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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金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09 09:43:36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推荐]现金管理制度

  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接触到制度的地方越来越多,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拟定制度需要注意哪些问题呢?下面是小编整理的现金管理制度,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推荐]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1

  c超市现金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店内现金管理流程,确保资金安全,预防财务风险,提高运营效率。它通过对现金流入流出的严格控制,保证账实相符,防止资金流失,并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的.财务信息,以支持超市的日常运营和战略规划。

  内容概述:

  1. 现金收付流程:明确收银员的职责,规定现金收付的操作步骤,包括验钞、找零、记录等环节。

  2. 现金盘点:设定每日、每周或每月的现金盘点制度,确保现金余额与账面相符。

  3. 财务审核:设立财务部门对收银记录进行审核,检查是否存在错误或异常。

  4. 应急处理:制定现金丢失或被盗的应急处理程序,降低损失。

  5. 培训与监督:定期对员工进行现金管理培训,强化规章制度的执行。

  6. 内部控制:建立内部审计机制,监控现金管理的合规性。

现金管理制度2

  现金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环节,旨在确保企业资金的安全与高效运作。它旨在规范现金的流入、流出及存储,防止资金滥用、欺诈和损失,同时优化现金流,提升企业的财务健康状况。通过有效的现金管理,企业能更好地预测和控制财务风险,实现资金的有效配置,从而提高经营效率。

  内容概述:

  1、现金预算与预测:制定详实的现金流量预算,预测未来的收入和支出,为决策提供依据。

  2、现金收付流程:明确现金的`接收、审批、支付流程,确保每一笔交易的合规性。

  3、现金库存管理:设定合理的现金余额,避免过度积压或短缺,减少机会成本。

  4、应收应付管理:优化账期,提高资金周转速度,降低财务成本。

  5、内部控制机制:设立内部审计和监控,防止财务舞弊,保障现金安全。

  6、现金风险管理:评估和应对市场、信用、操作等各类风险,确保资金安全。

现金管理制度3

  现金收支管理制度是企业管理的核心组成部分,旨在确保企业资金的合理流动和有效管理,防止财务风险,提升运营效率。该制度主要涵盖了以下几个方面:

  1、现金管理政策

  2、收支审批流程

  3、账目记录与核对

  4、内部控制与审计

  5、应急处理机制

  内容概述:

  1、现金管理政策:定义现金流入和流出的规则,如现金存款期限、支付授权级别、备用金管理等。

  2、收支审批流程:明确每项收支的审批权限和程序,确保每一笔交易的.合法性。

  3、账目记录与核对:规定每日现金余额的记录和定期的账目核对,保证财务信息的准确无误。

  4、内部控制与审计:设立内部审计机制,定期检查现金管理执行情况,防止舞弊和错误。

  5、应急处理机制:针对可能出现的现金流问题,制定应对策略,确保企业运营不受影响。

现金管理制度4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一、使用现金范围

  1、产品销售的运输费、广告费。

  2、员工工资、奖金、津贴、福利费、医药费和其他劳务报酬。

  3、差旅费、培训费、业务招待费。

  4、司机的车油费、过路费、过桥费、行车费。

  5、员工工伤事故、生活困难、突发事件和临时借款。

  6、小型维修费及所需的零配件等其他材料费。

  除以上支付现金外,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部经理审批、董事长批准。

  二、库存现金

  1、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限额为5000元,超额部分必须及时存入银行。

  2、公司现金必须存放在财务部的保险柜内。

  3、出纳员到银行存、取现金时,公司应派车或专人护送。

  4、工资以委托银行每月定期发放到员工的工资卡。

  三、现金支付

  任何资金支付都须有完整的审批手续。

  1、生产物资采购的现金支出,凭采购单、入库单、购物发票经xxx审批,财务部审核,董事长签字才能支付。

  2、公司员工(借款人)因工作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借款人的直属领导签字,财务部经理审核,公司分管领导批准签字后方可

  借支,借款金额超过xx元,须经董事长批准。超过还款期限即转"应收款",在借款人的当月工资中扣除;如借款人当月工资不足以扣还借款的`,则在下月工资中继续扣除,依次类推,直至扣还全部借款时止。(或如借款人当月工资不足以扣还借款的,则依次从直属领导、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当月工资中扣还借款,然后再从下月起从借款人的工资扣还给直属领导、公司分管领导、董事长。)

  3、日常零星开支凭费用报销单及公司认可的有效报销或领款凭证,由经手人签字,分管领导审批,财务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支付。

  4、差旅费支付根据公司差旅费报销制度执行。

  5、业务招待费开支凭费用报销单、业务招待申请单、发票等,由经办人签字,财务部审核,董事长批准后支付。营销人员的业务招待费按公司销售制度执行。

  四、财务部职责

  1、出纳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账簿,逐笔记载现金收付,每日核对账款是否相符,每月核对账账、账实是否相符,做到日清月结。

  2、财务经理应定期或不定期对出纳员的库存现金进行清查、盘点,如有长短款,应查明原因及时处理。

  3、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即白条抵库)。

  4、不准代其他单位收、付现金。

  5、不准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6、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7、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

  8、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小金库)。

  9、不准从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款项(即坐支)。

现金管理制度5

  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医院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医院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达到支票起点的,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三、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必须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情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四、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五、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院长审批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必须当日归还,遇特殊情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六、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科主任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医院领导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来的人员,必须在返回后的.三日内报帐。

  七、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必须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八、送交款,提取现金必须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以确保安全。

  九、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2、不准以不符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情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现金管理制度6

  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运作,保持现金的流动性,增强现金的收益性,加强对现金的控制,依据有关经济法律规定和《现金管理暂时条例》,制定本制度。

  一、现金开支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奖金。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使用范围之外,均应通过银行转帐进行结算。出纳员支付个人款项,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财务负责人批准后支付现金。

  二、办理现金收支的规定:

  1、现金管理“六不准”:

  (1)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2)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3)不准谎报用途套用现金。

  (4)不准利用银行帐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入或支取现金。

  (5)不准将单位收入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

  (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即小金库)。

  2、现金收入应当于当日存入开户银行,不得坐支。一次性交付现金额较大的应当由用户直接送交银行存入。

  3、职工因公外出需要借用现金,需填写“借款单”,经财务负责人审核,交主管财务经理批准签字后方可借用,借用人回单位后应立即报帐,不得拖欠。

  4、除现金开支范围以内可以使用现金外,与其他单位或个人的经济往来,应当进行转帐结算。

  5、出纳员严禁私自动用现金,也不准不经批准擅自借给他人。

  6、严禁白条抵库。

  7、出纳人员应当建立健全现金帐目,每日编制《现金收支日报表》,每日结算,做到帐、表、款相符。

  8、从开户银行提取现金,应写明用途,由财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后支取现金。

  9、不得签发空头支票和远期支票。

  三、库存现金的管理:

  1、库存现金每天不得超过银行核定的限额,超过限额部分必须于当日送存银行。

  2、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实完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上过夜。

  3、出纳员必须按日清点库存现金,保持帐实相符,一旦发现差错确实查不清原因,必须向领导声明,处理原则是余额归公,亏款自负,并视为工作差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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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管理公司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公司的库存现金管理,加速资金流动,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特制订本制度。

  第二章库存现金的管理

  第二条公司必须建立钱帐分管的现金管理内部控制制度,会计、出纳必须分开设立,实行管钱的不管物,管物的不管钱,出纳和会计必须相互牵制、相互监督。

  第三条在款项移交或出纳人员调换时,必须办理交接手续,做到责任清楚。出纳人员对现金收付必须做到日清月结,公司由综合部经理、财务负责人、主办会计组成小组对库存现金进行随时的盘点。

  第四条现金的收入和保管现金的收入为小额的销售收入,不能转帐单位的销售收入,特殊情况下的借款,领款的收回,罚款收入,以及其他需要用现金结算的收入;现金保管应有可靠的防盗装置和设备以及其他安全措施。

  第五条公司必须遵守国家规定的现金开支范围,具体如下:

  1、支付给职工的`工资、津贴;

  2、支付给个人的劳动报酬;

  3、根据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方面等各种奖金;

  4、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000元以下的小额支出;

  8、银行确定需要现金支付的其他支出。

  除上述5、6两项外,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以银行支票或本票支付。确需要全额支付现金,经开户银行审核,财务公司同意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公司的最高库存现金限额为6000元。超过限额,应及时送存银行。

  第七条不得坐支现金,不得以白条抵库。

  第八条不得将单位的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入储蓄户。

  第九条各管理处除了执行好上述相关规定外,再作以下规定:

  1、所有管理处发生的现金业务均由管理处二级财务核算员统一与公司财务结算,并必须在票据上签名;

  2、二级财务核算员每日根据相关票据业务逐笔登记现金日记帐,做到日清月结;

  3、管理处收入业务主要包括:其中用统一发票开具的业务有物管费、临时停车费、住宿费、资产管理费、场租费、安防系统费、零星维修费、其他必须用统一发票开具的业务;用收款收据开具的业务包括代收的水电费、文明装修保证金、代收的泊位费、借书卡押金、电卡押金等;

  4、支出业务主要包括:文明装修保证金、借书卡押金等款项的退还,此款的退还必须凭原始的收款收据;

  5、每日下午3点30分前,二级财务核算员必须与公司财务把当日管理处发生的业务进行结算,便于公司出纳把现金存于银行;

  6、每个星期公司财务部组织人员对各管理处进行一次检查、指导,每发现一次未按上述规定办理,扣罚二级财务核算员20元/次。

  第三章附则

  第十条、本制度解释权属公司财务部。

  第十一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与之相抵触的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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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现金支出管理

  第三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 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

  第八条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具体做法是:

  (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

  (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3)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

  (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

  (2)支票兑现的时间可缩短。收款中心收到顾客汇来的支票存入该地区的地方银行,而支票的付款银行通常也在该地区内,因而支票兑现较方便。

  3、但集中银行也有如下缺点:

  (1)每个收款中心的地方银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余额,而补偿余额是一种闲置的不能使用的资金。开设的中心越多,补偿余额也越多,闲置的资金也越多。

  (2)设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费较多。所以,财务主管在决定采用集中银行时,不可忽略这两个缺陷。

  第四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锁箱系统方法

  第九条锁箱系统是通过承租多个邮政信箱,以缩短从收到顾客付款到存入当地银行的时间的一种现金管理办法。

  采用锁箱系统的具体做法是:

  (1)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地区租用当地加锁的专用邮政信箱。

  (2)通知顾客把付款邮寄到指定的信箱。

  (3)授权公司邮政信箱所在地的开户行,每天数次收取邮政信箱的汇款并存入公司账户,然后将扣除补偿余额以后的现金及一切附带资料定期送往公司总部。这就免除了公司办理收账、货款存入银行的一切手续。

  第十条采用锁箱系统的优点是大大地缩短了公司办理收款、存款手续的时间,即公司从收到支票到完全存入银行之间的时间差距消除了。这种方法的主要缺点是需要支付额外的费用。由于银行提供多项服务,因此要求有相应的报酬。这种费用支出一般来说与存入支票张数成一定比例。所以,如果平均汇款数额较小,采用锁箱系统并不一定有利。

  第十一条企业是否采用锁箱系统方法,要看节约资金带来的收益与额外支出的费用哪个更小。如果增加的费用支出比收益小,则可采用该系统;反之,就不宜采用。

  第五章现金盘点制度

  第十二条企业应定期组织库存现金的盘点,通常包括对已收到但未存入银行的现金、零用金等的盘点。盘点库存现金的步骤是:

  1、在进行现金盘点前,应由出纳员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必要时可以加封,然后由出纳员按已办妥现金收付手续的收付款凭证逐笔登账,如企业现金存放部门有两处或两处以上者,应同时进行盘点。

  2、由出纳员根据现金日记账结出现金余额。

  3、盘点保险柜的现金实存数,同时编制“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分币种面值列示盘点金额。

  4、资产负债表日后进行盘点时,应调整至资产负债表日的金额。

  5、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余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作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第十三条若有冲抵库存现金的借条、未提现支票、未作报销的原始凭证,应在“库存现金盘点报告表”中注明或做出必要的调整。

  第六章现金预算制度

  第十四条现金预算是良好现金流量管理的一个非常重要的部分。现金预算要做好以下几个方面:

  1、确保在需要现金时有可供使用的现金。

  2、在正常时期识别出现金短缺,以采用适当的补救措施。

  3、发现多余现金,在必要时将它们转移投资到可以赚取满意回报的地方。

  第十五条现金预算是用预定数字编制的,它记录该月将要流进或流出的现金。为了做到这一点,应将供应者或客户允许的信贷期限考虑在内。例如本月出售了商品或本期应收到股息等本身并不真正要紧,要紧的是什么时候能真正从销售或股利中收到这笔现金。因而,非现金科目就不包括在现金预算内。

  第十六条现金预算仅涉及该期现金的实际流入和流出,即现金的实际物理运动。然而,交易与损溢账户涉及那些未包括在现金预算中的科目,也要予以特别关注。

  现金的概念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在西方会计中的“现金”包括企业的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和现金等价物,属于广义的概念;在我国企业会计报表的现金流量表中的“现金”概念,包括企业的库存现金、随时可以用于支付的存款以及现金等价物也属于广义的现金概念。狭义的“现金”概念,是仅指企业的库存现金,包括库存人民币和外币。在我国的会计核算中所指的现金即为狭义的概念。

  现金是企业流动性的货币资金,能够随时购买材料、物资等各种物品,是有通用性的、也是最容易受到侵吞和挪用的资产。因此,企业必须加强对现金日常收支的管理,严格执行国务院的'《现金管理条理》,建立和完善现金内部管理制度,确保现金的完好无损。现金管理内容包括如下:

  1、库存现金的开支范围

  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条理》,企业可以在以下范围内使用现金支付: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方面的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等。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1 000元)以下的零星开支。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企业与其他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除在规定的范围内可使用现金外,必须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企业保留库存现金的数额。根据我国现行规定,企业日常零星开支所需库存现金数额,由开户银行根据企业的规模大小、日常现金开支的多少、企业距离银行的远近以及交通是否便利等实际情况来核定。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最多不得超过15天的需要量。库存现金限额一经开户银行核定,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限额规定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在库存现金限额不足以保证日常零星开支时,企业应当及时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经开户银行核定后进行库存限额的调整。

  3、不得坐支现金

  坐支现金是指企业用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自身的支出。企业支付现金时,可以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也可从银行存款账户中提取现金支付,但不能用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企业的经营业务收入的现金应及时送存银行,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现金的,应事先报经开户银行审查批准。由开户银行核定其坐支范围和限额。企业应该按规定定期向开会银行报告其坐支现金情况。

  4、现金管理的其他规定

  (1)不得挪用现金和不符合财务手续的原始凭证(俗称“白条”)抵库。

  (2)不得公款私存,将单位收入的现金存入个人储蓄账户。

  (3)不得私设小金库,企业一切现金收入都必须入账,不得保留账外现金。

  (4)不准私人借用公款。

  (5)单位之间不得转借现金。

  (6)不准编造、谎报用途套取现金。

  (7)不准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个人收入或主持现金等。

  企业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地进行现金盘点,确保现金账面余额与实际库存现金余额相符。

  开户银行有权对企业的现金收支情况和库存现金限额的遵守情况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的,开户银行可进行相应的罚款和处罚。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规范企业的现金管理,防范在现金管理中出现舞弊、腐败等行为,确保企业的现金安全,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现金限额管理、库存现金管理以及盘点监督管理。

  第3条现金管理原则

  1、企业的现金管理按照账款分开的原则,由专职出纳负责。

  2、出纳与会计岗位不能由同一人兼任,出纳也不得兼管现金凭证的填制及稽核工作。

  第2章现金限额管理

  第4条企业按规定建立现金库存限额管理制度,超过库存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5条企业应当根据《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本企业的实际情况,确定本企业的现金开支范围和现金支付限额。不属于现金开支范围或超过现金开支限额的业务应当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6条财务部要结合本企业的现金结算量以及与开户行的距离合理核定现金的库存限额。

  第7条现金的库存限额以不超过2~3个工作日的开支额为限,具体数额由财务部向主办的银行提出申请,主办的银行核定。

  第8条核定后的现金库存限额,出纳必须严格遵守。如果发生意外损失,超限额部分的现金损失由出纳承担赔偿责任。

  第9条需要增加或减少现金的库存限额时,应申明理由,经会计人员、财务部经理、总经理审批后,向主办的银行提出申请,由主办的银行重新核定。

  第10条库存的现金不准超过银行规定的限额,超过限额要当日送存银行。如因特殊原因确需滞留超额现金过夜的(如待发放的奖金等),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方可,并做好保管工作。

  第3章现金保管

  第11条现金保管的责任人为出纳。出纳应由诚实可靠、工作责任心强、业务熟练的会计人员担任。连续担任出纳岗位一般不得超过5年。

  第12条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由出纳在下班前送存银行。企业的现金不得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银行一旦发现公款私存,可以对相关企业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冻结单位现金支付。

  第13条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少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的抽屉内,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保险柜应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有铁栏杆、防盗门。

  第14条限额内的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保险柜密码由出纳自己保管,并严格保密,不得向他人泄露,以防为他人所利用。出纳调动岗位,新出纳应更换并使用新的密码。

  第15条保险柜钥匙、密码丢失或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第16条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第17条现金应整齐存放,保持清洁。如因潮湿霉烂、虫蛀等原因而发生损失的,由出纳负责。

  第18条出纳向银行提取现金,应当填写“现金提取单”,并写明用途和金额,由财务部经理批准后提取。

  第4章现金盘点与监督管理

  第19条出纳要每天清点库存的现金,登记现金日记账,做到按日清理、按月结账、账账相符、账实相符。

  1、按日清理,是指出纳应对当日的经济业务进行清理,全部登记日记账,结出库存现金的账面余额,并与库存现金的实地盘点数进行核对,以确认账实是否相符。

  2、按日清理的主要工作内容如下。

  (1)清理各种现金收付凭证,检查单证是否相符,并检查每张单证是否已经盖齐“收讫”、“付讫”的戳记。

  (2)登记和清理现金日记账。

  (3)现金盘点。

  (4)检查现金是否超过规定的库存限额。

  第20条每月会计结账日后,出纳应及时与负责账务处理的其他会计人员就“现金日记账”和“现金明细账”进行核对,并编制“现金核对记录表”,由财务部经理、出纳、会计三方签字,以确保账账相符。

  第21条出纳有义务配合财务部经理或其他稽查人员不定期地抽查“现金盘点”工作,并确保抽查现金没有差异。

  第22条财务部经理、资金主管应定期监督盘点现金,确保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发现长款或短款的,应及时查明原因,按规定程序报批处理。因出纳自身责任造成的现金短缺,出纳负全额赔偿责任;造成重大损失的,还应依法追究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第23条财务部经理、资金主管应高度重视现金管理工作,对现金收支进行严格审核,不定期进行实地盘点。对现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报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5章附则

  第24条本办法由财务部会同企业其他有关部门解释。

  第25条本办法自xx年xx月xxx日起开始实施。

  为保护货币资金的安全完整,提高现金的使用效率,正确及时反应现金的增减和结存情况,特制定本制度。本制度所称现金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及其他货币资金。

  一、现金的日常管理

  (一)出纳人员负责公司的现金收支与保管、银行存款的结算与核对工作、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的登记工作。

  (二)当天发生的现金收支,必须及时入账,不得无故拖延。

  (三)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即按3天的日常开支核定,初定为xx元。日现金结存数不得超过核定限额,超过部分应及时送存银行,以保证现金安全;也不得低于限额,不足部分应及时补足。

  (四)库存现金应做到日清月结,由财务主管人员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盘帐,做到账实相符。

  (五)出纳人员对银行存款余额应做到心中有数,不得签发空头支票或签发与预留印鉴不符的支票。

  (六)银行存款要及时对账,尽量做到账账相符;月底按时与银行对账,打印对账单,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

  二、现金的收入管理

  (一)各种收入都应由出纳集中办理,其他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出具收款凭证。

  (二)收款开具收据,一式三联,其中一联给客户,一联留存,另一联交会计入账。

  (三)凡属于公司的所有现金收入,都要入账。

  (四)收到现金或支票应及时交存银行。

  三、现金支出管理

  (一)支付款项按公司财务制度执行,分现金支付和银行转账两种方式。

  (二)付款应从库存现金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当天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坐支。

  (三)支票签发应有出纳员、会计负责人、公司领导三人签章,不得签发空白支票;支票签发后,除登记银行帐外,还要登记支票领用簿,以便查询。

  (四)出纳人员应根据手续齐全、审核无误的原始凭证支付款项;如无正当理由不得无故拒付、延付;款项支付后,应在付款凭证上加盖“现金付讫”或“转账付讫”,并打印“回单”通知相关部门,以免重复付款。

  四、现金盘点制度

  (一)盘点前,应由出纳将现金集中起来存入保险柜。

  (二)盘点金额与现金日记账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差异,应查明原因,并做出记录或适当调整。

  (三)若有冲抵现金的借条、未做报销的原始单据,应在约定时间内及时冲帐、报账。

  库存现金是指存放于企业财会部门由出纳人员经管的货币。

  一、现金的使用范围

  凡不属于国家库存现金结算范围的支出,一律不准使用库存现金结算,而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二、库存现金限额

  库存现金限额,是由银行核定的,其依据一般是企业3—5天的正常开支需要量,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企业可以依据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超过15天的开支需要量。

  三、库存现金收支的规定

  1、企业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银行,当日送存如有困难,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企业支付库存现金,可从企业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中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库存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因特殊情况需要坐支库存现金,应事先提出限额和用途,报请开户银行核定,并在事后将坐支情况通知银行。

  3、企业在规定范围内从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企业会计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开出库存现金支票,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4、企业因采购地点不固定,交通不便以及其他特殊情况必须使用库存现金的,应向银行提出申请,经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

  5、各单位购买国家规定的专控商品一律采用转账的方式支付,不得以库存现金的方式支付。

  四、库存现金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

  1、钱账分管制度。出纳人员不得兼管稽核、会计档案保管和收入、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库存现金开支审批制度。

  3、库存现金日清月结制度。

  4、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五、备用金的管理

  备用金是企业财会部门为了便于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预付给企业内部各单位或职工个人备用的款项。

  备用金的管理可采用非定额管理和定额管理两种方式。

  库存现金保管制度

  1、超过库存限额以外的现金应在下班前送存银行。

  2、为加强对现金的管理,除工作时间需要的小量备用金可放在出纳人员的抽屉内外,其余则应放入出纳专用的保险柜内,不得随意存放。

  3、限额内的库存现金当日核对清楚后,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过夜。

  4、库存现金的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出纳人员应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大数)和零数(小数)分类保管。

  库存现金的核算

  一、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

  库存现金的总分类核算应设置“库存现金”账户,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数,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数,期末余额在借方,反映期末库存现金的实有数。

  (一)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库存现金收入是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取得的库存现金。

  (二)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库存现金支出是指企业在其生产经营和非生产经营业务中向外支付的库存现金。

  常见的库存现金支出原始凭证包括:

  (1)借据

  (2)工资结算单

  (3)报销单

  (4)差旅费报销单

  (5)领款收据。

  (三)备用金的核算

  对定额备用金应通过“其他应收款——备用金”账户或单独设置“备用金”账户进行核算。

  二、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待查明原因后作如下处理:

  1、库存现金短缺。应由责任人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库存现金短缺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应由保险公司赔偿部分,借记“其他应收款——应收保险赔款”,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无法查明原因部分,经批准后,借记“管理费用——现金短缺”账户,贷记“待处理财产损益”账户。

现金管理制度9

  现金、票据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的安全管理工作,是我工区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根据《企、事业单位内部治安保卫条例》和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规定》及相关政策、法规。制定本规定。

  1、工区现金、票据等管理的职能部门,是工区财务科,按照“统一管理,归口管理“的办法对现金、票据实行管理。

  2、现金、票据管理必须严格执行国务院《关于实行现金管理的规定》,并按此《规定》制定相应的管理办

  3、对支票和其它票证、凭证的管理,必须坚持检验、复核制度,堵塞漏洞。

  4、取送巨款必须用专车、并有专人负责押运。取送数额特大的款项,必须有两人以上同行,保卫处派员重点护卫。

  5、存放现金、票据必须用合格的`保险柜,财务室门窗必须牢固、安全。并安装防盗报警设备。现金、票证必须有专人保管。

  6、财务室库存现金不得超过银行规定限额。超过银行规定限额的现金,必须当日存入银行。由于特殊需要,必须过夜存放的,应专柜存放,专人看守。

  7、财务部门必须制定落实内部安全工作责任制。现金、票据、印鉴、有价证券等在使用、保管、储存时必须制定安全管理制度。

  8、本《规定》从发布之日起施行。

现金管理制度10

  1、现金的使用范围:包括支付员工个人的工资、津贴;支付个人的劳务报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各种奖金;支付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出差人员差旅费;结算起点在1000元以下的.零星支出。

  2、现金管理要求:

  (1)库存现金限额以银行核定库存现金额为限,存放现金必须使用保险柜,保险柜钥匙由出纳专人保管,保险柜密码不得外泄,下班后密码必须打乱。

  (2)不准用不符合财务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

  (3)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4)不准慌报用途套取现金。

  (5)不得将公款以个人名义存入银行或保存账外现金等各种形式的账外公款。

  (6)公司购置国家规定的社控商品必须采取转账方式,不得使用现金。

  3、现金收付管理程序:

  (1)任何现金形式的收付业务,财务人员要根据国家及公司的有关规定,进行认真审验,对于超出标准和未经批准开支的款项,一律不予报销。

  (2)报销的凭证无论是外来原始发票还是本单位自制原始凭证,都必须内容属实、数字正确、手续完备,外来原始凭证必须有填发单位财务专用章,并在其背面左上角由上述规定的相关人员同意签字后方可到财务部报销。对于内容不全、手续不齐、数字有差错的发票(单据)应予以退回,补填或更正;对于伪造或涂改的凭证应拒绝办理。

  (3)凡现金收入必须于当天送交银行,不得在保险柜内留存;公司财务部门支付现金,应从本单位库存现金限额中支付或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坐支现金。

  (4)日常零星支出需使用现金,可由经办人预先垫付,数额较大需借款的应填写现金借款单,注明借款理由、金额,经财务经理和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取备用金,但应在三天内归还,可用发票报账补齐或退回所借金额。

  (5)公司职工因工出差借款要填写一式二联的借款单,注明出差事由、地点、金额经总经理批准签字后到财务部领取备用金(大额出差借款,要提前三天通知财务部)。

  (6)出差人员要于返回三日内到财务部报销冲账,报销时根据公司差旅费报销标准,如实填写“差旅费报销单”,经财务人员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签字即可报账。

  (7)每笔现金收付后出纳人必须立即在支出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戳记,如是外来原始凭证,在付款前应在复核后的原始凭证背面加盖现金付讫印章。

  (8)设置“现金日记账”,按照现金业务发生的先后顺序逐笔序时登记。每日业务终了,必须结出现金日记账余额并与实存现金进行核对,保证账款相符;如发现不符,应及时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现金管理制度11

  库存现金,是指小企业存放于会计机构、由出纳人员保管的货币资金(包括人民币和外币)。小企业必须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和财政部印发的《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等相关规定,加强现金的管理和内部控制。

  (一)库存现金管理制度

  1、库存现金使用范围

  (1)职工工资、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

  (3)根据国家规定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5)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6)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7)结算起点以下(1000元)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小企业在日常资金结算工作中,应按照上述范围严格控制现金支出。不属于现金结算范围的款项支出,一律通过银行转账结算。

  2、库存现金的限额

  库存现金的.限额,是指为了保证企业日常零星开支的需要,允许企业留存现金的最高数额。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边远地区和交通不便地区的开户单位的库存现金限额,可以多于5天,但不得超过1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

  核定后的库存现金限额,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超过限额部分应于当日终了前存入银行;库存现金低于限额时,可以签发现金支票从银行提取现金,补足限额。需要增加或减少库存现金限额的企业,应向开户银行提出申请,由开户银行核定。

  3、库存现金收支的日常管理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小企业在办理日常现金收支业务时要严格遵循以下规定:

  (1)库存现金收入应于当日送存开户银行,当日送存有困难的,由开户银行确定送存时间。

  (2)小企业支付现金,可以从本企业库存现金中支付或者从开户银行提取,不得从本企业的现金收入中直接支付,即不得坐支现金。小企业从开户银行提取库存现金,应当写明用途,由本单位财会部门负责人签字盖章,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库存现金;不准用不符合制度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不准谎报用途套取库存现金;不准利用银行账户代其他单位和个人存人或支取库存现金;不准将单位收入的库存现金以个人名义存储,不准保留账外公款,即不得私设“小金库”等。

  (二)库存现金的核算

  1、库存现金总分类核算

  为了总括地反映库存现金的收入、支出和结存情况,小企业应设置“库存现金”科目,借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增加,贷方登记库存现金的减少,期末余额在借方,表示企业实际持有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科目可以根据库存现金收、付款凭证和银行存款、付款凭证直接登记。

  (1)库存现金收入的核算

  小企业库存现金收入的内容主要有:从银行提取现金、职工出差报销时交回的剩余借款、收取的零星销售收入款、收取对个人的罚款等。增加库存现金时,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有关科目。

  (2)库存现金支出的核算

  小企业库存现金支出的内容主要有:向外部购买货物、接受外单位提供的劳务而支付的库存现金;向本单位职工发放工资、向单位内部有关部门支付备用金、差旅费而支付的库存现金;为本单位职工代垫、代付有关款项以及其他向有关单位和个人支付的库存现金等。小企业按照现金开支范围的规定支付现金时,借记有关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

  2、库存现金明细分类核算

  小企业应设置“现金日记账”,由出纳人员根据收、付款凭证,按照业务发生顺序逐日逐笔登记。每日终了,应当计算当日的现金收入合计数、现金支出合计数和结余数,并将结余数与实际库存数核对,做到账款相符。

  有外币现金收支业务的小企业,应当分别人民币和各种外币设置“现金日记账”进行明细核算。

  3、库存现金清查的核算

  小企业每日终了结算现金收支、财产清查等发现的有待查明原因的现金短缺或溢余,应通过“待处理财产损溢”科目核算:属于现金短缺,应按照实际短缺的金额,借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贷记“库存现金”科目;属于现金溢余,按照实际溢余的金额,借记“库存现金”科目,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现金短缺查明原因后,按照管理权限经批准后处理时,按照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借记“其他应收款”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扣除可收回的保险赔偿或过失人赔偿部分后的金额,借记“营业外支出”科目,按实际短缺的金额,贷记“待处理财产损溢——待处理流动资产损溢”科目。

现金管理制度12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务院颁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学校经费开支必须严格遵守国家财经制度,履行社会集团控购物资审批制度。

  二、学校经费严格执行预决算制度。一切经费开支坚持“一支笔”审批。

  三、学校公款不准私人借用,退教职工确有困难由工会互助“一日捐”活动来解决……

  四、各项费用支出严格履行审批手续,内部借款必须办理手续,经校长批准方可支付。财务人员不得发放超过规定限额的资金。超过规定限额可用现金转帐支票形式代替。学校购买物质,1000元以上的.只能用支票或托付转账方式支付。

  五、学校现金一律存入财政专户(财务室保险柜存留现金不得超过500元),专款专用,杜绝挪用、转借公款或公款私存等现象。不以任何名义套取、挪用和坐支现金,对违纪者,除退赔资金外,还要追究其行政责任。

  六、凡领取现金或缴纳现金必须当面点清,事后概不负责。

  七、现金帐登记要及时,做到日清月结,帐钱相符。

  八、本制度自颁布之日起实施。

现金管理制度13

  1、为了加强现金管理,根据国务院颁发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制定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的实际状况,特制定本制度

  2、公司及各部门同各企业单位之间的经济往来,凡到达支票起点的,务必透过银行办理转帐结算,属下列范围的可支付现金。

  2.1职工工资、津贴。

  2.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它专门工作报酬。

  2.3支付给个人的各种奖金。

  2.4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现金支出

  2.5出差人员务必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2.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开支(结算起点为1000元)。

  3、财务部门现金的存放务必使用保险柜,并做到钥匙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用后及时锁好。存放保险柜的`房间无人时,需将保险柜的密码调乱报警器开关打开。当保管钥匙的人员有特殊状况请假时,需事先向领导请示,请假获准后,钥匙要由部门领导责成专人代管。

  4、财务部门要建立健全现金日记帐,每发生一笔现金收(支)都有要及时在“收”、“付”凭证上加盖“现金收(付)讫章”及收(付)款人名章,及时记帐,逐笔记载现金收支。结出每日余额,月末做出月结和累计收支发生额。

  5、购买物品在100元以下的需借用现金时,由借款人填写“借款单(现金)”经总经理审批并签章后由出纳员付款,所借现金务必当日归还,遇特殊状况当日不能归还的,财务部门凭“借款单”及时转帐,不得以白条抵库。

  6、因公外出,包括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将本部门经理导审批意见及签章的借款凭证交总经理审批,然后到财务部门办理借款手续,去外埠采购人员要先编制采购计划,否则出纳人员不予付款。外埠出差归宁的人员,务必在返宁后的三日内报帐。

  7、出纳员在每日业务终了务必核对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金,做到每日现金、帐相符。对超过现金限额的部分及时送存银行。

  8、送交款,提取现金务必保证安全。每次到银行交大额现金款务必有两人以上同行,使用报警安全包,有保卫人员同行,以确保安全。

  9、有关现金管理的其他几项规定:

  9.1不准超出规定限额范围使用现金。

  9.2不准以不贴合财会制度规定的凭证顶替库存现金和业务周转。

  9.3不准因私事借用公款,不得将单位的现金收入按个人储蓄方式存入银行。

  9.4不准私用帐户替其他单位和个人套取现金,不准单位之间相互借用现金。

  9.5不准编造用途套取现金和用转帐支票套取现金。

  9.6不准保留帐外公款和私设“小金库”。

  9.7财务部门存放现金过夜,不准超过一万元(待定)。因特殊状况超限,应有主管领导同意。

现金管理制度14

  内部现金管理制度是对企业内部资金流动进行有效控制和管理的规则体系,旨在确保资金的安全性、流动性与效益性。它涵盖了现金的收付、存储、投资、审计和报告等多个环节,以实现对企业现金流的有效监管。

  内容概述:

  1、现金收付规定:明确现金收支的审批权限,规范现金交易流程,防止资金滥用。

  2、现金保管制度:设定安全的现金存放标准,规定日常盘点与交接程序。

  3、现金投资管理:规定现金余额的`短期投资策略,如购买短期债券或存款。

  4、内部审计机制:定期进行现金审计,检查现金管理的合规性。

  5、现金报告制度:建立定期的现金流量报告,以便管理层掌握资金状况。

现金管理制度15

  一、现金收取与上交

  1.各现金收取点每周二、四将所收现金送存财务;如当日所收现金数额较大,须于当日15:30前与矿财务联系并及时上交。

  2.库存现金最高上限为5000元,超过即视为违纪,当事人按“三违”处理,并罚当事人200元、罚单位行政主管500元。

  3.严禁公款私存、坐收坐支、收款不入账、将现金转借或挪用等行为,一经查实,当事人调离岗位,罚当事人500元、罚单位行政主管1000元;情节严重的,将按照相关规定处置。

  二、现金保管

  1.各收费点配齐小型保险柜,保险柜应用地螺丝固定在一定位置,存放于坚固实用、防潮、防水、通风较好的房间,房间应安有防盗门。

  2.限额内的'现金一律放在保险柜内,不得放在办公桌内、带回家中或存入私人账号。

  3.收费人员岗位调动,新收费人员应更换使用新的密码;保险柜钥匙丢失或发生故障,应立即报请领导处理,不得随意找人修理或修配钥匙。

  4.纸币和铸币,应实行分类保管。收费员对库存票币分别按照纸币的票面金额和铸币的币面金额,以及整数(即大数)和零数(即小数)分类保管。

  三、现金盘点与监督管理

  1.收费人员要每天清点库存的现金,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并填制现金收、缴、余日记台账。出现盘亏或盘盈,均按实际差额的2倍给予行政主管处罚。

  2.公司办每周三、五对现金收取点进行监盘,监盘情况要编写简报及时上报公司领导,并在每周公司例会上通报。单位行政领导及收费人员有义务配合监盘,并对监盘情况签字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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