保护员工安全。
2. 法规遵从:符合国家及行业相关法规要求,避免违法行为带来的'法律风险。
3. 生产效率:通过定期维护和及时检修,保证设备正常运行,提高生产效率。
4. 资源节约:合理使用和管理设备,降低能耗,实现可持续发展。
5. 企业形象:体现企业对安全和责任的重视,提升企业形象。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7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规定了压力容器的一般管理要求、管理职责、主要控制环节、考核与奖惩。
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各单位对压力容器的购置、申报、登记、使用、修理、校验等环节的管理。
2、引用文件
安全生产奖惩制度
3、术语
3.1压力容器
同时具备下列条件的容器为压力容器:
a、最高工作压力大于等于0.1mpa(不含液体静压力);
b、内直径大于等于0.15m,且容积大于等于0.025m3;
c、介质为气体、液化气体或最高工作温度高于等于标准沸点的液体。
4、一般管理要求
4.1压力容器设计、制造、安装、使用必须符合国家规定。
4.2压力容器操作人员的基本条件为:
4.2.1年满十八岁以上,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
4.2.2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本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3工作认真负责,具有安全生产、本专业技术知识及实践经验。
4.2.4经过本专业培训,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者。
4.3压力容器的焊接工,必须持有市劳动局颁发的焊接操作证。操作必须符合有关规定。
4.4以水为介质产生蒸汽的压力容器,必须做好水质管理和监测。没有可靠的水处理措施,不准投入运行。
4.5压力容器的检修必须由劳动部门认可单位进行。一般性的检查必须在无压力、各种介质放清并清洗干净后进行。
4.6压力容器操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安全人员的监督检查。
4.7各种气瓶的运输、存放、保管和使用应按规定执行,应配上安全帽、防震圈等安全装置,并定期检验,防止沾染油脂,避免曝晒、碰撞、腐蚀等。放置地点必须距明火10m以外、无放射性源。
4.8压力容器应有安全防护装置,如安全阀(或防爆膜)、压力表、减压阀等。乙炔发生器应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并保持完好有效。
4.9压力容器必须登记、申报、建立档案。做好检查、修理记录。
4.10压力容器必须按技术条件规定的压力使用,不得超压。改变压力容器技术条件必须经设计部门同意,报经营部审查,公司主管领导批准。
5.管理职责
5.1公司主管安全的副总经理对压力容器的安全技术管理负责。按照国家有关压力容器安全管理规程规定,开展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5.2经营部职责
经营部在主管总经理的领导下,开展以下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管理工作:
5.2.1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压力容器规程和安全技术规范。
5.2.2组织编制压力容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5.2.3监督检查压力容器的运行、维修和安全附件的定期校验工作。
5.2.4编制、审核压力容器的年度定期检验计划并组织实施。
5.2.5向主管部门和当地劳动部门报送当年压力容器数量和变动情况的统计报表,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计划的实施情况,存在主要问题等。
5.2.6组织压力容器事故的调查并组织编写事故分析报告。
5.2.7组织检验、焊接和操作人员的安全技术培训。
5.2.8组织压力容器使用登记及技术资料的归档。
5.2.9监督压力容器的购置、申报、建档、定期检验、使用和维护等各项制度的实施。
5.3使用单位职责
5.3.1保证新购置的压力容器具有办证所必须的归档资料。
5.3.2建立和健全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交接班等制度。
5.3.3在确定压力容器的修理、改造、安装单位时,承担单位的资格应符合有关规定。
5.3.4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教育和考核,做到持证上岗。
5.3.5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操作工艺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应包括:
5.3.5.1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和最低工作温度)。
5.3.5.2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方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
5.3.5.3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处理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报告程序。
5.4操作人员职责
5.4.1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单位领导和经营部报告:
5.4.1.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5.4.1.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变形、泄漏等缺陷。
5.4.1.3安全附件失效。
5.4.1.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5.4.1.5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5.4.1.6过量充装。
5.4.1.7压力容器的压力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5.4.1.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5.4.2参加压力容器维修后的检查验收工作。
5.4.3遵守岗位操作规程和岗位责任制等各项管理规定。
6.主要控制环节
6.1购置
6.1.1负责压力容器的购置验收单位应执行有关规定并向经营部提供完整有效的压力容器办证资料。
压力容器办证资料包括:
6.1.1.1产品合格证。
6.1.1.2产品质量证明书。
6.1.1.3产品总图和主要的部件图。
6.1.1.4劳动部门检验单位签发的产品制造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6.1.1.5进口产品应有省级以上(含省级)劳动部门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检查机构审核盖章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国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6.1.2压
力容器使用单位不得委托无设计、制造资格证书的单位设计、制造压力容器。不得购买其产品。
6.1.3经营部负责对以上资料进行审查。对资料不符合的,不予办理取证手续,不予归档。
6.2登记、申报、建档
6.2.2每台压力容器都必须建立技术档案。
6.2.3不具备以下建档登记条件的不准使用:
6.2.3.1新压力容器未办理使用登记手续或安全状况登记不能达到l级或2级的,不得投入使用。
6.2.3.2未注册的压力容器,不得继续使用。
6.2.3.3不符合其它条款要求的。
6.2.4各单位所有购置的和在用的压力容器都应在经营部登记、建档。压力容器有关资料需要下发到使用单位的,应在经营部登记,注明保管单位和保管人。
6.3修理与改造
6.3.1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6.3.2承担压力容器修理或改造任务的单位,应持有压力容器相应类别的有效生产许可证。修理单位必须具备必要的工装设备、技术力量和检验手段。
6.3.3修理单位应按压力容器现行技术规范制定具体的修理方案,并执行有关规定。
6.3.4修理单位必须建立修理、改造记录、明确保管人、规定有关人员的管理责任并列入本单位检查考核办法。修理、改造的内容由维修单位技术人员按设备管理的要求提出,维修人员负责记录,维修单位主管安全领导负责检查考核。
6.4定期检验
6.4.1经营部负责归口编制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计划并按要求报上级主管部门。
6.4.2经营部负责提出检验费用预算,计划部门负责落实费用。
6.4.3经营部按规定确定定期检验期限。
6.4.4各使用单位负责本单位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工作。每年应提前提出下一年度本单位的检验安排意见(检验月份、台数、有关要求等)。并负责配合检验部门完成本单位压力容器检验工作。
6.4.5使用单位负责将检验报告书等资料,交经营部统一保存。
7、考核与奖惩
依据有关规定,对压力容器有关人员给予奖励和处罚。
7.1对在安全生产和预防事故方面做出显著成绩者,给予奖励和表扬,并记入操作证。
7.2对违反下列规定者,除责任单位、责任人承担处分外,对机关各部门,按照本部门的职能考核条款,视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
7.2.1由于违反国家有关压力容器监察规定受到上级监察处罚的。
7.2.2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不能取证或造成其它经济损失的。
7.2.3由于违反规定造成人员伤亡事故的。
7.4经营部负责监督检查。发现违章使用后,应立即通知使用单位领导处理,必要时报主管副总经理。
附录:压力容器安全性检查表
内容
说明及结果
不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则为不合格:
(1)应有完整的技术档案资料,并在检验周期内使用
(2)无严重腐蚀和严重损伤
(3)压力表、安全阀、温度计、液压计等安全装置齐全可靠定期校验
(4)无渗漏现象
(5)容器门的关闭装置应安全可靠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8
1总则
1.1目的
为了加强宁夏宝丰能源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防止设备和人身事故的发生,确保设备长周期安全运行,保护职工生命和集团公司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公司所有锅炉、压力容器使用管理。
1.3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范围和分级及技术检验标准,分别按以下规程、条例执行:
1.3.1《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
1.3.2《压力容器安全监察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1.3.3《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1.3.4《液化石油气汽车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1.3.5《液化气体铁路槽车安全管理规定》;
1.3.6《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
1.3.7《锅炉压力容器焊工考试规则问答》;
1.3.8《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
1.3.9《压力容器维护检修规程》;
1.3.10《锅炉压力容器事故报告办法》;
1.3.11《国家和各部委颁发的其他有关规定》。
1.4职责
1.4.1化工生产技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化工中心)
协调办理锅炉、压力容器使用证;
负责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并配备专职技术人员专项管理;
审核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检验、检修计划,建立健全锅炉压力容器台帐;
参加锅炉、压力容器的验收工作;
监督检查各生产单位对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使用、维护情况;
组织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度检验工作,负责对外联络;
组织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事故预防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锅炉、压力容器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负责集团公司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修、施焊、热处理及试压等施工方案及技术方案的审核。
1.4.2煤炭生产技术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煤炭中心)
负责所管辖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监督管理。
负责所管辖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年度检查、检验、检修计划的审核。
建立健全所管辖单位的锅炉、压力容器台帐;
参加锅炉、压力容器的验收工作;
监督检查所管辖单位对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使用、维护情况;
组织所管辖单位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和处理,并对事故预防措施执行情况进行检查;
配合有关部门进行锅炉、压力容器操作、维修人员的技术培训;
负责所管辖单位锅炉、压力容器检验、检修、施焊、热处理及试压等施工方案及技术方案的审核。
1.4.3使用单位
负责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的具体管理;
组织编制本单位锅炉、压力容器检验计划及年、月度检修计划,并检查执行情况;
编制锅炉、压力容器维护保养办法;
负责检修组织实施和质量验收工作;
建立健全锅炉、压力容器的台帐和档案资料;
对锅炉、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技术学习进行辅导;
参加锅炉、压力容器事故调查分析及预防措施的制订和贯彻;
安全附件的管理、维修、调试、检验工作。
2实施细则
2.1锅炉、压力容器的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定,锅炉、压力容器必须严格按规定的压力、温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操作,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原设计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运行。
2.2调拨的锅炉、压力容器,调出单位应当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经化工中心审核方可调拨。
2.3锅炉、压力容器在安装前由基建实业部/园区外各煤矿负责督促安装单位到自治区质量技术监督局办理安装前的告知及安装监督检验工作,在安装结束投入使用前向煤炭/化工中心提交以下资料 (合同约定的交钥匙工程由安装单位或设备供货单位办理使用登记)。
2.3.1安全技术规范要求的设计文件、产品质量合格证明、安装及使用维修说明、制造、安装过程监督检验证明;
2.3.2进口锅炉、压力容器安全性能监督检验报告;
2.3.3锅炉、压力容器安装质量证明书;
2.3.4锅炉水处理方法及水质指标;
2.3.5移动式压力容器车辆走行部分和承压附件的质量证明书或者产品质量合格证以及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
2.4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报告程序,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告。
2.4.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规定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4.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
2.4.3安全附件失效;
2.4.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2.4.5发生火灾等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安全运行;
2.4.6过量充装;
2.4.7压力容器液位超过规定,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4.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振动,危及安全运行;
2.4.9其他异常情况。
2.5锅炉、压力容器所配备的安全装置,如安全阀、防爆板等,应定期检查、校对,严格遵守安全阀和防爆板管理规定。
2.6锅炉、压力容器筒体的检修,包括补焊、挖孔、开孔由使用单位提出检修方案,报煤炭/化工中心审核,经集团公司化工板块总工程师批准,必要时要报请当地技术监督部门批准后方可施工。
2.7采用焊接方法对压力容器进行修理或改造时,一般应采用挖补或更换,不应采用贴补或补焊方法,焊接工艺应经焊接技术负责人批准。
2.8锅炉、压力容器大检修后,煤炭/化工中心组织内部验收,验收合格后报技术监督局。
2.9锅炉、压力容器的施工、安装、检修记录、施工方案、检验报告等资料,要及时认真整理入档,妥善保存。
2.10锅炉、压力容器的检修必须制定计划,并报各级备案,年终总结计划执行情况。
3附则
3.1本制度由化工中心负责解释。
3.2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9
为了保证压力容器的安全运行,杜绝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一、使用压力容器岗位必须对压力容器操作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并经考核合格才能上岗操作。
二、压力容器的使用,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内容包括:
1、压力容器登记卡(附表)
2、压力容器设计技术文件:压力容器的设计单位应向用户提供设计图样,必要时还应提供设计、安装(使用)说明书。
3、压力容器制造、安装技术文件和资料:a、竣工图样;b、产品质量证明书;c、压力容器产品安全质量监督检验证书。
4、检验、检测记录以及有关检验的技术文件和资料。
5、修理方案、实际修理情况记录,以及有关技术文件和资料。
6、压力容器技术改造的方案、图样、材料质量证明书、施工质量检验及技术文件和资料。
7、安全附件校验、修理、更换记录。
8、有关事故的.记录资料和处理报告
三、压力容器的使用,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要求,其内容包括:a、压力容器的操作工艺指标(含最高工作压力,最高或最低工作温度);b、压力容器的岗位操作法(含开、停车的操作程序和注意事项);c、压力容器运行中应重点检查的项目和部位,运行中可能出现的异常现象和防止措施,以及紧急情况的报告程序。
四、压力容器发生下列异常现象之一时,操作人员应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按规定的程序及时向车间和调度汇报。
1、压力容器工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许用值,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2、压力容器的主要受压元件发生裂缝、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缺陷;
3、安全附件失效;
4、接管、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
5、发生火灾直接威胁到压力容器运行;
6、过量充装;
7、压力容器液位失去控制,采取措施仍不能得到有效控制;
8、压力容器与管道发生严重震动危及安全运行;
9、煤气发生炉水夹套汽包液位计看不到液位,打开汽包排污阀无水排出时,严禁对汽包加水。
五、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任何修理或紧固工作。
六、以水为介质产生蒸汽的压力容器,必须做好水质管理和监测。
七、压力容器检验、修理人员在进入压力容器内部进行工作前,使用单位必须按有关规定的要求,做好准备和清理工作,达不到要求的,工作人员不得进入。
八、压力容器受压元件的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保证其结构和强度,满足安全使用要求。
九、压力容器每一年进行一次检查,并做好记录,检查人员包括车间、生产技术部、安全环保部等有关专业人员。
十、安全阀每年至少校验一次,安全阀的开启压力不得超过容器的设计压力。
十一、爆破片标定爆破压力不得超过压力容器的设计压力。
十二、领用安全阀时,必须要有出厂随带的产品质量证明书,并在产品上装设牢固的安全金属铭牌。
十三、工作中遇到本制度未涉及的内容,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同时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实行。
本制度依据劳动部《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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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本制度对压力容器用焊接材料的订货、验收、保管、发放和使用作出规定,以满足压力容器用焊接材料的要求。
本制度适用于压力容器制造中所使用的焊接材料。
2.焊接材料的采购
2.1.焊接材料由物质供应部根据焊接责任人的要求负责采购。有特殊要求的焊材,当图样或技术要求中对焊材的超过标准规定的附加要求或进口焊材的技术要求,不能采用相应的上述制度采购及验收时,采购技术条件由焊接工艺人员提出,经焊接责任人审核后作为采购依据。
2.2.焊接材料品种和数量根据库存量订货,特殊焊材品种和数量根据材料预算订货。
2.3.常用焊材的订货应根据历年焊接材料质量状况择优定点,尽量减少供应厂家。
3.进厂验收
3.1.进厂的焊材,必须具有内容齐全的质量证明书,由生产技术部门核对质量证明书,若与有关标准规定不相符时,由生产技术部门负责与供方联系,材料库保管员填写复验申请单与质量证明书一起提交材料检验部门,编写材检号进行验收,并按企标Q/LSJM.G.05-20xx《压力容器焊接材料验收管理制度》进行复验。
3.2.调拨进厂的焊材,须有质量证明书或加盖供材单位检验公章和经办人章的有效复印件,否则不予验收。
3.3.焊料质量证明书及复验报告由材料检验责任人移交焊接责任人保管,材料质量鉴定书技术部存档。
4.焊材保管
4.1.合格焊材按厂家、品种、规格、牌号、批号、入库时间、分类堆放,各自焊材应有明显标记。
4.2.焊接材料必须保持通风良好、干燥、并配有干、湿度计,焊接材料、包装必须完好不得随意打开。焊接材料堆放,离地面、离墙0.3m以上,以防受潮变质,室温必须保持10℃以上,相对湿度小于60%。每日9时30分、16时30分记录温、湿度。库房内严禁存放油、水等湿物。
4.3.焊接材料的发放,应保证先进的先发放。
5.焊材管理
5.1.焊接材料的领取
5.1.1.生产部设焊材库对压力容器焊接材料实行统一管理,向生产部组发放烘烤合格的焊材。
5.1.2.焊接材料的入库、发放应与台帐相符。
5.1.3.焊接材料入库后,要按不同的规格、牌号、入库时间分别放置,并有明显的标记,以免混淆。
5.2.焊接材料烘烤
5.2.1.焊接材料发放前,必须按说明书及有关技术文件要求进行烘烤,并做好烘烤记录。
5.2.2.烘箱内应有明显的标记和分隔措施,标明所烘烤材料的`牌号及规格,以免混淆。酸、碱性焊接材料应分箱烘烤。
5.2.3.每次烘烤数量以一天用量为限,在烘箱内铺放成层状,放置均匀,一般每层堆放5-6根焊接材料厚度,使其烘烤达到规定要求。
5.2.4.在烘箱内严禁烘烤其他物品。
5.2.5.烘烤后的焊接材料,放入温度100±10℃的保温箱内,不同牌号、规格的焊接材料应有明显的标记和分隔措施。
5.2.6.对焊工交回的焊接材料,应重新按规定烘烤,碱性焊接材料和不锈钢焊接材料的重新烘烤次数不得超过3次。
5.2.7.焊材应遵循先到货先发放的原则,防止反复烘烤和长期积压。凡未烘烤或焊芯有锈迹的焊接材料,不允许使用。
5.3.焊接材料预算
5.3.1.技术部根据要求,编制产品制造所需的焊材预算,预算规定的焊材牌号、规格、数量是生产班组和焊材库领发焊材的依据。
5.4.焊材发放与回收
5.4.1.焊材库根据生产部的生产任务,确定需烘烤的焊材数量,以满足生产需求。
5.4.2.施工者开具领料单的焊材牌号与制造厂下达的焊材牌号必须相符。
5.4.3.焊工领取焊材时,必须持由经铆焊组长签字的领料单。领取焊接材料还需持有焊接材料保温筒,在有关台帐上作好记录,方可领料。
5.4.4.保管员发放焊接材料时,根据领料票开具的重量换算为焊接材料根数发放给领料焊工,并在发料台帐上作好记录。
5.4.5.生产班组需要进行焊接材料代用时,须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材料代用手续及认可证明,焊材库保管员方可发料。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11
压力容器管道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涉及压力容器和管道的安装、使用、维护、检验、报废等全过程进行规范化管理的一套规定。它旨在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引发的`事故,保障员工的生命安全和企业的正常运营。
内容概述:
1. 设备选型与采购:明确压力容器和管道的选型标准,规范采购流程。
2. 安装与验收:规定安装过程中的技术要求,制定严格的验收程序。
3. 运行管理:设定运行参数,规定操作规程,确保安全运行。
4. 维护保养:制定定期维护计划,执行预防性维修。
5. 检验检测:规定定期检验周期,明确检测方法和标准。
6. 应急预案:建立应急响应机制,处理突发状况。
7. 培训教育: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8. 记录与报告:保存相关记录,定期报告设备状态。
9. 报废处理:规定设备报废条件和程序,防止老旧设备带来风险。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12
一、特种设备岗位职责:
(一)车间设备主任及设备管理人员职责。
1、组织贯彻执行上级部门关于特种设备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操作规程。
2、全面负责车间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工作。
3、建立车间特种设备管理体系,制定规章制度,并经常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4、制定特种设备定期检验计划和修理改造方案,并督促检查其执行情况。
5、经常深入现场,查看特种设备使用状况。
6、组织特种设备事故调查分析,找出原因,制定防范措施。
7、组织做好特种设备使用管理基础工作,建立特种设备技术档案。
8、抓好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和考核工作,提高操作人员、检修人员的技术素质。
(二)车间操作人员职责。
1、认真执行特种设备操作规程、安全管理制度。
2、精心操作,防止超温、超压、超载运行,如实填写运行记录。
3、健全安全生产,经常检查安全附件的灵活性和可靠性。
4、按时定点,定线巡回检查。
5、认真做好特种设备的维护保养工作。
6、坚守岗位不得擅自离岗、脱岗,不做与岗位无关的事情。
7、努力学习操作技术和安全知识,不断提高操作水平。
8、操作人员必须持有相应的.特种设备操作证才能上岗。
二、特种设备维护保养制度。
1、特种设备的维护与保养必须做到正确使用,精心维护和坚持日常保养。
2、严格执行操作规程,操作人员不得擅自拆除和损坏特种设备安全附件。
3、操作人员在正常操作状态下发现异常情况,应立即查明原因,采取有效的处理措施并及时汇报设备主管。
4、认真执行巡回检查,及时填写操作记录,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5、保持特种设备整洁和周围环境的清洁卫生。
6、开展“完好设备”及“无泄漏”活动,实行日常维护和日常保养的双包责任制。
三、特种设备事故报告制度。
(一)特种设备发生事故时,必须按国家《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事故处理规定》进行处理。
(二)特种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部门上报,按《特种设备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开展救援,严格保护事故现场,采取措施抢救伤员和防止事故扩大。
(三)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事故发生单位、联系人、联系电话。
2、事故发生地点。
3、事故发生时间。
4、事故设备名称。
5、事故类别。
6、人员伤亡、经济损失以及事故概况。
四、特种设备安全操作规程。
(一)桥式起重机安全操作规程。
1、在下列情况下,操作人员应发生警告信号。
(1)起重机启动后即将开动前。
(2)在起吊、下降吊物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3)吊物在吊运中接近地面工作人员时。
(4)起重机在吊运通道上方吊物运行时。(汽机房桥式起重机)。
(5)起重机在吊运过程中设备发生故障时。
2、不准用限位器作为断电停车手段。
3、严禁吊运的货物从人头上方通过或停留,应使吊沿吊运安全通道移动。
4、起重机司机要做到“十不吊”。
(1)指挥信号不明确或违章指挥不吊。
(2)超载不吊。
(3)工件或吊物捆绑不牢不吊。
(4)吊物上面有人不吊。
(5)安全装置不齐全或动作不灵敏、失效不吊。
(6)工具埋在地下与地面建筑物或设备有钩挂不吊。
(7)光线阴暗视线不佳不吊。
(8)菱角物件无防切割措施不吊。
(9)斜拉歪线工件不吊。
(10)危险物品(如氧气瓶、乙炔瓶)不吊。
7、起重机完毕后,应遵守的规则。
(1)应将吊钩升至接近上极限位置的高度,不准吊挂吊具、吊物(汽机房起重机)。
(2)应将抓斗放在地面上,不得在空中悬吊。(渣池起重机)
(3)将起重机小车停放在主梁远离大车沿触线的一端,不得置于跨中部位,大车应开到固定停放位置。
(4)所有控制品应回零位,将紧急开关断开,拉下保护柜刀闸。关闭操作室门后下车。
(5)露天工作的起重机大、小车,特别是大车,应采取措施固定牢靠,以防被大风吹跑。
(6)操作工下班时,应对起重机进行检查,将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及检查情况记录在操作本上。
(二)压力容器安全操作规程。
(1)认真执行压力容器操作规程。
(2)加强对压力容器的巡回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
(3)加强压力容器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对安全保护装置定期检查和效验,做好记录。
(4)定期安排每年一次的压力容器检验工作。
(5)不准带压对承压部件进行焊接,捻缝、紧螺丝等工作。
(6)压力容器检修时,应按要求做好压力容器的泄压、与系统隔绝工作。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13
压力容器与管道管理制度是企业安全生产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确保这些设备的安全运行,防止因设备故障导致的事故。它们在化工、能源、制药等多个领域中扮演着关键角色,承载高温、高压、有毒或易燃介质,直接关乎企业的生产效率和员工的生命安全。
内容概述:
压力容器与管道管理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核心方面:
1. 设备选型与购置:确保选购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压力容器和管道,进行必要的技术审查和供应商评估。
2. 安装与验收:严格遵守安装规程,完成后进行严格的验收检查,确保设备安装质量。
3. 运行维护:制定详细的运行操作规程,定期进行设备维护和检查,确保设备性能稳定。
4. 安全管理: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设备的安全监控,及时发现并处理潜在风险。
5. 应急预案:制定针对压力容器和管道故障的应急预案,提高事故应对能力。
6. 培训与教育:对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提升其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7. 记录与报告:建立完整的设备运行记录,及时上报异常情况和故障信息。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14
一、技术部门和安全部门应按规定检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是否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没有相应资格证书的单位不得从事本公司的.压力容器设计与安装工作。负责安装施工单位施工前必须到市主管部门登记备案。
二、本公司压力容器在投入使用之前,安全部门应组织办理以下手续:
1、压力容器使用证;
2、压力容器注册登记;
3、操作人员上岗证。
三、安全部门在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时应准备好下列资料;
1、产品出厂合格证、质量证明书、产品竣工图等技术资料;
2、压力容器安装质量监督检验报告(证书);
四、安全部门必须建立压力容器技术档案,统一保管;并按规定定期组织申报年检。
五、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应在工艺操作规程和岗位操作规程中,明确提出压力容器操作要求。
六、压力容器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七、压力容器使用单位应建立事故报告制度并严格执行。
八、压力容器内部有压力时,不得进行修理。
压力容器管理制度15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压力容器是国家技术监督部门实行监察管理的设备之一,它的管理范围按国务院发布的《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家技术监督局《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规定执行,并遵守的关压力容器现行规程标准和制度,进行全过程、全方位、全天候的管理,各单位都应指定专人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设计
第二条新到的压力容器都必须有相应资格单位设计,并在蓝图上加盖设计单位资格印章,否则不能办理压力容器使用证和使用。
第三章制造与安装
第三条制造与安装:
(一)所有压力容器都必须在有相应制造资格的单位进行制造,并在蓝图上加盖制造许可证的印章。
(二)现场组装的大型容器(如球罐),施工单位应按《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的规定,具有相应的制造许可证。
(三)制造单位必须进行全面质量管理。设计总图上应有设计、校核、审核人员的签字,对于第三类中压容器的储存容器,高压容器和移动式压力容器应有压力容器设计技术负责人的批准签字。
(四)对移动式压力容器、高压容器、第三类中压反应容器和储存容器,设计单位应向使用单位提供强度计算书。
(五)制造单位应有严格的材料入(出)库管理制度和材料标记转移管理制度,施焊容器的焊工和无损探伤人员都必须有相应的资格,制造单位应有压力容器的设计、制造、检查、试验、材料质量证明书、无损探伤记录、水压、气密等完整资料。
(六)压力容器必须的完整的`出厂资料,内容如下:
(1)压力容器产品质量证明书
(2)产品合格证
(3)产品主要受压元件使用材料一览表
(4)产品焊接试板力学和弯曲性能检验报告
(5)压力容器外观及几何尺寸检验报告
(6)焊缝射线检测报告
(7)焊缝超声波检测报告
(8)渗透检测报告
(9)磁粉检测报告
(10)热处理检验报告
(11)压力试验检验报告
(12)产品制造变更报告
(13)钢板、锻件超声波检测报告
(14)焊缝射线检测布片评定表
(15)产品监检证书
(16)产品竣工图
(17)进口压力容器应经商检并出具商检证书
第四章使用与维护
第四条使用与维护
在压力容器投用前,必须逐台登记,取得技术监督局的“压力容器使用登记证”。
使用单位的主要技术负责人必须对压力容器的全过程负责,并指定专职技术人员负责压力容器的管理工作。
压力容器操作人员需要经压力容器常规培训考试合格后才能上岗,并按要求遵守操作规程、岗位责任制及有关规程、制度;定时、定点、定路线进行巡回检查,发现异常及时处理,使用单位不得提高原设计规定的工艺条件,严禁超温、超压、超装运行压力容器及其安全附件,必须有详细的运行记录,当容器检验和发生异常现象时,应及时地记录并存入资料档案。
压力容器发生下列现象时,操作人员有权立即采取紧急措施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
(1)操作压力、介质温度或壁温超过设计许可值,采取措施仍不能恢复正常时;
(2)受压元件发生裂纹、鼓包、变形、泄漏等危及安全的现象时;
(3)安全附件失效,接管焊缝开裂,紧固件损坏难以保证安全运行时;
(4)发生火灾等意外事故直接威胁压力容器安全运行时;
(5)对不符合《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和有关标准的压力容器,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使用。
第五章检修与修理
第五条检修与修理
(一)压力容器的使用单位必须按《压力容器定期检验规则》规定定期进行检验。
(二)压力容器的定期检验,应由国家授权的压力容器检验机构进行检验评级。压力容器定期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应取得省级或国家安全监察机构的资格认可和资格鉴定考核合格并接受当地安全监察机构监督。严格按照批准与授权的检验范围从事检验工作。检验单位及检验人员应对压力容器定期检验有结果负责。
(三)经过定期检验的压力容器,检验单位必须及时出具检验报告,评定出压力容器的安全状况等级,并经检验员和技术总负责签字后生效,同时指明压力容器可否继续使用或需要采取降压操作监护使用等措施。
(四)压力容器修理或技术改造,必须经设计部门的同意后保证受压元件原有有强度和制造质量要求,修复工作完成后,检验单位应提供详细修复资料和报告,使用单位将其存档。
第六章安全附件
第六条安全附件要求:
(一)安全阀应每年至少要进行定压检验一次,其内容包括清洗、研磨、零件更换、定压、气密试验、耐压试验,并做好详细记录,出具安全阀定压报告,经过检验合格的安全阀必须有日期的铅封,由使用单位有关人员和安全部门人员参加试验。
(二)爆破片应每个大检修周期更换一次。
(三)压力表每年必须检验一次,并填上有日期的铅封。
(四)移动式压力容器如液化气铁路罐车和液化气汽车罐车,每年年初必须在本厂机动处报检验计划,年底报完成情况,并进行考核。
本制度的解释权属XXXX。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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