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合)小学档案管理制度
在充满活力,日益开放的今天,需要使用制度的场合越来越多,制度是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那么相关的制度到底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小学档案管理制度,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体育教学档案管理工作,提高体育教学档案的质量和科学管理水平,体现体育组的教学情况,实现教学档案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和现代化,更好地为体育组的教学服务,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
体育教学文件材料归档是指把体育组在教学过程中形成的具有保存价值的资料和文件,按照分类保管的办法集中存放,以供检索、查阅。
二、归档范围
1、教育局及学校有关体育教学的文件;
2、体育组人员组成及变动情况,教师业务情况登记表,教师基本情况材料(含学历、学位、职称、履历、业务情况奖惩、科研成果等的原件或复印件);
3、教学改革方案、计划;
4、教材、教学参考资料,各种图片、声像资料;
5、典型教案、体育教师备课计划及记录;
6、教学进度表;
7、教学总结与考核;
8、运动会方案、比赛过程图片、比赛结果;
9、学生考试成绩及学生体质与健康测试达标情况;
10、学生在各类体育比赛中的获奖证书。
三、归档程序
(一)形成积累
1、在教学过程中,各体育教师把自己的有关需归档的材料整理完毕并写好目录,装订后交体育组档案管理员(如果没有专职管理员的,一般由体育组组长兼任)归档;
2、体育组档案管理员按文件材料分类列表归档,并定期整理。
(二)整理组卷
1、档案管理员要对档案进行分类存放,并造册存于电脑,以供查阅;
2、卷内密不可分的文件材料应按正件在前附件在后,印件在前定稿在后的'要求排列;
3、档案制成要求材料质量优良、书写字迹工整,文字清晰。文字书写禁止使用红墨水、铅笔,非档案专用圆珠笔及复写;
4、文件材料收集齐全、完整且审核、签发手续完备;
5、填写案卷封面各栏目,标题要简短、明确。
4、档案的查阅
外单位人员要查阅、借阅、复印档案的要经校领导批准,体育组档案管理员要将档案的查阅、借阅、复印情况进行详细登记。
5、施行时间
本制度自20xx年1月1日起施行。学院实验室工作档案管理制度医学院档案管理办法工程档案管理制度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2
1、学校营养餐工作建立档案,由分管此项工作老师专人管理。
2、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营养餐工作下发的文件、通知、通报、讲话、检查情况记录、整改意见、措施等必须归档备查。
3、学校制定的营养餐工作各种管理制度,突发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组织领导机构等材料都要装订归档。
4、学校接收、发放营养餐情况等材料必须及时归档,按自然月份存放。
5、对于突发事故,应同步介入收集相关材料归档备查。
6、学校营养餐工作档案实行借还登记制度,按档案管理条例进行管理。
7、管理人员随时搞好营养餐工作档案的保管,注意防盗、防火、防遗失。
8、管理人员随时注意收集整理营养餐工程材料并及时归档。若发生遗漏和失误要追究管理者的`责任。
9、档案的资料必须真实、准确,为各级主管部门检查营养餐工程落实情况提供详实的资料依据。
10、借阅档案须经学校领导同意,并办理借阅登记手续,借阅人要爱护档案原件,用后及时归还。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3
根据集中统一管理档案的原则,为保证归档文件材料的齐全、完整,使之系统、准确地反映教育、教学管理和教学研究各项活动的真实内容和历史过程,便于档案的充分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归档办法
1、本校在教学活动中形成的全部文件材料,均由各处、室负责人和部门专(兼)职档案员专人负责做好日常文件材料的积累收集、整理工作。根据归档时间和范围,做到鉴定后归档,达到及时、齐全、完整、准确的要求。
2、学校办公室对各部门文件材料的形成和归档工作必须进行指导、监督、检查。
二、归档范围
(一)党群工作类
1、上级党委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党委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党委下发的对本单位党委工作的指示、规定、意见和本单位党组织的请示、上级批复;
4、党支部(党委、总支)工作计划、总结、支委会、支部大会的会议材料;
5、党员名册、年报表、党内干部任免文件;
6、组织史资料;
7、党内奖励材料;
8、党内处分材料;
9、组织关系介绍信;
10、学校行风、教风建设材料;
11、教工政治学习材料、政治思想工作计划、总结;
12、退休干部工作材料;
13、纪检、信访工作材料;
14、民主党派材料;
15、教代会材料;
16、上级团委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17、上级团委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的文件材料;
18、上级团委下发的关于本校团组织工作的批示、意见、规定等材料;
19、团组织工作计划、总结、发展情况及有关活动材料;
20、团员名册、报表;
21、少先队员名册、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活动材料;
22、学生会干部名册、工作计划、总结及有关活动材料。
(二)行政管理类
1、上级行政部门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行政部门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行政部门下发的对本单位政务工作的指示、规定、意见和本校的请示、上级批复;
4、学校行政会议记录;
5、校史、大事记;
6、学校工作计划、总结、行事历;
7、学校内部机构设置、撤并、名称更改等文件材料;
8、学校目标管理材料;
9、学校荣誉记载;
10、学校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
11、干部任免材料、学校领导、教职工名册、统计报表;
12、干部职工录用、调整、转正、调资、定级、退休、死亡等材料;
13、教职工职称评定、考核、专业技术职务聘任材料;
14、教职工奖励、处分材料;
15、教职工调动行政关系、工资介绍信;
16、财务管理办法、意见、规定、措施、制度、计划预算;
17、政府、社会对学校的综合评价;
18、安全保卫、依法治校等的工作计划、总结材料;
19、计划生育材料;
20、学校医疗、卫生工作材料。
(三)教育教学管理类
1、上级教育行政机关召开的需要贯彻执行的会议的主要文件材料;
2、上级教育行政机关普发的、非本单位主管业务但需要贯彻执行的法规性文件;
3、上级教育行政机关下达的关于学校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规定、办法;
4、学校制订的教学常规、计划、总结;
5、学校的各科教学制度、办法、规定、守则;
6、教研工作计划、总结、教改计划、教学实验材料;
7、学校教育、艺术、科技、劳技等各学科教育方面的工作材料;
8、学生各科考试成绩;
9、教学统计报表、教师任课表;
10、课程表、作息时间表、课外活动安排表;
11、班主任工作手册、计划、总结及有关活动材料;
12、试卷、参考答案、计分标准、试卷分析;
13、学校各类高中、高校招生、考生花名册、上线名单等材料;
14、学校资料(简讯、校刊);
15、图书新增表、图书工作计划;
16、学校运动会、体育工作有关材料;
17、医疗保健卫生教学计划。
(四)教师业务类
1、教师教学基本情况登记表、教学鉴定、教学成绩、业务考核成绩、业务进修材料;
2、教学业务交流、观摩课、公开课、研究课等材料;
3、教研成果、学术论文、个人奖励等材料;
4、教案评议记录、教研手册、教研活动材料;
5、教师在教育改革方面的成绩、经验总结材料;
6、各学科兴趣小组活动获奖记载;
7、新闻报道、先进报道宣传材料。
(五)学籍管理类
1、学生名册、转学、毕业材料;
2、学生学籍卡、学生学籍变更情况;
3、学生成绩册、学生奖惩材料;
4、学生体质测试、行为规范达标材料;
5、学生社会实践活动有关材料。
(六)设备类
1、学校教学仪器、开箱记录;
2、学校办公设备;
3、使用说明书、装修单、保修卡、安装使用调试记录;
4、设备维修计划、记录材料;
5、报废设备申请、批复有关材料;
6、固定资产明细表。
(七)基建类
1、基建项目前期形成的文字、图纸、计算材料;
2、预、决算书;
3、优质工程申报、验收材料、竣工验收材料;
4、建筑设计图、施工图、竣工图;
5、维修计划、方案、记录。
说明:新建项目与改建维修项目分别立卷。
(八)会计凭证类
1、原始凭证
2、记帐凭证
3、汇总凭证
(九)会计帐簿类
1、总帐
2、明细帐
3、日记帐
4、固定资产卡片
5、辅助帐簿
(十)财务报告类
1、月、季度财务报告
2、年度财务报告(决算)
(十一)其它类
1、会计移交清册
2、会计档案保管清册
3、会计档案销毁清册
4、银行余额调节表
5、银行对帐单
(十二)声像类
1、学校各项重大活动、工作成果的照片、底片、录音、录像带
(十三)磁介质类
1、学校各项重大活动、工作成果光盘、磁盘。
(十四)实物类
1、奖牌、证书、赠品、锦旗、题词、书画、印鉴。
二、不归档范围
1、重份文件材料;
2、讨论未通过、征求意见、未定稿的文件材料;
3、无查考利用价值的一般事务性、临时性的文件;
4、一般的群众来信或建议;
5、本校工作人员兼任外单位职务形成的文件材料;
6、参加非教育主管部门召开的会议带回的不需要贯彻执行和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文件材料;
7、越级报送或非隶属部门抄送的一般性的不需要办理的文件材料;
8、上级主管机关、党政机关及有关部门任免、奖惩非本校工作人员的文件材料;
9、非本校形成的无查考利用价值的演示文稿及参阅文件材料;
10、普通一般的仪器、设备报损单;
11、一般无查考利用价值的学校教学教育方面的材料;
12、没有保存价值的录音、录像和照片材料。
三、归档时间
1、党群类、行政管理类、设备类、基建类形成的文件材料,图纸材料,一般应执行公历年度(每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归档,次年4—5月整理完毕入库;基建工程或其它技术项目在竣工验收后即归档。
2、教学管理类、教师业务类、学籍管理类应执行教学年度(本年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止)归档,次年11—12月整理完毕移交入库。
3、会计档案类应执行公历年度(第年1月1日至12月31日止)归档,次年4—5月整理完毕,隔年移交入库。
4、特种载体档案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5、凡合同、协议具有法律效用的文件生效之后立即归档;
6、凡涉及重大机密、特殊意义的文件材料随时形成随时归档。
7、行政管理人员或教师因公外出参加学习、考察和参加各种会议,带回的文件材料要按照归档范围的规定及时向办公室归档。
四、归档要求
1、归档材料要求完整、齐全、成套。底稿(定稿)与正本、请示与批复(批复在前、请示在后)成套归档、一个项目(课题)成套归档。
2、凡有录音、录像、照片的文字材料要与各载体的档案一并归档。计算机软盘根据有关规定要复制一份文字材料一并归档。
3、归档材料内容真实、可靠、保持原始性。纸张质量和规格符合规范要求,字迹材料具有耐久性,杜绝圆珠笔、铅笔、彩色等和纯蓝墨水笔书写的档案归档。
4、归档文件材料必须经过系统整理、遵循文件材料形成的规律和特点,保持文件材料之间的有机联系,经过鉴定,划分保管期限,便于保管和利用。
5、各处室形成的档案要经过该处室负责人审定,检查后方可移交综合档案室。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4
一、心理健康档案管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学生心理档案管理规范,认真做好学生心理档案的保管工作。
二、心理档案中使用的心理测试必须具有科学性,符合学生的年龄特点,且要在专业人员的指导下进行测试,不得对学生滥用测试。
三、心理档案中对于测试结果的解释要综合考虑多方面的资料,实事求是,由专业人员做出科学的的专业解释,不得随意对学生鉴定。
四、心理档案建立后,后续的反馈机制和干预机制要相应实施,以确保心理档案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中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五、按照档案工作程序,高效率、高质量地做好档案资料的鉴定、归档、整理、管理、移交、销毁等工作。
六、对各种归档材料及时做好入库登记,并认真编制案卷目录、索引、资料汇编等检索工具,充分发挥其使用价值,切实为学校心理健康教育服务。
七、做好档案资料的安全、保密工作,确保学生心理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八、做好各种资料的定期检查和整理工作。
九、加强档案的建设和管理,做好防盗、防火、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和防污染等项工作,确保档案材料的安全。
十、心理档案日常必须存放在学校心理咨询室,由专业人员保管和管理。如遇到特殊情况需要查阅学生的心理档案,必须办好相应的查阅手续。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5
一、每年对所有新生进行心理健康普查,并建立心理健康档案。
二、心理档案应包括学生的基本情况、家庭情况、学习经历、自我评价、心理测量结果及分析等;日常的咨询情况,要及时补充到档案中。
三、尊重来访者,严守秘密,在来访者同意的前提下填写《心理咨询记录》,并由专人保管。
四、心理档案要统一保管在指定的`档案柜中,由专职人员负责保管。值班人员如需调阅,需登记并写明原因,用后及时归还,不得私自带出中心。
五、档案只能作为辅导人员开展辅导服务的依据,要实行专人管理,不得对外公开,确保其保密性。
六、特殊情况若确需对外提供或带出时,必须经负责人同意,并隐去全部可辨认的来访者信息。如有损坏或丢失,借出人要负全部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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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高等学校档案工作,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保护和利用档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及其实施办法,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高等学校档案(以下简称高校档案),是指高等学校从事招生、教学、科研、管理等活动直接形成的对学生、学校和社会有保存价值的各种文字、图表、声像等不同形式、载体的历史记录。
第三条高校档案工作是高等学校重要的基础性工作,学校应当加强管理,将之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
第四条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高校档案工作。省、自治区。
国家档案行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档案行政部门在职责范围内负责对高校档案工作的业务指导、监督和检查。
第五条高校档案工作由高等学校校长领导,其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关于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批准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
(二)将档案工作纳入学校整体发展规划,促进档案信息化建设与学校其他工作同步发展;
(三)建立健全与办学规模相适应的高校档案机构,落实人员编制、档案库房、发展档案事业所需设备以及经费;
(四)研究决定高校档案工作中的重要奖惩和其他重大问题。
分管档案工作的校领导协助校长负责档案工作。
第二章机构设置与人员配备
第六条高校档案机构包括档案馆和综合档案室。
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档案馆:
(一)建校历史在50年以上;
(二)全日制在校生规模在1万人以上;
(三)已集中保管的档案、资料在3万卷(长度300延长米)以上。
未设立档案馆的高等学校应当设立综合档案室。
第七条高校档案机构是保存和提供利用学校档案的专门机构,应当具备符合要求的档案库房和管理设施。
需要特殊条件保管或者利用频繁且具有一定独立性的档案,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设立分室单独保管。分室是高校档案机构的分支机构。
第八条高校档案机构的管理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档案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综合规划学校档案工作;
(二)拟订学校档案工作规章制度,并负责贯彻落实;
(三)负责接收(征集)、整理、鉴定、统计、保管学校的各类档案及有关资料;
(四)编制检索工具,编研、出版档案史料,开发档案信息资源; (五)组织实施档案信息化建设和电子文件归档工作; (六)开展档案的开放和利用工作;
(七)开展学校档案工作人员的业务培训;
(八)利用档案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档案的文化教育功能;
(九)开展国内外档案学术研究和交流活动。
有条件的高校档案机构,可以申请创设爱国主义教育基地。
第九条高校档案馆设馆长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馆长一至二名。综合档案室设主任一名,根据需要可以设副主任一至二名。
馆长、副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馆长和综合档案室主任,以下简称为高校档案机构负责人),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热心档案事业,具有高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经历; (二)有组织管理能力,具有开拓创新意识和精神;
(三)年富力强,身体健康。
第十条高等学校应当为高校档案机构配备专职档案工作人员。
高校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列入学校事业编制。其编制人数由学校根据本校档案机构的档案数量和工作任务确定。
第十一条高校档案工作人员应当遵纪守法,爱岗敬业,忠于职守,具备档案业务知识和相应的科学文化知识以及现代化管理技能。
第十二条高校档案机构中的专职档案工作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或者职员职级制,享受学校教学、科研和管理人员同等待遇。
第十三条高等学校对长期接触有毒有害物质的档案工作人员,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防止职业中毒事故的发生,保障其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待遇以及其他有关待遇,并可以按照有关规定予以补助。
第三章档案管理
第十四条高等学校应当建立、健全档案工作的检查、考核与评估制度,定期布置、检查、总结、验收档案工作,明确岗位职责,强化责任意识,提高学校档案管理水平。
第十五条高等学校应当对纸质档案材料和电子档案材料同步归档。文件材料的归档范围是:
(一)党群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党委、工会、团委、民主党派等组织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记录及纪要;各党群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党群管理的文件材料。
(二)行政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行政工作的各种会议文件、会议纪录及纪要;上级机关与学校关于人事管理、行政管理的材料。
(三)学生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培养的学历教育学生的高中档案、入学登记表、体检表、学籍档案、奖惩记录、党团组织档案、毕业生登记表等。
(四)教学类:主要包括反映教学管理、教学实践和教学研究等活动的文件材料。按原国家教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高等学校教学文件材料归档范围》((87)教办字016号)的相关规定执行。
(五)科研类:按原国家科委、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科学技术研究档案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7〕6号)执行。
(六)基本建设类:按国家档案局、原国家计委发布的《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暂行规定》(国档发〔1988〕4号)执行。
(七)仪器设备类:主要包括各种国产和国外引进的精密、贵重、稀缺仪器设备(价值在10万元以上)的全套随机技术文件以及在接收、使用、维修和改进工作中产生的文件材料。
(八)产品生产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在产学研过程中形成的文件材料、样品或者样品照片、录像等。
(九)出版物类:主要包括高等学校自行编辑出版的学报、其他学术刊物及本校出版社出版物的审稿单、原稿、样书及出版发行记录等。
(十)外事类:主要包括学校派遣有关人员出席国际会议、出国考察、讲学、合作研究、学习进修的材料;学校聘请的.境外专家、教师在教学、科研等活动中形成的材料;学校开展校际交流、中外合作办学、境外办学及管理外国或者港澳台地区专家、教师、国际学生、港澳台学生等的材料;学校授予境外人士名誉职务、学位、称号等的材料。
(十一)财会类:按财政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会计档案管理办法》(财会字〔1998〕32号)执行。
高等学校可以根据学校实际情况确定归档范围。归档的档案材料包括纸质、电子、照(胶)片、录像(录音)带等各种载体形式。
第十六条高等学校实行档案材料形成单位、课题组立卷的归档制度。
学校各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应当按照归档要求,组织本部门的教学、科研和管理等人员及时整理档案和立卷。立卷人应当按照纸质文件材料和电子文件材料的自然形成规律,对文件材料系统整理组卷,编制页号或者件号,制作卷内目录,交本部门负责档案工作的人员检查合格后向高校档案机构移交。
第十七条归档的档案材料应当质地优良,书绘工整,声像清晰,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电子文件的归档要求按照国家档案局发布的《电子公文归档管理暂行办法》以及《电子文件归档与管理规范》(GB/T18894-20xx)执行。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7
一、档案室应以科学、坚固、安全为基本条件,标准温度为14—24℃,标准相对湿度为45—60%,应装备必要的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强光、防高温、防虫等设施。
二、库房的`档案柜、架按要求进行排放,对接收来的档案要进行分类、登记、统计和必要的加工整理。
三、档案室应纳入学校自动化管理系统,根据工作需要要逐步设置计算机、复印机、照相机等现代化管理设备。
四、档案部门应对档案的安全定期组织检查,记录在案,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五、档案室工作人员调、换工作时应有严格的交接手续。
六、非工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档案室,节假日加强保卫工作。
七、档案保管工作,必须认真严格地按照各项规章制度办事,不得徇私舞弊,玩忽职守。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8
一、档案管理人员要主动及时地收集各种档案资料,对接收来的'各种档案要及时进行登记,统计、分类、编号和整理、鉴定。
二、按不同档案分专柜存放,做到勤检查、勤调整、防震、防盗、防火、防水、防潮、防尘、防虫、防鼠、防高温、防强光。
三、严格保密,维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四、按规定及时承办鉴定和销毁已过保管期限和无保存价值的档案。
五、档案室钥匙专人保管,门窗及时关锁,闲人严禁入内。
六、保持档案室的整洁卫生。
七、建立对档案工作的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改进。
八、档案人员调动时,必须进行档案全面清点,做好交接工作。
九、建立电脑数据库,实行微机管理。
十、借阅档案要做好保管,不得损坏、丢失或修改,档案员要做好借阅记录。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9
为促进教育科研档案工作规范化、科学化、制度化,不断提高学校管理水平,使教育科研档案更好地为教师服务,为提高教育质量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我校教育科研档案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立卷归档学校、区、市、省、全国级教育科研立项课题均要立卷归档。各级的立项课题结题二个月后由学校教科室负责人将所有材料(立项文件、课题申报表、实施方案、实验报告或结题论文,以及调查材料等)立为一卷。
二、装订成册档案按文件内容进行分类并装订成册,标题简明确切,书写整齐,编好明码。
三、分类存放按明码顺序分类存放,摆放整齐,存放处有防火、防盗、防潮、防尘、防光、防霉、防鼠等设施。
四、保管期限省、国家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永久,区、市级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长期,学校立项课题保管期限为短期。
五、借阅利用因工作需要借阅教育科研档案,应履行借阅登记手续,用后及时归还。查阅时不得污损、卷折,不得在卷内划线、打圈、批注和涂改。若需要复印,请示有关领导批准后方可复印。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0
一、档案员要模范遵守党和国家的`保密规定,自觉遵守保密纪律。
二、非档案工作人员未经学校领导批准,不得随意翻阅档案。
三、查阅借阅档案、资料的人员,对档案、资料必须严加保护,不得损坏、折卷、画线、圈点,更不准抽页、撕页等。
四、凡经过鉴定的档案资料,未经领导批准不准随意修补。
五、经过鉴定,需要销毁的档案、材料经领导批准,报档案管理部门认可后,方可销毁,不得作废纸出卖或其它用处。
六、严禁在档案室吸烟和存放易燃品及其它杂物,搞好卫生,做到防火、防盗、防潮、防虫、防鼠,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1
1、卫生健康档案属于公有财产,应有专人负责,完善保管。
2、卫生健康档案任何人不得占为私有,不得随意撕毁、篡改、损坏。
3、建立必要的借阅制度,原始材料一律不外借,特殊情况需竟学校领导书面批准。
4、严格档案管理,严格执行保密制度。
5、档案管理要求制度化、规范化,分年度、年级等类别,便于查询。
6、学校卫生老师要及时收集、整理、统计分析卫生档案资料。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2
一、努力学习档案管理业务,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制度、规定和规范。
二、负责各类档案的收集、整理、立卷、归档工作。
三、负责档案的.保管、借阅、回收工作。
四、负责对各科室档案资料管理的检查指导。
五、严格遵守档案管理和保密制度,不得造成档案的毁损、丢失、泄密,不得擅自提供、复制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
六、完成其它工作任务。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3
1.开放时间。心理辅导室定期开放。
2.人员配备。心理辅导室至少应配备一名专职或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并逐步增大专职人员配比。专业教师原则上须具备心理学或相关专业知识,取得相关资格证书,经过岗前培训,具备心理辅导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操作技能,并定期接受一定数量的专业培训。
3.经费投入。应设立心理健康教育专项经费,纳入年度经费预算,保证心理辅导室工作正常开展。
4.成长记录。心理辅导室应为建立成长信息记录。记录信息、测评资料、信件、录音录像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保存。心理辅导室应根据记录,有针对性地开展团体心理辅导或个别心理辅导。
5. 辅导伦理。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应坚持育人为本,着力提高全体心理素质;在学生出现价值偏差时,要突破“价值中立”,帮助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在辅导过程中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保护隐私,禁止贴上“心理疾病”标签,禁止使用任何可能损害身心健康的仪器设备。
6.危机干预。心理辅导室应建立心理危机干预机制。明确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流程,出现危机事件时能够做到发现及时、处理得当,给予适当的心理干预,预防因心理危机引发的自伤、他伤等极端事件的发生。
7.及时转介。心理辅导室应与相关心理诊治部门建立畅通、快速的转介渠道,或发现其他需要转介的情况,能够识别并及时转介到相关心理诊治部门。转介过程记录详实,并建立跟踪反馈制度。
8.加强研究。心理辅导室应定期组织教研活动、典型案例讨论、组织参加专家督导,定期开展心理健康普查和心理健康调查研究,不断提高心理辅导的科学性与实效性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4
1.心理咨询中心档案归档制度
凡属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的各种门类载体资料(学生心理档案、心理测试量表、心理测试结果和其他相关文字资料、录像、照片、音频文件等等)都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统一保管。
1.1归档范围
1.1.1学生心理咨询相关记录(包括个别咨询记录量表、个别咨询转介记录表、个别咨询效果调查表及统计结果)
1.1.2工作相关文件(包括参与心理工作学生名单、工作效果反馈表及统计结果)
1.1.3团体辅导相关文件(包括团体辅导协议书、团体辅导报名表、团体辅导效果反馈调查表)
1.1.4心理测试结果及报告
1.1.5学生心理咨询、心理健康教育活动相关电子、声像资料
1.1.6给类上级通知
1.2归档要求
1.2.1学生心理咨询文字材料,由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指定专门管理人员负责收集、积累整理编号归档,管理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遵守相关保密规定。
1.2.2储存电子文件的载体或装具应贴有标签,标签上应注明主要内容和存入日期等放入相应档案袋。
1.3归档时间
1.3.1学生心理咨询相关记录表在每学期咨询结束直至该学期结束时间段内,将应归档的文字材料整理编号经心理咨询中心审定后,以时间段为单位(一个学年为一个时间段)统一放入档案资料柜。
1.3.2各项管理工作中形成的文件,应在每学期结束前将应归档的文件归档存放。
1.3.3声像文件材料应在各项活动结束后,整理好随时归档,每学期结束前将各类声像文件材料刻录备份,编号统一放入档案资料柜。
1.3.4学生心理档案因按规定年限完好保存,对保管期限满或失去保存价值的方案文件要按规定销毁。
1.4归档份数
1.4.1学生心理咨询记录表和转介记录表存放文件为原始文件一份,个别咨询效果表存放文件为原始文件一份,统计结果作为电子文档资料存放。
1.4.2其他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档案存放文件均为原始文件一份。
1.5移交手续
移交文件材料或档案要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材料清单一式二份双方签字后各保存一份存查。
2.心理咨询档案提取查阅制度
2.1由于咨询需要必须再次提取学生心理咨询相关记录表,须经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主任批准,按规定填写《心理咨询中心一般档案查阅登记表》,方可提取。
2.2外单位人员查阅心理咨询档案外的'其他档案材料,需凭证明并经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批准,按规定填写《心理咨询中心一般档案查阅登记表》,方可借阅。
2.3原始档案原则上不得外借,仅限室内查阅。
2.4查阅档案材料,不得在原件上添划、涂改或拆散、折叠损坏档案,违者严肃处理。
2.5未经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批准,不得复制、复印咨询中心的档案材料。
3.心理咨询档案存放管理制度
3.1档案分类存入档案柜。
3.2放置档案柜室内严禁吸烟和堆放杂物。
3.3档案柜、箱须放置防虫剂。
3.4室内需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遮阳设施。
4.心理咨询档案保密制度
4.1学生心理咨询内容属于最高级(道德级)保密,应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规、制度。
4.2心理咨询工作中的有关信息,包括个案纪录、测验资料、信件和其他资料,应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作为档案,妥善保管。
4.3除了心理咨询人员和档案管理员以外,学校任何其他人员包括班主任和任课教师等,都无权查看心理档案室档案材料。
4.4查阅档案资料,未经心理咨询中心主任批准,不得带离。
4.5在心理咨询工作中,一旦发现来访者有危害自身和他人的情况,必须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意外事件发生(必要时应通知有关部门或家属),但应将有关信息的暴露程度限制在最小范围内。
4.6发生失密、泄密和档案被盗事件时,要立即报告主管领导、保密或保卫部门,当事者要写出书面报告。
5.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中心对此制度拥有最终解释权。
小学档案管理制度15
一、归档图及主要内容:
学校安全工作档案管理按组织领导、校园稳定、校园治安、日常安全管理、环境治理、校园文化、宣传教育、安全荣誉、其它九大类别组档。
(一)组织领导
1.领导责任: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总结;学校安全会议记录;平安创建工作规划、实施方案以及反映人财物等保障条件到位、安全经费满足工作需要的文件、资料等。
2.工作机制:学校“平安和谐校园”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网络构成;落实“一岗双责”文件、资料,上级与学校、学校与相关责任处室签订的《学校安全工作目标责任书》。
3.制度建设:学校实验室、集会及大型活动、社会实践、实习活动、校门出入管理、宿舍管理、消防管理、疾病控制、饮食卫生、食堂管理、交通及车辆、水、电、气使用、安全检查、危房报告、危险化学品管理、信息报送等方面的安全管理制度。
4.师生知晓情况:师生安全教育试题,学生安全明白纸、告知书等。
(二)校园稳定
1.反邪恶教组织:学校重点管控人员登记表;教育转化工作记录;对师生进行反邪恶教警示教育活动的记录。
2.舆论管理。计算机房、网络教室、电子阅览室等校上网场所的管理制度。
3.突发事件预防与处置。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包括总体预案、学校公共卫生突发事件预案、学校考试泄密突发事件预案等;应急演练活动记录;矛盾调处化解工作记录;重大突发性率件处置材料?
(三)校园治安
1.校门管理、学校门卫管理制度;学校来访登记表:门卫值班记录、交接班记录;携大宗物品出门查验记录;明确开关校门时间材料。
2.治安防控-校园义务护卫队队员及工作机制;校园治安巡逻、巡查日志和工作记录:学校领导带班、交接班记录:学校大型活动审批资料;校园普通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资料。
3.安全防门卫人员登记表;聘请合格保安程序、记录保安人员工资表复印件、保安复印件;对保安进行岗位教育的记录;校园安保器材登记表;校园视频监控分布情况登记、监控值班情况记录、监控与公A联网有关材料;学校重点、要害部位示意图及保卫措施材料:
(四)日常安全管理
1.校舍安全:老化校舍旧设施登记台账;校舍检查与维修记录;对照规要求测量楼梯、护栏、走廊的资料;单双杠等体育器材隐意检查记录、教具、玩具隐意检查记录。
2.消防安全:消防制度及执行情况记录;消防设施、器材分布统计;疏散通道、标识、应急照明、灭火器材、用电线路及设施隐患检查、维修记录;落实易燃易爆等危险品管理制度资料;全校班额统计表;学校消防安全责任书;学校消防演练记录。
3.卫生安全:学校食堂设立证照复印件、体现不以营利为目的`的规定、协议材料;食堂管理制度、食品采购制度、食品留样制度?卫生清扫制度;食堂进货登记台账;各种索证;食堂工作人员登记表、体检表、健康证复印件;医务室执照复印件、医务人员从业复印件;检查药品质量有效期记录,防突发流行性和传染病方案、措施材料。
4.宿舍管理、宿舍管理制度;学生宿舍分布图;床位各项尺寸测量记录;宿舍卫生清扫制度及检查评比记录;每天查铺记录?
5.接送学生车辆安全:接送学生车辆安全管理制度;接送学生车辆登记台账;驾驶人员情况登记、驾驶证复印件;学校自备车辆定期保养、维护记录:学校租用接送学生车辆合法手续复印件、安全协议:向有关部门申请检修检测报告、申请查禁有关交通行为的报告;随车护导人员安排记录。
6.隐意排查档案:校园安全隐意排查与整改登记表;整改过程材料;学校安全工作日志。
(五)环境治理
1.校园治理:校园绿化分布图及百分比;自行车、汽车停放区域示意图;校园垃圾日清制度;校经批准设立的经营性场所审批文件复印件?
2.周边治理:与公安等部门建立联动机制协议、联席会议记录;向有关部门反映学校周边问题的报告;配合有关部门搞好校园周边治理活动记录
(六)校园文化
1.安全文化。安全文化宣传栏分布示意图及照片;校园安全文化活动资料。
2.文明风尚、学生行为规;学生违纪处理规定;学生违纪处理记录。
3.师德建设、教职工职业道德教育培训计划;师德建设活动资料;师德调查问卷。
(七)宣传教育
1.安全教育:安全知识教育教学计划、教案;安全班会记录(要求学生代表签字);安全教育活动资料;电工、锅炉等特种行业从业人员复印件;安全管理人员培训资料。
2.法制教育:学校法制教育计划、总结;法制副校长、法制辅导员聘书;法制教育活动记录、资料等;学生帮教记录资料:
3.心理健康教育:学校心理健康教学计划;心理健康教育活动资料;心理咨询机构照片;专兼职心理咨询人员聘书;心理咨询活动记录:
4.学校安全管理荣誉证书、奖牌的复印件、照片。
5.学校安全工作其它档案资料
二、组档、立卷要求
(一)组档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按照“一学年一卷”的原则组卷:组档时间为9月1日至次年8月31日。
2.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在遇到撤(并)校时,应将该档案转交新校或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3.学校安全工作档案在遇到单位名称变更时,应按新名称重新立卷,原档案应子保留。
(二)立卷要求
1.学校安全工作档案要求以县区为单位使用统一的档案盒和档案封面。
2.档案盒封面要求统一贴上或打上“学校安全工作档案”标签横标下有分养标签,标签统一使用想体字电脑打印,分养标签采用小一号黑体字,分卷一盒不够需用几盒的:在分卷标签上注明分卷顺序:如组织领导(1)......档案侧面有同样字体的坚标签。
3.学校安全工作档案都要有总目录,各分卷都要有分卷目录与卷文件目录,装订顺序按各分卷容先后装订:分卷装订统一使用竖排线装、归档文件目录。
4.所有材料一律用A4纸制作。可用蓝黑碳素墨水或黑色签字笔书写,也可打印:要求字迹工整简洁、准确、不得涂改:
5.档案用棉绳装订,采用三孔一线装订法,装订长度为160毫米,不得用金属物品订夹。
6.卷材料当中,不得有订书钉、曲别针、大头针等金属物品。
7.严格制度,严禁将档案容向无关人员扩散。
8.案卷由“卷盒--卷目录一一档案材料-一封底”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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