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叉车安全管理制度

时间:2024-10-13 09:15:03 规章制度 我要投稿

(优)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在我们平凡的日常里,制度起到的作用越来越大,制度是指在特定社会范围内统一的、调节人与人之间社会关系的一系列习惯、道德、法律(包括宪法和各种具体法规)、戒律、规章(包括政府制定的条例)等的总和它由社会认可的非正式约束、国家规定的正式约束和实施机制三个部分构成。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叉车安全管理制度,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优)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5篇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

  为了加强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的培训教育管理,确保操作人员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特种设备操作人员操作证后方可独立从事相应的工作。

  第二条 操作人员的培训包括:外委培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和单位内部培训两种。

  第三条 公司内叉车作业人员培训由安全管理部门负责、新进作业人员取证培训实行外委培训,党规业务知识实行内部培训。

  第四条 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建立教育档案,及时通知有关人员参加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换证考试,保持操作证的有效性。

  第五条 安全管理部门每年编制当年度特种设备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报告单位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六条 单位内部培训由单位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人员负责组织实施,每1年至少组织一次,培训的内容主要包括:国家有关特种设备的'法律、法规、规章、技术规范及技术标准的学习;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叉车使用、维护、保养知识;叉车事故的案例分析;叉车安全事故及防范和应急措施、自救知识;叉车有关安全管理知识、技术知识和岗位操作技能的学习,必要时可组织人员进行笔试。每次培训必须做好相应的记录。

  第七条 参加外委培训(特种设备操作人员培训机构)的人员必须经单位领导同意,培训合格的予以报销相应的费用。

  第八条 叉车操作人员未按规定参加培训,或培训考核不合格的按有关制度予以处分。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2

  为维护保养好公司机动设备正常良好运行,以保障生产运行需要,创建一个安全和谐的工作环境。特要求公司的机动车驾驶员遵照以下管理制度。

  一、所有车辆要做到定车定员使用。

  不得随意动用别人车辆。如有特出情况是,必须经请示公司有关领导得到批准后方可使用。

  二、操作人员要求和安全操作规程:

  1操作人员应有操作证方可操作

  2.严格按操作规程作业

  3.车辆作业前确认安全装置可靠

  4.车辆例行检查要仔细

  5.作业前要仔细观察作业环境,保证安全操作空间及场地

  6.配合库管员,做好质量控制

  7.人离机,车辆要熄火并带走钥匙

  8.控制车速,空、重载选用不同的车速,严禁超速行驶

  9.作业中要随时了解机械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维修

  10.铲货(夹货)要对中,做到慢起、轻放、严禁急刹车

  11.严禁坡道上掉头或者急转向

  12.作业过程中按固定路线行驶,倒车必须观查行驶路线是否安全

  13.车辆有异常情况则停止行车,严禁带病行车

  14.做好对xxx接班工作,完整填写交接班记录

  15.合理使用车辆灯光、信号,过往道口、弯道做到一慢、二看、三通过

  三、日常规检查制度:

  1、检查叉车润滑油、机油、液压油、发动机冷却油油量是否足够。

  2、检查轮胎气压是否正常,叉车制动是否可靠,车辆转向是否灵活。

  3、检查叉车照明、喇叭能否正常使用。

  4、检查叉车发动机能否正常工作。

  5、空气滤清器每次交接班时清洗、吹扫。

  6、叉车发动机在工作中要勤观察水温是否正常。

  四、月维修保养制度(合力售后):

  1、更换发动机润滑油。

  2、发动机xxx工作(更换机油滤清器、燃油滤清器、空气滤清器)。

  3、转向机构检查。

  4、离合器行程检查。

  5、制动行程检查。

  6、发动机加速性能检查。

  7、转向机构轮滑油加注。

  五、年定期报检制度:

  每年向xxx市叉车设备安全监督检验研究院提交年度检查申请,检验中心派出检验员对叉车整车检查、动力系检验、灯光电气检验、传动系检验、行驶系检验、转向系检验、制动系检验、工作装置检验、专用机械检验九项系统检验。如果检验不合格,根据检验员检验出的问题作出整改。检验合格之后,给予《厂内机动车辆监督检验报告》。

  六、叉车作业人员培训考核制度:

  1、叉车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叉车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2、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叉车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3、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为xxx年,在全国范围内有效。

  4、叉车作业操作证遗失的,应当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提出书面申请,经原考核发证机关xxx同意后,予以补发。

  5、叉车作业操作证每xxx年复审xxx次。叉车作业人员在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内,连续从事本工种xxx年以上,严格遵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经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叉车作业操作证的复审时间可以延长至每xxx年xxx次。

  6、叉车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xxx日内,由安全管理员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叉车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7、叉车作业操作证有效期届满需要延期换证的,应当按照前款的规定申请延期复审。

  8、叉车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叉车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

  9、申请延期复审的,经复审合格后,由考核发证机关重新颁发叉车作业操作证。

  10、再复审、延期复审仍不合格,或者未按期复审的,叉车作业操作证失效。

  七、意外事故和事故紧急救援措施及紧急救援演习制度:

  1、为了有效、及时控制叉车突发性意外事故所造成的危害,保障全体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特制定救援预案。确定救援工作的主要负责人,设立救援小组,一旦事故发生后,现场操作人员及时向救援工作主要负责人禀报,负责人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迅速作出决定,部署救援措施,防止事故的蔓延恶化。

  2、加强对操作人员和救援小组人员应急事故处理知识的学习、操作技能的'培训和应急事故处理演习。

  八、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真实记录,它能反映整个活动的历史面貌。它不仅是对工作的总结,而且对今后发展也是有很重要的参考价值。

  2、档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损毁档案的各种因素以延长档案的寿命,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3、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档案接收按各类档案交接手续办理。

  5、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在于防止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对档案损毁。档案库房应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6、对受损和纸张老化,字迹消退的档案,要及时修复和抄录(复印)。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3

  目录

  一、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三、设备管理制度

  四、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五、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六、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七、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八、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一、叉车司机岗位职责

  (一) 工作责任

  1.严格按照公司的一切规章制度,出现违纪现象,按公司职员工奖惩制度处罚。

  2.上班时间不准闲聊、看书、看报或干私活,不准串岗、离岗,严禁睡觉和酒后上岗。

  3.严格按《叉车操作规程》使用叉车。叉车载货行驶时,坚持慢速安全行驶(限速5公里/小时)。加速时不得急刹车或急转弯。

  4.定期对叉车进行检查、保养,保持叉车干净亮洁。检查范围包括燃油、冷却水、机油、空气滤芯及需润滑部位等。发现故障应及时排除,当事人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上级主管报告。认真填写维护保养记录,填写时做到字迹清晰、内容完整。

  5.叉车不用时应停放在指定的地点,不得乱停乱放。

  6.转运成品时要细心操作,防止碰撞及倒堆,以免造成损失。

  8、及时转运成品砖及窑后废品,避免影响正常的生产秩序。

  7.服从成品仓保管员、窑后管理及质检员的工作安排。成品入库按成品入库保管员指定地点码放,成品出库按成品出库保管员对指定的货物取出。配合车间杂工将废品砖转入回收料库。

  8.完成领导安排的其他临时性工作。

  (二) 考核标准

  1.上班迟到、早退按公司《员工考勤制度》执行。

  2.上班时间睡觉、串岗、未经同意离岗发现罚款10元/次。擅自离岗30分钟以上按旷工半天论处。

  3.在转运时损坏成品砖照价赔偿。

  4.因操作不当造成叉车损坏,当事人负全部责任。

  5.因断油、断水造成的故障而影响生产的按100元/次扣罚。

  6.不认真填写各项维修、保养记录,弄虚作假、乱写乱画,罚款20元/次。

  二、叉车司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1、驾驶员必须经专门培训,取得质监部门颁发的上岗证后上岗,严禁无证驾驶。

  2、穿戴好必备的工作服和劳保用品,如:工作服,劳保鞋,劳保手套,口罩,防护眼镜。

  3、应遵守场内机动车安全规则。

  4、开车前不喝酒,在行驶中左右兼顾,思想不开小差。

  5、开车速度不能超过5公里/小时。

  6、在叉物品时,注意其摆放的高度。在运行转弯时,务必减速行驶,以防由于惯性所叉的物品甩出。造成人员或物品损伤。

  7、在叉物品时严禁超载,以防叉车受损,及叉车后部翘起造成不安全因素。

  8、监督无关人员不得进入叉车区域。如养护区域。

  9、在摆放瓦架时应完全放平稳后,方可退出。严禁在未放稳时倒架退出,造成倒架事故。

  10、停车后应拉紧手刹,放下叉脚,关掉电源,取出钥匙。

  11、定期保养车辆,确保车辆处于良好状态(刹车,倒后镜等)。

  12、车辆运货时应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ゲ荒艹载,货物堆放均匀、牢固,装货后的高度离地面不得超过4米,高出车身的货物应加以固定,车上货物伸出车箱前后的总长不能超过2米。装载易燃易爆、剧毒危险货物时,应报管理部门和保卫部门批准,并指派熟悉所载危险品性质和有安全防护知识的人担任押运员,车上必须备有消防器材和相应的安全措施,排气管应安装在车前,尾部应安装接地链。进入易燃易爆场所作业的车辆必须具有防爆措施,排气应安装火星熄灭器。

  三、设备管理制度

  一、本制度所称厂(场)内机动车是指不属公安部门和农机部门管理、注册挂牌的;只限于在企业厂(场)区内行驶的车辆。

  二、新增场内机动车辆,在投入使用前可投入使用后30日内,持监督检验机构出具的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到所在地区的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注册登记。申请注册登记时,应提交以下资料:

  ⑴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每台2份);

  ⑵验收检验报告和《安全检验合格》标志;

  ⑶操作人员的《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⑷与维保单位签订的维保合同,或者是制造企业对新增特种设备提供免费维修保养的证明,或者与本单位维保人员签订维保责任书;

  ⑸维保单位的资格证(复印件),或者本单位维保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证》;

  ⑹使用和运营的安全管理制度。

  三、使用单位领取《特种设备注册登记表》,在规定位置上固定《安全检验合格》标志及相关牌照。

  四、场内机动车辆停用的,应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提出申请报停;场内机动车辆停用后重新启用时,也应该向安全监察机构提出启用申请,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五、场内机动车辆注册登记情况发生变更时,应在变更后投入使用前,将变更情况的书面证明材料书面告之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机构,经安全监察机构审核后对注册登记情况进行变更。

  四、日常检查管理制度

  车辆使用中,驾驶员做好日常检查工作,是保证行车安全和保证车辆良好技术状况的基本要求。

  1、轮胎:气压符合标准,不能过高或过低,无夹石,无裂痕。

  2、全车各部位外露螺栓无松动、不缺少。

  3、灯光、喇叭齐全有效。

  4、转向:转向盘灵活自如,自由转动量为30度,横直拉杆不松旷,不碰磨。

  5、漏油:如变速箱、驱动桥、转向器等无渗漏,燃油箱无渗漏。

  6、漏水:散热器无漏水或防冻液水量符合标准,蓄电池无漏液,水泵、缸盖、缸体无渗漏。

  7、制动:制动管路无漏气、漏油,储气筒无漏气,放气开关完好,驻车制动器操纵杆移动量合格(3~5齿),离合器踏板自由行程为30~40mm。

  8、发动机:检查油面高度应在机油尺刻度标准2/4~4/4之间,高压线无松脱,带无松动、破损,以大拇指按下带松紧度为10~15mm为宜,启动发动机后无异响。

  五、维护保养管理制度

  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受到各种因素的影响,其各部机件必然会逐渐出现不同程度的磨损和损坏。为避免零部件的早期损坏,应及时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即进行车辆的维护工作。

  (一)、定期保养

  1、日常保养:以清洁、润滑、检查为中心内容,由驾驶员负责完成;

  2、一级保养:以检查、润滑、紧固、调整为中心内容,除了日常保养的内容外,还要进行必要的调整工作。由驾驶员完成,累计作业100小时进行一次;

  3、二级保养:以检查、调整为中心内容,对机械进行部分解体、检查、清洗、换油、修复或更换易损部件,作业500小时进行一次,由维修员负责,驾驶员协助;

  4磨合期保养:主要是针对新车和大修车的保养,磨合期内,应降低车速,不要满载,初始期一般为40工作小时。

  (二)、非定期保养:主要是入冬和入夏的换季保养

  1、清洗燃油箱,检查防冻液;

  2、按地区季节要求更换润滑油;

  3、清洁蓄电池,调整电解液密度;

  4、调整好化油器。

  六、定期报检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范围

  1、目的。为使场内机动车辆保证正常的、安全的工作状态,防止由场内机动车辆而造成的人身伤亡事故和重大设备事故的发生。

  2、范围。适合于按国家规定的.要求向国家法定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也适合于按单位内部设备管理制度的规定要求进行的定期检查的报检工作。

  二、职责

  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报告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工作。

  三、定期报检制度

  1、新增以及经大修或者改造的场内机动车辆,投入使用前,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2、在用场内机动车辆每年进行一次定期检验;

  3、遇可能影响其安全技术性能超群自然灾害或者发生设备事故后的场内机动车辆,以及停止使用一年以上再次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进行大修后,应当进行验收检验。

  4、场内机动车辆安全管理人员在场内机动车辆定期检验(合格有效期满前一个月向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的特种设备检验检测机构申请定期检验。

  5、申请压力管道定期检验应以书面的形式,一份报送执行检验的部门,另一份由压力管道安全管理人员负责保管,作为压力管道管理档案保存。

  七、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操作者本人和他人的安全,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1、对特种作业人员统一集中管理,配备专业性管理人员,直接调度管理,并有专职安全员监督检查,强化管理。

  2、筛选思想好、责任心强、热爱本职工作、遵章守纪、服从指挥、严格按照安全技术规范办事的青年工人从事特种作业。

  3、在每年年初对特种作业人员进行整顿,凡是年龄较大,不服从管理,违章蛮干,专业技术较差或未遂事故和已形成事故者,及时调整,另行变换普通工种。

  4、对所配备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上级有关部门培训,持证上岗,并由安全部门每年组织一次专业性的技术培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5、建立特殊作业人员档案建立提高安全技术水平。

  6、严禁特种作业人员无证上岗或酒后上岗。

  7、特种作业人员要坚持每月停产半天进行安全知识学习,学习规章制度及安全技术操作规程,进行事故安全分析,自我总结经验教训,不断提高安全技术操作水平。

  8、对特殊作业人员进行安全技术交底,无安全技术交底,不得上岗作业,上岗后要严格实施安全措施。

  9、坚持上下岗检查制度,及时排除一切不安全因素,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

  10、严格执行验收制度。通过验收,确保合格后办理验收手续,并有验收人员签字交付使用。

  11、上岗后不做其他工作,不得擅离工作岗位,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12、要与其他工种积极配合,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有权拒绝违章指挥,确保安全生产。

  八、事故报告和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为加强对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时做好安全事故发生后的救援处置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维护正常的社会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一、本预案的适用范围

  本单位场内机动车辆,为我单位重点设备。本预案所称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场内机动车辆突然发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财物损失的事故,事故类别包括:场内机动车辆倾翻、火灾等。

  安全事故的具体标准,按国家或行业、地方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应急救援组织机构

  1、成立场内机动车辆安全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以下简称救援指挥部)。指挥长由总经理担任;副指挥长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各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参与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2、设立现场救援组,由各工程部组人员兼职组成。组长由由分管工程的副总经理担任,负责组织现场具体抢险救援工作;在指挥长到达现场之前,负责指挥现场抢险救援工作。

  三、应急救援组织的职责

  (一)指挥部职责

  1、组织有关部门按照应急救援预案迅速开展抢救工作,防止事故的进一步扩大,力争把事故损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据事故发生状态,统一布置应急救援预案的实施工作,并对应急处理工作中发生的争议采取紧急处理措施;

  3、根据预案实施过程中发生的变化和问题,及时对预案进行修改和完善;

  4、紧急调用各类物资、人员、设备;

  5、当事故有危及周边单位和人员的险情时,组织人员和物资疏散工作;

  6、配合上级有关部门进行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7、做好稳定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及安抚工作。

  (二)现场指挥长的主要职责:

  1、负责召集各参与抢险救援部门的现场负责人研究现场救援方案,制定具体救援措施,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工;

  2、负责指挥现场应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挥长的职责:

  负责组织实施具体抢险救援措施工作。

  现场救援组的职责:

  抢救现场伤员;抢救现场物资;保证现场救援通道的畅通。

  九、技术档案管理制度

  1.档案是生产经营活动中形成的历史真实记录,它能反映整个活动的历史面貌。它不仅是对工作的总结,而且对今后发展也是很有价值的文献宝库。

  1.1 档案工作的基本原则是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以集中管理为主;界定的部分档案,由有关业务部门管理,以便于利用。

  1.2 凡属档案工作,都必须维护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2 档案机构的主要职责

  2.1 制定档案工作的规章制度。

  2.2 对文秘部门和其他业务部门文件材料的归档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2.3 负责收集、整理、立卷和保管公司归档范围的各类档案,确保档案质量。 2.4 积极开展档案的提供利用工作。

  3立卷要求

  3.1 立卷的文件材料,应按以自然形成、保持历史联系的原则和立卷要求、特征及文件内容进行立卷。

  3.2 在一个卷内要按问题成文件形成的时间系统排列。

  3.3 案卷标题要简明准确,整理好的案卷应即确定案卷的保管期限,原则上分为永久、长期(十五年以上)、短期(十五年以下)三种。

  3.4 按归档要求进行装订、编号,填写卷首目录备考表。

  3.5 案卷组成后,应对案卷统一排列,编写全档号,然后逐一登记,填写案卷目录。

  4 档案保管

  4.1 档案保管是指克服和限制损毁档案的各种因素以延长档案的寿命,保护档案的完整和安全。

  4.2 建立档案管理人员岗位责任制。

  4.3 档案接收按各类档案交接手续办理。

  4.4 以防为主,防治结合,重点在于防止人为的和自然的因素对档案损毁。档案库房应做到“七防”,即防盗、防火、防光、防潮、防尘、防有害生物、防污染。

  4.5 对受损和纸张老化,字迹消退的档案,要及时修复和抄录(复印)。

  4.6 按公司保密制度做好档案保密工作。秘密档案超过规定期限应履行解密手续。

  4.7 档案库房管理要规范化,框架应编号,编写档案存放地点索引。

  11 4.8 按规定方式、方法和手续,做好档案提供利用工作。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4

  1、总则

  1、1为加强厂内叉车的安全管理,提高叉车安全技术状况,保障作业安全,根据国家及公司相关管理制度和规定,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厂区内叉车装卸作业、安全检查等安全管理。

  2、叉车驾驶员安全管理要求

  2、1叉车驾驶员应具备厂内机动车驾驶员的必备条件,且必须经过车辆管理机关考试合格,领取叉车驾驶证,方准驾驶叉车;

  2、2驾驶员不从事叉车驾驶工作(除担任车管工作外)6个月至1年者,继续担任驾驶工作的,应经公司安全主管部门重新复试;1年以上的,应重新考核;

  2、3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叉车安全作业标准,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及厂区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2、4严禁酒后驾驶;一经发现立即辞退;

  2、5严禁带人行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打电话等与驾驶无关的.活动;

  2、6每天认真执行叉车“三检”制,严禁带故障行驶;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3、厂区叉车驾驶、作业安全管理要求

  3、1检查车辆

  3、1、1日常检验即三检制,在出车前,收车后和利用行驶中间的停歇时间检视车辆;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5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我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三、职责

  1营运部负责成品仓装卸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2叉车驾驶员负责把公司的叉车送修理处维修,并在现场监督维护过程,有特殊情况的要向上级主管汇报,否则

  四、程序

  (一)资格要求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公司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违者罚款200元/次,因此导致了严重后果的因由叉车司机承担最少80%以上的责任。

  (二)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部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30c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7遵守货运站场的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10叉车出入门口或装卸货物时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12严禁超载行驶,不得在危险品区域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四)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地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9所有违反操作规定导致货物或车辆、人员损害的由叉车司机承担60%以上责任,故意违反规定的将依情加大处罚力度。

  (五)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六)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处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师傅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每个月最少打两次黄油。每月最少要给升降链条加黄油一次。

  4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失职处理,并视情节严重程度给予全厂通报批评和进行处罚。

  五.奖励制度

  对于每个叉车司机在一个月内无差错、安全事故,叉车保养良好的每月另给奖金壹佰元。连续一年无安全责任事故及对叉车保养良好者奖励20xx元/年。

  六.严格做好相关记录

  (一)叉车检查记录,实行每一个班次有记录在案,如公司检查时发现未备案的每次处罚50元

  (二)制作维修单,对于每一次的维护做好详细的记录,每漏记一次罚10元。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6

  一、目的

  本制度规定了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二、适用范围

  适用公司叉车驾驶人员。

  三、职责

  叉车驾驶员对本管理制度的实施负责,生产部、安全管理部负责本管理制度实施的监督。

  四、安全使用规定

  (一)资格要求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上级主管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作业,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安全管理部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或被其他部门、人员使用叉车。

  (二)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

  3、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都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领导委托专业人员进行维修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6、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7、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8、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9、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档才能离开叉车。

  10、叉车出入门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11、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12、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13、严禁超载、超速、超宽行驶。

  (四)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7

  第一条 安全管理部组织制定特种设备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并且定期组织演练。

  第二条 安全管理部制定叉车事故应急专项预案后报公司主要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第三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配齐救援所需设施设备。

  第四条 安全管理部负责组建应急救援队伍,并完成对救援队伍的培训。

  第五条 安全管理部应作好值班值守工作,值班人员接叉车事故报告后,讯速报安全部负责人,安全部负责人报告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

  第六条 叉车事故实行分级按时报告制度,现场人员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10分钟内)报告安全部,安全管理部在接报警信息后了解清楚事故基本情况(职人员伤害、及财产损失)1小时内向应急救援领导组办公室,并作好报告记录。

  第七条 后救援工作人员必须24小时保持通讯畅通,接通知后迅速到达救援现场。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8

  一、目的:规范叉车安全操作,安全驾驶;

  二、适用范围:叉车驾驶员;

  三、叉车安全驾驶守则:

  1.必须经过相关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政府机构颁发的特殊工种操作证,方可驾驶叉车,并严格遵守以下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2.必须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区域道路情况。掌握维护叉车保养基本知识和技能,认真按规定做好车辆的维护保养工作。

  3.严禁带人行驶,严禁酒后驾驶;行驶途中不准饮食和闲谈;不准行驶途中手机通话。

  4.车辆使用前,应严格检查,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四、叉车安全作业手册:

  电动叉车驾驶员的操作必须符合安全规程的要求

  1、运行前要检查刹车系统有效性和电池电量是不是充足,如发现缺陷就在运行前处理完善后再操作

  2、搬运货物时不允许用单个货叉运转货物,也不允许用货叉尖端去挑起货物,必须是货叉的全部插入货物下面并使货物均匀地放在货叉上

  3、平稳起步,转向前一定要先减速,正常行驶速度不要过快,平稳制动停车

  4、不准在货叉上站人,叉车上不准载人运行

  5、对于尺寸较大的`货物要小心搬运,不要搬运未固定或松散的货物

  6、定期检查电解液,禁止使用明火照明来检查电池电解液

  7、停车不用前,要将货叉下降着地并将叉车摆放整齐,停车并断开整车

  8、电源电量不足时,叉车的电量保护装置自动开启,叉车货叉将拒绝上升操作,禁止继续载货使用,此时应该空车驶到充电机位置给叉车充电。

  9、充电时,先断开叉车工作系统与电池的连接,再将电池与充电机连接,再连接充电机与电源插座,开启充电机。

  10、通常情况下,智能型充电机无需要人工干预,非智能充电机,则可以人工干预充电机输出电压与电流值,通常电压输出值比电池标称电压高10%即可,输出电流应该设定为电池额定容量的1/10左右。(例如DC24V/210AH电池,充电机输出电压与电流可设26V,21A)。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9

  一、目的

  为了有效控制公司生产区域内的叉车作业活动,防止发生安全事故,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属范围内的叉车作业。

  三、内容与要求

  1、驾驶叉车的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须通过安全生产监督部门的考核,取得特种操作证,严禁无证操作。

  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得饮食、闲谈、打手机和讲对讲机。

  3、严禁非叉车工擅自使用叉车。

  4、开车前要认真检查各部件是否安全、完好,液压管路有无漏油、断裂、门架升降是否灵敏,刹车、灯光、转向是否可靠,严禁带故障出车,不可强行通过有危险或潜在危险的路段。

  5、载物重量不能超出载荷和载荷中心距特性的规定,不允许装载重量和重心不清楚的物件。

  6、叉取、堆放货物时,门架应处于垂直状态,并使重量均衡地落在左右货叉上。对于堆码不整齐、头重脚轻货物不得使用叉车。在小坡上叉取、堆放货物时,不应使叉车顺坡投入或侧向倾斜作业。

  7、在门架处于最大倾斜位置叉取货物时,后退要缓慢。升降机向前倾斜时,禁止提升货物,升降机尚未完全向后倾斜的.不准开车,提升货物时必须刹车后进行。向高处叉取或堆放货物要注意不要与天花板相碰,严禁急刹车或快速起步。

  8、叉车在运行时,不准任何人上下车,货叉上严禁站人。确实需要叉车辅助人员工作时,应配有专用的用于叉车的篮子,货叉应叉入篮子下面专用的固定槽中。

  9、叉车原则上不准超车,但要超越停驶车辆时,应减速鸣号,注意观察,防止该车突然起步或有人从车上跳下。

  10、叉车严禁载人,禁止员工贪图方便2人或多人共挤一部叉车。

  11、叉车驾驶员必须佩戴安全帽作业,严禁吸烟操作叉车。

  12、叉运危险品和易碎品,应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谨慎驾驶。

  13、在化工生产现场作业前,应巡视作业场所是否安全:作业中若遇跑料或危险气体浓度较大时,应立即停止作业。

  14、叉车操作人员应按叉车日常维护和检查要求对叉车进行日常维护和检查。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0

  1、为防止事故的发生,和群众的'生命安全,叉车设备必须定期直属特种设备安全监督部门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2、叉车设备的作业人员以及其相关人员,经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证书,具备必要的特种设备安全作业知识方可上岗。

  3、作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发现故章或隐患应立即向上级主管负责人报告。

  4、叉车设备的作业人员,要经常性的对叉车进行维护和保养,并做好记录。

  5、对擅自进行违章操作者,要处以50-100元的罚款。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1

  一、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我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二、适用范围

  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三、职责

  1、负责仓库短绒、蛋白、棉壳的装卸作业,叉车的使用和保养。

  2、负责公司叉车的修理和维护,有特殊情况的要向上级主管汇报。

  四、要求

  (一)资格:

  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2、没有公司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开车外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违者罚款,因此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叉车司机承担80%以上的责任。

  (二)驾驶前检查

  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反光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完全、损坏及裂纹产生。

  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漏,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液压油及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照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三)驾驶规定

  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钥匙,严禁使用其他钥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再间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如上述操作冬不能启动时,应及时通知维修人员进行处理,避免造成蓄电池损坏。

  3、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车间门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他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倒后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方可行驶。

  5、叉车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挡滑行。

  6、行驶时货叉应距离地面20—30c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7、在厂区内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行车安全。

  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把手刹掣拉起并挂空挡才能离开叉车。

  9、叉车出入门或装卸货物时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驶入或驶出。

  10、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坐在叉车司机身旁,更不能用来运人。严禁超载行驶。

  (四)装卸规定

  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2、叉起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3、利用叉车升空作业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货物运输前要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的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易滑动的钢管等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方可提升。

  5、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私立离开叉车。

  6、无论有无货物,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7、卸下的货物要井然有序的存放在无碍通行的地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8、所有违反操作规定导致货物或车辆、人员损害的由叉车司机承担60%以上的责任。故意违反规定的将依情加大处罚力度。

  (五)停放要求

  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2、停放后将方向杆放在中央位置,拉好手刹车。

  (六)保养规定

  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他故障要及时通知维修部门处理。

  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维修部门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拆修。

  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并将空气滤清器芯吹干净。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每辆叉车司机每年应协助维修人员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5、驾驶员和叉车维修、保养人员应按照上述规定认真执行,确保生产过程中叉车的正常使用。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2

  1、目的:

  本作业指导书规定了公司叉车作业需遵守的规定,以确保叉车驾驶安全。

  2、范围:

  适用于公司全体叉车驾驶人员。

  3、内容:

  3.1安全管理办负责维持厂区内交通秩序,全厂交通安全检查和考核,负责叉车驾驶员的委外培训工作。

  3.3使用部门负责本部门叉车的使用和保养及驾驶人员的调度、管理。

  4、作业程序

  4.1、资格要求

  4.1.1叉车驾驶人员必须经劳动部门培训并取得叉车驾驶操作证后方能上岗,无证人员严禁驾驶叉车。

  4.2.1没有公司的安排,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未经公司领导同意,其他人员不得动用叉车。

  4.2、驾驶前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后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缝产生。

  4.2.2检查水箱水位、电池水是否足够。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3、驾驶规定

  4.3.1凡使用叉车者,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钥匙,启动时不允许拔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钥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叉车需依照“右上左下“方向行驶。叉车出入口应减速慢行并响喇叭。驾驶时必须集中精神,不可麻痹大意。

  4.3.3叉车启动时,注意观察周围是否有其它车辆、行人或障碍物;转弯时要看后倒镜及观察左右侧的情况,要亮指示灯,慢行并响喇叭;倒车时应先看倒后镜及回头观察情况,无障碍物始能行驶。

  4.3.4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策安全,叉车载有物料,在下斜坡时,应倒车行驶并控制好车速。上下斜坡时应慢速行驶,下斜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4.3.5行驶时货叉应距地面200-300mm,在行进中不允许升高或降低货物,不得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6遵守工厂限速规定,车速不得超过5Km/h;严禁高速行车,以保证安全。

  4.3.7在十字路口或其它困难不见的地方,请减速慢行,并鸣喇叭;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请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8运输途中停车时,一定要关闭电源后放可离开叉车。

  4.3.9叉车出入口应注意构筑物的高度,不得盲目始入或始出。

  4.3.10行车时,非业务需要,一般人员不得站在叉车司机身边,更不能用来运人,或进行其它与叉车作业无关的工作。

  4.3.11不得在车间或危险品仓库内擅自接驳蓄电池等叉车电路,以免产生火花。

  4.3.12严禁超载行驶。

  4.4、装卸规定

  4.4.1叉车装运的货物不能太高,以免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导致事故的发生;除短距离移位外,不得同时运输两板的货物。

  4.4.2叉起货物时,货叉应先仰后提升;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4.4.3利用叉车升空工作时,一定要站稳在有底板的卡板上才可工作。不准站立在铲叉上作业。

  4.4.4不要运送松散的货物以免翻倒,运送前应将其固定牢固;提升物品要用卡板,不易稳定之物件,如高度大的设备、空桶、易滑动之缸体或物件必须绑上绳索,绑紧后放可提升。

  4.4.5不准用货叉直接叉运易燃、易爆、有毒等危险品。

  4.4.6停车时,不要将货叉悬空。禁止叉物悬空时司机离开叉车。

  4.4.7无论有无装货,货叉下面绝对不可有人停留。

  4.4.8卸下的货物定要井然有序的`堆放在无碍通行的地点,货物或叉车都不得停放在通道口。

  4.5、停放要求

  4.5.1作业完毕将叉车停放在指定的位置,货叉平放地面并对车辆进行必要的检查整理清洁。

  4.5.2停放后将货叉调整至中央位置。

  4.6、保养规定

  4.6.1注意保养工作,驾车前检查遇有刹车不正常或其它故障要及时通知设备部或维修厂商来处理。

  4.6.2在正常工作中,如发现叉车有异常声音或出现故障,应立即停止使用并通知生产厂家进行检修。司机不得私自检修。

  4.6.3每周清洗叉车一次,各部位所需的油、水、电池补充加足。

  4.6.4各部门指定保养叉车的司机,每一个季度应进行一次全面的保养和维修工作。

  4.6.5叉车保养责任人所保养的叉车及厂内的叉车驾驶员,如违反上述的规定,按公司规定处罚。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3

  1.目的

  为了更安全、正确的使用柴油叉车,确保货物的安全运输,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范围

  公司所有柴油叉车。

  3.权责

  3.1执行操作员:须指定经过培训的人员,并有合格叉车驾驶证,负责柴油叉车的安全使用;

  3.2审核主管:负责对驾驶员名胜叉车的安全性进行监督与指导。

  3.3保养

  3.3.1叉车的一级保养及维修由叉车司机负责;

  3.3.2叉车的二级保养及维修由设备部或联系厂家负责;

  4.定义:

  4.1一级保养:即日常保养

  4.2二级保养:由专业人员对使用到一定时限的叉车进行系统的`保养;

  5.作业内容

  5.1使用前检查

  5.1.1燃油、润滑油、电解液水箱的储量是否合乎要求,并保持清洁;

  5.1.2起重装置和门架的升、降、仰、倾工作情况是否正常。严格检查转向、液压、特别是制动系统(刹车功能是否正常和刹车油量,前后灯、刹车灯、倒车警鸣器、喇叭等);

  5.1.3各系统的管路和接头有无损坏或松动;

  5.1.4车轮有无异常;

  5.2装货

  5.2.1启动:驾驶员不得用湿手或油手操作,每天第一次启动时要预热,且启动速度不宜过快;

  5.2.2装载

  5.2.2.1货叉距离适合于载荷的宽度,货物重量应均匀分布在两叉之间;叉车单叉使用;

  5.2.2.2叉重心高的货物时,货叉要先仰后升起。下降时,应先下降后倾斜;

  5.2.2.3确定货物的重心位置。对于稳固情况不好和重心位置高的货物,要用松紧带捆好,防止货物崩塌和倾倒;

  5.2.2.4有准装载超过允许载重的货物,且所载货物不能过高、过宽;(料件高度不行超过2.8米,宽度不行超于挂车的宽度)

  5.2.2.5每部叉车限挂6部(含)以下的挂车,每部挂车不得超过4吨;

  5.2.2.6叉车司机在装载货物后应立即将防护网拉起;避免行驶过程中货物倒塌;

  5.3行驶

  5.3.1使门架处于垂直位置时将货物升起;

  5.3.2行驶时货物的底部离地面应在300~400mm左右,严禁过高提升货物行驶;

  5.3.3靠右行驶,必须与前面的车辆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货车算起3公尺以上);

  5.3.4行至交叉路口或爱阻地段时,应减速鸣号,不允许超车;

  5.3.5运行中驾驶员的身体不得超出车外;

  5.3.6行驶速度:在厂内道路行驶不得超过10千米/小时;在转弯、车间门口、房角、十字路口处、跨越狭窄的道路时,不得超过3千米/小时,尽有跨驶行人行道。员工用餐或上、下班时间尽量避免作业,若必要时要特别注意安全;

  5.3.7在机床、管道、炉子、设备旁边行驶时,其距离不得少于0.5米;

  5.3.8坡道行驶:不得在较大坡度路面上长期停车,也不许快速下行,必要时应倒退下行;上下坡进应缓慢行驶;

  5.3.9搬运大体积货物时,如果货物挡住驾驶员的视线,应低速倒退行驶,后挂平板车时正面行驶前叉货物不行高于前视线;

  5.3.10非紧急情况下,严禁实然制动;中途停车时,应后倾收回门架;

  5.4卸货

  5.4.1用手刹制动,缓慢停下并保持货叉稳定;

  5.4.2一般应在门架处于平衡位置时,货物升降;货叉前后倾至极限位置或升至最大高度时,必须迅速地将操纵手柄置于中间静止位置;

  5.4.3门架少量前倾,把货叉下降到最低时,抽出货叉;

  5.4.4卸货完毕后,停止发动机并使滑架下落,前倾使货叉着地;

  5.5停止作业

  5.5.1平板拖斗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摆放整齐;

  5.5.2叉车放置于指定位置,并摆放整齐;

  5.5.3关闭所有控制器,切断动力,拨下制动阀,并把货叉放低于并置于非作业位置后取出钥匙;

  5.5.4收好各自所配置的工具;

  5.6保养与维护

  5.6.1电解液的正常液面应该在上下横线之间,或液面低于下线时请立即补充电瓶水,为防止电瓶水外溢,应在充电之后补充电瓶水;

  5.6.2确保链条清洁;车轮螺母坚固好,车内无灰尘,空气滤芯干净;

  5.6.3正常情况下叉车由第一使用者(各单位主管批准专人)操作,第一使用人请假或离职时,方可由第二使用者代理;违反条例者罚款,保管人各罚100元/次加记大过一次,临时须该部门主管或厂长批准除处;

  5.6.4操作时需佩带一操作许可证、驾驶证,各部门主管随时检查和校对,如发现未佩带或佩带他人许可证者,罚款50元/次;

  5.6.5随车佩带保养记录卡,经发现未佩带者每次罚款30元/次;

  5.6.6车辆外借需叉车司机随车,私自对换使用,需使用非他专用车,查到两人各记过一次;

  5.6.7车辆不得载人,如有发现,将对叉车司机和被载人各罚款100元加记大过一次;

  5.6.8车辆如果是在非正常情况下损坏,一切后果由叉车司机承担;

  5.6.9如不按正常操作规范操作者,一经发现将给予处罚,罚款50元/次;

  5.6.10车辆按各单位指定地点停放整齐,不可随处停放,并保持环境卫生,否则将罚款30元/次,叉车作业周边2m内严禁站人闲聊,因而引起事故,将给当事人记大过一次;

  5.6.11叉车未保持清洁者,罚款30元/次;

  5.6.12叉车司机未将防护网拉起的给予罚款50元/次的处罚;

  5.7注意事项

  5.7.1对柴油叉车进行检查/保养时应注意安全;

  5.7.2检查进发现叉车有异常应及时排除,刹车故障即时停用,等修复正常后再使用,如现场不能自行解决的应呈报设备部处理;

  5.7.3如需送设备部维修的须及时填写《设备维修单》;

  5.7.4不得私自联系厂商进行维修,否则,发生费用自行负责;

  5.7.5各单位车辆维修记录及费用在设备部均有存档,处终将据次对叉车司机的工作做出评估考核;

  5.8其他规定:

  5.8.1车辆停靠管制:叉车司机下班前应将挂车停放于指定位置,并将叉车停放于指定位置;

  5.8.2钥匙管制:所有叉车司机下班前,应将所属叉车钥匙交于指定保管人,并在登记本上登记。

  6.本制度自20xx年1月13日起实施。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4

  1目的

  叉车使用安全管理制度规定了厂内叉车在使用、维护、保养、操作等相关注意事项。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北京卓宝科技有限公司各部门(车间)。

  3职责

  安技部负责叉车的日常使用、检查、维护、保养

  4相关要求及程序

  4.1驾驶人员安全操作规程

  4.1.1保证叉车的'清洁卫生,定时对叉车进行清理与保养;

  4.1.2严禁酒后驾驶,行驶中不准吸烟、饮食和闲谈、打手机。

  4.1.3严禁酒后开车。当司机身体患有疾病或过度疲劳有碍行车安全时,不准驾驶车辆;

  4.1.4不准穿拖鞋、高跟鞋驾驶车辆,着装要符合安全要求。

  4.1.5叉车司机不准擅自教别人驾驶叉车。

  4.1.6行车中车辆不得突然紧急制动,不得做之字形行使,不准超过限速规定行使。

  4.1.7驾驶员应严格遵章守法,规范操作,安全行车。

  4.2驾驶前的检查

  4.2.1检查转向灯、刹车、喇叭、前灯、和反观镜是否完好;叉子是否弯曲、损坏及裂纹产生,检查启动、运转、制动性能、货叉、轮胎,使之处于完好状态。

  4.2.2检查燃料系统所有管道、接头是否有泄露。检查燃料油、发动机油、齿轮油、波箱油、液压油油位及水箱水位。不足时应按标准要求或标准线增添后方可使用。

  4.2.3驾驶员在作业前应检查车辆起重链、门架、装卸工具、螺栓等是否牢固;并且检查灯光、音响信号是否齐全有效,确认正常再启动操作;启动发动机后,听察发动机运转情况,检查各仪表的指示状况。

  4.3驾驶规定

  4.3.1使用叉车,一定要用叉车专用锁匙,启动后不允许拨出车钥匙,更不能用其它非叉车锁匙启动叉车,避免损坏车锁。

  4.3.2启动叉车时,每次启动不得超过5秒钟,再次启动应隔10~15秒以上,若连续三次启动不成时应再隔5分钟。冬天启动时,应进行预热后再启动。

  4.3.3当有机械问题不能自己进行修理的,需对行政部进去保修申请,并由行政部送外维修厂进行检查、维修。

  4.3.4起步时要查看周围有无人员和障碍物,然后鸣笛起步。叉车在载物起步时,驾驶员应先确认所载货物平稳可靠。起步时须缓慢平稳起步。

  4.3.5车辆与道路边缘应保持一定距离,以保障安全。在十字路口或其它看不见的地方,要减速慢行,并鸣喇叭;

  4.3.6在潮湿、不平的地面行驶及转弯时,要减速;避免急转弯,避免在不牢固的物体表面行驶。

  4.3.7当所装物料出现泄漏或翻倒时,应立即停止运行作业,叉车处于熄火状态。

  4.3.8没有经过调度部门的允许,禁止叉车给其它部门(车间)装卸货物。

  4.3.9车辆在运行中和尚未停稳时,严禁任何人上下车和扒车、跳车。除司机室外,车辆的其它部位严禁乘人。

  4.3.10驾驶叉车时禁止用货叉举升人员从事高空作业,以免发生高处坠落安全事故;禁止使用单叉作业,叉载重量应符合载荷规定,禁止超载作业。

  4.3.11叉车作业时禁止高速叉取货物,禁止人员站在货叉上;叉取货物作业时禁止人员站在货叉周围,以免货物倒塌伤人。

  4.3.12叉车载物高度遮挡住驾驶员视线时,应倒开叉车;倒车时要发出倒车信号,由后轮控制转向时必须时刻注意车后的摆幅,车速要平稳,观察前后有无来车及行人。

  4.3.13驾驶叉车在进出作业现场或行驶途中不得将货叉升得太高,要注意上空有无障碍物阻挡,禁止载物行驶中急刹车和高速转弯。

  4.3.14驾驶叉车在卸货时的车速应缓慢平稳,注意车轮不要碾压扎带、托盘等其他物件,以免崩起伤人;卸货后应先降落货叉至正常的行驶位置后再行驶。

  4.3.15叉车在完成叉货任务后,需将叉货区域内的扎带、托盘等物品整理完成,叉回至指定地方,码放整齐。

叉车安全管理制度15

  第一条 目的:为加强叉车的安全管理,确保叉车安全运行,防止和减少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公司财产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列》等法律法规,特制定叉车隐患排查制度。

  第二条 叉车安全管理部门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依据公司制定的有关特种设备的各项安全管理规定,从部门负责人到操作员工,认真开展隐患自查工作。

  第三条 各种检查、检验检测机构和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安全监察中发现的本公司叉车存在的隐患,接到《事故隐患整改通知书》后,叉车安全管理部应立即逐项制定整改措施,指定专人负责,在规定期限内完成事故隐患的.整改。因故未能按时完成整改的事故隐患,应将原因、临时措施和整改计划书面报告公司。

  第四条 公司对叉车安全管理部门的隐患整改情况进行复查、验收。发现没有正当理由而又不能按时整改的,按公司《安全生产奖惩制度》进行考核。

  第五条 叉车安全管理部门确认叉车经整改隐患消除后,应在有关书面检查材料上签字。对于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机构下发的《安全监察指令书》或检验检测机构《检验结果通知单》提出的隐患,叉车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整改情况报相关安全监察或检验检测机构。

  第六条 对于因生产等原因不能(或难以)及时整改的隐患,叉车安全部门应进行风险评估,对重大的、难以容忍的隐患,必须及时予以消除。其他严重程度的,应当制定监控方案,落实监控措施、监控责任、整改期限。监控措施由叉车安全管理部门上报公司领导签字批准后实施。重大隐患的监控方案需报告发现该隐患的特种设备安监部门或检验机构备案。

  第七条 对于以本公司能力难以整改的隐患和一旦发生事故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重大隐患,叉车安全管理部门应以公司名义书面报告本地政府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协助整改。

  第八条 对于叉车存在严重事故隐患,无改造维修价值,或超过特种设备设计使用年限或安全技术规范规定使用年限,或者经检验检测不合格又无法消除安全隐患,叉车安全管理部门应报告公司领导后予以报废,并由安全管理部门向原登记的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办理注销。

  第九条 叉车安全管理部门应及时将隐患整改资料存入叉车安全技术档案中,并交由专人保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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